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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 104-08-27 17:49

保險公司代客戶向我民事訴訟索賠,最後因保險公司無法證明車禍的發生,而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

車禍事故:102.3.5
警方傳訊:102.3.12----我回應:「未與他人、車發生車禍
保險公司函請損害賠償:102.10.2
保險公司來函債權催收:102.12.15
保險公司遞狀索賠:104.1.08-----83,810元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104.6.16

請問:
1.我是否可以民事索賠「精神上損害賠償」?
2.如果可以,請求期限是否已過?
3.如果勝訴,則律師費是採抽成?還是按照一般?

沈恆 (沈律師) 104-08-27 17:58

您好!

法律上不會認為您受有精神上損害,無法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何小姐 104-08-27 18:01

保險公司來函表示請催收公司催收、走法院數趟、請假、等待法院的判決,不能成立精神上損賠?

何小姐 104-08-27 18:21

謝謝,我了解。至少要有實際損害的發生+違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案件並無法請求精神上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U 104-08-26 21:30

 

請問小弟我家人日前騎機車在十字路口 綠燈直行 被紅燈汽車

單腳行動不便 於醫院復健半個月 以及在家休息一陣子都沒工作

當下對方很客氣說是他的問題 全額都會負責

車禍現場監視器有拍到確定是對方紅燈

現在對方似乎不認障 硬要說我家人 也有3%肇事責任

保險公司 只願意賠償6萬元 全部加再一起

對方還說 等保險公司賠6萬元後 要在從裡面扣除 修對方車的錢

對方車說100多萬....要修不知道要修多少

問題是我家人正常騎車綠燈 被撞 為什麼還要賠

只賠6萬 是不是 太低了 還要付對方修車錢

請問小弟該怎麼辦

你好:

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記得在6個月內提出。 可以將初判表、現場圖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你完全無過失,無須賠償對方車損。 對方若不願意跟你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部分可以參考這一篇: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870455

1.由於您非當事人, 建議由當事人提出詢問

2.您的狀況建議是先參考初判表, 由於您有受傷可把握6個月內的車禍黃金期去做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3.您可以求償的有醫藥費,  財物損失, 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 建議要收好醫療收據及醫生診斷證明

4.至於賠對方修車部份, 則是依肇事責任去做分擔, 另外由於車損有折舊問題, 可請對方提出正式單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7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心情 104-08-26 18:53

我先生發生車禍,目前療養中,第一次遇上完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一類的事宜,目前我們比較著急的部分是機車修理,因為肇責人是車頭正撞我先生的機車右邊,把機車的排煙管整個撞到往內凹,跟輪胎貼在一塊了,騎車都一直摩擦生熱,今天看都已經磨到看到內胎(銀色)了,好像有種不修不行的感覺,現在我的問題來了,一開始我們有請對方牽去修理,但他們牽去車行又牽了回來,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問題是他們只保強制險,保險公司已經表示不在理賠範圍內,那我們現在要牽去修理,又不知道標準在哪,今天去問,排氣管要換,有一千多的價錢跟三千多的價錢,我不知道該換哪一種,但事後我想一想 ,是不是可以換一模一樣的呢?如果我們上面的是原廠,就請修車老闆幫我換原廠的,事後我再拿估價單跟對方索賠,還有一些車身鈑金的摩擦,這些又是要如何定義,我也擔心我修好,對方不買單,這樣我也很麻煩,我家是真的沒錢 

我現在有個重點,不知道是不是先申請初步分析表,再去申請調解委員會嗎?

調解委員會之前我需要準備甚麼樣的資料呢?

我想了幾次,我方的要求

1.肇事者須將因這起事故損壞的機身右邊部分修好,負擔修繕費用

(損壞部分:整台機車右邊都被車頭擠壓,導致

2.精神慰問金鎖骨斷掉疼痛難耐,住院五日都在忍受骨頭交叉刺入的痛感,頭部暈眩耳鳴不適感,疼痛到難以入眠,住院幾天傷者是看著我睡,他自己疼痛到無法入睡,出院後每天也都在承受這些。將心比心一下,今天是您的家屬發生這等事,您不心疼嗎?

還有肇事方事發一開始的幾度揣測我們被撞得傷者罪刑,毫無悔意,沒有道歉,沒有認錯,只有指責我先生酒駕、車速快,當時救護車要來,還遲遲問要不要錢,讓家屬受傷,更讓當事人傷者難過。本身低收入戶,家中三個幼子須扶養,我要照顧先生又要照顧三個孩子,生活支柱倒了,我們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頓,五個人口需要生活,沒有人去賺錢,未來不明實在擔憂。

3.因這起車禍導致當事人無法工作的減少收入求償

依照醫師診斷證明書,宜休養多久為例(包含復健期間)

就是到鎖骨好,可以上班為止,不然我們家中的三個孩子要如何生活?

4.我(太太)因為照顧先生期間,無法去幫忙打掃打零工的工作損失,一併向肇事者求償

5.日後我(當事人傷者)受傷部分,若有後遺症,雙方再商議。

(頭顱骨骨折部分問題可大可小,幾個月後是否有任何狀況沒人敢保證)

 

目前我知道我可以列出的是這些,但我不知道金額該怎麼輸入

薪資證明的部分

我先生是臨時工,他們沒有在報稅,也沒有公司行號,薪水袋有拿到,除了我先生的名字跟金額外,其他甚麼都沒寫了,這樣的薪資袋,就足夠證明我先生的薪資所得嗎?

還是可以請之前的老闆,(半年內有上工的工廠)幫忙列出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是一個甚麼樣的表格? 怎麼樣具有說服力?

如果要談我先生的鎖骨,是否要等他痊癒再談和解?  

因為我也不清楚鎖骨斷掉移位,需要多長時間來復原,

精神賠償,又該填入多少金額?

肇責方會殺價嗎?  我們應該要拉高價錢?

是否調解委員會都是37責任分比

一、低收入戶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派個律師幫幫你們。

二、可以考慮先做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後告贏了也是白告。

三、一般來說車禍假扣押的擔保金是十分之一,但是你說的情況你應該是供不起擔保金。如果法扶願意幫你們的話可以法扶的保證書來代替擔保金。

四、假扣押之後,是否做刑事提告請考慮,如果車禍是你先生的錯,對方也是可以告你先生。如果有要提告刑事的話,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五、民事如果可以和解調解是不錯,但如果是和解調解宜拿實質金額。尤其是有人和解之後還告別人刑事的,所以如果對方也有受傷而有要協議的話建議以調解的方式處理,在調解的時候要記得載明不告刑事調解成立後記得追蹤是否已送法院核定。另外一個方法是調解時請對方寫一個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由你幫你遞告訴狀再遞撤回告訴狀;同時你也寫一個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給他讓他去遞狀。

六、民事時效是二年,如果你已經做了假扣押還有刑事告訴的話可以調解和解的方式或訴訟的方式處理。

七、目前生活若有困難的話要善用社會資源,不要羞於向社會局求助,這個很重要。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azoinc 104-08-26 12:24

大家好 小弟前些日子發生車禍 與人擦撞

車損部分雙方車子均有輕微損傷 雙方人員均平安無受傷

但事後對方要求賠償車損部分外 還須賠償事後因其心理因素導致憂鬱症產生自殺行為的住院費 醫療費用 以及工作損失

想請問這些要求是否合理 是應該積極與對方和解交由保險公司解決 還是只能上法院呢 謝謝大家

1.如無人員受傷應只是民事問題, 但是要留意是否自行驗傷提告

2.對方需自行舉證心理因素導致憂鬱症產生自殺行為與車禍有關, 另外還有車禍的肇事責任比例

3.如遇到這樣的對造, 會建議交由保險公司人員處理

由於蠻多部份不清處的, 另外求償金額甚小者,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zoinc 104-08-26 12:03

大家好 小弟前些日子發生車禍 與對方子擦撞

車損部分只有雙方車子輕微損傷 雙方人員均平安無傷

但事後對方除要求須賠償車損部分外 因其心理因素而產生自殺行為的的住院費 醫療費用工作損失也一併要求賠償 想請問大家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是應該積極與對方和解 還是等之後上法院呢 謝謝大家

Arvin 104-08-26 09:38

我想請問一下。

去年發生車禍,因調解不成,提告對方.

經過一年時間最近收到刑事偵結報告,裡面寫到對方業務過失造成我方傷害已成事實。

但是卻沒有講到賠償我方的金額!?

是否是因為刑事所以才不去理會賠償問題?那該如何轉民事呢?

刑事已偵結還可以轉民事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偵結報告應該是所謂的起訴書或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吧?

