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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 104-03-20 09:03

我一個朋友與女友同居生下一子. 女友為辦理低收入戶.所以自己給小孩子辦了非婚生子女的戶籍...我朋友負責扶養這個孩子快一年. 後因女友藉口回鄉下探訪親友離家後.就住在鄉下老家. 我朋友一直要女友帶小孩回來.女友好像想結交新對象而一去不回..朋友思念自己陪伴一年的幼兒而痛苦不已..

我朋友按月寄五千元給女友. 他才可以去看小孩幾個小時....朋友經我們的勸導.有了一切隨緣的想法..所以想請教律師

1. 朋友現在開始不寄錢給女友.如果經過10年女友變故要求彭有承認這個兒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請問朋友還要付這10年的扶養費嗎?

2.如果法律規定要付扶養費..可是他女友這麼惡劣自私..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0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是生父,因此只需要有撫育的事實,在法律上就已經是生父,因此還是需要給付扶養費。

2、可以爭取監護權,由我方扶養子女,這樣就無須給付對方扶養費,否則依法原則上就必須給付,至多只是金額問題。

 

ycc 104-03-20 09:3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是生父,因此只需要有撫育的事實,在法 ... (恕刪)

 再請教:

因為他女友好像也知道這些法律關係. 故意搬離開朋友家.造成朋友未撫育的事實.她可以在外面另結新歡.又可以每個月有朋友的扶養費可拿. 再者.雖然對方沒工作(現由親友供吃住)小孩現在未滿2歲..也難爭回監護權

所以.請教: 我朋友現在除了爭取監護權外. 如何在金錢上爭取自己最大的權益? 比如每個月只寄3000元.他女友沒異議的話.就以此為每月約定的扶養費...?

育慶 104-02-24 15:24

您好,感謝您抽空看此留言,敝人今年28歲,是非婚生子女而父不詳,生母說當初報戶口時,因為一些原因不方便,所以用她好友的名義,也就是我乾媽的名字報的,我也因此從了乾媽的姓,雖然是生母親手將我帶大,但是身分證的母親欄位一直印著乾媽的名字。

去年生母因為癌末病逝,臨走前她希望我能回歸到她的名下,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做,聽朋友說要先去驗DNA,再去法院證明,後來有請政府認證的檢驗所前來採樣,但是...她等不到報告出來的那天就已經走了...生前我沒辦法給她好的生活,已屬不孝,至少我想完成她這個遺願...想請問各位律師,現行法規能否讓我回歸生母名下...?

還是必須要先向法院提起確認你與生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可在訴訟中項法院陳明有特別的考量,請法院盡速進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黃高高 104-02-23 00:39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有一問題想跟各位詢問一下
我的狀態是非婚生子(父親有認領)
現在的狀況是父親已過世(2012)但他與妻子為共同財產
在父親名下之財產非常少 他都將投資之金額買再妻子名下(金額龐大)
不知道我是否能有辦法申請他們雙方的財產分割後再在下去分配遺產

或者有其他方式能夠處理,爭取較多遺產方式,感謝各位的閱讀!!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23 18:18

您好!

如果確實是共同財產制,共同財產的半數屬於遺產,除非共同財產契約另有約定。如果就遺產範圍或分配方式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一併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3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確認共同財產制是否有經過法院登記,若無登記,可能仍為法定財產制,若為法定財產制,您可代父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完後,再主張遺產繼承,似較為妥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確認共同財產制是否有經過法院登記,若無登記,可能仍為法定財產制,若為法定財產制,您可代父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完後,再主張遺產繼承,似較為妥當之。

黃高高 104-02-26 13:24
回覆 黃高高 的發言內容:

感謝各位律師們的回覆,針對共同財產制目前僅是根據消息臆測的情況下做推論,以共同財產制的情況下,其實小弟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在於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3

於101年已經更改為不得繼承代位求償

小弟的父親是在102年的9月過逝的,

是否這樣子就無法針對夫妻共同財產制進行分割,抑或者有其他方式可以協助爭取,感謝各位律師們的解惑。

mini 104-02-11 20:15

我爸在大陸外遇 有一名五歲非婚生子,上個月帶回台辦理入籍,我媽才知道

我們有收集那小孩的出生證明及大陸官方的出生公證書及聲明書等(上面證明小孩的父母)

我想請問(以我媽不離婚的前提下):

對方是大陸人,一直在大陸的話,能在台灣提告嗎?

若在台灣不能告,我們要如何在對岸提告?

要告何種罪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1 2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通姦事實在台灣才有辦法提告,否則應該去大陸地區的司法單位提告

您好: 您父親既然與外遇女子生下小孩,若可證明小孩確實為您父親所有,您父親的行為即成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您父親之通姦行為發生在大陸地區,且通姦行為在大陸未構成犯罪,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大陸地區之犯罪行為仍得依法論處,因此您可直接在臺灣對您父親在大陸地區之通姦行為提出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28

您好,仍舊可以蒐集證據在台灣提告通姦!

但是通姦罪就算真的成立,頂多也易科罰金即可解決,所以可斟酌是否提告。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經辦此類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婚姻糾紛民事刑事管轄諸等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尤生 104-04-15 14:29

不管該大陸人是在大陸或台灣都拿她沒轍,除非查出那位大陸人在大陸也有婚姻,這樣就能在大陸提告重婚;至於父親的部分,你們手頭就有證據加上又要入戶籍,直接提告便可。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104-01-21 00:32

請問未婚非婚生子女,已合解並付出雙方談攏的金額。當初女方說孩子生下就要出養。結果卻是私下偷跑去辦理領養。而且連小孩都沒讓男方見過,現在卻去提告說要支付撫養費用。這樣可以拒絕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1-21 01:12

您好!

如果確實有血緣關係,女方可請求生父強制認領小孩,並要求生父負擔小孩扶養費。相對地,生父也有探視權,甚至可爭取監護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若小孩是您親生的,孩子的扶養義務本係由父母共同為之,您與對方必須一同分擔小孩的扶養費用,因此對方可以向法院主張孩子至成年期間扶養費用,對方已經支付扶養費的部分,亦可依不當得利請求您給付其應分擔之部分。

2. 孩子撫養費由父母雙方按收入比例支付,若法院判決支付撫養費,係可強制由您的薪水一部分支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民法第1116-2條明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歡迎閣下就扶養權問題可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可就多年承辦家事訴訟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小貓 104-01-05 09:26

孩子現在快兩歲,為非婚生子女,孩子父親的配偶在懷孕時就已經知曉,並且我也有當時她傳的簡訊可證明她知道這件事,現在想要讓父親認領兒子,想請問對方配偶還能提告嗎?

