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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 102-04-24 18:52

當初為了取得這份工作,與公司簽了兩年契約

上面有註明需受訓費用總額20萬,甲乙雙方各負擔一半

即乙方(我)共需負擔10萬,負擔費用契約服務年限兩年分擔

即於一年後離職,需支付10萬 x (1年/2年) = 5萬

1.當初應徵時表示受訓內容為中國廣東,為期六週(上述20萬也是由此計算的)

 但臨時改受訓為香港三週....(我想表示的是受訓內容金額與當初不同.!!)

2.契約表示我若離職需支付賠償金,但並無提到公司要我走人時是否支付我相對賠償金.

 這樣不平等的契約是否有效.

3.契約內註明因健康因素離職不需要支付賠償金,我是否一定要提出診斷證明或醫生證明才算是健康因素呢.? 還是說我確實感到身體不適就可以.? 因為若等到醫生開證明,我身體應該早壞了..

4.我的工作性質是做二休二,一日12小時工作時間,但經常因為工作狀況無法下班,當初公司說下班後若工作需要,會有其他人來支援,但實際上確是要我處理好再下班...所以常有連續工作14 ~ 16小時的問題,造成身體負擔很大...

現在我要提離職,公司拿契約壓我,要我支付賠償金,請問律師我應該怎麼做.?

 你如果是自願離職,法院可能會同意公司的賠償請求,只是你可以舉證說明訓練的內容與原先約定不同,而且因為當初簽約時雙方地位不平等,請求法院酌減賠償金額。

反過來說,如果是公司要你走或是可歸責於公司之事由(例如違反勞基法,你依照勞基法第十四條規定請求終止勞動契約者)而終止勞動契約,實務見解認為這種情形下,員工沒有賠償的義務。 

如你所述,你們公司有違反勞基法的情形,請確實將這些違法的部分進行證據保全,例如與同事對話或與上司對話的錄音。等保存好證據後,再以存證的書面方式告知公司違反勞基法等規定,你要依照勞基法第十四條規定請求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發給資遣費等。將來如果公司要請求賠償費用,你如果舉證對方是有違法的,因為該等違法終止契約應由公司負責任,法院會免除你該部分的賠償責任

勇哥 102-04-25 10:4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如果是自願離職,法院可能會同意公司的賠償請求,只是你可以舉證說明訓練的內容與原先 ... (恕刪)

 陳律師很謝謝你

我想請問公司確實違反勞基法的部份是那些.? 又是違反那幾條.?

1.我的工作性質是12小時/日,超過12小時無法下班是否違法勞基法.?

2.公司規定每日超時加班費固定為1.5倍,不論當日加班多久都是以1.5倍計算,是否違反勞基法.?

3.契約內並無提到公司要我離職時會支付我賠償金,這契約不公平,是否也違反勞基法.?

4.訓練內容當初是口述的,只有一封mail內容有提到受訓地點改為香港三週,當初口述是深圳六週,這樣足夠當做證據嗎.?

5.契約說明因健康因素離職不需支付賠償金,一份體檢報告是否足以當做健康不良的證據,還是一定需要由公立醫院的醫生開立的不適任診斷證明才有法律效益.?

以上請再協助了,謝謝您.

oo 102-04-24 13:02

律師您好我個人從事網拍行業

買家蓄意破壞商品後要求我賠償

也有傳照片給我看商品破損的情形

但那很明顯是自己割破的

對方現在說要採取法律途徑

我應該如何採取什麼動作呢?

麻煩律師為我解答

 建議先將物品有受到損害的情況進行證據保存,例如與對方對話說明物品已經受到損害,或者找公正之第三人進行檢查並錄影存證。 基本上,郵購買賣要辦理退貨需要以原本的沒有受損害的物品進行退貨,如果物品因可歸責於買者的行為而受到損毀,那根據危險負擔的規定,這損毀的責任應由買家負責。你可以對方商談,表示無法退錢,如果對方向消保官提起申訴,你可以拿你保存的證據及表示物品交付後危險應由買受人負擔,因此該商品受損後,買家應對受損負責,要求買家受領受損的商品,或謹退還扣掉減損費用之部分費用。此外,如果買家是蓄意損毀物品,而且要利用此一方式來詐取財物的話,那還可能會有詐欺罪的問題。

102-04-24 01:57
我想請問 對方和我發生擦撞而且我有報警了,但是對方不想計較也沒提出任何賠償後就走了,而我是等到警察先生到了之後和警察先生說對方不想計較後也跟著走了,這樣如果對方後續又想反悔 可以嗎?? 或者該怎麼辦??
對方如果確實有受傷或是財產有損失 在沒有明確放棄請求下 確實還是可以再依法律程序主張
小A 102-04-23 15:35
你好,我想詢問一下 因為之前跟朋友吵架,一氣之下把朋友的私生活都寫在臉書上 結果被告妨害名譽,其實我沒有指名道姓 只是當時以為只要我所說的都是事實就不會敗訴 所以也很笨的間接承認了是在說對方 對方一直要求十萬和解,我一開始只提了兩萬 對方只願意降到八萬 之後被判了易科罰金三萬,對方又提出民事賠償 結果現在民事賠償判了四萬 我覺得四萬有點多,因為他感覺也沒有怎樣 卻在法庭上裝的楚楚可憐 想請問如果再上訴好嗎?
這樣的金額上訴應該不太會再降低 況且對方還可以附帶上訴 加上要出庭的時間成本 上訴未必對你是最有利 所以可以考慮是否不要再上訴 以上為個人單純建議
book 102-04-23 11:55

因對方借用本人車輛後因車禍毀損車輛,修車費用約二十幾萬,但對方不願意賠償,當初借用汽車時有簽下本票80萬(車輛價值),,但是本票上到期日未填寫(但其他資料都填寫齊全).

 今天到地方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時,承辦人員說要先去郵局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不然本票裁定失敗的機會很大!

請問:

1.寄存證信函給對方是必要的嗎?因為之前有咨詢過法律人員沒說本票裁定前要先寄存證信函!

