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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娟 103-08-12 11:41

我騎機車直行車汽車在大樹麒麟寶塔T字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堅稱說他已轉彎是我自己去撞他

已去調解委員會但談不攏

我該提告

您好~

若本件車禍有造成您身體受傷(有驗傷單或就診紀錄為證),

刑事您有權對他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民事上可提出損害賠償

詳細案情~歡迎攜帶資料來所討論。

jerry 103-08-08 08:23

上周發生車禍,我綠燈直行,對方左轉,因為當時路口塞車,對方左轉是從車縫中鑽出來的,理論上我直行車優先,但對方硬說兩方都有錯,要他們賠的話叫我去告他們。因為我速度沒有很快所以只是小車損,對方可能看我也只是小車損(約7~8千)所以覺得我不會提告,因而擺爛。問題如下...

1.除了申請車禍鑑定(要先花個3000),去法院告他們之外還有其他方法嗎?

2.是否可以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求償?

麻煩律師給予專業建議...我不想讓自己的權益被這樣的惡劣份子糟蹋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8 09:45

您好:

1.您向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一定期限限期要對方出面進行協調或和解,讓雙方協調出可接受的賠償金額,若無法調解時,就必須法院的訴訟程序,提起民事求償之訴。若可順利調解,亦必須要求對方簽立和解書,並付清和解金額。

2.若您車禍當時未報警,僅能依賴車禍事故鑑定報告,來評斷汽機車駕駛人對於事故有無過失過失比例,在和解調解或是訴訟上都會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3.您必須和肇事對方進行調解,而非直接找保險公司。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艾 103-08-07 21:27

上個月發生機車機車的事故

我和對方皆同向,對方欲左轉雖馬上打了方向燈但我因當時也騎滿快來不急就撞上,那馬路是直線與一條小路連接,也沒有任何交通號誌,撞上時對方是未停下的狀態,而撞後雙方也已移動過機車了...

在對方先錄口供後就離開去上班了,警察是和我說對方是希望私下和解,回去過兩天我有傳了訊息約對方方便時間談和解但卻完全沒有收到回復..

這幾天又打了電話去沒想到對方很強硬說我沒誠意發簡訊就想和解,還說他們要找檢察官商量看要不要跟我和解還要我賠錢

原本我是覺得雙方都有錯,我是因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太慢打方向燈(不是應該離轉彎處30公尺嗎?)且轉彎車不是應先讓直行車嗎?本想就和解各自負責車損就好,沒想到對方態度差這麼多,我想請問是不是一定是後方追撞的錯責任最大?只能任由對方ㄠ錢嗎?

請問可否推判到底是不是只有我錯對方沒錯呢?或是我必須要付最大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視警方作成之初判表決定是否先與對方達成和解,又若您對初判表不服,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ric 103-08-05 21:27

今天下雨騎車途中 我騎車直行車輛往前行 右邊巷子突然一輛汽車右轉進來

我為了閃避 煞車不及 造成摔車  身上多處擦傷 背部也有嚴重的撞擊造成的疼痛 機車也有小損傷  請問一下對方車輛有無肇責? (不禮讓直行車輛先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基本上仍肇責,您可以先向警方請求初判表,來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方會於車禍後一個月內作成初判表,就雙方是否有肇事則讓初步判定,故您可先依該表判斷是否與對方和解會是否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ric 103-08-06 17: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基本上仍肇責,您可以先向警方請求初 ... (恕刪)

 當下已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可是當下發生時 對方車輛直接開走  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嗎?

Eric 103-08-06 17:3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

下已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可是當下發生時 對方車輛直接開走  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嗎?

方會於

LoRn 103-08-05 15:24

我女朋友車禍(機車)對方(汽車)

鑑定報告分析如下: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及61條3項

我方申請調解

第一間醫院診斷證明:

病名:1.左大腿、左膝、左踝、左足多處擦傷,鈍挫傷2.右手、右膝擦傷3.腦震盪

醫師囑咐:宜休養

再次複診醫生囑咐改成宜修養一個星期

第二間醫院診斷證明:

門診6次,經醫師診斷屬實特予以證明

第三間醫院診斷證明:

挫傷、大腿挫傷、小腿挫傷

 

左右腳變長短腳需復建但醫生證明都未駐名需多久時間,目前無法久站

 

請問沒有著名要修養多久有辦法提出精神賠償以及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嗎?

另外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部份是機車以及醫療嗎?

 

您好

只要你有受傷就可以提出精神賠償

但勞動力減損部分目前只能請求一個星期的薪資損害

車損部分要由對方賠償

保險公司除非有第三責任

如果是強制險只處理醫療部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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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顯無調解誠意,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僅有六個月,應注意避免逾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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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 103-08-04 23:39

你好 我想請問說

我男友開車在十字路口紅燈右轉

路口是我們號誌紅燈右轉過十秒後 橫向車道開始過

但是在轉的同時 對方直向開往我們這 撞上我們側門

路口監視器壞掉 所以只看我們的行車紀錄器

只看到在轉時 有看到對方是綠燈 但警察說 還是要研判

如果他起步時 是紅燈就是紅燈 但是看行車紀錄器

還是看不出對方起步時的時候號誌是哪個

對方卻研判自己路權大所以囂張

而我男友是沒注意到對方 而對方因喝酒也沒注意到我方

因對方0.20 超過酒測值 但警察說我們是轉彎車道要讓直行車

所以路權上我們吃虧 雖然對方有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上法院的話

難道是我們理虧嗎?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判決是怎麼判定我們的肇事責任

江皇樺 (江帥) 103-08-05 09:29

您好,

      1.路權酒駕是兩回事,酒駕仍有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人受傷的話,不至於影響到刑事判定。

      2.不過民事方面,如果涉及求償的話,會因雙方都有過失,須依過失比例分擔。至於這過失比例就要行政機關去鑑定了。

yoz2399638 103-08-01 22:42

我騎機車在一個沒強制待轉的十字路口直接左轉,我在路中間猶豫要不要過,然後就被一個酒駕的開轎車撞(路口減速),家人說我昏迷被送去醫院時對方也去醫院因為太醉還睡死了!

 

這樣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會不會對我無利阿!?

