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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 105-04-27 21:49

車禍發生於一週前,本人騎機車載一位朋友停在十字路口路口無任何號誌,在等無車通行時,一輛汽車右方車道左轉直接撞上本人機車車頭,造成機車前輪橫移至雙黃線上,後輪則留在線內,機車沒倒。在車頭三角台、車殼、車架板金等等皆毀損,人的部分已有驗傷腹部挫傷手臂挫傷,乘客則是小腿擦傷。報警處理做完筆錄後撞人司機無任何慰問、道歉,約出來調解後對方認為自己無任何過失,並不斷說是我們將車子停在雙黃線上才導致他撞上來。 機車維修報價為一萬出頭,對方找朋友來報價為四千出頭,但是根本就是刻意壓低維修金額,無法將車子狀態恢復原狀,且對方只願意付一半金額。

各位律師先生/小姐,我想提出的問題為:

1.因為十字路口並無監視器,對方也聲稱無行車紀錄器,本人該如何證明己方機車並無壓在雙黃線上?

2.若最後因無法舉證而被認定為停在雙黃線上,那雙方的肇責過失何者較大?
個人認為對方為行進間轉彎車撞上本人靜止車為對方過失,是正確的嗎?

3.若對方擺爛不和解、不賠償,要如何處理這種狀況,可以提出告訴嗎?我們有受傷的部分可以提出傷害告訴嗎?

謝謝各位看完此篇文章,希望可以得到一些建議,謝謝大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7 22:55

您好,

 

1、可在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時效則為兩年。

 

2、若車輛停車位置未在規定標線內仍屬肇事原因之一,無法單憑靜止車就一定無過失之理論推理,可向監理所聲請交通事故鑑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8 08:4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此類案型宜先了解交通大隊所製作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作為初步判斷責任歸屬之用,若有不服,可在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向自費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責任歸屬(若經偵查後,可請求檢察官申請,此時即不囿於期限),到時候也會請當事人到場表示意見。

2. 至於您所受的傷害,建議於事發後六個月內儘速檢具事證,敘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告訴,如此才有籌碼與對方洽談和解事宜。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阿中 105-02-29 13:28

想詢問一下,如果在山區道路,因為中間沒有畫任何線,但因為我駕駛車輛偏向對向車道,造成我左側後照鏡與對方左側後照鏡擦撞,並且左前輪撞到對放左後輪,造成兩台車都有損傷,一般這樣經過鑑定後,責任歸屬會怎麼區分?100%,70%/30%

可以提供解答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9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中線道路仍然必須靠右側進行,倘若我方偏左邊,仍然屬於違規

2、不過車禍事故的釐清仍然有賴於相關事證的佐證,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然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車禍事故比例涉及很多要素,包含路況、車況、時速、路權、道路交通法規,所以必須個案依據事證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研判,關於比例分擔問題,可能需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方能釐清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9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研判,關於比例分擔問題,可能需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方能釐清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im 105-02-26 17:55

律師您好 

我是公車司機在上個月和一台小客車平行等紅綠燈

當時我在外車道 對方在內車道我們平行 當綠燈亮時正要起步 我準備右轉

但他的車道有點縮減關係 疑似他搶快直走或右轉?

車身比較高當時也沒看到無法判定他的動作

當下他的車後輪擦撞到我左前車頭 也有向警察備案作筆錄 

他沒行車紀錄器而我的拍不清楚 路口也沒有監視器能拍到

後來初判下來為" 無法判定責任" 對方不服硬咬是我錯比較多

他要申請重新鑑定 請問律師 是否轉彎車的肇責真會比較大嗎?

麻請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7 2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路權或是直行轉彎並不是唯一的標準,就您所述的狀況,都在起步,我方在外側車道右轉時,對方擦撞到我方車的左前方,本文認為應該是對方來撞我方的。

2、因為是對方向我方求償,所以應該由對方舉證我方肇事責任,可以先等車禍事故鑑定以結果之後,再依據鑑定結果考慮與對方和解即可。

大蓉 105-02-03 16:31

請問律師 日前發生大樓上下坡擦撞 我是上坡 對方下坡

會車時對方有倒車停車後輪胎未回正 超越中間線 導致我的車子撞上對方輪胎 保險桿凹陷裂痕

對方車子無損傷

有請到警局作筆錄 但警方不做任何判定 對方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對方不認為有錯  

我只有強制責任險 ..想請問律師 這樣的狀況 如何和保險公司爭論

 

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8:48

您好,

 

1、本件事故並非發生在道路上,所以警察不會介入處理。

 

2、可將行車紀錄器、大樓監視器畫面交由公正專業單位進行事故過失比例分析。

 

3、除聲請調解外,對保險公司也可向其主管機關金管會提出申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綠茶 105-01-27 02:49

我在家的巷口為了閃人所以往旁邊騎但因角度不對撞到路邊的車子馬上按了煞車後往前滑了一下之後倒在那臺車的後輪,車子壓在身上鄰居把我扶起來後,我看了被我撞到的車完全沒事後我沒想到要報警處理就往前騎回家了,後來有人報警但是報警的人的車子我確定沒撞到,但是因為路口監視器,我沒證據,但警察作筆錄的時候一直強調是我撞的,一直希望我承認,可是我很確定我沒撞到,但苦無證據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沒有撞到,則沒有必要為承認而承認,本件僅屬民事損害賠償,對方主張是您撞的,他也要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茶 105-01-27 19: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沒有撞到,則沒有必要為承認而承 ... (恕刪)

今天警察跟我說連大樓警衛都看到了,可是警衛是跟其他鄰居一樣聽到我跌倒的聲響才出來的,他根本不可能看到我怎麼撞的,他卻跟警察說他有看到我撞到那臺我說沒撞到的車,請問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再加上沒監視器,他的話能當證據嗎?

小天 105-01-25 02:21

我想問一下   在路上  我因為超前面的機車  剛好遇到灣

我的車身已經超過前面那台3分之2了  只差後輪還沒過去   

然後在過彎的時候被他追撞這樣要算誰的錯

 

他有摔車 我沒摔  我只有尾翼斷掉

車禍誰對誰錯一開始主要是看警局1個月左右開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之後如有聲請鑑定,就以鑑定報告為主。

如果你沒有受傷倒是要小心對方以過失傷害對你提出刑事告訴。


well 104-12-29 00:36

您好 本身台北人在12/5號去花蓮旅遊時 遭遇擦撞 擦撞過程如下

行經類似U字型道路 雙向兩車道 路很大 行駛路線為U字右上至左上 我在外側車道(右邊)右側是山壁 在直線底快進彎時有紅綠燈 見左道前方A車等紅燈便減速 快到終止線時已轉為綠燈 便繼續向前 A車也從靜止中前進 此時為並排狀況 因已入彎我在外側 距離較短 沒有超速 入彎2/3時後輪位置在A車的前門處 這時因為下大雨A車打滑 忽然滑過來擦撞 A車右前門處凹陷 而我左後輪輪拱擦傷 A車駕駛非車主為車主父親 事發後說不要叫警察 也自知自己打滑 會負責賠償 但為免爭議我還是找了警察 但到了警局立馬改口說我撞他 而在進彎處有監視器 很清楚拍到我與A車接近 並排 超越 但我完全行駛在自己的道內沒有偏移 而他忽然車頭右滑發生擦撞

