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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 104-11-18 00:22

人家來我家摔東西,對方要等警方來要自首,但我找ㄧ群朋友打他,有拿鐵管打他頭部很多下,對方頭只是挫傷,身體多處骨折要休息半年以上,我也有告對方,但開庭檢察官叫我別告了沒證據也沒毀損,但是我跟朋友ㄧ樣被告,對方有路人錄影跟做證,我們開庭就認罪了,送回調解合解失敗我們五個人只願意三萬合解,我沒案底會被起訴跟判刑嗎,還是有機暖起訴嗎?傷害罪會被判幾個月起跳,

jamesjan 104-11-17 13:16

律師你好,請問一下,我爸機車直向路經小型十字路,對方女生橫向撞到摩托車排氣管處,我爸飛出去手骨折送醫開刀住院,女方只有輕微擦傷,但當時沒有報警只有事後備案,但我有監視影片,對方肇責7,我們3,對方也有來醫院探視。醫療收據部分是3萬5,因為一年後要動第二次刀,所以我們和解金額是(35000*2二次開刀費用)+13萬的賠償(含後續回診費用復健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不含強制理賠部分。但對方只想賠8萬,請問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一、可以聲請調解

二、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六個月內你爸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對方也可以告你爸過失傷害罪。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刑案之進行不會停止民事時效之,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四、可就近找個律師試算可請求的項目及金額大概多少。

五、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amesjan 104-11-17 13:4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可以聲請調解

二、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六個月 ... (恕刪)

律師你好,對方輕微的擦傷無就醫,有到國術館治療而已,這樣她也有提出過失傷害嗎?對了,以你經驗的話,我們要求多少金額才合理呢?因為這段時間爸爸都無法工作,連洗澡也都有困難,都是媽媽在幫忙洗,如果提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那上法院的費用是由誰支付呢?,對方輕微的擦傷我們是沒有看到,只見一方在講而已。爸爸是做外燴的,所以無薪資證明,那該怎麼做才提高金額呢?精神撫慰金是指那方面呢?我們可以提出嗎?

jamesjan 104-11-17 14:48

律師你好,對方輕微的擦傷無就醫,有到國術館治療而已,這樣她也有提出過失傷害嗎?對了,以你經驗的話,我們要求多少金額才合理呢?因為這段時間爸爸都無法工作,連洗澡也都有困難,都是媽媽在幫忙洗,如果提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那上法院的費用是由誰支付呢?,對方輕微的擦傷我們是沒有看到,只見一方在講而已。爸爸是做外燴的,所以無薪資證明,那該怎麼做才提高金額呢?精神撫慰金是指那方面呢?我們可以提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14:49

您好,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當然對方也有可能提告,但畢竟對方指示在國術館看,所以可以主張對方並沒有受傷,或縱使受傷跟該次車禍並未有因果關係。

可以在偵查中調解,但父親之診斷證明書的部分,最好有很明確的醫生建議休養幾天之文字,並以此主張勞動損失,其他單據也都要蒐集齊全。

另外若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附民不需要給付裁判費

jamesjan 104-11-17 15:0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當然對方也有可能提告,但畢竟對方指示在國術館看,所以可以主張對方並 ... (恕刪)

律師,所以提刑事過失傷害上法院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對嗎?附帶民事賠償也一樣,對嗎?因為無薪資收據證明,所以可以提勞動損失,對嗎?精神撫慰金是指那些方面呢?謝謝你。

阿豪 104-11-16 01:0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是直行騎機車,對方是越南外勞騎腳踏車

時間約晚上七點,路上昏暗,對方腳踏車沒有任何反光用具

身穿也是黑色衣服

外勞騎腳踏車橫切車道,我的左前車頭撞到他的腳踏車右側

導致我的左手骨折,他卻硬凹說是我超速未注意前方車況

他只是在閃另一台車,莫名其妙被我撞

而我是直行時速約50~60,看到他的時候他直接切入我前方,我來不及煞車

直接撞到他

他不認為他有錯,也不想賠償,認為我該賠她

我該怎麼去解決處理?求助...

阿貫 104-11-15 00:12

各位資深專家們好,我真的很心急需幫我女友解決車禍問題,想請教機車車禍整個處理流程,因為我們真的沒有遇過這種事?車禍時間在11月12日禮拜四的17點五分發生,當時我女友騎車直路下坡,直路前方右邊是肇事者公司大門口,他們公司也是下班時段所以有他們警衛在指揮,但我女友跟我說警衛完全不是站在明顯的位置在指揮與欄後方來車,肇事者也未聽從指揮者行駛,而直接騎出左轉以至路中,當我女友發現肇事者突然出現警覺後立即煞車也就撞上肇事者機車前方避震器,我女友當場摔車屁股從機車坐墊高度懸空撞上地面,右手手肘也著地撞傷,頭部也撞上地面因有攜帶安全帽才無大礙,當下我女友摔傷後驚嚇過度倒地被他們員工扶進去,警覺後才知雙方機車已被他們員工遷離移動過現場說會阻礙交通,當下因對方公司人多也前往關心,嘴掛跟我女友說這點小車禍人沒事私底下和解就好不要報警,我女友當時才打給我叫我過去,我到現場時肇事者同事也一直掛嘴說因道路沒有畫線所以責任歸屬不完全是肇事者錯,叫我們不要報警然後看機車維修費她六我女友四,還是她七我女友三這樣和解,我當下沒有答應他們什麼先去問女友傷勢如何有傷到什麼部位,她就說屁股很痛還有手肘很痛,我就跟他們說現在已經有人受傷我覺得要報警後續再講,對方一直要求這可以和解什麼的話,因為他們公司內有一隻攝影機剛好往大門口拍攝,我們要求看影片還原當時情況是怎樣,但肇事者同事說剛剛好攝影機在前兩天壞掉了所以沒有辦法,反正我當時就是要報警了,警察也來了要我們先談看是不是要和解?對方又說七三分賠償車維修人沒事就好這樣的話,我就不服為什麼我女友受傷還要受這種委屈,我就說這是對方突然衝出來我們直路沒有錯為什麼還要求七三分,當下我站出來示範我女友大概跟我解說的當時情況,雙方都有疑問無法達到共識,警察就直接叫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到了警局雙方都做酒測沒有酒精反應,做完筆錄警察就說等妳們協調好再說,當時我說要帶我女友去照X光,因為我女友說他很痛,肇事者就說剛好前面就有一間他帶我們去,照完X光結果醫生說〔臀部挫傷?薦椎骨折右肘挫擦傷〕,當下肇事者老公也來醫院了,之後她老公就去照我女友的機車情況,他說看怎樣再告知他,當下車行老闆估價單開出了,隔天拿給肇事者老公看之後說對方維修費太貴,要求車要給他認識的人修理,他說估價單的全部他都會修,但要求給他認識的車行修,我們說這間老闆我比較信任所以我到現場我就沒有同意他提的要求,老闆就跟肇事者老公說,你把估價單傳給你認識的車行評估看是否價錢相差很多,如果價錢差沒有很多老闆說可以以你評估到的價錢做維修費,但肇事者詳細看了一下我女友的車有三部分可以做美容打蠟等處理方式做解決,一直能壓就壓的態度,我女友也退讓一步答應了,事後電話中提到醫療費前後約一千元要求對方事後支付,但到現在無消無息,我們該怎麼辦?我女友骨折地方也好痛真的很心疼她,也都沒有提出慰問金部分,連醫療前後費用都沒有著落,請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嗎?真的希望妳們的幫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5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就請員警提供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釐清肇事責任之後,追究對方民刑事責任