 

 

我有提告傷害了在偵查庭上檢察官有詢問然後又說道是對方過失比較大…這樣贏面是不是比較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到警方針對車禍之初判表做成後,釐清雙方之初步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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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103-07-29 23:26

綠燈剛亮綠燈,開在內車道剛起步ㄧ小段(感覺未達1公尺)同ㄧ車道後方來車追撞(皆直行車),員警量說對方沒煞車痕等,遭追撞後方車尾毀損嚴重(可知撞擊蠻大力),當時爸爸開車,本人搭乘於後坐。對方ㄧ直沒誠意和解,家人很生氣(因為他說是我們要賠他才對)  ,想直接跳過調解,上法院告他 

 

請問:1.要當事人才能告嗎?還是可由事發當時不在車上的家人或第三人車主提告?抑或是事發時在車上的爸爸或我本人其ㄧ才能提

 

          2.責任歸屬?

 

 

 

          3.對方硬ㄠ,ㄧ開始說是綠燈了,我們不走才                撞到,後來說是我爸急踩煞車才會撞上,可                是我查過了無論如何都是他未保持安全距離                才會這樣,所以錯不在我們吧?

 

 

 

阿茲以 103-07-27 18:20

事故地點:台中市大明路、國光路口(大買家)

事故緣由:受害機車左轉後方直行肇事機車擦撞

事故爭議:該路口四個方向中僅有三個機車兩段式左轉/代轉標示,事故受害者在無待轉標示(左轉往大買家)方向直接左轉,被後方肇事機車直行擦撞。肇事方認為:左轉應禮讓直行車;受害方認為: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損傷賠償:肇事方無財損、受傷,受害方連同乘客共兩人有受傷有財損。肇事方僅有強制險可申請理賠,財損部分無共識。

問題:此次事故責任歸屬?

初步判定表上記載肇事緣由為「未依規定左轉」和「疏忽車前狀況」,則責任歸屬比例可能落在多少?

事故現場無待轉標示卻有兩段式左轉規定,是否有得求償或另有爭議之處?

---

麻煩各位網友或專業人士不吝指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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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希 103-07-17 16:15

律師您好:小弟家人近期被砂石車撞,警局的判決書寫對方右轉未禮讓直行車輛,寫我家人未注意前方,那這樣對方的責任佔多大,有過失嗎?因我家人有住院

也有外傷,那這些收據都有留,也進過一次調解會,可是對方保險公司看我們不懂,似乎只想賠我們住院之醫療費加一點點精神撫卹費而已,但我家人之前脊椎開過刀,經這次的車禍 有回當初開刀醫院檢查,醫師說有可能需要開第二次,因為脊椎又壓迫到神經導致行動不方便,但假若開第二次也有可能不會好,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求償對方,剩下兩個月就超過和解時效,對方態度一直愛理不理,他們是某某知名水泥公司,對方給我們感覺就是看你們能準備什麼東西出來就讓你們去拖延時間吧,反正時間過他們也沒事了,另外強制險是否也可以申請理賠呢?過失責任的判定是否必須請警方協助辦理??以上煩請律師大大給予解答,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告訴期間的部分,您的家人可以先行提告,日後有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即可。

2、至於賠償金額的部分,您必須準備相關單據,並且詳列希望請求的金鰲,本文建議您就此部分應該循正式諮詢,至於您的家人之前就已經受到的傷害,因為本次事故所生的問題,對方恐無需負責任

3、強制險的部分,倘若對方拒絕協助申請,我方可以直接請求出險。

4、肇則部份,倘若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和解條件您不接受,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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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宗翰 103-07-17 16:04

14日下午我騎機車,在巷子裡的路口左轉,被對方直行車撞上,事發地點沒有紅綠燈地上也沒有任何標誌,我沒倒,對方倒下後自行爬起牽車,我當下就報警並請對方留下,對方不理會就騎上車要離開,再他離開前我又請對方留下,不過他還是自行離開了,之後警察到場,畫個圖就請我到派出所做筆錄.

15~16日我多次打電話聯絡對方,對方都沒接

17日今天聯絡上後,對方說他事發後有去醫院,這幾天都不舒服才沒有接電話,

他又說車子有些地方壞了,等他舒服點再聯絡.

請問對方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這種情況要怎樣處理比較好?

kyleliu 103-07-14 20:32

Dear 律師專家:

之前發生車禍事故,我為直行車,對方要穿越馬路導致二車碰撞,對方有受傷,但對方不願合解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目前我有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後續我要做什麼?

另外,後來又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對方在起訴狀針對事故內容與我手上"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的事故內容不符;請問一下,民事部份法官會等刑事部份結果出來後才會處理嗎?還是法官會直接參考對方民事訴訟起訴狀就做出民事的判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附帶民事的部分,刑事庭一般會移送給民事庭,所以您仍可以就民事部分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要爭取無罪,需儘速聲請法院開庭,否則法院可在不開庭情況下直接判決有罪。

Guan 103-07-08 16:07

律師您好: 

我在5/28下午發生車禍,三方各以甲乙丙代替

甲(汽車)迴轉沒禮讓直行車乙(我.機車)導致擦撞擦撞滑行到對向車道碰撞到正在停紅燈的丙(汽車)

發生擦撞前我已經有看到對方車輛要迴轉於是減速,同時對方車輛也已經減速,我以為他要讓我先過去,殊不知我剛過他車頭他就加速撞過來了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結果出來是

對方: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肇事致人受傷

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現在對方的保險要求賠償三七分,我三對方七

但我覺得不太妥當,畢竟肇事原因是在對方,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會對我比較有利,因為如果我必須分攤的話,還得要分攤丙方的修繕費用

感謝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obo 103-07-06 12:52

今年2月在淡金公路(淡金路四段、新埔子路口)上發生車禍,我方為直行車(機車雙載),對方為對向迴轉車(汽車),當時號誌燈為閃黃燈路口迴轉,雙方應該皆有路權。當時是塞車的狀況下,故我方車速未超過限速50。

擦撞當下應是雙方都有疏忽(都沒有看到對方),但擦撞後對方未立即停車(對方說法是我們車速過快沒有感覺到撞到人),我方駕駛先被對方汽車後輪各壓過一次,後座乘客再被壓過第三次,造成我方駕駛肋骨斷了七根、肺部氣胸、左手上手臂骨折及身上多處擦傷,後座乘客被壓過頭部,因有戴安全帽故只有臉部輕微擦傷、左腳踝骨折及腿部多處擦傷

目前談了兩次和解,對方都不願和解,覺得和解金額太高,以及對方認為我方車速太快所以沒感覺到撞到人,認為他不是故意的,所以不願支付和解金,第二次談的時候我方將和解金再做打折,對方依然不願支付,因刑事追朔期六個月快到,故我們想要先做提告的部分,想要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提告、以甚麼方式提告對我方較有利?

