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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賀 102-07-12 20:34

請問各位律師:

我與父母在同家公司上班,父母皆是公司主管,a同事在公司平日表現就不佳,當天媽媽只是提醒a同事上班時間一到就應該回到工作崗位,不了當天下班後,a同事就在臉書po文發佈:「沒想到惡夢成真,真可怕
有許多同事及離職同事 回應這則po文

x:是什麼夢?

a同事:夢到被盯,今天就成真了
x:那還真是噩夢
(中間有許多留言,都是在職員工及離職員工打氣)

離職員工:是不是又太白目啊?
a同事:不是,他們夫妻把所有事情都針對我
a同事:現在是表明對人不對事!所以我會撐下去,我很猛,不然男的幹嘛要吃好幾種保養品,顧性命,給我一個讚吧!
a同事:現在看我先倒下去,還是那個男的,大家可以賭一下!


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指著我父母,但全公司就只有我爸媽這對夫妻檔,而且我爸爸平日就會吃許多保養品,分明是隱射我爸爸
我認為他的言論已經嚴重汙辱到我的父母,公事為何可以扯到吃保養品上?
另外他說的要大家賭看看誰會先倒下,我認為是詛咒的言語

我因為這幾句留言,憤怒到寢食難安,心情至今無法平復,也不敢讓父母看到這些留言

我在這裡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我對這位a同事提告,是否能夠成功?

煩請律師們解答,感激不盡


 

 

阿銘 102-07-12 23:04

 沒想到惡夢成真,真可怕
有許多同事及離職同事 回應這則po文

x:是什麼夢?

a同事:夢到被盯,今天就成真了
x:那還真是噩夢
(中間有許多留言,都是在職員工及離職員工打氣)

離職員工:是不是又太白目啊?
a同事:不是,他們夫妻把所有事情都針對我
a同事:現在是表明對人不對事!所以我會撐下去,我很猛,不然男的幹嘛要吃好幾種保養品,顧性命,給我一個讚吧!
a同事:現在看我先倒下去,還是那個男的,大家可以賭一下!

 

 

文中無指名道姓,也無提到公司二字,沒有髒話公然侮辱毀謗

現在看我先倒下去,還是那個男的,大家可以賭一下!    (無恐嚇成分)

如果他換個方式說『我一定要讓那個男的倒下!』 (就有模糊地帶了)

 

嚴重侮辱到你父母????  何以見得?

 

你當時在現場??

到底是對人還是對事  這我不清楚   不過只是立場不同罷了!

無論如何你當然是偏袒自己的家人阿!

 

別太在意別人的閒言閒語,

不然公司每個地方都要裝監視器,下班巡同事FB,你想這樣嗎= =?

 

張小遠 102-06-20 03:46

請問 我的7-11貼紙 是從別的網路賣家購入的~我把它拿去轉PO二手社團販賣~對方連買都還沒買就質疑我的物品 來源是竊取來的~ 一直要我提出購買來源或發票~ 本來想說我提不出來證明就不賣了 結果他竟然把我賣的東西圖片擷取下來 然後再社群網路Facebook大剌剌的公開我的不是 還PO文跟大家說要小心我 懷疑說我的東西是竊取而來   說我作賊心虛~這樣是否構成 公然汙辱妨礙名譽呢 ? 請問我販賣這貼紙~要怎樣提出我的來源 ? 而買家說給我就一定要給嗎? 法律有這一條嗎??????

WEI 102-06-05 11:33

如主題

汙辱人在網路上指名道姓罵我雞掰並且影射我是雙面人

已經嚴重毀損我個人名譽

是否可作提告?

提告單如何寫?

還有是否可以連民事訴訟人格權(名譽遭受毀損提告)

 

然後我有把他毀謗之言論截圖存檔!只有這個證據是否會不利於我提出告訴?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網頁內容等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IRON 102-05-31 12:02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於102/5/25在路上和一位雙黃線違規迴轉的先生發生行車糾紛

當日我車速雖不快但對方由外側加速迴轉(線道為雙黃線)我差點撞上 

我是騎機車 對方是開車

後來我向前去告知他的動作很危險要他注意下次別這樣回轉

我也沒有碰觸到對方的窗戶或車體

後來對方自己應該也意識到他剛剛差點害我撞上所以一開窗戶就惱羞並且口氣很差的大聲回應我 啊是有撞到嗎?!

我就回應我是沒有撞到 可是這樣你真的害我差點撞到 我向前來我無惡意我只是要提醒你這樣很危險下次不要這樣

後來說沒幾句對方即下車開啟後車箱持高爾夫球桿往我頭部攻擊

後來因事發地點為對方友人家門口 裡面的五、六位壯漢衝出來嗆聲並口帶威脅將我車牌抄下說要私底下給我好看等

所幸我當時戴著安全帽故人無受傷 後來我也撥了110請警察來處理

當日最後合解是有簽一張合解書 但合解書的內容是毀損部分賠償與不追究刑、民事上的訴訟

和解的過程對方態度還是非常惡劣 但因我不想惹事且我顧及家人我並未堅持提告 後選擇和解

近幾日 因當日事情很誇張故我有在論壇討論這件事情(但我未公開對方車牌、姓名等重要個資) 對方在網路上就說是我自己偏袒我自己且扭曲事實等

這幾天我的精神和壓力因為這件事情倍受折磨 且我覺得對方不實的發言讓我備感汙辱

我後來反覆思考我決定提告讓對方記取教訓

但因毀損的部分那天有簽寫和解書故我想應該是無法提告

我想請問針對傷害恐嚇的部分我是否可以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呢?!

因為當日我安全帽有高爾夫球杆敲擊的痕跡 並且當日我戴的帽子是比賽規格的安全帽 痕跡深度與受損部分力道可以判斷確實不小 所幸我人並無大礙且無受傷

另外恐嚇的部分也讓我行經同一條路壓力很大 且不敢騎乘同一部機車在外面代步、行走等

我想請問若我要提出訴訟我應該怎麼做呢??

謝謝您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五六名壯漢衝出來說以後會讓您好看等情況,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您得據以提出刑事告訴,至於傷害罪的部分,您應檢附身體因此受有傷害之相關證明,據以提出傷害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黃懶熊 102-05-23 00:46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帳號"珍惜著"私訊言語攻擊我
https://www.facebook.com/pretty76.handsome86/posts/522791724450463?comment_id=4884073&notif_t=like <=該粉絲專頁
我該如何提告??
因為我不清楚這到底算哪種犯罪行為
能否請律師大大能夠指點一下
我把對話貼上來

珍惜著  

幹你娘 操你他媽的 在那社團是給你面子+口頭警告 操 那個社團的照片是我朋友啦 阿你在嗆3小啦 國文很好逆? 很屌? 能當飯吃? 要不要出來教教我? 不好意思 我這種鄉下流氓 就是沒在讀國文啦 你在去鬧試試看啦 看要不要揪出來輸贏啦 操 給你軟不吃 要吃硬的?

 

有種點 快點回啦

  今天 19:18 黃懶熊  

然後呢??

