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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仔 103-07-09 17:07

某天早上我騎機車上班時與人發生擦撞車禍,事後對方不知從何管道查出我騎的是公務車,進而得知我的職業是公務人員,開價100萬元要我賠償她的醫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害,我不答應但願補償她20萬元,她不接受就到我的單位投訴我騎公務車與她發生車禍不賠她,在地檢署及法院出庭時說我騎公務機車與她發生車禍業務過失傷害,意圖使我受更重的刑事處分,我向檢察官及法官陳述我不是單位的司機,當天僅騎車上班沒執行公務,所以檢察官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我。由於該車是公務車的車籍資料是監理站保管的公務機密,他以非法的手段取得進而得知我的職業,並以該資料做上述不當的運用,我想請問律師我能用個資法41條來告他嗎?如果不行要用哪一條來告她比較有勝算?為什麼?

小明 103-07-08 21:29

請問我上月中與人發生車禍,因為是我追撞前車,當下前車表示他有保全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我則賠償他一些精神補償金,並與他當下達成和解,這幾天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通知,因為前車的修理費用要向我求償....因為金額不小,車禍發生當時車主表示不需要賠償修車費用,我還很感激他,請問目前我該如何處理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與車主之和解書,對保險公司加以抗辯,請求保險公司向車主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Guan 103-07-08 16:07

律師您好: 

我在5/28下午發生車禍,三方各以甲乙丙代替

甲(汽車)迴轉沒禮讓直行車乙(我.機車)導致擦撞擦撞滑行到對向車道碰撞到正在停紅燈的丙(汽車)

發生擦撞前我已經有看到對方車輛要迴轉於是減速,同時對方車輛也已經減速,我以為他要讓我先過去,殊不知我剛過他車頭他就加速撞過來了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結果出來是

對方: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肇事致人受傷

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現在對方的保險要求賠償三七分,我三對方七

但我覺得不太妥當,畢竟肇事原因是在對方,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會對我比較有利,因為如果我必須分攤的話,還得要分攤丙方的修繕費用

感謝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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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Ru Ru 103-07-05 13:36
我於6/10在澎湖望安發生車禍,已報警做筆錄,當下雙方同意私下和解,對方機車比較嚴重、我則是傷勢較重,當下雙方口頭約定對方機車維修費用一起負擔,我因為多處擦傷、門牙齒槽骨骨折及掉一顆牙,說好缺牙由對方全額負擔,其餘傷勢我自行負責吸收醫藥費用,現在對方一直以雙方都有錯、經濟壓力大,不願意全額賠償植牙費用8萬,只願意支付一半費用,我已多次提醒當初的約定,也願意退一步自付2萬,由對方賠6萬、可以分期匯錢,但對方仍只願意負擔一半,甚至提出若無法接受就上法院處理。請問我該怎麼做?

RuRu您好,

當初您們和解有無簽和解書?若無,或和解書沒有記載拋棄刑事告訴權,得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對方是機車受損,毀損罪不罰過失(沒有過失毀損罪),去法院對您較有利。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y 103-07-03 15:23
您好 想請問 日前發生車禍 對方騎機車很快速 直接撞到我們側邊兩個門都壞掉~跑了2家修車廠都沒辦法維修一定要把門換掉,中間的骨幹也整個壞了...,已申請調解,但是對方似乎想耍賴, 我們擔心他會先脫產不願意賠償.... 有什麼方法可以自救呢?不然我也沒有錢可以維修.... 請幫幫我~謝謝您~~~
123 103-07-03 03:52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方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交通代步費用,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貨車)
問題2: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對方要求我拿出駕照給他用手機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刪除照片?

問題3:如果對方不簽和解書而且也沒有後續處理動作,是否要等到民事2年追訴期滿,這件事情才算是結束?

問題4:如果保險到期之後,保險公司有責任把這事處理完畢嗎?還是到期之後就不關他們的事情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代步費用,必須是合理的範圍,包含是否有代步必要、必須是合理數額。

2、可以要求刪除。

3、損害賠償時效是2年沒錯。

4、保險期間發生的事故,並符合出險條件,保險公司原則上都應該理賠

123 103-06-30 14:15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輪的葉子板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向燈附近,筆錄擦撞時速是0~10公里,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肇事責任是我全責或是對方也有責任?

問題2: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代步費,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

問題3:我這車是公司跟租車公司承租的,保險公司跟租車公司都說沒有保代步費這項保險,所以要對方直接跟我談代步費,這樣正常嗎?我方車是保甲式全險,能要求保險公司或是租車公司負擔這筆代步費嗎?

問題4:就算要賠償代步費,按照法律來看,我是執行公司業務,公司有責任出錢嗎?

問題5:請問代步費如何計算?

