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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103-04-22 11:04

感謝各大律師的回覆,此侵權事件我已自擬存證信函待寄,請您就此函有否觸法及未盡之處給予指教,後續此侵權事件及我另一事件(屋頂滲漏,我是頂層),若需提告再至律師事務所當面請教您。

1何謂排除妨礙訴訟?

2對造所簽之租賃合約書上之租金低於市價極多,我如何證明市價行情?鑑定單位是?提告前還是起訴後申請?鑑定費用約多少?由誰負擔?

3自擬存證信函如下:

受文者:***、***、***。

一緣台端三人未經本人同意,逕將本人所有權之*******路*號*樓外牆釘上框架出租張貼廣告並私收租金獲利,致本人室內牆面油漆剝落及產生壁癌。本人多次告知本大樓並無成立管委會,外牆亦屬專用部分,此舉嚴重侵害本人權益,請求台端拆除,均未獲置理,茲為保障本人權益,特函告台端於函到五日內拆除,依民法第181條(不當得利返還標的物)返還本人自民國(下同)99年6月至103年4月持有產權期間之租金78333元並加計5%年息,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本人所有權之外牆出租市價每月約8000元,故自103年5月1日起之租金應以每月8000元計並加計5%年息至台端拆除回復原狀並支付租金為止,另依民法第 185 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負損害賠償外牆防水工程款111200元及內牆油漆工程款10000元,祈配合為禱,以免訟累。

二非本人拆除毀壞廣告帆布,請勿再毀謗本人。

建議咨請律師膳狀會更明確,以維護您權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民法第177條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所有權人在其所有權遭到妨害時,可以請求除去該妨害,以保持其所有權的圓滿與完整,第767條第1項中段對此設有規定。而在此所謂的妨害,除去妨害請求權是指除了占有以外,任何可能侵害或阻礙所有權行使的方法。
另外,所有權人可依法請求除去之妨害必須具備不法性,亦即在所有人有忍受義務(租賃地上權...)的情況下,所有人並不能行使除去妨害請求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妨害的請求包含塗銷登記在內。

民法第767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排除妨礙訴訟就是依據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主張,要向法院提出,另外租金部分可以用房價去計算,土地法有規定。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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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之,避免日後訴訟不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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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509 103-04-19 22:53

以上你好我本身是一土木包工業公司負責人,去年間蔡姓友人借本人公司去承攬一工廠新建工程,但我堅持工程款項要經我帳戶出去,一開始也怕借牌會有可能問題產生,所以都會到現場查看工程進度,直到本人在外面的工作繁忙,所以只能偶爾去查看進度,直到前幾日收到該業主寄送存證信函,內容為本公司承攬該工程工期嚴重落後,限於幾月幾日前要完工交屋否則會有罰款及法律可能情事產生,經本人去到現場了解,才發現該工程增加2.30項追加工程,是工地現場負責人蔡姓友人與業主私下口頭講定之追加工作,期間多次變更與追加工程皆未與業主就合約上增加工期,導致原合約工程延誤未能於期限內完成,但業主卻未提及追加工程的事,寄發存證信函。一面追加工程款項也未經由本人帳戶進出,因蔡姓友人與業主為姊夫與姪子關係,追加款項由該業主直接付給廠商,本人怕蔡姓友人與業主聯合設計本人及公司,將廠商後續債務放由本公司承擔,所以我的問題是:

一.該存證信函我該如何回覆,是否回復與事實不符,或回覆有關追加工程所產生之工期的情事如何如何,還是要如何回覆

二.倘若蔡姓友人最終跑掉,該工程後續有關債務可能會由公司承擔,本人有否預防處理方法,可寄存證信函於蔡姓友人警告他嗎或是??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不另指教

事涉自己的權利,要謹慎處理,如對案情尚有疑慮惑不解,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工程借牌可能涉及民法代理問題,即使是蔡姓友人應負責,亦有可能視為公司之行為,公司須加以負責之,故須先檢視對方之存證信函契約內容,再加以回復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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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e 103-04-14 10:47

各位朋友好:

小弟於去年向一位投資客購買了一間預售屋!該預售屋建商表明是不可換約!所以交屋時建商會先把物件過戶投資客,再由投資過戶給小弟!

當初同意購買時與賣方一同至賣方所選的代書處進行簽約,但由於小弟是第一次以這種方式購買預售屋,並沒仔細觀看合約內容,後經朋友指點發現該私契內容明顯偏袒賣方,買方幾乎無任何保障(無論是之後買方交付工程款,賣方需提供予買方的任何本票或其他書面保障),契約上雖有違約罰則,可是並無紀載賣方於建商過戶完成後須於多久日期內完成房屋過戶與小弟(違約起算日期)!

請問小弟目前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購買的權益,朋友建議向消保官申訴!請問此方法可行嗎?此問題已經困擾小弟數月之久,還請各位幫忙

萬分感謝!

買賣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約,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依約履行,一般簽約人,通常都提出對自己有利的條約,與他人簽約。如對條文稍微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日後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幫你把關看清楚,以維你的權益。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jackie 103-04-14 13:46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買賣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約,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依約履行,一般簽約人,通常都 ... (恕刪)

謝謝柯律師的回覆

所以目前小弟我只能依照合約履約

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處理或補救嗎?

消保官也沒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對方契約如何約定,您有無相關解約之權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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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臻 103-04-03 10:17

與甲公司第一次合作,不知道甲公司的信譽出問題;102年10.11月的工程款沒有收到。票期也跳票了,假如我要告對方的話,是否可告詐欺呢?謝謝

單依你所述,這是單純民事糾紛,沒有刑事詐欺問題,可先對對方發支付命令追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若想告詐欺罪,必須要能證明對方有施詐故意,

所以可以回想看看簽約或是履約途中對方有何有覺得是有在欺騙你的行為。

如果無法證明,則會被認為單純民事糾紛債務不履行,

此時就要再看看你們契約中有沒有就遲延給付工程款有另外約定,

若無,就會回歸民法處理。

謹答覆如上    謝謝

                                       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9: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之情形,即無法提告刑事詐欺,但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票款返還請求權及相關承攬報酬請求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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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 103-04-01 02:07
你好
我買一棟20年華廈..要整修兩間廁所和廚房牆壁及重埋熱水管和油漆
我老公在3/2和設計師簽約
3/6動工
3/8我們去挑磁磚時沒有看到喜歡的.跟設計師說可以扣掉磁磚錢..我們自己  去外面看嗎?設計師同意
     工作天數為3/6.3/7...3/10~3/14
     工作進度為拆除兩間廁所家廚房牆壁....插頭移位
3/15去看房子發現做的不是很好..猶豫要不要給設計師繼續做下去..我們又提說油漆錢可以扣掉嗎??設計師同意
3/16設計師說我們好像不信任她..說不然他們工程就做到某個段落即可..其他我們自行處理
        於是我們說不然就結算到現在的進度就好..........我們發現主臥廁所地上有一灘積水
3/17此時設計師還沒把錢結算出來..下午樓下鄰居打給我說他們廁所在3/11有漏水...泥巴水從牆壁及天花板流下來
       我說我不知道...因為設計師沒跟我說..我問設計師說為何會漏水...他說那天師傅不小心在牆壁倒了一杯水才會流  到   樓下去的..強調只露那一次.....我請他去處理漏水
3/18設計師下午去還把樓下天花板擦乾淨....說沒漏了...叫我們付80000
3/19設計師一試水..他們裝設的熱水管會滲水...(沒有解釋主臥廁所為何會積水)
        我們把總水源一打開..主臥廁所有一地方就開始滲水了....
3/20設計師把裝好的熱水管整段拔走說扣掉9000....叫我們付71000給她
        那71000都沒有明細..只有用LINE打給我們說水電28000水泥43000
        我問她:那漏水怎麼辦????她說不關她的事...叫我們找後面的承包商負責...我說可是這漏水是你造成的....你一動  工   我房子漏水難道不該負責...她說是我房子老舊管線本來就有問題還說房屋整修常常有此問題更說當初不想接我     們的案子...總之她不負責....她說因為他只有做到拆除部份並沒做完全部工程....所以房子漏水不能怪她
3/22打給老公主管的主管(老公是職業軍人)
3/23我爸打給設計師問她為何不處理漏水???她又打給老公主管說我爸罵他們恐嚇他們(我爸並沒有)
3/26收到設計師寄的存證信函
      台端於民國103年3月2日向本人委託室內裝潢工程...第一期工程款新台幣78000...此均有契約書...資以為憑.....約定款項將於簽約完成後五日內給付..經多次催促未依約準時給付其款項視同違約.除終止工程外應按工程進度之應付款項兩倍作為違約罰款.以賠償乙方工程善後損失.依民法規定台端顯已構成給付遲延.違約...今發函台端..請台端務必於函到後七日內將應支付第一期   工程款項及違約金兩倍..共新台幣234000.若屆期仍未支付.本人將提出民事告訴..望三思自重以免訟累
 
