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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涵 102-09-16 15:44

請問

我98年前在網路無名販售隱形眼鏡

因被檢舉99年1月收到衛生局來信

通知去衛生局

也承認有販賣

也罰款了

為什麼今天還會收到法務部調查局調查處通知書

上面案由:違反藥事法

我有打去詢問調查官只說是販賣隱形眼鏡

可是都已經過那麼久也都罰完了

為什麼還要在詢問調查?

會罰第2次嗎?或是被關?

 


kiki 102-09-10 11:22

昨天收到市政府衛生局來函 , 說我於拍賣網上刊登旨揭藥品販售廣告,疑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並要求我 2個星期後到食品藥物管理科陳述說明, 請問我該怎麼辦???

小惠 102-08-31 14:27

主旨:有關 台端於網路刊登販售 "韓國 OK蹦"醫療器材廣告,疑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請 台端於XXX年X月X日X時整,前來本局3樓食品藥物管理科說明,請 查照.

1.請問聞中提到陳述書,我一定要先準備好帶過去嗎?內容我該寫些什麼?

2.上網看了一下,好像至少都要罰3萬元以上,但是一包OK蹦,利潤才10幾元,卻要罰到3萬,真的罰得很重,很難負擔得起!請問除了到案說明的態度外,有沒有什麼情況可以讓承辦人可以從輕裁處,或網開一面再給我次機會,還是說只要到案說明就一定得罰了?

3.請問商品若說是國外旅遊帶回來的,用不到才PO上網,這樣會不會因為"醫療器材輸入"的關係,反而最加一等?

煩請各位律師幫幫忙,讓我知道該如何處理才較為妥當,感激不盡~

henry 102-08-23 08:42

我朋友某天帶著30顆搖頭丸跟97包K他命去找我男朋友,我男朋友看她
帶那麼多毒品去上班會有危險得可能 因此我男友跟我朋友說你先把東西
放在我這 等你下班再來拿回!結果我男朋友被人陷害過一天就被警察抓
了!我朋友她也跟警察坦誠那些東西不是他的是他朋友得配合警方當天
就爪到男朋友的朋友!而他朋友也坦承東西都是他的跟我男朋友沒關係

但問題來我男朋友自己的東西有坦誠一顆搖頭丸跟一包安非他命 判決
判完後 我男朋友被‘叛了持有二級毒品五個月 還有 第二條二級毒品也是
五個月 然後多了一條 藥事法寄藏 5個月 

這樣的判決我男朋友當然不服上訴了高等法院 又被駁回 

小玲 102-08-15 10:52

律師您好:本人因於網站刊登黃金咕咕膏產品廣告, 因不了解藥事法之相關規定, 刊登文字內容涉違反藥事法, 衛生局發文日期是102年8月13日, 我應該要在文到7日內提書面報告和資料說明,本人是家庭主婦, 家有兩個幼兒要扶養, 目前沒有收入, 無法負擔此罰金, 請問我能怎麼陳述懇請衛生局從輕發落 ?

如果是行政罰 還是有一定裁罰基準 如果妳都承認 或許還是可以基準表較低數額裁罰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11
回覆 小玲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本人因於網站刊登黃金咕咕膏產品廣告, 因不了解藥事法之相關規定, 刊登文字內容涉違 ... (恕刪)

看你賣了多少而定。

丹丹 102-08-03 19:54

律師們你好,我有一件違反藥事法的問題想請教:就是我曾經在淘寶網買過壯陽藥一次,對方留有我的資料(地址與手機),當初看了對方的網頁寫的是說是保健品,因此才向他購買,對方也說是可以進來台灣的,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買了一次,但用過後身體很不舒服就沒再使用了,之後對方在我沒有訂購的情況下又寄了大約500顆的藥品給我,但我並沒有向他訂購,可是卻被海關查獲,在七月中去了警局做了筆錄,現在傳票說要在8月14日上午九點半去開庭,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證明清白,假如我無法提出證據,我會被怎麼判刑呢?這真的很冤枉,做筆錄的警察說因為有過第一次的購買只是沒被抓到,但我真的以為是保健食品,買來後只有自己使用過幾次,也沒有轉讓或販售,現在對方不曉得是怎樣的心態自己寄來,我真的是有理說不清,希望請律師們幫幫我,還有我可能會面對的刑責,真的很擔心,拜託了,謝謝。

陳庭 102-07-31 02:35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知內容物為禁偽藥),如果幫朋友收由內地寄來的國際快遞,之後再轉交給他,收件人 姓名 住址都是正確的資料,東西被海關扣留後被警方約談,警方說內容物是禁藥,請問如下


1. 這樣就確定是輸入的行為了嗎  就是中了藥事法82條?

2.   若這樣就是輸入的行為了,因為是代收的情況下,那麼我還會被加上藥事法的第83條嗎?????  會不會說我除了82條 還要另外加第83條,還是只送我第83條呢><???????  謝謝

 如果你的朋友願意出面證明你根本就不知道寄來的物品是藥物(比如說,他告訴你裡面是買自大陸的手機殼),那你會因為沒有犯罪故意,而不構成犯罪。不過,你的朋友則會因為未經許可輸入藥物而會被起訴。

陳庭 102-07-31 02:25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知內容物為禁偽藥),如果幫朋友收由內地寄來的國際快遞,之後再轉交給他,收件人 姓名 住址都是正確的資料,東西被海關扣留後被警方約談,警方說內容物是禁藥,請問如下1. 這樣就確定是輸入的行為了嗎  就是中了藥事法82條?