已過相姦罪告訴期,無法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5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告訴期間為知悉6個月內,但是必須注意是最後一個行為開始起算。

2、強制認領的部份,可以一並提起酌定監護權及給付扶養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5 22:05

您好,除非對方配偶還有掌握其他更心更近期之證據,否則則無法在提起刑事告訴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05 23:08

您好,建議您盡速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或認領之訴均可,至於您自己的刑事追訴我倒是不擔心,只是您的可能會被對方配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另外,如果男人有提供孩子扶養費用,記得保留單據,這是視為認領之要件。

以上,如有需要,歡迎聯絡。

林智群 (klaw) 104-01-06 21:47

 通姦罪要在六個月內提出,已經無法提告,

至於小孩認領事宜,你的狀況是可以的

靜婷 103-12-17 12:57

當事人是我表妹,他現在未滿五個月大。是我阿姨的小孩,也就是我媽媽的妹妹生的孩子。

非婚生子女,但他父親有認領,跟父姓。

阿姨做完月子後,就打算把小孩請我媽照顧,孩子帶回他家兩三天後就帶來我們家了,據阿姨說:爸爸沒耐性,半夜哭鬧不休,會生氣,會打妹妹(我表妹)。他也有動手打過我阿姨。

一開始父親很常來我們家看小孩,但因為時間關係,都是晚上十點左右,通常都不會待很久。然後他每次都是自己來,我阿姨上晚班,小孩生父每次來,都直接往我媽房間走,我媽覺得不舒服,就跟他說:你這樣我很煩。他可能有在不開心這話,之後互動也不是很好,就很少來了。然後要看小孩都會叫我阿姨抱出去給他看,有幾次都有嚇到小孩子,晚上都睡不好,我媽覺得很不妥。但是他基於他是小孩的爸爸,他要看,都會讓他帶下去看,期間也有說過一次,跟他說你幹嘛不上來看,反正他們溝通不是很好。

我妹妹基本上都在我們家,假日他們放假,也幾乎沒有帶妹妹回家,有帶回家都只是睡一晚,早上又就帶回來了,第一次這樣很扯,他們睡一個晚上,阿姨就把妹妹帶回來我們家,然後當天下午他爸爸又來我們家看妹妹,我們覺得很不受尊重,他每次要來也都沒通知,然後這次又這樣,阿姨就是怕妹妹吵,他哄不住,會惹他爸生氣,怕他又動手。

反正妹妹基本上就都在我們家生活,生父的情緒管理又很差,阿姨也不會溝通,只會一昧安撫,反正就很有事。

12/14(日)阿姨原本有要帶小孩回家,大概早上、中午的時候吧,妹妹的爸爸要阿姨帶回小孩(用LINE),然後阿姨說妹妹在睡覺,要等他醒,然後生父就生氣了,說你不用回來了,給我搬出去之類的,陸續也有傳出一些,「小孩我不要了」、「你不用回來了」的話,我阿姨也害怕(他一直都害怕他生氣),然後我阿姨就傳一些安撫的話,要他不要生氣,生父還說:你不要逼我過去打你姐(我媽),所以就沒有帶小孩回家,那天就一直在我們家待著。

到了晚上九點多,他爸打點話給阿姨說要他馬上把小孩帶下去,他在樓下。阿姨有說妹妹的東西很多,原本想拒絕,但是他很兇的一直要阿姨帶妹妹下去,阿姨就帶下去了。然後沒過多久,阿姨自己上來,說他把妹妹抱走了,我媽很生氣,因為問我阿姨說抱去哪裡,他甚麼都不知道,就給他抱走,然後那天滿冷的,妹妹又不是穿很多,然後車上也沒有安全座椅,就這樣帶走,我們很著急。阿姨打給妹妹的生父都拒接,最後阿姨跟我媽聯絡了生父的媽媽,他媽媽說會叫他帶回小孩子。

到了十點多,他們回來了,我阿姨從副駕駛座抱出妹妹。我媽就過去跟他說:你下次不要再給我搞這齣(台語),他就很生氣的下車,他們講沒兩句,那男的就過來打我媽,打了我媽一拳(頭有劃到眼睛),踹了兩腳,要離開的時候還指著我媽說,要把我們趕出我們居住的區域。我有報警備案。我媽當天還覺得不舒服,頭暈想吐,我怕他腦震盪所以他有去看醫生(大概是凌晨1點多了吧)。

然後那男的走了之後,他跟我阿姨有傳LINE,那男的叫我阿姨搬走,也叫他滾出去我們住的區域,又說小孩子他不要了,會這樣都是我阿姨造成的,然後還說他很心痛小孩子看到她大哭像陌生人一樣(我想說,你這樣帶出去,誰不會嚇到,小孩子又不是真的不懂事,他也是有感覺的),最後還說妹妹少一根頭髮,會加倍給我們討回來(我又想說,真的在意孩子的人,不會在晚上甚麼東西都沒帶就把小孩帶走)。

隔天早上,那男的又LINE我阿姨說,他想了一個晚上,絕得你還是回來之類的(跟本就是會打女人的渣男SOP),我阿姨也腦有洞,還跟他你一句我一句的。

然後今天早上,那男的又發作了,我媽跟我說,妹妹生父要我阿姨把小孩帶回家,不然他不去上班要來我們家,我想說也太可怕了吧,我真的不敢再給他把妹妹帶走。我就問那他們是要帶回家自己顧嗎,我媽說阿姨不敢,因為那男的又跟阿姨說,要他搬走小孩不給我阿姨。

我真的覺得很可怕,所以想問,監護權到底是誰決定的,如果監護權是在爸爸那邊,要怎麼辦,要怎麼保護我妹妹?

