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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 105-05-19 09:30

各位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把銀行帳號 跟 提款卡 借給一個朋友(客人 認識5年以上熟客)
那個朋友當初跟我說要存款用 (原因是因為有欠銀行錢 不能用自己的)
帳戶~非常很定沒有買賣行為
誰知道過幾個月後~事情發生了 他好像拿去給賣淫業者轉帳用
(金額都很小2000總金額20000以內)
警察筆錄也做好~要開偵查庭(妨礙風化罪) 很確定是沒有受害者
但是一直連絡不到那個熟客~無法做解釋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這樣的罪刑會很嚴重嗎 檢察官會如何呢
由於家裡小孩目前住在加護病房 所以後續怕要一直跑法院.....
 

PS 警察大致上提一下 說是 (台灣人)個人工作室性交易那種 帳戶因為她所提      供的 可能是介紹端的抽傭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0 15:0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經營性交易場所,可處罰5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方提供帳戶使用,可能成立幫助犯。 2、 就您所述的狀況,主要就是主張沒有幫助故意。 3、 倘若您是被列為被告,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阿呆 105-05-19 01:09

各位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把銀行帳號 跟 提款卡 借給一個朋友(客人 認識5年以上熟客)

那個朋友當初跟我說要存款用 (原因是因為有欠銀行錢 不能用自己的)

帳戶~非常很定沒有買賣行為

誰知道過幾個月後~事情發生了 他好像拿去給賣淫業者轉帳用

(金額都很小2000總金額20000以內)

警察筆錄也做好~要開偵查庭(妨礙風化罪) 很確定是沒有受害者

但是一直連絡不到那個熟客~無法做解釋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這樣的罪刑會很嚴重嗎 檢察官會如何呢

由於家裡小孩目前住在加護病房 所以後續怕要一直跑法院.....

PS 警察大致上提一下 說是 (台灣人)個人工作室性交易那種

     帳戶因為她(性交易者)所提供的 可能是介紹端的抽傭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9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遭認定是共犯。

2、至於是什麼樣的罪行,必須看對方妨礙風化行為是什麼、相關證人被告證詞、是否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都會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3、還是建議您應該正式委託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檢察官可能會以性交易的幫助犯(直接故意或未必故意幫助)來偵辦起訴,如果性交易的女子有未滿18歲的,適用兒少法刑責也會嘉會加重,如果以被告身份被傳喚,就要謹慎應對,針對犯意部份切入答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呆 105-05-19 09:20

感謝兩位律師答覆

具體了解 好像是個人工作室那種被抓 台灣人 實際情況警察也沒有大致說明 只是稍微提一下

只說帳戶被他拿去當作轉帳給人 

不知道這樣子在 偵查庭 檢察官會怎麼認為~還是法官怎麼判

賴小慧 104-04-23 16:51

各位律師您們好,日前我收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案由是"給付生活費(扶養)",一個在2002年左右消失的母親,當初莫名離開時,還留下了債務給我們孩子,所幸由舅舅們承擔,而弟弟妹妹也由舅舅們們代為扶養到有能力離開獨立生活為止(我是家中大姐,事發當時我約20歲,弟弟16歲,妹妹9歲)。曾經這位母親不止一次的對我口出惡言並傳訊恐嚇(內容大多是:妳就不要一個人走在路上,我一定找人強姦妳,而且還是輪姦,然後再潑妳流酸,讓妳死....等等),並且還曾因他個人債務問題,讓他的債主找上家裡,差一點就把妹妹和我壓走去賣淫為她還債,所幸當時任職公司的老闆出面跟債主協調,才得以保全。債務由媽媽的母親也就是我的外婆賣掉房子代為還債,但在賣房子時才得知房子已被媽媽偷偷的拿去二胎,所以不足部分就由舅舅牽本票給債主,這樣一個荒唐的媽媽,在一次又一次原諒之後,換來的卻是更過分的對待,至此死心,所以此後的電話和訊息再也不理會,直至前些日子,得知我和妹妹都結婚了,但沒有告訴他,然後她也輾轉知道妹妹懷了孕,卻完全不顧即將臨盆的安危,不斷的傳訊恐嚇騷擾,他要的並不是我們這些孩子,而是金錢,他覺的我們過的似乎不錯就開始找上門,我想請問,孩子應該盡到扶養責任,但一位母親就不需要?聽聞這樣的調解庭通常都是父母親有利,無助之下實在不知該如何尋問,我一個月薪資24000,他要求每月給付10000,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3 17:26