 

要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依你所述,雙方的肇事責任歸屬還須鑑定民事賠償部分,也會考量過失比例,損害賠償項目、金額也是民事攻防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ena 103-07-01 13:40

律師您好: 請問我與對方相撞騎車對方開車  他是從巷子出來的 我是車流量比較多的路 對方直接衝出來沒注意左右方來車!!

車禍鑑定初步研析表出來 是寫著因此交叉路口無任何停.等.慢之類標誌和雙黃燈 又同為直行車所以我左方車未禮讓又方車先行

然後對方的肇因是寫著未減速慢行 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然後監視器很明顯的是他幾乎攔腰撞我右前方  他的車子則是左前方"貓"(台語)進去!!

對方完全無受傷 我車子幾乎整台全毀 多處擦傷縫兩針大腿血腫(20CMX20CM) 我請假一個月多 這樣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如果告了法官會成立對方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怎麼向對方求償呢?

7/10(下禮拜四)就要調解委員會了! 請律師為我做個解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需要注意必須6個月內提出告訴。

2、有關請求賠償的部份,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其他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等。

小布 103-06-19 19:55

我4/18早上上班時騎車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摩托車 肇事者是對向欲左轉加油的汽車*(路口是閃黃燈號誌)

騎車時(兩線道)左前方有一台小貨車 我騎在小貨車的後右方

莫名其妙的還未經過號誌時就被撞飛...撞擊點位於我機車的後左方

手機在車廂所以肇事者載我送醫 可是對方要求不要報警處理

但加油站員工有報警 警方到醫院做筆錄 我全身擦傷多達13處 請假半個月

事後肇事者有來我們家協調 說自己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負責 事後根本不過問

因為我要求要醫美除疤 保險公司要等傷口完全癒合才願意協調 拖了快兩個月

事後保險公司因事故表內容:

對方是 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 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只願意賠償請假薪資1萬1車損3萬8的七成 外加心靈損失2萬 共5萬

對方保險公司說如果我對賠償金額有疑慮的話他們也沒辦法 叫我自行去提告

還說車禍賠償的比例是肇事者七被害者三 這是公司認定的 (我非常的不同意)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昨天已去警局作提告筆錄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的部分,您是否有跟承辦員警索取現場圖、初步判定表等資料?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分,有關於除疤的費用,您是否有損取收據?並且於事前先拍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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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HQ 103-06-19 19:46

由於雙方都已談過,都已要和解

對方是騎機車橫越黃色中線要到對向車道去(從我右前方斜切到我左前方)

為了閃他,我直行車往左騎撞到他,有煞車所以並未飛出去(原地倒下,在我這個車道)

對方的傷勢比較嚴重,但我方也是有受傷,只是較輕微

對方目前開出的賠償金額過高,醫院那邊開出的是兩個月休養的證明

但對方討三個月沒辦法工作的金額

我有先問過一些朋友還在念法律的同學,他們是說這樣可以告對方

請問如果走上法院一途,可能會有哪些需要注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已取得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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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103-06-15 19:17

本身(開車)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車禍,此騎乘機車人員後座還載有一名乘客。當時的發生車禍狀況為:本身為直行車輛且交通號誌為綠燈,對方則是紅燈且未戴安全帽未成年碰撞後方乘客開放性骨折,並送往醫院。

現在我要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的初步分析研判肇事原因,本身這邊的欄位是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且乘客的欄位也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機車騎士欄位則是寫"紅燈,肇事致人受傷,一般違規:未領有駕照,騎機車行駛道路"。

想詢問和解時是否三方人員都需要到場,乘客受傷是否我這邊也有責任?還是乘客部分僅需要找騎乘機車那位當事人即可?

以上,感謝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6-15 21:28

您好!機車騎士紅燈應對受傷乘客負民刑事責任,並應賠償車輛醫療等損失;開車者依初步分析認定無過失,應全不用負責,但初步分析並非最終定案,若將來開車者經改認定有過失,則亦應對受傷乘客負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5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無過失,對肇事無須負責之,亦無過失傷害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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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 103-06-15 13:11

各位好

小弟再三月初發生了機車車禍

情況大概是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左轉

因為他突然左轉煞車還是撞上了

有報警處理

當下都沒人受傷 警察拍完照紀錄之後

就直接到警察局做筆錄

但是我隔天因為絕的肚子不舒服 跟公司請假去醫院看診

結果是腹部挫傷 有開診斷證明

對方的話 就不知道有沒有就醫了

而研判表因為警察疏失拖到最近才下來

那目前的情況是

研判表表示

對方是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目前查詢好像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法規

我可以用這個跟他談嗎

而幾個月 都是我再主動連絡對方

對方從來不聞不問

簡訊也不回

約好的時間一改在改

感覺是再拖時間

而一開始對方硬要說我是超速才會撞上

但是研判表沒有指出我超速

我可以用這點來反駁他嗎

 

機車維修的話 我車禍第二天就與他相約在機車行估價

但他沒來 找了他朋友代替

我當時有把毀損的情況都拍下來 而維修好整個費用花了一萬二

 

而他的車子當下好像沒什麼問題 拍完現場圖

就騎著一起到警察局了

而事發快一個月 有一天我跟他聯繫

他跟我表示他的機車還沒有去估價跟維修

所以如果他拖了一兩個月才去維修的話

很怕他獅子大開口

因為過那麼久了 怎麼會知道 他維修的東西是不是因為我車禍造成的

再麻煩律師們幫我分析一下 真的感恩不盡

 

 

大頭 103-06-15 11:41

???各位好

小的再三月初發生了機車車禍

情況大概是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左轉

因為他突然左轉煞車了還是撞上了

有報警處理

當下是都沒人受傷 就直接到警察局做筆錄

但是我隔天因為不肚子不舒服 跟公司請假去醫院看診

結果是腹部挫傷 有開診斷證明

對方的話舊就不知道了

而研判表因為警察疏失到六月初才下來

那目前的情況是

研判表 表示

對方是 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 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目前查詢好像有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法規