2.當初簽本票的票面金額為80萬(也就是車輛價值),那現在申請本票裁定,

我的金額是要寫80萬還是修理費用的二十幾萬;是否也可要求對方支付票面金額80萬?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3 13:16
回覆 book 的發言內容:

因對方借用本人車輛後因車禍毀損車輛,修車費用約二十幾萬,但對方不願意賠償,當初借用汽車時有簽下 ... (恕刪)

您好:

一、本票未載到期日,視為見票即付,票據仍屬有效票據

二、需不需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一般票上會記載「本本票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寄不寄存證信函都可以,寄了只是多一份證明文件,證明您已為「付款提示」而已。如果沒記載本本票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則需為付款提示,未為付款之提示而不獲付款,就聲請本票裁定,才可能會被駁掉。

三、聲請金額寫20幾萬

票據金額雖為80萬,可是你的損害只有20幾萬,當然你也可要求對方支付票面金額80萬

不過對方一定會對本票裁定抗告或另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進入抗告訴訟程序後,您多寫的部分就會被駁掉,沒實益。

以上供您參考 祝一切順利

QQQ90347 102-04-22 23:48

去年中旬被抓,被抓的當天就被警察帶去做筆錄了,感覺很無力也很難過

內心一直忐忑不安,因為第一次被抓所以很無著急

過了半年之後最近收到簡易判決通知書

原本4月中要開和解庭,但由於廠商住得太遠無法來開庭所以法院通知我與兩家廠商談和解

我現在遇到幾個問題,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決或是告訴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1.我收到的判決書上寫:因違法97條商標法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我兩間公司都無法談和解的話,是會依照這個判決判行嗎? (兩間公司我都有打電話去請求談和解,A公司的律師跟我說,若我無法支付和解金的話建議我直接讓法官判刑;B公司的和解金比這個判刑的金額高很多倍,我根本無力負擔)目前剛畢業,還在找工作

2.我收到簡易判決書,之後還會不會開庭呢?還是就直接收到法院判刑呢?

3.如果今天法官判決完後,請問這兩家公司是否還會對我求償民事賠償?

現在整個很徬徨無助,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謝謝

另外還想詢問一下:我有一個朋友他也一樣被抓了違法商標法,可是她卻沒有跟廠商談和解,直接開庭判刑(也不是收到簡易判決書),是不是因為不同地方所以法院程序不同嗎?謝謝

 

依您所述事實來看,您所收到的應該是「簡易判決處刑書」,該份書類係檢察官請求法院判刑,且法院判刑刑度原則上為六個以下得易科罰金的刑度,所以您收到該份處刑書後,如仍無法跟兩家公司達成和解時,原則上是不會再開庭,法院就違反商標法行為,直接各判六個月以下刑度的機會較高,即原則上得易科罰金。此外為增加您判較輕刑度之機會,得委請律師或自行撰寫答辯狀來向法院請求判較輕刑度。

另,法院判決完後,兩家公司是有可能會再對您提出民事求償的,此部分建議台端收到對方公司的民事起訴狀後,再詢問律師,以書狀提出答辯,期能降低賠償金額。

至於您另一個朋友部分,主要可能是因為案件事實或適用程序不同,才導致不同結果,跟不同地方的關係較小。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QQQ90347 102-04-25 00:33

那想在請問一下律師,我需要請律師寫一下狀紙嗎?寫了該如何交給法官呢?(若不開庭的話)

另外想請問一下~要如何知道他們是否有向我提出民事賠償?通常民事賠償會賠多少呢?

還是他們有個期限對我做民事賠償呢?因目前是有連絡兩間公司談和解

但其中有間公司開的和解金真的太高太高了,高出我能負擔能力

每天想到和解金都想到快發瘋了!

一想到會不會這間公司跟我請求民事賠償很高很高的金額

只覺得很無奈又很無助,我還要想辦法湊錢可能才付得出法院的罰金>"<

深怕民事賠償又是一大筆的金額.......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26 09:32
回覆 QQQ90347 的發言內容:

那想在請問一下律師,我需要請律師寫一下狀紙嗎?寫了該如何交給法官呢?(若不開庭的話)

... (恕刪)

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如委請律師撰狀,通常律師會幫您把訴狀遞出給法院。

民事賠償部分當然也有時效的限制,他們對您做出請求的話,法院會將起訴狀送達到您登記的戶籍地址,這樣就會知道他們向法院起訴請求您賠償的金額是多少。賠償金額一般實務上到底會判到多少,要根據您完整的侵權事實才能判定,建議將相關證據資料提供與律師當面討論,會獲得較清楚的判斷。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家輝 102-04-22 22:15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本人(大房東) 將名下動產 出租 給 某某動產有限公司

由某某動產公司進行轉租(二房東)

結果房客在我房子內燒炭自殺.

請問我該向誰求償我的損失??(1)動產公司 還是 (2)往生者家屬 ??

我有跟動產有限公司簽合約

其中有一條是:乙方(動產公司)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我)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按照原狀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

動產公司現在不可能(按照原狀)交還給我,指回復到不是兇宅的情況,那我是否可以用

民法第215條,於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來進行求償

或是有其它更好的方法..麻煩請幫忙..

房屋剛買二年多..還有將近二百萬的房貨還沒還..請幫幫我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租賃契約之全文,方得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須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teven wu 102-04-22 17:36
律師您好: 本人於100年4月份到職擔任講師一職,該公司(興誠服務品質管理有限公司)於就職報到當日立即要求本人簽訂一份工作合約及一份保密條款合約(皆一式兩份),本人當下詢問因簽約為重大事項是否可帶回家審視及與家人討論再行簽訂,但該公司人員卻告知該合約不可攜出且若當下不簽即無法完成報到程序為由拒絕,本人當下因家中有經濟壓力懼怕因未簽訂合約即無法任職壓力之下而簽訂該份合約,但於事後多次向公司主管索取該合約,主管卻多次推委仍未用印完成。 本人於就任約兩個月後發現該公司工作屬性及相關條件皆不如當初預期而向公司主管提出離職時,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本人已簽訂合約若貿然離職公司要依約索取賠償為由恐嚇本人,本人因不懂法律又懼怕鉅額賠償金而作罷。 於100年12月本人因喉嚨有一腫瘤經醫師診斷需開刀休養,故向公司再次提出離職,但該公司卻仍以已簽約為由拒絕,並告知若於開刀休養後無故不到將向法院提告。 本人於100年12月15日開刀後,因仍感身體不適且體力不復從前,而多次以電話告知無法回公司任職。 該公司卻於101年3月解任本人職務,且未支付本人100年12月薪資,並向法院提出違約民事告訴,並於102年4月項目前本人任職公司提出強制執行命令索賠新台幣499,634元,金額實過於龐大且不合理,且本人實無力支付,故向貴局提出調解訴願。
本案若依您所述則原雇用公司似已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就您所提及40餘萬元之債權債務關係,原雇用公司若是已取得取得有既判力之執行名義,基於既判力,本案後續恐怕難以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steven wu 102-04-22 16:51

