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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顆 102-01-31 21:26
律師,你好 因為檢察署傳單, 妨害性自主. 今天1/31號去檢察署後那位女生滿16歲我滿20歲. 請問會被關嘛? 等待下次開庭還會多久? 去年4月的事情為什麼今年1月31號才傳我呢?
1.看什麼時候提出告訴 檢警辦案也需要作業時間 2.如果被認定有妨礙性自主行為 幾乎都要入獄服刑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29

請問一下是男女朋友嗎?如果是的話可以爭取不用關

阿享 102-01-25 09:37

如提 我不知道要怎麼解決
因為與女友發生關西 (滿14為滿16)
看過很多網友的回答 但是都說一定會關
 

但是又很想知道有沒有什麼辦法不要被關

我雖然有一個前科 但是卻不是妨礙性自主
我已滿19未滿20   當時是兩情相悅的

想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對方不提出告訴才有機會被判緩刑??

如果我女朋友幫我說話會有機會??

如果案發當時你未滿18,才是告訴乃論

如果不是這種情形,對方一旦提告,縱然和解也無法撤告,但是雙方合意或獲得對方家長諒解,是有機會可以爭取緩刑的。

義兒 102-01-25 03:58

律師你好..對方15歲.違反性自主.合意性交.公訴

兩份文.1..猥褻.不起訴....

          2..合意性交.起訴...

兩者.同人同事......為什麼會有不同起訴????因為有DNA.應該都起訴

是否因為檢察官是因公訴而提起訴(沒完整證據)

還是有完整的證據才起訴

綠豆芽 102-01-21 13:59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非常感謝之前律師們的答覆, 但因被告還有些許疑惑和法律知識的不清楚

煩請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律師解答

 

本案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如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 因為完全沒證據, 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檢察官自白部分作為提告重心,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能力再付高額的錢再繼續打下去, 收到上訴駁回通知後朋友又是錯愕又是難過, 從小就是單親家庭, 外公帶大, 目前外公得癌症, 可能連外公最後一面都看不到了, 要去監獄執行….

朋友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再審書狀申請再審,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這案件可以試試看,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需要多少錢?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URGENT

非常感謝您細心熱心地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A:再審書狀,需要給律師全卷資料律師才能針對全卷資料檢視並提出再審之理由,所以費用的部分,律師仍會視資料多寡而定.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A:再審書狀並不一定要律師具名,所以若再審有過,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律師,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依職權指派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A:本件屬強制辯護事件,所以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幫被告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A:法官會依職權指派.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A:可以另行再委任.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A:判決應該最近就會收到.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A:判決書上不會有執行日期,本件的執行會移送給地檢署執行,並另行通知執行 期日.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A:未按時執行,會被通緝.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A:被通緝後再執行,對本案之判刑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豆芽 102-01-19 16:36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想請問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因為完全沒證據,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

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錢再繼續打下去,

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在審書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你的案件可以試試看, 並要求收費6位數.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有需要這麼貴嗎?

正常價錢是多少錢?

 

請速回

 

非常感謝您

 1.案件確定  確實只能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不過這並不能停止執行

 2.至於撰狀費用  如果找所謂大牌律師寫  費用確實可能如你所詢問到的可能超過十萬元

    不過我想一般律師事務所應該不至於收費這麼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確實有其困難度,而要比較要成功機率的話,律師一定要看過全卷後才能寫,當然這樣所花出的時間成本會比較高,所以收費一般會視卷證資料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1:46

類似這種案件,建議您可以先請律師出『法律意見書』,大概花個兩三萬元,請他看完卷後,出具書面意見表達有哪些點可以作為再審理由,就比較不會被坑。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丹楓公孫月 102-01-15 00:51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大伯(今年約30歲),他的前女友(今年約14歲),他們大約交往一年多,女生之前跟隨我大伯移居台中,後來去年四月生了一個baby(現在約九個月),之後搬回高雄,女生回學校念書,因而變心結交新男友後跟我大伯分手(小孩由我大伯照顧),日前女生因故被社會局安置,也同時對我大伯提告
那個女生的監護權在女方的母親那,他們交往時,女方的母親是同意的,但是女方的外公不同意...那個女生提告時,女方母親的立場是站在我大伯這邊的。
1、性侵未成年少女:聽說這條是公訴罪是無法撤消的,那我想請問,他們當初是兩相情願的,那這條罪名還會成立嗎?如果成立~刑期大約多久,是否會因為初犯或願意負責或小孩等等之類的而被判緩刑呢?
2、因為小孩生下後,我大伯還是與女方同住,女方分手後,又再提告第二次(防礙性自主),說小孩生下後,他們還是有發生關係,那我想請問,那這樣罪名是算兩條呢還是這兩次的提告罪名都是同一條? 抱歉~因為我不懂法律~所以我想再請問一下~性侵未成年少女跟防礙性自主是同一條罪名嗎
p.s女方兩次提告都是在分手後被社會局安置的時候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1:03

1.這條罪名會成立,會因為有和解而判緩刑。 2.罪名是算兩條。 詳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由於性行為時,女方未滿十六歲,所以無論女方是否自願,均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罪,若性行為時,女方未滿十四歲,則本件恐無法獲得緩起訴,但緩刑的機會仍可以爭取.

二.小孩出生後,您大伯與女方又發生性行為,則又會另構成罪,且可能會有行為數的問題,不同的行為數就會構成不同的罪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丹楓公孫月 102-01-15 13: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由於性行為時,女方未滿十六歲,所以無論女 ... (恕刪)

 您好!我想再請問一下,因為現在要被判刑凡事要講求證劇,因我大伯是跟女方分手後,女方才提告,故提告的時候,已經事隔一~二個禮拜了(事情發生時,因兩人都在交往中所以女方也無保留任何東西),那法院那裡要怎麼取得証據呢?還是這種案件可以不用証劇,端看法官的自由心証呢?

如果女方和檢方都沒有証劇,是不是只要開庭時,不要承認就不會有事了呢

 

您好: 

目前看起來,除前段已有生小孩外,似乎只有女方的證詞,所以本件的關鍵在於證詞的部分,而被告當然可以堅決否認犯罪,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以免遺漏,謝謝

一般會驗小孩和男生的dna,另一個是男方若承認也算證據。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藍 102-01-14 15:29

各位律師們好

日前因兒少法..觸犯法律,以妨礙性自主被起訴

但得以緩起訴,今日收到檢察官判決,依原偵查庭判決緩起訴

故有下列幾點問題請教:

1.此判決為最終結案?

2.偵查庭說緩起訴會繳交罰金3萬..但還沒收到??所以該如何確保定案??避免因為未繳納罰金散失此機會!!