2、有關於修繕費用的部分,其實不用過於堅持,倘若對方確實可以修繕好,還是可以交由對方修繕,然後由我方進行檢查,此部分可以以簽立和解書的方式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18: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察聲請初步判定表,若對方有過失,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18: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察聲請初步判定表,若對方有過失,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若對方查無肇事責任,就沒有辦法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傷腦 104-11-12 13:09

請問被對方多人拿球棒攻擊頭與身體,監視器有拍到球棒打頭部球棒還斷掉,但是我頭部只有挫傷,身體二處骨折,請問這可以提告普通傷害罪,還是殺人未遂或重傷害

您好:

提告重傷未遂或殺人未遂,要以當時情況及受傷部位等因素判斷,建議盡量回想當時情況,再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2 14:37

您好,究竟是殺人故意或是傷害故意,因為是主觀上之問題,所以要從客觀情況去做判斷,比方說攻擊之武器力道攻擊的部位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2 16:16

您好,究竟是殺人故意或是傷害故意,因為是主觀上之問題,所以要從客觀情況去做判斷,比方說攻擊之武器力道攻擊的部位等。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13 11:06

您好:

提告的部份,因為還要經過檢察官調查審理,您的情形可直接向檢察官或委請律師向您提告此犯罪事實,檢察官或法官會就這案件認定究竟該當殺人未遂、重傷或輕傷害罪。故就提告的部份是不用擔心。但如希望加害人被判殺人未遂罪或重傷罪等刑罰,恐須證明其主觀上有重傷殺人故意,此部分仍需透過客觀舉證方式呈現,如被打當時加害人出手的力道、角度、部位。及使用的凶器,或是他在毆打當下所說的話,都可當成證據,如有致人於死之意圖,即可證明有殺人故意,此仍須視實際狀況及開庭呈現之證據而定。

Lynn 104-11-11 08:03
同事在社區大樓停車場發生機車擦撞,對方只跟保全說住址後離開,未陪同就醫,請問這樣算肇逃嗎?同事後來骨折開刀

有留下聯絡方式,並且在確保傷者可以獲得適當救助下,不構成肇事逃逸

小青 104-11-10 11:04

你好~

我於今年7月1日在自家路口附近發生車禍,因為對方婦人於路口左轉進來我反方向要右轉出巷口,對方貪圖方便騎向我的車道因而相互碰撞,我因為開車只有車損,對方騎機車煞車的情形下所以手腳都骨折

目前已經調節兩次,第一次對方要求148萬,我不同意就散會。第二次對方降到45萬我同意但當討論到對方也要賠償我6萬時,對方不同意也就散會

因為責任跟本沒有認定為何我要接受,不能因為你受傷就全是我的錯,我想直接走法律途徑,因為對方年初才發生車禍我懷疑他是靠此賺錢維生

我想請問律師我是要等他告我傷害我再處理,還是我可以先提出告訴。因為我擔心有時效問題,如果我可以先提告我要如何做流程是如何,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0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再依據肇事責任相互求償。(會有過失比例的問題)

2、有關於求償的部份,對方可以請對方提出相關診斷證明、收據及工作證明等。

3、我方的部份,可以檢附相關修繕單據之後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於對方求償之後主張抵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0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因您為有受傷,故您無法對其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犯罪。

若您有肇事責任(就算只有百分之1也算)對方也因此受傷,對方可以在事發後六個月內對您提告,但若對方獅子大開口,您又不在意前科,可以在民事程序時再去爭執損害賠償金額。

michelle 104-11-09 20:24

敬愛的律師您好:

請問我在上班途中為閃避距離迴轉計程車,造成自摔,左腳踝外骨折,須請近3個月的公傷假,我目前是公部門的職務代理員,部門的人事主管要我申請肇事責任,證明我沒肇事才可申請公傷假及薪水。因初判表上寫對方「疑迴車不注意來往車輛」,我方則是「疑超速行駛失控」,但人事主管說這不行還得申請肇事鑑定,請問1.我是勞保,主管說薪水是由勞保局給付,要沒肇事才能申請,勞保局有這條規定嗎? 2.當時我的車速超過50未超過60(速限50),而該計程車停在斑馬線上,迴轉時未注意後方來車,等我發現他轉出來時已經很近距離了,而我右邊也有位騎士與我並行,我若往右偏會與其相撞,我緊急剎車閃避過小黃,但也造成自摔,請問我算有肇事責任嗎? 3.當時處理的警員並未作任何畫線動作;而自摔後我本身也昏過去,是救護車的醫護人員叫醒我,醒來後已不見任何相關車輛,只有一位好心駕駛幫我擋後方來車。隨後我被送到離家近的醫院做診斷治療。災醫院有位警員來詢問,當時立即向我表明我沒撞到對方就不可以向對方求償,請問我可以向他的保險公司請求住院及醫藥費嗎? 4.員警告訴我肇事時間是他們接到報警時間,是7點58分,但我知道發生時間不是這個時間,請問這會不會變成因趕時間才超速的理由?  5.依此情形我的勝算有多少呢? 我是家中經濟來源者,沒這份薪水對生活上會有很大問題,故祈請回覆,謝謝

哲緯 104-11-07 03:35

10/18 回家行徑路上我直行騎機車 忽然有狗亂跑衝撞我~摔車被機車壓住

滑行右腳粉碎骨折,看狗主人沒綁住狗並給他亂跑 ~ 到醫院警方也沒給我做筆錄說好點下次在做。

11/7出院收到並對方提出調解委員會,到警察局警方就說不用作筆錄,我也沒做過道路研判分析表跟筆錄~也沒經過我同意簽名將交通事故分析 承報上去~

 

我11/25號去調解委員會~我要如何處裡,如何說明有些事情不符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回去報案,倘若員警仍然拒絕,就索取報案三聯單。

2、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依據肇事責任提起民刑事訴訟,倘若您什麼資料都沒有,很難主張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42

要蒐集對方有過失證據,才能主張過失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無與您和解,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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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龍 104-11-06 10:06

日前(10/9)我媽到新竹巨城百貨用餐,因餐廳內座位旁有高低差階,且並無做警示標示,我母親踩空跌坐,導致脊椎壓迫性骨折,事發到現在一個月還無法行走,餐廳方面表示會負責醫藥費,在兩個禮拜前拿走我媽的醫療收據到現在尚無下文,我媽跌倒除了對她的身體外,對整個家庭真的造成極大的不便,請問各位先進,我除了跟餐廳要求醫療賠償外,還能進行其他索賠嗎???

徐龍你好,除了醫療費用以及復健費用的相關損失外,尚可請求精神慰撫金,此部分尚需看商場這邊願意負擔多少。

若雙方在金額上無法成立調解,可委請律師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以上供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商場之設置管理有疏失去主張,除醫療費用外,也可以請因此增加之生活所需費用,精神慰撫金及看護費用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及其他必要費用、還有精神慰撫金。

2、並且可以依情節輕重請求懲罰性賠償金。

3、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6 23:58

 您好,可以以餐廳管理有過失為由,提起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之訴,請求之範圍包括醫藥費看護費、勞動力損失及慰撫金等。

神神 104-11-05 15:26

請問一下大律師:

我於昨日前往上班途中.我是主幹道行進中(綠燈)突然有機車從右前方巷子紅燈跟我對撞.因為當時右邊太陽光照視線一開始沒看到他.看到他時.閃避不及(他騎滿快)下車察看他後得知對方68歲.且之前也因為車禍所以右腿有肢體障礙.去年也剛開背部刀.目前兩腿有骨折現象要開刀.醫生說看一下腳ㄚ受傷程度如果不行.可能要截掉腳丫.他摩托車有財損.我的轎車也可能要換車了(老車.現在車門打不大開車耳朵也壞了車燈也掉下來).

