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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27 20:51

請問如果一台外線汽車的右車頭撞到行使路肩的改裝三輪無牌車左後方

導致三輪車忘右前方衝出去 撞到路邊臨停紅線的汽車

三輪車駕駛的左腳被三輪車跟臨停車屁股夾斷了

這樣紅線臨停車會有肇責嗎

因為調解委員會當天

外線汽車保險人員說紅線臨停車有肇則

要一起負責賠償

停車保險人員說只會有罰單 不會有肇責

拒絕一起賠償

三輪車駕駛親人只針對外線汽車要求賠償

提出目前已經69歲的三輪車駕駛

要求10年的基本工資240萬 還有裝義肢 復健費來往計程車費 10年計算 加一加要求460萬不包含強制險給的100多萬

我已經非常有誠意要和解 詢問對方有什麼需求借好幾十萬錢 先付醫藥費 看護費 還買補品

三天兩頭關心慰問

可是無奈這樣高的金額 實在是不合理 我也負擔不起

我的保險表示這樣只能上法院談了.....真的很無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請求並不合理,雖然未能達成和解,在訴訟上也能跟檢察官及法官陳明和解過程,並不一定一定會對您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7 21:17

違停的車輛若加重或獨立造成損害,確實可能應負肇事責任,但也只需依過失比例負責賠償即可,且賠償金額有一定的認定標準,並不是受害者片面提出的金額都需接受。

亮晶晶 105-06-27 10:34

您好:

      最近社區公告要停車場要裝etag,規定一車位只能登記一車號,但我有二輛車子輪流停,詢問總幹事,他回說,只能強制一台有登記的車子停車,若有第二台車請自行在外付費停車.我覺得很不合理,我又沒停在別人的車位上,我辛苦賺來的薪水再加上房貸所買來的車位,竟然不能自由使用我的車位.

      請問若社區強制我裝etag,且不讓我的車子進去停在我的停車位上,致損害我的權益,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你好:

要先釐清規約對於停車位使用部分是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否有決議停車位使用之事項或規約是否授權管理委員會處理停車位管理事宜。另當初購買停車位時是否有分管契約存在或係獨立產權。 再來要判斷該公告是以何種依據作成,若已剝奪或不當限制你使用停車位,可以提起訴訟爭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7 11:17

您好,

 

1、因社區管委會之決議具有約束住戶之效果,若您對管委會決議不服,可召開區權人大會,由全體住戶表決推翻管委會之決議。

 

2、或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撤銷管委會之決議,但除非決議有重大不法情事,否則法院通常不會介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倘若管委會有不當限制停車位之使用,恐需向法院提起訴訟排除侵害,如管委會主張有規約或區權人會議決議對於停車位使用之限制,則於訴訟中爭執其效力,再由法院個案認定之。本律師專辦動產,如有疑問,可以來電或來信討論。

zhang yan 105-06-26 20:03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你們一個問題. 我在105/04/07下午的時候 我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是一個82歲的阿公,我是未成年無照駕駛 車子的名字是我媽媽的 但是我是幹道 那個阿公是從支道衝出來 然後我看到的時候 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 我的車頭撞到他的左後側車身 我沒有逆向 那個十字路口沒有交通號誌跟監視器 那條路線速40 我超速5公里 事後那個阿公送醫院 他兒子的口氣也都很好 說等阿公出院了再來講和解 那幾個禮拜我也都有去醫院看那個阿公 誰知道突然併發症 轉加護病房 還插管 然後那個阿公的兒子就都不接我電話了 甚至還直接掛我電話 那個阿公的兒子是在國泰世華裡面當保險的主任 我去醫院 我也沒辦法進去看他 之後他轉醫院 我也是打電話去那個阿公家 從那個阿公他老婆口中聽到說他轉醫院 之後強制險公司就寄信來說對方已經請保險了 我的保險公司陪他們6萬多元 之後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因為那個阿公沒有做筆錄 所以肇事原因無法分析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這樣的問題要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2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提供相關事證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如徵求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證人等。

2、倘若對方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09

您好,

 

1、因對方有受傷,其可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2、可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能協商出合理之賠償金額,可免後續訴訟之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Gorbo 105-06-26 12:38

我們是新社區,有個機車停車位的問題。

就是建商所規劃的機車位,有些緊鄰消防栓。

機車停放不好停外,應該也影響到消防栓的使用。

猜想應該違背消防栓前不能有物品的規定吧~

請問一下,是否可強制請建商或管委會另外找地方規劃?(現在怕建商和管委會互踢責任規屬)

陳小佩 105-06-25 21:25

案發當日.在回工廠路上..與兩機車警察會車.明知有喝理虧.所以到了目的地工廠.馬上熄了火拔了鑰匙.也脫了帽..進了建築物..不到幾秒卻聽見 警察大聲喝令.叫我回頭走出工廠..並詢問我有無喝酒.回答沒有..警再次詢問.回答有..隨即拿出機器要我酒測..我拒絕了酒測..警即開立了罰單.另 叫我交出鑰匙..將車拖吊離開..以上為案發情形

想問 ...警察可以大聲喝令將已進入建築物內的百姓叫出並用威嚇的語氣質問並強制要求檢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5 2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是有違法之跡證才能要求我方配合調查。

2、可以就該罰單提出申訴,日後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針對罰單提出申訴,並針對執法程序部分予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罰單提起行政救濟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罰單提起行政救濟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小佩 105-06-26 09: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針對罰單提出申訴,並針對執 ... (恕刪)

可以再作更詳細的解釋嗎?  對罰單提出申訴是指? 針對罰單的金額可以有彈性罰款?不需要到9萬那麼多?