3.緩起訴期間是否可報考相關公職或警察?

以上請各位大大協助~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5

過陣子地檢署會寄執行通知,到時再去繳錢,

另沒有褫奪公權當然可以考公職

緩起訴的條件

一定要遵守,否則會被撤銷

千萬不可等閒視之

小楓 102-01-15 17:45
回覆 小藍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們好

日前因兒少法..觸犯法律,以妨礙性自主被起訴

但 ... (恕刪)

 你好~

請問後來這件事情~如何解決呢?

小弟很想了解

阿岳 102-03-27 07:26

dear 小藍 ,不知道是否可以跟你詢問一下案情的過程呢?因為小弟我也是跟你有一樣的遭遇,想問問看你是怎麼爭取到緩起訴的?我的及時通帳號是linlinlin5409,希望你能加我詳聊!

蛋糕上的趴趴熊 102-01-13 21:14

昨天收到屏東地方法院檢際署的通知

 101年度 洪 股 他 字 妨害性自主

內容如下

一、本署因上開案件,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二、請攜帶本通知及身分證準時向本署法警室聯繫,以便引導洽談

三、請務必到庭

依以上的內容來看

是否表示我被告 妨害性自主??另外因為是屏東地方法院發出的

1.所以表示案發現場是在屏東嗎????

   因為內容沒有說到被告的時間點和發生地點,所以我無從得知是那件事...

   且我最後一次去屏東已是半年前的事了,如果是半年前和我發生關係的女網友,

   後來要告我,經過半年,證據要如何取得???

2.因為我有在網路上和別人討論過之前和小學六年級發生關係??

   是否有可能檢察官或警察看到那篇文章就要我到案說明???可能性大嗎??

   且我後來有說到案發時對方小學六年級,但我當時也才國中??

   是否到庭說明清楚就不起訴??

我知道以上都是假設性的問題...可是因為目前為了這件事,無心工作了,所以很擔心,想知道就以上二種情況的話,起訴/不起訴  和 判刑/無罪的機率是多少

 

倘若是合意性交,對方未滿14的話,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對方若是14以上未滿16,可處7年以下。偵查不公開,還是要到偵查庭受訊時,才有辦法了解。你這已經算是重罪,建議可以找律師研究案情方向了。

建議你儘速尋求律師幫助

以免權利受損

 

有問題的話,你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蛋糕上的趴趴熊 102-01-14 20:37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倘若是合意性交,對方未滿14的話,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對方若是14以上未滿16,可處7年以 ... (恕刪)

因為就我所說的二種情況

1.半年前的網友,對方當時已滿18,且過半年才提??應該可能性比較低

2.在手機的App討論區中和別人討論到我有和小六的發生關係的事,不過對方當時小六,我當時是國中生哦,我後來有補充說那是我國中的事。

所以個人是認為第2點比較有可能=.=原因在我前女友家人也在那個討論區看到這件事,氣到要女友和我分手,之後隔不到三天就收到法院的通知書,從時間點來推測,如果是第2點的話,是否只要到案說明就沒事了??另外我有打電話給書記官,對方是說目前還不知道是什麼事,要到案說明,確認身份才知道...所以目前還在收集證據

蛋糕上的趴趴熊 102-01-11 16:30

昨天收到屏東地方法院檢際署的通知

 101年度 洪 股 他 字 妨害性自主

內容如下

一、本署因上開案件,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二、請攜帶本通知及身分證準時向本署法警室聯繫,以便引導洽談

三、請務必到庭

依以上的內容來看

是否表示我被告 妨害性自主??另外因為是屏東地方法院發出的

1.所以表示案發現場是在屏東嗎????

   因為內容沒有說到被告的時間點和發生地點,所以我無從得知是那件事...

   且我最後一次去屏東已是半年前的事了,如果是半年前和我發生關係的女網友,

   後來要告我,經過半年,證據要如何取得???

2.因為我有在網路上和別人討論過之前和小學六年級發生關係??

   是否有可能檢察官或警察看到那篇文章就要我到案說明???可能性大嗎??

   且我後來有說到案發時對方小學六年級,但我當時也才國中??

   是否到庭說明清楚就不起訴??

我知道以上都是假設性的問題...可是因為目前為了這件事,無心工作了,所以很擔心,想知道就以上二種情況的話,起訴/不起訴  和 判刑/無罪的機率是多少

 

 

 

 

jameishop 102-01-10 23:53

各位律師 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最近收到一張傳票妨害性自主案要開偵查庭的樣子

我是被告 想跟原告談和解  想請教一下 一般此類案件  妨害性自主案件(女方15以上,未滿18)

合理的和解金額 大約是多少?

請各位律師 幫忙回答這個問題  讓我心裡有個底

 如果確實有這件事情  可以考慮20至50萬

jameishop 102-01-11 07:4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確實有這件事情  可以考慮20至50萬

律師:

一般實務上,和解金額都是這麼高嗎?

我只是個小上班族,一口氣拿這麼多錢出來  恐怕有心無力

可考慮分期…實務上和解金差不多是這樣,但會談的可以談更低。找個會談的幫你談談看吧。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Eko 102-01-08 21:54

您好!我的年紀25歲,去年底在FB認識一個女孩子,因為互動良好有意交往 但是不曾碰過面

在年底有天晚上特地去找她時,雙方願意的情況下發生關係,沒有任何脅迫或暴力。

但沒多久收到對方家長提告?妨礙性自主。當我被傳喚作筆錄時,偵查員說對方未滿14歲。讓我頓

時無言,才知道對方FB用的姓名跟照片都非本人,我有做筆錄呈述因為沒聊到年齡話題以及對方

使用的照片、名字與本人不符!所以我不知情情況觸犯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關係

這樣的話我該如何做後續補救或處理?即使和解呢?要面對什麼刑責 有沒有緩刑機會...

