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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 104-07-10 01:47

前些日子開車,在某路段前行時,

左方機車(對方職業送貨相關工作)東鑽西鑽後來往右切時,撞上我的左後方。當時我沒感覺到有車撞上(後來警方筆錄時去勘查我的車,其實也看不出有被撞的痕跡),仍一路前行,後面在下一個路口被一名機車騎士告知我在前面害人摔倒了,對方跟我說:「路口」,因此我有回到路口處找看看有沒有車禍,不過當時真的沒有看到有誰倒地,另外車流也很順暢,當下覺得那個人是不是搞錯有車禍,於是便離開了。

下午便接到了警察告知我「肇事逃逸」的事,要求我去作筆錄,後來我也都完成相關蒐證所需的各要求…

對方已先作好筆錄,說是我亂換車道,害他出車禍

後來看監視器,在該路段我都是直行,是對方鑽車縫時,

因為他的後面逼車,他只好右切,他剛好切到我左後方才摔倒的。

當天我與對方電話聯絡,本想給對方一點慰問金,就當和解了,

不過對方一接電話(對方約34歲),馬上轉給他爸爸跟我對話,

我稍徵提到這次的車禍讓彼此不開心,

但希望雙方各退一步就好,本想接著跟他說「我有準備一個紅包給您兒子壓壓驚」,不過對方連聽都不聽直接說「我已準備告你過失傷害,之後就等交通鑑識怎麼說了」

後來對方就掛了電話

 

最近收到了關於那「肇事逃逸」的罰單,算是小錢,不過接著就是過失傷害的事,要出庭。

我上面所說的,不知法官是否可以諒解,雖然是他受傷,但我根本就不知道有人在蛇行,而且對方還在我後面,要"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太難,想了解我這樣會有刑責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過失傷害部分,如果是對方騎車東鑽西鑽,自行來撞你的車,那您這方並不一定有過

     失,不過詳細責任歸屬仍須看事故鑑定報告來認定。

2、肇事逃逸部分,如果勘查後也無法發現您的車有被擦撞之痕跡,您可主張主觀上並不知

     有肇事致他人受傷,應有不成立肇事逃逸罪之空間。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0 16:50

既然對方態度強硬,就等鑑定意見下來再看看,鑑定意見下來前,都有機會再向鑑定委員會提供更多資訊與補充陳述,如有,請把握機會。

許先生 104-09-06 15:35

謝謝律師,日前交通鑑識完,判決為對方由後方撞我車,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safe!

何小姐 104-06-02 17:23

1.請問:A控告B民事損害賠償,但最後因原告A舉證不足,法官宣告告訴不成立,則被告B是否可以告原告A,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因此案件被告耗時、交通費用及精神慰問金等)?

2.而是否要等法官正式宣判不成立後(第二庭對方已無法舉證,法官宣告下次宣判日期),才可以向原告提出民事賠償

3.律師只寫一份民事損賠告訴狀(不出庭),則費用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4

民事並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對對方提告,但您需先考量,請求損害賠償之依據及證據,若無法證明損害,則難請求賠償之,且亦須證明相當因果關係存在,故您可仔細思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何小姐 104-06-02 17:12

請問:A控告B民事損害賠償,但最後因原告A舉證不足,法官宣告告訴不成立,則被告B是否可以告原告A,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因此案件被告耗時、交通費用及精神慰問金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請求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星星 104-03-14 11:27

律師你好
我才十九歲
家人因工作關係而我在離家較遠的地方念書
所以無法陪我一起去跟對方(肇事者)談理賠相關的事項
驗傷單跟醫療收據我都已經準備好了
不知道還須要準備什麼?

而當時車禍是由於對方突然從路邊倒車至路中央
學姊騎車載我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學姊已成年:21歲)
學姊會找他的導師陪同協助談理賠

還有  學姊有問過 法律有規定要給慰問金
但是對方沒有給付  而且在最初筆錄時一口咬定我沒扣安全帽
我的安全帽才會飛走造成腦震盪
所以他們就不想陪醫療費
但我很確定我當時有扣 只是撞擊的力道讓我壓到扣環而鬆脫飛走
然後路口沒有往車禍方向拍的監視器
車禍後在醫院做筆錄時也沒有錄音 
後來是學姊的爸爸去跟他們談他們才願意做所有的賠償
而學姊在當下也有錄音 

請問這樣賠償該怎麼跟對方談
又  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呢?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公理律師事務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阿賓 104-02-14 00:19

事情發生在前天的中午,我騎著機車載著我女朋友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對方也是一男載著一女,事情發生前我方的車是在對方的車後面,我們兩台機車都是看到紅燈然後急煞,結果我方的車煞不住就從對方的左手方擦撞過去,於是我就趕緊問對方有沒有事,因為在我的印象中我方車子的後照鏡有打到對方男騎士手臂,男騎士說他沒受傷但他的附載人把褲子掀起來大腿上有一小塊皮肉掉下來,對方男騎士趕緊叫我們把車騎到旁邊然後叫我們打119,之後我和我女友也趕往醫院看她的情形以及做筆錄

警察幫我們成立一個案子,因為我方車子沒有保強制責任險而且我是騎家人的機車,然後我的筆錄是說當時我們都是因為看見紅燈然後緊急煞車,我方車子煞不住就擦撞到對方的男騎士手臂,而且當時擦撞完我們兩方的機車都沒有倒,車子都沒有撞到及損傷而且兩台機車都是在停止線外面;對方的筆錄是說他們的車當時看到紅燈已經停在停止線後方是我方機車的手把撞到他的附載人,但那時候沒有維持現場的狀況而且那個地方好像也沒監視器,所以誰對誰錯也難講…
當天的晚上我與家人帶了一些水果去醫院探望她,她說她有特殊疾病(紅斑性狼瘡),只要受一點傷就會很難癒合,這次的受的傷也必須住院一星期,然後今天我父母又有代替我去探望她,我父母有包一點慰問金給她,我們是希望在過年前就能把事情做個圓滿的和解,對方有收慰問金並說等她出院後再來談和解的事情,想問說像這種的事件要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14 17:35

第一:建議您或您的父母持續探望對方表示關心,很多時候案發後的態度對於和解與否很重要。

第二:如對方不願意就是否願意和解乙事儘速表示立場,建議您到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第三:對方所開和解金額大小,需看對方所提出之診斷證明書等資料,以判斷其所開金額是否合理。

Loser米 104-01-22 19:59

我去年12月在FB上認識了個少女交往,而後來發生了性行為,今天她父母找我上來見面並跟我說已經在警察局備案了,但是不打算起訴確要點慰問金,請問大約要給多少(我有說要給20萬,但是對方不同意)?這後續該怎麼處理?還要要被關?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未滿14歲之女子發生性行為,有妨害性自主之可能,惟對方亦須具有證據證明您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4歲即確實有發生性行為,若無相關證據,亦可拒絕承認之,與對方之相關對話應留意,避免被錄音成為對您不利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盡量與對方和解,否則會對您很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2:35

您好,因與未滿14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係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故縱使達成和解還是有成立犯罪之可能,建議您與對方連繫時,要小心被錄音

另外,若達成和解,也要注意和解書之用語,建議委任律師陪同談判,較可確保您之權利。

您好:

1. 依刑法規定,您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性自主罪屬於非告訴乃論,若對方已經到警局報案,即使雙方和解亦無法撤銷告訴,經報案及提告後就必須走進司法程序不能撤告訴,和解僅能讓法官判刑較輕。

2.妨害性自主罪名成立的要件要,包括有被害人的指述、精液採樣或錄影等,如果只有對方單方面的指控,缺乏足夠的罪證支持您與對方確實發生性關係,就不至於真的會被定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臺灣並沒有所謂備案的程序

這是公訴

所以只要報案就一定會到地檢署

這是很重的罪

所以建議你在至少五十萬以內都要和解

才有機會緩刑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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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瑞 103-11-25 10:39

