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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水 104-07-30 12:03

問題是這樣

之前在十字路口跟兩個雙載的學生發生車禍,我開車,雙方都是直行車

我是閃黃燈的主幹道,應減速慢行通過,我有減速動作,但可能減的不夠多吧,對方一直說是我開太快,才會害他們撞到我!!!

對方是閃紅燈的支道,應該停車再開,但是我看他們高速衝出來...

兩邊都出馬路了,結果就是碰撞碰撞點是我左前輪

偏偏我被撞偏我的跑道後沒有馬上把剎車踩死,而讓車滑行至另一路口才讓車停下,所以漏來我就被警察判定我是"開"過去的,我的滑行說法警察完全不理睬並強調我就是移動現場...

車停下後,我趕快讓我的兩個乘客下車先去報警求救,因為我的駕駛坐門已經北撞爛了,玻璃也都碎了,所以等到成客下車,我才從副駕駛坐爬出來,然後跑過去第一現場了解傷者狀況,並問我的乘客有沒有先幫我報警求救,我乘客表示已經都報了,但是一直還沒來,所以又再打了一次,然後一個乘客幫我指揮交通,另一個我請他先幫我把現場狀況拍照

後來警察跟救護車一起來了,兩名傷者指定醫院送,警察有跟我酒測並且懷疑我真的是駕駛嗎,因為我乘客都男的,就問我為何不是男的開,我說車是我的當然我開,可能警察懷疑我是頂罪的吧

初判結果是對方應禮讓為禮讓,我則是應減速減速....因為我車子離太遠,所以這麼判嗎?但是路權是我優先,所以對方主因,我是次因

然後我就送鑑定委員會,結果出爐我方維持原判,對方的變成為禮讓反而超速,但是鑑定報告內容的筆錄真是另我傻眼,對方筆錄有變還跟同學串供,他同學說他有停下來,事實上根本沒有,說有貨車擋住他們視線,可是貨車的位置串供沒串好,兩個人說的不同位置,到最後的竟然說我沒有下車...是想害死誰....我覺得他這個證人同學根本是來亂的

人家說台灣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以及受傷的人一點都沒錯

從頭到尾他們都不覺得自己有錯,家長來也都事先聲奪人,一再強調就是我開很快,就只因為我沒有受傷而已,沒受傷的就比較倒楣嗎....明明我才是被撞的....

後來調解委員都他們都以還在觀察為由不來,快要滿六個月時,我終於收到了刑事過失傷害的傳單!!檢察官問訊時對方也是很強硬說我超速,說我根本沒有誠意要和解?還說警察可以作證我開很快的事;依程序,檢察官要求雙方再和解,這次他們來了,要求我必須賠償4~50萬!!我這邊當然是不同意,可是我們沒有意價,是委員叫我方先去外面,結果委員好像自己跟他們喊3~5萬吧,這是他們後來開庭前最後的和解才說我上次喊價太低,我說我根本就沒講這個數字,可能是我有說我覺得10萬都有點過份,所以委員自己幫我喊的吧,所以和解不成立

再來就是接到起訴書了,然後等著開庭,本來多少有點把握自己不會輸太慘,甚至已經做好準備可能會被判過失傷還成立,結果開庭前的和解過成真的是只有吵架的分,對方三個家長,當事人駕駛完全不用說話就有人開口,我一個人對三個人感覺一直被打壓,調解委員是完全沒有管誰對誰錯就開始要我們談,對方一樣是開價將近50萬,然後我只要講道是對方撞我,三個家長就會干擾我說話,說我亂講話,還說我自己開100才造成的(扯),甚至說我把行車紀錄刪掉(扯)我不過是沒插插頭而已是有被害妄想症嗎...從事發到最後都很會掰,他們說的算

結果委員直接幫我砍價至15萬,我依然覺得太多,要就10萬,不然法官判,他們覺得太少最少要20萬,委員希望我退一步,15萬和解,我就這樣被半推半就的被委員帶去簽和解,真的覺得很不甘心,對放態度是這麼的高傲又一直汙衊我,真真氣死人而已

後來開庭問我認不認罪,我依然是選擇不認罪,法官問為何和解了還不認罪,我認為他是肇事主因為什麼是我有罪,所以我還是說不認,法官有點變臉,跟我解釋過失傷害什麼的,我認不認罪,我問法官我只能認罪嗎?他說不是,所以我還是說不認

我不知道後果會如何,只覺得整件事到最後出庭都是對我比較不利,真的是太誇張了,甚至覺得他們這麼搖擺,我幹嘛要因為委員拜託我退一步就和解了,後悔啊~

人家跟我說應該要讓它上訴到最後

沈恆 (沈律師) 104-07-30 12:27

您好!

不管多少錢和解,應該以對方撤告為條件,沒要求對方立即撤告您就輸慘了。且應注意,不管您有沒有路權,那怕您只有1%的過失,還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離水 104-07-30 12:3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管 ... (恕刪)

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復,談和解當然一定是有要求撤告訴,還有不再追究後續

我求分期支付賠償對方共10期,對方條件收到兩期後才撤告

所以我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我的和解金已經算少了我知道,只是心有不甘而已,遇到這種家長高傲當事人又跩的,真的是很倒霉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子也差不多完結了

這邊也是講一個觀念, 寧願事情發生前先請律師諮詢, 也不要已結案後才來問律師怎麼補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14:33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離水 104-07-30 18:01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 ... (恕刪)

旅師你好,謝謝你回復

因為我已經簽和解了,只是感到不甘心,所以我在這裡發表的是"討論"而不是"問題"

可以給有需要的人做參考,別像我一樣後悔

和解之前我早就諮詢過三個律師,並不是什麼都沒做

離水 104-07-30 18: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復

是的,不甘心但簽和解了也都沒有用了,需要一些時間調整自己的心理

來此也是分享一個經驗給大家看,別跟我一樣後悔

104-07-25 14:18

我是在6月底車禍

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轉彎車

我當時想禮讓他過

但他一直遲遲不過

當我想直走的時候 他卻又突然轉彎

使我去撞到他

當時正好有巡邏警察在對面

也有讓警方作筆錄

但後來初次鑑定報告出來

對方的車已經過彎一半

但從警方拍攝的照片看

他根本還沒過彎一半

鑑定報告寫說我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而對方沒有任何過失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這種事情?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5 15:03

對於警方的初判表不服,可聲請肇事鑑定,若是案件已繫屬於檢察或司法機關,則可請檢察官或法官送請肇事鑑定;又若不服鑑定,則可聲請覆議

104-07-25 18:26

 可是我怕如果再送鑑定的話

結果會不是我要的!

所以有點害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鑑定很難預測結果如何,而此種案件司法官一般仍會勸諭和解,應多朝此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黑 104-07-17 14:16

4/21 出了車禍

那天下著大雨 且已經是晚上 所以視線不是很好

我騎機車 從外車道騎往迴轉區(那個地方沒有待轉格 也沒有寫禁止迴轉)

我要騎往巷子裡 沒要迴轉

這時候 對向的內車道也有一台汽車 正要迴轉

所以我跟對向的外車道 剛好形成死角

但我大約停了3秒 看了一下 應該是沒什麼車

然後我騎到快到巷子 就一台汽車撞上來

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 他的行車紀錄器裡顯示的是綠燈

可是那個地方的紅綠燈 是只要有行人按 就會跳綠燈 沒人按則是閃黃燈

而警察也有跟他說 這地方的綠燈 視同 閃黃燈

但是到調解會的時候 我有告訴對方 警察說這綠燈視同閃黃燈

但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綠燈 他有道路行駛權

而 初判表上寫 我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對這結果感到不服阿

因為這張初判表 他要我負擔全責

下星期要開庭 他給法官的證據是 初判表 以及 行車紀錄器

難道我一定要負全責嗎?? 他零肇事責任??