?該請律師嗎?律師費用大約是多少..。

Eko 102-01-08 22:21

我沒有前科 但是這樣的情況下一定會有前科是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若真的是未滿十四歲,則無論您們是否自願發生性行為,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罪,所以本件的刑事責任恐怕很難免除,但您仍應盡力主張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ko 102-01-08 22:37

請問如果雙方有和解的情況下 刑責會很重嗎

如果對方不肯和解的話呢

如果對方女生放的照片跟使用姓名均不是自己 那是不是有誤導的問題

因為如果知道對方未滿14歲 相信沒人敢與其發生關係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2:53

和解者,有緩刑機會矣。不和解,很容易進去關。對方女生放的照片跟使用姓名均不是自己,那又如何?您在發生性關係時應該有見面吧,那依社會常情女生是否一眼即知未滿14才是重點,建議您找律師幫您辯護。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

Eko 102-01-08 23:21

請問是不是先想辦法爭取和解

我知道的是對方有意願和解

和解的話 對方幫忙我說話 這樣刑責的部分還會很重嗎

 您好:

有關和解部分,建議在偵查中進行,不要私下進行,以免對方事後反悔,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隻 102-01-04 13:0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弟和堂弟還有他朋友和女生發生性行為, 但是女生明明是你情我願的卻告他們妨害性自主, 我弟因為警察硬叫他承認,我們請的律師和堂弟的是一樣的, 導致律師把我弟和堂弟搞錯了! 真正有發生性行為的是堂弟不是我弟, 但是律師硬叫我弟承認說這樣對他比較好, 而我弟因為被羈押七個月一直無法和我們聯絡 直到最近交保才知道原來他什麼都沒做... 但是已經被判七年了!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把實話說出來這樣打第二審可以嗎? 還是該怎麼做才能不要讓我弟做冤獄呢?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您了!
1.看起來應該是有共同行為人 目前是共同被告 2.共同被告間本來就可能有利益衝突的問題 你弟弟跟堂弟當初不應該由同一律師當辯護人 否則雙方互相指對方犯罪時 律師應該為了誰的利益 3.至於上訴二審是否可能改判 還是要看具體卷內資料才有辦法判斷 不過當然還是需要先上訴再說

性侵結果被判七年

這很少見,應該是情節很嚴重,有用暴力或是藥物等等加重行為

 

如果把球丟給另名被告

策略上是可以,但是,法官不一定買帳

畢竟,共同被告指控另名共同被告的陳述,

並不能作為唯一證據,還需其他輔佐證據

 

這是很嚴重的判決,建議你還是要請律師來幫你

有問題可以打電話問我

瑞欽 102-01-03 20:17

律師您好我被告妨礙性自主罪 今年6月女同事喝醉我與女朋友一起帶對方回我家休息 當時一人睡一間房間 隔天對方宣稱被性侵 今天檢察官起訴書送來在對方外陰道.陰道深處驗出與我DNA相符 我跟對方從沒發生過關係 再來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現在已經被起訴,所以案件會移由法院審理,而本件對您最不利的就是驗出DNA,因此本件需找出其他有利的證據,才比較有可能可以翻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g 102-01-03 18:53

你好:我的姪子跟一個未滿18歲的女孩子發生性關係.而分手後女方得知自己懷孕.她謊稱她已把孩子拿掉.事隔半年她又跑來跟男方說她沒拿掉是騙他的.她要一筆遮羞費.我姪子也有給他.後來也不知怎的又跑去法院告我姪子妨礙性自主權.現在孩子生下來監護權在女方.但還不滿3個月孩子因為母親的疏失造成毯子悶死小孩而窒息死亡.這樣我們男方有無辦法解決此官司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女方當時滿十六歲,且是雙方合意發生性行為,則尚不構成妨礙性自主罪,所以男方應朝此方向去打,才能免除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義兒 101-12-19 22:08

律師你好.我被告妨害性自主.對方15歲.社工提告說有性交.<其實只有抱抱>

請問在無人證.物證.且當事人也不追究下...這則羅生門官司

法庭上我該如何自救?????

回覆如下:

未滿16歲之人合意性交,可能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7)。

在偵查階段還是已經進入審判?

建議您要考慮被起訴或被判刑的機率,考慮是否委請律師幫你研究方向或閱卷

jameishop 101-12-17 16:23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備註一下 我現年36 女孩子今年八月剛滿16)

在今年6~11月之中有發生過性行為幾次,今年12月被他媽提告妨害性自主  我接到消息後 去警局作筆錄

女孩子在筆錄說我用強迫手段跟他發生性關係 可是我們之間的性關係的發生 是雙方自願才發生 並無強迫之手段

我知道我犯法 要如何將這場傷害降到最低  ,我不希望我家人知道這消息 ,加上我工作關係不能有前科 如有前科則可能工作不保 

請精通法律律師幫幫我 告訴我該怎麼作  才能降低這傷害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回覆如下:

您所述已涉及案情,建議您將發文隱藏,較為妥當。

可針對與對方和解、兩人合意所為這兩個方向去主張跟蒐集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們從事性行為時,對方仍未滿16歲,所以不論有無違反對方之意願,均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規定,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件若未違反對方之意願而發生之性行為,仍有爭取緩起訴之機會,故本件應蒐集您們網路留言資料,以便證明無違反女子之意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ishop 101-12-17 16:59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不好意思 律師  想請教一下 從做完筆錄至第一次開庭前 想談和解 是否能到調解委員會 談和解

(因不知女孩子家地址)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jameishop 101-12-17 17: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所以?律師你的意思是 等到收到傳票後 再跟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嗎?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jameishop 101-12-18 09: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哪請教一下律師,從做完筆錄檢察官開庭 一般都需要多少時間?

那流程為何勒?

就一般實務說來  緩起訴的機率大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56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並不能直接證明性行為當時女方是否自願。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 律通法律事務所

jameishop 101-12-18 13:0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 ... (恕刪)

所以 蔡律師 照這樣說  我收集留言資料 也無法證明我沒強迫女方進行性關係

那所謂的反證是指什麼? 可以請你說明一下嗎?

月光 101-12-08 07:24

律師 我想請問您 在保護管束期間又犯下妨害性自主 誘拐未成年少女 現在保護管束撤銷 也收到感化教育3年的通知單 想問大律師 這孩子還有救嗎 他今年18歲 感化教育期限可以申請改短一些嗎 如果被判刑 他不就要勞底做穿了 這孩子從小就沒溫暖 他是真的不董他已觸法 也真心想悔過  求大律師教教我該怎麼做 才能幫這孩子 我是這男孩子性侵的那個女生媽媽 我不想真的毀了他 他的父母都不幫他 我看了難過 真想幫幫他 請大律師幫幫我好嗎 謝謝您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6:59

感化教育是撤銷保護管束後針對之前行為的處置,已經確定無法變更

與少女發生關係部分會另外判刑,你只能就這個部分求情

紫燄 101-12-07 17:53

於7月7日晚上認識一名援交妹,有答應要約她出來,最後我怕怕的,沒出去與她碰面...到了8月份被偵查隊叫去到案說明調我去的原因是與她有通聯紀錄(9通跟簡訊電話只有接通2通吧時間也都在15秒內就掛了,因為我沒去她後來有打幾通來我都沒接,最後有傳一封簡訊跟她說我不能去)警察一問我有沒有跟她交易,我都沒出去了哪來交易,我就說沒有(她是賣淫集團用毒品控制的滿14未滿16),筆錄作完之後就叫我回家了,昨天收到南檢署傳票被告妨礙性自主...能只依通聯紀錄能起訴我嗎?!這樣會被判什麼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07 18:34

