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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2-05-24 22:32

您好:

       我大哥和大嫂在今年3月已去戶政辦妥協議離婚,據悉當初的小孩監護權歸女方,但有約定一星期可有1天探視權。剛離婚那一禮拜,小孩都會在禮拜五下課帶回我家給阿嬤然後隔天晚上送回女方家。直到第2周起,女方堅持當初協議離婚的內容只有寫1天,所以開始要求不准小孩在我家過夜。請問:約定的『一天』到底如何計算???阿嬤想孫是天性,難道我們只能照女方說法,星期五小孩下課帶回來吃晚飯,吃完要帶回去,隔天星期六一早再去女方家帶回,下午再送回。請問 婚也離了,女方堅持照協議書走,身為晚輩 希望為自己媽媽爭取看孫子的權利???有辦法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出對方拒絕小孩在男方家過夜的種種不合理之處,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03
回覆 am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沒找律師擬協議書?基本上過夜與否會另外寫,沒寫就是不能過夜。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離婚協議之後

小孩監護權、探視方式等等
還是可以改的
至於一天如何解釋,要找何人幫你解釋
還是要找律師幫忙

張小姐 102-05-13 15:44

我跟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監護權歸我,前夫有隨時探視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我平時週一至週五照顧小孩,週末假日則由前夫照顧,

但現在小孩要上國小了,前夫表示他既擁有隨時探視權

他就要隨時進出我家,週一至週四每晚七點到九點會來陪小孩

我說他不能干擾我們的作息,因為小孩回來要吃飯洗澡寫功課,

他卻說,這些他可以陪小孩做,

我說不讓他進我家,他就反問,那請問他要在哪裡看小孩

但他幾乎每晚都要來,總不能一直帶小孩去外面給前夫探視吧?

這樣真的影響我們的作息,

請問我可以如何處理這件事?是否可以說前夫濫用隨時探視權

謝謝!

 

 你可以把前夫探視的過程及言語均進行證據保全(例如在家裏面裝錄音機或錄影機),然後把對方無理取鬧的言論或行為錄下來,如果對方有太超過的行為,你可以向法院聲請發給家暴令,並且向法院聲請裁定變更對方探視的方法。

張小姐 102-05-13 16:24

 我很確定,前夫來我這裡不會有什麼不當的言行,

我只是覺得他一週來四次,說要陪小孩寫功課、洗澡等,

對我造成干擾,

我並不想讓他進出我家,可是他又堅持,

他說干擾作息是我自己在講的,他認為那不是干擾,他只是來看小孩的,

我該怎麼跟他溝通?或是可以採取什麼法律上的制衡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前夫要求每晚進入您的住家探視小孩是不合理的要求,建議您應儘量將對方的此一不合理的要求留存證據,例如以錄音方式存證,或者將對方的簡訊先行拍照存證,您毋庸配合對方這樣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對方希望可以關心小孩,那麼平日對方可以用電話的方式與小孩聯繫,而不須每日碰面,另外對方這樣無理的要求可能隱藏其他的動機,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張小姐 102-05-13 16:38

 律師,您好!

看了您的回覆,我安心不少,謝謝!

我目前有他寫的信件,內容堅持他的『隨時探視權』,以及非要週一到週四來探視小孩(他已有週末假日的固定陪伴時間),我說不讓他進入我家,他就說我要自己想辦法,因為我是主要照顧者,就得安排時間讓他看到小孩,但是這樣每天來探視,造成我的困擾,請問我接下來可以怎麼跟他談這部分?因為我說了,他說無法說服他,並且一副就是打算這麼做的樣子。

p.s.他沒有暴力傾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與對方協議新的探視方式,建議您可先與律師討論,可以由我方提出幾個可行的方案讓對方選擇,以免影響小孩晚上做功課的時間跟心情,也避免影響您的生活,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01:18
回覆 張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跟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寫明監護權歸我,前夫有隨時探視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 ... (恕刪)

直接訴請法院指定探視時間,畢竟您們已經協議不成。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涵如 102-05-07 18:31

當初協議離婚~有提及小朋友與父親同住~母親擁有探視權~但要帶小朋友外出須父親同意~但這1~2個月來男方一直找理由不讓我帶小朋友出門~如果我提出離婚時~協議書是男方拿出來直接叫我簽名(其2名證人早已簽好名.並無當場簽名見證我們協議離婚)這樣是不是可以主張離婚無效

依你所述離婚應屬無效,可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但你的問題在於小孩之探視,如對方仍堅持不讓你探視,亦可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問題應該是在於行使探視權的部分,得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以解決對方藉故不讓您探視小孩的情況;另外,如您得以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之事證,亦得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08
回覆 涵如 的發言內容:

當初協議離婚~有提及小朋友與父親同住~母親擁有探視權~但要帶小朋友外出須父親同意~但這1~2個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如果能證明您離婚無效,那監護權也就回歸到兩人共同監護,只是兩位證人是否可以先行蒐證錄音,對您會比較好,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安東海 102-04-25 23:23

您今好~~離婚至有半年了!當初離婚我們只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子女由兩方共同監護}其他的都沒填寫!

小孩是由男方照顧.因為本人沒有經濟能力.所以這半年也沒有給過小孩ㄉ教育費!!{可說是根本就沒給過錢}

每次看小孩都會傳訊息給男方.但男方不會回訊!請我家人打給男方.男方說可以:但還是要問他媽媽!但問他媽媽之後.他媽又說問男方......反正就一直推拖!!!還蠻過分的....對方有時心情好會答應給我們看小孩.但卻又急著要小孩!!{這樣的事情已經好幾次了}....很多人都跟我小孩說.媽媽不要你們.都不來看!!不是我不看...是怎麼求還要看他們的心情!!

我想請問~~我可以申請探視權嗎??我要正大光明的去男方家接小孩出去玩!!

幫幫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安東海 102-04-26 11:24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 ... (恕刪)

 您好~請問相關資料是指什麼?目前身上沒有相關資料.連離婚協議書也沒有!!因為當初只有寫一張.那一張被戶政事務所的人收去了!!

若您手上沒有書面資料的話,還是可以與律師約詢時間討論,將具體情形告知律師,以俾進一步研議如何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讓您可以順利行使探視權,定期與您的小孩互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6 23:49
回覆 安東海 的發言內容:

您今好~~離婚至有半年了!當初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協議書可以向戶政機關聲請補發,至於探視權是您的權利,如果可以證明男方有誤導小孩,甚至可以單獨監護,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妮 102-04-24 13:52

我和前夫離婚, 離婚協議書上寫的清清楚楚, 每個禮拜我都可以看小孩, 但是現在我要看小孩必須配合前夫那星期是否有事情才能帶, 請問我可不可以告他不履行協議事宜???

協議書上寫著每星期都能探視小孩沒寫探視時間幾天或幾小時, 以往是星期五小孩下課來星期日載回前夫家, 離婚快兩年, 這半年來看小孩的次數越來越少, 這次已經一個多月沒看到小孩, 有次我因工作加班無法帶小孩, 而他也剛好工作要忙, 他現任老婆不想顧所以請奶奶帶, 昨天4/23與前夫聯絡這星期4/27.28探視小孩時, 前夫說他們有事情無法讓我帶, 我說下星期呢5/4.5, 前夫說不知道, 我說母親節快到了至少讓小孩陪在我身邊, 前夫說他忙時我不帶為什麼要成全我, 一直刁難我, 但我也是因為工作關係沒辦法

請問我該怎麼辦? 若是向法院申請探視權需要花費多少錢? 需要打官司嗎?

法律事宜我不懂, 請律師幫幫忙, 謝謝

1.可以考慮先向社會局申訴 2.雙方已就跟子女會面交往有約定 如果一方違反 你是可以訴請法院裁定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 如果還是不履行 將來可以強制執行 甚至聲請改定子女監護 3.聲請法院裁定需要程序費用1千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對方一直藉故不讓您探視小孩,您可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妮 102-04-24 17:3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對方一直藉故不讓您探視小孩,您可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 ... (恕刪)

 請問電話諮詢需要費用嗎? 請問趙律師哪時段方便諮詢?

