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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潘 102-02-23 19:24

律師您好:

小弟老婆今年102年1月1日騎機車於"機車優先專用道上"撞到一個紅燈越過雙黃線沒走斑馬線的阿嬤...
交通事故研判表上說我老婆"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則是
"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穿越車道.依據處罰條例第78條1款"
我老婆有保第三責任險以及任意險...
保險公司說第三責任險會賠償醫療部分,但是假如對方要求精神或是其他賠償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因為研判表我方無肇事因素.
對方聽了很生氣就說保險公司不理賠精神方面的部分要提告我太太刑事傷害...
(因為那個阿嬤摔倒腳有骨折...所以要告我太太傷害)
我想請問律師大人
1.假如對方告我老婆刑事傷害我可以提出何種告訴??
(我太太沒有受傷.機車也沒有損壞.但是我太太自從被阿嬤嚇到後晚上沒法入睡
工作方面也沒辦法上班從2月4日我叫她先回大陸調養身心,現在還沒回來)
2.律師大人這樣我可以要求精神方面賠償,或是工作損失,還是其他方面的補償嗎??
(其實我也不想這麼麻煩,但是對方一直說要告我們,想在我們這裡挖點錢..不想一直被對方騷擾,我老婆是大陸人,我在工廠上班沒買車也沒房子..只想對方可以跟我們和解而已)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28

如果你太太沒有過失,應該會不起訴,不需要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

Janos 102-02-23 18:03

我們在去年底請法拍仲介業者代標一間廠辦, 當時仲介主張廠辦現有公司使用中, 可在得標之後續租給該公司. 因此與仲介口頭約定得標成功時給付16萬的服務費, 之後仲介代為斡旋取得租約後另行支付16萬的仲介

我們已於拍定後支付16萬的服務費.但是後來仲介並未取得租約, 卻主張房子過戶即可收取另16萬之服務費

日前收到仲介寄來的存證信函, 主張若不支付將追訴我方民事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刑法339條詐欺罪.


在此次案件中, 我方未與仲介簽訂任何書面契約. 同時得標時支付的服務費也有存款證明可佐證.請問對方於存證信函中揚言的提告內容可行嗎?我方目前需要回應此封存證信函嗎? 或者須要另行準備其他資料以自保? 

 

還請大律師們指點迷津,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仲介提告仲介的權利,但是否告得成仍要視其有無理由,所以本件應回歸到您們契約如何約定,對於仲介存證信函,您可以據理力爭的回覆,現有的證據均應保存下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回覆強調,其來函所述不實,按當初約定乃取得拍定(或取得產權)給付十六萬,完成租約再給付十六萬元,如昧於事實提出刑事告訴,亦將提出誣告告訴。

就此你們這方面是可以考慮回函表示仲介來函內容俱屬不實,並且強調對方如果虛構事實提出刑事告訴者,將提出誣告告訴追究到底的立場,至於詳細內容如何去寫、交易過程要寫到什麼程度,建議你們將相資料交由律師看過,並對可能衍生的民刑訴訟進行初步推演及詳細討論後再行決定,因為在實務上確實有許多案例就是因為一開始的存證信函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內容,以致在後來訴訟上積重難返、救無可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黃先生 102-02-23 08:1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民事判決下來.被告賠償我.但被告拒不賠償.我要從判決下來(多久).才能去法院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告名下沒財產.是要換申請債權憑證是嗎?還是他名下沒財產.可以轉而向被告的妻子或父母親兄弟妹請求賠償.請幫我解答.  謝謝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判決未同時宣告得假執行,則需等到判決確定後才能執行,執行後,若被告名下無財產,則要向法院聲請核發債權憑證,但不得向被告的妻子或父母親兄弟妹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41

等判決確定證明下來後才可以執行,不能執行到對方親友

阿嘉 102-02-22 23:2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些跟信用卡消費及發卡銀行有關的問題. 我本身是COTSCO會員,有辦COSTCO的免費家庭副卡給母親使用. 我與母親都各別擁有中國信託COSTCO聯名卡,並非主附卡的關係 COTSCO會員年費$1200我是用我本人的中國信託costco聯名信用卡每年做扣繳的動作. 由於去年我帳單有陸續遲繳的問題導致銀行在一月份將我的信用卡停卡. COSTCO在二月份向銀行要扣繳我的會員年費時發生問題.我母親發現會員年費是用他的信用卡做扣繳. 母親打電話銀行確認時,銀行回覆是COSTCO的問題且要求我母親先行繳款再與COSTCO連絡處理問題並退刷.母親便質問我是否擅自使用他的信用卡做扣繳而產生爭執 目前我已打電話向COSTCO與銀行兩方做過確認. 因會員卡只有主卡會產生會員年費.COSTCO確認只有提共我的資料並向銀行要求向我收取會員年費. 銀行方面則是說因為銀行系統發現我的信用卡被停卡.且在會員資料上有找到我母親的資料.為了維護我們在COSTCO的會員權益 所以中國信託在未告知我本人或我母親,也未取得同意的狀況下直接使用了我母親的信用卡進行交易.銀行也坦承這樣的做法有疏失,會再改進系統. 請問.....這樣子銀行是否已構成盜刷信用卡的條件? 另外,雖然被刷卡的金額不大但因為此事件造成我們母子產生誤會並且爭執導致家庭關係產生裂痕. 我母親如果提告銀行的話是否可以要求盜刷金額及其他合理的賠償? 提告的話算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
銀行疏失,應該算是過失侵權行為 你可以向他們請求賠償

就你所述問題,銀行似在處理有所違失,建議你可向該銀行客服中心提出申訴要求賠償或為其他處理,如銀行方面仍不能妥善處理時,可向主管機關反映,其違反授權逕行扣款的情形,要求對銀行加以裁處並賠償你的損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vivi 102-02-22 20:17

我2/5車禍到縣再2/22ㄌ肇事者完全沒來探望.

只給ㄌ簡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陸續所花ㄉ修車.醫藥費就近萬元ㄌ.加上又請工傷假完全沒收入.

腦部醫生有開診斷說明有"靜脈栓塞"宜門診追蹤治療.

我打給對方說要求先支付部份ㄉ醫療及修車費.

後來對方卻說保險公司要我"停止就醫治療"賠償ㄉ金額才會會比較好談

我覺得根本就是無稽之談.車禍受傷是事實.就算要培場法律上也是需要就醫證明不是嗎??

讓我感覺很差.他們ㄉ意思是想要一次解決所有ㄉ問題.但是腦部受傷ㄉ後遺症根本無法預計

何況現在醫生確定是有問題.請問我該怎ㄇ半??

先請他們支付醫療費是正常的道義行為八.??

真ㄉ不知到該如何處理ㄌ.難道受傷ㄉ人就需要被如此ㄉ刁蠻ㄇ??

建議先行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這樣肇事者即有面臨刑事責任的壓力,自然就比較不會像現在這樣愛理不理的,另外保險公司可能只會想著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去思考,其觀點或要求之作法未必是有利於你的,建議你可以尋求律師協助幫你進行協商和後續求償事宜,這樣會比較有利於你在法律專業事項的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小黃 102-02-22 18:44
請問一下 我之前被綁票 被對方搶了10多萬現金跟一部車子 後來警察有抓到人了 現在地檢署審完案子已經起訴他們3個了 請問一下我接下來要怎麼做 需要請律師嗎 可以要求賠償嗎 大概有多少錢?
vivi 102-02-23 00:02

直接跟承辦員警提告阿.