我想請教律師
1.我真得要付她234000嗎??
2.為何她說因為終止合約了所以漏水不關她的事..說我們違約在先..可是你施工瑕疵造成漏水為何可以不負責
3.我爸沒恐嚇她...她在我老公主管面前抹黑我爸...可以告她妨害名譽嗎????
4.上法院我們會有贏面嗎???

契約方面,建議先發存證信函法律上對自己有利的主張先部分主張,從對方歸責事由等做一說明,妨害名譽部分,對方的用語和證據是成立與否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契約並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仍不願處理,可發解除契約並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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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妞 103-02-24 16:23

事情是如此...

在2013/10/19南下作高鐵去找男友時,因為彼此身上現金沒這麼多,他也沒帶卡出門,因此問我是否有帶提款卡,那時卡裡金額剩下五千多元,因為到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不知道該去哪裡提款金額,所以他說:提款卡跟密碼給我,我去領就好,你在車上乖乖等我。我也不疑有他的就給了他自己去提領... 因為知道他全數提領光了,以為裡面已無金額也無法做怪就沒太注意了...

隔天因為他有工程要忙要去當監工所以急急忙忙的把我送去作高鐵,連放在他那的提款卡也忘了跟他領回。回台北之後 因為工程要給工人的金額他目前沒這麼多缺短了一萬 我也急忙湊錢給他幫她去現金存入到他一個女生朋友的帳戶裡,她也說他會還,隔沒多久因為身體因素我就去台大醫院開刀。

就這樣過了兩個月.... 

2013/12/24

[欠人家的要還掉這才是重點。我卡片信用卡存簿我爸都收走了。等它氣消才有可能還我,我身上只有ㄧ張卡,對我真好給我加油用的。不,兩張,還有ㄧ張是你的。]以上是他爸斷了他的金流後...他請我去貸款給他付工程款,但是我回絕它之後留下了以下的話語...

[既然最現實上的事!!在我最難過的時候!!妳連試著去幫我都直接說不行!!那我心冷了!!真的冷了!!也剛好這樣能我考驗另ㄧ半!!我想我不能接受我女友沒有我那種為了另ㄧ半不問理由的相挺欠妳的卡跟錢我會盡快還妳!!我也不想聽妳在講什麼了!!這樣就好了!!我心冷了!卡要怎拿我在問妳。],卻始終沒看到他把卡跟錢還我...那某段時間我們曾經大吵架,他只回我[最後ㄧ次問妳!!如果就是妳想的那樣或妳講那樣!妳要這樣做是不是??我只聽是跟不是!!是的話!卡片要寄去那給妳給我住址錢我順便匯進去!!如果不是現在妳是在玩那招夠了沒],他也知道要卡片依舊在他那裡和錢,始終還是沒任何要還我的樣子

他以我對他的信任又做出了其他的事情...在近期我發現他在我住院前幾天和住院這段期間他利用我帳戶跟人借錢叫人轉進我帳戶裡面然後隔天或是當天就領取走了... 在2014年過年前轉了一筆2萬和過年後也請我朋友轉了一筆3千進去,也都被他領取走了,本來是請我幫前男友借五萬但是我只能借到2萬還差3萬,每個人都要過生活要借錢的朋友拮据了,我們也沒義務一定要借他吧,可是她就很不高興還烙下狠話說[今天處理掉10號就可以還掉!!我抱歉我的口氣!!我都沒睡也煩惱整個火氣很大!!!!但中午沒處理我會很難堪!!妳說的最晚2月1號!!現在都2號了我給人家講幾次了今天在裝笑ㄟ!!我被為難的話!!他要給我電話跟單位我要叫人去把他牙齒都打掉],借了他兩萬他說16號親自去還給我朋友,但是還是一樣避不見面和搞失蹤又不留聯絡方式...只是要等人通知或是聯絡我朋友,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處處語帶威脅[現在說這個我都聽不下去!!!我紐曲??時間妳說的!什麼事都不是妳們說完在來跟我說嗎??到後面就變成讓我難堪!!後面妳那些話!!只會讓我增加我的憤怒而已!!我只在意時間到了又對妳這樣講後面妳那些話什麼好險不是十萬兩萬看清ㄧ個人!!我看的懂!!如果真的不小心ˋ抓到我會讓他知道兩萬看清ㄧ個人也可以讓他知道不用我出手他會死的很難看!!!!反正先解決欠妳們的!!在來這件事我不會放過它!!原來都是他在旁邊賽弄!!!!!!我扭曲??我不會扭曲我只想到找到我會讓他扭斷手腳!!最重要的是我會叫那些處理事的大陸人拿榔頭把他牙齒都給我敲掉!!!愛賽弄愛裝笑ㄟ沒關係!!!ㄧ定會遇到的!!阿儒也要幫我查了!!我不計代價我ㄧ定要看到處理他交回來的照片。就是知道妳的付出!!我有要對妳怎樣嗎??我只是要給妳看對我裝笑ㄟ的下場是什麼----這種節骨眼是我不能原諒!!!叫他意外險去保重點!!我最多只是教嗦!事情我不會自己做!!最多我上法院我也是罰金!!而他牙齒會全沒手腳在斷ㄧ次吧!!讓他ㄧ輩子痛苦],現在人又避不見面又聯絡找尋不到他要寄存證信函給她叫他還錢,又不知道他的地址在哪裡....

1.其他朋友要告他詐欺,而我去辦理掛失再補辦卡片是最近的事情去查詢也是近期...我也有去備案,但是如果要提告我該用哪條罪行對我自己最有利?

2.如果其他朋友告他詐欺我是否就變成幫助詐欺犯...? 但是我在台北他在台南我該如何證明當時我真的沒參予其中和不在場證明? 他領取地點又都在南部我都在北部我該如何是好?

3.如果要寄存證信函到他家,欠錢未還做個通知,該如何去請警方或是其他方法協尋他家地址?

4.因為以上都是LINE的對話,語帶威脅讓我畏懼他會對我朋友不妥,我該如何是好? 如何提告?