PS.那男的有前科

我跟我媽都絕得很生氣、委屈,也很心疼妹妹,我們幫阿姨帶妹妹,也沒有收錢,我媽還自己幫妹妹買冬天蓋的被子、衣服,然後還要被打被恐嚇。最可怕的是我真的無法想像,妹妹被帶走到底安不安全。

拜託請幫幫我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7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去驗傷並且通報家暴

2、並可以據此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

 

靜婷 103-12-17 13: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去驗傷並且通報家暴

2 ... (恕刪)

 

所以還是需要證據吧,現在他媽媽又要回去了,我很無力,希望妹妹平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聲請家暴令確實需有相當之證據,否則法院不會採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果要給對方明確的教訓就可以將毆打您母親之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驗傷單等)

向警方或地檢署提出傷害罪告訴,並可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51

建議聲請改定監護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7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打人、恐嚇證據,並至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再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怡 103-12-15 02:00

事由:

我先生在之前的婚姻關係中有一位孩子,在民國97年前妻被捉姦在床,而後97年底由DNA確認孩子非婚生子[法院於97年確定否認子女事件],再這之後的1年多前妻也被判決損害賠償[目前強制執行扣薪中].

撫養非婚生子女5年的撫養費,當時請的律師忘記提醒要提告,直到去年102年初,有位律師提醒我們撫養費部分沒告,因孩子生父是有錢人,該付的損害賠償全額付清,所以我們依國民每月開銷計算,5年共90萬提上訴,希望全額由生父一人付擔[當時的5年前妻並未工作],但最後法官當庭合解判賠生父需付擔50萬,因生母也必須付一半...但法官覺得那麼多年才提告,早該走出陰霾,也抱怨我先生與前妻和孩子生父及生父的老婆告來告去.....

問題:1.請問..不當得利返還撫養費.求償期限幾年??

       2.求償的年限計算,是法院確定否認子女開始計算??還是孩子出生那刻計算??

       3.我們還有權力去追討這40萬嗎??有幾成的機會會打贏??想延到前妻的損害賠償快完在告[還有5.6年多]...深怕法官不高興.請大律師給建議

因102年初至今一直未提告是因前妻目前工作扣薪穩定,而她一直脫產甚至想擺脫負債出國,所以怕在一個40萬驚動到她,請大律師給個建議..謝謝律師耐心看完長長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當時已有和解,則和解內容應有記明其餘請求均拋棄,若有,則本件恐無法再請求,而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一般為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cy 103-10-17 00:17

我和我妹妹、我們是非婚生子女。但我們生父、當時有去法院辦理承認我們是他的孩子。所以我們的戶籍資料所登記的父親是他、而且我們也是跟他姓。但在我大約5歲時、我們父親突然心臟病發過世。而遺產的部分;由他太太繼承。後來他太太過世、我姐姐他們並沒有讓我們知曉。我和我妹妹、是不是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她們利用我們年紀小、就讓我們權利損失。因為超過10年以上、我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7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請問您和胞妹,是否已經成年?母親過世這段時間是否有法定代理人?有的話法定代理人是誰?當初遺產如何辦理的?

2、可以嘗試主張遺產回覆請求、侵權行為,但是必須處理超過10年可能釐於時效的問題,請詳述。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0-17 13:26

您好

繼承回復請求權可能已罹於時效無法請求

但還是可以以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去主張

時效為15年

如果需要律師協助可來電洽詢

07-3346338

積極 103-09-29 17:16

大陸非婚生認領有無年齡限制

沈恆 (沈律師) 103-09-29 20:09

您好!認領沒有年齡限制。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積極 103-09-29 16:48

大陸非婚生子如和認領

沈恆 (沈律師) 103-09-29 20:04

您好!台灣生父要認領大陸的非婚生子,需先與大陸生母在大陸當地公證處辦理小孩的出生及認領公證,再持公證書回台灣海基會請求文書驗證,之後即可向生父台灣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記,如此就可完成大陸非婚生認領的程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yra 103-09-05 10:52

您好!

朋友先生未曾結婚之前,認識一女子生下小孩(但是,二人未曾結婚登記)。

可是,此女子自始自終都不曾承認朋友先生為小孩生父。並且把小孩帶離台灣。

後來,朋友先生認識了朋友之後交往結婚。想請問如下:

1-如果有天小孩回來是否會需要撫養或是付相關費用呢?

2-如果需要撫養或是付費用,是要支付到幾歲呢?相關費用有哪些呢?

3-如果朋友先生名下有房產以及財產,此非婚生子是否有資格繼承?或是有其他的分到財產的方式?

4-如何保障其老婆(配偶)的權益呢?

謝謝您。

蘇子良 (馬克) 103-09-05 14:21

 1.如果男方對小孩有認領,並在戶政機關登記生父的話,女方可逕請求給付撫養費,反之,女方須先提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2.原則上扶養費要付到二十歲,並依各縣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計算,男女各付一半約9千元左右。

3.只要能證明男方是生父,其子女不論婚生或非婚生均有繼承權。

4.可透過夫妻贈與財產,因夫妻間贈與免稅,減少丈夫名下財產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Joyce 103-07-08 13:46

父親在世時有非婚生子女一名,並於在世時完成收養程序(過了多年後家人才得知,並未得到家人同意). 父親過世後依照民法規定請代書辦理, 他也平分了一份. (除此之外,兩家從未有任何連絡交集)

問題 : 本人未婚, 母親尚健康, 兩名妹妹(已婚). 本人名下有房產. 天有不測風雲. 我想公證遺囑. 表明若有萬一時,母親健康時, 遺產由母親一人繼承.如母親過世,遺產由兩名妹妹平分繼承. 對於父親收養那名非婚生子女, 會有特留分的問題嗎 ? 我可以自己公證主張這份遺囑, 他不得有任何繼承權嗎 ?

除了這個辦法, 有沒有其他我該注意或可以做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8 14: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遺囑的部份,繼承順位母親的順位優於兄弟姐妹,因此您可以載明母親優先繼承,倘若母親死亡之後,則必須由兄弟姐妹繼承

2、倘若由兄弟姐妹這個順位繼承的話,則您父親收養的該名子女,則有特留份的問題。

3、您可以將房產贈與您的家人,或是辦理信託,受益人為您的家人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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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i 103-07-06 01:27

我父親最近突然冒出一個非婚生女兒來
請問如果我父親現在將名下財產過戶給我母親
那是不是日後就算領養了這個非婚生女兒,他也不能繼承我們家的財產

 1.如果財產是母親名下  因為父親的私生子跟母親沒有繼承權利關係  所以不可能繼承母親財產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6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於父親健在時,處理父親之財產,若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即無遺產可言,可利用配偶贈與免稅之方式,將財產移轉贈與母親,或利用每年220萬免稅贈與額,開始做財產之規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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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桃 103-05-21 14:13

小孩為非婚生子女。但是生父有認養。。現經雙方決定監護權將歸女方所有。。請問要去哪裡監護權歸屬?