本人於100年4月份到職擔任講師一職,該公司於就職報到當日立即要求本人簽訂一份工作合約及一份保密條款合約(皆一式兩份),本人當下詢問因簽約為重大事項是否可帶回家審視及與家人討論再行簽訂,但該公司人員卻告知該合約不可攜出且若當下不簽即無法完成報到程序為由拒絕,本人當下因家中有經濟壓力懼怕因未簽訂合約即無法任職壓力之下而簽訂該份合約,但於事後多次向公司主管索取該合約,主管卻多次推委仍未用印完成。

本人於就任約兩個月後發現該公司工作屬性及相關條件皆不如當初預期而向公司主管提出離職時,公司主管卻多次以本人已簽訂合約若貿然離職公司要依約索取賠償為由恐嚇本人,本人因不懂法律又懼怕鉅額賠償金而作罷。

於100年12月本人因喉嚨有一腫瘤經醫師診斷需開刀休養,故向公司再次提出離職,但該公司卻仍以已簽約為由拒絕,並告知若於開刀休養後無故不到將向法院提告

本人於100年12月15日開刀後,因仍感身體不適且體力不復從前,而多次以電話告知無法回公司任職。

該公司卻於101年3月解任本人職務,且未支付本人100年12月薪資,並向法院提出違約民事告訴,並於102年4月項目前本人任職公司提出強制執行命令索賠新台幣499,634元,金額實過於龐大且不合理,且本人實無力支付,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本案若依您所述則原雇用公司似已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就您所提及40餘萬元之債權債務關係,原雇用公司若是已取得取得有既判力之執行名義,基於既判力,本案後續恐怕難以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要請您先向目前任職公司查明一下原雇用公司發動的是假扣押執行或者強制執行,此部分可由法院執行命令案號可以看出來,司執全字是假扣押執行、司執字則是強制執行。

steven wu 102-04-22 17:49

律師您好:

向現任公司查詢後,該文為司執字,如過是這樣我是否就需依此支付,無法抗告或申訴!

若是司執字的執行命令則原雇用公司應已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至於該執行名義是否具有既判力,您可以去電詢問法院書記官,前往閱卷進行了解。

基本上依您所述時點,在這麼短時間內可以獲得執行名義,對方有可能是聲請支付命令,而您未於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以致原雇用公司取得確定的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若是如此,後續恐怕就很難處理了。

kara 102-04-22 14:09

您好
想請教 租賃房屋發生火警 有波及到後方鄰居加蓋再我們家二樓上方的遮雨棚 (一樓原為防火巷 屋子買來時 原屋主已經外推成廚房) 現在火場鑑識報告還沒出來 保險公司有說若是房屋本身的問題他們會理賠後方鄰居每天不斷電話騷擾 一直要求我們賠償 一直揚言要告我們 媽媽不刊其擾  已經出現憂鬱症狀  請問鄰居家蓋在我們家樓上的遮雨棚 是否已經算侵占我們家的土地 是不是可以不用賠償 不用理會他們 ???

另外 承租戶的小兒子 ( 據新聞播出畫面說 媽媽叫他趕快躲到樓上 ) 來不及逃生  嗆傷嚴重  現再住院治療中  好像也不太樂觀  承租戶這位媽媽現在也揚言要告我們害她兒子便這樣  請問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本件火災事故的原因是甚麼?才有辦法進一步分析討論鄰居承租人是否有權利向您或您的家人主張損害賠償,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原萃 102-04-22 13:42

上星期五的早上約5:00左右,我所駕駛的小貨車遭對方撞擊上,對方在經由我報警後測出酒精濃度為0.92,目前筆錄是完成了。

因為我的車子是靜止狀態,對方是從左後方高速撞擊,(2.75頓得利卡有拉手煞車),目前車子的部份由保險公司去洽談,我有聽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是無法提供理賠是由對方自行賠償,那我的部份因為車子是營業用的我有跟對方說過少了車我無法做生意,要求營業損失與貨物損失這部份是應該等到何調解會再將明細都確定再給對方看嗎??
還是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想請問對方有承諾請我先租車解決我目前無車可用的情況這部份須要對方立約嗎??
還是口頭承諾就可?? 

林欣 102-04-21 22:58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事因素上寫對方因酒測值0.82MG/L超多標準肇事傷人

我們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與民事賠償

請問:1.提起過失傷害罪是否需要請律師,告訴期間對方是否也會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因為對方跟警察說他也有腦震盪和受傷,

       2.因為對方到現在不出面也沒一句道歉,假若法院傳喚他不到,法院會做出甚麼行動嗎??

       3.交通事故研判表上寫我們這方尚未發現肇事原因,那假如要民事訴訟是可以的嗎??

     還是必須刑事附帶民事賠賞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17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請不請律師,必須看您懂不懂法律。至於財產會不會脫產,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 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若您們怕麻煩,當然可以考慮委請律師處理,且建議在對方被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而可免繳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案件得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當然如果對方也因本次車禍造成身體傷害,除非您屬於完全無過失之一方,否則,對方也有權對您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如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透過律師的專業處理,可維護您的權益,同時,您也可減少因開庭而須請假的困擾。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22 00:22
回覆 林欣 的發言內容:

上個月家人因被酒駕的人撞傷,導致頭部腦震盪也還在觀察中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在肇 ... (恕刪)

好:
對方是否也會對您們提過失傷害
要看該事故的發生您們是否也有過失而定,
如果您們沒有過失,就算對方提告也是不成立,
並不是以對方所述「自己也有腦震盪和受傷」為準,

至於刑事方面是否需要請律師
這問題您需要酌?自己的經濟狀況,
因刑案是以檢察官為原告,您們只是告訴人(被害人),
當然如果您們覺的需要常請假到地檢署、法院開庭很麻煩,
而且開庭的時候會緊張、講話結結巴巴、不知所云,
則可能有委任律師代為主張權利的必要。
至於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
因為涉及可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項目)與賠償金額的計算,
此部份會比較複雜,還是建議您委任律師代為處理較妥,
以免因小失大,省了律師費,輸了原本該贏的訴訟
檢察官或法院一直傳喚被告不到,
後續就可能派警拘提被告到庭~

以上供您參考 祝一切順利! 