其申訴是要跑法院的意思嗎?(因日領薪資的勞工工作因素,無法常跑)  申訴後的結果,等待過程約多久?

另對執法程序予以爭執又是什麼意思? 

 

 

陳小佩 105-06-26 22:55

可以再作更詳細的解釋嗎?  對罰單提出申訴是指? 針對罰單的金額可以有彈性罰款?不需要到9萬那麼多?

其申訴是要跑法院的意思嗎?(因日領薪資的勞工工作因素,無法常跑)  申訴後的結果,等待過程約多久?

另對執法程序予以爭執又是什麼意思?

chiu 105-06-24 19:02

律師您好:

本人於104年12月11日(發票日期)購買音象幼兒學習教材(國小1~6年級及幼兒園3年).其中教材內容重複性及相同性課程約占3/2內容且多次電洽公司相關課程內容.公司人員指示內容更新版本後即回復正常.本人更新後並無改變(照片為證)再次洽詢公司要求解約遭到拒絕.並告知如要強制解約需付擔47000賠償金!

使用時間為6個月.其中多次反映問題.日前由消保官出面協調仍協調未果

請問此消費糾約是否適用民法第359~378等條約內容?其課程內容是否屬於內容不實(誇大)等條約?

另外如檢察官受理後為小額訴訟程序是否需聘請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4 2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屬於民事案件,要自行提起民事訴訟,依據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保護法求償

2、倘若有事證證明對方惡意欺瞞,則已經涉嫌詐欺罪,可以報警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瑞比 105-06-24 10:45

想請教車禍理賠手續4月底車禍,6月初初判表出來

我方 涉嫌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對方 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自稱時速40公里)

車禍後,我方保險公司即有和對方聯絡理賠事宜,但對方保險公司到初判表出來卻遲遲未和我聯絡。我方保險公司說責任肇事比是我7他3,但因為我被撞所以我車體損害比較嚴重,想請對方賠我那3%,我應該自己找對方去談理賠事宜嗎?還是我方保險公司會幫我談?因為第一次車禍很多事不懂,連強制險都不知道可以申請理賠...(但也過期了)。

請給我點方向,因為我的保險專員都叫我自己處理,但我完全沒頭緒...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11:47

您好,

 

1、若保險公司不願主動出面處理,可自行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並通知保險公司人員一併到場。

 

2、可向保險公司之主管申訴,要求其派員協助處理車禍理賠協商事宜。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餅乾 105-06-24 09:12

各位律師好!

由於家中長輩關係,故在舅舅公司當股東及與台灣銀行信用狀的保證人

但事實上我並無出資及實際經營關係,但很不幸的他倒了,所以我也就遭受銀行強制執行1/3收入,因此想請問律師,我現在該寫民事的答辨狀,去讓這件事儘早進入法院程序,讓我有答辨機會,也許也能先除去台銀的假扣押,或者是寫民事異議狀申請異議(民事異議狀與民事聲明異議狀有何不同?)或是寫民事撒回支付命令狀?

煩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4 09:40

如果已進入終局執行,先前不應沒有答辯機會。執行時若有實體抗辯理由,可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但如果保證契約確實有效,保證人還是應負責償債,不會因沒有實際出資或經營而受影響。

您好:

若您確曾簽訂保證契約,則應負保證責任,所以要先確定您之事實,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餅乾 105-06-24 17:39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謝謝! 

還要在請教您,台銀於3月已發出假扣押,在4月時已確實執行1/3薪水

但這期間我從未收到法院傳票,或判決書,故我也無答辨機會。

因此我已書寫一份答辨書,回寄於新北地方法院,請法院在一定期限內

令台銀起訴,逾期則撒銷假扣押

請問我這樣是可行嗎?

接下來我會面對什麼狀況呢?

麻煩沈律師了!謝謝!

阿保 105-06-24 06:36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是一件毀損罪的被害人..檢查官已經提出公訴...而我也已經與對方達成和解和解書內容也提及願意放棄一切法律追訴權...我的疑問點如下

1.既然我已經達成和解,法院也收到和解書為甚麼還要我提出撤銷訴訟書?

2.因為已經達成和解,如果我不提出撤銷訴訟,對我個人有甚麼影響?背信?   詐欺?還是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如我所查詢到的條文...刑事訴訟權不得放棄..那我不提出撤銷刑事訴訟是否違法?

4.法官不能參考和解書內容直接裁決嗎?緩刑?或者無罪?

5.法官是否可以依據何項條文強制我到庭?我實在不想去也不願寄出撤銷刑事訴訟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4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簽立和解書,並且表明不追究的意思,則檢察署就可以依法處理。

2、不過目前檢察署為求謹慎,多會要求被害人到案說明或是具狀撤回告訴,本文建議您還是協助一下,避免遭對方誤認您違反和解書之約定。

阿保 105-06-27 18: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那我的意思主要是如果我不撤銷刑事告訴...我有何法律責任?

法官不能依據和解書直接判嗎?一定要我到庭或者一定要我撤告?

