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外遇她一直抓不到證據,只有透過電話聽到先生叫電話另一頭女生寶貝。
現在先生、公公心情不好就會對她言語暴力。
先生也有肢體暴力 ( 先生的哥哥有吸毒)
前幾天她先生打她,但看不出傷口,所以她沒有去驗傷
問題一 : 若是沒有傷口,可以到醫院門診驗傷嗎 ? 若是沒有證據還可以提家暴嗎?
問題二 : 她擔心她如果跑出去,她先生會不讓她回家(家裡還有小孩),先生不讓她回家是否違法 ? 問題三 : 房權是登記在公公名下,如果她在夫妻房間裝設針孔拍攝先生歐打她的畫面,會違法嗎?
問題四 : 婚後各自賺的財產,若是家暴離婚是否要與先生對半?
問題五 : 由於先生都會威脅她,就算離婚小孩也不會還女方,讓她不敢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
問題六 : 由於先生花錢如流水,女方個人薪資存下的錢,若是移轉至他人名下是否違法? 是否有其它方式可以有外遇的証明 ex 通聯記錄等等 ?
很多問題,麻煩大家了 ! 希望能有最新法規的新知識,讓她了解如何保護自己。
被判感化教育是17歲的事情 .
以前不懂事跟朋友吸毒尋快樂被法官強制感化.
現在是小孩的媽了 也能體諒當初 自己不懂是給家人惹來的麻煩
今年19歲帶著一個剛出生的寶貝 老公又在服刑役.
難道就要硬生生的把母女分開 ?! 小孩沒父母在身邊?
結婚現在應該算是有行為能力者了 .
也為以前放的錯很懺悔 .
成年女監都可以把2歲以前的寶寶帶在身邊了
是否有轉還的餘地 .
人家都說感化教育21歲就結束了
但真的不想躲躲常常帶著北鼻讓寶寶過這種生活
如果可以不跟寶寶分開 我真ㄉ很願意為自己所放的錯負責 .
結婚是同成年了那感化教育還生效嗎 ?!
執行是否能寶寶帶在身邊 .
能有轉圜的餘地或是上訴為成年案嗎 ?!
目前15歲,高中被退學之後開始吸食安非他命 K他命 搖頭丸....因為法院給的壓力太大了(我知道不是藉口)....
去年12月底時因為身上持有K他命被移送少年法庭我也承認我有吸食...但做筆錄時我只說我只有吸食K他命而已...被抓的前幾個小時我才吞過四分之一的搖頭丸....這會影響嗎?
被抓到毒品之前法院的保護官就開始懷疑我吸毒,被抓後也常常驗尿...某次驗尿時他並沒有直接用試紙驗...是送去化驗!因為前一天有吸安...所以想知道化驗是在驗K他命還是都驗?
問題一:筆錄說我只有吸食K他命,會有什麼影響嗎
問題二:化驗是在驗哪幾種毒品?
問題三:毒品案吸食的種類會影響收容的天數嗎?
問題四:化驗結果大概幾天會出來?
問題五:驗尿驗到會如何處置?
目前保護管束已經一年半左右了....撤保感化機率應該很大吧?
基本上檢察官會把妳朋友起訴,起訴的卷宗裡面一定有證據認定你朋友有販賣二級毒品,但可不可信要閱卷後才知道,所以建議你委請律師或由公設辯護人閱卷了解相關證據後,才能評估你所問的,如果他的友人都證實他根本沒有販賣而只是轉讓,法官是否會相信??