本人10月2號被1台右轉彎車撞到機車左側後方
警察有來測量.拍照.作筆錄.我有受傷送急診
經過1各月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鑑識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
在受傷期間對方幾乎無過問.是我家裡人看不過去.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推給他媽媽說媽媽要處理.肇事者目前20歲.他媽媽有打1通電話.來口頭上說對不起會負責.過2各禮拜肇事者才傳1通簡訊問我有沒有比較好.連電話也不想打
實在氣不過那種態度.我就說要去告他傷害.他才說要來看我.來了也不想盡我家約我到外面見面.然後就是些客套話 重點來了
過約2-3天我有約肇事者媽媽.要來拿醫院證明跟收據.讓她去幫我申請強制
我就稍微跟他媽媽說1下.收阿桑那天你們來說要負責.那我就不要求多少
就讓你們出.你跟家裡的人商量看看要賠多少.如果金額雙方不滿意我們再來商量
肇事者媽媽聽到我這樣說.就發飆了.說要商量什麼.就陪我幾天就好.那種口氣好像在施捨我樣子.然後就批哩拉說1大推.說什麼朋友說這種不用賠.什麼1大推..重點來了 他後面說肇事者之前也撞過人.也不賠.對方告到法院.最後不了了之..肇事者媽媽用那者非常明顯口氣叫我去告反正沒事
然後我去申請調解.結果對方來了說沒幾句話.肇事者就跑了 我跟我家人傻眼 這是怎嚜回事 向肇事者這樣.我到法院是該如何去陳樹對我比較好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能引述他媽媽說的肇事者之前撞到人也不賠償.上法院也沒事.這些話嗎.我陳述他媽媽說的這些事.會被他媽媽告誹謗嗎 真的我結的這社會真的變了 我包括我家人崇出車禍對肇事者說話都非常靠氣有禮貌 盛自肇事者那天來看我.我還安慰肇事者.人做錯事.肯負責.有誠意.事情都很好處理 然道是對方看我們太過老實太好說話 他們才對我們這種態度嗎 請幫幫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到法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大家還有我目前狀況該如何要求多少金額我休息快1各月這1各月我有去上班可是應為在公司差點昏倒 去醫院檢查.公司也怕我發生一外要我休息1各月後再去工作.我怕休息太久沒工作.休息2各禮拜就去上班都必須吃藥要不然沒辦法工作財產損失約1萬3 工作損失1各月2萬3 項再有頭暈頭痛.失眠症狀.醫生要我追蹤檢查這各我有該如何要求我臉上也應為車禍有1各4公分傷疤明顯我的精神慰問金又該申請多少  幫幫我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2-01 12:19

建議被齊相關資料,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法律扶助中心請求協助,以上。

阿瑞 103-11-24 00:32

本人10月2號被1台右轉彎車撞到機車左側後方
警察有來測量.拍照.作筆錄.我有受傷送急診
經過1各月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鑑識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
在受傷期間對方幾乎無過問.是我家裡人看不過去.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推給他媽媽說媽媽要處理.肇事者目前20歲.他媽媽有打1通電話.來口頭上說對不起會負責.過2各禮拜肇事者才傳1通簡訊問我有沒有比較好.連電話也不想打
實在氣不過那種態度.我就說要去告他傷害.他才說要來看我.來了也不想盡我家約我到外面見面.然後就是些客套話 重點來了
過約2-3天我有約肇事者媽媽.要來拿醫院證明跟收據.讓她去幫我申請強制
我就稍微跟他媽媽說1下.收阿桑那天你們來說要負責.那我就不要求多少
就讓你們出.你跟家裡的人商量看看要賠多少.如果金額雙方不滿意我們再來商量
肇事者媽媽聽到我這樣說.就發飆了.說要商量什麼.就陪我幾天就好.那種口氣好像在施捨我樣子.然後就批哩拉說1大推.說什麼朋友說這種不用賠.什麼1大推..重點來了 他後面說肇事者之前也撞過人.也不賠.對方告到法院.最後不了了之..肇事者媽媽用那者非常明顯口氣叫我去告反正沒事
然後我去申請調解.結果對方來了說沒幾句話.肇事者就跑了 我跟我家人傻眼 這是怎嚜回事 向肇事者這樣.我到法院是該如何去陳樹對我比較好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 我能引述他媽媽說的肇事者之前撞到人也不賠償.上法院也沒事.這些話嗎.我陳述他媽媽說的這些事.會被他媽媽告誹謗嗎 真的我結的這社會真的變了 我包括我家人崇出車禍對肇事者說話都非常靠氣有禮貌 盛自肇事者那天來看我.我還安慰肇事者.人做錯事.肯負責.有誠意.事情都很好處理 然道是對方看我們太過老實太好說話 他們才對我們這種態度嗎 請幫幫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到法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 謝謝大家還有我目前狀況該如何要求多少金額我休息快1各月這1各月我有去上班可是應為在公司差點昏倒 去醫院檢查.公司也怕我發生一外要我休息1各月後再去工作.我怕休息太久沒工作.休息2各禮拜就去上班都必須吃藥要不然沒辦法工作財產損失約1萬3 工作損失1各月2萬3 項再有頭暈頭痛.失眠症狀.醫生要我追蹤檢查這各我有該如何要求我臉上也應為車禍有1各4公分傷疤明顯我的精神慰問金又該申請多少  幫幫我謝謝

 

 

 

 

kevin821111 103-10-27 12:32

前天晚上我的行動電源自燃爆炸

我跟我女朋友很幸運的都沒有受傷

但財務上有不少的損失

今天上班日有順利聯絡到廠商

該廠商表示他們有保產物險也會處理

那我想請問的是除了實際上財物損失我直接報價給他

我可以求償慰問金或精神賠償嗎?

因為除了我跟我女朋友嚇傻之外

當晚小火災燒東西造成的惡臭害我要借宿別人家

還有房間因為噴滅火器讓我整個房間都是粉到現在還沒整理完

還有個問題是

假如我們一個5000元的包包有個大概50元硬幣大小的鐵片溶在上面

或是2000元的風衣外套被燒破幾個小洞

這樣我們先報價5000保險公司賠大概幾成算合理

先謝謝各位律師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民法第196條:「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民法第213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民法第216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您所述,您與女友並未有任何人損,故不得依民法第195條請求慰撫金之賠償。又借宿別人家,房間因為噴滅火器讓我整個房間都是粉之整理,及假如我們一個5000元的包包有個大概50元硬幣大小的鐵片溶在上面或是2000元的風衣外套被燒破幾個小洞等物損,依民法規定,是以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為準,故您在這部分之物損,皆可以請求回復原狀之全部費用。另外您可依民法第196條請求物因損毀修復後所損失之交易上價值。

 


mini 103-09-24 11:34
前兩天與人發生擦撞 尤於我是開車對方是騎摩托車 所以對方有傷 大腿擦傷 目前還在醫院觀察 是否有腦震盪 想請問一下這樣慰問金理當差不多要多少?

和解金額沒有一定,建議您還是擬妥和解協議書,再與對方討論要用多少金額消災,並請對方蓋章確認放棄一切訴訟上請求,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Amanda 103-09-06 19:52

