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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 104-08-13 17:33

此拍賣網站賣家所綁訂的提領銀行帳戶只能有一個,

並且認證後就不得變更。

但去年我註冊帳號時這一點並沒有說明清楚,導致我現在與當初合夥人互相同意要變更帳號使用者資料的時候遇到客服消極處理的情形

http://www.pchomepay.com.tw/faq/faq_7.html

網路上許多人對於支付連針對此事的辦事態度表達抗議

http://forum.ruten.com.tw/replylist.php?article=7956220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406178210.A.DBC.html

而該單位(PCHOME支付連)的聯絡電話02-2700-5066我打了一個下午都不接,

網路上也有人說明此公司電話的客服幾乎都不在線上,而我們使用網路客服的回應速度也幾乎為0,不然就是得到相同的答覆就草草結案(因已帳戶已認證恕不更改)

目前我們求助無門,但我認為在我(欲變更的帳號持有人)與原帳號持有人一起提交所有資料證明給相關單位,一定有辦法更動的吧?不然太不合乎邏輯了!

現在他們唯一可行的說法是需要註銷原本的銀行帳戶就可以進行更改,

但也只能變更為目前帳號使用者的帳戶..

但目前我們需要的是連同銀行帳戶與露天帳號的使用者(姓名、身分證字號)都需要一併更改

而為什麼我們只能放棄這個帳號的所有賣場與評價重新申請一個新的帳號並放棄舊的帳號才能更改提領帳戶

我願意花一筆的金額來讓我擁有這項更改的權利,這個網路帳號資料變更的權益我想抗爭到底...

請各位律師相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3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或是公平會提出申訴,請求協助。

Danny 104-08-13 20: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或是公平會提出申訴,請求協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是否有更詳細的描述?

我會不會徒勞無功呢?

panpan 104-08-12 23:20

律師您好,想請教律師,娘家曾祖父已過世20多年凡福,因為今年4月地政重新整編,才發現有塊土地並未辦理繼承,因為我跟姐姐皆有卡債問題,所以請代書辦理拋棄繼承,但代書並未幫我們拋棄,已經在6月底7月初繼承完成,我跟姐姐各持有1/24,今天家中長輩告知土地已售出給不相關第三人,有簽買賣契約書,會以現金方式交付,想請問律師,如果之後銀行查到此筆土地銀行可以請法院撤銷此買賣嗎?又售出金額為230萬,此資金以銀行匯款方式會比較恰當嗎?麻煩律師了,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12

銀行若要提撤銷詐害債權訴訟,其必須舉證您因為出賣土地導致您無其他財產而無力清償債務,才可能該當。

baolu 104-08-09 21:11

您好:

        日前因機車失竊,車廂內含有本人存摺(但印鑑未放置一起)及當日至銀行辦理業務之明細亦不慎遭竊,當日已至警察居報案,數日後,本人於網路銀行查詢發現存款金額有異,立即與銀行聯絡並至附近警察局報案,且至銀行查看監視器,取款男子並非本人所識,但持有偽造印鑑與本人存摺至銀行盜領新台幣8萬6千元,銀行卻堅持存摺、印鑑相符,故主張符合公司作業流程並無過失,不願償還此款,但印鑑相符這部分卻無法提出任何書面證明,只有口頭答覆,請問被盜領的款項還可透過什麼法律途徑解決?

        此外,此帳戶為公司主管要求我開戶,讓他可放置公司獎金。如今此帳戶遭致盜領,公司懷疑我監守自盜並要求我全數歸還,公司未有任何證據就說我監守自盜,可告他們毀謗能成立嗎?如果公司要告我業務侵占此罪名可成立嗎?除此之外,我還有什麼方式能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日您有無跟銀行通報,若有,則銀行的作業可能會有疏失,而本件公司若有對外宣稱您監守自盜,則會有誹謗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你若未向銀行掛失,對方持存摺、印章提款,銀行可依民法第310條第2款規定,主張是向債權之准占有人清償,可以發生清償之效例,你無法再已消費寄託關係向銀行主張返還該筆款項。你若有向銀行通報及掛失,銀行清償自不生效力,你仍然可以依消費寄託契約銀行請求返還該筆款項。 你若沒有犯罪,不會構成業務侵占。公司若無任何證據及一口咬定你監守自盜,已經侵害你的名譽,你可依民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若公司有公告等散布給多數人之情形,你可以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提請刑事誹謗罪告訴。
lydia 104-08-09 00:31

您好:目前有一筆土地多人持分,近日接獲以前承辦的代書通知,因為當初處理時有錯誤,所以現在要求重新分配歸還給其他人,請問:

1、對於現行持有者是否可主張不予處理?

2、是否有何條文依據會被要求強制執行?例要求更正初始分配方式。

3、是否有何年限的規定?

目前得知的訊息不多,但想先了解相關的權力義務,還請給予協助指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時分配是依法院判決或共有人之協議?且就分配的部分是否均已登記?以上應先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9 1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對方之請求可先暫時不予理會,待對方提出說明及依據,再加以考量之,如需立即給予回應或簽屬同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成成 104-08-08 22:54

請問律師

我爺爺於民國6x年賣一棟透天給一位顏先生,事後沒多久再別的地方居住,後來就於高雄定居,爺爺於民國100年往生,爺爺的子女是2女3男,也就是我父親上面兩位姐姐和下面兩位弟弟,後來父親與兄弟姐妹討論後由父親和三叔繼承爺爺的動產,最近因家篷喜事,弟弟要結婚了,於是父親因手中資金不多,所以與我討論到爺爺之動產處理方式,在與姑姑和叔叔商討,我清查爺爺當初所遺留之動產發現有一筆道路用地,也就是上述爺爺賣給顏先生那棟透天的出入口之道路用地,後來我有去調閱土地謄本,發現上述顏先生於74年作共有分割,把一棟透天分成兩戶,其中一間自己居住,另外一間賣給兩位蔡姓兄弟,那位顏先生於這塊道路用地也有持分,現在這塊道路用地就變成顏先生、我父親、我三叔持分共有

 

請問律師以下問題該如何處理:

1.現在我們家中有意要賣這塊道路用地是應該用公告現值去出售還是???

2.那應該用存證信函請顏先生出面購買???還是蔡姓兩兄弟出面購買???

3.又或者顏、蔡兩方都不買,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是否以我們從6x年持有到現在的關係,基於使用者付費,以地租沒付給我們情況下而用存證信函請顏、蔡先生出面處理???

4.有關於用地租問題而請顏、蔡先生出面處理之存證信函請問應該如何撰寫???

謝謝律師

您好:

道路用地通常低於市價,至於要用何種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你要先確定是否為既成道路、有無公用地役權存在,且對方不見得有購買的義務,若對方不買你也不可能強迫。 若為既成道路有公用地役權存在,對方可以通行該土地。再者,對方為共有人在應有部分範圍內可以使用共有物,你如果對於管理有疑義,可以依照民法第820條規定辦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8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法請求租金,但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以便價分割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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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104-08-07 14:05

因本人持有土地被臨地越界建築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之訴,主張民法第767條『無權占有』規定,越界建築所有權人主張民法第796條規定

想請教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6條: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有關民法第796條是否有優先適用民法767條適用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7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符合民法第796條之規定,對方請求拆屋還地之請求就會遭到駁回。

2、此類案件影響權益甚大,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為佳。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TOM你好:

如不同意對方所主張的民法第796條規定,應設法說明對方並未符合該條規定的適用並舉證證明,或變更聲明依該條要求對方支付償金。

以上供參。

小香 104-08-07 09:43

律師您好~

我家有一座20多年(86年建立)的房子(約50坪),當時建蓋時的土地為祖先持有。但多年後祖先過世,此地成為共有地。

於民國96年,共有持有者之一要求分割土地分割完,此建築物佔有的土地成為5個人分別持有。(50坪我們佔30坪,其他3~7坪不等)

如今,其中一人反應我們佔用他人土地,要求我們收購,但費用我們無力承擔,故請教律師

1.以刑法侵佔罪,是否無法成立(因非惡意)

2.以民法而言,是否無法要求我們拆屋還地呢?

