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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男 103-12-24 09:00

律師 您好

我今年二月 騎摩托車被一輛貨車

對方央求我說趕時間 不要報警 到時候維修單出來 會負責

後來維修單出來 對方也一故延拖 後來我就提告

到了偵查庭 對方也說要和解

檢察官的見證下簽下和解

對方並於12月20日賠償1萬4千元

檢察官有在和解書上明記說 賠償後 才撤銷告訴

而且當時檢察官有告訴我說 如果對方沒賠償這1萬4和解

我可以拿這和解書 去民事法庭申請賠償和解

並且還可以再去申請車禍時所受的損失

(我車禍損失約1萬4修車費+7天無法上班的診斷證明書約共2萬1)

並且還可以申訴過失傷害

(檢察官和解金跟車禍損失是兩個部分)

而現在過了12月20日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那我該如何申請關於民事求償和解金以及車禍損失這兩個的部分?

另外 我有辦法對他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嗎

又該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另外 那我刑事部分 過失傷害 又該怎麼申請?

對方一直放我鴿子 讓我很不悅

我有辦法精神求償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1.當對方不願意支付和解金,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限期內出面處理,若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將法院和解書及存證信函當成證據,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查封拍賣對方之財產,並查扣其銀行存款及薪資抵償。

2.此外,因為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若您在車禍和解簽訂和解書時,已經撤銷刑事告訴,就無法以對方未支付和解款項再行提告,若您和解時尚未提出刑事告訴,現在即可提告,並注車禍提告時限只有半年,達到以刑事來逼民事賠償的效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九州男 103-12-25 13:19

謝憲愷律師 您好

早上有接到事務官詢問和解的事宜 我說明情況後 事務官就說會繼續起訴

(呼 鬆了一口氣)

謝謝您 想在請問一下

1.和解金的部分 就是先寄存證信函 再將和解書 一塊送到民事執行處來解決

2.關於車禍的損失 是在另外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所以這樣我共可以求償和解金的金額(1萬4)

車禍損失的金額(2萬1 有收據) 共約3萬5千元 這樣對嘛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李先生 103-12-24 08:31

您好~

之前車禍案件被告遭起訴後,已經送狀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目前,刑事庭已經開過,尚未判決,但忽然想到,沒有請醫生做事後醫療的評估,下次門診是一個月後,那時才想請醫生做正確評估後續問題

另日前詢問強制險專員,才得知,有些醫療單據上註明的費用有限額,支出的醫藥費已經超過限制額度,必須變更

想請問另提訴之變更賠償金額後,是否就要繳交仲裁費? 全部還是變更的部分?

還有就是,刑事判決後,移往民事庭,大約需多久的時間? 怕時間上會來不及

謝謝

 

一、移民事庭之前請求的話不用訴訟費,裁定民事庭後就要了,所以要追加要快。

二、一般會預估可能金額先請求,所以常見刑附民金額較行情多些。

三、請速追加。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李先生 103-12-24 10:2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移民事庭之前請求的話不用訴訟費,裁定民事庭後就要了,所以要追加要快。

二 ... (恕刪)

 感謝回覆~另想請問,如果來不及做變更,案件已經移往民事庭了,訴訟費的計算,是用追加的金額計算還是全部加在一起,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4: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從您本來的請求中即可包含,則無需追加。

2、倘若移送至民事庭才追加,必須依據追加部分補繳裁判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oris 103-12-22 22:46

103.07.03早上,妹妹被同事載去打工,途車發生車禍,自行撞上中央分隔島,對方僅輕微腦震盪挫傷,未開刀。而我妹全身多處骨折挫傷

騎車的同事(肇事者)剛滿18歲,而我妹未滿18歲。兩人均在就學,機車是跟別人借的。

住院期間僅對方爺爺奶奶出現,出院後到處與人說家貧無法負擔賠償費用

妹妹的受傷情形如下:

頸椎骨折:開刀放置鋼釘(頸椎前位固定),脖子上有約4公分的傷痕,配帶頸胸椎固定架至少半年

右側橈尺骨幹骨折:開刀放置鋼釘固定復位,石膏固定,術後造成右手縫合疤痕,10公分

右側鎖骨骨折:配帶鎖骨固定帶固定,因未開刀,復原後有明顯凸起處

右大腿撕裂傷:急診縫合,但疤痕明顯(5公分)

左大腿擦傷:目前還有疤痕(面積約6*3公分)

請問:

1.未經當事人同意,家長能代為提告求償嗎??該準備什麼文件?

2.未滿20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出面,我該如何確認法定代理人是誰呢?

3.美容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如何計算?

 

1. 父母為法定代理人,可代理起訴

2.關於各項損害金額的計算和舉證,涉及專業,建議委由律師代為處理

示者 103-12-21 23:22

律師先生:

你好~事發是在經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您所陳(車禍理賠)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示者 103-12-21 04:53

事發!是在今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有關【過失傷害理賠事件,應妥善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0.

李先生 103-12-20 09:06

您好~

想請問.因之前發生車禍,我因為是自己開店做生意,開刀休養了6個月,因為是獨自經營的關係,店面因此無營業將近4個月,雖說店面租金無法求償,但在休養的期間,也在店門口張貼徵人告示,就真的找不到人,導致無法營業還是要付房租,這方面可以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方面請求嗎?

雖然沒受傷也要是要付這筆租金沒錯,但這租金也是由營利所得扣除成本後產生出來的,徵不到人也非所願,誰會讓自身的損害無限擴大(每個月還是按時繳納營業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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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檢附租金繳交憑證、租約、稅金繳交憑證,過去營業資料向對方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28

您好,可以將相關單據收集齊全,以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如果能證明您的每月工作收入

再加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記載宜休養日期

就有機會可以請求工作損失之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何小姐 103-12-20 01:42

簡述:我機車當晚行經該處時底盤碰到某物,後停路邊查看底盤及往回頭看該處,遠遠看到該處有一台汽車停路中央,且有一物卡在其前面,因我機車沒明顯損害故離開。一星期後收到警局來函通知疑似為肇事機車,要求前往警局做筆錄,到警局,告知我未和任何人車發生碰撞,我在警員做完筆錄照完機車相片後即離去(該警員也認為不太可能是肇事機車)。半年後收到產物保險公司來函要求賠償8萬,本人於是聲請車禍事件資料照片等,發現該汽車碰撞情況(兩車行進方向、損害嚴重)確有不合理(但初步分析研判表:涉嫌肇事),的確不可能由本車碰撞。今由受保險公司委託之催收機構來函催帳,請問該如何處理?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12-20 03:46

您好!

如果您沒有過失責任,可拒絕對方的請求。對方如果仍不放棄也只能向法院起訴,且必須負舉證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就您所提示車禍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詳述細節,期能以法律實務專業為您解疑。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李先生 103-12-19 11:26

您好:
想請問日前因車禍案件因對方不願賠償進而提告,對方肇責為100%,被告說反正醫療有強制險,要賠只有5萬(調解過4次,堅持不增加)
刑事庭這幾天已經開過,法官說下次直接對被告判刑

請問,再開刑事庭前,已經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開完庭後沒2天收到對方民事委任律師的"刑事附帶民事答辯狀"(說家境清寒卻有錢請律師),目前刑事庭剛結束還沒判決,我需要馬上回覆對方嗎?還是可以等民事傳票到了以後再回覆就好? 是不是用抬頭"刑事附帶民事準備狀"就可以

另一問題請教: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時,相關單據只有用繕本呈交法院,被告只有收到起訴狀繕本,那是不是可以回應請對造委任律師自行向法院調卷即可?  (單據調解時都有給對方看過,對方完全不正視)
謝謝

就您所提的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沈恆 (沈律師) 103-12-19 14:06

您好!