問題6: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被對方要求拿出駕照給他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

因為自己薪水很少又有父母要扶養,加上公司車的管理人也不清楚這些事情,麻煩耽誤您一些時間幫我解答以上這些問題,感謝。

小馬 103-06-29 00:18

律師你好: 

昨天在往學校後面必經的道路上出了車禍,因為算是產業道路沒有雙黃線,所以警察那邊表示不會幫我們處理,要我們自己雙方和解,重點對方明顯是逆向撞到我了,而且對方當時車速也過快了來不及閃,擦撞到我。不過那裡沒有監視器可以調查,現在對方一直咬定雙方都有責任,不願意賠償我的機車修理費。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解答

cate 103-06-28 16:11

您好,

       想詢問,因為我爸騎摩托車經過沒有禁止左轉街口左轉時被對向來車(汽車)撞到,造成肋骨.鎖骨斷裂.腦瘀血.經至加護病房搶救住約2週轉普通病房住約一個月醫院通知要轉出院,因為此車禍造成我父親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己處理.醫生並說有輕微中風,後續需有人照料他,請問對方需負起日後請看護費用和精神賠償費用嗎?因為轄區警察局人員一直說我爸機車左轉比較理虧(此交通條例是正確的嗎?因當時也是綠燈,前面車子也都直接左轉,地上有畫直接左轉的圖示.此路段沒規定要先至待轉區),希望雙方私下和解,但對方如不想負起日後請看護之開銷及精神賠償,有何正常途徑尋求解決?ps.但把人撞成中風.行動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理都不用負責費用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應仍有過失,即便您父親也有過失,只是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的問題,所以您父親仍可以向對方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aron 103-06-27 06:06

我姐姐不小心追撞到前方的車子,她又是未滿18無照駕駛,對方是騎殘障車子的,身體本身就有一些問題,在送去醫院的時候,血一直流不停,然後右眼好像也失明了,鼻骨被撞斷了,但他本身有糖尿病,又有在洗腎,而且還中風過,腳還截肢了一隻,所以傷口不容易好,但他好像才50左右,可是因為他本身的身體問題,又會把情況變得很危險,但醫生也有說,他本身就保養的不好,也不全是因為車禍引起的,但是這樣如果對方還是把這些責任歸咎於車禍,那後續的賠償金問題,是不是就要連他本身的病例也一併要賠?那這樣的刑責跟民事責任加起來會很嚴重嗎?  那會牽扯到父母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胞姊可能涉犯過失重傷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雙方可以和解的話,則可以不經過刑事追訴程序。

2、有關於對方本身疾病的問題,是否全部都要由您的胞姊負責,此部分在法律上還有爭議,因此需要雙方作攻防。

3、因為您的胞姊沒有成年,因此法定代理人需要負連帶責任

4、本文建議您應該由胞姊與父母一起進行正式諮詢,並委託律師處理。

 

乖乖 103-06-24 19:46
車禍對於後座有哪些可以要求理賠

車禍發生後已經過兩個月
現在已經有調解
但是不清楚調解可以要求對方哪些賠償
自己狀況腳被機車壓到
當時腳腫狀(尚未骨折,但自己覺得蠻嚴重,大約一個月無法行走,後來行走常常也非常的不舒服或是無力)
有持續做復健
但是過兩個月
腳依然還是有關節腫狀
後遺症這方面有賠償嗎(醫生證明有說無法久站長時間走動)?

俊兒~* 103-06-23 18:00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以上三個問號,希望能得到3個詳細的解答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請求的金額,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有需要請看護跟所謂的褓母,否則只需要賠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是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您可以自行斟酌.

阿哞 103-06-23 13:28

各位律師您好,我方於去年發生車禍事故,我方為小客車,對方為機車,初步分析表我方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為"無注意來往車輛,變換車道",對方有受傷,當下立即送醫包紮治療,我方也一起到醫院,事後也曾打過電話關心傷勢,亦請保險公司立即處理對方後續賠償,一切依照規定,我方無任何意見(當時尚未有初步分析報告,但我方財損、第三方加重、車體等均有保險),並開過幾次調解會,但因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車體維修費...等,我方保險公司認定因我方無肇責,因此無法賠償對方車體維修方面之損失,只能依照強制賠償醫藥費,雖有告知對方如對初步分析不認同,可重新申請鑑定報告,但對方卻不願意,執意對我方提出傷害罪。想請問各位,我是否需要自己花錢去申請鑑定報告(對方已提告,雙方均以完成警局筆錄)?此案成立,我方被判定過失傷害機率大約多少?我方有意和解,但只因我方開車無人員受傷,就無法針對此案有任何反擊,只能處於被動被告狀態?因此次車禍案件,我方多次請假,並造成極大壓力,這些難道都無法去得到任何補償?謝謝各位耐心的回覆。 ^ _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其傷勢不重,基本上檢察官也會勸和,所以您可以在偵查庭表現您的誠意,和解對方撤告即可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阿哞 103-06-23 14: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 ... (恕刪)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我方尚有以下疑慮:

所以只有對方有受傷,縱使肇事責任在對方,我方亦須背負過失傷害之罪嫌?

因對方有受傷,我方亦有誠意賠償對方損傷,但對方要求車體以及其他財損部分,因保險公司認定我方無責,因此不予理賠,所以對方才會提出告訴,對方提告之前,也有跟我方保險人員告知,若不提供財務損失賠償,將直接提告。所以,到了發願除非法官判定我方須賠償對方財損部分,否則對方不願和解。難道大車和小車的事故,永遠只能大車吃虧?那以後真的只能走路出門了。感謝您的耐心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能夠證明百分之百無過失,否則即便僅有百分之一的過失責任,仍會吃上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有無責任,是否構成過失傷害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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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弟 103-06-22 01:57

某日下班騎車行經信義路往東向.本路段是單向雙線車道.全路段劃設紅色.