我可以用這個去跟對方談嗎

而這段時間 都是我主動再連絡對方

對方從來沒有主動聯繫 也沒有主動約要談和解

不聞不問 發簡訊也都不回覆

約好的時間也反反覆覆的改時間

而一開始對方還硬要說 是我超速才會撞上

但是目前研判表沒有指出我超速 我可以用這點跟他反駁嗎

機車維修的話 我再車禍第二天 就與他相約機車行估價

但他沒來 由他朋友代替 而我當時也把維修前的照片都拍下來

而整個維修好 是1萬二

而他的車子 當聽警察拍完照 他就騎著一起到警局

而我的因為已經無法發動 就放在現場附近

車禍一個月後 我有跟他聯繫 那時候

他的機車好像也都還沒拿去估價跟維修

所以如果他之後才又拿去維修跟估價

我不隻到會不會被他獅子大開口

畢竟過這麼久了 我怎麼會知道 他維修的地方是不是因為我的車禍造成的

再麻煩律師們幫我分析一下真的很感激不禁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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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侑 103-06-13 19:35

各位律師

本人在今年發生了一樁交通事故,當時交通警察不採信我的說詞,我指證對方紅燈超速但因無目擊證人,且對方不承認我也只能摸摸鼻子等待判定。

30日判定後,本人為肇事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本人開車,對方騎車)

但我向地方商家調閱路口監視器明顯拍到對方紅燈並且超速,而且拍的非常清楚,當天又下大雨,天色已微暗,此時我拿這光碟向交通大隊申訴,但他請我去交通鑑定會提出申訴,但對方堅持不願出席交通鑑定委員會,想請問如果我擁有這光碟有可能翻盤嗎?因為去爬了一些文,奇摩知識+裡面均回答車禍研判表跟鑑定委員會的評判大同小異,高達百分之99維持原判。

這場交通事故如果是我的錯我願意付上全責,但明顯不是我的錯但交通大隊則在沒有這份光碟的情況下判定是我的錯,我很不服,如果上法院,提出對方紅燈超速的光碟,請問我有機會翻盤嗎?

您好,關於車禍案件,法院一般都會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做為論罪事實,如您握有有利光碟,可於審理中向法院聲請由中央警察大學作更仔細的鑑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奶油 103-06-08 16:54

大家好 小弟在6/2晚上21:45分 騎機車直線行駛在三重的中正北路上 速度約60-70 

突然外側車輛不知道是否有打方向燈突然左轉導致內側車道的我為閃避他而摔車.當時車距大約10-20尺 天氣晴 但雙方車輛並沒有任何擦撞到.只有我為閃他而摔車

對方當時第一時間跑掉 是經由民眾幫忙去追對方才回來看一下又走掉.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帶著母親過來看情況 (對方高一生騎電動車)

第一時間有報警.第二因滑到對向車道所以現場有遭移動並無拍照與畫線存證.第三目前現場無監視器畫面佐證

*請問今天我該如何悍衛自身的權益呢?*  

目前對方覺得我要求完整修復機車(約4000元)的要求在敲他們竹槓 所以不願意做任何賠償 只能往法庭走

1.以路權來講內線直行車與外側左轉車是誰有利?

2.因雙方車輛並無擦撞.只是因對方駕駛行為導致後方車輛摔車 這部份我該如何解決? 

3.發生事故後對方第一時間沒留在現場 是經由民眾去追才回來看一下就走 一直到救護車與警察來時才與母親一同到 是否可控訴第一時間罩逃? (因為警察並未留下任何證人聯絡方式.所以無路人可做證.*但警察可幫忙證明對方是他們到場後才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3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肇事責任的部份,必須透過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做判斷,您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

對方確實涉及肇事逃逸,您可以向該承辦員警要求偵辦.

Kelly 103-06-02 20:23

在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綠燈之後我方(為直行車)

起步之後在我方直行車道上靠近對向紅綠燈處撞上對方(對向為左轉機車)

路口無兩段式左轉 對方雙載兩人皆有擦傷(有看診紀錄)

我方無任何看診紀錄~但機車損毀維修一萬多

初步判定為 "疑左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我方尚未發現肇因"

對方現在不願意賠償我方機車維修費~ 只希望雙方互相提供保險醫療

且告知我方若不願意和解要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

請問因對方違規造成我方撞上而受傷

若提出傷害告訴~我方是否會有刑事責任?

我方沒有看診紀錄 是否可提出精神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您無肇事責任,則即使對方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您無過失,亦不構成過失傷害;反而是對方具有過失,您若有受傷,可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您無受傷,對方具有過失亦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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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20:48

您好!最終要依法官對過失的判斷而定,只要認定您有一點過失,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另外,沒有受傷的人,不能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lly 103-06-04 00:24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

現在對方又表示要賠償車子維修費了

但是又說維修費有折舊 = = 請問有這種規定嗎??

阿晉 103-05-29 23:50

本人為巷口車 道路口時有停下來 但因為死角卻沒看到有車子開過來 而與對方擦撞

而對方一下車就說他是直行車 他說他有路權

本人覺得 他也毫無減速之意

然後就看了對方的車 真的只是小擦傷 

我們也沒叫警察 他開口說要1200元

我們也給了 我們當時看了他的車子擦傷真的很小 推個粗臘就能解決

今天晚上他來電 說方法無效 說他要烤漆 他說他會去問價格在報給我們

我總覺得他一直在敲詐我們

本人的車擦傷的比他嚴重

律師請問我該怎辦?

