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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103-04-21 16:39

本人開車行駛在一般平面道路上  雙向各3線道

本人行駛於中間車道內側車道 由於最外側被佔用 造成行駛路過之機車騎士閃避該輛臨停之車輛時向內左側變換車道未注意到我的車輛後跌倒受傷

因當下未發現發生事故   係為次日受警察通知才知路過該處 與人發生擦撞發生事故  前述車禍發生過程係為查看後方駕駛所提供警方之行車紀錄器 使得之始末   車禍後 亦已申請 交通初判表  記載 我方未發現肇因  對方 肇因 變換車道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申請調解後對方請求相當高額之賠償金 
肇事逃逸部分已進入偵察階段  目前檢察官 已再次申請調解程序  
我方為具有肇事原因  還需要令對方予取予求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鑑定您方無過失,但仍應小心,因為鑑定並非百分百拘束檢察官,但當然不要讓對方予取予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K 103-04-22 09:13

律師 您好

對方請求過高 我是否可請求勘驗對方提出求償單據之真實性
 且對方現階段為證人身份 卻為高額求償 捏造證詞 偵查庭上 所陳述皆與警方所提供之證物行車紀錄器畫面明顯不符  我是否亦可提出 他作偽證之告訴
倘若他所提供之求償單據為偽造之證明  我是否可反提告 他為偽造文書詐欺

煩請代為解答  謝謝
 

 

 

 

 

 

 

 

 

告訴人應負證明被告違規涉及過失傷害之事實始可,而依您所述除非日後交通事故鑑定結果有所改變,而認您這一方亦涉有違規,否則對方民事求償刑事告償之主張,均屬於法無據。(無侵權行為即無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ARK 103-04-22 17:2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告訴人應負證明被告違規涉及過失傷害之事實始可,而依您所述除非日後交通事故鑑定結果有所改變,而認 ... (恕刪)

 

 

 

律師 您好

現階段 對方未提出過失傷害部分  但肇事逃逸部分已開過第一次偵查庭  檢察官似乎並未針對 本案對錯進行探討  僅問要不要合解  而對方索賠為天價  故前次調解無果  
本次偵查庭 檢察官態度似乎偏向 雙方能合解 但我真的是很倒楣 路過被撞只是未能即時察覺  而被以肇事逃逸移送  相關證據也能證明是如此    難道不能合解 就只能等被起訴嗎.....那真得太不公平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無肇事逃逸之故意。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5:0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雖然初步分析研判表認定您無過失,但依法對方還是可以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所以目前您還是不能掉以輕心。

至於肇事逃逸部分,則與您是否有過失無關,即便您無過失,亦有成罪之可能。建議您可從"不知當時有發生擦撞"之排除主觀故意作抗辯,否則您若被認定有故意,且又無法和對方和解的話,則被起訴之機率很高。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阿俊 103-04-15 19:33

事情是這樣,我在一個有時相分別(我這邊是先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轉,就被一量超速直行車撞上(對方坦承超速),雙方沒人受傷我左車頭毀了,對方也是左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一在強調我方

是先放綠燈,但是警察就是說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肇事我方還是不對,但是我這邊就是先放綠燈(圓燈沒有左轉燈)……雙方都沒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也都待修,打到這邊已經欲哭無淚,為什麼我被撞還要我賠對方……想請問像這樣的事件有什麼方式可以轉圜的餘地嗎?可以申請國賠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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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恐怕必須要看現場圖才能夠分析。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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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阿俊 103-04-14 11:44

事情是這樣,我在一個有時相分別(我這邊是先綠燈)的十字路口左轉,就被一量超速直行車撞上(對方坦承超速),雙方沒人受傷我左車頭毀了,對方也是左前,做筆錄的時候我有一在強調我方

是先放綠燈,但是警察就是說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肇事我方還是不對,但是我這邊就是先放綠燈(圓燈沒有左轉燈)……雙方都沒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也都待修,打到這邊已經欲哭無淚,為什麼我被撞還要我賠對方……想請問像這樣的事件有什麼方式可以轉圜的餘地嗎?可以申請國賠嗎?

小Fun 103-04-10 16:54

在今年的2/24早上因肇事者騎機車在直線車道綠燈情況下未依規定也未注意後方直行車輛靠近直接左轉,讓我母親原從直線車跟她擦撞後,二輛車直接偏離到對面車道的路旁,肇事者為讓小孩準時上學,請其他親友(肇事者的舅舅與不知名的地方人士)在場處理,自己先暫時離開,後來也有到現場,我母親也連絡我到場處理,但等我到場時原車禍現場已被對方親友破壞,路口也沒有監視器,也沒報警處理,我有問我母親是否有報警,對方卻說怕我母親無駕駛所以沒報警(PS:但後來經我了解後肇事者根本是無照駕駛),因為我母親一直喊說她手好像骨折了一直催促我要我載她到醫院就醫,對方也順著我母親的話,叫我趕緊送醫,肇事者也有陪同到醫院就醫,經醫院檢查後發現右手腕骨有裂開需開刀用固定器,第一天右手處理好了在第二天發現左腳的中指與無名指骨頭斷裂(腳盤的骨頭),我們也有告知對方,第二天對方也有到醫院探視,我們雙方有談到賠償問題,因為我母親體諒對方是年輕女孩子,就跟肇事者只求償住院的醫療費用,而肇事者也同意賠償,以上皆是雙方依口憑允諾並無簽訂任何文件,在我母親出院之後,我也聯絡到對方也告知醫療費用金額共七千元,但對方卻一直拖延至今已有45天,若我方要提出求償,要如何執行,目前手上只有對方姓氏跟手機與店面住址以及事件發生後的通聯記錄(通聯記錄需要電話公司申請).

對方知道我們要提出告訴,馬上付和解金給我們,難道正如古人云"惡馬惡人騎"

感謝法律諮詢家幫忙,事件已落幕~ 

 

牛奶 103-04-06 20:45

律師您好,

前日家人在T字路口與人發生車禍(我方機車左轉車;對方汽車直行車)導致家人一挫傷,一手骨折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僅右側車頭板金凹陷,人無受傷。

請問我方可否向對方要求理賠醫藥費、精神賠償、財物損失、後續醫療費、看護費等費用呢?