隔日他兒子打來跟我說交由保險處理 保險公司說會派台北的人跟我聯繫 但相關監視器與資料須等7日 到了12/14也都沒聯繫 我決定自費先修 並請原廠技師協助聯絡對方保險公司 當日收到通知 對方保險有派人來拍照洽談賠償事宜 到12/16時技師回付對方保險公司願意理賠 但有部分被刪 但我不想麻煩 所以同意

12/18車修好 修理金額約3萬 扣除保險公司負擔的其餘我還自費9千多 但要求我攜帶印章蓋和解書才能把車開走 由原廠櫃台小姐幫我蓋 但和解書是空白的

12/28忽然接到原廠技師的通知 說對方保險公司說肇責一半 我必須負擔他們之前幫我修理的一半費用 還要賠對方一半車損

想請問

1.擦撞過程我是否有肇責 初步分析表不是要30日後申請?

2.對方保險公司說等7日調閱監視器後派人來談理賠事宜 我卻完全沒見過對方 都是由技師那裡處理 而技師也確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願意理賠及刪掉的部分 自付額我不計較 和解書也要求我先蓋 但事後又說要我付擔一半 以及對方車損 這流程是否合理呢?

小魚 104-12-28 21:25
於社區車道發生擦撞;當時我要往上;而對面來車要往下;因為當天有下雨,對方騎機車下坡車速有些快導致在轉彎處打滑;撞上我方車子的後輪,但我們車道有亮警示燈告知我們對向有來車,所以我們是有在注意行駛的,而我們是雙向車道,所以當時號誌燈為綠燈,我想對方來車應該也以為號誌燈為綠燈故於轉彎處較不注意;所以撞車就這樣發生;而當時對方卻認為他們打滑是我們嚇到他們造成的,真的都不知道誰對誰錯?且於社區內發生相撞;警方無法處理,但我們還是有備案,像這種因為對方自己打滑造成撞倒我們車子的車禍,對方可以向我們求償?若對方不賠償我們車子的損失,我可以提出告訴進行賠償嗎?我們有監視器清楚的拍到當時的影像。
amber 104-12-27 05:54

請熱心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我12/19日晚上騎機車回家路上  因左側超車 【不記得有無跨到對方車道 但我們是同向行駛】

後方右方計程車擦撞  對方右側後視鏡斷了還有前後車門後輪都有擦撞痕跡及輕微凹陷

而我是左側倒地 機車壓住左腳 所以沒有明顯車損  但身上多處擦傷挫傷  目前腳踝因蜂窩性組織炎持續就醫 

當時對方並無減速跡象 因撞擊後還往前將近兩個車身距離  而且從我倒地之後至少隔了五分鐘才來看我的狀況 並聲稱他不知道我從那冒出來的 然後也沒問我的傷勢 一直強調他車損的部分  而警察來之前我已經被送往醫院 所以事故現場的狀況我一概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一定有肇事責任  但還不清楚比例 因現場事故圖都還未能申請出來 而計程車司機及他的保險公司是說我的比例較高  拿了估價單給我  車損部分14800+五天營業損失  我們說好等現場圖出來到調解委員會處理  可是他們完全沒有問及我的傷勢及醫療賠償問題  是我的肇責重他們就不需要賠償嗎?  如果到了調解會我該準備注意什麼 有什麼是我可以爭取的?畢竟我傷口持續惡化  再來還要接受清創之苦  難道只能讓他們予取予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7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路權及車速等,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才能釐清肇事責任

2、程序上只要對方有過失責任,都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

3、建議應該妥適治療、收集相關單據、取得車禍事故鑑定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您好:

1.  對方的保險公司必然會說服您,讓您覺得您的肇事責任較高,便會直接答應對方的和解條件,因此建議您先以肇責不明為理由表示不急於和解,並將予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溝通的過程全程紀錄(錄音或綠影),並收集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車輛維修等收據。

2.  可以先予對方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向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了解您的肇事責任,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在半年內將所有資料及證據至案發當地派出所報案,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提告過失傷害過失傷害:「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7 18:03

刑事過失傷害只要是有肇事原因,不論輕重一般都會被認為有過失,建議可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至於若是雙方都有肇責,多寡的問題則是民事求償問題。

小黃 104-12-10 17:46
我爸最近開車要右轉 很早就打方向燈了(轉彎前30 40公尺就打了) 當下車頭已經彎進去了 對方機車從後面撞上我爸車子的後輪 今天去和解 對方要求50萬 因為骨折 好像是中指之類的 醫生證明上說要休養兩個月和不能搬重物 覺得五十萬太多了 然後調解委員會的其中一個會員好像又是對方的親戚 對方還帶了里長 舅舅之類的 當下當事人跟媽媽都沒講話 都是她們的舅舅在開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疏失並不一定在您們,您們可以聲請車鑑會進行鑑定,而針對對方所提出來的金額,則可以蒐集相關實務判決予以反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uby 104-11-27 10:39

你好...請問早上與他車車體稍微擦撞(後輪部分),有下車查看..對方看我是女生口氣不好一直說我不對感覺要坑我要賠償....可是我查看他車並無痕跡..我的車本來有舊痕...後來我就跟他說沒大礙走了也沒拍照.記下車牌.聯絡電話...開走時我看後照鏡他還停留在現場

現在擔心會不會被反咬一口被說肇事逃逸???還有建議當下該如何處理才是正確的??謝謝!!

你好:

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若對方主張車損,可以請對方提出證據,若對方無法舉證,法院會下敗訴判決。
衰人 104-11-18 20:14

去年七月我開砂石車閃前方無故減速客車後輪有撞到他我不知道

 

後照鏡看他也一路跟在我後面,後來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

 

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無人受傷的罰單,都繳完了,

 

對方報案時也稱無受傷,過了幾個月對方拿精神科的診斷說要告傷害

 

告我業務過失傷害,檢查官又起訴公共危險的肇逃,

 

開庭時對方也是說車禍發生沒有外傷,是心理創傷,

 

詳細是對方車禍後一星期頭暈去掛急診,診斷書是寫疑似腦震盪

 

後來又看精神科,說是創傷壓力症候群,

 

開庭時也問他受的傷是心理的還是生理上的,對方也說是心理的創傷,

 

那這樣這種傷可以判肇事逃逸致人傷亡的傷嗎?

 

11月30號會判決,我是說希望判無罪,

 

如果有到時判有罪的話怎麼辦?這案子打無罪的機會高嗎?