2.   若這樣就是輸入的行為了,因為是代收的情況下,那麼我還會被加上藥事法的第83條嗎?????  會不會說我除了82條 還要另外加第83條,還是只送我第83條呢><???????  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31 06:26

 

關於台端所述事實,如果收件人姓名、住址都是台端,會被認定有輸入行為之可能性,如果台端又有送出行為,亦會有第83條之可能,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其他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關鍵仍在於您是否對該包裹的內容物知情,且即便不是正犯,也有可能會有幫助犯的問題,這都是將來檢察官可能偵辦的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萩 102-07-25 23:02

想請問一下我在今天7月25收到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的信,說我在之前奇摩拍賣上販售"玻麗舒疤痕護理凝膠"醫療器材,涉違反藥事法,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之規定,於做行政處分前,通知陳述意見

我當初是因為剖婦產有多買幾條,想說用不到上網賣掉好ㄌ,也只有三條,這樣會不會被罰錢壓,現在個ㄍ頭兩個大了,這樣會被罰錢嗎,我應該怎麼處裡才不會被罰錢壓

沈恆 (沈律師) 102-07-26 02:38

除非確實不是您所販賣的,否則很可能會被罰三萬元。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萩 102-07-26 12: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除非確實不是您所販賣的,否則很可能會被罰三萬元。以上謹供您參考。

是因為我買的東西算是藥品嗎?那個是剖婦產搽傷口讓傷口疤痕比較平整比較不會紅紅的,衛生局寄給我的信上面名字有打錯,有救嗎?我是xx萩他打成xx荻!

唉,當初嗎比我賣還貴已經賠錢賣了!現在又要賠三萬!一個月賺沒多少錢,還2個小還要養╯-╰)/ 

真的好煩惱喔!

吳忠德 (律師) 102-07-26 14:32

你好!

基本上只要是有醫療效果的物品,通常衛生局有管制,不允許一般人買賣,
只能有特許的商店才能販賣,如藥店,所以常有一般民眾在網路拍賣而受罰

建議您主動和承辦人協商 ,表達你不是大量販賣而且是初次販賣,
看看能不能用最小罰緩處理,或是你也能找當地議員幫你跟官員協調

guuse 102-06-19 22:32

我是一個SOHO的設計,前陣子幫客戶做一個網路廣告
結果昨天收到衛生署的函說違反了藥事法第66條第1、2項
要我提供委託做廣告的人名單
並說要罰款(20萬以上到500萬!!!)

天啊 我做個網站沒多少錢
居然要被罰款 我要崩潰了
我要跟客戶說嗎?請他們負責嗎?還是怎麼辦呢?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應該怎麼處理呢?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藥事法第66條第1項及第2項係規範藥商,建議您應攜帶該衛生署函及其他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以書面回覆主管機關,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莎 102-06-17 22:46
律師妳好: 我因有皮膚過敏,先前去醫院看醫生,醫師開過多的藥用不到(悠力素),出發點為惜物,擔心浪費資源,且身邊無人需要,因此將其放於拍賣,想給需要的人,開價為運費60,收到衛生局約談後,他寄來裁處書,說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緩依同法第92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整.想請教律師,我真的並不知道不能PO,而且東西沒賣出,且法律刑責都有緩刑了,為什麼罰款部分沒有?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我爸媽又都已退休無工作,我身負照顧家裡又要供給私立大學生妹妹生活費責任,三萬元已相當一個月薪水,實在是很難接受,我想申請覆核,將家庭狀況闡述,想請教律師這樣是否可行?或能給些建議,麻煩妳了~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17 22:54
小莎,辛苦你了,但就你所說的提出家庭生活狀況恐怕不會改變違法的事實,至於裁罰金額為行政機關的裁量權,建議您盡快提供裁罰函文與律師討論,確認你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我的經驗,有人只是賣裝隱形眼鏡的盒子,還被刑事庭判刑3個月,雖然可以易科罰金),且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併行的,不會因為罰了行政罰就不罰刑法了。
gisele 102-06-04 16:29

我前陣子在淘寶網看到止汗電療機功效不錯,他們的賣家評價也很高

就也買了一台在奇摩上賣,中間也賺了一些,想說當作是學生賺錢的小捷徑

結果昨天收到衛生局的信通知我違反藥事法!!

我該怎麼辦??我不知道這樣犯法......

刊登的網址我已經撤掉了...我該怎麼跟衛生局的人說明??

也不想讓家人知道,不知道會被罰多少??怎麼辦真慌??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04 17:10

關於台端文中所述止汗電療機,可能被歸類於醫療器材,依法是需要核准,建議找律師討論因應對策。如需進一步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您好: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行政處分前之陳述意見通知,基本上本件被罰款的機會很高,因此您要盡力說明您不知違法,以求減輕罰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5-29 18:47
請問一下律師 因先前犯藥事法然後被判法定嚴加管教 而現在又寄來 案由;交付少年之法代嚴加管教 需逕向觀護人報道 那我又會被判什麼…?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30 00:27
請問您是少年還是法代?如為少年則請依判決定期向觀護人報到,如果法代請督促少年定期向觀護人報到。至於您說的還會被判什麼,並未很明確的說明是就本案,或是除本案外尚有違犯他案?
102-05-29 18:42
請問一下律師 因先前犯藥事法然後被判法定嚴加管教 而現在又寄來 案由;交付少年之法代嚴加管教 需逕向觀護人報道 那我又會被判什麼…?
光是這樣形容 實在很難判斷
102-05-29 18:42
請問一下律師 因先前犯藥事法然後被判法定嚴加管教 而現在又寄來 案由;交付少年之法代嚴加管教 需逕向觀護人報道 那我又會被判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已進入執行程序,該通知是通知執行,所以您應按該通知按時報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ula111 102-05-25 16:41