當時情況真的很恐怖 綠燈直騎突然有車過來.後來看行車紀錄器雖然在我右前方有段距離他就紅燈 但因右邊太陽光線刺眼那瞬間沒看到他.請問我有過失嗎?民事刑事責任嗎?建議調解嗎?因為對方視獨居老人他平常是志工居家照顧他.志工是說私下喬?請問您的建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5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對方有受傷且您有過失,對方可能對您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建議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5 1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您有過失,對方有受傷,您可能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罪,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比例分擔,依比例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神神 104-11-06 15:3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謝謝您的回答.請問實務上有無碰到類似對方紅燈的判決.我的賠償比例會很高嗎?

 

神神 104-11-06 15:3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的回答  想問一下有處理過舵方非主線道又紅燈的情形來看.我過失比例賠償金額應該還好嗎?那目前的費用先不用出嗎?等車禍鑑定和解再談嗎?(他是獨居老人.目前由志工居家照顧.現在還在醫院加護病房.剛開完一腿的刀.)

薛立祺 104-11-04 16:18
爸爸在10/22停等紅綠燈時被另一面搶快的機車騎士撞上,對方紅燈,車速70公里左右,警察到場,相關責任說是對方要賠償,爸爸?骨骨折,皮膚需要植皮。對方19歲等當兵,爸爸在新竹工作,,11/1有打電話告知是否要和解,但他表明,一切等強制理賠,他們也沒有錢可以賠償。我想問1.我一定要等調解二次才能提告嗎?警察這樣說2.我要等爸爸出院才能申請到對方的強制理賠嗎?目前生活上很困難3.他們一直說沒錢,我可以透過法律讓對方賠償嗎?

您好:

不一定要調解有結果才可要求理賠,且在強制理賠外,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對方給付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慰撫金等賠償,亦可先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black 104-11-03 23:31

事情是這個樣子,

前陣子開車正要轉彎,有輛機車紅燈撞上來,騎士多處骨折

請了警察來,做了一些紀錄。

幾個月後,對方突然反告我紅燈

不過很確定,不是我紅燈

事情有點突然,請各位提供我可以解決的辦法,感謝。

 

本人沒行車紀錄器

調閱監視器也只是黑白畫面 法官無法判斷哪邊紅 哪邊綠

人証也幫對方

對方請律師

初步分析研判表好像沒用...[補充 因為上面也沒辦法判別誰對誰錯]已經送上去了

綠燈判讀秒 法官看是黑白的 可是我個人當時看是彩色的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23:57

 原告要就你的過失行為負舉證責任,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你有過失,且若初判表認為過失在對方的話,訴訟結果應該對你有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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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御楓紫焰 104-11-03 15:18

小弟去年車禍

造成左腳骨折~右腳膝蓋韌帶差點全斷~以及右大腿15公分撕裂

對方同意於今年2月28日開始給付

16萬每月分期6000的方式賠償

但是在今年十月28日時人就搞失蹤

賠償48000元

小弟能做些什麼讓他強制執行賠償?

甚至能提出背信之類的控告或是精神賠償嗎?

(對方處理態度非常消極~意圖只想拖延逃避)

一、要有和解證據。例如和解的書面。

二、看和解書面有沒有記載[ 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如果沒有,那麼只能每一期到期之後才能以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起訴的方式處理。

三、如果還在六個月內,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如果超過六個月就沒辦法告對方過失傷害了,有一些人是這樣逃掉刑事責任的。

四、民事支付命令確定或是判決確定後就可以持這些文件向國稅局查對方財產,然後據以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御楓紫焰 104-11-03 14:58

小弟在去年車禍

左腳骨折~右腳膝蓋韌帶差點全斷~以及右大腿15公分撕裂

肇事責任在對方

對方和解同意賠償16萬

於今年2月28日開始

以每月28日分期台幣6000元賠償

但是在今年十月就不再匯款

目前才賠償32000而已人就消失

小弟可以做哪些處置?

如何讓對方強制付款之類的?

甚至可以再對他提出背信之類的提告嗎?

(對方處理態度非常消極)

御楓紫焰 104-11-03 15:54

抱歉~小弟由於心急~以為程序錯誤沒PO上~沒等系統整理~十分鐘又重新PO文

有重複到請見諒~而且金額打錯~應該是48000元

回覆 御楓紫焰 的發言內容:

小弟在去年車禍

左腳骨折~右腳膝蓋韌帶差點全斷~以及右大腿15公分撕裂

 

您好:

壹、刑事部分: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部分(不論是否導致重傷害),因已超過告訴期間6個月,無法再針對傷害提起刑事告訴。

貳、民事部分:

一、若台端的和解,是在各地調委會作成,並經法院完成核定程序,則台端可直接持和解文件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若台端的和解,只是雙方私下口頭或書面約定,則必須先向法院提告民事,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後,始得以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

三、是否可再請求精神慰撫金,需視雙方和解內容而定,若是在各地調解委員會所作調解,一般會在和解內容載明"就本件車禍,雙方其餘民事請求均拋棄",如此則無法再要求就和解內容以外的損害請求賠償

四、肇事者未履行和解內容,僅是民事債務不履行問題,無涉刑事背信罪名。

以上,若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律師協助,以免影響權益~

阿濬 104-11-02 15:33

我母親今年4月發生了車禍,到A醫院檢查後 A醫院說我母親的手指沒有骨折,所以一直沒有去治療,可是我母親的手指常常在痛,所以於11/2去了B醫院看診,後來照了X光發現手指骨折了,可是拖太久沒去治療,所以好以後手指可能也會歪歪的。

那這樣子我們可以去跟A醫院要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A醫院時有無拍X光確認,若有,則可以先向A醫院申請病歷,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若屬醫院之醫療過失,當然可以向醫院請求賠償,建議先申請X光片證明及診斷證明。

小慈 104-10-31 02:35
我哥哥因為欠朋友錢,朋友前兩天請我哥哥陪他出去,但我哥哥一下車就馬上被群毆,當下有昏迷,頭部撕裂傷,右手手掌其中一根骨頭有骨折,肩胛骨兩邊跟大腿兩邊都是整片瘀青,我爸爸打算告對方傷害罪或殺人未遂,但現場沒有監視器沒有證據是誰打的,這樣能告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向警局報案,以便即時調取週遭之監視器,以查明犯罪者為何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這樣並不是沒有證據。第一個是你哥有就醫紀錄,有驗傷單。第二個你哥跟朋友出去,只要經過測謊就可以證明你哥有跟朋友出去被人打。

 二、監視器的部分其實如果警方要查還是有機會可以查得到的,因為監視器會有很多個,而且後續你哥也有送醫。但是監視器有時間的問題,太晚的話證據就滅失了。

三、可以寫一個保全證據聲請狀遞狀到地檢署請檢察官幫你做證據保全。保全的標的,第一個是附近的監視器,這個部分至少要把你哥的路線跟檢察官報告,這樣檢察官才可以縮小範圍。第二個可考慮保全的是你哥跟對方的通聯紀錄,這個部分可以證明你哥跟對方有聯繫一起出門,第二個可以從對方的電話去調查你哥被打之前對方聯絡了誰。

