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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8 07:35

 

我有個朋友他家境不好  所以他除了再7-11打工之外他還有批貨在賣 

但是我聽他說他幫她朋友賣包包   結果警察買他的包包發現是假的

然後通知他這幾天要去做筆錄      根據警察的說法好像是涉嫌logo問題

好像是仿冒到香奈爾的樣子= =     

他不是故意要去賣仿冒的    他說看起來都一樣...

 

我想請問這種問題該怎嚜處理呢    就是 最高會被判怎樣  我是希望她可以無罪啦

畢竟他不是故意的  而且他是第一次  

有沒有可能被無罪釋放呢   他家境不好  如果被要求賠償他一定賠不出來    

我想知道這樣該怎嚜處理 還有 相關的刑責罰金之類的     她好可憐...

1.應該是涉嫌侵害商標 2.原則上這類型案件會詢問被告是否願意和解 如果和解應該都可以從輕處理

102-01-18 15:4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是涉嫌侵害商標 2.原則上這類型案件會詢問被告是否願意和解 如果和解應該都可以從 ... (恕刪)

 

可是和解不是都會賠一大筆錢嗎   會不會很多阿...

他是不知道是彷的   幫朋友賣的   

102-01-18 19:24
回覆 凱 的發言內容:

 

我有個朋友他家境不好  所以他除了再7-11打工之外他 ... (恕刪)

問清楚了之後才發現不是批貨  而是她朋友有包包不要  送給他 她沒再用  就賣掉 然後被警察買 這樣

迅捷 102-01-18 00:06

對方仗著已經簽和解書告不了他了~所以就用各種藉口拖延賠償的事宜!事後雖然有收到賠償金但比法院判定的日期晚了好幾個星期~感覺也很差!這樣子沒有關係嗎?

 如果和解條件履行有遲延  還是會有相當法律效果

 如催告後不履行對方一樣負遲延責任  可能需要負擔相關利息

 甚至可以考慮是否可以請求法院繼續審判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33

只差幾個禮拜,利息損失應該有限,不建議提告

R 102-01-17 02:46


對方機車紅燈,但卻撞到已在旁停紅燈的我和機車
除了車損賠償,我要要求精神賠償
我雖只有身上多處挫傷工作上未請假
但身體挫傷疼痛造成我工作上不便 ,且讓我在精神上受到驚嚇,現對停紅燈都心存恐慌,
請問在精神賠償上,是如何計算或有何標準遵循??
謝謝~

提供實務見解如下:

「關於慰撫金之多寡,應以被害人精神上所受之苦痛為準據,亦應審酌被害人之地位、家況
及加害人之地位,俾資為審判之依據,故應就兩造之身分、職業、教育程度、財產及經濟
狀況,用以判斷非財產上損害之慰撫金數額,最高法院著有48年臺上字第1982號判例,及
86年度臺上字第511 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至於個案,其實大部分還是由法官自由心證來認定。

補充:
身體受傷部分,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後續醫療費用
若不能上班,可以請求不能工作的損失
其他的,還是最好要有單據可以證明損失

R 102-01-17 12:44

 謝謝您的解說~

JOE 102-01-16 22:29

請問一下...我騎車黃燈不小心撞到人,而對方也騎車車禍造成對方鎖骨斷掉,但不用開刀。醫生說要2個月修養才會好。但他卻說要6個月修養並且要我負責他6個月的薪水醫藥費加補品。對方車子有擦撞,但是要我賠新車給他.而且他並沒有第三責任險的保險。我受傷也沒辦法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如果達不成和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有人告訴我,如果不和解會變成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我會被關然後再依法官判定而賠償。有可能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54

如果您有過失的話,基本上沒和解就會被起訴判刑,還要賠償對方,至於金額多寡,則必須看對方受傷的資料才能研判。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有可能

JOE 102-01-17 19:48

 

請問....如果我刑事被起訴了,附帶民事訴訟是要跟對方打官司還是直接由法官判決。

喜德 102-01-16 19:53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如果男方外遇並且有向女方承認,卻不肯悔過,依然藕斷絲連。而女方想蒐集證據,卻苦無證據可循。因為該外遇對象是以手機撥打隱藏號碼給男方,藉此聯絡私下相約,沒有簡訊電腦力使訊息可尋。而且電信公司的提供的電話號碼明細似乎不是個有力的證據。然後女方深受這件事所惱,有時候從他人告知男方與外遇對象秘密出遊,整個氣到生病或暈倒,導致現在身體虛弱,且患有憂鬱症,就是因為沒有實際證據可證明男方外遇,而深受其苦。又無法負荷專業徵信社高額的費用,故放棄尋求徵信社一途。再來,如果雙方選擇離婚,而且小孩知道男方外遇這件事,小孩或女方可以用會受到男方影響致行為思想偏差的理由,而選擇母方監護權嗎?然後贍養費還有精神賠償方面,是否也會有個著落?最後,想請問律師,有什麼方法可以定罪該外遇對象呢?總不能讓他一直逍遙法外吧?

喜德 102-01-16 20:04

還有補充一點,鄰居跟親戚朋友事知道這件事情的,他們可以算是有力的證人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13

1.鄰居跟親友不能當證人

2.電信通聯記錄的確不能用以證明有通姦行為。

3.小孩監護權會由法院審酌夫妻雙方資力及工作等來認定。至於主張外遇等造成思想偏差,必須以您能證明有此事為前提。

4.只要您有證據證明您丈夫通姦,就能獲得贍養費及精神賠償

5.律師沒有調查權,所以不能幫您調查外遇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按讚分享,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喜德 102-01-16 20:56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鄰居跟親友不能當證人

2.電信通聯 ... (恕刪)

我的意思不是請律師代為調查,是請律師能不能依照法律途徑或者一些建議,讓這件事有方法解決?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1:03

您的問題是:證據未足以證明有通姦行為。再好的律師,也難為無米之炊。請於合法範圍內蒐集證據

拍照拍不到
錄音錄音錄不到
抓猴也抓不到
除非當事人自己在法庭上面自己承認
否則這樣很難認定通姦

建議你用別的事實、用別的法條來主張
以達到離婚及爭取監護權的目的

你有問題可以來找我
我來幫你研究研究

Jenny 102-01-16 17:15

請問一下由於母親於民國101年3月25日租賃一間房屋契約定為五年,當初房東口頭承諾押金兩萬,租金為一萬,但簽訂合約時我母親不識字,房東卻要求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一萬,我母親也簽名了,但只給了兩萬押金跟一萬租金租屋期間內鋁門窗要求房東加裝,房東答應了,請我們自己去裝,但裝了以後又嫌貴,不願付錢,我母親已由租金內扣除,房屋陽台、廁所、房間天花板都漏水房東有請修繕師傅來修,但修了七八次還是漏水,請房東是否換個人修理別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但房東不願意,之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請他快點派人來修理,但房東後來直接擺爛並擺明要告修繕師傅,以及我母親押金之事,因為漏水家裡電燈泡壞掉我們自行更換也於租金內扣除,因為房東都不願意負責,現在收到法院開庭的單子,房東要求押金一萬要給他,以及2986元 她說之前我們扣的,但是我們都有留有郵局匯款證明,根本沒扣到這麼多錢,這樣子開庭的時候要怎麼辦?是簡易庭可以如實跟法官講嗎?