你想紅我可以幫你 我已經截圖存檔了

如果你還要繼續鬧的話
我們可能需要走法律途徑了

  今天 23:41 珍惜著 喔喔 是喔 ZZ

好ㄅ

那就不好玩了

唉~

  00:05 黃懶熊  

我已經把圖檔拿去警局報案了
接下來看著辦吧

  00:06 珍惜著  

好吧

那我等著收傳票吧 哈哈   00:30 珍惜著 那個 先生不好意思... 我的FB是被人盜用= =... 你可以不要檢舉我嗎 可以去檢舉他嗎= =" 這隻是我的 我被人亂登.. 你FB那些PO文能刪掉嗎= =" 我朋友利用我這隻亂的人已經不只你一個= =" 所以透過其他朋友我知道被到了= =" 所以不好意思 麻煩您一下= =" 放心 這隻密碼我已改掉 不會在有人鬧你= ="   00:32 黃懶熊  

不好意思
潑出去的水我無法收回

  00:32 珍惜著  

= =

那你FB PO文能刪掉嗎= =" 我這樣 MA GA 很差= ="   00:33 黃懶熊  

如果你是被盜
請你自行舉證
我只針對你這帳號對我公然汙辱方面進行備案
過幾天會去法院提告

  00:34 珍惜著 那你可以別提告嗎 這樣是我被告耶先生= =" 我這樣太悲劇了吧== " 你也將新比新可憐我一下吧= =" 我只能說很不好意思= = 我那朋友我會幫您教訓他= =

我也說生不好意思= =

至於法院那邊 先生不好意思 麻煩您別去 我真的不想無緣無故被搞到上法院= = 希望先生寬容一下我那個屁孩朋友= = 然吼也請先生幫忙把PO山一下好嗎.. 我不想變屁孩之王= =

油期不是我嗆人=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22
回覆 黃懶熊 的發言內容: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 ... (恕刪)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犬犬 102-05-19 01:11

以下是我前天2013/05/17
在Facebook的聊天室
跟別人講的對話
聊天室是一對一,沒有公然的情況存在
但是據他跟我的對話來看,他至少傳閱有三人
不知這種情況是否有公然的情況
甲是我 乙是我女友的同學
我會打下面那句的原因是因為他在我的Facebook上公眾留言汙辱到我
但是當時看了有點火就刪了

甲:沒是別來找碴?!
乙:歐~~~不然妳想怎樣!?
甲:不想理你  高一生
乙:高雄人我高一 屌比你長就好了~~((懂?
甲:抱歉 我嘉義出生 土生土養 只是考來高雄讀書
乙:土生土狗養?你哪裡人甘我屁事
甲:你的修養真糟糕 開口閉口不是狗就是屁真不知道你的爸媽怎麼教導的你
乙:是喔每天看到你女友和人勾勾迪真是為你感到可憐
甲:所以你想叫我注意女友就是了?我不用想也知道大約是誰叫你來跟我吵的=  =
乙:知道就好呵呵
甲:所以那個男的現在孤獨終身 所以恨我的意思阿?
乙:誰恨妳啊 晚上又看不(到她)人~~~~
甲:喔
乙:句點喔哪個男人孤獨?
甲:那你還想回應你什麼?
乙:安安你在幹嘛?
甲:聽歌外加跟你講話  有何不可?
乙:可啊
乙:看片嗎 ,我可以介紹喔
甲:你的思想,我不予置評
乙:我最近剛看一部 _ 那個叫 哥哥不在家趁機偷搞妹妹 不錯喔 !你的品味我不予置評 o_O
甲:我的品味是指哪一點  可以明確的跟我說看看嗎?
乙:灑泡尿照照自己啊
乙:不予置評
甲:不敢講?
乙:有a 黑敷 100公分以上就ok了!!
甲:你講的是?
乙:人呢!? 不敢回我歐!?你想的那樣!!
甲:抱歉了 我剛剛基本上都在邊聽歌遍唱歌 沒什麼在聽你說話
乙:你說來聽聽 你想的是?
甲:所以沒想什麼不想講了  我要睡了 掰
乙:你怕我了!?你大幾說話歐
甲:等我睡醒在說 掰上導師的課認真
乙:醒你媽啦 跟媽媽睡是不是!?
甲:等到你會讀到比我好的大學在跟我嗆聲也還來的急
乙:導師我沒在理辣現在就可以了辣
甲:抱歉了 我一個人住高雄 你的人品真的滿糟的
乙:你可以叫幾個人出來辣
甲:希望實技班的人不要向你這種個性才好
乙:是歐 可以叫幾個!?說話歐
甲:你幾歲了=  =叫幾個人=  =?等到你混的比較大在說好不好
乙:你管林爸 先回答我辣我現在就夠力了辣!!
甲:頗ㄏ 我只能這樣回答了
乙:說話 回答我可以叫幾個 有沒有10個 頗ㄏ
甲:我可以叫警察來處理如果你想的話如果你想說叫警察就是俗辣 那我不反對還有 別以為網路上的言論完全不用負責任
乙:齁~~~ 警察!?你要告我什麼 說話
甲:你剛剛有罵我的那些我已經備份起來 當作將來的資料我可以告你公然侮辱恐嚇還有要叫人這件事情 我還可以告你 梭使群械並且我也可以一併的將對話傳給你所認識的所有人
乙:恐嚇!?我有哪句恐嚇!?
甲:包刮你的父母親與老師
乙:歐~~~~ 所以現在變你在恐嚇我!?
甲:讓他們知道  自己的兒子很厲害
乙:我也可以告你了!?
甲:我只能說 頃請但是不知道是誰贏而已另外奉勸你一句話 多言必敗
乙:齁~~~~ 如果出來乒 你覺的誰會贏!?齁~~你剛剛打的比我多欸!!
甲:我不太想在網路的世界裡正面回答你這問題
乙:那就在現實啊……對不起 , 剛剛是我弟弟我罵過他了
甲:別假了 你在學校上課請問你的弟弟是哪位姓名可以告訴我嗎?
乙:有3位 我認的弟弟
甲:我資料收集好了
乙:3個 乾弟弟
甲:等我下禮拜回嘉義 我打算提告先問你們 嘉義公園前的派出所距離你們家近嗎?
乙:齁 好吧 那3個乾弟保重啦~~~~~
甲:我會在那邊告你我不是沒有跑過警察局你可以去那邊在供出你所謂的3個乾弟
乙:我!?wht!?
甲:我真的要睡了 別吵我的睡覺時段
乙:所以你會來嘉義!?
甲:如果不想的話 你可以跟我說看看 3個乾弟的名稱
乙:我只記錯號啊!錯號ok?
甲:反正你也只是亂掰 我聽了應該沒什麼用處知道你的名子就夠了
乙:哪個派出所 !?我先去看看
甲:等接獲傳令單你會知道在哪的
乙:我先去那個派出所 也ok啊!!!先給我名子嘛!!……哪有人被告還不知道哪裡的……
甲:我覺得你現在的這種行為已經市公然挑釁並且覺得你好無悔意我會要求重罰
乙:蛤!?我問哪裡而已 也算!?搞不懂法律欸…………為何!?說明!!人ㄌㄟ!?為何 問地方也是挑釁!?已讀不回!?
甲:抱歉  剛剛在儲存最新的證據所以怠慢你了
乙:好了 可以回我了?
甲:抱歉 睡醒在說掰掰
乙:吼~~~不結是ㄋㄟ

 

最後如果我要告他的話可以告他什麼?

還有要怎麼告

因為我只是學生這方面的知識不是很清楚

KAORU 102-05-01 14:38
起因是這樣的
甲在乙的臉書上罵我
於是我上了法院告甲公然侮辱
但後來甲跟我道歉了
甲也告訴我都是乙教唆他 他才會罵我
也提出他們之間的對話記錄證明的確如此
於是我想改告乙教唆罪
但這時如果我先對甲撤告了
這樣會影響我告乙教唆罪是否成立嗎? 那再請問如果我要告乙 狀紙上是要寫刑法29條教唆罪 然後說明事由 還是要寫309條公然汙辱罪?

本件公然侮辱案件,告訴人已對於共犯之一人撤回告訴,其撤回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教唆之人),即使告訴人嗣後再對教唆之人提起刑事告訴,檢察官依法亦只能予以不起訴之處分。

1.依刑法第314條之規定,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須須告訴乃論
2.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則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3.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4.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已經撤回者,檢察官依法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第5款參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方方 102-05-01 09:30

事發緣由是這樣的
客戶與我公司(食品材料行)有交易產生
客戶先享有公司的服務
而公司因而向客戶催收款項(因為是新客戶第一次交易,款項也不大,並沒有月結的問題)

而交易完成後身為公司的小妹的我
就變成要詢問客戶何時會將款項入帳

客戶回應我,好,這幾天會匯款,並且向我要了匯款帳號
而過了好幾天後,我詢問他,請問款項匯進來了嗎
他說,忘記了,下禮拜一匯款(當時是禮拜五)
我也很好聲好氣的說,再麻煩你了
等到禮拜一我在詢問他,是否有匯款進來,他又說銀行已經關了,明天再匯
我還是很好聲好氣的回覆他,好,再麻煩你了
等到禮拜二,我又詢問她,是否已經匯款,他卻又跟我說,忘記匯,後天在匯錢

這時我還是很好聲好氣的對那客戶說,先生,因為已經拖很久了,我很難向主管交代,是否能夠用atm先轉帳呢
我心想(現在ATM現在這麼方便,別騙人說不會用了吧?)