四、具體細節還是要現場討論才能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出您哥哥之驗傷單,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lex 104-10-27 21:01

前天10/25 下午 我在台北市 八德路 與渭水路 交叉口 發生車禍
我20歲 後座載著朋友 20歲
對方約30歲 越南人

我騎機車 綠燈直行 行駛於內側車道綠燈後 直行八德路  前方有輛貨車擋住視線
貨車轉彎進入渭水路後 在路口中間 忽然看到 約兩台車的距離 有輛 機車
煞車不及 , 迎面撞上(龍頭對龍頭)

對方(騎機車)說法是說 他在 渭水路 左轉 到八德路  被車輛擋住 所以 導致 到紅燈 被我撞上
車禍發生後  旁邊的機車店家 幫忙報警  送醫後
我後座朋友 身上 擦傷  我下巴縫5針 身上擦傷
對方 左手骨折 眼角縫8針

請問誰的責任比較大
而我後續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今天對方原本是想與我私下和解 說自己的車子 修理起來 也要 18000 我的車子修理起來 17400 想這樣就算了, 不過我只是一位外地來的窮學生 ,我跟對方開口修理機車費用,他說我原本的車子(車齡10年)根本不值得那個價格,而且說他被車子擋住 才紅燈 然後被我(綠燈直行車撞上)說如果被車子擋住 在路上變紅燈 被撞上 還要賠那麼多錢 有道理嗎?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請各位給我一些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是紅燈才是。

2、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或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之後,釐清過失責任,再依據過失比例求償

3、有關修繕費用的部份就零件確實會有折舊的問題。

 

林森 104-10-25 00:07

今年四月底 我被一位騎乘機車的人撞到 尾椎骨折 大腿挫傷 便秘

後來聯絡到他 他說他有中度精障外加低收 調解的時候我本來跟他要20萬

可是看他這樣 我就想說 要12萬就好了 結果調解委員說這樣的車禍有8萬就不錯 我有點懷疑那調解委員的公正性 上禮拜還回診 醫師我復原能力慢

到現在還是會疼痛 想請問一下 精障 能騎車嗎? 還有是否精障 車禍撞人就不用賠償 精障是否有所謂的法定代理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5 18:24

 第一、精神障礙不是他說了算,必須經過醫學鑑定。第二、縱然有精神障礙,不代表達到受輔助宣告或監護之程度,只要仍有識別能力,仍應就自己行為負責。第三、若受到輔助或監護宣告,你仍然可以請求他的監護人負起連帶責任。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約時間詳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5 18: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負相關責任

2、可以依據過失責任提起民事求償刑事過世傷害告訴。

3、損害賠償的部分,可以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及相關必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胖 104-10-24 19:47

我有一位外婆,她有一兒二女,兒子已經去世,生有二個兒子,而二個女兒都是聾啞人士,因為外婆小時候的疏忽照顧,現在因為她年事已高需要人照顧,而當初外公去世時又將大部分財產都分給兒子,兒子去世後,媳婦就將財產都賣掉帶走二個兒子遠走他鄉不理會外婆,所以外婆想要她二個女兒負責幫她養老,將她名下唯一剩下的房子一分為二分給二個女兒,而在之前都是我媽媽(二女兒)每天來回外婆家照顧外婆,阿姨(大女兒)的養女則是每逢過年才會回來探望一下,經過多年,今年因為外婆手骨折,阿姨養女依她說法她被強迫要帶外婆回台中住院開刀,現已出院,可是她卻沒經過我們同意要請外勞照顧外婆,要求我們負擔一半還要求每月將近7千的補品費,我們沒同意,她就擅自做主(我猜想,因為阿姨沒法明確表達意見)將阿姨名下被分到的外婆房子土地賣掉,一賣掉後錢也沒分給外婆甚至連外勞都還沒入境台灣,就放話到時要將外婆與外勞送到我們家,我們要先照顧外婆4個月後輪流照顧,可是我家境困難根本無法支付(這不是等於強迫我們也得賣掉外婆的另一半房子),這樣合理嗎? 有什麼解決方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2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過戶的部分,倘若阿姨的精神狀態無法同意,則已經構成偽造文書,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扶養義務的部分,第一順位是兩個女兒,除非都無能力履行才會輪到下一輩。

小胖 104-10-24 20:38

那我媽媽聾啞人士,父親已去世,生有二女,都已成年,一個有在工作,一個也是身心障礙人士,這樣算無能力負擔嗎? 平時收入只有父親的軍人半俸(半年一次)與一女兒的薪水

時間恐怕不足以我先提告阿姨養女,我目前最想解決的是外婆的住養問題,因為她已賣掉一半,無法在居住原本外婆的地方,我住的地方也不夠讓外婆居住,甚至加上外勞。

phina 104-10-22 22:40

各位律師們好,不好意思有件車禍責任求償和解問題欲請教各位

因為想詳細描述事件情況,以便各位律師了解,故文長,請見諒

我於上月初清晨時約清晨四點半滂沱大雨,騎乘125cc機車後坐搭載一乘客

於十字路口綠燈起行,時速約30km行駛約1-2分鐘後,突然看見一行人站立於馬路中央雙黃線上,因當時雨勢實在太大,發現該行人距離已約1.5個車身,當時緊急煞車龍頭打歪閃避,但仍閃避不及撞上該行人行人彈飛約10-20公尺小腿一處撕裂傷約10cm,後座乘客及駕駛彈飛滑行約20公尺左右,機車倒地滑行,我四肢清微擦傷及瘀青,後座乘客臉部著地四肢及臉部多處擦傷,嘴唇撕裂傷口腔縫合三處,牙齒斷裂5顆。

碰撞後即由路邊行人及遭撞行人之友人協助報警及通報救護車前來,但在警察到場前,現場已被遭撞行人的朋友破壞,車子移至旁邊人行道

三方皆搭乘救護車前往送醫,於診療間進行傷口處理時,聽到醫護人員有說該行人酒醉狀態,意識不清胡言亂語,乘客則因驚嚇過度疼痛劇烈無法對答,所以只有我和警方製作筆錄,告知警方對方酒醉,但警方說對方為行人非駕駛,故不予酒測

在我與乘客離院前,尋找對方欲留下聯絡資料,但發現對方及其友人已不見蹤影,當天晚間依照警察給予單據上電話撥打給對方,態度溫和,詢問病情及當時狀況,對方表示他正穿越馬路及遭撞擊,小腿撕裂傷縫合但無骨折,隔天也連絡車險相關人員,告知對方醫療賠償部分將全額負擔,一星期後再次撥打電話與關心傷口復原情形,對方表示已拆現但正在進行中醫療程,對話過程中對方完全沒有提及關心我及乘客的傷勢,且都是我主動打電話關心,也沒有談及相關賠償責任釐清的問題,但有告知對方待警方初步判定結果出來會再連絡進行下一階段和解

這兩天判定結果已出來

我方:違反道路安全條例致使人員受傷(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行人未依規定逕行穿越馬路

電話告知對方結果,並說明接下來將進一步申請調解委員會談賠償問題,對方都表示可配合,但所有相關事情聯絡處理都是我在處理,對方僅表示時間確定後再通知他就好,以上事件敘述到此。

以下問題請教各位律師們:

1.對方為行人違反規定逕行穿越馬路,但我撞傷他是否責任歸屬部分於我較重?