沈恆 (沈律師) 103-05-21 14:32

您好!如果父母親不住在一起,又已經達成監護協議,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已達成協議,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dada 103-03-11 15:01

我是親生父親在婚前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因未婚生子的關係,在登記戶口時便違造由親生父親的哥哥(大伯)為生父。但實際上我從小到大還是由親生父親與奶奶扶養長大,我也一直知道我的親生父親是誰,只是戶口上名字是大伯。                                                                   

後來親生父親在美國結婚並生有兩個兒子(兒子只有美國籍),並在2008年離婚。(擁有美國籍和台灣籍)並在2013年11月在美國病逝。                                                                               在2013年6月父親在大陸有公証一份遺囑 僅記載大陸房產由兩名婚生子女繼承。父親生病其間我也在美國陪同,他開刀前一天(2013.10月)給了我一封自書遺囑內容交待由我處理大陸資產(房產、借貸保險銀行帳戶等)分配給兩個弟弟手上。台灣部分由我繼承,並大陸的現金一部分給我。並給我所有自書遺屬上的資料。(房產証、保單、借據、護照、等所有相關資料)                  

問題在與前妻(兩個弟弟的媽媽)她並不願意照自書遺囑上所說給我屬於我的部分。甚至她根本不認同那封自書遺囑,她自己請了律師在辦理繼承相關事項。也不願意給我父親的死亡証明(我自己又無從取得)並且前妻希望奶奶也放棄遺產,並說如果奶奶堅持要繼承的話必須親自去大陸辦理。(奶奶高齡90中風洗腎身體不便)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利?

請問奶奶的權利要如何保?

如果奶奶也有繼承權的話是多少呢?

如果我要証明親子關係有何辦法呢?

我要如何取得我父親的死亡証明呢?

如果真的要訟訴的話 我是要在大陸打還是要在台灣打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法定繼承人為您及兩位弟弟,關於台灣財產部分,可於台灣進行訴訟,另就大陸財產部分,即須於大陸進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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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3-11 16:45

您好!遺產分配要先確認遺囑的有效性,台灣是以最後的遺囑為準,大陸則是以公證遺囑優先;您要在台灣先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確認後才有繼承權,否則最多只能接受遺囑指定的遺贈;奶奶在台灣沒有繼承權,在大陸則與父親的配偶及子女同屬第一順位,有繼承權,必須去大陸訴訟才有實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狗 103-02-25 00:26

您好~非婚生子女~未來不想跟生父有關係~(生父為已有家庭的人)若由第三者領養(如自己姐姐和他老公)未來還可能被生父要求監護權嗎?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5 02: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請第三人收養

但有血緣關係限制

民法規定

血親屬於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所以姊姊不能收養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姐姐應無法收養您的小孩。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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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狗 103-02-25 21:18

若只是由姐夫登記為(生父)(養父)?可行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真實血緣關聯,雖目前可能可登記為生父,但可能可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收養部分,須法院認可該收養契約,方成立合法收養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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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上沒有領養的法律用詞  2.是可能直接由他人報戶口子女  這樣除非有否認子訴或是卻認親子關係訴訟  否則生父應該無法建立親子關係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楓葉 102-12-16 00:37

我想請教若要申請認領無效之訴訟是否一定要驗親子DNA鑑定?

以下兩個因素是否可成為認領無效之證明:

若依血型配對表可證明(如男為O型+女為O型,不可能為A , B , AB型)

是否可列為認領無效的證據?

其次若男方和女方都認定子女非男方親生是否可直接申請認領無效訴訟?

這是從戶政網站查看到的:(一)生父、母協同出具認領書辦理認領登記者,生母或該非婚生子女嗣後如欲否認認領,得提憑無血緣關係之證明文件或法院之確定判決或依家事事件法成立之調解筆錄辦理撤銷認領登記

但是有疑問的是:否認認領不一定要走訴訟方式解決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2-16 02:52

您好!如果從血型上就可以排除親子關係,當可作為認領無效的證據。然而,認領無效訴訟重視客觀血緣關係是否存在,法院會調查證據後再認定,不是雙方意見一致就算數的。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家事案件,由於具有公益性質,所以並不因雙方自認而為判決,另依家事事件處理法,本件於訴訟中仍可請求鑑定DNA,以釐清真相,且本件需判決確認認領無效,才能斷絕您們所生的法律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家事事件法第68條規定:未成年子女為當事人之親子關係事件,就血緣關係存否有爭執,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限期接受血型、去氧核醣核酸或其他醫學上之檢驗。但為聲請之當事人應釋明有事實足以懷疑血緣關係存否者,始得為之。命為前項之檢驗,應依醫學上認可之程序及方法行之,並應注意受檢驗人之身體、健康及名譽。法院為第一項裁定前,應使當事人或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是此,若欲提起認領無效之訴,法院會重視是否具有客觀之血緣聯絡,除非無客觀血緣聯絡,方可撤銷認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laire 102-12-12 10:40

律師你好~我爸爸因現在獨居在高雄~他有六個子女,但都是同父異母(我和妹妹都非婚生子女),大家都在北部工作,我有租個房子給爸爸住!所以房租部份是由我這出的,爸爸有領身心障礙手冊和中低收入老人津貼,但上星期因為他半夜跑出去跌倒顱內出血送醫~那時是我親妹妹和我下去顧,但我有同父異母的哥哥和姐姐……他們年紀都比我們大,可是他們就都對父親不聞不問!哥哥也頂多一個月匯三千(之前沒有,是社會局出面強制他要給,他才開始有給三千)上面有三個姐姐根本是不聞不問了~每次跑醫院和社會局都是很無力!星期二我才接爸爸出院~結果不到12h他又跑出去然後又送醫院~我真的壓力好大!哥哥的處理方式也很消極~連去社會局伸請養護補助也要拖我上去~自己還不敢上去~伸請的文件是送上去了,但社會局說最慢10個月!所以沒那麼快~我有每天打給爸爸關心也再三跟他說不要亂跑~也有居服員來家裡幫忙煮飯給他吃~但誇張的是人家居服員剛走完~我爸竟然又跑出去~然後路倒被送去醫院(星期二才接他出院、星期三中午又給我這樣)我真的真的快崩潰了~因為我這次下去弄~等於出院他沒多久又這樣搞~真的很想死!我真的找不到管道了~因為我一個人根本沒辦法處理~我哥又擺爛!