如果您確實未與對方見面完成性交易,只有電話通聯記錄,應可獲判無罪。之所以起訴,可能是對方證詞對您不利,您應盡量找出不曾與對方見面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應依性交易防制法處理,但由於對方為未滿十六歲之人,所以檢察官偵辦的罪名才會以妨害性自主罪,現在重點在於您有無跟對方從事性交易,若無,則應堅持否認到底,爭取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仍會再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岳 102-03-27 07:29

 

dear 紫焰大大,不知道是否可以跟你詢問一下案情的過程呢?因為小弟我也是跟你有一樣的遭遇,想問問看你都沒說發生性關係了怎麼還被起訴?另外想問一下你目前案情的進度跟做筆錄的狀況,我的及時通帳號是linlinlin5409,希望你能加我詳聊!拜託拜託了~

kevin 101-11-11 20:0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當初我是以妨害性自主罪告對方,後天即將出庭,現我想撤告請問我該怎麼做!
由於這條罪是公訴性質 不受告訴人 告或不告的影響 法院還是要調查 因此 除非你認為你當初是誣告 不然就是已經跟他和解 否則 這條罪你一表示要撤告 檢察官會追究你撤告的原因
紫玥 101-11-10 09:47

我10/20剛滿15歲,我男友33歲。我和他在我"未滿14"時發生關西結果懷孕,原本我和男方都想把孩子生下來,但是我爸說:如果你拿掉我就幫他講好話,如果你不拿我就不講好話也不說壞話。誰知道拿掉之後他還是繼續告他..之後我因為很生氣所以又跟男方跑了,跑了2個多月,結果不小心被抓回去,還又被多告一條妨害性自主(已滿14),但他們沒有證據,而且我男友剛好腳斷掉,要怎麼做阿...我是不小心被警察騙的..警察跟我說:你們真的沒有嗎?假如你說謊我們就請檢察官羈押他。我還是堅持說:沒有。但他又說:你男友已經承認,你確定你還不說有嗎?我在想怎麼可能?我跟他又沒發生關西我男友幹麻說有?假如我一直堅持說沒有我會不會就此看不到他的人..我一時慌亂,作筆錄時我都隨便慌亂承認..我是真的很怕阿..而且我男友又被多告一條略誘..三條= =請問略誘公訴嗎?如果不是只要我爸撤告就沒事了對吧?我14號跟28號要開庭,我男友現在被羈押,可以見面跟通信當時檢察官說要5萬元交保..但現在去交保也來不及..請問他可以申請具保嗎?現在都還是偵查中..要等判決下來才可交保嗎?第一條妨害好像已經到法官那邊了,但還沒判決,假如現在請我爸寫和解書他是否有機會緩刑?我之前再開第二條妨害性自主時有寫一封信給檢察官..內容都是我跟他那兩個月的經過,還有我沒跟他發生關西,跟我對不起我爸也對不起男友..不知道這是否對我男友有利或有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第二條我跟他在檢察官面前都堅持說沒有,當初是被騙去的,而且檢察官很兇..他還說要告我誣告..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救我男友..我很對不起他..是我讓他一錯在錯..我也對不起我爸..讓他一再傷心難過..我男有不算初犯也不算累犯,他不抽煙不喝酒不嚼檳榔也不吸毒,我跟他認識有一年多了,我很了解他..而且都是我在欺負他..我以前只要心情不好或者身體不舒服我還會拿美工刀砍他,不然就踹他受傷的腳..曾經還拿手機把他的頭砸到流血..對不起..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男友,我現在很慌亂,星期一也才剛辦完復學..第二條妨害假如我跟他一直堅稱沒有是否算無罪?畢竟他們也沒給我驗傷..沒有證據..檢察官說要告我誣告,我該如何回答..?求求你們為我解答

阿勝 101-10-26 21:01
律師你好‥請教你 曾經在一個公開派對上與一女大家都有酗酒‥在此場所大家喝了酒意識並非那麼清楚?而在舞池上跳舞難免有些肢體上的碰觸,例如接吻之行為‥到最後女方也醉了似乎失去了意識之能力‥我本身也醉的意識微薄狀態?後續發展是活動要結束前我架著女方要下樓,這途中女方的友人也試圖攔截我帶著女方離開‥我們就也模糊的搭上一台計程車要回程回家?因為也不清楚女方住處在哪所以就跟司機?往我住處前往‥在尚未到達我住處前,女方友人有聯繫上計程車司機要求要司機連同戴女方回程搭車地點‥於是我就是也下了車又另呼叫一台計程車回我住處? 而前陣因接獲女方法律顧問之電話‥?女方諮詢法律途徑要向我提告?或是我們私底下達成協議賠償身心上受創之和解?女方法律顧問也口頭上?了他們已蒐證當晚我們二人搭計程車上有行車記錄器所拍攝下來的所有行為‥如肢體上碰觸與接吻之行為? 今天他已向當地警察局報案提告妨害性自主...請教我該如何應對
1,涉及強制猥褻或趁機猥褻或性騷擾 2.還是先看對方提出什麼樣的證據資料吧 不過你的行為確實讓人家會推定你有這樣的動機存在
小小 101-10-19 10:47
請問妨害性自主罪...女方15歲男方已成年...女方已告 但以和解...因女方懷孕 女方家人也可原諒男方 請問這樣會被關嗎?如果被判緩刑還可能被罰易科罰金嗎?...但前提是!收方並沒有要公證結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犯為刑法第227條第3規定,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女方已和解,且女方家人也可原諒男方,則法官會審酌情形,給予易科罰金緩刑機會也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小 101-10-19 09:02
妨害性自主 女方已提告 若已在開庭之前和解 且女方已原諒男方...那判下來就可以不用被關了嗎? 如果要罰可能會被罰易科罰金嗎?
如果是強制性交,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和解幾乎還是要關。且一旦和解更可證明確有此事,故和解書是否提出或提出時機請三思,一旦提出之後即無退路。反之,如果是強制猥褻,因屬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解有可能易科罰金緩刑。個人建議還是請律師評估或委請律師進行辯護,否則結論可能會跟你預期有嚴重落差。
噗噗 101-09-23 10:25

已經開過偵查庭 

還要開妨礙性自主 我看他搶我應該沒有錢可以賠償

我該再什麼時候提出賠償 !? 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朋友說可以要求賠償

可是我不知道怎麼去做 ~ 可以請幫幫忙嗎?