9/2下午時,老闆的妹妹突然來店裡,念我早上遲到的事情說我怎麼都不回她LINE還是回電話,我也回答今天一整天我都沒拿手機出來也說你可以去看監視器,就說我一直遲到,然後問我有什麼改善方法說給她聽,就一直念一直念,因為我被她念的很難過所以一直哭,她就說我跟你們領一樣的薪水做的事比你們多我還要親自過來我都沒哭了。中間我有跟她說,8/30那天因為有客人玩運彩單局主客和的部份(這種的彩券如果印出來了是不能作廢的),客人要下1萬元下一局"和"要我用機台按,但我按好等投注單印出來時,發現機台上怎麼是顯示"主"當下我怎麼按螢幕都沒用,投注單也印出來了無法作廢,所以我只好自認倒?吸收,一萬元臨時身上不可能有這麼多現金,當下我也有發LINE跟晚班的告知有這件事情,因為會交接所以先跟他說,我有辦提款卡的帳戶裡也沒那麼多錢,我也沒休假無法跑銀行領,也跟晚班的告知那9/6發薪時我會把一萬元補進去。這件事我有跟老闆妹妹說,也說會把一萬元補進去,當下她也回我,恩,好。
大概念了二個小時吧,她突然說我要跟你收店裡的鑰匙(我是早班要開門所以有店鑰匙),當下我驚了一下,因為我以為她是來罵我一直遲到的事情,所以我說  收鑰匙?什麼意思? ,她說,今天她來就是老闆叫她過來跟我收鑰匙要開除我,我就說,不能給我一次機會嗎?我還想要這份工作,她就說沒辦法,不然你自己打電話給老闆看你有沒有辦法請他繼續給你留下來。我說好 等我情緒緩下來我等等打給他,如果真的沒辦法,我把鑰匙交給晚班人員,她也答應後就走了。結果隔一下子,她突然回來 然後把她的電話給我,說是老闆,我接過來後 就一直拜託也求老闆給我一次機會,老闆也一直回我沒辦法不可能叫我把電話交給他妹,我還是繼續求他 就說 不然之後如果在遲到 我就自動離職這樣,他還是很硬的說 不可能 他沒辦法相信叫我去找別的工作這個工作可能不適合我,就說你趁我還能好好跟你講話時把電話還給我妹,這時我才作罷。也跟老闆妹妹說那麻煩在開一張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再放薪資袋裡。回家後,我媽知道我被開除,就問我那你有跟老闆要資遣費嗎?還是他有沒有說要給你? 我說這麼突然,我把店內我的東西收一收就回家了,哪有想到這個而且老闆也沒說。隔天我朋友就打給我們老闆要請他處理資遣費,他說我們沒有在給資遣費,而且是她一直遲到。老闆跟我朋友對話完後馬上打電話給我,態度完全跟昨天不一樣,突然說,我覺得早班你可能不適合,可能要上中班或晚班之類的,我也不希望大家鬧的不好,像現在我們不是還能好好講話嗎?  我就問老闆,昨天你不是把我開除了現在你打來跟我說可能什麼班可以上,我不懂你的意思。 老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遲到這件事,老闆從未說,你不能在遲到,如果再遲到就會有什麼懲罰之類的,因為他們很少來店裡所以很少會看到,他頂多就是說你最近常遲到喔,然後發薪時就全勤被扣錢,最近一次他跟我說是六月份時,他說你沒什麼大問題,就只有遲到問題,我就點頭回他,恩! 

9/3他打來後,最後我還是發LINE跟他說,再麻煩資遣費連同薪水還有非自願離職證明一起給我。他回我要我隔天到店裡等他,我告知他說因為我要找工作也要面試可能沒辦法,那薪水放在店裡我有空會過去拿。可是他卻說 要我當面點交,我還是婉拒他了 。而他卻說因為我遲到的問題,還有我未告知私自動用店裡公款(就是我認賠一萬元的事,我於9/4晚上拿錢去補了),雖然你今天把1萬元清掉了,本著你的情況不同無法照你所講的還是要當面確認。我還是婉拒他還是希望6號發薪日時能得到他正面回應,也說 私自動用公款這句己經是對我個人名譽中傷。

而我被開除隔天老闆有打來突然改變態度跟我說班別的事,他後面卻回說對不適任一事已有跟我提出善意與其他轉任其他職務,但我也跟他說在9/2己確實開除我,此事是我無法違反的也是事實,但之後是否要再接受你的顧用這就是我可以決定的事,沒有什麼善意惡意問題,也請他能盡到雇主的責任,希望9/6還是拿到我應得的部份,也不需要浪費彼此寶貴時間做沒實質意義的"當面點清",一切依法行事。

9/5我收到他的LINE說,薪資部份準備好了,另外想為這些天的紛擾跟我說抱歉,希望我回去上班,另外為了補償我 決定發一筆慰問金給我,讓我休息到月中再回去上班。我回應他,婉拒他的好意,也謝謝他告知薪資部份處理好,其餘資遣費用跟非自願離職證明等資方義務項目也希望他備妥,除了上述項目外,我不需要任何其他慰問金部份,只拿我應該拿的部份。他還是繼續說要我回去工作,還說 如果你真的決定不回來,發自內心覺得這工作不是你想繼續做的再回覆他。
今天淩晨時我還是婉拒他 ,結果他卻回應我,你不用從一開始就緊咬"開除"這個字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也儘量為錯誤言行向你道歉,並開出對你最好的請求,我卻不給他們機會,然後就提幾年前我在平鎮店時出的錯,(平鎮店的事 是當天晚上有位客人來玩賓果大小,一次都金額很大在下注,那前面也都有給錢,到中間她說先下注不然時間來不及等等一起跟我算,我想說有業績我薪水就會比較多,於是先幫她下,因為機台額度不夠我請老闆轉,他們可能覺得怪怪的,就跑來店裡,結果要求那位阿姨付錢,阿姨說要去領錢 老闆跟她去,結果走回來說阿姨根本沒錢,當下我也傻了 哭著對阿姨說 你怎麼可以騙我我還相信你,然後他們就請阿姨簽本票,叫我也要簽,說因為是你讓阿姨下注的,過幾個月後要把我調到別家店,我說可以不要嗎?他們說不行,我說那我離職好了,他們就回我 那你先把欠的錢還清要走在走.... ,我只好接受調店,之後有一次,他們的另一個合夥人告知我說,阿姨目前還欠多少錢,因為是你讓她下注的,那下個月開始每個月從薪水扣一萬元還,不然就是你拿錢出來把阿姨欠的還清,還完之後,就是阿姨欠你錢,不是欠公司錢,你自己再去跟她追討,當下我覺得很不合理,老闆也講明說,這件事就算你去告你也不會贏,我沒那麼多錢還也不想麻煩家人,所以只好答應他們。)現在這老闆就說這件事我犯大錯他們也是對我有情有意讓我分期付款還清,經常遲到也給我機會,說我現在態度如此強硬,不給他們機會。

想請問:

1.這樣的情況我如果去告的話,拿的到嗎? 9/6今天是發薪日但他卻未給我薪資上的回應,與他LINE的對話我也有保存。過幾天如果還未發薪給我的話,除了資遣費外還能另外要求什麼嗎?

2.說我私自動用店內公款這個,我沒從店裡拿錢反而還要認賠一萬元,店內都有監視器,卻說我私自動用店裡公款,未告知他而是告知晚班人員,是因為每天與我交接班的是晚班的人,而我也沒想到要告知,這個部份我可以用什麼告他嗎?

3.文內平鎮店發生的這件事,老闆要求每月扣除員工薪水一萬還款,要求員工之後的欠款自行與客人追討,薪資明細上有扣款這個明細,這個是合理的嗎? 是否可以提告

4.其他員工,在LINE的群組裡,公開跟大家說我私挪零用金,這個讓我覺得顏面受損,也有圖檔證明他說的這句話,可否對他提告呢? 

5.我們薪水都是用現金給我們,老闆開了好幾家彩券行都是跟他人租牌,員工有二十幾位,這樣是否有逃露稅的嫌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又公司無正當理由解雇,您可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2: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請求非自願離職證明、短付薪資資遣費。

2、有關侵占公款的行為人,觸犯業務侵占罪,您可以為了自清,提起刑事告發,但是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較佳。

3、此部分公司涉及無法扣薪,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4、此部分涉及誹謗罪,您可以擷取圖案之後,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賠償並認錯,否則提起刑事告訴。

5、此部分要看如何經營如何報稅,無法僅憑您這樣的敘述給予答覆。

小P 103-08-24 13:00
有朋友因為騎車無照駕駛 撞傷人 保險公司拘賠 機車本身有保傷害責任慰問金保險 財損責任險 乘客體傷責任機車第三人責任 如無照駕照撞傷人 乘客也受傷 對方財損 那這樣保險有沒有理賠 因對保險法條不懂 保險法來說到底有沒有賠 保險契約除外責任無照駕駛律師能讓保險公司賠嗎
anubis 103-07-18 14:05

在有左轉彎~直行~右轉彎~設有五個紅綠燈路口

我騎機車行駛於機車道上

我直行通過停止線已是黃燈

同時在直行車道上一輛汽車在停止線前約五公尺打右轉

越過停止線後黃燈右轉

我看到他時已來不及~剎車後自己摔倒無碰撞

該車無停直接離開現場

後來警方有連絡上對方

可是對方不認為他有錯~也沒有電話關心過

因為我幾乎是原地倒車~有防摔手套和全罩

就皮肉傷

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嗎?