Teresa 105-06-23 16:47

您好

想請問因目前在打離婚官司,但對方在未經我同意下(我根本就不知道),私自拿走我一些有關財務資料(例:法院強制命令...等),我是否可以反告對方侵犯我的隱私權及竊取我的相關資料呢

你好: 未經你同意擅自拿走你所有之物品,刑事上可能會構成竊盜罪。民事上可以請求返還,若因此受有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返還,無效果再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3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著眼於您的離婚訴訟如何處理,若您是拒絕離婚,應如何答辯,若您欲離婚應如何主張;至於對方竊取您的物品,若有證據,可再提出民刑事告訴,但恐不是目前最棘手之問題,且相關證據,亦有可能不足,建議應先將重點放在離婚訴訟及相關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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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3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著眼於您的離婚訴訟如何處理,若您是拒絕離婚,應如何答辯,若您欲離婚應如何主張;至於對方竊取您的物品,若有證據,可再提出民刑事告訴,但恐不是目前最棘手之問題,且相關證據,亦有可能不足,建議應先將重點放在離婚訴訟及相關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伊靜 105-06-22 00:59

律師你好:

103年我有買一台機車是用分期付款

但我已經全部付完了

104年我去監理站繳清罰款跟換了新的車牌賣給另一間車行

不過今天我家跟公司都有收到法院通知單

說我沒有繳清所以要強制扣款

不過在這一年內我都沒有接的銀行電話催繳,

也沒有收銀行寄的催繳單與存證信函

請問我該怎麼解決這件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2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可以向執行法院聲請異議,然後向法院聲請閱卷閱卷資料裡面就會有執行名義的相關資料,倘若有程序瑕疵,可以聲請再審。

2、反之,倘若確實有積欠款項,則建議可以清償或與債權人協商,然後簽立清償證明或和解書。

cheeseat 105-06-21 15:32
你好 由於我有被詐騙,所以目前有判決書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的損失那有以下問題想要請問: 1.請問狀紙是否可以用網路上的格式列印下來書寫? 2.關於執行標的是汽車的話那我要怎麼書寫? 3.強制執行事項只能照著判決書上書寫嗎? 4.強制執行必須要附件的東西有哪些?(我有判決書、判決確定證明書、對方的歸戶財產清單及戶籍謄本,這些資料有時效性嗎?) 希望可以利用Email回復 謝謝你們的協助
餅乾 105-06-21 14:47

各位律師好!

由於家中長輩關係,故在舅舅公司當股東及與台灣銀行信用狀的保證人

但事實上我並無出資及實際經營關係,但很不幸的他倒了,所以我也就遭受銀行強制執行1/3收入,因此想請問律師,我現在該寫民事的答辨狀,去讓這件事儘早進入法院程序,讓我有答辨機會,也許也能先除去台銀的假扣押,或者是寫民事異議狀申請異議(民事異議狀與民事聲明異議狀有何不同?)或是寫民事撒回支付命令狀?

煩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簡簡單單 105-06-20 20:33

請問民事執行處函:

主旨:檢還如說明二所示債權人000原繳回文件

說明:本院執行105年度司執第0000號債權人與債務人000.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業經執行終結.

請問業經執行終結的意思是什麼?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代表本件執行已結束,日後若有查得對方財產,仍可以再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晏 105-06-20 17:52

兩個月前買二手車,結果現在發現被騙。

車子已撞過車體有修理過的證據(非原廠),但當時對方並無告知,也沒有和對方簽買賣契約

現在發現,對方過戶給我的強制險上的車牌號碼非現在的車牌號碼(已換過),產物保險有查到前車牌理賠的紀錄。

現在有的證據只有:1.車體修理過的證據2.前車牌理賠的紀錄3.當初買的網頁上有寫「車況相當良好」的字眼

是否只能套對方的話並錄音才有足夠的證據呢? 還有目前3個證據就可以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0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證明賣方知道這些事情,若賣方矢口否認已知悉,亦難以構成詐欺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0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證明賣方知道這些事情,若賣方矢口否認已知悉,亦難以構成詐欺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6-20 15:55

本人對債務人(為一間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執行名義

可否對該公司之未分配盈餘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以上,煩請解惑,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分配盈餘本質是債務

其實重點在於公司有沒有錢

你應該去查對方的財產清單

查扣所有帳戶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可得確定之債權,仍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0 22:46

分配盈餘是無法執行的,您必需找到公司的財產,例如存款,應收貨款,機器設備,動產等,對公司財產執行才有意義。

105-06-20 10:09

想請問:
1.我對一個債務人有工程款債權,對方是某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我已拿到判決跟確定證明書
2.因為對方是工程公司,有做營造工程,我有查到對方有一張「甲等營造」的證照。

因此,我想要請教:
我要如何才能夠透過強制執行去拍賣對方的「甲等營造」證照?

以上,再煩請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甲種營造許可證並非可流通的,無從透過法院強制執行進行拍賣。

2、就工程公司之執行,大多是對於公司財務、如動產、工具等,應收帳款等進行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應朝該公司有無對第三人有債權強制執行,較屬可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6-20 12: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麼,既然我有對該公司的判決跟確定證明,

我可以將甲種營造證照視為是該公司的資產,然後直接拍賣公司名稱(含該資產)嗎?