然後我想問一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這個問題!因為我和妹妹是非婚生子女,然後小時候有同住在一

起,但是我和妹妹從小到大的學費、生活費都是靠我媽媽辛苦賺來的!然後我爸弄一堆債務,還有討債的人打電話和家樓下堵我們~還放話說要綁他女兒(那時小時候我們都很怕)!我爸也只丟一句反正他車開了就跑了~完全不顧我們的死活~還騙我媽媽說房子會被扣押要賣掉~但我媽也不懂其實他們沒婚姻關係~銀行也不會查封房子(我媽名字)導至我們到處搬家~連冬天沒熱水洗澡~我爸也只丟一句他去醫院洗就好~導致我妹妹(那時還未成年)還要去樓下提人家的水上來用!甚至我妹讀書還帶警察去學校鬧~說我媽跑了讀什麼書(學費我媽出的)

然後我哥哥和姐姐有拿到財產房子那些~但對我爸也不聞不問~我真的很累很累~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1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是此,您與您的兄弟姊妹均為您父親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扶養人。依該規定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故扶養您父親之義務,絕非僅有您一人而已,亦可請求他人分擔。再者,就減輕或免除對您父親之扶養義務而言,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若您父親自小即無扶養您及妹妹或對您母親有重大侮辱等情形,您即妹妹亦均可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又,若您確定您為非婚生子女,您父親又未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是此,若您父親未進行相關認領程序,那您嚴格來說,與您父親無任何親屬關係,亦無須負扶養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如果你父親都沒有撫養你們,你們可以向法院主張免除或減少撫養義務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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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非常確定目前在法律上你不是你爸的婚生子女那你本來就沒有扶養義務,就沒有所謂減輕或免除扶養的必要,也沒有繼承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laire 102-12-12 13:19

認領~因為我們身份證後面父欄有他名字!所以就算沒跟媽媽結婚~只是同居人!也算婚生子女嗎?

回覆 claire 的發言內容:

認領~因為我們身份證後面父欄有他名字!所以就算沒跟媽媽結婚~只是同居人!也算婚生子女嗎?

那這樣是婚生子女,不是你說的非婚生子女 

claire 102-12-12 13:3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claire 的發言內容:

那我要怎麼去弄減輕或免除扶養的部份呢?媽媽那邊的親朋好友都可以證明~

Faith 102-10-31 09:31

非婚生子女,生母想拖著先不讓生父認領。但生父願意付扶養

所以在沒有認領下並沒有辦法針對探視和扶養費的協議書拿去公證

請問如果這張協議書只有雙方簽名,這樣可以產生效力嗎?就是說如果以後生父沒有付錢,還是可以拿此協議書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還是說需要另外找證人一起簽名呢?那簽名的證人有什麼身分限制嗎?像是不能是親友之類的?還是必須是律師?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書只要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之後要聲請強制執行,仍需先透過法院訴訟程序取得執行名義,見證人的部分並非必要,且見證人的身份不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EVIN 102-10-28 10:19

與前女友交往期間她幫我生過一個小孩(非婚生子女),孩子的媽媽於今年往生,本來想認領孩子回來,戶政告訴我需做親子鑑定報告,哪知報告出來才發現孩子根本不是我親生的,雖然跟前女友分手後,因小孩緣故還是經常聯絡、'見面,跟小孩的互動也很好,小孩目前三歲,女方家屬方面已聲稱不要這小孩,那這孩子未來該怎麼辦?

您好:

因為您並非小孩的親生父親,所以您無法認領該小孩,而因為小孩的母親已經往生了,因此要由小孩的祖父母或與小孩同居的兄姐來負責監護,如果都沒有則要由小孩的四親等內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來聲請指定。所以您如果擔心小朋友無人可以監護,可以跟主管機關請求協助。

KEVIN 102-10-30 12:01

律師謝謝你的解說,女方家屬經濟不錯,名下有好幾棟房子,現在以年老及無其他收入來源,拒絕撫養這孩子,是一句無法撫養就可以嗎?這樣算不算是遺棄呢?孩子雖不是我親生的,畢竟在一起久了,總是有感情的,況且小孩才3歲,真的讓人不捨!畢竟小孩是女方家的孫子

 

XiANG 102-09-04 19:34

關於兩岸的收養問題請教
台灣夫妻收養大陸非婚生子女
收養方:
男-台灣人-(A);
女-大陸配偶(已領台灣身分證)-(B)
出養方:
男-女收養方(B)的姐夫;
女-女收養方(B)的姐姐

想問:
若在大陸已作成收養公證
台灣方面, 因男方(A)反悔不想繼續辦理收養, 而不到台灣法院聲請收養聲請收養後再申請撤銷
那兩岸的程序效力如何
大陸方
台灣方

以上問題請教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37

只要台灣這邊沒有辦好,法院沒有下裁定准予收養,那台灣這邊就不生收養效力,

至於大陸那邊要看大陸法規處理

XiANG 102-09-05 18:4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至於大陸那邊要看大陸法規處理... (恕刪)

有那位大律師可以告訴我: 大陸那邊的法規處理方式..

 

天空 102-08-29 14:32

律師您好,

1.請問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在未認領情況下是否還是有探視權?如果生母未接受生父的扶養費,但仍讓生父探視,會因為"實際的探視"而自然地構成"法律上的認領"嗎(即使未經過實際認領程序)?

2.請問監護權和生父是否認領有關係嗎?是不是認領就一定有扶養的義務,但不盡然有監護權呢?

3.如果生父有認領,生母最後不管因任何關係無法監護(死亡或是其他因素),是不是監護權就會歸生父?如果生父未認領,生母在無法繼續當監護人時,是否由生母的親人(像是父母)得到監護權呢?

**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更不希望生父得到監護權

謝謝回答。

1.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將來有爭議 可能是確認親子關係存否的問題 2.認領後 生父母還是有監護權上約定的問題 如果無法協議 則可訴請法院裁定 3.如果是有血緣關係的父子 基本上是不可能完全無任何牽連

天空 102-08-29 16:3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將來有爭議 可能是確認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這個部分是指也不需要任何行政手續,像是去登記什麼之類的嗎?  "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筆計挑來說是指什麼呢? 謝謝您。

媽咪 102-08-28 10:21

律師您好,

未婚懷孕生下小孩,生母希望由自己獨力扶養,不接受生父金錢支援也不接受生父認領。生母有穩定工作收入以及家庭背景。

生父已偷偷驗了DNA證明事他小孩。請問如果生父提出DNA證明孩子為親生,是否可藉由訴訟強制認領這個小孩?還是法律有保障生母可以拒絕生父認領?所以如果他提告此案件是否可成立?