因為我有受傷是事實

碰撞也是事實

如果對方說他不曉得有撞到人

檢方實務上都怎麼判定阿??????

因為車禍的初判表寫說無法分析需鑑定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的話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提出我的財損(衣褲+修車費用)+醫療(膝蓋受傷所需的健康食品)+精神慰問

如果對方不接受~是否就和解不成

法院會直接判刑???還是繼續和解???還是法院會直接幫我改和解金額???

查了幾件判決書~財損都會扣折舊...我五年機車修12500不就只賠500多嗎@@

精神慰問的話好像查不到公式...判決書都只有依雙方經濟身分之類的~主觀印象去決定金額

因為我治療三個月沒完全好~肩膀會痠痛~手軸有疤痕~膝蓋有聲音...家人照料~月薪50K~這樣我該請求多少慰問金恰當~我也不想開巴辣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取得鑑定報告,取得之後,倘若對方有肇責,在事故發生6月內提起告訴。

2、            民事的部份,則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            至於和解金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損失詳列金額,並依據您的傷勢作判斷。

4、            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妥適的鑑定報告書之後,依法主張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uen 103-06-21 17:54

事故經過:

當天下著雨,我的轎車停在路邊白線內,下車時有微開車門,轉頭看車內拿個東西,過幾秒後聽到碰撞聲,一台機車撞到車門倒地,女大生騎士手指被車門撞斷了一小截,機車往前滑看起來沒太大傷害,我的車門凹了,當下有救護車與警察到場。另外我的車子強制險已經過期。

到醫院後做手指縫合,騎士清醒,看的出來很痛,對方家屬態度表現無奈,手術完大家就回家了,也沒談到後續,隔幾天有帶水果去對方家裡慰問,也包了3600紅包給對方壓驚,對方有提到理賠方面,當然合理範圍內我表示了會負責,過了幾個禮拜再回醫院複診,也沒提到後續理賠。至今對方打電話來說機車修理要1萬5,是有可能,不過當下只有看到機車滑出去,不知道是哪壞了。我想詢問的是,因為我車子沒有強制險了,所以理賠部分想算清楚一點。

醫藥費部分:

需要理賠的部分是要看醫院收據而已嗎?有需要連同對方自己購買的醫療用品、到醫院車資、後續傷後復健產生的費用一起賠償嗎?

修車費部分:

因為只有看到機車滑出去,車殼看起來沒嚴重損害,對方說修1萬5,這部分我是要看車行的估價單為主對吧,還是說我也可以帶他的機車去估價,看有沒有差不多這樣,這部分有法律規定嗎?看起來應該不用修那麼多東西的。甚至有聽說車子是我要幫對方恢復原狀成可以正常使用,而不是對方自己去修再來跟我報價是這樣嗎?

慰問金部分:

這部分是必要的嗎?怎麼算的?看對方開價嗎?還是看我給多少才算合理?對方開價後我還可以協調嗎?

和解部分:

和解過,內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嗎?怕簽了和解以後變得不得不付一大筆和解金之類的。我是有誠意要解決,但是是合理範圍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比例及損害賠償責任比例分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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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20:36

您好:

因日前在十字路口左轉待轉區被一輛轎車倒車撞倒,但當下沒有備案,對方直說要載我就醫,摩托車停在旁邊,當時由對方出醫藥費400元及2600元慰問金,當時有造成左腳的挫傷(有醫療證明),且對方說後續的醫療會負責,也留聯絡電話,但之後過了兩周發覺左後腦勺不適,就醫發覺有腦震盪,後來跟對方聯絡就說要做事後備案,原因是要請車險理賠,但當我申請費用資料(36,000元)都準備好時,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沒駕照要由我們自己私下解決,當時對方從4/10日,本來有約好要私下和解,結果一直找理由拖延到5/12日,今天才出面說全部的費用她只賠3600元,她拿之前有給的錢當作她已給我的,且她老公是警察,說有調監視器來看,說我也有錯,原因是紅燈直行到待轉區,且對面已綠燈我卻沒直行,且她老婆倒車因為前面有柱子且倒車很慢,但我從頭到尾確定我雖有紅燈但我有看到左轉箭頭標誌及確定對面尚在紅燈(秒數還在20秒左右),他們強調就算她沒駕照頂多罰六千元罰單,我有錯她站得住腳,歡迎我告她傷害罪,請問就以上的狀況,我能夠用什麼方式及申請什麼證明資料對我有利呢?對方有警察身分會不會利用關係吃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不用擔心現在要吃案是很困難的,因為你也可以跳過警局直接到地檢署提告,縱使你也有錯誤,你有受傷,你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只要他有一點點過失,他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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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只要該名女子具有過失即構成過失傷害罪,此部分不因為您這一方是否與有過失而有不同,所以建議您還是趕緊提出刑事告訴,以免時間拖長而造成證據散失,追訴不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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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堡 103-05-06 16:32

請問板主您好 可以問您一個問題嗎? 我在一家防水業工作 因為我們公司都會另請人力派遣公司我是正職員工帶人力員工工作由於人力的晚上喝酒早上來上班時聞到濃濃酒味不慎摔下2~3樓高度 而公司都說會賠償他們全程負責公司有律師處理 我也私下來慰問金給家屬我跟他們說我也是個窮人沒辦法幫你們希望公司會賠償你們滿意的價錢 我因表現不好被公司扣薪還被開除過了5~6個月了公司打電話來跟我說對方家屬告我跟主管 這我該怎麼辦? 那時候公司都要處理的我只是小員工也沒資格跟家屬談甚麼怎麼變我被告呢 能不能幫幫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是對方對您提告甚麼,再加以抗辯之,若是認為您有過失,您可主張您無過失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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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公司正職員工,人力派遣員工認為你是雇主代表,他們當然會連你一起加入訴訟行列,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對方提出的是民事求償訴訟還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的刑事告訴?

咘點 103-04-30 12:25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罪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受傷害與本件車禍有因果關係,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的問題,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對方和解,避免成立過失傷害,若對方之和解金額不合理,可向檢察官說明之,表明您之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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咘點 103-04-30 02:04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

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

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

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

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103-02-22 18:38

請問各位大律師: 小弟在102年12月31日傍晚5點多和甲方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工作需要不小心把貨車停在馬路上(行車道路)(熄火狀態)造成對方迎頭撞上

機車卡在貨車裡,人受傷。當下我馬上報警叫救護車!等現場處理好之後前往醫院探視狀況並包慰問金! 對方左小腿挫傷,右手掌打石膏,下巴挫傷!並開車送對方回家! 隔天帶禮物去對方家探望傷況!對方說無大礙!

而後來也請公司保險員去聯絡談和解! 甲方說修車+無法工作 要賠8萬8

而我方保險員則認為價格太高~要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出來再看責任歸屬!

除夕當天有向甲方告知,警方說:"道路事故研判表"要2個星期左右才會下來!我收到一定馬上告知!!! 而昨天103.2.21我還去警察局問怎沒收到!警方說要等1個月才會掛號寄給我!昨晚也將警方回應傳簡訊告知甲方!今天卻打電話給我說我都不處理沒誠意!只去過她家一次並打幾通電話這樣!並說星期一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在裡他? 還是在去她家探望?

我個人是想說去她家探望對方想跟我私下和解不透過保險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為若對方之條件若不合理,可待其提告,再就雙方之肇事責任歸屬爭執之,亦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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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2-24 14:22

 依您所述情形, 您有過失應是無疑, 但對方是否亦有過失, 而有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之適用?則有待於鑑定(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之鑑定), 警方自己的事故初判表, 通常幫助不大, 所以不必苦等警方之初判表. 此為告訴乃論之罪, 若和解可避免或撤回刑事訴訟, 建議與被害人談和解事宜, 不一定一定要由保險公司來談, 要先想想自己願付出的賠償數額是多少,當然談和解時要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保險法第93條參照) (lawmed66@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得先考慮您願意賠多少,再與對方協調,若無法協調,僅能待對方提告之,再提出相關抗辯請求法院酌減。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露 103-02-17 10:17

因他人造成家人受傷,由於家人於起訴前自然因素死亡(與前述傷害無關),後續檢方調查先前受傷部分確實已依過失傷害起訴加害人,但目前由受害家屬人代替後續出庭.