其他書狀可以等案件移到民事庭時再交給民事法院。但書狀繕本連同證物影本要準備一份交給被告,證物只給被告看是不夠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9 19:28

您好,可以等到民事開庭前,才提出附帶民事準備狀。

您好:就有關您所提示刑事問題,應審慎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班長 103-12-18 15:37

您好:

我於去年發生車禍,肇事者以沒錢拒絕賠償,經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於今(103)年8月20日一審判決,10月1日法院也寄來判決確定證明書。

於言詞辦論庭時法官將雙方的財產都調出來,因而確認對方名下無任何資產。我想請教的是:既然對方無任何資產,我提出強制執行也就沒有意義了吧?如果我要申請債權證明,是否可以不經強制執行,直接向地方法院申請嗎?

此外,對方的戶籍所在地為新竹縣,如果我要申請債權證明,是仍然向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還是必須要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呢?

以上問題,煩請撥冗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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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8 18:53

可具狀向台北或新竹地院聲請核發債權憑證。

班長你好:

若未指定執行的財產而只是向執行法院請求發給債權憑證的話,應向債務人之住居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2項規定)。

因此除非你知道對方在台北另有住居所(例如對方在訴訟中有陳報),否則仍應向其戶籍地管轄法院即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

另,聲請核發債權憑證,除非該勝訴判決內命債務人給付之金額低於12萬5000元,否則僅需先繳納新台幣1000元的執行費,其餘部分待下次聲請執行時再補繳即可。

以上供參。

小貓 103-12-17 08:25

今天零晨我老公下班回家路上我老公開主幹道,對方從小巷子衝出來,撞上車子的右前保桿及引擎蓋擠壓到駕駛座門無法開啟,對方酒測0.55,而且車子駛離車禍現場,我們車子跟對方車子都沒有行車紀錄器,且該車禍現場無監視器,我們又沒有保車碰車的保險,又擔心對方不願賠償,若是如此我們可以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7 1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可以嘗試依據車體碰撞位置、現場路線判斷肇事責任

2、可以於7日後向承辦員警索取現場圖、肇事原因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3、日後可以向對方提起民事求償

 

 

103-12-16 20:49

請教各位律師大哥大姊

 

特別補償基金 

 今年頭遇到自摔,我好心去幫忙他,後認為我是造肇者,因2車無擦撞,我是後方來車,

 最近接到特別補償基金專員打來,說要寄文書給我,先電告知,

之前車禍後,我們有簽和解書,自己寫的,

和解條件,無倫如何情形甲乙方不得再向對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又剛好車禍發生當時強制險已過期,這樣我還要被特別補償基金代求賠償金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2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代位求償的部分,倘若您在車禍事故中有過失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就可以向您求償,反之則否。

大毛 103-12-16 00:40

本人于6月27日半夜2點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機車發生碰撞,對方也是騎機車,因為對方的老婆女乘客沒有帶安全帽,臉部碰撞到地面,鼻子流血。對方也只有詢問我爬的起來沒就不理我,我請對方叫救護車也不理我。那名女乘客只呼說她很痛要去醫院,他先生跟她講直接帶她去醫院就好不用報警。然後未經過我的同意跟求救就離開,後來我是忍痛打電話跟家人求救,請他們叫救護車跟警察。當時車牌沒記完全加上監視器壞掉,警察一個月才找到人,當時我未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肇逃是公訴罪,對方被提公共危險罪。但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雙方也也去調解委員會,當時我並未提出任何對方賠償的金額,但一開始會議時對方態度輕蔑,證件沒帶還東扯西扯,也不道歉,甚至認為路口碰撞雙方都有錯,他離開沒有問題,他老婆也講她有受傷,診斷證明說她臉部鼻梁撕裂傷縫了幾針,縫完針我要怎樣處理。然後就問我們要求多少,看我也沒怎樣。因為他們的口氣很不好也不道歉,我妹跟他們講我因為傷到頸椎外傷加中央脊髓症候群住院快一個禮拜才出院,復健快半年現在還在復健,如果要賠賠20萬,他們說太誇張了,斷手斷腳也沒賠那麼多,我妹反問他們那你們覺得怎樣才合理,對方說只願意賠3萬,而且我的車又那麼舊買個中古就好,多都不給。我妹就說3萬要到哪找125C.C.的中古車,修車跟住院復健的就不只有這些,而且因為車禍婚禮延期及影響正常的工表作表現,這些都不是金錢可以衡量。我老婆就好聲的跟他們講這是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不管結果如何都還會送回法院,結果對方就口氣很不好講說送就送啦,然後甩頭就走。如果警察當初找到他們,他們跟我道歉,也許我就能接受當下就合解,我也不是要錢,只是要個尊重跟誠意,但是對方卻在他們自己不想調解的狀況下,隔沒幾天對方老婆反過來對我提出告過失傷害。後來檢察官跟警察都講說我如果要提告也可以那是我的權益的情況下,逼的我不得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在初判表上我是左車未讓右車讓人受傷,對方是路口減速外加肇逃,可是他老婆卻沒有肇事因素。我在筆錄也有提出因為右方視線不佳我有停下來看凸面鏡沒車才往前騎,結果看到對方衝過來時還有兩台車的距離,不到1秒就撞過來。我在發生還沒事故的當下已經有注意了,但還是被認定我未禮讓他們,對方女生沒帶安全帽臉部直接碰到地面受傷,當下她受傷意識卻清醒直接離開,回家換機車換駕駛再就醫,歸避警方追查,卻沒有任何的直接責任。現在法院請鑑定委員會鑑定,我現在跟對方的過失傷害,還有對方老婆的過失傷害及對方的公訴案件搞的心神不寧,該如何自保??謝謝!!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01:45

您好:

既已進入正式法律程序,等待鑑定結果,並保存收集因受傷而支出醫藥費薪資損失相關單據,再提出合理的慰撫金數額,緊咬肇事者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作為和解籌碼即可(肇事不以有過失為必要,實務可參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599號刑事判決)。

至於對方太太雖沒有肇因,但就未戴安全帽而受傷乙節,在民事損害賠償抗辯上,或許可參酌其傷勢,援引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作為抗辯,以減少賠償數額。至於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即使沒有達成和解,但只要能凸顯自己有誠意提供合理賠償,只是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而破局,也有機會取得較輕刑責(拘役三十至五十日),運氣好甚至有緩刑

結論:參酌兩造傷勢損失,並參照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結果,索取、提供對兩造都合理之賠償金額,不須放棄應有之權利(民事請求時效為兩年),亦不須因恐刑責而一昧將就對方做出過多賠償。以上供您參考。

Julien 103-12-14 23:31

今年二月中晚上在十字路口, 閃紅黃燈情況下, 與對方發生轎車車禍

當下雙方都受傷 (對方, 26 歲, 車禍當下胸椎骨折, 目前已經復原, 可以行走 ; 我則是大腿膝蓋撕裂傷縫合), 有做過車禍鑑定, 對方三分我七分過失

經過兩次區公所協調委員會和解, 對方一直堅持需要 500 萬賠償, 但是今兒真的太大, 我負擔不出來 (我只有強制險)

後來走上司法, 目前進行到刑事調解

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我是不是讓法院調解庭幫忙計算合理的賠償金額呢?

還是這樣子案例還是會再退回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因為我真的有誠意想要和解, 但是真的金額太高, 我也無法分期負擔

想要請教各位律師建議?