若是,請用最快的速度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否則法院判決下來,就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

另外,不論刑案如何,民事訴訟務必於發生事情計算起2年內提告

 

阿中 104-08-25 23:01

大家好,小弟於今年7月底,發生一場車禍,導致我有體傷+車損,而對方看起來無問題。

過了30天後到交通大隊申請"肇事鑑定初判表",表示對方:無照駕駛逆向行車,而小弟我無事故原因。

當下馬上寫了一封"存證信函"給對方,並表示限七日內主動聯絡賠償事宜等等

但是過了第六天(今天8/25)均未收到對方的來電,也無對方的消息。真的令我憤怒跟無奈。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呢?我是否要提出傷害的告訴?還是再繼續等待一個未知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中 104-08-25 23:4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謝謝顏律師的意見,我打算這禮拜找時間過去地檢署控告他"傷害"。

阿中 104-08-25 23:4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指導,我打算這禮拜找時間過去地檢署控告他"過失傷害"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偉倫 104-08-25 22:59

不久前發生這件事情!

我開車(開在慢車道靠近機車道這個)打方向燈往右邊靠 ~

我要停路邊~~之後後方有a機車跟b機車!

b機車摔倒~我也趕快下車跟附近的人借藥品幫她消毒擦藥~陪他等家人來~

(對方十八歲學生)對方家人來就破口大罵~也看監視器~後面也叫警察來

他們懷疑我沒打方向燈酒駕~~監視器就看到我有打方向燈!酒測也0

但是一開始警察來也說~沒撞到無法構成車禍!後面也不知道為何變成有~那時候只想釐清~有酒測也有簽名~警察說只是記錄而已 也沒給我三聯單

我以為只是這樣~而且監視器跟對方和我的車都沒撞到的痕跡!

看到是b機車閃a機車摔下去~~~a機車只有回頭看一眼就走~~

現在對方硬要告我 賠償之類怎麼辦??

阿翊 104-08-25 22:57

車禍發生在1月底 我機車後方 因前方急煞沒保持好安全處離撞到他左方保險桿 
但速度很慢 他車體也幾乎沒事情 仔細看有少許刮傷 不到0.5公分 
之後有叫警察來 拍照存證 我答應理賠 
約2月初他的保險公司打來 說車子已經在修 然後保險公司說車廠說維修費用2萬七 
因為保養修裡要換整條後保險桿 我心想.. 
那壯擊力道只是相當於摸一下 為什麼要換全部 
於是我向保險公司要求 我拿到估價單 我再把錢匯過去 
請問這樣的處理方是妥當嗎? 撞到一台 Lexus is300h (我知道這台很貴)... 
但是有必要摸一下 2萬七嗎?... 
講到後來 保險公司還?我說 可以給我打八折 2萬2500算我... 
讓我感覺 好像被騙... 價錢也抬太高了..

直到現在已經到了8月,我才收到一張保險公司寄來的通知書,沒有附上其他估價單只有一張通知書,上面寫著須賠償27901元整 還是一樣金額高的嚇死人 並沒有保險員說的打八折

另外這一次上面寫的車號 寫的前面跟後面車號是不一樣的 後面那個車號不是我的車也不是他的...

例如 與本公司承保之車號(AAA-1111)號車發生事故 致(BBB-2222)號車後損  

藍色的是對方正確的車牌號碼,後面那個我就不知道是誰的了...

當時並沒有發生連環撞 做筆錄的也只有我跟他

讓我覺得保險員做事非常草率 當時要求的估價單 沒有寄過來 第二次發過來的通知書 車號還是錯的 金額也跟原本一樣 高達27xxx 我才19歲並付不起那麼多錢 我該如何處裡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當時車禍力道很弱,則應該不會傷到保險桿,可以質疑對方的要求,倘若認為不合理,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收據(不是估價單),並且找認識的車行詢問是否合理。

2、倘若雙方無共識,可以等對方提告再說。

3、因為您未成年(20歲),建議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協助為佳。

 

樂咖 104-08-25 06:02

律師你好,日前我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調解兩次都失敗了,已提告對方傷害,想請問對方是外籍新娘她無照車主是否需要負相關責任?然後關於賠償,由於她是外籍名下可能沒有任何財產,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向對方家裡索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向對方求償,若對方已成年,則無法向其家人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對方是否要負責任要看肇事當時有沒有過失無照駕駛只是過失與否的參考因素之一,沒有一定無照駕駛的人就有過失,如有疑問可以送至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至於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您提告後,獲得勝訴判決,可持勝訴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雖然目前沒有財產但是日後對方如有工作則可以扣押他的薪水作為賠償

HUNG 104-08-23 02:43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初步研判表,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而 對方全責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怎辦?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跑工地沒有勞保 沒有收入證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3 06:49

1. 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對方若對初判表不服,可能會要求送請鑑定。當然若是對方不爭執,則初判表既然認為對方要負全責,則日後當可全額要求對方賠償

2. 收入證明可請工地負責人開,若是都拿不出證明,最起碼也可以依照最低基本工資去算你不能工作損失。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3 20:15

若初判表顯示您查無肇事責任,而係對方須負全責,可以將因車禍導致之損害舉證並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另外,關於工資部分,若無薪資匯款紀錄,建議請包商提供。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24 00:42

您好:

一、提出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後,可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及維修費,但機車維修費之材料部            分會有折舊問題。

二、若無收入證明,建議請營造商提供薪資收入證明,且不能工作之損失及精神賠償亦均可請              求。

HUNG 104-08-23 01:4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HUNG 104-08-23 01:11

我方機車 雙載 直行 與 對方汽車 右轉發生擦撞
我方機車駕駛 被驗出0.09酒精,但無違法,沒送公共危險

交通初步研判表
對方. 轉彎未注意後方車輛
我方. 驗出0.09酒精,目前無發現任何肇事責任

我方雙親 雙載皆受傷 ,卻又不喜歡跑醫院,只有車禍當天去一次
醫院診斷書開出,擦挫傷,建議休養3週

 經過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說,機車受損.醫療會全賠
關於 精神撫恤及工作損失 無法跟我方達成 共識

因為我方 雙親是跑工地的,拿不出任何工作收入證明和勞保證明相關的
我們也是等有電話進來,才有去工地 工作...

現在2人又受傷的,我方雙親只是跑工地,靠體力吃飯的
一天也有四千左右收入,是兩個人在賺...


對方只願意支付四萬 作為我方雙親工作補償 , 因為我方沒有提出工作證明
還有說 我們只有去一次醫院,表示不嚴重阿


精神撫卹也沒有說要給...
對方還說 你們去法院 這些沒證明的 都不會 判給你,告也沒用

而對方駕駛一直推說,全程給保險員處理,他連一次都沒有關心過我方
還拿酒駕壓我們,說去提告也沒有這些工作賠償....

請問我們跑工地的是要怎麼拿出 收入證明
現在車禍都沒有在工作...
工作賠償要怎麼提出相關有力的證據 或是能夠提高補貼金額 

 

假設,我方想要提出車禍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方無責,測有酒精
提出告訴 也可以向對方拿到該有的 全部醫療費.機車維修費嗎?
那在法院拿不出收入證明呢? 會有相關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及精神賠償((對方不理不才))

你好:

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記得要在6個月內提出。 醫療費、修車費都可以請求,但是要準備好相關單據 工作損失可以傳喚工地主管作證或提出薪資條、匯款紀錄、簽收紀錄,要讓法官相信父母有工作收入,法官會去判斷工作所得在多少範圍內合理。 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會以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情形,以核定相當之數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在2年內提出。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提供一些相關證明呢?甚至自己電腦打一打,對方願意簽名的證明都好。但切記要確實。

二、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一般人休養三周大約2~10萬。那你們跑多次一點醫院,或是去中醫調養。

三、保險公司如此溝通,實在是看你們不黯法律,態度不是很好。

四、建議您在談的時候直接說您會提告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內),以刑逼民,強迫肇事者也負擔一些,或是請肇事者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金額。

五、酒精濃度不高,且無犯罪,應該不會影響肇事責任太多。

六、若真的與賠償金額差太多,還是建議先找律師當面諮詢看看,無法負擔委任案件的費用,仍可以委請律師陪同調解,或代寫訴狀,例如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狀,以維權益。

 



 

 

HUNG 104-08-23 15:29

各位律師們好,因為我自家是開小公司的,生意是靠電話打進來的,並無設立公司登記營業
關於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我們只有三聯簽單那種跟對方請款證明
對方說這個不能證明,無法賠償,要我們出示更明確的證明,如勞保..收入證明.. 薪資條、匯款紀錄... 這些我們都沒有,工地的工作很不穩定