 

傷害的部份有跟對方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一審如何判決,若一審判決有罪,仍可以再上訴,本件應有無罪之空間,盡量與對方協商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重點應係對方所受傷害車禍間有無因果關係,本件應仍有無罪之機會。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8 22:01

 你好肇事逃逸罪的致人死傷不包含心理創傷,不用擔心。

衰人 104-11-18 18:00

去年七月我開砂石車閃前方無故減速客車後輪有撞到他我不知道

後照鏡看他也一路跟在我後面,後來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

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無人受傷的罰單,都繳完了,

對方報案時也稱無受傷,過了幾個月對方拿精神科的診斷說要告傷害

告我業務過失傷害,檢查官又起訴公共危險的肇逃,

開庭時對方也是說車禍發生沒有外傷,是心理創傷,

詳細是對方車禍後一星期頭暈去掛急診,診斷書是寫疑似腦震盪

後來又看精神科,說是創傷壓力症候群,

開庭時也問他受的傷是心理的還是生理上的,對方也說是心理的創傷,

那這樣這種傷可以判肇事逃逸致人傷亡的傷嗎?

11月30號會判決,我是說希望判無罪,

如果有到時判有罪的話怎麼辦?這案子打無罪的機會高嗎?

傷害的部份有跟對方和解

Marco 104-11-16 18:44

您好 ~ 本人父母所居住之透天式住宅社區,一樓面積的後半段均為車庫(鐵捲門式),所以屋後道路,是平行的兩排連棟住戶(屋背對屋背)的車庫專用出入車道(約2米 寬),該車道確定為地方政府公有地(有舖設柏油),但路面兩旁並未標畫任何白黃紅線。每戶車庫從鐵捲門起向外延伸,還有約50cm的面積為各住戶私有地, 兩米寬車道兩旁與50cm私有地之間,還有一道開放式的排水淺溝,約5cm寬。

社區住戶都有共識將機踏車緊鄰建物停放於屋後前的50cm的 私有面積上,也就是以排水淺溝為界,向兩旁停放. 但父母的隔壁鄰居總愛將機車"斜停"於他家的車庫前方,但偏我家方向的這半邊,車頭朝向車庫,每次後輪都剛好壓在排水淺溝上,所以車尾約有10cm會突出 至2米寬的公共車道上。如此除了恐有影響車道上的行車安全疑慮之外,也會造成我父母倒車入庫時轉向極為困難,角度刁鑽。

因已當面委婉告知無 效,爾後也多次透過社區管理中心出面勸導均無改善,原本不想多生是非,所以父母所幸會在倒車入庫前先下車將他們的機車向前牽動一下,等停好再將其移回;但 某次巧遇對方由外頭返家,卻被當面斥責為何擅自挪動他人財物。如此停車行徑,可否拍照上傳檢舉於地方交通隊呢?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7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違反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倘若有阻擋出入或是涉及公然侮辱等,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米露 104-10-29 21:03

你好: 

   生平第一次進法院.因今年4月22發生車禍.在無號誌的小路口.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發生車禍.當時因有一台腳踏車要直行.我以在路口禮讓.等我要過路口時被對方撞上後輪.當時雙方都送醫院.對方傷勢比我方嚴重.之前有先開調解庭.我自己有先上網查一下.在路權方面是我的過失.想說去調解看看對方提出的條件如果不過分就好.但對方一口開出350000.包含(精神賠償.看護.工作損失等等等....).調解委員在一旁也聽不下去.還調解2-3次.那直接走法院.

終於在刑事告訴 6個月之內.對方提出告訴了..就在前天開庭.當時很緊張.因為畢竟我輸在路權.開庭時.我自我論述.到對方論訴時.他竟然說她當時的時速只有20公里.因檢方有當時雙方的筆錄.檢方又問了他一次是20公里嗎.他又說他忘記.這時檢方說你在筆錄明明說是50公里(警方初步鑑定他車速過快.我方未禮讓直行車).檢方說了一句當時我很想笑.--現在是要寫20還是50公里..這時我覺得對方有點荒了.於是我馬上對於我質疑的地方詢問對方.當時對方於醫院住了一個月.但又在一個月後轉院.我請他拿出第一次的診斷報告.他說沒有.只有轉院後的報告.這時檢方有詢問他是何時轉院.他也說他不清楚.我當時感覺對方是有人在指導.這時檢察官也問你轉院自己都不知道.他回答他媽媽辦的.這時檢察官說了一句.如雙方都要告就會留下案底.於事件檢方建議要不要在調解看看.因需雙方都同意.於是又退回調解庭.

我的問題是:退回停解後.他還可以提告嗎.這時以過6個月有效期?

                我也相信調解應該不會有結果.看來又會有民事庭.

                可以建議依下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均可以互為提告,而本件看起來對方應已提告,所以沒有六個月期限之問題,當然您若要對他提告,也要在六個月內為之,若調解不成,則檢察官應該兩造均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胖 104-10-24 19:47

我有一位外婆,她有一兒二女,兒子已經去世,生有二個兒子,而二個女兒都是聾啞人士,因為外婆小時候的疏忽照顧,現在因為她年事已高需要人照顧,而當初外公去世時又將大部分財產都分給兒子,兒子去世後,媳婦就將財產都賣掉帶走二個兒子遠走他鄉不理會外婆,所以外婆想要她二個女兒負責幫她養老,將她名下唯一剩下的房子一分為二分給二個女兒,而在之前都是我媽媽(二女兒)每天來回外婆家照顧外婆,阿姨(大女兒)的養女則是每逢過年才會回來探望一下,經過多年,今年因為外婆手骨折,阿姨養女依她說法她被強迫要帶外婆回台中住院開刀,現已出院,可是她卻沒經過我們同意要請外勞照顧外婆,要求我們負擔一半還要求每月將近7千的補品費,我們沒同意,她就擅自做主(我猜想,因為阿姨沒法明確表達意見)將阿姨名下被分到的外婆房子土地賣掉,一賣掉後錢也沒分給外婆甚至連外勞都還沒入境台灣,就放話到時要將外婆與外勞送到我們家,我們要先照顧外婆4個月後輪流照顧,可是我家境困難根本無法支付(這不是等於強迫我們也得賣掉外婆的另一半房子),這樣合理嗎? 有什麼解決方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2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過戶的部分,倘若阿姨的精神狀態無法同意,則已經構成偽造文書,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扶養義務的部分,第一順位是兩個女兒,除非都無能力履行才會輪到下一輩。