3.若上法院後,法管判定需購買,有否購買金的標準呢?

4.若法院裁判可以租賃方式承租租金又參考什麼作為依據呢?

5.除以上外,還有其他的辦法嗎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竊占罪只處罰實際蓋屋的人,除非您繼承後有增擴建的行為,否則不會成立竊占罪,僅是單純民事糾紛土地所有權人可否訴請地上物所有權拆屋還地,請求權基礎為民法第767條,關鍵在地上物所有權人有無合法占有權源。 法院不會判決購買土地 倘若法院認為屬無權占有,可能判決應付租金:公告地價×80%×10%,如欲主張更高之租金,需舉證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105-01-09 18:25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請教曾律師

可能判決應付租金:公告地價×80%×10%,如欲主張更高之租金,需舉證

上面所指租金是年租還是月租?另如欲主張更高租金,需舉證,例如什麼情況可要求更高租金

 

雪人 104-08-04 15:40

如題
今年簽了六個月的契約2/1-7/31,我一個人住在三樓的透天厝,因緣際會的一直頻繁遇到奶貓,而這房客也是因為向我領養貓咪而結識,聽到他們在找房子,我也沒有想太多,因為明白養寵物真的不好找租屋,就問了他們有沒有興趣,來的是三個嚨啞的男生,我並不對他們持有什麼偏見,因為天生的殘障對我來說並不把他們當智障,我相信他們是懂道理的,由於溝通上需要使用到較多筆談或打字,所以我們一向使用Line溝通,決定入住後,我也說要清楚,所以我們也有簽定租屋契約,三個男生各為承租和保證人,另外他們也有三隻貓一同遷入,但是主要和我溝通的總是固定一個人,在Line群內,其它人不大回應或聊天。

一開始我們相處和平,但是過一段時間後,常有電爐沒有關、大門沒有鎖的問題,或是貓咪任意放到他們房間以外的公共空間沒有看著,加上家事人員前來打掃時也跟我提過屋內情況不佳,所以我也找機會在群組內提出要求改善,然而,協調上仍舊不盡如人意,所以後來我只好提出契約到7/31時不再續約,請他們儘快找新的住處;結果過沒幾天,其中兩人在房間內起了爭執,把衣櫃上的大鏡子撞破,還受傷叫救護車送醫(電話當然是我打的),我為了不想逼人太急,也沒有馬上請他們離開,而是告訴他們契約照常到7/31,請他們在離開前把所有破壞的地方都修復。

他們在契約到期前遷出,大鏡子和被貓抓壞的房門他們有請人來修復,但是我們一直無法約時間當面清點房間情況,他們本來有說31日前會回來清掃,但是因為工作忙也沒有空,所以就只是找了個晚上來把鑰匙還給我,過了31日後,前幾天我進到房間內看情況,覺得真的很糟,所以拍照用Line傳到群組去,他反問我不是有請家事人員打掃嗎?那麼那應該是家事人員的責任而不是他們的,而且不管是床墊、床組、衣櫃,斗櫃,都有貓咪抓和衣架刮痕,甚至連浴缸的底部都出現了裂痕,我跟他們說,這情況我無法退押金,要等這些破損修復完,扣餘款項才有辦法退,而他們現在一直催我退押金,而我告回覆他們要照契約走,他卻反問我為什麼要照契約,叫我快點還錢。

由於我自己還住在這裡,友人很擔心我的安危;再者,我希望把事情處理清楚,也一直想要好聚好散,但是我不希望因為當初的一念之仁讓自己接下來要負擔沉重的修繕費用,所以想在此向各位詢問,我應該怎麼做,還有要注意哪些事項?

您好:

您如果受有損害可以就押租金求償,但是在超過損害的部分您還是要返還給房客。建議您整理修復所需之費用單據依法主張。

雪人 104-08-09 10:3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如果受有損害可以就押(以下省略)

律師先生你好

目前又遇到了進一步的情況,首先簽約時的租金押金金額,因為他們簽約後,表示能力有限,所以原來契約上約的租兩個房間,變為租一個房間,但是當時我們沒有在契約上做進一步的變更;但是他們現在則是要以契約上的押金一萬五千元(事實上收到的押金為一萬元,分四期,以銀行轉帳做為支付方式)做為依據來扣款,主要發言的人說話又前後一直不一致,我為此事深感困擾,很影響我的情緒,因為現在說好的,很可能過個30分鐘他又推翻,Line的聊天紀錄我都有保留,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小郭 104-08-04 13:13

5月在家中被搜到60克K 磅秤 夾鏈袋 手機

我當時不是現行犯所以被函送沒開臨時庭 女友與友人在家中列被告被移送

他們筆錄交代清楚家中的東西都是我的  他們抽是抽自己帶的

我當時筆錄也承認都是我的 自己抽 物品用途都有交代清楚

8月以證人傳喚開庭 檢察官只問我 1.你與被告兩人什麼關係?

2.他們說東西是你的 是不是你的? (我回答:是 後轉被告)

3.東西跟誰拿的 有無聯絡方式?

(都沒問磅秤 手機 夾鏈袋的問題? 還是我筆錄交代清楚 所以不用問?)

後來檢察官就說 你現在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是否清楚?

持有三級毒品K他命是否認罪? 答:是

最後檢察官就說 以後別再抽了  就讓我走了

請問這樣轉被告之後還會開庭嗎? 還是會簡易判決 等判決書?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為保障您的權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毒品部分,單純持有第三毒品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如果純質淨重達二十公克以上,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本案關鍵在檢驗報告出來毒品純質淨重多少。 不問磅秤、手機、夾鏈袋,對你是好事,代表檢察官可能朝向以持有第三級毒品罪偵辦,而不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之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 持有第三毒品罪,並非重罪,如果認罪,檢察官這邊可爭取緩起訴處分,進到法院有機會獲判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刑。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以本案詢問內容

應該只會辦你持有毒品

持有毒品罪也是會被起訴

到法院拼看看能否緩刑

不過因為本案尚有夾鍊帶與磅秤

所以是不是會突然轉換方向辦販賣

這個很難知悉

所以還是要小心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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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郭 104-08-04 16:29

請問 緩起訴 要如何爭取 ?

我今天開完庭 要請律師爭取緩起訴? 要等判決書下來之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4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有持有毒品之犯罪而無涉意圖販賣而持有,對您實為有利,若有起訴您意圖販賣而持有,就比較棘手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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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此案尚有其他被告, 是否會轉換風向, 就是看檢事官起訴的事由

建議您盡快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4 21:11

您好,檢察官應認為您僅為加重持有而非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當然若純度並未超過20公克,也不會有刑事加重持有之問題。

若有超過而想爭取緩起訴,要盡速聲請

Castle Yeh 104-07-31 22:00

我爸和我叔叔共同持有1、2樓,因家裡有人罹癌花費頗大,經濟緊迫,同時也不希望留到後代子孫再來處理,所以要求拍賣1、2樓,但我叔叔堅決不賣,請問我們有權力進行拍賣嗎?