小妮 102-04-24 17:3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以考慮先向社會局申訴 2.雙方已就跟子女會面交往有約定 如果一方違反 你是可以訴請 ... (恕刪)

 請問社會局在鄉公所嗎? 申訴處理大約需多久的日子? 請法院裁決要請律師嗎?

謝謝張律師

觀迎您來電0920288153做進一步的諮詢,

yu 102-04-23 10:41

您好:

本人情況:1.離婚約2年半,有小孩監護權,(小孩目前4足歲又5個月)

2.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對方有探視權,共同負擔小孩生活.教育費

事實:

1.對方在約2年前曾探視過,但與小孩互動不多...本人在約一年前曾帶小孩到對方家裡,讓對方家人看小孩...當時小孩奶奶拿了2000元當生活費

2.對方從約2年前來過之後至今不曾來過,也沒拿過錢

想請問:

1.如何舉證對方沒扶養小孩...以後小孩也無須扶養對方?

是不是可以從現在先做一些預防性的動作?

 

 可以存證信函表示對方都沒有付撫養費用,請對方依當初的契約規定支付撫養費用,並要求對方將費用匯到特定的帳戶內。 將來如果有需要提出證明,你可以拿出這份存證信函及帳戶資料(銀行存摺記得留存)證明對方都沒有付過錢。

涵鈴 102-04-20 06:34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中間每次帶小孩幾乎都會爭吵,因為前夫都會用各種理由叫我不要去帶小孩,但我都會

盡量配合他們的時間然後去帶小孩,最近幾年還跟我說小孩要讀國中了,我一直去找他會影響他們的

生活為理由叫我不要去找小孩,後來我跟他說那我申請探視權好了,他才又繼續讓我帶小孩,我也沒

常去帶小孩大約三個月一次,過年和暑假各一次,每次都不給我超過三天,這幾天因弟弟要結婚,一個

月前就傳簡訊說幾號要去帶小孩,時間快到了才回我說給我帶,到了前一天又傳簡訊給我說不給我帶

小孩了..因為我的關西影響他的家庭生活,然後也都不接我電話,傳簡訊也不回我,我想問一下律師

小孩已經國中一年級了,我如果要行使我的探視權我該怎麼做??還有如果我想要監護權會有勝算嗎?

他傳的簡訊我都有留起來..請問有用嗎?

謝謝你們~請幫幫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23
回覆 涵鈴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和我前夫已經離婚10年了,期間探視小孩都以電話聯絡好時間地點然後我在去帶小孩,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探視跟監護是要分開來看,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涵鈴您好,,

 1. 探視權部份:父母離婚後除非離婚協議有特別約定,否則父母均有探視權。一方如果妨礙他方行使探視權,他方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式,在父母之一方把小孩藏起來的情況,甚至有刑責問題。

 

2. 監護權(親權)部份:按您所述,小孩似乎由先生家庭照顧好一陣子了,如果要定監護權給您可能要有較堅強的理由(教育、經濟情況?)說服法院,為何改由您監護。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打電話或email給我,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如果對方一直置之不理,可以用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之方式,告知對方可能有的責任刑事民事),以免影響您自身的權益。

如果您覺得我的回答還不錯,麻煩在感謝律師牆留言,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一直企圖阻饒您探視小孩,得向法院請求裁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至於如果您想爭取監護權監護權的審酌因素有許多,包含對方阻止您探視小孩,違反友善父母原則等,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andy 102-04-11 21:31

律師們您好:

我與前夫簽訂離婚協議書,監護權歸我,前夫擁有固定期間之探視權。近日,為了小孩教育問題,雙方有很大的差異,他會要求要小孩補習(目前已安排一週三日之補習,不願再增加小孩壓力).或時常打電話問我們的行蹤,若不予理會,擔心小孩去他家時會遭受責罵。想請教幾個問題:

1.探視權的定義為何.是否不得干預小孩管教?

2.若小孩非常不願去前夫家,可否不受協議書上所訂探視權行使至小孩成年之限制?

3.協議書訂若無法行使探視權,將終止每月小孩扶養費知給付,是否違法?

4.考量補習日之安排,可否要求改訂探視權行使之日.若前夫不答應該如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探視權之行使方式可能會隨著未成年子女的就學、成長等有所變化,可能不是當初訂立離婚協議書時就能全盤約定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因為就學(如上小學或者上國中等)等因素而有變更探視權方式之必要,可與對方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請求法院予以酌定,建議與律師討論,進行相關的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29
回覆 sandy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您好:

我與前夫簽訂離婚協議書,監護權歸我,前夫擁有固定期間之探視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只需調解達成協議即可。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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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如 102-03-31 18:58

昨晚前夫跑出去釣魚一整夜未歸.只留小孩跟爺爺奶奶在家.今早因小孩說無聊.我就跟我媽載小孩去麥當勞.因有交代小孩要跟前夫及爺爺奶奶說要出門.故沒有打電話給前夫詢問同不同意.結果前夫就打給我說我違反離婚的協議(事後孩子說只有跟前夫及爺爺奶奶說要出門.但沒說要跟誰出門).說要告我.要把孩子的監護權要回.去不讓我擁有

當初我們的離婚協議書上寫:小孩監護權由父母共同監護.其子與父親同住.其母擁有探視權.要帶外出須由父親同意

所謂監護權之改定,是指監護權人對子女有照顧不週的事實,而由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審慎考慮相關情事後將原來子女監護(親權)之行使狀態加以改變。而本件依您所述,您並未有對子女有照顧不週的事實,應不致構監護權改定之事由,何況依目前狀態雖然名為共同行使,實際上卻是由前夫幾近獨任監護權而您則僅保留探視權,所以您的前夫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法院基本上不會同意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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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52
回覆 涵如 的發言內容:

昨晚前夫跑出去釣魚一整夜未歸.只留小孩跟爺爺奶奶在家.今早因小孩說無聊.我就跟我媽載小孩去麥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共同監護就是您有監護權。其他約定與法律抵觸無效。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七小姐 102-03-26 15:20

請問~離婚3年左右,女兒都是我在照顧,生活費學費也是我在付的,監護權當初協議是歸我,最近前夫想挽回,但有告訴不可能,但他就說他要看小孩,最近甚至跑去學校要接小孩下課,請問我知道前夫也有探視權,那既然這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必需要付小孩扶養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與前夫先前是否有約定子女扶養費的負擔?如無約定,不論前夫是否為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之一方(即俗稱監護權),您都可以請求前夫負擔小孩之扶養費。

另外自您前夫目前之舉止看來,似乎有要爭取改定子女監護權之意思,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對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25
回覆 七小姐 的發言內容:

請問~離婚3年左右,女兒都是我在照顧,生活費學費也是我在付的,監護權當初協議是歸我,最近前夫想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應該要注意前夫看小孩是要爭監護權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9

 小孩也有跟父親見面的權利,探視跟撫養費是脫勾的,不能因為不給撫養費就不給看小孩

Joey 102-03-25 23:04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我才於前年10月去上班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小孩。現在小孩三歲兩個月。與先生分居中孩子依然是白天是公公照顧小孩、晚上我照顧。

事情是這樣:我於去年9月與一名美國男子線上英文聊天,對方在一個月的聊天過程中有兩次詢問有關性方面的問題,當時我人在上班,也無回覆並且告知對方我在上班,而先生透過我的iPAD存取我的對話記錄後寄到他個人信箱,並且懷疑我外遇。後來先生就於10月搬出去了。(這中間我有求他回來,並且有去動了心律不整的電燒手術,當時有用line跟先生提到小孩要給她照顧之類的話。不知道會不會影響監護權的要求)搬出去後他只有回家過幾次,然後就提出要協議離婚,並且威脅我如果我不簽字離婚他要把小孩立刻帶走(當時我有叫警察陪同)所以他並沒有把小孩帶走,中間都有錄音存證。之後他母親同意我過年期間到美國散心(但我並無實質錄音證據,只有錄到我與公公對話 出國期間小孩要給她照顧,他答應說好)

然而我回台後,前幾天,先生趁我回帶小孩娘家時幫我媽慶生時,進入我住家拿取我相機的記憶卡,並且看到我去美國與男生友人的合照,又聲稱我外遇。並且從桃園到我娘家說要立刻把孩子帶走還要叫警察來,我覺得很害怕,目前不敢回去桃園的住所(不知這點會不會被他指控不履行同居義務之類的)。(先生情緒控管一直有問題,常常惡言相向、情緒起伏很大,同居時也有拿小孩出氣過,但當時我沒有錄音存證。)

現在開的先生條件是

1.監護全都歸他

2.探視權要經過他同意

3.每個月要2萬元兒女教育費

4.他在去年9/27號去看身心內科 醫生開給他一些抗憂鬱症藥物,他聲稱是因為我外遇讓他得憂鬱症,並要索取精神賠償

因為我覺得很不合理,所以沒簽,但是他揚言要拿我與美國友人的對話記錄跟照片(照片並無親熱只有站在一起照相)去法院告我,但我想他應該不會那麼快,因為他目前沒有在職證明(失業中),我只想要小孩監護權,其餘都不想要,想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做?是否應該先出擊告他還是等他來告,那這中間我需要準備什麼呢?

