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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中 103-04-22 03:25


陳嘉真

3小時 · 

如果有人願意不計代價的培養你
你願意嗎?
選擇越多 腦袋就越來越轉不太動
只是想要乖乖的靜靜的
我並沒有耍任性呀……思考未來怎麼這麼麻煩
但是我已經決定好要怎麼走了!!!!!!
希望我有一千萬分的努力對待我想要的未來

表單的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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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真、其他 25 人和你都說讚。

Ky?-f? Yoru

 

2小時 · 讚

隨和 Let it go

2小時 · 讚 · 1

Yi Ping Chen

 

2小時 · 讚

陳嘉真 KERORO比較可愛XD

2小時 · 讚

阿甲 有人栽培當然好啊,但是要看對方想把自己栽培在何處,如果是放在大便裡就免了......

1 小時 · 讚

隨和 放在大便裡不一定是壞事吧...花在糞中開得更美...

1 小時 · 讚

阿甲 樓上說的沒錯,但是大便也有分好壞,有些大便裡盡是爛蛆腐屍,種子放進去還沒發芽就被侵蝕殆盡,如何茁壯

1 小時 · 讚

隨和 糞是不會有爛蛆腐屍 之後的添加物才會有爛蛆腐屍 為有逆境中生存 才會有抵抗逆境的能力 未來甚是美好

1 小時 · 已編輯 · 讚

阿甲 糞是不會有爛蛆腐屍 ?? 可能你沒看過吧....

1 小時 · 讚

阿甲 逆境生存乃是動物求生的本能,人人皆有之,但是現在討論的是栽培的環境,並非抵抗逆境的心態,選擇一個對的環境來成長,比錯誤的環境更能節省時間與奮鬥過程的損耗,所謂選擇不對努力白費,要把人才放在對的位置,才能發揮其所常

1 小時 · 讚

隨和 我鄉下來的你要跟我比看過的糞嗎?在田裡採著牛糞 在田道裡踩著狗糞 在陸上採到的人糞 到是還沒看過爛蛆腐屍

1 小時 · 讚

阿甲 爛蛆腐屍不需要去鄉下,只需要去公廁就能看見

59分鐘 · 讚

隨和 台灣鯛的出生環境就很好?

59分鐘 · 讚

阿甲 在陸上採到的人糞??
你去採糞幹嘛??

59分鐘 · 讚

隨和 添加物是誰?蒼蠅不是嗎?

58分鐘 · 讚

隨和 我願意踩?

58分鐘 · 讚

阿甲 不要扯遠了,就事論事,別意氣用事

58分鐘 · 讚

阿甲 看看你自己寫的字,你寫..."採"到的人糞...哈

57分鐘 · 讚

隨和 你扯遠還我扯遠?你覺得我有在用氣?那可顯現出你已有氣了

57分鐘 · 讚

阿甲 我一直笑笑回答,是你開始扯離話題了喔

57分鐘 · 讚

隨和 SO?

57分鐘 · 讚

隨和 阿不就好棒棒?

57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笑....呵呵

57分鐘 · 讚

隨和 笑呀~反正意思到就好

56分鐘 · 讚

阿甲 既然無心論事,就別意氣用事,連好棒棒都出來了....呵呵

56分鐘 · 讚

隨和 又在意以為我在意氣用事 阿不就好棒棒 好棒棒有特別的意思?

55分鐘 · 讚

阿甲 這是你先說的,我不懂,就像你說的採糞,我也沒見過

54分鐘 · 讚

隨和 所以你在諷刺採糞的人?