我和朋友在網路上賣印度神油我已下架許久 不過我朋友被警察抓了為了脫罪把我供出來 如今我已違反藥事法還沒定罪  但我是被告為何月底還要傳我去當證人他們到時問我的問題會是甚麼 我該怎麼回答我會不會最因為我的回答加重  從證人又轉被告 想請教大大月底的關鍵問題我該怎麼說 說完就等開庭結果了麻煩謝謝

你這個大概躲不掉了
因為,在網路上面販賣,所以資料都會留下來

還是找律師諮詢
看看有沒有什麼解救

蔡先生 102-05-18 20:24

違反藥事法案例:
違反藥事法的刑責有多重?
我不知情下在網路上賣印度神油有二個月了, ,旦以下架了三個月了,可是電訊警察找到我,要開庭了,請問刑責有多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能已觸犯藥事法第83條之規定,販賣或意圖販賣偽藥禁藥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31
回覆 蔡先生 的發言內容:

違反藥事法案例:
違反藥事法的刑責有多重?
我不知情下在網路上賣印度神油有 ... (恕刪)

您那藥品是國外輸入的嗎?

您可以找律師付費諮詢,對您會比較好。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linda 102-05-03 22:45

您好,

有關藥事法問題懇請求助!

我今天收到衛生局寄來的公文,內容寫〔台端於網站刊登販售ok蹦商品,涉違反藥事法之規定,,依行政程序法39及105條規定,請台端於本局陳述意見。)

請問我該怎麼辦?我會不會被抓去關阿:(

今天一整天都圍繞在會被抓去關的心情,因為去年才因幫客人帶面速力達母被檢舉,罰金已繳清,但當時有說不能再犯。。。。

但是為什麼OK蹦也不行,到底還有甚麼東西不行阿~~~天啊!

我只是個平凡的媽媽想賺錢陪小孩成長而已,為什麼這麼倒楣一直被檢舉阿:((

懇請好心律師指導我,該怎麼做才好,我不想被關:(這樣我就要跟小孩分開了,我不要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行政罰尚無刑事責任,屆時您赴衛生局說明實情即可,並請衛生局從輕裁處即可,並不會被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inda 102-05-03 23:2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行政罰尚無刑事責任,屆時您赴 ... (恕刪)

非常感謝謝律師您的回覆,我安心了一些。。。

再請問,屆時到衛生局該怎麼回答會比較妥當呢?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4 00:08

請問之前的"罰金"是誰裁罰您的?ok蹦確實是醫事法範圍內喔,包含隱形眼鏡藥水盒、衛生棉,如未取得相關核准,通常衛生署罰完,很可能會被移送到地檢署。不過,您可以嘗試先詢問衛生署本件是否會被移送,通常這種違反藥事法案件都是被檢舉的,非常容易被告發。等於說行政罰會罰,刑事責任不因此而免除。

linda 102-05-05 00:41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之前的"罰金"是誰裁罰您的?ok蹦確實是醫事法範圍內喔,包含隱形眼鏡藥水盒、衛生棉,如未取 ... (恕刪)

非常感謝美女律師的提醒,當初罰金是地檢署判罰的.

所以我現在還是有可能會被關嗎?

又down到谷底了><"

如果本件刑事部分已經地檢署緩起訴並命付緩起訴處分金者,則就緩起訴處分書內所載犯罪事實原則即屬於已經依法論處完畢狀態,若緩起訴處分期間屆滿而未經撤銷緩起訴處分者,即不得就相同事實再予刑事的追訴及處罰。(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規定,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亦即賦予實質之確定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5 17:15

你如果同意的話,你可以把相關地檢署或法院文件寄email給我看看,我們再討論。另外case by case,你這件的問題是行政機關問完之後非常可能移送地檢署,切莫等到被移送後開完偵查庭了才來問律師,這樣就太晚了。

Gail 102-05-01 18:37

您好:

昨天收到衛生局來函「有關台端於網路上刊登販售"710雙樞扭式膝關節護具"產品,疑涉違反藥事法規定乙案,請依說明段二內容辦理,請查照。」「說明二:有關台端於露天拍賣網站刊登販售"710雙樞扭式膝關節護具"產品,疑涉藥事法規定,請依下列說明辦理......」但已於三月申請通過藥商許可證,許可證已註明可販售網路(包含上述之露天拍賣),且刊登內容僅有「規格、商品照片及核准分類品項代碼、藥商許可執照、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藥商諮詢專線電話」這幾項,並未述及功用,但仍被檢舉,可否請教諸位法律專家幫我解答呢?另有沒有什麼措施可以協助說明,不要使之罰鍰呢?謝謝!

附注:該產品核准名稱為「威兆肢體裝具(未滅菌)」,惟網路刊登時名稱為一般商家通路使用名稱「710雙樞扭式膝關節護具」,此情形為目前最有可能之違規項目,還請賜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衛生局會通知您們到場表示意見,屆時您們可以提出您所述之相關證據,以證明符合法規定,以免受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涉犯藥事法亦有可處有期徒刑之規定,宜謹慎處理。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26
回覆 Gail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昨天收到衛生局來函「有關台端於網路上刊登販售"710雙樞扭式膝關節護具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是所賣之物與照片是否就是您通過藥商審核的內容,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2 18:48

 您好,藥事法第13條規定:「醫療器材,係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若販賣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依藥事法第84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依您所言您於今年三月得到許可,但可能被檢舉的日期早於三月,通常衛生署開罰後,會檢送至檢察官偵辦,您可能非常快就被檢察官傳訊了,建議您就衛生署的行政處分提起訴願,假設被地檢署傳訊,也建議您將訴願書與許可證提供給檢察官,如有須要律師幫忙,也歡迎您來信或來電。

ivy 102-04-16 12:08

DEAR您好:

  在之前有製做一個免費網站上有?登販售順安龜鹿二仙膠(衛署成製字第015037號)

藥品,涉違反藥事法乙案,惠請依說明段辦理.

