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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婕 101-10-18 00:40

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有關於勞保公傷賠償問題

我於今年二月多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因嚴重住院一個多月,之後出院在家休養。

在這期間雇主每月五號也會匯部分薪資。(公司是以?原領薪資去算30%)

之後於五月底時至公司提離職,那在這期間雇主也有幫我向勞保局申請公傷事故理賠

事後公司於勞保局匯款後,致電跟我要勞保賠償70%部分金額,

公司說法為依據勞基法第59條第二項??-?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那重點來了,照勞保公傷事宜為雇主支付30%,勞保局為70%,那我的狀況比較特殊,通常比較會有問題的是雇主以多報少,但是我的卻是雇主以少報多,平時我領的薪資大概領二萬八(底新大概於兩萬二,但因為經常性加班,故每月實領大概於兩萬八),雇主當然幫我投保的金額不能低於兩萬八,那我發生事故了,勞保局的70%當然是以投保的兩萬八去算,雇主一直強調要用原領工資去算我公傷期間賠償,故勞保局用的兩萬八是有多給,要歸還給雇主!

所以我有些問題想請教

1.我每月領多少雇主就要投保多少,我每個月也是依投保額度去扣勞保費,那發生公傷事故後,雇主每月匯給我的金額是原領工資的30%,而勞保局匯給我是以投保70%給我,雇主有權利再跟我要勞保局匯給我的錢嗎?

2.如果雇主有有權利跟我要那差額,那我每個月支付兩萬八投保的扣款不就是多扣,雇主因該要以原領工資去投保,雇主這樣做法是否有些不合理?

 

Cyndi 101-10-06 15:02

本人於6月20日進入甲公司,月薪26000元
於9月28日下午四點被老板告知因為表現不如預期所以開除
做到9月28日當日下班為止並且開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老板於10月5日提供薪資條及勞健保退出單給我
因為我拿著退出單至區公所投保健保
服務小姐告知,因為公司退保日期為9/28
所以九月份的健保費用會是由區公所這邊寄出繳費單
由我這邊自行繳納
不過公司這邊己經給我扣除了整個月份的勞保和健保費
我告知公司說因為9/29.9/30為週休二日
是否可將"退保日"改為9/30,這樣子所有費用就以整個月計算
因為老板也是以一個月的薪資下去計算的
但是老板不予理會,並說要等到勞健保局寄出收費單之後
他確認沒有被扣到款才肯將先預扣的勞健保費退給我
我想詢問一下各位大大
一、我是否可以主張將"退保日"修正為9/30
二、我是否有資遣費可以領??如果有的話可以領多少??
三、我是否有預告工資呢??如果有的話可以領多少??
四、我是否還可以主張什麼權益來保護自己呢??

林智群 (klaw) 101-10-06 16:28

妳只在該公司作三個多月,只能請求0.5*3/12個月的資遣費,

因為工作滿三個月,可以請求10天預告工資,

至於退保日期部分,應該以雙方終止勞動契約當天(9/28)為準

Cyndi 101-10-06 17:0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妳只在該公司作三個多月,只能請求0.5*3/12個月的資遣費,

因為工作滿三個 ... (恕刪)

所以目前我該注意的部份己經不是"退保日"是在9/28還是9/30對吧

因為9/28為九月份的最後工作日(週休二日關係),所以我可以主張9/30為最後離職日嗎??

因為"退保日"若在9/28的話我的健保費是由我自行繳納

若在9/30的話,是由公司部份負擔繳納的

Hunting 101-10-02 16:40

就程序已經進行到轉移命令了

電話過去對方公司才說已經離職

在執行命令1的時候也沒提異議

然後我需要離職證明才能給別人交代

想不到對方口氣很差要我自己去勞保局調

還說法院關我屁事

我該怎麼辦= =

林智群 (klaw) 101-10-02 18:25

既然沒有異議,那就請法院執行處直接向公司要錢,不需要你出面

Hunting 101-10-04 16:3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既然沒有異議,那就請法院執行處直接向公司要錢,不需要你出面

 剛打電話過去了,法院執行處說他們只做到移轉命令而已=.=

那我接下來該怎辦

大砲 101-09-25 23:28

我大哥年幼時生父已過世,生母與我父親民國70年結婚同年並生下我,當年我大哥約15歲(大哥55年次),前幾天父親過世,我大哥要辦勞保補助,看戶籍謄本才發覺父親當年並沒辦收養程序(謄本沒記載有收養),所以我大哥身分證上父親欄還是他生父名(姓氏還是同生父),謄本只能看出我跟大哥同母親(我跟大哥不同姓),但大家已一起生活30餘年(中間有遷出戶籍兩次)且大哥從繳稅時就是申報扶養我父親了,而我詢問過母親她說當時的人哪知道這麼多法律,以為這樣結婚就算扶養了,但戶籍謄本手抄本上我稱謂為參子,但戶籍謄本我跟大哥稱謂皆為長子.....?目前勞保還是有申請,但也不知會否核准,假設大哥不能申請勞保補助1.那要如何證明我大哥跟我父親確實是父子關係?如去國稅局申請繳稅證明嗎?2.要如何請求戶政單位更改親子關係? ps.大哥及二哥(失業無勞保)均為母親帶嫁與我父親的小孩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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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砲 101-09-27 00:07

民法1079條不是在民國74年有修正~~所以我父母是在民國70年結婚~~是否適用?如果要請求法院確定父子關係要如何佐證?

低調 101-09-24 22:35

公司入職就有說有保勞保,但去查知後公司卻為沒保

可以提告,或者是用什麼方法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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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漢全 101-09-19 08:17
母親意外仙逝因沒有與她同住所以不知道留多少錢.弟弟把母親戶頭70萬領出存在自己戶頭辨裡喪事剩下的錢.並把勞保喪葬給付的錢佔為己有.另外一個弟弟把母親150萬存七年到期可領170多萬的錢也佔為己有不拿出來分
繼承人過世後繼承人之一以被繼承人名義私自提領 可能又偽造文書的問題 至於民事部分 母親過世你也是當然繼承人 可以透過民事訴訟主張法定應繼分
黃大仙 101-09-14 01:17

母親於101年7月過世,父親未通知女兒這個消息,女兒是在同年8/27日接到勞保局請領老人年金一次請領的公文才得知,但是年金已被父親領走了,他盜蓋女兒的印章和簽名,說是女兒也同意一次領,且金錢被父親拿走後就不連絡了,女兒也拿不到他該有的,因為母親是澎湖人,其父親不讓女兒回去祭拜也不通知母親死亡,得到消息時飛回去時,父也失聯,於是到馬公的納骨塔一個一個問,問到了火葬場,在連絡到當地的同仁葬儀社,說其父親有交待不能讓女兒知道母親的骨灰放在那裏,在這期間,其父親把母親在世所留的金錢全部納為自已所有,還說媽媽有留遺囑動產動產全歸他,其父自十多年前就有盜刷母女二人的信用卡和偽簽的記錄,所以懷疑遺囑的真實性,因為母很疼小孩,所以不可能立這樣的遺囑,另參閱了民法一)遺囑指定:(民1209)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之。受該委託者,應即指定遺囑行人,並通知繼承人。但父從母過世到現在一直都未告知,所以這樣的遺囑算是有效的嗎?