將請教律師未來刑併民時,民法中195條意思不太懂,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問題:依195意思及目前現況,代替的家人可否要求被害者當時所承受之痛苦慰問金(是否依法有據?) 雖被害者已不在世間,但當時仍承受相當痛苦~

此件為傷害死亡,謝謝.

相關律師費用如何核算?(急)

小露 103-02-14 17:03

因他人造成家人受傷,由於家人於起訴前自然因素死亡(與前述傷害無關),後續檢方調查先前受傷部分確實已依過失傷害起訴加害人,但目前由受害家屬人代替後續出庭.

將請教律師未來刑併民時,民法中195條意思不太懂,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問題:依195意思及目前現況,代替的家人可否要求被害者當時所承受之痛苦慰問金(是否依法有據?) 雖被害者已不在世間,但當時仍承受相當痛苦~

此件為傷害死亡,謝謝.

相關律師費用如何核算?(急)

KELLY 103-01-17 15:07

與8個月大的孕婦發生擦撞,醫院檢查大人小孩都無問題,大人腳有黑青,事發後都有常去慰問.因為孕婦有1歲大的小孩,但今天孕婦提出要將1歲小孩的托嬰費也要支付,請問這個合理嗎??       (此孕婦和老公都有上班,而目前已理賠"修車費"."慰問金"."孕婦請假的薪水")

如果不合理要如何說明,要請律師嗎??                                   

艾倫 102-12-02 12:20

今天我們家的小貨車在樹林中正路右轉的時候沒注意到右後方行駛的機車 , 造成擦撞

我門下車察看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 ,對方媽媽膝蓋有擦傷小朋友咬到口腔內側縫了2處小傷口
對方媽媽說她想和解 , 但她一個月無法上班所以要我門賠償6萬元

她的機車道只有小小刮傷,其它完成正常當場有試騎
她持拘留證的越南籍媽媽從事按摩工作...說月入10萬以上..


我覺得確實是我門的過失 , 不管是做筆錄或怎任上面都有要負責去賠償

除了醫藥費已外慰問金是一定會有的

但她自己說她賺多少錢需要休養一個月..但她只有擦傷而已
這樣的金額要求跟一般這樣小擦撞我想太多了


一.對方的醫療休養時間要如何確認?
二.如果對方提不出扣繳憑當會薪資證明又要如何處理??
三.賠償費用大約怎麼計算比較合理呢?

個人覺得她的傷修養3~4天最都1個禮拜就差不多了..因為小朋友的傷比她嚴重一點點

除了醫藥費之外再包個1萬多應該是滿合理的!!

102-12-08 22:54

若對方開價6萬,應該還有談價的空間,盡可能表現出誠意,讓對方感受到。若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那到時後可能6萬都沒辦法解決喔...你可以查一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的案例,若判三月可易科罰金就要9萬喔.....

艾倫 102-12-02 12:09

今天我們家的小貨車在樹林中正路右轉的時候沒注意到右後方行駛的機車 , 造成擦撞

我門下車察看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 ,對方媽媽膝蓋有擦傷小朋友咬到口腔內側縫了2處小傷口
對方媽媽說她想和解 , 但她一個月無法上班所以要我門賠償6萬元

她的機車道只有小小刮傷,其它完成正常當場有試騎
她持拘留證的越南籍媽媽從事按摩工作...說月入10萬以上..


我覺得確實是我門的過失 , 不管是做筆錄或怎任上面都有要負責去賠償

除了醫藥費已外慰問金是一定會有的

但她自己說她賺多少錢需要休養一個月..但她只有擦傷而已
這樣的金額要求跟一般這樣小擦撞我想太多了


一.對方的醫療休養時間要如何確認?
二.如果對方提不出扣繳憑當會薪資證明又要如何處理??
三.賠償費用大約怎麼計算比較合理呢?

個人覺得她的傷修養3~4天最都1個禮拜就差不多了..因為小朋友的傷比她嚴重一點點

除了醫藥費之外再包個1萬多應該是滿合理的!!

1.車禍主張損害賠償 除了精神慰撫金外 原則上都是要證明實際損害為何 2.主張不能工作之損失 要提出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確實需要休養 而致無法工作 才會判准 且應該有休息天數的認定 3.沒有報稅 至少可以請公司開立證明 或是勞保投保資料 應該都可以證明 4.你們比較吃虧的應該是還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所以多少需要多付一些賠償金 才可能了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3:42

 您好,關於民事損害部分,均要舉證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若無法詳細舉證損害範圍,及無法確定損害賠償數額。是此,若覺得和解金額太不合哩,可由訴訟解決,即使刑事上可能有過失傷害之問題,責任之認定,若有爭執,仍可送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鑑定,若您無百分之百之過失,則於民事賠償範圍上,您亦可主張民法第217條規定之過失相抵,減少您的賠償金額。個案之間略有差異,煩請攜帶相關卷證及警察機關之車禍事故初判分析表到所詳談,擬定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信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龍 102-12-02 11:56

我爸爸在今年10月8號因為修理的汽車通知可以拿了,就借了我姐夫的摩托車(後來才知道無強制險)要騎去牽車(我爸爸只有汽車駕照,沒有摩托車駕照但是會騎50的),在路上撞到一個老婆婆(69歲)到醫院搶救4天之後還是沒辦法救回。(交通現場圖http://ppt.cc/Uonz)前幾天有看了監視器,現場是沒有斑馬線,等於老婆婆是直接穿越雙黃線要過馬路,也沒有看車就直接小跑步過去,我爸爸騎車過去疑似前面有一台機車擋到視線,等看到時煞車已經來不及了(沒有超速)就撞了上去。      

                

因為沒有強制險,所以和解的金額都是我們要全部負責,目前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為

1.醫療費用:8000

2.交通費用:20000

3.喪葬費用:629600

4.精神慰問金:410萬(父:100萬 子:70萬 長女:100萬 次女:70萬 參女:70萬)                       老實說第一次看到這金額我們全家都嚇了一大跳,這個金額等於要變賣掉所有家產才有辦法償還,且對方也已經去申請了200萬的金額了,最後這筆錢還是回到我們身上

目前看來應該是沒辦法和解了,因為我們家衡量過只能湊出200萬左右(差不多強制險金額) 其他開出的差不多接近500萬真的沒有辦法負擔...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可以聲請送交審議委員會進行過失責任之判定,以釐清雙方之過失責任,本件目前檢察官既已開始偵查,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以便即時規劃及主張權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如果刑事責任部分有過失 沒有跟被害人家屬和解 應該是沒有緩刑空間 至少會判六個月以上 而無法易科罰金 2.如果刑事沒有責任 雖然通常情形民事應該不需賠償 但這沒有絕對的關係 3.如果只是除強制責任險外 另外賠償兩百萬元 我是覺得應該還是有機會達成和解 4.如果要打無罪抗辯 或是請律師協調和解金 應該現在就可以

 

 初步分析表如何判定?  有沒有過失多半參考鑑定,但依你所述,可能是有過失,就有刑責,民事賠償部分,對方也有過失的話,可以減少賠償,精神賠償部分是最有裁減空間的項目,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本件對方請求金額若過多,且您們若仍有和解之誠意,並非無易科罰金之機會.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刑事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均仍會構成過失致死罪,所以本件刑事被起訴的機會不低.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本件委請律師之時點,建議在檢察官起訴後,對您們比較有幫助.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對方有可能會先聲請假扣押,以便避免脫產.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刑事民事會獨立判斷,所以本件民事仍可能會被求償,但您們可以主張過失相抵,以降低賠償金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依序回答:

1.想請問一下爸爸沒有前科刑事的部份通常都會判多久?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嗎?

本案可能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74條規定,有可能判2至5年之緩刑。若能爭取到6個月以下之刑期,亦可主張刑法第41條規定之易科罰金

2.刑事上面我爸爸有責任嗎?因為老人家違規我爸促不急防,反應時間到煞車來不及

若成立刑法第276條規定之過失致死,即有刑事責任。不過仍可以爭執是否成立過失,若其無法構成刑法第14條之過失定義,即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則其亦無法成立過失,當然不構成過失致死,也無刑事責任。或即使成立過失致死,亦可爭執是否可主張信賴原則,阻卻責任,視個案情形而定。

3.今天第一次開地方法院檢察署,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要哪時候請比較好呢?