 您好:

調解委員是否會提供合理金額之意見要視各委員之個性而定

如果自行委請律師就能夠協助提供較為合理之和解金額

而如確實有和解誠意而對方要求金額顯然過高

實務上法院亦有因此給予緩刑之案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就有關【公共危險罪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未達殘廢等級,則其請求顯屬過高,金額部分可以交民事庭去裁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an 103-12-14 20:34

本人於今年十月下旬載下班的母親返家時,與人(下稱A男)發生車禍,對方逆向,我受輕傷,母親卻是右腳骨折,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說明需休養三個月。(已申請初判報告表,責任在A男)

這段時間內曾欲對方面談試圖和解調解途徑,然而在賠償金額方面談不攏,目前已經決定走民事訴訟。只是目前問題在於,母親休養三個月,這三個月的工作薪資我們這一方欲向A男求償,母親薪水實領扣除勞健保是三萬三千元左右,但向公司請領薪資證明,薪資卻只願意開立最低基本薪資,也就是一個月不到兩萬元。

我想請問的是,在求償工作薪資這部分,我是否能求償到三萬多的實領薪資?如果能,該如何處理?(母親公司自始至終不願開立三萬多元的薪資證明,我們這一方只有寫明薪資多少的新資袋,母親工作是時薪制。)

如果不能,是否就只能以最低基本薪資向對方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責任既然在對方,建議於六個月內直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以求與對方和解主張勞動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及鑑定報告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薪資袋本身及公司匯款或銀行每月薪資存款紀錄都可以作為母親之每月收入證明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indy 103-12-13 09:40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於民國103年7月12日8時32分駕駛車號1111-AA號自小客車途經桃園縣大溪鎮員林路三段與悅華路口時,遭未領有合格駕駛執照之被告郝庸甘騎乘車號999-BB號機車自右後方撞擊,致原告因此支出修車費用計新台幣6200元,此次車禍經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初判結果,認定原告並無肇責,被告應負全部肇責 二.原告以民法第184條.191之2.196要被告無照駕駛應負全部肇責而且原告自有權向被告請求6200之賠償

請問這樣要如何為被告寫答辦狀??被告要以什麼理由來答辯?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車禍」主要是依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覆議鑑定等結果來論斷雙方過失責任,若被告過失,則須就過失比例負起民事責任。建議若被告不會撰狀,可委請律師代為撰擬書狀。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6:55

可主張對方與有過失,降低自己之賠償責任

小志 103-12-11 15:01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家人在民國101年12月31日 跟人發生車禍

我家人因為是轉彎車 是一個上坡 家上是載貨的箱型車

所以 車速不快 也有 停車 確定無車時才轉彎

因為是上坡 所以視線有些死角 但確定當時的兩個路口都無車

兩個路口 加起來 大概有七八時公尺左右

之後有台車 高速行駛 交通鑑定也是判定他超速

當時車主也是說 各自修理 處理就好

結果隔了一年多 對方的保險公司 記單子來說要我們賠償

拖到104年 才說要開調解庭 對方的車子 只有右邊車門

板金 有些許刮傷 保險卻說 要我們賠償他三萬多元

想請問一下律師 交通鑑定 也是說了 是他超速

對方卻說 責任全在我們 這樣子 是不是有些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讓專業為您做到最好。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損害賠償金額之部分,可依雙方過失比例加以分配,再請求零件之折舊,惟若金額不大,實應考慮是否有與對方進入訴訟之必要,雙方有無就金額打折和解之可能,應較為實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CHRIS YO 103-12-11 13:49
律師您好,   我是在11/11早上上班途中騎機車與對方發生車禍(開車),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從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出來右轉,那個甚至連支道都不是,我連看到他的車都沒有就撞上去了,對方說是我騎太快才撞上他。車禍之後我送急診,右眼眉毛縫了幾針,右臉顴骨有一塊皮掉下來,現在傷口雖已癒合,但留下了非常明顯大概5平方公分的深色疤,全身也有多處挫傷機車的部分修理了44300我已先付清,對方的保險公司有去拍照並且有拿估價單。對方保險公司的人有跟我聯絡並說對方車主已去申請鑑定報告,我想請問律師的是,因為我對這方面完全沒有經驗,接下來後續我該如何處理,   1.是要等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聯絡,還是我要主動去聯絡他? 如果對方遲遲不與我聯絡我該做什麼動作? 2.如果對方申請調解我是否該答應? 調解之後是否就不能做提告的動作了? 3.因為我是業務人員,經常須跟客人面對面,因為臉上的疤痕導致與客人接洽時,客人會不自覺以另類的眼神看我,導致成交率降低很多,這個部分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賠償,而這個精神賠償的金額要大概多少才適合? 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因為真的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心裡也很慌張,想請律師幫我解答,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讓專業為您做到最好。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去承辦該次車禍事故之員警處聲請初判表,以初步了解肇事責任,並可依此作為與對方談判之依據。另外,因為您有受傷,只要對方有一點點過失,就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1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聲請驗傷單及初判表分析,若對方亦有過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另就民事損害賠償之金額,可就雙方過失比例加以分擔,及零件之折舊,減低賠償金額;您若有相關損失,亦可向對方請求賠償之,但亦同樣需計算雙方過失比例及折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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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補充說明您應注意刑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

民事賠償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超過期限就不能提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oannepao 103-12-10 17:10

想請教我出車禍被車撞~顱內出血及脊椎12節壓迫性骨折, 所幸我信的天主保佑, 目前可以自行走路, 但走路常覺得頭昏不平衡與昏倒等反應, 甚至上次去看耳鼻喉也都認為聽力好像有受損, 這樣可以大約情求多少慰撫金才算合理, 因為大家告 知的差異好大, 有人建議直接寫100萬, 但也有說這樣會太高被法官認為敲詐, 到底怎樣估計? 並且對方出庭時拿出"偷拍"我在外行走的照片說我可以自行走路, 不該需要賠償? 這樣對嗎?

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依據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優質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建議您可攜帶相關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單據等證據資料

與專業律師討論研究為宜

也可以請律師提供類似案例之判決金額作為參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虎 103-12-09 18:58
你們好 (當時發生車禍時未滿20歲) 早上騎車去打工路上 看到前面紅燈了 我準備向右靠停紅綠燈 而對方駕駛(摩托車) 往我行車路線靠過來 而我為了閃避擦撞到旁邊的施工圍籬 然而撞到他的後照鏡。 他是騎豪邁125 我是騎擋車 T1 而我的車是完全不能騎(修理2500) 他的卻還可以「騎回去」(修理6100) 6100都可以買一台二手豪邁了。 當下他還可以爬起來走路 而我跟我學長(雙載) 卻滿身血。 我第一時間爬起來關心對方駕駛。 救護車來時 我們雙方並沒上車 因為我趕著去上班 在公司搽藥 而對方卻可以走路去開他家人開來的車回家 開車萊的那個還可以把它的摩托車騎回去 而我那檯是完全不能騎, 警察做完量現場後 各自回家 沒想到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時 到調解現場對方開25萬元的天價叫我這個還在讀書得學生賠 我當下並沒要求任何賠償。 25萬元(三個月的薪水12萬,10萬元得精神賠償,七千元醫藥費,六千元修車費) 等等得?? 對方自己去醫院診斷是:右腳小拇指閉鎖性骨折。 然後調解失敗 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我反告他過失傷害 當下檢察官前對方說我們並沒誠意要賠償 (但是我們車禍發生後有意願要去找對方商量 以及送些水果給對方 對方拒之門外) 檢察官判決 叫我們在調解一次 結果也失敗 對方要求金額一樣 然後車禍委員會 講解車禍發生過程後?? 最近判決單出來了 刑事上 法官判 在調解一次 他說我從後面擦撞道對方雖然有錯 但對方阻擋到我行車路線 也有錯 判回重新調解 但又來一張 刑事附送民事訴訟單 金額要求賠償25萬 這該怎麼辦? 我們肯賠 但金額太高 跟對方說了 他們依舊要25萬 (我當時未滿20,還是學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鑑定結果,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損害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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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van 103-12-08 22:52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想延續於11/16發問過的交通事故,就是關於對方要求一個月的工作賠償金,因為車禍當天對方送至長庚醫院就醫,但是診斷並無骨折脫臼,但是我們12/7首度碰面商談,對方卻說他們後來還有轉換馬偕醫院就診,並且核磁共振檢查出韌帶斷裂,但是卻說醫生無法開立診斷證明,要治療完醫生才會開,而且仍然堅持要求賠償一個月的工作損失!