另問勞保的老人年金一次領回,是否可用遺囑分配呢?因有問過勞保局說這不算是遺產,不適用民法,這樣我有權利討回屬於我的嗎?

 你父親有偽造文書的行為,可以提起偽造文書的告訴。另外,你父親侵害你財產權部分,可以在確認印章等係被盜蓋得之後,提起侵權行為之訴,請求返還那些錢。

文寶寶 101-09-08 09:06
調解不成因申請仲裁.但是因為勞保已己付部份失能己付了但在還未能有工作還不到兩年中間生活怎麼半.有在上職業訓練.增加自己自信因為受傷後真的造成工作上困能何雇主拒絕面試雇主那邊是該要求多少才能平衡精神賠償與往後求職路程中到有份工作前的保障.單天再調解時雇主只是一直推卸責任但作業上的確有疏忽我也有反應但沒有得到適當的解決方式.而要我繼續趕工當初就因為工作不熟悉而受傷
本件因未提出具體問題,故暫無法回答。
文寶寶 101-09-08 08:44

調解不成因申請仲裁.但是因為勞保已己付部份失能己付了但在還未能有工作還不到兩年中間生活怎麼半.有在上職業訓練.增加自己自信因為受傷後真的造成工作上困能何雇主拒絕面試雇主那邊是該要求多少才能平衡精神賠償與往後求職路程中到有份工作前的保障.單天再調解時雇主只是一直推卸責任但作業上的確有疏忽我也有反應但沒有得到適當的解決方式.而要我繼續趕工當初就因為工作不熟悉而受傷

調解不成,只好向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Dora 101-09-05 04:28

1.本來在公司上班突然被解雇了,公司也不願開非自願離職證明,老闆更不承認我在那上過班,也沒幫我保勞健保,我該如何處理? PS.唯一證明的是公司每個月有轉薪資入我的銀行

 

2.因突然被解雇幫公司代墊的款項,遲遲請款不下來,積欠我好幾十萬,據我所知公司已把我的收據發票以核銷抵稅,卻不給我請款?我該如何要回?? PS.我有留收據影本

 

 拜託你們一定要幫我告訴我如何處理!!我要找誰???? 因為家裡爸爸剛走我又失業,快無法生活!!

 1.突然被解雇了 2.公司也不願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3.健從沒幫我保勞保 4.代墊的款項,遲遲請款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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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當時並未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只要雙方就薪資及勞動條件互相意思表示一致,亦可成立勞動契約,您可以依據薪資轉帳紀錄、上下班出勤紀錄或是其他員工作證來證明雙方之間有僱傭關係。 如果您替公司代墊款項,可以提出收據影本,依據委任契約消費借貸契約或是不當得利,請求公司返還代墊款項。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公司,如公司仍不返還金錢,再提民事訴訟。 公司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提起申訴,要求公司開立證明。公司未替員工投勞保和健保,已違反相關法律,會被處罰鍰及追繳未納之健保費。

(參照民法第179、478、546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Dora 101-09-15 10:23

謝謝您的意見~~~

資遣費的部分已處理好了,但代墊款部分老闆依舊不給我,他說要按法律程序來跟我處理叫我自己去訴訟,但我積欠的只有16萬多,如果走法律的話!!會不會光請律師和寫訴訟就不夠16萬??

如果依這樣的案子要多久才會結束??

律師費用和申請訴訟費用多少??

marklak 101-08-23 12:32

       本人在今年7月7日晚間約7點20分左右,因工作關係騎乘機車外送,回程時途經內湖南京東路麥帥橋下方機車引道時因光線昏暗視線不良,不慎擦撞設置在機車引道中的小石墩,導致左腳小趾受創截肢.

問題一: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該如何申請國賠呢???

問題二: 請問申請勞保時要求提出3個現場目擊證人~~但是事故發生時附近只有幾輛過路機車~~去那裡找人做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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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柳 101-08-11 12:55

暑假打了一個月的工 但今天領薪水時卻發現薪水不符合預期
把狀況告知 有人可以告訴我該如何爭取權益嗎? 因為真的很委屈

1.6/22 面試 電話行銷客服 保障底薪23000加全勤2000 =25000/月 15件(但保障)
6月底上課兩天 說實習七天一天200 實習三天 7/10先領400 剩餘200下月補
所以實習剩4天 但副理說七月直接算一整個月
2.基本一星期上五天班 早上9點到下午五點半 中間休息一小時半
七月原總上班天數22天 扣掉休息時間共154hr
但7/21 7/28加班 21日說希望我們能來 28強制加班 (為了業績)
也沒說不算薪水 沒有說不給
3.上班兩星期後 第三個禮拜說希望業績有八件算全薪給我們
(因為是新成立的營業部 但剛進去時說就算都沒有還是算全薪)
不然一天766算 (23000/30=766) 但工作天是22天卻用30除!
4.今天8/10領薪水
200x5=1000 (一天是上個月少的)
和766x18=13788 共14788 (也未到基本底薪18780)

我上班一個月開通7件 第八件是離職後他們追蹤不完全所以無法開通
所以就沒有25000元 今天才知道的 很錯愕 差了一萬多

若照整月算 實際上班天數24天 我皆無遲到早退(有算加班兩天)
總時數也有168hr 那若換算
假設 時薪 103 共17304
105共17640
110共18480
如果他要扣掉實習天數算的話 4天扣28hr 總140hr(有算加班兩天)
時薪103 是14420 時薪105是14700 時薪110是15400
在加實習的800和上月200也在15420~16400間

結果沒全勤兩千獎金 我有七件案子 加班兩天沒薪水
現領只有14788
有跟公司爭取過 但他們說最多 可能
就是那兩天加班費用1532
或是我再把案子追回來加2000
但他算一天766是用23000/30約766.66
工作天算的話23000/22約一天1045
1045x20加1000也有21900
不算加班也還有19810
工作這一個月我們是沒有勞保

禮拜一我也會打給勞工局諮詢 但想先知道我該如何爭取一下我的權益
拜託各為可以幫我好好解答嗎 打工遇到這樣 真的覺得自己的努力認真
到底是不是值得,有同事件數只有3件吧 但薪水卻比我高
因為他的實習天數沒有卡到七月 算起來還比我高
但我件數業績較多卻沒拿到相對應該有的 有時都會到快六點下班
整個心情很悶很亂 因為有學貸壓力 所以本想著靠暑假多補貼一點點!!

是說他這樣在人力銀行刊登廣告保障底薪加全勤卻這樣算薪水
是不是涉及"徵才廣告不實"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可處30萬到
150萬元罰鍰,我該怎麼樣好好解決問題呢?