54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說我沒見過採糞,何來諷刺?您想太多了,別氣啦

53分鐘 · 讚

隨和 自以為我生氣XDD

 

5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你已經開始偏離主題了,開始講些語氣詞,連圖案都出來了,顯示你已開始心急喔

52分鐘 · 讚

隨和 自以為的人真的很有事XDD

51分鐘 · 讚

阿甲 沒錯,真的太自以為是,才會那麼多事

51分鐘 · 讚

隨和 還在採糞的話題又不知是誰提起的齁~

50分鐘 · 讚

阿甲 呵呵,這詞是你先說的喔,自己回去看吧

50分鐘 · 讚

阿甲 我也是生平第一次聽到

50分鐘 · 讚

隨和 你扯遠還我扯遠?你覺得我有在用氣?那可顯現出你已有氣了
7分鐘 · 讚

阿甲 我一直笑笑回答,是你開始扯離話題了喔
7分鐘 · 讚

隨和 SO?
7分鐘 · 讚

隨和 阿不就好棒棒?
6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笑....呵呵
6分鐘 · 讚

隨和 笑呀~反正意思到就好
6分鐘 · 讚

阿甲 既然無心論事,就別意氣用事,連好棒棒都出來了....呵呵
6分鐘 · 讚

隨和 又在意以為我在意氣用事 阿不就好棒棒 好棒棒有特別的意思?
5分鐘 · 讚

阿甲 這是你先說的,我不懂,就像你說的採糞,我也沒見過
4分鐘 · 讚

隨和 所以你在諷刺採糞的人?
4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說我沒見過採糞,何來諷刺?您想太多了,別氣啦
3分鐘 · 讚

隨和 自以為我生氣XDD

50分鐘 · 讚

隨和 這裡四分鐘是誰又在說的呀?

49分鐘 · 讚

隨和 不打嘴嗎?

49分鐘 · 讚

隨和 好笑

49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我鄉下來的你要跟我比看過的糞嗎?在田裡採著牛糞 在田道裡踩著狗糞 在陸上採到的人糞 到是還沒看過爛蛆腐屍
10分鐘 · 讚

49分鐘 · 讚

隨和 十分跟四分比XDD

49分鐘 · 讚

阿甲 不要斷章取義,這是你自己講的話,自打嘴巴的人是你自己喔

48分鐘 · 讚

隨和 在這過程中都結束這話題

48分鐘 · 讚

阿甲 我可不跟你同流合汙

48分鐘 · 讚

隨和 剛剛說誰又在提XDD

48分鐘 · 讚

隨和 結果四分見真章XDD

48分鐘 · 讚

阿甲 是你先提起的啊

48分鐘 · 讚

阿甲 所以我才說我沒聽過採糞

48分鐘 · 讚

阿甲 這是你發明的吧

48分鐘 · 讚

隨和 題時十分 在提四分

48分鐘 · 讚

阿甲 那是因為你詞窮

47分鐘 · 讚

阿甲 而且錯字連篇

47分鐘 · 讚

隨和 幫寵物採糞的人都是第一次聽XDD

47分鐘 · 讚

隨和 快接話呀~

47分鐘 · 讚

阿甲 不好意思,我周遭的糞沒你那麼多,所以真的對糞不甚了解,你所謂的採糞更是沒見過

47分鐘 · 讚

阿甲 何必如此心急,打字也要時間啊

46分鐘 · 讚

隨和 沒見過是沒看過人在養寵物捏?

46分鐘 · 讚

隨和 接不下去要說

46分鐘 · 讚

隨和 沒有人會怪你

46分鐘 · 讚

隨和 辯論不就是這樣嗎?

46分鐘 · 讚

阿甲 呵...我沒養寵物喔,所以不需要採糞,哈哈

46分鐘 · 讚

阿甲 你怎麼開始自言自語了??

45分鐘 · 讚

阿甲 你...還好吧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吃過豬肉也該看過豬吧~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養過寵物也看過寵物吧~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養過寵物也看過寵物吧~

45分鐘 · 讚

阿甲 你有事嗎?? 一下糞一下豬的??

45分鐘 · 讚

隨和 沒撿過糞也看過吧

44分鐘 · 讚

阿甲 就說你一直在偏離主題,好好一個栽培都可以被你扯到這麼遠,真是佩服啊

44分鐘 · 讚

隨和 比喻看不懂嗎?

