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請教問題: 祖先留下一筆共有地尚未辦分割及重測, 持有人為叔公. 伯父. 我爸.
叔叔, 各持有人均用圍籬區分持有地各自耕種且田地接緊鄰產業道路可以各自
進入自己的田地.叔叔種植香蕉因種在圍籬旁, 所以他的香蕉及香蕉葉會越過圍
籬遮到我家田裡的檳榔樹, 我爸有跟叔叔談過不要種太接近圍籬, 因為香蕉及香
蕉葉會掉到我家田裡且會遮住檳榔, 叔叔回答誰規定不能種在籬笆邊, 而且土地
是誰的還不知道. 以下幾項問題請教各位律師:
1.越過圍籬的香蕉及香蕉葉我可以砍掉嗎?須有第三人證在場?例如里長….
或則拍照存證等.
2.共有地未分割各自圍圍籬區分又有進出道路, 我叔叔進入我爸田裡可以不用告
知嗎?
3.叔叔養狗把鐵籠放在我家空地, 狗的排泄物也不清, 樹也種在我家空地, 燒材火
也在我家空地跟他講請他移除他也不理我該怎麼辦? 難道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
人之身嗎?
4.雖然共有地尚未分割, 各自皆有圍籬區分, 是否擁有地權及使用權?
5.共有地的四戶持有人其中有三戶決定分割, 若採強制分割叔叔不願分擔費用
是要我們三戶分擔? 還是法院會強制他繳納?
6.我爸跟叔叔的地部分重疊, 若強制分割他不願配合商討換地或重測那該怎麼
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