前方車輛突然偏向內側車道.我順勢切進前方車輛左側.一切出隨即看到前方違停車輛.情急之下緊急煞車導致我自摔滑行撞上違停車輛的後保桿.而機車滑行撞上車子後保桿倒致受損.路人幫忙報警.而我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隨後有員警前來處理.原先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員警直接表明是我的錯.便要我在現場圖表上寫"我方願意賠償被撞車輛恢復原狀"後簽名.因為疼痛和緊張.所以就寫了.事後我認為這件事件是因為車輛違停才會導致我煞車摔倒.而車輛是該餐廳泊車小弟停的.所以我去申請初判報告.報告也載明對方車輛違停屬實.而我涉嫌超速(50-60).所以我向泊車小弟提出共同分擔車輛維修費及我的機車維修費.但泊車小弟堅持他只有違停.而我自摔才會導致發生事故.而車主有保險與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車主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聽到初判表結果只願意負擔三成維修費.且不會出第三人責任賠償我維修費~

請問泊車小弟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請問車主也有刑事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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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弟 103-06-23 14:54

請問房律師,不知道這樣的訴訟流程走下來需要花費多少費用?要求賠償費用往往低於訴訟費用,因為律師費用過高,可能常常導致自行認賠。然而又讓有錯的人消遙法外,這口氣很不服阿。

朱小弟 103-06-21 16:35

某日下班騎車行經信義路往東向.本路段是單向雙線車道.全路段劃設紅色.

前方車輛突然偏向內側車道.我順勢切進前方車輛左側.一切出隨即看到前方違停車輛.情急之下緊急煞車導致我自摔滑行撞上違停車輛的後保桿.而機車滑行撞上車子後保桿倒致受損.路人幫忙報警.而我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隨後有員警前來處理.原先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員警直接表明是我的錯.便要我在現場圖表上寫"我方願意賠償被撞車輛恢復原狀"後簽名.因為疼痛和緊張.所以就寫了.事後我認為這件事件是因為車輛違停才會導致我煞車摔倒.而車輛是該餐廳泊車小弟停的.所以我去申請初判報告.報告也載明對方車輛違停屬實.而我涉嫌超速(50-60).所以我向泊車小弟提出共同分擔車輛維修費及我的機車維修費.但泊車小弟堅持他只有違停.而我自摔才會導致發生事故.而車主有保險與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車主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聽到初判表結果只願意負擔三成維修費.且不會出第三人責任賠償我維修費~

請問泊車小弟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請問車主也有刑事責任嗎?

小伶 103-06-21 11:40

您好~我是在4月18號時在路口發生車禍~當時剛轉換成綠燈~而我前方有一台車要左轉~所以我就打了右邊方向燈要轉被往右切~雖然右切的幅度不大~但我還是跟要直行的對方發生碰撞~兩車發生碰撞時對方不但沒有立即停下反而還蠻快的直接往前開~等到對方停下時已經在我的右前方一整台車的距離~事後對方保險公司打電話通知我車門有點嚴重變形所以要更換整個車門那個門要7萬...對方是保時捷~初步判定結果是我方右轉向疏忽~我也不是不想理賠~但整台車可能要20~30萬...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只能賠償她整台車還是能堅持我們當下碰撞的點?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算整個換掉,也可以爭執有折舊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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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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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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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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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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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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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回覆、全部回覆或轉寄 | 了解更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再請調解委員從中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俊兒~* 103-06-21 09:1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這個數額尚不會太誇張,但也可以 ... (恕刪)

 

所以他們要求這個金額"不會太誇張"是指合理嗎?請問..判斷的標準在哪裡!?
而且對方現在的意思就是我同意他們所提出來的條件才要上調解委員會!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去調委會再折衝的機會..
我換個方式問好了
假設想像一下今天當事人換成您家的晚輩
生活條件一樣(包括晚輩的薪資、學貸房貸、長輩身體狀況etc..)
您會同意對方提出的理賠金額跟他們和解嗎?
不好意思我知道這個假設比較失禮但是也很實際...

那對方提出的償還方式那兩種
您會選擇哪一種比較好?也請告知原因
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

 

艾妮塔 103-06-20 09:02

我於前日下班時段,騎機車返家途中
因是日下過午後陣雨,又因瞧見路面坑洞,而剎車減緩速度
但卻遭後方機車擦撞
我車子沒倒人也沒受傷,可是對方從後撞我、輕擦過我的擋泥板而摔車受傷
基於是車禍狀況,我仍陪診就醫,醫生說恐有傷及韌帶
但他現在卻賴說,因為我的急煞車讓他勾到,導致摔車
說他可能多日無法上班,要我賠償,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0 10:27

您好,該車禍責任必須先行釐清,若您當初發生的車禍經警察處理有案,可於事故後30日向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作為責任劃分之參考,亦可向當地管轄肇事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判斷。理論上行車時,後車之義務為保持隨時可以煞停距離,前車之義務則是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即使前車有驟然減速之情形,若非前車故意驟然減速,肇責時仍會先判斷後車是否已經保持了適當的安全距離,若已保持安全距離,即認為不至於發生事故,而將責任歸屬於後方車。您必須先先行釐清車禍責任,若肇事責任在您,您應儘速與他達成和解,若責任在對方身上,您自然沒有賠償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布 103-06-19 19:55

我4/18早上上班時騎車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摩托車 肇事者是對向欲左轉加油的汽車*(路口是閃黃燈號誌)