而我方是否只需賠償對方車子修繕費用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再決定如何與對方談相關賠償條件,亦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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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4:31

您好:

關於您的車禍案件,首先應先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歸屬,此部分警察局交通隊之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會記載,當然雙方均可再進一步申請車鑑會鑑定及覆鑑。

若對方有肇事原因的話,依法您及家屬當然可就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機車修理費等費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並建議您可先提出刑事傷害告訴,這樣對方也會比較願意出面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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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樣寶寶 103-03-29 23:49
機車交通事故       余 秉芸   03/19 收件者 bpbokers@msn.com  
我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事情是這樣的我是在對相車道左轉直行到對面加油站加油而當時直行車輛是紅燈汽車停止讓我通行當我通行到加油站入口也是邊緣線時被一台機車撞上而他騎蠻快的當時有叫警察來量也有做筆錄而對方是腳指骨折住院中他目前還沒做筆錄這樣是誰的錯呢?我已經有申請現場圖跟照片了幫我看看到底是誰的錯呢!謝謝~~~
網址是http://album.blog.yam.com/a741017&folder=10350456
密碼是asd
p.s1.十字路口上有紅綠燈號誌被撞的地點在中間也就是加油站的路口      2.如果是我的錯那我要賠賞他哪些費用呢?    3.現場圖上是寫無號誌那我該怎麼申訴對我有利呢?       (我有證人這樣有幫助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4 18: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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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tulip 103-03-26 21:36

我母親騎機車於無交通號誌的三叉路停車於路邊已停住,她看左右無車後開始啟動行經約道路1/3處,,對方為騎機車直行車自我母親左側撞上,對方言他車速40公里/hr,但依我母親陳述,車速遠不止40公里/hr,我母親輕微受傷.對方無受傷. 車損部份對方約2萬元,我母親約1.6萬元.該處為學校附近,且有無號誌的三叉路.雙方都沒有喝酒.酒測值正常

因為對方言他是直行車.所以要我母親全額負擔所有的損失.請問這樣子合理嗎??是否有任何可以提出不合法規的部份或減少全額負擔的部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7 1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母親已經行經1/3處,則對方必須注意車前狀況,此與行車方向已無關聯,但是詳細狀況必須是相關的證據而定,如監視錄影器、現場圖、車損狀況跟位置等,才能精確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您母親若有受傷,亦可於六個月內,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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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103-03-23 16:02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4 17:15

您好!只要對方有過失就應負責,重點不在於您有無駕照;對方既然無誠意和解,只能司法解決;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起訴後可另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照駕駛為行政罰,對方若有過失,為刑罰。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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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3-12 22:31

請問有關初步分析表的責任歸屬

第一當事人 涉嫌變換車道時,不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第二當事人 涉嫌超速行駛

請問一下這樣的初步分析 責任歸屬那一方錯?

沈恆 (沈律師) 103-03-13 08:03

這個分析的意思是,兩方都有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此分析為雙方均有過失,若您不符此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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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05 00:56

去年12月發生車禍...鑑定報告寫我未發現肇事因素,表示對方未讓直行車先行,所以是對方的錯。但調解時因雙方賠償金額差距太大.故無法在繼續調解下去並開立調解不成立..所以我已經向警察提告刑事傷害罪的部分,而高雄醫學醫院開的診斷書 就是 腦震盪後徵候群、其他非器官性睡眠疾患、肌痛、肌炎、神經痛、神經炎、頸椎挫傷並須使用護頸、住院九天、不宜粗重工作。但高醫甲種診斷證明書並無寫到需專人照護一個月及需休養三個月等字眼,但..在一般骨科診所所開的乙種診斷證明書就開有專人照護一個月及需休養三個月。像這樣乙種的診斷證明書,民事訴訟之後...法官會採納乙種診斷書的內容嗎??我因腦震盪後徵候群 及頸部帶護頸及等等問題,是真的完全沒辦法上班,但對方竟然已我不是大醫院開的甲種診斷書而拒賠償薪資部份及看護的部份,也很嗆的告訴我,我在一般骨科診所開的診斷書上法院是沒用的,所以想請問...這真的如同對方所說的...骨科診所所開的乙種診斷證明書時沒有效力的嗎?  麻煩律師先生 請幫我解答我的迷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骨科之診斷證明書仍屬有效,您仍可以在訴訟中提出,以供法官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該診斷證明書仍具有效力,您可於訴訟中提供給法官,作為證據使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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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3-05 11:32

 您的問題很常見, 個人意見如下:

1. 都是專科醫師的診斷書, 並不是醫院越大間就越有證明力, 都是書證

2. 但問題來了, 診斷證明書上寫宜休息幾日, 宜看護照顧等等, 其實都和疾病的診斷無關, 只是醫師個人的建議(所以高醫沒寫這些東西也是對的). 既然是建議, 法官當然不受拘束. 這些要不要賠, 賠多少, 就由法官自己自由心證, 但妳在訴訟時要極力主張要賠,要賠幾天等, 且要說明為甚麼. 千萬不可以診所診斷書有寫就掉以輕心!(lawmed66@gmail.com)

jrmpcj 103-03-04 21:31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件車禍的處理方式. <事發經過>
   我騎車直行經過十字路口,(當時為綠燈)
   機車道與汽車道中間有分隔島,
   發現一輛轎車他要右轉,
   因距離太近煞車不及(有向右閃躲),
   我前面的一輛機車有閃過,
   但我還是被他車頭撞到,
   當時有叫救護車 & 警察 <問題>
   現在打電話跟他說要求賠償醫藥費機車維修費,
   他竟說我車速太快,
   有看到他打方向燈還不煞車,
   跟他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也不管我,
   說那個路口機車都會煞車汽車過,(這有可能嗎?)
   反說我去撞到他的車,
   我說撞到我時他根本沒減速,
   他還回說沒減速你現在會更嚴重,
   當下是很想回他你轉彎是能有多快,
   還說雙方都有錯,沒有誰錯比較多,
   想要我自認倒楣的意思?
   我一直跟他說那種距離根本不可能停的下來,
   前面的機車有閃過是他好運,
   沒閃過是我活該被撞嗎?
   請問我該申請調解還是直接提出傷害告訴呢?若是提告勝訴機率高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21:56

您好!對方既然沒誠意談,您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吧。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誠意解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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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103-03-04 12:08

前幾日於十字路口,被橫向機車紅燈撞我汽車左側輪胎,行車紀錄器完全已拍下,我方直行車綠燈且車速不快,亦有路人向警方作證機車完全沒煞車,直接快速紅燈, ??騎機車的媽媽載了兩個小孩都受傷,我方汽車有保第三責任險,可賠償紅燈機車醫藥費,

如此,我方還需負擔什麼責任? 機車那方又需負擔哪些責任? 對方紅燈是否還可對我主張過失傷害?