還有我們可以再寫狀紙告他嗎?請求房東同意讓我們修繕家裡漏水情形,我們會請修繕師傅來估價

家裡漏水修理費用多少,暫時先不修理,拍照存證,並請求損害賠償嗎??之前有錄音房東對話內容,他有說我們漏水活該,是我們自己活該,請問錄音檔是寫完狀紙後可以當作證物嗎?

律師幫幫忙,謝謝!!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你們退租,這個是可歸責於房東的原因,所以房東不可以扣押金

建議你可以不要租,外面還有很多好房子可以租,沒有必要一定要租他的。

Jenny 102-01-16 21:4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 ... (恕刪)

那請問一下,除了搬家還有別項選擇嗎?因為我們就是要他修好而已,也只住快一年而已

當初搬家費用也花費了不少,再次搬家的話...沒有多餘的搬家費用!

如果告他漏水請他修好可以嗎?還是說搬家費用也能請他出!再退租?

目前他就是一直要那押金一萬元跟其他修繕費用,也要趕我們走!很無奈~簽約簽了五年

每個月租金也正常繳納,東西壞了他後期都不派人來修,只好從租金扣除了!

小揚 102-01-16 14:34
我前陣子有吸食K菸,跟人發生車禍,不過是他從後方追撞我的,沒有人員傷亡只有車跟車相撞,事後警察過來也在我車上找到一隻K菸,現場車禍發生情況大致上都是對方的不對,由於撞得滿嚴重的,我和對方的車幾乎都要報廢了,我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這種情況~刑責是公共危險罪不過我初犯會有緩刑的機會嗎?
還有車禍的肇事責任會因為法律上判定我危險駕駛,讓所有的責任都歸咎在我身上嗎?
還有對方車價中古車整理好的價格頂多4~5萬她卻一直找我民事賠償20萬
我應該跟他走民事嗎?還是交給法官來判決?我有機會利用肇事責任來申請鑑定報告跟他爭賠償的問題嗎?
請懂相關問題的大大們可以幫幫我解答這些問題嗎?感謝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有關公共危險罪部分,仍有可能可以爭取緩刑的機會.

二.賠償的部分,仍會依肇事責任分配賠償的範圍,所以對方若一直堅持這麼高的金額,則可以交由法官來判.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緩刑是有難度,因為你這個不只是公共危險而已
這個以後還會追加持有、吸食毒品
最好是找律師幫你辯護

至於民事賠償的部分
先看肇事責任比例
再看看對方有沒有受傷、受損情形如何
只要對方有受傷,這個賠償額就很難談低

還有問題,你仍可來問我

小揚 102-01-16 15:08

 先謝謝你們的回應~

還有點小問題,是他從我後面追撞上來的,雙方都沒有受傷,只是兩台車子差不多報廢了

可是肇事責任初步看起來他的錯比較多,哪到時候如果跑法院的話,我危險駕駛的部分會有連帶責任嗎?

 您好:

若您有被認定屬危險駕駛,多少會影響本件肇責的認定,所以危險駕駛部分應先處理.

黃先生 102-01-16 14:0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對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不服.可以再上訴嗎?判被告賠償.但被告拒不付款.我該如何處理?請回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要看您的審級及金額而定,若僅第一審判決,原則上均可上訴,而判被告賠償確定後,即得取得執行名義,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但為免被告脫產,建議先行假扣押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事的部分,確定判決之後
就可以拿判決書去強制執行了

許小姐 102-01-15 21:18

對方肇事主因閃避疏失有傷勢.

我方涉嫌超速肇事次因皮肉傷.

互告過失傷害

我方已賠償五萬多強制險給對方  對方再要求十萬元才肯和解

刑事庭已到一審   

調解

我方該如何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以及維護自己權益

 1.雙方都有受傷  也都有過失  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和解  雙方都需要被國家處罰 

    所以沒有什麼獅子大開口的問題  因為對方也是會有刑事責任  

 2.你可以不和解  刑事責任讓法院判  再來做相關民事求償   不過這樣雙方都需要支付易科罰金費用

承龍 102-01-14 20:20

提告妨礙自由恐嚇 已獲不起訴處分 檢查庭直接判決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請問可以向原告提出誣告民事賠償嗎? 會有勝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有勝訴的機會,要視對方提出告訴是否具有合理懷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an 102-01-14 19:36

我有一個自身糟育的按力虛要解答,不好意思,麻煩了!
我媽於去年11/2,和別人發生擦撞 狀況是我媽騎機車在前方,因為陸是兩條路匯集的路口,並非直線,我媽有點略斜,大約5度~10度,我媽機車的尾端(置物箱)左側間隔一台車的地方,有一台汽車,速度比我媽車子快一點點,突然後方一台女生的機車,從我媽機車汽車中間進入,而側邊疑似卡到我媽的機車,女生的機車倒地, 女生說手脫臼(之後有開刀),而我媽雖倒地但沒事,隨後對方便將機車移開,女生的丈夫來後開始破口大罵,罵的非常之難聽,我媽一時情急沒有錄音,只是被臭罵了一頓,警察來時車輛以移動,只剩兩方的筆錄,警察筆錄完問是否願意當場和結,但兩方都不知道錯在誰,不願當場和解

事情後,我媽因為被對方的丈夫亂罵嚇到,不願再打給對方,一直都只有打電話給警察問情況,但警方說看雙方意思如何,雙方自己調解,警察不會介入。

而兩個月過後,昨晚1/14對方打來,說要要求賠償,目前要求無法工作的損害賠償醫藥費復健費三項,但我媽問她金額他又答不上來,還說我媽沒想法,這樣很沒誠意,兩方對談的中間還夾雜了一些歐巴桑的動之以情等等,總知兩方談的不愉快,後來就掛電話了。


我想問肇事主因會是我媽嗎?(我知道可能要請交通大隊釐清,若難以回答依然感謝)

「若」主因不在我媽,那我們還是要理賠7成的金額嗎?還是有其他賠償算法?

我們原本偏消極的處理方式,會不會比較不利?金額比例是不是要賠很多?


煩請幫忙解答了 實在非常感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9:41

後車撞前車,是後車要負全責。警方有沒有拍機車受損照片是本案關鍵。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google+1後私密諮詢或來電預約面談。

bear 102-01-14 15:54

車禍情形:
1/11(五)下午,我開車在內車道(有畫←的左轉道)等『←(左轉)綠燈』,並打左轉方向燈,也沒超線,後方來車看到我的方向燈都換車道,但他就突然沒踩煞車的直衝撞我車後方,我等紅綠燈時都有看後照鏡的情形(因為怕被撞到),我就親眼目睹對方完全沒減速的撞我車後方(事後我總會一直想到車禍當時情景)
我的車子就衝撞往前約半個車身距離,我嚇到後立即打P檔拉好手煞車並下車,看到車後全“ㄇㄠ”掉了,我人沒有受傷,只是不斷的發抖、呼吸困難,但我還是立即邊發抖邊打電話報警,也立即用手機把我的車和他的車拍下來,
他先是說煞車失靈,後來又說他恍神,一直說很抱歉,
後來警察也來了,因為我沒受傷,只有到派出所作筆錄
之後我跟他說車廠約半個小時後會來把我的車牽走,他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就他就先離開了,而我就把車送回修車場去修理。

 


但至今對方都沒消沒息一通電話也沒有,
而從那天起我卻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時,車禍當下的情形就不斷浮現在眼前,
甚至連過馬路看到有車還沒停時,會嚇到蹲在地上發抖(擔心車子會撞上我)
對方似乎只有想賠償車子修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部分),
我可以除了修費用外,再另外請求下列兩點的損害賠償嗎?
 