您好,

      1.是否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可以先從初步肇事鑑定過失比例去判斷,只要判斷對方有過失,都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2.至於是否委請律師,當然一方面是看您經濟狀況,二方面是看家人是否可以在上班時間代理受傷的家人到庭。比較需要由律師代為處理的,會是在刑事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的問題。

米奇 102-04-21 22:07

請教律師 我因為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經過一審判決 不服上訴到2審 一樣維持原判

再上訴3審 我有跟被害人和解 也有賠償金額 也有承諾剩下的尾款2年內還清 但現在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 這樣進去執行要怎麼辦 和解是在上訴三審就已經和解了 原本想爭取發回來爭取減刑 但現在也被最高法院駁回了 這樣一來是沒機會了 請問律師最高法院有可能自行判決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1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請教律師 我因為誤入歧途擔任詐騙集團車手 經過一審判決 不服上訴到2審 一樣維持原判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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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 102-04-21 22:4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蔡律師您好 我案件是在彰化起訴的 上訴到高院是在台中分院 再來就是最高法院

我們在上訴三審之前已經和解 所以當初彰化的律師才幫我提起上訴 看能不能因為這樣發回高院爭取緩刑 但現在最高法院駁回 不知道該怎麼辦 也不知道判決書內容如何 萬一進去服刑 我就沒辦法照當初跟被害人和解 2年內要還清被騙的金額的條件 現在很懊惱 不知道該怎麼辦

頭期款也已經付給被害人了 請教律師還有神麼方法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除非您得以主張本案具有非常上訴、再審之非常救濟途徑之法定事由,否則本案已經確定,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米奇 102-04-21 23:08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除非您得以主張本案具有非常上訴、再審之非常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我現在等判決書寄來之後 我要去哪裡尋找你們的律師呢 不管機會多大 我也不想放棄最後的機會 希望律師能幫小弟一個忙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3:13
回覆 米奇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所謂三審,就是法律審,您這類案件,基本上是不會給予緩刑,更何況,您是在三審時才處理和解,這本應該是在二審的時候做的,結論並不會改變,別花冤枉錢了,準備處理服刑的事。

Zoe 102-04-21 20:57

我是在門市工作的店員.某天晚上要下班時.突然有喝醉的男子進來.進來就開是損毀店內物品.後來見我要報警.就開始打我.中間還語代恐嚇.後來警察到場.有把它抓住帶回警局.我就先去了醫院驗傷.驗完後到警局作筆錄.我有提供了照片.和錄下他所有毆打我的影片一起交給警察.就直接告他傷害恐嚇.他當晚也被移送.如過可以私下和解.我可以如何跟他求償?若他不願意和解.像這樣的案例他大概會判多重?(我的腰部摔傷.膝蓋摔傷瘀青.頭部有紅腫.手肘有擦傷.同時影響我無法上班.也害怕他再來打我.讓我無法安心上班)那若我附帶民事賠償.又要如何計算賠償金額才算合理?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23

建議你將醫療單據收集好,並計算你因此無法工作的損失,

再加上一筆精神賠償(數額約幾萬元)即是你依法可以請求的數額

不過你要多一點也無仿,對方接受的話就可以

對方被判輕或重會隨有無與你和解而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34
回覆 Zoe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門市工作的店員.某天晚上要下班時.突然有喝醉的男子進來.進來就開是損毀店內物品.後來見我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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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柔 102-04-21 10:47

 我想請問律師: 我在無紅綠燈十字路口被依台休旅車撞   整台機車在他的車底下   機車可以說是全毀           但是又卡在 路權制      對方是(主線道)   而我是(支線道)    但是他又那麼剛好從我機車正中間撞        難道他可以不用賠償嗎?    這樣誰錯比較多?

 那有什麼管道或辦法對我支線道比較有利的    

現在對我來說很不利    因他路權贏我          但我又是被它撞飛的一方

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4-21 13:5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應立即提起刑事傷害告訴.以利後續民事求償!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車禍肇事因素之分析並非僅以主線、支線路權做為認定之唯一要件,還必須視當時雙方有無違反相關交通規則等各項的具體情形綜合加以判斷,循此,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還是必須等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或者之後的鑑定才能釐清,後續損害賠償責任亦應依肇事因素分析所判定雙方責任的比例分擔之,至於刑事責任部分,若本件車禍對方涉有肇事因素並因而造成您受傷的話,則對方應已構成過失傷害罪,在事發後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您有權對於他來提起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車禍發生後是否有請警方前往繪製車禍事故現場圖?如有,經過數天警方會做成初步分析表,如您對於初步分析表有意見,您可以聲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的責任歸屬。另外如您身體受有傷害,則應儘速提起刑事告訴,並附帶提起民事請求(包含醫療費用車損、請假等損失),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1 22:56
回覆 小柔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律師: 我在無紅綠燈十字路口被依台休旅車撞   整台機車在他的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無紅綠燈路口均需減速,對方會有過失,您要做的是在六個月內提告,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 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A 102-04-20 22:56
你好,我想詢問一下 因為之前跟朋友吵架,一氣之下把朋友的私生活都寫在臉書上 結果被告妨害名譽,其實我沒有指名道姓 只是當時以為只要我所說的都是事實就不會敗訴 所以也很笨的間接承認了是在說對方 對方一直要求十萬和解,我一開始只提了兩萬 對方只願意降到八萬 之後被判了易科罰金三萬,對方又提出民事賠償 結果現在民事賠償判了四萬 我覺得四萬有點多,因為他感覺也沒有怎樣 卻在法庭上裝的楚楚可憐 想請問如果再上訴好嗎?
至少要看過法院判決的內容才能判斷。 以上供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注意遵守上訴期間,建議您儘速攜帶判決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您若打算上訴,建議您可先具狀聲明上訴,不過如若原審法院針對精神慰撫金的審酌並無明顯違法或者認定事實基礎與真實情形不符的狀況,對法院就精神慰撫金之酌定加以爭執,是有一定難度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詹姆士 102-04-20 19:40
請問,日前某人在網上留言罵我,我已向警察報案並做筆錄,後續上法院時,我可向對方民事賠償包含聘請律師費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費用除非是第三審,不然在實務上是不得列入損害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Yami 102-04-20 17:27

我上班在第三道機道上騎乘

前方有臺計程車在二道上,突打方向燈邊往第三道移動以至於我反應不及緊急按煞車然後機車打滑我整個人全擦,機也飛出撞到那臺計程車導致我的機殼全毀,他侵佔到我的路權我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Yami 102-04-20 17:38