 

105-06-20 12:0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再請問

因我有對該公司的判決跟確定證明

我可以將甲種營造證照視為是該公司的資產而加以拍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公司名稱有商標權,則可以聲請法院拍賣該商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rry 105-06-19 06:10

於2016/06/17接到對方打來通知網路訂單出現錯誤,要求我至ATN操作查看明細,之後誤信他人所言設定取消電子商務的自動扣款功能(因我未設定其功能,對方說是會強制執行扣除我名下戶頭裡的金額)當時也不疑有他,畢竟是銀行客服的電話(當時未注意電話開頭的+號)陸陸續續將錢轉出,隔天上午清醒之後才發覺有問題,也致電銀行方面,銀行建議先報警,也已報警備案,故在此尋找一位專家幫我了解一下,看能不能把錢討回來。

您好:

1.因為你已經報警了,必須透過警方查出主嫌是誰後,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下,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主嫌,請求回復其損害,以拿回您被詐欺的款項。

2.錢是否拿得回來,必須倚賴警方是否能找到主嫌以及犯罪證據的齊全與否,因此建議全力配合警方提供相關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建議可與該帳戶之所有人和解,以取得部分被詐騙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9 19: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檢警偵查犯罪,帶找到被告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拿回錢的機會實在很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9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檢警偵查犯罪,帶找到被告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拿回錢的機會實在很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9 20:46

您好,

 

建議應先報警處理,與後續負責偵查之電信警察討論如何透過匯款金流追查嫌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大波 105-06-18 19:52

各位律師好:

我有朋友最近與知名健身房產生消費糾紛

事實如下:我朋友幾年前與甲健身房簽終身會員,一次繳清五萬多,每年只要繳999的清潔費,就繼續享有會員資格,但是他們有規定在三個月的期限繳,否則就自動喪失會員資格。後來甲健身房被乙健身房收購,乙承接甲的所有契約。朋友去年有繳999元,但沒保留收據,後來某天被乙業者咬定逾期沒繳999元,當然沒會員資格。朋友請消保官協調失敗,現在要打官司。我們問一下法律系學生,知道可以用消保法攻擊對方要催告,但也查幾則判決,好像這招都被法院打槍…   但我們真的沒保留收據也沒其他證據,只好用這招。

目前已經結束第一次言辯,法官叫我朋友改一下訴訟聲明,法官說聲明要適合強制執行。 朋友原本的聲明:請求被告應恢復原告會員資格及辦理續約事宜。

我們不太懂法官的意思,是要把執行內容寫詳細點?如果是  要怎麼改?

請各位律師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認為訴之聲明應改為:

確認原告對於xxx公司xxxx店(門牌號碼xxxx)之設備有使用權

 

 

Gavin 105-06-18 18:39

各位律師你們好

以前有筆交通事故 最後判賠40萬

經過5年沒理會 最近換工作開始收到強制扣押3/1

昨天去提款發現存款也被凍結 

請問 已經扣薪水3/1也還可以扣存款嗎

但有一筆錢是跟朋友借的有什麼辦法提出來呢

麻煩解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18 18:53

對方只要有執行名義,在債務完全清償之前,就可執行債務人的任何財產,並不會因為扣薪就不能執行其他財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看對方執行有無逾越時效,若有,則可以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50

您好,縱使已經扣薪了,還是可以就其他財產強制執行。

105-06-18 17:49

我的Garena(遊戲公司)帳號盜用,有人將我儲值在裡面的錢買東西給某個我不認識的帳號

第1次報案:派出所警員跟我說要我提供相關遊戲歷程才能報案;

我就摸摸鼻子回去問遊戲公司客服人員,客服人員表示去報案後,警方就會向遊戲公司調閱相關紀錄

第2次報案:我轉述了我的情況,警員拿出一張公文(看起來就像廢紙),上面寫了很多,大概就是說不受理遊戲帳號盜用後造成的金錢等損失為妨礙電腦使用罪,要我聯絡遊戲公司,由公司處置,如有不妥得經消基會申訴強制執行。我再三強調我要的不是資料回復,警員只說他們沒有辦法,公文就這樣寫,我只能提民事訴訟

我想問,我真的沒有辦法報案、提刑事訴訟嗎?盜用我的帳號花我的錢為何不能說是竊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您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黑妞 105-06-17 22:06



我是給法院判決離婚離婚上也沒說要付贍養費 有規定時間說要給我看小孩 結果對方不履行 之後打電話要我付小孩生活費及教育費 我有打電話到法院 他說我可以不用付此費用 對方如果不讓我看小孩我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那如果對方又不履行強制執行這段會有什麼後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拒絕履行,會有罰鍰之問題,且您亦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對方可另行提起訴訟對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惟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請求金額不會太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有權利,依照雙方的方式探視小孩,建議先將對方拒絕您探視小孩的對話紀錄留存證據,並持判決書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有2種方式,一種是由法院之執行人員會同管區警員,直接到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強制未成年子女取交給您,另外一種方法是間接執行,先由執行法院向對方發出執行命令,訂一定的期間命對方將小孩交給您探視,如對方未遵照執行命令履行,則執行法院可以拘提、管收監護人、或對監護人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因為不論有無監護權,父母都有撫養小孩的義務,即使上次判決離婚時並未討論到扶養費的問題,但對方仍可以小孩的名義,再向法院提出扶養費之請求。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23:43

您好,

 

1、執行法院可對其拘提、管收或處以罰款。

 

2、您亦可以此為由向法院聲請改定小孩之監護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7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履行,會有罰鍰之問題,且您亦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對方可另行提起訴訟對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惟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請求金額不會太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arto 105-06-17 20:57

卡債問題且已被強制執扣薪1/3已達5年,想將債務問題解決,尋求是否有對自己最有利方式來處理?比如這5年來被扣之薪資是否可能從當初所積欠的本金裡扣除只還扣除後餘下之金額等等....?還望有相關知識能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20:36

您好,

 

1、可與銀行聯繫協商,但銀行通常態度強硬,不會同意。

 