 

若您這一方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未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對於系爭交通事故乃無過失,依法即無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本案肇事事件無相關可歸責事由,亦無相關肇事責任,您似不成立過失傷害罪,您尚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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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103-03-05 01:2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您這一方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未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對於系爭交通事故乃無過失,依法即無須負擔民、 ... (恕刪)

律師您好,對方家人主張《傷者為大,他們才是受害人,我雖綠燈,也因注意有無紅燈者,認為我有過失,雖無主要肇事責任,仍需被告刑事上的過失傷害,且對方不賠我車損》          如此對方主張是否成立? 我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我綠燈且車速不快,要如何自保?若告上法庭是否需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主張您可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時,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本案若您無肇事責任亦無可歸責事由,似不構成過失傷害罪。再就您損害,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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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 103-02-24 21:46

現場圖:


雙方為同向車道,道路僅單一車道,號誌為綠燈
擦撞前20公尺對方車在左前方,我方車在右後方,後距離逐漸縮小,
在十字路口時對方車忽然右轉,我方直行車反應不及撞上。
對方當時無打方向燈,但對方稱有。
雙方皆有體傷,對方較嚴重,皆為機車,我方車損車頭部分,對方車損右側

初判表:是否有打燈及足夠距離預告未知,雙方責任釐清
鑑定會:車道撞擊點不明,不予鑑定
偵訊:對方宣稱是我方由車尾部分後方追撞,並拿出自己撞擊模擬測試資料(?)證明其論點。
    對方車損明明只有右側,尾翼和後車燈和牌照等部分完全沒有損壞痕跡。       但對方卻聲稱其模擬測試後方追撞未必會有痕跡,並有交一份模擬資料給檢察官
    檢察官說明現場圖由於參考雙方當事人意見也未必能代表真實情況。
    所以雙方論點有待商榷,會再送鑑定,也建議雙方繼續和解
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如果現場圖也無法證明我方的論點的話?
現在準備會有第2次調解,但對方要求十幾萬的賠償
持續走下去我方是否有可能會被判是由後方追撞?所謂模擬測試可性度和效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25 0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衝擊模擬測試的部份,法院是否採信,必須看對方所測試的機構是什麼、相關的數據跟能否做二次測驗等都會有所不同,是否檢提該測試報告以供精確判斷?

2、就損害賠償案件,必須由原告舉證證明肇事比例,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3、至於和解金的部份,除了過失比例之外,對方必須提出合理的單據供我們檢視,並且扣除折舊的部份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就鑑定部分,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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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雙方責任無法釐清  檢察官可能會將雙方都起訴過失傷害罪   2.如果對方開價不合理  建議還是交由法官去認定賠償金額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和解金額不合理,可不予理會,進入訴訟程序後,再行爭執,由法院認定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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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103-02-23 13:57

日前發生車禍事故,

雙方皆駛普通重型機車

事故發生的車道有兩線

左邊道劃左轉線,

右邊道劃直行線,

 

我方行駛左邊左轉車道左轉,遭後方直行車擦撞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肇事原因說:涉嫌左轉彎時未與同向行進之車輛保持適當間隔,現他方持初步判定書堅持我方需賠償,請問1依照路權,應是在何方?2·初步研判依據現場照片及雙方筆錄判定,不服能否再議,應如何聲請?是否為同一警員承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0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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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2-18 10:50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是否會成立肇逃應仍有疑義,但對方既已提起告訴,則仍應小心應對,對於自己有利之證據應積極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撞擊到對方,您即無肇事,故目前您似應主張對方為自行滑倒,您無碰撞之情形,可請求相關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鑑定,以釐清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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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您所述對方係自行摔車,您自無肇事因素,在無肇事的情況下,自不該當肇事逃逸之要件,況事故距今已隔多月,在此事後報案的情況下,若檢察官無從證明確有碰撞之情,當僅得做出不起訴處分。縱使當時真有些微碰撞(假設語氣),在僵持的當下有無給對方您的聯絡方式,倘若有給予對方聯絡方式,即可證明雙方言明自行處理,基此亦無由構成肇事逃逸之罪嫌。

阿嘉 103-02-18 23:24

律師 您好

可是對方已把自已的車賣了,怎麼相互鑑定呢?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向您請求,對方亦應盡部分之舉證責任,若其已賣車,舉證不能之不利益,似由對方負擔之,無須替對方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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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3-07 18:30
今日我開偵庭,是有關於公共危險-肇事逃逸案件 大致狀況如下: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可是我的車確實沒有給撞擊。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

今日開偵察庭,對方有告訴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但是他又跟檢察官說,他有告知我要報警,然後確離開

 可是確跟當時案發,他跟我說的都不一樣(如上方他有告知「自行處理」)

 請問張律師,他如果有告知檢察官我有下車關心,那我還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嗎

 煩請各位律師指導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

阿嘉 103-02-18 10:27

各位律師和同仁 好

時間:於上一年九月初

發生路況:為雙向道路(一來一回的道路),十字路口

事件如下:

當天早上前往公司上班,因知到前方十字路口要行駛到中央左轉,所以提早靠左行駛速度20以內。到了十字路口中央後放慢度察看左前方和左後方是否有來車確保安全,此時左後方有一台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很快速的行駛出來,還好我當時速度慢所以沒被他撞到,但是他不知什麼原因緊急剎車,導致後輪抬起前輪滑行至50~100公分,然後自摔到我的左前向。此時因為我有看到想說上前關心並且告知對方我很早就打左轉燈,此時對方就爬起來說他是直行車,我此時也告知我很早在行駛中央前就打左轉方向燈了,此時他再告知他的車子昨天才烤漆怎辦,但我當下認為沒有違規且沒撞到他,因此我就在告知他我已很早就打左轉燈。然後我們雙方僵持5~10秒鐘,他就告訴我他要自行處理,但沒有告知要報警。因為我那時要趕著上班,就緩緩的離開他也沒有叫住我說要報警。