叔叔有提出一個方案,進行「產權分割」,一樓歸他,二樓歸我爸,他補差價給我爸,但我們家希望他可以多補貼金額給我們,作為使用一樓24年的補貼,因當初購買時,大家情份很好,並無談到補貼這塊,就一樓歸他營業使用,二樓歸我們家住宅,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

1.我爸有權要求他補貼24年來使用一樓的費用嗎?

2.現在我爸有權要求他開始補貼嗎?

3.如果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將建物「拍賣變價」,法官可能酌情多判金額給我爸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建物是否為公寓,一二樓產權是否獨立登記之產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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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2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沒有約定費用,則要請求補償費用恐有困難。

2、可以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並請求變價分割。倘若要現物分割,則法院必須就取得較少價值的那一方要求他放找補。

3、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共有分割訴訟

亮晶晶 104-07-31 16:11

你好:

我在1月份在家中被警方查獲26公克安非他命及秤子 吸食器 分裝袋

目前已勒戒勒戒期間有開一次庭 目前檢察官起訴我持有毒品和販賣

我承認毒品是自己的 請問這樣會判多久 我沒有前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16: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販賣2級毒品安非他命,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2、因為是重罪,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就販賣部分您應積極去主張,此部分罪刑很重,此種案件檢察官多以監聽譯文作為證據,所以應針對該證據予以閱卷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應盡速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內容,決定是否承認犯罪或否認犯罪,若您於偵查中承認犯罪,審判中亦承認,可主張減輕之;若有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可再減輕;若證據不足,亦可否認犯罪,為無罪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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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1 22:14

您好,檢察官是否起訴您之法條為意圖販賣而持有,此與販賣是不一樣的犯罪態樣唷!

建議您還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會比較好,畢竟是重罪。

ting 104-07-30 03:39

我朋友(她未成年)最近收到法院的傳票持有毒品

想請問未成年父母雙方都必須到庭嗎?

還是有什麼辦法能不到呢?

因為她的爸媽都有收到傳票

但爸爸還不知道

還有持有毒品第一次被抓到通常會判什麼?(我不知道她有沒有吸食)

通常會開幾次?

因為我朋友快18了怕影響到罪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0 07:32

您朋友應還是會在少年法庭接受調查、審理,屆時除本人外,父母親也要到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0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朋友未成年,將於少年法庭開庭,法定代理人(即父母)和程序輔佐人(律師)均可到庭為少年辯護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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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1、22條規定,少年法院法官或少年調查官調查時得傳喚法定代理人到場,如果無故不到,可發同行書強制其到場。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有兩種情形會裁定移送檢察官︰1.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2.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毒品罪最重都不會到達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且你朋友還未滿20歲,所以程序應該會在少年法庭這邊處理完。 開幾次庭這要看調查官跟少年法院法官,每人作法不同,且如果被告認罪的話,程序會比較簡單。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  就閣下所述持有毒品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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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14:40

因為您朋友還未滿18歲,所以還是有少年事件處理法之適用。

持有毒品之類型也會影響少年法院之處分,不論如何,到庭後一定要表示誠摯之悔意。

Lukolin 104-07-28 23:14

律師好:

先說明相關人員關係~

 

甲方:學校
乙方:興建者
丙方:各樓層持有人,例如A~C君


六十年代乙方興建一幢三層樓私人建物(合法),因都市計畫因素,變成私人建物占用(學校用地)不到2平方公尺的面積,經九十年代有開會協調,經市府也同意可辦理有償租借,其多數占用人已同意簽約租借,C君亦同。但C君過世後,其房屋由其中一名兒女(D君)分割繼承之。D君也知道這間房屋有占用到市有土地,但都不出面處理簽約及交款(1年僅四、五千左右),也說要拆就折,但實務上對其他占用戶不公平以及有礙建物公共安全。


一、在不簽約情況下,請問D君在法律(民法刑法上)上有何責任
參考法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
刑法320條 竊佔罪
61年台上字第1695號

二、甲方再次通知D君簽約後,都未出面處理。是否得直接存證信函通知或向所在地申請調解

三、如上述方法經通知後仍不理會,是否得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小額訴訟民事簡易訴訟,那種方式比較好?

四、另一情況,在D君未出具授權書,D君親屬(F君)在去年已代為簽約(102-103年合約)和繳款。但合約簽約時,其簽約時應填內容(姓名、身分證、住址、電話)未完整填寫,僅填F君名字+代、F君身分證字號,是否有效?

五、同上,簽約後已隔一年多,D君對F君的行為卻不為反對之表示,是否成立D君成立表見代理,自應負授權人之責任。 這部分是否有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雙方未成立租賃契約,則C會有不當得利之問題,至於刑事竊佔罪,尚難成立.

二.甲方得先以存證信函通知,當然向所在地公所申請調解並無不可.

三.F君代為簽約可以視為表見代理,所以您們可以主張已有租賃契約存在,若D君不履行,則可以向D君發支付命令,若D君有異議,仍會進行訴訟程序.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懺悔 104-07-28 16:56

我之前102年被抓到持有20g凱他命被判4個月有其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

如今104年4月中  被抓到身上有3.75g的安非他命  但是我在筆錄上說  我確實要自行食用  但我剛拿到手未食用  但我有承認我三天前有在吃  驗尿出來陽性反應要勒戒為何檢查官  要多起訴我一條持有 而且是簡易判決直接寄單子來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三萬以下罰金 重點還不知道 判怎樣 而且因為我五年內累犯 加重  請問我這樣不是一罪兩罰嗎??

我今天要勒戒遲到一天明天在去會有影響到我另一個持有的判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8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持有部分仍然有機會得易科罰金,不用太擔心;勒戒部分,應盡快向地檢署報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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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8 23:51

您好,單純持有,數量又不大的話,可以易科罰金之機會很高。

懺悔 104-07-28 16:24

我之前102年被抓到持有20g凱他命被判4個月有其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

如今104年4月中  被抓到身上有3.75g的安非他命  但是我在筆錄上說  我確實要自行食用  但我剛拿到手未食用  但我有承認我三天前有在吃  驗尿出來陽性反應要勒戒為何檢查官  要多起訴我一條持有 而且是簡易判決直接寄單子來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三萬以下罰金 重點還不知道 判怎樣 而且因為我五年內累犯 加重  請問我這樣不是一罪兩罰嗎??

我今天要勒戒遲到一天明天在去會有影響到我另一個持有的判決嗎??

綠茶 104-07-24 03:22

如果我持有本票被警方查獲(本票是一位之前在一間餐廳老闆給我的) 可是我找不到對方最後只有找到他的母親 跟他母親都是經過討論之後對方同意分期還款這樣子會被判刑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4 06:08

不太清楚為何會有刑事責任?如果說本票是有被偽變造或是簽本票的人被強暴脅迫的話,您既然不是實際行為人,也未參與該過程,則應無犯罪可言。

一、那要看你是否有暴力討債或脅迫來定。

二、做筆錄時要特別注意,如果你沒有做的事,記得不要隨便承認。

三、偵查不公開,你目前不會知道對方手上有什麼東西,但從警方問的問題多少會知道一些。

四、如果你確定是無辜的,那麼做筆錄的時候說實話即可。在做筆錄之前建議先查一些判決來參考,查一些有罪判決,就會知道警方問的問題是什麼意思。以供述來當證據的話真的是超容易就產生誤會的。警察問的問題你不了解他背後的動機,不知道他問的問題真正的含意,警察也不會一個個跟你解釋。只要你誤解了問題的意思然後講錯話,可能就靠這句話就定罪了,所以一定要小心應對。

五、就近找個律師協助一下吧。

六、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這個是以脅迫的方式要求對方簽本票,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檢察官不反對易科罰金的話那個案件就是罰十五萬就沒事了。我查到的案件案號是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1106號判決。