 

說明:1.依據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杳處102年4月10日高市法字第10268531830號函辦理

        2.本局丞待瞭解詳情,請貴公司負責人(若有事不克前來,可請相關人員依委託書全權代表)

           ,於102年4月23日上午10時00分帶藥商許可執照,身分證,印章及該產品之相關資料至

           本局藥政科陳述意見.

 

PS:在google網站搜尋相關資料,原網站在之前已刪除,只剩頁庫存檔,請問該如何說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6 13:12
回覆 ivy 的發言內容:

DEAR您好:

  在之前有製做一個免費網站上有?登販售順安龜鹿二仙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可以請律師幫您撰寫書狀。詳細案情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102-04-11 21:38

律師你好

請問網路上是否能販售化妝品?還是不要標示 使用方式&療效 即可?

因為先前賣隱眼觸犯藥事法未成年是否三年不犯法就會註銷此紀錄?

少年前科紀錄塗銷的規定如下,請 參照。
依法並不會因為少年嗣後有犯法行為即不予塗銷先前的紀錄,但是如果再犯的話,自然可能會被認定需科以較嚴厲之處分來導正之,嚴重的話少年法庭是可以移送檢察官刑事案件進行偵辦的。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菌 102-04-01 13:53

你好,我在去年年底發了一個痠痛貼布的試用文。那時候單純是因為有跟團買到一款痠痛貼布很不錯用,所以就順手寫了試用的心得跟用的一些狀況,內文也沒有提供或暗示購買的訊息跟管道。但是大概三月初,我的文章被奇摩刪掉了,說可能違反藥事法,原本我以為藥事法只有賣有問題,我第一次po這文真的沒有注意,所以被刪之後就沒有再刊登了。但是今天我收到衛生局的約談公文,說我涉嫌刊登藥物廣告,另外文中有列出藥事法第65條、66條、92條,應該是衛生局判斷我涉嫌違反的條例。

1. 上網看了一些文,很多網友說其實約談就一定會被罰鍰,不知道以我的情況,有可能說服承辦人員我並沒有廣告意圖嗎? (我比較擔心的是65條,因為我有寫我試用之後的一些感覺,跟我怎麼用這款貼布,但是並沒有商業意圖,我只有寫說朋友可以跟我拿一些去用,連怎麼買都沒有說)
2. 如果真的被判定違反65條,但是我現在失業根本付不出錢,依我的情況是否可以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該怎麼提出呢??

3. 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有可能請法官斟酌被免去罰鍰或剪清嗎??如果前提是不考慮分期繳付。(罰20萬以上實在是沒辦法接受...)

4. 我在衛生局來函之前文章就已經刪掉了,到局說明或是在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實說明這部分,會有幫助嗎?還是我該如何說明會比較好呢?

律師先生們幫我回答一下,謝謝你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先依指定時間至衛生局陳述意見,亦即將整個事實及無販售之意圖陳述給衛生局人員製作筆錄,以您的情形,衛生局應會從輕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08 12:14
回覆 小菌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在去年年底發了一個痠痛貼布的試用文。那時候單純是因為有跟團買到一款痠痛貼布很不錯用,所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Q1. 上網看了一些文,很多網友說其實約談就一定會被罰鍰,不知道以我的情況,有可能說服承辦人員我並沒有廣告意圖嗎? (我比較擔心的是65條,因為我有寫我試用之後的一些感覺,跟我怎麼用這款貼布,但是並沒有商業意圖,我只有寫說朋友可以跟我拿一些去用,連怎麼買都沒有說)

==============一般接受約談者都是以這個理由做抗辯,不過是否能被官員接受,當然是要看內容有多少可以連結廣告的性質,不能一概而論。

Q2. 如果真的被判定違反65條,但是我現在失業根本付不出錢,依我的情況是否可以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該怎麼提出呢??

=====================如果內容的確可判定為非商業性質廣告,那當然可以提出救濟

Q3. 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有可能請法官斟酌被免去罰鍰或剪清嗎??如果前提是不考慮分期繳付。(罰20萬以上實在是沒辦法接受...)

======================行政訴訟救濟途徑判斷的處分是否合法,如果處分不合法,法院也只能撤銷,請原處分機關再行依法處分。

Q4. 我在衛生局來函之前文章就已經刪掉了,到局說明或是在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實說明這部分,會有幫助嗎?還是我該如何說明會比較好呢?

=======================對於處罰額度判斷上多少會有影響。

102-03-30 21:39
律師你好 網拍fb隱形眼鏡 日前我在網路fb販售隱形眼鏡,前天收到台北法務部調查局的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公文,只是未滿18歲的學生單純只想賺零用錢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沒有張貼廣告只有在fb社團相簿買賣 ,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不知道犯了藥事法會不會有前科? 2 銷售期間有一年法官該如何判決 罰金大概又是多少? 3 不知會不會被關 4 到場說明的時候該怎麼去談?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所涉及之藥事法,有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責任,但由於您未滿十八歲,所以被判刑後,是不會留下前科. 二.本件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所以不會像成年人一樣的處罰. 三.到場說明主要是製作筆錄,會詢問您整個事發經過,並非是談判.
102-03-30 21:36
律師你好 網拍fb隱形眼鏡 日前我在網路fb販售隱形眼鏡,前天收到台北法務部調查局的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公文,只是未滿18歲的學生單純只想賺零用錢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沒有張貼廣告只有在fb社團相簿買賣 ,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不知道犯了藥事法會不會有前科? 2 銷售期間有一年法官該如何判決 罰金大概又是多少? 3 不知會不會被關 4 到場說明的時候該怎麼去談?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03 15:14
如果買賣已經事證明確,建議在偵查時坦承錯誤配合調查,爭取緩起訴緩刑等,即可免於留下前科之擔憂。
mom 102-03-30 17:32

律師您好

我去年3月時因為藥事法,到今年年前整個程序才跑完,

包括偵訊.開庭! 結果就是緩起訴一年加10000元的罰款,

年前我已經繳納至指定帳戶去了!!!