全身擦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因本件車禍受有身體的傷害財產的損失,可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tsai hiu 102-04-19 14:42
您好請問一下 我的家人被告傷害, 對方開口和解金20萬 (對方已經先算好賠償金額,法院上請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不好意思,我不太曉得是哪些項目!! 刑法易科罰金部分金額會這麼高嗎? 畢竟雙方都有出手,受傷 我家人因為不想把事情鬧大 所以在事發(9/12)時並沒有提出告訴 直到最近幾天才收到寄來的通知書 家人當場眼睛部位掛彩 也有診斷證明書 那上調解時是否有用處? 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什麼呢? 口角爭執後引發互毆 雙方都是輕傷. 麻煩律師先生給點建議 感恩!!!
一、如為得易科罰金之刑,法院得視具體個案以1千、2千、或3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二、調解時可了解對方主張之金額為何,並就己方所受之損害主張予以扣抵。 三、如對方仍不肯讓步,而己方未逾傷害罪之告訴期間,則可考慮提告。 以上供參。
小建 102-04-18 16:55

律師您好:

      有個工作契約的問題想請教一下,兩年前進入一家公司,簽下兩年契約,如果工作不到兩年須賠償,在今年四月份到期,原本工作有一位同事與我一起負責(某個區域,與公司所在地不同),在二月份時便先與我續約(內容還是兩年,做不到要賠償),續約完便將另一位同事資遣,造成我工作負擔變重,公司是有說會添加人手,但至今都未補充,另外收到一份郵件是公司發給人事的,上面寫因工作契約寫的職務名稱不是勞委會核准的,要求人事更換職務名稱,我想請問我能以此為由不續簽工作契約嗎?公司依然能要求我賠償嗎?謝謝您的回覆!

 

需先看該續約約款中關於工作期限的契約是否不公平或悖於公序良俗,如公司係因提供台端培訓達一定期間,始約定台端必須履約達二年者,衡量公司投入培訓之金額,與約定期間相當者,該約款恐怕有效,反之公司沒有給予對價,也沒有培訓或其他特殊理由的話,該服務年限的約款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勞動基準法而屬無效的約定。如果該工作期限的約款無效,台端不需附理由,即可不續簽工作契約。但該約款是否有效,最後仍須由法院來做判斷。

又,如該契約有效者,恐怕要看契約有無賦予台端得提前終止的權利,如果沒有,台端任意不做或離職者,有負賠償責任的可能。至於您所述的兩點理由,除非契約有規定公司一定要有另一位同事陪你一起工作,或者工作職稱一定要經勞委會核准,否則恐怕都不是不續約的正當理由。

所以,還是要先看看您的工作期限約定是否有效?且如有疑義的話,也可先行與公司協商,以降低法律風險。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小建 102-04-22 22:0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需先看該續約約款中關於工作期限的契約是否不公平或悖於公序良俗,如 ... (恕刪)

 需賠償的原因是每月有個名目三千元津貼,如果未做滿兩年須賠償108000元,每月3000,兩年也才72000,賠償108000是否不公平?

貓咪 102-04-18 10:14

你好~我想請問依些未成年少女懷孕ㄉ相關知識..

(1)..女生14歲  男生18歲 因交往嘗試禁果發現時已有懷孕6周 雙方母親見面是覺得他們還太年輕不懂事情ㄉ嚴重性加上女生實在太小不適合生子  決定墮胎 費用由男生支付..

(2)..因雙方督正值青少年和叛逆期 女生住在男生家屢勸不聽不願回家和男生分開 但女生媽媽擔心經過此事兩個小孩還是不懂怎ㄇ避孕來保護自己和對方 再住再一起發生第二次ㄉ機會還是有可能  女生媽媽想簽定協議書之類ㄉ條約 來嚇阻再發生懷孕  另如雙方母親和小孩資料 並說明雙方家長注意小孩行為 女方家長有權保留告訴權 男方須接受提告賠償之類ㄉ..因不懂怎ㄇ寫 也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請教律師..

附:女生已經拿掉小孩並向醫院申請證明(男生也陪同到場)  男生媽媽也願意在女方家長提出ㄉ協議書來簽名蓋章 不知有何規範可寫 並是否存有效力

女生家長是覺得兩個督還太小 還想給男生一次機會 但聽到多數都是說提告 他也擔心對小男生不好 並竟他也有意解決  不知如果這次原諒他並簽下協議書 如再發生是否可以提告  還是現在就該提告??  謝謝

 因為男生已滿18歲,在刑法上是要完全對行為負責的人,所以他的刑責是犯刑法第227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人」性交罪(七年以下)。因為男方已經滿18歲,所以可以現在提告訴、日後也可,本件沒有6個月告訴期限的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與女方為性行為時,是否為十八歲以上?女方是否已滿十四歲?依據刑法的規定,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開罪名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本件男方與女方之年紀涉及刑法之適用,需先加以釐清

如男方未滿十八歲,則本件為告訴乃論之罪,應注意告訴期間。

另外本件尚可能涉及和誘罪,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貓咪 102-04-20 02:14

律師你好~

因約對方母親明天中午見面並談後續問題.兩個小孩或許緊張我會提告 女生先說我不會和他分手後來又說是不是我回家就沒事了...我是擔心他們會口頭保證不會有下次(因女生知道家人希望他回家)並先讓我打消提告ㄉ念頭  那我可以做些甚麼來嚇阻事情再發生 也保障如又發生是否還可提告 (本身也考量很多願給兩個孩子機會避免男生留下案底對未來是個阻礙 和小孩也不會因為此事而反目成仇..但也擔心自己沒強硬逼分手還讓他們再一起等於也縱容他們 )

我想請問我能要他們簽協議書並商談過程錄音 不知這是否可嚇阻 是否可作證成為證據之一?)

阿傑 102-04-17 15:11
我想問一下 我剛剛問性交猥褻是警察的3聯單上面寫的 我想說他有進去我們家臥室 可以換加重猥褻罪嘛 要怎麼換? 那剛剛問精神賠償可以要求多少錢 因為我都不知道要說多少 對方一直來說要和解所以想說要到法院判還是跟他私下和解 可以幫我講解一下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17 15:21
三聯單上只是警方自己初步的判斷,被告確切涉犯何罪,要待檢察官偵訊後才會起訴,並經法院判決才會確定,所以在偵訊時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表示有侵入住宅的情形,他們自會審酌此部分,不用特別去改三聯單,至於和解金額部分只要你們可以接受即可,通常法院判決慰撫金會考量雙方的教育程度、職業、收入以及侵權的狀況,綜合判斷。
阿傑 102-04-17 14:54
我想問一下 我剛剛問性交猥褻是警察的3聯單上面寫的 我想說他有進去我們家臥室 可以換加重猥褻罪嘛 要怎麼換? 那剛剛問精神賠償可以要求多少錢 因為我都不知道要說多少 對方一直來說要和解所以想說要到法院判還是跟他私下和解 可以幫我講解一下 謝謝
您好: 本件屬公訴罪,要不要和解由您們決定,基本上您們可以衡酌雙方經濟地位來決定請求之金額.
阿傑 102-04-17 13:50