律師們我該如何是好....? 16號已經過了,卻也沒見他要歸還的誠意,還有其他人的欠款,也都不連絡不回應... 只有在20號的時候留下此話[人家轉去妳那邊的都是正常的錢不是騙的也不會有人對妳那賬號去報什麼案!!要害妳早就害妳了,根本不會有妳說的拿妳做人頭賬戶] ,可是就有他朋友轉到我帳戶那裡的錢他領取走了,他朋友要告他詐欺,這樣還不是正常的錢...難道這就不是提告嗎?

我該如何是好?... 目前我的三萬八就要這樣不了了之嗎? 還有其他受害者也是要閉不吭聲嗎? 難道我們要姑息養奸默默的就這樣算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將您的存摺及提款卡掛失,使您的帳戶凍結,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您男友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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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obert 103-02-14 17:03

承攬甲公司的a工程之b工程,約定由乙完成該b工程之施作;甲在與乙訂約後,又將a工程轉發給知道由乙承攬b工程之丙公司,雖有口頭提及b工程已需由乙完成,但卻未在其合約中清楚載明;但在甲公司通知乙公司開工進場後,丙卻延遲通知乙進場,在乙電話詢問時更以營造不同意進場施工,並以另有其他廠商有意低價進場施作,並找乙協調可否降價施工;就在乙赴現場並將丙提及不同意進場之事詢問營造主任及監造,時卻獲告知b工程隨時可進場施工,但材料尚未進場及完成查驗如何施工;在協調過程中並只顧談增加工項不增加金額方式,強迫如欲進場就得接受,不然即使進場也會不能如期請款等語,後經重新檢討計算後不予答應,經向甲公司反映後,但甲公司卻要求乙公司前往該公司直接與丙公司協調,並要求如不前往將依違約論,請問

一、甲與丙合約未提及乙合約需負責施工部份,丙是否應遵守甲與乙方之合約,乙方可否以甲方違反契約立即解約並要求甲方賠償

二、丙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降價或增加工項不增加工程款之方式;另丙方在協調過程中提及不配合降價或增加工項,將不能如期請款之言論是否涉及恐嚇

 

工程糾紛原則上要以雙方簽訂的合約為依據,除非合約所訂有違法的地方,所以必須看到合約後才能判斷可以怎麼做,至於刑事恐嚇,對方是怎樣恐嚇? 有留下證據? 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一、甲與丙合約未提及乙合約需負責施工部份,丙是否應遵守甲與乙方之合約,乙方可否以甲方違反契約立即解約並要求甲方賠償

甲乙及甲丙之合約須分開來看,各自對其契約條款負責。丙不用遵守甲乙之契約,乙亦不用甲丙之契約。乙是否可解約即要求甲賠償,須視甲有無違反甲乙之契約,及契約如何約定。

二、丙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降價或增加工項不增加工程款之方式;另丙方在協調過程中提及不配合降價或增加工項,將不能如期請款之言論是否涉及恐嚇

丙之相完言論,若有證據可證明為恐嚇,可提起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okok 103-02-11 16:38

律師您好

我老爸之前有一筆工程款跳票,於當時有申請支付命令債務人為醫院及其法定代理人及一位男士,支付命令裁定書為民國92/11/17,可是我老爸已經在去年過世,想請教那支付命令過期的話,且債權人已過世,那是否可以繼承人的身分對債務人再次申請支付命令來確認債權,不知如此是否有效力或是可行?感謝答覆

應對繼承人再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才能作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2-12 08:02

您好!支付命令確定後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且確定判決之執行名義對當事人之繼受人亦有效力。因此,繼承人可以執繼承而來的確定支付命令,及合法繼承之證明文件,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無庸重新聲請支付命令。再者,本件有疑義之處應是支付命令確定後歷經約10年之久,是否已時效消滅?這與請求權的類型有關,不同的請求權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時效重行起算有5年及15年之分,若為5年則時效已消滅;若為15年則否,繼承人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支付命令之請求權類型為何,不同請求權計算之時效亦不同,若為五年,則時效已過。若為十五年,則仍可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enny 103-01-28 16:25

我們去年蓋的房子是由設計師以每坪65000元承包,共85坪總金額5525000元,合約簽訂於103年2月底完工,但是去年他斷斷續續停工約1個半月(我們給他的工程款他都沒給廠商,廠商跟我們說請不到錢所以都不來做),現在都1月底了,工人也都過年放假去了,他連房屋的粗批都還沒有做好,卻又打電話來要我們先付錢,我們是都有按合約給他錢,下一期付款是要等到全屋完工才給錢了,我們把錢給他,結果廠商跟他請款他都說沒錢,他也承認是他自己的資金問題,所以要我們先給他,還跟我說一定會幫我蓋好,叫我不用擔心先給他錢,因為給他的工程款已經超過他目錢所做的工程了,而且尾款也剩不多了,所以我們說不願意給,他就說如果這樣他可能也沒有辦法繼續做了,要走法律的話他也不一定會吃虧,想請問1.如果他真的不做了,我是不是要等二月底合約到期了,才能告他?我可以告他民事損害賠償違約詐欺刑事詐欺嗎?2.因為工程款都是匯給他老婆的,如果他沒有財產那我告他有用嗎?多付的工程款要的回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對方之相關契約內容,針對逾期完工之部分,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依民法第50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或未定期限而逾相當時期始完成者,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前項情形,如以工作於特定期限完成或交付為契約之要素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回歸到您們的承攬合約內容來看,而依您所述之情形,對方可歸責性應該相當大,若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以先進行假扣押,當然應先確認合約之相對人到底是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源 103-01-22 14:49

你好:我前幾年承攬一家有限公司的工程,工程完工後經由法院訴訟後,又經由強制執行取得對方未付的部分工程款,剩餘有部分有法院核發債權憑證給我,對方債務人是一人獨資的有限公司,我可以向這家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做求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積欠債務的是公司,您僅能向公司求償,而不能向其法定代理求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5

 既然是獨資,對公司的執行名義是可以對法定代理財產執行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回覆 阿源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前幾年

目前尚未有法令規定,對於公司的債權,可以對法定代理人的財產直接強制執行。

若法定代理人有積欠公司財產,建議你可以代位不司對法定代理人提出代位給付訴訟

回覆 阿源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前幾年

你好:我前幾年

目前尚未有法令規定,對於公司的債權,可以對法定代理人的財產直接強制執行。

若法定代理人有積欠公司財產,建議你可以代位不司對法定代理人提出代位給付訴訟

 

Aya 102-12-30 14:33

您好,我目前月底要離職,但這間公司目前跟客戶有刑事民事訴訟

1.但不知道通常要開幾庭?(聽說一種至少都要三庭)。

2.明年剛好碰上流年,基於臺灣習俗,能不能請前公司包ㄧ點紅去晦氣?