這次車禍 我腳受傷 2個月沒有工作

我2個月沒拿薪水 還要付他的修車費 我的修車費

算一算損失了10幾萬

他人都沒事 我腳卻受了傷 到現在還沒好

這樣我真的沒辦法要求他賠償我的損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4:42

對初判表不服可請求偵查機關或司法機關送請肇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如果對初判表不服, 可申請車禍肇事鑑定報告

當然車禍肇事鑑定報告也有可能不滿鑑定, 可申請覆議或安排其它單位做鑑定

您好:

倘您對警方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不認同的話,建議您未來在開庭時可聲請送車鑑會作鑑定覆議,以確實釐清本件相關肇事責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3

可以聲請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104-07-10 22:31

今年4月我在住家附近與直行車擦撞.對方飛出去摔到脊錐後來7月10號我上調解委員會對方開45萬元我在想這樣是不是太高了畢竟我還是學生又沒甚麼錢結果我家長怕留案底就同意了還要分90期一期5000等到還完我都26歲了那還有甚麼未來可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1 2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簽立調解書,則必須受到拘束,倘若未依約履行,對方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2、倘若未簽立,可以請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相關單據,以判斷對方求償的金額是否合理。

104-07-02 00:05
那時發生車禍時,我那天是直行車對方是回轉車,對方連看都沒看就回轉撞到我,害我一手一腳斷掉,現在要告對方過失傷害還是過失傷害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傷勢之後可以復原,則屬於過失傷害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SAAC 104-07-01 23:54

於2015/5/9號晚間,開車左轉彎進入車庫,此時已查看對向並無來車,但忽然有急駛的機車,先行摔倒,才滑撞我車前輪,經交通事故判結果,我方-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他方-疑超過速限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安94-3);對此,深感不平,想請問各位先進意見,感謝。

ISAAC 104-07-02 00:18

補充-對方晚間未開大燈,並未帶安全帽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轉彎車雖然需要禮讓直行車,不過依您所述,初步分析研判表僅認為對方有超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但您可申請鑑定,主張對方尚有未開大燈、未戴安全帽過失,如此一來對方過失比例變大,對日後賠償主張過失相抵較有利。

另外您可主張對方夜間未開大燈,導致您無法發現對方來車,並無過失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ISAAC 104-07-09 22:53

感謝您得建議,我會再進一步處理。

阿哲 104-07-01 17:1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今年3/17出車禍

事故發生原因是我是直行車,他從巷口出來未停

18、19號我父親有打電話問他要不要去醫院

他一直都說不用,想說等我們雙方傷都好一點在去調解

結果我5/15號收到法院傳票

對方告我過失傷害,5/26號出庭

初判表是寫他巷口未停~ 駕照吊銷行駛

之後是判和解,今天上調解委員會他跟我要求620000

還說他無照行駛被撞難道是他活該~

我不答應,所以就沒和解

我想請問這樣可以告她嗎?

可以告他甚麼罪狀?

然後要怎麼解決?

請攜帶您的資料,來所詳談。02-2555-5631 林律師
104-06-29 20:43

本人於1/30在巷口左轉與一名直行車的62歲婦人相撞,但我轉彎已經快轉完進左轉了,對方無駕照,對方因相撞導致腳踝骨折,目前已出院

我們有向交通大隊申請初步研判表

我方: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停)指示,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5條15款及依據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對方:未依標誌.標線(慢).號誌指示減速慢行.依據處罰條例第44條1項5款

在6/26與對方兒子第一次談和解內容,但對方兒子以母親不願意見到我會影響心情為由,單獨與我方談調解內容,我方已幫他們寫好出險單及拿理賠填表,所以醫療費用我們強制險會全權處理,他兒子說只要求機車修理費兩萬三精神賠償看我們的心意,如我和我媽媽有共識可以盡快聯絡他們,在6/28我們傳簡訊給他兒子說我們以2萬3賠機車費2000千當精神賠償問對方是否願意與我們上警察局寫和解書,對方又說太少了.要與我們去調委會調解,但我們當時談條件時有錄音,如果上調委會是否可拿出來當證據?

還有依初步研判分析 我們應該是需付70%的肇事責任,照理說 醫療費用我方也應擔負70%他方擔30%,但我們的強制險如果全里賠了,我們可以在機車及精神賠償扣一些嗎?

對方的機車騎車過10年以上應該依折舊費來賠償,他們卻要求我們賠完全維修費,而且我們汽車也有保險桿下的板金脫殼,我們自己也要花修車費,但對方卻覺得都是我們的錯.

請麻煩專家給我一點建議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9 2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於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2、車子維修的零件可以主張折舊扣除。

3、有關於理賠金額的部分,可以主張於強制險中進行抵扣。

4、我方受損的部分也可以依據肇事責任,向對方求償

小鹿 104-06-23 22:42

你好!我於6/21號發生車禍,當時對方在快車道右轉方向燈準備右轉,我是直行車騎在機慢車道,當時我看到對方的車是靜止不動的,以為對方要等我直行後再轉彎,沒想到就直接撞上我,我想請問這樣誰的過失比例比較高?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對方可能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過失,不過詳細責任歸屬仍應看鑑定報告如何認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鹿 104-06-24 12:06

那想請問我如果要告對方的話,我該準備什麼文件?因為對方一直推說車子是向租車公司租的,但對方的保險公司一直未與我聯繫,而且對方說他過幾天就會回大陸工作,我怕我到時候會求償無門。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您本身有受傷的話,建議您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由刑事偵查中與對方談和解,另您是告對方本人,與車子是否租賃無關。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原則上,右轉彎車是要禮讓直行車的。

二、我查了一則判決並摘要如后供你參考:「

故綜上各情,堪認原告主張被告右轉彎
    車未讓直行車先行之過失而肇事等語為可取,被告否認肇責
    及辯稱原告亦與有過失云云,則無可取。原告主張被告有侵
    權行為乙節,自堪認定。」。
三、如果損害金額不是很大的話請考慮和解調解,以和為貴。
四、是針對駕駛求償不是針對車輛求償,所以與車輛所有權是不是租車公司無關。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yamamoto 104-06-22 19:29

對面小型車是對象車道。雙方都綠燈。我要直行他要左轉。交通號誌沒有可以左轉的燈號。交通號誌變為綠燈。我直行速度大約60。左邊有發財車。行徑路口的時候發現有車子左轉到我正前方距離約3到5公尺。事情發生凸然。不能閃避。我也緊急剎車但煞不住就這樣撞上了。對方有車損。我是機車。不能騎了有稍微的瘀青。之後有報案。警察初判路權在我。因為雙方都綠燈他沒有禮讓直行車並且左轉了。而我閃避不及撞上去。之後保險公司理賠只肯陪他三成。小型車主覺得太少。想要法院見面去申請鑑定。而且堅持他是無責任的。他轉彎且車子停好我才撞上去。但是重點當時他是綠燈左轉(交通號誌沒有可以左轉的燈號)這樣他不可能會無責任吧~~難道這都不能用保險和解就好。我個人瘀青受傷還沒有跟他說到賠償...。說真的不太想上法院。也很麻煩。但是我認為一點道理都沒。有人跟我說路權在我,他無論如何都是理虧。是真的如此嗎。不會到最後來個大平反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原則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不過詳細則責任歸屬仍應看鑑定報告如何認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yamamoto 104-06-26 19:13

您好。請保險公司和解鑑定的結果是未禮讓直行車。而對方來電二次一直說他堅持法院見面。我也很客氣說可以。然後他也說依照信賴原則它應該是免責。我覺得蠻奇怪的 信賴原則應該是建立在自己守法的情況下。雖然那邊沒有可以左轉方向燈。但是當時他是跟著一堆車左轉彎。並且前頭車是在直行車中間強行轉彎。這~~~算信賴原則嗎。況且他轉彎之後因為不能馬上進入斑馬線裡面。就大辣辣地卡在十字路口....而當時我發現的時候,距離只有10MM不到。機車從斑馬線剛騎車沒有五秒

YAAA 104-06-21 19:57

律師你好

我在上周與一台汽車發生擦撞擦撞當下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右邊靠近並且跨越他本身車道,最後擦撞到我的車子右前輪附近,由於當下向路邊停靠並且打110處理,因為我車子上有裝行車記錄器,在警方到達時我也提供給警方確認,對方那時候自知理虧,也同意我開出的條件,當下警察也有拿出單子並且請雙方當事人寫下內容,內容為對方需支付我車子恢復原狀之費用,對方的修車費我則不用理賠,並且最後沒有送裁決所分析。

而在這幾天我將我去原廠估價的費用告知對方,對方卻說不願意理賠,請問這樣是否只能走調解委員會,之後再進行民事訴訟呢???