可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我被冠上莫須有的外遇還要被離婚,我真的不希望丟了小孩還要付他什麼賠償費用。我真的只想要留住小孩就好,其餘的不想跟他有瓜葛了。

但是就我所知,我的薪資似乎沒比他高(我底薪比他高,但是他加班薪水都比我高)請問這樣會影響法官判定監護權嗎?再者,我因為心律不整開刀不久,以後不知還有沒有懷孕能力(身體比較虛寒),可否用這點跟法官說想要留小孩?或是會影響法官判定?

 

以上,

真誠的、並且感恩的希望各位律師幫助我...

 

謝謝

Joey小姐妳好

首先,妳先生手上的證據,雖未達刑事通姦罪的程度,但如果你先生用民事向你訴請離婚,不是不可能的。因為你的情況較複雜,可能需要先用電話談看看你比較好理解,才能了解有無訴訟上可攻防的方式,如果可能,可於明日上午9點,來電0972 699 668 劉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小孩目前與您同住還是與先生同住?您與先生都有意願離婚,只是離婚的條件尚未談妥?由於您的問題牽涉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俗稱監護權),建議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48
回覆 Joey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有一個女兒,目前與先生分居半年,小孩出生後由我照顧一年半後 ... (恕刪)

您先生告不成,您反而可以告您先生妨礙秘密,畢竟那是您私人對話,他沒有權利看您的東西,不是嗎?小孩歸誰,基本上要看您小孩幾歲,現在是誰在帶。2萬元?這是唬人的,法院如果真要判,頂多夫妻各自負擔一萬。戶籍在哪不是重點。分居只要有正當理由就行,例如言語家暴等。

如需詳細諮詢,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78003 102-03-18 16:43

我和先生已分居1年(原因非家暴外遇....說來話長)

分居期間協議離婚好多次,屢屢破局,主因在探視權談不攏:我要求在小孩對他熟悉前,必須有我陪同在旁(小孩目前1歲半,5個月大時我就帶他搬出,他完全不認識他爸),先生則堅持帶走並過夜。
現在先生要用「不履行同居義務」告我,要離婚

我沒有不離婚,我一點也不想再回去那個地方,想到他會很害怕。
只是小孩還小,還在分離焦慮高峰期,如果他突然出現帶走小孩,還帶小孩去陌生的地方過夜,小孩一定會哭死;小孩的生活習性、健康狀態他也不了解,要他多來看小孩培養感情,他也不肯。我不希望小孩受傷。


以下問題 懇請律師幫忙:

1. 同居的定義
婚前婚後,他一直都和他媽(70多歲)、他姊(殘障) 住一起,我和小孩租屋樓上。我沒有他家鑰匙,他想上來就上來,每天最多1~2小時。我不知道他何時回家、何時出門,樓上也沒有他的生活用品。他也嫌樓上的房間太亮、太吵,所以晚上他也睡他家。

這樣也算同居嗎?這樣他用「不履行同居義務」告我,我可以反制嗎?

2. 他以「必須照顧老母殘姊」為由(事實上都是他媽在照顧),規避與妻兒同居、做家事、照顧小孩等勞務,法官是否採納?我又該怎麼回應?


3. 若他勝訴,接下來的離婚訴訟,我會失去監護權嗎?
(1) 小孩戶籍目前還在他家,沒他同意我無法逕遷出。
(2) 小孩一直是我照顧。
(3) 金錢部分,分居前他負擔保母費、奶粉尿布,其他生活用品我負擔;分居期間他未付半毛錢(他知道我們住址),理由是他窮(年收入上百萬,名下多房產),還要照顧老母殘姊(老母在領月退休金)。
我多次歡迎他來看小孩,約第3地見面也行..但他從未同意,聽說是經人指導「來看就表示他同意分居,他就不能用履行行同居義務告我」 <---真的是這樣?

4. 我娘家未支援,小孩是男生,會影響監護權判決嗎?

5. 「筆記本」、「當時與親友的通信內容」是否也算證據
分居後很難蒐證,且彼此都有戒心。
而過去我忙著照顧小孩,也沒辦法預測他何時上樓,他突然上樓來,我也來不及準備蒐證,所以都是寫在當記事本上,期間和親友通mail吐苦水也會寫到一些事由。

倒是他應該有錄到我哭叫的片段。

6. 分居期間的扶養費,要得到嗎?
若他離婚過程手段陰狠,我有考慮要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他反還分居期間的不當得利

問題是,我曾請他支付分居期間小孩扶養費,他說他沒錢。我回信說扶養費我不會跟他計較,只要他能考量小孩身心發展,同意我探視權的主張,但若未來走法院,該有的權益我都會爭取。
這樣,法官會因我曾說「不會跟他計較扶養費」,而判決他不用給付嗎?

7. 若他勝訴,我要負擔他的訴訟費用大約多少?律師費是否也要幫他付?

以上,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8 16:56

若已將面臨訴訟程序,建議與律師詳談,才能獲得更適當的建議。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案涉及婚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等問題,必須要進行詳細之討論後方得以進行妥善之規劃,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HOU 102-03-18 12:17

我在100.11月離家,並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同時在101.2月持驗傷單提出家暴,在5月取得一年的保護令。離家期間,小孩跟著前夫一起居住。在101.7月獲得宣判,准予離婚,兩個小孩(9歲、5歲)的監護權為共同扶養,未就探視權扶養的金額部分有詳盡的協議。但我從一月開始每月各匯五千元到小孩的戶頭。一直到離職之前的健保費都是從我的戶頭支出。

由於和前夫在同一個地方上班(中部),租屋處也都在同一個區域,前夫一直堅持不能把小孩單獨帶走,即便在訴訟期間曾經有短暫協議一周可帶兩天,但很快他就反悔。

我在102.1月辭掉工作,來到北部,前夫變本加厲,甚至在小孩面前說過,媽媽不要他們了,一直只堅持要看小孩只能回前夫居住的地方,甚至表態說他非常歡迎我看小孩,但是就是不能帶離開前夫居住的地方。

請問,我該怎樣申請合理的探視權。是在北部還是中部的地方法院?

 

1.共同監護除了對子女重大身分行為之同意權外 對於實際生活照護沒有實質意義 因為父母已經沒有共同生活 如何共同監護呢 2.原則上向子女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提出聲請 你可以先提出你想要的方案給法院建議 讓法官去裁量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前夫一直企圖阻擾您探視小孩,係違反友善父母原則,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可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方式,亦可請求法院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由您負擔。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HOU 102-03-20 17:40

您好,

我想要請問,酌(改)定與小孩會面的時間,需要小孩出庭嗎?一般會開庭幾次呢?謝謝!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共同監護除了對子女重大身分行為之同意權外 對於實際生活照護沒有實質意義 因為父母已經 ... (恕刪)

 

樂樂 102-03-11 00:29

不好意思,我於2011年年底離婚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監護權由前夫所有,而我不得擁有探視權,當時逼不得已簽下了離婚協議書,之後因為擔心害怕前夫的脾氣,若強行去探望孩子,怕前夫把氣出在孩子上,而一再的忍著不去探視孩子,但一直有與前夫的姐姐聯絡,關心孩子們的狀況。然後當媽媽的必然會想念自己的孩子,雖然先前兩次前夫同意讓我看孩子,最近我提出了要探視孩子的請求,前夫拒絕了我的請求,令我非常的苦惱。

朋友給了很多資訊,也上網搜尋過相關資料,發現說,探視權的部份好像不管是否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非持有監護權的一方還是保有探視權的權利,想請問律師探視權的這個部份,因為當初離婚時,在最後去到戶政事務所要簽字時,前夫將離婚協議書上我方持有探視權的部分寫上了"否",這樣的情況下,我還保有探視權嗎?