44分鐘 · 讚

隨和 果然之前國語比喻課沒上好

44分鐘 · 讚

阿甲 我沒時間和你在那比喻糞啊豬的

44分鐘 · 讚

阿甲 而且你已經偏離主題甚遠,

44分鐘 · 讚

阿甲 而且你已經偏離主題甚遠,

43分鐘 · 讚

隨和 栽培也可以說到添加物後的東西也蠻扯的XDD

43分鐘 · 讚

隨和 你不也偏離了?

43分鐘 · 讚

阿甲 如果要就事論事,你已經不是在討論此主題了

43分鐘 · 讚

阿甲 你好好回去看吧

43分鐘 · 讚

隨和 你不也已糞比喻?

43分鐘 · 讚

阿甲 先做好功課再來

43分鐘 · 讚

隨和 為何他人的比喻就要說偏離主題?

43分鐘 · 讚

阿甲 此乃比喻環境

43分鐘 · 讚

隨和 好好反省自己在來

42分鐘 · 讚

阿甲 但你去比喻到採糞

42分鐘 · 讚

阿甲 還比喻到豬

42分鐘 · 讚

隨和 此乃比喻事情

42分鐘 · 讚

阿甲 所以我才說你已經偏了

4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詞窮,所以無法就事論事

42分鐘 · 讚

隨和 你就不偏?

4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詞窮,所以將話題扯遠

42分鐘 · 讚

隨和 好好回去看看

42分鐘 · 讚

阿甲 好彰顯自己的想法

41分鐘 · 讚

隨和 從頭到我只有比喻一事

41分鐘 · 讚

阿甲 此乃迴避之意

41分鐘 · 讚

隨和 只用相同比喻法

41分鐘 · 讚

隨和 你也知可笑

41分鐘 · 讚

隨和 這有難懂?

41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知道你一直在豬啊糞的

41分鐘 · 讚

阿甲 所以才覺得可笑

41分鐘 · 讚

隨和 看不出比喻?

41分鐘 · 讚

阿甲 還比喻到寵物

41分鐘 · 讚

隨和 可能中文理解能力有待加強XDD

41分鐘 · 讚

阿甲 我看你真的表達能力有待重新加強

40分鐘 · 讚

隨和 還是一樣比喻同樣的事情

40分鐘 · 讚

阿甲 不要一直說重複的話好嗎

40分鐘 · 讚

阿甲 這會讓人更覺得你驚慌失措

40分鐘 · 讚

隨和 比喻同見是不是只有單一比喻才叫比喻

40分鐘 · 讚

阿甲 來些心意吧

40分鐘 · 讚

隨和 SO?

40分鐘 · 讚

隨和 心意 在過程中

39分鐘 · 讚

阿甲 up to you

39分鐘 · 讚

隨和 I let it go

39分鐘 · 讚

阿甲 then?

39分鐘 · 讚

阿甲 還要繼續嗎?

38分鐘 · 讚

隨和 你翻譯還是錯的

38分鐘 · 已編輯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38分鐘 · 讚

隨和 You should upgrade才對

38分鐘 · 讚

隨和 還來分意?

38分鐘 · 讚

阿甲 對啊

38分鐘 · 讚

阿甲 你創很多新詞

37分鐘 · 讚

阿甲 我真的不懂喔

37分鐘 · 讚

阿甲 解釋一下分意吧

37分鐘 · 讚

隨和 不懂啥?

37分鐘 · 讚

隨和 分意在哪?

37分鐘 · 讚

阿甲 分意啊

37分鐘 · 讚

隨和 哪呀?

37分鐘 · 讚

隨和 你跳針喔~

37分鐘 · 讚

阿甲 呵...我笑了

37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還來分意?
11秒 · 讚

37分鐘 · 讚

隨和 快笑呀~

37分鐘 · 讚

阿甲 你已經失誤兩次了

36分鐘 · 讚

隨和 還要繼續嗎?
14秒 · 讚

隨和 你翻譯還是錯的
12秒 · 已編輯 · 讚

隨和 You should upgrade才對
2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7秒 · 讚