還有如果進行民事訴訟,那我方是否會有機率勝訴???當初雙方簽名的單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如果雙方都有簽名確認的話,法律上應該算是和解

二、雖然已經和解了,但是因為私下的和解沒有執行名義,不能據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所以還是要另以調解或是以訴訟的方式取得執行名義。

三、簡單的說,就是你還是要經過調解訴訟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妹妹 104-06-07 20:13

您好~

我想請問車禍的問題~我12/26發生車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1.我:機車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致肇事傷人

2.對方: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致肇事傷人

3.第三方: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而現在對方知道我機車沒有保強制限(因為過期了)所已要求我賠償!對方機車修理大該九千多加上他牙齒問題總共四萬!要求我賠三萬!但..當初車禍的時候他有跟我LINE表明說牙齒他本來就斷掉暑假要去用!所以牙齒不算我的問題!而且他給我看的車禍驗傷單是左上側門齒震盪,而他的牙齒診斷證明書卻是牙套拆除後剩餘牙冠過短,需做增長術恢復...等,就是做牙套!像現在這樣的情況..代表我一定要賠他嗎??我該怎麼處理才好呢!?因為對方家長一直說我沒保強制險就是理虧!真的是這樣嗎?重點是如果賠償..可只賠車子部份嗎??因為他牙齒感覺是惡意要我賠償!而當初是他車速過快!我都沒甚麼事!我車子也都沒事!拜託~麻煩教我該怎麼做!?他們現在幾乎每天一通電話!我都不太敢接了!

E-mail:bb0020520@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造成他人受傷,可能會有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將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惟若對方請求和解金額過高,即使成立過失傷害罪,亦均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不用過度擔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另外,若您亦有受傷且因初判表可知對方亦有過失,可以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妹妹 104-06-08 14:15

謝謝兩位律師的解答~謝謝!!

阿樺 104-06-04 10:05

小弟目前在當兵,上個月時在營區內道路開民用汽車與另一軍人騎民用機車對撞,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右側停車場往我左後的方向逆向衝出,撞擊後我的車子也跑到逆向道去了(對方右大腿開放性骨折.左骨盆骨裂)。憲兵測量的現場報告(營內警方無法進入)顯示我們的撞擊點大約在中線。我嘗試把憲兵的調查報告送上裁決所讓事情有個責任的歸屬,但裁決所說營區內是管制區域不算政府道路,所以不受理。小弟不才,想請教各位律師大人們的寶貴意見或經驗:在無法申請交通裁決書的情況下,有那些處理方式?如果和解不成,對方能告成我那些罪呢?)

阿隆 104-05-26 22:34

去年底我騎車上山時前有一輛汽車快到交叉路口迴轉,我當時在他車右後方,對方搶快迴轉~我當時正要從他左車身經過來不急反應被撞到對向車道我受傷加骨折,他車停止在叉路口前左輪壓在雙黃線上!當時交警開他一張劃有分向線迴車的罰單,初步分析對方錯1.在有分向線違規迴轉2.至使人受傷~我則無違規內容,但對方不服申請到信義區裁決~裁決所發文下來僅以交通安全規則說雙方未注意來往及前車狀況,判雙方一樣為肇事主因~~想請問這樣判正確嗎?內容有提對方車壓到分向線但違規部份都未提到~~這樣判算公正嗎?我聽說95年後的道路交通法102條規定轉彎車一定要先禮讓直行車呀~請問我該怎麼做~再繳2000重新裁決嗎?。。。但裁決又是同樣單位的人,這樣判決會變嗎?如果上法院法官會依這鑑定做為判決依據嗎?還是會依第一次初步分析哪份~~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7 09:45

1. 對於肇事鑑定若有不服可提覆議

2. 若有其他有利事證盡可能於覆議時提出。

3. 若未覆議覆議仍按原本鑑定結果,地檢署或法院幾乎都會依據該鑑定結論。

4. 若覆議仍不服,就要考慮送請警大之類的民間鑑定單位。

阿蒝 104-05-24 02:05

直行車再開,然後一台車要左轉,因為沒讓他左轉,馬上開來我旁邊,跟我說很厲害嘛很厲害嘛!我回我直行不對嗎?  

然後對方又說來啊來啊!我回他來什麼?他回我來撞啊!

之後綠燈讓他開我前面!開一段路後!他緊急煞車!我也跟著緊急煞車

之後他靠邊我也跟著靠邊!想說要談!我停比較前面!他馬上開過來往我左邊側撞!撞我駕駛後座門!但我前門也無法讓我下車!

當我報警時候對方馬上開走!

然後到警局,警察跟他聯絡,對方說又沒撞到,但我後門都擦傷

因為再側邊無法錄到!

跟他對話的內容也沒錄音

警察是說他已經造成恐嚇妨礙自由不能下車!

但是現在沒錄音也沒錄到撞我!

那我提告好像拿對方沒辦法!

我該怎做比較好

一、證據比較不足的情況可以考慮民間測謊。

二、但是民間測謊費用大概一萬八千元起跳,這個部分如果修車花的錢沒有超過一萬八千元的話請三思再決定。

三、可以請警方調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小郭 104-05-24 21:35

你有錄到車牌的影像嗎?撞到的部份,可以請警察查看他的車輛在跟你車子的相對位置使否有撞痕....或許可以幫你站間接證明

 

 

 

回覆 阿蒝 的發言內容:

直行車再開,然後一台車要左轉,因為沒讓他左轉,馬上開來我旁邊,跟我說很厲害嘛很厲害嘛!我回我 ... (恕刪)

您好,

     1.請警方協助調閱路口監視器(從哪個路段開始發生糾紛以及跟車情形,一路上都可以調閱)。

 2.請警方就車輛擦傷部分採證,通常擦傷部分都會留下雙方車子的烤漆碎片。

     3.縱使沒有辦法直接證明對方確實有出言恐嚇,也可以從沿路的監視器畫面來佐證對方危險駕駛的行逕,並主張對方行徑已造成相關刑事責任

小阿傑 104-05-22 19:45


我(甲)從車庫騎車出來要準備左轉,有左方直行車(乙)騎來與我發生擦撞
甲從車庫上坡出來,減速稍停看左右來車,左方乙車(綠燈過來)騎來,在碰撞前,乙有煞車稍緩速卻顛顛簸簸直至撞上甲車頭,乙車倒地,甲車是被撞到沒倒,隨即將車放倒前往攙扶乙方,並且報警、交通隊、救護車也將乙方送至醫院(乙方手掌似乎有傷)。
想問現在應該怎麼辦才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2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2、等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就可以核算損害賠償金額,然後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和解,則恐進入訴訟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阿傑 104-05-23 10:08

惠承律師回復,感謝萬分。尚有疑問望能得解惑。

【1、必須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2、等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就可以核算損害賠償金額,   然後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和解,則恐進入訴訟程序。】


關於第一點,初步判定表是當初警員測量所繪製的圖表嗎?