問題是,我到了十一月時才接到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因此我到警局做筆錄時要求調監視器,但是好像時間太久給洗掉了。然後我也有讓警方做撞擊比對,但對方竟然把車給賣了無法比對。我也有去尋找當天可能在場的證人,但他們都沒有印象。

因此想請問律師和大家該怎麼辦,且以上是否有造成肇事逃逸

非常感謝指導並告知

stillysea 103-02-17 21:22

小弟在去年12月初發生一起車禍
地點位於中壢興仁路與中華路路口
google map:http://0rz.tw/kUuFb

以下是簡略示意圖:

綠色方體為變電箱,我是壓到第二輛摩托車車主

對方駕駛摩托車,簡稱:A先生
肇因是前一台摩托車從後方鑽出,A先生緊跟在前方摩托車後。
但前方摩托車鑽到一半察覺鑽不過去故緊急煞車
A先生緊跟在後也一起煞車
我方行進間,未壓雙白線,A先生煞車時將腳放下,好巧不巧被我右前輪壓到

我認為我是直行車也無左偏,監視器也清楚拍到對方是後面竄出且往我方車體靠近

這樣我還是有責任嗎?
附上路口監視器畫面,畫面從 00:32 開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TwyuiMOVwQ&feature=player_detailpage#t=32
後續:
當下因在鐵道路口,隨即將車子移開
因此警察當下沒有做現場初判

我隨即帶對方去署立桃園醫院急診,診斷書為挫傷骨折
事後申請初判分析,交通大隊也說證據不足無法分析

事發第二日已請保險公司出險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狀況為無業,認為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很少

要求我方提供十萬以上之理賠金額,若無則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想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裡?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交通事故責任歸屬,於訴訟中可聲請事故鑑定,又交通事故賠償金額若無共識,可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以謀求金額共識,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或對方之金額不合理,似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您無過失,則似亦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ax 103-02-09 01:38

事情經過如下所示:
1.時間:2014年1月25日下午約四點
2.地點: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路口.
3.事由:直行車路邊迴轉時被一輛同向機車撞上左前方,對方由於沒戴安全帽而有輕微挫傷嘴角流血,可能對方車速有點快?車不及,導致對方機車前檔毀損而我車子左前方葉子板凹陷穿孔且避震器彎曲,當下我有下車關心傷勢並詢問是否報警處理,但對方表示並無大礙且趕著上 班為由,
故當下並無報警處理,由於我的車子損壞比較嚴重對方又無大礙,經?方協調結果口頭確認要各自處理,再次確認後我就離開現場了~~
但於2/7我接到警局來電說對方事後有報案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要我去警局說明~~

想請問:
1.這種情況我算是肇事逃逸嗎?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有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要求查看(我需要主動提供嗎?)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感謝告知!!

max 103-02-09 01:10

不好意思想請教
事情經過如下所示:
1.時間:2014年1月25日下午約四點
2.地點: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小路口.
3.事由:直行車路邊慢慢迴轉時被一輛同向機車撞上左前方,對方由於沒戴安全帽而有輕微挫傷嘴角流血,可能對方車速有點快?車不及,導致對方機車前檔毀損而我車子左前方葉子板凹陷穿孔且避震器彎曲,當下我有下車關心傷勢並詢問是否報警處理,但對方表示並無大礙且趕著上 班為由,故當下並無報警處理,由於我的車子損壞比較嚴重對方又無大礙,經?方協調結果口頭確認要各自處理,再次確認後我就離開現場了~~ 但於2/7我接到警局來電說對方事後有報案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要我去警局說明~~

請問: 
1.這種情況算是肇事逃逸嗎?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查看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感謝告知!!

沈恆 (沈律師) 103-02-09 03:43

您好!影音記錄若有錄到經雙方確認同意後才離開的過程,應不會成立肇事逃逸罪,您可以拷貝一份交給警察或檢察官,以利證明清白;但若認定您有過失,您可能仍應負過失傷害刑責,此部分可設法和解撤告;損害賠償部分因雙方都受有損害,若雙方都有過失則以雙方過失比例相抵後計算。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這種情況算是肇事逃逸嗎?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主張您無相關肇事逃逸故意。

2.我有在現場停留處理完畢才離開並無肇事逃逸,整個過程有行車記錄器錄音錄影存證,是否有助於釐清?今天去警局說明並表明我行車記錄器,但員警並沒有查看

 若您有相關影音證據證明您有停車處理,於雙方處理完畢後,才離開。無相關肇事逃逸之事由。可提出舉證之。
3.處理員警說對方己經提告~請問我現在最好的處理方法為何?

您可委任律師替您主張對您有利之相關事實,具狀說明相關情況並提出相關有利於您之證據,爭取一不起訴處分。後再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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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8 16:35

直行車  有一機車停車場出來 我閃避不及擦撞到他  時數約60  這樣是他要賠我還是看警察說誰賠誰多少% 這樣?

 

再台灣有些人行道上都會停一些機車  我也是停在上面 有一機車 其經過 擦撞到我的機車  我的車倒掉  請問可以叫他賠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析,已確定相關損害賠償責任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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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103-01-27 14:55

我當時是直行車 他停在路口等待綠燈 我騎快接近路口時跳綠燈所以理所當然的繼續騎 不料前面對方突然一個左轉閃避 因而滑出去 撞擊點是我的排氣管去掃到他的機車左半邊側條 他人車皆沒倒 而我傷痕累累 現在已經走上法院 第一次的檢察官態度很好 不料第二次時卻換了人 而換的那個檢察官 感覺跟對方是認識 因為一 在我提出賠償金時 檢察官脫口而出 他們家又沒有錢 幹嘛提出那麼高的賠償金<22萬左右> 心裡在想 我都還沒說出賠償金時 檢察官就說出了他家的經濟狀況  二來是因為他在第二次開偵查庭時就說了 一個星期內沒和解就要送件了 結果陸續開了第三第四次次偵查庭遲遲未送件!!! 他感覺就是想吃案 第四次開偵查庭檢察官說 你在不和解 他告你毀謗 你又告來告去的(當下我是還沒收到毀謗傳票,而檢察官卻已經知道??) 現在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和解條件您無法接受,可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針對偵查庭部分,亦可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幫您處理開庭相關事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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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103-01-27 13:14

