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現役軍人....前陣子酒駕自撞擦撞了兩台車只有我自己受傷....也都談好和解了...
關於酒駕刑責的部分我沒有異議
但是部隊記我兩大過並檢討汰除....
兩大過我也沒意見...畢竟我做錯了
但檢討汰除的這個部分...是不是有違憲法保障工作權的部分...
軍人是不是也算是公民?如果真的汰除後 我不服.能行政上訴嗎?
部隊的行政命令是不是也牴觸了憲法呢??
小傑您好:
即使您是軍人,本案亦確實有透過行政救濟保障權利的空間,不過由於從您所訴內容,還不足以分析救濟管道與勝算等,建議您直接與律師聯絡,討論詳細案件內容喔。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符相關處分,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加以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