七、不用太擔心,但是要準備。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Paul 104-07-23 23:17

家裡前面的路. 是與親戚共同持有. 我1/3 親戚2/3. 但親戚打算出售他們土地.包含共同持有的部分. 但是他們打算故意不讓我們行使優先購買權. 等到他們賣賣成立. 再讓我們告他們. 他們就賠錢了事. 但是這樣一來. 我們花錢鋪好的路. 就要無條件供新買主使用. 但我們認為未來會有不必要的紛爭. 難道我們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地賣給別人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無法不讓你們行使優先購買權

而且賠錢不是這麼容易

土地能賺多少

賠錢不見得划算

況且你也可以去查看看買家是誰

發函給他

如果他明知有共有人還要移轉

你會連他一起告

增加買賣困難度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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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已成立買賣契約而尚未移轉登記,則應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不要讓他們移轉登記,再另行提起優先承買之訴訟,才能有效阻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色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4 1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已進行買賣,而不讓您行使優先承購權,可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再提起訴訟請求行使優先承購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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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on 104-07-23 21:23

我的配偶是馬來西亞籍, 結婚5年多, 每年都會回去1-2次, 每次2個月, 小孩出生後也是如此, 目前小孩滿4歲.
今年1月初她帶小孩回去過年, 原本預定在3月初回台灣, 但回來前3天告訴我將小孩送去讀書, 預定學期結束8月返台.
但於6月底透過通訊軟體告訴我她即將開始工作, 並想結束這段關係, 讓彼此開始新的生活. 並要跟我討論小孩要留在馬來西亞還是台灣. 她有排定8月初要回台灣動手術, 我就問她是否會將小孩帶回台灣. 起初她說等她回台灣再談, 在我一再追問後才跟我說沒打算帶小孩回台灣, 她覺得沒必要, 要看小孩我可以過去馬來西亞看她. 但我認為不論小孩將來要留在哪裡, 她這次回來都應該一起帶回來. 之前我問到小孩子簽證的問題她都依直說沒問題, 但我相信已經逾期居留了, 因為小孩是拿台灣護照馬來西亞觀光簽證入境. 小孩因為持有馬來西亞身分證所以只要不拿台灣護照出境應該不會有問題. 但我不清楚是否已經辦好馬來西亞護照. 因為我堅持她這次要一起帶小孩回台灣, 即使我告知她將採法律途徑, 她還是不願意繼續對話, 停止了所有聯絡, 也不回應我透過通訊軟體或簡訊的訊息.
目前我應該採取的法律途經應該是
1. 向台灣及馬來西亞法院提出請她履行同居義務??
2. 判決下來後再提出離婚的請求??
3. 離婚判決下來後再爭取監護權??
請有相關類似經驗的律師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3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且爭取監護權

2、不過倘若子女不在台灣,則縱使取得監護權的實益也很小。

3、應該還是要趁對方8月回台動手術的時候,讓對方把子女帶回來,再進行相關訴訟

七秒 104-07-22 18:29

1:請問管理人是否有權力可以把土地租給別人,租金是管理人收取

2:土地管理人的權限

3:如土地管理人私自將土地拿來跟別人打租約,自取租金使用,持有人有辦法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2 19: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管理人、持有人都不是很精確的用語,必須看所謂的管理人的權限哪來的,及授權範圍才能判斷。

2、不過縱使沒有取得權限,擅自出租,除非另外涉及不法,否則至多只是民事賠償問題。

七秒 104-07-22 19: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管理人、持有人都不是很精確的用語,必 ... (恕刪)

 因當時我繼承了我爺爺的財產 , 用贈與的.

當時我未滿18歲 , 家人也怕我把土地變賣掉, 所以管理人用我父親,

我打電話去稅捐處詢問,稅捐處土地房屋服務人員都回覆我說:電腦上只看見我的名子,

沒有所謂的管理人或監護人,因我滿20歲了,稅捐處會把監護人抽掉.

但現在問題是,土地被租出去了,我不知情,租約也不是我本人打契約,請問這算是什麼法律問題呢

 本人滿20歲 , 有家庭 , 土地契約卻被管理人拿去跟別人打契約,租金卻是管理人收走.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3 11:25

1. 終止與父親間的委任關係,然後發個書面給承租人表明您是真正所有人,要換約,若是租約未到期,不建議終止租約

2. 先前承租人給過的租金只能向您父親請求。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契約記載清楚管理的權利義務

這些都沒有問題

當然如果違反管理人之義務

就會有損害賠償甚或刑事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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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 104-07-20 13:34

想請問律師,本人尚未滿18歲 目前17 我日前在台中市開車而車上有毒品咖啡包在路上突然遭到警察攔查 非常突然我完全沒有任何違規叫我停下來靠路邊熄火後我當下先問他你是憑什麼這樣半路把我攔下來他說什麼警察執行強制力什麼的想請問警察真的可以這樣隨便攔查嗎(很明顯就是衝著我來的),接下來他使用無線電叫支援我看沒辦法走了我就直接跟他承認我無照並且承認車上持有毒品,那他們錄影蒐證之後把我帶回派出所問我是否有吸食我說沒有他們說要驗尿那再來他們就開始追查毒品來源跟問我是要賣給誰的我說沒有販賣只是給朋友玩然後他就說沒販賣也有持有轉讓啦後續一連串處理程序後我現在才出來的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後續要怎麼處理

林生 104-07-20 12:17

想請問律師,本人尚未滿18歲 目前17 我日前在台中市開車而車上有毒品咖啡包在路上突然遭到警察攔查 非常突然我完全沒有任何違規叫我停下來靠路邊熄火後我當下先問他你是憑什麼這樣半路把我攔下來他說什麼警察執行強制力什麼的想請問警察真的可以這樣隨便攔查嗎(很明顯就是衝著我來的),接下來他使用無線電叫支援我看沒辦法走了我就直接跟他承認我無照並且承認車上持有毒品,那他們錄影蒐證之後把我帶回派出所問我是否有吸食我說沒有他們說要驗尿那再來他們就開始追查毒品來源跟問我是要賣給誰的我說沒有販賣只是給朋友玩然後他就說沒販賣也有持有轉讓啦後續一連串處理程序後我現在才出來的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後續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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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台中市東區富榮街19號1樓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警方可執行臨檢勤務, 警察職權行使法

2.您的狀況建議先正是式找律師花些時間討論案情及處理方法, 因為您敘述較不明確, 像與警方陳述之內容, 毒品類型重量, 特別是轉讓這邊

3.由於您未滿18歲, 有一些有利的空間

4.毒品罪嫌屬重罪,若資力許可建議委任律師初始即參與辯護較能保障權利;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仁百 104-07-20 11:42
去年底、警方抓到毒品犯後、憑line訊息申請搜索票、來我現居地蒐索、後來有搜索到毒品、並帶回偵訊並採尿液檢驗、偵訊時我均自白並坦承微量施用、且轉當證人,指證販售毒品給我的人之照片後就當晚回家了,之後開了一次庭、陳述過程後就ㄧ樣當日回家了、但整個案情沒任何消息拖了7個月之久、在今日來了一張裁定書、說我要去勒戒勒戒期並不得逾2個月的通知)文章內容只有我自白的施用地點跟方式、但檢驗公司對MDMA、安非他命、大麻的反應都是未檢出的陰性、然後又提出ㄧ份人體施用代謝率之類的報告、表示檢驗不出來並不代表沒有用的意思、加上我的自白、所以要我去勒戒。此裁定書完全沒有我轉證人的任何相關內容。及減刑免刑的部分也都沒提到。 最後明文不服裁定,於5日內提出抗告。所以我想請求協助 想請問有轉圜不勒戒易科罰金的方法嗎? 本人數年之前曾有一次持有毒品案未施用、也未檢出、判緩刑2年 保護管束 服勞動60小時每月定期報到驗尿均通過未施用未檢出的案件 已過4-5年之久了、有影響到嗎?
法律小學生 104-07-20 12:30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如果要爭取轉圜空間

             就必須趕快在五日內具狀提出抗告才有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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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之,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即使抗告,也來不及且抗告成功機會亦非常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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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之,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即使抗告,也來不及且抗告成功機會亦非常渺茫。

104-07-19 22:18

我跟先生各自持有房子各2/1產權,先生為我房貸的連帶保證人,後來他又擔任別人企業貸款的連帶保人,先生的2/1房子被元大銀行法拍又扣薪3/1,房子三拍時我去借錢買回房子,所以錢都給了第一順位抵押權的房貸銀行,現在元大要告我,用民法242條要求我將錢還出來,由元大銀行代位受領,用民法第749代位求償.