3.那我跟新公司請假的薪資損失,能不能跟前公司開口要呢?新公司沒有公假這部分,且也不知道會要請幾次…

4.要如何知道這刑事民事,會要開幾庭?[ 因客戶不付第二期工程款,還違背合約多次變更工程內容,完全超出原本簽約金額,卻不認賬,後又叫人來店面恐嚇的一個情形]

懇請幫幫忙,請益我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5: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只是證人,則原則上只需開一庭即可,依法會有證人旅費500,且新公司不得已此為由扣您的薪資

2、倘若您是因為當保證人而是訴訟當事人的話,則必須是案情而定,無法事先猜測訴訟需要進行的時間。

mike 102-11-25 11:18
律師您好,我曾借錢給建商,土建融也曾背書房子快蓋好前建商財物吃緊,遂決定把於屋過戶給其中一名金主A,去塗銷銀行債務。條件是,剩下的工程款由此一金主A處理掉。A希望有雙重保障,要建商拿我的數張支票抵。共一千多萬。本來過戶完就應還我票。後來A認為吃虧,工程款未如約定處理,導致建商公司和個人均跳票,建商也倒閉,我的票也拿不回來。 後來A自己賣屋不順利,要軋我支票,我無力負擔,恐會跳票,遂答應每個月匯十萬給A。但A經常威脅我要軋票。 房屋所有權過戶一事,建商和A並未簽約,但資料是完整的。 我已打算承擔跳票,但基本上這筆債務是不存在的,數度請A打折讓我贖回支票,我有任何主張可以興訟或減少損失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既然為發票人,則當執票人對您主張票據權利時,您當然可以抗辯債權不存在,您也可以直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避免後續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ke 102-11-25 10:42
律師您好,我曾借錢給建商,土建融也曾背書房子快蓋好前建商財物吃緊,遂決定把於屋過戶給其中一名金主A,去塗銷銀行債務。條件是,剩下的工程款由此一金主A處理掉。A希望有更多保障,要建商拿我的數張支票抵。共一千多萬。本來過戶完就應還我票。後來A認為吃虧,工程款未如約定處理,導致建商公司和個人均跳票。我的票也拿不回來。 後來A自己賣屋不順利,要軋我支票,我無力負擔,恐會跳票,遂答應每個月匯十萬給A。但A經常威脅我要軋票。 房屋所有權過戶一事,建商和A並未簽約,但資料是完整的。 我已打算承擔跳票,但基本上這筆債務是不存在的,我有任何主張可以減少損失嗎?
1.如果債務不存在 縱使有開立票據 那未必需要負擔這筆債務 你或許可以考慮主張原因關係不存在 訴請法院確認 2.但實務上如果抗辯原因關係不存在 法院可能會要求你要提出相當證明 你當初為何開立票據
jakie 102-11-02 20:38

律師好:

業主(甲方)與我爸爸(乙方)簽立房屋修繕工程合約書,有第三見證人一同簽名,

完工點收又另簽立驗收日期協議書,驗收兩週無誤後幾付工程尾款

甲方完工後馬上承租給他人使用而且拒絕驗收也不付尾款,至今已超過一年保固期

現在乙方主張要求甲方給付工程款,甲方在法院卻說識字不多不清楚內容,

乙方每次請領工程款,甲方卻要求簽名才可以領取,言行不一

又甲方在驗收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私約承包商汰換已經完工的鋁門窗設備,

汰換金額嚴重超出原估價內容,汰換費用卻要乙方支付,實在不合理。

我是乙方的兒子訴訟代理人,請問這樣的行為有違法嗎?可以順利拿回工程尾款嗎?

甲方拒絕驗收理由為施工過程有瑕疵以及偷工減料,法官問甲方說現場是否有答辯狀上的照片情形甲方回應沒有,現場都完工了看不到照片上的瑕疵與偷工減料事情

由於甲方推拖施工瑕疵偷工減料,但卻說不出哪裡有瑕疵偷工減料,因此法官提說,那請技師公會進行勘驗

我回應完工至今已超過1年2個月有時差問題,而且又承租給他人使用如何勘驗完工之貌,

請問我應該答應現場勘驗嗎?或者我可以提出拒絕之意?

 

 工程訴訟上,第三方機構鑑定是常用的證據方法,當然法官鑑定與否多會徵詢當事人意見,但法官仍可依職權決定,工程訴訟不僅牽涉工程專業,也牽涉法律專業,尤其是舉證技巧,還是建議找律師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所簽訂之契約仍屬有效,對方的抗辯其識字不多應該比較無理,本件應屬承攬契約,對方既提出瑕疵抗辯,理應由對方負舉證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承攬報酬時效為兩年,你目前還可以請求給付工程款.以本案來說,要委託鑑定或者發現瑕疵已經很困難,因為他已經動過,但以訴訟角度來說,你要主張對方故意不驗收,且無法舉證有瑕疵,你們已經完工且達成給付尾款條件.不過當然最好的是你們也有留下在照片來當反證.

阿湯哥 102-09-19 17:26
問 甲方和乙方簽約條約如下:

第六條 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後,應即通知甲方 甲方接獲乙方前項通知時甲方七日內初驗
驗收合格後,甲方通知乙方領款發票日起七日內支付工程尾款
新台幣陸萬元正

第十三條 甲方有按期付款之義務
甲方有按期付款之義務, 如每期付款逾上開各條規定七日以上,
以致乙方遭受損失,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得標丙方之修繕工程
乙方承接其中若干部份工項 非全部工項
如今乙方所承接工程己完工 也與丙方代表完成工程複驗合格
但甲方因尚有其他工項複驗尚未合格..........(非乙方承包工項範圍)
故此拖延乙方請領尾款事項合理嗎?

由於信任雙方對合約的履行 故許多工程款項尚待處理
現今因甲方的拖延造成乙方資金週轉後續工程無法順利進行及損失
如何求償 可有法條依據?

 

契約內容未載明
期間若進行訴訟的話其費用
及往返法院等造成之費用及損害
能否一併求償?

涵1984 102-09-13 17:36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從事消防配管工程 

在這個月 

公司其中ㄧ個案件的上包領到工程款後就消失不見

工程款金額約50多萬元 

電話無法聯絡道該上包甚至到聯絡地址也找不到人 

但由於這個案件是屬於支援性質 

雙方並無簽訂合約僅有口頭約定(在業界為常態) 

我想請問: 
1.是否可以控告這名上包侵占詐欺

若可以 法律程序上該如何走 

2.這個狀況是否可以使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或是民事刑事分開較好

3.是否可以讓法院通緝該名上包

4.我想起訴書的部份我可以自行處理 那到哪個階段須要請律師

費用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5.被捲走的款項是否可以由上上包支付(發包為ㄧ個大循環 上包還有上包) 

6.若最終仍是找不到人 

已完成的作品我們是否可以拆除 

會不會造成法律上的問題 


懇請回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控告對方,可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由於民事刑事進度不一,且會有時效問題,所以建議分開處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ck chang 102-09-11 16:32

詢問因前段時間去看一間預售案,結果在看的當下有和銷售人員及建設公司談好貸款貸75成,25成按工程款付,若最後核貸不足以現金補足。所以那時已先付了訂金給建設公司。

但最後拿房屋土地契約回來審閱時,因為我認為有許多不懂和不合理的地方,因而例了很多問題。所以我在簽約那天把所有的問題和不合理的地方都一一要請建商說明時,最後建商卻在談論契約內容尚未結束時跟我說改約隔天簽約,但隔天待我接到建商電話時,建商卻說不同意我們貸款75成,而要規定我們只能貸72成,28成按工程款付。我問建商說為什麼跟我當初下訂時所寫的內容不一樣,建商給我的回答是因為我提出太多問題,改太多問題,又說其它戶都貸72成,怎麼只有我貸75成。

因不知訂購單算不算是正式合約之一,因為他們上面有寫一條若我們沒按他們時間去簽約他們要沒收訂金,若賣方尋約不賣,願將所收訂金加倍賠償買方。

這樣若我們交易未成,我能向建商索賠加倍賠償嗎?因為那時建商說我可以不賣就全數退訂金給你,不會賠償我們。所以難道簽了訂購單沒有法律效力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訂購單仍有效力,若對方後來違約不賣,仍可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c 102-09-09 20:10

房子裝潢找了一位設計師

工程款項都有支付

但是是"以現金交付"

所以沒有匯款紀錄

對方也沒有開收據

前陣子收到支付命令有四十萬款項未付

於是提出異議

但問題是"調解"時該如何確保我方權益

工程中"往來的任何文件雙方都沒有簽過名"

只有工程完成並支付工程款

但對方"現在又多要求支付四十多萬"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1 15:53

 顯然對方想以違法追加方式騙取工程尾款,此為裝潢工程界常見詐術,調解程序僅為其中一個程序,後續還有訴訟程序,請勿輕忽  林靜歆律師 www.wewon.com.tw

小邱 102-08-22 22:18

您好~~

現任本大樓管理委員會之財務委員,因大樓頂樓之防水工程之招標及施工皆由主任委員自行決定,現因主委要求需支付工程款項,而監委以未合法程序要求財委暫不付款,請問財委該如何處理,付款或不付款需負何法律責任?若監委寄出存證信函給主任及財委其法律效益為何?感恩~~(這屬於一般民事訴訟嗎?)