就是被告人 從101年開始跑去被害人家裡 把被害人 吻他 摸胸部 跟下部位 在102.4月2號被害人老公抓到 併有攝影存證 然後他一直說他沒有來 是被害人叫他來 假如要判這一條罪要多少個月跟多少年 外加被害人有身心障礙手冊 我們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待對方被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當然最主要是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17 14:09

被告若侵入住宅,可能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的加重強制猥褻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涉犯刑法第225條第2項的乘機性交猥褻罪利用被害人精神、心智缺陷不能或不知拒絕而為猥褻,法定刑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被起訴後,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

winnie 102-04-17 12:05

您好:

日前與男友在高雄買了一間小套房,4/2由男友出面簽約,我因為在台北沒有過去,但有交代男友要附註上"若貸款成數不足合約取消等字樣",簽約時代書跟男友保證說只有貸買價的5成絕對貸的下來,所以男友沒有堅持要附加這條,後來經過清明長假代書的小助理開始找銀行幫我們申請貸款卻因為小坪數多數銀行都不能申貸,找了很多天後找到一間人壽公司願意承作目前申請中,後來我愈想愈覺得仲介代書之邊是否有問題,於是客訴總公司,但總公司還是請仲介來安撫我說,當時的情況是因為代書的經驗豐富,他說不用寫仲介也就沒有提醒我男友,我說他應該有告知的義務,他說先等到貸款有結果後再來討論後續問題,現在也沒發生什麼事叫我不用擔心,若有事他會去跟屋主說取消合約,問題是履約保證專戶不是規定取消合約就得沒收專戶中的所有價金,想問一下律師大大們到時若貸款沒下來,我可以告仲介業務過失請求賠償嗎?專戶中所有的價金都要賠給屋主嗎?歡迎高雄律師留言到時有需要會與您聯絡,感激不盡~

 

本案關鍵還是得視雙方買賣契約中有無約定若貸款成數不足或者銀行不願敘作貸款時,買方得予解除契約,若沒有載明此項約定的話,可能即無法向賣方主張解除契約,至於買方與仲介間關於動產經紀之委任事務未依委任意旨辦理,乃是買方與其仲介間能否主張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問題,以上均必須進一步去看過委託契約及相關簽署文件才能完整判斷。
另外,目前與仲介進行協商之過程,建議您們可以設法進行錄音等方式來保全證據,俾以為後續主張之佐證依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志 102-04-17 02:48

我是在一間私人公司上班.擔任其中一家分店的店長.近兩個月來因自己經濟上有困難.所以便把歪腦筋動到工作上.因我們是做生意的.每完成一筆交易便要開一張單據.我就會更改成交金額(少報)再往上報到公司.結果東窗事發.現在公司手上握有的單據.少報的金額大概有2萬多元.現在我已被迫離職大概有10天了.我被公司扣留了一筆大概29000的薪水.現在公司還要我賠償什麼業務損失.我有問說要賠償多少?老闆只跟我說看我誠意到哪裡.我自己都因被扣留薪水而借錢渡日了.我實在是沒辦法.老闆說如果我不賠償就要告我.我想請問如果我真的被告.我會有哪些刑責?很急切.凡請回答我一下.謝謝!!

 

 業務侵占,法定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子學 102-04-16 20:50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雙方沒有打契約,僅口頭約定水電費為友人支付。

因近年來附近有都市更新計畫,友人先設計我母親承租B戶房子給他當作辦公用途,其實是聯合土地開發公司要收購附近土地。因期間發現我方不肯出售,友人翻臉且不斷與開發公司用惡劣手段要求我母親賣房子

我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回A戶房子,一審期間對方不斷主張A、B兩戶是共同承租,但經法院判決雙方借貸關係終止,我方等待通知書後會同檢察官前去清點室內物品。 

------------------------------------------------------------------------------------

但等通知書時對方提起上訴,並在上訴書內捏造事實如下:

A戶房子自5年前開始為不定期租賃契約,友人每月有託人支付現金9000元給我母親。 房屋室內漏水修繕為友人支付 並協助我方爭取房屋補償金 並傳喚證人來舉證屬實

(上述內容第一審對方根本沒提起)

------------------------------------------------------------------

想請問律師

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

我們因金錢關係沒辦法請律師,僅以禪述事實書寫及回答,面對開發公司財大氣粗,每次都委託不同律師事務所律師來答辯,並針對我母親說詞漏洞強辯,搞得我們家身心俱疲………….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萬分感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6
回覆 子學 的發言內容:

本人母親位於新北市房屋出借友人房屋當作倉庫使用(時間長達5年),房屋為A、B兩戶門牌房子打通, ... (恕刪)

如果您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但您在新北市屬有殼家族,不知道能不能通過財產審核。這類案件基本上就是租賃借貸哪一種契約而已,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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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對方再上訴書內捏造事實有觸犯何種法律?

A:若證人所言不實,可能會成立偽證罪。

Q:我母親重來沒收過他錢,是否還要在法庭自行舉證?如要舉證何種方法才洽當?

A:有無支付租金,這個要對方舉證

Q:因房屋都友人再使用,房屋有無修繕我方更本不知情,如對方在未告知情況下變更房屋,我方可以提起賠償嗎?

A:可以,這屬侵權行為。

Q:對方傳喚我方完全不認識證人,法院會採信對方片面之詞?

A:未必
Q:B戶房子租約已到期,對方故意不搬,且擺放傢俱遺留物,吃定我們沒辦法隨意進入屋內,是否還要再對B戶提起房屋返還訴訟?

A:不必,你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Q:上訴是否有次數限制?如對方無實證法院會駁回嗎?