當然,如果法官相信了,認定你朋友只有涉嫌轉讓二級毒品一次,因該罪之刑度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且如果妳朋友在偵查中有坦承此部分,在審判中也坦承轉讓的,加上沒有前科,是有緩刑的機會的,但至於大不大,還是要依具體個案而定。
又,第一次吸毒被抓,原則上無法求法官讓他們去醫院治療,且檢察官如果認為被告是第一次施用,而聲請法官裁定者,法官通常不會另外請檢方去驗他們的毛髮。
我10/20剛滿15歲,我男友33歲。我和他在我"未滿14"時發生關西結果懷孕,原本我和男方都想把孩子生下來,但是我爸說:如果你拿掉我就幫他講好話,如果你不拿我就不講好話也不說壞話。誰知道拿掉之後他還是繼續告他..之後我因為很生氣所以又跟男方跑了,跑了2個多月,結果不小心被抓回去,還又被多告一條妨害性自主(已滿14),但他們沒有證據,而且我男友剛好腳斷掉,要怎麼做阿...我是不小心被警察騙的..警察跟我說:你們真的沒有嗎?假如你說謊我們就請檢察官羈押他。我還是堅持說:沒有。但他又說:你男友已經承認,你確定你還不說有嗎?我在想怎麼可能?我跟他又沒發生關西我男友幹麻說有?假如我一直堅持說沒有我會不會就此看不到他的人..我一時慌亂,作筆錄時我都隨便慌亂承認..我是真的很怕阿..而且我男友又被多告一條略誘..三條= =請問略誘是公訴嗎?如果不是只要我爸撤告就沒事了對吧?我14號跟28號要開庭,我男友現在被羈押,可以見面跟通信當時檢察官說要5萬元交保..但現在去交保也來不及..請問他可以申請具保嗎?現在都還是偵查中..要等判決下來才可交保嗎?第一條妨害好像已經到法官那邊了,但還沒判決,假如現在請我爸寫和解書他是否有機會緩刑?我之前再開第二條妨害性自主時有寫一封信給檢察官..內容都是我跟他那兩個月的經過,還有我沒跟他發生關西,跟我對不起我爸也對不起男友..不知道這是否對我男友有利或有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第二條我跟他在檢察官面前都堅持說沒有,當初是被騙去的,而且檢察官很兇..他還說要告我誣告..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救我男友..我很對不起他..是我讓他一錯在錯..我也對不起我爸..讓他一再傷心難過..我男有不算初犯也不算累犯,他不抽煙不喝酒不嚼檳榔也不吸毒,我跟他認識有一年多了,我很了解他..而且都是我在欺負他..我以前只要心情不好或者身體不舒服我還會拿美工刀砍他,不然就踹他受傷的腳..曾經還拿手機把他的頭砸到流血..對不起..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男友,我現在很慌亂,星期一也才剛辦完復學..第二條妨害假如我跟他一直堅稱沒有是否算無罪?畢竟他們也沒給我驗傷..沒有證據..檢察官說要告我誣告,我該如何回答..?求求你們為我解答
當我還在酒店時曾在奇摩知識發問,寫了一篇文章,文章中有指出"某公司""某經紀人"
我的文章這樣到底有沒有犯法?
我覺得我是很真真實實的說出實情!
接到經紀電話..說什麼法院見,會收到律師信函...
(好像有聽到打一打之類的不知道有沒有聽錯,不知道那一段在講什麼)
"他說我是不正常離職(因為我是直接不去,可是酒店的制度也不符合勞委會,要辭職還要多做兩個禮拜,也有試用期,和奇怪扣錢名目),而且沒人逼我(他是用錢和話術無形綁我吧),他說公司沒欠我錢(我也沒欠他錢啊,而且他還吃我薪水,所以我當時才決定直接閃人),我們法院見之類的"
我唯一有疑慮的是這篇文章構成毀謗嗎??而且酒店文化中常常有吸毒援交等勾當(但是他們都會叫小姐簽切結書,說有犯罪他們不負責),酒店制度也不符合勞基法(沒按照他們程序,薪水拿不到,還會情人節業績不到扣5000),他在法院上站得住腳嗎?還是說這是恐嚇(如果上法院這件事傳出去,八大名聲不就更糟)?
我覺得很困擾! 今天有打給警察局,明天打算去備案
至少保障我的身分資料和地址不會被亂用,
就算律師信函可能是恐嚇用的,這樣對我而言仍然是騷擾..
唉我實在是太蠢了,才會被動搖...
