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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傑 103-03-17 10:49

我是現役軍人....前陣子酒駕自撞擦撞了兩台車只有我自己受傷....也都談好和解了...

關於酒駕刑責的部分我沒有異議

但是部隊記我兩大過並檢討汰除....

兩大過我也沒意見...畢竟我做錯了

但檢討汰除的這個部分...是不是有違憲法保障工作權的部分...

軍人是不是也算是公民?如果真的汰除後 我不服.能行政上訴嗎?

部隊的行政命令是不是也牴觸了憲法呢??

 

 

鍾亞達 (鍾律師) 103-03-17 12:11

小傑您好:

即使您是軍人,本案亦確實有透過行政救濟保障權利的空間,
不過由於從您所訴內容,還不足以分析救濟管道與勝算等,
建議您直接與律師聯絡,討論詳細案件內容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符相關處分,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加以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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