如果我還保有探視權,像現在前夫完全不讓我看孩子,甚至威脅他的家人說,孩子一個也不准給我看的情況下,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行使探視權的這個權益呢?

煩請替我解答,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雖然您非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但是仍可請求法院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樂樂 102-03-11 00:56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雖然您非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但是仍可請求法院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 ... (恕刪)

趙乃怡律師你好,先謝謝您的解答。

目前一直讓我苦惱的問題是,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前夫將我持有探視權這個部份上面更改為"否",若是這樣的狀況,在法律上我還是擁有探視權嗎?

如果擁有探視權,我應該如何去爭取這樣權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可向法院主張先前此約定有妨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之情事,進而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樂樂 102-03-11 01:1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可向法院主張先前此約定有妨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之情事,進而請求法院酌定會面 ... (恕刪)

謝謝趙乃怡律師解答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07
回覆 樂樂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我於2011年年底 ... (恕刪)

這種事情,您應該要拿資料給律師看,如果您在北部,您可以找趙律師諮詢。

您的協議書上寫否,旁邊有蓋您的章戳嗎?

如果您在南部,您可以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樂樂 102-03-12 12:59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樂樂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你好,離婚協議書上確實被我前夫更改為否,當下也都有蓋章,若是這樣的情況,我等於是沒有了探視權嗎?煩請解答,謝謝。

小襄 102-03-06 15:33
律師您好: 我於102/1/29簽字離婚,與先生有3個孩子,監護權歸先生所有,我是否有探視權?現在夫家人只給我看女兒,不讓我看兒子,可以寫訴狀嗎?我好想看兒子,可以幫幫我嗎?
1.離婚後協議由先生擔任子女監護人 2.沒有監護一方 依法還是可以跟子女會面交往 3.如果對方惡意剝奪 可以向家事法院提出聲請 依法行使權利
阿熊 102-01-22 23:05

經過這段時間的努力我終究沒有辦法挽回我的婚姻,在法院的調解庭上簽字離婚了,但是我前妻得到離婚的證明後開始出現了後續問題

1.當初在調解庭時調解委員說有關於小孩探視權法律上有明確時間的規定,所以當時在簽字時沒有提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而現在我前妻以當時沒有提出規定時間所以她可以隨時探視,但我不想讓她來打擾我的生活所以請問我該如何去約定這個時間?

2.在財產上說依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部份是一人一半(房子及車子和戶頭內的錢如有我沒注意到也是共同財產的部份也請指正一下讓我了解),而現況我前妻不肯與我協調並且申請在她的戶所在地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要來調解(因她的父親在地方上頗有勢力在鄉公所內認識的人很多)而我去查申請調解聲請人需至他造的戶所在地的鄉 公所申請而非自己的戶所在地的鄉公所所以她申請調解會我沒去,而現在她就故意要和我拖下去(目前房貸及水電都是我在繳)我是希望能趕快將事情處理好不想再有任何的牽扯所以想請教我該如何去處理較為適當?

3.因房子是夫妻共有但是離婚後我已搬出去,而社區的管理公司向我催管理費(她沒去繳)本人想請教如夫妻共有房子在其中一方已沒有居住在那時,可否要求另一方也不可居住,這部份要如何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

以上請各位律師幫幫小弟....不勝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1

你們當初簽調解協議時沒有連同財產部分一併處理乾淨,造成後續執行上的問題,

建議再行調解,把之前漏掉的部分再做補強

everla 102-01-19 20:32

您好

與前妻已離婚3年,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上清楚寫著{女方無條件放棄一切子女權利跟義務}.....

3年來小孩一切生活起居由我照料,女方未盡任何心力,也未拿過女方金錢

事隔多年,女方玩夠了,玩不出花樣了,後悔了,於是開始糾纏不清,並同時到法院聲請"探視權調解"......我並不是不讓前妻看小孩,而是小孩不願意跟她有互動,不願意跟她見面,當前妻打電話來時,我都是當下問小孩要不要跟她見面或是直接把電話拿給小孩讓她們母子自己去談,但小孩子都是回絕見面,3月份要上法院調解會,我想請問我若帶小孩一起去,小孩過完年都要升小五了,已經能明確表達自己的意思,小孩若在調解會上明確表達不想跟生母見面! 是否能終止前妻的糾纏....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2:50

探視權是小孩的權利, 如果小孩明確表示不願意見到母親,法院不會准予探視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1:41

會面探視權是父母的權益!

小孩表達意見法院會參考,但親情才是法院要審酌的地方,

想也知道法院會准許探視,除非母親有做出什麼殘暴之事。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jennyhan 102-12-15 21:45

你好,我的狀況和你完全一樣,我想請問你的事情解決了嗎?謝謝!!
因為我現在也遇到和你一樣的狀況,對方要上法院和我爭取監視權

可小孩怕他,我也不放心小孩單獨和他見面出門的,所以我想知道你的事情解決了嗎

 

everla 102-12-15 22:40
回覆 jennyhan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的狀況和你完全一樣,我想請問你的事情解決了嗎?謝謝!!
因為我現在也遇到和你 ... (恕刪)

 我的問題解決了,越是害怕的東西,你勇於去面對,妳就會了解其實也沒那麼可怕,不清楚你小孩多大?.如果可以清楚表達自己的意願,帶小孩一起去協調庭,協調人員會先單獨約見兩方,是單獨,不會讓妳們有吵架的空間,之後會在叫小孩進去,小孩進去之後必須跟協調員明確表示不願跟他見面((當然協調員會問原因,小孩也必須明確說出原因,例如吃喝嫖賭等等之類的)),之後3方會一同在進去一次,協調員就會告訴對方,小孩不願跟他見面,之後那叫要看對方反應,有良知的大概也懂了,臉皮厚的是否繼續糾纏這我不清楚,因為我是前頭,小孩年紀大小跟意願主導整個情況,如果不能調解妳也堅持不肯..那好...明白跟協調員表明無法接受,然後就打官司...看法院判決..就這樣,希望妳也堅強

協調跟判決最終結果是一樣的,不是妳贏就是男方贏,代價就是小孩要讓他看,所以妳不用怕,唯一不同處,協調員不是法官無法終結,因此協調結果妳若不滿意千萬不要接受協調結果,就走法院一途,而妳必須提出小孩跟他互動有何不良影響,吃喝嫖賭吸毒等等...妳會得到滿意的答案 

 

 

kimmy 102-01-07 14:45

我有一個女兒 目前快五歲

我前夫之前都一直在服刑,也是我一個人再帶我女兒

後來他服刑完,我們也去辦理離婚手續

當初我跟我前夫離婚,想說他能給小孩比較好的經濟條件,所以監護權我才協議給我前夫

離婚證書上附註是空白,我完全想說好聚好散,也信任對方,所以我們只是口頭說好探視時間

剛開時他也有遵照之前的承諾給我看小孩

但後來她慢慢開始一直找理由,每次都說小孩生病或著她要帶小孩出去,讓我越來越少看到小孩

漸漸到現在他更本不讓我看小孩了!

