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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皓 105-06-28 15:03
好幾年前有被抓到一次持有大麻但未吸食(那次被判罰金,因為尿液也是陰性反應),前幾天收到新北地方法院傳票,在備註的地方直接寫明送觀察勒戒,這次因為持有神仙水但未食用,而我也有當庭承認有使用安全他命並非習慣而是朋友(網友)提供才使用的,驗尿可能也有驗出陽性反應,可是我有詢問過網路上的朋友,有幾個回答都是第一次被驗出陽性反應的話可以申請院外戒治,為什麼我才第一次驗到陽性反應就要被判觀察勒戒,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完全不知道過程該如何反應,直到收到法院傳票才知道事情大條了,因為網路上的朋友是說應該會有觀察勒戒或院外戒治這個選項,但被抓當天的隔天開庭,檢察官也未詢問我是否接受觀察勒戒或院外戒治,這跟網路上的朋友提供的訊息不太一樣,請問是否還有改變判決的餘地?因為我是初犯(第一次被驗出陽性反應),加上我本身對那些東西沒有什麼上癮問題,為何第一次就要被判觀察勒戒,進去勒戒實在對於沒有上癮問題的我有點小題大作,請幫幫我,怎樣才可以改變判決,因為我是家裡的獨子,如果這次因為這樣而進去勒戒,一定會造成我心靈上重大的陰影,所以可以提供我可以改變判決的方法嗎?我不可能上癮的,那東西誰會想要呀,請幫幫我~,謝謝。
皓皓 105-06-27 21:23
如題,因好幾年前有因持有大麻未食用未驗出且判罰金3萬,而今年2月底因當場查獲神仙水但因承認有食用安非他命(非上癮而是網友無意間提供)而帶回驗尿,事後應該有被驗出陽性反應,而在警局和隔日開庭時都有承認吸食安非他命(非上癮者)但當場並未查獲安非他命,導致現在法院刑事傳票備註觀察勒戒,請務必到庭等字樣,因為相關資訊有上網請教各方網友,得到的訊息皆是第一次被驗出陽性反應的話,庭上應該會給予觀察勒戒(如果不想觀察勒戒可申請院外戒治),但唯一不同的地方則是被抓隔日開庭時,庭上檢察官並未詢問也沒說要判我觀察勒戒或是否需要院外戒治而是再下一次開庭時才會詢問要觀察勒戒或院外戒治,跟網民提供的資訊不太一樣,導致現在卻要接受觀察勒戒的處置,在程序上是否有什麼瑕疵?而且我現在想趁五日之內提出抗告(地方法院有訴狀紙填寫抗告狀),但因本網站上的律師有說自己DIY寫抗告沒有法律層次多半會被法院駁回,請問有律師有可以提供我這方面的資訊嗎或者教我怎麼寫抗告狀?(十萬火急) 本文與本網站編號CAS201606270856248JA之發文為同個案件。請麻煩各位律師提供我相關資訊,我必須快點解決這次的難關。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7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戒癮治療,須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若待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且法院亦裁定觀察勒戒,就沒有機會了,抗告,只有形式上拖時間之意義,完全沒有實質意義,實在不建議再花費任何費用抗告狀上,甚至,也不用提抗告了,真的只是拖時間而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7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戒癮治療,須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且法院亦裁定觀察勒戒,就沒有機會了;抗告,只有形式上拖時間之意義,完全沒有實質意義,實在不建議再花費任何費用抗告狀上,甚至,也不用提抗告了,真的只是拖時間而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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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皓 105-06-27 21:4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戒癮治療,須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若待檢察 ... (恕刪)

請問那如果是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上備註(觀察勒戒,請務必到庭),因為我只有被抓當天隔日開的簡易庭那次而已,這樣算是還來的及請求戒癮治療嗎?要準備哪些資料呢?因為我手上目前就只有這張刑事傳票而已。

法律研究者 105-06-27 23:25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必須趕快在時間內依法提出抗告

             才能爭取改判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小玲 104-10-02 21:12

如果同時3人被搜到持有神仙水與咖啡包,另外2人堅持是我朋友再販賣。這樣刑責多重。我朋友堅持不是他販賣,要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2 22:50

您好,您朋友可能涉及二及販賣,屬於重罪,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02 23:01