還有我若要向勞工局尋求協助要該怎麼說明較好?
但也希望大家可以先幫我提供多一點資訊和該做好的準備
真的需要的話我會打給勞工局 謝謝你們

如果可以拜託大家快幫幫我嗎?? 單親家庭真的很困難
原本當初去應徵時適應徵時薪105的但他說這種薪水較高所以教我做這個
那這樣我有業績壓力又薪水只剩這樣 只差88元 卻成功七件 這樣心裡真的不平衡
代表我有業績壓力卻沒加給 只值88元...
麻煩大家教教我 該怎麼做才好 很急!!

 

阿哲 101-08-07 13:31
請問各位律師本人因工作受傷腳踝逢6針~
不能上班醫師建議兩個禮拜內不要走動保持腳步乾燥避免流汗~公司經理也知道~醫生有當面跟他談過!! 我想說請工傷假~不能上班!公司卻說只能給你無薪假~全勤不扣~要調派我做比較輕鬆工作~叫我去上班!可是目前狀況根本不適合上班!!
公司有團保勞健保~公司說去看診收據可以留下申請團保費用補償!

問一我這樣可以請工傷嗎???

問二他給我無薪假是對的嗎?有照勞基法嗎?

問三團保可請勞保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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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101-08-04 10:53

我96年9月進公司,公司98年11月才幫我加勞健保
1.現在要被裁員 公司卻想要依我投保日期算 降我可以申訴ㄇ?
2.我前幾天查勞動卡公司勞保低報很多才報11000 降我可以申訴ㄇ?
3.而每個月ㄉ勞退6%也都是從我薪水裡扣 公司沒出一毛錢 降我可以申訴ㄇ?
4.我每ㄍ月平均薪資21000左右 幹ㄌ4年11個月 請問我可以拿到多少遣散費?是以前6個月平均薪資算還是投保薪資?公司勞保低報很多才報11000 很不合理 我可以告公司ㄇ

佩佩 101-07-15 05:43
你好~請問~公司歇業了~ 5人以下~公司也從未加勞保~而有一名被遣散的員工在不久前不幸意外去世了~ 因為想申請喪葬補助~他的家人可以向勞保局申訴雇主從未保勞保嗎~ 謝謝你~
如果公司僱用員工(不含雇主)未滿5人,但法律並無強制規定公司必須為勞工投保。依您的敘述,是無法申訴雇主未辦理勞工保險的。但往生者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有參加勞工保險的話,是可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的。但是如果是雇主故意不繳勞保(契約有約定)而未繳的話,遺屬確實可以向其主張因未加保而造成相當於未能領取勞保葬津貼的損害賠償的。 (參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6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霜 101-07-12 18:51
朋友以投資名義借錢,開了芭樂票還有本票,一直說會還錢但到現在卻都沒還錢,怎麼辦才好,若脫產可以用法律途徑扣押他的勞保退休金嗎?若是告他詐欺背信可以讓他坐牢嗎?坐牢就不用還錢了嗎?

 如果有構成詐欺的行為,你可以提起詐欺的告訴,等檢察官起訴後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錢。

小霜 101-07-28 19:10

債務人表示願簽勞保退休金之優先還債同意書來換取目前的不提告,我可以接受嗎?同意書有用嗎?還是.....

司機 101-07-11 22:50
開公司車執勤工作車禍車毀人傷~想問福壽6.5T道路救援拖吊車(車齡20年以上)
整台毀了~我肋骨斷6隻併發氣血胸頭部外傷老闆沒有幫我保勞保
我想問我陪老板車的錢會不會比老闆陪我醫藥費還高?我賠不起怎麼辦?
老闆沒幫我保勞保~我受傷勞保不給付我該怎麼辦?我大概要賠多少錢?
我受這樣的傷老闆能給我多少醫藥費?那台車老舊又沒保養轉向間隙又大 6.5t叫我拖6t的車我車頭都快浮起來了輪胎也磨耗了爛車子我要賠多少錢? 麻煩律師大哥幫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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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尼 101-07-10 10:48

各位專業律師您好!

小弟我第一次碰到這問題,也不知道怎麼處理,還麻煩大大們多費心讀文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前份工作網拍美編,工作時間是退伍後馬上去做的,時間是100年11月20日~101年2月15日,11月的薪資(10天有拿到)12月只給部分,老闆騙我說等1/20過年在連同年終給我(入伍前就在他公司服務快一年,無異狀),所以我相信他了,後來當然是一直推託延後,因為小弟不想靠父母,所以又不忍心丟了工作,所以一直相信他,最後2月10日領薪水時忍無可忍,到他住處要薪資時候,他保證3月10號一定把欠的全部付清,並且叫我做到2月15日就不要做了(說是給他時間讓會計處理..之類的藉口), 以上所有簡訊對話內容我都有簡訊內容未刪除還有當時電話錄音,結果3/10日要找他時候他已經搬走,公司也惡性倒閉(後來知道他其實100年底就打算不做,還是騙我做到101年2月)並店面出租,電話可能換了都不接,後來有去勞工局申請協調什麼的,他協調會也不來,後來勞工局也有發文給我會議紀錄的副本,我也去申請歇業證明,勞工局也去現場勘查紀錄,也有發給我認定歇業相關文件的副本,現在我是到勞保局申請墊償金,我把有的資料都給他們包括能證明我曾任職的證據,勞保局說我只差法院判決的文件就可以申請,要我投訴狀告他,讓法院判決

以下是我的問題

那如果我請律師代寫這類型的訴狀費用大概多少(小弟有聽過可以自己寫,但是自己又怕寫不好,漏寫或忽略重要的訊息)?

這類型是告一次就有結果還是說要跟他一直耗下去,如果一直耗下去最後勝訴,我所有花費能算他頭上??

我要到哪告並送出訴狀?

我這樣算非自願離職能拿資遣費嗎(勞工局有非自願離職文件,但那還要老闆簽名怎麼可能,人都不見了,找的到也不可能會簽) ?

他這樣搞害我1.2月都沒拿到薪水,3.4月找不到工作(履歷投幾十家).至少4個月吃自己老本過日子(因為我不喜歡跟家裡要錢) 這樣我的損失能算他頭上?能要求什麼賠償?

第一次碰到這問題都不知道怎麼處理, 還有什麼事情該注意,準備或是能在維護自己權益的事,希望各專業人士能夠給小弟指點一二!!

爾尼 101-07-10 17:57

痾...是我敘述不清楚還是比較複雜呢?!? 有專業律師能解惑嗎?!?

阿華 101-07-10 08:22

前陣子有自稱勞保局的人來說是要宣導政令,

輔導各商店投保勞保,要求我影印打卡記錄給他,

我這邊只有工讀生三人再加上我自己一共四個人,

結果過沒幾天竟然寄裁決書給我,要我繳罰款,

三名工讀生其中兩名還到職不到一個月,

而且是算時薪的也沒有超時工作

罰單上寫不服者可自行提出訴願。

 

請問,

1.我這樣真的不符合法規嗎?