我們請求精神賠償 對方不願意 ,他們說 全部只願意用4萬工作補貼 打發我們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林俊賢 林律師你好:

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師

HUNG 104-08-23 20:14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勞工力減損(工作損失),可否請廠商或是派工作給你們的人 ... (恕刪)

關於提告傷害,跑法院要費用嗎?  都拿不到什麼賠償,跑法院會不會倒貼金額


律師你好,關於委請律師陪同調解,需要龐大費用嗎?  第一次遇到這些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他們老人家有去調解過一次,不滿意收場,另約時間下次調解
是否有 台中市有相關律師服務之類的嗎? 謝謝律

104-08-22 07:19

我方為被告簡稱「甲」貨車駕駛 與 告訴人 簡稱「乙」機車駕駛

告訴人,機車駕駛女兒 簡稱 「丙」

於某時晚上9點  發生 於台中市 豐原區 豐勢路 車禍

當時天氣良好 視線正常 車流量少 。

當時「甲」方停車機車用道約為3分之二處 ,切雙向燈

人不在車上路面寬大約兩個同方向汽車道與一個機車專用道

靜止狀態 。

遭「乙」方 超速煞車,由後方追撞 致使「乙」方受傷

由「甲」方報警叫救護車。

隔天,「乙」方因鎖骨肋骨骨折傷害 住進加護病房

同時 「甲」方也有到加護病房外 探望家屬與慰問 並與「丙」留下聯絡方式。

一個月後 「乙」方轉進普通病房 「甲」方也有拿禮物慰問與關心

「乙」方傷勢與復原狀況。

在事故發生三個月內 「甲」方 與「乙」方女兒 「丙」

都有聯絡 關心「乙」方復原狀況。大約一個月後即出院

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事責任比為,「甲」”違規停車“「乙」”未注意車前狀況“

 大約四個月後 「丙」在新竹一間保險經紀人公司上班 與

「甲」台中人,跟「甲」的保險公司新X產物聯繫

需要「甲」與保險公司人員 到「丙」方新竹上班地點晤談。

當天晤談內容理賠金額部分 當時「丙」談的價碼為30萬元

內容為醫療與復健 和有收據與無收據 的部分,

跟沒有 工作證明 的 工資賠償金額 還有 過高的機車修復費用

新X產物說無法賠償,因無工作證明與無收據的部分和肇事責任

大約只能賠償 10 萬元 醫療與復健機車修護費用

第一次晤談 金額談不好 就解散了

大約與事情發生快五個月了 承辦員警通知「甲」需做筆錄

因 「乙」提告過失傷害

隨後 「甲」就去鄉鎮調解委員會 申請調解

隔半個月調解

「乙」恢復良好 可正常工作

「甲」積極的與保險公司爭取,14萬元

當日 「甲」與,「乙」「丙」 進行調解

還是價錢談不攏不歡解散

過了兩個月 檢察庭開完

檢察官 即 提起公訴

起訴書內容 大約為

我是外務送貨員 預備隔天業務上的貨物 自公司開車返家

但當時已下班快3小時了,檢察官不聽「甲」陳述,

本件肇事,時,地之天候路況皆良好,責肇事當時被告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其竟疏未注意及此,可證被告停車失當行為,顯有過失,在依初判表研判,本件告訴人騎車疏未注意車前狀況雖同為本件肇事因素,與有過失、然仍不能因告訴人之過失,而解免被告之罪責。又告訴人因此次事故受有如犯罪事實所載傷害知結果,與被告過失停車肇事行為間,自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綜上,本件罪證明確被告過失傷害嫌,已堪認定。

想請問 如果開庭 法官是否會減輕其刑呢!?

你好:

可以聲請法院將初判表、現場圖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建議繼續跟被害人談看看,和解調解成立後,請對方撤回告訴或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 若不和解,則盡量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但是對方依法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賠償損害,此時你除了付給國家一筆錢外,還是要賠償對方。
104-08-22 05:54

我想詢問一下,我星期一出車禍,對方是箱型車紅燈(非搶黃燈)加上超速,與我在斑馬線前(剛起步)擦撞,我人飛出去,導致臉部的嘴角上有一到2公分的裂痕。在醫院,裂痕縫了6針嘴唇內部縫了2針,旁邊嘴唇整個瘀血腫起來。

還有我目前大三,在準備考研究所,但因為我晚了人家一個多月的時間準備,時間對我來說非常寶貴,在車禍後,我上半身挫傷擦傷、臉部非常腫、不太能進食、易口乾,使我非常的不舒服,完全無法讀書,約一星期。

請問上述兩項問題相關的賠償到底要如何去計算或估算?

(不包括醫療及車損,因為他都有保險)

拜託律師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2 18: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車禍案件的賠償金額包含醫療費用、財損、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其他必要費用(如義肢、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等。

組長 104-08-22 02:40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騎在雙線車道右側車道上,而對方從小巷子直接騎到右側車道上的淨空區,但對方的說法是他並未停在淨空區,只有減速而已(他的摩托車是側邊對著我的),而雙線車道並未標示速限,當時速度大概在60-70,但因看到他的距離讓我煞車不及,車禍就發生了(雙方皆有受傷)。

那個路段並無監視器,對方說是我沒有減速,而他是有減速的,所以我騎太快一定是主要原因,而他則是次要原因。

我想知道,責任歸屬是這樣分的嗎?警察是說以路權來看的話,我有優先的道路權益,但對方說不論支幹道,我沒有煞車就可以告我謀殺,所以整件事情錯的都是我嗎?所以我應該要負起全部的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2 18: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是單純的車禍案件,與謀殺無涉,除非您有殺他的故意。

2、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會依據路權碰撞位置、有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而定,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再說。

3、等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在依據過失比例相互求償,並且提告過失傷害罪。 

104-08-21 11:50

我想詢問一下,我星期一出車禍,對方是箱型車紅燈(非搶黃燈)加上超速,與我在斑馬線前(剛起步)擦撞,我人飛出去,導致臉部的嘴角上有一到2公分的裂痕。在醫院,裂痕縫了6針嘴唇內部縫了2針,旁邊嘴唇整個瘀血腫起來。

還有我目前大三,在準備考研究所,但因為我晚了人家一個多月的時間準備,時間對我來說非常寶貴,在車禍後,我上半身挫傷擦傷、臉部非常腫、不太能進食、易口乾,使我非常的不舒服,完全無法讀書。

請問上述兩項問題相關的賠償到底要如何去計算或估算?

(不包括醫療及車損,因為他都有保險)

拜託律師替我解答

感激不盡

Eso 104-08-19 23:27

假如我今天未成年騎乘機車

但是我遵守交通規則 卻意外遭到其他車輛的撞擊

導致我自己出車禍受傷了 那麼 保險公司是否會對我理賠

如果會 應該是哪一個保險類別

那如果保險公司不理賠 我可以跟對方索取賠償費用

還是我不能向對方索取我受傷的費用

雖然是他錯 但我無照 那我需要賠償對方費用

還是只需要給警方開無照駕駛違規紅單而已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與有無駕照無涉,不過依法可罰6000~12000之罰鍰。

2、無照駕駛不算拒絕出險的事由,除非另外有約定。不論保險有無理賠理賠金額夠不夠都可以依據過失比例向加害人求償

3、因為您未成年所以相關法律程序必須由法定代理人一同處理才有效力。

 

Eso 104-08-20 11: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與有無駕照無涉,不過依法 ... (恕刪)

那麼想再請問一下曹律師

如果我們是在巷子口那種地方擦撞

雙方都有責任的那種情形之下

我沒有駕照對方有的話 那麼賠償的部分是怎麼處理

是我必須全權負責他的部分 然後自己的也要自己負責

還是各自負責自己 還是負責對方 

 

Eso 104-08-21 06:16

那麼想再請問一下曹律師

如果我們是在巷子口那種地方擦撞

雙方都有責任的那種情形之下

我沒有駕照對方有的話 那麼賠償的部分是怎麼處理

是我必須全權負責他的部分 然後自己的也要自己負責

還是各自負責自己 還是負責對方 

阿輝 104-08-19 06:40

你好,請問一下 本人今年3月左右 發生車禍,對方騎機車 本人開車 碰撞在左前側...立即報了警 叫了救護車, 也聯絡了保險公司(公共意外險)賠償事宜都交給保險公司處裡(有去探望過對方一次,買了水果 給了一個紅包壓壓驚)然而,對方跟對方男友一直打電話來催討機車維修費用(肇事責任都還未判定,都還在走流程)搞得我心神不寧,說如果不賠償就要告我刑事傷害(以民逼刑) 現在收到了調解委員會通知書(有詢問一下保險公司)對方男友認為賠償金不合理(賠償約7萬),說機車之類不可能會有折舊....請問 如果刑事案成立了,會遭判決是緩刑or易科罰金嗎?? 判決之後本人就一定要給對方所說的金額賠償嗎?? 如果刑事不成立,還可以上訴嗎??