當時交通隊員警來處理時,僅僅強調路權路權,告知路權在乙(因他為綠燈直行)。

不過我想擦撞的區域為槽化線區,我從車庫出來時,看到他騎來我也稍稍停緩。
我非常擔心會被對方獅子開口甚麼。

對方傷勢無見骨見血,不過我其實蠻擔心有看不見的傷勢。
我是否應該要傳訊、致電慰問?

還是甚麼都不做,等對方(或是警方)來連絡?
如果對方都沒採取任何措施,我又應該如何處置?

RKO 104-05-19 12:18

請問律師

我騎機車 速度大概70~80左右 我是直行車 , 對方是開車從巷子左轉出來 但他在巷口沒有先停一下 是直接從巷子慢慢的左轉出來 ,然後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來不及煞車了 只好從左邊繞過去,但排氣管撞到車頭所以我就雷殘了,有叫警察來 有做完筆錄  

我手和腳都有受傷,車子的右邊 車殼跟大燈的燈殼都有雷殘擦傷的痕跡  對方人都沒受傷 車子也沒有問題 然後我有打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是說現在都是交叉理賠 要我打給對方要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我  想請問一下 我可以要求車子擦傷跟我的手腳醫藥費還有不行上班期間的上班費用嗎 ? 還是說 可以要求什麼類型的賠償?  

執行者 104-05-26 16:59

 你時速70-80原則上你已經違反交通規則了,這對你是很不利的;保險公司要求對方也要賠償,這是合理的,至於你受傷醫療費用還有不能工作的損失,依我的見解可以告訴你「很難」,因為你違反了交通規則,還有記得下次不要騎這麼快,因為原則上你在法跟理上都站不住腳。

郝斯 104-05-19 00:47

於104/4/3號發生車禍(已申請初判)

在一條無燈號無號誌的路上

我方直行車車輛行駛自己車道

對方從對向直行橫切過來 (老人/三寶)

我方閃避不及煞車不及撞上

雙方都是騎機車

請問肇事責任誰比較大

我與對方該承擔什麼責任 

超速該承擔什麼責任  

筆錄時有到現場的警察也說

對方出來的角度我方看不到對方

我方如果有超速

想請問該怎麼處理呢

大白熊 104-05-18 09:01

(文多)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因為三月的時候車禍,我是被撞方但是因為小巷子雙方都是直行車但因我方是左方車,車禍分析表卻是疑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對方雙疑未注意前方,而且對方也腳斷,我也想說大家就和解就好了準備兩萬左右的和解金,想說對方有受傷,但對方卻開口他要所有醫藥費,他去跟強制險申請多少醫藥費我也得給一樣的金額才和解,這樣實在不合理,所以上網找了很多卻沒有看到友沒有可以推翻左方一定要禮讓右方的狀況,對於一開始和和氣氣想和解,對方卻這樣開口的份上實在不想浪費這個錢,但我也不想要他們賠償什麼的,只想證明大部分的錯誤不是我而也不是傷者就最大,所以我猜測幾點想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可能就因而推翻,因為地上有個慢字,如果我方能在監視器畫面上證明我在到路口煞車在前進,並證明說轉腳處停的汽車遮蔽了在路口處45度角往右看在當下並看不到對方來車,因對方後方沒有監視器畫面,但因為撞擊路口監視器畫面並未看到他減速且車速以目測方式是比我方稍快,所以可以不證明他未減速,而改為請對方提出他有減速嗎?或是還有除了以上的方是其他也可能推翻掉的麻煩告知....因為真的很荒也很不想讓家人繼續擔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8 09: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至少要有現場圖、車輛照片等,否則無法判斷,請檢附。

2、倘若對於初步判定表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大白熊 104-05-18 09:5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至少要有現場圖、車輛照片等,否 ... (恕刪)

現場圖大致上如下

         │   A    │

        ────┤  ↓    ├────

                B→         

                               ●

             ────┤               ├────

因為不會用照片上來所以這樣自己畫地寬一樣大且無任何號誌,A為我方,B為對方,黑點是撞擊的地方,雙方都是直行車,對方只有菜籃因撞到我腳而左小邊凹陷,我方因右方鐘間車殼是受撞所以車殼凹陷,不知這樣是否能判斷,懇請告知,感謝

一、腳斷的話如果是真的,賠起來不便宜。

二、搜證去證明對方有錯固然很重要,要搜集他是不是真的腳斷,復原狀況的證據也很重要。

三、如果對方六十五歲以下,而你沒有搜集他腳的狀況的證據(例如拍到他在打籃球之類的),後續他可能說他的腳一輩子都廢了,所以一輩子的工作損失都算在你頭上。

四、關於肇事比例部分律師不能保證一定是什麼比例,但是律師可以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詳細討論。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104-05-16 15:57

我是主幹道的直行車機車)我行駛時次幹道有直行車汽車)要直行而過 因煞車不及而撞上(撞到汽車的後門在後面一點的地方)

請問這樣雙方誰責任大!?雙方賠償是幾比幾!?

一、你的描述方式比較難以判斷。

二、關於肇事比例部分,雖然警方會有初步研析判斷,但是如果進入訴訟雙方意見不一,還是要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及覆議結果而定。

三、同樣的情節,在不同法官的認定裡面還是會有不同的比例,這個部分律師不能保證比例是多少,但是可以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四、車禍後如果你這邊有受傷的話,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六個月。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要在二年內處理,之後因中斷而重行起算時效是五年。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6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6 21:14

建議還是跟警方聲請初判表,上面會載有雙方可能之肇事原因。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18 11:54

您好:

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歸屬如兩造有爭執,恐需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始能釐清,初步可先從警方繪製的肇事現場圖及警方初步判斷為大致上的談判基礎,亦可委請律師替您審酌必替您爭取最多的權益及保護,惟亦無法保證肇事責任之歸屬究係孰重孰輕,故建議您可先聲請車禍鑑定報告或尋求律師詳細討論案情,以確保您自身的權益及後續處理之周全。當然,歡迎您來本所或來電本所詳談。

阿智 104-05-11 23:19

請教各位律師:

1.我於2015/5/11發生車禍,雙方無人員傷亡,僅有車損!車禍概述:我車於T型紅色閃光燈路口逕行左轉彎,轉彎前有確認雙向無來車,我車行進至路口2/3處,被對方車急速撞擊(直行車),造成雙方車損(我有行車紀錄檔),車禍後有報警處理,開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請問我後續要如何處理?

2.我車僅保強制險及乘客險,因無人員傷亡,保險公司回復不協助車損部分處理,請問我要如何進行雙方車損的後續處理?

3.我車損部分何時可以進行修復(上班須用車)?須至原廠修復嗎?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及開立那些單據?

先行感謝回覆,謝謝!

一、車損部分若要修復的話要留單據。

二、如果進入訴訟零件部分對方可抗辯折舊。

三、金額如果不大的話私下談談就好,可以調解儘量調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胖 104-05-09 00:42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有關車禍事件問題想請教,在三月初時,在中壢發生車禍,事發經過是這樣的,我們在一個五叉路的路口發生車禍,雙方都為紅燈,也都是機車,我方為直行車,對方為對向左轉車,就在路口撞上,我的傷勢主要為擦傷,對方大腿骨折,後續有與對方私下想要談和解,我當下覺得我是左側被撞到,但是對方家長說我騎車撞他們女兒,所以對方提出他的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賠償,初估約20萬要我全額賠償,因為我覺得太誇張,所以後續我提出要求待初判表結果後再進行確認賠償金額;初判書判定對方為「轉彎車未理讓直行車」,我方為「疑應注意車前狀況而未注意」,警方拍照的部分我的車頭沒有受損,顯然我是被撞的,之後對方提出調解申請,昨天進行第一次調解,對方提出賠償金額提高到四十萬,其中包括中藥、醫美工作損失、精神賠償(10萬)、修車…等,全部約四十萬,我只有提出車損、手錶及工作損失,全部約五萬,但調解委員提到我的醫生証明無法證明我無法上班,故只剩車損及手錶的部分,之後我在調解委員的勸說之下願意支付兩萬為賠償金,但因雙方認知差異太大,故無法達成調解,之後應該就是上法院了吧!