建議可從現在開始委任,爭執刑事責任之成立,力求刑事不起訴,避免刑事起訴後面對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附帶民事訴訟,對方無須付裁判費,會請求相當誇張之金額。

4.對方會扣我爸的財產嗎?(爸爸名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家在住的,但是還有貸款幾百萬...)

對方要申請法院假扣押,若無法通過,或即使通過,亦可抗告,方可扣押財產

5.如果刑事無肇事責任民事也會被求償嗎?

若順利取得刑事不起訴,對方仍有可能提起民事求償,但其必須舉證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亦可經由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降低賠償金額。

為保障您自身權益,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擬定最有利之策略及方針。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拔辣 102-09-13 23:53

請問律師,我太太在上上個理拜早上上班被自己同事開車門撞到司機(造事者的老公)並沒下車關心就開走了,因造事人到現在都沒打通電話來慰問,我們打給對方保險不是不會就是ㄧ直拖,當天晚上因為我們聽到我太太的同事說造事人傳話說是我太太的錯,所以當天的晚上我跟我太太同行去梧棲交通對報案,但是警員卻說我們太晚報案了,只能做個筆錄,而且也說追速起也只有半年,左天我有打給警方了,警方說要幫我們投調解解,因為對方態度非常不好,又怕到時後被唬住,請問律師可以交交我們怎跟對方講慰問金傷害的嗎?機車,醫療,休幾天都有準備了

天小鵝 102-08-29 10:39

我是被告者 在於一場交通事故 在一個轉彎處 不小心煞車位握緊 擦撞到對方機車手把 被撞著與載的人同時受傷皮肉擦傷 當下也是馬上送到醫院 我也是立即馬上到現場關心 警察都有到 也有做類似筆錄的東西

然後本人也想趕快私下和解 短期內表現誠意有負責幫忙送藥以及幫忙退還掛號費用 也聲明說願意負責 醫療費和修車費都會付到完整 對方暫時保留提告權利 醫療跟修車費已確定只差美容費 也有用電話與對方自稱親契的先生溝通過 對方聲明 可以慢慢賠償以及等待確定美容費多少再給予價錢最為賠償 到了隔天 突然對方母親與本人母親購通電話 想要談錢的事情 問我們是否可以先付點生活費補助對方 我們也是願意可努力幫助 但對方去提出的價錢是筆醫療費和本身對方賺錢多出許多 對方聲稱一個禮拜花掉三萬塊? 不但受傷處沒給醫生看卻說自己有給中醫看 差什麼草藥之類 那萬一化農更嚴重卻要我們負責嗎? 對方又在電話裡激動 本方完全好好說話 對方卻一直說我們講話不老實 然而卻直接提出要求隔天付出10萬元 不然上法院提告 請問這合理嗎? 我們也是不知所措 卻想要增加一點時間 然後談了許久 對方激動的講話方式 我們卻無力安撫情緒 卻被對方聲稱我們在激動 然後對方所一聲 掛完電話 直接用LINE傳出一句 三天之內沒有給慰問金3萬 或是想要和解一口價15萬 三天之內 沒有給予 法律上談 請問這是合理嗎?沒有看起來是在坑錢嗎??? 求解? 阿我該怎麼辦?該如何處理?

1.只能說和解是兩造當事人自願接受和解條件 所以沒有所謂坑錢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條件不滿意 你可以不接受和解 2.至於對方要依法提出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起訴 也是對方權利 3.建議是可以先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

天小鵝 102-08-29 13: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只能說和解是兩造當事人自願接受和解條件 所以沒有所謂坑錢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條件不滿意 ... (恕刪)

 那請問調解委員會只有一方申請就可以嗎? 然而需要對方同意才可以嗎? 該如何申請?申請此方法有何好處?

心心 102-08-06 23:13

我想請問 我媽媽在102年6月27車禍沒有任何的攝影機照到 對方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 也沒有人看到車禍發生的經過 我媽媽是騎摩托車 對方是開車 我媽媽目前人還在昏迷當中 也無法做筆錄 無法做筆錄就無法申請車禍分析初判表是警察跟我說的 也就無法申請調解 對方說他是要右轉沒看到我媽媽 我媽是撞到對方右前輪的後面 當下有報警叫救護車  但現在就是卡在我媽媽昏迷的關係 所有談賠償的事完全無法進行 因不知道誰對誰錯 對方完全是依賴車禍分析初判表 只願給5萬慰問金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事故包含刑事過失傷害責任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建議您可以先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以促使檢方介入本件車禍事故責任釐清,並且提醒您務必留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建議您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然 102-07-15 20:54

律師您好

以下是事故、調解經過詳敘和一些問題

於今年(民國102年)二月十一日約晚上十點半,我騎摩托車行經竹北三民路(雙黃線)上往中華路方向等紅綠燈綠燈後便直行,在九鍋前面有一台摩托車沒有開車燈迴轉,該駕駛突然加速到騎到雙黃線我發現便減速往右靠,使我注意力轉移到左手邊,我仍在我該行駛的車道,不巧右方前面有行人於我的行駛車道中間穿著黑色衣物從九鍋用完餐後走至對向準備開車,並未行走在斑馬線(離斑馬線不到三十公尺),對方的轎車斜停後車廂露出白線。我無法選擇更右邊騎而只好急煞並車頭盡量往左避免撞到對方,對方也無任何驚訝反應或閃躲動作車身右邊便碰到對方的身體,碰撞當下仍是在我行駛的車道上,當時雙方並無倒下,我方當時無人物的損傷。我將車輛停置在路旁便馬上去詢問對方傷勢和解釋當下情況、道歉也詢問是否送醫,對方似乎因為被車身碰到而不悅,不接受解釋也不願送醫,後來我便報警處理。

警方當下也有詢問對方是否送醫,對方也拒絕,等待交通隊車禍處理小組來之前警員有示意對方並私下講了一些話,我本來以為他是叫雙方過去,但警員示意我沒有叫我,只叫對方便請我離開。等到交通隊的警員來到現場後就開始測量現場圖、幫我做酒測(酒測值0),有沒有量剎車痕我不知道,當下我也不知道要量剎車痕這件事。等交通隊處理完 ,對方以有事為由就自行開車走了,我便跟隨警員回局裡做筆錄,因為第一次車禍,認為做完筆錄,跟對方道過歉,對方也無大礙離去,我就認為沒事了。

一直到三月初對方打電話來問我說 : 「都不用打過去和解的嗎?」後來於三月一日開始經過電話聯繫於三月九日在竹北分局詳談和解內容。對方因為看診醫藥費(550)、兩天薪水,一天是加倍因傷請假(942*2 *2天,於第一次和解時只能拿出一張一天的請假證明,有收據,無診斷證明)、還要精神賠償加起來總共六千。我自己有主動詢問店家(九鍋)監視器但找不到那迴轉的車主的畫面,事故就變我跟對方兩方的問題。當時沒打過去慰問對方是因為沒有處理車禍的經驗,,當下接到對方電話也是覺得不好意思。主要當時都跟對方確認傷勢也不需要送醫了,既然對方打過來了,我也認為此次事件是大家運氣都不好,我也有誠意負責道義上的責任

但是當時事故研判表還沒出來(和解日後出來,我方為涉嫌超速(第一次筆錄因警員說用感覺就好,便稱50,第二次筆錄稱40以下, 但實際再騎過確實不到40),對方為違規穿越馬路),無法釐清責任,對方便直說要拿到賠償金額,我方說:「等責任釐清再談錢的事也不遲,該賠的我一定會賠」,對方不願意,一直急於拿錢,之後在警局見面談和解的事,對方還是堅持要六千而且語氣不佳,那我方還是希望能夠小事化無,就想請對方拿出單據,對方只拿出一張診斷收據一天的請假表還有工資表

但是她當初在電話兩天雙倍薪水(有簡訊為證),結果只拿出一天的假單,並說只有一天加倍,當下無詢問對方為何只拿出一天的假單而非兩天,又為何改口說只有一天薪水加倍,沒有說兩天都加倍。當下雖有懷疑但是我方還是以和氣為主,和解不是質問,所以就沒多問。當時多為我的母親與對方交談,談和解錄音存證

和解過程只要跟對方釐清責任或確認單據等事情,她就會說:「那我是拿不到錢了嗎 ? 那現在是不用談了嗎 ?」 (皆有錄音存證),使得和解過程氣氛僵硬,但我方依然願意付醫藥費550元一天薪資慰問金1200元對方不願意,執意要六千,和解不成立,雙方便離開,對方就拿著她的收據去找承辦警員提告(過失傷害),我知道六千比起大車禍賠償是小錢,我也問過很多人都說花錢消災、不要跑法院又留前科案底。但是事情總該有個是非對錯,我只是願意小事化無,但對方卻一直利用過失傷害來壓我,也並不覺得此事是因她違規在先而造成的。

調解失敗日後都無聯繫,之後接到警局的電話通知我對方已經提告要我回去做筆錄。近日收到傳票,於周五(7/19)開庭,今年才19歲對於這方面沒有經驗,

想請教律師:

我是否為肇事主因呢(肇事比率約多少),而過失傷害成立的機率是否很高呢?