小胖 104-10-24 20:38

那我媽媽聾啞人士,父親已去世,生有二女,都已成年,一個有在工作,一個也是身心障礙人士,這樣算無能力負擔嗎? 平時收入只有父親的軍人半俸(半年一次)與一女兒的薪水

時間恐怕不足以我先提告阿姨養女,我目前最想解決的是外婆的住養問題,因為她已賣掉一半,無法在居住原本外婆的地方,我住的地方也不夠讓外婆居住,甚至加上外勞。

宇皓 104-10-21 10:22

我跟朋友介紹的人的朋友買了一部車,價格為現金五萬元,車子是BMW 318TI 試車的當時有發現排檔跟輪胎的問題,試車完有先付1000訂金 離開之前對方說修理由他們負責且支付修理費用,不過輪胎需由我事後自行更換,輪胎的問題對方說檢驗會過但是建議更換比較好,(輪胎在當時已經沒有胎紋)我說可以。事後跟對方協議好說先付一半訂金車子先讓我使用 尾款隔日補給跟過戶,付訂金當日朋友介紹的人傳簡訊跟我告知排擋修理好了不過費用我出 費用2500有收據說會給我 朋友介紹的人說這費用下次保養他會扣回,付完訂金的同時也簽了買賣合約書。

隔日車主的老婆郭小姐(車主因為工作請他老婆代理)說因為有事無法前來,時間改為星期一 當天是上星期五,隔了兩天發現車子的窗戶跟點煙器有故障,立即跟對方告知,對方也說她會處理,之後星期一因為家中有事情郭小姐撥打電話給我我沒接到,朋友介紹的人還說我尾款不付電話不接,視同違約,訂金沒收車子交回。我有跟郭小姐說明電話沒接的原因,之後也跟郭小姐約說先補金額2萬4千,我留2千5做玻璃維修的費用 昨日20號先去汽車玻璃店,老闆說他不做,因為他不會,事後與郭小姐聯絡一同去她認識的保養場做檢查,輪胎我自費更換 然而窗戶因為沒有東西可換而沒維修,而且郭小姐一直很急著要過戶,因為輪胎換好就急著叫我們去辦理驗車跟過戶。後來車子因為前輪定位跟後輪煞車檢驗不合格而沒有過戶,車窗玻璃脫離升降機軌道,而升降機也有損壞 昨日因為下雨的關係窗戶無法使用一直淋到雨水。

郭小姐很多事情沒說清楚,然後在昨日一直跟我索取稅金金額,她有說稅金她已經繳完,看我使用多久時間要補金額給他,只是她幾時繳稅不清楚,我該給她多少稅金也沒說,哪些費用我付哪些她付也沒說清楚,車窗的問題還一直推說我都有試開過車子,當下也沒有問題,一下說她要付一下又我,而且車窗損壞也不是人為,況且合約書上也有說明星期五監里站關門前如沒到者視同違約

事後發現合約書上車子的售價跟訂金加尾款總合不同,收據也沒給我,朋友介紹的人還傳簡訊說星期五要處理好要當朋友還是敵人要想清楚。



有通話錄音簡訊內容,這樣我不知道該怎麼做,他們都曾經修理過卻沒有告知,車子失竊過罰單也未繳過期也沒說,請問我該怎麼做?

anons 104-10-09 01:32

對方吃飯喝酒後騎單車回家在路上搖搖晃晃騎車當我發現時已撞上後輪倒地對方挫傷有報警和筆錄。對方有被警開單。看診一次。對方提出告訴傷害罪。不願和解有到地檢署開庭。現在簡易判決下來了。我被判拘役20天易科罰金1日1000記算。這是交給國庫但對方賠償?我是否應該提出異議上訴。那後面是否還有民事部份?我應如何是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若對簡易判決內容不服,則可以提起上訴,至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至少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刑事訴訟易科罰金的部分係繳納給公署,在執行書下來後,就可拿執行書和錢到法院找書記官辦理繳費動作,若對方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您才會依民事訴訟判決金額賠償給對方。

2.  因對方有喝酒才導致您過失撞傷對方,依最高法院八四年台上字第五三六0號判例:「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之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若您在過程中都遵守交通規則,是因為對方喝酒來不及避免,您是可主張信賴原則而免去過失責任,因此可以提起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雞 104-10-06 12:15

事發是行經頭前溪大橋往新竹方向機車道(共三線,最左及中線是機車道,最右為自行車道,中間與最右間是雙白線),因父親騎單車帶小孩騎單車變換車道至最左邊內線閃避煙塵(當時人行道施工,但不影響行車),敝人載一名乘客騎在中線,大約距離兩公尺時父親欲切至外線,但看到敝人接近又縮回,小孩子大概誤會父親要外切,沒看車就直接往外切,敝人急煞後仍撞到小孩車後輪,因當時倒地一時無法站起,無法拍照舉證,現場有兩名工人怕我們遭到追撞將車輛及現場移開,也無相關行車紀錄,我與乘客都是左手及左腳摔傷,騎自行車的小孩,醫生說關節受傷後續要開刀,想請問相關責任???  且在醫院時,對方母親(當時並不在場)情緒相當激動,做筆錄時也是(警察也告知暫時要和解應該不太可能),想請問律師們,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了!!!

你好:

先將初判表、現場圖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也有過失,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在偵查程序中邊談邊打爭取籌碼,若能夠和解調解,雙方就可以撤回告訴,圓滿解決。過程中可以請保險公司人員幫忙。

靚兒 104-09-27 23:00

對方機車前面籃子刮傷我汽車鈑金

因為監視器左上角有排到他移機車時有前進後退又移了機車後輪

可是無法看得清楚他刮到 

但在他的籃子前方有我的漆 我的車有他籃子生鏽的痕跡

我有拍照存證 請問這樣報案有效嗎?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你好:

首先要確定是對方造成刮傷。 除非對方是故意刮你的車子,否則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不處罰過失,向警察機關報案警方不會受理。 若告提告毀損罪,記得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請對方回復原狀,通常都是重新烤漆費用,可以先行維修保留單據,但消滅時效是2年,記得在2年內提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7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告訴部分,若無法證明對方為故意,不起訴處分之機會高;民事部分,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aker 104-08-07 13:07

2015/08/05 我下班經過一個路口停紅綠燈,當綠燈起步不久時因前方有一摩托車要靠右待轉,我因此而減速,此時突然被後方摩托車撞了上來,
我馬上報警請警察來幫忙處理,我有腳有些許擦傷(當天晚上有至醫院開診斷證明書),摩托車因右邊倒地,所以右邊全部擦傷(當晚有牽去車廠請車廠人員看哪邊有問題,經車廠人員檢測後發現前後輪也都外掉,估價大約三萬元),8/6 我晚上連絡撞我的車主和他告知前後輪歪掉的事情,從口氣上感覺他不想賠我(因為他說不是只有右側擦傷而已嗎?),我有告知他因為我不是專業的所以我是拿給車廠檢查,我有請他或他的保險員8/10和我一同前往車廠看車廠人員怎麼說,我想請問對方有義務要全額賠賞嗎?
有辦法讓他全額賠賞嗎? 我是兩年左右的新車,里程數才1萬2而已。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您要對方全額賠償,就必須您自己無過失,對方需負全部責任,否則就會依雙方過失程度計算賠償之金額