律師回答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謝謝

您好:

建議您攜帶銀行的訴狀及您擔任保證人的保證契約等完整資料,尋求正式協助,若您經濟狀況不佳,可與各地法扶基金會分會聯繫,會為您指派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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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諮詢或申請免費律師

小丫子 104-07-19 18:08

各位律師們好:

在這有幾個疑點想詢問, 去年 年初因毒品案件遭檢察官 逮捕

(一)我先生被告販毒,而販賣定義很廣泛 只要有金錢交易 都算 所以代購也無法脫離關西.老公也認罪了 但在此我有個疑問是 因有一個朋友她轉為證人 且也咬死不放 但當初是因為她說的很可憐 而要我們幫忙拿取二級毒品(安非)但只告訴她若有回來家鄉時 才有辦法幫忙.

因為她要養孩子想賺點錢 所以老公阻止也無太大效用,當天被抓時 才知道 她是證人 而且有遭到電話竊聽 檢察官才行動 否則之前所竊聽都沒找到證據 共監聽兩次, 但是我越想越奇怪 她被抓到 但是完全沒發現她有任何罪 也沒勒戒也沒持有當然她販賣也一定沒被辦理. 聽說她被抓到時沒吃 疑點是?? 她買做什麼??(我們自己知道她是要轉賣賺取差價)但檢察官好像完全不提及此事,只針對她與我門購買的電話紀錄及證人指證.

那我是否能讀解成 警方誘導犯罪??刻意要對方打來購買 因之前沒有足夠證據所已湊人數?一共3個人指認 而這幾個都是不常接觸 他們有自己的老闆購買,打來時都是因為緊急時才來求助.

去年初抓到後,經過偵查也轉呈證人 指認連同我門一起被抓的另一位大哥(因他持有1-2級毒品數量非常多)算意外之案,檢察官因無法確認他販賣,所以我要求先生位了我著想 (且大哥也已經很多條案件了)就答應吧!! 所以才獲交保釋放!!然而因為前年老公已經有被抓到吸食被判1級9個月2級5個月(易科罰金)因罰金剛好再第三次繳完當天 必須進去執行9個月, 所以先生很氣認為檢察官故意所以第三次不繳直接跑路算了(真的不是刻意要逃跑)

然而直到去年9月時遭到分局,跟監逮捕(因通輯身分),當天一早他門尾隨我們住處跟到我們要搬去的別人家裡,然而我要先生別管我 先跑 是後跑了一段路還是遭逮捕,隨即就回分局 隊長也一質問來毒品來源,先生也交出人,做口供時隊長分別把我們錯開我先作完後帶離開到另一個辦公室等待,然而先生口供做非常久(期間隊長有跑來問我某某某電話在哪 因為電話都在我這)我說我要過去問先生, 但警方一直不讓我過去,直到先生作完後 我看他一臉昏昏沉沉(雖然我離開時有交代要他千萬保持清醒別亂簽)回來沒多久 安眠藥也發作 先生就從坐椅上滑到地上 我索性就讓他在地上睡 這樣提藥也不會太難受,然而就一直到晚上6點多地檢來接人,雖然到地檢分開房關,我還是能看見先生一直續睡到開臨時偵查庭.然而11點多我們就移送看守所了.

(二)勒戒出來的我去看守所幫先生領回衣物與包包,才發現 有張紅單 上面寫案發當天日期 案由:毒駕 哇塞一張8-9萬 但當天我們不是行車時間被抓呀~ 怎能開紅單呢?? 當天他們是在我們住的地方外面 等候吧!!見到我們騎機車載些東西離開 到附近朋友租屋的地方 等我們上樓後10分才衝上來的 且當時也沒搜索票 這樣子 紅單開立是合法的嗎?? 我先生說 他當天沒印象有開這張單 因為先生被逮捕後 因為路跑流很多汗 加上他食用的是1級毒品且剛吞一科安眠藥了 所以明顯整個人昏昏沉沉.所以他連口供如何做他也都不知道.

(三)剛有提及先生交出上源,但分局他們跟監後逮補因為量少無法成立販賣只能吸食成立但意外收穫一把槍枝,這不能算 毒品防制條例第4條至第8條,第10條或第11條 供出毒品來源 因而破獲者 而減輕判決嗎??

目前案件已經上訴到高院第一審了 也是因為有去看先生開庭後才知道怎麼當時的情況跟警方所逮捕的完全所不同 才來此提出疑問

感謝各位律師是否有能幫助我的疑問 是否能成為反駁的要件?? 因為實在是對法律 好生氣 官能玩文字遊戲 民卻只能默默承受

在此 祝各位律師 商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述的疑問,應先聲請閱卷,並研究卷內容資料來攻擊,否則容易推翻檢察官之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毒品販賣之犯罪為重罪,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後討論辯護方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刑事準備狀、答辯狀,為您配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逸 104-07-19 16:34

因朋友租車時我幫他做了保人

但租了三天後朋友請了友人去租車公司歸還汽車

並把我機車騎歸還給我

但是朋友的友人並未把我的機車歸還給我

反倒是又跟租車公司續租了另一台轎車

而朋友的友人並未持有汽車駕照

租車公司也未經我本人的同意

就將本人的機車做了續租扣押之用

目前因朋友的友人跟租車公司租車尾款未繳清一事

堅持不歸還我的機車而導致本人工作不便

請問誰能教教我該如何處理!

郭群裕 (律師) 104-07-20 01:39
老實說,我看不太懂你的問題,如果可以的話,煩請打電話給我,讓我直接對話,我想能提供比較適當的法律意見!
candy 104-07-19 15:39

男女方結婚32年~長期都有言語上的辱罵.所以造成女方精神壓力憂鬱長期吃藥無法外出工作!

日前男方外遇.被女方發現後反而揚言要殺女方!等出言恐嚇字眼.所以女方逃離家.

自此男方每天帶外遇對象回家.

女方現在持有的證物為:

影像檔=男方與外遇對象兩人在房間男生穿三角內褲外遇對象穿著性感睡衣並且男動手撫摸外遇對象.及兩人躺在床上.

錄音檔=兩人性愛過程

請問.這樣的證據除了可以訴請離婚外!能否提告男方及外遇對象通姦妨害家庭及精神賠償呢?