而此時客戶卻回覆我xx娘,一堆三字經,問我是說他拖延款項甚麼意思

請問我能夠對他提起告訴嗎
因為當下我是公司員工,不想滋事,所以沒有對他有所回應
但是他侮辱我的人格,及侮辱我父母,
現在欠錢的人還這麼理所當然?????
客戶本身已經沒有誠信問題了吧,答應人的事情都沒做到

但是其他人的意見都說電話罵人不構成侮辱之罪狀
如果他繼續以電話對我言語上的汙辱,我也無法對他怎樣嗎?

 

 

刑事責任部分,如果是電話中以三字經對人直接辱罵的話,因為辱罵內容並非指涉具體事實,所以不會構成誹謗罪,另外因此項侮辱行為並非多數人或者不特定人所得共聞共見,所以也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民事部分,如此辱罵別人的行為,對於被害人會有民法損害賠償責任,不過依法提起訴訟求償的話,須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先行舉證證明侵權行為及所生損害之存在(此項侵權行為恐怕損害數額相當有限)。
綜之,本件您若要進行求償者,恐怕得再進一步收集證據,另外針對目前對方拖欠情形,建議您可將對方一再應付、敷衍的狀況儘早回報上級主管知悉,以免日後主管怪罪您未及時告知公司催討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CARE 102-04-02 22:07

您好 請問一下 目前敝人跟太太已結婚有一子(2歲),在台北

但太太在與敝人結婚前已有ㄧ子在西螺(11歲),我與太太皆有不定時,匯錢給岳母,作為撫養小孩用的資金

但在去年因太太的兄長要購買車子,但因他個人信用問題無法信貸,要騙我太太做借貸人,後被我拒絕之後,當下他就用小孩(西螺)11歲的問題.要求我出面解決,我當下不理會,事後至今年2月多,他又用要幫岳母保農保方式,要求我太太的身分證以及印鑑證明跟印章寄回,當下我察覺不對,也是拒絕

後來他傳訊息說不給印鑑證明要告我太太棄養小孩(西螺),請問這樣會構成棄養罪嗎??

另外日前敝人有跟太太與太太的姊姊回西螺的家要好好處理事情,不料太太的兄長開口閉口就是幹X娘的(沒錄音),請問是否可告他公然汙辱?

且事後又一直在說還會有其它事情等著挖洞給我跟我太太跳,請問這樣的家庭糾紛,能請協調委員會處理?或是報警處理嗎?因為他的行為已讓敝人感覺到不甚其擾了,已經影響到日常生活了請問能否有其它方式可處理的嗎?

1.有匯錢給家人代為扶養子女 應該沒有遺棄的問題 2.罵人如果非公然情形 是否有公然污辱可能有疑問 3.警方只受理刑事案件 如果只是家庭糾紛 警方不可能受理 4.可以考慮聲請調委會調解看看

 可以考慮把小孩接過來一起生活。

小業 102-03-29 10:11
自從我與同事去勞工局檢舉公司違法行為之後,公司內部挺公司的員工

(駐場組長與其女保全員 也是組長女友') 就開始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不但三番兩次逼迫我寫撤銷申訴調解委託書 還因為為了逼迫我

其女保全員對我動粗 導致我身上受傷 並加上對我言語攻擊並且在

紙張上針對我寫出汙辱言詞 然後在我面前說 要我快離開別在這污染別人

的話語   組長在勤務上找我麻煩 時常對我大小聲並且要求我10天後離職

這些種種都是在檢舉公司之後發生 請問我該怎麼應對 ? 他們有犯任何民法

刑法上的罪嗎 ?? 

您好,

      1.建議相關證據都要蒐集起來,不論是錄音拍照都好,有監視器畫面也要保留,都可以作為日後提起刑事訴訟的依據。

      2.刑事部分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以及傷害,不過傷害當下應該馬上驗傷

      3.民事部分對於羞辱您個人的部分,也可以主張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請求精神賠償

      4.要求您10日後離職視情況有可能構成刑事強制等罪。

甜不辣 102-03-03 16:20
事情是這樣的 有天凌晨我在網咖玩
後來有一個喝醉酒的進網咖 然後要開台
但是我和櫃檯的在說話 櫃檯沒第一時間幫他開台(大概遲個5-10秒)
後來那個醉漢就直接指定要坐我旁邊
一坐下來 就把椅子轉過來面對我
沒對著電腦 然後開始罵 然後又踹我椅子好幾下

醉漢:"我不管你要做殺小 不要惹到我就對了 惹到我你就災細"

我:我不能和櫃檯說話的?

醉漢:說什麼話? 聽你在唬濫

我:你現在一坐下來就是要找我吵架就是了?

醉漢:吵架?等等你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會死的很慘

我:我不就很怕? 是不是真的要吵 說清楚點

後來他就沒在說話了 就把椅子轉過去開始玩他的電腦
可是他邊玩時又邊在一直碎碎念
他當時坐在我左邊 我朋友坐我右邊 一直勸我別理他
後來我兩個朋友來 我們約要去吃東西 然後要離開時
那個醉漢又在那邊說 要落跑了喔 會怕死就好
後來我就忍不住回頭 就動手打他
我朋友就把他推出去外面 叫他喝醉趕快回家
(我有拿尖尖的東西刺他肚子幾下)
後來他在外面自己腳步不穩又去撞到停在網咖外面的摩托車
然後被摩托車壓在地上
然後他還繼續坐在那裡 我就叫他喝醉不要到處嗆人 趕快回去睡
我們把車子扶起來後就閃人了

後來吃完東西 我去我朋友家
有打電話到網咖問他有沒有怎樣
還問說需不需要叫救護車
店員就說他還坐在那繼續玩 可是有滴血
然後警察剛有來 問他要不要報案
他就一直和警察說他要自己處理就好
後來警察問到懶了
就和他說 你確定要自己處理 那我走了喔
後來他也沒理警察繼續玩他的
然後玩沒多久後人也離開網咖了

過一個禮拜後 警察跑來找我說 對方去報案
說什麼後來他離開網咖是去醫院
酒醒了感覺到痛了
然後就來網咖找我 我剛好在
他就叫對方也來 來問事情原由
我看見對方人看起來也沒事
可是對方一說話又獅子大開口
我就很不高興
就叫他不爽去告
因為他在網咖喝醉亂嗆人 不是一次兩次了 連警察都知道他
這樣是不是有故意喝醉來亂嗆人 惹別人動手後再來要錢的嫌疑?
警察就叫對方再回去考慮一下金額 說也是他錯在先
叫他在回家想想後在和他說
後來只留我們雙方的資料(我沒做筆錄)就走了
等了幾天後 對方沒打給我 警方也沒打給我
我就自己跑去警局問
剛好那員警休假
另一個員警說會和他說
可是後來都沒消沒息

過大概一個月後 警方通知我說對方要談和解
我就叫警察把對方電話給我 我打過去和他談
警察就說對方等等會打給我和我談
可是後來完全沒打 大概晚上七八點打給我的
我還等電話等到晚上12點
(因為我也沒那個員警電話 不知如何問怎沒打來)
隔幾天後都沒打過來 我就也沒去注意了

結果離上次說要打給我談和解又過三個月
警方又打給我
說對方一直打給我 我都不接 找不到我的人
我就回警察說 他一通都沒打給我過
怎這麼剛好 你打過來 我都接的到(警察還是用沒顯示來電)
他打給我 我就一通都接不到?
然後警察就說對方現在要提告
說如果我隔天帶一萬塊過去談和解
他就會徹銷提告
然後警察給我對方的電話
叫我打電話過去和他談 幾點要去談和解
結果我打三通(間隔1小時=3h)他都沒接電話

這樣子我還需要和他談嗎?
根本是剛好缺錢花 想撈一筆而已
還是要告讓他去告
然後我也反告他
如果我也反告他 那我能告他什麼?
如果我被告 我又會被怎判?