A:只要判決沒有確定,就可以一再上訴。

 

建議:你們既然有房屋可以出租法律扶助應該是不會過的。最好還是找個律師願意以後酬的方式接案,幫你們處理比較妥當。

hailin 102-04-16 16:09

律師您好,我在4月15日被狗追發生車禍,當時我騎機車經過那家門口就聽見有說不要追,一隻中型犬在我右側追,要咬我為避開牠,撞到民宅牆壁,額頭留血,有好心人打電話給119,還告訴那家人他家狗害人車禍,那家人就不認,,我額頭縫十幾針,機車修6千多,可是警察說我不能提高,因為他狗沒有咬傷我,我會變誣告,難道真是這樣嗎/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狗確實有主人,而主人未看管好該狗導致您車禍,則您當然可以向該狗主求償,並可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

      1.民法第190條針對動物占有人之損害賠償有特別規定,所以以您本案遭到對方飼養的狗追趕導致受傷,是可以援引本條規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2.刑事上如果可以證明對方有所過失,亦得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實際上是否得以證明其過失,仍要看實際情形判斷。

hailin 102-04-16 19:35

再請焦律師先生,狗主人不承認是他的狗,這樣可以提告嗎,警官說我會變污告罪,而且狗沒有直接咬傷我,會告不成立.我提告會成立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23:43
回覆 hailin 的發言內容:

再請焦律師先生,狗主人不承認是他的狗,這樣可以提告嗎,警官說我會變污告罪,而且狗沒有直接咬傷我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只要能蒐證證明狗是他所養,就有機會告過失傷害。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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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立刻去調監視錄影

如果街坊鄰居願意作證

或是願意對於對方常常沒有綁狗、狗常常追人等事實作證

也是相當有利的

建議你可以找律師商議訴訟策略,較能保護權益。

小甄 102-04-16 09:17

您好:

      如果未滿16懷孕,女方己向警方報案.檢體己呈檢警.並於這個禮拜檢方己向被告開偵查庭.請問:

1.原告在筆錄當中.稱被告並沒有強逼發生性關係.原告父母親並沒有原諒被告.沒有一句抱歉.沒有協商.這樣刑期會減刑嗎?刑期多久?

2.己進司法.檢方會傳原告嗎?還是單憑被告說詞?偵查筆錄會寄給原告嗎?

3.若是要被告民事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己有偵字號).

4.民事賠償賠償多少?(一般案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是否已十八歲?依據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如係違反當事人意願而為性交,則應構成強制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基於偵查不公開,檢方並不會將訊問筆錄寄送給告訴人,偵查程序之所有調查內容,須待檢方起訴後,進入法院審判程序,得委請律師進行閱卷

本件既已展開偵查程序,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ce 102-04-15 17:45

我為甲方(機車)對方為乙方(汽車),乙方有喝酒,酒測值為0.11
1.甲為直行車乙為對向來車要左轉,甲車撞擊乙車右後車門甲方有超速請問肇事責任比重會怎麼分(肇事初步鑑定有提到乙車已過馬路1/2,甲有超速)?

2.因當下未有明顯的傷痛所以車禍現場筆錄紀錄人員無受傷,但到警局後有做第二份筆錄(公共危險罪的被害關係人)有強調受傷部位但是事後一週(因工作關係無法及時去驗傷)才因身體淤血紅腫而去驗傷,這樣告對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嗎(成功機率有多少),如果是事後驗出有內傷這樣算過失傷害嗎?

3.乙方說不會被提告公共危險(因為酒測值未超過),乙要反告甲撞他的車要求精神賠償,這樣乙告成的機率有多高(乙能告甲什麼,成功的機率又有多大),因乙方說只要甲方提告以芳就會反告,甲方最壞的情況是拿不到任何一毛錢還要反賠乙方(會嗎)?

4.哪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提供協助?

5.因為有問過許多人,所有的判決應該都是由法官來決定,過失傷害一般都會是甲方獲勝訴,車禍肇責應該是7和3,至於反告部份就無解,但有沒有可能遇到恐龍法官會判甲方過失傷害敗訴,車禍肇責甲方佔7或全責,乙方反告成功?

以上問題是想了解如果打官司成功機會有多大!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件車禍導致騎車的一方受傷,若開車的一方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即使其比例僅有百分之一的肇事比例歸在休身上,也還是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3.就機車騎士部分,若有過失的話負擔的主要的應該是損傷汽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修車的費用等),至於對方主張所謂因車損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與該汽車有深厚感情,不忍其受傷?),以一般人觀點來看有點扯太遠了,法院對方這部分離譜的主張也未必會採認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Ace 102-04-15 18: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必須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記載才能進一步確認。
2.本 ... (恕刪)

過失傷害的部分因為驗傷單不是當下去醫院開的而是過了一週才去開這樣驗傷單算數嗎?

因為我的機車車頭整個撞爛從機車的狀況看應該也知道誤可能完全沒傷,因為對方說我沒有當下去驗傷所以過失傷害不會成立,有可能嗎?

可樂那 102-04-15 11:46

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的因上週2竊盜市政府的櫻花樹

當場被守衛人員報警抓到了

偷竊工具為鏟子.所以算是加重竊盜

做完筆錄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以限制住居放我回來

問題來嚕

我有打電話到市政府的景觀科要求和解.經討論後他們說要以市價6倍賠償

說我畢竟是把樹挖起放路邊.並無帶走

可我筆錄說是想帶回家種.而警方也是用竊盜來辦理

當初他們代表人員做筆錄時說2棵櫻花約1萬8千

那麼6倍不就108000塊

如願意和解就會以毀損來題告

請問律師大大們

已送地檢署後.還可能如他們說的用毀損來辦理嗎

我有酒駕前科公共危險罪.但已過5.6年了

那麼我願意賠償.還需繳罰金嗎

被判何種的刑法機會會比較大呢

律師大大幫小的解決煩惱

謝謝!!

 很明顯是竊盜,至於會不會構成加重竊盜則尚有爭執空間,但一般而言,和解應會獲得輕判。

可樂那 102-04-15 21:40

回覆 許志嘉律師

檢察官有說這是加重竊盜

但對方說要改毀損

但這可以成立嗎

法官會改罪名嗎

 

如果您沒有前科的話,可以在地檢署偵查階段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笑笑B 102-04-14 20:38
律師您好: 我是網路網拍的賣家 當客人跟我訂貨 貨到了卻不領貨也不付款 我是否可以依相關法律起訴賠償?
你是可以請求對方應受領標的物 對方如果還是不願受領 你可以解除契約後請求相關賠償
笑笑B 102-04-14 20:19

辛苦的律師您好:

我是在網路FB社團上經營一個小小社團的老闆娘

原本我所設定的購買方式是:先付款後取貨

可是有客人提出貨到付款的要求

但是貨到後卻不付錢也不領貨 

是否可依相關法律起訴要求賠償?