上述為事發過程。下方問題需請律師們協助

1. 對方為無照駕駛,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提到未持有駕駛執照不得駕駛汽車,但上網查無照駕駛只算是行政處分,所以只會被罰6000元;疑問是這樣子無照駕駛不會有刑事問題嗎?

2. 我公司因車禍請假的部分主要都是用特休進行請假,那我要如何提出工作損失的部分?

3. 對於對方獅子大開口的部分,我應該要如何提出相對應的理賠,如:精神損失的部分我可以提到二十萬嗎?

4. 我如果直接提告對方傷害會對我比較好嗎?

5. 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我請的假也可以算是我的工作損失嗎?

以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9 05:45

1. 無照駕駛非必然會得出交通事故的結果。

2. 人受傷的情形如果是不致於影響工作,基本上就無法請求不能工作損失。

3. 慰撫金雖然沒有一個固定標準,但也是要看受傷程度、資力等。

4. 你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當然可以,但對方也可能會告你傷害,屆時就要靠鑑定,另外若要告過失傷害要算好事發後6個月。

5. 同上2. 尤其你是用特休假請,爭取上比較困難,因為特休實際上是有休但還是有領薪水,並不是有休但沒領薪水。除此之外如果不能證明你是因工作受傷不能上班而有請傷病假的情形,要請求恐不容易。

小胖 104-05-09 10:34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無照駕駛非必然會得出交通事故的結果。

2. 人受傷的情形如果是不致於影響 ... (恕刪)

律師你好!

感謝協助回覆以上問題,我另有其他延伸問題想請教

1. 如果以路權的觀念來看,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第50條 汽車駕駛執照為駕駛汽車之許可憑證,由駕駛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考驗及格後發給之。汽車駕駛人經考驗及格,未領取駕駛執照前,不得駕駛汽車。這是是否等於沒有路權,這部分在判決中是否會是個參考點?

2. 針對無照駕駛的部分,非必然得出交通事故結果,在這部分要如何判定與無照駕駛有相對關係?

3. 因對方未持有駕照,是否可以對此提出對方是否有了解交通規則及是否真的會駕車的質疑?

4. 未制止未持取駕照駕車機車所有人會有連帶責任嗎?

5. 慰撫金的部分可以用自己的年薪做為求償的基礎嗎?這樣適當嗎?

6. 如上了法庭,我應該要如何要從那部分進行收集證據會對自己比較有力?

以上問題再煩請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水餃 104-05-08 07:18

律師您好

時間發生再2014-12-30 上午再快到公司前發生車禍.情形是我直行車再等紅燈.綠燈時我向前騎(機車)這時有一台汽車高速左轉他想搶快結果我撞上他右後方車尾.當下他沒停下車而是往前繼續開迴轉進加油站停車走出來.同路騎士報警.造成我右手手掌第三節骨頭裂跟左腳腳踝閉鎖性骨折.(骨折就算是斷)有上石膏.公立醫院開出49天修養三個月不宜劇烈運動因為我是印刷機械維修工程師經過深思決定告假三個月.公司同意但是如有遇到機器問題我需要協助客戶解決.肇事人前後關心傷勢見面一次簡訊問候但是因他保全險由保險公司接手.從頭倒尾保險只有被撞第一天打來問問然後告訴我準備那些資料跟最多休假理賠三個月之後都是被動.中間談和解都破局金額上雙方差距太多我提出30萬和解.薪資4萬加津貼.固定加班薪資再7萬上下.休假期間因我有賣出公司設備有業務獎金轉到戶頭.這樣對我有影響嗎?保險就開始要求要看薪資轉帳的戶頭或扣繳單.公司開薪資證明他認為不夠有力證明我的薪資.拖了5個月我現在因傷復健中.也不知要多久.回公司後感受到處處被公司刁難因為手腳的傷不適合在做粗重的工作.我請辭.我決定提告請問初步該如何處理.求償我中間的損失年前公司忙我不在結果機器交不出去績效獎金沒了.結果沒年終.沒上班沒薪資保險公司又故意拖時間過年前.過年時.過年後一直到現在車也還沒修理.上一個月班就因傷勢沒復原就沒工作學機器10幾年現在手腳變這樣.腦子一片空白我才36歲手腳一直酸痛無法像以前靈敏.我決定提告.我該如何是好.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要在六個月內提告刑事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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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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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 104-05-03 00:49

 

你好:
我是晚間騎機車直行 但沒開到大燈 對方也是機車 要從路旁小7騎到對向 我的車頭撞到他的車中間偏後 這兩方都是輕微擦傷 請問這樣誰要負較大責任?
對方是說我是撞到他的車尾  
所以要負較大責任 但我上網查了一下
直行車似乎不論撞到哪都有優先路權(?

我也不太懂...
還有對方滿18但未滿20 
這樣如果寫調解
會不會不成立?!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3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DOOU 104-05-02 19:05

這起車禍發生在4月初,發生車禍路口是沒有紅綠燈的,我是自駕小客車,因當時想迴轉,所以車身是稍微靠近路旁,車頭在路中間的位置,當時我看著對向車道是否有車,慢慢前行準備迴轉時速不到20公里。這時突然一輛機車從我左前方撞上並倒地,當時我方向燈打太慢,導致騎士未看見 ,下車察看後發現我車子開的太前面,導致車頭迴轉的地方是雙黃線,隨後我趕緊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對方是一位40多歲的單親媽媽,後面載著他的女兒,前踏板還載著三綑棉被,阿姨的右腳小腿因為和我的車頭擠壓,而被機車右後座腳踏板刮到,導致一大塊皮掀起,車子的部份因為車速很慢,我們的車都只有小刮傷,也不需要修理。

筆錄時我有問警察,機車是不是應該走機車道,而並非左側超車?警察回我說,你看到的旁邊那個不是機車道,它的線比較粗是臨時停車道,還有那台機車從我左前方不算超車,因為她是直行車而我不是。一般人不可能懂得分辨機車道與臨時停車道的差異,因為那只相差0點多的粗細,而我以為從我後方超過去的車就是超車,但原來也不是....

車禍當天對方到醫院了解阿姨傷勢,醫生說她有糖尿病傷口復原會很慢,如果手術縫合後傷口有排斥,可能要移植皮膚,我真的哭了,沒想過這麼嚴重,對方一直跟我要求賠償還要我先留一筆錢給她付醫藥費,因為我真的沒什麼錢,所以包了一點紅包給她,並讓他知道我會負起責任也不會去逃避,但是我的經濟有限,我是一個女生也是單親家庭。之後有請保險公司處理,但還是要等那位阿姨傷口較好之後才能和解,這期間我有去阿姨家探望過她,也一直都有傳訊息關心慰問阿姨的狀況,直到最近他傳來一則訊息,說他一個月沒工作,都是他媽媽在照顧她,問我要怎麼賠償她。我一直跟阿姨說我會負該負的責任,但真的很擔心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我想知道如果對方提告,我有什麼優勢可以替自己降低一些責任

另問有一些問題想請問您,

Q1:因為他的機車上載了三綑棉被,所以腳沒辦法正確放在腳踏板上,就是因為她腳打的很開,當我們車子經過碰撞,他的腳沒地方躲才會造成這麼大的傷害,由這點來看是我的責任歸屬比較大,還是是阿姨因違規才導致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

Q2:警察說旁邊是臨時停車道,並不是機車道,機車道跟臨時停車道指叉0點多的差別,我們真的沒有這樣的概念去分辨,因為我真的以為機車不會從我左前方超過去,所以我無法反應,如果真的不知道的話責任是否會比較輕?