雖然我也知道拿剪刀刺他那個事比較麻煩
但說真的我不太想理對方 想讓他去告了
所以我想知道 我這問題 法官會怎判?
我能反告他因為恐嚇汙辱?
我想知道最後雙方堅持不和解
發官會怎麼判呢? ------------------------ 他現在好像要告我傷害罪 因為他也不知我有拿東西刺他
Lena 102-02-22 22:25

律師你好: 我在網路上被罵有病、病的不輕 其他網友(他的朋友)還幫他罵我:腦子被撞壞了、遇到不正常的人、白癡女、瘋子、可能是個假人妖、破腦......等

我已經知道她的本名 知道她所在地區是否可以告他以及其他網友公然汙辱毀謗罪?
因為她一直說我罵她但我根本沒罵她 有對話紀錄可查詢

謝謝律師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46

如果知道本名就可以提告,不過fb代號跟本人要連得起來

Lena 102-02-22 22:24
律師你好: 我在網路上被罵有病、病的不輕 其他網友(他的朋友)還幫他罵我:腦子被撞壞了、遇到不正常的人、白癡女、瘋子、可能是個假人妖、破腦......等 我已經知道她的本名 知道她所在地區是否可以告他以及其他網友公然汙辱毀謗罪? 因為她一直說我罵她但我根本沒罵她 有對話紀錄可查詢 謝謝律師回答
可以
Lena 102-02-22 22:23
律師你好: 我在網路上被罵有病、病的不輕 其他網友(他的朋友)還幫他罵我:腦子被撞壞了、遇到不正常的人、白癡女、瘋子、可能是個假人妖、破腦......等 我已經知道她的本名 知道她所在地區是否可以告他以及其他網友公然汙辱毀謗罪? 因為她一直說我罵她但我根本沒罵她 有對話紀錄可查詢 謝謝律師回答
如果你認為有侵害你名譽 當然可以提出公然污辱告訴 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Lena 102-02-22 09:54

律師你好,我前幾天看到FB上有一個代號:顏聿兒 的人有在賣佛牌的項鍊,

看了很喜歡於是就私訊給她表示購買意願,也說明了我要買的是白色,

 

以及問她項鍊上能不能裝上3個佛牌等問題.....

 

誰知認知有錯,導致無法購買,吵架收場(但過程中我沒有任何言語詆毀汙辱他)

 

反倒是她立刻在她的FB上公然罵我,

 

 

寫:

 

這個人真的是來找架吵..又病的不輕!!

 

我匯款帳號!!然後又罵我貼帳號給他匯款!!!

 

後我在3跟他確認他要的是這張圖的鏈是嗎?

 

他就有病的開罵~~

 

 

但我內容絲毫沒有罵她,最多只說一句莫名其妙而已,因為她一直說我有病我才講的。請問我可以告他公然污辱或是毀謗罪嗎?

 

 

其他網友紛紛留言不分是非黑白說要挺她,

 

還罵我腦子被撞壞了、遇到不正常的人、白癡女、

瘋子、可能是個假人妖、破腦......等

 

以上網友留言污辱我能不能一併控告?

 

律師處理速度會更快一點嗎?

 

因為我3個月後會出國3個月感謝回答!! 

 

 

PS:她的FB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Yuer0527?fref=st 一進去PO文的第一篇就是在罵我 我代號是梁小菁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35

fb不會提供網路資料給警方,提告無法追查下去,除非你很確定對方的姓名是正確的不是假名

 

Lena 102-02-22 19:5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fb不會提供網路資料給警方,提告無法追查下去,除非你很確定對方的姓名是正確的不是假名

... (恕刪)

所以我只要問到她正確姓名即可提告是嗎?

她以及其它網友污辱我購成公然污辱毀謗罪了嗎?

感謝回答!!

Lena 102-02-22 09:05
你好,我前幾天看到FB上有一個代號:顏聿兒 的人有在賣佛牌的項鍊, 我看了很喜歡於是就私訊給她表示購買意願, 也說明了我要買的是白色,以及問她項鍊上能不能裝上3個佛牌等問題..... 誰知認知有錯,導致無法購買,吵架收場(但過程中我沒有任何言語詆毀汙辱他) 反倒是她立刻在她的FB上指名道姓公然罵我, 寫: 這個人真的是來找架吵..又病的不輕!!問我匯款帳號!! 然後又罵我貼帳號給他匯款!!! 然後我在3跟他確認他要的是這張圖的鏈是嗎? 他就有病的開罵~~ 但我內容絲毫沒有罵她,最多只說一句莫名其妙而已,因為她一直說我有病我才講的。 請問我可以告他公然污辱或是毀謗罪嗎?  其他網友紛紛留言不分是非黑白說要挺她,還罵我腦子被撞壞了、遇到不正常的人、白癡女、瘋子、可能是個假人妖、破腦......等 以上網友留言污辱我能不能一併控告? 請律師處理速度會更快一點嗎? 因為我3個月後會出國3個月 感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提出告訴,並可以委任律師提出,屆時您出國也比較不會受影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na 102-02-22 08:35

你好,我前幾天看到FB上有一個代號:顏聿兒 的人有在賣佛牌的項鍊,

我看了很喜歡於是就私訊給她表示購買意願,

也說明了我要買的是白色,以及問她項鍊上能不能裝上3個佛牌等問題.....

誰之認知有錯,導致無法購買,吵架收場(但過程中我沒有任何言語詆毀汙辱他)

反倒是她立刻在她的FB上公然罵我,寫:

這個人真的是來找架吵..又病的不輕!!問我匯款帳號!!
然後又罵我貼帳號給他匯款!!!
然後我在3跟他確認他要的是這張圖的鏈是嗎?
他就有病的開罵~~

但我內容絲毫沒有罵她,最多只說一句莫名其妙而已,因為她一直說我有病我才講的。

請問我可以告他公然污辱或是毀謗罪嗎? 

其他網友紛紛留言不分是非黑白說要挺她,還罵我腦子被撞壞了、遇到不正常的人、白癡女、瘋子、可能是個假人妖、破腦......等

以上網友留言污辱我能不能一併控告?

律師處理速度會更快一點嗎? 因為我3個月後會出國3個月

感謝回答!!

 

PS:她的FB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Yuer0527?fref=st 

一進去PO文的第一篇就是在罵我 我代號是梁小菁

 

 

無名 102-02-15 23:50

我昨天在公司上班的時候,因為是在餐廳上班剛好那時候很忙我正忙著出餐點,當我蹲下拿冰箱的東西的時候,我的廚房經理突然從背後走出來,然後我就聽到他很大聲的罵:幹!垃圾。我當時很錯愕而且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再罵我可是當時只有我跟他還有另外一個女同事,那個女同事離我們有一段距離,因為那時候非常忙,所以我很冷靜的把餐點做好之後,心裡越想越奇怪然後我就進去他的辦公室找他理論,我並沒有對他動手我問他:你剛剛是不是在罵我? 然後他態度很惡劣的說:你要做什麼,想找我吵架是不是? 乾你屁事 ,後來另外一個經裡看到馬上阻止我 事後我把工作結束以後和那個經理在辦公室把事情的經過講給他聽,我要求把那個經理過來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我問那個經理他態度還是很惡劣重複回我:我罵你幹嗎?我罵你幹嗎?我罵你幹嗎? 當下也沒說清楚就很跩的離開。事後我回到家把事情經過講給我哥哥聽,我哥就打電話到公司問他為什麼要罵那三個字?他解釋說他在後面跟一群人在玩,聊朋友賭博的事情,朋友賭輸了不付錢他才罵這幾個字,還說幫我跟你弟說他很抱歉造成我這樣的誤會之類的。我不知道他講真的還是假的但是我已經覺得他已經汙辱到我了也造成我心靈上的創傷 請問我這樣有辦法告他公然污辱罪嗎? 這個人真的很可惡的一個人

SOUz 102-01-13 14:08

我在現在熱門的線上遊戲 英雄聯盟 的遊戲中遭到汙辱以及漫罵

有 87 , 根本狗屎 等字眼  是否成立侮辱罪名 ?

若成立 我需要怎麼向法院申訴或者其他管道來制裁 ?

以及需要準備哪些文件與證明資料 ?