我想請問 :

1.關於受傷問題:若有受傷當時長庚醫院沒有診斷出來,而他們再度就醫的話,我要如何確認傷勢確實是車禍引起,因為他是家電維修員,是否有可能是職業傷害,卻要以張冠李戴的方式來求償,我是否能要求陪同就醫,詢問就醫詳細情形?或請他們證明確實是車禍受傷所致?

2.之前律師建議依照診斷證明標示休養天數賠償,但是車禍當天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標明挫傷,宜休養!請問僅僅標示宜休養該如何判定休養天數來賠償?而且對方還說他們再去請馬偕醫院的醫生開立診斷證明,只要標示宜休養就代表他們確實需要休養一個月。但是宜休養實在太模糊了,若是病患到醫院檢查,實質並沒有大傷害,病患一直說不舒服,醫生仍然會建議宜修養不是嗎?這該怎麼辦?

3.對方於車禍後一星期就說一個月沒辦法上班,要一個月賠償金,但是我們碰面商談,他們自己又說其實已經上班了,但是很多工作沒辦法做,所以被扣很多錢,我是否能請他們出示薪資證明,證明扣餉明細,依照明細賠償?否則難道要依照他們開出的金額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賠償金額,可待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出來,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及比例分擔,依比例負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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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ATA 103-12-07 01:09

我(機車)與一台汽車於無號誌燈的十字路口擦撞,雙方均無受傷,只有車體刮傷,當下未報警,因為對方有急事先離開, 但事後我與對方有有回事故現場  ,才有報警。

隔天我就請保險人員與對方交涉,我的保險公司已經要處理車子刮傷賠償的部分,可是對方是非法營業計程車司機 ,故無法提出工作證明,便於私下一直傳訊息請我與他私下談無法工作賠償一事,並且說我不理會他他就會告我,也說我不能光靠保險與他談賠償,他這樣一直困擾我我能有方法應對他嗎?還有想請問我請我的保險員直接交涉這部分有任何問題嗎?因為對方一直要求我要與他私下談,而我有需要再賠償工作損失這部分嗎?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車禍擦撞,在處理上比較不懂,能否有人能幫助我?

 

KANATA小姐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無須過度擔心,即使對方提告,亦不一定代表您會敗訴,您可爭執雙方之過失比例,進行鑑定,若您無過失即無須賠償,或您過失比例低,亦可減輕賠償數額,同時您亦可請求對方對您之損害為相關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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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冰紅 103-12-01 21:03

 

1.)車禍後,車輛已修復,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求:我方不申請營業損失,不然車輛修復費用要依車輛折舊%計算賠償,請問法律規定是這樣嗎?我方車輛受損我方還要自負部分修復費用?若車齡超過10年車輛折舊不就不用賠償

2.)想請問律法上我方申請計程車營業車的營業損失是否得當?

3.)修車廠聲稱我方未與對方和解,我方不得取車,除非先把車輛修復費用結清,才可取車.修車廠這樣是否是對的?或者已影響我方權益?

4.)現在車輛已修復,但因兩方尚未和解,我方無法取車,無法營業,營業損失是否可以計算下去直到和解

5.)車禍後,我方的合理權益應當怎麼申請?申請鑑定OR鑑責的文件費用要誰來負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賠償金額需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之,且維修費用亦須扣除折舊,若車齡較久之車,扣除折舊,請求金額不會太高,至於營業損失之部分,尚須證明有因果關係,請求不易,建議盡早解決較為實在,若欲提起訴訟請求,需考量相關訴訟成本,不見得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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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30 15:30

不好意思.我有關於民事訴訟的事情想請教一下 . 因為我在國道上發生車禍.我的肇事責任是零 . 因為是在無行駛狀況下被後方撞擊到 . 雙方沒有人受傷.所以無法用刑事請警察提出訴訟.聽說只能自己提出民事訴訟


想請教一下民事訴訟提出前必須先進行調解嗎?調解不成才能提出民事訴訟嗎?民事訴訟我這樣需要提出的究竟是何方面的?因為看網路上有好多種如民事參加訴訟狀 . 民事告知訴訟狀 . 民事起訴狀(一般) . 民事起訴狀 (損害賠償).請問我究竟是需要提出何種民事訴訟?而裡面的案號裡的年度 . 字第 . 號承辦股別請問又是什麼 ? 


如果提出訴訟請問我是向哪裡提出 . 因為事發地是台中 . 而我住蘆洲 . 肇事者住桃園 . 如果去聯合服務中心櫃台購買填寫起訴狀和繳納裁判費 . 是否會比從司法院網站下載書狀填寫然後處理速度進行更快一點 ? 問題多了一點 , 也麻煩您們一下了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和解的意願,可以直接提告。本件應該是台中跟桃園法院可以管轄。

2、應該備妥修繕單據再行提告

103-11-30 21: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和解的意願,可以直接提告。本件應 ... (恕刪)

不好意思.那我如果車子沒修理就不能提出民事告訴嗎?還是說修車廠有列出

修理的費用表給我就可以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填補損害,故您需先證明您有多少損失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戶籍於桃園,可於桃園地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您須先提出證據證明您的損害額度及均為對方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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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u 103-11-30 02:41

請問車禍雙方皆為摩托車,當時十字路口綠燈我是直行,對方突然於對向衝出左轉而迎面撞上(此為不需兩段式左轉路口),在撞上前一秒對方有按了一下煞車,但我因為對方突然衝出.反應不及沒按煞車,對方親友因為按煞車這個動作而認定責任歸屬是我,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我是直行有路權,對方應該禮讓我先行才是吧?且對方沒有打左轉方向燈,按肇事比例來看對方是否居多?

對方和解方式是要我自認倒楣,所以要上調解委員會,我可以提出何種責任依據要對方賠償嗎?

雙方皆有受傷(我已驗傷),如果雙方都提傷害告訴的話最後大概會是何種判決?


沈恆 (沈律師) 103-11-30 05:18
您好!
車禍互撞雙方不免都有些責任,若提告到底可能是雙方都有罪;建議申請鑑定後依比例計算賠償,盡量能達成和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u 103-11-30 10:2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車禍互撞雙方不免都有些責任,若提告到底可能是雙方都有罪;建 ... (恕刪)

提告的話結果會是雙方都有罪?比例賠償是如何?她的維修費較高的話我就要付較多嗎?還是以肇事責任多寡去算比例?對方左轉沒打方向燈未禮讓直行車這不構成主要肇事依據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2:11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員警聲請初判表,初判表中會有肇事責任分析,可以之作為談判之依據。

 您好:

肇事比例是到民事法院判決時才會正式算出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和鑑定結果都不會有比例顯現

故建議應攜帶相關證據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估算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愛知心 103-11-26 20:33

可以請教一下,我是綠燈直行車,雖然對方是紅燈右轉,但是我的行車紀錄器明白告知,右方並無來車待轉,發生事故後對方保險公司,竟然要我負責3成損失,然後肇事者只願意賠償我7成,但是對方有行車紀錄器卻沒有任何記錄,證明當時撞到我的情況,目前警方只有看過我的記錄器確定我時速30,綠燈直行,無變換車道,確定右方無來車,但是因為我車速不快那條十字路口是屬於六線道,現在對方只用保險人員跟我談,但保險人員堅持3比7,的比例跟我談

我是否需要提出告訴爭取

我因這場車禍調解跟公司請假,並無法使用該車輛(修車四天)我可以一並跟他要求賠償嗎?