2.我的車子修理費用共兩萬元,但因僅皮肉傷且需上班沒有時間再去返診,故就醫紀錄只有車禍當天急診而已,但於急診時醫護有幫我的傷勢拍照存檔,這樣來說我能向對方求償費用僅修車費嗎?

3.對方醫療費用部分,我的強制險在兩年內都會全額賠償,這樣對方有權再跟我要求額外的賠償嗎?想請問若對方求償,多少的金額範圍是何理的呢?

4.乘客部分因傷勢嚴重當時請假5天無法上班,牙齒部分由牙醫估算因牙齒全斷裂,所以需植牙療程約兩年,但植牙要等到半年後,到目前為止這一個月他前排牙齒全無,進食困難僅能吃軟流質食物,植牙一顆要價6萬元,總共需植入5顆牙齒,要價十分驚人;就乘客部分可否向對方求償?

(因傷無法工作5天、植牙療程、身體心向改變心理層面精神賠償,及植牙費用)

金額又多少範圍內為合理呢?

5.若和解失敗走司法程序,假設法官判定肇事責任我方負擔60%對方40%,假設對方得償金額3萬元,我得償金額2萬元,乘客得償金額10萬元的狀況下,依百分比計算是否我應賠償對方1萬八千元,賠償乘客6萬元;對方需賠償我八千元,賠償乘客4萬元呢?

賠償部分的計算是這樣嗎??

乘客沒有要我賠償,認為對方過失占最多,因為他導致我們車禍,所以乘客希望對方需賠償部分金額

 

抱歉我的內文真的很多,很感謝各位律師們看完

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又是這種狀況,我真的很緊張,壓力大到無法想像,懇請大家能給我些意見和建議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2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仍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之部分,可請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過失比例,依比例賠償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2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仍有成立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民事賠償部分,可請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過失比例,依比例賠償之。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3 00:19

在雙方均有過失的情況下,各自的損害賠償請求僅能就他方的過失比例為請求。乘客考量到是你朋友,可能只會向行人求償求償的比例則是行人過失的比例。至於損害賠償的範圍,植牙是屬於請求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原則上可以請求。

phina 104-10-23 01:15

請問王律師,他方的過失比例應如何判定呢?

是要申請肇責分析嗎?

我做了功課,肇責分析所需總時間為60天內

請問如此一來要談和解是否就要延至2個月後呢?

這樣距離事故日已屆三個多月,若需談和解時間上是可以的嗎?

真的很感謝你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向承辦員警聲請初步判定表,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不服,就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只需要注意6個月的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及民事2年的求償時效即可。

阿祥 104-10-21 20:49

 各位律師你好:

兩個月前    我在一個路口進行兩段式左轉 等到左右方紅燈    而我方已經是綠燈

起步前有確認沒有正在紅燈的車輛要經過    而這個待轉區要進入對向車道需要往右斜前方駛入

同時還須注意對向車道左轉車輛    就在剛起步要準備注意前方時    左側有輛車輛紅燈直接

撞向我騎乘機車    左腳當場被撞成骨折    根據事發後警員所做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事原因

是該車輛違反號誌紅燈 我方未發現肇因    對方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非常清楚錄到他紅燈

事發後的開刀 住院費用對方都有繳清 出院後對方就沒有任何關心的作為

我父親有向交通隊請求將資料送交調解委員會 今天已經收到調解的通知書

請問:    1.要進行調解 需要準備什麼事前的準備??

2. 因為不知道對方的財產狀況如何    我和父母親只打算請求合理的薪資 醫療 和精神慰慰金

但很怕對方用沒有財產 (至少他有車輛) 來應付 那我方有沒有辦法可以得知他的狀況??

如果他有動產  動產和存款 但在車禍後他已經把財產轉移給妻子和兒女 那我方有什麼可以保

障權益的方法可行??

3. 如果對方願意賠償 但要求要分期付款    有什麼辦法可以預防他愛繳不繳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未見內文,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若你怕對方會脫產,可以考慮做假扣押,把對方的財產先扣起來。

二、調解之前要先了解如果以訴訟的方式處理的話行情大概多少。可以就近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三、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民事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所以如果你們談和解調解對方一直在拖時間的話你還是要先注意如果有要告刑事的話不要超過六個月的時間。再來是刑事案件的進行不會阻止民事時效之進行,所以如果刑事案件一直沒有結案快二年了民事還是要處理。

四、假扣押有擔保金的問題,對於擔保金的部分,一般車禍是供請求金額十分之一擔保金即可,如果覺得擔保金額較大,可以考慮在假扣押程序先做一部請求。

五、假扣押除需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事實外,還要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也就是說要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或其他情況致日後執行恐有困難。一般來說假扣押裁定會被駁回多數是因為沒有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或是法院認為沒有釋明。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凱弟 104-10-21 12:10

上列被告過失傷害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一`張XX於民國103年8月13日14時45分許,駕駛車牌號碼9372-xx號自用客車,

沿新北市中和區保健路往安平路方向行駛,行經保健路與保健路61巷`44巷之交岔口時,

本應注意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而依當時天候雨,

日間自然光線`柏油路面濕潤`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情形,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

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貿然直行至上開路口,適告訴人並開騎乘車牌號碼IBT-XXX號普通重型機車,

沿新北市中和區保健路61巷往保建路44巷方向行駛,行經上開路口時,即遭張xx駕駛上開車輛碰撞倒地.

告訴人並開因此受有左側股骨粗隆間部分骨折`肢體多處擦傷傷害.

二` 案經告訴人(已歿)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一分局報告暨對方兒子告訴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名稱及待證事實:

(一)被告張XX於偵辦中之供訴. 被告坦承上揭犯罪事實全部.

(二)告訴人於上開時`地騎乘車之指訴.   

車牌號碼IBT-XXX號普通重型機車,沿新北市中和區保健路61巷往保建路44巷方向行駛,

行經上開路口時,遭被告駕駛上開車輛碰撞倒地受傷之事實.

(三) 1.告訴人於偵辦中之指訴

       2.告訴人之死亡證明書傳真影本1份.

1.告訴人於104年3月23日因病死亡之事實

2.告訴人(兒子)於104年5月18日以被害人直系血親身分提出告訴之事實.

3.告訴人(兒子)自承告訴人開死亡原因為食道癌之事實.

(四)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監視器翻拍畫面及說明`1份及現場及車損照片12張.

佐證上揭犯罪事實.

(五)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北慈濟醫院103年8月19日出具之診斷證明書1份 

告訴人因本件車禍確受有前揭犯罪事實欄所載傷害之事實

二`核備告張XX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那請問這算是被判什麼

我朋友是被告 

 


 

 

 


 

朱先生 104-10-21 11:55

直線行徑左方汽車快速右轉.煞車不及撞上
右手拇趾骨折.左腳挫傷左有多處擦傷.開到打鋼釘.診斷3個月休養
初判
查無無肇事違規原因.事故後一通電話沒打來關心過對方
月薪12萬左右.有扣繳憑單.薪水
以上情況
多少錢和解較適當?