我傳簡訊給他,他也不回應我,就連我前夫現在他也搬走她原本住處,我更本不知道他把小孩帶去哪,我真的很擔心我女兒

而且在我跟他吵翻之前他還有傳app給我,意思是說要連探視權都不給我

我是一位母親,我怎麼可能會連看小孩都放棄,所以我不肯

後來他馬上亂灌冠一個罪名給我爸爸,說我爸爸性侵我女兒(因為在他服刑時我搬回娘家去住)

為了證明清白我也說讓他告去法院,讓法院判

最後法院是證明了我們清白,以不起訴處理,我爸爸也要以污告告他目前法院也受理中

在來我跟我前夫以前在app的談話內容中,他也說小孩在他那邊之後,有雙重人格還說甚麼有帶他去看過醫師

我真的很擔心我女兒身心靈發展,我不想再讓我女兒留再我前夫那受他的教育

我前夫為了要爭我女兒,可以不折手段的污告我爸爸

再來我好久沒見到我女兒了!我真的很想念他,但也不知道它搬去哪了

我打算去申請改訂監護權訴訟,可是我真的很擔心我前夫會跟我搶到底

之前我有去法院問過諮詢律師,他說改訂監護權很難

我真的很無助

請幫幫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權,若情況危急,也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這種家事案件,處理起來非常的複雜

主要就是要向法院敘述對方不適合行使監護權

而我們這邊,和他們比較起來,更適合行使監護權

 

這種家事案件,非常複雜,法院還會派社工去雙方家裡調查

建議你還是請律師幫忙

 

有問題可以寫信或來電問我

小涵 102-01-02 12:43

我和我老公不合~我也沒有辦法和他在一起

我想離婚~但我只求我還可以擁有小孩子的監護權

但他們家人說 若我要離婚小孩都不給我看

就是他們聯探視全都不給我!!

我有什麼樣的辦法可以永有小孩探視權,我沒辦法擁有小孩監護權 那我總可以擁有小孩探視權吧!!

甯甯 102-05-18 15:31

 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在法律上是有探視權,據我所知是這樣,別讓他們騙了

小翁 101-11-02 11:04

離婚後.女兒監護權在我這.至法院提出子女教育費.調解過程時.

原對方一個月需支付8千多元.到子女滿20歲.但對方希望能少一點.

後來改為 8千整.過年當月可不必支付.對方只要支付 8千*11個月.

當時心想.過年對方可能會包紅包及買些東西給小孩.所以心軟就通融了.

結果到現在已經過了6.7年了.對方從沒來看小孩.也沒買過任何東西給子女.

在判決後.第2年 我至法院申請對方強制支付命令.現在每個月都有固定扣款.

景氣 越來越差之下.讓我擔憂.保險費 安親班費.才藝生活費.目前國小一年級

不太懂法律的我. 我想提出兩個問題

1.當初法院裁決後的兩人同意子女教育費.是否能再去法院申請.原有權益.

  以當時標準子女教育費.一個月8千多 支付12個月.

  還是要從新申請 子女教育費. 兩造法院協調 從新金額? 

2.強制執行第3公司規定.每個月只扣除8000元整.但法院強制1/3扣薪.
 
  我是否可以要求第3公司.能夠真正扣 1/3金額嗎?

  我又該如何得知對方一個月有多少薪資嗎?

   當初執行扣薪時.對方還打來叫我撤銷.不然我就離職.找不用扣稅的.我拿他沒輒.

   因為強制執行 她到法院申請女兒監護權.法院判女兒還是由我監護.

   她跟法官說如果要支付教育費 他想要把孩子留身邊.法院只給他探視權

  從孩子 6個月大離婚至現在7歲了.但她一直沒有來看過小孩.怕影響孩子心理

  如果離婚後 有時來看我還不會反對.但從沒來看 突然來看孩子 我能阻止嗎

 

 

 

小芸 101-10-28 01:23
律師您好 我是陳小姐 想請問您一些問題 有關探視權的問題 最近在跟對方談離婚 有一個2歲的小孩 監護權歸對方 但我想要擁有探視權 我希望能隨時看小孩 或者我放假的時候可以帶小孩出去走走 或者帶小孩去我住的地方住1.2天 那請問我離婚協議書上該如何寫 ? 那如果說離婚協議書上 簽字簽好了 如果說到時候對方不給我看小孩 或者是不讓我帶小孩出去 或者不讓小孩去我住的地方住1.2天 那我該怎麼做呢 ?是否要請律師寫狀紙呢? 再到法院或戶政事務所辦理會比較好呢 ?如果寫狀紙是否會比較好? 我現在怕的是他到時候不讓我看小孩不讓我帶小孩出去或過夜 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做? 想請教你! 那至於撫養權的問題 我想請教你 擁有探視權撫養權的問題我有需要負擔嗎?因為我怕說如果到時候他們跟我要錢什麼之類的 但問題他們不是花用在小孩身上的話 那我是否可以說如果小孩需要買什麼請他們跟我說 我在買回去 至於小孩上幼稚園所要花費的 是否可以請他們拿收據給我看 我再負擔一半的費用呢?因為對方跟他媽媽都有負債的問題 所以我想問清楚一點 因為現在再跟他談離婚 我不知道離婚協議書上該怎麼寫 這些問題要寫在離婚協議書上的哪呢 ? 所以想請教律師幫幫我可以嗎?如果說到時候我有能力可以撫養小孩的話 是否可以跟對方打官司談監護權的問題呢?還有想請教一下 如果說對方有負債 那對方有負債會去影響小孩本身的信用的問題嗎 ? 還是說要等小孩到幾歲的時候 才要去背負對方的負債呢 ?麻煩你幫幫我 拜託 !!謝謝 !!
1.夫妻離婚主要涉及財產分配子女監護及扶養 2.沒有監護權一方當然還是可以跟子女會面交往 不過並非完全不受限制 還是需要依一定方式及時間為之 可以先具體約定 如果沒辦法約定可以聲請法院裁定 3.沒有監護權一方仍然是父母 依法還是需要負擔扶養費用 4.如果對方願意先協議離婚 可以離婚後再來定這些事項 否則全部寫在離婚協議書內 對方未必會同意離婚
小芸 101-10-28 20:24
那請問我離婚協議書該如何寫呢 ? 有關小孩探視權及隨時可以探視 或可帶出去走走或過夜呢 ?是否可以教我該怎麼寫會對我比較好呢 ? 因為我怕到時候沒有寫清楚而導致對方不讓我看小孩之類的問題 還有有關撫養權的問題 這些該如果寫在離婚協議書上呢 ? 是否可以教教我呢 ? 麻煩你了!! 謝謝 !!
小芸 101-10-28 20:33

那我想在請問一下 是否請律師寫狀紙之類的 已確保說探視權的問題呢 ?還是說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清楚就可以了 ??因為我怕到時候他們不給我看小孩之類的 已確保我自己的權利 麻煩你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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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uan 101-10-19 22:19
感謝律師的回復!不過還想再請教律師個問題! 因對方現在經常以我有新戀情而阻礙我與小孩會面,那麼,在法律上雖說我們離婚了,本應不該干涉對方情感!這樣男方如果以我身邊有新對象造成小孩身心不平衡而藉此想剝奪我的探視權益,這樣法院會判定合理嗎?等待律師詳解後,我會快在這兩天請社會處幫忙,謝謝您!
縱使母親有另組家庭 還是可以有適當的會面交往權利 不可能完全被剝奪
毛毛 101-10-11 20:41

律師您好,

目前我已和老公離婚, 之前離婚協議書上的監護人是我. (他有探視權).  但最近前夫的家人一直來吵要 "共同監護權". 所以我想請問 "共同監護" 的缺點? 

但其實我覺得這樣不好, 聽說許多重大決定都需男方同意. 連小朋友意外開刀也是? 對嗎?          若"共同監護" 是否就沒有 "探視時間" 的問題? 男方是否可以不經我同意隨時探視或帶走我的女兒嗎?    若我本來就有監護權, 是否就不要妥協. 

我女兒現在6足歲,大班, 我和我老公都有正當工作 (但他有酒駕前科).  我和我媽住在一起, 他則借住他 2 哥家.  若他真的告我 , 我有勝算嗎 ?  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牽連了.

 

陳小姐 101-09-19 10:41

你好:我與前夫於98年5月20日離婚離婚協議監護權歸母。

今天前夫打電話來要求我行使探視權,這是他的基本保障權力。否則,法院見。

但是,從離婚至今,他從未履行過撫養義務,所以想要知道,如果對方要求我行使探視權,我理當也要他履行撫養義務。我要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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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10 16:43

想爭取孩子的監護權,需準備哪些資料,要提供哪些對我有利的資料,那麼 我可以自行去法院申請辦理嗎?