 

召開管委會決定是否付款,如決議不付款,由主委自行負責或另行召開住戶大會尋求解套或待廠商提告交由法院決定,但判決結果如損及住戶權益,可另向主委求償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7

 只要動用大額款項的都要經過管委會決議,

去看看你們社區的規約,主委權限到哪裡,

如果是5萬以下卻要動用到10萬,那財委是不能簽字的

小阮 102-08-14 21:39

律師您好:我們是一家自營的小工程公司,我們跟一家營造廠接了一標“大陸工程有限公司-淨水廠”的工作,上包營造廠從未按時付工程款,以致公司必須用借支方式借款營運,工程中有材料是營造廠代墊,但因營造廠內部問題造成現場沒工程師、黑道阻擋工進……等問題,導致我們公司無法進廠作業,協商結果上包允諾退還所有我們公司投資的款項,但現在上包避不見面並把之前代墊買的材料運走,使得公司兩頭空……請問有何解決方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先對該廠商進行假扣押,並發函解除承包合約,請求回覆原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阮 102-08-15 12:13

律師你好,因為我們公司投入在這個工地的款項多達110萬之多,如對其進行假扣押 不是要先拿將近37萬的金額,而且時間上會拖很久,我們已經沒有這些資金了。目前工 程大致完工,但上包在大陸工程還有7~800萬的保留款及工程款尚未領,是否還有其他 解決的辦法 

梅子 102-07-30 19:50

於二年前買了位於內壢的預售屋,期約今年12月交屋,但現在公司電話都?人接,想請問若公司惡意倒斃,之前的工程款可否求償?應如何求償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4

如果是明知無法完工還惡意收錢後倒閉的話,對方可能構成詐欺

Lily 102-07-17 10:56

Dear諸位

因家中長輩不懂人性,與他人口頭合夥但無簽訂合約;說好的每日應領霰之工資及投入之金額全都無法取回外,從頭到尾公司成立時對方以獨資成立也不清楚,投入資本額與當初拿出來的也不合外,在其私立辦理停業前所有之工程款收入和費用的提報、財務報表等都未告知、過目,但法院仍判定合夥關係並不得上訴,據了解合夥關係之責任屬無限,請問如何保障自己,以下其是否不合法

1.其私自辦理停業

2.財務狀況全未告知(如何申請查看財務報表以保障自己,以損失百萬元)

3.其訴訟書上自行提出其工程款無那麼多,是銷貨發票借其他工程行朋友開立;是否可合理懷疑銷

   貨不實,進貨和費用必也不實

4.若是合夥關係是否可以自行將生財器具搬走未告知合夥

以上是否可以刑事來要求其協商,並將損失降至最低(如背信侵佔等)

三星蔥 102-07-15 19:46

完工三個月,我想請問我如何能讓業主付我工程款(目前還沒撕破臉),

需要什麼書面資料才能保障我的權益,讓他付款?

 

我是室內設計師。7年前認識的業主找我幫他設計新的商業空間。其實這7年間,業主就一直找我替他作修繕,但因為這業主與我之前公司老闆有室內設計糾紛,打了好幾年官司,加上我公司也換了基於不方便也就一直婉拒。一直到今年我自己出來作工作室,他又找我,我才和他碰面談。

在業主時間急迫催促下3月初開工,給了我一張5萬元支票作為開工訂金。(因為我看到他的外包廠商也都是當年我認識的招牌.音響.保全.....因此他的信用我想應該沒問題,也就沒簽約同意開工。但基於前次糾紛我希望還是有他同意的報價。)

3月底在工地現場有過口頭報價此案所需金額,但業主覺得太貴因此我告知下修金額後在工程期間再提報。4月初書面報告一份估價單200萬,告知了不含在內的項目,業主表明給他3天時間閱讀,此後我便開始催促款項,因為我也一直在付給廠商款項。

5/1完工營業接著收尾中,5月中報追加近50萬,他也同意。工程期間其實我們都是不停的用line聯絡,我也是用Line在催款。但截至今天還積欠我125萬元未付,付款也都三催四請不阿莎力。我有試著請他先開支票給我,但也是一直推託,說沒錢開票亂開會被告詐欺,說會努力營運也會去貸款還我錢。

因為我是個人工作也不想走進訴訟,也不認為他蓄意不付款,但業主卻一直不能給我任何付款保證也給不出付款的時間?很怕事有蹊翹之後錢拿不到那我的創業會變負債....

想請問我如何能和平讓他付款?

沒簽工程約我是吃虧,但我有全部現場施作照片,也有全程智慧型手機LineAPP的對畫記錄,這會算足夠有利於我的證據嗎?

因為他也算是有政治背景,我能訴諸媒體嗎?

在這之前我還需要作什麼防患未然?請他補簽合約?補簽估價單?還是有什麼書面能讓他有壓力?(只是不知業主願不願意簽)還是我需要下次找他要款時錄音存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本件若要讓他和平付款,且對您有保障,就只有雙方簽訂一份書面契約,約明付款期限及相關內容.但若對方不願意的話,恐怕最後也只能走向訴訟程序,至於訴諸媒體,當然也是可能,但要注意不要有妨害名譽之情事,也就是不可以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你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讓對方知道你有意走法律途徑,如果對方沒有對支付命令異議,法院的支付命令會產生確定判決的執行力,將來也可以直接對相對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Roy 102-07-08 12:13

父親寒假時與幾位朋友去聚餐,喝醉後意識不清將包包中十萬元交由其中一友人甲保管,聚餐結束後讓餐廳小弟開車送回,送回時已無法自行行走,攙扶進屋後,我們隨即檢查他身上財物,發現十萬元工程款不見了。隔日才聽父親述說昨日經過,並詢問當日一同前往的其他友人,皆稱錢乃甲帶走,然問甲甲先稱其從未取走十萬元,而後又稱其帶走後不知放到哪了。爸媽不希望走法律途徑,然時至今日仍未討回,若我說服他們後,願意尋求法律途徑,此事該如何蒐證與請求?