你好:

若對方有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你可以聲請將初判表、現場圖自行或聲請檢察官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你有過失就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法院通常會處得易科罰金以下之刑(例如有期徒刑拘役),有時會宣告緩刑,由於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這個時間點之前你們都可以談,請對方撤回告訴。 機車還是要依照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去計算折舊,對方男友的說法不正確。 對於過失傷害判決不服,依程序不同可以上訴到地方法院合議庭或高等法院。 若你們已經私下達成和解,記得簽署和解契約註明拋棄民事其餘請求權並請對方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或請對方撤回告訴,以免權益受損。 若在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依鄉鎮市條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對方無法就本次車禍再行起訴、告訴、自訴,亦可ㄧ次解決紛爭。

1.從您的敘述並沒有提及對方傷勢

2.在初判表與肇事鑑定報告出來釐清肇責比前, 建議先拖緩處理

3.如對方以刑逼民, 也是要看您的初判表資料, 如計算易科罰金和解金相去不遠, 建議和解消事

4.機車要看年份做折舊計算,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如五年後以1/10計算

5.法院判賠金額後, 還要依照肇責比例做分擔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鴨鴨 104-08-18 20:21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今天我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開車在主幹道  我騎車支線

對方的車速很快在我經過十字路口時他從左側過來車牌擦撞到我機車前方

機車後面撞到他的保險

因為他車速很快我從右邊飛出去滾了幾圈

後來我身體很不舒服叫警察叫救護車

到醫院檢查發現左腦積血左肩膀挫傷

後來對方來跟我們談說他們車速只有10 而且他們又沒行車記錄器

但是那路口監視器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拍到路口狀況

之後我仔細看警察給我簽的筆錄警察寫我的車速30-60

但是我的車速並沒這麼快 那時候寫筆錄警察也沒問我車速多少只有問對方

那時候我剛被撞到頭暈很痛很不舒服警察就叫我趕快簽名上救護車

後來在醫院後仔細看才發現警察寫的車速是30-60

請問這會有什麼影響嗎?

這樣的話是對方錯還是我錯呢?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

一、頭部受傷的話要記得做腦部掃描,有時候會有延遲性腦出血,這個錢不要省。

二、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這個要特別注意。

三、關於肇事責任比例部分如果有爭執是要看鑑定結果。這個部分如果路口監視器的話建議先聲請檢察官保全證據

四、如果傷勢不是很嚴重的話可以考慮調解處理。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4-08-18 20:49

您好!

可能兩方都有錯,詳細還是要調閱影帶,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雙方口述的行車速度沒太大參考價值,不會僅憑口述的速度認定責任歸屬。 有損失的一方可依過失比例向對方求償,請求時效二年,包括車損、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您應先將各項支出單據保管好。 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8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8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dam 104-08-17 13:06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一下有關車禍的問題

事情發生經過是這樣

 

我在兩條均為單向車道的地方欲左轉進入一家店面,由於左轉的地方是黃色虛線且該路段未有交通號誌與待轉格,當時在車禍前時我等待一輛車經過方能到對向車道,在黃色虛線等完要過去時已經超越對向車道3分之2以上快接觸到對向白線時,直線機車側面撞上我的機車側面,當時我時速約為10-20內,警方劃定對方完全無煞車痕〈那他是否有超速之嫌呢?〉,然後路口的攝影機警方調過都剛好照不到我們車禍地點,但當時我為了等待車子經過時有往前有微繞過車子所以如果以被撞90度的線往中線看去,會削到黃色雙實線,但我當時確實有確認無車後才轉。而我有受傷,對方無傷,兩台摩托車均需維修。請問這樣會因為直線路權的關係所以一定是我的錯嗎?原本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一直咬著直線路權所以願意支付金額咬的相當低,所以想來請問律師大大1.是否我絕對錯2.這樣我真的會因為直線路權而被判定要支付對方所有賠償金額嗎?或在金額比例上我得聽從對方說多少就多少嗎?懇請協助!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4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路權不是唯一判斷肇事責任的因素,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再來釐清肇事責任,屆時再依據過比例相互求償。 2、倘若對方有過失的話,因為我方有受傷,所以對方就涉犯過失傷害罪。
quietness 104-08-17 11:34

各位律師您們好: 

想詢問的車禍理賠計算方式。

先說明車禍的經過:2015.05中旬晚上09:45~50之間,本人下班回程時發生車禍,當時接近一路橋,此道路至橋前無路燈,但沒想到有一施工單位在當時橋下施工修補橋梁,僅在通往平面道路的地方放置一個三角錐,此三角錐警示燈閃爍很慢且不是很明顯,等我發現時我已撞上三角錐,摔至橋上,膝蓋外傷,急診送至醫院時候,初判韌帶受傷,後來隔天我至另一家大醫院掛骨科,後續做了精密檢查後判定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因當下多處外傷嚴重,故醫師至七月中才進行韌帶重建手術。在受傷到手術這兩個月,我們並未進行項施工單位進行申訴,是在術後及相關後續費用出來後才透過議員向縣府單位申訴,縣府單位也通知承包商,目前取得初步研判表,內容為我本人未注意車前狀態。最近據悉承包商要來協調,故特地到此網站,想請教律師們,其理賠計算項目若依據初步研判表,是否等於對方完全不需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初判表如此記載,但您仍可以爭執對方設置管理有疏失,而本件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所以一般會依過失比例來認定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3:04

您好:

根據初步研判表,只是說明您自身亦有部分過失,對方可主張過失相抵減少賠償金額而已,不是指對方即無賠償之必要,且過失比例應送鑑定後始較明確,所以您仍可向對方請求賠償

quietness 104-08-17 11:31

各位律師您們好: 

想詢問的車禍理賠計算方式。

先說明車禍的經過:2015.05中旬晚上09:45~50之間,本人下班回程時發生車禍,當時接近一路橋,此道路至橋前無路燈,但沒想到有一施工單位在當時橋下施工修補橋梁,僅在通往平面道路的地方放置一個三角錐,此三角錐警示燈閃爍很慢且不是很明顯,等我發現時我已撞上三角錐,摔至橋上,膝蓋外傷,急診送至醫院時候,初判韌帶受傷,後來隔天我至另一家大醫院掛骨科,後續做了精密檢查後判定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因當下多處外傷嚴重,故醫師至七月中才進行韌帶重建手術。在受傷到手術這兩個月,我們並未進行項施工單位進行申訴,是在術後及相關後續費用出來後才透過議員向縣府單位申訴,縣府單位也通知承包商,目前取得初步研判表,內容為我本人未注意車前狀態。最近據悉承包商要來協調,故特地到此網站,想請教律師們,其理賠計算項目若依據初步研判表,是否等於對方完全不需賠償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可以送鑑定

因為初判表不是一個最終依據

而且如果沒有明確警示

對方是有過失

建議你可以請律師協助你申請國家賠償或談判協調

因為這是政府工程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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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初判表如此記載,但您仍可以爭執對方設置管理有疏失,而本件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所以一般會依過失比例來認定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Queeny 104-08-16 17:29
想請教律師大人,一般發生車禍已經不是我們所願意遇到的! 要花一堆時間與精力跑醫院、復健,心力交瘁, 自己受皮肉之苦,家人連帶受影響!整個生活步調全盤打亂! 對方駕車違規右轉,導致我騎車臉部著地,下巴軟組織受傷至今半年多,外觀變樣! 我是女生,尚未婚嫁,詢問過醫生只能做美容手術將下巴瘀腫塊割除! 才能恢復原本外觀形狀! 還有牙斷六顆,前十字韌帶完全斷裂,挫傷、閉鎖性骨折等等! 治療需要費用與時間!我沒有錢可以治療的話,可以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嗎? 因為理賠金額無共識,難道我們就要自認倒楣去借錢來治療嗎? 難道窮人就沒有生病受傷的權利嗎? 前十字韌帶斷裂,目前儘管是手術開刀也沒有辦法保證會完全好,醫生證明說,無法久站與粗重工作,避免蹲、跪、走樓梯,偏偏我家沒電梯! 我30歲,外出公用廁所蹲式的都有困難,就是承受痛與不舒服的壓力變大了! 請問已經提告刑事責任,對方堅持沒錢賠! 接下來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要注意什麼? 對方當時是在執行勤務,要連對方公司一起提高又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防止對方脫產與對方公司脫產? 我自己也是一般百姓,沒錢請律師,也要自認倒楣嗎? 請民代可以嗎?需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能夠先申請部分的理賠呢? 等法院起訴後我又該做什麼?該注意什麼? 精神賠償金額界定很廣,該怎麼提出呢?又或者只能等法官判決嗎? 對方一樣不賠錢怎麼辦?名下就是沒財產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6 17:46