開庭過程我應該提供如何的說詞和說法呢?

衷心感謝律師詳讀及解答

 你可以對於初步判定結果表示不服,提起肇事鑑定的申請,釐清你是不是應負肇事責任。關於過失傷害罪部分,如果鑑定出來認定你有過失,即使是一點點,對方都可以主張你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由於刑事訴訟偵查曠日廢時,對於你也會構成莫大的壓力,如果對方主張的費用不高,似乎可以考慮吃點虧接受和解條件。

林小雨 102-06-21 20:15

大家好:
我兒子於今年3月時至中部某大醫院做扁桃腺及腺體摘除手術,住院期間一直反應喉嚨疼痛無法吞嚥,且斷斷續續流出大量黃鼻涕,反應醫生多次都說是正常反應,至出院後第二天晚餐時因仍不吃東西而被我老婆修理,然後大哭(邊咳邊哭)哭到一半我老婆發現她好像被東西噎住,後來終於有咳出來~~~一塊紗布,當時趕緊連絡醫院,醫院也安排回去做鼻腔內視鏡檢查,目前小朋友狀況良好

之後院方公關及醫師有到家慰問醫生坦承疏失,我有提出賠償訴求,但等到5月中仍沒回覆,之後只好跟衛生局投訴~~今日去衛生局參加調解,醫院提出因小朋友身體健康沒問題,所以要支付2萬元慰問金(一直堅持是慰問金不是賠償)

請問我該要求的只是慰問不是賠償嗎?一般金額大概多少才合理?
第一次提問有不對多包涵

本件依您所述可能有醫療疏失之情形存在,依相關情事可能有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問題,後續關鍵主要應在於事證保全上是否齊全,惟目前調解部分對方沒有誠意處理,主要應是著眼於民事賠償部分認為您們舉證困難,而且反正最多告輸賠錢,所以不甚積極,故建議您在事發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內進行業務過失傷害罪,就此項疏失交由檢察官來查辦,在刑事偵查程序中來調解的話,相信對方會比較積極的面對此事後續處理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小雨 102-06-22 21:21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那請問我有保留當時吐出來的紗布算物證嗎?除了紗布其他就沒有了!

 

peter88 102-05-21 16:07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解筆錄內容有如下:

1.給付對方醫療費,修車費和慰問金

2.兩造拋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聲請人(對方)自調解成立日起就本件刑事

  件不予追究

和解至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和解金已經匯給對方,但還是收到地檢署傳票,

表示對方還沒撤銷告訴,想請問如果對方一直沒有撤銷告訴,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雙方成立的調解內容、您已支付和解金之匯款單據等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參酌,以使檢察官了解本件雙方已達成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共識,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3
回覆 peter88 的發言內容: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 ... (恕刪)

為何要寫從調解之日起不予追究?那不就是代表之前可以追究?

這張和解書是誰擬的?

Sean.K 102-05-16 00:57

1.如依判定我是肇事次因,那對方也可以提出修車、醫療、薪資慰問金賠償?對方也可以告我過失傷害

2.兼差家教費可求賠償

 不論是主因或次因,都代表有過失,受傷一方皆可向他方提告過失傷害。如對於肇事原因有意見,可申請鑑定。至於賠償金額,只要能證明且合理,經法院判決認定並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

阿爆 102-05-08 20:19

車禍對方被載的人有腳踝有開放性及分碎性骨折 對方無照駕駛駕駛輕微腦震盪
我方乘客和駕駛都是輕微擦傷(雙方都同一個學校) 
對方被載的人傷勢比較嚴重車禍當地醫院無法處理
有轉送其他醫院開刀及住院(這段期間我也在療傷,所以都沒去探病) 
直到對方出院在家休養時,和親戚去對方被載的人家中探視兩次還有送水果和5000元慰問金,因強制險對方沒交出本人影本,無法匯款,也未能舉證不能辦因行帳戶原因
對方被載的人告我過失傷害(經交通大隊初步分析表只有我方有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在進一步做車禍鑑定(花3000元)不知肇事比例 
對方被載的人在追訴期限最後一天提告 我方因超過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
我方先去事故當地調解會申請調解
一、向對方無照駕駛索賠車損調解
二、向對方被載的人賠償調解
因對方無照駕駛家長只來一位 對方被載的人沒有來
有和對方無照家長談雙方(無照和我方)就直接賠償對方被載的人(我方提出)
對方認為沒有錯所以不願賠償我方損失(車損醫藥費)
強制險部分對方因沒去繳納所以也沒得理賠
以上調解事宜都是在超出追訴期限6個月未能提告後才進行的調解
經檢方調查被載的人知情駕駛無照 
對方有轉彎車為讓直行車違規 我方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當庭向檢方認罪 
又在檢方這進行調解對方開全部醫藥費22萬 我方提4萬元(未含強制險) 因金額差距太大為人接受
檢方申請簡易判決 在判決前有傳雙方調解(未滿二十歲監護人無法到場未能調解) 等數日後簡易判決結果出來 對方被載的人覺得刑責太輕和犯後態度不佳上訴
二審法官通知先調解 我現在就是被對方被載的人以行逼民的訴訟手法

刑事部分
一、二審會判得更重嗎??
二、
簡易判決申請書指宿我的過失 未寫到對方過失 這樣轉彎車為讓直行車的算嗎??
三、如調解不成被判刑對我以後有啥影響??
民事部分
一'、22萬在二審調解時,要付嗎?? 還是就吃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結果
二、到時雙方互控民事部分我方比例會很重嗎??

 刑事部分,你應該是會被判決過失傷害罪,大約是二到三個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每天以一千元計算,大約是要繳交給國庫六到九萬元。

民事的部分,對方要求的金額你可以主張對方與有過失,另外可以就你受傷的部分也請求損害賠償,然後進行抵銷。不過,你的損害你必須要舉證,最好要把就醫的費用都保留好。

最後,因為你不和解還是要繳交一筆六到九萬元的罰金給國庫。所以我建議,你們可以考慮用十萬元上下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可以免除繳交罰金的責任又可以免除後續的程序。

阿吉 101-12-14 14:46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和對方要求30000已降至15000的賠償,對方只願意出醫藥費約700+3000慰問金,若不能接受,對方寧願走法院。 我打算到醫院申請精神賠償證明,因為當天發生後,我就寫離職單,導致我目前找工作碰壁,因臉上有傷疤。 想再請問新北市三重有一個簡易法庭,可以在此地提告嗎?因為若要到板橋地方法院,時間長而且距離較遠? 我們雙方沒有到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可以直接做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13

刑事部分可向附近警局提告,將來會先到板橋地檢署偵訊。民事部分若無意調解,對方又不願意賠,可向三重簡易庭提告求償,可以請求醫藥費、精神賠償等,但律師費要自付。

匕棋 101-11-14 08:34

之前先生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路人.(先生屬直行車.也沒違規.對方是小孩.有受傷有動手術.應該只有骨頭移位.因為車禍隔天早上開刀.下午護士就問對方是 否要出院.所以我覺得應該不是很嚴重.)有調解沒結果(發生地在雲林.但當時對方申請調解地是在南投.因為對方沒有事先告知要調解.所以先生臨時無法向公 司請假.我有代理我先生過去).對方要求賠償全額醫藥費還要另外補貼三萬塊慰問金(他說是要補償她在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沒辦法工作薪水)...我們有跟 對方談.醫藥費可以由強制理賠(因為我方只有保強制險).至於那三萬慰問金.我們真的沒辦法負擔.頂多可以拿個幾千塊出來.對方堅持不肯讓步.一定要照 他們講的意思才肯談和解.還揚言要提告.前幾天我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現在我方還要提出調解嘛? 還是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萬一對方又在他們那裡申請調解.我方還要去嗎?(個人認為.對方從一開始態度就不好.去了也是沒結果.)交通事故現場圖上清清楚楚標示著那條路上有雙黃 線.現在對方卻硬ㄠ說那邊沒有雙黃線.事故現場附近100公呎左右也有斑馬線.(只是現場圖上沒有標示).如果要去參加鑑定會議.我方應該對於現場圖和分 析表提出什麼對我方比較有利的意義??