我看民法第1066條說 - 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可以否認生父的認領。請問是否就代表生母擁有全權?如果生父提告,有其他的法條可以用來解釋生父有這個權利嗎?

我希望可以了解生母這邊是否擁有完全的監護權,他要提告也沒有用。還是說他是可以告成功的呢?

ps. 生父為在台灣工作有穩定收入的外籍人士。

感謝律師的幫忙及回答。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認親子關係存否訴訟 3.縱使生父有認領監護權上 還是可能單獨歸母親所有 所以我想這你應該不需要過於擔心

媽咪 102-08-28 11: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請問所以即使有1066的法條,生父如果要認領還是可以成立,而生母不得拒絕嗎?因為目前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也不希望生父探視。目前小孩還很小。謝謝您。

認領還是不需要經過生母同意 如果妳依此條文否認 生父為了確認親子關係 就必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解決

rageworld7 102-07-03 08:05
請教一下律師 我有一個朋友有相關困擾 他的弟弟和同居人有兩個非婚生子女 現年女15歲 男14歲 後來兩人分別嫁娶 目前小孩由我朋友扶養 現在希望把監護權轉到他自己手上 目前戶口上看兩個小孩的父母 是我朋友弟弟的同居人和她的前夫 前夫目前在監獄服刑中 母親已改嫁 請問 1.母親改嫁 會喪失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2.要移轉監護權 是不是要父母兩人都同意 還是只要母親一人同意
3.可以移轉監護權戶口上看起來完全沒關係但是血緣上是大伯的人嗎 還是只能移轉戶口上面看起來是親屬的人
4.父親在監獄會喪失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5.有殘障手冊的人 可以當弟弟非婚生子女的監護人嗎

 你的朋友因為在法律上與小孩沒有任何關係,目前要取得監護權會有一定的難度。 在法律規定方面,那兩個小孩應該是被推定為該前夫的婚生子女,所以要先打否認婚生子女之訴。由於小孩出生已經十多年了,小孩的生母應該是知悉小孩非婚生超過二年,依法無法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小孩部分,在知悉起二年內可以提起(也需已經超過了)或在其成年後二年內可以提起否認婚生之訴。等否認婚生之訴判決下來後,你的朋友才可以經由認領的方式,變成小孩法律上的父親,然後再進行改定監護權法律程序,成功的機會比較高。 

小孩的母親改嫁他人,並不會剝奪掉他取得監護權的權利。 最後,法院在酌定監護權時,應該參酌小孩的意願及各種客觀的條件,考量小孩的利益及社工單位之訪視報告,是不是有殘障手冊並不是影響裁定的主要因素。

cheyiliao 102-05-21 21:56

一年半前我的父親過世,最近突然有一位女子出現說他的小孩是我父親的,並要求認親以及繼承遺產
由於她無法提出任何的相關證據,因此家裡的人都不予理會,就好像突然有一個陌生人跑到你家說小孩是你爸爸的。然而上禮拜收到了法院通知,這位小姐針對認親以及繼承的訴求提出告訴。

想請教我在生活法律的書籍上有讀到:「非婚生子女對生父的財產要發生繼承的效力,需生父在生前已任意或強制認領,若生父已死亡非婚生子女便無法請求已死亡之生父或其繼承認領。」請問這沒有問題吧?
因為我不解的地方是,既然是這樣的情況,對方卻仍透過律師提出告訴。
特來詢問並確認之,感謝你們的答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據民法的規定,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因此對方係得提起本件訴訟的,本件既然對方已經委請律師提起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1 23:56
回覆 cheyiliao 的發言內容:

一年半前我的父親過世,最近突 ... (恕刪)

認領後有關遺產要如何處置,才是重點。

這必須要找律師面談諮詢法律意見。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may 102-05-20 22:48

你好,想請教非婚生子女,但男方有認領。卻從出生至今尚未滿18歲沒有支付過小孩的撫養費。現在想父親支付撫養費用,用孩子的名義去提告嗎?撫養費用應該怎麼計算呢?我住在苗栗市。目前孩子高二就快讀大學了。我個人將近十年沒有工作,因為患有嚴重的憂鬱症,所以無法工作家庭所有開銷階賴二女兒養家。有和他父親溝通過,但說話非常的傷孩子的心,因此孩子決定對父親提起告訴。請問有什麼要注意的和計算撫養費用的計算方式嗎?謝謝!

1.你可以請求已經代墊扶養費用 以及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可以以你為名義人請求 2.請求標準可以參考主計處各地平均每人每月生活所需

 

1.你可以請求已經代墊扶養費用 以及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可以以你為名義人請求 2.請求標準可以參考主計處各地平均每人每月生活所需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1 09:49
回覆 may 的發言內容:

你好,想請教非婚生子女,但男方有認領。卻從出生至今尚未滿18歲沒有支付過小孩的撫養費。現在想父 ... (恕刪)

您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免費律師幫您打官司。

如果資格不符,可委託本所律師幫您代撰書狀。

本所官網按讚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玲 102-04-24 09:23

我是非婚生子女,生父在5歲即死亡,母親在後來嫁給A男,並用認領方式,將我登記為婚生子女,並變更姓氏,但後來因家暴與母親離婚,母親後來也因病去世。因A男自始均未盡扶養義務,我也從來沒有跟他一起生活過,我想更改回母姓,但生父與母親均己死亡,想提起認領無效訴訟,又怕最後對方不願驗DNA,可以用什麼方法變更回母姓。

回覆 小玲 的發言內容:

我是非婚生子女,生父在5歲即死亡,母親在後來嫁給A男,並用認領方式,將我登記為婚生子女,並變更 ... (恕刪)

只能提起認領無效之訴。至於DNA的檢驗,是證明認領無效之主要證據,如果沒有,法院還是可以依據其他證據作成判斷。只是如果沒有DNA檢驗結果,訴訟進行比較困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1059條之規定,若您已經成年,則您可以自行變更為母姓,若未成年者,則仍可依規定向法院請求宣告變更為母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娃娃 102-02-20 13:43

非婚生子女要求生父扶養,一定必須是在生父認養或領養狀態下,生父才會盡扶養之責嗎?