我前陣子在單向三線道路口右轉之中央車道右轉後回家,隔天接到派出所電話說我疑似肇事逃逸。到警局作筆錄,看了對向車道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後,才知道我右轉當下有一台在我右後方右轉道的機車要直行,疑似碰到我汽車後方後向左側跌倒,但我的汽車並無碰撞痕跡,警方也說可能是嚇到自己滑倒,但有因果關係;重點是(應該是)沒有擦撞,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而且警方通知我也立即到派出所說明。

我知道現在法規改為右轉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對方是在單向三線道最右側右轉道直行。如今對方要告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雙載機車,乘客沒事,駕駛腳受傷),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肇事逃逸部分,可主張您無肇事之認識,亦無逃逸之故意。再就過失傷害部分,可爭執您無過失,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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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4 10:39

我在1/17早上開車上班途中與一台機車擦撞,當時對方滑行跌倒坐在地方
我馬上下車觀看對方傷勢外觀並無大礙,對方也說她只有手痛
我於是幫忙把機車扶起並撿起灑落一地的東西,對方也趕緊連絡她家人也有好心路人和住家居民出來幫忙,我看有人處理於是乎先離開趕著送小孩上學然後就去上班了~

沒幾天1/21就有警察找上門了,說我肇事逃逸,說對方左肩骨斷裂無法工作
對方是去報案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才查到我的車號
這樣子我真的有罪嗎?
我有去看過路口監視器對方機車速度過快,機車左方來車我是右方直行車,照理說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過的,機車已經過了路口我車才出現,我的右前大燈擦撞到對方機車的排氣管,導致機車重心不穩滑行跌倒

我們是有誠意要和解,但對方開的條件居然要15萬+新機車
我們無法接受,就肇事責任來說對方騎車速度過快未禮讓右方車先行
我是不是機車可以不用賠償?
現在雙方都還沒有做筆錄等待和解
對方現在一口咬定我肇事逃逸A我們一筆
但我並不是有意要離開的,而且有誠意要和解
我只想知道這整件事對我有利嗎?我要怎樣才能自保?

煞祿 103-01-24 13:59

對方要的是錢  當場可能沒異狀  反正監視器應該有拍到你也下車查看過 這不算是逃逸 必要時你可以請求測謊 如果對方心虛 會想跟你和解 因為它是屬於偽證行為 你和解條件 就說 保險公司理賠可以賠他 請他提供收據 如果不要 那就司法解決

jackq1222 103-01-21 18:14

去年八月初在發生車禍,對方跟我在同一邊(並非路口)他牽車出來正要迴轉至對向車道,我撞擊到他車頭,當時有叫警察作筆錄(都是機車),對方受傷較嚴重有骨折,我方全身擦傷,事後有約出來談和解,當時正在等待初判表,對方要求36萬,我們沒有答應,後來到調解委員會,一樣沒結果,後來我們自費去申請鑑定報告,報告下來前幾天,警察局通知我他已到警局提過失傷害的告訴,報告在他提出告訴隔天寄來,我方無肇事因素,為自述超速,當時真的不知道騎多少,對方則是有肇事因素(未讓直行車先行),收到當天我與父母及向法院提出告訴(過失傷害),結果又隔一天警察局又跟我說對方已經撤銷告訴,在過幾天就要去法院了,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結果您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需就對方所受傷害負責,亦不會刑事責任

2、相反地,倘若對方有過失,則您可以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跟請求賠償

3、和解的部份,只需要了解相關肇責、損失等之後,於可以接受之範圍內和解即可。最後,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屬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提告,事後也可以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您可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且目前警方初判表分析,您無過失,若對方不與您和解,您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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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後續建議您可與法院(或檢察署)承辦股之書記官聯繫確認對方是否確實已經撤回告訴,若對方已撤回告訴則在因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則該案將因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終結刑事訴訟程序,又若對方未撤告者,則您可以向法院(或檢察署)提出鑑定報告以利肇事責任釐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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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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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CK 103-01-21 16:19

我在2013/10騎車時發生意外,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在左前方,已經靠近對方車尾時對方卻一直往我方靠,但我繼續保持直行,經過他之後約3~4秒,我聽到後方有摔車聲音,我停下來,看到對方摔車,於是過去協助他,對方有受傷,因此幫他叫救護車及報警。

警察到現場測量,做筆錄。對方說我超車勾到他的後照鏡,害他摔車,但我跟對方沒有任何擦撞車身也完全沒有任何擦撞痕跡。但警方歸咎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對方跟我要求醫藥費及無法工作的損失,但我們沒有擦撞證據也說明無擦撞,因此我沒有與對方和解。但經過兩三個月後,對方去申請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

請問

1.我是否可以去申請鑑定來表示兩方並無擦撞?或是調閱現場照片等資料來證明?

2.我是否一定要付錢給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基金會?是否能向基金會證明我方無過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然可以主張您無過失而為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及數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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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13

 如果警方製作的車禍鑑定研判表認定你有過失,除非你有新證據,不然要翻盤很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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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o 103-01-09 18:56

如果發生車禍時都是直行車,當時地板上都是寫"慢",事後去看對方車道卻有"停",而且也確認警察拍的照片沒有"停"字,請問該如何解決?

 

                                 |                              |

                                 |                              |

                                 |                              |

                                 |                              |

------------------------                                   -------------------------

                                                                  <-------------對方

 

-------------------------                                  -------------------------

                                 |                         ^    |

                                 |                          |    |

                                 |                          |    |

                                 |                          我   |

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0

 一切以警察製作的交通事故研判表為準,你畫的圖跟你說的情況都是你講的,警察不一定會採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初判表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fu 103-01-04 21:21

本人今天於台中tiger city前,河南路上,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中,正要開車回家時,車頭轉向左邊後,馬上被左後方急駛而來的堆高機撞上我的駕駛座車門,我的車被推向右方擦撞到右前方靜止的車(也是路邊停車,但沒有停車格,不確定是不是紅線)。

問題:在道路交通規則上,我應禮讓直行車先行,可是對方是沒牌也沒申請路權的堆高機,所以責任如何釐清,誰要賠,我的車初估要2萬才修的好,被我擦撞的要1萬多修車費。究竟誰該賠,堆高機沒保險,我也只保強制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對方沒有牌照,這部份違反交通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機關處罰對方的問題。你和對方的車禍部分,要看是因為你的過失造成還是對方也與有過失,如果對方沒有迴避可能性,最後所有的損害可能都要你自己承受。 車禍後,警察有到現場採集證據及詢問你們吧! 之後警方會做成車禍事故原因的初判表,判斷誰是誰非,以作為將來雙方請求的依據。