莊惟堯 (名寶) 103-05-30 01: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意獅子大開口,建議你可以先去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交由公正第三人評斷。調解結果,您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若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30 09:16

您好,您應至所屬各鄉鎮市公所之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進行協調和解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格式之和解書,並詳細記載雙方和解內容,包括(一) 事件經過情形。(二)和解條件,例如:賠償金額、賠償方式等等。(三)表明「本次和解條件,包括本次事件的所有損害」類似的字眼。(四)註記「經過本次和解後,受害人同意放棄提起一切民事刑事訴訟的權利」類似的字眼。雖然法律上的權利不會因為和解契約上有「放棄提起民刑事訴訟權利」的字眼就,但若對方以提起民、刑訴訟和解契約的內容,將可以保障您在訴訟上不至於受到太大傷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皮皮 103-05-29 14:18

小弟我 在去年10月多的車禍
在一個十字路口 並未有兩段式轉彎的號誌  雙方停紅綠燈綠燈時 對方在與我對向車道左轉行駛 我方直行 因車輛過多 對方又無打方向燈 雙方發生擦撞 而後我方傷勢並無大礙 對方經過半年後 傷勢有加重的因素(醫生有說明與車禍傷害有關) 曾有詢問過保險理賠人員 人員陳述我方責任比與對方責任比是3:7 我方佔三 想請問對方這樣的情形如果要求我賠償 告上法院 那我是否會要有所賠償? 請問這算是民事訴訟嗎?請問如果這樣 我方贏得這場官司的機率大嗎?請問經過這麼久我是否還可以告他 因他沒有禮讓直行車 又無打方向燈 讓我方撞到對方?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原因,必須依據證物作判斷,是否可以檢具員警製作的現場圖、出判表或是其他證據以作判斷?

2、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是去年10月份的事情,仍然可以就該次事故請求損害賠償

3、刑事告訴的部份則可能逾越6個月的告訴期間。

4、本文建議您應該進行正式諮詢,以利釐清相關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肇事比例部分,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鑑定,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惟目前警方初判表鑑定,您過失比例較輕,除非您認為您應為無過失,再為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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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璟 103-05-29 14:08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 號誌燈我方是綠燈<直行加右轉的號誌>
對方應該是要紅燈左轉燈才能左轉 可是他在還沒有這號誌燈時 我方行駛過路口
一半 那台對方的車已經活生生在我面前 就算我踩煞車也已經來不及撞到了
很顯然得他要左轉但他連停下來看一下車輛再左轉也沒有 直接左轉
而當時我車上有 我朋友 及 剛滿一個月的新生兒<有做安全座椅> 對方一下車就說
他是對的 要我們各自理虧 我很堅決要報警 他一直說他趕時間 要我門別ˋ找麻煩
我 很堅決報警 他就說要不然我們要怎麼樣 這時剛好有騎車的員警過來問我們有沒有報警 我說我現在要報 對方就跟那個員警說 我們會自己處理請警察別管 當下我就說請幫我叫交通大隊來 這過程ˇ對方還是一直說要我們自己處理 他趕時間 要談生意要我別擔誤他 然後我很堅持 他卻一直拉我朋友去說 還說他會全部負責 然後他就拿了三萬快要給我 我就說那台車修一修也不只三萬 前頭全凹進去 對方只有右前輪鎖毀 重點我的車是跟租車行借的 這下更麻煩 租車公司要跟我索賠折舊費跟營業損失 費用既然要16萬 而汽車修理費高達38萬多 我一直拜託租車公司可否等到判決下來 因為我是單親媽媽這筆費用對我來說我負擔不了 連養小孩都難了 更何況我是對的 租車公司一直很堅決的要我先付還要我簽本票 等了一個月就是等判決下來還我一個公道 對方因為趕時間 逞快 沒等號誌燈 害我的女兒才一個月卻要承受這種痛
自從我女兒發生這事後 不在愛笑 以前喝奶洗澡是他最快樂的事 現在喝完奶就吐
洗 澡也都哭到不行 更別說睡覺了 一直哭 結果交通局初步判決下來 既然是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看到後整個癱軟在桌子上 我問辦事處我要怎麼辦 他說要我去找證據 我沒行車紀錄器 去派出所調監視器沒一個是有拍到號誌燈 我傻了 難道我就要這樣承擔嗎 我沒有錯 小孩也被搞成這樣
只是因為小孩滿月想說借個車帶他回家給阿公阿嬤看順便打預防針 誰知道會遇到
一個為了趕時間談生意 不顧別人生命的人

我有目擊證人   對方還移動過車子  我沒號誌燈的證據 但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不願拿出來

我要請鑑定委員鑑定嗎  他們會給我一個公道嗎  我有勝算嗎

還是要告他刑事傷害   我有勝算嗎   我只希望他能全責付起租車行向我索賠的營業損失跟折舊費

我有告知過對方這件事   我很有誠意的跟他說一人一半  畢竟就是想要趕快解決事情  我還要去跟人家借錢  他卻嗆我說是我租車的關他什麼事  還說他的車也可以幫他賺錢那他也可以跟我要賠償今天要不是他趕時間逞快根本就不會發生  我小孩子的生活費就很困難了  也因為這件事我無法工作 因為小孩還再觀察期  如果還要擔這筆費用我真的沒辦法    對方卻能吃好睡好  我該怎麼做 

Mark 103-05-29 12:29

您好  請問一下

(事故現場為十字路口)

(當下有立即報警處理 , 有現場描繪跟拍照)

(我酒測值為0.00)

我是直行車 (最後一眼確認無車且號誌為綠燈)

但行駛至路中時發現號誌由綠轉黃便準備加速離開

(速度50~60) (綠燈無秒數倒數)

(道路速限50)

此時橫向車道有一台機車突然衝出 , 為了閃避這台機車

造成我去擦撞到對方 (當時對方在停號誌燈 , 但已越過雙黃線 , 也就是逆向停在我行駛的車道)

 

請問一下那這樣對方有責任歸屬嗎?

因為對方在和解時一直迴避她逆向停號誌燈

實在是不太懂法律 , 麻煩了  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肇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林小姐 103-05-27 19:37

我在102/年12月29號晚上快九點時出了車禍!當時我在一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等待要左轉進入一條小岔路,我的前方對向車道有一輛公車靠站下客人,另有一輛轎車越過雙黃線要超公車!我見對向無來車便進行左轉的動作!誰知道突然衝出一台機車,從我車子右方後照鏡撞上,一路滑到我的右後側才倒下,另外擦撞到我上述所提到的轎車!我在警方尚未抵達前有先拍了現場照片!

如上圖,左邊的是我的車!當時前方便利商店門口有公車靠站,我才左轉的!