林智群 (klaw) 101-09-23 18:42

要等到檢察官起訴後才可以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現在提太早了,

當然在偵查庭你也可以跟對方和解看看,檢察官會因此對被告求刑輕一點

小小 101-09-19 12:00
請問妨害性自主的案件 女方15歲 男方已成年 女方已懷孕6個月男方有意要負責 但女方已去備案 後女方想撤回備案警方不給撤回 如果要上法院去講 公訴罪一樣會拿到三聯單嗎? 女方願意原諒男方 但不一定要結婚才給撤回吧!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便告訴人事後表示要撤回告訴,案件仍會依程序進行。既然女方已經提告,如今只能利用和解(含女方父母),以減輕責任,否則這是重罪,一有不慎,恐需坐牢。
小鬼 101-09-15 11:09

請問一下,律師
我接收到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
-----------------
案號案由  孝股    101年度他字第631號   妨害性自主罪  案件

應到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9月25日下午3時30分

應到處所  南投縣南投市中心陸757號
由本署法警室指引至第  偵查室/詢問室

這樣怎樣處理
我有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對國中男生 我承認  但是這樣要怎樣處理?

林智群 (klaw) 101-09-16 00:15

未滿14歲以下少年少女做猥褻行為,最少判6各月,最多是5年,

如果你是老師的話,是很可能被判重刑的

阿偉 101-09-08 01:48

今年4月多.我接獲通知到警察局作筆錄~ 原因 妨害性自主. 那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2.3月跟我姪女的同學交往 後來因為他行為上及生活上都亂七八糟.常翹課逃學.有時搞失蹤.他家人還跟我要人!否則告我誘拐未成年!我身份是職業軍人.不想惹上麻煩.跟他提分手....從那之後就比較少聯絡了.但在今年4月就被通知去做筆錄.也通知我的部隊長官有這種事情 5.6月就去花蓮軍事法庭開偵查庭! 才開1次就偵查終結~接著就兩次準備程序 也聲請傳喚我姪女了解案情. ...起訴書收到 裡面說 1.那女生知道我房間的擺設位子圖 2.他去驗傷處女模破了 3.還有中午在房間有無發生性關係 等待證事項

 

 1我是承認因為它有來過我家 有睡我房間2.3次 不過因為我媽管很嚴 所以我沒跟他一起睡 我睡客廳 只有一次有跟她睡過 那時他跟她朋友第一次來我家我跟她也沒怎樣 2 他處女膜破 我根本沒跟他有性行為 (他跟我在一起之前就跟我村莊的男生發生過關係.也睡那男生家 那時我並不知情 他也隱瞞我 沒老實跟我 是到警察局才知道他跟她有過 ) 3她那時住我姪女家.那天中午確實有叫他來陪我.他來我房間 就只有親親抱抱那種情侶在一起的感覺 根本沒發生過性關係 也才待一下下就出門去打網咖 那時我姪女也知道 <這是我下次要去開庭的說詞 > 還沒跟法定辯護人談過

請問律師們 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或說詞能證明我的清白 請律師們給我ㄧ些些建議 = = 我真的很無緣遇到這件事 她家人擺明要吃定我...

 你的案件如果遇到恐龍檢察官及法官,被判有罪的機會還是蠻高的。

你需要提出答辯狀,說明對方提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你有罪的說詞,然後主張無罪推定原則及法院實務的判決等作為你答辯的輔助理由,以降低你被判有罪的機率。

阿偉 101-09-12 17:23

 請問律師 答辯狀要怎麼寫 請律師寫打辯狀的費用大概多少?

進仔 101-07-08 16:40
你好!! 我禮拜五晚上有去做筆錄了,原本要通知你可是六點過後了,怕你們在休息了 我去做筆錄 ˋˋ我是依妨害性自主罪來做筆錄 他也有叫我用口疫DNA 這是什麼東西? 女方有坦承是自願要玩 也坦承是自己相約要玩的 可是他沒坦承是願意被性的 像這樣該如何?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7-09 17:33
一、原則上應該是那個女生有去採集體液殘留,所以要取你的DNA,以證明雙方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二、這種案件一定是各說各話,還是要看客觀證據,就是我之前回答你的東西。三、請問傳你去的是哪個分局?
*雙娃娃* 101-07-04 17:00

我有位朋友是成年了,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他本身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係

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有對方媽媽的簽名與他的簽名)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之前就有這樣了,

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但也如此,所以無法脫離,也因為這樣不堪其擾...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影響她的情緒,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不袒護他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他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就是妨礙性自主,發生時間約莫是四、五月中旬~,六月提告筆錄,但目前還沒上法庭傳喚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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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娃娃* 101-07-0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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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娃娃* 101-07-04 16:32

我有位朋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

係,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所以才會到至今,沒有辦法脫離~所以我想問~~~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我也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她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

就是妨礙性自主,這件事情已經作筆錄了,但目前我記得是沒有上法庭傳喚,

發生時間約莫是六月中旬~


請各位律師或是有法律工作經驗者,請回答~~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6:54
回覆 *雙娃娃* 的發言內容:

 基本上那個人應該就是你吧  我是覺得 犯錯了就該面對 不管今天是否你情我願 因為對方未滿十八歲還好有滿十四歲不然罪更重  但是我認為若是可以盡快和解的話 快一點吧 不然就沒有機會了唷最少三年以上還要強制工作 PS 真是不是你本人犯的話 那麼你也很重視朋友幫助朋友阿 因為沒有你的事情你義務幫忙處理  真是好朋友唷  哈哈哈  !!!!!!!!!!!!疑點問號        最後希望快點處理此事情吧 快找律師吧 或是親自到對方的家裡談和解吧 最好有第三者ㄚ這樣子可以保護你 你也可以錄音起來談論過程中 確保你自己的利益    不管是否你情我願的 就算強上 也要快去談  一但到法院的話 就沒有救了  基本上你有聽過男生告女生強姦的嗎  哈哈哈

*雙娃娃* 101-07-0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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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不是我...但我跟這人有淵源就是了辣ˇˇ"今天他被威脅提告,算我有分,這事情吵很久,我也是陪著這件事情走過來的人,可以和解,可是和解之後又提告呢ˇˇ?和解我知道有一條法條可以和解不被判刑~可是他本身有酒駕前科耶~....而且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ㄋㄟ?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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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先求和解在說吧  如果對方其目的要的是錢 那很好解決 和解部份要請教律師吧 若是走別的路線也是可以解決的 指示游走法律邊緣 而且你是不可以出面的當作沒這回事情吧  哈哈哈

若是想知道快速解決此事的話 在寫信箱吧 我會回你的    法律是保護犯人的 記住 私刑或許也不錯ㄚ   只是沒立法ㄚ

*雙娃娃* 101-07-0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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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蛤,信箱來信,我沒有看到你的信箱ˇˇ....,拿來拿來,我想聽聽你的快速解決方案~

而且你講的是不是

如果說對方「沒有」滿十六歲就和你發生性行為,那根據刑法二二七條第三項規定,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只要你有跟女方家屬和解,並且證明是出於你情我願,又沒有前科紀錄的話,通常可以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結案。

這個??我是希望最好不要有紀錄.....而且還可以永遠不要跟那女孩有聯繫的狀況...