罪可多ㄌ簡單舉例.擄人.勒索.妨害自由.恐嚇之累ㄉ

求償還之前的所失之外.還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可以找認識ㄉ律師這罪可不輕唷

光是精神賠償+坐牢就有得他還ㄌ

小黃 102-02-25 16:39
回覆 vivi 的發言內容:

直接跟承辦員警提告阿.

罪可多ㄌ簡單舉例.擄人.勒索.妨害自由.恐嚇之累ㄉ

那有認識是桃園的律師可以介紹嗎?

您好,本件依你所述主要應該優先考量的是民事求償的問題,尤其是要避免日後取得法院判決,卻執行無著的狀況,另本所有合作之律師,可在桃園地院轄區協助您處理相關事宜,如果您需要相關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聯繫。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JO 102-02-22 18:10
大樓公用給排水管道間漏水,管委會一直未處理,想提起訴訟管委會處理及請求房屋及精神賠償,可引用什麼法條,是否需請律師代寫訴訟狀,費用大約要多少,另是否有機會勝訴
1.可以請求排除侵害跟請求相關損失 這沒有問題 2.不過侵害財產權 並沒有精神慰撫金的問題 3.如果有需要可以請律師幫忙撰狀或開庭
Rafael 102-02-22 16:55

您好 :

之前買了一間中古屋,於今年1月底交屋

我們過完年後要遷入戶籍時發現前屋主的老公並未遷出。

後來發現是前屋主想要等到3月底再遷出,方便請領生育津貼。

但是我們的買賣契約上有寫明屋主需要交屋前就將戶籍遷出,所以我們有請仲介連絡前屋主要求於這個星期 (2/23)前遷出。

前屋主看來是不理會我們的要求。

我知道至戶政事務所強制遷出需要四個月的時間,不知道如果我們如果走法律(民法)途徑的話,是否可以要求一些賠償

此外,是否也可以要求仲介公司退回部份仲介費,畢竟他們在這方面也沒有盡到責任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26

很難請求,因為你的損失到底在哪裡?有無證據?都是問題

Rafael 102-02-22 19:37

律師,您好 :

謝謝您的回覆,所以即使我利用 買賣契約上有寫明"屋主需要交屋前就將戶籍遷出,否則買方得暫停點交手續並主張第八條第一項違約罰則"處理,也不行嗎?

其中第八條第一項 的內容為 : 賣方若未依本約履行各項義務,每逾一日賣方應按買賣總價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予買方……

此外,不是可以以對方戶籍還在此處為證據?

Rafael 102-02-22 19:52

不好意思,或是應該說我主要需要能馬上強制遷出,而不是想要賠償。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是否又能做到?

閔傑 102-02-22 08:56

對方已被依銀行法起訴,一審時未到案,已遭地方法院通緝,他有一批動產遭查扣,我們已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樣可以對其財產強制執行嗎?另如果可以執行他有一間房子銀行貸款,那民事債權的順序是否以犯罪被害人優先?

沈恆 (沈律師) 102-02-22 09:58

您要先拿到執行名義(確定判決或假執行裁判等)才可以強制執行;執行時,債權順序還是以銀行抵押權為優先。

閔傑 102-02-22 13:5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要先拿到執行名義(確定判決或假執行裁判等)才可以強制執行;執行時,債權順序還是以銀行抵押權為 ... (恕刪)

律師謝謝!你意思是雖然對方已被通緝,我也可以將其財產(犯罪所得)進行拍賣,取回我的錢!

沈恆 (沈律師) 102-02-22 15:12

與被通緝無關,但與是否被檢察官扣押有關。拿到執行名義後,您恐怕只能執行未被扣押的財產,至於犯罪所得被扣押的部分,則要透過檢察官發還被害人。

閔傑 102-02-22 16: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與被通緝無關,但與是否被檢察官扣押有關。拿到執行名義後,您恐怕只能執行未被扣押的財產,至於犯罪 ... (恕刪)

律師我沒有表達清楚,我是犯罪被害人,我可以對檢察官扣押的動產執行拍賣嗎?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39

要等民事勝訴才可以執行

frog 102-02-21 23:10
我想問關於民事契約 網路拍賣下標的契約據不據有法律效力存在? 2/7我在網路上下標一樣東西 當日也匯款訂金給他 並協議2/18面交 也確認當天他會在場 他也給予肯定答案 2/18當天 我等待4小時 並於中途多次打電話嘗試與他聯絡 最後他跟我說 我不是賣家 我只是代賣 原賣家不賣了 要求取消交易 並返回訂金 這樣是不是算是違約 因為我已經匯款訂金給他了 在民法是好像是契約成立 如果我不願意取消交易 因為他造成我等待4小時的損失 我能不能要求他時間與精神的賠償 還有車費?
你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權依據如下: 民法第231條:「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但債務人證明縱不遲延給付,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frog 102-02-21 22:17

我2/7在露天拍賣上購買一樣商品3000元 並協議訂金1000 當日下午就匯款了

之後協議面交 日期為2/18

也在2/18之前連絡確認他當天會不會在現場 都給我肯定答案

最後2/18我到現場等待4小時以上

對方以我不是賣家 我只是幫別人賣 然後賣家不賣為由 取消交易

在露天拍賣上面要取消交易必須雙方同意 但是我方不想同意 因為他造成我的損失 希望他能補償

至今 他都未能回答一個令我滿意的方法

請問 我可以告他民法上的契約條例請他賠償嗎?

請問我在只知道他的聯絡手機情況下我能去申請調解嗎?

因為對方似乎不想處理

匯款證明與聯絡的內容都有拍照存證 但是手機連絡並沒有錄音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3

你們糾紛金額很小,打官司並不划算

RickChuang 102-02-21 15:58

律師您好,日前我有發表一篇詢問,這篇為後續的問題

確定日前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今日有跟強制保險公司索取到 對方 要求 賠償的醫療 診斷證明書

對方口頭+單據要求32萬,我方保險公司依單據願意賠償5萬,對方不肯。

事故發生日期是 101/10/16 AM 3:05

其中一分是"署立XX醫院" 就診日期為101/10/17 AM 9:00 急診,開立診斷書日期10/19  

 =>有關於 挫傷、扭傷等等的 

一份為"署立XX醫院" 開立日期 101/10/24 ,無就診日期

=>關於腦震盪、視力模糊、休養一個月等等

一份為"OO牙醫診所"  開立日期為101/10/23,無就診日期 ,一張10/26的自費卡片

內容為因為車禍造成的牙齒斷裂、自費多少等等

請問律師,事故當下跟警察說沒事,交給保險公司,

結果整整一天後 才去"急診","診斷書" 一周後才去開

牙齒部分更是一周後才去就診、開診斷書。

對方將所有傷害矛頭指向10/16 所發生的事故,但事故當下警方詢問雙方有無受傷

雙方回答"沒有受傷",

若照這樣看起來,這部分是否有"騙人"、"栽贓"、"詐欺"等問題呢?

該怎麼做才能爭取我方的清白呢?