非婚生子若讓人收養,是否需經生父同意?目前生父根本不願負責狀態, 至於侵權我又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及小孩可以對生父提起認領之訴,一旦法院判決勝訴,則小孩與生父即會有法律關係,生父對該小孩即負扶養義務,但監護權仍可歸您所有,並非一定要給生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0 21:56

你先拿定主意是要找生父還是另找其他人收養小孩,

要找生父的話不一定要住在一起才需負撫養責任,

如果不找生父由其他人收養的話,目前不需要生父同意,除非出生證明上已經寫了生父的名字

小佳 101-08-30 17:58
律師您好, 我跟男方因為當初我實在不想讓小孩非婚生子女 所以在”在快生之前”我們去登記結婚了) 但孩子出生後到現在還沒報戶口跟填寫準正書(還未過報戶口期限兩個月) 我現在如果跟男方提離婚(因為雙方家庭跟個人因素) 男方可以跟女方搶小孩嗎? 然後我之後可以再跟男方要扶養小孩費用嗎? 感謝您。
1.如果有婚姻關係 不管符不符合準正 至少南方會構成認領 他還是子女法律上父親 2.離婚後原則上由雙方約定子女由誰監護 如果不能協議 可以請求法院裁定子女由何人監護 但不管誰監護 雙方都須依經濟能力比例付單子女扶養費用
101-05-31 12:35

我媽媽一共有3個子女,哥哥姐姐是媽媽的上一段婚姻生的,後來離婚監護權歸給前夫我是非婚生子的,跟哥哥姐姐差了10歲,可是後來因為媽媽精神分裂很嚴重,我一直到9歲才被社會局帶去孤兒院,9歲才報戶口,可是因為那時媽媽跟前夫離婚還沒有去申登(後來申登了),所以我被報了跟媽媽的前夫姓

 

媽媽有很嚴重的精神分裂,一直以來都沒有親戚要理他,我想回家住也不行因為她不想接禁任何人,直到這次媽媽生病,中風又截肢,我才能回家住+照顧她可是,現在房子是媽媽的名字,我有找到媽媽以前的存摺,是我那不知名的爸爸20多年前匯了45萬給媽媽買的房子,可是存摺上沒有顯示匯款人,(1) 我能去跟銀行查當初的匯款資料嗎?

 

哥哥姐姐從媽媽生病以來,哥哥來看過3次,姐姐1次,而且都沒有想要幫忙照顧媽媽的意願,我比較煩惱的是他們就可能這樣不理會,然後拖到媽媽走之後才來分財產我有帶媽媽去辦印鑑證明可是沒辦法辦,(2) 我可以去辦禁治產過戶到我名下嗎?


如果我當媽媽的監護人,(3) 用交易的可以交易給我嗎?  還是需要先交易給別人再交易回給我呢? 


如果哥哥姐姐一直不願意負擔媽媽的照顧(4) 我可以去法院申請什麼來證明他們對媽媽都沒有照顧,不要讓他們這樣坐享其成呢? 


因為家裡有房屋又有3個子女,所以中低收入戶過的機率也不大,(5) 我應該去申請什麼證明哥哥姐姐不扶養媽媽,或是證明哥哥姐姐沒有被媽媽扶養的過程,所以放棄扶養媽媽的行為呢?


(6) 還是有其他管道能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呢?  我不想友任人擺布的行為這樣真的很沒安全感


橘色的字是比較想知道的重點喔!

 謝謝你~~

wei 101-03-22 12:59
非婚生子,生父未認領, 可以請求扶養費嗎?請求扶養費後會不會喪失監護權?而該如何辦理?
1.先訴請法院請求生父強制認領 經生父認領後始有父母子女關係 生父始負有扶養義務 我們才能請求父親應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 2.實務上沒有婚姻關係 就算經父親認領 監護權通常還是會判給母親

 (1)生父與非婚生子女有血緣關係,本來應該要負扶養義務,但因為生父在未認領前,在法律上並不認未他是”法律上的父親”,所以法律上是沒法要求他扶養非婚生子女,所以如果未辦認領手續,直接請求扶養費,是會有問題的。但是如果縱未認領,生父之前有撫育非婚生子女的事實,一旦生父撫育子女法律上即視為認領,成立父子關係,之後也是得請求扶養費。所以請求認領即要求給付撫養費,基本上是需要結合一併提出的。

(2)請求扶養費並不當然使監護權喪失,因為父母雙方對子女均負有扶養義務,並非其中單獨一方的事,原則上監護權由父母雙方共同行使。但父母如果分居答6個月以上時,可協議由其中一方行使監護權,如未能協議時,則由法院依職權酌定,此時母親得主張孩子傾向和母親生活、從小開始養育等事實,主張法院應裁定由母親行使監護權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p 101-02-23 02:48
媽媽有一個非婚生的私生子,我知道依法他也可以繼承遺產,但在過世前,他好像有先去帶我媽把錢領出來了,這樣我媽還有遺產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都領出來了,那要去那裡查我媽的遺產金額,我爸爸還健在,已經不在我媽名下的,是否已不算遺產了呢??

我媽身上有多少錢我大概知道,因為她過世時是住在他私生子家附近,所以我是第二天才知道,訃文和後事都是他在用,我明明是女兒,他竟然訃文寫我是義女,而且還是後來才寫上去的。

後事辦完了,我相信還有剩錢,但不知道他們是否已經先領出來了,他竟然說花得差不多了,怎麼可能,那這樣我要如何追討。

如果告他,告的贏嗎??我媽過世前半年被領走的還要得回來嗎??
回覆 小p 的發言內容:
媽媽有一個非婚生的私生子,我知道 ... (恕刪)

1.如果可以證明是由母親戶頭領出

應該還是可以主張為遺產範圍

不過當然遺產必須先扣除喪葬費用

剩下的始由繼承繼承

2.可以先去國稅局調閱遺產清冊

另外可以注意當時領錢時具體情況如何

是否有其他繼承人盜領的情事

 