建議您可以將與某甲溝通之對話內容錄下,屆時一併以其承認受託保管、收受金錢錄音內容及其他證人之證述,應該會比較有利於日後不得以進行訴訟時做為主張之依據及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517835288 102-07-05 15:22
我過去幾年在新加坡開公司做工程(A 公司),休息回台灣的時候,和兩個朋友在聊天時,他們也有興趣投資。所以,我便將我公司裡的二手機器賣給他們 ( ?价是 新? 200,000)。但是,前題是他們有親自過去新加坡看看,再做出最後的確定。 而且,他們也在新加坡用美國的護照開了一個空殼公司。因為是朋友的關係,我同意讓我公司的人員暫時幫忙他們,以基本薪資計算。可是他們一直不想再拿錢出來。 他們的公司叫 (B公司 ) 在期間,因為他們新開的公司為了可以接大工程,需要資金,便和中國信託接洽。他們也願意用1/3 的股份,希望我的幫助。可是,當銀行提出動產做保證的時候,他們竟然要我拿出我媽媽名下的屋子,而他們的不要拿出來。我當時就確認不可以和他們合作了; 而且,其中的一人還私下調查了我媽媽名下和我太太名下的動產。還帶我去和私人基金接洽,都是要求我用我媽媽的動產作抵押,來借錢給 keystone 做?金。 後來,我在新加坡的公司也因為上包商不付我們工程款;而使我的公司經營不下去,而被新加坡政府給關閉了。在2012, 我也就離開了新加坡。 那兩位朋友的公司,也因為我的公司無法再提供人員的幫忙,而無法經營,關閉。 現在,他們將所有的錯都歸咎于他們的投資是因為我人在新加坡,而且,我當初沒有進到責任告知我自己的公司有困難,而轉賣機器給他們。造成他們的財務損失;所以,要告我詐欺。 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胖胖 102-05-19 18:24

律師, 您好,

想請問關於債權清償的問題, 謝謝!

事實:
1. 先父於民國54年請人(甲先生)蓋屋, 給付工程款後, 甲先生捲款而去, 沒有完工, 因此先父說要告甲先生, 但沒有跟家人交代訴訟內容及過程.
2. 至101年9月先父彌留之際, 接到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家人才知當初先父有設定甲先生六筆土地抵押權, 而該六筆土地經拍賣後, 先父被通知參與分配(A案), 且為第一順位.
3. 甲先生於民國72年歿.
4. 先父於民國101年底歿.
5. 當初設定抵押契約已找不到, 只有地政事務所提供之地籍資料中載明先父為抵押權人, 且地政事務所已銷毀15年以上之申請文件.
6. 本案的另一個參與分配債權人(乙銀行, 清償債務, 優先權為普通)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 認為我們繼承人的債權有存在疑慮, 因此要我們舉證.
7. 乙銀行分配表中債權計算起息日為民國72年.
8. 法院於乙銀行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後, 馬上又寄一封通知, 以民法第125條及第880條認為請求時效已過, 要雙方具狀說明.

問題:
1. 是否以地政事務所的地籍資料具公信力及公證力可做為有效反辯?
2. 債務人乙先生的繼承人於強制執行拍賣其土地時沒有提出民法125條抗辯, 法院有立場可以提嗎?
3. 若乙銀行也過15年請求權, 因為他後面還有一家銀行沒有分配到錢, 是否可以此為籌碼, 要求乙銀行撤告?
4. 於分配表異議之訴的言詞答辯庭時, 應強調什麼比較好呢?

您好::
1. 是否以地政事務所的地籍資料具公信力及公證力可做為有效反辯?

法院以民法第125條及第880條認為請求時效已過, 通知您們兩造具狀說明

就是以地政的資料「認為您們是抵押權人」才會這樣通知 

民法125:15+ 民法880:5 =20 ;民國72年距今→ 30年


2. 債務人乙先生的繼承人於強制執行拍賣其土地時沒有提出民法125條抗辯, 法院有立場可以提嗎?

依您所述的事實,是銀行代位債務人對您們時效抗辯,不是法院


3. 若乙銀行也過15年請求權, 因為他後面還有一家銀行沒有分配到錢, 是否可以此為籌碼, 要求乙銀行撤告?

銀行不會撤告,銀行對您們提分配表異議之訴的目的,就是要將您們債權剔除,他才分的到錢


4. 於分配表異議之訴的言詞答辯庭時, 應強調什麼比較好呢?

這問題太籠統,而且沒看過卷證資料,無法回答您

胖胖 102-05-19 20:48

律師, 您好,

關於問題2, 債務人乙先生, 更正為債務人甲先生, 另外我要如何知道乙銀行代位債務人對我們時效抗辯? 因為是法院事務官寄出的通知, 並不是乙銀行分配表異議之訴的告訴內容.

嚕啦啦 102-05-06 07:37

律師您好:今年2月設計師請我到業主家安裝冷氣,過程中業主已支付3成工程款給設計師,但設計師尚未給我款項時發生意外往生,我們也就繼續施作,但完工後業主已知設計師已往生,我們向業主請款,業主刻意丟給已往生的設計師:去找設計師請款!!但業主想解決款項,拿另外2成工程款給我請的臨時工,其他工程款業主就不支付,我從開工至完工,材料,設備,工錢都沒收到,跟業主談都不理,請問該怎麼辦?如果要提告,要告什麼呢?侵占是否成立?

 

1.單純履約糾紛 沒有侵占問題 2.重點是契約相對人是誰 你有沒有跟業主請求之權利 設計師死亡 你繼續施工 業主沒有拒絕 代表甚麼意思 你可以思考一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8:27
回覆 嚕啦啦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今年2月設計師請我到業主家安裝冷氣,過程中業主已支付3成工程款給設計師,但設計師尚未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可以主張代位設計師向業主請求工程款,如果對方如不給付,您可以訴請法院判決,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spcer 102-04-27 20:53

有以下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老船長 希望可以給點意見
1:我們是承接營建商的下包 也有簽訂簡易合約 我是被騙簽的 因為我上頭有註明 工程款項要另訂合約 因為當初要簽訂合約時 金額營建商沒有寫金額 事後我也沒有副本給我 如果營建商有心要ㄠ 我們小包商會不會出事
2:工程施工中發現營建廠加工程太多偷工減料 導致我們小包就因為要安裝我們的東西 卻要幫營建商挖洞或調整地基 浪費太多我們小包的工資 但營建商又不肯給多出來的工資 該如何去討 ?
3:因為一開始是口頭契約 但施作後才發現 營建商現場根本沒有相關師父或工人 全部幾乎都是非專業人員在施作(簡稱粗工) 施工品質很差 導致我們又被迫花大把銀子在五金材料上 事後又不肯讓我們請款 請問這種有人遇過或有相關經驗嗎?
4:綜合以上 在請款結算出來後 總工程款約50萬 被扣到倒貼10萬(明細裡有五金 配件
少數材料 她們請的粗工 保險費 一堆名目 重點是買的材料較的人也做他們自己土木的工程 卻都扣在我們身上 甚至還要補好機萬的發票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像我們這種小包該怎麼辦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是屬小包,仍要回歸到您們與廠商間之承攬契約而定,若未有書面的合約,則要回歸民法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游小姐 102-04-23 15:00

先生在做小包的水電工程,去年八月接到和這個老板發包的給水工程,一開始他就要求要先生給他報稅,所以先生就把身份證影印給他,並沒有想太多,而且這個工程也沒有簽任何契約

後來的三個月請款也很順利,可是誰知道到第四個月之後,他開始不給錢,說我們工程期拖太久,結果也說我們只要完工的話他就全額給我們,後來我們在過年前全部把所有的試水都做到好了,就差頂頭上司不給我們做保溫的動作(這是上面的問題),而過年前發包的老板叫我們去結錢,在這當中他有說我們施工有問題,所以和先生說好要找一天1500元工資的師父去修繕,我們答應,誰知道在結算的時候他一天算2300元,這樣就算了,本來修繕大概兩個星期就可以好,他的工資報價上寫了35天,因此那場工程我們最後的尾款被扣到剩五萬多塊,本來還沒保溫的話是還有八萬多的。五萬多塊他當天只算給我們2萬多塊,說最後保溫都做好才要通通給我們,當時我們也急需用錢,所以不想太多,只想說他不給那三萬的話就算了。

前不久他打電話給先生說,你什麼時候要進來做保溫?先生一點都不想再和那種人有交集,所以就回絕他,他居然說要對我們提告

請問:

1.沒有工程合約的話他這樣是要告我們什麼?