沒有監護權的另一方,就有探視權,那麼 離婚書上只備註可隨時探視,帶孩子外出。並沒有說明明確的探視時間,這樣 前夫能以沒有告知就到學校探視孩子嗎? (因為,告知前夫 他會把小孩帶回家裡,不讓他們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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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09 00:25
在94年,我已經跟我的前夫離婚。但是,當時離婚書上是寫著兩個小朋的監護權是在前夫身上,但是,我有探視權(可隨時探視孩子,帶小朋友外出)。但是,前夫卻隨著他的心情喜悅與否,來決定是否讓孩子跟我相處。

在95年,曾經因為前夫的請求(以孩子為理由),有再次回去同居

但是,在96年,卻因為被無緣的婆婆毆打被趕離開,又接著被前夫家暴。而離開原本的工作環境。又開始要隨著前夫的心情喜悅與否來探視。

而,去年101年11月份起,開始跟孩子灌輸...不能在家裡或是學校說出有關媽媽的字語,更不能跟媽媽見面,不然會被打(自從聽到這樣的消息,我就不敢再跟孩子們接觸,更不敢去學校探視他們)。

但是,最近我開始透過鄰居,了解孩子在學校的情形,發現小女兒有近視,學校老師跟前夫說過好多次都不予理會,只推說家裡沒錢。現在才生上小學三年級的孩子,回家不是先寫作業,而是要先洗家裡的鍋碗瓢盆。

阿嬤,總是重男輕女,不曾給過小女兒好臉色。大人做的太明顯,連小女兒班上同學都回家跟他們媽媽說:我們班上有個同學好可憐,媽媽要來看他們都不行。

現在,我想要『寫清楚與未成年子女探視方式及時間』,更想要『爭取小女兒的監護權』,也好怕『家暴 是否會再次出現我身上』。

有誰能告訴我 該怎麼做~ 好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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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101-09-06 12:1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如我找律師幫我擬一份離婚未成年權益歸屬誰跟探視權等…這樣的契約價格大約要多少呢?

另外請問能找律師幫辦理離婚嗎?能我不出面律師幫我辦理到好嗎?費用又該大約是多少呢?

"再勞煩律師解答了,謝謝!"

 1.離婚屬於重大身分行為

    如果委託律師處理

    原則上當事人雙方還是都要出面會比較適當

    否則離婚訴訟法院還是會請當事人親自到場

 2.至於擬離婚協議書費用部分

    一般多會在8千元以上

    你可以先跟律師討論看看

    也許個案考量不同也會影響費用

林智群 (klaw) 101-09-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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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號先生 101-08-27 15:12

律師你好!

我最近因與妻子相處已到瓶頸,有意離婚,

我們結婚日期為92.12.25

惟之前所買房子為婚前訂定之預售屋92年買的,但到93年才交屋並辦理登記作業,

房子登記在她名下,

試問,

(一)因為我們沒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房子算是共有嗎?其後續處份所得可平均分配嗎?

(二)房子未在離婚前完成賣出(現已委託仲介賣),在協議書上該如何擬定?

(三)孩子探視權應如何訂定?一般規定是否均為2次/月,2天1夜呢?我因為工作關係只有週末能放假帶孩子,可以改3~4次/月嗎?

另問問,因為我與友人(3女2男)深夜在茶彷正常聊天衣著整齊,但老婆說要報警告她們妨礙家庭,請問我們有犯法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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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8-23 18:16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週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因為甲方外婆也很疼小孩,導致過於溺愛,帶回來的子女很難教養導致乙方長期困擾,是否能˙減少甲方探視時間,以不會影響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的困擾。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甲方是在那裡念書拿綠卡,未告知乙是出國念書而是國外旅遊(協議書上是這麼寫的),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法律上不是有寫到,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的探視,但現我女兒已不認得我是誰了,我女兒只會叫我Uncle,我真的很傷心,所以我想提高我探視我女兒的探視日,以維持父女關係的親情

ps:1)是否可以請問法官,有監讙權的對方不給我方探視子女時,可否向法院當庭申請起訴或是請求強制執行
    2)法官因為我只有國小畢業,所以當時跟甲方所簽訂的(協議書)很多都看不懂,所以請求懇求法官能重      新在寫一份(協議書)

3.甲乙雙方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協議書上第五項有寫到,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是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我是真的很想付這五千元,但我的薪資所得太少了,我要撫養兒子的龐大教育學費,還要付前妻還有女兒的健保費,還有前妻會不定時會要求我寄給她跟我女兒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這條款我真的無力償還,可能會造成我以後的龐大負債,還有兒子的教育基金與生活品質。

4.甲方之母因長時間用電話甚至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次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教育費用

5.我乙方李俊原留有當初跟甲方李弈潔電話內容之影音檔,是否就可在法庭上做為證據,我乙方李俊原想向法院申請永久保護令,因為甲方有在影音檔案中說到,要先殺小女兒在殺大兒子,最後是殺乙方李俊原,讓乙方李俊原身心感到極度恐慌及害怕,可是這個檔案是在98年錄製的,現在是101年ㄌ,請問這個檔案還有用嗎??

PS:律師你好,我只是想要知道我現在的情況該如何解決,該如何做,請給我個方向!!
內容有點多請律師幫幫小弟個忙謝謝律師^__^

黃國城 (Jerry) 101-08-24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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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101-08-21 18:24
前陣子跟前夫離婚 本來說好小孩子要給我 還叫我把離婚協議書寫好
結果到了戶政事務所 臨時反悔 把小孩子的監護那條劃掉
我女兒從出生到前鎮子都是我在帶 所以我沒有工作
前夫看在這一點 嗆我說 我沒工作搶不贏小孩 我也認了
他本來答應說每個禮拜讓我帶小孩出去玩 結果現在又臨時反悔
我前婆婆也故意不讓我看小孩小孩帶出去玩 我說它們在哪裡我可以去接我女兒
他就跟我說 不用 故意不讓我女兒跟我接觸 剝奪我的探視權
他們家的人實在太過分 我決定要把我女兒的監護權搶過來
我前夫他自己說他有殺人已遂或未遂的前科   他有哪個案底   如果請律師可以把他的案底掉出來嗎?     我前夫之前沉迷網路遊戲 把薪水都拿來買遊戲點數
不管我的生活有多困苦 在玩遊戲時 我女兒在他附近走動 他就會嫌我女兒煩 還會大聲罵她 這些我都有錄音存證 好心的律師可以告訴我應該要怎麼做嗎?

1.目前看起來應該是父母還沒有協議子女監護 

如果父母無法協議子女監護可以聲請法院裁定

對方若確實有你所說的前科以及生活不良習慣

應該不適合照護子女

不過你自己的部分還是必須先有相當經濟能力

不然這部分確實會比較弱勢

2.建議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子女由你監護

小雨 101-09-25 22:19

請問我現在有工作挺穩定的話呢?

我如果自己去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會不會等很久?

小田 101-08-14 17:57

離婚至今約2年半,當初協議共同監護,但並無協議小孩跟誰住,目前兩個小孩均已國中,我將房子交由妻子賣掉後聽他說結餘70幾萬,我分文未取,但這段期間我每月按時寄錢給小孩,可是兩年多來我要見小孩,他老是推託刁難,導致我只見到小孩3次,且每次僅有數分鐘而已,小孩也與我越來越疏遠.

1.請問我是否有權利知道小孩目前的居住地點?

2.若為小孩受教育問題,如何爭取一個小孩由我照顧?

3.若前妻已有對象且同住,我是否可爭取小孩全部由我照顧?