騎車時(兩線道)左前方有一台小貨車 我騎在小貨車的後右方

莫名其妙的還未經過號誌時就被撞飛...撞擊點位於我機車的後左方

手機在車廂所以肇事者載我送醫 可是對方要求不要報警處理

但加油站員工有報警 警方到醫院做筆錄 我全身擦傷多達13處 請假半個月

事後肇事者有來我們家協調 說自己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負責 事後根本不過問

因為我要求要醫美除疤 保險公司要等傷口完全癒合才願意協調 拖了快兩個月

事後保險公司因事故表內容:

對方是 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 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只願意賠償請假薪資1萬1車損3萬8的七成 外加心靈損失2萬 共5萬

對方保險公司說如果我對賠償金額有疑慮的話他們也沒辦法 叫我自行去提告

還說車禍賠償的比例是肇事者七被害者三 這是公司認定的 (我非常的不同意)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昨天已去警局作提告筆錄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的部分,您是否有跟承辦員警索取現場圖、初步判定表等資料?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分,有關於除疤的費用,您是否有損取收據?並且於事前先拍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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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 103-06-19 15:12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他脊椎受傷住院5天和背鐵衣3個多月,對方和她的家長都未曾來探視及打電話關心狀況,直到收到存證信函才傳給簡訊問看我老公狀況,之後又不了了之,於101/10/4去少年法庭開庭,我老公以六個月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20萬,對方媽媽二話不說就說我不賠我不賠,目前我們想要以民事訴訟來上訴,想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寫訟狀呢?還是該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呢?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民事賠償好像有最高金額限定大約是多少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民事訴訟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配偶所受損失向對方請求,至少有醫療相關費用、不能工作之損失跟慰撫金的部份,並沒有最高金額的限制。

2、至於是否委任律師您可考量自身經濟狀況跟是否熟析法律規定跟陳述的狀況如何而定。

3、ㄧ般來說律師費用5萬~8萬元不等,您可自行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起訴狀,可請求金額為醫療費用復健費用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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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3-06-14 15:48

事實經過: 之前車禍提告 過失傷害 已經開過偵查庭 中間已經兩度談和解 但無結果 一次是在偵查庭之前 一次是之後再調解委員會

初步研判表示: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行,以致人受傷

車禍發生其實大致如下:一月初 我從購物中心機車出口出來(出口跟外面道路成直角)當我出來時,道路旁邊停滿了在汽車停車格的車子,導致我看不到左向來車,又因為左邊為紅燈,我就緩緩的前進,車頭剛超出停車格的車子時,發現左邊有來機車 閃避不及,對方車頭撞到我左側機車側身,雙方車子都有毀損,都有輕微的外傷(我是左小腳擦傷瘀青,對方是雙腳膝蓋擦傷,胸口疑似放到自己龍頭),當下旁邊就是警察局,報了案,叫救護車把對方送到馬偕醫院,到醫院時,關心了對方傷勢,有問了護士,對方暫時只有外傷,胸口疼痛是因為撞到暫無大礙,在看後續觀察,就個自做完筆錄各自回家。

近日收到士林檢查署起訴書 大概 提下重點以及法條

上列被告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任應提起公訴,.......

犯罪事實:

(1)  ......省略(就是描述 車禍發生過程)等等

(2)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之傷害罪嫌。....(省略)
,此舉已合於刑法第62條前段所定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之要件,請審酌依
該條規定減輕其刑。
(3)依刑事訴法1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所犯法條:刑法第284條第1項

我的問題是:

1. 可以大概我跟我解釋一下 法條的含義 以及 訴訟的流程?我接下來就是等法院通知開庭?

2. 這種案子法院通常會怎處理?很嚴重嗎?

3.有必要請律師嗎?我好像不符合法扶可提供免費律師的資格。

4.再調解委員會時,委員說這擺明百分之百都我的錯? 真的是這樣嗎?我知道車禍過失主因在我因為我沒有讓幹道車輛先行,但是我認為車禍會發生沒有說一定都是哪一方完全錯吧?,因為車禍發生時,我是有要做閃避以及煞車的動作,對方完全沒減速也沒煞車,導致我被他撞到對向車道,他自己也因為沒煞車的關係,因為慣性的關係身體往前傾導致膝蓋?地,胸口撞到龍頭,也不知道他當時有沒有往正前方看,車速也沒有過快?

5. 現階段還可以跟對方和解 請對方撤銷告訴嗎?還是說先等開庭後再說?

還是能先和解和解?


第一次 和解是私下約在警察局談 因為對方提出的金額跟我願意賠的金額 差太多(對方開10萬 我說2萬)對方聽到馬上走人

第二次是在調解委員會 中間互相提高以及減少金額 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一開始對方還是堅持10萬(這邊對方分成三部分 醫療費(有收據大概1萬 就衣些甚麼中醫診所的,推拿的等等的  ) 修車費(5千) 再來是工作損失

(這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他說他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一次請假50天(證明是一張紙上面寫從幾號到幾號 有蓋了類似公司大小章?) 然後 一個月可以收入6.7萬以上(對方是大陸籍女子 沒有身分證 沒有工作證明 沒有勞保 沒有薪資證明 只有薪資袋)

我覺得不合理得地方是 對方受的傷 根本沒那麼嚴重到要一次請到50天休假 (他有拿出後來馬偕給他的診斷書:胸部閉鎖性骨折)他沒開刀也沒住院,如何去證明他的傷真的需要休息到50天?受的傷真的無法讓他工作?,再來 薪資損失方面 對方無法證明。