風澄 104-07-27 16:40

104.07.26早晨行經一巷道,道路(6米寬)中央有設置整排排水溝蓋(每3米一個),我開車行經巷道末端最後一個水溝蓋,左前輪經過沒問題,左後輪卻遭水溝蓋彈起撞擊爆胎,連帶造成油箱遭水溝撞擊爆裂漏油(汽油幫浦亦同時損壞),左後輪胎及輪框損壞,左下側裙斷裂掉落,事故發生車輛熄火向前滑行,我將車輛停靠路邊,開門發現車底滿是汽油,所幸漏油沒有觸及排氣管或是撞擊產生火花,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以上,想請問我是否可申請國賠?因目前(市公所工務課)及(水利會)雙方單位都將權責互推,不知如何是好!請幫我看看從何下手!!謝謝!!(我有行車記錄器可佐證當下光線充足,車前路面平坦)

 

 

您好:

您可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向公有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請求國賠。 先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並進行協商程序,協商不成得向地方法院訴請國家賠償。 建議您蒐集完整資料書面向市公所提出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國賠之機關,也就是該溝蓋的管理機關為誰,再提出書面申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4-07-08 11:28

您好,想詢問前幾天發生車禍 , 以代號表示 , 當事人汽車為甲方 機車為乙方, 車禍當時,我在甲後方,我與甲方為同向直行 ,機車為反方向直行,行經一家公司門口時,甲方有左向的情況,我則要切出向右通過時,甲方迅速左轉  乙方則撞擊到甲方右側車身中央部份,我當時已經從右方行駛而過 , 而碰撞飛出的機車 飛撞到我的汽車左後側輪胎上方造成右後方保險桿脫開以及左後輪上方板金凹陷,於當天做完筆錄後,交警說 我的部份是由甲乙方與我和解~ 目前我將汽車汽車廠估價~不知道估價後的後續的處裡 , 我要如何辦理.可否請教律師告知我後續處理方式

您好:

1.  若您有投保,必須充分了解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並先向保險公司報案。

2.  您可與雙方車主聯繫,溝通和解事宜,其中要注意和解細節,並使用標準和解書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您可提出車場估價單及車子使用狀況的資料提供給對方參考,其中車場估價最好提供3家以上車廠報價資料。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4-06-02 10:10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本人車輛左後輪

修理廠估價約10萬元修理費用

事發至今對方(公車業者)只撥一通電話告知交由富邦保險處理,之後富邦保險都不主動與本人聯絡,本人於4/20日致電去富邦,專員也不清楚狀況只說要我送初判分析,我4/22日申請初判,5/8日修車廠告知我富邦保險有送車損部分維修零件請他們更換(只修理一半),而初判於5/30完成(內容如下),但後續至今對方及保險就未再理會本人,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事故時間:4/8日晚間20:49

肇事地點:中和區中安街6號

第一當事人:大客車-民營公車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疑右轉彎時未注意右側路邊其他車輛

第二當事人:小客車(本人)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在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所臨時停車

回覆 青 的發言內容: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 ... (恕刪)

老實說, 除非提出民事訴訟, 不然真的只能等保險公司跟您談

而且您還要自行承擔部份的肇事責任分擔

求償金額不大,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02 10:29

1. 除持續與對方及保險公司溝通外,也可申請調解

2. 對於出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肇事鑑定釐清肇責。

Zak 104-05-06 01:55

律師好:

想請教車禍賠償相關問題…

◎事發經過:

我妹妹在夜間騎車 待轉,卻誤看前方左側綠燈轉綠(但實際不是她該看的燈號)以為可以騎行便起步;卻在車子後輪剛出待轉格時被左方直行超速機車衝撞(對方是綠燈),造成車禍

然而我妹妹及後載友人 腿部大片瘀青 但無大外傷,
對方則是躺在那裡 不動,等救護車送醫,
之後診斷為尾椎有小裂傷,建議休養三日。
(此為近過年期間發生的事…並在這二個月內都有一直關心對方傷勢及後續復原狀況;陪同回診時,醫生也說尾椎裂傷部份已癒合無大礙。)

*有進警局做筆錄

◎有個很大的問題:我妹妹騎乘機車 強制險剛好過期幾天

◎ 現在對方要求 

機車修理費用2萬元
醫療費3千(包含救護車費用)
薪資1萬7千(因為她總共請了11天假)
美容費 1萬2千 (車禍發生時,對方的安全帽破裂處劃傷她眉頭約1cm,造成疤痕,要電射除疤)
最後加上 3萬元的精神賠償
總共8萬2千元。

對於還是大學生身份的妹妹來說 負擔非常大…
因此我們請求她扣除精神賠償費,遭她拒絕…
還說:「你有看過沒有精神賠償的嗎?」 

然而 對方說請11天假是因為尾椎疼痛難耐無法上班久坐久站,且醫生跟她建議不要騎車,以免震動造成尾椎裂傷處癒合較慢。
但卻在個人社群網頁上大秀她修養期間 出遊照片,划船、到國外研習2週等等的照片…
而且以通訊軟體言誤恐嚇我妹妹, 要求她接受此金額,如果不接受,就要告她 過失傷害;並且告訴她,就算上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也會認為她開的價碼及3萬元精神賠償費是合理的。

讓我覺得 是不是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  

對方所開的金額依目前實務上碰到的案件來說,並不算太高,建議姿態放低,在對方還沒有獅子大開口之前與對方和解,並於和解契約書上請對方表示放棄提起告訴之權,若對方已經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請寫一份撤回告訴狀並請對方簽名。

 

以上,如對回覆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hou 104-04-19 13:52

我想問一起車禍判決問題。對方開車在對向車道左轉進巷子,彎過來後發現巷內有車子要出來,所以車就停在我方車道上,我騎摩托車因為煞車而摔倒,摔倒後摩托車滑行撞到對方後輪,因為我速度慢所以沒有煞車痕,對方說都沒看到我,對方的行車紀錄器也都沒拍到我。

判決結果:對方汽車駕駛無責任:我方因未注意前方路況,為肇事主因。

我想請問,會這樣判決是根據哪一條交通法規?還是有其他的狀況會做這樣子的判決,謝謝。

執行者 104-04-27 17:19

這是法官的判斷心證,他認為汽車駕駛沒有錯的話,他就會這樣判,甚至所謂的鑑定報告法官也一樣不受拘束,僅供法官參考而以。 

hou 104-04-19 13:50

律師們好,我想問一起車禍判決問題。對方開車在對向車道左轉進巷子,彎過來後發現巷內有車子要出來,所以車就停在我方車道上,我騎摩托車因為煞車而摔倒,摔倒後摩托車滑行撞到對方後輪,因為我速度慢所以沒有煞車痕,對方說都沒看到我,對方的行車紀錄器也都沒拍到我。