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提:
    我有當下告知對方我每天都需要用車,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媽媽前陣子開刀行動不方便出門需要我開車載
    對方則是說他附近有認識的修車廠,要我零件拆下來,
    車子就能開回去,等好了再開回去修車廠組裝
    但是我擔心是他認識的修車廠我並不熟悉,擔心會包闢他,
    加上我不只後方一處損壞所以我拒絕,
    說我要送回原廠修理(我平常都是在原廠修理)
 
請求項目:
  (一)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的車資
  (二)預定行程(原本是要開車去的):
             1、1/12坐計程車從家裡去火車站的車資
                  1/13坐計程車從火車站回家的車資
                  (車票早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完成取票手續)
             2、1/17媽媽要回診所搭乘的車資
                 (1/3就已經預約看診)
             3、1/19我要去考初等考試的車資
                 (10/24早已完成報名手續)
還是這是算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賠償
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有些模糊)

二、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
     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為我受到驚嚇造成我睡不著及陰影
    (遇到類似情形會害怕,不敢走內車道)
       所以我至精神科求診
    (車禍當下我整個人發抖個不停,也不太敢開車,
     我也告訴對方我雖然沒受傷,但是真的嚇到了,
     不太敢開車了,但對方只是說抱歉)
 
 
其他:
雖然還有陪媽媽出門買菜時要開車出門的車資,但並非預訂行程,只是剛好沒菜才要出去買,我無法提出證明一定要在這時段買,所以只好沒提出。
如果我是101年大學畢業待業中,現在在家照顧手術休養的媽媽,應該是無法聲請所失薪資所得。

現在變得車子修理期間無法隨心所欲的出門,加上出門我也會害怕被車撞,整個人變的神經兮兮的,無法安心的在路上走,精神科醫生也要我盡量不要出門,擔心我會因為驚嚇造成危險,造成身體真的受傷(車禍身體沒受傷,事後因為心理驚嚇造成身體受傷)
 
就這件車禍事件,不知道我能提出什麼賠償項目(除了車子修理費用外)?
求償金額大概是多少錢?如何提出求償?還要準備什麼?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3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要搭計程車的錢或因此少工作的損害,

不能將你妹妹的計程車錢算進去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你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

 

當然,如果你嚇得沒有辦法睡覺、因而也沒有辦法上班

工作損失也可以試著向法院請求看看

 

除此之外,只要與這次車禍有相關的支出

汽車零件更換、維修等費用

譬如說:看病的交通費用等等

都可以向對方請求

bear 102-01-15 09:3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 ... (恕刪)

 

生活上增加費用我只想請下列三點:

如果我1/12&1/13就打算去坐火車,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7我也本來就是要出現在媽媽的回診醫院(醫生說需要家屬陪同),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9也是我本人要去考初等,那計程車費更應該算我的吧!

其他妹妹上課車費和其他費用,我知道應該是不在範圍內,我只想依上面三項車資索賠。

修車費事一定要給的(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車子修好後,要我簽和解書,不然不交車給我,我是否在這之間先跟對方提起其他索賠才簽和解書?)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bear 102-01-15 10:0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像這種車禍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 ... (恕刪)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我爬了好多文,網民都說: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那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我現在沒有工作,只是在家看護術後休養媽媽,所以沒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我是直接口頭跟對方說,我需要索賠項目&金額就好嗎?

還是要寫甚麼正式的文件??

阿政 102-01-14 02:38

1,最近跟女朋友吵架分手了,但我因一時氣憤將她車子打壞,但我有跟她說我願意賠償,如果她堅持提出毀損告訴,有機會和解嗎?

2,另外因為當初同居,將我的電腦跟洗衣機從我家搬到她家去,但因為吵架她將我趕出家門,洗衣機跟電腦她也不還,這樣構成侵佔嗎?

3,後來她還報警說我偷竊她的安全帽,但當初也是她說要借我的,但報案時,她卻改口說我是偷竊,這樣也會成立嗎?

一、毀損罪是告訴乃論,和對方和解之後,如果她願意撤回告訴,那就沒事了

二、電腦、冰箱沒還你的部分,你可以請求對方還你,這個沒有必要去告侵占檢察官未必會起訴。

三、安全帽這部分,你使用這麼久的時間,她都沒有表示異議,可見得當初就是要借給你。

 

建議:男女朋友分手,如可復合就復合,不可復合就不要強求,彼此若還有感情就試著學會放手,不要捲入互告的司法漩渦

阿政 102-01-14 10:13

1,如果對方堅持不肯和解,我私底下去將機修車理費付掉,將來真的上了法庭,我會比較站的住腳嗎?

2,我已經跟我前女友提出將電腦跟洗衣機還我,但她就是不肯,我該怎麼辦?

3,前女友堅持我是偷竊,該怎麼解決?

咪咪將 102-01-13 21:55
請問民事的防礙婚姻侵權之訴要如何提???所謂的民事損害賠償是寫金額嗎???還是???
1.準備起訴狀向地方法院起訴即可 2.看你想請求賠償範圍多少 訴之聲明就表明被告應給付你多少
安安 102-01-13 14:18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我最近被告侵占罪 收到法院的傳票 
原因是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互相交換二手衣物 他不滿意要退回 然後我不願意退 他就告我了... (交換之前有跟他說過衣物狀況) 那這樣我該怎麼辦呢? 很緊張以前都沒有這樣的經驗 可以幫忙指點嗎
對方不願意和解 還要求相當大的金額賠償 所以只好直接上法院 這樣會起訴嗎?  
 警察先生原本想說東西互相還給對方就好 可是對方完全不要他自己的東西 就只要賠償 
如果變成民事糾紛 那會怎麼樣呢 

 

 

1.互易契約成立後 東西也交付了 所有權移轉了 2.你既然取得所有權 就沒有所謂侵占的問題 只是單純民事糾紛

彭彭 102-01-13 11:56

想請教各位關於車禍的處理步驟,拜託幫幫忙了

在2012/12/31

我騎機車在免待轉路口內側車道左轉

30公尺前已開始打方向燈,有注意後照鏡

左轉過程中遭後方機車撞擊(對方前輪撞到我引擎左側)

對方人車無傷,我方左手肘脫臼及骨折,車子多處損壞

目前車行正在觀察受損情況開估價單

事故發生當下有報警,我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

目前只先跟承辦員警拿了現場圖跟照片

初步研判表要月底才可以申請

對方來電說可以先出來談賠償私下和解

我跟對方說我傷勢還不確定,所以想等初步研判表出來再談

私下和解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附帶侵權毀損民事告訴

我的醫療費跟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是對方的強制險會負責?

我想跟對方要求1.修車費2.薪資損失3.精神賠償

修車費跟薪資損失都有憑有據

但精神賠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要求金額

醫生說至少三個月才能初步復原(骨頭碎片長回加復健),而且肘關節會永久創傷

若開出如上之診斷證明,精神賠償該如何開呢?

若之後要提告,我只要透過承辦員警即可?