4.如何向法院爭取我應有的基本探視權?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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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8-14 02:58

                                                     協議書

  立書人李X潔(以下簡稱甲方)、李X原(以下簡稱乙方),監護權轉移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勳<民國95年X月27日生,身分證字號:<F1322XXXXX>歸乙方監護扶養。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勳於每月第一、三、五週之星期五下午十八點時起,由甲方及甲方之母林X香至乙方住處攜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及外宿,並於週日下午二十一時前,將未成年子女送回乙方住處。

二、寒假期間、暑假期間:寒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十五日止(共計15天),另增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不包含除夕掛、初一)。暑假期間自學校放假開始後第一日算至第三十日止(共計30天),子女於該
期間內隨同甲方,在甲方住處或其他甲方決定之住處生活。另增每年的農曆初二起至初八止7日夜,由甲方與子女共度。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三、雙方所生之未成年子女李X瑀〈民國97年X月25日生,身分證字號:F2313XXXXX〉歸甲方監護扶養。乙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得以下列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所生子女李X瑀於每月的第二週之星期六早上九點時起至當日晚上九點時止,由乙方於週六早上九時至甲方住處接李X瑀外出,至
當日下午九時前,再由乙方將李X瑀送回甲處方。甲方得利用寒、暑假假期中,屬於其和子女共同生活之期間,攜子女共赴國外旅遊,乙方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四、為求確實依上述約定探視子女,確保子女之最佳利益,雙方同意必須將實際住所工作場所之地址及聯絡電話告知對方,倘有變動時亦同。

五、乙方願自民國99年8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直接匯入甲方之XX銀行XX分行,帳號:0015-XXX-XXXXXX號,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六、雙方於離婚生效日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及離婚後各自所有之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七、本協議書共計壹式三份,除由雙方各執壹份維憑外,另壹份則由雙方持往戶政機關,據以辦理離婚監護權轉移之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取代民國98年4月29日雙方所定之離婚協議書」


(立書人是甲方寫的內容都是對甲方有利的內容,可是我也簽字了我無話可說)
1.第一條甲方有永久探視權,再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之情況下一.三.五周一個月內共有九天已影響到小朋友跟乙方的家庭生活作息了,帶回來的子女都很難教養。

2.甲方長期把我女兒帶出國到澳洲去,是說要到那裡旅遊,但其實它是在那裡,故意在那裡念大學想拿綠卡,故意把我女兒藏在那裡,不讓我看,我長時間已經無法看到我女兒了,我也被剝奪了我該有的永久探視權力。

3.甲乙方家長應該共同負責教育子女,以及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第五項條款,甲方要求乙方按於每月,給付甲方新台幣五千元,作為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但乙方也有養有一子,也適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所以甲方也要分擔乙方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這樣才有做到父母之該有的責任

4.甲方之母應長時間用電話以及到乙方貴公司騷擾,已經妨礙到乙方工作正常運作,乙方已被公司警告,如有再之情況,乙方可能會被資遣,這樣也會影響到,甲乙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教育費用


PS:請各位大大幫幫我這隻小蝦米對抗大金魚,因為我真的沒什麼錢可以打官司,我只是要求甲方要探視小孩,請把我女兒帶過來給我探視我才給他看,.....甲方盡然要告我,因為甲方很有錢,我真的很害怕!!

bmw1463 101-07-19 18:15
我跟我前妻離婚4~5年了!!


我跟前妻有生兩個小孩1男1女 男的今年7歲女的4歲~


離婚協議是我把兩ㄍ小孩監護全都給ㄌ他她才肯離婚~


但我有探視權利...可是當初都協議好ㄌ...他都一拖再拖不然就是不給我看甚至還把小孩帶出國不給我看!!


我有申請強執行<<<沒用 聲請改判監護權<<<沒用 國家的法官很多都是在混吃等死等吃飯>>>>還有其他ㄉ法官叫我撤銷

告訴別煩他們ㄌ>>>>>因為要改判還給我視比登天還難所以叫我別再想ㄌ>>>況且他又帶出國ㄌ所以叫我撤銷告訴!!等他們

回來再說....我聲請假扣押...法官也叫我當下撤銷告訴...>>>不然到時候判下來也是我敗訴!! 我當時聽到真ㄉ很幹...誰叫我沒

錢...無力請好一點ㄉ律師!!

PS:後來我前妻他媽<<<岳母有帶小孩回來我透過其他管道知道他們回來所以我去他家我還請警察去他家..請他們讓我看小孩!!


後來他們被逼迫下才答應讓我看因為當時很睌ㄌ所以隔天才讓我看所以我在他家樓下等到早上才帶回來看!!


重點來ㄌ...後來我知道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我來養...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


現在男ㄉ7歲大的歸我養!!

PS:(我想請問大大或有這方面專家律師)~~我監護權雖然現在歸我的,可是我擋下還有跟他立下合約書有三份,一分女方一

分男方一份戶政事務所存檔,內容是...男方監護權..女方有探視權!!

一個月1.3.5周五晚上7:30分他們帶回去到周日晚上7:30帶回~

>>還有每ㄍ個月還要給他贍養費5千元>>請問我養一個他也養一個>>>(我這5千部給他會怎樣???)

>>還有因為他們長期都在國外長住很少回來親生媽媽都沒回來看小孩>>都是他外婆有回來就馬上搶這要看!
看事沒關西可是每次帶回來我都很男教養我真得很頭痛...如果不給他看,他外婆就會奪命連環摳,最後就是到到我公司來鬧到我無法上班!!

我想請問>>(如果我真ㄉ來硬的都不給他外婆看小孩我會怎麼樣....小孩的親生母親有授權給他外婆帶看探視權)
ps:(可是我長久以來也都沒看到我小女兒更別說我也有探視我小女兒的權力吧!!)
我1~2年前要看他有給我看可是現在我要看他們就說我戴不動更扯的是他們還說他更我不熟...他們還教我女兒要叫我叔叔我真得很想哭>>>他帶出國ㄌ所以我都看不到....他們也剝奪我的探視權力ㄌ!!

請各位大大或有這方面專長律師可幫小弟解決我這幾年來心中的??還有苦嗎?

拜 託 各 位 了 小 弟 在 此 先 謝 謝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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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7-20 11:01

 謝謝律師給我寶貴意見~~
我還有一ㄍ小小ㄉ問題請律師解題~前妻有在監護權寫上我要每個月要給他5千元,可是我們都有各扶養一小孩,我可以不給他嗎,不給他我會被強自執行?

黃先生 101-07-18 18:35
律師你好: 我離婚已4年,我有2個孩子一個5年級,1個4年級,當初是共同監護權,,但這幾年都由女方照顧但教育費/生活費都是由我支出,但女方常會不讓我看小孩,當我帶孩子時女方說帶走就帶走,女方沒工作她無能力扶養孩子 常與我要錢有錢才可看孩子常控制著我沒錢寄回去別想見孩子或與孩子說話,但我想把孩子帶在身邊照顧,我想自己擁有監護權,女方給她探視權,但想必女方不肯,請問要什麼辦法才能將孩子帶在身邊自己照顧扶養呢?是要法律訴訟嗎?那要準備些什麼?是要去法院辦理嗎?
1.如果確實如你所述 女方應該是沒有扶養子女能力 且惡意剝奪一方會面交往權利 2.你可以於同一程序提起改訂監護 並暫定子女會面交往的方式與時間 3.如果法院裁定下來 對方仍違反 你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大寶 101-07-16 02:23

請問探視權一個月最少要幾天,時間最少要多久?

 

如果我可以拿到監護,老公會報負我不想他一直打擾我跟寶寶的生活,所以探視是要在女方家裡還是外面比較?如果離婚看到對方家長來,我需要稱呼他們什麼?