如果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證據可以提告通姦罪、離婚、損害賠償

2、費用的部分會依據所欲提起的案件數量、證據多寡、雙方資力來判斷,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證物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洽商。

3、要注意6個月的提告期限。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女方法律上可尋求的救濟途徑如下:

一、言語辱罵、出言恐嚇部分,視證據情況,可考慮提出刑事恐嚇公然侮辱告訴,公然侮辱必須在六個月提告。若超過六個月,民事部分仍舊可以考慮在兩年內,請求精神、健康受損的損害賠償

二、通姦部分,要視證據情況,錄音與錄影的實際內容判斷,是否可以證明通姦,若可以,則可提起通姦罪告訴,通姦罪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告,若超過六個月,民事部分仍舊可以考慮在兩年內,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三、通姦、出言恐嚇與長期侮辱,都可以作為訴請離婚的事由。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訴訟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證據搜集程度,若能提供更詳細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盡法律意見。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www.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920-9170-920/02-27068809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所蒐集到的資料是可以做為離婚訴訟來主張,但仍應注意時間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裁判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扶養費及剩餘財產配請求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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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51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應有足夠之理由訴請裁判離婚,提醒您若有未成年子女可爭取監護權,另外,夫妻離婚後還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關於通姦部分,亦可提告,並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唷!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關於您所檢附之證據資料,您已可訴請裁判離婚,並對該二人請求連帶賠償配偶權遭侵害之精神慰撫金,且您亦可對該二人提起通姦告訴。但要注意6個月的時效期間。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pslj 104-07-19 08:38

敬啟者:

    本人有一王姓親戚(以下簡稱「王」)與多年前與人投資購地被騙,案情經過概述如下:

一、王於民國八十四年間交付A新台幣四百萬元,以合意共同購買土地投資案後, A僅事後口頭告稱,業以其妻及王之名義登記共同持有二十坪,但A迄今從未主動交付土地買賣契約土地所有權狀、每年地價稅繳納通知及繳納證明等,復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間以前述所投資土地二十坪,誑稱待分割登記為由,獲得王信任後取走國民身分證、印鑑證明及印鑑章等,嗣未經王之同意,嗣送由雖擁有地政士執照,同亦自始未獲王合法及有效委任之公務人員B協助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所有移轉契約書等,並逐一加蓋王之印鑑章,及於申請書上留下聯絡電話與簽下「B」字,再由A交付與王素不相識且未曾謀面之買受人C,以本土地申請登記委託代理之身分逕向地政事務所送件申請,終於將王應有之法定所有權,以偷過戶方式順利直接移轉登記於C之名下,而C至民國九十六年九月間以該筆土地,獲合建之建商分予50坪房屋一間,並進住迄今。

二、經調閱相關地籍資後,王始確知A無故延宕至民國八十六年六月間始完成土地登記事宜,且當中未曾善盡誠信原則事先告知,而共同投資土地二十坪,總價僅為新台幣三百萬元,王擁有其中的十坪,A妻擁有十坪。

三、C稱「本人於民國94年間買受王名下所有十坪土地,每坪新台幣60萬元成交,本人均以現金給付價金並由A收受完畢,當時係由A出面持所交付之過戶文件及印鑑證明等完成交易」;B則稱「本人純係依雙方所交付之文件依法辦理,有關印章、身份證件及印鑑證明,均係由當事人親自交付」。

四、本案除王事前不知情,事後未獲告(通)知外,且A、B及C等三人自始至終均未獲合法及有效委任,王亦未曾收受C所稱之買賣價金,故針對渠等三人相互間顯有犯意連結及基於各別犯罪行為分擔,以偷過戶方式遂行移轉土地所有權之目的,爰逕提出告訴在案。

 

   而A、B、C三人涉嫌背信等罪,業經提起公訴在案,為進行日後另案求償,爰提出下列問題諮詢:

一、A於民國八十四年間取得王所交付之投資款為新台幣四百萬元,而其於民國八十六年購買投資土地二十坪總價僅為新台幣三百萬元,且王只被登記擁有其中的十坪,如何求償?另A係於民國七十四年結婚,其未擁有任何動產,且婚後現有動產登記於其妻之名下。

二、B以共犯被起訴,王如何對其求償

三、C雖有付價金,但被認定非善意第三人,惟其經由A購自王之原先十坪土地現已與建商合建分屋,如何求償

   上列問題,敬請撥冗詳予賜復指導為荷!

順祝

夏  祉

                                      PSLJ敬上

您好:

為避免權利受損,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尋求正式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4-07-19 10:40

您好!

重點是您有多少證據可支持您的說法?另外,不論是刑事民事,可能都有時效消滅的疑慮。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情況,你的案情頗為複雜,同事時涉及民事刑事,而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訴訟資料,訴訟成敗仰賴證據搜集程度,建議您備妥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若需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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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920-917-920/02-27068809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被起訴,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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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小妮 104-07-17 03:47

想請問律師  小孩在他爸爸那邊(監護權也是)如果我要帶小孩出去 但他爸爸不肯   若報警處理有用嘛?(小孩表示非常想跟我走)只是他們爸爸惡意阻擾  刻意妨害我們相處    我知道可以爭取探視 但也知道需要時間 若我直接將小孩帶走 會構成誘拐之類的嘛?   拜託各位律師告訴我該怎麼做?  

另外  我持有法院的保護令 小孩也在名單當中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7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強行帶走子女,確實會有略誘罪的疑慮,且對於日後爭取子女監護權會有影響。

2、建議應該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權(或改定監護權),並請求法院給予暫時處分,讓我方可以先行探視子女

3、保護令的部份請詳述,以利分析。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0:38

可就子女探視的部份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讓監護權爭議尚未結束前,先有探視機會。不建議直接將小孩帶走。

一、    就閣下所述探視權的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錢小妮 104-07-17 13:2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強行帶走子女,確實會有略誘罪的疑慮, ... (恕刪) 但小孩非常願意要跟我走 單純他爸在阻擾而已  這種情況下 怎麼說呢? 再來 保護令的部分  是因為他爸爸動手打我  我才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而且不是第一次 會離婚全都是因為他動手 。

1.同曹大律師所言, 強行帶走會對爭取子女監護權會有影響。

2.保護令部份是他爸爸?是您前夫, 還是前夫的父親, 這對爭取監護是有利的, 請明確告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7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錢小妮 104-07-18 08:35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同曹大

 

感謝葉律師熱心回覆 保護令的部分 是指我前夫 我小孩的爸爸 動手打我  我才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林秀 104-07-16 16:40

我想請問  因為目前我男友被判刑三個月

持有三級毒品K他命超過20公克以上~

但是被抓的時候他當時是大學身分也無販賣

意圖販賣裁決書是說  無販賣所以緩不令緩起訴?

但是子持有部分被判三個月  這個月月底就要入監服刑

想請問能否申請勞動服務

去法院該帶什麼文件申請?找誰申請?申請成功的機率大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無法易科罰金,您可向檢察署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無其他事由,應可核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lovelyJJ 104-07-16 11:00

你好,因為4月18的時候,老公騎摩托車載我,在汐止河堤道與一台貨車會車,對方載鋼架,撞到限高架掉下來砸到老公的左手,造成小指頭與手掌連結處骨折,以及手肘外傷、胸口挫傷

我們預計4/23要去日本自助,18號那天是去採買日本行要用的東西。

日本行相關的機票等全數臨時取消,當然被收取了6000多的手續費。

車禍後一周我們都恢復上班。

老公因為手指植入鋼釘,我們住汐止,且他是在內湖堤頂大道那邊上班、心裡又有點陰影;無法在上班時間搭擁擠的公車或捷運,沒有直達的公車到達公司,所以近一個月時間搭乘計程車上下班。

將近3個月了,目前都還持續復健當中

除了計程車券沒有每趟全部都要到、復健還無法預估次數之外

其餘因車禍而產生的費用都有收據。

我老公是做行銷工作的,加上因手受傷而無法雙手打電腦做文書作業,然後疼痛造成精神上的耗損;

除了實支實付的單據,原本也有預估精神賠償

總共14萬

6月中時開過一次調解會,

開車的是一位20出頭的小弟,後來知道他僅持有一般車駕照,卻被老闆指使開貨車保險公司因為他等同無照,所以不幫理賠

老闆開調解會的時候不看單據,僅說最大誠意就是支付一萬五給我們。

叫我們去提告他員工。

他說反正易科罰金也不過罰幾千,違規的錢也繳了

到時候我們連一萬五都拿不到!