1.可以向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 或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2.看當時有沒有其他人看到或是有沒有拍照存證

最好是把畫面拍下來

直接拿去派出所報案

警察受理報案才會比較快

不然警察還要去找ip、找對話紀錄,會蠻麻煩的

吳小姐 101-12-20 11:26

妳好

我們在公開社團裡面討論一個議題

為已婚媽媽是否適合在女同志圈結交伴侶?

大家的看法不一,有人揚言說要告我們

(因為皆是網路,所以都有文字)

後來對方又覺得失態拉不下臉在論壇上刪刪減減自己寫的東西,

於是好友在自己的日誌記錄上打

很爛..真的.我真的超瞧不起妳,我都沒刪也沒修改我的東西,倒是妳又刪又修..真的超級瞧不起這種人..撤頭撤尾的俗辣,完全不敢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於是我就安慰我朋友說算了,早就料到她們會這樣..等等話語

 

後來同社團有兩個人跑來(我們皆不認識,但屬同個社團)

一個在我們對話的紀錄裡面,罵我們白痴

另外一個是說,大家都把妳們當笑話看 妳們還樂在其中 別這麼幼稚 文字粗俗的沾污這空間

 

我想請問

是否構成公然汙辱?還有公然毀謗?

因為是公開的紀錄,很多人看到

因為朋友所言屬實,我們不知這樣被罵和羞辱是否是可以的?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留言,已經使第三人均得共見,所以已涉及公然污辱妨害名譽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子文 101-12-16 02:32

簡訊內容參雜一些一字經汙辱品性的字眼.還有汙辱我的職業.還三不五時用電話稍擾.一天最多打7.8十通電話.接通又馬上掛掉.總總的事情已造成我生活上的困擾.心理上的壓力.而我因此被醫生說我得憂鬱症.這樣我能提告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4

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阻止對方一再騷擾

haosen 101-12-11 13:18

我是主委

我在大樓公佈欄寫:"有ㄓㄨ戶說磁卡借給誰關你甚麼事",對ㄓㄨ戶來說那是你朋友,對我們大樓的人是陌生人,所以這個行為不可取;被當事人告公然汙辱,說ㄓㄨ是說她是豬,我有解釋我是拼錯注音,原本是"租"字,當時我是忘記租字怎麼寫,用說的好像又一樣,所以當事人不相信,堅持提告!這樣我有罪嗎

就該段文字的意思,各自解讀,是很正常的事。

會不會成立須取決於其他情況證據、整件事情來龍去脈等等。

建議您可朝這個方向研究。

家家 101-12-03 15:28
公然汙辱罪被起訴ㄌ~事情經過如下

一天我跟我們社區主委老婆起爭執~原因是我們社區有資源回收室~想說垃圾車帶走就帶走很可惜~就那一些去給我媽回收~然後被他知道~管理員就跟我說不可以拿~我就很不好意思想跟他解釋說上面因沒貼告示~所以我才拿ㄌ~結果我騎機車回來看到他要上前跟他解釋~他一看到我就斜眼一看轉頭就走~我很驚訝為何不理人~就下車跟他理論就變爭執~非常生氣ㄉ回到家~鐵門拉下一大半ㄌ~我罵出一句瘋女人(台語)~當然就被它告上法院~
告我好幾條~結果只有公然汙辱罪被起訴~
他請管理員當證人~但第一次偵訊時~管理員說沒聽到很模糊~可能是聽到做偽證是7年以下徒刑吧~沒事後他又再議~而且有聽社區風聲~他有要告管理員~那第二次偵訊時管理員就翻供說有聽到~而且2人都咬定我是在車道上罵ㄉ~不是在家裡~
我跟法官說我真的是在家裡才罵ㄉ~不過他不採信~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因為它有人證~和物證~說光碟有拍到我ㄉ嘴型是罵瘋女人~人車分道ㄉ車道那麼暗~距離又遠~又沒聲音~真是見鬼ㄌ~
現在他又要求民事賠償~條件是10萬元~登3大報頭版連續3天到歉~還有其他費用等等我要出~
喔~~~我真的快瘋ㄌ~為ㄌ一點芝麻小事已經搞ㄉ快10個月~有善心人士可以幫幫我ㄇ?可以告訴我要如何跟法官講ㄋ?還有他開出ㄉ這些條件~我真的要這樣賠他ㄇ?真是這樣真會逼死一個人耶~該如何做~請幫幫我~非常感謝~  補充

他ㄉ態度強硬~不可能和解~
我是想說我到底會賠多少錢?
會像他所開ㄉ條件那麼誇張?謝謝

熊熊 101-12-01 22:55
請問我在臉書發洩公開打了以下字言算犯法嗎? 在一個職場上,上司與員工總是對立的,為啥員工會不尊重及討厭你這位上司, 你是否該檢討一下?而不是一直讓員工噴口水恨你!別老是拿一些事情來威脅我們, 幹~你憑什麼!我才不削你!.......以上字言。然後朋友回我這篇留言,我回應朋友打的留言,我回打了這些字言〝我們董事長很好,但是總經理很靠腰〞,我這樣算公然汙辱嗎?就因為這樣,總經理要開除我了!但之後我有寫書信及親自向總經理道歉!但他說我違反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悔辱之行為者),要給我終止勞動契約。我已在職2年多了,也不想離職,這樣我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書嗎?如果他告我的話,我是輸家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在臉書上的發言,確實有可能會有公然侮辱之情事,但是否能據以認定構成勞基法第12條第2款之規定,應該仍有爭執空間,而訴訟本身即沒有所謂百分百一定如何之結果,只能說您要盡力去爭取您的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熊熊 101-12-01 22:54
請問我在臉書發洩公開打了以下字言算犯法嗎? 在一個職場上,上司與員工總是對立的,為啥員工會不尊重及討厭你這位上司, 你是否該檢討一下?而不是一直讓員工噴口水恨你!別老是拿一些事情來威脅我們, 幹~你憑什麼!我才不削你!.......以上字言。然後朋友回我這篇留言,我回應朋友打的留言,我回打了這些字言〝我們董事長很好,但是總經理很靠腰〞,我這樣算公然汙辱嗎?就因為這樣,總經理要開除我了!但之後我有寫書信及親自向總經理道歉!但他說我違反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悔辱之行為者),要給我終止勞動契約。我已在職2年多了,也不想離職,這樣我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書嗎?如果他告我的話,我是輸家嗎?
1.看起來應該是有公然污辱的情形 2.不過程度是否已經到可以懲戒解雇可能有點問題 你可以斟酌一下
熊熊 101-12-0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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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101-12-01 17:31

請問我在臉書發洩公開打了以下字言算犯法嗎?
在一個職場上,上司與員工總是對立的,為啥員工會不尊重及討厭你這位上司,
你是否該檢討一下?而不是一直讓員工噴口水恨你!別老是拿一些事情來威脅我們,
幹~你憑什麼!我才不削你!.......以上字言。然後朋友回我這篇留言,我回應朋友打的留言,我回打了這些字言〝我們董事長很好,但是總經理很靠腰〞,我這樣算公然汙辱嗎?就因為這樣,總經理要開除我了!但之後我有寫書信及親自向總經理道歉!但他說我違反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悔辱之行為者),要給我終止勞動契約。我已在職2年多了,也不想離職,這樣我可以申請非自願離職書嗎?如果他告我的話,我是輸家嗎?