Q3:他傷口還沒復原的期間又偷跑去工作,導致傷口出血,如果他一直不照顧好自己傷口,是否我也應該替他負起這個責任? 
我真的很擔心...每天擔心賠償的事情睡不好壓力很大,請你幫幫我??我該怎麼辦比較好,拜託你....

這件事故,很顯然你和對方都有過失碰撞的結果是對方受傷了,而您的車子受到損傷。

刑事責任部分,對方可以在六個月內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民事責任部分,對方可以依照你對於損害應負的過失比例向你請求:1.醫療費用、2.醫療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3.精神上的損害賠償、4.機車損害的修理費用;你則可以依照對方過失的比例向對方請求:汽車損害的修理費用

民事負擔部分,由於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所以按照比例計算後,或許不會太高。但是,你的案件涉及到刑事告訴的問題,建議你儘量能與對方在六個月內和解,且請求對方同意不提起告訴,以免對方認為你不願意負責而提起刑事告訴。

千澈 104-05-01 22:59

本人於今年104/02/13日晚上8:30分左右於                                                          承德路七段公館路交叉口前最外側車道 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南向北 由最外側車道之最左側偏右行駛(無變換車道也沒有要右轉) 我先看了後照鏡確認後方並無車輛才偏右行駛 直至近道路中線時 突然被一輛距離我15~20公尺遠的後方來車衝過來撞上(我只看後照鏡一個閃光就被撞了)  
是後車左前撞到前車右後
我輕傷 他因為穿夾腳拖右腳整個犁田嚴重挫傷

然而在製作筆錄的過程對方的爸爸教她說自己是直行車
是我突然又切才害他撞上 造成警方事故圖劃錯
1把兩車車距劃的只有3.258m(行車紀錄器上兩車距離超級遠!!)
2我車彈飛7.606公尺(這麼厲害?碰撞力道到底多大?)                              

實際上兩車相距超過15~20m
我車也只是被撞後滑行約2m即向右傾倒 

但卻因此 初步分析研判表說 是我車變換行向未注意後方來車 肇責100%
對方0肇責 
我對初判表提出申訴之後仍維持原判
我指出:對方有超速可能 (該車道速限60)
交通大隊:查無具體事證
我指稱:應注意前後車距
交通大隊:非屬直行X直行 

所以是只要變換行向就得死嗎?
對方從[那~~麼~~遠~~]跑來撞我耶! 
肇事時路人問對方事情經過 對方稱是自己只看到綠燈加速
今天開偵查庭就改口說他到路口減速
看了行車紀錄器就惦惦了 
檢察官仍說{對方[可能]也有肇責 但我變換行向有錯 
而且當天車多對方可能也沒有超速之類的}(檢察官啥時變成原告辯護人了!?)

還問我認不認錯 那種情況不認也得認啊! 
對方稱 因為過程中我一通電話都沒有慰問(我被撞耶!!還要慰問你?)
獅子大開口咬價12萬 
回家後想想覺得整件事實在太莫名其妙了!
想請教版上各位大大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1 23:16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Yumi 104-04-30 14:03
大家好,我上星期發生車禍,對方雙黃線突然違規迴轉,我是直行車有閃躲還是擦撞! 我身上的專櫃手錶因摩擦地板毀損,是男友去年請網路代購信譽良好的賣家購買美國專櫃的手錶,但是賣家當初沒有寄購買證明給我們,台灣專櫃也要購買證明或是發票才能送修,所以目前無法修復....台灣專櫃沒有這些也無法幫我驗真偽... 現在我遇到的困難是1:我能向賣家求償沒有購買證明而退款嗎?我有購買當時的電話紀錄等等。 2:目前我們車禍和解不成,應該是上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我沒有購買證明但有紀錄還能求償嗎? 謝謝各位的幫忙>_<

您好:

因為您在網路上購買的手錶已經超過鑑賞期,因此無法因為無購買證明,要求賣家退款。 雖然您的手錶沒有購買紀錄,但因為是車禍造成的損害,依然可向對方求償修復費用,可依人受損財物之實際現金價值為準。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Yumi 104-05-04 22:50

謝謝您的回覆~~~若後續有需要協助的部分我會再和您聯絡^_^

wyler 104-04-24 14:33

各位律師先進好!!

我的狀況是這樣

在4/22日發生一起車禍

我與對方皆為直行車(皆為機車)

對方是前車我是後車

直行為綠燈,雙方車速都不快

但前車突然煞車減速,我煞不住車撞上了

只撞上前車擋泥板,前車就摔倒了(我沒倒,車體也無損)

有請警察來處理

但做完筆錄後就叫我們自行處理

基於我是後車的關係,所以我願意負責車損

當下送醫的醫藥費也是我付的,醫院也診斷只有挫傷

但他今天跟我說他身體不是很舒服,筋骨酸痛

他要去做筋骨舒壓,每週二次,每次一千二,要我負責

他要確定他身體沒問題後才願意跟我簽合解

他的說法是「醫院檢查說沒問題是沒問題,但是我可能會有內傷,筋骨酸痛,你撞到人了,本來就該你負責」

我覺得我實在是被吭了,我也不是不願意負責,只是如果他是去醫院就診,我覺得我願意賠償

但他今天不願去醫院,要去按摩,真的很難接受

我打算去申請調解

但我想先問問,調解時,我該怎麼主張??

執行者 104-04-27 09:31

先去聲請調解是對的,對方的醫療是必要的就可以主張,這樣你清楚了吧!我在法院調解作了三年,這種案子看了太多了,所以你也不用擔心,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在等他告就好了,不要害怕上法庭,他如果沒有理你也不用怕,按摩他去按就好了,你可以主張,所有醫療費你支出,其他的再說再研究,這種人太多了,他是欺負你不懂你不用怕。 

黃馬馬 104-04-23 18:16

各位律師你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朋友是直行車 ,覺得對方的汽車慢慢的逼近 , 就擦撞了 

估計是對方是要右轉進加油站

但我朋友說沒看到對方打方向燈 ,對方卻說有 !

警察筆錄做完只說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我們只是平民小老百姓 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比較恰當 …

車子損壞 , 又掛急診 ,班也請假 ,還在煩惱明天怎麼去上課 …

請各位律師指導一下 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釐清肇責,則可以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3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警方之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3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黃馬馬 104-04-24 20:49

謝謝各位專業的意見 非常感恩

黃馬馬 104-04-23 17:52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朋友是直行車 , 對方開車卻越來越靠近的感覺 ,後來就擦撞

應該是她要右轉進加油站 ,但我朋友根本沒看到她打方向燈 ,對方卻說有 

這樣狀況到底是 ?? 

警察筆錄做完 只說要去調解委員會 …

我們只是平民小老百姓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

車子有損壞 ,也去急診室 ,又卡到班不能上 ,上課也不知道要怎麼去了 

請大大指導了 

Poppy 104-04-14 15:27

您好:

我在104年1月12日

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與武強街口發生車禍

交通大隊的初估分析研判表判定對方是肇事全責任

原因是對方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跨越雙黃線),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及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我這邊是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無受傷

我有受傷,【左側肩部肱骨骨折

我坐上救護車到大同醫院急診

對方也能自己騎車到大同醫院

 

我的家人到場後,對方就離開。

從此不聞不問。

 

都是我們在打電話詢問對方現在要怎麼處理。

申請調解也已經三次

 

對方態度真的很不好。

一直說他並沒有全錯

 

如果沒有全錯

那交通大隊寫的是假象嗎?!