2、若怎麼還都還不清,可向法院聲請清算更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17 14:26
我妹殘障且是一位癲癇患者,癲癇發作後會有情緒不安現象,一直以來都有吃藥控制中。 最近因鄰居小孩時時吵鬧,造成我妹難入眠。我妹去跟鄰居溝通,卻起爭執。對方還拿棒子打我妹,並將我妹新三輪車推倒,把手壞掉,雙腳瘀青也引起了我妹精神不安噪症發作,目前我妹被強制送醫了。經醫生檢查才得知她被人毆打,並不是病情惡化。情緒已穩定下來。 對方怕我妹出院回來後,會去吵鬧他們。對方去警局申請保護令。 感覺像是打人的在喊冤,還欺負一個病人。我妹心裡委曲。我是去探病時在她情緒穩定時,才問出她被毆打的事。 請問,我要如何幫我妹討回公道。目前我會先請醫生開傷害證明單。
jackyhu 105-06-17 02:03

請問律師

本人於105年2月28日(228>"<)週日開車全家出遊,行經一產業道路之路口左轉,因時值假日車輛很多幾乎是塞住不動。該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在路口停了約3-4分鐘後,因對向車道也塞住了,對向車道之駕駛見我欲轉彎而他的車道也塞住不動,故示意禮讓我先轉。於是我緩緩轉彎誰知車頭剛過對向車子的車頭時,一輛機車以極高速(約50~60km)衝撞我的車頭機車扯掉我的保險桿彈到我車頭前方,而騎士高速衝撞翻滾至我車子左方約4~5公尺遠。當下報警叫救護車,並下車查看,駕駛經送醫後回家休養。

第二天我去對方家中探視,對方說本來醫院請他住院觀察,他說不用欲回家休養。我也請他好好休養等身體好一點再談和解的事情。

之後過了幾天我打電話去詢問對方,對方竟然說他經朋友介紹去別家醫院再檢查,發現腳拇指骨折頸椎挫傷等....需要住院。過一兩個禮拜再打去詢問,他又換了另一家醫院又做種種檢查...等等。

我不斷打電話去關心,但談話時他時不時暗示提醒是我撞他害他變成這樣等等....。我除了請他好好休養外其他事情擇日再談。由於他一直換醫院,而我朋友說你不用再去看他,不然對方會一口咬定全是你的責任...。再加上工作繁忙所以一直以電話聯絡,並非不聞不問。之後3-5月間我主動去調解委員會申請了2次調解,對方均以身體不適住院為由拒絕。故我請對方欲調解時告知我,我再申請調解。6月初對方來電話後我們到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我詢問對方要多少金額肯達成和解,請他詳列清單。但對方卻說他在之後的檢查發現心臟也有出血造成腦部血管栓塞引起中風等等...還拿出2、3家醫院的診斷書(可是我看他嘴也沒歪,眼也沒斜走路雙手拿個四腳助行器也沒跛,跟我理解的中風不太一樣),但是缺少了送急診時第一家醫院的診斷書。

對方未列賠償清單(我猜他根本不打算在這一次談和解,那幹嘛叫我申請調解?),說要看我的誠意。(言下之意是我現在這樣子了不知道要怎麼治好,你要怎麼賠)到最後談不出結果說要上法院。

故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的車1月份才過戶完成,只有強制險,還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體傷部分我知道可以由強制理賠,但是談和解就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幫我了是吧?

2.對方在調委會一直強調他住院我都沒有去看他(但我在事發第2天有去探視他),這在將來開庭會不會對我不利?

3.警方初判表寫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我都停了幾分鐘才動,他騎那麼快我怎麼讓?我行車紀錄器故障沒錄到,慘!),他的部分是行經路口減速。請問開庭時法官會調查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再做判決嗎?還是只根據簡單的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交通法條來判?(在某一個層面我也是受害者啊!)

4.如果過失傷害判決確定我繳納易科罰金大約會是多少?還需要賠償民事部分嗎?他如果獅子大開口的話我賠不起又該如何?

5.根據上述的狀況,將來我出庭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以上,請幫我解惑,謝謝!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17 11:38

您好:

1.您非常非常需要律師幫您,而非保險公司人員幫您。

2.依我處理經驗,縱然此類指控極為常見,但對檢方來說這其實只是雙方溝通問題,檢方都聽聽而已(調解委員也是這樣),不會造成您的不利。

3.警方初判表是警方的現場觀察筆記,不是肇事責任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認定事實基礎。

4.依您描述情形,您是否構成過失傷害,容有討論空間。

5.出庭唯一注意事項,就是冷靜,聽清楚庭上問你什麼,扼要清楚回答。

 

謝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USU 105-06-16 17:04

公司工廠位於雲林,是模具機台製造工廠,

員工人數約一百五十人左右,工廠內並無存放危險物品如鞭炮、燃料等

目前查詢到雲林縣有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強制規定營利場所投保此險種,但是此條例似乎是針對營利場所

故想請問,針對一般工廠,是否有相關法規規定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呢?