經過不斷的協商,我願意提出4萬5當作相關賠償以及協助對方申請醫療費部分,但是對方只願意降低到8萬,導致調解破局。

但是現在  再調解後幾天 對方傳訊息來 願意跟我和解 但是金額部分希望我能再高一點。

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回應或著做甚麼樣的因應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被起訴,則接下來即會進行法院審理程序,但只有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基本上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所以您仍應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才能避免遭受刑事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Eric 103-06-14 17:0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恕刪)

就對方提出的金額實在太不合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您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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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 103-06-14 02:44

各位律師好 敝姓林 我與一位先生發生車禍(我騎乘機車對方開汽車) 於小巷子交叉口發生車禍機車已過中心點被對方從右側撞飛 我右手掌整個挫扭傷,而機車也修理將近5000元 對方態度不是頂好,因本來說好他要賠償機車維修費並自己修理他自己的車輛(我有存圖片存證了) 後來又稱說要互修對方的車子(他的汽車前面底盤撞掉了) 所以我想去提告過失傷害 而近期我天天走路上學(我大學生)、走路去看醫生 有時請朋友帶,走路吃飯等等 我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賠償並且要求修復我的機車呢? 因為我車禍以來每天洗澡有困難、學習上也有困難 想請問各位律師的專業知識,謝謝你們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22

您好!因車禍身體受傷,若對方有過失,您可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部分可請求身體受傷的精神慰撫金,及醫療費用、修車費用等,因此相關支出收據都應保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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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滾糖 103-06-12 21:12

今天下午在新莊中正路三重客運前面,騎普通重型機車於中線道,當時路況正常,前方號誌也為綠燈,忽然前面的小客車急煞,緊跟在後面的普通重型機車亦做了緊急煞車的動作,我看到後雖也做出急煞動作,但是由於距離只有約3公尺,時數也是正常限速的40~50,撞擊到了前方普通重型機車的尾部,前方普通重型機車車子有倒,車主沒事,後載一名女性,有些微擦傷,對方車子有些微刮痕,與尾巴的車牌與排管有受損,然後待警察來後,他們也只咬定我沒有做好安全距離,而他們的急煞動作實屬正常,而要告我過失傷害(對於後載女性的些微擦傷),而我方車子,車頭毀了一半,想問,這樣的情況,肇事責任完全在我,我就要賠償所有金額?(調閱監視器,拍不到我們出車禍的畫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照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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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 103-06-11 13:30

之前發生車禍,我方汽車內側直行,對方機車外側左轉

對方人車皆傷,我方僅車損

我方有保任意險,

初步研判表出來顯示我方無肇責,

對方接獲保險公司只賠強制險憤而提告

 

(車禍事發後研判表未申請前對方爸爸有打來說保險公司說會賠5000多,

希望我們包個紅包給他兒子,補貼不能打工跟餐費,就可以簽和解

我們打去給保險業務問,業務說沒有這回事,

業務跟對方說等釐清責任後,我方有肇責才會賠償任意險部分

事後才知道對方是說謊要騙我們先掏錢出來

後來對方又打來一直說我們撞他,要我們賠錢不然就告我們,語氣態度很差,

本來車損部分我們想對方人已經受傷,就算了,不求償

不過事發後對方一直要錢跟初步研判表出來還是硬提告,造成我們精神與時間上很大的困擾,

想問我們除了車損求償還可以做些什麼?

 

您好,若對方任意捏造事實提告,可具狀提起誣告刑事告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1 14:35

您好,若對方要提告,則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依您的狀況,已透過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亦可再透過交通事故鑑定委員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已確認肇責在對方身上,即使對方提告,您也沒有責任,甚至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以避免對方利用一般人欠缺法律概念對您無理索賠,並由律師協助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肇事責任,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若對方對您提告,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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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duo 103-06-10 10:55

您好

家父於去年騎腳踏車無照駕駛的肇事者從後面追撞身亡,目前已接獲刑事判決,肇事者被判決入獄5個月,他申請低收入戶證明,一直說沒錢賠償,家人們考慮是否有必要再提出民事訴訟?因為車禍車輛並非肇事者本人車輛,我們想請車主出面負責,但車主一直不願出面,車輛的保險公司說肇事者不是保險人,也無照駕駛,他們不需理賠,不知這種情況下,我們後續應該要再如何循法律途徑處理? 謝謝

既然刑事判決已經確定,已經來不及提附帶民事賠償,可另外對駕駛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0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提出證明証明汽車所有權人明知對方沒有駕照借車給對方,確實有機會要求該車主付損害賠償責任.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倘若刑事程序還沒結束)或是發存證信函要求車主負責.

3、有關保險理賠的部份,可以嘗試聲請強制汽車責任險的特別補償基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駕駛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若對方無財產,即使您勝訴,亦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再就車主部分,若欲對其請求損害賠償,您須證明車主亦有所過失,且該過失與您損害結果間具因果關係,於確定具有責任後,再證明數額如何計算。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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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 103-06-10 10:43

一、車禍和解若簽本票需要注意什麼事項?本票需要被害人準備嗎?

      賠償金額30萬

二、和解書內有需要注意什麼嗎?還是到調解委員會有固定的和解書?

感謝您的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0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任一方準備均可.