 您好,

一、通常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需要單據,不然至少要估價單之類的,除非您可以同意他們提出的和解金額。但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您還是依您的情況趕快就醫為妥,保留醫療單據以利日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另外強制險部分可以賠償醫療部分,但必須是健保有給付的,甚至連回診的計程車都可以賠償,你要細心詢問保險公司。惟一般保險公司都喜歡一筆金額(全包)賠償給您,建議可以談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分開賠償

二、記得,檢察官起訴該案後,要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些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判決很快,就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只能另提起民事訴訟。缺點:要繳裁判費。另外,有些案子光偵查就超過二年,你的民事賠償部分務必在二年內提起,若刑案尚未起訴,也必須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喔。

三、既然是在執勤時發生,刑事部分屬於業務過失傷害罪;而民事部分則得依民法第184條、191之2條、188條、193條、195條請求賠償。最重要的是民法188條連雇主一起請求連帶賠償,拿到錢的機率較高。但若仍擔心,可以聲請假扣押看看,但是要對方有脫產之虞。大概簡單說一下:民事賠償部分:所有有因果關係的醫療單據、勞動力喪失及減損、精神賠償等。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要另外遞狀,雖知您經濟狀況不佳,但仍可以請律師代擬訴狀,自己開庭,仍可保障權益,費用委任律師處理一整個審級的案件便宜許多。甚至您現在也可以委請律師處理和解部分就好,讓律師知道您的情況,不一定要整件委任,不然您負擔不起也不是辦法。或者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補助看看喔。

 

 

你好:

傷害醫療請領部分可以向強制險投之保險公司請領,無須透過被告。 建議你還是委任律師出庭或撰寫書狀,以免權益受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公司無財產,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故可考慮於對方願意給付且合理之範圍內和解,以求順利且迅速取得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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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y 104-08-17 12:47

 

謝謝林律師耐心回覆! 先前調解時,已經提供薪資證明、醫療單據、估價單、診斷書給對方保險公司,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理賠薪資部分,並提到所有醫療強制險會理賠! 問題來了,牙齒理賠強制險不是全部買單,強制險有它們的理賠標準,很明顯感覺就是對方保險公司在踢皮球! 遇到這種事情誰想要多賠錢? 我們沒有敲竹槓的意思!十字韌帶被完全撞斷的腿,一輩子都無法完全復原也是事實。

1.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加速開庭? 或是盡快讓案件落幕?! (不要告訴我是妥協不合理得賠償金額),難道一句話沒錢就可以撞死人不賠錢嗎?我們受害者已經夠倒楣了!

2. 請教假扣押要如何申請呢?(要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對方公司連帶責任) 才能提出假扣押嗎?

 3. 勞動力喪失及減損可以去哪裡鑑定? 需要備妥那些資料?

4. 一般這樣的案件是不是需要2-3 年民事才可能宣判? (我才有拿到錢的機會)

kiki 104-08-15 20:54
您好,我目前任職航空業。當初進此公司時,公司有要我簽契約,需在公司服務滿三年,若因個人問題自行離職,得付訓練費用20萬,訓練費用賠償可因服務時間,逐日遞減。目前我已在此公司服務1年5個月,但由於身體狀況不佳,但又未能符合公司留停標準,故無法申請留停。目前正在考慮離職,但龐大的賠償金,實在難已消受。這陣子也因?車禍受傷,向公司請了很多天假,因而被公司記過處分,以致於被公司遣散,但公司卻要求我簽自行離職書,照樣要賠違約金。請問,因過被遣散,也要賠契約中的違約金嗎?有無簽自行離職書,差別在哪裡? 現在公司逼迫我簽自行離職書,賠錢走人,但我還未簽,這龐大的違約金,實在讓我負擔不起。 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5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久任違約條款,雖然有一定的要件,但是國內航空業久任約條款大多是有效的。

2、一般而言,久任違約條款是不分如何離職的,除非符合例外規定。

3、建議您應該備妥契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5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量履行契約,否則仍有違約金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

請先確認你是否是自願離職,若未被迫離職而是自願,雇主有權依最低服務年限約定向你請求償還訓練費用違約金,你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酌減違約金,但法院因法律見解不同不一定會酌減。 若你是被迫離職,在釐清雇主是否具備懲戒解僱之事由前,切勿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請先確認你違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之情節是否重大,若不重大,雇主無權解僱你,你可以主張僱傭關係存在,免負擔訓練費用違約金。 若雇主具備懲戒解僱事由,雇主讓你簽署自願離職同意書,則對你較有利,可以考慮簽署,並負擔違約金。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6 00:41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一、 因過被遣散,也要賠契約中的違約金嗎? 這要看契約有無約定,如契約未約定,原則上應該不用賠。我所看過航空公司關於地勤人員的勞動契約,裡面約定「服務未滿三年自請離職或因侵害甲方(航空公司)權益而解約」需賠償違約金,因過被遣散是否算是侵害甲方權益,可能有爭議空間。

二、 違反最低服務年限須賠償違約金的契約條款,某種程度上是剝奪勞工依勞基法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自由,因此法院實務上有認定為有效,也有認定為無效的判決,具體判斷上會視公司投入的成本與最低服務年限長短、違約金之數額來衡量該約款是否合理。此外,也有雖然認定約款有效,但法官對於違約金給予酌減之案例。

三、 有無簽自行離職書,差別在哪裡? 第一,前述是否須賠償違約金的問題。第二、自行離職,公司不用發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第三、自行離職,不得請領勞工保險之失業給付。

四、 不論是勞動主管機關或法院實務,對於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解僱員工,向來採取嚴格的標準審查。依你所述,公司對你記過處分,以致於被公司遣散,但公司卻要求你簽自行離職書,公司這樣的處理方式有可能違反勞基法規定。如果公司是依勞基法第11條第5項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那麼公司須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的事實,且應發給你預告期間工資與資遣費。如果公司是依勞基法第12條第4項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那麼公司須證明你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之事實,且公司應在知悉該事實之日起30日內,向你表示終止勞動契約。公司如果沒有踐行上述程序,解僱可能無效。

五、 如果你因身體狀況必須選擇離職,建議你可以先與公司協調降低違約金,大家好聚好散。

 

以上敬供參考,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或約時間會談, 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公司這樣做是違法

如果資遣你就必須給資遣

且不能跟你要違約

而你自願離職就會有違約

差別在這邊

建議你先不要簽任何文件

律師協助你處理後續問題

並且請主管機關協助調查

這樣對你才是最有利

你這案子強烈建議要請律師

不要因小失大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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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104-08-14 14:00

您好,請問酒駕車禍案件

8/2號凌晨在十字路口減速準備停紅燈時候,被後方減速機車追撞,導致我方機車向右傾倒滑行約1.5公尺,對方酒駕值0.51。

車禍受傷,導致工作受到影響,8/12(三)有跟對方初談,對方為保險業務人員,與我們談的是對方的主管,對方完全不管我們的單據一來就表明肇事者沒錢,最多只能陪26000到36000,但是這完全沒辦法賠償我方這段時間的損失,想請問,對於車禍處理很有經驗的肇事者來說,被害者能才取那些方式,是否應該要提告

1.請依初判表與車禍肇事鑑定報告書作為責任分擔依據

2.如有受傷請準備好醫院證明作為日後談判籌碼

3.刑事過失傷害要在6個月內提出

4.對方沒有錢是對方的事, 先釐清責任, 方便日後做求償動作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4 15:03

您好,依您敘述情況分析

一、依您所述,如停等紅綠燈時未違規,對方幾乎是全責。

二、得請求損害賠償的部分有:

(一)所有診療支出(單據)

(二)勞動損失(工作受影響,請公司提供未支薪的單據)

(三)財產損失

(四)精神損失

三、此案公共危險(酒駕)部分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會追訴,另過失傷害部分仍應由您提起告訴(六個月內),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提起。

四、起訴後若尚未達成和解,則可附帶民事求償

對方是保險業務,對於這種案件應時常處理,保險公司最多賠償到3萬6,但您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回去跟當事人要求他也要負責出一部分的賠償金,否則此案若未達成和解,依刑法185條之3及284條規定判刑,並不一定對他比較划算。