*雙娃娃* 101-07-0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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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而且萬一獅子大開口~十萬二十萬三十萬這樣哩ˇˇ?如果萬一以後提告,這不就成為最有利他們有發生關係的鐵證ˇˇ"?你說我無法出面當作沒這回事的意思是......?有方法可以讓他們無法提告提告後也不會成立嗎ˇˇ.....可能針對一些細微可能成立的刑責去談~....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8:29

 collin0520@gmail.com

吳小花 101-06-13 14:13

男方23歲,女方14歲
在100年1月兩位經由朋友介紹認識進而交往
男方有帶女方到自己的房間
但是跟其他兩名友人一起來,而且是單純四個人聊聊天而已
後來男方跟女方分手,分手原因是因為女方跟男方的朋友發生關係
在2月的時候男方就認識了現在的老婆
而且重剛開始交往就一直住在男方家,也可以證明都跟女方沒任何瓜葛了

可是就在1年5個月後的現在女方對男方提出告訴
女方說男方跟她發生關係,而且還告男方"妨害性自主"

1.請問如果女方沒有證據證明跟男方發生過關係
而男方也沒有證據證明跟女方沒發生過關係
那麼女方勝訴的機率有多大?
2.請問如果男方請律師打官司,而最終女方敗訴,那律師費是否可要求女方付?
3.請問如果提出女方在一年內跟多名男生有交往,交友複雜,對男方是否有利?
4.請問如果質疑女方是因為男方家裡開公司,所以想敲竹槓,是否合理?
(ps1.女方家境貧困,男方家境小康
ps2.女方未告男方朋友跟她發生關係,而是告沒有跟她發生關係的男方)
5.請問如果男方的家人因女方這樣亂說話而造成困擾,是否可反告女方什麼?
6.請問有沒有專業於妨害性自主這方面的律師方便留下電話,謝謝.

王耀星 (Eric) 101-06-13 15:2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6-1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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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有罪判決必須由檢察官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確實有犯罪事實,法官就必須判被告無罪。即使男方沒有辦法證明沒跟女方發生過關係,只要檢察官沒有辦法證明女方跟男方發生過關係,男方也可能會被判無罪。

(2) 律師費用原則上並不算在訴訟費用當中,所以是不能要求對方付律師費的。另外刑事訴訟的對造原則上是檢察官,除非對方有提起自訴,對造才會是女方。

(3) 提出女方交友複雜,在一年內跟多名男生有交往的事實,原則上並不會使男方比較有利。因為對方提告的犯罪應該是「與幼童性交罪」,只要和未滿16歲的幼童進行性交就會成立犯罪,縱使女方當時同意性交,仍然會成立本罪。所以提出女方交友複雜這點,並不表示雙方就沒有過性交行為;甚至反而更因為女方交友複雜,而認為男方和女方可能已經發生過性行為了,所以提出此點主張時要比較小心。

(4) 質疑女方是因為男方家裡開公司而想敲竹槓,並沒有太大意義,除非有錄音係為恐嚇,而且就是本件提告的動機,才會與本件有所關係。如果雙方有發生性行為,縱使對方是真的想敲竹槓,男方還是會被判有罪。如果雙方從未發生過性行為,男方原則上就是無罪的,但是如果真的能提出敲竹槓的證據,確實會對女方是否誣告此點,法院有可能會相信的。

(5) 就刑事部分,如果對方意圖散布,而傳述足以毀損男方名譽的事實,可能會成立誹謗罪。如果對方是完全出於虛構而故意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則可能成立誣告罪。至於民事部分,如果對方故意違法侵害男方的名譽權,男方可以請求精神慰撫賠償以及回復名譽的手段(例如登報道歉等)。

(6) 您可以前往各地法律扶助尋求諮詢,或與本站回覆之律師們詢問進一步討論案情。

(參照刑法第169、237、310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宥 101-06-09 18:59

我跟我男友在我15歲要滿16歲時發生性關係,當時他已經滿20歲了,之後我爸媽決定告他,可是他有誠意道歉,希望可以和解撤銷這案件

但是我有看他由警察局那邊收到的通知說是"妨礙性自主罪",警察有對我說不能撤銷,因為是我未滿15歲發生的

刑法第16章第227條上面只寫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當時他只知道我16歲,但並不知道我其實是未滿16歲,如果是這樣,那麼妨礙性自主罪會成立嗎?

還有我現在已經懷孕八個月了,這樣法官會對他加重刑責嗎?我真的不想看他被關

如果我和他結婚,他的刑責會有所減輕或是不用被關或是不用被判刑嗎?

還有我在當時做筆錄有說實話,就是在他與我要發生性關係時我是"半推半就"的方式和他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他是我男朋友,所以我才會和他發生關係",如果是這樣,他會不會被法官判第16章229條詐術性交罪?但是我當下的確算是合意和他發生的...

另外我有和他同居半年多,但是中間我都有和家裡連絡,而且我是自行返家,他這樣會不會被多判,刑法17章240條(和誘罪)和241條(略誘罪)?

我也想知道...

就算那些罪成立,和解的話他的罪大概會判到哪?如果可以緩刑,是否可以再跟法官徵求緩起訴?

蔡明哲 (阿哲) 101-06-10 00:14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能輕判,甚至於給予緩刑。如果你們仍然擔心,那就建議對方趕快找個信任的律師處理吧。

小宥 101-06-10 00:20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 ... (恕刪)

所以一定還是會被判刑嗎?

但是他不知道我未滿16,只知道我16歲,那刑責會不一樣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11 00:00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道賣淫女子未滿18歲,但是法官多不會採信。當然,如果法官認定確實不知情,是有無罪的可能。

小宥 101-06-11 00:18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 ... (恕刪)

摁摁!請問你說的是...他不知我未滿16才會有可能無罪

還是他不知我未滿18?