2、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安排的調解,均有固定記載模式,無須過於擔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提供相關人保或物保,擔保其會支付30萬之賠償金,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擬和解協議書,以符合您之需求。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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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立本票未必表示一定能夠收到錢,能否保全應有的賠償能夠順利收到,才是重點。(簽完本票脫了產,即使再起訴請求給付票款,可能最終也是一場空)

若有提出刑事告訴,建議還是款項全數收齊再行具狀撤回告訴回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ean.K 103-06-09 02:23

請問:將車子借給別人使用(有駕照,未酒駕)而發生車禍,車主是否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可否向法院聲請向車主假扣押

沈恆 (沈律師) 103-06-09 05:22

您好!車禍賠償是有過失的行為人才需負責,車主借車給有駕照的人,不需要對車禍負連帶責任;因此,若想對車主假扣押也不會獲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ean.K 103-06-08 23:20

請問:因車禍對方被法院判易科罰金10萬,民事也判敗訴需賠償12萬,但被告脫產,則被告就不用繳錢給國庫?也不用賠償受害人?

請問:則這易科罰金民事賠償的請求期限多久?

沈恆 (沈律師) 103-06-08 23:54

您好!對方若易科罰金而不繳給國庫,就可能需服刑;民事賠償部分,您只能隨時注意對方是否有財產工作薪資,才能強制執行;罰金與您無關,民事賠償判決確定後,每五年需提出強制執行或換發債權憑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ean.K 103-06-09 00:29

謝謝您的回答,再請教:如被告有十萬元存款,則易科罰金民事賠償的受賠順位如何決定?或由被告自己意思決定?

浩浩 103-06-07 21:11

我方生車禍過了兩人~~

和解也過了一年月收到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告訴

電話保險公司~~卻說對方不是債權人~~不可以隨便拋棄請求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與對方之和解書作為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和解成立時間是在該被保險人受領保險金之前還是之後?

保險法第 53 條
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保險法第93條
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08 23:49

您好!若已經履行和解條件,您的賠償責任已解除,除非保險公司提告賠償不在和解範圍內;因此,本件您應先確認簽署和解之人是否車禍受害人或被保險人?另外,可注意時效是否已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x 103-06-07 16:43

事發經過:

A車:機車,有駕照,主路權酒測值零

B車:機車未成年,支幹道,酒測值0.08

關係人:

A車騎乘人甲,肩鎖關節韌帶脫臼

B車騎乘人乙,車禍時未倒地,事後表示胸口撞傷

B車車主丙,將車借給未成年騎乘

車禍初判表:

A車行經路口減速慢行

B車酒駕.無照.支幹道未禮讓主幹道

因無私下和解之共識,甲已向法院提告,因乙為未成年人,書記官來電表示法官裁示先行調解

除醫療費用外,甲本身白日工作月薪12000,晚上於夜市擺攤,月純利約80000,醫生證明註明甲需要休養三個月,且癒後復原程度最好約為85%,於甲之工作有很大之影響。

因乙丙於私下和解時以言帶恐嚇之方式表示一毛不賠,甲迫於生活之無奈,仍於夜市擺攤,唯乙在FB上未指名表示與其車禍之人再被其遇到會要對方的命...云云等言,伺後乙不定時至甲擺攤地點,以極度不友善近乎仇恨的眼神看甲,至使甲心生恐懼,夜不成眠,求助於精神科。

請問,調解時,甲是否可以要求三個月的毛利,醫療費用是否可以包含精神科之費用,精神賠償部份可以做何請求。是否可以要求乙丙不得出現在甲週邊多少公尺範圍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的和解條件視對方是否同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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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6-11 09:47

若B車欲提告A車駕駛傷害,案件是否能成立?

若兩造未達成和解,且可提出具體事證,證明B車駕駛與乘客仍未成年騎車,並騷擾A車駕駛,是否會影響B車駕駛的保護管束時間?

A車駕駛是否可以要求A車駕駛及乘客不得再騷擾A車駕駛,或不得於A車駕駛一百公尺範圍內出現?

目前A車提出之賠償為:

修車5000(附估價單)

醫療費用50000(含回診交通費用.補品)

營業損失300000(依醫生證明之休養三個月乘每月營業額,及因車禍無法營業商譽損失)(A車駕駛經營之攤位列入103年該縣府協力發行之觀光護照名店之一,因車禍致A車駕駛無法繼續經營)

精神損失100000(B車駕駛及乘客與其家人給予之精神壓力,致A車駕駛現在有環境適應不良.焦慮等症狀)

終生後遺症350000   (以每年10000計算,用現在國人均命減A車駕駛年齡

)    

chiau 103-06-03 10:22

時間為 : 6/2下午4-5點,地點在海邊防波堤旁(無任何標誌與雙、單黃線)

我是騎機車往前騎,左邊停著靜止車突然開車門擦撞機車,雙方車子損失,對方卻要我理賠他的汽車車門,不願賠償我的機車,對方家屬(當時不在現場)硬說是我騎向偏他的車子,為了閃避地面突起的柏油,但我完全沒有為了要閃避,自然往前騎,他說的那番話這是有道理的嗎? 還說與警方熟識,警方無做筆錄,只開三聯單,這是合理的嗎? 這算車禍嗎? 還是民事? 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3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開車門引發事故的肇事責任,必須依據您的車速、行徑位置、碰撞位置等作判斷,就您所述的狀況,尚無法判斷.

2、是否有報警處理?是否已經向員警索取事故圖等資料?