毒品下游的指述,不能成為有罪判決的唯一依據,還是要有補強證據

阿達 104-01-03 09:11

想請教,前天1/1早上,有香港朋友在台灣持有搖頭丸,在酒吧臨檢時時被帶至台北大安分區,已採尿液,自白且當晚已移送台北地方法院。當晚22:30左右已被請回。

法院內人員表示需等驗尿結果出來,法官才能判決。而且法院說他己經限制出境了。

因香港朋友需返回香港工作,請問有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加速處理?讓他可以在下週二或三即可離境。

他1/1淩晨有使用搖頭丸及K他命及喝了一小杯可能有放神仙水的果汁。

今天明天(週六週日)可以向誰諮詢。謝謝

 

 

一、在目前臺灣司法實務,限制出境是依附於限制住居的概念,目的是為確保裁判文書送達之合法性,並非指被告不得自由行動而拘禁於住(居)所之意,故應依循刑事訴訟法第404條(抗告)、第416條(準抗告)等規定提出救濟
二、建議你聘請律師向法院提起抗告,或是以書狀聲請解除限制出境。

張祐豪律師
所     址ADD:臺北市信義路4段391號12樓
案件洽詢TEL:02-27587681
                    0979048985
案件洽詢EMAIL:ffiva@hot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3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又關於限制出境之部分,於觀察勒戒緩起訴戒癮治療結束前,坦白說,欲解除限制出境,難度很高,應先解決觀察勒戒的問題,比較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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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 103-12-25 20:49

您好!
時間:12/11凌晨臨檢
經過:酒醉的我與持有K他命與K盤的朋友到公園抽K菸,被迅雷小組聞到煙味,並抽查我們的包包
我朋友當場被查獲持有,我說我有抽3口菸,2人一起帶回警局並驗尿
筆錄時2本坦承吸K菸,但筆錄警方好像同情我並幫我把筆錄寫成我從未吸食毒品,然後我不 
知道朋友有帶毒品口供,然後我朋友照舊,因場查獲持有2克K。
結果問題來了!我和我朋友在前天友喝神仙水跟毒咖啡~但因害怕並無自己提出前天有玩含二級
神仙水和毒咖啡。
採集尿意後和筆錄都做好後就放我們回家了!
發問之問題:1.因筆錄警察寫我未服用毒品,但如果驗尿報告出爐我二.三級呈陽性,我又長期十幾 
年有服用藥感冒糖漿治療我偏頭痛習慣,其劑量一天2瓶。然後害怕共被驗出234級 
陽性反應。其最要如何定罪與懲罰!
2.因我的工作是公益團體跟政府一起企劃公益活動,目前正要開活動籌備會
了,我又是企劃與策劃最主要執行人物,我怕等確定觀察勒戒時,我不能把活動辦
成!所以我看了很多可以即時申請戒癮治療方法!可是12/11做筆錄並不是當場檢驗是
吸毒尿呈陽性.今天12/25了傳單都還沒到,我也不知道辦理字號是多少與尿液是 
否篩檢報告出爐並送至地檢署,因我都上網查不到有我這紀錄!我有如何請求緩刑
戒癮治療!所以連狀紙也不知道要如何寫!
3. 12/17衛生署發信函【傳染病防治衛教講習及篩檢血液】須到衛生部,再12/31前須
進行防治講習與抽血不然要罰1~5萬,請問這是代表我的尿液驗出三級而上課嗎?


法院傳票起訴書我都還沒收到~

 您好:

建議您應持續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案號股別

待查到後盡速具狀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陳小發 103-05-19 09:52

你早,我昨天因為毒品問題被捉,請問施用二級毒品神仙水,一定要勒戒嗎?我可以申請院外治療嗎?要如何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才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思思 103-01-29 16:52

事發當時我回到住處 刑警剛好進我家房間搜索 搜出三瓶液態安非他命神仙水)空瓶,愷他命研磨盤一個研磨卡一張…空袋子一個.刑警帶回我跟未成年的女友…尿液初篩也驗出兩人有二三級反應陽性,女友筆錄是說在女性友人家施用的.但是卻寫出曾用一千元向我購買一公克(一小包)愷他命,我當下不知道怎麼辦於是我也寫說是因為當時女友心情不好於是把我向藥頭購買的一公克愷他命再以一千元購買.我說明自己是因為壓力大才施用毒品,事實是我真的沒有販賣.  隔天送地檢署法官說明我是初犯年紀又輕(20歲)讓我直接回家,並等候傳票開庭,我很怕家人知道,要是被關我家就少了一份經濟來源,有辦法以其他方式代替被關嗎…如果真的被關會關多久…我該怎麼應對法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分案案號若僅有毒偵字,表示僅偵辦您吸食二級三級毒品部分,若您為初犯,應儘速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表示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避免觀察勒戒裁定。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為抗告,就比較困難了。本案若另分有偵字案件,則比較麻煩,表示偵辦您販賣毒品之案件,若為販賣毒品之案件,刑責比較嚴重,應儘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就販賣二級毒品部分,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4條規定,為七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不可謂不嚴重。依您提示情形,似應主張為持有或施用或轉讓,則較為輕。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敬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法律小學生 103-02-01 13:38