這樣繳完罰款,也有收到緩起訴處分書,上面也有我的緩刑日期,

這樣是不是算整個案子就結束,不會再被重審了呢 ?

我只要等緩起訴期到就好了!

沒錯,只要在緩起訴期間沒有再犯罪、緩起訴沒被撤銷,期間過了就事

呂瞳 102-03-27 05:07

由於本身不懂法律,也完全不知道申請復核,要怎麼寫訴願書。

僅能盡量去參考網路的一些說法去書寫。

我寫的理由如下:

=================================

本人不知道政府宣導藥事法規訂,而且學識不足,認為酸痛貼布是不影響身體結構改變的保健產品。在網站上以「保健」分類作刊登,在未得知任何調查、沒有警告公文或通知下,直接進行裁罰感到遺憾。該產品包裝只有「適應症」字樣,沒有「治療」的宣稱,本人因此誤解產品用途。刊登該產品時只放包裝圖片和成份說明圖片,本人完全沒有發表任何文字,沒有宣稱功能和療效。並在收到約談通知書時立即將產品下架。本人之前出過車禍,右腳行動不便,目前沒有工作能力,僅靠貸款和政府補助金生活家有奶奶92歲剛住院開完刀,另外骨質疏鬆每個禮拜都要花費金額復健,行動不便生命垂危。奶奶三餐靠政府補助的愛心便當生活,三萬元罰鍰對我們負擔真的很重,本人若無法繳交罰鍰導致信用破產或牢獄邢罰本人和奶奶都會無法生活,甚至危及生命存活。我們並非藥商或公司行號,酸痛貼布是奶奶私人使用時僅存幾包,現在也沒有該項產品。盼執法人員對於無心的窮困百姓,予以撤消原處份,跪求感謝。

==================

請問這樣是否合宜,還有什麼可能可以補充,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內容大致上如您的意旨即可,而申請復核,您可以詢問衛生局人員有無固定之格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呂瞳 102-03-27 15:4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內容大致上如您的意旨即可,而申請 ... (恕刪)

您好,

我是下載衛生局的藥事法訴願書範例去書寫

由於部份資料不便公開,只貼出理由的部份

目前已經到衛生局辦理復核,並且已經受理

等待下一次的訴願

謝謝律師指導

呂瞳 102-03-12 22:51

本人因為出過車禍,身體經常酸痛不適

所以家人添購一箱酸痛藥布

後來因為太多使用不完,在網路上拍賣

誰知過沒多久就寄來一張違反藥事法的通知書

但是本人家境清寒又沒有工作,媽媽之前又被人倒會負債,父親也是負債

上網查看得知要罰六萬以上

我實在是付不出來

請問有辦法請求法外開恩嗎

我完全不懂法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衛生局陳述意見,陳述您家庭的處境,以免衛生局處罰過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na 102-03-11 10:44

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 希望能幫我解惑一下

上禮拜四我收到一封來自法務部調查局的信

案由是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第一個念頭我以為是詐騙

但後來上網搜尋信上的地址電話發現資訊是正確的

於是我開始搜尋藥事法的內容

然後發現違反的應該是前幾年在網路上幫朋友轉賣從日本帶回來的眼藥水

現在沒再跟那個朋友往來 而且我不知道這樣算違法...

好像會被罰3萬元以上 這禮拜要到調查處報到

我想這筆罰單是繳定了... 但還是想問一下

一定會被罰嗎? 

或是有辦法延後or分期付款嗎 因為我現在還是學生 

家人還不知情 3萬對我來說是筆大數目..

另外想問違反藥事法會留下案底嗎?

1違反藥事法 有是調查局偵辦 可能不是罰鍰可以了事的事情 2.如果被認定犯罪 沒有緩刑下 是會有前科紀錄的

Hana 102-03-11 11:35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但我不是很懂 為什麼調查局偵辦 可能不是罰鍰可以了事的事情?

在拍賣轉賣眼藥水是很重的罪嗎?

那像我這樣的案例 有辦法緩刑嗎?緩刑要經過申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查局主要是偵辦刑事案件,您所述罰三萬元是屬行政罰,是由衛生局來依罰,但您現在是涉及藥事法刑事案件,所以您仍需至調查局製作完筆錄後,才能知道調查局偵辦之事實為何,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30
回覆 Hana 的發言內容:

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 希望能幫我解惑一下

上禮拜四我收到一封來自法務部調查局的 ... (恕刪)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為禁藥。明知為禁藥,而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Hana 102-03-11 22:50

感謝謝律師及蔡律師的回覆 所以還是要等到調查處才能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但有件事情我很想知道

就是關於蔡律師說的部分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為禁藥。明知為禁藥,而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不太了解 眼藥水非我帶回台灣 我只是轉售 

而且我更不知道原來眼藥水是未經核准輸入的藥品(甚至不知道原來算藥品)

也非"明知"為禁藥就販賣轉讓

所以我這樣的行為可能會有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天那...我要昏過去了 怎麼這麼嚴重 這樣要怎麼辦

 您好:

本件在事實未明前,尚難據以論斷,本件也可能只涉及行政責任,若您真的不放心,可以請律師陪同,以了解案情,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謝謝

花花 102-02-24 11:15

各位律師好~

因本人昨天收到台北市板橋調查處的通知書,說我涉嫌違反藥事法

我是去年5月去日本玩,買回一些在台灣屬於是藥品的東西,例:AD軟膏、小花眼藥水

因為純屬分享的心態在網站上打文章PO照片,但並沒有要販賣的意思

但卻被通知違反藥事法,2/26要到案說明,請問我該如何陳述說明,謝謝~非常感激!!