3、倘若對方的親友並未於現場親見親聞,並非證人,就其說詞無須理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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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o 103-06-02 20:18

家人在昨天(6/1)與人發生車禍,家人要去宴會現場,即將要到目的地時,有提早打方向燈減速要右彎,右彎前有在一次看後照鏡有無來車,但在轉彎要進會場時,右方機車騎士(高三生  有機車駕照)撞到右前車燈上的引擎蓋,然後滑進車底,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證人有說看到機車騎士煞車但打滑撞到我們的車,且有看到他戴耳機但不清楚是否有使用行動電話,今天有去勘驗,檢察官也有提到對方過失部分。現在我們要和家屬先談和解,在賠償部分須注意什麼?車子僅有保強制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符該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是否具有過失,及相關賠償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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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過失致死罪,屬公訴罪,雖然對方看起來過失比例比較大,但仍應盡力去和解,可以先了解對方請求的金額,並且盡量透過保險理賠,若您們被認為有過失,仍需和解才有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過失致死責任應該跑不掉,建議設法和解,否則一般都是七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且無緩刑.

皮皮 103-05-29 14:18

小弟我 在去年10月多的車禍
在一個十字路口 並未有兩段式轉彎的號誌  雙方停紅綠燈綠燈時 對方在與我對向車道左轉行駛 我方直行 因車輛過多 對方又無打方向燈 雙方發生擦撞 而後我方傷勢並無大礙 對方經過半年後 傷勢有加重的因素(醫生有說明與車禍傷害有關) 曾有詢問過保險理賠人員 人員陳述我方責任比與對方責任比是3:7 我方佔三 想請問對方這樣的情形如果要求我賠償 告上法院 那我是否會要有所賠償? 請問這算是民事訴訟嗎?請問如果這樣 我方贏得這場官司的機率大嗎?請問經過這麼久我是否還可以告他 因他沒有禮讓直行車 又無打方向燈 讓我方撞到對方?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9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原因,必須依據證物作判斷,是否可以檢具員警製作的現場圖、出判表或是其他證據以作判斷?

2、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是去年10月份的事情,仍然可以就該次事故請求損害賠償

3、刑事告訴的部份則可能逾越6個月的告訴期間。

4、本文建議您應該進行正式諮詢,以利釐清相關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另關於肇事比例部分,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鑑定,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惟目前警方初判表鑑定,您過失比例較輕,除非您認為您應為無過失,再為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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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羊 103-05-28 08:57

律師您好,我父親65歲是開計程車,去年10月因為路口施工障礙物,左轉與對向從巷子騎車載著拐杖的64歲騎士擦撞,對方頭戴安全帽,因重心不穩而跌坐地上,我父親當場報警和叫救護車,也隨即跟至急診室,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警方做筆錄,我人也到場,對方僅有腳部擦傷並無大礙,當晚也在友人的面前,包了2000的紅包給他壓驚,表示歉意。直到隔天的早上,觀察6小時的腦震盪,醫生當眾宣布腦震盪指數為0,其他的糖尿病等舊疾並非因為車禍所能造成的,所以可以立刻出院。而對方不顧醫生護士的勸戒,堅持霸佔急診室病房觀察一星期,我父親也是非常有誠意的每天帶著便當水果去探望,並表示願意負擔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醫療費及修車費,但對方不願和我們和解,自行修車及付醫療費,也並無開口要求賠償金額,直到最近提告刑事,昨天陪同父親出席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拿著厚厚的加油、高鐵等發票明細剪報,要求賠償5-60萬的天價,誣陷我們都不聞不問沒有誠意,說他目前還有腦震盪常會頭痛,到現在還在就醫,想博取同情。但我們都知道實情,對方因為慢性病長期治療,醫療費不少,想藉由此車禍要求我們賠償來補貼。現在業務過失傷人的刑事案件,因檢察官描述與事實不符,已提出答辯狀,昨日調解不成立,想請問我父親的刑事責任有機會獲得緩刑嗎?之後的民事賠償,我們還能做甚麼努力來搜尋佐證呢?煩請律師指教提點,感謝您!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羊羊 103-05-28 11:14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原則上法官給予緩刑的前提是雙方達成和解,故依您所述,緩刑的機會不高,。

 林律師您好,感謝您的答覆,請問法官給予最輕的刑責會是甚麼呢?!如果沒辦法和解,請問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方式呢?如勞動或分期等方式。我父親是服務多年的義警分隊長,這次發生車禍,也非常負責任的坦誠過錯,主動配合及提供影片,並無肇事逃逸的情形。只因對方惡意以慢性病威脅並要求天價的賠償金,導致昨日無法接受不合理賠償而無法達成和解。請問林律師~刑事案件,我們是否還有努力減輕刑責的空間呢?我們在昨日之前,已經呈交與檢察官敘述不符的答辯狀,請問您認為法官會直接判決還是會有開庭的機會呢?開庭對我們是否有利呢?走到現在,這時候還能委任律師出面協助處理嗎?!麻煩您提供答覆,感謝您!!

1.實務上要判緩刑  原則上須要認罪以及有和解成立   2.但如果有賠償意願  且因為對方開價過高無法和解  應該還是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和解,可請求得易科罰金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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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3-05-27 19:37

我在102/年12月29號晚上快九點時出了車禍!當時我在一個沒有紅綠燈路口等待要左轉進入一條小岔路,我的前方對向車道有一輛公車靠站下客人,另有一輛轎車越過雙黃線要超公車!我見對向無來車便進行左轉的動作!誰知道突然衝出一台機車,從我車子右方後照鏡撞上,一路滑到我的右後側才倒下,另外擦撞到我上述所提到的轎車!我在警方尚未抵達前有先拍了現場照片!