扶養權利人若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或是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是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扶養責任,若情節重大,甚至可以請求免除(民法第1118-1),提供您參考。

您好:

1. 依民法第1118-1條「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2.因為對方根本沒有撫養您,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3.因為在您未成年時,母親有義務要撫養您,您亦可打民事官司,向母親訴請求二十歲之前的撫養費。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3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3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2-14 18:03

同案三名被告,其中一人為17歲少女之男友,少女是因為男友債務才自願賣淫供男友還債及生活開銷,男方卻在警訊筆錄中謊稱:只知道女友從事外拍工作,其餘的一概不知道,而我手上有一張當時由男方親簽之工作合約,可以證明少女男友之證詞全是謊言...請問我是該立即提示給檢察官,還是等偵查結束後,再與委任律師討論此文件是否該提示?

一、為維護您的權利,請將事實過程詳細說明,或將資料備齊後到本所討論,俟全盤瞭解後方能提供法律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三、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再次補充:

1、刑法第227條規定: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刑法第229-1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3、律師建議:請速與受害人家屬(監護人)和解,如需協助請電0982-100565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4 2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盡速將該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否則倘若對方獲得不起訴處分,要救濟就比較困難了。

建議您應該與該女一起尋求正式諮詢。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2-14 22:00

您好,本人曾擔任婦幼組的檢察官,若有疑問可以賴諮詢 ncc101ds

因為不知道您的角色為何?告訴人或被告,以及詳細的工作內容,再請告知以便回答。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4 23:29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陳報與檢察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4 23:50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陳報與檢察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應該是先找律師討論這個證據應不應該提,而不是等被起訴後再慢慢討論。可以在越早的時候把事情處理好就越早處理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Mountain 103-07-28 21:11

我因載送賣淫女子前往旅館從事性交易
被警方以假客人釣魚的方式攔下
並查獲與應召站聯繫的王八卡手機
(但是手機是在無人在場的時候在我車上找到)
在警局做筆錄
我都表示只是載朋友來這裡找朋友拿東西
旅館和賣淫女子的家車程僅5分鐘左右
我只是因為路程短且剛好送自己女朋友回家順便載她過來
也否認與應召站聯繫的手機是我的
其餘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我皆以不知道做回應
可是賣淫女子
一開始便全盤托出細節包含賣淫費用與應召站的分贓與支付與我的薪水
警方認定賣淫少女的筆錄屬實
後來在刑事局我又和女子串供希望她在開庭時能幫我脫罪
結果因為警方的筆錄某些因素沒做好刑事局不接受又需要重新做筆錄
然後回到派出所女子就按照我們所串供的內容
承認王八卡手機是她的
而我只是因為朋友關係答應載她來找朋友拿東西
然後說因為緊張所以才把事情都推給我
後來做完筆錄我就被送到看守所等開臨時庭
開臨時庭時檢察官問我幾個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後來就讓我回家了
------
然後又開偵查庭
檢察官一直問我要不要認罪
但是我一直說不要
然後又是和之前類似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檢察官就說要繼續蒐集證據
讓我回去了
------
後來又傳喚該名賣淫女子作證
(她已經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1500元)
然後她去偵查庭也是依照串證內容回答解察官幫我脫罪
------
後來我就沒再和應召站和該名女子聯繫
前幾天我又收到刑事局的信要我去做刑案偵查
去了才知道原來是應召站老闆被抓了
但是是因為詐欺罪被抓
其他罪名還有利用毒品和暴力控制女子賣淫及人口販運和組織條例
筆錄時我還是對於應召站及賣淫相關一概回答不知道
刑警勸我承認馬伕罪名免得被牽連上更多麻煩
後來刑警看我沒打算承認也不想回答
就說一個禮拜內如果想坦承馬伕的身分
他把案件交出去之前都還可以去找他重新做筆錄
就讓我走了
-------
如果我承認我馬夫的身分會不會造成該名賣淫女子被以偽證罪起訴?
又或著我還有可能被冠上串供的罪名?
如果我要針對自己的妨礙風化罪名認罪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目前想法是先認罪然後再去刑事局重新做筆錄
但是又擔心會連累到該名賣淫女子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方證據不充足,您仍得為無罪答辯之,您得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8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是偵查機關應要舉證證明您有犯罪,而不應該一直叫您認罪。況且基於偵查不公開,您無法了解偵查機關有多少證據,建議您在警詢偵查時,可可以先不要認罪,否則一認罪之後想要翻供就很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天 102-06-27 16:49