 


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所以後來先送醫了!剩下我跟另一輛轎車駕駛在現場。

我們兩輛轎車車上都剛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而車禍現場剛好沒有半支路口監視器!後來警方調閱當時靠站的公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後有分別開了兩張罰單給機車騎士跟另一輛轎車駕駛!警方說距離太遠,公車的行車記錄器上看不到我是否有過了雙黃線才做左轉的動作,所以沒有給我開單,但是大車跟小車對撞,本來就是大車比較吃虧?!還要我打電話去給傷者慰問!我打了電話,是機車騎士的母親接的,當時就口氣很差的直說是我撞她兒子還恐嚇她兒子?!機車騎士倒在地上,我在拍照時,他一直喊痛!看我在拍照還叫我不要拍到他!我只是跟他說”我當然知道你很痛啊,我車子被撞這樣也很痛啊!你不要騎這麼快不就沒事了!再騎快一點啊!”這樣說我是恐嚇??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是103年1月23日,當時只有我跟機車騎士的父親到場!騎士的父親說他兒子腳骨折打石膏,眼睛有被碎玻璃扎傷,已經做了處理!要求我先包個紅包給他兒子壓驚!我不服,我說當時我車上後座也載了我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兩個小孩在車上都嚇哭了,那他是不是也該包紅包給我兩個小孩壓驚?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是在103年2月19日,換成是機車騎士的父親跟姑姑去了!他們說那個機車騎士腳殘廢了,不良於行,都要靠看護照顧,而且牙齒也斷了,需要進行植牙手術!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56萬元,而且要一次付清,不可以分期!我直接表明沒辦法!第一,我是被撞的!第二,我是單親家庭,自己在外租屋撫養兩名小孩,而且我只不過是個油漆工人,不要說56萬了,我連要拿出5~6萬都有困難!談判破裂,騎士姑姑說她在法院服務很久才剛退休,對法律很懂!說叫我好好考慮清楚,要不然我被關的話,兩個小孩會很可憐的,要我回家考慮一個星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根本不理會她!

警方的交通初判表有跟沒有一樣!我的部分是寫”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涉嫌未讓直行車先行。”機車騎士的部分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另一輛轎車則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這兩天我收到法院傳單了,6月4日下午要開庭!我真的沒錢可以請律師,我想請問我是否該自行準備什麼陳情書之類的跟現場照片交給法官?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2

您好

您可以先寫案件事實之經過給法官看,然後準備你拍照的部分當證據給法官,在寫出你對事件的看法,為什麼你覺得不應該由你負責的理由。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過失,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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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103-05-23 22:21

雙方都是機車

我是直行車車禍發生後昏迷到醫院後才醒來,

警察來做筆錄是說對方從騎樓出來正要起步,

我找派出所要調閱監視器,派出所說要找里長調,

里長說監視器壞了不能看,請問是不是里長有問題?

 

而我的車壞右半邊,對方車壞車頭

我全身擦傷還有縫好幾針,對方輕微擦傷醫藥費

 

筆錄上面寫說我是反應不及,

對方強調我騎很快是我撞他,

但我認為我是直行車路權應該在我這邊,

況且我的車只壞右邊,他卻壞車頭

我要如何只用右邊撞他車頭

想問問看說基本上這樣的話,

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之後,這樣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呢?

還是說我要去路邊問問店家,去找目擊證人嗎?


這邊先謝謝各位前輩幫忙解惑

 

 

莊惟堯 (名寶) 103-05-23 23:53

您好

關於你的車禍意外問題,雙方都可能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的嫌疑,當然也有民事求償的可能,建議你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先大略計算一下準備求償的金額,跟你可以接受的金額,然後心平氣和的去談調解條件。如果調解不成,始建議您找專業之律師為您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

如果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您好,建議找尋目擊證人證明您為直行車,並建議來電或攜帶詳實資料來所討論,以維護您權益,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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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 103-05-23 15:49

您好,我因下班期間於路口紅燈右轉違規,並於右轉後4.5公尺處因路旁轎車違規停車車門而閃躲,與左方直行轎車擦撞,事後直行車與我索賠修車費用,想請問"紅燈右轉與它方違規停車車門?"可並為同一事件處理嗎?我是否也可向違規停車者索賠? 還是我可以對兩位轎車主提出過失傷害 ? 謝謝

莊惟堯 (名寶) 103-05-24 00:31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首先應該釐清你的閃車是否有進入左方直行車車道,倘若有,則你可能有過失,但該意外是否全部歸責於你,則不一定,要看左方直行車是否有應注意而不注意的情況,所以還是要還原當時情況才能確定。但車禍情況總是一瞬即逝,是否能還原,除了鑑定外,也要看你準備的證據是否夠充分而定。

違規停車的一方亦有過失,因為他的過失造成你不得已的閃車而與左方直行車擦撞,他亦有理虧,建議你們三方先至調解委員會調解賠償事宜,倘無法達成共識,始委請律師為你主張應有之權益。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Nico 103-05-28 08:35
回覆 名寶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不能混再一起談。

妳為了閃 ... (恕刪)

你好,初判結果我方:違反號誌管制行駛,路旁車輛:在顯有防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擦撞車輛: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但判決並未說明我與路旁停車者誰的肇事責任比例較大,這樣一來還有辦法打官司嗎?

jason 103-05-21 16:29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即會成立過失傷害,您應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和解金額過高不合理,亦可加以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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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和解不成 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是會成立  但這部分應該都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2.沒和解  民事部分還是需要賠償  看對方如何舉證證明損害範圍與程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3-05-21 16:14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熱血可樂 103-05-21 09:55