2.如果他在下個月報稅的時候把我先生報到超過金額的話我們可以有什麼動作反咬他一口?

 

 補充:

像這個老板前三個月(去年9.10.11月)的工程款都是用匯款,所以有工程行的匯款證明,但是我們是還需要發薪水給師父,而且還有他發包給另一個小包做排水的老板),所以每個月都十幾二十萬以上,連續三個月。所以這會讓他對我們提告成立嗎?
我們的部份沒有什麼違約事項,很多時候是因為他的材料沒有給我們,所以工程期一拖再拖,其實大家都想要快點完工,讓一間好房子可以快點開始賣,這樣我們都會很有成就感的,只是我不了解為什麼他在最後還一直說要告我們,像昨天晚上十點多到十二點多他一直打電話還加傳簡訊騷擾我們,說要告我們,而且還說"你不接電話最好,我還欠你三萬塊你都不想要了嗎?"我真的不懂他這樣到底是有什麼用意,是在嚇人還是故意要欺負我們這些年輕人?
另外針對我的第二個問題,他如果用去年三個月給的工程款來算的話,那一共報稅的時候可能會到達98.6萬,因為這其中還有二十幾萬是別部份的老板的錢,那這樣他如果真的報到這麼高的話,我們是可以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會成立承攬契約,但上包公司不給尾款有無理由,則需視您們所承接的工程有無違約之情事,至於報稅問題,若上包公司確實報稅不實,則可能會涉及刑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拜 102-04-17 17:07

想請教律師~~~~

農地在今年2月18日請蔡姓鐵工老闆蓋鐵皮屋小工程,契約中明定於今年3月31日前完工並交付(已預付工程款3成訂金24萬),他只挖地基4個坑就停滯.....施工僅佔總體工程一成(已經確定無法完工交付).....經多次連繫惡性不接電話......我3月30日已寄存證信函希望他5日內出面處理(到目前仍不出面),若他仍不出面處理.....是否需要經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此民事案件告至法院前是否須先至派出所備案蔡姓詐欺之嫌?因該工程行負責人為其前妻(人頭),而其名下也無動產動產,皆為其前妻名下~~若其名下無財產法院支付命令有用嗎~~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函解除契約,再跟對方要求已經給付的訂金,至於詐欺的部分,則要視行為當時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蕾蕾 102-03-08 10:55

老闆與A營造廠的主任和現場承包商有口頭約定工程中本公司提供的勞務及每日工資,A營造廠的主任也承諾工程款項由營造廠支付,第一期帳款確實也是由營造廠用支票支付,但在工程施工四個月後也就是在工程完工的前一天卻接到,營造廠會計來電告知要將前2~4期的帳單退回款項請向現場承包商請款。請問營造廠是否違法?三人的口頭契約是否成立?若營造廠不付款本公司可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口頭契約仍屬有效,後續則為證明問題.

二.現在營造廠故意不依約履行,則您們可以向營造廠請求,但仍要先釐清您們三方之契約關係.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契約之成立生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並不限於以做成書面的方式為之,因此三方對於契約之必要之點(如款項、標的、履行方式)如達成一致,則契約即已成立生效,因此可請求對方應依約定履行。

惟,本件因無簽立書面契約,所以會面臨舉證困難之問題,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貴公司的權益。

另外,從您提到的問題看起來,貴公司似乎並無聘僱常年法律顧問,建議為避免日後爭議再度發生,並確保公司權益,可考慮聘僱常年法律顧問,本所有提供相關的服務,歡迎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QOO 101-12-13 07:36

律師您好:我於民國100年8月簽訂一份興建房屋的工程契約.期間我都有依約工程進度做到哪..錢就付到哪..到今年9月時..對方說做我的工程賠錢..然後他就不來做了..他還有溢領10多萬的工程款..直到現在..期間我有一直催促他來做..他卻再三推諉..又不肯跟我解約..我現在該怎麼辦?是否可以跟他解約?該如何做呢?煩請律師撥空解惑..感恩..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3 08:30

如果您沒有約定特定期限完工交付,是不能解除契約的,頂多請求減少報酬賠償遲延而生之損害。

民法第254條規定:「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契約。」。要言之,你可發函限期催告對方履行,如對方於期限內不履行,可以解除契約

劉小姐 101-12-11 13:24

一位"無公司行號的個人設計師",請我至他的友人公司進行裝修工程,也開立發票給友人公司。但工程完工後這位個人設計師已收取友人工程款項,但他並未將已收的款項付給我,多次催告也答應匯款,最後仍然沒有收到尾款。
目前這位個人設計師電話不接,因為沒有他的任何資料...
1.我們是不是能直接針對那位友人公司寄存證信函給他?
2.之前有去找過那位友人,他說他確實已經付清了所有款項...
3.如要寄存證信函,內容要怎麼寫才好呢

還是有其他更適當的方法能處理呢...?

1.存證信函有通知或催告意思 可以直接寄送 沒有規定什麼時候才能寄發 2.是否要朝刑事詐欺侵占主張 你可以思考一下

 

阿仁 101-08-08 03:27

請問法律專業相關大德們

家人日前與房屋整修公司簽約,整修房屋

目前工程約完成七成,

但是老闆卻因向地下錢莊借錢而消失無蹤

工程款158萬已經付了140多萬,

跑路的老闆委託友人幫忙完成工程,

其友人說工程必須繼續交給原工程人員進行,

否則工人會因為已經領不到2個月的薪水破壞房屋

但是卻又要家人另外重新付款來完成工程。

請問各位專家

該怎麼辦?

1. 若想找其他公司又怕被破壞,但是找原班工程人員又怕再次跑路 @@

2. 若要循法律途徑,應該要怎麼做?
要先向警察局報案嗎? 還是要到法院控告?
該以什麼罪名報案或控告? 詐欺? 偉造文書? 還是其他?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R 101-07-17 21:40
今年3月的時候公司A 承包了竹北市公所的修繕工程,公司A與竹北市公所有簽約。在工程中,公司A負責水電部份,而泥作修繕他們找了下包,也就是我負責,但我與公司A之間並沒有簽約這一個動作。 在工程尚未開始前,我傳真過報價單到公司A,而對方也接受了我的報價,而當工程完畢後我要請款時,總共22萬的工程款,對方只付給我2張3萬元的支票。 我數度打過電話詢問,但是他們公司的電話卻常常是沒人接,就連負責人李先生、老闆娘、以及管帳的會計都是這樣。 工程已經驗收完畢,而竹北市公所也將全部的工程款給了公司A。 這幾個月來「偶爾」會接電話的會計李先生(負責人的姪子),總是說「支票明天會寄」、「我好幾天沒去公司了不了解情況」、「公司的支票用完了」等總總理由來拖延。 距離完工、驗收完畢,也有幾個月了,我想最糟糕的情況應該就是公司A倒了下包。 我想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但是我不知道首先我該做什麼?相關的程序? 請了解的人或是遇過類似情況的人能告訴我,謝謝。

 

您好

承攬契約不以一定形式為必要,報價單對方接受了契約即為成立

您的工作已如期完成自然可以請求承攬報酬

建議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向A公司請求給付欠款

另須注意承攬報酬請求權之時效僅有兩年,小心別超過了!!