我想請問 我日前被警察臨檢到在俗稱豆干店 與外籍女子共處一室 但臨檢時我與他以完事都未穿衣服  警察近來時  我與他都宣稱我們未發生關係<因我們兩個人都是站著>  警察也採信了 也未蒐'保險套等物品  而去抓隔壁的那一間正在進行中的  今天法院進來通知書要我去當證人  我可以說我不知道這家是從事賣淫的嗎  而改說拉客的說是按摩  如果我堅持未發生關係  我會有罪嗎

請各位大人幫幫忙

紫燄 101-12-07 17:53

於7月7日晚上認識一名援交妹,有答應要約她出來,最後我怕怕的,沒出去與她碰面...到了8月份被偵查隊叫去到案說明調我去的原因是與她有通聯紀錄(9通跟簡訊電話只有接通2通吧時間也都在15秒內就掛了,因為我沒去她後來有打幾通來我都沒接,最後有傳一封簡訊跟她說我不能去)警察一問我有沒有跟她交易,我都沒出去了哪來交易,我就說沒有(她是賣淫集團用毒品控制的滿14未滿16),筆錄作完之後就叫我回家了,昨天收到南檢署傳票被告妨礙性自主...能只依通聯紀錄能起訴我嗎?!這樣會被判什麼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07 18:34

如果您確實未與對方見面完成性交易,只有電話通聯記錄,應可獲判無罪。之所以起訴,可能是對方證詞對您不利,您應盡量找出不曾與對方見面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應依性交易防制法處理,但由於對方為未滿十六歲之人,所以檢察官偵辦的罪名才會以妨害性自主罪,現在重點在於您有無跟對方從事性交易,若無,則應堅持否認到底,爭取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仍會再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岳 102-03-27 07:29

 

dear 紫焰大大,不知道是否可以跟你詢問一下案情的過程呢?因為小弟我也是跟你有一樣的遭遇,想問問看你都沒說發生性關係了怎麼還被起訴?另外想問一下你目前案情的進度跟做筆錄的狀況,我的及時通帳號是linlinlin5409,希望你能加我詳聊!拜託拜託了~

ally 101-10-04 08:45

本人目前被前男友有控告妨害自由(恐嚇及什麼危害生命自由)
起因是因為我不堪他毆打隔天離家
之後有到原告證人工作場所訴苦(當時只有我跟她及我現任男友)
其中有說到原告叫我去南部賣淫,及其中七年都是我一人獨自工作養他
還有原告一直恐嚇我說他認識黑道以致於我長期處於恐懼之下不敢逃跑
其中因一時氣憤就脫口而出
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

但重點來了-------原告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且他有聽到我被原告毆打的聲音。
去年把我說的話告知原告(而原告又是長期專研法律漏洞之人)
故而向我提告
期間他們一直都有密切聯絡,連官司審理期間也是,
所以我一直處於劣勢,縱使有再多証據也無法證明對我的清白
原告證人甚至推翻所有事實並顛倒事實把所有情勢利於原告
例如:將這句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改成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妳叫原告小心點我會找人砍他之類說詞。

例二:原告證人曾在民國春天打電話被告-也就是我,並在電話內容告知我
原告要他去做証 他如需不從將砍斷原告証人及我與我男友手腳的話改成
原告證人對我說你欠原告之前請快還不攘我要去做証,不要連累他!然後我回答對他說你要做就去做,我不想管之類的話....
把所有事實改編成對我極為不利。我苦無證據可反駁又沒請律師幫忙出庭
所以接下來我該如何做??10/23就要審判<這其間我還有什麼可以力網狂瀾的方法??是否可以再寫陳述狀之類的給法官訴說冤屈呢??

對了!在證人庭時 證人有說出一句"上次開審理庭後原告有跟我說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
證人庭前也是開審理題時)審判長就有囑咐我與原告不得與證人聯絡及騷饒證人
請大家幫幫我好嗎??我已經被原告浪費青春七年了。我真的不想我往後人生也毀在這種忘恩負義 寡情薄義之人手下了!!請各位大大幫幫我好嗎??
我已經走投無路了,真的也不想有前科!請大家幫幫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