監視器畫面、機車前輪先出現,下一格就跟機車平行、之後擦撞單行道,請我第一次沒影片被說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但影片找到可以證明我本來就先在前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或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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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5-15 21:59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有很煩人的問題想請問,有點長,請耐心觀看,感謝!
今年2/3我開車經閃黃燈T字路口時,我是直行車,確遭機車左方單行道逆向騎車從我左前方側門撞上後倒地造成顱內出血開刀,但因我車速不快(約30公里),所以我車損並不嚴重,只有輕微凹下去,對方機車也並無毀損
但因對方是64歲的老人,當時他突然衝出我也反應不及,但聽到碰撞後我有馬上下車觀看並報警和送醫處理
只是,沒想到他傷勢非常嚴重,除了2/3-2/10顱內開刀外,聽說過了快兩個月3/28-4/4又因呼吸問題住院,家屬說他喪失語言功能了,5/9又氣切
今天,對方家屬在調節委員會一開始開出了天價,工作損失26萬+照顧到82歲的醫療費用1138萬,後來自己降價到120萬,(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
我當時聽了只覺得好笑,雖然對方受傷很可憐,但是在交通事故判決書上很明確的寫了對方肇事原因有二點:
1.涉嫌遇有閃光紅燈路口支線左轉彎車不讓幹道直行車先行(安102-1-2)
2.違規事實:不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處45-1-1)
我方:涉嫌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安93-1-3)
請問:1.對方一直恐嚇我說這是重傷害,如果不合解會有前科,因為他們傷勢嚴重,而調整委員會的根本不看對方肇事原因,只說他很可憐,所以我該負責,若真的沒合解,我會變重傷害罪嗎?
2.法律真的只保障弱者嗎?就因為我沒受傷?所以都算在我身上
3.我若申請車禍鑑定,確認我無過失責任,是否就不需負責?
我只認為,如果想自殺的人自己找車撞,被撞的人還要賠償,就真的太沒天理了
還請律師提點與建議後續如何處理比較好,因為真的嚥不下這口氣

非常感謝

鬱悶的人 敬上

從三星裝置發送

沈恆 (沈律師) 103-05-16 00:08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依目前裁決雙方都有過失來看,一旦不和解而對方提告,您極可能會有過失(重)傷害前科,但賠償時您只要按過失比例負責即可;另外,若您完全無過失,前面所述民、刑事責任都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通常需要到殘廢或是機能無法回復  才可能構成刑法重傷罪  2.如果不和解  重傷罪下確實可能判六個月以上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本件建議你還是要聲請鑑定,因為如果無過失,你基本上根本不用負責,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那麼賠償金額還是要按照比例去負擔,也不是由你負責。再者,損害賠償必須有計算基準,不是他隨便開的,何況照顧到82歲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切都要有單據,包含需要請看護也是醫生要開證明需要看護才可以。至於本件不會構成重傷害,且沒有和解不會影響罪名改變,對方在亂虎你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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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及您是否具有過失,有刑事過失傷害成立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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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3 21:53

請問禮拜日我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她是我對向車道的車要左轉到我右邊的巷子內,可是他行經停止區時沒停下來看機車到是否盡空,就行駛,導致我反應不及撞上她,後來我車子飛起來又撞到外側汽車道的一輛休旅車,導致休旅車車門板金稍微凹了進去及掉點了漆,這樣肇事責任算誰的?

因為現在雙方的車輛都要我賠償她的維修費,那我的維修費找誰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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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聲請鑑定,你要強調過失並不再你身上,等鑑定結果出來再討論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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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祥 103-05-05 01:50

本人在月中時在一十字路口與一台對象左轉之白牌貨車發生車禍機車車頭全毀且雙膝挫傷車禍機車維修費用約1萬,醫藥費另算。

-

申請了車禍分析初判表,對方為涉嫌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安102-1-7),我方為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III),想要跟對方要求7成賠償卻碰釘子,對方認定我方機車右側超車且頭低低未看車前狀況,故不想理賠我方想走法律途徑,有點扯。

-

狀況說明:本路段為雙向單線道之十字路口,當時我方順向路口有一台貨車正在等待左轉,因車體大小關係我方無法得知對象是否有轉彎車,我方機車從欲左彎之貨車右側直行前進,被對象左彎(且起步速度頗快)直接迎頭撞倒,車頭與大燈全毀,對方貨車車頭板金微凹,本人當下雙膝受到撞擊無法行走,警方到場後對方態度不佳只想拿1000元了事,所以當下並未和解。對方車損輕微,我方機車有幾天無法使用只能尋找其他代步方案。

-

問:對方在撞傷人後未詢問康復狀況是否可以當作求償依據?對方一口咬定我方右側超車,但在我認知中,機車因駕駛行為的關係並沒有像汽車般的右側超車認定,且我方是與順向欲左彎車並行再從右側穿越直行通路口,應該沒有右側超車事實?而我方頭低低未看前方是否會影響求償

-

事後電話求償,對方貨車駕駛找他爸來跟我理論,威脅我說他是蘆洲的XXX很有名,且說是車是他(駕駛的爸爸)的,我告他的話他會告誣告求償營業損失(白牌貨車求償營業損失?),目前我方處理方式為請警方轉介調解委員會,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改提業務過失傷害嗎?),請問這種狀況是對我方不利嗎?

-

問說對方怎麼沒去申請初判表他說沒空,被撞還要被威脅,感覺很不好。

請問律師大哥大姐們,現在這種狀況,小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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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ilu 103-05-04 00:22

我開車於一條小巷要左轉時,前方有一台摩托車衝過來,

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

我下車問:有沒受傷?要不要幫你叫救護車?

對方表示不必,我說小心不要騎那麼快,就開走了.

 

下班收到交通隊通知作筆錄,因為對方報案我肇事逃逸.

雙方筆錄做完,初步鑑定為:我方行駛交叉路口,疑似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安102-1-2)

對方:尚未發肇事原因.

 

現在對方放話要告我過失傷害+民事賠償,我應該應戰還是積極和解?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4 0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有停車關心傷者,無肇事逃逸之情形,再就初判表分析,若對過失比例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過失傷害部分,應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對方條件不合理,可說明您的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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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煞車,未發生碰撞.對方自己摔車跌倒】,理論上你並沒有過錯,不知當地是否有監視器?重要一點,保持你車子的原狀性,至於對方的要求,你要特別留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5: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是條件不合理,再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ack 103-05-03 14:56

1.地下室路權的問題嗎?