若沒有投保是否會有罰則?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條文有規定,其它經認定應投保之事業場所,所以貴司是否屬於本件之規定事業場所,建議您直接向雲林縣政府查詢,而保險也可以減輕營運上之風險,不論是否屬於強制,均可以考慮,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ynn 105-06-15 19:51

大姑欠很多家銀行的卡費和信貸,還有很多電信費。之前收過很多支付命令的公文,直到去年銀行發現她的農會跟銀行帳戶還有存款就申請強制執行。

她長年精神有問題(精神分裂),發病時以為那些戶頭是別人盜用她的證件印章去開的,把那些存摺印章都丟光了。所以我們也是收到法院公文才知道原來她還有存款。

去年她終於願意乖乖住院治療,現在在療養院的復健會館復健。會館都會讓病友做一些手工代工幫助復健,然後會每個月會發給獎勵金。金額不大,幾十塊~一幾百塊,要看那個月她做的量和做什麼工來決定。

想請教說,她在郵局有這筆獎勵金的款項,若被查到會被強制執行嗎?

銀行申請強制執行的話,我們可以去提出異議嗎? 畢竟那是她僅有的錢,而且金額小到連基本的生活費都不夠了。(她目前是我們在養)


你好:

會,而且債權人會聲請民事執行處去查詢債務人支郵局帳戶資料。 若屬於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之社會扶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所必需之債權,不得強制執行。其他債權則可依請求酌留生活所必要之金錢。 可依同法第12條規定聲明異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43

您好,

 

債務人名下任何款項都會被強制執行。但可向法院聲明異議請求酌減執行之金錢額度。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羊 105-06-15 19:06

你好,我的家人有毒品成癮者,因吸食安非他命而有幻聽幻覺及暴力傾向,不僅會破壞家中物品還會辱罵他的照顧者,我們雖報警處理過但很快就被放回來且遲遲等不到法院的單子,原本想強制就醫,但每次都只是打鎮定劑就請我們回來,且需要繁複的公文流程,民間機構方面都需毒癮者本身有戒毒意願否則也無能為力,我們建議其照顧者斷她金錢來源並希望能漸近式逼她搬出不然就要戒毒,但她吸毒後精神狀況異常不僅難溝通,最近更會有向樓下砸東西或爬到鄰居家等讓鄰居人身安全受影響的行為,即使報警,警察也很快就回去了並無進一步動作,請問因她已經成年,且我們能試的管道都試過了若真發生事情,我們(家人及照顧者)需要負責任嗎?也想請問以各位的專業來看是否能給我們什麼建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0:49

您好,

 

1、原則上該名家人已經成年,要對自己的行為負擔全部責任,不會連累到其他家人。

 

2、若其仍有自理生活之能力,可由房屋所有人要求該名家人搬離現址或訴請法院判決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1. 只要對方已經成年,不論發生甚麼事情都必須要自己承擔,即使在外面欠下債務,家人也沒有義務代為償還。

2. 因對方有吸食毒品及暴力傾向,家人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即可強制要求對方遷出家人的住居所,以保障家人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mandy 105-06-15 11:50
律師,您好!我媽媽用自己的名字協助哥哥開設一家公司 並為店的負責人 期間有申請使用支票 之後哥哥有開了公司的支票清償他個人的債務 但後來支票跳票 債權人有拿支票到法院去申? 母親當時並沒有出席 因為無力償還 想請問母親當時沒出庭是否表示承認此債務?又要如何才能得知法院是不是有對母親做查封財產或是強制支付命令的動作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出庭,是自我放棄抗辯,法院判決之後就難以救濟

2、要看是什麼樣的公司,倘若是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則公司的票,股東還是要負責任。反之,倘若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票與負責人個人財產無涉。

3、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llegal8888 105-06-15 11:33

律師們好:

法院來文擇訂下週第一次開庭,我是告訴兼證人,告對方傷害強制與侵入住宅,被告曾涉有強盜性侵之罪,103年剛執行假釋完畢。我與被告素不相識,但工作所致卻在同一地域出入,甚至偶有街上巧遇,因為內心恐懼尚未消弭,又害怕出庭露臉身分曝光,導致獨居在外遭受報復,所以出庭當天非常不願意與被告同處一室,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要求提供必要協助,如視訊或是隔離訊問等。

2、並且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您進行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21

您好,可以撰寫陳報狀請求隔離訊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22:37

您好,可以撰寫陳報狀請求隔離訊問。

李小姐 105-06-14 22:33

請問我人在高雄  土地在雲林   另外3位共同持有人 2個位於雲林  

   請問我要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在高雄法院申請  並在高雄開庭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2:37

您好,若您是分別共有人並籲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因屬專屬管轄,故僅得在土地所在地之雲林地院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

沈恆 (沈律師) 105-06-14 23:48

土地分割是專屬管轄,只能在土地所在地的雲林地方法院起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論是訴訟或日後的強制執行,均需在雲林提起,若您在高雄提也會被移轉管轄到雲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格子 105-06-14 21:57

請問我在今年5/21旅展,購買婚紗包套已刷卡付清全額,但是店家不給退款 已於5/25寄存證信函,但店家依然不回應已申請消保官調解想請問,展覽在法律中無明確規定是否屬於訪問與郵購買賣但是旅展並非婚紗展,並無預期的情況下被招攬,難得不能算是訪問買賣?再來展場中只給我們看型錄,照片,並無看到實體婚紗,為什麼不能算郵購買賣?雖然知道訂金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可依照其退款但我想全額退,想請問契約中並無規定審閱期,旅遊展真的不能算訪問/郵購買賣?只能算是承攬契約賠償其業者已從事的賠償金額,請問律師有無其他強制的條款來請法官能夠全額退費呢?