刑法第185之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84條第1項: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更不可酒後駕車,依您所述,肇事責任應該在對方。 對方可能成立醉態駕駛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有酒駕數值,代表警員有到場處理,此部份是公訴罪,警方應該會直接移送;另外對方還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部份為告訴乃論罪,記得一定要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 先準備好診斷證明書及您所有支出單據(例如:醫療費、就醫交通費、停業損失、車輛維修費),如無法和解訴訟,畢竟官司進行中仍然可以談和解。 必要時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18: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明白的說著他沒有錢的話,那是[ 預示拒絕給付] ,這個部分如果有錄音或是旁邊有人聽到寫一個證明書的話,可以當做假扣押聲請證據

二、先辦假扣押,把對方的財產扣起來。不要因為對方說他沒錢就相信他,至少做個假扣押裁定然後持假扣押裁定去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

三、車禍後六個月內可以告刑事,是否提告請自行考慮,有時候你不告他,但他有受傷的話他可能會告你刑事

四、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二年內可以和解調解、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民事訴訟、做支付命令等,這些方式各有優缺點,你要選一個。

五、例如:和解調解的話宜取得實質利益,不要一毛錢都沒有拿到對方刑事就沒事,以後他可能是一毛錢都不給你;支付命令的話實務上有認為精神上損害賠償不能以支付命令請求者;刑附民的話要檢察官起訴後才能請求,而且物損部分不能以刑附民主張,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候一開始就要傾盡全力一次要足,不然裁定移民庭後再追加請求的部分要繳訴訟費用;民事訴訟的話有訴訟費用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dam 104-08-14 13:3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車禍的問題

事情發生經過是這樣

我在兩條均為單向車道的地方欲左轉進入一家店面,由於左轉的地方是黃色虛線且該路段未有交通號誌與待轉格,當時在車禍前時我等待一輛車經過方能到對向車道,在黃色虛線等完要過去時已經超越對向車道3分之2以上快接觸到對向白線時,直線機車側面撞上我的機車側面,當時我時速約為10-20內,警方劃定對方完全無煞車痕,然後路口的攝影機警方調過都剛好照不到我們車禍地點,但當時我為了等待車子經過時有往前有微繞過車子所以如果以被撞90度的線往中線看去,會削到黃色雙實線,但我當時確實有確認無車後才轉。而我有受傷,對方無傷,兩台摩托車均需維修。請問這樣會因為直線路權的關係所以一定是我的錯嗎?原本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一直咬著直線路權所以願意支付金額咬的相當低,所以想來請問律師大大1.是否我絕對錯2.這樣我真的會因為直線路權而被判定要支付對方所有賠償金額嗎?或在金額比例上我得聽從對方說多少就多少嗎?懇請協助!謝謝!

您好: 雖然原則上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不過您可試著主張您已將近完成轉彎動作才遭直行車撞擊,此時直行車應讓您先行通過,況對方似有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之嫌,也不一定完全是您的過失,如果雙方皆有過失,您即可主張過失相抵減輕賠償金額,當然詳細責任歸屬仍應視鑑定報告結果。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何小姐 104-08-12 10:12

於上星期上班途中行駛外側車道約40 km/h

在十字路口與行駛內側車道的婦人因對方無打方向燈直接右轉

雖然我本人有煞車還是被對方撞擊左前方發生擦撞倒地

經由路人扶起時發現婦人往其它方向逃逸.我在路上大喊叫她不要跑並以手機

拍下後方車牌號碼.但是婦人還是跑了..之後我自行報案等警方到場處理..

後續在警局也製作筆錄跟員警提出要提告的訴求.

事後致電給相關員警詢問是否可以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員警表示已送件往刑事案件處理叫我不用再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只要等候法院傳票就好..我想請問這個部份我是否可以去申請呢?

因為戶籍地在南部..而我住在北部.(北部發生車禍)..我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向法院申請傳票寄到居住地而不是戶籍地?

若之後開刑事庭時我該什麼時候什麼時間點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呢??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2 10:42

您好:

1、針對事故的部份,因對方涉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而肇事逃逸為非告訴乃論,故檢察官受理後應會主動調查相關證據,而針對過失傷害釐清肇事責任之部分,屆時如您開庭時如覺檢察官有何調查證據不足,可再請求其送事故鑑定即可。

2、關於送達之部分,您可先致電受理本案之檢察署,看是否已經分案,若已分案,則可寫陳報狀向該股書記官說明,請求送達至您收的到的地址。

3、如要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可於檢察官確定起訴之後即可提出。

何小姐 104-09-16 21:14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今日已經按照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日期到庭接受偵問了.而對方也在檢察庭上回應了認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部份..那我想請問之後我還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嗎?

而對方在庭上已經認罪是否也會判決過失傷害的部份??還是過失傷害我需要再提告民事庭?

是否開完偵查庭後下次再收到傳票等開庭時我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呢??

 

感謝律師熱心回應  祝順心

小玉 104-08-11 12:10

我想詢問一下,就是我在五月中有發生車禍機車機車擦撞,我方無照沒受傷,對方有受傷,肇事比例7:3,現在因為賠償金錢談不攏,本來是對方說要和解的我有讓對方開價,但對方最近又變掛說我們沒誠意沒關心她,說她的傷也還沒完全好,其實ㄧ直有在關心她的,最後對方說當初講的金額已經不可能了還要在往上加,把責任推到我身上,雖然我錯比較多但對方也有錯啊,只是因為她受傷嗎?至今我要求多次明細也沒給我,我知道她有在看中醫針灸,但我們出的起的也是她當初的價錢,現在已經不知道要怎麼辦了,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了,那如果對方不高興直接告我過失傷害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會構成過失傷害,若無法達成和解,確實會有被判刑的結果,但判的刑度一般而不重,若能和解則盡量去努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所述事實無法判對對方肇事責任為何,但實務上多則判決認定單純無照駕駛車禍發生不具備因果關係,甚至民事訴訟上不會構成與有過失,換言之,不用賠償。 如對方開價過高無法達成和解,建議向律師諮詢或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對方可提告過失傷害,且因您所提的鑑定結果為7:3來說對您較為不利,惟您有誠意賠償,您可收集相關對話證據,作為若對方有提告之抗辯,若調解不成,之後也可在訴訟和解

胡小姐 104-08-09 13:51
您好,於上週與另一機車發生車禍,想請教雙方的責任與對錯。我方在接連的兩個路口,過第一個路口時已經變黃燈了,第二個路口與第一個路口僅相差約十公尺,雖第二路口已變紅燈但無法在瞬時緊急煞車,因而闖過,對方則在他方號誌尚未變綠燈即慢速紅燈路口二分之一處,我方嘗試按喇叭,對方卻沒有任何反應,最後導致他機車左燈處撞上我的機車後方,我方摔出(向右傾倒),我方右手腳有嚴重擦傷及瘀青,機車毀損嚴重(右機車行估價為10300元),他方腳扭傷,機車左前燈毀損(當下無法發動)。如上述狀況賠償及肇事責任為哪方的呢?若從對錯來看哪方錯呢?若兩方都錯,有錯多錯少之分嗎?賠償是哪方給哪方呢? 謝謝您耐心的回答。

您好:

紅燈一方肇事責任會較重,依你的文義對方也有搶先號誌起步,此時警方會製作初判表,你對初判表有意見可以申請鑑定,對方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若無自己申請需要費用3000元,鑑定意見書會載明肇事主因、次因及過失比例。

一、如果你們這邊在警方那邊都承認自己紅燈了,要說自己沒有錯的話會比較困難。

二、對方有承認他有錯嗎?

三、對於車禍過失比例,進入訴訟後如果有爭議的話是會送鑑定,要看鑑定結果來判斷誰錯得比較多,通常法官會尊重鑑定結果,如果要推翻鑑定結果要有更堅強的論據才行。

四、賠償的話,的確是要看過失比例。如果是雙方都有錯的話,你的損失對方要照他過失比例賠;他的損失你也要照你這邊的過失比例去賠,可以主張抵銷,抵銷答辯是比較常被忽略的。

五、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雙方在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

六、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如果要請求的話記得二年內處理。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9 15:19

車禍肇責判斷還是需仰賴肇事鑑定,以判斷有無或主要次要責任。但還是可以考慮與對方協調看有無和解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9 1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責任賠償會依車禍過失比例去做分配車禍過失比例則為實務上多會尊重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若不服請在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而賠償金額出來後可主張抵銷,再由金額較多的一方賠給金額較少的一方,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兩年,故記得在兩年內請求賠償金,若不然逾兩年他方可主張拒絕給付。

 

ming 104-08-07 14:27

家人於去年11月發生車禍,對方於路口未到中心即轉彎,致撞傷腦部,現在

均需依賴呼吸器(已氣切)照護,對方保險公司看過診斷證明判斷是一級殘

請問律師

1.對方小貨車強制險200萬,任意險300萬

   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有無包含強制險,如若因生活增加支出等...判決

   金額300萬,是否扣除強制險200萬,只需再賠100萬

2.現在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在法院還有調解庭,實務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

   判決的刑期是否都不高,對方認為等判決之後,在易科罰金即可

3.肇事者開小貨車幫家裡送貨,已提出刑事附代民事之訴,可否對他家裡

   提出附帶賠償責任

4.如需對對方假扣押,是需於何時提出?如當事人無財產需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事損害賠償以填補損害為主,所以若已領取強制險,則法院會扣除.