Tiff 103-01-02 00:05

2013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三十七分,行經台九線190.5公里處北上外側車道,時速約60-70(速限70),前方路口為閃黃燈,在即將穿越路口時,路口右側要從東往西的摩托車,本來已經停著很久了,突然就衝出,衝到我們的正前方,當下馬上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就又往左切,結果遭到內側車道直行汽車追撞後方汽車撞上我們後往左翻車撞上分隔島後逆時針轉了一圈才停下,等我們也終於停下下車後,該機車已消失了。

慶幸的是後方汽車駕駛只有手臂擦傷,並且有行車紀錄器,後來到警局作筆錄時,發現後方汽車的位置未能明顯發現右方機車的竄出,只有在衝出的一秒及有另一秒可以從車子窗戶隱約看到機車跑到我們正前方了。

但是不幸的是我們為了不撞到正前方機車,往左偏的時候壓到了雙白線,警方說這部分在用路權上是我們違規了,且我們也來不及反應打方向燈就往左切,目前保險公司是說對我們不利,肇責比例有可能我們7。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是為了避免撞到人才閃的阿…當下事情發生得太快,根本來不及打方向燈也哪會注意到自己有沒有壓到雙白線違規= =”

看行車紀錄器該直行車車速也頗快且似乎沒有踩剎車,忘記有沒有煞車痕…印象中該車是沒有。(事後來車很多就沒跑到馬路中間去注意及拍攝><)

現在只能等七天後現場圖出來,還有雙方汽車維修的報價單,再來後續的處理…保險公司說我們雙白線變換車道有可能最後判定是負全責… 他們是說因為對方左側分隔島已經沒地方閃避,這點蠻有可能是判全責的關鍵。(好疑惑><)

目前對方因為是2013年5月牽的新車,所以維修費用粗估就要30萬了,加上我們是在花蓮當地租車,租的車子損壞也要賠償…對於初出社會的我男友跟我,實在是很大的一筆負擔阿….現在很苦惱到底要不要等30天後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才依表決定肇責歸屬比重嘛? 請問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的結果就已經沒辦法再依雙方和解更動結果嗎?

很不幸有錯就是該賠這我們認同,但肇責比例不希望就只是保險公司說說,就要我們賠一大筆錢,畢竟不往左就是直直地撞機車騎士了耶,事情可不只這樣,所以這樣就被判要賠很多總覺得實在太冤枉><

謝謝各位了,再麻煩各位幫忙解惑,希望能和平落幕阿…

 

對了,補充一下,租車公司保險是會幫忙賠10萬,而對方的車子是全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

3、車子維修費用的部份,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照片跟估價單,然後找尋自己熟識的車廠確認較佳。

 

Tiff 103-01-02 13:0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那輛機車已經離開找不到人,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車牌號碼,在這樣的情況下,過失比例也會加入判斷嗎?這樣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比重減少了,那歸屬機車責任這樣會變成誰來吸收?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這點的話,我們是還沒有和解,目前是保險公司跟我們說我們的過失有可能會是7的比重,請問我們這狀況有可能比重會再更低嗎? 怕現在7沒有和解,等到初判表出來變成8....  

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這個判定結果出來就是連雙方私下和解的空間都沒有了對嗎?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以利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一、可以的話請你這邊車子的保險公司協助。 二、肇事過失比例的部分,初步分析研判只是參考,如果有糾紛還是要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的鑑定結果,如果不服鑑定結果還可以覆議。 三、車損的部分,零件部分有折舊的問題,工資部分沒有折舊的問題。 四、以和為貴,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這個部分他六個月內也許會對你們提告過失傷害罪。這個部份你們也有受傷嗎?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失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 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剛剛 102-12-30 00:19

請問,前陣子發生車禍。我是騎摩托車

我是被一台貨車撞到,我彈飛出去,波及到坐在路邊聊天的外籍勞工。
現在外籍勞工,要告我跟貨車傷害。現在正在調解會談和解中~
貨車的研判表上是寫:疑似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的研判表是寫: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外籍勞工求償100萬,他開的醫生證明是”疑似脊髓損傷”,但是其實有點不太相信他的醫生證明,他不僅要求償薪資3年,而且精神賠償30萬。

我想請問,精神賠償,是由誰來判定的?是他隨意喊價嗎?
還有就是,因為外勞開出100萬的賠償貨車簽名表示同意,但我沒有簽名,因為我覺得價格有點高,那這個100萬會成立嗎?

如我將來要上法院,我跟貨車的勝算,誰比較大?然後我想順便請問如果之後要走上返院這步現在的律師價格,大概落在多少錢?

謝謝答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受到的傷害等來判斷,並不是由對方漫天開價。

2、又有關診斷陣明書所載所謂的「疑似」如何如何,本文建議您應該要求對方提出更明確的診斷證明書,否則倘若在對方開價如此高的情形下,倒不如進入訴訟程序由法院來做更精確的證據要求跟判斷。

3、又有關肇責的部份,倘若您對出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剛剛 102-12-31 00: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 ... (恕刪)

我想問說,

貨車的研判表上是寫:疑似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的研判表是寫: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這樣我算是肇事次因嗎?
因為我覺得,如果不是別人來撞我,我也不會去撞到路人.

這樣可以全數要貨車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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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 103-01-01 23:04

請問,所謂的公設律師是什麼?
如果到時有進入訴訟程序。我可以申請這個嗎?
還是法院會派給我?
有需要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嗎?

小布 102-12-26 00:04

1.我媽媽早上騎普通重型機車買菜,卻被一輛類似油罐車的化學車因未讓直行車先行,就右轉撞上我媽,結果我媽被當場輾斃,化學車騎往前一段路才發現有怪聲才停止,我媽媽的機車卡在他的車頭,幾乎全毀,還有他開的那輛化學車是公司的名子,請問這算是業務過失致死罪嗎? 司機說他有看到媽媽跟他平行,但他卻沒禮讓她。

2.如果是業務過失致死罪,扣除200萬強制險,最多一般大概會理賠多少?  如果上法庭最多會判多少?  大概就可以了。

3.因為家裡有兩個行動不變又有重症的阿公阿嬤,爸爸有經營小小的零件代工,是算件的,做多少賺多少,媽媽和爸爸都會一起做,現在少了媽媽,如果請人來賺就沒有賺,媽媽晚上都有去兼差做牛排館的工作,還有一個剛讀大學的二妹和讀高中的小妹,而我剛大學畢業,有個做幾個月的工作,爸爸的兄弟只剩下兩個,其中一個已經癌末也需要我們照顧,這樣的巨變我們實在很難承受。

現在還在做民事和解,12/24講第一次 ,對方司機與公司保險只願賠100萬,加上200萬強制險,這樣是不是太少想草草了事?