阿正 104-10-19 17:59

上周下午時間在台中按了對方三下喇叭提醒對方來車,對方就很兇下車找我理論,我與他爭執後,對方回車拿了一支鐵棒氣沖沖的往我這邊衝過來,我在情急害怕的狀況下,以車速約20的速度撞傷了對方,我並往前滑行20公尺後停靠路邊。我呼叫救護車,對方很像腿部骨折,他說要告我,我應該如何呢?我願意賠償醫藥費,但他也又錯,責任該怎算?謝謝您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但可能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若有行車紀錄器也應先予以保存,而對方之行為也涉及恐嚇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福 104-10-18 11:03

律師好:時間為104年10月12日晚上18點10分左右下班騎車從土城堤外道路往板橋楠仔溝堤外道路出來到一般道路,剛上堤外道路斜坡上10公尺,突然驚嚇到怎麼有人牽著腳踏車從我前面左邊穿越雙黃線到我的車道啊!煞車不急撞上去了,腳踏車沒裝警示燈,是老人家啊!交通警察救護車都來了,到醫院探視知道腳骨折,警察初扮表還沒出來,過兩天老人家要出院,他兒子問我能拿出多少,他在籌一些讓他媽媽能出院,之後在從和解中扣除我先出的費用,我要如何是好?

 

王上仁 (Vincent) 104-10-18 12:14

建議先等初判表出來以後釐清肇事責人再跟對方談和解問題,倘若醫藥費不高,先給予對方一些慰問金可以,但不要先承認是有過失賠償金。如需要律師為您談和解,可以致電0911-101-770王律師

勒蒙 104-10-16 20:42

不好意思 我想詢問一下 我在七月十六號 發生車禍騎乘機車路口被轎車從左側追撞 機車車頭全毀 當時我記得是二段式左轉已經綠燈才起步但是頭部受到撞擊造成當時記憶短暫失去 從轎車的行車紀錄器中也明顯地看到他從內車道行駛看見紅燈三四秒後 沒減速並檢加速通過時我才出現在他的面前  造成我左膝膝蓋髕股閉鎖性骨折 開刀治療 於目前已經了兩次手術 半年後還要再開一次刀把膝蓋的兩根釘子取出 造成我大概約八個月至十一個月沒辦法工作 工資部分應該怎麼計算(車禍半年後再開第二次手術) 當時肇事者筆錄時表示當時自己是因為恍神才踩油門加速並沒有看到我 而我也因為被其他車道的車擋住視線也沒看到他(因該說當時內車道是沒有車的) 目前要開始進行和解的部分 但是 保險理賠費用部分我不懂要寫些什麼 有哪些需要賠償的 所以才來發問 還請多幫幫忙!!

謝謝^^

一、如果是無資力請律師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二、如果怕對方脫產可以考慮先辦假扣押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有要提告的話要注意時間。

四、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二年內要處理。

五、可以請求的項目:精神上賠償,喪失勞動能力損失[開刀期間沒辦法工作] 、減損勞動能力損失、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含親屬看護[一天二天,需醫生診斷證明需休養多久],就醫交通費用、其他損失。關於每一個項目的行情,可以就近找個律師依照你的傷勢查些判決給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ray 104-10-14 17:39

103年2月22日 在我家附近買早餐時因為趕著回家,在雙黃線上停下來準備左轉有打方向燈,結果在同車道被一名約49歲婦女時速約90左右把我整個人撞飛到對向車道,我的左腳嚴重骨折並且脫位,後來做筆錄時警察說那個婦人在另一間醫院冰敷是傷到臉部,車禍初步分析是無法判定分析,因為婦人說他當時情況都忘了。

最後無法分析,後來半年內有尋求保險公司積極找婦人要求和解,因為婦人稱頭痛拒絕和解,直到後來她到其他醫院診斷,確診是水腦                                                                           婦人在去年的7月份開刀住院到現在半身不遂需專人照護,而我也在今年6月才剛開完拔釘手術,在今年7月接到調解書到了現場,委託人要求我們賠償350萬

 

 

我們因對水腦有疑問因此調解失敗,在這兩天又接到了第二次調解書 我主動打電話向投保保險公司詢問,保險公司告知後來婦人到其他醫院鑑定確定跟車禍有因果關係,因此我可能需要賠償看護費用,我們雙方均投保同一間保險公司,皆有投保第三責任險及強制險,請問如果萬一我保險公司只能負擔250萬(200萬殘障給付)(50萬第三責任險),剩餘的部分真的一定要我來賠償嗎,家中還有殘障媽媽要照顧,並且剛退伍根本無財產收入,請問這個該如何是好,車禍判定是無法判定結果,現在已經一年又八個月,還有辦法申請鑑定比例嗎?

你好:

進入訴訟程序後還是可以聲請鑑定肇事責任歸屬。 鑑定後若對方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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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hsiuchi 104-10-09 03:18

想請問 對方初步分析是左轉彎未注意其他車輛而肇事後未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我方初步分析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因車禍致使我腳板腳趾骨折無法上班醫生說最快也要3個月才會好  家裡有公公婆婆和2個小孩就讀高中跟大學 目前剩我先生一個人賺錢(每天上班13小時) 婆婆極重度殘障白天是公公照顧晚上是我照顧 可是因為我車禍無法幫她洗澡 清潔 復健 在車禍後有幫婆婆申請政府的居家服務 等了ㄧ個多月還沒消息 因一個多月沒洗澡了迫不得已只能先送去長期照顧中心一個月25000 因為請看護更貴我沒辦法借到那麼多錢   薪資因為公司是論件計酬薪水不一定(公司有勞保投保薪資) 想請問我該怎麼跟對方求償...所謂的精神撫慰金它的準則是在哪裡?我應該怎麼要求?

你好:

除了提告過失傷害外,可以請求賠償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用薪資損害及精神慰撫金。 長期照顧中心費用要請求會有困難。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用薪資損害要提出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書作為依據。 精神慰撫金要依你受害情形、雙方身分、地位、學經歷、經濟狀況才有辦法認定數額。 詳細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hsiuchi 104-10-09 17:05

 所謂的身分地位是指?受害者身分地位工作收入越高獲得的精神撫慰金理賠越高?還是?我們家是中低收入戶所以精神撫慰金的計算?傷勢有列入考量嗎?求解 謝謝...

 

王上仁 (Vincent) 104-10-10 00:19

  論件計酬的工作性質,可以以近期每月工作案件平均數或所得報酬作為佐證。

一、建議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個律師幫幫你。

二、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若要提告要注意時間。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

四、精神上賠償的話你可以以驗傷單上的傷勢去查判決來參考,就知道如果硬是訴訟大概可以獲賠金額了。

五、若怕對方脫產可考慮假扣押,這個部分如果法扶准予扶助並經法扶同意的話可以法扶的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hsiuchi 104-10-14 18:53
想請問楊律師 法扶問有指定律師嗎? 我可以請你當我的律師嗎?還是只能指定法扶裡的律師呢?
嘉駿 104-10-08 11:59

我於上個月18日在桃園市八德區工作完畢準備返家,在和平路142號前遭一未滿18歲少年騎乘機車自我右後方追撞,導致我人車倒地並被對方機車壓住右腿腳踝無法站起,路過民眾(夫妻)好心將我扶起並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當時現場因無紅綠燈機車停等區標示,我及對方均被交通警察開立違規單,後來我自行前往醫院掛急診(右腳腳踝腫脹),才知道我右側外踝骨折,因此住院開刀,術後需休養三個月,期間對方只來醫院看我一次,事後連絡對方均以對方因未滿18歲騎機車肇事,保險公司不會做機車強制理賠為由進行拖延處理,請問我該如何向對方要求合理的理賠金額.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0-08 16:16

您好:

1.縱使騎車之人未成年刑事仍得提告過失傷害

2.至於民事方面依實際之損失金額(如車損醫藥費)除可向少年請求賠償外,並可連帶向家長請求賠償

以上 謝謝

嘉駿 104-11-24 10:41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1.因對方所騎機車車主名字是他媽媽,經過數日來的聯繫協調,也協請調解委員會協調,但是都得不到對方確切的回應(對方說有誠意解決,但都藉故推託,並揚言說我傳簡訊連繫要告我騷擾罪),請問我該如何提告?