1.刑事責任只是國家對被告處罰 2.如果你要求償則需要透過民事訴訟途徑 3.精神慰撫金原則上依受傷程度 雙方社會經濟地位綜合判斷

現在就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未來,如果對方真的有誠意負責賠償

你事後還可以撤回告訴

這樣對方也可以免去刑責

 

你的受傷情形還不算小

建議你請律師幫你,維護你的權益,才不會簽下沒有保障的和解

有問題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小瑜 102-01-12 23:29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十一月九號的凌晨出了車禍,我騎機車,對方是行人
車禍的發生是,當時時速50左右,走內側車道直行,因知道右方有死角
我往右方看一下確認沒有危險之後,回頭就看見行人站在我的車身前方不到半台車身,我雙手剎車還是來不及,車頭與他發生碰撞,雙方發生昏迷
醒來時我就在急診室了,然後他送加護病房


對方沒有走斑馬線,且穿越雙黃線從我的左側出來
案發地點前面不到十五公尺就有一個斑馬線了
當時我行經的方向有閃黃燈號誌,且快到路口
初判表出來結果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涉嫌行經閃光號誌運作路口路口減速
對方:涉嫌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穿越道路


我方傷勢:左顴骨及上頷骨骨折,右上頷骨骨折,上門牙斷裂,下門牙左邊兩顆斷一半,上排牙盤整個都歪掉,左肩挫傷,左膝以及右手背擦傷,左眼水晶體破裂。(住院九天,左顴骨開刀復位及固定,左眼已復原無大礙,左肩已及擦傷都已復原,只差牙齒跟牙盤的問題了)
對方傷勢:肋骨斷兩根,左肩胛骨骨折,膝蓋骨折。(對方目前的情況不曉得)


住院期間雙方都有互相關心,出院後對方說要私下和解
我們家想說能和解和解,畢竟自己也有過失
於是到了對方家談和解,但對方一坐下就開了25萬,說包刮後續醫療跟賠償
對方的體傷及醫療費用基本上都可以申請我的機車強制
也就是說他那25萬就是精神賠償
我方實在不能接受,於是我申請了調解委員會
就是今天十二月二十七日,但是那位調解委員一開始就說是我的錯,問對方有什麼要求,而對方這次開了18萬,我方還是不能接受,我們拿出我們在網路上查到的類似案件(行人未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被撞),那委員也都不看,我們想講什麼,他也都一直說都是我們的錯,最後還說對方開18萬算合理的,他三處骨折甚至可以到35萬都算合理,講得好像他完全沒有任何過失責任(對方的公公是里長,我們一直覺得他們跟調解委員有認識),我們當然還是不接受,於是對方就去找承辦員警提告了,那員警也打來問我們要不要提告,而我們也提告了。


請問如果上法院是我勝訴,我還是會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嗎?
而我的勝算又是多少呢?我真的是肇事主因嗎?
沒有攝影機畫面是不是對我很不利?但是斑馬線前有一條4.5公尺的刮地痕
應該足以證明他沒有走斑馬線了吧?
這樣算是我傷的比較重還是他呢?
目前我的牙盤問題已請醫生評估了,光牙齒矯正就約估12萬了,斷掉的三顆牙最便宜也要3萬多,機車維修費就1萬7了。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重點是在於,誰的過失比較大,這個判斷上面

現在鑑定出來了,雙方都有過失

接下來,就是過失比例的大小問題

要如何去講,讓法官覺得

你們兩個人之中,對方的過失比較大

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

這就要從證據、現場圖等等去找了

 

刮地痕的確可以作為對方沒有走斑馬線的證據

可是這點,鑑定書也已經講了,所以不重要

去講刮地痕,反而可以讓對方藉此指出你的車速如何如何..

 

總得來說,你這件還是有辯護的空間

 

 

小瑜 102-01-13 13:1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吃上刑事過失傷害官司是一定的

但是,你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 (恕刪)

所以我可以主張 他凌晨四點沒走斑馬線還穿越雙黃線從左邊衝出來侵入我的路權 是這樣

我沒有上過法庭 我家人都說一言一行的很重要 所以我很害怕說錯話...

感謝律師耐心的回答我的問題^^

雙方都有過失的情形

肇事責任,雙方就都要承擔

接下來,就是賠多、賠少的問題而已

 

對方主張的金額,必須要有依據、也要合理

你應該要求對方拿出依據來,如估價單、醫療費用收據等等

千萬不要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最好可以請個律師幫助你

維護你的權益

這樣你就不用一直擔心

可以專心於自己的事業、自己的事情

美好人生沒有必要被這些小事情給弄臭弄煩

還有問題可以寫信或打電話給我

AG 102-01-12 10:50
律師您好 我最近上班遇到一位客人跟我換錢.換兩千元他第一次拿了一千塊擺在桌上我沒收.之後又跟我換了一張一千也擺在桌上.之後我就只收了第二張一千.之後我就走到旁邊.之後發現公司零用金少了一千元 所以想起應該是那位客人少跟它收一千.於是怕自己弄錯所以有先查看監視器.證實那位客人趁我在忙時把第一張一千元收回皮包.後來得知他家就在公司附近所以上門去跟客人拿錢.小姐竟然說:你來跟我要錢我也不一定要還你.我要看你態度如何再決定.但是他又說你又不代表你公司.誰知道錢還你你會不會獨佔(公司零用金少錢是需自己賠償的)後來他有把錢還我.但是過了三天他跑來公司前面那個服飾櫃位跟小姐說我服務態度很差.很跩.要讓我沒工作看誰比較厲害.之後又跑來問我的名子要客訴我.我真的是氣不過了.雖然我可能有疏忽加上少錢太緊張一些禮貌細節沒顧到.但是他真的太囂張了.我想要提出告訴.我有當時換錢的影片.但是沒有聲音.會不會因為這樣證據不足他反告我誣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行為已可能觸犯詐欺罪,您何以檢附錄影資錄提出告訴,而本件您應已有合理之懷疑,所以尚不會有誣告之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汪汪 102-01-11 22:57

我們有對對方其出民事賠償的告訴,今天收到一張法院寄來要付裁判費的通知書,上面有寫如果收到後5日內沒有繳裁判費用此案就會退回!但是我們當初是律師說要我們等刑事的案號,有了之後再幫我們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樣就不用繳交裁判費用,那現在為什麼還會收到要付裁判費用的通知??((這樣我們還要繳交費用嗎??!!!!~麻煩幫我解惑!!!~~thanks^^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必須先確定您們所提起的民事訴訟,是否屬刑事附帶民事,若是,則有可能是擴張聲明,若否,則有可能本件並非屬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炫 102-01-11 00:48

二、肇事情形:

緣因2012年12月28日下午,甲方在乙方公司上班時,甲方因上班時間用棧板運送麵包籃發生倒塌壓傷意外,造成丙方雙腳小腿受傷,送醫後丙方小腿縫了58針。

三、和解條件:

茲鑑於事出意外,互願讓步,以息爭訟,經同意和解條件如次:

2甲乙雙方願意支付新台幣10萬元給丙方當作和解費用,10萬元

和解費內包括醫藥費,精神賠償,減少收入等等費用,日後丙方不可在向甲乙雙方要求任何費用

3甲乙丙三方放棄刑、民事告訴權,如巳告訴應即具狀撤回,嗣後無論任何情形,三方本人及其親屬均不得提出異議或有任何要求,以及追訴情形,若違此約定,必須給付對方新臺幣20萬元之違約金。

 

請問一下,我和解內容這樣寫可以嗎? 有什麼地方需要變更?請律師大哥大姐幫忙,謝謝

 1.和解書內容沒有違反強制禁止規定  或公序良俗  效力都沒有問題  2.但注意 如果對方還沒提告訴  雖然這樣約定  將來被害人還是可以提刑事告訴

阿炫 102-01-11 16:17

那我要這樣寫,對方才沒辦法在對我提告訴??,請律師大哥幫忙

和解書如果沒有見證人,一樣由3方簽名蓋章,這樣子一樣有法律效力嗎???