爸爸說如果沒有達到他理賠的標準,他要民事刑事都告,可能會上法庭,這樣對我們有利嗎?

 

1.刑事責任部分 如果對方確實有肇事因素 就是可歸責事由 應該會被認定有過失 會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 這部分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2.民事賠償部分 你還是要先大概計算一般如正常民事訴訟可以求償金額 原則上就是喪葬費 可被扶養費 以精神慰撫金等等 如果你媽媽確實還有扶養義務 這部分金額應該會稍微提高 3.實務上如果扣除強制責任險可以另外拿到200萬 應該算是不低的數字 這部分你可以參考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似可提起民事刑事訴訟。可於提出告訴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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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25 20:17

我家人騎車從小巷子轉出來.結果被車子直行車子撞到(事故地點是轉彎處).

交通事故初判表打:我方未依規定讓車   

                          對方位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車子前側有一點點擦撞痕跡.但是我家人受傷.

這樣責任歸屬是我們的錯嗎?

對初判表有點不服.

我該怎嗎辦

本件建議您若對初判結果不服,可依法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俾以進一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初判表不服,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確定雙方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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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02-12-23 14:32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上週我朋友被一台車子撞了,對方車在主幹道上,我朋友車在支線,雙方皆為直行車,我朋友車子已過半,對方稱說她沒有看到我朋友的車子,所以撞到了我朋友車子右後輪的部分,車子整個旋轉180度。

請問,這樣責任歸屬在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責任歸屬問題,您們可以聲請車鑑會來進行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athy 102-12-16 16:55

雙方都是同方向的直行車,在行徑中,突然往外偏,然後我方因反應不及而擦到對方的右後照鏡,對方有倒地,我則是一點事都沒有,有報警,但對方態度很兇,一直強調我"超越"他時去擦撞到他,然後造成他的"腳受傷",過程中一直捲褲管起來,但一點傷都沒有,對方強調他隔天會無法上班,腳會黑青,水腫.....的,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對方的態度又很兇,很怕被獅子大開口,因為當時看對方沒有任何受傷,車子可能只有一點小擦傷(因為只有輕輕的倒在地上,有漏油),想問一下他能求償的範圍跟項目大概是在哪? 

kathy 102-12-17 09:40

 對方真的打來了,真的就是要卡油的,他說他的膝蓋軔帶有受傷,醫生叫他要休養,然後公司公傷假不給請,要請病假(這個要我賠),然後對方說要去國術館治療才會好,我這邊是堅持他要去大醫院,對方就說,那治療會拖很久,到時請假的損失都要我賠,然後這次的溝通就是不了了之,這個情形到時如果上了調解委員會,請假的損失真的都我要賠?還是需要醫生開證明說他真的需要修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出來後,就肇事責任認定,再談論賠償事宜。若對方和解金額太不合理,且您對初判表之分析亦不服,您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對肇事責任之歸屬加以釐清,已確定肇事責任分配,及相關賠償事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ple 102-12-03 08:51

您好:我想請問責任歸屬及賠償比例問題,需要再申請事故鑑定嗎?
交通初判表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第1當事人(自用客車):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安102-1-7)

第2當事人(普通重型機車):涉嫌超速行駛(安93-1-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初判表看起來兩邊應該都有錯,但若要進一步釐清責任,仍需藉由鑑定來確認,所以是否要送鑑定,則看您們是否有此需求,並非強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僅是事故發生之建構,建立一個初步之事實,至於肇事責任之歸屬及責任之分擔,仍須申請如台北市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責任歸屬及範圍。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與方針,以確保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oe7569 102-11-30 05:04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2-12-04 12:26

您好:

警察所做的既然是「初判」,顯示只是在場處理員警就現場事故發生狀況所做初步判斷,因此您是否確實有於閃光黃燈前未減速的情形,則請靜候鑑定結果。 承上,責任歸屬狀況為何,最終仍賴鑑定結果以及法院的判斷(如果有提出民事訴訟的話),並非如保險公司人員所稱的3成與否。 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情形,最多就是日後求償時,以對方不聞不問等情,在慰撫金上面做文章。 車輛修理費用確實在實務上市必須考慮折舊的情形。

以上,請參酌。

 

1.縱使直行車 但如果可以預見對方要轉彎 應該還是要減速慢行 否則還是會分擔一定過失責任 2.刑事部分只要對方確實有過失 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問你本身是否也有過失 3.過失責任分擔主要是指民事賠償部分 4.民事損害賠償可以主張回復原狀及金錢賠償 但回復原狀還是有一定方法 如果要修理 實務上是一定會扣除折舊 否則如何回復原狀 是回復何時之原狀

102-11-30 04:05

昨日2013/11/29


我在往霧峰市區途中遇十字交叉路口,我為幹道而對方為支道(筆錄已確定),


看到對方的時候已僅止2公尺左右距離,我鳴按喇叭與剎車減速


但對方完全沒有反應與減速直接往我車右側後方撞上,致使雙方摔車,

 

我車速約40(筆錄已定),對方筆錄我並不知曉,但依目測應該40~50,並且疑似使

手機。我當下請朋友報警、本人叫救護車處理,未料對方竟鎖骨斷裂,我待在醫院處理我

的傷勢,並之後過去聽取病情,對方肇事者親口對我說明他在觀看右側,而我是左

直行車,所以完全沒有發現我。


後來我欲離開,跟肇事者先生說道:那我們等傷好了之後再看要怎麼處理。

但對方的家屬(丈夫)另一位疑似父親的人卻對我惡言相向,那為疑似父親

的人對我說:請你馬上出去醫院,不然你會出事。


本句話重複了3次有餘,現場有大量醫生與護士包括我朋友在內的證人

 

第一:

請問我有肇事責任嗎? 若有我可能的肇事比例是多少?