星期六有請知識刪除這篇文章,想用最簡單的方式解決這件事,但隔兩天他還是沒刪,
所以我可能還會再接到電話!而且是凌晨...很困擾
請問如果我又接到來電該如何處理呢?總不能拒接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72401019
1、驗完尿後,待檢驗機關驗出施用毒品反應後,檢方就會發出傳票。檢方和法院的開庭次數是依據案件繁複程度而定,如果需要詳細偵查或調查案件,就會開較多次庭。至於是否會直接收押,則要看您在偵查庭的表現,通常是問到向何人購買,何處購買卻拒為陳述或為不實陳述時,檢察官會認定尚有共犯,收押的機會就高了。所以只要據實陳述,盡力配合,檢察官收押機會就比較低。
2、由於第二級毒品的成癮性相當高,即使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原則上仍會送勒戒處所進行毒品勒戒。事實上美沙冬(Methadone)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第二級毒品。所謂的美沙冬替代療法,是以低毒性藥物來取代高毒性毒品;以長效藥物代替短效毒品;用低成癮性的藥物代替高成癮性的毒品。長期施用仍可能產生副作用,建議您勒戒根治為上。
3、戒除海洛因有以下方法供您參考:(1)可以自行戒藥,等待七天左右,戒斷症狀消失,身體的依賴就可以解除,並且戒斷症狀本身,是不太會有生命的危險。(2)可到醫療院所,使用藥物來協助渡過戒斷症狀。但即使使用藥物,戒斷症狀仍舊多多少少會出現。(3)可以到行政院衛生署指定的藥癮戒治醫院,住院戒藥。通常住院7天左右,使用藥物減少海洛因的戒斷不舒服的情況。
4、關於替代療法,可參照鴉片類物質成癮替代療法作業基準的收案標準及施行原則。您必須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鴉片類成癮,且無不適合使用等情形,並簽署行為約定書。另外替代療法的花費並不小,也同樣會成癮,以長遠來看,建議您盡早下定決心戒治為上。
(參照鴉片類物質成癮替代療法作業基準第4、5條,參照連結http://0rz.tw/G6dnw;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0、20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二第87號「美沙冬」,參照連結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067858)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我在7/12遇到警察臨檢有搜到殘渣袋後來被帶回派出所驗尿,尿完就讓我走了沒有送地檢署,而我是初犯,我這幾天都很擔心很害怕,請幫幫我..
請問驗尿完大概多久會收到檢察官的傳票呢?我是還要開幾次庭?
我聽我好幾個朋友說去開檢察官的庭會當場收押耶,是真的嗎?
現在初犯一定會被送勒戒嗎?現在法律不是改說有可以判喝美沙冬不用勒戒的,是真的嗎?而我現在已經有自己去喝美沙冬戒毒了,如果是這樣那機會大不大呢?
我真很後悔也知道錯了...從那之後就都沒有在吸毒了,每天都按時到醫院喝美沙冬..只希望能有個重新好好做人的機會..我媽身體不好,如果我吸毒而進去勒戒他一定會很傷心難過的...唉..
再請問一下..我如果進去勒戒..戒治的機會大不大呢?要怎樣才能盡量不要戒治呢?
拜託各位幫幫忙!!!謝謝!!
感激不盡!!!
1、驗完尿後,待檢驗機關驗出施用毒品反應後,檢方就會發出傳票。檢方和法院的開庭次數是依據案件繁複程度而定,如果需要詳細偵查或調查案件,就會開較多次庭。至於是否會直接收押,則要看您在偵查庭的表現,通常是問到向何人購買,何處購買卻拒為陳述或為不實陳述時,檢察官會認定尚有共犯,收押的機會就高了。
2、由於第二級毒品的成癮性相當高,即使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原則上仍會送勒戒處所進行毒品勒戒。事實上美沙冬(Methadone)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第二級毒品。所謂的美沙冬替代療法,是以低毒性藥物來取代高毒性毒品;以長效藥物代替短效毒品;用低成癮性的藥物代替高成癮性的毒品。長期施用仍可能產生副作用,建議您勒戒根治為上。
3、戒除海洛因有以下方法供您參考:(1)可以自行戒藥,等待七天左右,戒斷症狀消失,身體的依賴就可以解除,並且戒斷症狀本身,是不太會有生命的危險。(2)可到醫療院所,使用藥物來協助渡過戒斷症狀。但即使使用藥物,戒斷症狀仍舊多多少少會出現。(3)可以到行政院衛生署指定的藥癮戒治醫院,住院戒藥。通常住院7天左右,使用藥物減少海洛因的戒斷不舒服的情況。
(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0、20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二第87號「美沙冬」,參照連結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067858)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抱歉!我先把事情緣由說清楚一下:
我有個十幾年沒聯繫朋友的弟弟,最近因毒品案被抓!!而我跟他還有他哥是最近因一個朋友過逝,今年才又開始聯繫.今天因為他的案件去開偵查庭,最後因沒有直接證據,叫我家人直接當場把我帶回去,不用交保釋金!!