二.本件實務判決仍可能會以易科罰金為主.

三.由於本件是業務過失致重傷害,所以您可以連同其所任職之公司行號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但應先確認是公司還是行號.

四.假扣押現在就可以提起,若當事人已無財產,則只能取得債權憑證日後再來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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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8 21:33

1. 是。

2. 若是達重傷害程度未必就可以獲得6月以下,若對方執意如此,可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3. 附民只能對本人。

4. 檢察官已起訴,已可提附民,同時假扣押也可提起,但要供擔保。不過若對方無財產,日後強制執行就只能取得債權憑證,待查有財產再行執行。

阿尼 104-08-07 12:15
您好!不好意思,我想請問: 我有位朋友上班途中,當他直走時有一台機車於他的前方突然要左轉 我朋友情急之下犒一圈閃避他,他以為他有閃過該台機車,所以直接去上班了, 但他上班時接到了警察的電話表示他肇事逃逸,當下他人正開著公司的車於外地送貨,便先把公司地址給警察,好讓警察可先到公司勘驗車子,而後他趕回來便馬上到警察局報到,看了監視器監視器並無直接顯示我朋友直接撞到該婦人,只從監視器一角顯示先看到該婦人機車倒了,下一秒我朋友的車從他旁邊開過。警察認定我朋友撞到該婦人的嫌疑最大,雖無其它監視器可直接証明,但我朋友也認為自己的嫌疑最大,於是也趕緊至婦人家道歉,表示希望和解!而後婦人以還需回診為由,請我朋友先回去,在約時間和解,事件過2星期後該婦人說要和解和解內容希望我朋友需賠償他們13萬(醫藥費+婦人兩個月工資+機車維修費+兒子請假工資) 我覺得這不大合理, 婦人並無機車駕照、婦人並無明顯外傷(驗傷單顯示左手與左腿挫傷),婦人聲稱自己從事看護工作一天有2000元工資,因此次車禍,所以他想休養兩個月 我朋友知道他有錯在先,但13萬這並非小數目,他工作工資一個月也不過三萬,還得負擔家裡的房貸,與父母的醫藥費,所以想請問真的要賠償這麼多嗎?
就閣下所述肇事逃逸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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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7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芸瑄 104-08-07 10:33

律師們您好
有請教關於機車車禍事故發生的後續理賠問題,
受害者是我先生,他是外籍人士,2015年4月2日早上,
跟同事A去上班,老闆安排他讓同事載,因同事不是台北人不熟路況,
在台北橋上左轉切入機車道時,未注意後方機車來車,被後方機車B撞上,
同事A擦傷,但我先生腳骨折,肺部血腫~報案後救護車送馬偕急診~

事發後,初步研判表寫,
同事A:未注意左方來車
機車B:涉嫌超速
我先生C:無肇事責任

現在機車B,認為他贏定了,不想與我們做任何和解動作及賠償討論,
說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是保自己,要我先生去跟他同事喬理賠,
沒有詢問我先生車禍後狀況,也不任為自己有責任要負!
提告他同事A到士林地檢署,我們有去,但對方還是沒提任何和解問題!
這件事情讓我們很傷腦筋,先生躺了一個多月,沒有上班領薪及撞擊力道大,
他的財物損失,手機螢幕破掉摔壞這些要如何做理賠?

想請問
目前如要提告,還需要申請車禍鑑定嗎?
是否進入司法程序後,就不能申請?

詢問保險業務及警局的警員,都說對方也算是有過失,
但態度就是不想討論和解!說我們可以去告他過失傷害,
對於這件事情,很無奈對方態度,很不希望提告這個涉嫌超速的年輕人,
但這樣的態度,又讓人心灰意冷的!

希望律師們能給我些建議,如何做才能把事情處理好!
謝謝

一、可以考慮提告刑事

刑事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告了之後還可以和解撤回告訴或是調解,這個部分你可以考慮一下是否要提告,如果要告的話六個月內可以處理。

二、請認真考慮假扣押

民事部分,骨折又影響到工作的話賠償的金額不小,這個部分對方是有可能會脫產的。如果希望打官司打到最後是有實益的話請認真考慮先辦假扣押

三、我曾問過一個專辦強制執行的小弟,在台灣強制執行的效果如何,他說,如果是以假扣押先扣的話比較有機會扣到東西,如果是做支付命令或是以起訴來做的話,等到拿到法院公文,十個有九個都脫產了,這個供你參考。

四、民事時效是二年,如果要請求的話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

五、刑事案件的進行並不會阻止民事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六、如果你想要原諒他,就等他賠償他應該要賠償的金額後再原諒即可。

七、如果是有意願調解的話是好事 ,律師也是很支持。但是有的人跟你談調解並不是為了要賠你們錢,而是為了拖六個月;有的則是假意調解,一方面慢慢脫產,等調解完你不告刑事後他財產剛好也脫完,你要告民事告贏也拿不到錢 。所以要調解的話建議至少要拿一筆現金,不要說車禍連醫療費用都不出。

八、假扣押辦完後,取得執行名義部分:

[一]執行名義就是法律允許的可以當強制執行對方財產依據的法院公文書。

[二]假扣押算是執行名義,但是也只能凍結對方的財產,不能將對方的財產變價。

[三]所以要另外取得執行名義,例如支付命令或是民事確定判決或調解書或是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四]目前實務上很流行[ 精神上損害賠償不能以支付命令處理] 這個想法,所以如果你要用支付命令處理的話,就精神上損害賠償的部分就要另行起訴。

[五]刑事附帶民事的話是要先提出刑事告訴,等檢察官起訴後才能提刑附民,刑附民的話一開始沒有訴訟費用的問題,但是如果刑事裁定移民庭的話再追加項目就有訴訟費用要支出,所以如果有要告刑附民的話記得一次要足。再來是刑附民的話限於人傷的部分,物損部分如果要提刑附民的話會有困難。

[六]民事起訴的話有訴訟費用的問題,這個先跟你說一下。

九、不知道這樣對你來說會不會太複雜…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尼 104-08-06 23:36
您好!不好意思,我想請問: 我有位朋友上班途中,當他要右轉時有一台機車於他的右邊突然要左轉 我朋友情急之下犒一圈右轉過去,他以為他有閃過該台機車,所以直接去上班了, 但他上班時接到了警察的電話表示他肇事逃逸,當下他人正開著公司的車於外地送貨,便先把公司地址給警察,好讓警察可先到公司勘驗車子,而後他趕回來便馬上到警察局報到,看了監視器監視器並無直接顯示我朋友直接撞到該婦人,只從監視器一角顯示先看到該婦人機車倒了,我朋友的車從他旁邊轉彎進巷子。警察認定我朋友撞到該婦人的嫌疑最大,雖無其它監視器可直接証明,但我朋友也認為自己的嫌疑最大,於是也趕緊至婦人家道歉,表示希望和解!而後婦人以還需回診為由,請我朋友先回去,在約時間和解,事件過2星期後該婦人說要和解和解內容希望我朋友需賠償他們13萬(醫藥費+婦人兩個月工資+機車維修費+兒子請假工資) 我覺得這不大合理, 婦人並無機車駕照、婦人並無明顯外傷(驗傷單顯示左手與左腿挫傷),婦人聲稱自己從事看護工作一天有2000元工資,因此次車禍,所以他想休養兩個月 我朋友知道他有錯在先,但13萬這並非小數目,他工作工資一個月也不過三萬,還得負擔家裡的房貸,與父母的醫藥費,所以想請問真的要賠償這麼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7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肇責的部份,縱使沒有碰撞,倘若確實因為我方違規右轉的話,還是可能會有肇事責任,此部分必須先處理,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

2、賠償的部份,我國是採損失填補,也就是必須確實有損失才能請求,醫療費、修車必須要有單據。薪資的部份,必須要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不是自己想休養就休養,且必須要有薪資證明。(又本文認為1天看護收入應該與業界情況不符)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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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un 104-08-06 19:48

