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若是共同繼承後需繳納遺產稅...
但其中一人不肯繳納...其他人代為繳納後是否可以提出強制執行?
需如何處理及準備代繳納之證明?
您好,
1、應對未繳人提出返還不當得利之訴訟,待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強制執行。
2、可由證人作證,或由一人負責繳納後向其他繼承人索取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其中部分繼承人去繳納遺產稅,再向不願繳納的繼承人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固然為方式之一。。。但如果被繼承人本來就有銀行存款,直接拿存款抵繳遺產稅,不是更為簡便嗎?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請問確定證明書下來後,才能到國稅局查他財產?
再者如果對方又因為涉及詐騙帳戶遭凍結,那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會不會損失甚麼自己的權益呢 或者無法全數拿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確定證明書下來後,可以持裁定或判決正本及證明書正本,至國稅局查詢對方名下資產,再來決定針對何資產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