 

Elaine 101-04-08 10:16

住在新店安坑安康路於三年前將後院加蓋遮雨棚儲存雜物

請了位於~新店安康路二段的~~豐華鋁門窗~~來施工完成後 
並未等到下雨日驗收~~即將工程款付清了 
約一個月後來了一場大雨後  馬上出現~大漏水情況

通知施工店家   卻遲遲不來處理

經過二個月催促才來草草處理離開

之後就漏水不斷 儲存的物品都淹水湡爛

連續每個月都有一直再去找施工店家   店家 卻一直擺爛不肯來修繕

店家的態度實在讓我很氣~~(我精神上被此事已經折磨的很耗弱,)

為何會拖三年    因為心存善念   只希望他們能來修補漏水

每次去找店家 他都說明天去幫妳看看  

所以他一拖再拖~~才會拖到我~恍然大悟   他是在拖延戰   導致過了求償

我想很多網友都勸我另外尋找別家來修補    只是想問難道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討回我消費者該有的保護和公道嗎??

姑息這種不負責任的店家  應該會有很多人被他收了錢  不負責

而且工程款並非一二萬    而是130,000(十三萬元)

我真的只是想請教該怎麼給這店家應有的懲罰   因為已不可能叫他賠償

除了自認倒楣  沒有其他較好的辦法嗎??

例如放火燒他店   或潑糞   潑漆   潑汽油類?

或找黑衣人去跟他討回所謂的公道??

我上這來只想請問社會大眾  如何討回消費者被欺騙應有申張正義的公道??

阿松 101-02-21 11:08

年前2011/11底.我接到一位室內設計師的裝璜案.由於是長期配合.所以僅以口頭報價.並未送報價單.而設計師也允諾施作完畢後.即以現金支付.總金額為12萬5千元.於工程尚未進行前.由於施作需要另加一層工序.所以他需再支付一萬元工程款.他也爽快支付.

而當工程接近收尾階段時.他又追加數項施作工程.我也以口頭報價(後補報價單)此數項追加工程總價為1萬1千元.(此時總貨款為13萬6千元)

然而.當驗收完畢後向他請款時.他卻開始聲稱施作前的那道追加工序.本應由我方負擔.因此工程款需再扣一萬元.並且拿了一張業主之2月份10萬元支票.支付我部份貨款.(剩餘部份貨款.要等過完年後才能付清.)

由於1.那道追加工序依業界行規確應由他支付.而非由我方負擔.2.客票之票面金額及開票人我皆無法接受.所以當天即退還該支票.並請他提領現金支付.過後他交給我6萬元現金.並稱業主尚未驗收完畢.剩餘貨款7萬6千元要2月份才能付清.

過完年2月7日我用電話拜晚年.順便請收帳款.他仍以業主未匯款之理由推辭.然而我從側面打聽其它工班之消息.分析他應不致於無能力付款.所以我開始2-3天去他公司泡茶聊天以確定他收款狀況.

直至2/19前.打電話給他他都說當天即會匯款.但截至目前為止他仍未匯出一毛錢.
2/19當天我去他公司跟他催收帳款.他就開始聲稱當初施作有錯誤及追加工程款他不願全額支付剩餘貨款.並且大聲吼叫趕我出他們工司.並要我別再進他們公司.

到目前為止我仍未收到剩餘貨款.看樣子他也不願全額支付.並能拖就拖.請問我該採取哪些法律行動?以確保我的帳款能全額收得回來?
 

補充1.我的家人建議我寄存證信函給他.但我在網上做了一下功課.好像去地方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似乎較快?但如果對方於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提出異議.法院是不是又要我們去再調解??是去哪調解?效力如何?

2.由於他曾提過我未有正式的簽收單據.或他簽名的訂購單.所以他要付不付都可以.請問這點會在我提出支付命令時.被他以此藉口拒絕支付全額貨款嗎?我該如何自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支付命令的好處

在於對方若未異議就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

但若對方提出異議

則會變成訴訟案件

法院可能會先移付調解先由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再移回法院

由於您們的生意往來沒有單據

所以對您而言舉證問題就會比較大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松 101-02-21 11:32

律師您好.請問您是否能以錄音以及出貨單據輔助證據不足呢?

小妃 100-10-03 10:00

緣由:朋友承包工程,告知因請款程序出問題,領款延誤,需先發工資以免影響進度,向我借調一筆周轉金,言明工程款下來馬上還款,還以他妻子開立的美甲店及後續還有幾百萬的工程款未領,還款一定沒問題

情況:

1.8/21開立支票(票信尚無問題)(票期10/21),但9/15即發生跳票,且人失聯

2.後來去他妻子的美甲店找人,美甲店的人說美甲店已經頂讓給他們了

3.對方公司,住處皆人去樓空

上述情形可以告他詐欺嗎?

票期未到可以提前告嗎?

勝算有多少?

郭詠晴 (律師) 100-10-03 15:11
回覆 小妃 的發言內容:

緣由:朋友承包工程,告知因請款程序出問題,領款延誤,需先發工資以免影響進度,向我借調一筆周轉金 ... (恕刪)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一般支票跳票民事債權債務關係,不太可能構成詐欺。除非確實有在借錢當時,對方就有不想還錢的故意存在,而人的主觀想法是非常難證明的。

訴訟實務上雖也有以刑逼民的作法,如果遇到比較體恤的檢察官會逼對方出面和解;但如果檢察官認為純粹是民事糾紛,就會做出不起訴處分。這時就只能向民事法院提告,要求對方償還債務。勝訴確定後還必須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才能夠拿得到錢。

小李 100-06-07 09:33

本件的訴訟為苗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拆屋還地執行的事務官委託當事人(地主)雇工將地上物拆除,當事人透過友人的介紹認識自稱二呆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先生,實地勘驗面積共計113平方公尺地上物拆除工程,估價單的工程天數兩天計算方式為:33×3=99m3÷14=7台、土方回收廠 7台×1600=8400、拖車2台×10000=20000、怪手2天×10000=20000、板車2×3000=6000 合計拆除費用總共為54400元,雙方在訴外人陳先生見證無異議之下口頭達成協議包攬此工程有林先生手寫估價單為憑,於100年1月10日在事務官見證下施工,於100年1月17日完成,完成此工程的次日結算工程款其請款單表例並非當時所協議的項目單價,總共是15萬多,見請款單甚感驚訝,於是提議交由法院裁定,法院在3月2日裁定下來,3月3日當天與林先生彼此達成協議總工程款8萬元林先生並簽下收據一份為憑,次日一位自稱二呆工程的法定代理人林小姐得知裁定費用為15萬元心起貪念提出告訴給付承攬報酬事件,當事人與林小姐從未謀面也不知其是二呆工程之法定代理人,工程包攬都是與林先生接洽,請問此訴訟的原告林小姐是否適格?林先生的角色卻是證人,其證詞法律效用嗎?估價單與請款單的總額相差甚距,是否涉嫌浮報。

阿裕 100-06-02 21:56

想請問本公司與業主已簽好合約書.但後來業主找上別家公司.應該拿本公司之報價單比較!

業主這樣ㄉ行為.本公司能有甚作為呢?因為為了此工程.已經讓費了許多時間與人力~合約書是

沒有寫罰則的.但合約書個別有一式二份!(工程還沒開始動工.也還未收任何工程款訂金等)

契約沒有寫處罰的方式及金額,那就會回歸到民法的規定,你們可以依民法規定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