請問除了刑事過失傷害罪,還可以順帶提告民事賠償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先提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後,再於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肇事者及公司連帶賠償您所受損害,除了可節省裁判費外,也不用怕肇事者本身無資力賠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陳述之事實,如果駕駛人有過失(送交通鑑定),刑事上可能成立業務過失傷害罪,最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上可能成立侵權行為,您可請求駕駛與公司連帶賠償,範圍包含醫藥費、就醫車資、停業損失、旅費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實際項目及金額由法院判決之。 程序上,業務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侵權行為則須在2年內起訴,建議可先告刑事,等檢察官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可節省民事案件之裁判費求償金額之1%)。 當然,能達成和解最好,畢竟訴訟一開始,勞民傷財,曠日廢時,且法院判決不確定性太高。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6 11:54

您好:

1、依您陳述之事實,當然可以於告訴刑事過失傷害後,於檢察官起訴後,立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如此可省下裁判費,亦可避免糾紛處理曠日費時而仍拿不到該有的賠償

2、民事上依民法第184條和188條之規定,您可主張駕駛與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範圍包含醫藥費、就醫車資、工作損失、旅費損害、精神慰撫金等,皆可向駕駛與公司求償,惟確切賠償金額仍由法院審酌之。

3、另依目前實務見解,雇傭關係係實質認定,而不以是否有簽勞動契約或勞健保而認定之,故只要本件有實質雇傭關係,公司即難以脫免民事責任

lovelyJJ 104-07-16 13:15

 謝謝熱心的林律師、曾律師、王律師迅速回覆~~!!真的非常感謝~

已有取得初步判定表,對方100%肇責~

且不知道是否因為規避責任,之前開調解會時

對方老闆說肇事員工已經不是他的員工了

但我有詢問老闆,那4/18那天,員工是否為他的員工且幫他工作~

老闆說是

這部分有錄音存證。

昨天打給那位員工,他也說他離職了~

只是很擔心老闆這麼有把握而且態度極差,是因為他想規避所以把員工辭掉

我們就無法連帶公司一起求償了。

再次感謝律師們的熱心回覆~。

一、旅費損失的話有判決認定不能請求,理由是認為這部分沒有因果關係。

二、可以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如果是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要檢察官起訴後才能提。如果對方有雇主的話也可以請求雇主連帶賠償,這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

五、如果對司機和解的時候沒有免除老板的責任的話要寫清楚,不然依終局負責人理論你跟司機和解可能後續就不能跟老板請求了,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六、如果是談調解的話建議把保險公司也拉進來一起談。

七、有的人會脫產,如果請求的金額稍大的話建議可以先辦假扣押再做起訴,這個部分有擔保金的問題,是否要辦假扣押請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祥 104-07-15 15:48

我去年 曾經被抓持有

上個月才收到判決書  拘役30天  可罰金

可是在7月初  又被路上警察  查獲3包咖啡 好像有mdma 

開完簡易庭後   檢察官說要等傳票在開一次

請問我這樣算再犯  大概會受到怎樣的判決

 

第一次被抓的時後 驗尿有過  沒有驗到什麼

 

但這次我覺得會被驗到~~ 假如被驗到  是否一定要勒戒?

我有機會申請戒癮治療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如再犯持有毒品罪會比前次判刑略重。

2、吸用毒品部分,因您是初犯,建議您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可具狀向檢察官請求戒

     癮治療。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7-15 16:00

大大你好 就你說的情況  雖然先前你曾因持有毒品被判刑

             但你這次若對用處理方式 在時限內具狀聲請

             還有是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祥 104-07-15 16:05

請問 是等到收到傳票的時後 去開庭的時後 跟檢察官申請嗎?

 

 

阿祥 104-07-15 16:08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就你說的情況  雖然先前你曾因持有毒品被判刑

  ... (恕刪)

你好  請問有line嗎?

法律小學生 104-07-15 16:46

大大你好:我有回信給你了,請查收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第一次查獲施用第二級毒品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勒戒。如果同時查獲持有供施用之同種類毒品,淨重未達20公克,只會在勒戒結束不起訴處分後,聲請法院裁定沒收,不會另外起訴持有毒品罪;但如果淨重在20公克以上,會另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起訴,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這一次又成立持有毒品罪,法院實務上會參考前一次刑度,酌量加重。 依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可自費至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取代勒戒,但須主動向檢察官聲請,好處是可以不用進去勒戒所,但准許與否由檢察官決定。參考新聞資料: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10422/33335657 須注意,聲請要儘快,一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就沒有機會了,法院一致認為這是檢察官的裁量權,抗告也沒用。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阿祥 104-07-15 17:37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第一次查獲 ... (恕刪)

你好  請求大大 告訴我 我現在要等傳票來  得知驗尿結果  再聲請

還是下一次開庭的時後 直接跟檢察官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5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安33 104-07-15 09:47

事情是發生在昨天, 我弟弟(現年20), 獨自一人到桃園某中古機車行看車

不曉得對方用了什麼說法, 讓我弟弟簽下一張也非正式文件也非訂購單, 但有寫些內容的紙張(他並未細看內文), 並和我弟索取身分證正本及一百元, 並在稍晚就和我弟通知車子已過戶完成,  經我弟說他看的車子是一台原市價九萬, 現場賣五萬二之150cc中古車, 但他沒表明想要購買, 也單純發動連試騎都沒有, 也沒拿回任何訂單, 過戶過來的是哪台車對方也未明確表示, 全家人得知後讓我弟自己一人回原店家去取消, 店家向我弟收取兩千元違約金加過戶費, 金額是不大, 我弟弟這種舉動當然也有過失, 但對方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構成詐欺?請各位前輩指點, 若想讓自身更有保障能採取什麼措施?並想請問在這段期間對方持有身分證正本會有可能拿取作其他用途如借款等等?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5 10:14

這種情形要告詐欺恐怕告不成,因為檢察官、法官基本上會認為一個20歲的成年人對於書面文件記載什麼事項應有能力判斷其中內容究竟為何。現在要緊的是若是證件還在對方手中,車不買了,趕緊過戶回去,把證件拿回來,

安33 104-07-15 10:3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種情形要告詐欺恐怕告不成,因為檢察官、法官基本上會認為一個20歲的成年人對於書面文件記載什麼 ... (恕刪)

了解, 我們想法也是如此, 是自己不注意花錢買個教訓, 只是經搜尋該車行在當地臭名昭彰, 受害者大都畏懼黑道勢力, 也因都已成年需為行為負責, 投訴無門下皆作罷, 法律在這時是否失去任何保障呢? 萬幸的是老闆已答應今日再將車過戶回, 再歸還證件, 希望就此順利落幕, 感謝鍾律師撥冗回覆.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整體買賣過程來說,或許有機會爭執契約之重要內容未達成共識,主張契約未成立,如果屬定型化契約,亦可以做有利消費者之解釋,但您弟弟已成年且心智正常,又實際參與買賣磋商過程,若要主張不知悉買賣細節,較無立場且舉證不易。 刑責部分,可以嘗試去調閱監理所過戶資料,如果未過戶而車行謊稱已過戶並收取違約金及過戶費,「可能」成立詐欺罪,其餘事實經過,初步研判僅屬民事糾葛。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安33 104-07-15 11:04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整體買賣過程來說,或許有機會爭執契約之重 ... (恕刪)