2.如何提出訴願?有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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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 101-07-03 17:23

我在奇摩知識發問一個問題

題目沒打公司全名有打上主要的兩個名子(例:公司全名是:櫳x股份有限公司 我打彰化和美櫳x紡織) 內容敘說離職的公司勞保6%要員工自己付 還有老闆態度不和善 想請問網友意見 結果老闆的女兒看到這篇文章 就回應我傷害她們的名譽 已請律師提告 還打上我的本名 說我怎樣的工作態度.等 

不知要怎麼處理 我只先刪了這個發問問題 請問我該怎樣保障自己!

 

 

44454 101-07-03 17:55
回覆 君君 的發言內容:

我在奇摩知識發問一個問題

題目沒打公司全名有打上主要的兩個名子(例:公司全名是 ... (恕刪)

惡人先告狀阿........

以後學乖點不要上網問問題

直接檢舉他就沒事了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7-04 00:54

一、如果你講的是事實,就不用怕對方來告。倒是對方具名對你的評價,你可以看是否與事實不符或貶抑了你的人格,你也可以反過來告他阿。二、以上,謹供參考!

ivy tsai 101-06-15 22:59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
老闆要告我業務侵占 因為在作帳期間帳務不實老闆說薪資浮報虛付但所有金額皆是他看了親自拿現金給我付款的因為有福報薪資所以薪資表與員工薪資調不符他說我把錢放進自己口袋了!還有 零用金短少 以及應收帳款現金類短少他都說他沒收到,但它所呈現的單據完全都沒有我本人的簽名蓋章而且在所有的付款中皆以現金收付而且也不是從公司帳戶中領出 而我在離職那一天是他強迫我離職並寫下切結書且用如果我不寫就要馬上叫警察來的恐嚇語言所以我寫了但其內容為 我OOO在OO公司擔任會計且於OO期間制OO期間帳務不實新水浮報短付承蒙老闆原諒未予追究且於即日起自動卸職並不得在外散佈任何有關OO公司之謠言日後帳款有問題需至公司釐清~
這個內容是我造他唸的寫的並且在寫的時候他說我想你這些錢也已經花完了所以只要你承認我願意原諒你但是隔天他又打電話來說~他弄錯了!昨天寫的所謂的切結書內容是保障我而不是保障他,他是說如果我還錢他就原諒我如此反反覆覆的讓我內心備受煎熬壓力超大,因為他手上的單據都是我寫的我打的雖然都未簽名以及蓋章當時我原有意要和解認賠了事但是金額談不攏後來他又抓出一堆有的沒有的帳要我認從十幾萬到二十幾萬又到五十幾萬現在又說更多後來又要我到公司解釋清楚看要怎麼解決!又說他不願意打折,因為我一直說謊不然怎麼會從十幾萬查到現在變五十幾萬甚至更多!因為現在這件事已經不是認不認有做沒做的問題了,其實因為帳務很亂有些金錢都交雜放在一起所以也無法釐清所以一開始我才想認賠了事但他後來的反覆讓我不知道什麼認該甚麼不該認~搞到和解也不是,不和解也不是,和解是不是就變成他說多少我都要賠了?不合解我知道就只有被告這條路我很清楚這告下去拚到最後我可能也會有前科,但我想知道的是因為我是初犯所以被告了會不會有緩起訴緩刑的機會?他要求我去釐清所有單據並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說真的我根本不想講了因為講不講都是他在答!在他的認知這樣就是這樣根本聽不進別人所說的!再者他每次打電話來時都一付你這個很大條喔!罪很重怎樣又怎樣的,他們家有兩個考不上律師法律系畢業家人在保險及金融業當過法務就一直以為自己非常懂一直判我的罪搞得我很焦慮!搞得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做!

還有他有買進貨發票以及浮報薪資規避年度營業所得稅的事!
以及長期強迫員工放無薪假長達一年多!
和為了規避當初舊制退休金提波問題要求員工寫自願離職單並且把所有員工退保和另一間公司合作互換員工加保過兩個月後在把所有員工退保加回自己公司名下!
還有他將自己太太以及小孩加保在自己公司當員工實際上並無任何勞動行為所有以公司名義上投保的人公司應負擔之投保金用來當公司成本來扣抵!請問這樣是在合法範圍中嗎? 而他的太太在勞保退休中以請領100多萬的退休金了 此部分會不會被勞保局追查追討?? 謝謝大大的解題

ivy tsai 101-06-15 22:53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
老闆要告我業務侵占 因為在作帳期間帳務不實老闆說薪資浮報虛付但所有金額皆是他看了親自拿現金給我付款的因為有福報薪資所以薪資表與員工薪資調不符他說我把錢放進自己口袋了!還有 零用金短少 以及應收帳款現金類短少他都說他沒收到,但它所呈現的單據完全都沒有我本人的簽名蓋章而且在所有的付款中皆以現金收付而且也不是從公司帳戶中領出 而我在離職那一天是他強迫我離職並寫下切結書且用如果我不寫就要馬上叫警察來的恐嚇語言所以我寫了但其內容為 我OOO在OO公司擔任會計且於OO期間制OO期間帳務不實新水浮報短付承蒙老闆原諒未予追究且於即日起自動卸職並不得在外散佈任何有關OO公司之謠言日後帳款有問題需至公司釐清~
這個內容是我造他唸的寫的並且在寫的時候他說我想你這些錢也已經花完了所以只要你承認我願意原諒你但是隔天他又打電話來說~他弄錯了!昨天寫的所謂的切結書內容是保障我而不是保障他,他是說如果我還錢他就原諒我如此反反覆覆的讓我內心備受煎熬壓力超大,因為他手上的單據都是我寫的我打的雖然都未簽名以及蓋章當時我原有意要和解認賠了事但是金額談不攏後來他又抓出一堆有的沒有的帳要我認從十幾萬到二十幾萬又到五十幾萬現在又說更多後來又要我到公司解釋清楚看要怎麼解決!又說他不願意打折,因為我一直說謊不然怎麼會從十幾萬查到現在變五十幾萬甚至更多!因為現在這件事已經不是認不認有做沒做的問題了,其實因為帳務很亂有些金錢都交雜放在一起所以也無法釐清所以一開始我才想認賠了事但他後來的反覆讓我不知道什麼認該甚麼不該認~搞到和解也不是,不和解也不是,和解是不是就變成他說多少我都要賠了?不合解我知道就只有被告這條路我很清楚這告下去拚到最後我可能也會有前科,但我想知道的是因為我是初犯所以被告了會不會有緩起訴緩刑的機會?他要求我去釐清所有單據並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說真的我根本不想講了因為講不講都是他在答!在他的認知這樣就是這樣根本聽不進別人所說的!再者他每次打電話來時都一付你這個很大條喔!罪很重怎樣又怎樣的,他們家有兩個考不上律師法律系畢業家人在保險及金融業當過法務就一直以為自己非常懂一直判我的罪搞得我很焦慮!搞得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做!