謝謝您的回答。

 既然當初警員詢問對方有無受傷,對方回覆無受傷。那你應該聲請法院傳喚當時處理的警員,請該名警員出庭作證,以便還原當初事發的狀況。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viviane 102-02-21 10:11

事情事發生在去年3月份的新竹縱火奪走5條人命一案  我們是屋主也是受害者 如今家屬對我們提出此告訴以致致死  請各位好心的律師能否幫幫忙  該如何?已經開過一次庭了 家屬以無賠償能力跳過和解 直接以刑事連帶民事提起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已經起訴,對方有對您們提出刑事告訴嗎?以上要先請您回覆,才能進一步分析,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據。所以後續處理上應先就刑事責任有無成立乙節進行答辯,如果刑事犯罪沒有成立的話,民事部分就很大可能不用去賠償。至於如何答辯,還是要回歸到對方的告訴意旨,看對方是怎麼樣的提告內容,提出相對應有利於己方的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102-02-21 01:37

1月10日當晚發生車禍,造成我右手肘骨膜受傷,右腰臀內瘀血(照X光無骨折),甚至到現在每天睡覺睡到一半都因為右手傷痛而醒過來,也不太能自己吹頭髮,三兩天肩膀就要貼貼布。那動作非常難受,三兩天肩膀就要貼貼布,精神不好,上班很不方便,做什麼都不方便。

當晚做完筆錄肇事者只發了封簡訊:『小姐,你腳沒受傷吧』
肇事者也沒有道歉,都叫一位他的朋友跟我處理及談話

起初以為是小擦傷而已,1/12早上右手?痛不已,發現不對勁打電話去跟對方理論

我對那位小姐說:『肇事者沒有道歉,不聞不問,只傳簡訊沒誠意』

竟回:『他沒父親,國小畢業,小孩子還小,老婆生病,所以不了解也不太懂這種事情』
我再說:『這跟撞了人,有關係嗎?撞到人就是要道歉這是基本的禮貌,不懂嗎?』
對方又回:『阿就很可憐,不太懂這種事情等等,而且他是男生又有老婆,怕打給妳不方便的』
講完,晚些肇事人打電話來說:『支支吾吾的講,能否找一天出來吃飯』

我實再覺得笑死人了這就是你的誠意要你道歉,我手受傷,你叫我吃飯!

再過幾天,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打電話來,態度非常惡劣,他手機收訊非常差,在電話來質問我車禍的經過,甚至我清楚的告訴他,我是內傷,右手肘骨膜受傷,我每天必須去中醫針灸、冰敷、推拿、吃中藥,他不斷的要求我去照X光,我也一再重覆的告訴他,當天跟肇事者去醫院已經照過,他還是非常兇的對我叫去照X光

我打電話給那些處理事情的小姐,她說保險公司就是那樣,我也不知肇事者為什麼要跟那家保險公司合作,可能是肇事者的公司要他去辦的。

1/21我要求肇事者跟我一同去看中醫,讓他清楚知道我的狀況,也跟他抱怨他的保險公司態度惡劣,讓我非常不信任,他不耐煩的回:『妳放心啦,不會要不錢的』,之後約好一同去看中醫當天,當場什麼也不講,也不問,傻傻的看,傻傻的走,好像是我在跟診所演戲一樣。我不懂這是什麼!

而且還是沒道歉,就這樣肇事者跟那位小姐像消失了一樣

2月5日那位小姐再打電話來問我的情況,我說他們不聞不問沒誠意,而且我手痛的要命還要忍痛上班,大月請假跟本不可能,我的年終要少了,妳賠嗎,吃中藥讓我經期亂掉沒來擔心的要命,還跟她提到要精神賠償

這重點了她嗆說:
『我怎麼知道妳的不問不聞標準在哪裡,是一星期打給妳幾次,一天打給妳幾次,還是幾點打給你方便,才叫對妳有關心到,這是大家認知上的不同啊』

『妳可以不要上班呀,保險公司會理賠啊,妳自己要去上班的,甚至你出門不方便坐計程車都有算』

『你說的精神賠償怎麼算,是一小時多少,還是一天多少,而且你又沒骨折,手也沒斷,腳也沒斷,保險是要造依據走的,你這方面可能要不到理賠

我火大的跟她吵起來說:『就算我的手沒骨折沒斷,但被肇事者撞到、受傷疼痛酸痛、甚至糟受你們的惡劣言語態度都是事實,你講那什麼話,不想跟你談了,上法院講吧』

她又回嗆:『上法院還是要去調解委員會啊,而且調解委員會該賠多少都有一個標準』

然後,她又消失了,到今天2月20日依然沒有道歉甚至沒有悔意,我的手也還沒有全好,輕輕碰到就會痛,每天睡覺到一半還是會跑為右手酸痛就醒來,精神不好,還被他們這樣對街,真的要氣死了,還好我手沒斷沒骨折,遇到這種的,撞傷人不道歉,一副沒他的事,被我撞到你活該也不願賠精神賠償,真的很雖。


我想請問,遇到這種,惡劣的肇事方,更因為我不懂法律

精神賠償到底要怎麼算?怎麼分?要求多少才正常?
還有我當時沒有提告只有備案,警員說我6個月以內都能提告,那該依法律那幾條提出告訴。
還有到時要申請保險理賠,請準備什麼東西給對方。
以及我對他們提告要準備什麼。請幫幫忙,拜託。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43
回覆 喚 的發言內容:

1月10日當晚發生車禍,造成我右手肘骨膜受傷,右腰臀內瘀血(照X光無骨折),甚至到 ... (恕刪)

寫這麼長,簡單一句話就是對方不聞不問,全交給講話語氣不好的保險公司。

驗傷單直接跟警察報案過失傷害,拿報案三聯單。

跟醫院請看診收據。

最重要的是要假扣押對方財產,別到最後,只拿到一張紙。

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本所預約諮詢。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jason 102-02-21 01:06

我是網路賣家(簡稱A),買家(簡稱B)在我所刊登的網頁進行下標,並完成付款動作,A依B所提供的對帳資料確認無誤,並完成A所提供的服務,B也於A的評價告知,收到A的東西,問題來了~,突然來了個C君對A提告民事訟訴(當然A的收款帳戶也被列為警示帳戶),說他購買的是數位相機,並非與我交易,並主張返還不當得利,但對A而言,收到B所提供的匯款資料,當然是提供所刊登的服務,目前判決書指民法第153 條第1 項規定,從反面解釋,雙方意思表示不一致時,契約並不成立。又按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請問我要如何主張我的權益,畢竟我收到款項,也付出我應服務的東西,沒理由又叫我賠償,我豈不也是受害者?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39
回覆 jason 的發言內容:

我是網路賣家(簡稱A),買家(簡稱B)在我所刊登的網頁進行下標,並完成付款動作,A依B所提供的 ... (恕刪)

您這樣講沒人看的懂。

為何不將裁判字號提供給律師看呢?