您好,

      1.台北市板橋調查處一般是針對刑事案件調查,您的情況可能是張貼的日本進口藥品被認為是藥事法所規定的「禁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如果是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進口就不在此限。所以如果台北市板橋調查處是針對「禁藥」一事調查的話,可向調查員表示只是去日本玩帶回自用並在網路上分享購買的藥品名稱及照片就好,重點是強調僅單純分享自用,並沒有販賣的意思。

      2.另外,如果您在網路上張貼照片並寫到該藥品有關療效之類的文字,則有可能被認為是「廣告」,可能會有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鍰(因您不是藥商),這部分也要注意,一樣是強調單純分享自用心得。

鍾主任 102-01-23 19:28
張景堯律師你好 請教你關於藥事法的問題 民國100年7月我被金門調查局查獲從國外進口保健品把我依藥事法起訴.但我還未接到任何判決書不知那一些保健品是違藥.因大部份都是保健食品 我在101年1月在進口國外保健品.10月從台灣帶到金門要循小三通帶到大陸給我老婆與家人服用但被海巡查獲.法院最近把我判1年有期徒刑. 理由說我前次已經被判5個月加上10萬罰款第二次在犯不可能給我緩刑 但我說之前第一次我還未接到判決書不知那幾款保健品是禁藥. 請律師幫我解決是否有解決方法或者我把判決書傳真給你.請你了解案情的始末
如果已經有起訴書或是判決書 建議還是直接跟律師當面討論會比較適合 在網路上諮詢 通常多只能指出程序方向
Fannie 102-01-14 18:25
你好,我去年10跟家人到日本旅遊買了一些藥妝,11月把一些多的嬰幼兒蚊蟲止癢液刊登在奇摩拍賣,上星期收到台北市衛生局來函告知違反藥事法。 我登2次也確實都賣掉,後來就再也沒刊,因為有朋友原本要我代買後來又說已經買到,我就把多餘出清。 我總共刊登期間不超過一個月,且於去年11月中後就沒再刊登,上星期才收到台北市衛生局的函,今天又接到新北市衛生局告知我違反藥事法,等於又被檢舉一次,她說會轉給台北市辦理。 我已跟台北市衛生局約後天說明,請問 1.照實說明有機會讓我不被罰款嗎?怎麼解釋讓我有利? 2.同一物品,刊登2次就有可能被罰2次嗎? 由於後天就要去說明,請求您的協助,謝謝!
1.這應該要不罰的空間很小 主要還是陳述你確實不知道有藥物療效 單純轉賣 2.如果同一時期行為 你可以主張罰一次就好
小菌 102-04-02 02:22
回覆 Fannie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去年10跟家人到日本旅遊買了一些藥妝,11月把一些多的嬰幼兒蚊蟲止癢液刊登在奇摩拍賣,上星期 ... (恕刪)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您的案件後續結果是怎麼樣呢?? 在下目前也遇到跟您有點類似的情況,月中要到台北市衛生局約談,現在整個七上八下的....(我沒有賣東西,但是在部落格寫到藥品)

allie 101-11-08 10:39

急~

請問要如何找到一位好律師, 可以幫我的律師呢?

是否一定要有相關經驗? 例如藥事法, 就要找藥事法律師, 商法就要找商法律師呢? 公司告個人違反藥事法, 那要找什麼法的律師呢?

諮訊要付費嗎? 怎麼算呢? 是按件收費還是按次收費呢?

委託律師要注意什麼呢?

從來沒經歷過, 但是好像有人被假律師騙, 我怕被騙, 請教我怎麼找到適合的律師.

感恩

1.主要應該是刑事責任的問題 2.找律師還是重在當事人是否能有信任感 你可以先跟律師諮詢看看 看頻率是否符合 至於事務所是否收取諮詢費則不一定 收費標準當然也是自己酌定 3.怕遇到假律師 可以上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 輸入律師名字即可知道是否有通過國家考試領取執照

allie 101-11-08 12:1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主要應該是刑事責任的問題 2.找律師還是重在當事人是否能有信任感 你可以先跟律師諮詢 ... (恕刪)

請問一般諮詢行情大概是多少? 是否這個網站上的律師都是真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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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y 101-11-08 08:44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已收到網站通知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朋友(p.s因與此朋友交惡已沒有聯絡了)的眼鏡行收掉有多餘的隱形眼鏡,為幫助我減輕負債,請我代賣,收到新北巿衛生局寄來涉嫌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乙份公文,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

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因為真得很煩躁還是想要事情早點解決......

也不想讓家人知道,



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1-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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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 101-09-01 13:21

律師您好:

日前在託同事由日本代買其知名品牌的痘痘凝露,因為同事不小心多買了,多的我用不完,才想說在網拍賣出,賣出之後,拍賣網站通知我違反藥事法強制下架,我沒想這麼多,所以沒去在意,但昨天收到衛生局發文要我去說明,在網路查詢發現,也有很多不知情不懂法小市民因此觸法...