非常謝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2:03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應仍屬消保法第19條之特種買賣,故仍可主張有七天無條件解約權之適用,若您已於七天內為解除契約之表示,若對方仍不退款,可以向消保官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2:39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應仍屬消保法第19條之特種買賣,故仍可主張有七天無條件解約權之適用,若您已於七天內為解除契約之表示,若對方仍不退款,可以向消保官申訴之。

格子 105-06-14 23:04

請問因為有瀏覽過相關資訊及看國相關新聞也問過其他律師

因為展覽是屬於自己願意走進去逛,而非屬於街上招攬或是網路購買的部分,非屬第19條規定

由於定型化契約僅是參考 無強制規定,而契約也因為無表明審閱期的部分

變成可能只能退80%的金額,無法全退的情況

想情問有無其他有利的說法讓第19條法款成立

或是有其他條款可以讓其全部退費的說詞呢? 

為業者可以述說有前置作業的部分,而收取相關費用

但我在第五天已寄出存證信函,對方在店家也說過討過法律流程,不害怕的樣子

想請問有無其他辦法呢? 非常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由消保官介入來調解對您較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eil 105-06-14 20:25

關於強制執行的部分~~ 

今天甲方跟乙方(本人)在道路上發生車禍~ 事發當天在警察局並未做筆錄達成私下和解並也簽訂"和解書" 甲方在和解書上約定給予乙方 八千新台幣。
事後,甲方反悔並未履行和解書上的條件。
乙方拿和解書到法院去 "申請支付命令" 近期 強制執行的通知下來,請問我後續要怎麼動作?

後續乙方要怎麼向法院"補充證明"向債務人甲方 扣押名下財產或是抽取資金的%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於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後,先持證明書至國稅局查詢對方之財產,查得財產後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繳交執行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當甲方收受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後20天內,如果沒有任何意見,法院就會開立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您,您就可以持該證明書直接國稅局聲請查詢對方財產資料,如果有財產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使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也可給予債權憑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4 2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收受支付命令後20天內未聲明異議,該案件將轉為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您補繳裁判費用,屆時將會開庭辯論。

若法院判決確定或對方未於期限內聲明異議,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可拿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調債務人之財產資料,並聲請強制執行。

若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收受支付命令後20天內未聲明異議,該案件將轉為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您補繳裁判費用,屆時將會開庭辯論。

若法院判決確定或對方未於期限內聲明異議,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可拿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調債務人之財產資料,並聲請強制執行。

若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來電來信諮詢。

小小 105-06-14 12:48

103年6月10日 和對方 借款 30萬元 有公證合約

每個月還款9125元*48期(4年)

合約也有寫
手續費 兩年內清償餘額需支付清償金額之8%手續
滿兩年可以一次清償,不知支付手續

我滿兩年還款15萬,對方說清償金額不對,清償金額為179332(本金)+2985(利息)=182317
合約並沒有說明清償金額有要加利息

還款後才跟我說算法

算法有發兩種:1.本息平均(需要加利息清償)2.本金平均(不需要加利息清償
公證書上面並無說明 是用哪一種算法(對方也承認)

但對方說不按照他清償金額182317給他的話,對方說要對我執行總金額,也就是9125x48

請問律師大大~
對方強制執行會成立嗎??

我該如何處理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6-14 13:02

雙方有簽合約就應依合約方式還款,依您所述合約記載二年應返還金額應為219,000元,若只還150,000元應已違約

湘評 105-06-14 11:41

律師您好:

如果繼承遺產,雙方都持有一半的產權,因房子之前有奢侈稅的問題所以這間房子二年來都是出租,而租金的部份是由雙方均分,當時二方也都有表示等奢侈稅的問題過了再賣掉,但是現在對方確表示他不賣了,還要住進去,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自已的權益?

若他真的搬進去住,未經我的同意下,我是否可以告他侵佔,若不行,我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分割的權利?

若能告他侵佔罪,是否有追溯期的限制?

 懇請幫忙釋疑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11:59

您好,

 

1、本案可能難以構成侵占罪,但可向對方請求支付租金

 

2、亦可向法院請求分割,對方僅能使用分割取得的一半產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14 12:27

共有物的使用或處分方式雙方可先協議,若無法協議,可向法院提出分割訴訟,若本來就是要出賣共有物,可於分割時主張變價分割,一樣可達目的。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除非有分管契約

否則是不能自己住進去的

如果住進去你可以告他竊佔

我也建議你直接訴請分割才是一勞永逸的方式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suisui 105-06-12 22:32
您好 我在今年三月初左右跟著投資比特幣 但是後來大家拿不到錢 跑去報案 在事情發生後 我有跟被告私下和解 他退還我投資金額的百分之十,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解決, 在昨天我收到桃園刑警大隊寄來的證人通知書 以下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還望各位為我解惑 感激不盡! 1. 刑警大隊寄來的證人通知書上要求我下週出庭 這算是開偵查庭嗎? 收到此書若因要工作 是否需要請假不出席 還是說一定要出現?有強制性嗎? 2. 我想更改之後所有法院文件的收件地址 ,請問可以在處刑書出來之前查到股號字號,進行陳明住所變更嗎? 若要查詢該如何查? 3. 陳明住所變更地址 可以把更改地址改成郵政信箱(信箱是我本人的名字)或是存局候領嗎? 以上 還望回覆感激不盡!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2 22:36

您好,

 

1、此通知書僅為警察局所發,是到警局接受詢問製作筆錄,嗣後案件移送地檢署後才是開偵查庭。

 

2、沒有強制性,但警方可以報請檢察官將人拘提到案。

 