依判決書及你的描述,你們二個人確實都是被詐騙集團配對詐騙的對象,你也是被害人,趕緊去備案提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jason 102-02-21 18: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判決書及你的描述,你們二個人確實都是被詐騙集團配對詐騙的對象,你也是被害人,趕緊去備案提告。 ... (恕刪)

目前已進入司法階段,惟民事部份,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畢竟我並無用任何騙術詐取財物,也交付我所刊登的服物,並非不當得利~~

程青蛙 102-02-21 00:53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的女友因為之前失業 他就跟批發商買了一些手機殼在網路上面賣

結果手機殼上面有印刷hello kitty、拉拉熊、還有愛迪達的商標

結果約在半年左右 被警方用ip位置方式到住家搜索查獲

但是被查獲數量真的常少 都個位數的,因為我女友只是想賺點零用金 不是真的職業再搞網拍

在兩三個月前有開過一次偵查庭,在這一個月收到傳票 今天也是去法院那邊,

結果看到愛迪達委任律師 他提出三萬元和解,那hello kitty跟拉拉熊的公司 沒有派人到場

結果那個檢察官要我們主動去聯絡這兩間公司 也把連絡電話給我們了,要我們去跟他和解

因為我女朋友真的財務上很吃緊 他連三萬元都不付出來,

又怕後續hello kityy跟拉拉熊這兩間公司獅子大開口

他今天下午回來 看他一直哭 也不吃飯,真的很心疼她,

如果這兩間公司始終沒有出面要求和解或是談賠償

檢察官會起訴我女友嗎?

或是出面要談和解獅子大開口後 金額我們無法負,我女友會被抓去關嗎?

她一直很擔心這個問題 ,他一直說 真的賠不出來 他去關好了

請問有律師可以幫我解答我們心中的疑惑嗎?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36
回覆 程青蛙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的女友因為之前失業 他就跟批發商買了一些手機殼在網路上面賣

... (恕刪)

會起訴。

易科罰金比您和解金額大吧!

詳細諮詢,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線上諮詢,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RickChuang 102-02-20 15:48

您好,謝謝您抽空回覆問題,這邊先敘述一下事情的經過

事故當事人是我的父親,時間發生在凌晨,在其上班途中發生追撞事故(直線追撞)

前車為曳引車,後方有拖板,時速約為75Km/hr

我父親為 後車,也是曳引車,時速約為90km/hr

事故發生當下有請警察到場處理,警察有問說有沒有受傷,要不要叫救護車,

我父親只有腳指頭一點小傷,就說不用叫救護車,對方也說沒事,不用叫

雙方當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因為雙方的車子皆為公司的車,就各自離開了

但是,事隔多天後,調解委員會上 (我父親有保險公司派的人員陪同前往調解)

對方突然拿出了 事故隔天 跑去掛急診的一堆單據

其中有

1.牙齒撞斷了要補牙費用數萬 (詳細數字我不清楚)

2.懷疑有腦震盪要休息N日     等等...一些單據

所以不能上班等等等,總共要求賠償 30萬....

我們很有誠意願意賠償,只是家裡還有三個小孩要照顧的父親負擔不起這筆龐大金額,

而對方無法接受保險公司所理賠的金額,所以對方提告了。

--

日前父親已去過"偵查庭",由於是後車追撞,很明顯是100%責任

庭上除了請雙方敘述過程外,最後有問雙方意見,

我父親回答:對方若是真的撞成這樣,是不是沒繫安全帶?

對方沒有做答覆。

 

而數日後有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上面敘述依據某法條要判幾年,不得傳喚等等

--

這邊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以及我自己的認知

1.事故當下都說沒問題,卻在隔天馬上掛急診索取醫療單據,如何能證明這些醫療內容是事故當下發生的?

因為單據的話,只要妳去看醫生,跟醫生說要開單據,哪裡不舒服,醫生也會照著形容敘述,根本不會管你是不是車禍造成的,除非當場就送醫院。

又例如牙齒斷掉補牙,這難道不會是以前就有問題,趁這事故補一補的嗎?

請問這該如何申請相關證明呢? 比如詳細的就醫紀錄等等

2.由於雙方車輛皆為曳引車,曳引車駕駛座與擋風玻璃間隔甚遠(詳細數據正在跟原廠詢問)

在有繫安全帶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撞到擋風玻璃

再者,若是沒繫安全帶:

a.當下的撞擊力道沒有造成傷害

b.如果真的造成傷害,早就頭破血流了,不可能只是單單"局部"牙齒要補牙

 

請問律師,這些問題是需要再上訴然後提出疑問嗎?

網路上查詢說要拿到那張單子的十日內,現在已經超過十日了我該怎麼做才能

爭取緩刑甚至是讓法官了解有部分是對方的惡意訛詐呢?

 

如果真是因為車禍造成的,我們願意賠償,也有保險會賠

可是真的不希望被別人訛錢

--

謝謝您的答覆

 

 

(1)○○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2)○○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兩者是不同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總之,如果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可能就要儘快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否則結果恐怕就不太妙了

其次,有關這個案件,癥結還是在於保險理賠部分能否達成一定對方滿意的數額,這其中牽扯到責任保險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衝突,一方希望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保險公司則想著賠越少越好,在此情況下,自然會造成和解撤告的極大困難點,這個部分要設法突破。

這個案件有其協調和處理之相當難度,建議及早委請律師協助,應該較能保障你們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RickChuang 102-02-21 15:51

謝謝律師的答覆

確定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今日有跟保險公司索取到 對方 要求 賠償的醫療 診斷證明書

事故發生日期是 101/10/16 AM 3:05

其中一分是"署立XX醫院" 就診日期為101/10/17 AM 9:00 急診,開立診斷書日期10/19  

 =>有關於 挫傷、扭傷等等的 

一份為"署立XX醫院" 開立日期 101/10/24 ,無就診日期

=>關於腦震盪、視力模糊、休養一個月等等

一份為"OO牙醫診所"  開立日期為101/10/23,無就診日期 ,一張10/26的自費卡片

內容為因為車禍造成的牙齒斷裂、自費多少等等

請問律師,事故當下跟警察說沒事,交給保險公司,

結果整整一天後 才去"急診","診斷書" 一周後才去開

牙齒部分更是一周後才去就診、開診斷書。

對方將所有傷害矛頭指向10/16 所發生的事故,但事故當下警方查詢問雙方有無受傷

雙方回答"沒有受傷",

若照這樣看起來,這部分是否有"騙人"、"栽贓"、"詐欺"等問題呢?

謝謝您的回答。

阿展 102-02-20 00:55

請問若網站製做公司,因他的客戶被駭客入侵而導致個資外洩的問題

客戶的客戶要求賠償

目前的法律責任會怎麼處置呢?

謝謝您

 如果是因為其他人的侵入而外洩,那侵入者應該負直接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並有刑事妨害電腦使用罪。

至於製作網站的公司,如果防護的措施並沒有問題,那應該是沒有責任

如果防護的措施有問題,那會有民事契約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阿任 102-02-19 21:24

致敬啟者

         在下有一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經查詢有人報案,但我去派出所查詢狀況時,員警卻叫我回家等通知?想請問,如果是被人搗蛋惡意報警我可以請求賠償嗎?法律上我該如何請求賠償?一般收到傳票的時間大概多久?有辦法查詢嗎?

richel 102-02-19 20:43
你好,今天兩點半時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我的要求是過年前開始到19這段期間內有登報道歉及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今天調解時有看到報紙,但對方辯稱不知道要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結果到了現場才留言在我的臉書上道歉 我問委員今天一定要道歉嗎?結果委員推三阻四根本沒說我可以選擇不要和解 感覺像是人家都已經答應的事情了所以逼我今天簽一簽 但是當我簽完調解書回去看臉書後,道歉內容已經被刪除 調解書上的條件寫: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報紙刊登道歉,聲請人同意不再要求賠償 我知道雖然我沒說要刊登幾天的道歉,但是調解書字面上說『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道歉』 刪除完後是不是就等同沒有道歉的證據? 那這樣刪除完後是不是就沒有在臉書上道歉的意思了?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撤銷調解?
如果你覺得和解的意思是受到詐欺 你可以主張撤銷調解 不過成功機會應該不高
richel 102-02-19 16:44

 

今天兩點半時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我的要求是過年前開始到19這段期間內有登報道歉及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今天調解時有看到報紙,但對方辯稱不知道要在雙方臉書上道歉

結果到了現場才留言在我的臉書上道歉

我問委員今天一定要道歉嗎?結果委員推三阻四根本沒說我可以選擇不要和解

感覺像是人家都已經答應的事情了所以逼我今天簽一簽

但是當我簽完調解書回去看臉書後,道歉內容已經被刪除

 

調解書上的條件寫: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報紙刊登道歉,聲請人同意不再要求賠償

 

我知道雖然我沒說要刊登幾天的道歉,但是調解書字面上說『對造人已依先前協議於臉書道歉』

刪除完後是不是就等同沒有道歉的證據?