我想說我完全沒因這筆交易賺到一塊錢,只是多買而己才原價賣出,我雖然不是低收入戶,沒有小孩要養,但也算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獨生女),一個月薪水都不夠去繳罰款,是否可請教律師,有無可以讓衛生局裁定不用罰款的方法,聽說也是有人是以簽切結書的方式解決的??那要如何做是好??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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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101-05-21 19:38

因我今年一月接獲通知說我違法刊登(托腹帶)
我不是賣,我是以物易物,把老公姊姊送給我的二手托腹帶PO上1515交易網,單純不過的想說可以跟其他有需要的媽媽做換物,也許也有像我一樣省道只買二手的媽咪,結果在我生日當天接獲1515經理得來電通知,說因為有人向衛生局檢舉違法刊登,所以務必要把我的資料提供給衛生局,我當下問會不會罰錢? 那位經理說應該是不會,他們意不再罰,只是要勸導,只要你以後不要再犯就好了。
結果當我收到通知要去衛生局時承辦人卻說這一定要罰,因為要罰給那一位檢舉人看,不然大家都跟我一樣說不知道就不用罰了!  我當時還告知我家領有低收入戶的資格,我先生一人工作還要養三個孩子我們真的付不出這上萬塊的罰款,那位承辦人看起來就無意要幫忙,有推拖的感覺,只說他頂多是幫我告知我有低收入戶資格看能不能減半,原罰3萬變15000元!  但還不能保證是不是會通過,聽完這消息..看著工作不穩定的老公再看看背在胸前的幼子..想起這一陣子來省吃儉用的辛苦,突然我壓力好大不能接受,止不住眼淚哭得上氣不接下氣

終於上個禮拜我接到行政裁處書
內容寫著
事實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92條第1規定,並依行政罰法第8條第18條第3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寫著:(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第18條第3項規定: (依本法規定減輕處罰時,裁處之罰緩不得逾法定罰款最低額之二分之一;同時有免除處罰之規定者,亦不得低於法定罰緩最低額三分之一。

另外附註:
受裁處人如不服本處分,得於裁處書送達後15日內,醫藥事法第99條第1項規定,向本局以書面提出異議,申請覆核,但已1次為限!

請問我該怎麼提出書面異議???
還是請專業人士幫我寫? 要花很多錢嗎?  還是自己寫? 要怎麼寫比較合宜呢?

若是提出異議後還是沒用..我是不是就一定要罰了? 沒錢繳納罰款會怎樣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5-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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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您經濟狀況不是非常寬裕,所以自己撰寫書面異議也是可行。異議內容要舉出處分不合理或是不合法的理由。依您的敘述,您可以主張如下:托腹帶並不屬於藥事法第13條規定的醫療器材,因為托腹帶並非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的用具(懷孕生產並不是疾病),亦不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而僅是”協助”減輕負擔的普通帶子而已。另您還可以主張自己只是交換,並非進行”營業行為”及”營利行為”,所以並沒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藥商營業行為的規定,因此罰鍰是是無理由的,原處分機關應撤銷罰鍰處分始為合法。

(2)如果您不服提出異議後的復核結果,仍然可以再提訴願及行政訴訟進行救濟,異議無理由不代表就是一定要罰,不過因為您的金額很低,行政訴訟時會進行的比較快速。另外如果確定了,沒錢繳罰款,就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行政執行處原則上會查封您的名下財產後再強制執行。

(參照藥事法第4、13、99條;行政執行法第4、17、1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椰子 101-07-12 20:05

我今年一月份被檢舉,二月份被衛生局約談~確定罰款3萬元~

只因在"以物易物網"刊登交換托腹帶

到現在七月份我錢也繳不出來,當初約談的人也問我,沒有其他人可以幫我繳這筆錢嗎?娘家?夫家?

生活都不好過了,還多出這一筆...

名下也沒財產查封查封吧......沒錢繳也只能這樣了...

只是這錢,會不會因為時間而增加罰款呢?有沒有期限呢

心情 101-07-12 23:57
回覆 椰子 的發言內容:

我今年一月份被檢舉,二月份被衛生局約談~確定罰款3萬元~

只因在"以物易物網" ... (恕刪)

 您好!我是原發問者..我參考了二樓廖律師的內容,昨天已接獲撤銷原告訴的通知,我真的很感謝廖律師無私的幫忙,協助我。

椰子妳當初怎麼沒有申請複核呢? 妳跟我應該是同一批,我那天也是看到很多托腹帶突然全下架。

MAY 101-05-14 19:13

由於在網路上奇摩拍賣刊登了醫療膠帶對方一口氣跟我買了1000個。結果後來我收到衛生局說我違反了藥事法。這個星期五要到案說明,我不知道我該怎麼做才好?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14 22:29

一、醫療用膠帶屬於醫療器材(注意:醫療用口罩、隱形眼鏡等都是),而醫療器材之販賣需向縣市主管機關即衛生局申請「藥商」許可執照,若無執照私自販賣者,依藥事法第92條之規定,得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緩。二、去衛生局的話就照實講吧。三、以上,謹供參考!