對方紅燈,她的保險說他們全責,但是我的車子年份過久所以只賠殘值,可是我車子是剛買兩個月的二手車,想請問我是不是能夠跟車主要求保險不夠的賠償金還有因為車禍完我沒車子的精神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有人身受傷,則無法請求精神上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6 22:31

您好,恐怕無精神賠償之問題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6 23:12

您好,要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會有很大的困難。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7 11:16

若認為保險公司給付的金額不足以含括全部財損,可另像對方駕駛請求。但,實務上,車子零件都會計算折舊,而過了一定年限的車輛確實可能只剩1/10,但修繕的工錢則不折舊,這是現實。

財損尚無法請求慰撫金,此同前諸位大律師所述。

kate 104-08-06 17:34
本人於三月在橋上發生車禍,我於橋上左方直行,對方無駕照騎在我右前方,對方因為要超他前方車偏向左,我因在橋上最左邊了無法閃躲導致撞到對方,我只有左手臂內傷毫無外傷,對方住院並且開刀,後來中間持續有關心也有陪同就醫,但我並不覺得是我的錯,但是對方一直覺得他傷很重所以錯在於我,近期對方說要談和解,並且談保險強制險)以外的費用,我後來申請初判表,上面責任無法判別(因為說詞不依) 請問我需要賠償保險以外的費用嗎? 如果談不攏是對方需要申請鑑定委員會嗎? 因為快要滿六個月了,超過六個月後還能和解嗎?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依您所述情形,對方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的行為,較有可能是肇事主因,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還有帝王條款:「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時常讓自以為沒有過失之駕駛人最後在訴訟上吃悶虧,不可不慎,至於有無構成上開駕駛過失,各案事實不同,且法官判決標準不一,訴訟上多半以交通鑑定結論為據。 車禍刑事案件大部分經過下列階段:警局→地檢署→一審法院→二審法院,訴訟進行中隨時可談和解,但建議在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處理完畢,告訴人才可撤回告訴結案,如果一審判下去,即使二審達成和解,法院也只能宣告緩刑。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快六個月的話,對方的刑事告訴期間快過了,超過六個月他就不能告你刑事

二、你的傷如果有驗傷的話,你也是六個月內可以告他,你的告訴期間也快過了。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超過二年的話可以拒絕賠償,但是這件對方應該不會讓你超過二年吧。

四、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這個耜分民間測謊在台中,有測謊費用的問題,是否要做請考慮。車禍鑑定的話如果沒有證據很容易就變成兩邊都有錯,如果是這樣的話寧可在鑑定之前先去做民間測謊讓鑑定委員有東西可以參考,這個部分是否要辦請三思。民間測謊算是比較新的舉證方法。

五、以和為貴,可以考慮聲請調解。在調解之前可以查一些有利於你的判決再持該等判決去參與調解。至少查一下最壞的情況大概賠多少,當做決定調解金額的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6 22:46

您好,六個月是若要告過失傷害之告訴期間,若是民事求償,就是兩年。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7 11:20

需注意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知悉6個月)以及民事損害賠償(知悉2年)時效

若對初判表不服或認為無法釐清責任,可申請鑑定

保險賠不夠的,除非雙方談好願意接受由保險負擔,否則若堅持自己損失要求對方賠償,對方保險陪不夠的,仍可直接對肇事者求償

Una 104-08-06 17:05

1.我想請問初步研判表上,我方疑似未依規定左轉,他方疑似超速,但他是在禁行機車車道,只是這個研判表上沒有寫,然後撞到的地方為我方的左側後座與前座中間,想請問這樣肇責比例為何?

 

2.是不是如果無肇責,就不會有疑似。。。的原因呢?

 

3.目前跟對方表示想等傷口再好一點,(因為我方大面積多數擦傷,目前還不能工作,也有去醫院換藥,對方無傷,可上班)而且將我方的車子估價後再詳談和解事宜,但對方表示他們只要求我們全額賠償他們的修車費,其餘沒有要向我們追究,並表示沒有什麼需要談和解的地方,也就是我們的醫藥費跟修車費他並沒有打算負責,他認為他完全沒有責任,請問這樣合理嘛?

 

4.倘若對方仍認為他們沒責任不須負擔任何賠償,那沒有和解會對雙方有什麼影響嘛?

 

5.們也希望簡單處理,但對方只堅持要我方賠償,他全額修車費用,也無法確定修我車的部分是否為此次車禍造成,對方已經修好了!

這部分該如何爭取呢?

 

6.我們只是希望可以過失相抵一些,不應該全額由我們負責,而且我方還不能工作,這部分也可以主張嘛?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事故後7日可以向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可確認對方行向是否在禁行機車道。 如果初步研判表都是記載「疑似」,建議申請交通鑑定,以釐清責任。 因為您這方有受傷,刑事部分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告訴期間為6個月,民事部分可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此部分有過失比例相抵問題,時效是2年,原則上都是從車禍發生之日起算,一旦逾期就無法補救,須特別注意。 證據保全部分,驗傷單、醫療單據、車輛維修單據、薪資證明等都需準備好。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洨啡 104-08-06 16:30

問題2:

車禍當下筆錄說錯駕駛人,後來發現說錯駕駛人,有要與承辦的警員說,但承辦警員剛好休假,這樣與發生車禍事隔一星期,也去更改筆錄了,但被依涉嫌偽造文書,送法院,但因平常是甲(有駕照騎車,當天車禍是乙(沒駕照騎車,當下甲被突如其來的車禍嚇到,腦筋一片空白,也忘記當天不是自己騎車,而做了筆錄酒測,甲並不是故意說錯的,那是多久會上法院?上法院後法官會怎說怎判決?因真的不是故意的,也不知道會這麼嚴重,那會有前科嗎?(滿18未滿20這樣開庭需法定代理人要到場嗎?還是會有其他人陪同開庭?(例如關護人之類的)還是需要?

問題3:

若要向對方索賠,有哪些是可以索賠的……是屬於哪條法律

問題4:

對方是否可以因我方說錯駕駛人為由,提告我方偽造文書?那對方可因這為由不需賠償我方?

若想請律師費用大概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20:5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的部分,雙方依據肇事責任請求賠償。 2、滿18歲,未滿20歲,刑事上已經成年,但是民事未成年,因此倘若要處理民事問題必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3、費用的部分,要看您想要處理哪個部分,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能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若您非故意,則可以朝無罪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洨啡 104-08-06 16:23

問題1:剛找到沒幾天的工作,當天原本要去上班,但發生車禍……當天(第二天)有打電話給老闆請假,老闆同意讓我請假………… 隔天(第三天)因車禍受傷,站不太起來……打電話問老闆是否可以在請一天,老闆不同意……直接叫我不用去了,那請問我是否可以與我發生車禍的肇事者要求賠償?老闆方面是否不合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20:52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肇事責任,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並且提告過失傷害罪。 2、倘若雇傭契約已經生效,則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的話,可以享有職災給付,倘若公司未依法投保勞健保,則必須由公司負擔賠償
洨啡 104-08-06 16:15

問題2:

車禍當下筆錄說錯駕駛人,後來發現說錯駕駛人,有要與承辦的警員說,但承辦警員剛好休假,這樣與發生車禍事隔一星期,也去更改筆錄了,但被依涉嫌偽造文書,送法院,但因平常是甲(有駕照騎車,當天車禍是乙(沒駕照騎車,當下甲被突如其來的車禍嚇到,腦筋一片空白,也忘記當天不是自己騎車,而做了筆錄酒測,甲並不是故意說錯的,那是多久會上法院?上法院後法官會怎說?因真的不是故意的,也不知道會這麼嚴重,那會有前科嗎?(您回答以下 2點,若是第二點…那法官大概會怎麼判決?(滿18未滿20這樣開庭需法定代理人要到場嗎?還是會有其他人陪同開庭?(例如關護人之類的)1、只要甲製作筆錄時係以自己名義,而未冒用乙之名義應訊,應不成立偽造文書罪。另因員警對筆錄內容之真假有實質審查之義務,即便說錯內容應不至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2、不過甲明知係乙駕車,卻供稱自己為駕駛人,反倒有可能涉犯頂替人犯罪。

問題3:

若要向對方索賠,有哪些是可以索賠的……是屬於哪條法律

問題4:

對方是否可以因我方說錯駕駛人為由,提告我方偽造文書和不需賠償我方?

您好: 1、您可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或提民事侵權行為請求賠償(包括醫療費、) 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等一切必要之支出)。 2、對方無法向您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