不好意思,我問的可能有點無理頭...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童性交罪」的故意,是不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的。不過一般而言除非有確切證據(比如說出示變造的身份證而成為證物),否則法官和檢察官會不會接受這個說法,就要看個案了。

(2) 懷孕結婚並不影響是否成立犯罪,但因為有”犯罪後的態度”此點為衡量標準,而有可能會影響量刑輕重,但是這還是要看法官的裁量而定。

(3) 必須是未違反當事人意願才會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第229條的詐術性交罪,是使人誤信為配偶而為性交,依您的敘述應該是不會成立。

(4) 凡是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是父母的監護,縱使沒有違反未成年人的意願,仍然會涉及略誘罪或和誘罪。您和對方同居,縱使中間有和家庭連絡,原則上仍屬於脫離家庭和監護。如果您在未滿16歲時就和對方同居,對方是可能成立略誘未成年人罪的;滿16歲的話則是和誘未成年人罪。

(5) 由於這些罪都不是告訴乃論罪,縱使您或家長不提告檢察官還是可以偵辦起訴。如果檢察官和法官不認為對方是為了性交才跟您同居,而不成立刑法第241條第2項意圖使被誘人為性交之略誘罪(這個罪的刑度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緩起訴緩刑)的話,就其他罪名而言,還是有可能緩起訴或是緩刑。雖然這時候就要看您父母的意向,但如果家長堅持不和解而要告,卻和你的意見相左的話,你自己出面去求情,法院還是也可能會衡量給予輕刑或緩刑的。

(參照刑法第74、227、229、240、241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宥 101-06-13 10:16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 ... (恕刪)

 對了!可是對方的通知是只有寫"妨礙性自主罪",那麼...在開庭的時候,法官他們會只針對我有無滿16歲去辦而已嗎?

還是說,他們已經知道我和他有同居之類的,還會連和誘罪一起辦?

因為上次做筆錄,偵查佐只問我和他的交往過程,以及他當時是否知道我未滿16這些而已,好像並沒有問到其他的相關問題..

阿火 101-05-28 12:21

3年前 莫名其妙被告 妨害性自主罪 對方還未滿16歲 因為跟他媽媽認事
金錢糾紛 經過開庭 不起訴定案
但是我鄰居 跟週為朋友一度認我是那一種強姦犯 因為被告的期間 正好
因為另一案件 再服刑 在監獄裡 因為被告這種罪 日子不好過 被嘲笑
被欺負 被異樣眼光對待 服刑完 又因為 這案件 傳單 出庭 被家人知道
兄弟女友 都把我看成強姦犯 防著我 我只好離家 雖然司法還我清白
但是 這些日子所受的 身心創傷 可否請求對方賠償

被判無罪 以經有2.3年時間 還可以 跟對方求償嗎 因為有一段時間在服刑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 如果您被判無罪的原因,是因為對方捏造證據,於無罪確定後,是可以提出誣告告訴。雖然實務上誣告罪是比較不容易成立的,但是如果對方完全出於虛構,則還是會成立的;但若是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告訴,仍不會成立誣告罪。又誣告罪並非告訴乃論罪,追訴期為20年。如果烏告罪成立之後,可以再請求侵害名譽權的民事損害賠償以及請求回復名譽,您可向對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害的精神慰撫金以及請求回復名譽(如登報道歉)。

(2)承上,誣告追溯期為20年,您提出刑事告訴,不會逾期;但是民事部份,雖然法律規定是在”知悉”後兩年,而你被判無罪已經超過2,3年,如果直接提出民事賠償,而認為對方有過失,可能會認為已經超過時效;但如果提刑事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為”誣告”此妨害名譽之行為是在後確定,算當時才”確定知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還是有機會獲得賠償的。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紫玥 100-12-05 19:31
我今年剛滿14歲, 可是我在14歲生日之前就跟男友發生性關西, 我現在已經懷孕7周多, 因為這是公訴罪, 醫院發現就立即報警。 我男友已經30多歲, 聽說妨害性自主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已經來面對我爸, 也跟我一起去警局做過筆錄。 我跟他都堅決小孩一定要生下來。 小孩打算生下來之後先交由社會局輔養, 等他坐完牢再將孩子交由他照顧。 我爸也答應。 但是男方的爸爸根本不想管他。 雖然我年紀還不到法定年齡, 但是現在我有了他的骨肉, 我聽說這是可以結婚的, 而且如果跟他結婚還可以減輕他的刑期。 我想請問這是真的嗎? 以我現在的年紀因為有他的孩子真的可以結婚嗎? 如果真的可以那會不會減輕他的徒刑呢? 那請問他大約會判多少年? 拜託請你告訴我...。 我真的很擔心他..。
先請妳男友與你父親和解,請你父親表示願意原諒對方的意思,這樣法院會判輕一點。 此外,你雖然還不到法定結婚年齡,不過你們還是可以結婚的。如果你們結婚,且你父親也原諒對方了,法院不會那麼不通人情,應該會輕判妳的男友。
夏小臻 100-12-01 00:57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學校]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請問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1 02:05

 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不管是否自願,都會觸犯刑責,如果是非自願的,那更糟,可能涉及加重強制性交罪,目前很難確定女方在警局筆錄是作何陳述,也有可能在家長壓力下亂講,說是被你弟弟強迫的,那就比較麻煩。

還有這類案件,警察應不敢把他壓下來,通常都會移送至地檢署由檢方偵辦,建議你們從現在開始作筆錄時,委任律師處理吧,不過這種類似案件,不管案情如何發展,建議還是尋求和解的可能性。

夏小臻 100-12-01 00:50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

小泡芙 100-11-22 23:10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些關於妨害名譽以及妨害性自主的問題!! 今年九月中 我跟一個女生發生關係 當時她滿18歲 而我也滿20歲了 當時發生關係的時候是她跟我都你情我願的 但事後我對我女友很愧疚 所以之後一直躲這個女生 但之後那個女生好像懷孕了 我女友早就已經懷孕 直到現在已經要準備結婚了 小孩已經出生 那個女生在我一直躲她的期間 另一個我跟她的共同朋友 在我女兒出生那時 再我的FB PO了一個動態 內容是說把月經懷孕週數的計算方式 然後質疑我女友的小孩不是我的 說我不顧自己的小孩要幫別人顧小孩 事後他將那個PO文刪除了 來不及備份 請問我可以告那個人妨害名譽嗎? 之後那個女生 一直單方面的跟我說她去做產檢 以及 作安胎 但是我要陪他去做產檢 她卻一直推三阻四的 那個女生要是已經懷孕了 但是我跟她說明了以後不會有任何可能跟她在一起 而我表示願意扶養小孩 她說小孩監護權不可能給我 假設她是真的懷孕 請問我需要負什麼刑責? 她在跟我的簡訊中自己提到說 唯一發生關係那次是你情我願的 而她當時也滿18了 雖然簡訊我刪除了 但是那個是可以調出來的 可以作證 請問律師大哥 那個PO動態傷害我女友的人 現在堅持說要告我 請問我需要負什麼刑責 據我所知 雙方都滿18歲 且發生關係的當下 雙方都是你情我願的 似乎是沒有辦法告妨礙性自主的 但是因為她不確定是否真的懷孕 要是真的有懷孕了 請問我除了可能被對方父母告棄嬰以外 還有什麼刑責會面臨到呢? 因為我一直很堅持不管怎樣都不可能跟那個女生在一起 小孩願意養但是他不願意將監護權交給我 而我一直希望能直接跟她父母接洽 直接跟她父母談 要是她父母堅持要告 那我也願意承擔 只是我想跟律師大哥您先了解一下我會遇到什麼樣的刑責
蔡明哲 (阿哲) 100-11-22 23:10
蔡明哲 (阿哲) 100-11-22 23:36