鮪魚 101-04-26 19:54
律師您好 小弟今年因為韌帶斷掉 買了一個8000塊的十字韌帶護具, 用了一個月後就沒在用了,一般來講除非以後韌帶又斷 才有可以在使用它 因為8000塊不是筆小數目,所以才想說上網賣掉,補貼一點 我就在露天拍賣上以4000元的價格出售(原價的一半), 後來就被拍賣下架了,然後在這裡拜收到衛生局來函, 說我違反藥事法,但並無說明是哪條法規, 我就開始很害怕,不知道為什麼有違反藥事法,於是上網開始爬文, 原來一般網路上不能販賣藥品醫療器材之類的 (鬼才知道), 我賣出的?自己的二手品,並無牟利意圖, 而且也沒有宣稱療效, 此種十字韌帶護具的功能僅僅在於固定膝蓋活動範圍, 並無侵入性(人體)的行為,也沒有任何療效 我爬完文後理解到 幾乎所有被衛生局發函約談的人,下場都是罰錢, 只是看來看去,金額從3萬.6萬.20萬 甚至60萬都有, 問題來了~~~想請問各位朋友, 不知道以我的情況 會被罰多少錢? 下面轉貼原始拍賣的PO文: 標題: 膝蓋 十字韌帶 肢架 支架 護具 送拐杖+冰袋 內文: 十字韌帶 肢架 2012/1/15購買當時買8000, 用不到2個月,大約9.5成新,外觀新 功能好 因為現在不需要用了,所以便宜出售 與原價6500的簡易支架比較,材質堅固、穿戴方便(快扣型) 還送價值400元拐杖(只用一個月非常新)+冰袋 ps.有些保險公司沒有給付此項護具,請詢問清楚您的保險業務員, 若有給付 當然跟廠商購買(反正不用錢),若無給付則可以跟我購買 買了之後您還可以再賣出,實在划算 規  格 S / M 產品材質 鋁合金,進口熱塑樹脂,泡棉,織布帶及專利可調式關節 功能說明 配合復健可控制及固定膝關節之活動範圍 適 應 症 膝韌帶受傷或重建手術後復健 穿戴方式 1依據病患之大腿、小腿腿圍,先調整繫帶長短 2將護具套上,第二趾位於護具中心線上,膝關節調節盤需對稱於膝蓋兩側 3先黏靠近膝關節之兩條繫帶,向上、向下依序黏好繫帶 4內外二側支架需平行相對稱;需注意不可穿起來往前外翻或往後內翻 5膝關節之角度可依復健情況與醫生指示作調整 注意事項 備  註
陳政宏 (陳狀師) 101-04-26 21:51
由於你的情況並不嚴重,應該是罰三萬以下~
鮪魚 101-04-26 19:51
謝文明律師您好 今年因為韌帶斷掉 買了一個8000塊的十字韌帶護具, 用了一個月後就沒在用了,一般來講除非以後韌帶又斷 才有可以在使用它 因為8000塊不是筆小數目,所以才想說上網賣掉,補貼一點 我就在露天拍賣上以4000元的價格出售(原價的一半), 後來就被拍賣下架了,然後在這裡拜收到衛生局來函, 說我違反藥事法,但並無說明是哪條法規, 我就開始很害怕,不知道為什麼有違反藥事法,於是上網開始爬文, 原來一般網路上不能販賣藥品醫療器材之類的 (鬼才知道), 我賣出的?自己的二手品,並無牟利意圖, 而且也沒有宣稱療效, 此種十字韌帶護具的功能僅僅在於固定膝蓋活動範圍, 並無侵入性(人體)的行為,也沒有任何療效 我爬完文後理解到 幾乎所有被衛生局發函約談的人,下場都是罰錢, 只是看來看去,金額從3萬.6萬.20萬 甚至60萬都有, 問題來了~~~想請問各位朋友, 不知道以我的情況 會被罰多少錢? 下面轉貼原始拍賣的PO文: 標題: 膝蓋 十字韌帶 肢架 支架 護具 送拐杖+冰袋 內文: 十字韌帶 肢架 2012/1/15購買當時買8000, 用不到2個月,大約9.5成新,外觀新 功能好 因為現在不需要用了,所以便宜出售 與原價6500的簡易支架比較,材質堅固、穿戴方便(快扣型) 還送價值400元拐杖(只用一個月非常新)+冰袋 ps.有些保險公司沒有給付此項護具,請詢問清楚您的保險業務員, 若有給付 當然跟廠商購買(反正不用錢),若無給付則可以跟我購買 買了之後您還可以再賣出,實在划算 規  格 S / M 產品材質 鋁合金,進口熱塑樹脂,泡棉,織布帶及專利可調式關節 功能說明 配合復健可控制及固定膝關節之活動範圍 適 應 症 膝韌帶受傷或重建手術後復健 穿戴方式 1依據病患之大腿、小腿腿圍,先調整繫帶長短 2將護具套上,第二趾位於護具中心線上,膝關節調節盤需對稱於膝蓋兩側 3先黏靠近膝關節之兩條繫帶,向上、向下依序黏好繫帶 4內外二側支架需平行相對稱;需注意不可穿起來往前外翻或往後內翻 5膝關節之角度可依復健情況與醫生指示作調整 注意事項 備  註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先爭執是否有違反藥事法之規定,再者,依您所述之情節,縱然有違藥事法規定,但因本身屬不知且所得金額也不高,因此,也可以主張應依最低金額處罰,才符合比例原則的要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萬 101-02-22 16:34

我因為和朋友在家吸食安非他命被警察抓  而法院不但判我3個月徒刑 另外還判我違反藥事法

筆錄上我也承認了一項罪嫌"轉讓" 想請問 "轉讓"和"違反藥事法"有關西? 也想請問 轉讓這罪嫌會被判刑多久?而違反藥事法又會被判刑多久?還是這兩條等於同一條罪名??

回覆 阿萬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和朋友在家吸食安非他命被警察抓  而法院不但判我3個月徒刑 另外還判我違反藥事 ... (恕刪)

 是ㄧ行為構成數個法條犯罪

不過最後還是只會依藥事法處罰

至於判多重要看具體情形

有沒有符合17條減刑規定

刑法59條

沒辦法一概而論

s320 101-02-21 08:17

因友人寄放安非他命而被查獲但我沒有吸食犯罪事實坦承不諱自白與事實相符被告犯嫌堪予認定檢察官以違反藥事法第83條第1項提起公訴不知地院會如何判刑?近期就要開庭不知如何是好?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藥事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程序開庭法官會先問您是否認罪

接下來就是調查證據

而有罪判決是要依證據來認定

因此您可以針對證據部分去爭執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