第二:

請問我要告對方那位疑似父親的人恐嚇應可成立?

 


被撞好聲好氣跟人家處理事情,結果到頭來還要被對方家屬恐嚇

真的氣不過,打算明天去警局先行提出恐嚇告訴,還請各位前輩解惑。

 

肇事責任歸屬,地檢署,法院原則上還是看鑑定,另外那句話是否構成恐嚇,因此話的內容,到時他可以有很多辯解的說法,所以要說他恐嚇還要配合當時的語氣,表情等其他因素來論述,且要證人確實能證明,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102-11-30 13:4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肇事責任歸屬,地檢署,法院原則上還是看鑑定,另外那句話是否構成恐嚇,因此話的內容,到時他可以有 ... (恕刪)

 

有關於車或部分:

基本上我是完全照事發狀況陳述的,沒有任何誇大或不實,

更我機車飛出撞擊處近4~5公尺,料想對方車速必定不低。

但對方受傷比我嚴重讓我有點擔心,

是否可憑藉我給予的資訊幫忙判斷大致肇責呢? 我只是需要一個心理準備。

 

感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恐無法給予精確之肇則分析,因為必須視現場狀況而定,又,行經路口時,倘若是無號誌路口,則兩方都要減速慢行,則雙方可能都有肇責,而就您所述,是對方追撞您的車輛又後處,且又是支道,因此路權應該屬於我方,上述僅供參考,仍應先以肇責鑑定為主。

joe7569 102-11-30 03:36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joe7569 102-12-01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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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 ... (恕刪)

律師可幫忙解答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在鑑定委員會表示已經有減速,但是當時是遭攔腰撞上(本文推測),該次車禍與是否減速也沒有關係。

2、有關修繕費用的部份,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有折舊的,如有涉及零件更換才有。

3、倘若對方均無誠意處理此事,本文建議您就告到底,並於刑事程序中表達對方均漠不關心,希望可以從重處理。

阿寶 102-11-24 09:53

我幾天前下午約三點時

在高雄中央公園附近 發生車禍被撞

事情是

我今天綠燈直行

對向車道也是綠燈 然後有可以左轉

但是我沒注意到他 因為馬路很大條

等我發現的時候他小貨車已經在我機車左側約兩公尺處了

對方有煞車 但是還是擦撞到我左後側

然後我摔倒滑行到待轉區撞到兩位小姐的車子

一位是阿嬤 車子倒下車殼有些磨損 

一位是中年婦女 車子倒下側柱鬆脫跟車殼有些脫落

然後對方的小貨車看似沒有什麼明顯的痕跡 可能因為是擦撞

警察來教我們四個人身分證交出去之後 交通警察也來

交警的車禍圖畫一畫就先請那個阿嬤離開了

可能是因為阿嬤車子看似沒什麼影響

但是小姐可能因為車子有影響就有留到最後

所以我現在想請問

今天這樣看來肇事責任應該歸屬在那個小貨車駕駛

是這樣嗎 ? 因為我是直行車

然後保險那方面 有一個旁觀的先生是說他在做保險

他說小姐車子修繕費用可以到我跟小貨車駕駛的保險公司理賠

那個保險公司指的是機車強制險的公司嗎 ?

然後我身邊的朋友是跟我說 因為我無照 所以強制險是不會理賠我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 我的部分是沒什麼關係 但是小姐機車修繕費用的地方是可以請對方理賠嗎?

還有我一些其他零碎的費用 像是 手機螢幕磨損 醫藥費 這些費用也可以請對方負責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次車禍疑似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然精確的肇責,仍須迨員警提供之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始能釐清

2、車禍事故有肇責之一方,必須賠償他方所受到得損害,如醫療費用、車輛、手機修繕費用等,但是必須提出單據。

張小姐 102-11-13 17:26

婆婆今年68歲在2月於家前巷口騎機車被車速過快的計程車撞傷

經緊急手術後,昏迷指數剩6,醫生當下宣告為植物人

但很幸運的2個月後, 婆婆醒了. 但說話及行動無法自理

必須仰賴看護.  而肇事司機只請保險公司來處理事宜.

保險公司僅理賠30萬的道義責任. 因為保險公司用法規"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來判定婆婆

亦有肇事責任. 但我們目前因為婆婆原本有工作. 到現在生活無法自理 要求10年的理賠金額

為381萬. 請問如果我們要告司機重傷害, 勝算大嗎????

 肇事的初步研判分析表如何記載? 如果對方有過失,不管您們有沒有過失,對方都成立過失傷害罪,建議提起刑事告訴,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這樣的傷害程度,30萬賠償太不合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我想你們考慮的問題很不必要,為什麼要考慮勝算大小,無論大小都必須要討回公道,一定要先提告的,而且縱使你婆婆是肇事主因,不代表對方沒有過失,而且有無過失或誰的錯,必須透過鑑定來判斷,不是保險公司說得算.無論如何都應該討回公道.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翊翊 102-11-13 02:15

前幾天發生車禍,我是直行機車,一位阿伯開車未禮讓我直行車直接進行左轉,導致我閃避不及撞到他的車,但我有鳴按喇叭,阿伯下車聲稱他沒有聽到我的喇叭聲,事後他一直說他會賠償機車維修的部分,可是等到警察做完筆錄後隔天,他開始向他的保險公司說都是我的錯,他一直說他有打方向燈,現在開始反悔說他一毛錢都不願意陪,還要反告我詐領保險金,之後我又突然接到交通隊突然打來跟我索取診斷證明書,我是不懂警察突然跟我要診斷證明書要幹嘛?照理說不是應該保險公司跟我要才對嗎?

 

請問我該給警察診斷證明書嗎?我會不會被陰?

本件有無人員受傷情形?您這一方有提告過失傷害罪?若有的話,則提供診斷證明應有助於釐清當日因車禍而受傷之事實。
另本件在車禍之初即已完成筆錄制作,則重點或許在於當初警詢時雙方記在筆錄之陳述內容,而不在事後之反悔情狀,故提供診斷證明初步來看應尚無不利於您的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翊翊 102-11-13 1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有無人員受傷情形?您這一方有提告過失傷害罪?若有的話,則提供診斷證明應有助於釐清當日因車禍 ... (恕刪)

沒有人員受傷,當下有頭暈想吐的情形,有去急診開藥吃。我並沒有對阿伯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3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向員警詢問索取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