 

nick 101-10-28 16:40

12/24日上午我在無塵室工作場合責罵下屬的過程中,我的下屬以一句(你有被害妄想症)一語令我深感受辱,當時有其他同事在場但是我不確定是否有人聽見,此一情況是否符合公然毀謗汙辱妨害名譽,還請律師回覆解惑 感謝不盡

林智群 (klaw) 101-10-28 19:41

如果是你們之間的對話,不會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橘子 101-10-27 16:44
請問之前我在社區的管理中心約有2-3人面前被一個小姐用水瓶攻擊雖差一點點才打中但我被她的行為嚇了一大跳及被她扔的水瓶裡的水撒了一身,接著她竟還對我辱罵了一次『三字經』及一次『五字經』... 請問她這樣的行為我能告她什麼??被水瓶扔水灑了我一身能告加重公然汙辱?還是傷害?還是恐嚇??還事......
罵髒話應該算告公然汙辱對啊!如果依上述內容能告扔水瓶水灑到我"加重公然汙辱"及罵髒話"公然污辱"共二項罪名嗎?還是是"傷害"跟"公然汙辱"??被水瓶攻擊水灑了我一身雖沒受傷但感到受污辱了她這樣的行為我告贏的機率高嗎??感恩幫忙~謝謝!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5:00

可以告民事//刑事訴訟

 

不過你要有在場證人

另外你的加重是指 用文字光碟等傳播出去

罵人就是公然汙辱罪  沒甚麼好加重的

 

傷害罪保護你身體法益  跟 名譽法益無關

兩者要分開   不同罪名  ..--------->同時提起訴訟

 

民事拿錢  身體受傷 去找證明---看醫生

被罵  人格權受損 

 

刑事部分

傷害公然侮辱罪  找證人 //證據

 

分開跑

不必去警局 直接去地方法院

其他我有空再補充

vv0606 101-09-12 21:41
我與A女原本是情侶,A女已婚,今年9月他因移情別戀,與我分手後,我因無法接受,於是以簡訊方式說了很多罵他的話,A女在與他前夫離婚後便向我提出恐嚇汙辱的告訴,本週,他打電話跟我說,他前夫好像知道他MSN的帳號密碼,又FB與MSN相連,於是請我幫他上去將部份內容刪去並更改密碼,這樣便會與我和解,我不疑有他,就幫了這個忙,今日,他又傳簡訊說道:偷我FB信箱帳號很好玩?
我便回覆:又怎麼了?我已經決心不再與你聯絡,不要再傷我了.
他又請朋友以簡訊向我表達要密碼,我因為怕又被他告,所以我表達,帳號密碼是他給我要我改的,所以如果他是因為忘記(因為A女有酗酒習慣之前常忘記事情),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向我詢問,不要指控我盜帳號,但是他朋友堅持不肯,硬要說我盜帳號,並要求密碼,最後我沒給,現在他又要告我了,請問:A女之前告訴我他有憂鬱症,也有去醫院拿藥,只是他常常不吃,常發作,又因酗酒,常常忘記事情,目前恐嚇的案子已經在上週做完筆錄,現在這個說我盜帳號的事情,才剛剛掛完電話,我該怎麼處理才好?  
起司 101-08-18 06:29
此內容都是在公開狀態下,對話過長,只敘述重點,再此先謝謝張律師您的意見 一個朋友在臉書FB發表動態 "敘述她老公喝酒心情不好就關機,那她心情不好要怎麼辦 ? " 我沒惡意只是回一句 " 以牙還牙 " 我朋友並不認為怎樣 " 事後我詢問過她 " 但她妹妹卻留言罵我 " 靠北 ,XX娘 ,雞X欠人挖,死女人,賤女人...等等不堪字眼 " 我從頭到尾沒罵他一句髒話 並且也跟他講道理,也跟他說明是開玩笑,但她越來越誇張 我也很生氣,跟她說 " 請她有水準一點,都一個小孩的媽,可悲,莫名其妙,管好自己 " 「我那句話的意思是說,對方都當媽了,不要滿口髒話,要有點口德不要造口業,不然很可悲 」 請問以上 1. 對方是否已經構成公然汙辱 ?? 2. 我的言論,"以牙還牙" " 可悲",是否也觸法? 3. 對方未滿20,提告是否會有牽涉監護人的問題? 要求對方道歉,對方口氣還是非常大,一直在用言語挑釁 說實在我真的感到莫名其妙,經過兩天的思考 我還是燕不下這口氣 年紀說小不小,說大不大,但卻也是該是懂事的年紀,口氣非常大,不分青紅皂白亂飆人 我想要讓她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 感激不盡 謝謝
這種案例是否實際上會成罪 一定有不同意見 大概也只有承辦檢察官跟法官可以告訴你答案 如果你覺得對方言行已經侵害到你 你就直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跟民事起訴
livvie 101-05-20 16:15

事情發生在上禮拜五
公司主管無緣由的在辦公室內咆哮及大罵三字經和其他不雅字眼
員工中甚至也有兩位孕婦

但因為事情發生的太突然
所以沒有錄音檔作為證據
但是我們有同事願意簽署連署書

而事情發生至今,大聲咆哮並罵三字經的這位主管
他只有向留在辦公室的同仁道歉,並未打電話向我及另一位同事道歉
因為他是針對我跟另一位同事在罵,甚至事後有同事說這位主管還開玩笑地說
喔!因為他們被我罵走了!

現在怕這間公司不讓我們簽非自願性離職書,也怕公司不願給予薪資資遣
但是目前我們都心有餘悸,甚至現在我有點不敢找這類性質的工作
怕自己又到了另一間公司遇到像這樣會情緒失控的主管

 

想請問這樣沒有錄音檔,但是有連署書
能夠告成公然汙辱嘛?
再加上我們能夠要求公司到勞工局,在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簽署非自願性離職書嗎?
(因為這間公司有過紀錄騙年輕員工說如果要簽非自願性離職書會讓員工在找下份工作時有不良好的紀錄 ,我怕公司也對我們使出這一招)

林智群 (klaw) 101-05-20 16:37

公然侮辱部份,即使沒有錄音,有證人可以作證亦可

非自願離職是由公司核發,不是員工單方面可以簽署

王耀星 (Eric) 101-05-20 17:3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    對方在辦公室大聲咆哮並辱罵三字經貶低他人名譽,如果辦公室的眾多同事都可以聽到,是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罪。雖然當時沒有錄音下來,但是仍然可以由其他同事作人證,對方曾經道歉的事實也可以作為證據。另外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必須在事發後6個月內提告,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

(2)    就簽署非自願性離職書的爭議,您是可以向各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如果公司不按照規定支付薪資資遣費,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公司就會被罰款,您也可以一併請求公司付錢。

(參照刑法第309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您好,

公司主管在辦公室內大聲咆哮辱罵三字經,事後又承認是針對您以及另一名同事,若其他辦公室同事願意出面作證,是可以考慮提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非自願離職書、薪資資遣費的部分,建議可先向公司主張,若公司不給,再向勞工局主張,請勞工局介入處理。
王麗喻 101-04-26 23:57
您好!我是麗喻 公司主管在公開場合辦公室有許多同事在場...罵我花癡...還說有偷拍我..問我要不要看...我有錄音...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告她之追訴期為多久...有符合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2項-對員工有重大汙辱嘛? 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主管之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罪,告訴期間自知悉時起六個月內,另該行為可會被認定為重大侮辱,依勞基法第14條規定,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可請求資遣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    罵”花癡”的行為,如果是在許多同事得以共見共聞的公開場合,是成立公然侮辱罪的;而因為尚未指涉體事實,所以一般而言辱罵他人”花癡”,僅屬於侮辱行為,還不至於構成誹謗。另外如果對方偷拍到的內容是身體隱私部位或未公開之活動、談話,那此偷拍行為可能成立竊錄秘密罪。這兩罪均屬告訴乃論罪,必須在知道犯人後6個月內提告,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至於錄音當然可以當作對方犯罪的證據

(2)    而若主管的身分是雇主代理人,對員工辱罵花癡可能是對人格名譽的嚴重貶低,屬於重大侮辱,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僱傭契約,並可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參照刑法第309、第315條之1、第315條之2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1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kevin 101-03-13 22:53

您好:以下內容是我老婆於結婚後在FACEBOOK塗鴉牆貼出來的小小文章

純粹是不滿的心情抒發~也沒有指名道姓~~只有朋友看的到~~目前有一個問題~

就是新秘的家人看到~說這樣是在汙辱她~讓他們家沒面子~說要提告

請問關於以下的內容~足以構成什麼罪嗎??