律師大哥大姐幫我解答..謝謝你們~

LII 102-01-10 13:23

我一個朋友在賣包包,收到代理公司來信說要私下合解防冒到他代理公司的產品,

我朋友很那悶,也問過其下的事友,他們都沒印像有賣過疑似這?商品,

(因為我朋友名下包包至少有上千個,也不清楚到底是否有這?款的商品)

對方?疑似商品(且也只有附上照片) 照片裡有我朋友公司商標和調牌價錢!!

想請問的事,這樣算構成侵權防冒嗎??

且他來信說要私下合解?(有查過確實是代理公司)我朋友可以不理他嗎?

或者如果跟他做合解是寫一份承諾書寄給對方再請對方寄一份不提告承諾書給我朋友?

又或者去對方公司做合解,我朋友因不懂法律情行去,是否會有其它xxx 事發生?

另外要是對方代理公司想要跟我朋友拿賠償金我朋友因該給他一點補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商標侵權,似乎仍有疑義,建議您們不要私下和解,當然對方可能去提告,但其提告是否有理由,仍需依相關事證而定,在侵權行為是否成立尚未明確前,似乎也無庸即據對方之要求給付補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販賣仿冒之名牌包包

可能會有商標法販賣仿冒品之刑責

第 97 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
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
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實務上常見如您所述只有販賣一個仿冒包包的情形

仍會觸法;

販賣者要舉證自己無違法故意,並非易事

建議與該公司誠意和解為上。

要先確認使用之商標與對方之商標到底是「同一」還是「類似」,如果僅是類似,空間就比較大,然不論是同一或類似,前提都是要「明知」有對方之商標,才會成罪。

jiun 102-01-09 22:00

我先生是直行車被對向欲左轉的轎車撞到...
雙手粉碎骨折...目前石膏已拆..
但現在需要復建,也還不能搬重物(他的職業需要搬貨開車..)
對方--沒事--只有車牌地方部份損傷..
因為對方從一開始來看個2次就置之不理(我們也沒對他不客氣或 不禮貌)..
警察叫我們合解...
但對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打來看要不要合解...甚至是說關心一 下傷勢
是真的覺得太沒誠意..我們才提告...

目前我們程序是...
我們告對方"過失傷害"...
法院也有開過一次庭..
後來來公文說要送"鑑定委員會"..
現在鑑定公文也下來...
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
次因--酒駕(我先生有喝酒0.31)

現在法院也來傳票要再次出庭.....

想請教說...如果我們要求對方賠償...
要在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
要如何去列舉???直接在白紙上列1點2點這樣嗎??
也上網去查過資料..但沒有範例實在不知該如何下手去寫...

另外對方的強制險也被我們請下來了...約三萬多元!!

補充一下:事發至今才快3個月!!!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2:57

還在檢察官偵查中吧?拿詳細資料請律師幫你們看,才不會漏失權益

既然你們先提告訴 要等刑事部份起訴之後才能提附帶民事請求賠償

不然就是要直接民事起訴

用狀紙的格式逐項寫下你們的請求項目  要檢附單據 

司法院網站有狀紙格式下載,內容細節部分如真的不會寫,建議你們請教律師等專業人士。

現在就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免時效超過

 

侵權行為之時效為知悉時起算兩年,考量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暫時不需要繳交訴訟費用,一般均不會在檢察官起訴前直接提民事訴訟,而是在檢察官起訴後,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如自案件發生至今,已經快到兩年(如再半年就兩年、或再二個月就兩年),且檢察官遲未起訴者,才建議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寶寶 102-01-09 20:17
請問: 切結書法律效力嗎?若違反承諾 是否會以背信罪起訴? 會被強制執行違反約定事項所須做的賠償嗎(如賠錢或離開公司) 有多久的追訴期呢? 請不吝告知! 感謝!
1.切結書如果沒有違反強制規定 原則上都會有效力 2.但違反切結書 並沒有刑事背信罪問題 最多就是相對人可以起訴請求應依切結書內容履行一定之義務
小雖 102-01-09 15:07

朋友又犯了竊盜 (普通竊盜罪)

95年1年3月(減刑7各月) 原判1年3各月緩刑2年 因再犯撤銷緩刑 大赦變7月

97年8各月(減刑4各月) 大赦變4月

98年6各月

以上皆易科罰金 都是普通竊盜

這是第四次在
101年12月他又犯了竊盜罪 (說實在我實在很不想幫他請教各位大大)
口供上面是12/12上班時間.他剛好經過被害人機車.看到置物箱外面有皮包的背帶外露.經濟不允許的他.衝動犯了罪.竊取1.1W與其他一些證件.他說他只拿取現金.其他證件他對警察說他忘記不知道丟哪去了.他還說警察幫他做筆錄的時候.知道他是因為經濟狀況不好才做錯.還交他怎麼說口供.他自己說筆錄做的還很不錯*我都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因這樣犯錯.警察查到他上班地點.居然傳影印照片去.告知照片裡面的人請他到警察局協助調查.結果沒工作了.原因他老闆把警察給他的照片.拿去給全部的員工討論說這個人犯罪.就這樣沒了工作)


也許是可憐吧! 他家中有 父 母 他 他兒子 弟弟
他父親65歲沒什麼收入
他母親60歲領有 重大傷病卡 (惡性乳癌) 沒收入
離婚 國中學歷 (家中算是唯一的經濟來源)
他兒子上國中 (單親)
他弟弟在國外
這就是他戶口名簿的內容

他自己說 他有去警察局製作筆錄.坦承一切是為了經濟壓力.也承認他又犯罪.這次我想他應該會被判很久了吧

他現在每天都心神不寧.偶爾哭.偶爾狂笑.我看了都心煩.他整天都在擔心

請問大大能用白話告知小妹嗎? *******不要條文********

1*他這次會被關多久?(大概就好.我知道是法官自由心證)

2*他會有後續的強制工作或者是執行前強制工作嗎?

3*有可能在罰金嗎?(小妹借他太多了)

4*他說他再做口供的時候.有跟員警說他想跟被害人道歉跟賠償和解.可是遲遲未等到和解時間.這樣該怎麼做?

5*是否需要寫悔過書?如有悔過書與和解書.那當第一次開庭再給檢察官就可以了是嗎?還是要提前拿給法院轉交至檢察官手裡呢?

6*有可能再檢察官那邊申請簡易判決嗎?或是法官前面認罪協商呢?

7*在第一次開庭.可以請大大照我上續問題.提供他第一次需要帶的任何證明文件嗎?

8*悔過書 和解書 有詳細的範例可以供參考的嗎?

9*有類似案件判決書可以供參考的嗎?

10*有機會勞動服務?**請大大簡單說不要條文**

11*在此謝過各位大大的幫忙

小婷 102-01-08 00:54

你好.請問.我先生無照駕駛機車發生車禍骨折.