但我今天去開偵查庭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律師大大
1.我去開偵查庭時,有同意警方採我尿液檢驗,但不同意幫我剪毛髮送驗,但檢察官沒經過我同意強制剪毛髮送驗,請問檢察官是否有這個權力強制毛髮化驗??
2.本人根本不知道朋友的弟弟從事販毒工作,也很少聯繫,只因他來找過我兩次還三次,而被叫去問跟他的關係,本人在"國內"沒有吸食或交易過毒品,也沒有毒品前科,但我有跟檢察官根警官說曾經今年四月份出國遊玩時在"國外"有被朋友拱去吸食K他命跟搖頭丸,如果我尿液化驗沒吸毒,但我毛髮化驗出毒品反應,請問我這樣有犯國內的法律嗎?(注:我也有出入境證明)
我父親約在十二年前死亡,父親死亡前,因為賭博與吸毒的關係,性格大變,要求爺爺用土地去向銀行貸款,等於借款人為爺爺,父親與母親為保人,貸了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這筆錢十幾年來父親從未償還過,也因此後來爺爺、父親、母親都信用破產了,父親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車禍離世,當時我與弟弟妹妹都仍未滿二十歲(我快滿18歲),根本不知道我們家有負債、更不知道該去辦拋棄(限定)繼承,而我們的長輩,也不瞭解這方面的資訊。
今年我結婚了,也與丈夫有了自己的小窩,丈夫將婚前買的房子贈與過戶至我名下,同時弟弟名下也有了自己的房子。現在我們所擔心的是,因為目前爺爺還在世,債務是在爺爺與媽媽身上,但若爺爺百年後呢?債務照理說是該移轉至爺爺的女兒,以及我們三位孫子身上,關於這一點我們及姑姑都可以辦限定繼承應該是沒問題吧?
註:爺爺現在只剩1個女兒,父親與大伯(父親的哥哥)都已離世。
但…辦了以後,這筆債務是否還會追朔回保人,也就是我父親的兒女(我們三姐弟)身上?房子是先生努力多年才買下的,因此真的很擔心也疑惑,現在的我是否該將房子再過戶回給先生,以後才不會有所影響,拖累到先生呢?
另想請問,若爺爺百年後,若姑姑(爺爺的女兒)沒有繼承(辦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我們三姐弟是否也該跟著去做這個動作呢
依法律規定,你哥哥必須在收到判決書後十日內上訴,否則就會確定判刑一年五個月,但是因為他在監所,要以送達監所時為準,而且只要他向監所長官提出上訴書狀,就算上訴。至於你們收到判決書後,如果他已經上訴,您父母是可以幫他選任辯護人的。而就案件實體而論,幫忙開車.看車,幫他搬運東西,仍可能屬於竊盜罪的共犯。如果他確實不知道自己是在做幫助竊盜的行為,可以「主張對方是要他進行相當平常的搬運工作,並不知道對方是假工作之名行偷竊之實,所以自己沒有竊盜故意或竊盜幫助故意」。如果法院採信,仍有可能輕判甚至不構成竊盜罪。至於法院判刑一年五個月,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哥哥之前沒有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判決,仍有可能藉由上訴爭取緩刑或輕判的機會。另外吸毒案與竊盜案這兩個是分開來的,縱使不成立竊盜罪,並不代表吸毒案的勒戒就沒事。
(參照刑事訴訟法351條,刑法第13、30、74、32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4/23晚上朋友1帶著朋友2跑到我弟弟經營的機車行.要求在3/15機車維修消費金額25000中退還他們10000.當下我弟弟回絕此要求.當時3/10已有開估價單告知維修費用為25000.(此車光陽雷霆150前方大撞傷及車台前方幾乎全毀)朋友2也照著估價單一一核對之後同意復原維修.於3/15核對檢查全額附清牽走ㄌ.事隔1個月後4/23朋友1慫恿朋友2說機車維修費用太貴了.便兩人一同到店裡要求退還10000當下我弟回絕.便打電話報警.同時兩人又到左鄰右舍道我弟做人做生意不實有的沒的又說了一大堆.後說今天拿不到錢.沒給他滿意答案.要打電話找兄弟開槍鬧事砸店.讓店無法生存. (我們事情後報案以恐嚇提告4/23已有錄影錄音存證)
請問:
1.以上有構成那些罪名