你跟那位女生發生性行為部分,如確是雙方你情我願的話,你是不會有刑責。只是實務上,怕女方亂咬你是強迫的,那是證明的問題。
還有遺棄罪,原則上只處罰故意犯,就算女方懷你的孩子,依你所述的情情,你並無故意(到目前為止,但如你已知悉是你的小孩,而仍不扶養,那就另當別論。此尚涉及認領之問題),所以應該也沒什麼刑事責任。只是民事上會有扶養認領的問題,當然上法院以後,你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是你小孩子的證明(例如DNA)。
另外有關妨害名譽問題,據我瞭解,FB未必會配合我國法院提供留言記錄等資料,在此缺乏證據情形下,是很難成立的。 

花朵 100-11-15 18:17

之前我跟一位男生(我有先生的狀態  他也知道)
發生關西   之後我想離開這個人   我提分手
他不願意   一開始苦苦哀求   後面我不理他  
他就威脅我   要拿影片來我家給我先生看
就一直要我繼續在一起  說他很愛我什麼的
線再發生一些事情    我先生也知道了
因為跟那男生有紛爭   所以現在我先生在羈押中...
他承認他跟我有發生關西    但他不知道我有家庭(我有錄音   他絕對知道我有家庭)
現在我先生要提告妨礙家庭...   這大家都說會成立..
可我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提分手後   我不願意  
他就會說我想分手   他就來我家找我先生跟我 ...   要我繼續交往(當然包刮發生關西)
我這邊只有他恐嚇我  要來我家的簡訊    可是我並沒友直接證據
因為我後面只要不願意   他就會硬來...   說他是愛我才會這樣
這樣我還告的成嗎??   我筆錄上面是有說   一開始是自願的  可是後面只要我不順著他的意思去做   他就恐嚇我要來我家   所以我就一直屈服他...

我想知道我現在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會成立嗎??
會舉證不足 而不起訴嗎?    會被反告誣告嗎?
我沒有辦法說出   我哪次不願意的.....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16 10:28

如果你的指訴內容不明確,而且有矛盾之處,這樣可能不會被採信。因為刑事案件是採取比較嚴格的證據法則。

花朵 100-11-15 18:11

之前我跟一位男生(我有先生的狀態  他也知道)
發生關西   之後我想離開這個人   我提分手
他不願意   一開始苦苦哀求   後面我不理他  
他就威脅我   要拿影片來我家給我先生看
就一直要我繼續在一起  說他很愛我什麼的
線再發生一些事情    我先生也知道了
因為跟那男生有紛爭   所以現在我先生在羈押中...
他承認他跟我有發生關西    但他不知道我有家庭(我有錄音   他絕對知道我有家庭)
現在我先生要提告妨礙家庭...   這大家都說會成立..
可我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因為我提分手後   我不願意  
他就會說我想分手   他就來我家找我先生跟我 ...   要我繼續交往(當然包刮發生關西)
我這邊只有他恐嚇我  要來我家的簡訊    可是我並沒友直接證據
因為我後面只要不願意   他就會硬來...   說他是愛我才會這樣
這樣我還告的成嗎??   我筆錄上面是有說   一開始是自願的  可是後面只要我不順著他的意思去做   他就恐嚇我要來我家   所以我就一直屈服他...

我想知道我現在要告他妨礙性自主   會成立嗎??
會舉證不足 而不起訴嗎?    會被反告誣告嗎?
我沒有辦法說出   我哪次不願意的.....

故鄉 100-04-25 21:55

【新聞與法律】受教權vs產假

文/楊春吉(故鄉)

【問題】

報載:教育部又有創舉,因為近年來高中女學生懷孕比例越來越高,教育部準備要修改規定,讓高中女生可以請產假和育嬰假,避免因為生產中斷學業,雖然婦女團 體表示認同,但是大部分的學生都覺得,有點誇張。學生有事請事假,生病請病假,不過最快從今年起,高中女生還可以請產假,如果比照勞基法,最多可請56 天,還有2年的育嬰假。同學們覺得誇張,但是近年來,高中女生懷孕生子越來越多,一旦請假超過學期的1/3,就要被迫休學,教育部為了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才會考慮讓學生可以請產假。婦女團體雖然表示贊同,不過可以請產假並不代表鼓勵這樣的行為,況且未滿18懷孕,還會涉及妨害性自主罪,請產假,只是希望 能給懷孕的女學生多一點選擇的權利。(民視新聞徐台蓀、蕭維任台北報導)(註一)。請問,學生之受教權與請產假有何關係?教育部修正「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 查辦法」是否有理?

【解析】

按「高級中學學生修畢應修課程或一百六十學分,成績及格,應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高級中學學 生成績考查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學生缺課除因公、因病或因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外,其缺課時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 不予成績考查,該科目成績並以零分計算。」「德行成績之考查,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數,並依導師綜合學生平時德行表現、『出缺席情形』、獎懲紀錄、社團活動、 生活競賽等有關資料初評後,提學生事務會議審議。」「學生除公假外,全學期缺課達教學總日數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分別為現行高級中學法第4條、高級 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15條、第19條、第22條定有明文,是學生之受教權顯與學生之出缺席情形有相當之關係;未成年高中生懷孕苟因其請產假而影響其受 教權,學校自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提供必要之協助(註二),而非一味以道德或宗教觀點限制之,故本文以為教育部修正「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以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仍值得贊同。

【註解】

註一:資料來源:奇摩新聞首頁>地方>中部離島>民視>高中生請產假+2年育嬰假(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0/11/e4mp.html)。
註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第3項:「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參照。


故鄉簡介: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公職
、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篇(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1.【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2.整理中: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一天一情話)
那一刻,我愛上妳;
而今,我更加愛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