2.地下室有劃地標,而有一台機車先直走(直走時數有高達30公里)然後再左轉逆向道然後在右轉(左轉逆向在接右轉時數沒超過10公里),另一台直行機車時數高達50公里撞上了正在逆向右轉機車的側面,那我想請問一下......逆向機車跟直行50公里的機車雙方雖然都有錯,但我想知道誰錯的比較大,因為直行車逆向右轉機車錯比較多,可是逆向右轉機車騎士又覺得直行車已時數50公里衝撞上來錯的比較大,因為地下室有寫限機車時數10公里,直行機車說要逆向右轉機車賠直行機車所有撞壞的機車殼,但是逆向右轉機車認為不應該賠他全部的機車殼,當下沒拍照,也只能等禮拜一監視器調出來才知道結果,看是一我以上敘述因該可以分辨誰錯的比較多吧0.0,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報警,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或無報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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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3 13:25

車禍日期發生在103年3月10日 早上07:55分

大車:對方 馬自達五門轎車

小車:外籍勞工,菲律賓人,腳踏車 (我為事件翻譯)

事情發生經過如下:

早上外勞騎腳踏車上班途中,準備再下一路口左轉,外勞在左切內車道前,有回頭看過後面"無來車"(在上一個紅綠燈前),再他左切的同時,在內車道後面突然來了一台轎車,轎車"並未鳴按喇叭",外勞切過去的同時,後面的轎車也剛好來到外勞左切處,外勞看到有車後,驚嚇向左擦撞跌倒,轎車司機報案處理~

在警察局我有看到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內容,對方車輛在未行經此路段前,不斷的超越切前車,車速看起來很快,在出事路段上也看到,外勞往左切內車道,但轎車到了快碰撞煞車,外勞往右跌傷~~

造成傷害有:

外勞的腳踏車損傷,右腳整腳撞傷及挫傷

對方車輛:副座門 兩到小刮傷,(另外車主自行講副座門下那塊有凹陷,副座門前擋泥板有凹陷,但我目視判斷非為新傷)

對方到警局做筆錄時,都未曾關心外勞的傷勢,也不曾說明要賠償外勞損失,一直不斷強調要外勞要全賠他車損,不斷認定自己在路權上沒有違規,都是外勞慢車切入車道導致車禍,且為外勞擦撞他,非他去撞外勞腳踏車導致外勞受傷

外勞則是不知道台灣交通法規,看到其他外勞也是這樣騎,有樣學樣,過馬路前也都有注意後面來車,沒有車或是安全才過去,發生車禍時對方也未鳴按喇叭,突然臨時快速到達外勞車旁,外勞驚嚇不及擦撞轎車向右跌倒,還好當時後方無來車,不然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當天外勞中午過後就發燒,且腳部疼痛無法正常走路,我帶他去看醫生,並做檢查,醫生診斷為"右臀部及小腿挫傷併皮肉瘀血",當時看醫生中,對方不斷打電話來問要怎麼賠償他,我就告訴他說,外勞現在在醫院人不舒服正在檢查,他才沒有說話,晚上打給我說要去看一下外勞狀況,我給了他外勞住處地址,讓他去探望,當天有談到外勞賠償他3000元就好(本來他說修理費9千多元<三個地方>,要全賠),我問過外勞,外勞也同意了,但我請他出險賠償外勞的醫藥費及其他損失,車主就開始推拖說不能理賠,且出險會增加保費,他不願意~~

後來幾天後,車主打來說,他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後,再來談賠償的部分,直到最近4/25(五)號下午4點40分左右打給我說,車主收到初判表說上面他尚未發現肇事原因,而外勞上面寫"涉嫌向左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且涉嫌慢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說看要不要找時間約出來和解~~

更令人生氣的事,4/25打給我的時候,外勞都快要下班,我還有其他事務要處理無暇分身告知外勞,結果4/27(日)晚上打給我說,我們沒有誠意要和解的話,車主就要請警察受法院處理,且要完全賠償他的損失,一整個就覺得被威脅,我就有和他說外勞本身有債務問題,每月都要償還債務公司1/3的薪資,希望他不要要求這麼多的賠償,外勞也賠不起阿,但是他堅持要全賠,就掛電話~~!!

想詢問律師,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幫外勞爭取權益,且初判表說車主"尚未發生肇因",就必須外勞這邊全賠嗎??

個人認為外勞單身來台灣工作,已經很辛苦,薪水也不多,遇到這種事情,外勞無可奈何~~基於人道立場,不分種族與國籍,我希望能幫到外勞

請給予專業的答案,感謝各位律師們~~

大車方面既無人員傷亡,則本件外勞應無刑事責任問題,另外民事責任部分,應由被害人證明其損害額,並須依法減去相當之折舊,經法院審酌後判令賠償必要之損害數額,同時外勞除該薪資外,如果並無其他財產所得可供強制執行,則即使該大車車主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就該外勞而言,亦同樣只是扣薪三分之一,而由全體債權人在該扣薪金額內按債權金額比例拆分,所以或可就此狀況與大車車主設法協商,尋求合理之和解方案,畢竟沒達成和解,最不利的應為大車車主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大車車主之要求不合理,可請對方證明其損害賠償範圍如何計算得出,並主張酌減相關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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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5 13:22

請問賴律師:

外勞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初判表出來的結果,就代表肇事比例?及賠償比例嗎??

如果是外勞有違規,但是還是被撞是否可向對方提出賠償??

 

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勞仍可提出刑事告訴;若對警方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針對雙方過失比例比較,與有過失雖會減輕部分賠償金額,但仍可請求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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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son 103-05-06 17:24

感謝 房律師及賴律師

想詢問一下,要向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該怎麼提出呢??

是去警察局嗎?

如果沒有申請鑑定的話,是否就不能去否定初判表的內容呢??還有其它的方式,來申請異議??

對方死咬著外勞先違規來要求全賠,但是我是認為雙方都有問題,才會撞在一起,怎麼會是對方無任何肇因,也是我對初判表內容的懷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或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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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O 103-05-01 19:49

我是直行車輛  

對方由對向要轉彎  

對方沒有看直接往前結果雙方撞到倒地  

他有受傷當下請他就醫他拒絕

之後發現對方酒駕(0.14)還趁亂逃跑

最後警察有追回警察局做筆錄

初判表結果"雙方所述不一,故無法研判"

可是當下有拍照片怎麼能就只參考雙方說法就無法研判

不是應該看路權來研判責任多少

雖然對方有受傷

但是因為他沒有戴安全帽酒駕

我也有瘀青擦撞

事後和解金談不攏

請問是否要再申請鑑定才能提告?

要如何提告要求賠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5-02 00:30

您好!不用申請鑑定也能提告,並可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成立的前提是要能證明對方有過失;同樣的,若您有過失,對方也能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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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這樣  鑑定結果也可能無法判定  2.如果初步無法協議賠償  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後再來談如何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