那這樣刪除完後是不是就沒有在臉書上道歉的意思了?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撤銷調解?

 

蔡律師 (蔡) 102-02-19 22:25
回覆 richel 的發言內容:

 

今天兩點半時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我的要求是過年 ... (恕刪)

您可以試著主張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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瑋瑋 102-02-19 12:51

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洗衣機(都九成新)等等)

但是原屋主在2月份又透過仲介公司把這間套房賣掉了

然後新的屋主認為租的太便宜想要漲租金

我用契約內容告訴他一年之內都不能漲

後來新屋主只好作罷

買賣雙方交屋時原屋主會把家具帶走然後由新屋主補齊

但是新屋主只提供電視、冰箱(非常老舊)沒有提供洗衣機

這樣子跟合約內容不符合是否可以要求降租金??(問題1)

另外

如果我認為新房東的條件太苛刻了是否可以取消租約??(問題2)

如果取消租約可以拿回當初押的2個月押金還是會被沒收??(問題3)

如果屋主想漲租金而不租給我是否可以跟屋主要求相關賠償(押金部分、當初給仲介的服務費等等)??(問題4)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但是真的覺得新屋主有點過份(根本想錢想瘋了)

1.新屋主應該繼受原租約 如果提供家具有變動 應屬於租賃條件有變動 可以研究一下這樣程度是否符合終止租約規定 2.租約終止後 當然可以拿回押租

蔡律師 (蔡) 102-02-19 21:06
回覆 瑋瑋 的發言內容:

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 ... (恕刪)

您不能直接終止租約,會有違約的問題,押金會被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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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原 102-02-19 12:32

網路上曾看到網友分享或新聞報導,財物遺失者向侵占求償數千元乃至財物全額、甚至有獅子大開口要求原價數倍者(看過侵占五千元賠一萬五和解的新聞),也因此和解不一定成功,一般大眾缺乏法律常識,多有要求高額賠償,或認錯態度不佳,負氣不願賠償,甚至有云索賠者態度過甚有恐嚇之嫌者,所以也不知道這所謂要求和解金是否合法合理。

 

故想請問手機遺失侵占除了

1.可能的被盜打金額

2.記憶卡被拔除丟棄及資訊被刪除的損失(後者價值不知如何計算,如何要求)

3.申請復話的費用

之外,我若視侵占者態度而要求相當金額的賠償(或稱和解金)是否於法不合,怎樣才算合法合理(我知道本案無所謂精神撫慰金)?

多謝律師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19 13:03
回覆 冰原 的發言內容:

網路上曾看到網友分享或新聞報導,財物遺失者向侵占求償數千元乃至財物全額、甚至有獅子大開口要 ... (恕刪)

和解金的數字本來就是雙方同意即可,你所列出的和解金額項目都算合理。

小串 102-02-19 10:48

您好,我同學在學校打籃球不小心揮到其他同學鼻子(有流血掛急診),事後對方跟他索取2500的醫藥費,也給他了(未簽和解書也沒要收據),他事後說他可以要求要保險金(9700)的六成當精神賠償,說跟我同學拿2000就好,請問他的要求是合理的嗎,如果不給付對方提告我同學站得住腳嗎(當下沒有請警察做筆錄)

蔡律師 (蔡) 102-02-19 12:40
回覆 小串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同學在學校打籃球不小心揮到其他同學鼻子(有流血掛急診),事後對方跟他索取2500的醫藥 ... (恕刪)

對方主張有理,您可以跟對方簽和解書後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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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 102-02-19 10:19

我跟我男朋友分手

他以要去騷擾我家人為由

逼我寫下借據

借據並不是兩方當面有公證人的情況下簽的

只是我寫給他

內容如下: 甲方向乙方借款__萬元,立此借據

備註1.甲方畢業後有經濟能力在開始償還(無利息)

      2.乙方不能去騷擾甲方家人 否則此單無效

簽名 身分證跟手印都不是我的!

她逼我現在環  不燃寄存證或走法院

我們曾經有過孩子 拿掉了 

於是我傳簡訊跟他說

實際上我並沒有跟他藉這筆錢 彼此付出都是心甘情願

為何要在分手後以要騷擾我家人為由傳逼我寫借據 還逼我快速環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跟他要求 賠償拿掉小孩 我身體與心理賠償嗎(當時我未滿20歲 一年前)

他回我說 拿掉小孩都是心甘情願的  要討那它也可以跟我討失去小孩的心理賠償

還說要去申請清楚的紀錄

(但是我們所花的錢 幾乎都是在 在一起的時候 我們同居過 花費大部份都花在那時)

如果要算 那他要算更清楚  心甘情願歸心甘情願 不給難堪點上法院

他說 如果不算借 他平白無故給我的 我跟他分手 那我算詐騙?!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

 

1. 有借據在 對方原則上可以請求法院判決你應該給付借款 2.不過你則要證明確實沒有借貸關係

布丁 102-02-19 12:22

可是他自己說 如果不算借 他平白無故給我 跟他分手後  我算詐欺?!

我們並沒有所謂的公證人也算?

那我要如何證明無借貸關係?!

義兒 102-02-19 00:18

律師你好.對方15歲((還有聯絡)).社工提告.當事人不告.亦不追究.但是以進入司法程序

起訴書裡都是待證事實.所以準備庭上沒認罪.

事後知道當事人於法庭上當庭原諒一切...亦不需和解賠償

請問之後的審理庭.辨論庭我該如何面對?????