1.等鑑定報告出來再做決定

2.提出現場照片或證人以證明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3.台端是否有超速及未注意前方狀態,尚請留意。

101-08-20 20:53
律師您好,這邊有車禍賠償的問題想要請教您: 車禍發生於今年五月八號晚間十一點多, 對方十五歲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紅燈與本人擦撞,造成我方右手骨折。 案件以於今年七月二十號調解完畢。 調解內容如下: ”肇事者”同意給付我方修車費、醫療費、慰問金及其他一切必要費用共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分期給付,101年8月8號、101年9月8號、101年10月8號、101年11月8號、101年12月8號 每期各付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分期,一期未付,全部視為到期。 然而今天已經8月20號了,對方仍未付我任何款項,也找不到人。 筆錄上的地址已經被搬空了,家用電話以及手機通通都換了。 法院說可以請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們也去了國稅局查對造人名下的財產,但國稅局說我的調解書的調解內容只寫了和我對撞的人(未成年)的名字, 並沒有寫他法定代理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查,要查也只能查那個未成年財產及所得,要強制執行也只得等到對方20歲名下有財產… 後來交通大隊的員警跟我們說他沒有執行義務的話,調解就不成立。 那現在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因為當初幫我偵辦的員警過兩天才 有上班,要到那時候我才能弄清楚。 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們這邊能夠做的、還有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今天已經跑了法院、國稅局、區公所、警局等好多地方,一度覺得已經沒望了… 我爸媽認為,對方在7月20號調解完之後一直到8月8號這段期間,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搬家、更改連絡方式,也未做任何通知,期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背信等嫌疑?若有,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告訴? 拜託幫忙解答,謝謝! * 補充問題: 假使我去清查他兒子的財產,如果有,即使對方未成年我依然可以聲請強執嗎? 有人說這樣民事刑事都可以提告民事直接寫訴狀去法院提告就可以了嗎?那這樣是要告他? 刑事的話是警察局幫我們送地檢署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 問題有點多,拜託律師回答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則該調解即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您可以依該調解內容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要執行到恐怕也很困難,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所以也可以對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但此部分應另外起訴,至於刑事部分,尚視您和解內容有無撤銷告訴之意思,若有即無法再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蕭涵涵 101-05-29 00:08

甲方為本人乙方為動手同學,事情經過:乙方因為某些因素與甲方造成糾紛,乙方到甲方住所動手打人,甲方事後有去驗傷準備提告乙方,在學校處理下老師導談釐清事情經過,教官輔助下,調協和解和解時有寫和解書並以一萬元慰問金做為補償,甲方不提告。但和解書並非正式的一式三份,只有甲方寫一張乙方寫一張,內容差不多但不盡相同,正本在第三方(軍訓室)留查。甲方手中留存的是乙方寫的那張和解書影本,乙方反之。和解事後,乙方在外造謠不實,並無悔改之意。甲方受到自尊傷害,想再對乙方提告。請問律師,這份和解書具有法律效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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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因刑事告訴權不可以事先拋棄,所以就算簽了和解書,實際上還是可以提起刑事訴訟。但要注意傷害因為是告訴乃論,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要注意是否逾期。

10 101-05-28 22:49

本人在下班騎車回家路上(新台五線上)
突然被候車亭飛出來的一大塊廣告刊版砸到,當場昏倒送醫急救,目前已無大礙,外傷已好,脖子部分容易痠痛,無法完全正常轉到位,醫生說只能靠時間休息避免搬重物,目前幾乎每天到中醫推拿針灸
市府交通局說醫藥有收據部分確定賠,而無收據部分(如後續藥費)只給一筆所謂慰問金且額度有限

1: 請問如精神損失加後續藥費 休息時的損失等等,如超出所謂慰問金 時,走法律途徑,申請國賠成功機率有多大

2:事發到今快2個月一直很困擾,不知該如何提出適當的賠償金額
(多少金額是我們應得,-而又不會令人覺得獅子大開口)

想問的是成功率, 如果管理機關賠償不合理,而國賠成功率高,就不妥協,就走法律途徑

急急急 急需要得到解答 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1-05-28 23:38

你現在跟機關協商賠償就是在走國賠的前置程序阿,如果機關不賠你,你就只能告機關,

這兩個程序是一前一後的關係,不是二擇一的關係,

機關基本上是不會同意賠你的,所以到時只能提國賠訴訟,而國賠訴訟勝算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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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1-05-2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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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1-05-29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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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君 100-12-22 00:34

 

 我在高架橋下面十字路口被撞,對方從高架橋下來,而我是高架橋下面要上去,而我是直騎上去我是綠燈,可是他沒打方向燈,撞到我機車左邊腳踏板那裡,我往右倒下,救護車跟警察都有到有開三聯單,去醫院開刀 ( 加住院跟開刀 12000多 )    臉頰左半邊瘀青  左側臉頰骨頭有劣 眼眶下方骨折 腳第四足趾閉鎖性骨折 他有富邦機車強制險  他只會理賠我 醫療部份  其他的我都有實際 收據東西 46504 元 裡面包含休養兩個月 2萬 其他的都有收據 ( 安全帽 修車錢 ) ..  等等的  ( 我必沒有跟他要 慰問金 跟精神賠償  跟事後整型費用) 如果他不願意陪錢   法院會判我 更少的錢嗎     我可以跟他索取   上面費用嗎  ( 慰問金 精神賠償 與 之後的整型費用 )   上法院  我勝算  是大還是小   我會輸嗎 !?   

 你可以請求的費用包括: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的收入、增加的支出(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事後的美容費用等)、精神上的慰撫金。不過,如果你也有過失,法院會看你的過失的比例,判決應賠償的金額。

綠茶香水 100-12-03 21:18
律師您好: 某晚~ 一名現役憲兵開著車主為其母之轎車~高速行駛中急轉彎~ 導致對方機車騎士反應不及~當場慘死~ 該名憲兵案發當下未立即下車察看~一直到救護車抵達現場才下車~ 到警局作筆錄~聽說還有黑衣人士在旁關切~ 致始至終沒有和解意思~ 直至軍中長官施與壓力~才勉為其難與家屬談和解~ 但態度極差~一點悔意或是抱歉的態度都沒有~ 誇張的是~其母還天真以為~肇事者與車主不同人~就會沒事~ 還在死者靈堂前~言語暗示死者平時無所事事~ 好像被撞也沒有那麼嚴重~ 也一付表示就是沒有錢~和解金最多20萬~ 怎麼會有人無恥到這地步~且態度可以這麼無所謂~ 一點都不會良心不安嗎? 家屬有透過調解會~但一直達不到共識~ 對方還說和解金~最多就是160萬+10萬~再多沒有!! 不知道對方是無知還是當家屬是白癡~ 自以為的把強制理賠的160萬~當作是自己理賠給家屬的慰問金~ 請問~肇事者~是會依刑法還是軍法來處置~ 態度這麼囂張~是有法律漏洞可鑽嗎? 要怎麼來應對這樣的人呢? P.S 死亡騎士當天檢驗有酒精反應~這會影響判決嗎?
該名肇事者應該以刑法過失致死罪論處,至於損害賠償部分,160萬元應該是稍微低了一點。死者有喝酒,可能會被認定與有過失,損害賠償的金額可能會因為死者自己應該負擔部分責任而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