2.朋友2(軍人身分)聽朋友1的話一同取財以何罪名審判
3.我需要在寄給雙方存證信函ㄇ? 4.寫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
5.朋友1有槍砲.恐嚇.吸毒.偷竊前科目前他在管束為啥還不用去關
6.以上提告勝算機率會多少
7.我還需要採證左鄰右舍聽到的胡言亂語嗎? 8.我可要求警方定點時間來巡查嗎? 以上問題謝謝大家請教幫忙回答
(1)針對4月21日晚上的行為:「進入店內機車行對您咆囂怒罵三字經」的行為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在店外大聲的在左鄰右舍指涉做人做生意不實」的行為,可能成立誹謗罪。「走進來大聲咆囂要開槍砸店並烙下狠話,叫您要小心一點要開槍」的行為,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
(2)針對4月23日晚上的行為:「到左鄰右舍道做人做生意不實」的行為,如果有指涉貶低名譽的具體事實,可能成立誹謗罪;若是未指涉具體事實的謾罵,則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說今天拿不到錢,沒給他滿意答案的話,要打電話找兄弟開槍鬧事砸店,讓店無法生存」的行為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或恐嚇取財罪。
2.如果對方是以恐嚇的方式取財,可能成立恐嚇取財罪的共同正犯。對方是現役軍人且觸犯恐嚇取財罪,還是會依軍事審判程序處理。
3.存證信函有保存證據、向對方表示意思等用途。依您的情況而言,寄存證信函的效果不大。
4.如果打算寫存證信函,內容要提到雙方的姓名、具體事實以及想表達的意思。掌握好人、事、時、地、物等要素即可。
5.依法而論,管束處分不代表一定要被關。
6.想要提告讓對方受處罰的話,要收集足夠的犯罪證據,因為法院必須依據犯罪證據才能定罪。
7.如果鄰居有聽到那些話,您可以請鄰居出庭作證,以便證明對方確實有妨害名譽的行為。
8.您可以向警察反映遭受騷擾的狀況,需要定期巡查以防止犯罪發生。但是您如果要求警察”必須”定期巡查,則要看您們當地的狀況是巡邏點設置的規定。
(參照刑法第305、309、310、346條、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0款)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對方當初跟我借錢(無立下字據) 之後換電話 搞消失 拒不連絡, 但我知道她家及她機車,之後因氣憤在她機車上撥尿, 之後她才主動連絡我說她說要告我, 並完全否認當初有跟我借錢的事
請問我這樣可能觸犯什麼法
對方跟我借錢但無借據 這能有辨法要的回嗎 而且已是去年九月的事了
對方 當初是因為援交才認識她 她之前曾對我說過 她男友和她吸毒的姐妹的男友(都是一些小藥頭) 和她應召站的老闆 以及 她有一些豪客 都有去她家騷擾她 和 破壞她機車的前例
她現在說有錄影帶拍到這次潑尿為證 死咬著要我賠錢 不然就要告我 並且要我承認她車子所有的破壞都是我所為
因為我現在不清楚她車子有那些問題 而且我懷疑 她現在只是想要錢而以
請問我有什麼辨法可以申辯嗎? 和避免更大損失的方法嗎? 可以要求說 到我熟識的機車行做維修 報價或清洗動作嗎 因為我並不相信她...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上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2.在今年2012/2/20我們到了台北最高等法院報到.被害者家屬也到現場.但對方仍對法官說絕不和解並請法官加重刑責法官給了我們3個禮拜去與對方做調解..但問題來了我們每天打電話去被害者家裡對方都宣稱不在.都是他老婆接的不知道我們現在該如何???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上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我是車主我借車給對方造成車禍請問我會有刑責或賠款嗎??