這場意外對方車損三萬,我車損8600,照3比7原則我不就要賠他1萬,他賠我6000,這因該不合理吧,車子撞擊.車速快原本就損傷比較嚴重,肇事責任比較重卻得到較大利益,這樣不符合比例原則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6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歸屬,再提起訴訟請求對方依鑑定比例結果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惟您需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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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牛 103-11-26 08:19

我想請問

發生車禍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要求賠償金8萬元

並說8萬元你不陪我就告你過失傷害

這樣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我不付錢就得被告,讓我身心感到畏懼是否構成恐嚇取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本件尚難成立恐嚇取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21:49

手段與目的間俱無不法,故尚不成立恐嚇取財罪,供參。

啊牛 103-11-25 21:55

我想請問

我是開汽車在十字路口綠燈

因為我要在下一個十字路口右轉

我就開始向右偏行要進入最外側車道

我確認後方無車後就開始轉向

此時已進入最外側車道的路線但車還在十字路口

車頭稍微向右偏因該在下一個路口我要右轉,這時有一台機車後方而來撞上我車頭

雖然車損都不嚴重就只是機車倒車而已

但對方左手小拇指骨折

對方並無住院包紮後即離開醫院

我開車載傷者返家路途中我開始錄音

對方有講到她有看到我要右轉但看到我感覺再猶豫

她想說因該過的去所以就過了,但他已經過了到我的右邊

我卻撞到她

 

初步研判表出來上面寫:向右轉向或偏行未與同向行進之他車保持適當間隔。

我想請問我已確認後方無來車才開始轉向,盡然無來車我怎與他車保持間隔?

後照鏡總會有死角我要如何注意車前狀況又注意車後狀況?
 

還有對方有看到我向右偏行了為何還硬要過來撞我?不是因該要注意車前狀況嗎?這樣對方完全沒過失嗎?

 

車禍發生當下我有嘗試與對方私下和解

我當時想要賠償對方車損

然後對方受傷的部分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對方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麻煩,保險公司又要有的沒的單據才理賠

對方旁邊帶的另外一名男子就開口說受傷骨折自少要3~4個月的修復期間

要向我求償受傷無法工作的最低工資7~8萬

但對方無工作

我說我無力負擔這個高的賠償金額

對方旁的男子說不賠錢就提告過失傷害

我說我真的沒那能力一次拿出這麼多錢

對方旁的那男子就說7~8萬這最基本的你都拿不出來還要談什麼

我直接告你過失傷害就好

我就問他說所以我現在不給你7~8萬和解你就要告我嗎?

對方就說對阿!不然勒?

我想請問對方提出7~8萬不賠錢和解就要告我

是否有構成恐嚇取財?

雖然提告是他的權益但這樣獅子大開口的要錢讓我害怕被告而不得不依他要求的金額與他和解,是否有觸法的疑慮?

全程我都有錄音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03:48
您好!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您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對方說要提出刑事告訴也是合法的權利,構不上恐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牛 103-11-26 08:07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讓我身心感到畏懼,這無構成恐嚇取財嗎?

阿瑞 103-11-25 10:39

本人10月2號被1台右轉彎車撞到機車左側後方
警察有來測量.拍照.作筆錄.我有受傷送急診
經過1各月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鑑識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
在受傷期間對方幾乎無過問.是我家裡人看不過去.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推給他媽媽說媽媽要處理.肇事者目前20歲.他媽媽有打1通電話.來口頭上說對不起會負責.過2各禮拜肇事者才傳1通簡訊問我有沒有比較好.連電話也不想打
實在氣不過那種態度.我就說要去告他傷害.他才說要來看我.來了也不想盡我家約我到外面見面.然後就是些客套話 重點來了
過約2-3天我有約肇事者媽媽.要來拿醫院證明跟收據.讓她去幫我申請強制
我就稍微跟他媽媽說1下.收阿桑那天你們來說要負責.那我就不要求多少
就讓你們出.你跟家裡的人商量看看要賠多少.如果金額雙方不滿意我們再來商量
肇事者媽媽聽到我這樣說.就發飆了.說要商量什麼.就陪我幾天就好.那種口氣好像在施捨我樣子.然後就批哩拉說1大推.說什麼朋友說這種不用賠.什麼1大推..重點來了 他後面說肇事者之前也撞過人.也不賠.對方告到法院.最後不了了之..肇事者媽媽用那者非常明顯口氣叫我去告反正沒事
然後我去申請調解.結果對方來了說沒幾句話.肇事者就跑了 我跟我家人傻眼 這是怎嚜回事 向肇事者這樣.我到法院是該如何去陳樹對我比較好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能引述他媽媽說的肇事者之前撞到人也不賠償.上法院也沒事.這些話嗎.我陳述他媽媽說的這些事.會被他媽媽告誹謗嗎 真的我結的這社會真的變了 我包括我家人崇出車禍對肇事者說話都非常靠氣有禮貌 盛自肇事者那天來看我.我還安慰肇事者.人做錯事.肯負責.有誠意.事情都很好處理 然道是對方看我們太過老實太好說話 他們才對我們這種態度嗎 請幫幫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到法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大家還有我目前狀況該如何要求多少金額我休息快1各月這1各月我有去上班可是應為在公司差點昏倒 去醫院檢查.公司也怕我發生一外要我休息1各月後再去工作.我怕休息太久沒工作.休息2各禮拜就去上班都必須吃藥要不然沒辦法工作財產損失約1萬3 工作損失1各月2萬3 項再有頭暈頭痛.失眠症狀.醫生要我追蹤檢查這各我有該如何要求我臉上也應為車禍有1各4公分傷疤明顯我的精神慰問金又該申請多少  幫幫我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2-01 12:19

建議被齊相關資料,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法律扶助中心請求協助,以上。

無底洞 103-11-24 17:26

8月中旬發生的車禍,我方騎機車內線車道撞前方的自小客車車尾,之後偏往對向車道並與對向來車車頭相撞倒地機車往後反彈10公尺。警方到場而且有製做交通事故現場圖與拍照,事後我方受傷開刀住院16天,對方沒有受傷。
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 涉嫌超車時未保持適當間隔(依監視錄影資料)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目前還在協調階段,對方修車報價13萬,而我方保險公司詢價之後願意理賠4萬多,而這其中的差價對方執意要我方來支付。而我方也已表明保險公司會協助來處理這整個案件的理賠,由於雙方各持己見對於賠償的金額無法取得共識:
請問:

1.我方有需要主動去申請調解嗎?或是由對方來申請?

2.假設案件還處於未調解到6個月的告訴期之前,我方會不會有額外的責任?

1. 雙方皆可申請調解

2. 告訴期限未超過的話,對方隨時可提告過失傷害

 您好:

1.如果是對方請求賠償,可等對方先聲請調解

2.依您所述對方沒有受傷,就不用擔心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罪之問題。

3.修車費用都要考慮折舊扣抵之情況,所以可請專業人士協助估算合理賠償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4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請求您覺得不合理,可待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時,再為爭執請求酌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瑞 103-11-24 00:32