(我們跟新秘沒有簽合約~只是多年朋友並相信他ㄉ專業請他做~但是事後發現很多事都跟一開始協議的不同)

@:

說好的結訂四套禮服五個妝髮,
出來四套禮服三個又糟又老的妝髮,
水粉伴娘上,禮服自己穿自己收,
飾品只用婚紗店的2種,
當天所有被你化過做造型的人都抱怨連連,
?? 收三萬塊訂金不退~妳都不會不好意思...
連自己10幾年的哥哥好朋友錢都騙,
這種黑心錢沒道德的事都做的出來,
我老公當妳朋友相信妳才請妳幫忙,
我一定會附照片PO上各大網請人評論,
TMD~逼我罵髒話,妳真夠夭壽~一定會有報應的!!!

以上內容為PO文~~

但我老婆敘述內容都如果可以證實是真的~並不是亂說,那對方並未照一開始答應的內容做服務,而一開始費用亂開,坐地喊價,雖然沒簽合約,但是我這邊也有截取線上相關洽談費用與服務內容的對話記錄,而貼文事件發生後~對方家長也打電話給我~一直對我口出惡言~辱罵不雅文字~叫我跟我老婆都不用工作了..等著收傳票打官司~~

而我朋友跟新秘也去我家叫我家人跟我轉達說~叫我們夫妻倆以後小心一點~

基於以上~

我們這邊可以反告對方什麼罪嘛???

 

PS:對方看到後~為避免太多紛擾~我就把文章關掉了~

 

小羽 101-03-08 01:02

請問我被人持鐵棍毆打頭部5公分撕裂傷眼臉撕裂傷1公分 手部雙手挫傷 請問刑責對方需要坐牢或是賠多少錢 事情的經過是 上班途中.出去買飯吃.經過一間餐飲店 我於是近去 後來跟一名女員工發生衝突原因是 他態度很差的問我近來要幹嘛 當下我忍不過便回嘴 說近來就買飯吃阿不然要幹嘛 於是發生口角.(雙方都有罵到幹 )後來一名男子從裡面出來(當時共3人 我跟女員工還有一名男子在場而以)男子手持鐵棍並有尖銳處 出來 我跟女員工還有一名男子在場而以)男子手持鐵棍並有尖銳處 出來便打 後來滿身是血的我 跑去報案也驗傷了.對方女生要提告 出來便打 後來滿身是血的我 跑去報案也驗傷了.對方女生要提告~說我傷害他 他要提傷害罪跟公然汙辱罪請問 我該怎麼辦

回覆 小羽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被人持鐵棍毆打頭部5公分撕裂傷眼臉撕裂傷1公分 手部雙手挫傷 請問刑責對方需要坐牢或是 ... (恕刪)

 如果是互毆確實雙方都會構成傷害

建議你也先提出刑事告訴

這案子雙方都有錯誤

應該是有和解的空間

和解後雙方都可以撤回告訴

 

小游 101-02-20 22:24

幹....................死瑞芳分局交通隊.......敢開我超速還不是死瑞芳分局一直吹吹吹..........結果又一張罰單.......所以瑞方分局被我先拒絕往來一個月看情況再增加
...............以後瑞芳交通隊要掉帶去吃屎吧

請問這有涉及到公然汙辱執法單位嗎?因為在朋友的臉書上看到這段內容,感謝律師們指導!!!

 

小游 101-02-21 14:22
回覆 小游 的發言內容:

幹.............. ... (恕刪)

 請問都沒有人知道嗎???

大豪 101-02-10 04:23
本人屬被告 刑事法庭也已開完
被告內容屬公然汙辱 因為網路FB私人同學會社團內發生些私事 一時口快 打出了”我ㄘㄠˋㄋㄧˇㄇㄚ的(本名)
罵人就是有錯我明白 當然也被對方於去年11月複製下來提告
在傳訊到警局錄筆錄時都也很配合
今年2月初在被傳喚到法院
檢察官在問我意見時 我也很配合的說我錯了就是錯了
我願意公開向他道歉
檢察官也詢問 告我的那方
但是對方 卻法律常識欠缺似的說出很多檢察官不耐煩的話

檢察官跟他說 我毫無任何前科 也非常有道歉意願
如果願意公開道歉 或是網路上公開道歉 問他是否接受 
然而又問他 那他到底想怎麼做
他說他精神受到傷害 (無醫院任何證明) 需要金錢賠償
檢察官問他 那他到底想要多少
他很沒常識的說 他在網路上看到別人辱罵1個字都要5萬以上
檢察官回應她 不可能
罰款這方面取決於 告訴人身分地位以及被告人收入家世背景等等
又問他到底想要對方賠償多少 (已經有點不耐煩了)
對方非常獅子大開口檢察官說要我索賠20萬
當然檢察官也很婉轉的說 不可能
總之檢察官看我非常有道歉意願 幾乎都屬幫我說話以和解為前題
他卻都很直接的回  不用!!『道歉對他沒任何實質意義』
我也在法庭上 書記官的記錄下 錄音存證下 檢察官面前
對對方 連名帶姓 道歉 鞠躬等行為 (真的很想結束這件案子)

檢察官還跟他說 刑事不可能要求到這麼多
就算罰也是小錢 罰給法院的 (頂多七八千???)
有這麼誇張嗎 我收入不多 家裡處境也不是很好 而且非常有道歉意願
網路上查詢好像也沒這麼多 是檢察官故意跟告我的那方講
還是法院真的會想要錢 罰多一點!?
 
也對他說刑事只能這樣結案了 如果他要告 只能叫他另外提告民事
還半帶提醒跟他說沒必要鬧翻成這樣 我都誠意想道歉等等
也對他說 這種芝麻綠豆大的事件 就算告上民事
等到有消息至少也要一年左右才有消息

想請問一下 因為也有問過懂法律的朋友 朋友說基本上他提告不成是真的嗎
因為他在法庭上口口聲聲說 他精神受到損傷
只是單方面說詞而已 內容之後也沒謾罵什麼
他也沒任何公家醫院開的 精神方面證明 
這樣算證據不足嗎 民事幾乎也不會想管這種小事?

然後他在刑事法院開庭時 在檢察官面前 跟 錄音下也都說
因為我這件事 讓他"不敢"跟同學們聯繫
當然當庭被檢察官反斥說 "不敢" 是他個人問題 不能扯到我身上
如果是"不能" 當然就是我害的 意義不同

而且剛開庭時 檢察官也糾正他說 因為它是告我公然汙辱
但是法院傳票告我卻是 妨礙名譽 指證他 這跟名譽完全沒任何關係
雖有人說 公然侮辱是算在妨礙名譽之一 是真的嗎 這樣被亂告 妨礙名譽 並不是公然侮辱感覺很差

雖然我朋友告訴我 根本不用怕他了 告不成
還是想詢問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們些許意見

從開庭到結束 我都很配合
只講過三句話
"罵人 我錯了就是錯了"
"我還是希望公開向他道歉"
"(本名) 這件事情讓你精神上受到傷害我非常抱歉 我願意跟妳道歉 對不起 (鞠躬)"
 
沒任何精神受損證明
說道歉沒實質意義 只獅子大開口要求大筆賠償 感覺在敲詐...
我非常有誠意 就算是再道歉一次我也願意
他卻死咬著不放 又說出如此無理罰金讓我精神這陣子也受到壓力
事情能結束當然最好 頂多以後再也不聯繫了

大豪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觸犯者為公然侮辱

本罪屬告訴乃論

基本上檢察官應該是希望您們雙方可以和解

告訴人能撤銷告訴

以便圓滿解決本事件

但告訴人似乎無法接受和解條件

若告訴人最後仍不願和解撤告

則您仍可能被起訴

雖然罪不重

但仍需小心為是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陳文政 100-12-25 02:11

請教律師~~~

如在FB裡不公開的社團罵人是否構成"公然"

社團為學校班網,共20人

內容部分毀謗汙辱都有

只是爭議點在於有同學說 不公開的社團 就不算是公然

懇請告知網路上"公然"的定義,須特定密碼或是需核准的私人空間(人數20),算是公然嗎???