以上供參考

貞子 100-12-21 11:40
媽媽最近收到一封澎湖寄來的公文.說他的身分證登記已過世的父親.留有一塊約80坪左右的土地.我母親及其他約有24人.疑似是繼承人之ㄧ.都能去辦理登記繼承.
現在問題來了.我母親並非是這位外的親身女兒.當時這位外公已經過世.過世後外婆與同居人(我媽真正的爸爸)非婚生下我媽.所以不知為何我媽的父親欄便登記過世那位外公.所以現在不知道這樣是否還能繼承?如果不能就不用飛澎湖一趟辦理登記了!謝謝

回覆 貞子 的發言內容:
媽媽最近收到一封澎湖寄來的公文.說他的身分證登記已過世的父親.留有一塊約80坪左右的土地 ... (恕刪)

如果你母親受到過世外公(無血緣關係)的婚生推定

法律上他們即父母子女關係 

所以你母親是有可能有繼承權的

不過因為你給資訊有限

就僅上述作回答

 

C.F 100-12-09 22:37

請教一下 若生父已脫產 非婚生子女(但目前從生父姓,且身份證上之父欄為生父)屆時要如何才能查得脫產證據而取得財產繼承權?

另外請教若子改從生母姓是否還可有生父的財產繼承權?

網站管理員 100-11-16 08:27

社會上一般所稱的認領,是指生父對於非婚生子女承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而言。在這種生父主動要認領自己骨肉的情形,生父跟生母只要備齊戶政機關要求的資料,就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記。像這種情形的認領,是不需要到法院辦理任何手續的。

另外還有一種強制認領的情形,是指生父不願意主動承認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骨肉,但由於有事實足認他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此時,非婚生子女、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對於應認領而不為認領的生父,就必須向法院提起認領之訴,才能夠強制生父認領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網站管理員 100-11-16 08:19

認領是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由生父承認為其自己之子女,使子女取得與婚生子女相同身分,聲請手續如下:

向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所屬民間公證人事務所(以下簡稱公證處所)購買公證請求書一份,新台幣2元。 請求書的填寫方式: 依認領人(被認領人之生父)、被認領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認領人之生母)之次序,將姓名、年籍、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址等,填入請求人欄中。 「請求公證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欄內填寫「當事人間因認領子女,請求公證。」 其餘各欄無須填寫,最後由請求人簽名蓋章,並寫明年月日。 請求書寫好後,交由公證人辦理。 認領人及被認領人之生母須攜帶國民身分證和印章,親自到場,另須帶被認領人與生母之戶籍謄本一份,子女尚未報戶口者,帶出生證明書一份。被認領人年滿七歲者,亦應親自到場。 公證處所有印好的認領書,當事人無須自備。 公證費用新台幣1,000元。 此類事件在公證處所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除出生證明書視情形需加以查對外, 均可即時作成公證書,交付與請求人。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網站管理員 100-11-15 09:33

認領是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由生父承認為其自己之子女,使子女取得與婚生子女相同身分,聲請手續如下: 向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服務台購買公證請求書1份,包括新臺幣(下同)2元。 請求書的填寫方式: 依認領人(被認領人之生父)、被認領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認領人之生母)之次序,將姓名、性別、出生地、出生年月日、職業身分證明文件及其字號、住居所等,填入請求人欄中。 「請求公證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欄內填寫「當事人間因認領子女,請求公證。」 其餘各欄無須填寫,最後由請求人簽名蓋章,並寫明年月日。 請求書寫好後,交公證處服務台收件,分由公證人辦理。 認領人及被認領人之生母須攜帶國民身分證和印章,親自到場,另須帶被認領人與生母之戶籍謄本1份,子女尚未報戶口者,帶出生證明書1份。被認領人年滿7歲者,亦應親自到場。 公證處有印好的認領書,當事人無須自備。 公證費用1,000元。 此類事件在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除出生證明書視情形需加以查對外,均可即時作成公證書,交付與請求人。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DoDo 97-01-11 13:51

男方與女方於95年10月公證結婚,但是沒有於戶政完成登記手續。於96年5月生下一女,因此女從母姓,屬非婚生子女,目前兩人處於分居狀態,女方欲協議離婚,但男方不願回應,聯絡不上人。
感謝您已回覆如下
1.是否有方法可以離婚,於法律上應用何法條?
答: 離婚可以雙方協議離婚(兩願離婚)或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男方是否可以要求擁有小孩監護權?
答: 可以

3.若男方不願離婚,是否可以請求小孩的教育扶養費?
答: 可以

4.若男方要求履行同居義務,那如何可以拒絕?
答: 有婚姻關係 男方可以要求履行同居義務

5.如此狀況,若男方不願負擔任何教育扶養費,分居多久的時間可以訴請離婚
答: 分居並非當然可以請求離婚 多久的時間無關

民法親屬編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兩願離婚
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第一千零五十條(兩願離婚之方式)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
婚之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判決離婚之事由)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
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想再請問~
1.若男方不願意承認此女為親生小孩(因目前從母姓),也不願意負擔其扶 養費用,對此母女亦不理睬,是否可用此為重大事由,向法院請求離婚
2.小孩從出生到現在,皆由母親扶養,若男方要取得監護權,是否容易?(女方名下沒動產,但是有穩定工作,男方有動產,但是工作不穩定,男方父母有動產及存款)
3.如男方目前沒有工作,也沒有存款(但有保單及動產-汽車)是否可以拒付小孩扶養費?
4.因雙方未離婚,若女方欲回男方家,男方家人不願意接受,或言語上不客氣,請問可用哪一項離婚之條件向法院訴請離婚?此項是否可以提出錄音或錄影證據當存證?
5.請問提出離婚時之證據,是否有期限限制(為幾個月之內?),如雙方簡訊網路msn之談話,是否可當作證據或多久之前的談話才可以當作證據?
再次感謝您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小孩之親子關係,若是在您們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即推定為婚生子女,仍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oDo 97-01-09 17:11

請問,男方與女方於95年10月公證結婚,但是沒有於戶政完成登記手續。於96年5月生下一女,因此女從母姓,屬非婚生子女,目前兩人處於分居狀態,女方欲協議離婚,但男方不願回應,聯絡不上人。試問
1.是否有方法可以離婚,於法律上應用何法條?
2.男方是否可以要求擁有小孩監護權?
3.若男方不願離婚,是否可以請求小孩的教育扶養費?
4.若男方要求履行同居義務,那如何可以拒絕?
5.如此狀況,若男方不願負擔任何教育扶養費,分居多久的時間可以訴請離婚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並爭取監護權,一併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