 每個月探視兩天~四天應該是比較合理的,對方的家長你可以稱呼xx的爺爺、奶奶,探視的方法可以約定在你陪同之下或是不約定是否陪同,只約定交付及帶回來的時間。

cindy 101-06-02 05:59

你好~本人於100/10辦理離婚,當時離婚協議書尚未載名探視權的時間,離婚至今也有半年之久,中間也有和孩子見過幾次面,但孩子的爸爸及嬤嬤,心情好時就讓我把孩子帶出來相聚,心情差時爸爸就連我要看孩子的簡訊也都不回甚至不接我的電話,刁難我和孩子相聚,讓我心裡相當受挫,所以我不想再看他們的臉色,想和法院提出約定探視的時間,那我該如何進行,保有我的權利。補充~我要看孩子都要用拜託~求的,已經有損我的人格了。

王耀星 (Eric) 101-06-0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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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舞 101-05-09 14:02

請問:離婚監護權歸女方~有寫明也有去公證~大約過3個月有再私下寫一份監護權歸男方~而女方擁有探視權是請事務所來家裡寫的還有他們的蓋章~到現在過了9個月了還沒拿去變更或公證~請問那份私下寫的更改監護人有法律效用嗎?是不是一定要2個人都到戶政才會有效果?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原則由夫妻雙方「協議」定之。而此處協議並沒有限制要一定要經過公證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會生效,只要夫妻雙方談妥即可成立協議,這時候對離婚夫妻間就有產生拘束力;但是對外的效果,是必須要經過登記的,否則如果未經登記,依戶籍資料還是推定由雙方共同監護,這時如果因未成年子女之行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時,父母都還是法定代理人,這時候都還是會有責任的。所以您提到私下寫的更改監護人協議,如果有雙方簽章,原則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未經戶籍登記,一般來說,是無法對抗第三人的。而若是已經登記,若對方未盡教養義務或是本協議對子女不利時,您還是可以請求法院依職權改定監護權,以維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

(參照民法第105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偉欽 101-05-07 10:36

我跟前妻離婚有快兩年了 因為是法院判決的

監護權歸他而我的探視權是每個月的第一跟第三的星期六到星期天

但是離婚到現在前妻 很多次沒有帶小孩來 (因為判決書是寫名他要帶小孩至我家)

每次傳訊息給他他都沒有回這樣我無法蒐證

到前天沒帶來我傳一通訊息給他而他回說我不聞不問幾個月了 現在才說他怎樣會不會太好笑

小孩在我這我就要看你臉色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嗎

這是他傳給我的 上個月我沒有回去探視因為上班的關係休假的時間不一定

請問我該如何寫狀紙去告強制執行呢

回覆 偉欽 的發言內容:

我跟前妻離婚有快兩年了 因為是法院判決的

監護權歸他而我的探視權是每個月的第一 ... (恕刪)

 1.看起來程序上的問題你應該都清楚

    至於書狀侞何寫可以請教專業人士

 2.另外如果對方嚴重違反他方會面交往之機會

    是可以考慮聲請改定監護人

陳政宏 (陳狀師) 101-05-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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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湧 101-02-13 17:54

以下是小弟目前遇到的狀況

我跟前妻已離婚三年,育有一女,離婚小孩扶養權跟監護權在女方
離婚後一年,我與前妻有重修舊好,感情穩定,目前也打算再申請公證結婚
過年前妻有懷孕,我們有商量要生下小孩,並且結婚
但是女方的母親不同意,硬要前妻拿小孩,並且要前妻跟我說
除非我簽下1000萬本票外加我父母當保證人,才肯把前妻與女兒在歸到我的名下,否則他就要帶前妻拿掉小孩(這個上禮拜一已經發生,小孩也已拿掉)

之後女方的母親也限制前妻出門,前妻要出門還會被他的家人攔阻,
這星期六中午前妻偷偷跑出來找我,說小孩子被他母親拿水管打,
原因是因為小孩子把全家人手機泡到水裡,還把手機藏起來,
女方的母親氣不過拿水管抽打孩子,前妻上前維護也是被打的身上都是傷
然後還是講要我簽1000萬本票,說這是給他女兒保障,
之後我隨著前妻回到他家(我只有在門外),我說我要看小孩(基於孩子被打的心情,我只能什麼都不管就去探視小孩)
結果女方家5人其中兩人(小孩舅媽與沒有任何關係的乾爹),看見小孩子哭著抱我,居然不管孩子會不會痛硬拉扯小孩回到屋內,然後全家人就開始罵我(情急之下沒有帶錄音筆出門)

然後女方母親還嗆我說,孩子你都不要,扶養監護權你也不要,你憑什麼來看小孩,你有什麼探視權?
然後前妻要我先離開,他跟他媽媽談,結果我下樓,沒多久救護車就來,
是女方母親氣到昏倒送醫,前妻有偷偷跑來跟我說他哥哥有動手打他,
然後到了晚上7點多,前妻又打電話來說,他媽媽從1000萬降到50萬,
簽下50萬本票他就讓前妻跟我走,但是不包括小孩!!!!
還跟我說要走法律就來,怎樣怎樣的,大致上經過是這樣

所以小弟想問的問題如下
1.關於女方家人限制前妻行動(不能踏出家門口)是否犯了妨害自由罪?
  
   是不是只能由前妻自己本人才能夠提告?
  
2.小弟跟前妻是協議離婚沒有法律判決,小弟是否有探視權?
  
   如果女方家人因而從此不再讓我探視小孩,小弟又能如何處裡?

3.據我所知,女方家人都會打小孩,如果合理管教我是能接受,
   但是居然對一個5歲小孩都能拿水管打成傷(女方母親有喝酒習慣),作為父親的我,
   是否能帶小孩驗傷,並且爭取監護權扶養權?
   如果我要帶小孩驗傷,女方家人又阻擋怎麼辦?我只想蒐證,不想小孩子總是被打成這樣

※註名一下 
  前妻的母親從事非法行業,顧"賭間",還另外有陪酒性交易之類的行業
  他跟我說小孩都他在養怎樣,在法律上他應該屬於失業!
  前妻也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所以這方面想請教法官是否會考慮這點因素?
  小弟則是每個月拿給前妻6000-10000不等
  (沒有匯款步驟,因為這兩年他們母女兩都在我身邊)

4.另外針對女方母親要我簽1000萬本票,我的父母也需要當保證人,才肯讓我帶回小孩,才肯讓他女兒跟我去辦公證結婚,我是否能對他母親提告恐嚇或是脅迫?   (前妻有把他媽媽說的話傳簡訊給我,我有留著)

5.目前以我前妻的狀況(限制出門以及出門有可能就會被打),我能夠幫前妻請求社會局或是就近的警察局申請保護嗎?因為前妻的哥哥有對他動手!


前妻有告知我很想離開家裡,小孩子在情緒上也顯的很驚慌(在之前我就曾經注意到小孩有點自閉傾向),我跟前妻都是成年人了,應該都有自主權可以決定自己是否可以做哪些事情,所以想請教怎麼樣才能夠幫幫我這很無助的父親...

李岳明 (allen) 101-02-1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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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湧 101-02-1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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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岳明 (allen) 101-02-1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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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湧 101-02-14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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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您與前妻都是成年人,小孩子的親權本來就是由您與您前妻行使,您前妻的家人並無權過問。

依您所描述內容,前妻家人限制前妻行動自由確實會構成妨害自由罪。因前妻為被害人,所以可由前妻提起告訴,或者由您擔任告發人。原則上協議離婚的話會就探視權的部分為協議。但您與前妻當初離婚時似未就此為約定,所以依法仍應有探視權,前妻家人亦無權阻止。若有毆打小孩之行為,建議得帶小孩驗傷,再考慮是否對前妻家人提起傷害告訴,由小孩擔任告訴人,您擔任代理人。恐嚇脅迫較難成立,因此部分您仍有選擇餘地。但相對來說您也不受前妻母親提出的條件拘束,前妻與您公證結婚亦無須前妻母親同意。此部分可由您先行向警局報案,但申請保護令仍要由您前妻申請。 

小湧 101-02-14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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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君 100-10-12 16:46

結婚4年多~因為對他的一些行為和溝通不良~我主動提出要和他離婚

我們有兩個小孩..從出生到大都我在帶~由於我經濟不是很好..所以我並沒有很堅持要跟他爭監護權~我只單單想要探視權而已~但他堅持我若堅持離婚他是絕對不給我看小孩~我也有找過資料~我知道是行不通..但我還是想問問我該如何悍衛我的權利~若他又說除非我放棄看小孩才要簽名那我又要怎麼辦?

如果你們無法對於離婚達成協議,那你也只好以訴訟的方式請求裁判離婚,並於訴訟中請求訂定探視小孩的方法。

筱君 100-10-13 10:58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我現在先跟他協議離婚~我離婚後是否可以跟他爭取探視權?

離婚書上可以特別註明不讓我看小孩嗎?若有~我就真的該遵守嗎?

 可以先簽離婚協議書,事後再請法院酌定探視小孩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