 

所以我們對 對方提告傷害

 

在警方請他到警做筆錄

他打電話要求我們到前金派出所和解(態度有變好)

 

說願意從原本要賠的2萬變成8萬

 

結果…到警局時…態度又不一樣了…

 

要我賠他修車的修理費用

 

說我也有違規《他有申請車禍鑒定》

 

所以我也有錯。

 

車禍當天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從對面車道跨越雙黃線

撞上我。

 

真正碰撞到的地方是在【網狀線內】

 

現在他又說是我先撞上他的車

 

如果真的是我碰撞到他的車

 

那為什麼交通大隊會寫我無肇事責任

 

對方還說交通大隊開的初估研判表是民間說法

 

不能當作依據

 

問了交通大隊和警局

 

態度也是愛理不理的

 

今天我發生車禍已經很難過了

 

如果他沒有違規,會發生車禍撞到我嗎?

 

為什麼對方還叫人來跟蹤我到我上班的地方

跟蹤我弟到家裡做生意的地方

 

找了警察要備案

 

警察也不受理

 

說對方並無傷害我們,

 

不構成恐嚇騷擾

 

現在對方也要提告傷害

 

說他車禍後隔幾天也有去驗傷

 

 

我是被撞的

 

怎麼現在看起來撞人的比被撞的還兇……

 

想請問現在我能怎麼做…

 

也要跟對方一樣申請【車禍鑒定】嗎?!

對方提告傷害可能成立嗎

 

 

說坦白,和解那些金額大可以不要。

 

但是對方態度真的讓人很不悅……

 

我對他提告傷害有機會成立嗎

楊律師 104-04-14 15:35

請將相關單據帶至警局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不要等拖到車禍後六個月才告

民事賠償可以在車禍後兩年內提出

 

Poppy 104-04-14 15:40

律師,您好:

我已經對他提告了。

但他也要反告我傷害罪。

可能成立嗎?!

 

被撞的還被告

真的很冤枉

 

交通大隊開出來的初估肇事責任研判表

 

真的有可能被

 

車禍鑒定

 

推翻掉嗎

Poppy 104-04-14 15:43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將相關單據帶至警局控告對方過失傷害

不要等拖到車禍後六個月才告

<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已經對他提告了。

但他也要反告我傷害罪。

可能成立嗎?!

 

被撞的還被告

真的很冤枉

 

交通大隊開出來的初估肇事責任研判表

 

真的有可能被

 

車禍鑒定

 

推翻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鑑會之鑑定仍有可能推翻初判表之見解,但若鑑定您有過失,您仍有過失傷害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41

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於六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並以此迫使對方與您和解。另外,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48

既然對方要負全部責任,您又有受傷,建議趕快提出過失上害告訴,以讓對方產生壓力,促成和解之成立。

chi 104-04-10 16:27

1.我前幾天再不須兩段式左轉路口,左轉遭一輛廂型車撞上.我有打燈,且有注意對向車子距離後才轉彎,但對方疑似車速過快,我發現他接近的時候急煞有煞住,而他沒煞住撞到我的車頭.我的機車損毀維修約需2000元,醫藥費也需2000元左右,也因為受傷沒辦法參加預訂的活動.對方車子沒有事,路口監視器沒有拍攝到.因直行車享有絕對路權,目前肇事件定結果未出爐,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2.對方廂型車後座有改裝,把座位拿掉直接載老人5名(坐輪椅),像是私人照護車那樣,這樣是合法的嗎?若不?,對方做筆錄時是說因為載老人他才不能急煞,且對方說車速只有30,如果只有30我應該不致於看不到且他煞不住.我可以就此部分做出什麼行動嗎?還有什麼法條可以檢舉他的車是不合法的嗎?
3.另外對方一下車就未經同意把我原本倒地機車扶起來移動成我撞他的樣子,移動後因為不穩所以讓我的機車再摔了第二次,有告知警察他移我車的部分但是警察並未開單,拍照也是紀錄移動過後的樣子.我可以向誰檢舉開他罰單嗎?還有我該如何針對他移我車導致二次傷害的部分求償?
另外我不能參加活動(社團原本預計的成發)這個部分,我可以提出求償嗎?怎麼提?
謝謝律師

楊律師 104-04-10 18:07

可以向對方於車禍後6個月內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再來談求償可能會比較妥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0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應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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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 104-04-10 16:25

1.我前幾天再不須兩段式左轉路口,左轉遭一輛廂型車撞上.我有打燈,且有注意對向車子距離後才轉彎,但對方疑似車速過快,我發現他接近的時候急煞有煞住,而他沒煞住撞到我的車頭.我的機車損毀維修約需2000元,醫藥費也需2000元左右,也因為受傷沒辦法參加預訂的活動.對方車子沒有事,路口監視器沒有拍攝到.因直行車享有絕對路權,目前肇事件定結果未出爐,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2.對方廂型車後座有改裝,把座位拿掉直接載老人5名(坐輪椅),像是私人照護車那樣,這樣是合法的嗎?若不?,對方做筆錄時是說因為載老人他才不能急煞,且對方說車速只有30,如果只有30我應該不致於看不到且他煞不住.我可以就此部分做出什麼行動嗎?還有什麼法條可以檢舉他的車是不合法的嗎?
3.對方一下車就未經同意把我原本倒地機車扶起來移動成我撞他的樣子,移動後因為不穩所以讓我的機車再摔了第二次,有告知警察他移我車的部分但是警察並未開單,拍照也是紀錄移動過後的樣子.我可以向誰檢舉開他罰單嗎?還有我該如何針對他移我車導致二次傷害的部分求償?

另外我不能參加活動(社團原本預計的成發)這個部分,我可以提出求償嗎?怎麼提?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1 2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員警是依據移動過的現場,肇事原因判斷恐對我方不利,建議您應該找證人或是行車紀錄器。

2、對方違法改裝的部分您可以依法舉發。

3、倘若車子受損嚴重,此部分可能涉嫌毀損罪,反之,則僅為民事賠償

4、成發的部分倘若以報酬,可以一併請求賠償

程韻如 104-04-07 23:32

案件情況如下: 我開車在馬路停等紅燈綠燈左轉遭對向直行摩托車撞擊,現在警方出判表顯示肇因為我方轉彎車不理讓直行車並以紅單開罰900(轉彎車不理讓直行車造成對方受傷),初判表下來表示我為肇因,他無責任,我有馬上申請調解會,對方提出12萬的無理賠償(肇事當天醫院急診室表示對方僅有擦傷不需後續治療),12萬包含傷口除疤美容費、精神撫卹金等 並且無任何單據也沒有明細 僅口頭上說,我們覺得不合理並且有被勒索的感覺,醫生的診斷表示他只有擦傷挫傷,無需後續治療。我方只希望賠償有收據的醫療費用機車修理費用,最後談判破裂對方執意提告

也收到傳票,將在星期四開偵查庭。請問需要注意些什麼?