Jimmy 102-04-14 14:44

102年4月10日與人發生機車車禍,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我在減速並且確認前方無來車的情況之下準備左轉時,在與他距離約5公尺突如其來的機車給撞到前輪右側,他則是剎車不及,整台車疊在我的機車上面。當下,對方叫警察來現場處理,並且因為他右手掌小指脫臼隨後送醫治療。我僅有左膝挫傷(未就醫)。

事故現場無紅綠燈,在「肇因初步研判表」尚未釐清雙方肇責之下,對方確欲向我求償因考量安全因素,故要求換新品,而全部修車費用2萬4。2車對撞受損的大略的情況皆為機車頭骨架變形,我的機車約花了3000元修好。初估對方機車約4~5年的車,而我的機車則是2年。請問,雙方的求償金額是否應考量「折舊率」的因素,其法定計算公式為何?而如果要求求償「精神賠償」及「無法工作」之損失,是否是需在提告的情況之下及需提出什麼證明文件?

 

 

 

 

 

 

1、修車費用應考量折舊。
2、診斷證明及薪資證明等。
以上供參。

1973 102-04-14 02:19

律師您好:
本人因上班途中車禍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近日接到判決書.本人依68年台上第42號判例向被告求償勞保局代為支付之醫藥費.且最高法院 78 年 台上 字第 1174 號判決意旨 [保險制度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權之發生,係以訂有支付保險費之保險契約為基礎,與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非出於同一原因。後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殊不因受領前者之保險給付而喪失。原審以上訴人具有勞保身分,其因傷支出之醫藥費係由勞保局支付,因認上訴人不得請求被上訴人賠償此項醫藥費,依上說明,自難謂合。]亦同.
但地院卻以無損害即無賠償為由駁回.( 引用19年上字363號,19年上字2316號,19年上字3150號判例)
我想請教的是:
1.地院所引之判例皆是距今80餘年前關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之判例,本人所引則是民國68年關於勞工保險之判例,針對年代與相關性而言法官是否有引用不當?
2.勞保局所支付醫藥費並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代位行使之適用,勞工保險費為本人及雇主按期繳納.而今勞保局基於保險契約成立之給付,受益者卻為被告是否有不當得利之疑 慮? 若本人欲上訴理由應如何論訴?
3.法官判賠求償金額1/2,關於一審的判決是否為一部分勝訴一部分敗訴? 這樣上訴的訴之聲明該如何寫?

以上疑問敬請撥冗回覆.謝謝!

 

 

 

寶妮 102-04-13 19:22

您好,請問因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先生與小叔二人共同持有,近期因小叔工作不順,且好像有在外欠款情況,我們擔心?居住的房子會被小叔在外的欠款給牽連,有朋友建議我找信任的第三人(婆婆)去設定這間房子"預告登記"的請求人,凍結這個房子的權利,目的可以保全這個房子,阻止對這間房子妨害的處份.

但我擔心的是,如果小叔去跟銀行借小額信貸,不繳款而被銀行追討,請問這樣的"預告登記"會有效力嗎, 因為銀行應該也有權利主張向欠款者本身的動產請求債務賠償, 還請您協助確認, 或提供更適合的方式,謝謝.(註:我們現在沒有能力把房子吃下來,所以還是得與小叔共同持有)

林智群 (klaw) 102-04-13 20:11

預告登記不是這樣用的,你只能等到債權人執行你老公弟弟持份時主張優先承買

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而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登記。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所以要為預告登記必須對於他人土地權利存有某項請求權才可以。
本件依您所述,動產係由你先生與小叔為各共有持分二分之一,一般來講,是否有人願在法院拍賣時承買共有物機率恐怕不高,相對於具有完整產權的法院拍賣物件市場性顯然會差很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春日 102-04-13 12:28

律師您好~想請問律師您一些問題

我的奶奶因重大車禍快一年,肇事者只付住院醫療費用,如今奶奶已經往生,但賠償問題尚未解決還在法院審理,奶奶雖不完全是車禍死亡,但主因確是車禍引起的,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替奶奶求償?

註記:肇事者是無照駕駛加上酒駕,也未保強制險,事發至今快滿一年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5:24
回覆 春日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想請問律師您一些問題

我的奶奶因重大車禍快一年,肇事者只付住院醫療費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看您刑事民事是如何處理?這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本件您可能必須進一步說明刑事部分法院審理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有提過民事訴訟求償

春日 102-04-13 18:1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可能必須進一步說明刑事部分法院審理現在進行到什麼程度?有提過民事訴訟求償?< ... (恕刪)

 

刑事的部分已經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時間為102年1月2日

民事訴訟的部分我們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100萬,但肇事者只願意出20萬賠償,而雙方沒辦法達成共識,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該做些什麼?另法官有提要雙方近三年薪資明細表有何作用?法官要我方列賠償金額項目在做評估...而肇事者無照酒駕未保強制險,保險無法理賠,請問傷者是否可申請代位補償金?如何申請?

Kao 102-04-13 10:46

您好:我母親於日前接到一存證信函,告知她與另三名共有者共同均分繼承數筆土地,並且另三名共有者將依土地法34條之一的規定(三名共有土地持份超過60%),要將土地出售,我方便行使優先購買權,但土地仍被強行賣給了建設公司(價格只有公告地價的1/7,更將其中兩筆土地登記代書自己),但之後發現當初辦理土地繼承及買賣的代書,其刻意用日據時代的戶籍資料,讓地政事務所以為土地只有四個人共同均分繼承土地,而以四個人辦理土地繼承登記,但我們後來向戶政事務所調閱資料,有另外三人亦是繼承人,應是七個人共同均分繼承土地,法院亦裁定當初土地繼承登記有誤,因變成七個人共同均分繼承土地後,同意賣地之人數及土地都只有3/7,皆未符合土地法34條之一的規定,所以我們認為當初土地的買賣契約應無效,但買方他們認為他們為善意的第三者,我們和另外三人只能向同意出售土地的三人要求損害賠償

請問我們該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利,才能讓土地買賣契約無效。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5:28
回覆 Kao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母親於日前接到一存證信函,告知她與另三名共有者共同均分繼承數筆土地,並且另三名共有者將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價格只有公告地價的1/7,更將其中兩筆土地登記代書自己?這應該不算善意。此外,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時有無國賠?您也必須考量。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前案訴訟是否已經判決確定?可否提供案號?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rry 102-04-12 23:39
律師你好 內人於三個月前發生車禍 我方左轉欲入停車場時 遭機車後方衝入對向車道撞擊左後門 事後內人無傷 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擦傷 經交警初判報告顯示 我方並無肇事責任 但 對方對內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的意思好像 就算我們沒責任也要賠償對方損失 若交通委員會鑑定我方依舊沒有責任 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有沒有無肇事責任 確需付賠償 或強迫和解的案例呢? 另:保險公司告訴我們 這樣的CASE幾乎不會輸的 但聽完員警說的話很擔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無肇責即無賠償過失傷害之問題,警方的說法有可能是要迫和解,以便少一件案件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