大大你好 你這種把毒品轉給好朋友的情況 一般吸毒的都會有

我身邊周遭一些不懂事有吸毒的朋友 之前也有遇到跟你一樣的問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解決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0希望0 102-08-20 00:52

請問各位律師

18歲的時候因為吸毒被關

事隔一年,去法院報到驗尿驗到(驗到k跟神仙水的話)

現在19了,這樣會有怎樣的刑責?

有可能只罰錢嘛?

 

回覆 0希望0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

18歲的時候因為吸毒被關

事隔一年,去法院報到驗 ... (恕刪)

 

您好

K他命目前應屬第三級毒品,此部分的施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是罰緩處罰。

神仙水這個部分,毒品分級屬第二級,如果你18歲那年也是因為施用第一、二級的毒品勒戒強制戒治,19歲再度施用,此部分因符合五年內再度施用的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2項,檢察官應會依法追訴。

以上供參考

小小剛 102-03-07 22:51
律師你好:我因跟朋友四個人一起吸食K他命和神仙水被抓我們都是初犯。我跟一個朋友承認東西是我們合買的。去汽車旅館被抓也開完偵查庭了。檢查官問我是否有提供毒品給其他兩位朋友我?沒有。我?當時東西都放再桌上是他們自己拿來食用的。檢查官又問那他們食用時你有沒有阻止他們我?有可是他們還是自己拿來用。然後檢查官又問那為何你沒跟他們?東西是你的你們為什麼拿來食用。我就?我想大家都是朋友所以就沒再阻擋。檢查官又問你承不承認有提供毒品給他們食用我?不承認。請問律師大大這樣會構成什麼罪。會被判轉讓嗎下次開庭是否要請律師呢。我也已收到處份書k他命行政裁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能會被依轉讓毒品罪追訴,需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哲 101-12-28 23:55

請問初犯毒品當場有搜到k他命神仙水結果另一名友人全部推給我說那是我的,我到警察局警察也沒告知一直叫我簽名說我算持有我以為是要2個人簽名這樣....結果只有我一個人簽!!請問這樣我會被怎麼判?有機會在外戒癮治療嗎??
請問東西是在垃圾桶找到並不是在我身上K他命也是在另一位身上
他叫我簽名那個是算證物還是算持有??另外一名不知怎跟警察講的只有我簽名而且沒有告知說那是簽什麼的!請幫忙解答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20

你都簽名了很難再爭執那不是你的東西,

持有毒品如果沒有前科可以爭取緩刑

阿哲 101-12-28 02:09

請問初犯毒品當場有搜到k他命神仙水結果另一名友人全部推給我說那是我的,我到警察局警察也沒告知一直叫我簽名說我算持有我以為是要2個人簽名這樣....結果只有我一個人簽!!請問這樣我會被怎麼判?有機會在外戒癮治療嗎??

1.K他命屬三級毒品 持有的話會有罰金問題 至於神仙水成分可能是二級毒品 持有法定刑事2年以下 2.至於是否涉及施用可以院外戒治 要看檢驗結果 以及檢察官裁量

阿哲 101-12-28 16: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K他命屬三級毒品 持有的話會有罰金問題 至於神仙水成分可能是二級毒品 持有法定刑事 ... (恕刪)

請問東西是在垃圾桶找到並不是在我身上K他命也是在另一位身上

他叫我簽名那個是算證物還是算持有??另外一名不知怎跟警察講的只有我簽名!請幫忙解答謝謝

vic 101-12-17 19:54
律師您好:小弟友人 近日 參加一個私人聚會 結果是拉K的聚會 且誤食用了 神仙水兩口 後來警察不知怎麼 進來的 結果全部 10幾個人 都被抓去驗尿 不知道 吸食神仙水前科 初犯的處罰為何
神仙水成份應該還是屬於MDMA 法定二級毒品 如果沒有前科 檢察官可能處以觀察勒戒或是院外戒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