本人10月2號被1台右轉彎車撞到機車左側後方
警察有來測量.拍照.作筆錄.我有受傷送急診
經過1各月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鑑識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
在受傷期間對方幾乎無過問.是我家裡人看不過去.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推給他媽媽說媽媽要處理.肇事者目前20歲.他媽媽有打1通電話.來口頭上說對不起會負責.過2各禮拜肇事者才傳1通簡訊問我有沒有比較好.連電話也不想打
實在氣不過那種態度.我就說要去告他傷害.他才說要來看我.來了也不想盡我家約我到外面見面.然後就是些客套話 重點來了
過約2-3天我有約肇事者媽媽.要來拿醫院證明跟收據.讓她去幫我申請強制
我就稍微跟他媽媽說1下.收阿桑那天你們來說要負責.那我就不要求多少
就讓你們出.你跟家裡的人商量看看要賠多少.如果金額雙方不滿意我們再來商量
肇事者媽媽聽到我這樣說.就發飆了.說要商量什麼.就陪我幾天就好.那種口氣好像在施捨我樣子.然後就批哩拉說1大推.說什麼朋友說這種不用賠.什麼1大推..重點來了 他後面說肇事者之前也撞過人.也不賠.對方告到法院.最後不了了之..肇事者媽媽用那者非常明顯口氣叫我去告反正沒事
然後我去申請調解.結果對方來了說沒幾句話.肇事者就跑了 我跟我家人傻眼 這是怎嚜回事 向肇事者這樣.我到法院是該如何去陳樹對我比較好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能引述他媽媽說的肇事者之前撞到人也不賠償.上法院也沒事.這些話嗎.我陳述他媽媽說的這些事.會被他媽媽告誹謗嗎 真的我結的這社會真的變了 我包括我家人崇出車禍對肇事者說話都非常靠氣有禮貌 盛自肇事者那天來看我.我還安慰肇事者.人做錯事.肯負責.有誠意.事情都很好處理 然道是對方看我們太過老實太好說話 他們才對我們這種態度嗎 請幫幫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到法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大家還有我目前狀況該如何要求多少金額我休息快1各月這1各月我有去上班可是應為在公司差點昏倒 去醫院檢查.公司也怕我發生一外要我休息1各月後再去工作.我怕休息太久沒工作.休息2各禮拜就去上班都必須吃藥要不然沒辦法工作財產損失約1萬3 工作損失1各月2萬3 項再有頭暈頭痛.失眠症狀.醫生要我追蹤檢查這各我有該如何要求我臉上也應為車禍有1各4公分傷疤明顯我的精神慰問金又該申請多少  幫幫我謝謝

 

 

 

 

縈縈 103-11-23 11:47

這是幫朋友問的

朋友與對方車禍(朋友稱A,對方稱B)

這是機車機車車禍

A早上行經十字路口時,遭到B撞擊

A是綠燈

B則是號誌損壞(就是完全沒有燈號)

車禍發生時 A被B的撞擊 撞到腦部(診斷出腦震盪 左手挫傷)

幾乎癱坐在地上無法起身

B是腳踝扭傷

B車禍當下移動了現場 還提及不要叫警察 因為太麻煩

還好當時巡邏員警經過 上前勘查

筆錄:A說是綠燈 時速40(A是支道)

B號誌全無(三燈無亮) 表示時速60(主幹道)

這些都有紀錄到筆錄裡面

現在到賠償問題了

A因為B的撞擊,幾乎車頭全毀 修理報價單 估2萬左右(這是修車費用 醫療費用還沒提起)

B看到A拿出估價單時 緩緩說了一句:那我的是否也要你的賠償(拿出他的估價單) 5萬8千5百元整

請問A有需要賠償對方嗎?

B甚至質疑A才是錯的一方

(以上車禍無任何第三者看到當下,監視器部分 都只拍到B去移動車禍現場)

B有提起"這幾天要去弄煞車,沒想到出車禍了"_請問B需要為他這句話 負責任嗎?

而且B在號誌全無下 又超速 時速60 這個是不是也是嚴重違規?

 

 

因為對方幾乎無誠意談賠償

而且想避事就避事

讓我朋友在腦震盪情況下 還要去處理這些事情

所以可以請律師朋友們可以幫忙了解一下

A是否有錯 需要賠到B費用嗎?

如A是對的

A能向B求償所有費用嗎(因腦震盪 不能上班 醫療費用 車子損害費用)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朋友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北極熊 103-11-22 15:08

車禍簡訴:
我一路南下沿路有下雨 到台中清水街口發生車禍,當時直行未看見前方有車輛停駛 就無減速動作直行,經過紅綠燈前方突然出現一台左轉車駛來,我立即剎車微往左閃 但還是撞上他,我方前輪毀壞無法動彈 對方好像只有刮傷,送醫 我方四支挫傷+身體多處瘀青,對方臉部多處挫傷 雙手包紮。

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無照駕駛,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但我直行時並未看到有任何車輛,越靠近本來視野就小,加上一路南下有雨剎車本來就沒辦法達到最有效,當時未下雨 但路面有濕)

(1.若對方有停車查看 正常都知道要等沒車或是離車很遠才能轉彎,那又怎會發生這樣的車禍)

(2.對方年輕18~20左右,又無照駕駛 經驗不足,不知道是未停車就轉彎,還是判斷錯誤趕時間之類的)

(聽說通常鬧上法院 我方賠償都會5~8折)

(我方機車修理:57500+醫藥費:600)(對方醫藥費+機車刮傷)

1.我方有需對對方付起何責任嗎?

2.若鬧上法院 我該如何 維護與爭取 自己權利?

3.若是我不用賠他 但我要被打5~8折 不是很不划算,再說我又沒啥違規

若是這樣 我可否申請雙方全額賠償 大家付起該付的責任?

4.這樣對方算不算構成公共危險罪?

您好:

1. 這部分要看您這邊是否有肇事責任,而通常在路口減速注意,通常會認為有肇事責任,有肇事責任則您自然需要負責。而對方受傷,可能您還會有過失傷害刑責。不過您是否有肇事責任鑑定才能知道。

2.與3. 如果您沒有肇事責任,自然可以要求對方全額賠償。但若有肇事責任,則可能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您的賠償就會打折,而且您可能還有刑事部分要處理,通常建議能夠和解

4. 對方並沒有公共危險罪問題。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北極熊 103-11-23 00:50

1-1.可是我未超速 而正常情況大家也都不會減速不是嗎?

1-2.肇責 初步分析研判表也出來了,我:未注意車前狀況 // 對方: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無照駕駛

1-3這樣我的責任應該算極小部分吧!!若是向你說得這樣 大家都不怕法規了,反正被撞都是50 50平分嗎?

2.照上面結果來說 我算受害者吧,我沒違法而對方明顯違法而造成這次車禍的原因,若是這樣不是給一些不守法的人感覺,反正不守法 發成車禍也不過賠點錢,我受害 還要損失財物 還要賠對方醫藥費+修車,對方主因 卻只要賠錢而已 這就是法律??

4.他違規行駛造成他人受傷不算?

(以上是對法律不平等的不解與憤怒)

北極熊 103-11-22 15:07

車禍簡訴:
我一路南下沿路有下雨 到台中清水街口發生車禍,當時直行未看見前方有車輛停駛 就無減速動作直行,經過紅綠燈前方突然出現一台左轉車駛來,我立即剎車微往左閃 但還是撞上他,我方前輪毀壞無法動彈 對方好像只有刮傷,送醫 我方四支挫傷+身體多處瘀青,對方臉部多處挫傷 雙手包紮。

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無照駕駛,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但我直行時並未看到有任何車輛,越靠近本來視野就小,加上一路南下有雨剎車本來就沒辦法達到最有效,當時未下雨 但路面有濕)

(1.若對方有停車查看 正常都知道要等沒車或是離車很遠才能轉彎,那又怎會發生這樣的車禍)

(2.對方年輕18~20左右,又無照駕駛 經驗不足,不知道是未停車就轉彎,還是判斷錯誤趕時間之類的)

(聽說通常鬧上法院 我方賠償都會5~8折)

(我方機車修理:57500+醫藥費:600)(對方醫藥費+機車刮傷)

1.我方有需對對方付起何責任嗎?

2.若鬧上法院 我該如何 維護與爭取 自己權利?

3.若是我不用賠他 但我要被打5~8折 不是很不划算,再說我又沒啥違規

若是這樣 我可否申請雙方全額賠償 大家付起該付的責任?

4.這樣對方算不算構成公共危險罪?