未滿十六歲之人合意發生性行為是重罪

這個是公訴罪,並不是告訴乃論

對方原諒你,不見得檢察官也願意原諒你、也不見得她的父母願意原諒你

切不可有僥倖心理,仍須努力防衛

就這種案件來說,坦白最好

其他還是交給律師幫你辯護最妥當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黃先生 102-02-18 09:4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民事賠償法官判賠償.被告拒不給付.我要過多少時間.才能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債權.要拿什麼文件去法院申請.債權期限多久.如果被告名下沒財產.我又該如何.  請幫忙解答.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18 10:00

持判決確定證明書及判決書正本可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權利行使時效為五年,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可直接向執行處聲請發給債權憑證,待對方有財產時再強制執行。

原則上判決必須確定後才有執行力,要等到取得判決確定證明書後才能強制執行,但是如果你在案件是簡易案件或小額案件,或者原審時原告有聲請供擔保後准予假執行,而在判決書上載明得予假執行的話,則可逕以判決書,供擔保後聲請強制執行(簡易案件或小額案件則免供擔保得直接以判決書具狀聲請假執行)。如果查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話,可以直接聲請法院核發債權憑證,之後則要定期聲請換發,這樣債權才不會罹於消滅時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星星 102-02-17 19:5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房屋仲介合約到期前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有簡訊為證。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並且指證我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在法院上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他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就是一味的相信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先前仲介把他隱藏起來,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收集相關證據後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請問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以及履行義務須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他卻反而相信串通做偽證證詞。法官這樣濫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星星 102-02-17 19:35

仲介合約到期後第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但我卻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當庭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她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還是相信了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經過高等法院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不得上訴。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仲介公司提告標的是服務報酬,此為串通做偽證之目的。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法官
諭知證人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證人朗讀結文後具
結。
你做什麼行業?
證人陳x慈
目前在準備考試。

法官
現在還想買這間房子
證人陳x慈
不想買了,因我覺得對於這個交易我沒有信心,目前不想買
了。

法官
你跟陳x慈何時認識?
證人吳x益
他打電話來要找房子的時候。

請問法官這樣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若已確定,則若本件偽證罪成立的話,也可以聲請再審,至於國賠,本件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訴訟進行至何審級?該判決是否已確定?如尚未確定,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進行上訴事宜,以確保您的權益。

至於仲介請求報酬是否有理由,須視您與仲介間所簽訂之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攜帶相關文件資料以及您所提及之簡訊內容與律師討論,可有助於釐清本件訴訟之攻防策略。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星星 102-02-19 14: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 ... (恕刪)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跟履行義務要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法官卻反其道而行去相信串通做偽證的買方,買方會做串通偽證代表他很清楚事情的經 過,我在民事庭當場就叫他來買卻不買反而在法院串通虛構我曾經放他三次鴿子,但簡訊內清楚的顯示仲介來我家很多次,這個買方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但法官卻 當作沒看見。

簡訊內很清楚的顯示我在合約過期後兩天,仲介還不斷要求我讓買方看房子,但法官卻認定我簽了委託賣屋合約後就不出面,竟然不出面,那為何簡訊仲介還有帶人來我家?

告我的仲介跟買方證詞對不起來,法官卻認定是記憶錯誤,告人的還會記憶錯誤嗎?既然告人的會記憶錯誤,那事情責任為何是在於我呢?

偵查庭時檢察官第一句話就問我知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受害人,這個買方在民事庭時很積極的出來做證,偵查庭時卻龜縮不敢出來了。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的跟他自己的作為完全不一樣,受害者是我,法律是在維護人民權利還是造成損害?法官要不要自己被人這樣判決看看滋味如何?

第二條 (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小慧 102-02-16 15:12

簡述 我在FB販售一組日本公司的釣具
我確定他是正品 但是 是工廠流出的 也就是未經官方許可販售的
但重點是 我一直到了收到律師信 才知道原來這樣也算仿冒

問題是 我的律師信內容有提到

1.本公司依法得請求排除侵害,並請求XXX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2.請立即撤除網頁並停止販售該仿冒品,並於文到5日內將庫存之仿冒品悉數交由律師事務所銷毀,並出面協商損害賠償事宜及切結保證爾後絕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侵權行為,否則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應負之法律刑責,絕不寬貸..等語,並檢附相關資料前來

文中提到的 切結保證爾後不再犯 否則將依法追究刑責 絕不寬貸 

代表他這次只是由律師代為處理 願意跟我私下和解的意思嗎?
因為他直接要我出面協商賠償事宜
意思是這件事還未走到法律訴訟對嗎?

但為何他第一點又提到將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的律師信到底算不算已經開始訴訟了 

如果我跟他和解金談的攏 是否就可以息事寧人了! 
補充一點 並沒有警察找上門 我也沒有去做筆錄

目前就只有律師信一封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00

對方還沒報警,你可以與對方試行和解看看,不過對方可能獅子大開口,你要有心理準備

Shark 102-02-16 13:29

事情經過是這樣:

去年底好不容易靠自己的力量買了人生第一間房,
是一間屋齡七年多的公寓大廈頂樓(十五樓),
裝修初期,由於不了解法令規定,
所以拆除了陽台外牆(外推使用)與部分磚牆隔間,
完成拆除後一週,樓下住戶反應他們家牆壁龜裂,
我們停工協商,並且前往樓下勘查,
龜裂部分都是牆壁粉刷表面髮絲紋,
以及部分廚房與浴室磁磚細紋,
(但從紋路旁的水漬來看,也不像是新的裂痕),

基於敦親睦鄰與尊重社區主委,
我們有請土木技師工會的有照技師來勘驗,
技師表示,我們拆除的陽台牆面與隔間牆對於大樓結構沒有安全疑慮,
相反的,由於我們是頂樓
減輕的隔間牆重量也同時減輕大樓結構負擔,
若要說我們唯一不對的地方,就是違反建築法
違規外推陽台違規變更使用面積,

也因此,我尋求專業與合法協助,
委託建築師幫忙申請新北市室內裝修許可證,
申請完後一且依法施工,並依法復原陽台拆除的部份,
但樓下住戶不信任我們請來的技師,
連同主委要求以社區名義重新向技師工會申請第二次勘驗,
所以,即使我已經申請了合法施工執照,
樓下住戶依然要求主委不准我們施工
除非我們達成和解賠償
樓下住戶並提出一張高達十九萬的估價單索賠,
而且技師二次會勘結論也與第一次相同,
認為我們沒有損害結構安全。
而且也無法證明牆面龜裂是我施工造成。
事實上技師私下表示,
那些髮絲紋是混凝土收縮,或是地震等其他因素本來就有的現象。

而索賠內容如下:

全室水泥粉刷批土 43000 (27坪)
室內清潔 12000
廚房磁磚拱起復原及部分磁磚更新復原 20000
浴室磁磚全部更新復原 110000 (兩間不到十坪)
室內衛浴設備拆除後復原 10000
合計 195000
估價單只提出上述估價,
也沒有施工廠商資料,更沒有施工的詳細內容

由於我工作在外,所以委由父親協調

但家人對於法規不懂,加上主委表示不和解就不准施工

所以後來只能接受,
就上述價錢賠償和解
這是去年十一月底的事情,
賠錢後才繼續施工至今

現在工程進入尾聲,
只剩下室內粉刷、廚房系統廚具、與超耐磨地板舖設,
預計三月初可以完成,

前兩天樓下又說他家牆壁漏水,要求我們處理,
但水電師父前往勘驗,
漏水的地方為他的浴室牆面滲水到置物間,
樓下表示因為我之前施工造成他家龜裂,所以又滲水
(註,我新家的水管當時就是怕會有後續麻煩的問題,
所以舊管線全部都不用,而是從管道間的出水口直接走天花板,
布線到室內其他地方,而且裝潢期間,我的室內並沒有用水)

所以我現在的問題是,
既然我當初已經賠償他二十萬,
對方沒有復原,現在又說是我造成的,這樣合理嗎?