還有他有買進貨發票以及浮報薪資規避年度營業所得稅的事!
以及長期強迫員工放無薪假長達一年多!
和為了規避當初舊制退休金提波問題要求員工寫自願離職單並且把所有員工退保和另一間公司合作互換員工加保過兩個月後在把所有員工退保加回自己公司名下!
還有他將自己太太以及小孩加保在自己公司當員工實際上並無任何勞動行為所有以公司名義上投保的人公司應負擔之投保金用來當公司成本來扣抵!請問這樣是在合法範圍中嗎? 而他的太太在勞保退休中以請領100多萬的退休金了 此部分會不會被勞保局追查追討?? 謝謝大大的解題

吳君君 101-06-09 19:57

對方要求我要賠償項目如下:

目前醫療費用加來回車資、醫療用品共50000

看護費6000、工作損失要求三估月(月薪22000加業績8000)他薪資已有申請勞保補助每月18000,醫生說他三個月不能工作

精神賠償30000、後續醫療50000(取釘子、開刀休養、保健品)

請問以上他提的(每月業績)及(保健品)及(美容除疤)(精神賠償)也要賠給他嗎??

我妹也有受傷,,判決書兩方都有過失,那也可對他提出精神賠償嗎???

他要求的我妹現在是學生跟本賠不出來,有哪些是可以不用賠的嗎??/如果第三次調解不會的話,上法院會賠更多嗎???

凱西 101-06-03 17:03

我在100年11月21日進這間公司,由於在工會有保勞健保,所以未在公司加保,公司有讓我簽一張不在公司加保的同意書,薪水由公司匯入我的戶頭,且有手寫班卡(上下班時間手寫,由主管簽名).

在今年101年2月15日轉成兼職,兼職時間與時薪由主管口頭同意,且簽任何文件,薪水皆由公司匯入我的戶頭,仍有寫班卡.

在3月底告知公司我有懷孕,於5月29日主管對我說,因為我懷孕,所以她很多工作不能要我做,也無法要我跑來跑去,要我"另外找工作",並給我兩個日期選擇離開公司,一個是5月底一個是6月5日,並要我寫下來我選擇哪一個日期離開.

我在紙上寫著,按照主管要求我另外找工作,並給我5月底與6月5日兩個日期離開公司,我選擇做到5月底.

我於5月30日開始進行公司的離職程序,公司拿了離職同意書要我簽,我說,離職同意書不符合我的狀況,我是被解雇,所以我拒絕簽名.後來從5月31日我進公司後,開始將公司與我的對話偷偷錄音.

在6月1日,我將工作交接完成,也一並將公司鑰匙等還給公司,並有簽交接完成的文件.但是在與會計談薪水等問題時,公司竟然說,因為我未滿3個月試用期就轉成兼職,同時也未通過公司試用期的考核,所以我算是"臨時工"更因為我沒有在公司保勞保,所以我不適用勞基法,也沒有所謂的10天預告期,更沒有所謂的自願或非自願離職,公司只願意給我當月份(5月)的薪水與10天的補貼費用.以上對話我有錄音.

想請問律師,以我的狀況,我該如何做處理呢?勞基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我該如何運用?感謝

如有說不清楚的地方,還麻煩律師點明,感謝!

 

晚風 101-05-26 02:19

各位律師先生您好:

有件事情想詢問您們,我一退伍就在一間咖啡館裡面做事,店裡的老闆(稱A)那時對我挺好的,到了,A想要再開一間咖啡館,而之前的負責人B時常在國外(後來才知道他也是人頭),所以,A希望我能幫忙當代理負責人,而我們也有簽訂一張負責人變更協議書,而第二點有提到說我為臨時負責人,所以此公司所有權還是A所有,而我們簽訂約期為一年,【而這一年內,A拿著公司的支票去開,到最後由於資金周轉不靈而跳票了,使得我有跳票紀錄,這邊也想詢問一下,如果有跳片記錄的話,是三年內沒有辦法辦信用卡,還有什麼比較嚴重的事情嗎?那這樣子可以去告他嗎?】一年到了以後,我就離開了此公司,也叫A將我的負責人身份變更,但A遲遲未去辦理,直到,我的新公司接到法院來的條文,要我支付我薪水的三分之一來還債,此時,我才知道,公司積欠了(勞保、健保、勞退、營業稅)總共30萬,現在面臨我要還錢的局面,我有問過A,他說將這些資料(繳款帳單..之類的)給他,他要辦分期處理,我東西也寄了,但是因為A的個性我不是不了解,他一定會拖、拖、拖,所以我想詢問各位律師先生,如果有處理,那我要怎麼知道他有處理,是我不需要用我薪水三分之一去付款嗎?還是哪裡可以去查詢?而如果不處理,我是否能告他呢?讓我不需要去付這些不該我付的費用,如果可以告,大約費用多少,告贏的機率又是多少?(目前我手裡有的是變更協議書,和他以簡訊跟我說的對話,希望在這裡可以獲得一些資訊,或者沒有辦法告訴我得話,也可以請跟我說看哪方面得書籍比較了解,謝謝,感恩。

 

P.S在當負責人跟上班的時間裡,我也沒有拿到全部的薪水,所以,我也希望能將我的薪水可以全部拿回來,目前這邊是沒有領薪水證據,但A那邊也沒有給付薪水證據,因為給付薪水是付現,所以有給付就會請拿的人簽名,但我也都沒有簽名,而且我有證人可以證明我沒有拿到薪水,因為他也是受害者。希望律師先生可以幫我看看。

林智群 (klaw) 101-05-26 20:51

建議以公司為被告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不然公司欠稅都算到你頭上,沒完沒了

昨夜長風 101-03-22 17:10

您好:
想請教您~我的岳母在今年1月辭世~但據我所知~從前她做保的房屋已經被法拍~但不足款尚有約10餘萬元~請問這樣我們以及他的女兒們需要去辦理拋棄繼承嗎?
因為有岳母的身故保險(再加上國民年金.子女申請的勞保給付)這些錢算不算在銀行可追討的範圍內?)
最後我想請教~新法是不是不用去辦理就是屬於限定繼承?勞煩您的解答~感恩!



無知小市民阿德

 基本上勞保死亡給付的對象是子女或配偶,所以不算是遺產,即使限定繼承也不會被追償。目前雖然法律規定基本上是限定繼承,但是如果你沒有去聲報或聲報不實可能會因為債權人的起訴,被認定喪失限定繼承的效果,所以如果你們確定被繼承人沒有財產財產可能不足清償債務,建議還是要去法院聲報一下限定繼承及聲報財產

昨夜長風 101-03-22 18:56

律師您好:

    您提到的聲報~小弟不才~那是什麼意思?那如果我們去申報的話~是否可以就針對我們家庭以及子女作聲報?(因為要聯繫所有親戚是不可能的)那是不是既然都要作聲報直接聲報拋棄繼承比較不會費事(因為確定沒有遺留財產)~那麼陳律師~如我上題有提到:保險身故金是否也在銀行追討欠款範圍之中?