小五 103-11-21 13:29

各位律師們好:
我在2014/11/17晚上發生一起車禍
事故發生原由是,在直行車道上的車輛違規左轉(汽車-簡稱甲方) 

撞上了在左轉車道上正在左轉的我(汽車)。
當下報警處理後,由於是對方違規左轉,員警跟甲方說,
如果照正常程序處理,會先開紅單給甲方然後再處理後續動作,
或者是,甲方直接用車陪車險將我方車損地方修復。
當下我們雙方也同意,甲方用車陪車險將我方車損地方修復。並
在員警繪製的車禍現場圖、雙方連絡人登記聯單以及一張寫著"甲
方用車陪車險將我方車損地方修復"的單子上面簽名。
隔天,我將車送進保養場準備估價維修,並且等甲方保險公司請
人來看我的車子。
不過,甲方保險公司只請保養場的人照相,並沒有請人現場來看
車。
之後甲方保險公司跟我聯絡時說,如果我急著用車,要我自己先
付錢取車,等肇事責任單出來後,才會決定要不要賠償給我。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1.如果我自己先付修車錢取車,之後甲方保險公司會不會不認帳
,不把修車錢還給我 。
2.甲方保險公司只請車場照相,這樣子我先修車會不會有甚麼後
續問題?
3.如果我修了4萬,之後甲方保險公司會用折舊問題,不賠償我全
額嗎?
4.如果甲方保險公司看完肇事責任單後,不打算賠償,修復我方
車損地方,我可以找當天處理的員警,照正常程序去求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1-21 23:57
您好!
車子應自己先修,等責任確認後再向應負責的人求償,否則拖延不能用車,是您自己要承擔。您認為受損應維修部分可以拍照存證,且賠償都應考慮折舊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任 103-11-20 03:12

案情陳述與補充:

我本人(A車) 騎乘機車從台北往永和方向,於永福橋內車道時行駛時,於前方的外車道右側發現一名腳踏車騎士(B車),載有一橘色大塑膠箱於外車道右側以直線行駛於外車道右側,我則以直線行駛於內側道靠右側,時速約40至50 km/h,兩車均往永和方向各自行駛於內車道右側與外車道右側,因機車速度比腳踏車快,在即將與他平行之時,腳踏車騎士(B車)突然往左切換到內側車道,導致我(A車)反應不及,且由於腳踏車騎士(B車)所載之大塑膠箱造成閃躲困難,因而撞上大塑膠箱的左後方,事發後我(A車騎士)經路人幫忙通知110&119送醫急救,診斷為腦出血合併擦傷,而腳踏車(B車)騎士則是少許擦傷並牽起單車欲離開,乃路人攔阻才不至於使他離開,第一次的初判表結果為不予研判。

我住院快20天才出院,現在確定嗅覺喪失,已經有拿到台中榮總的診斷書,跟對方開過一次調解,幾乎都是我在說明,他聽到我住院20幾天的醫藥費就一副不想賠償的樣子,表明要告就去告,他會奉陪,他在調解會上還說因為他車禍時搞不清楚狀況下的筆錄不算數,他後來有回去改筆錄,最近收到他第二次申請的初判表,結果還是不予研判,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自費3000),目前在調閱卷證進度中,我想要請問有什麼方法我可以自保的呢? 因為我是台大的學生,有比較近比較親切的律師願意讓我諮詢嗎? 因為我家人都沒有認識的懂法律,聽裁決所說車禍鑑定還會開一個會議,那個會議很重要,如果鑑定結果白的變黑的就沒救了,但是有人也有說要主動發函去告訴裁決所來通知自己去開會,不然官方就檯面下事了,到底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很怕這個會議沒有律師陪我去的話,是不是很容易被我搞砸阿?? 主要是想請問,這個會議是不是要有律師陪比較好呢?? 好像有人說早點請跟晚點請律師都是一樣的費用,針對律師費用怎麼給我也不懂,有人說去開庭一次就5-10萬!!!有人說要打完一審才5-10萬,到底費用是怎麼算的呢?? 加上嗅覺喪失是否算是過失傷害呢? 還有我家人很擔心如果打完官司會不會律師的金額比獲得的賠償費還來的高阿?? 因為我未來會做跟嗅覺有關係的行業,這樣會影響到我之後的工作權利,所以我不想因為怕麻煩就拿自己未來開玩笑,我也想請教這邊有沒有負責過車禍導致嗅覺喪失的律師在呢?? 請多多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0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原因的部份,可能因為已經移動過位置且沒有監視錄影器等,所以無法判斷肇事責任,有必要找當時的證人鑑定委員會作說明,建議應該先行撰擬陳述書,開會當天並也請證人同行。

2、刑事部分倘若對方有過失,因為嗅覺喪失,屬於過失重傷民事賠償的部份,至少可以請求醫療費用、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3、律師費用的部分,一般而言只需要尋求ㄧ個審級5~10萬元之委任律師即可,建議也是早點聘請會比較好。

4、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可來電約會談時間。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1-20 09:58

 車禍鑑定委員會在為車禍鑑定雙方責任歸屬時,會事先通知雙方來陳述意見

建議你在陳述意見前先諮詢專業律師,清楚交通法規上對方是否有無違反交通規則或雙方行進間有無違規的情形,至少你在陳述時會比較心裡有底,不會說出讓自己不利的話,因為鑑定報告一旦出來你要推翻不是很容易

本所之前有處理一件也是向你一樣嗅覺喪失的案例

肇事責任為對方

理賠金額為2百多萬元

如果你日後會從事廚師的行業或調酒師或調香師等需要用到嗅覺的行業,求償的金額將會更高

本所一般來說交通委任案件一個審級打完約計5萬-8萬不等

如果律師在同縣市的基本上不會加計交通費

不論開庭次數或寫多少狀都包括在內

可以供你做參考

 

 您好:

車禍鑑定之會議確實有專業律師陪同前往較為妥適

本所可以提供單次會議陪同開會之收費(較一審級委任經濟)

事務所中亦有多位台大法律律師可供委任

如果有委任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ifan 103-11-19 21:39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B)亦撞上另一台車(C),因為是停紅綠燈起步時不小心凹到,我的車(A)沒事,(B)車車尾保險桿有壞掉且掉漆,(B)車前方因為追撞所以車頭也有輕微毀損,但(C)車根本沒發覺就開走了,所以當時做筆錄只有我(A)車跟(B)車。雙方都沒酒駕也沒有人受傷。

因為我的保險公司說我的保險過期還沒繳錢,所以不予理賠也沒幫我做後續處理,導致(B)車車主的保險公司,在103年9月代位求償,來告我民事賠償

我個人覺得因為我是後車撞前車,肇事責任歸我,這點我吃虧所以我要賠償對方車損,但對方保險公司要我賠償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我自己的車(A)沒事,(B)車追撞到(C)車,(C)車沒發覺就開走了,要我賠償(B)車頭車尾車損到10萬我覺得太不合理

請問我在簡易庭開庭辯論時,我要怎麼做才能將賠償金額降至最低~我可以接受的賠償金額是2萬元,在法庭上要如何主張對我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減少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回覆 ifan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

101年10月我發生車禍~我是後車(A)~不小心撞上前車(B)~前車 ... (恕刪)

ifan您好:
本件賠償金額的重點,在於(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能否主張扣除折舊,因此必須先釐清(B)車的車齡多少年,以及(B)車保險公司所提的10萬元損害具體內容為何,才能進一步判斷。
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建議您來電(0963811493)或以email(xxx222y0725+law@gmail.com)預約,並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詳談,以期能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對方亦有過失及折舊之問題,以降低賠償金額。 

君君 103-11-19 18:54

之前諮詢過律師,兒子開車左轉,一位路人不走斑馬線,發生車禍左膝蓋腫起,其他並無外傷,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結果出爐:我兒子是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則是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請問哪方較理虧,責任較大?對方日前竟打電話說膝蓋的傷讓她無法蹲,上廁所及生活上非常不便,要求精神賠償金3萬六,還說是行情價,原本要求從10萬開價讓我們砍價,有天理嗎?我們已提供監視器及初判表給警方,應如何對付?請教警察,教我們不理她,ok嗎?