而且對方當時所提的估價單,完全沒有施工廠商資訊

與詳細施工內容,和解書也在我不知情的情形下簽訂,

我是否能以詐欺主張和解書無效,重新調解

當初十四樓提出索賠,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家的龜裂是我造成,
而且我去拜訪同大樓其他住戶,
每一戶龜裂的位置都相同(因為同大樓格局都相同),
甚至也有十一樓住戶表示那些龜裂本來就有了,
現在又向我要求要負責他家的滲水問題,
想請教版上,這樣是否合理?
我應該幫他們維修嗎?

抱歉,文長,而且大過年的就這樣......
謝謝大家,我只是想尋求建議,
好不容易靠自己買房,卻遇到這樣的事情......

冬冬 102-02-16 00:47
我想請問一下 因行車糾紛被一群人(1X)追 阻擋去路並被踹車體還有被丟安全帽砸前擋風玻璃破裂 並到警察局報案 事後警察叫我先回家 他須先釐清造是原因 結果過兩天 竟然警察打電話問我要不要告 還問我 一直逼問我 我沒回應 但我馬上晚帶家人+證人{車上的朋友四位}一起到警察局 竟發現到對方都已經到場 (警察都沒告知說犯案者都在場) 結果對方一直想扭變事實 我都不做回應並說先和解 先到調解委員會去處理 我單據上寫 損毀車體須還原並賠償租賃車 但對方如果到了調解委員會卻又不和解卻又怕拖延證據黃金時刻該如何處理 因為警察跟我說只有錄到他們包車卻沒錄到丟的畫面 跟踹車體的畫面 那該如何處理 是告他們還是?自己先準備證據?(前提我感覺警察跟他們有認識.因為他們要抽菸還問員警可以先中斷嗎?員警還說去後面抽)我當場傻眼
刑事上,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恐嚇罪以及故意毀損罪 至於是否應該調解,就看對方提出什麼條件 但我的看法是,本件應該是沒有必要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私了對你沒有好處,只會讓對方氣焰更加囂張 沒有取得一個是非對錯,只求和解退讓,不是處理事情的態度
阿輝 102-02-15 23:29

我簽了1年的房屋契約

但是要實習所以已提早告知房東太太說我不租了 (每個月11000)

但是她都依直拖,一下子說老公開刀,一下子說我們這樣不行,要我們找人(找過了,但是沒人願意)

我們是學生合租的

合約上有寫

第12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訴訟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等,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18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貸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貸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所以要怎麼辦,他都打電話來說要告我們 但是押金全數27000沒收         請問一下他們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 因為我們有提前說,押金也不敢要回來 但是12條跟18條紅字部分感覺把我們吃死死的 我們該怎麼辦?下禮拜我們就要在學校面對面說了 還有押金之類的是要怎麼辦? 請幫幫我們!我們會非常地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07

租約如果是訂一年,你提早解約違約沒錯,押金可能會被沒收,不是後來你有事前講就沒違約

渣渣 102-02-13 23:58

想請問一下:
最近家人新買了一戶社區內15樓(最頂樓)的房子
屋齡約有10年
購買後重新裝潢
室內設計部分由家人自行設計
(無牽涉結構安全,僅做隔間等變更)
所以不知道要申請裝潢許可證
故被鄰居舉發
他說他們家的牆壁龜裂、磁磚凸起等是我們施工造成
以此為理由要求了一筆不小數目的金額做為修復費用
但後來我們也請結構技師來鑑定
也申請到了施工許可證

但社區主委仍堅持要求須簽訂和解書才能繼續施工

不得已且在不了解之下家人仍支付了鄰居所要求的賠償費用

但是現在鄰居又以牆壁滲水為由
要再向我們要求一筆賠償
且要求警衛不讓施工人員進入
我們該如何是好
且整個過程中
鄰居所有的損毀都無提出證據證明是我們家施工造成
而社區主委的態度十分的偏頗
要我們不斷的賠償
想請問一下該如何是好

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對我們家來說是一個很重的負擔
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解決?

和解書上有寫著:賠償金僅支付至目前房屋損毀修復的費用,待甲方(我們家)竣工後,若有其他房屋的損毀,由甲方負責支付修繕費用
這份和解書也是鄰居他們自己打的,由於家人不了解,也希望可以盡快了事,所以也有簽了

到底該怎麼辦
請幫幫我 
給我一點建議
拜託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14 00:30
回覆 渣渣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
最近家人新買了一戶社區內15樓( ... (恕刪)

1.已經和解部分,請律師發函主張意思表示撤銷。請求對方歸還金錢

2.社區主委權限沒這麼大,他只能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您可以請律師發函跟他講說當初因為他阻止施工,以此逼迫您們簽和解書,如果相應不理,將對此採取法律行動。

3.拿結構技師的鑑定報告證明所有損失不是因為您們裝潢所導致,並向社區主委及鄰居請求共同返還。

4.牆壁滲水若是在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共同負擔。只要您是住戶,沒有其他住戶可以要求警衛不讓施工人員進入,您可以跟警衛說敢擋,就涉嫌強制罪,將找警察來處理。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4 20:08

既然已經和解,就不能再做第二次主張,

不建議跟對方再行和解,

另主委權力沒那麼大,如果任意阻擋你施工,可以對警衛及主委一併提告

Ted 102-02-12 20:14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們兄弟姊妹四人共同繼承,但大姑與二姑因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主動拋棄繼承權,所以那筆有房子的地產變成我爸跟大伯共有,大約27年前說房子出租裝修需一筆費用,我爸當時後沒錢協議由日後房租扣款至付清為止,這段期間又推說我奶奶墳墓要整修與管理需一筆費用,藉故又把共有房租延後至今沒給過半毛錢,最近我爸跟大伯父老婆談租金的事情(因為大伯父不敢跟我爸對質),結果對方氣沖沖說錢還到現在都沒還完,並且告知說我爸從頭到尾只有土地權的一半也就是10坪,以上的建物是他們家的沒我爸的份,並且強迫我爸要把另一半權利便宜賣給他兒子,請問如果當初協議是由兩人共同繼承,他們欠了快30年的租金都沒給,現在還說我們只有土地權沒房屋這樣合理嗎?現在對方拒接任何親戚電話,我們是否能提告強迫對方到法院出面說明?這邊如要提告是否要去民事法庭提告?

如在法律上可合理站得住腳對對方提告再煩回答下面兩項

2.如提告我們是否能在起訴書上面提出金額賠償?因為那房子27年前租金是兩萬,照月份算租金最少值2x12x27=648萬,扣掉裝修費與墳墓管理費後除2,才是我爸實際該拿但一直沒拿的那份,但對方目前推說那筆錢還沒還清,但同期間附近約25年前我們家也在高雄有整修另一棟透天房子,弄得更大更好花費約70萬,而有爭議的房子當時市價是300萬,怎麼算應該也早該還完了卻像無底洞一樣推說還不清,如果對方硬扯說修房子超過我們認定合理價70萬以上,甚至超過當時房價的300萬去整修,以至於現在整修費還沒還清無法給我爸該有的那份租金收入,若對方只有口頭上漫天喊價卻無證明相關收據票據等,到時候法官認證會相信他們單方面的話嗎?會不會判出來我們沒拿到半毛租金還要倒貼對方幾百萬? (因為已經從早年的1百萬喊至150萬,目前又改口說是200萬...) 