燕子 101-03-07 15:55

您好!

我父親於同一家公司擔任廠長已服務30年,現年56歲,完全吻合申請退休金的資格,但是他老闆不想辦理,我爸到勞工處申請和申訴後還寄出存證信函給老闆,勞工處調節委員打電話給他老闆要約時間會談,他老闆還說要出國沒空,可以這樣推延嗎? 不是勞工處說哪一天辦理就雙方都該出面調解嗎?更惡劣的是這個月還無預警把我爸降薪,難道人善就一定被人欺嗎? 他老闆似乎有找厲害的靠山指導~

請問去勞工處申訴後,辦理程序是怎樣?勞工處不是應該幫勞工爭取權益的嗎? 我們還能怎麼做才能加快腳步,讓他老闆趕快讓我爸辦理退休

PS:我爸也有投資那間小公司,但也是每個月在公司名下有繳勞保的勞工,身分比較特殊

 你父親可以用存證信函向公司預告退休,並表示對方的減薪行為違反雙方的勞動契約,要求退休金以先前的工資計算。

接下來,如果對方不為所動,你們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協力辦理退休的程序並請求對方給付退休金。不過在這預告期間內,你們還是要到公司上班,不然可能會有無故曠職的問題,對方捉到這個把柄後可以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http://patent-attorney-in-taiwan.blogspot.com/

 

燕子 101-03-07 17:05
回覆 燕子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父親於同一家公司擔任廠長已服務30年,現年56歲,完全吻合申請退休金 ... (恕刪)

 非常感謝陳律師的迅速熱心回覆!!

另外我看到一篇文章說:事業單位依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提列存儲之職工退休基金,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於適用勞動基準法後,應移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併同處理;至原職工退休基金內如包括約定給付之離職金、資遣費、撫卹金及委任經理人之退休金,依法移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後,可依離職金、資遣費、撫卹金及委任經理人之退休金等項目予以支付至原提撥額用罄為止。另基於提列或提撥基礎不重複之原則,事業單位得依原有規定繼續為委任經理人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或提撥職工退休基金。

因此就算是公司的委任經理人之一也一樣可以提領退休金囉! 因為那老闆咬著這一點不理我爸~

 你爸爸是不是委任的,那要看你爸爸的職務內容還有對方是否有經過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的委任程序。

對方的說法表示對方咬死不願意給退休金了,他們有與你們打官司認知,我認為你們之間的問題可能還是要上法院才能解決。

http://patent-attorney-in-taiwan.blogspot.com/

toto 101-02-25 21:21

我的養父其實也是我的繼父˙去年3月8日中風之後就由我一個人獨自承擔他的醫療費用以及護理之家的所有事務˙今天1月19日過世˙勞保的失能給付在1月9日撥款下來˙總計160萬

扣除之前我先支付的錢加上喪葬費用還剩下85萬˙如今我把錢的交出去給我母親了.但是我母親卻想獨占˙供我哥哥使用˙我養父只有我一個養女˙跟我母親沒有生小孩˙請問˙我可以提出遺產分配的要求嗎?如果可以˙能分配多少?該如何爭取來保障我的權益?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2-26 00:57

你父親去世,你母親一定可以分到遺產,

你跟你哥哥到底可不可以分到遺產,要看有沒有辦理收養,在法律上成立收養關係,

這跟你想的不太一樣,

要先確認這一點,才能確定你有沒有權利繼承,可以繼承多少

toto 101-02-28 06:24

我哥哥並沒有被收養˙只有我一個有經過法院收養

李岳明 (allen) 101-02-28 09:1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1-29 20:32

(ps:好奇怪,連PO了二次都失敗?再PO一次,若一次出現三次PO文,尚請見諒)

請問律師大人:

我因先生民國84年時婚前幫人做保之債務銀行(38萬),
向法院申請要求我與先生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現在處於聲請中,
並有家庭調解委員會詢問是否願意接受調處,

若不願意則直接進入訴訟程行序,

並限期於2/1日前回覆。

我先生於民國99年7月被公司辭退後就沒有工作

勞保失業津貼於100年1月補助結束,

其間我父親請他到自家開的小吃店工作,並為他投保勞健保,

工作幾日先生就以無興趣為由繼續閒在家中。

但我為了讓他保有勞保年資而仍繼續繳費。
先生平日花費習慣由我支付,

這一年來為了幫助公公還帳(現金)及支付保險費,子女學費、醫藥費及生活用度,

子女中有一名需每星期至醫院治療的注意力缺陷過動兒)

已讓不多的存款花費完;

目前則由我向二家銀行貨款共38萬元以支付生活不足之部份。

我於婚前購買房子

婚後共償還婚前房貸40萬元,
目前為維持家庭生活另貸款38萬元,
其中銀行存款為26萬元(貸款所得)。
如此爬文下來,

我發現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後,

剩餘款居然變成:

婚後償還婚前債務之金額40萬+婚後財產26萬-婚後債務38萬=28萬

(不知計算是否有誤)

銀行居然可以以代位求償拿走我們的緊急生活費14萬,
這錢全貨款來的,為全家生活依據之所有。

我聽說銀行目前只是申請要求夫妻財產分開,
而沒有代位求償夫妻剩餘款之權,
所以我應該在這期間有權處理存款(不知是否為真),
我想先行把錢提出,再和先生辦理合意夫妻財產分開制,

再由先生提出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

當然,銀行可能會對我先生放棄剩餘財分配提出異議,
但我和先生會在銀行向法院提出異議聲請前先辦理離婚手續
那麼銀行是否就無權向我提出代位求償

就算代位請求再次確認,我也沒有多少剩餘財產了。
以上純為我個人推想,

我明白法律不是這麼容易的事,

但依照我家目前的經濟,

及先生喪志不工作的狀況,

就算是小小的金額支出對我來說仍造成巨大負擔。
敬請律師大人為小女子解套,感激不盡。

韋廷 100-12-20 14:38
不好意思。

本人於100年10月12號發生職災,於工廠不慎被壓縮機壓到腳
結果腳掌骨折

而醫生開給我的醫療證明,我有請人拿去公司請假

我的薪資是25000元,也已經請假致101年1月12號 ;

修養期一共是3個月

我想請問的是

   現在公司只給我百分之30的薪資,11月份薪資給我7500元

   扣掉勞健保後只剩6千多元,而我每個月必須負擔車貸,電話費,生活費

   等等 ....  6千多快根本不夠我用,而勞保局的百分之70給付,

   1.我還"沒修養完畢前",可以自己先去申請嗎?還是一定得由公司去申請?

(公司打算等我復職才請)

   2.那如果我自己要去申請,我需要先去醫院再申請哪些資料呢?
  
   另外,因為卡在年底,而我是100年9月1號才進公司,

   3.年終部分公司應該給我嗎?還是因為我才做沒幾個月又外加上受傷

公司有權不給我呢?