小胖 100-12-10 13:32
請問喔檢舉跟告 是不是不同? 阿位何我的校長說 我去教育部告他 我只是檢舉怎是去告他!! 校長還說要反過來告我 毀謗毀損學校名譽 那請問依下 我們校長說毀謗就是 事情是事實 這不叫誨謗 不是事實這才叫誨謗 那我說的是 事實 那校長為何還要反過來告我毀謗他? 那請問依下公器私用是? 我是利用國小學校電腦 然後去教育部部長信箱 檢舉 這算公器私用嗎?? 還有校長查到我的IP 然後拷貝我及時通的內容 這算侵犯隱私權嗎? 還有校長說 我去教育部告他 他說要讓謀五個人都退學 還有包跨我也有事情 請問校長這樣做是對的嗎? 還有校長 擅自去查 我們班同學私底下的生活會去的地方 這也算是侵犯隱私嗎? 雖然我檢舉的內容 雖然我不是當事人 但我應該也可以伸張正義吧? 還有 校長明明說 染頭髮人的就是私生活有問題 這也算是汙辱到全部人吧?? 阿事後他又跟我講他只是針對那幾個人 他事前沒講清楚 這...應該構成公然汙辱吧? 那假如他要告我 誰比較有贏面?
檢舉他並不是公然的行為,而且是合法的行為,不會構成公然侮辱。 用學校的電腦,如果那個電腦是允許你使用的,應該也不算公器私用。對方裝裝樣子,頂多就能嚇唬嚇唬人而已。
許文玟 100-11-17 14:57
律師你好: 我的姪女是這一間的轉學生,在這次得畢業旅行當中,被同學得惡作劇,利用她在遊覽車休息時間偷拍她的睡覺的姿態,傳到臉書上,讓所有的同學看,並在照片上嘲笑她,語言上的侮辱她的照片。 臉書上的對話有:〈幹 水啦 頭香〉〈..幹這張碧旅3天最經典.〉〈.哈~~~每次都我當壞人!〉..〈 鑑ㄝ〉 〈哈 無言 我還怕車上那隻昌贏跑到他嘴巴去〉〈還有人說蒼蠅從他嘴巴裡跑出來了〉〈可惜拍完他就醒了 醒了還來個自拍 〉〈..哇哈哈~~~ 這張也太經典了吧!!〉 〈爆表囉..她在睡覺?..他會不會被他口水噎到阿 〉〈還蓋著李奇期的外套. ..哈 分享給大家看經典照.〉〈~ 他有FB喔.〉.〈我以為他只會讀書,不會玩電腦.〉.〈屙...超誇張耶!〉 〈可惜沒打呼 不然就錄影〉..〈..這張很經典~~可以放在畢冊上嗎〉..〈放的話他會哭吧..哭死吧〉.〈~好可憐喔!呵呵 沒形象ㄝ〉. 〈在我們班沒形象可言〉〈我覺得他看到可能就轉學了〉〈好醜喔〉〈為啥他的嘴唇好蒼白??〉〈應該是卡到那隻蒼蠅缺氧〉〈哈~~所以他後來醒了就是因為那隻蒼蠅跑出來了〉〈哈哈哈~~~ maybe 那也卡太久了吧〉〈不管看幾次都覺得很好笑〉〈 我有點反胃〉〈很"讚"啊!! 塊叫大家來按吧! 哈〉〈這是秘密〉〈對阿~ 那照片能驅邪嗎〉〈想到那照片因該會睡不著〉〈其實他第一天在車上就這樣睡了!只是我想說不要告訴大家好了, 結果今天是誰發現的?〉〈 欸~我把這個設定成他看不到喔〉〈一定會ㄅ一ㄚˋㄎㄤ〉〈給他看也沒差阿! 是他自己要這樣睡的欸〉〈為啥阿ㄅㄧㄚˋㄎ〈〉ㄤ就ㄅㄧㄚˋㄎㄤ〉〈好阿~~那我改回來〉〈哈哈 這樣他惱怒可能告你〉〈越看越可怕~ 我要逃走了〉〈如果是我一定會哭死啊〉〈其實每個人的手機都有照片了:))你要我可以傳給妳!!〉〈靠背你們講話都好賤 〉〈哈哈 我知道很醜 但也不用這樣 :)) 等等他發瘋很難處理〉〈他的嘴巴好乾燥喔-.-.〉〈看的真仔細,哈哈ㄏ... 有點像死人噎,超蒼白,超乾襙...〉〈死人都比他睡的好看〉〈哈哈哈~ 你好狠毒〉〈他這個臉不知道是在夢甚麼〉〈我有種想要標籤的衝動~這樣他絕對會看到,因為FB會通知他:)〉〈你們真的不想讓這篇被洗調捏 哈 好壞〉〈哈,我還想標籤他欸! FB會寄通知給他~〉〈不好吧 哈 等等右轉學〉 以上就是那群孩子的對話,後來我姊夫生氣了寫了一分文章給那依全孩子看,請他們停止動作吧,文章如下:〈謝謝大家對玅廷ㄉ評論..這一則照片及文章她是不知情...因為帳號是爸爸的,你們可能不知道帳號明雖用她ㄉ名子卻是爸爸再使用ㄉ.....看了你們對她的睡姿及長相,討論ㄉ沸沸揚揚.....我也將存檔了......也如你們所願....家長知道ㄌ..。...........所有人的對話我也拍下及存在我ㄉ電腦硬碟中.....感謝你們這麼多人一湧人群ㄉ批評與指教,你們無知ㄉ好玩,就這樣到此為止吧,沒事的......你們喜歡她可以當作朋友問問功課,不喜歡她可以不當作朋友不理她就好了.....別再做人身攻擊,否則我會降這些資料拿到校長及老師的手中,並且我會報警處理這個事件......想一想好玩ㄉ後面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的,你們就如同我的小孩...別再犯錯了,適可而止.....往後我將陪他上下課.....有問題,可以找老師一起討論吧!她很開心ㄉ都說學校老師及同學都對她很好....不知道妳們私下ㄉ攻擊她....不過他還是當你們是好朋友......希望你們可以成為朋友吧...祝福你們這些孩子們..加油吧....考試要到了...把所有的力氣用在書本上會更好....討論別人的是非是不會成就自己的未來.....是賠了自己的未來!祝福你們〉,...........這群學生如願看到了並回答說:〈罵人的話,我也沒指名指姓為何妳要對號路座?〉〈請搞清楚狀況 在來罵我~ 小心法院見... 懂?〉〈不客氣囉!〉〈你哪位〉〈 呵呵 是自己跳出來假裝不是本人嗎〉〈位啥只是一個轉學生都能那麼囂張?!啥年代了!〉〈讀書已經不流行了!!嗆老師才是潮流!屌〉最後說,若是他爸爸就到學校一趟...... 請問律師,這些學生.公然將私人的照片傳在臉書上讓所有人集體的汙辱言語傷害,是否構成罪嗎,我已將這些照片及對話都存檔....深怕這些學生在囂張下去,以備不時之需,......請問律師幫幫忙,孩子已經過著痛苦每天又必須上學,該如何幫助她.......這些學生夠成犯罪之行為嗎?....若是有,是什麼罪? 煩請律師幫幫忙......謝謝您!感恩!
這些同學中部份人的用詞,發表的方式及場合,可能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此外,民事方面也你們也可以向對方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對方的家長連帶賠償受害人的損害。
100-08-18 09:56

昨天收到台中西區調解委員會的信

說以前的一個同事跑去告我公然汙辱/毀謗

打去警察局了解以後

發現是因為我3年前在部落格打了這樣一段話:

真的是要被OOO氣死(OOO是他的名字)
怎麼會有那麼自私的人阿!!!!!!!!
台大的又怎樣=.=...哼哼...

我真的已經忘記我曾經在網誌上面貼過

現在我已經把該文章移除

因為還連絡不到他沒辦法跟他道歉

請問:

1.這樣有成立罪名嗎?

2.我願意跟他當面道歉,但想請問他如果要求賠償,怎樣是合理的呢?

 你發表的文字可以構成加重毀謗罪,不過這個罪名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應該要在知悉被毀謗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就不能再提告了。 所以,你應該注意一下對方什麼時候看到你的Po文的。 另外,民事部分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兩年,同樣是從對方知悉之時點起算。

100-08-18 13:22

謝謝您!

因為他也沒有說明他是哪時候看到的

而且應該也沒有直接證據說他是哪時候看到的(這個應該是他說了算?)

另外我詢問過其他人

也有人說"自私"兩個字是主觀的認定

請問真的有嚴重到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