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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日期:101-01-14 10:08 文章人氣:12 個人積分:2 你好:
是這樣的朋友在
網路上請人家代買東西 東西朋友也拿到了
但是這個東西需要代買人的email資料才能上網查到東西的餘額剩多少
於是代買人給了朋友一組當時購買留下的MAIL
但朋友下意識就拿這組MAIL去註冊一個
帳號(因為要有
帳號才能查 朋友一開始以為只要有MAIL就可以)
也就是說
帳號是用代買人的 密碼是朋友
設定的 之後會傳一封激活此
帳號的信到代買人信箱
後來朋友也有告知代買人是否可以幫忙激活
但代買人有點不高興的說為什麼在註冊
帳號之前 沒有告知他
說:要不要註冊是他們的權利 朋友這樣是侵犯到他們的
隱私權
但我認為朋友下意識認為這樣才能查到(也是唯一方法)
也只是想拿這組
帳號去查餘額而已
但代買人認為這樣有了他們的資料 那之前代買時裏面填的資料就會被看光
對我朋友很不能諒解 (但
帳號其實也沒被激活 因為他們不答應)
所以從頭到尾我朋友根本就只填了代買人的mail和自己
設定的密碼 來註冊
帳號
完全也沒成功登入過(因為沒被激活) 代買人權益朋友應該算沒侵犯到吧!
畢竟我有看過
隱私權相關:是說在非公開或無授權情形下 洩漏出去 才算
但MAIL這個部分是代買人提供給朋友的 所以應該算授權給朋友了
總結就是:只拿對方的MAIL註冊 但沒成功
(註冊
帳號到激活之前也有告知買方 只是代買方不答應激活)
全部過程朋友都有清楚交代給代買方 唯一朋友可能有缺失的是
直接先註冊 後來才告知幫忙激活這段 這可能比較有爭議
那如果是這樣對方不高興
提告 我朋友算違哪些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