2.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3.如果對方堅持不願和解...我男友去坐牢...那我是不是要負起所有刑責及賠款??
4.在今年2012/2/20我們到了台北最高等法院報到.被害者家屬也到現場.但對方仍對法官說絕不和解並請法官加重刑責法官給了我們3個禮拜去與對方做調解..但問題來了我們每天打電話去被害者家裡對方都宣稱不在.都是他老婆接的不知道我們現在該如何???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上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因為是酒駕肇事是不是保險公司不理賠??
2.我是車主我借車給對方造成車禍請問我會有刑責或賠款嗎??
3.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4.如果對方堅持不願和解我男友去坐牢那我是不是要負起所有刑責及賠款??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上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及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我是車主我借車給對方造成車禍請問我會有刑責或賠款嗎??
2.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3.如果對方堅持不願和解我男友去坐牢那我是不是要負起所有刑責及賠款??
4.在今年2012/2/20我們到了台北最高等法院報到.被害者家屬也到現場.但對方仍對法官說絕不和解並請法官加重刑責法官給了我們3個禮拜去與對方做調解..但問題來了我們每天打電話去被害者家裡對方都宣稱不在.都是他老婆接的不知道我們現在該如何???
但是同事B在之前有打過兩三次電話給我,原先是要我指認公司的超時工作還有不當扣薪等問題,我才答應要做證,現在扯出吸毒事件,又不知道之前他打給我時有沒有錄音,也忘記自己在電話中有沒有複合吸毒這件事...
小弟民國94年三月 遭受到網路詐騙 當月報案後轉交到高雄新興分局管轄辦理
新興分局的承辦員警第一時間找出 我匯款帳戶的人頭戶戶籍資料
並發傳票請人頭戶到案說明帳戶使用原由
但該人頭戶一直未到案說明 因此承辦警方也就不了了之 沒有再後續追蹤 從94年報案後 到今年100年初我都沒有收到相關辦案進度
等到今年100年八月左右 我又詢問新興分局此案的承辦進度 而這事隔已六年了
後來承辦員警 又拘提這位人頭戶詢問當年帳戶轉交給哪些詐騙集團上游
當然事隔多年 根本已經無法追查上游窗口
當然我也無法再針對人頭戶進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且該人頭戶本身在96年也犯起其他搶奪 吸毒 詐欺與勒索 早已入監服刑 判決文號為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6年上易字第709號判決成立,
因此法院認為 這是連續犯 當然不給予第二次起訴
後來新興分局的督察主任 得知此件事情 也承認此案 是六年前員警的效率不彰所致並已將該員警做行政處分
如果當時94年 承辦員警若能積極辦理 說不定可以及時追查到上游詐騙窗口
畢竟人頭戶只是提供人頭帳戶給上游使用 所判的刑罰根本就不重
如果警員能夠積極偵辦 也許當時就能偵破此案 但因為效率不彰
錯過了辦案黃金時刻...
我被詐騙金額有二十萬元以上 想到很不甘心
如果無法偵破就算了 更扯的就是沒有進一步偵辦追查
關於此點 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我可否提出督察組針對該員警行政處罰的證明文件以及當時的筆錄紀錄
做為國家賠償依據嗎?
(1)基本上,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又應注意依本款請求時,依第1054條,應於知悉此事由後1年內及情事發生後5年內主張之。但如判刑未逾6個月時,可嘗試以丈夫吸毒之情形,就經濟、感情及日常生活等事項,重大影響夫妻共同生活,主張同條第2項「因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係依民法第1055條處理。夫妻離婚後,原則先依協議訂之,如丈夫不同意時,始由法院職權酌定之。此時應主張丈夫吸毒之情事,已無法對子女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法院基本上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由母親行使之。(附帶一提,這裡是供真正有法律需求的人來詢問的,如果是拿作業來詢問,就不是很妥當了)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