2.對方機車車主(他媽媽)明知他未滿18無照駕駛,既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仍然縱容他兒子無照駕駛,我是否可以對車主提告故意至人傷害之罪名?

3.對方嘴巴說有誠意解決問題,卻一再藉詞我求償金額太高並藉故推託,但都不給我確切回應,請問我是否可以對機車車主提出涉嫌詐欺的罪名?

 

饅頭 104-10-06 23:39

 8月16號 ,上班途中前方一輛機車 突然 左轉,我方 煞車不及追撞上去, 當時我全身多處擦傷 肋骨骨折, 但是覺得 事情想要趕快處理 ,一個禮拜後主動聯絡對方 看是否需要時間談和解事宜, 甚至可以包個紅包 給他, 但是對方直接回絕並表示一切等 車禍鑑定報告出來後再來談。  

 

 不久前直接接到和解調解書 直接進公所談和解, 10月6號和解當天 警方開出的初步鑑定書上表示 對方無照駕駛 本為輕型機車駕駛卻 駕駛重機, 我方為行車追撞,而 對方直接提出要求 所有賠償,並 表示 他是越級駕駛頂多被罰1800, 我們沒有多說什麼,但是看到明細後, 無法接受。

 

 警方當時拍下的機車照片 ,僅只是些微擦傷 ,但是他的機車理賠單明細上每一項細項都是左右兩邊 都修理甚至整個換新, 想請問這機車理賠合理嗎 ?  

他開的醫療證明 ,光是同一間醫院就開了診斷證明書至少四份 ,每份檢查的結果 幾乎都是功能正常 ,以至於他現在開始往台北跑 換醫院檢查 ,他表示他一定要檢查出病因, 因為他認為他一直有後遺症出現 ,請問這樣的醫療證明合理嗎? 是否他開了那些功能正常的診斷書我們都要一併賠償?  

再來薪資證明 ,自從車禍開始他並沒有再進公司上班 ,他要求我們 沒上班的時間都要給予給付 ,這時我們才發現 車禍地點根本是公司門前, 足以證明他是因為到了公司緊急轉彎才導致我們追撞上去的, 這樣責任歸屬問題是否真的像他所說要我們賠多少就得賠多少 ?  

 

 我方一直很有誠意想要解決問題, 但是覺得對方有點在惡意敲詐, 想說不想造成負擔 ,我方機車也是修理該修理的地方, 看醫生也是看個兩三次甚至沒有回診, 但對方不上班,也檢查不出病因 ,一直拖著不談和解 ,也不覺得自己有任何的錯, 還把整台機車換新,實在讓人心裏不是很平衡。

 

 生平第一次遇到車禍事件 ,請大家給與我方建議與方向,謝謝

一、關於車禍,你如果有受傷的話你在六個月內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六個月內也是可以告過失傷害民事部分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你也有損害的話,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刑事提告時間的部分可以再斟酌一下,可以談和解調解的話儘量談…沒有一定要走刑事的意思。

二、依交通規則,如果對方要右轉的話是要在三十公尺處先靠右的,而且要打方向燈

三、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參考,如果進入訴訟如果有爭執還是要看鑑定的結果。

四、關於賠償的細目的部分,如果是調解的話沒有要一個一個細算,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了。當然在調解和解之前建議是查一些相關判決來參考一下…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饅頭 104-10-07 10:47

抱歉,對方是左轉,已更正

小晏 104-10-06 16:44

對方詐欺
我目前19歲是算準詐欺罪嗎?(第一個問題)
當初對方也沒有提供買賣契約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料之文件,並提供予購買者。無提供買賣契約,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對方要求和解,我能和對方要求多少和解金呢?(第二個問題)
我和對方買博美狗1歲多,對方卻是賣我長毛吉娃娃,年紀是3~5歲!

損失金額:4000元買狗,狗帶回來第5天骨折第一次診療費用6538元,後續還有3次回診!
假如與對方和解,對方就不用罰緩1萬5到7萬5的罰緩嗎?(無提供買賣契約)
假如是準詐欺罪,對方也不用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罰金10萬元以下罰金嗎?
判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6萬就不用坐牢嗎? 

我有去爬很多文,可是還是很多不確定,感謝律師回答! 

GLS 104-10-05 12:01

請各位大大,幫忙回問題感謝! 
我二星期前,綠燈直行『對方開駕駛坐車門,從我右方腳踏板撞上去!』當天 

去急診室,做治療也照了X光片,醫生說怕手有骨折,結果照沒有骨折,但醫 

生說血腫,會照不準,請我消一點在照,隔天手還是異常的痛,就去了自費的 

放射科照X光,有說骨折的部分,有裂痕但小要看很清楚,在來去了其他診所 

骨科都說裂痕小不清楚,不敢成擔責任,所以沒開診斷證明書,但對方保險公 

司一直要求,要診斷證明書,所以就去了建保的中醫,針炙和治療也拿了片給 

醫生看,說有骨折但要看很清楚,也開了【診斷證明書和需休養二個月】現在 

對方保險公司又要求,要有大醫院,或『急診室那間的診斷證明』,但我有去 

問急診室了,說不行,因為開了『怕有醫療問題怕被告』,保險公司說如果『 

沒急診室這間的診斷證明書,就當作我傷勢很輕,只給輕微賠償,撞到我的人 
{"難道"一般建保的中醫診斷證明書,就是沒根據嗎?(全台灣的中醫也都不算數嗎?}
還說沒錢』請各位有經驗的人幫忙我,因為家裡只依靠我的收入!想早點談好

本來,上星期電話談好,說 照第一次談的 ,事主出10000,保險公司說修車加上醫院和雜醫療費是35000,說補助到50000,但

事主說只有5000 ,我說好,你5000保險公司50000 不能變更

不然我也沒錢,修養!

今早打給對方事主問他,和保險公司談的如好,事主說好.保險公司也OK

快中午時,保險公司打來改口說,沒西醫診斷證明書,中醫的不算,

只能賠我最多35000(還跟我說不然去調解阿) ,這樣我維修加上跟人借的醫療費和,我這陣子無法工作時間, 這樣我扣一扣我根本就,沒錢可以修養!(現在變成保險公司,都坑我沒西醫診斷證明書)難道,我好好一個家,要因為這樣倒嗎?