以上三點希望有大大可以給我解答,拜託><  我好缺錢,打去公司問小

姐,他回答我說這是公司總經理下達的命令,難道我真的要到處借錢

來繳交我的開銷嗎><    ....

 根據勞基法規定,職災期間雇主應該要支付全額的薪資,而非部分薪資。又根據勞基法,薪資不得預扣,也就是說不可以隨便找個理由就扣薪。

勞保的部分是另外的補助,不應該與薪資混為一談。你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你的雇主,請勞工局出面要求對方支付你的薪資

Dante 100-12-03 14:48

我是在新北市的一間店家
因為在3月的時候
發現一名廚房的員工偷竊
所以那時有上警局報案
最後是上調解委員會和解
賠償店內損失
並向法院同意撤告
但是後來就有人不斷檢舉
消防局來4次
衛生局來3次
勞保局來2次
國稅局來2次
一切符合規定
但卻令我們不堪奇擾
上周在店前
客人購物出來就有人向前塞了張信函給客人
上面的內容說
黑心店家
用過期產品給客人吃
雖沒有指名道性
但那周圍只有我們是那一類型的店家
因為是客人拿到信函馬上拿給我們
所以立刻出去錄影存證
但只有拍攝到背影
當下也調閱監視器
但沒有照到摩托車車牌
不過有照到他將信函給客人跟記下車牌
客人在交給我們的畫面
請問如何處理較為恰當
感謝你們

 你們可以控告對方加重誹謗罪,並向對方請求因此所受的損害。

Summer 100-12-02 12:29

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新竹的某間電腦公司上班
有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詢問...
附上合約中一些想請教的合約內容

合約第十一項.
1.新進期間離職需於兩周前,正式任用需於一個月前,
親自向最高主管提出申請,不可委託他人。
2.主管批准辭呈後,同意保留至少兩周的時間,以辦理職務交接。
3.離職日如在契約期間,仍以違約論。
4.員工離職前須完成職務交接程序方能離職。未完成職務交接而擅離職守者,
無異議同意扣留該月薪資,並以違約論。

合約第十二項.
1.為求穩定人事,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於契約期間以任何理由終止契約
2.如乙方未遵守契約而擅離職守,以違約論,
賠償違約金為六個月薪資總合的百分之二十:
新進期間:新台幣 一萬八千元整 
正是任用:新台幣 三萬二千元整
並無異議同意從未領的薪資中優先抵償。
3.乙方到職後如有工作適應不良的情形發生,需於兩周內主動反應提出,
甲方輔導評估乙方的適應情形,如有必要甲方可終止契約,乙方同意放棄
兩周內所發生的薪資不予支領。

合約第十三項.
甲方終止契約:有下列情事發生者,甲方得以立即解約,不受契約期間約束:
1.無法通過新進人員考核者。
2.無法實踐XX電腦工作認知者。
3.違反工作管理規則,經再三指證,仍然再犯者。
4.交辦的事項一再拖延完成時間者。
5.工作過失至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不願服從上司過主管的管教者。

以上合約為期六個月,且尚無投保勞保
請問
1.我已經在職滿一個月,請問我現在若離職他可以無條件扣留我的薪資
作為違約金?(目前為新進期間)

2.公司未幫我投保勞保,可為合法? 公司的人數不含老闆為五人,但是其中
一人是老婆娘。


3.違約金的部分在民法上這樣是屬合理嗎? 等於是若我現在離職是拿不到一毛
錢的?(目前以時薪105元計算,這個月差不多一萬七左右)

4.若我領完當月薪水不告知離職,我應該給予公司多少賠償?

5.電腦公司幫忙灌出去的系統非為正版,客戶被偵測為"非正版用戶時"
公司竟然還要收八百元的從灌費用,並怪客戶是自己打開更新...
因此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是否為成立?

6.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我是不是也有罪名成立?

以上...感謝各位。

Summer 100-12-02 12:21

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新竹的某間電腦公司上班
有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詢問...
附上合約中一些想請教的合約內容

合約第十一項.
1.新進期間離職需於兩周前,正式任用需於一個月前,
 親自向最高主管提出申請,不可委託他人。
2.主管批准辭呈後,同意保留至少兩周的時間,以辦理職務交接。
3.離職日如在契約期間,仍以違約論。
4.員工離職前須完成職務交接程序方能離職。未完成職務交接而擅離職守者,
 無異議同意扣留該月薪資,並以違約論。

合約第十二項.
1.為求穩定人事,除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於契約期間以任何理由終止契約
2.如乙方未遵守契約而擅離職守,以違約論,
 須賠償違約金為六個月薪資總合的百分之二十:
 新進期間:新台幣 一萬八千元整 
 正是任用:新台幣 三萬二千元整
 並無異議同意從未領的薪資中優先抵償。
3.乙方到職後如有工作適應不良的情形發生,需於兩周內主動反應提出,
 甲方輔導評估乙方的適應情形,如有必要甲方可終止契約,乙方同意放棄
 兩周內所發生的薪資不予支領。

合約第十三項.
甲方終止契約:有下列情事發生者,甲方得以立即解約,不受契約期間約束:
1.無法通過新進人員考核者。
2.無法實踐XX電腦工作認知者。
3.違反工作管理規則,經再三指證,仍然再犯者。
4.交辦的事項一再拖延完成時間者。
5.工作過失至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不願服從上司過主管的管教者。

以上合約為期六個月,且尚無投保勞保


請問


1.我已經在職滿一個月,請問我現在若離職他可以無條件扣留我的薪資
 作為違約金?(目前為新進期間)

2.公司未幫我投保勞保,可為合法? 公司的人數不含老闆為五人,但是其中
 一人是老婆娘。

3.違約金的部分在民法上這樣是屬合理嗎? 等於是若我現在離職是拿不到一毛
 錢的?(目前以時薪105元計算,這個月差不多一萬七左右)

4.若我領完當月薪水不告知離職,我應該給予公司多少賠償?

5.電腦公司幫忙灌出去的系統非為正版,客戶被偵測為"非正版用戶時"
 公司竟然還要收八百元的從灌費用,並怪客戶是自己打開更新...
 因此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是否為成立?

6.若舉報反盜版聯盟,我是不是也有罪名成立?
 