如上圖,左邊的是我的車!當時前方便利商店門口有公車靠站,我才左轉的!

 


因為機車騎士有受傷,所以後來先送醫了!剩下我跟另一輛轎車駕駛在現場。

我們兩輛轎車車上都剛好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而車禍現場剛好沒有半支路口監視器!後來警方調閱當時靠站的公車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後有分別開了兩張罰單給機車騎士跟另一輛轎車駕駛!警方說距離太遠,公車的行車記錄器上看不到我是否有過了雙黃線才做左轉的動作,所以沒有給我開單,但是大車跟小車對撞,本來就是大車比較吃虧?!還要我打電話去給傷者慰問!我打了電話,是機車騎士的母親接的,當時就口氣很差的直說是我撞她兒子還恐嚇她兒子?!機車騎士倒在地上,我在拍照時,他一直喊痛!看我在拍照還叫我不要拍到他!我只是跟他說”我當然知道你很痛啊,我車子被撞這樣也很痛啊!你不要騎這麼快不就沒事了!再騎快一點啊!”這樣說我是恐嚇??
第一次調解委員會是103年1月23日,當時只有我跟機車騎士的父親到場!騎士的父親說他兒子腳骨折打石膏,眼睛有被碎玻璃扎傷,已經做了處理!要求我先包個紅包給他兒子壓驚!我不服,我說當時我車上後座也載了我兩個就讀國小的孩子,兩個小孩在車上都嚇哭了,那他是不是也該包紅包給我兩個小孩壓驚?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就這樣不了了之!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是在103年2月19日,換成是機車騎士的父親跟姑姑去了!他們說那個機車騎士腳殘廢了,不良於行,都要靠看護照顧,而且牙齒也斷了,需要進行植牙手術!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56萬元,而且要一次付清,不可以分期!我直接表明沒辦法!第一,我是被撞的!第二,我是單親家庭,自己在外租屋撫養兩名小孩,而且我只不過是個油漆工人,不要說56萬了,我連要拿出5~6萬都有困難!談判破裂,騎士姑姑說她在法院服務很久才剛退休,對法律很懂!說叫我好好考慮清楚,要不然我被關的話,兩個小孩會很可憐的,要我回家考慮一個星期,不然就要告我過失傷害!我根本不理會她!

警方的交通初判表有跟沒有一樣!我的部分是寫”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涉嫌未讓直行車先行。”機車騎士的部分是寫”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對另一輛轎車則是寫”尚未發現肇因。”

這兩天我收到法院傳單了,6月4日下午要開庭!我真的沒錢可以請律師,我想請問我是否該自行準備什麼陳情書之類的跟現場照片交給法官?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52

您好

您可以先寫案件事實之經過給法官看,然後準備你拍照的部分當證據給法官,在寫出你對事件的看法,為什麼你覺得不應該由你負責的理由。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您無過失,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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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ㄟ 103-05-26 01:11

請問各位大大車禍相關問題

請問各位幫忙解答感謝

情形如下:

A堆高機(人未受傷)   B機車(人受傷嚴重未上班一個月)  C機車(人未受傷)

當時下午6:30行駛直線道路燈光"昏暗"  A堆高機從砂石場出來(大約位置在路旁白線) B機車因未注意與A堆高機發生車禍...C機車閃避不及與B機車發生擦撞(C機車倒車..未撞擊B機車當事人)

請問三方責任歸屬誰最多?

A堆高機要負完全責任嗎?(堆高機駕照相關考試中提起,當發生車禍須負完全責任)   路權車禍判定上佔的成分很多嗎? A堆高機可以求償嗎?

B機車需付多少責任呢?  需要賠償AC雙方車損嗎?  在求償方面可向C機車求償醫療相關費用嗎?(C機車撞擊B機車當事人)是否只有車損部分呢?

C機車責任是多少呢? C機車算是被AB車禍牽連的嗎?(車禍主因AB發生車禍)

C機車可以向AB雙方求償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6 0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帶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至於受傷之B,可對A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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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還是先去申請初步分析表  如果認為判斷有疑問  就考慮是否聲請鑑定  以釐清相關人責任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醬 103-05-24 21:20

對向來車越過雙黃線轉向至順向來車內車道後馬上轉彎,導至撞到外車道的我車(撞車後逃逸)。請問要求車子賠償是否有車禍折舊的問題?我方該如何自保權益?

由於是自家的公司車被撞(家中僅這台車),導至無法接工作,到處借款還債和生活。自家公司沒有工作資薪,請問是否可要求賠償工作薪資賠償和精神賠償?需如何證明?

這場車禍對方始終都是消極的態度,調解時說沒錢沒工作,不願賠償。自已在工作受傷,卻說是車禍受傷,要求我方賠償。面對這種人是否有辦法提出賠償不讓我方權益受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車禍後有受傷,亦取得驗傷單,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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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103-05-21 16:29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即會成立過失傷害,您應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和解金額過高不合理,亦可加以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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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和解不成 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是會成立  但這部分應該都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2.沒和解  民事部分還是需要賠償  看對方如何舉證證明損害範圍與程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3-05-21 16:14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