(我沒有勞保) 求求網路上的各位幫我!!我只想要合理,能度到我手好和生活費(不敢過份,要求)

請幫助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5 14: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的損害賠償就是財損、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2、財損及不能工作薪資證明,診斷證明書的部分,倘若對方保險公司拒絕接受,我方也無法提出符合保險公司規定的診斷證明書,則仍必須由對方負擔。

3、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必須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傷勢、對方的行為後態度等,不能一蓋而論,不過一般的骨折傷害並且需要休養2個月,要求個幾萬塊都還算合理。

4、倘若對方仍拒絕,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賠償訴訟

 

GLS 104-10-05 20:09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今天去急診室那間醫院,醫師要求重照X光,確定診斷為鷹嘴突骨折,(醫師診斷需靜養,手部不能負重6周),但是對方現在把我手機電話設拒接,(有用其他人手機打過是有通的),

請問個大律師們,

我現在該如何處理,小弟因我知識不足,生活經濟陷入困境,還請各位幫忙,萬分感謝!

pein 104-10-02 23:44

請問我騎車要過馬路那裏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要過去時已有打方向燈加上車子已過道路中間了,對方要直騎從我旁邊擦撞過去,我車子當場倒下,他往前滑,造成我有擦傷,他手有骨折牙齒受傷,原本要私下和解,談和解要求越來越多,對方也沒住院甚麼的,當時警方也沒說誰對誰錯,原本想說雙方都有強制險可以互相理賠,現在搞到他是學生在家休養期間沒去打工賺學費,要求我賠賞這段期間的工錢和醫藥費,請問以這個情形我該如何是好,請問我的行車方式有錯嗎?有需要賠那麼多嗎

小晏 104-09-30 17:24

9/19日和繁殖場買了一隻博美狗,對方說:狗一歲多,身體很健康,剛生完兩個月。
當時,我問對方說,需要另外補充營養嗎?對方說不用。(哺乳會讓母狗大量流失鈣)

帶回來的第2天,有帶去做身體檢查,獸醫告知:

狗不只一歲多,至少3~5歲,嚴重牙周病,牙齦紅腫,兩耳都有黴菌,心跳偏慢,聲帶已被割掉!
這些,對方當初交易時並沒有事先老實告知!(是否構成詐欺罪?)
雖然不算生病的狗,但問題很多! 

告知對方後,對方卻說 黑心獸醫店,騙你錢的你還去。

還說,你也沒有問我幹嘛講!(我知道的買賣交易就該老實告知)

 

9/24日晚上,博美狗腳骨折了....(買回來的第5天)

博美自行玩樂突然腳骨折!當初有問對方需要補充營養嗎?對方說不用!

(哺乳完的母狗會大量流失鈣)

第一次診療費用就要6538元,往後還要陸續看診!
告知對方,他卻推辭任何責任! 說 診療費太貴,不會等到明天在就診!
告知時是買回來的第6天,對方完全不負責任,還已讀不回!

有在7天內告知問題,對方不處理!

還嗆一句,你報警,警察也不會處理(吃案之意)

 

當初也沒簽 買賣契約!(是合法有寵登字號) 

收據和對話內容還留著!

請問各位,要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提告對方詐欺,民事亦可以請求對方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杰 104-09-26 16:18

您好我在喝了酒之後紅燈發生車禍車禍後對方的傷勢為鼻子骨折,而我吹出來的酒測值為0.28警察說這是公共危險罪,請問我會怎麼被判刑?

 您好,

建議您盡量跟對方和解,若在地檢署階段就能達成和解,則有可能爭取緩起訴

但若無法爭取到和解酒駕肇事一般都判3~6個月不等。

不論如何,如果可以還是當面找律師聊聊,協助調解跟保護您防禦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應朝緩起訴去主張,當然應積極與對方來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6 23:04

您好,若是第一次酒駕,於與被害人和解後,有機會求得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6 23:23

您好,若是第一次酒駕,於與被害人和解後,有機會求得緩起訴

小晏 104-09-25 22:25

上星期六,和繁殖場買了一隻博美狗,對方說:狗一歲多,身體很健康,剛生完兩個月。
當時,我問對方說,需要另外補充營養嗎?對方說不用。

帶回來的第2天,有待去做身體檢查,獸醫告知:

狗不只一歲多,至少3~5歲,嚴重牙周病,兩耳都有黴菌,心跳偏慢,聲帶已被割掉!
這些,對方當初交易時並沒有告知!

現在告知,他卻說 黑心獸醫店,騙你錢的你還去。

就在昨天,博美狗骨折了....

第一次診療費用就要6538元,往後還要陸續看診!
告知對方,他卻推辭任何責任!卻把問題推給獸醫院!
而今天是買回來的第6天,對方完全不負責任,還已讀不回!

當初也沒簽 買賣契約!(是合法有寵登字號)

收據和對話內容還留著!

請問各位,要如何處理! 

你好:

若真的是生病的老狗還謊稱是健康年經的狗,已經構成刑事詐欺罪,民事上構成詐欺物之瑕疵可以依民法第92條撤銷詐欺之意思表示或依民法359、360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解除契約或損害賠償,支出之醫療費用也可以向對方求償。 建議你直接報警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若對方不願意與你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綠綠 104-09-21 13:31

想請問,去年2014/09/11工作中左手遭機器捲入(大拇指無礙,其餘為粉碎骨折),到目前還在就醫,未判定失能(左手中指截指,食指、無名指、小指活動有限),到目前都向勞保申請7成薪資,公司負擔3成,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年紀小什麼都不懂所以公司不理不釆,當初住院老闆探望一次,意思是我怎麼會不小心自己把手伸到機器裡。

公司有說之後能回去上班,可是這段時間的處理態度,我已經不想回去公司。

能向公司求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侵權行為則會有時效逾越之問題,而本件係屬職災,除勞保外,可以從勞動契約部分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綠 104-09-21 13: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侵權行為則會有時效逾越之問題 ... (恕刪)

時效逾越?求償需要民事訴訟嗎?金額方面也不懂。

104-09-20 19:04

你好

同上一篇,A先生被7.8個人圍毆,導致右下巴有刀傷,下巴骨折,身上多處擦傷挫傷,請問這樣可以告這些人殺人未遂嗎?指使者可以告他教唆殺人嗎?

順便請教該如何要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殺人未遂,仍需視當時下手情節而定,而本件有傷害之事實,至少可以成立傷害罪,並應於知悉時起六個月內提起傷害告訴,民事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0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出證據,如監視錄影畫面及驗傷單,再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朽木 104-09-17 20:40

您好 日前因早上長到市府 發現 他們大約都8點上班人員才會到  但是早上七點左右 1-14樓的廁所電燈機乎全開  還有電扇 剛開始我也就關掉 可是幾次後就有點不耐煩  所以關燈用拳頭槌  到了有一天終於受不了了  把電風扇的電線給拔斷  被市府人員在廁所放攝影機給拍到了  現在對我提出毀損公物  請問我會被判什麼罪呢  還有我腿骨折剛開刀兩天  要是知道提告那人可以私底下找他合解

ps層經寫信給市府 可是他們得回應卻是很敷衍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所述,可能涉及刑法第138條毀損公務上掌管器物罪,或刑法第354條普通毀損罪。 但刑法第138條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應指公務員執行特定職務所掌管之物品而言,不宜擴張為公務機關之一般財產乃包括在內,您毀損之電扇電線,雖屬公家財產並有掌管之人,但此僅係為便宜公務員執行一定職務所用之工具物品而非職務上掌管之物品,故應成立刑法第354條普通毀損罪。 普通毀損罪屬告訴乃論,可在偵查階段主動道歉並賠償,爭取和解撤告。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一、廁所的電扇的話應該不算是毀損公物罪,應該算是普通毀損

二、這個問題上次我有查過相關判決,這樣的見解應該是有空間的才是。

三、但我們查判決的就表示有的檢察官會認為這是毀損公物,是法官認為是普通毀損罪。

四、這個的確是告訴乃論之罪,的確是可以和解請對方撤回或是調解調解筆錄載明同意撤回刑事告訴經法院核可就沒事了。再來是,這個提告的部分看是否經合法告訴權人提告,如果只是告發的話是不算數的,要告訴才行,所以也有看過物品所有的單位不願提告最後因為告訴乃論之罪未經有告訴權人提告而沒事的。

五、簡單的說,快點去跟這個東西的所有權人道歉和解看對方願不願撤回告訴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