3.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有效的證明來讓雙方點頭,並釐清這27年來帳務上的恩怨(我已經可以想像他們會把30年前市價300萬的房子說成花一千萬裝修),在不可能會有結論的情況下導致雙方無法結算帳務,我是否能請法官以公平公正原則訴請立場顛倒,接下來的27年由我家負責裝修現有房子與奶奶墳葬費用,並且用全額租金來支付,對方不得過問~(除非對方能提出更正確不灌水的帳單)?以上麻煩了,感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2-12 20:30
回覆 Ted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 ... (恕刪)

租金只有五年時效,您不能主張這麼多年,多主張的,都要給法院裁判費,這筆錢不如捐給育幼院小朋友。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釐清,您們所要解決的問題為何,因為您們己經把遺產租金混為一談,將來若要提告,也要先確認請求權基礎,才能去解決事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im 102-02-11 18:01

2012年11月應徵到一份工作

在簽合約的時候

合約內有一條為: 是否保證在職1年,並接受3-4個禮拜公司培訓

當時我是寫 是 。

不過現在想要離職,換新工作

想請問該公司合約中只有詢問是否保證在職一年

並沒有寫說若在這一年當中離職該付多少違約

這樣該公司能夠要求我賠償違約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應先審視合約內容到底有約定違約金,若無,則本件可能會被視為定期性之勞動契約,若提前終止勞動契約,則資方原則上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2-11 23:35

公司還是可以向你請求相關培訓費用,只要出具證據證明即可

Spencer 102-02-11 08:11

我女朋友前陣子在智慧型手機安裝的Line上被她的前男友算是羞辱吧。不曉得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畢竟是對一個女孩子,有些話會格外難聽。大致上是問她怎麼還沒去做酒店,自己可以去捧場等的冷嘲熱諷,裡面也有提到我,只是我叫做「垃圾」跟「畜生」; 這些話除了對我女朋友講的以外,其他都沒有指名道姓,一樣的是整句都不堪入耳。說完這些話之後對方就消失了,手機不通,帳號刪除,於是女友去問他們共同的一個女生朋友前男友的電話,她們原先是朋友,所以口氣無任何不雅,沒想到問第二三次對方就說再繼續問就告威脅恐嚇,說自己人身安全嚴重受到威脅,還要求精神賠償,當時我剛處理完自己的車禍民事案件,我們曉得那根本構不成具體罪名,也順便看到法律是如何被這些人濫用。

當時是用手機通訊軟體講到這些內容的,過個十幾分鐘,那位女生竟然真的去警局備案,不僅如此還拍照上傳到臉書,照片故意拍到我女友的名字。
請問我有任何可以尋求幫助的地方嗎?這是一個很難看的畫面而且根本不是事實,就這樣貼出來完全沒有想過他人觀感,只覺得自己是勝者,全名跟備案單就這樣公開在網路上,我女友根本沒有語帶威脅恐嚇,難道就沒有辦法治嗎....... 

蔡律師 (蔡) 102-02-11 12:49
回覆 Spencer 的發言內容:

我女朋友前陣子在智慧型手機安裝的Line上被她的前男友算是羞辱吧。不曉得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畢 ... (恕刪)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1 23:37

對方告恐嚇應該不會成立,不必過度擔心,但警局還是要跑,要有心理準備

十四 102-02-10 02:35
第一個案子:
朋友原本為該公司新進員工,但是還沒考取證照…
所以其主管將保單掛件在業務員妻子名下,
我朋友與其妻子於保單簽收前都未經謀面,
且業務員簽名欄位也非其妻子親簽…
後因主管的性騷擾,我朋友離職後…越想越不對…
她雖然離職,但後面的保費繳進來,佣金變成他們夫妻領走…
我想,這對任何一個人都是難以接受的…
但是印象中保單是自始無效沒錯吧@@a
因為事情過二、三年了,保費都漲四、五次了,
要買新的又無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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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案子:
另一個朋友就更誇張了~她是有證照的,
因為性騷擾離職的關係~本來她的親戚已經簽好醫療險~
是三年前完全還本不到扣型的那種~
結果送回公司,被這個主管整份要保書重新寫過,業務員改成他的妻子…
我想,這對任何一個人來說,應該都很XXXXX!
但是又遇上停售…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跟親戚交待…其實保單好像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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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幫我朋友跟他們公司主張的是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裡的~
第四章:招攬行為
第十五條
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屬公司對其登錄
之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業務員同時登錄
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者,其分別登錄之所屬公司應依法負連帶責任。
前項授權,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於其登錄證上。

第一項所稱保險招攬之行為,係指業務員從事下列之行為:
一、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二、說明填寫要保書注意事項。
三、轉送要保文件及保險單。
四、其他經所屬公司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
業務員應於所招攬之要保書上親自簽名並記載其登錄字號。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
限。

這樣的話,可以單純對業務員夫妻懲處而不影響到保單的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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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因為去年的新聞好像鬧很大,
所以如果板上有該公司的員工,
你們想去通風報信也就由你們了~

基本上我證據都收集的差不多了…
那什麼白痴區部主管還想讓那個性騷擾慣犯回去上班,
還來要求還在職的被性騷擾受害者離職…
可以不用這麼誇張!

由於受害者多為弱勢又不可能跟家裡說,
所以大多沒辦法申請法律扶助…
不知道有沒有能幫忙的律師大人可以援助一下,
當然,不是讓您做白工…只是可能要等賠償下來才能給付您。

另外想請教有無規範壽險公司行政主管的法條,
因為這各種惡行,公司其實早就都知道,但是完全無人能管,
妳被性騷擾了,要就離職,不然就忍耐!→這什麼狗屁東西!!
公司主管知情不報,更可惡還協助串供、淹滅證據!
公司應該也要負法律責任進行相關賠償事宜,怎麼會只切割了就了事…

另外,聽說有能力提告的人,目前在偵查庭階段,有一次的訊問,有提到公司是知道的,
請問我能把訊問資料COPY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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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年還要整理這些東西,真的很無奈…
阿御 102-02-08 20:19

我想請問有公務員調閱我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予詐騙集團人員.我向地檢署控告.經查證屬實.檢察官已經將該公務員起訴.我準備向該公務員提起附帶民事侵權求償.我可以另外向該機關提起國家賠償另外的求償嗎.應該以民法還是行政訴訟ㄋ堤起求償.

蔡律師 (蔡) 102-02-09 23:30
回覆 阿御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有公務員調閱我的個人資料提供給予詐騙集團人員.我向地檢署控告.經查證屬實.檢察官已經將 ... (恕刪)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
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林智群 (klaw) 102-02-10 00:13

直接在附帶民事一併對該公務員及該公務機關一併列為被告即可

mark 102-02-08 17:1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前幾日與人發生機車擦撞,對方撞到頭但送醫後醫院不給住院說回家休息就可以了

幾天後我有去對方家拜訪,對方看起來還好,就是眼睛有一點腫腫的而已

在過幾天後他打電話過來說他要去上班,叫我出維修機車費用

目前初判我是全責,但不排除申請鑑定

那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到時候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那我被判緩刑的機率高嗎?我目前十九歲還在念書是個窮學生

還是會被判易科罰金前科

這樣的情況大概會被判幾天呢 ?

因為對方要求精神賠償十二萬,否則不合解

 

蔡律師 (蔡) 102-02-09 22:22

和解,就不可能緩刑。能不能易科,就看法官怎麼判。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0 00:23

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應該可以爭取緩起訴,

檢察官通常會要求雙方和解,不和解的話應該是不會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