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對方是紅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生仍然可以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婷 102-01-08 14:04

不好意思.《仍然可以要求賠償》.這樣無論是不是無照鴐駛.還是有駕照都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小小豬 102-01-07 16:26

我是損害賠償案原告

被告訴訟前有在提存所提存一筆提存金32萬

原來在訴訟被告一直說那筆提存金不是要賠給我的(不是清償提存)

一直說是因為市政府工務局規定損鄰案件被告要領使用執照的話就要提存

這次開庭法官再問的時候 被告就說那筆提存金是清償

請問律師

1 . 被告現在說提存金是清償  是不是屬於 "認諾" ? 

2. 是"認諾" 的話 是不是"認諾" 的部份被告一定輸 ?

3. 這樣的話 法官最少會判賠32萬(提存金額) 以上 ?

 

沈恆 (沈律師) 102-01-07 16:55

那不是認諾。反而,若您無法否認清償提存的事實,您在32萬元的部分將會敗訴。因為清償提存後,代表對方已經清償對您的債務了,您可以直接向提存所領取32萬元,不應再以訴訟請求。

小小豬 102-01-07 17:20

補充一下

我(原告)向被告求償的金額是68萬

我的意思是

被告現在改說提存金32萬是要賠給我的

那法官是不是最少會判32萬 ?

還是說會判多少跟被告說提存32萬是要賠給我的無關 ?

阿妹 102-01-07 10:39
麻煩各位專業人士幫幫小妹
我從事工程工作
過程中有多施工送客人,也有口頭告知老闆
目前離職三個月
前東家打來說本案虧損十萬,要我全額賠償(因為送東西)
1.我是在客人付完尾款後,照正常程序老闆簽核離職,從頭到尾都沒有人,包括會計都無人告知本案件情況是虧損
2.估價單,贈送狀況老闆都知情
3.老闆所謂的虧損為簽約金額跟實際收到的金額差十萬,所以並不是"虧本十萬"而是少賺十萬,所以要求我賠償他""沒賺到的十萬"",這樣合理嗎?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7 09:53

我開車搶紅燈已過十字路口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提醒橫向路口的車子, 乙方機車綠燈剛起步撞我車子右後方,丙方機車也跟在乙方車後方擦撞,後來在警察局談合解,乙方跟丙方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 ,和解時看他們好手好腳的人沒事,乙方要10萬,丙方要五萬,乙方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感到真的很不合理,這車禍不是我撞對方,對方20多歲騎車不注意前方路況追撞我,她也有過失卻全部推給我,我又吞不下這口氣,感覺很冤枉,和解我是被強迫違反我意願的,我可以反悔主張和解無效嗎?可以告他們聯合串通敲詐嗎?而我跟他們走官司會判賠他們少一點嗎,和解時也沒請調解委員會當公正第三人,保障自己的法律效益,也沒有完全釐清責任歸屬及賠償,出這車禍對我來說很不公平,我現在沒工作,還獅子大開口要這麼多,很不合理,心裡很痛苦,還有機會做補償辦法嗎(讓自己賠少一點)?

1.主要是你有過失傷害刑事問題 所以難免談判起來有點顧忌 2.除非你不在意刑事部分 那在民事責任上你自然可以主張對方也是有過失 賠償金應該酌減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08 00:58

車禍撞擊點在我右邊車尾,她是車前方車殼撞壞,我左右方沒行進方向,會出事真的是意外很倒楣碰到這種人,對方說自己失業,就是感覺被敲詐,和解時也沒拿薪資單或請假證明,只有醫療單據跟修車估價單這二樣,估價單最扯。說修3萬元,我以前出車禍前面撞爛也才修一萬以內有找,看他們手腳好好的,卻用不正當手段賺這黑心錢,心裡感覺很不公平

Allen 102-01-07 09:10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事發當天是在橋上我騎摩托車載著我女朋友對方開車子~

我是要直行對方是要右轉...她沒有注意後方就直接轉導致撞到我

當天在醫院對方是說有意和解但是...之後我要求她賠償我摩托車手機損壞和我們2個受傷的費用

不過我之後打電話他不是找別人回應我就是不接從頭到尾我沒還沒聽過她自己跟我說過一句話

但後來我去申請調解第一次沒來之後又申請一次有來不過也是她朋友出面

調解賠償方面是講好了~是說今天11點要在調解會給我現金!

不過今天早上7點多左右她朋友卻打給我說他們錢沒這麼多只能給大約我一半

然後說如果沒辦法的話也請我不用過去調解會了因為他不會過去.......讓我實在很生氣

因為本人才20歲對方已經都是3.40成年人左右讓我感覺很像在欺負我

如果我這樣提告的話會有勝算嗎?如果我去調解會跟調解委員要當初談好的金額的和解單之後如果提告會比較有幫助嗎???

 

 

1.還是先去調解委員會現場看看,對方說只付一半,可能只是對方的談判策略。

2.在談時,調解委員會幫忙勸,如果還是調解不成,可以考慮提告吧!至於提告後是否會拿得比較多?不一定。要看對方對於刑事責任的想法,以及案件的證據是否足夠認定對方有過失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Allen 102-01-07 09:45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還是先去調解委員會現場看看,對方說只付一半,可能只是對方的談判策略。

2. ... (恕刪)

事後我有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裁決

上面是有說她未注意後方來車又在雙白線變換車道

而我這邊是沒有

 

 

 

 

 

 

以目前證據看起來,如調解不成,可由台端及台端女友向警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且依目前之證據觀之,台端之勝算較高。但,對方仍可尋找其他證據聲請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認定何方有過失責任,故最後之勝算如何,恐須視鑑定結果而定。

這個就是很典型的

汽車右轉時,侵入機車車道,而且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按照車禍處理流程

你應該馬上就去警察局告他過失傷害

警察就會把這件送去做車禍肇事責任鑑定

 

對方就不能皮皮的擺姿態不賠你了

至於車禍損失的部分,目前對你來說比較重要的是

要如何計算整體財產損失,如不能工作損失、交通費、醫藥費用等等

建議你還是找個律師幫你主張,比較能夠全面的保障你的權益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來信問我

緯緯 102-01-06 17:59
最近我老婆...

外面有了男人...

她也跟我承認...

每晚在家...心裡只想著要出門去找她...

我真的快發瘋了...

我想告那個男的妨礙家庭...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

我沒有抓姦在床之類等證據...

但是有在我老婆FB的私聊中

看到那個男的說...

我的床上還有你的味道...

我被你榨乾了...之類等等性愛的話語...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成為證據~

我為了這件事情...搞到工作也要丟了...

也沒啥臉面對同事...因為之前我都跟她們說我老婆很好...

如今變得如此....

如果告成了...我有辦法可以跟他拿精神賠償嗎?

還有要如何去提告?

我老婆今天也先暫時聽我岳母的回娘家好好的住在說...

畢竟我們有兩個小孩...都還小...我不想放棄這個家庭...

所以我是打算原諒我老婆...當作一切都沒發生...

只是萬一她回去的這段時間...還是一樣這樣的話...我就會想提告了...

所以我想問的問題如下...

1.要如何提告? 只有FB私聊一些親密留言可當證據嗎?

2.提告需要花費用嗎?