感謝曾律師建議! 取回證件後我們再考慮至監理所一趟! 知道能討回公道的可能微乎其微, 但這種長期不乾淨不道德行為令人無法苟同, 也一方面是好奇可能可以主張的方向, 讓該店家知道這樣做為是需負責的

104-07-14 00:57

我的母親欠卡債導致房屋被拍賣,拍賣不足的部份就變成了呆帳……一有收入就會被銀行扣押~因無力償還只好置之不理……然而最近才得知我外公在生前有留下一筆土地~是過戶在我母親及兄弟姐妹共同持有~最近他們要將這筆土地出售……請問出售的所得會被銀行照比例向我母親討回嗎?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規避?我們是希望先拿到這筆錢再好好跟銀行談……怕是這筆錢直接被扣押了~連談打折的機會都沒有……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請買受人將土地價金匯至其他兄弟姊妹帳戶內,因其他兄弟姊妹並非債務人,銀行無權查封其帳戶內存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7-15 08:19

請問那售出土地後所得先匯入我母親的姐姐帳戶內……之後可以再轉入我的帳戶嗎?會因為母女這層直系親屬的關係進行扣押嗎?或者我們必須要找一位信任好友的戶頭嗎?(與我們家沒有關係的人)……非常謝謝您的回覆……幫我了一個大忙……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並非債務人,故對方亦無權查封您帳戶內的存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REN 104-07-12 19:18

您好:
       我持有二級毒品 安非他命 淨重0.82g
並且有使用,被警方釣魚方式抓到,有自願搜索,有坦承使用,有被驗尿
今日以一萬元交保 。

想請問我是初犯,沒有任何前科紀錄,也跟檢察官說一開始是好奇心使然,
那等最後判決時是否有機會判罰金或是社會服務呢?
要是被勒戒那我的工作一定會沒有了...
上網查詢第一次都會被判勒戒,我是否有機會請求罰金或假日社會服務呢?
能讓我繼續工作,也讓我有一次重新的機會。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2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施用毒品無法易服社會勞動,依法必須勒戒

至多可以嘗試聲請院外戒癮治療,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狀紙聲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可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7-12 22:13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趕緊在時限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2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22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儘速委託律師代為撰擬書狀,聲請院外戒癮治療,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7-13 14:26

您好:

因為您是初犯無前科,所以您是有院外戒癮治療的可能的,但您要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不然時間一到您就會被送到勒戒所觀察勒戒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Rover 104-07-12 17:10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遺產相關問題:


在民國99年爺爺的遺產分配給4個子女
(當時爺爺突然病逝,4個子女沒有尋找遺囑,就進行遺產分配)

但 近日孫女找到爺爺的遺囑有提及一房地產
特別指定給其老三之孫女
而目前其房地產孫女持有1/8產權

在此請教律師遺囑是否仍有效力?
是否能聲請遺產分割訴訟?

您好:

遺囑有嚴格之要式性,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之方式才能發生遺囑之效力,建議您持相關資料直接尋找專業人員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4-07-12 18:55

您好!

如果經確認遺囑有效,受遺贈人可請求法定繼承人將遺贈動產辦理移轉登記,但仍應注意是否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over 104-07-12 21:2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經確認遺囑有效,受遺贈人可請求法定繼承人將遺贈動產辦理移轉登記, ... (恕刪)

律師您好

假定遺囑確認有效

萬一法定繼承人拒絕辦理登記

請問其效力追討是否還在期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提起分割遺產之訴,而主張有遺囑之人,應負舉證之責任,屆時若真的有遺囑,也可以再爭執特留分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遺囑未符合法律規定之形式要件,可主張遺囑為無效,依法定繼承人之應繼分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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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2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遺囑未符合法律規定之形式要件,可主張遺囑為無效,依法定繼承人之應繼分繼承之。

Rover 104-07-12 23: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提起分割 ... (恕刪)

律師您好

所以遺產分割訴訟

目前看來

法律尚無規定 遺囑有效期限??

也就是當初民國99年的時候,沒有找到遺囑

但過了這麼多年,最近才找到爺爺的遺囑,還是有機會可以訴請重新遺產重新分割??
(當然,其直系的繼承人特別保留份,一定會保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的情形,若該遺囑形式均符合要件,則本件遺囑應仍有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鈞 104-07-11 09:46

昨日供詞,2級毒品是朋有給我的(真是別人給的),警察量了重量約0.5克重吧!警察說我這很微量,我昨日也有驗尿,沒毒物反應,因為我就只吸食過一次,而且是在一年前,所以我這樣應該只是算是持有,但我現在在等傳票開庭,請問我現在該如何是好,我都快瘋了

就是要請求檢察官緩起訴,或是到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爭取緩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7-11 19:14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要盡快爭取緩起訴才是  雖然你前面已經有紀錄

             但如果用對處理方式 還是可以妥善解決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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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1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您持有二級毒品之部分,可嘗試具狀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處分或簡易判決處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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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1 23:28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小黑 104-07-10 15:34
律師你好: 想問我是初犯第一次被抓(在高雄被抓,高雄人,在台南上班),吸食安非他命,身上持有0.42克,裁定書寄來了,想問有什麼方法不要進去勒戒嗎?如果勒戒是在哪勒戒?時間多久,要費用嗎?(多少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0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裁定下來,即使抗告也沒有機會,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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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0 16:08

觀察勒戒一旦裁定基本上就會案裁定前往觀察勒戒,地點則位於法務部矯正署下轄的戒治所。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0 22:40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小許 104-07-09 15:34

您好,A,B為土地共同持有人,C為購買人,D為仲介。A將土地持份透過D賣給C,A已收C訂金,未事先通知B,B知道後欲使用優先購買權購回土地,請問違約金和仲介費的部份B須要付嗎?還是是A跟C,D之間的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9 2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共有人的優先承買權,不會發生物權效力,只是可以主張沒有優先購買的損失。(通常是其他共有人以低於市價出售土地之價值損失)

2、因此就您所述的情形,不會發生無法履約的違約問題。

104-07-02 11:40

您好~我想請問我有一位非婚生子3歲半 當初跟生父約定認領從父姓共同監護!但一年半後他開始酗酒.酒駕罰緩中!期間就有吸食並持有K他命被抓到(初犯只是罰款)但戶籍在我家.警察跟他欠錢銀行曾不斷來我家找人!後來逼他將戶籍遷走~仍有銀行什麼欠費的來找人!自然是不可能會給小孩生活費!去年有去戶政事務所約定孩子監護權歸母親我~他在2月看過小孩後就沒再來看過了~我想申請小孩改姓氏!但找不到他人.就算找到了他也不可能簽變更小孩姓氏的同意書!不想小孩再跟他有瓜葛~我可以怎麼做?謝謝 (若要請律師.律師費用約是多少?單親媽媽無法太多負擔)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主張父親顯有未盡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義務之情事,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為母姓。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骸淵 104-06-30 23:58

我的父親持有汽車駕照汽車目前因為一些事情就沒有了,所以現在都會和我借機車(我的機車是普通重機),但我看條例上有寫借給無照者,借車者須負連帶責任

雖然我明知對方沒有機車駕照,但父親仗著自己是父親的名義,強行要借,是否違法?然後假如在強行要借出的過程中,說出一些侮辱的字眼,例如罵我渾蛋,或是動手企圖搧巴掌,是不是這些證據收集起來,都可以證明我並非自願給他的?

 

 

希望能有解答,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