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新莊佳x被黛xx專櫃的小姐拉去做問券調查,後來花四百元買了一條洗面乳加送免費體驗做臉一次,
後來到樓上的小房間就開始有美容師幫忙做臉,旁邊還多出了一個促銷的小姐一直在介紹他們品跟課程,
後來就被半哄半騙下刷了兩萬的課程費用,然後在當下我真的不清楚自己有答應他們要用自己購買的產品來做這次體驗的課程,
事後他們就拿了一張課程契約給我簽,然後邊說就邊開始拆部分產品(全程都是他們在拆)然後說下次來做臉就不用再麻煩了,然後也拿了便簽讓我簽上自己的名字再貼上去,
而整張契約裡面包含了:
1、同意美容師拆產品包裝
2、課程屬優惠套組所以不能做退貨
3、本交易屬一般交易不屬訪問買賣
而以上這三個地方都叫我再簽一次名,當下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就傻傻的簽了。
之後讓我拿了兩罐化妝品回家使用,然後還直接打開來說要教我怎麼用就開始拆然後擠一點塗在我手上及臉上,
後來回家後越想越覺得不安,上網查了才知道這是屬於郵購及訪問買賣類,法律有特別的保護可以保護消費者,
後來我想我親自去問問看,看能不能就解決這件事,
結果說到最後,那個促銷的小姐願意將契約終止,但我帶回家的那兩罐必須自費,在當下我也同意就解決這件事了,
但現在仔細想想,我真的有必要自己花這兩個化妝品的冤忘錢嘛!?
總結對於這件事的問題還請各位幫忙,謝謝:
1、這樣真的不屬於訪問買賣嗎?
2、化妝品試用過真的不能退嗎?就算是訪問買賣也一樣?
3、既然他在我第一次體驗做臉的時候有用過的產品可以退,為什麼這兩罐我就不能退?
4、對於他不合理的規定我簽名同意是否就是有效?
補充:
在當下我有用上述第三點去問那位專櫃小姐,他給的回應是,我們的促銷小姐都願意讓你退課程了,你就不能退一步嗎?
如果你這麼堅持要全退到時候那位促銷小姐連這課程都不給你退!在所有過程中,我都沒有觸碰到產品,都是專櫃小姐及促銷小姐口頭詢問我懵懵懂懂的點頭答應,事後才叫我簽那張契約說同意。
在所有過程中,我都沒有觸碰到產品,都是專櫃小姐及促銷小姐口頭詢問我懵懵懂懂的點頭答應,事後才叫我簽那張契約說同意。
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師們的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