判決結果:對方汽車駕駛無責任:我方因未注意前方路況,為肇事主因。

我想請問,會這樣判決是根據哪一條交通法規?還是有其他的狀況會做這樣子的判決,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9 22:53

1.你既然講判決有結果了,那就看判決書的理由怎麼交代,你直接問違反哪個交通法規,倒不如去看判決理由是怎麼寫的,才好知道法官怎麼認定

2.刑事判決,有時候有無過失,並不當然一定是違反哪個交通法規來判定

3.行車事故鑑定通常會寫認定的車禍經過以及肇事原因(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楊律師 104-04-19 22:53

可以傳真相關資料給我

幫你研究看看

小煒 104-04-02 12:52

父親開計程車 在南京東路西往東 第三車道 變換車道(外側)時,

右後車尾 與普重機於第三車道左前車頭發生撞擊

普重機煞車痕7.9公尺,此路段限速50公里。

計程車後輪、右後板金擦傷

普重機左側車身擦傷,車主手軸破皮。

普重機車主說我們過失傷害,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車和小車擦撞,都是大車子的錯,並要求一個月的無法工作賠償

我們認為他剎車痕過長,可能在此路段超速

目前要進入調解,是否要被普重機予取予求?

可否麻煩幫忙解惑?

謝謝。

根據你的留言判斷,雙方都應該有過失

刑事部分,由於對方有受傷,你父親會有被告過失傷害罪的問題,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如果可以達成和解,請對方不要提起告訴或於提起告訴後撤回告訴,可以解決這部分的問題。

民事部分,雙方都有過失,可以依照過失比例請求損害賠償部分的分擔,以減少賠償的數額。另外,損害的車輛修復部分,材料費用部分可以主張原本的車輛的折舊,以減少賠償的數額。

 

沈恆 (沈律師) 104-04-02 13:36

您好!

肇事責任歸屬可申請車禍鑑定計程車若有過失,會有業務過失傷害罪責,並應賠償對方損失。若是雙方都有過失,則只要依過失比例賠償,並可主張賠償額相抵,對方請求金額若不合理,並非一定要接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楊律師 104-04-03 01:52

 建議請律師陪同調解

以免喪失相關權益

PonPon 104-03-23 11:34

我朋友他酒駕,對方是一個70歲的阿伯,因為是阿伯他違規,紅燈右轉撞上我朋友後輪所以才發生車禍,最後那個阿伯過世了,最後因為我朋友酒駕,所以承擔所有刑事民事責任,他的保險公司賠了200萬,他又賠民事60萬,之候他先去當兵,退伍之後就有去工作,因為剛退伍有一個月的空窗期,但最後還是有找到工作,一個月還一萬給對方,之後因為對方的家屬一開始去刷簿子沒收到錢,我朋友也有事先知會對方說剛退伍沒有工作,等有工作一定會分期還錢,之後有工作就很穩定的每個月就有匯錢過去,但對方沒有固定去刷簿子,一直以為他沒有還錢,就已緩刑兩年起訴他,結果對方就說是因為我朋友都沒有打電話慰問,沒有匯錢都沒說,也沒有說明原因,因為這樣他就被送進去看守所,之後我朋友他媽媽就打電話給對方,得知才知道原來對方本來是因為刷不到錢才把他弄進去的,之後他沒去刷的錢,他媽媽去跟對方討回來,對方也沒有完全匯還,請問如果是這樣我們可以申請交保或是易科罰金嗎,我朋友已經進去一個月了,還有機會上訴嗎?還是有機會假釋?還是一定要做滿兩年才可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確認是否已判決確定,以及刑事判決主文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正 104-02-26 06:11

當時我正開在敦化南路上.到路口前就已經綠燈很久了.當時有減速待轉.然後打方向燈.確認好對向沒車.行車紀錄器也有記錄到是沒有車的路口.但是我車頭轉過去.過路口後 
對方沒剎車.就直接撞上我的側門還有後輪.

現在初步判定表出來了 我被判轉彎未讓直行車.對方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是由於他沒減速 (他車頭全毀 而我右後門跟後輪 大凹進去) 

對方說我責任7比他3 他修15萬 我修近20萬....

難道我都做好了防衛駕駛.而他沒做到 我怎還要賠比他多?
目前我是大腿跟手有傷 而他也有傷.

請問我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利?

一、若有受傷可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藉以增加談判籌碼,而且據你所述,雙方都有受傷,所以倘若和解談判沒有進度,對方極有可能在告訴期間結束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至時你若沒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而對方有提出,你就必須面臨刑事訴追的壓力,也不利於日後的和解磋商。

二、車損費用要扣除折舊,所以金額不一定這麼高,而需要注意的是,對方可能會提出其他項目之求償金額。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26 11:14

你可以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及比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6 11:27

1. 初判表只是警方就車禍現場狀況所為初步判斷,一般較明確的作法是申請車禍肇事鑑定

2. 初判表乃至於車禍肇事鑑定都不會寫過失比例,對方提出的過失比例如何只是他單方面說法。

供參。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7 02: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先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如此方能增加您未來和對方談和解之籌碼。

至於警察局交通隊初步分析研判表中關於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之判定不一準確,通常是會申請再送車鑑會做鑑定,當然,再不服的話,亦可再次申請送覆鑑會做鑑定。而系爭鑑定報告通常都會將雙方的肇事主因及次因判定出來。

相關醫療費及車輛維修費都可請求。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阿正 104-02-27 07:06

我今天拿到初步研判表了.
看完現場圖更確定我是已經轉彎要過的時候被撞上.

而且地上他沒有剎車的痕跡.力道相當大 水箱都破了 我氣囊也爆開.

現在正在申請鑑定 我是第一次出車禍 偏偏還在外地的台北敦化南路上......
這次希望能順利解決    謝謝律師們的指點


今天申請鑑定 不知道有甚麼該準備的嗎? 上網看鑑定期間 我會被傳喚去說明 是這樣嗎?

我要帶車禍影片還有當下的相片去嗎?