3.提告成功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4.我沒打算馬上告..我想等我老婆一段時間...
能等到多久我不知道...但是怕時間過了我也告不了了...
所以大概能多久之前就要去提告?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8

證據不足,想提告也難。

1.告訴期間為6個月。2.刑事上如果證據不足,告不成通姦罪。還是可以直接以破壞婚姻和諧為理由請求民事求償,包括您說的慰撫金。3.刑事提告不需費用,但如果直接走民事,需要負擔起訴費用

最近實務上有一則著名案例

也是沒有抓姦在床

可是,憑著通話紀錄、簡訊錄音、網頁留言等等間接證據

就判處老婆與情夫通姦罪成立

建議你還是找專業律師幫你審視證據、找出證據

 

還有問題,你可以寫信或來電問我都沒關係

 既然老婆已承認,就請她寫下自白書並載明對象及發生性關係之事實,先取得基本證據再說。

KEN 102-01-06 14:01
律師你好~上星期在法院調解的時候~因金額談的太低不是很想和解~ 但那裡的委員一直叫我合解~還說如果不合的話~到時判下來~對方不給~我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 最後是以十萬和解~ 簽筆錄的時候~ 小姐也只叫我確認金額而已~所以我也只確認金額的部份 我也不知道其實可以不簽~ 現在想想蠻後悔 還有就是 金額是以分期的方式每個月匯款給我~ 合解書上有打上我的匯款帳號~ 我回到家後才發現~我給的帳號是已停用的帳號~ (因皮包的提款卡太多了有時搞不清楚哪張是有在用的) 目前還沒收到法院寄的和解書~ 請問有可以撒回和解或重新合解的辦法嗎? 還有就是車禍造成的傷如果之後變嚴重~有後遺症出現~並有醫院的證明~可以在提出要增加和解金嗎?? 合解書上的內容是對方要賠償給我的金額是十萬,每個月五千,如有一期未支付,則強制到期。(不包含強制險) 無寫日後不得在向對方要賠償金的字樣。 麻煩你了。
1.在你自由意志下所做成和解 應該沒甚麼無效或得撤銷之事由 從否認和解效力 很有難度 2.你可以通知對方更換帳戶資料 以免無從履行
阿濱 102-01-06 11:37

本人(被害人)
在 去年101年10月5號 騎機車路口停紅綠燈 卻被 兩個認識的人也是騎機車
路口攔我車 並且一起毆打我 導致我 腦震盪 還有腳踝 二度燙傷(他們倆人再打我同時 他們的機車倒下 把我腳踝燙傷)
當天在醫院急診室 躺了快2小時 血壓一直飆高 一直頭暈嘔吐 到隔天我拿驗傷單去報案並且提告 共同傷害 另依個還多加提告毀損

一直到101年12月12日 檢察署發傳票 要傳喚 我跟被告人到庭 在這之前 他們有沒有去警察局作筆錄 這我不清楚 但是101年12月12日這天 檢察官說 我有傳喚他們
但是他們倆個未到 因為檢察官再詢問我的時候 也未曾提起他們有在警局作筆錄的說辭 

再來就是 最近又收到傳票 要在102年1月22日 到庭 但是這次不同的是 原本收到傳票 離到庭應訊 大概只有7天 但是這次有19天這麼久 最特別的是 連載我去醫院急診的爸爸 還有每天跟我在店裡幫忙的我妹妹 也要一起到庭 
本人是從事 機車修理業 當天會被打 是因為我剛好在試乘客人的機車 因為這台機車 剛送原廠維修二天回來 打算試完沒有問題 晚上就要交車給客人 結果誰知道 車子反被毀損 鑰史都被拉扯 毀損遺失 我自己躺在醫院無法幫客人復原 還自己賠錢給客人 

我現在最大的疑問就是 如果他們兩個102年1月22日 一樣未到 那案情會怎麼辦
難道就這樣無緣無故被打 無法討公道 他們也不會被通緝嗎??
他們一點和解誠意都沒有 所以我一定告到底 不會撤告
那接下來的將會將會是如何 
如果我到時後依據依法 要求賠償 如果法院也判賠了 那他們沒有錢賠 那要怎麼 怎樣預防還是要採取甚麼措施

謝謝大家 多多有勞你們 有造成困擾 請多包含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9

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或撰寫假扣押聲請狀幫您。

KEN 102-01-06 11:17
律師~你好 上星期在法院調解的時候~因金額談的太低不是很想和解~ 但那裡的委員一直叫我合解~還說如果不合的話~到時判下來~對方不給~我可能一毛錢也拿不到~ 最後是以十萬和解~ 簽筆錄的時候~ 小姐也只叫我確認金額而已~所以我也只確認金額的部份 我也不知道其實可以不簽~ 現在想想蠻後悔 還有就是 金額是以分期的方式每個月匯款給我~ 合解書上有打上我的匯款帳號~ 我回到家後才發現~我給的帳號是已停用的帳號~ (因皮包的提款卡太多了有時搞不清楚哪張是有在用的) 目前還沒收到法院寄的和解書~ 請問有可以撒回和解或重新合解的辦法嗎? 還有就是車禍造成的傷如果之後變嚴重~有後遺症出現~並有醫院的證明~可以在提出要增加和解金嗎?? 合解書上的內容是對方要賠償給我的金額是十萬,每個月五千,如有一期未支付,則強制到期。(不包含強制險) 無寫日後不得在向對方要賠償金的字樣。 麻煩你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法院所進行的和解,具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所以要推翻有其困難性,至於帳戶部分,您可以通知對方改匯其他帳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evin 102-01-05 23:04

本人因發生車禍致死案件(非業務駕駛),民事賠償一直無法與對方達成共識,直接給法院判決,但是這樣我刑責方面會面臨入監服刑的命運嗎?保險理賠金也算是民事賠償金嗎?賠償金判決法官會看我經濟能力來判嗎?

過失傷害一般很少要入監服刑的

除非是另外又有酒駕肇事等等重大交通違規問題

 

至於賠償金的部分

除非對方答應,不然,是沒有把保險金算進去

保險,要看你自己有沒有另外保險,可不可以cover你的賠償

 

至於附帶民事賠償

主要是要看對方的損害

至於你的賠償能力,並非考量的重點

一、依實務經驗,車禍過失致死案件如果無法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一般都無法免除牢獄之災。二、強制險之保險理賠金是可以扣除的。三、法院認定賠償金,是以對方之損害及舉證為準。

carol 102-01-05 22:56

       7年多前將店面租予一家連鎖超商,現由於它提前解約返還店面時,我們才發現,原有之5組鐵捲門僅剩3組,跟當初公司開發人員口頭允諾裝潢時會將鐵捲門包覆在天花板上不一樣,所以我們希望公司應負起賠償之責,但公司以合約上有載明"以現狀搬空返還本房屋"為由,不願負責. 
   但我們認為鐵捲門為房屋之附屬設備,歸屬房東所有權,公司應遵守租約約定(承租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本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承租者之過失致本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現在公司方面準備要寄存証信函請求剩餘押金返還,我們該如何做才能保障我們的權益呢?我們是否可以請求賠償呢?


除了押金以外

主要的還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鐵捲門一具的價錢不菲

而且安裝費用也很貴

他們自行破壞了,當然就要負責

寫了存證信函之後,對方如果沒有按數額賠償(通常如此)

接下來就是要提告

 

詳細,還是要請律師當面解釋給你聽

你可以來電、或是寫信問我

沈恆 (沈律師) 102-01-05 23:31

您如果能證明對方口頭允諾要保留五組鐵捲門,而竟僅剩三組,就可以求償二組的賠償。可以先將您計算的賠償額自押金中扣除後,再返還剩餘押金

carol 102-01-06 06:30

 當初的開發人員已離職,所以很難去証明這件事,我們只有留當初公司要裝潢前的照片,証明我們真的有5組鐵捲門,而現今我們扣留的押金也只有參萬多元.

carol 102-01-06 06:42

 所以為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我們現在應要先寫存証信函,表明扣留3萬多的押金是因為承租者尚未處理鐵捲門及結清其他相關費用,而非故意不返還,是嗎?