依現階段初判表之肇事原因分析,您的兒子涉有違反交通規則之過失情事導致他人受傷,此部分應已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犯罪之成立上僅論有無過失,不計過失之比例或輕重,即使對對於事件之發生僅有極微小之過失也同樣構成過失傷害罪,過失之比例或輕重是量刑之層次考量的問題),該罪須告訴乃論,被害人依法可在六個月內之告訴期間提出告訴請求追究肇事者之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罪依法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至於最終可能獲致之刑度則應依違規之程度及被害人之傷勢而定。所以後續賠償事宜,基本上並不是單純民事賠償的計算,還得把刑事責任的風險一併考量。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87條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陳姵吟 (Ellie) 103-11-19 20:23
回覆 君君 的發言內容:

之前諮詢過律師,兒子開車左轉,一位路人不走斑馬線,發生車禍左膝蓋腫起,其他並無外傷,申請交通事 ... (恕刪)


君君您好:
1.針對您的問題,建議可以聲請車禍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依據該鑑定報告的結果,即可判斷雙方的過失責任比例。2.最後鑑定結果,倘若您兒子過失責任較大,則對方可以依比例向您兒子請求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及精神損害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需要進一步諮詢,歡迎來電(0963811493)或以email(xxx222y0725+law@gmail.com)預約,並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詳談,以期能提供完整的法律協助,保障您的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9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初判表中您兒子有過失(雖然對方也有過失),故原則上若對方要告您兒子過失傷害,仍有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的可能。建議您可與對方協調賠償之金額,慢慢跟他拖時間,若拖過六個月,對方都還沒有提出刑事告訴,就不會有刑事之問題。 

小文 103-11-18 19:56

律師您好,想請問關於我的車禍事故問題!

我方為主幹道直行車(汽車)(右方),對方為支線直行車(機車)(左方),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對方快速從我左方衝出(我預估他速限應有70以上),我還沒來得急看清楚那是什麼,他已經連車帶人撞在我汽車玻璃上了!我的道路速限是50,所以我也差不多開50左右,我也很專心、注意的在開車,只是因為他是突然衝出撞在我玻璃上,可能有嚇到後才踩煞車,又剛好那是個小斜坡,所以到我完全停住的距離有32.5m,對方家人卻一直說是我超速(對方謊稱自己的時速才3、40而已),因對方當時掉到田裡,只有撞到頭部和小腿輕微擦傷,當日就出院了,觀察至今身體並沒什麼不適,經調解二次不成,現在要走法院對我提出告失傷害罪。對方修車費開五萬七仟多元,我汽車當初想說能省則省,並沒去原廠估價,所以才估二萬柒仟多,對方認為自己有受傷比較吃虧,所以堅持要我方拿錢出來賠才行,問題是對方為支幹道車卻沒先注意、禮讓,就直接衝出來,以致我連一秒都不到的反應時間也沒有,我的車損不賠,還要我賠他! 初判表出來,卻又寫我"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狀況"(對方是寫未暫停禮讓右方車),這種情況要怎麼注意啊?! 明明是對方的錯,只因有受傷就不問對錯要我賠他!我很不服!對於"???應注意而注意前方狀況"也很不服! 想問走法院後,法官會定我過失傷害罪嗎?是否有可能為零肇責?並裁定他必須賠償我呢?

麻煩律師幫幫忙,分析分析此官司狀況,以及我該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煩待冗撥時間回覆,非常感謝之!

雙方有無報警到場處理?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如何記載?有提出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文 103-11-18 21:1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雙方有無報警到場處理?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如何記載?有提出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
... (恕刪)

當時有報警處理。初判表--對方: (行經無號誌路口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  ,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  現在對方要提告,所以沒有申請鑑定,因到時法院會去申請鑑定

是否能請律師幫忙,再詳細點分析此官司狀況,以及我該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初判表之記載,雙方應均有過失,本件仍建議以和解收場為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文 103-11-18 22: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初判表之記載,雙方應均有過失,本件 ... (恕刪)

實際的情況就是對方突然衝出來,根本沒有時間反應!初判表說我未注意前方狀況,我實在不能認同!現在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法院會申請鑑定,不然我一定會去申請鑑定!還是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而如果確定您有肇事因素,則建議應於刑事一審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8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若不服該分析,可聲請各縣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另關於車輛維修費用,通常均以原廠價格為準,價格自較一般外廠為高,惟可主張折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剛剛 103-11-18 11:13

請問,之前發生車禍我(摩托車),對方(油罐車),然後有波及到路人。

起訴書上寫,我方未注意前方車輛,他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現在法官希望,我先跟油罐車和解,再去談路人的事情

但現在對方要我依照肇事責任比,來賠償我對他的求償

請問這樣合理嗎?

因為如果是路人那邊要依照肇事責任比,我們雙方來賠償他我覺得合理。

但是在油罐車也要依照肇事責任比來賠償我到金額,那我就覺得這樣不太合理。

而且因為是要私下和解,那我想問誰能給出正確的肇事責任比。

沈恆 (沈律師) 103-11-18 11:51
您好!
若雙方都有過失賠償本來就是依比例來計算,如果您對他方主張的責任比例不認同,可以堅持不和解;等民事訴訟判決時,法官就會定出比例來,但結果對您更有利或更不利都有可能。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車禍的發生往往不能完全歸咎於一方,大部分的情況下可能雙方都有過失法律對於雙方都有過失的情形訂有「過失相抵」的規定,民法第217條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在此等雙方與有過失之情況,針對被害人所請求賠償之損害,法院在裁判時,應斟酌雙方對損害之原因力之強弱及過失之輕重定之。概念上法院會就雙方過失之百分比加以認定,並依債務人所負之過失比例百分比乘上被害人所受到之損害總額,計算出債務人應賠償之金額。

民法第217條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權 103-11-17 22:43

請問 如果 車禍事故 雙方調解破裂 將要鬧上法庭    請問 如果敗訴 對方的律師費用 也會變成我方 要賠償嗎?? 還是只有開庭費用 和 送審費用 那如果要請律師 請問 一個交通事故的案件 律師費用大概是多少

其實 我方和友人看了監視器 都覺得是對方不對    因為當下對方跟我方 騎機車 的速度一樣快  大概時速 50~60 甚至都有超速    但是對方沒駕照  未成年     然後又突然右轉  當時  我方 在對方 的右後方距離大概4台機車距離   對方直接回油門   急速煞車   未打方向燈 就直接右轉   現在對方 咬定是我方撞上去的  目前已有聲請 初步分析研判表  只是 當時警察一直說是我媽騎快  但是我仔細觀察了監視器 好幾次 都看到 雙方車速一樣快  所以我才想請教   如果真的告了     律師費用大概是多少   勝率多少     還有敗訴   所要負擔的費用  有哪些 

 

 您好:

目前車禍案件只有民事第三審之法院核定律師費可計入訴訟費用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其他審級和刑事部分的委任都不行轉由另一方負擔

敗訴者應負擔法院裁判費、對方之醫療費、修車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視案情而定

至於委任律師報酬建議應與律師私下協商討論

初步分析表對於雙方的肇事責任如何認定? 如果進入訴訟後,送請鑑定,雙方都有過失,那雙方都有過失傷害的刑責(須注意告訴時效),民事賠償部分就有過失相抵的適用,至於能請求哪些賠償,或是可能被請求求哪些賠償,原則上有必需醫藥費、汽機車修繕費用、必需之增加生活所需(如看護費等等)、喪失的勞動力、所失工資、慰撫金等等,這些都是必須舉證和核算

律師費用都是由雙方各自負擔,不算入裁判費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