我願意賠償他,但畢竟我是學生 醫生也說他人沒大礙,所以我已經申請強制險會賠償他當天醫療檢查的費用,而他的摩托車我願意牽回來幫他復原,而我們被他撞壞的車,我們自己負責。(若如此他還是要趁火打劫的話,那我要求申請車禍鑑定,因為他有駕駛車輛未茶清前方路況導致車禍的疑慮。)

如果我和檢察官提出:我知道我是轉彎車該先禮讓直行車先行,但對方有機會煞車卻未煞車,因該也有責任,我要求申請車禍鑑定。畢竟我是被撞者,而不是撞人者。我覺得這起事故是有疑慮的。

這樣適當嗎?  拜託幫幫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39

只要您有過失,縱使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對方只要因此受傷,您就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建議您盡速與對方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依過失比例賠償對方損失,若對方要求不合理,可提出反映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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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08 01:48

 對方要求金額似乎過高

有趁機敲竹槓之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8 07:14

您當然是可以請檢察官鑑定,若鑑定結果認為您無肇事原因,則多半可獲不起訴處分。

emily 104-04-07 11:33

我們在104年 2/21發生車禍
我方是左轉車(開車),被對方直行車機車)撞上對方右手骨折
對方有喝酒,酒測值0.72
雖然我們是轉彎車但我們已轉過路口了(車輛已在巷道內且在機車代轉區格內)車子屬靜止狀態   我方正禮讓前方行人先行

 對方不知怎麼忽然從後方撞上
現在對方 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非常令人無耐  申請車禍事故分析研判表內容如下:

我方:肇事原因: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肇事原因:酒駕(0.72)疑行使時未注意前車路況
違規事實:酒駕持有駕照


想請問~~~
對方未持有駕照也可行駛路權嗎?
若真判定對方控訴我們過失傷害
我們可否控訴對方惡意撞傷或是什麼之類
我們也是受害者
車子都開過馬路了他自己撞上來
(真的很氣而且經濟也沒有很好)
修車花的這筆費用真的讓我們這小家庭雪上加霜)

而且又酒駕本就不該上路

若真的讓對方控訴成功還有天理嗎?

可否有什麼解決的好辦法
難道對方都沒錯嗎?
對方都不應該賠賞我們的損失嗎?

今天要去交通隊做筆錄我們該怎麼陳述對我們才有利呢??

感謝您的回覆~~萬分感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7 12:09

 您好

 刑事上的過失傷害罪,是不會因為對方有過失,就免除您的刑事責任的!

 重點應是您有沒有過失而致對方受傷?

 其他相關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emily 104-04-07 12:44

 這樣看來我方過失傷害會成立囉~~(為什麼???????)

我?就因此被告難道沒有法律制裁他嗎?(欲哭無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7 21:11

這看起來是警方的初判表,不服的話可以送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57

縱使您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只要對方有受傷,您還是會有過失傷害之可能。

sofi 104-04-03 11:00

我方?直行車且在行進中,被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轎車追撞,車上4人其中2人是高齡的長輩無人受傷只受到驚嚇,我方把車送去認識的車廠維修(非私人保養場)修車的3天因工作需求需要用車所以租車貸步一天1560元,3天共4680元的代步費,因對方肇事者說保險未給付且這筆錢在法律上也不理賠.還說她一年交保費1萬多元為何車禍還要肇事者拿錢出來付租車費用.

  我方只想肇事者理賠3天租車費和還有修車的費用5680元,和希望對方包個紅包給長輩壓個驚這樣合理吧!我說如果對方不接受我就不和解直接提告,請問提告只屬於民事賠償,以上要求可否求償的到??因為對方覺得我們很好欺負所以很無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4-03 13:03

您好!

如果對方有過失,因修車而花的代步費在必要範圍內可以求償保險理賠可能是因為對方的投保保障範圍太小,是對方自己的問題,並不是您的責任。另外,如果沒有人受傷,請求壓驚費並沒有根據,整體求償金額太小似乎也沒有提告的價值。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殺哥 104-04-02 21:00

上禮拜六晚上和兩個人發生車禍,在一個路窄車多的景新路上(南勢角附近),一開始在等紅綠燈,當號誌轉為綠燈時,我違規雙黃線左轉,對向有兩台機車幾乎並行朝向我且速度很快,他們看到我完全沒煞車直到經過我旁邊才立刻煞車,其中一個自己先摔倒,另一位因前面摔倒而跟著摔倒,兩者都只些微擦傷,我則是剛好前一秒就已經過去了所以才沒被撞到。我承認自己先違規,但全部都要我負責嗎?對方車速也有70~80,我是一綠燈左轉,對方在對向等綠燈應該早就看到我了,且我也有打方向燈,但他們看到我沒有減速,就這樣在我旁邊摔倒,等紅綠燈的人很多,可是只有他們兩個衝最快,後來才知道他們是朋友!

這種情況是我完全負責嗎?對方有沒有超速的問題?警察說根據路權我要先讓直行車,我知道是我先錯,但他們看到我完全沒有要煞車!

原本想要私下和解,但那兩個人說車子兩台總共要修6萬多!!!我看照片只有一些殼跟後照鏡摔壞...我覺得太超過了....目前還沒答覆對方,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楊律師 104-04-03 01:47

可以建議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

或者請律師偕同調解幫忙爭取你該有的權益 

欣祥 104-04-02 13:43

想請問一下 懂法律的人

我在民國103.10.30發生車禍, 因為我是左轉車被直行車撞到 對方也毫無煞車
可是在上個月調解的時候 對方車主說他 因為車禍發生顛顯症要求索賠120萬
但是也拿不出證明 只說現在 在醫院有療程要三月多才能開出證明

想請問有何方法可以對付這種無賴(對方除了當時的頭部撞到以外 無其他傷害)
車禍發生當下 我們雙方都有去醫院驗傷 以便提出傷害告訴
1:如果對方要拖到 六個月的最後一天 才提出 我應該要怎們應對
2:如果上了法院這總案件通常會判賠多少?(對方拿得出證明)
3:我有何方法可以克制對方而不是傻傻的等(比如提出精神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4-04-02 21:15

您好!

您也可以拖到六個月最後一天才提起刑事告訴;至於賠償金額,則要視雙方過失比例而定,且提出賠償的金額都要有相當證明,不能憑空喊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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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玥 104-03-28 23:14

幾個月前家人發生一場車禍,我們在T字路口分隔島待轉(知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所以等了很多台車過去之後才準備迴轉,但沒想到幾秒後馬上發生車禍(原因 是視線被B柱擋住沒看到機車),而我們是開車,他是騎機車,後來我們看了行車紀錄器,發現對方是騎在快車道上面。車禍後,我方沒人受傷,對方骨折有打鋼骨, 後來我們也有去醫院關心他,在幾個月後我們雙方出來調解,對方給出賠償明細,我們都嚇到了...,對方開出60幾萬的金額,而且還說這是不到一半,但堅決 一定要付這金額,不要之後可能會更多之類的...,我們是普通的家庭,這金額對我們負擔太大了,想請問這該怎麼半?正常賠償金額怎樣才合理?這樣要怎麼處理...?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8 23:33

1.對方受傷,所以可能有過失傷害罪跟侵權行為賠償問題,如未獲滿意賠償金額,對方可能提告,目前亟需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建議如有可能應準備資料與律師詳談釐清責任,以作因應

2.對方可能有過失,但依你所述,目前尚不能排除我方肇事因素

3.損害賠償範圍涉法律專業,且如面臨訴訟還有許多訣竅,如無法盡早與對方和解,則建議盡早讓律師參與,準備周詳較可能獲圓滿結果(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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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9 06:18

現階段談不成,可待初判表乃至於送請車鑑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再看看。

Tiffany 104-03-26 03:54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發生機車對撞,我是直行車,而對方是從巷口出來要轉彎,現場圖研判出來後是寫說對方車頭與我方前車輪右側撞擊致肇事,這樣算是誰撞誰? 然後研判書說對方違反處罰條例第45條10款,起駛前不讓行進中車輛,肇事使人受傷,我方是違反安全規則第93條一項二款,行駛至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肇事使人受傷,這樣雙方的責任歸屬是幾比幾? 對方覺得是我們撞他,因為對方傷勢較我們嚴重,但我們車損嚴重,且我們可能沒在第一時間慰問探望對方傷勢,是由於我們不再該縣市內,對方想告上法院?假如上法院會對我方有利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麻煩了。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3-26 09:25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但會有三千元之鑑定費用,並建議可以先聲請調解,若成立即無庸再跑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