阿翔 104-02-17 09:43

您好

我在2個禮拜前與公車擦撞

交通大隊員警判斷的肇事原因是

我未注意後方公車來仍繼續倒車(我要迴轉)

所以我的車的左邊車屁股擦撞公車左側

最後是協議和解,我負責自己車的維修,及賠償對方公車的所有維修費

 

2/2對方保安課的人員來信(mail)報估價單

賠償項目如下:

1.左側車身廣告(委外)4500

2.左側後輪弧1500 

3.左側方向燈(黃) 350 

4.左側邊保養蓋鈕扣 850

5.左後車身彎角補(FRP)委外1600

6.噴漆工資2600

7.鈑金工資2200

8.電工工資600

總價含稅14910

但明明現場看我只有看廣告部分有輕微刮傷,我認為很不合理

請問處理的方式是:

1.先私下和對方談

2.談不攏就上調解委員會

3.再不行就是上民事訴訟

請麻煩解惑,感激不盡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7 15:28

您羅列出來的處理方式大致沒錯,另外對於賠償事項有疑慮,可要求對方提出照片為證,另外公車並非全新出廠,所以就零件費用的部份,也必須扣除折舊,這也是可以爭取。

玉米 104-02-12 12:35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給點指示...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2-12 15:05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3:05

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玉米 104-02-12 12:10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各位給點指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有關方向燈的部份,倘若沒有轉彎、變換車道等,確實無需開啟。

2、費用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診斷證明書、醫療相關單據、薪資證明、車輛修負擔單據等供判斷是否合理。

3、您未成年,因此是適用少年事件法,您的法定代理人一定要出面處理,否則對您很不利。

 

阿儒 104-01-27 15:00

日前發生小事故,想請教"大律師",?甲方後續處理方式應該為何作業,如下說明,,

甲方為主幹(閃黃燈),乙方為支幹為(閃紅燈),乙方衝出撞擊甲方右後輪及右後門,嚴重變形,經原廠檢驗修復為4萬7左右(需15天),乙方保險公司也前往的確認,向我方表示路權7:3它們責任比較大,不過要過失相抵,我方還需賠償乙方3成約12000左右,只願意支付22000給甲方,等於說甲方被撞,還要賠對方及自已,近日2次協調會乙方都委由保險公司來談,立場很堅持(路權及3:7比例),目前已開立調解不成立書,後續甲方該如何處理,乙方它們說了算嗎?

1.甲方 業務職天天需開車桃園→新屋→客戶端來回跑,如修理車要15天,甲 方可以申請代步車或其它求償嗎?

2.?甲方 可以要求它們全額修復車輛而不用在賠償乙方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27 15:40

您好:

1.有關過失比例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必須車禍事故鑑定後才知。

2.建議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於訴訟中請求車禍鑑定,以釐清雙方過失責任

3.若我方完全無過失,即可向對方就損失全額求償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馬尼 104-01-01 01:49

律師您好

兩個禮拜前發生車禍 情形大約如下

1車自右側國道下來 當時路口是十字型

先從外側撞到行駛中的2車 2車向前滑行約10幾公尺後停下

接著又從右後側撞到要往左道路方向行駛的3車(我方)

由於當時3車的我們在內側等待向左行的號誌燈 所以是靜止狀態

1車撞到我方車子右後輪區域 車輪馬上爆胎 差一點就整個撞到右後乘客座

我當時就是坐在右後乘客座

原本是在車上睡著了 被撞的時候我應該是撞到車窗及車柱 頭部暈眩想吐

跟坐在副駕的我媽說我頭好痛後就意識模糊了

因為肚子裡有五個多月大的寶寶 我媽嚇死了

趕緊隨救護車跟我到醫院去 接下來就是讓駕駛者我舅來處理

 

據1車肇事者說(警察還沒來之前)他當時血糖低 怎麼撞到2 3兩車也不知道

我當時被撞到時有聽到很大的碰撞聲 但沒有煞車

1車是自國道下來後連撞兩臺都沒有減速

我事後清醒後有問我舅有沒有拍照 他說警察有拍

路口完全沒有監視器 我方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

車主是我爸 因為很少開沒裝 2車也沒有裝

對方1車子有裝但員警來之後發現裡面沒有記憶卡 1車還是肇事者借來的

(我稍微google了一下發現肇事者似乎是記者 借來的車輛上聽說有記者相關證件之類 沒記憶卡很奇怪)

 

2車修了五萬 3車我方修了三萬 目前體傷(腦震盪)醫藥費部分約三千多

但因為懷孕的關係 醫生囑咐說要觀察2~3個月 1車的保險額度只有五萬 3車我方車修好後還是我們自行先付給車廠三萬才能把車牽走

現在要提賠償了 1車肇事者卻很難找 一直推說他有找代理人跟保險公司談

說有什麼事找他的代理人處理

但2車車主跟3車的我們發現  不管是事主還是代理人都很難找

電話不是不通就是不回

我受傷後他也只打過一通電話說他來關心一下  就沒消息了

 

今日我去交通大隊申請相關照片

現場圖1 http://ppt.cc/dQ9Y

現場圖2 http://ppt.cc/-A7a

肇事經過摘要 http://ppt.cc/9Tc8

摘要如下: 於上述時地,1方車沿國一南下交流到左側車道直行行駛通過路口(自述號誌路綠燈),2方 車沿旗楠路由東西向直行行駛外側快車道通過路口(自述號誌燈綠燈直行箭頭),3方車於 事故現場等停待轉(自述號誌綠燈直行箭頭),1方車右前車頭先與2方車右後車尾碰撞,1 方車左前車頭又再與3方車右後側車碰撞。1、2、3、方駕駛人均未受傷,僅3方車乘客1人 受傷送醫院救治。

 

我自己又去路口再看了一次(背光很難拍)

號誌堪察1 http://ppt.cc/RZBV

號誌堪察2 http://ppt.cc/Qxwe

號誌堪察3 http://ppt.cc/xrHB

我發現只要是1車是綠燈 我們2 3車要直行或左轉一定都是紅燈

不可能三方都有綠燈的情形出現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摘要為~

1~3方(駕駛人)皆為"本案係屬號誌燈號爭議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4方(受傷乘客) 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今天看到"肇事責任無法分析"讓人覺得很灰心

 

警員還跟我強調說 如果我要提告我們不一定會贏

 他說他就是照當事人說法紀錄

勸我說上法院很勞民傷財 我會划不來blahblah....

我去告的話 依目前有的證據 我還需要什麼才齊備呢?

並請教如這事件 有無建議呢?

先謝謝律師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考量您提告所需之訴訟費用成本,若損失不甚過高,是否有必要請律師提起訴訟,即須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1 2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倘若鑑定仍無結果,則除非有其他證據,如證人、錄影畫面,否則提告恐遭駁回。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1 20:58

您好,可以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唷!

 您好:

車禍案件如任一方有不服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照您敘述的過程,您應該是最終無端受到波及的車輛
本件一車、二車造成腦震盪等嚴重傷勢,未來可能會有後遺症
而且五個月的胎兒,未來亦需持續關心。

目前初步分析,車禍肇事原因,一車、二車均有可能,建議您向一車、二車均請求賠償

張祐豪律師
0979048985
02-27587681

琦琦 103-10-25 02:37

想詢問如果左轉車(貨車)未讓直行車(機車),導致直行機車跌倒滑入貨車下,糟貨車輾過身亡。

1.監視器畫面,雙方並無擦撞直行車的身亡者是卡在貨車後輪

Q:這樣肇事者是否可以被判比較輕的刑責?

2.但從警察局那邊得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有陳述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並未描述直行車是否車速也過快。

Q:是否對肇事司機很不利?

3由於貨車司機是在執行工作時出的意外,但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派人處理關心,態度很消極

Q:想詢問公司是否有機會將許多責任,推倒司機身上?