3、可致電法院詢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12 22:49

證人不是當事人,無法查詢案號股別,應於接受訊問時將聯絡方式記載在筆錄即可。證人有事無法到場最好事先請假,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接受訊問,可能遭處罰鍰或被拘提。

根據刑事訟訟法第176-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同法第176-2條規定:法院因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調查證據,而有傳喚證人之必要者,為聲請之人應促使證人到場。歡迎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水月 105-06-12 20:28

一個多月前曾透過交友app取得女方line並與女方聊天

 一時興起 自己突問出一句"胸部多大"

對方稱"已截圖" 後來我也有道歉 從此彼此已經無來往消息

請問在line上私人通訊說出這樣的話是否會構成性騷擾

與對方只是透過文字對話的陌生人  

毫無任何照片來往,見面或甚至任何身體接觸

有查過據通保法規定

未滿三年以上徒刑等罪沒辦法強制要求該通訊軟體公司提供IP位置

警方若接獲報案會積極處理這種輕微案件嗎?

只透過言語沒有身體接觸會被起訴嗎?


你好:

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同法第20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若對方不清楚你的年籍資料會移送警察機關調查,警察機關可能會詢問APP軟體公司,請公司提供你的帳號資料,調查完畢後,再由縣市主管機關開罰。 若無法知悉你的年籍資料,理論上會通知被害人無法調查。
沈恆 (沈律師) 105-06-12 22:40

文字對話與肢體接觸都可能構成性騷擾,肢體接觸的性騷擾才會構成刑事犯罪,文字對話的性騷擾若經調查認定成立,則會處一萬元至十萬元的行政處罰,不至於構成犯罪。但若受害人無法查出騷擾者的身分,則會無法處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2 22:42

您好,

 

1、依您所述,您僅為一句訊息之發送,不會影響對方任何名譽上或生活上之問題,是以不會構成法律責任

 

2、本案警方實質上是無權調取個資,但如他們去向app公司行文要求,就視app公司是否願意提供。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2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頭 105-06-12 01:08

律師您好

請問

我本身因有積欠一些信用貸款卡債,但因目前經濟有些問題,所以被銀行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我有一個公司戶頭(就是我是公司負責人,商業登記資本額20萬)

但從來沒用過

想請問

因為現在做小生意有一筆貨款(支票)一定要進公司戶頭(而且是禁背支票)

請問這樣會被扣掉嗎(我欠債銀行跟公司戶頭銀行不同,也就是我沒欠公司戶頭這間銀行錢)

因為聽說好像什麼法人與自然人不同

還是我可以趕快再找一間銀行再開一個公司戶頭趕快存支票進去然後領出(這樣時間來的及嗎)

還有我也想請問如果像查扣銀行戶頭是不是要經過法院申請,這樣時間大概會多久

律師幫我解答

因為目前這些錢對我生活上很重要

拜託,謝謝

 

kang 105-06-11 12:25

我把車借給友人,友人在借車時是說有駕照的,但友人多年前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可能是因為酒駕或是罰單過多?有繳納而無法換發駕照!),但碰到警察臨檢時,當時警察說是有駕照的.

借車期間時發生車禍

請問

1這樣子的情況下算是無照駕駛嗎?
2那車主會有法律責任嗎?或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3車子的強制險或第三責任險是否因為駕駛駕照問題或車主並無駕駛人而無法理賠嗎?

謝謝

 

你好:

酒駕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吊扣吊銷駕駛執照,在吊扣期間或吊銷未依規定申請考領駕照,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處罰。先釐清是否有吊扣吊銷之情形,才有辦法判斷。 汽車所有權若明知對方無駕照,仍然出借汽車,會違反同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屬於民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之保護他人之法律,會被推定有過失,此時若對方車禍導致他人受傷,要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反之,若無故意或過失(此時要判斷你是否知情或可得而知),不知悉對方吊銷吊扣駕照,就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還是可以理賠保險公司理賠後會向無照駕駛之人求償
老愚 105-06-10 08:51

1.  樓下承租人 白天晚上 深夜凌晨 不斷敲天花板 拍打我家大門

我以監視器加麥克風進行蒐證

合計今年1-3月 被告共敲天花板2177次  拍打大門45回

蒐證的錄影(錄音) 檔案

今年4月 我已經對他提告304強制罪並檢附證據說明書及錄影錄音檔案

今年5月12日已開偵查庭  當場已對事務官說明 蒐證設備及蒐證方法

 

但是被告必沒有停止敲擊天花板拍打我家大門…

我準備第二次提告他  證據為4-6月的錄音錄影紀錄

請教律師 

第二次提告 須把第一次提告的相關資訊描述嗎?

這樣一來 檢方會不會併案處理? 併案處理後 檢方會不會重新調查證據? …..

到最後  判決時間會不會因此而拖延了?

還是說  第二次提告  單純的以4-6月份證據做個別提告比較好?

我的希望是  第一次提告 法院能早日宣判

第二次提告能對壞人「加重其刑」

請教律師  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0 11: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第一次提告的部分既然已經有案號及股別(105年偵字第xxxx號x股)的話,可以依「追加告訴」的方式再追加於同案號及股別,就不須要再特別針對第一次提告的部分詳述了,因為承辦檢察官手上都有資料,而這部分的話就會併案處理。 併於同一案件追加告訴的話,檢察官應還是會傳喚對方到庭說明;而另行提告的話,由於還要再經分案的程序、也是需要檢察官傳喚到庭說明,後者時間可能會比前者還久一點,因此建議用追加告訴的方式併於同一案件內,會是比較符合訴訟經濟的。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