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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o 105-07-11 16:12
律師您好,我於三月時因為道路上有坑洞因此摔車受傷,造成右小腿開放性骨折。因此需要申請國賠,但我不確定我的醫療費該如何估算。因為傷口很多,之後應該還會去做除疤雷射。因此想詢問意見。

您好:

您要先請醫生開診斷證明,確定必要之醫療行為有哪些,再向主管機關先為請求賠償,於主管機關拒絕後,才可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11 21: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您的案例涉及的國家賠償責任,可能的依據僅有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重點在於該設施屬於公有公共設施、且國家機關管理不甚(道路的坑洞必然為國家所應管理負責),建議將該處狀況拍照存證,並保留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或是未來要再實施必要醫療行為的醫師意見。
  2. 另外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及第11條之規定,應先以書面向國家機關請求,倘若國家機關拒絕賠償,才可以再行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2:02

 1.你應當妥善保存你的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證明傷勢為當天摔倒所致。至於傷疤治療之費用,可以請醫院或診所開立估價單,如無法取得估價單,價目表也可以收集。

2.提起國家賠償之前,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書面請求,請求書你可以委託律師為你撰寫,如經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再提起國家賠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