其實,因為金額不高,很希望能經由協調來解決,別浪費司法社會資源,但不知承租者是否有同樣的思維,還是他們都比較喜歡打官司.:(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09:18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所以為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我們現在應要先寫存証信函,表明扣留3萬多的押金是因為承租 ... (恕刪)

您要扣留別人押金也要有證據證明確有損害,扣掉五年折舊,捲門現價為多少,問問會計師。

102-01-05 15:36
律師你好,因與雇主有糾紛錄音,錄到"差勁""不像樣""今天你如果是我女兒,就被我打死我跟你講",是否可構成罪?又,雇主有動手打人及損毀本人物品,這大多賠償範圍為多少?這請律師划算嗎?(因對方有請律師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雇主的語言,可能已涉及公然侮辱恐嚇等罪,此部分可以提告並請求損害賠償. 二.雇主有動手打人及損毀本人物品,也已構成傷害罪及毀損罪,此部分也可以提告並請求損害賠償. 三.至於賠償範圍,則需視您所受的損失有多少. 四.請律師是否划算,要您看一下您自己處理所耗的時間成本,當然律師也會為您爭取最大的權益,就看您如何去衡量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劉大俠 102-01-03 19:01

請問大大

我1人與1友於7/15號晚上被搶走錢包,並且被毆打頭部造成撕裂傷,我對他們(13少年1成年)

提出強盜罪告訴,一個半月前開第一次庭(三小時多沒有結果),明天要開第二庭。

 

我的問題是

1 他們一直說沒有打我沒有搶我錢包 那這樣告不告的成呢?

2 案發是7/15號我隔天就去做筆錄了 開庭速度那麼慢 那明天開完後還要再開庭?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等到一個公正的裁決

3 合理的傷害賠償是多少錢?(他們一人要給我多少)

4 如果開庭那天身體不舒服拉肚子 可以延後開庭 還是開庭開到一半可以出去上廁所嗎?

目前進度到那?偵查還是審判?

你能作的就是想想有什麼有利證據可以聲請調查。因受傷之損害都可請求,要保留單據相關證明。

您好,

1.依您敘述應該尚在偵查階段,除提出驗傷單等證明以外,還要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毆打您以及強盜證據(譬如監視器畫面、目擊者等)。

2.刑事程序是先由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如檢察官認有高度犯罪可能會起訴,起訴後再到法院由法官進行審理(此時有罪的話才會定罪),加上法院判決後還可以上訴,整個程序要到確定少說也要幾年。

      3.傷害賠償部分是民事訴訟,在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賠償範圍包含財產上損害(譬如說醫藥費用支出、沒有辦法工作所損失的收入等)以及一般所稱精神慰撫金等,當然有單據就盡量提出會有利於請求。

4.若開庭時身體有所不適可向檢察官反映。

neoball 102-01-02 20:23

不好意思小弟初次遇到嚴重車禍有點手足無措想上來諮詢一下各位專業人士的意見

去年2012/12/9(日)

小弟騎機車在往台南高鐵站的大十字路口直行過綠燈時被對向左轉轎車直接撞上

據我所知路權直行車我為優先

當下我和乘客直接飛出警急送醫,但是機車卻被撞飛到一旁等紅燈的轎車上造成第三者部分零件損傷

當下正好有警察是目擊者表示是對方違規的錯(那個十字路口的號誌有專門為左轉車輛設置的左轉燈,當下事發時只亮了直行和右轉燈)叫我不用擔心先去醫院,我那個時候也有點意識模糊就被送離現場了.

我的傷勢有頭部兩處撕裂傷,頸部嚴重挫傷,左大腿骨骨折,左手肘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乘客的傷勢為臉部撕裂傷,左腳背及腳踝兩處撕裂傷,左腳腳跟粉碎骨折,及全身多處擦傷

因為網路上的車會賠償相關資訊眾說紛紜小弟也不知道哪個才是正確的,除了一般醫療賠償以外,主要想請問的包括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優標準可以參考,因為車禍後這20幾天來每天晚上都會因為夢到車禍相關的惡夢驚醒好幾次,造成精神上巨大的損耗.  另一方面我還是研究生在論文研究及修課方面的損失我該如何提出具體的賠償方案呢?  還有對方對於我後座乘客的賠償該怎麼算?  

最後想請問事發時停在路邊等紅燈受到波及的第三者轎車零件損壞的賠償該如何歸咎責任?

小弟目前還是臥病在床無法自由行動,所以警方也同意我1/9再去當地警局作筆錄,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希望有什麼身為被害人該注意的地方或盲點還請各位專家能夠不吝提點!

謝謝各位的幫忙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可以先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二.有關民事部分,則依據您們的醫療費用,及所受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為主.

三.後座乘客亦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說你有什麼地方要留意的話

大概就是要記得把所有支出單據留下來,如對方找你談和解,要確保自己的損害有受到保障。

小方 102-01-02 16:16

您好 我是最近新聞"麥片含西藥"的受害者之一 新聞連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7/34732565/
想請問是否能申請國賠 或是告衛生局呢 若可 該先做些甚麼行動??
手上有近幾年的體檢報告 顯示從使用該產品後 肝指數就異常至今 停用3-4個月還是異常
除了要求業者賠償外 衛生局是否也該負責賠償??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廠商及診所依消保法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至於市政府衛生局看起來是有行政瑕疵存在,而本件要確認因市政府衛生局之不作為而導致的損害範圍,原則上本人認為有請求國賠的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1-01 18:09

請問以下這段話是公然侮辱還是毀謗?

「我想看看台灣有什麼腦袋有問題的人跟您一樣」

 

如果刑事訴訟成立能不能對他提出民事賠償?

 1.公然污辱之抽象謾罵  誹謗指具體描述不實事項侵害名譽

    會構成什麼犯罪  還是要看當時具體情況而定

 2.刑事不成罪  未必民事不會構成侵害名譽  還是可能有相關侵權賠償的問題

102-01-01 21:1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公然污辱之抽象謾罵  誹謗指具體描述不實事項侵害名譽

 

不好意思

我敘述不夠明確

這是在論壇上發生的事

我因為對方自述的對待貓咪方式可能涉及動物保護法的虐待

故發信給主管機關詢問是否涉及虐待

之後發言告知我的動作

沒想到他就說「哀,我現在真的知道台灣為什麼新人薪水22K了,明年預估15K吧,麻煩您去寄,我等您,我想看看台灣有什麼腦袋有問題的人跟您一樣 」

我說即將對他提出告訴

他又說「哀,人家說養貓的人都怪怪的,我之前不覺得,來到這個網站上還真的感覺有這麼一點
動不動就要告人,哀哀」

請問

對於以上內容可以提出妨礙名譽告訴嗎?

刑事部分是公然侮辱還是加重毀謗

「腦袋有問題」這句話比較傾向認定是侮辱,其實你要提告究就兩個都提告

 應該追究什麼罪,給檢察官去認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