4目前要和對方家屬談和解但被拒絕,且對方已請派律師

Q: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解決?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家屬不同意,並已請派律師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不願意,並已請派律師

 

 

 

 

 

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有人到現場,後續處理動作也很消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犯業務過失致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事故後7天可以取得初判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事故責任鑑定,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於貨車方瞞不利的

3、公司必須負連帶責任,對外不會讓司機負更多責任,對內則會說是司機的錯。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會談時間進行正式會談。

小雞 103-08-26 14:35

103年6月21 (六)晚上約10點初我準備要去上夜班的路上

 

 淡水往台北方向關渡橋前方  對方(機車)原本鑽車騎在上關渡橋的汽車道  臨時(未打方向燈)向右跨兩道越雙黃線跨到往台北的機車道  我(機車)在他跨兩道中途前輪被對方後輪打歪倒地   

 

當下三台車停下  我 對方  以及一位熱心路人  騎在我後方  說有行車紀錄器願意提供

 

是事後報案  當下我要上班  且對方下車是學生又很有誠意  我也第一次遇到  沒當下報案真的很後悔   留下聯絡方式  心想機車修大概就好  傷忍一下也會好   無所謂(沒想到車禍事後真的非常不好過)

 

事後聯絡卻感覺在推責任還一直跟我要行車紀錄器  我擔心自己吃虧  拿到行車紀錄器後(警方說口供裡他有承認是他) 直接報案(求償2萬)最後提告(有留下line對話)   

 

已開兩次偵查庭  第一次對方未到  第二次再偵查庭上還睜眼說瞎話  雖然承認有過失   卻說不記得自己騎在哪道  說自己有打方向燈  還說看了後照鏡沒車   說自己車速不快  我的車速卻應該挺快的   和解不成我要求直接提高

 

如果開庭  我可以要求再提高求償嗎  雖然小車禍  只是輕傷  機車行估價開給我就14800了   當初我是生氣了才會求包含醫藥 造成不便  一共要求兩萬   但是搞成這樣   開偵查庭還說假話   我本來睡眠品質就差  自身因精神問題    住過北投國軍醫院   是免疫身份  現在搞這樣我根本沒辦法好好睡覺  現在都兩點半了我還在找法律諮詢    真的太讓人火大   我可以提供行車記錄器求鑑定
  line的對話紀錄

Wu 103-08-24 23:15

各位律師

小弟我在今年6/25號發生車禍,我大概說一下過程

那條路是只有分快慢車道(無汽車機車之分的樣子),當時我騎車在慢(外)車道,而快(內)車道已有一台砂石車在行駛,後來慢車道又開進一台砂石車,因為他車速很快,感覺意圖超過內車道的砂石車,因為他有往右邊開,於是我被逼車到泥濘的路段,我直覺在向前騎會出車禍因此剎車,但因地面關係還是摔車了,而那台砂石車並沒有停下來就開走了,之後有路過的好心人請幫忙追車並記下車號,事後他有回頭說司機並不承認這件事情並把車牌告訴我,然後那個人就騎走了,在等救護車的期間那司機有開回來,問我有沒有怎樣,然後留下電話後說他趕著送貨就先離開了,到了急診後有警察來說有人報警(可能是救護車報警的),而警察說他到現場時那位司機有在現場,所以並不構成"肇事逃逸",而我在當天轉院後開刀,左腳多處擦傷與尺橈骨開放性骨折,在6/26號開刀打鋼板預計一年後取出

事發已過兩個月,初步分析表已經出來了

對方部分寫著:涉嫌變換車道並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我的部分則是:疏忽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安全的措施

警方是說對方的責任可能大一點,但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加上沒有監視器根本很難還原現場,總覺得會各說各話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就目前的研判分析談和解,對方推卸責任的機率大嗎?還是需要在鑑定報告

2、我個人還有一些覺得對方可能違規的事項

(1)對方是從後方來是否有變換車道我不太清楚,但地板上有雙白線應是禁止變換車道超車的

(2)那條路限速60,我當時要剎車時有看我的時速表為40,他的車速很快,應有超速,但對方筆錄供稱的時速警方不肯透露

(3)他開走之後被好心人攔截後原本說不承認,但又回頭,真的不算肇事逃逸或其他刑責嗎,他的後輪有我機車擦撞到的痕跡?

(4)他說他要趕著送貨(砂石),是否表示可能有超載砂石的可能性?

(5)砂石車等等的大型車輛可以利用慢車道超越快車道的車輛嗎(即使他沒有變換車道)?

我知道筆錄應該是沒辦法在增加這些,但在和解時提出這些有幫助嗎?

3、保險的部分已經陸續在準備了,除了一些手術醫療、交通費用外,有些賠償的部分不知道對方保險會不會不受理(雖然砂石車應有加保),想請教一下

(1)薪資(因無法工作)賠償:雖然在學校有工作,但可否依照最低基本薪資要求等價值的賠償,有請醫生在證明上寫需要六個月的恢復期間

(2)吃的補品:如鈣片、鮮奶等補充鈣質的商品

(3)一年後的開刀費:預估的開刀費,比照車禍當時開刀費用

(4)家人在家照顧的費用:住院時的可以比照看護費(好像是1200還1300/天)來辦理,但是出院後回家因為生活有些無法自理,如洗澡、買飯等等,可以依照看護費用與預估恢復期(6個月)下去申請理賠嗎?

 

因為這是第一次處理比較嚴重又有肇事責任車禍,但法律知識又不太足,想請教各位,能回答部分也好,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 103-08-25 18:57

謝謝顏寧律師的回答

但我們應該是會先和解試試看,如果不符合我們的理想才會走法庭這條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大大能給一些意見或是相關的法律知識..

因為最近都在收集資料以便和解...

大寶 103-08-08 13:26

我們和一台大貨車發生擦撞,我們的車在內線道,對方在外線道,我們都是待轉的左轉車,結果大貨車搶快,先行左轉,結果距離沒抓好,她的左後輪就猜撞我的右前車頭,導致我的右前輪爆胎,車頭損毀。當下有報警且對方貨車司機有說會負責,結果貨車司機的公司完全推卸責任,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

法院對於車禍責任判定,除兩造供詞外,尚須參考鑑定報告。

若您居於高屏地區,歡迎準備資料到所詳談。

Iris 103-08-05 22:55

A方機車與B方小貨車為對向車道,

車禍緣由為A方越過黃線至B方車道造成車禍!

同時,因A方與B方衝撞導致B方小貨車斜占車道

C方機車原在B方小貨車後方

因B方小貨車斜占車道

閃避不及撞上B方左側車身後輪附近,

C方可以要求賠償嗎?要向誰求償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C有受傷,可對AB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AB不願與C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另關於三分肇事責任歸屬,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或請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方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會作成初判表,可先看警方就肇事責任歸屬所作成之初判表內容判斷三方各自之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