以上...感謝各位。

 

子豪 100-11-25 02:09

想請問一下,我是因為職業災害在開刀後4個月就被公司解僱了,那麼我在長庚開立診斷書只有九個月,後因轉至他院仍請領傷病給付滿兩年,可是一審二審法官只就長庚診斷書才判決職災九個月而已,也判定和公司勞僱關係仍然存在,未就我於他院的勞保傷病請領來認定我仍於職災期間,因當初不知道請領傷病診斷書不用再單附診斷書(一張100元如還蓋傷病申請書的話還要多100元,因公司未給薪資,至生活困苦,所以就未再另請診斷書了),因傷病申請表上就有了,是我在他院醫生告知,所以並未再另請診斷書,不過我請領傷病給付我都有影印起來,裡頭也註明了我何時恢復工作能力,醫生均把何時恢復工作內容的年月日打x不然就寫仍未恢復,這部分我該怎麼辦呢?
    然而我向公司請求金額未達150萬,是不是就此不能再上訴了呢?法官在判決上有違誤,我該如何自保呢?且法院也將原領工資判成了平均工資,我是日薪的,為何法官會用平均工資呢?這法條上也也明確規範,我應是以日計薪,所以適用於原資工資的,法官自我意識太高了,我該如何平反,再者,公司高薪低報,至提繳退休金從到職就有短少了,我也一併提出賠償,且也向勞保局申請檢舉了,勞保局也回函請我向法院請求賠償,但法官卻要勞保強制執行,不過我問過勞保局,他們無法扣留公司的錢,所以才要法院判給我,這樣法官會不會太誇張了呢?   
    另外法院判我仍是公司員工,不過前題是公司在我職災期間解僱我的,難道公司不用補償我工資嗎?法院明顯誤判~

俊欽 100-11-17 14:56
我母親於民國88年2月28日過世 日前收到中國信託存證信函 內容大概:我與弟弟為母親的繼承人 依法繼承母親的無擔保債務(現金卡 小額信貸..) 約57萬元----------------------------------------------------------------------------------------------------------------母親去世時 我還未滿20歲69年次弟弟更小 不知要辦理拋棄繼承 母親除了勞保死亡給付也無任何財產請問:我們要償還嗎?還是有其他解決方法?可以主張債權不成立和銀行打官司嗎?勝訴的機會大嗎?

 你們沒有拋棄繼承或請求限定繼承,你們基本上還是要繼承這個債務的。

老羅 100-11-05 09:12

請教律師大大:

我手上有法院簽具結債權憑證,對方鬧失蹤,從國稅局勞保局跟戶政單位方面都無法查出債務人現今下落,她名下房產汽車都已轉賣,請問有何方法管道可以有效的逼她出來還錢??法院給的憑證至今已給一年了,這樣可以向法院申請什麼樣的權利行使讓對方出來面對債務呢?

蔡明哲 (阿哲) 100-11-06 22:01

 你所謂對方名下房子汽車已轉賣,如果符合民法詐害債權相關規定的話,你是可以訴請撤銷詐害債權行為,白話來說,就是把原來已經移轉出去的財產撤銷轉讓行為,再回到債務人名下,這樣就有財產供你去聲請強制執行了。

Rita 100-10-12 16:12

我想請問律師

我的工作月薪為21000
9月21號提出做到月底離職
但老闆要我在23號就可以離開不用來了。

10月份薪水下來,卻只有9705
9月我因為生理期的不舒服,請假1天半(算2天也OK)

薪水卻少得可憐
我算一算至少也有14000左右

打去詢問公司,他們以我上班天數來算錢,國定假日也不算薪

也就是21000/30*14.5天=10150   再扣掉勞保9705

 

請問月薪應該有包含假日吧? 而且是主管要求我提前一星期離開的,就是要我沒做滿一個月。

請問這樣雇主有違法嗎?

我該如何將短少的薪水拿回來?

謝謝律師們的幫忙

蔡明哲 (阿哲) 100-10-12 23:35
回覆 Rita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律師

我的工作月薪為21000
9月21號提出做到月 ... (恕刪)

 依你所述內容,雇主應有違法之處,他大概是欺負你不太可能採取法律行動吧?

如果妳的經濟狀況不佳,建議你尋求各地法扶會之協助,如通過申請,可能會有免費的律師幫妳訴訟討回公道。

Rhea 100-08-08 13:05

事實經過:

我有一位年近60歲的長輩(舅公,我媽媽的舅舅),
他有三名子女,目前皆有工作並買了房子

幾年前,嬸婆因病去世之後,三名子女就各自離家對舅公完全不理踩,
舅公名下並無資產存款,
一個人租屋計程車為生,但因年事已大又是個人計程車
所以連三餐溫飽都很困難。

我媽媽因為從小是外婆帶大的,所以對舅公能幫多少就給多少,
每個月幫他繳房租水電健保等等

問題是我們家自己手頭並不寬鬆
我媽媽也五十多歲了,每天凌晨兩點半起床,磨黃豆煮豆漿賣包子,工作到早上10~11點
就為了多賺一點錢能支付舅公的生活費
為了生活費,我自己5月份時才借了一筆50萬信貸,每個月光是生活費貸款
就快撐不下去~

曾經有跟舅公的三名子女溝通過,請他們負起扶養責任
他們表態不會拿錢出來,叫我們不要管舅公

 

問題:
1.想對舅公的三名子女提出告訴,告他們遺棄。但舅公曾有酒後動手打了家人,
警察局有記錄在案,這樣的案件會成立嗎?

2.因為只知道舅公的長子是自己開公司,其它兩名子女似乎沒有勞保,這樣有辦法申
強制執行,讓他們負起扶養責任嗎?媽媽先前代替他們支扶給舅公的生活費用有可能
向他們一併追討嗎?

郭詠晴 (律師) 100-08-29 11:52
回覆 Rhea 的發言內容:

事實經過:

我有一位年近60歲的長輩(舅公,我媽媽的舅舅),
他有三 ... (恕刪)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如有正當理由沒有扶養依法令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之人,恐怕無法構成刑法第294條之違背法令遺棄罪。建議提起民事「給付扶養費」訴訟,請求小孩應該要給付扶養費用較適合,也比較能夠達成拿到扶養費用的目的。

2.是否能聲請強制執行,首要是必須取得執行名義,就是上述的給付扶養費的民事判決。取得可以要求小孩給付扶養費的民事確定判決後,就可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請注意需按要請求的數額繳交一筆執行費用),可以向國稅局查詢債務人的財產所得狀況。沒有勞保只是沒有工作,不一定代表名下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3.您母親所支付的費用,可向這些有義務扶養舅公的小孩請求「不當得利」的給付。與上述給付扶養費的訴訟又是不同的訴訟。請注意不當得利時效問題,也就是說,只有五年內您母親幫舅公給付的生活費用可以向舅公及他的小孩請求。

郭詠晴律師02-2507-2646

琦琦 100-06-14 10:20

我是98/3發生職災
100/4仍無法在原單位上班而離職
但這中間雇主並沒有給我工資
職災傷病給付也沒有補償扣除勞保局給付之差額

請問跟公司要求給付我這些錢可以嗎?
超過兩年是否可以從98/6開始計算?
又現在仍未痊癒該如何跟公司請領工資


以申請協調會
但想更確定一下立場
謝謝

湘湘 99-03-30 15:52

母親已離婚,其子對母親以言詞辱罵詛咒其早死而有重大侮辱之情事,若不欲兒子於其死後領其勞保給付,應如何為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母親可以以書面表示不讓該子繼承,使其喪失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