隨和 還來分意?
13秒 · 讚

阿甲 對啊
5秒 · 讚

阿甲 你創很多新詞
7秒 · 讚

阿甲 我真的不懂喔
7秒 · 讚

隨和 不懂啥?
2秒 · 讚

阿甲 解釋一下分意吧
7秒 · 讚

隨和 分意在哪?
5秒 · 讚

阿甲 分意啊
8秒 · 讚

隨和 哪呀?
4秒 · 讚

隨和 你跳針喔~
3秒 · 讚

阿甲 呵...我笑了
16秒 · 讚

隨和 快笑呀~
2秒 · 讚

阿甲 隨和 還來分意?
11秒 · 讚
12秒 · 讚

36分鐘 · 讚

阿甲 分意是你自己創的詞

36分鐘 · 讚

阿甲 你還問我分意在哪

36分鐘 · 讚

隨和 搞不懂哪來分意

36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36分鐘 · 讚

阿甲 自己回去看

36分鐘 · 讚

隨和 還問我分意

36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講的

36分鐘 · 讚

隨和 哪來分意?

36分鐘 · 讚

隨和 可是沒看到分意呀?

35分鐘 · 讚

阿甲 阿甲 還要繼續嗎?
10秒 · 讚

隨和 你分意還是錯的
11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2秒 · 讚

35分鐘 · 讚

阿甲 哀...你好好保養眼睛吧

35分鐘 · 讚

阿甲 阿甲 還要繼續嗎?
10秒 · 讚

隨和 你分意還是錯的
11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2秒 · 讚

35分鐘 · 讚

阿甲 看到沒

35分鐘 · 讚

隨和 You should upgrade

35分鐘 · 讚

阿甲 都幫你複製出來了

35分鐘 · 讚

阿甲 分意啊

35分鐘 · 讚

隨和 F5看到了沒?

35分鐘 · 讚

阿甲 說啊

35分鐘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35分鐘 · 讚

隨和 按下去

35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35分鐘 · 讚

阿甲 真好笑

35分鐘 · 讚

隨和 何來分意說呀

34分鐘 · 讚

隨和 說呀

34分鐘 · 讚

阿甲 別急

34分鐘 · 讚

隨和 快呀

34分鐘 · 讚

阿甲 我可以聽你解釋

34分鐘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34分鐘 · 讚

隨和 升級呀

34分鐘 · 讚

阿甲 還聲級勒...你國字好好學吧

34分鐘 · 讚

隨和 還來分意?

34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34分鐘 · 讚

阿甲 你真是笑死我了

34分鐘 · 讚

隨和 哪來聲級?

34分鐘 · 讚

阿甲 你第三次失誤了

34分鐘 · 讚

隨和 蠻痛的XDD

34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寫的

34分鐘 · 讚

隨和 偏離主題真嚴重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阿甲 我可以聽你解釋
2秒 · 讚

隨和 聲級呀
5秒 · 讚

阿甲 何謂分意
9秒 · 讚

33分鐘 · 讚

隨和 蠻跳針的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我一直在幫你複製

33分鐘 · 讚

阿甲 你卻沒時間自己回顧

33分鐘 · 讚

隨和 還有貼上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還一直問我...在哪

33分鐘 · 讚

阿甲 真是好笑耶

33分鐘 · 讚

隨和 還有可以幫我的工作嗎?

33分鐘 · 讚

隨和 快呀~

33分鐘 · 讚

隨和 大工程師XDD

33分鐘 · 讚

阿甲 你需要工作找104吧

33分鐘 · 讚

隨和 快點啦~

32分鐘 · 讚

隨和 幫我複製貼上

32分鐘 · 讚

隨和 來來來

32分鐘 · 讚

阿甲 但是以你的國文程度

32分鐘 · 讚

阿甲 錯字百出

32分鐘 · 讚

阿甲 很難找工作

32分鐘 · 讚

隨和 有百出耶

32分鐘 · 讚

阿甲 除非是你剛說的...採糞

32分鐘 · 讚

阿甲 就不須文字能力

32分鐘 · 讚

隨和 怎麼找的

32分鐘 · 讚

阿甲 可以考慮

32分鐘 · 讚

阿甲 但是我不知道要去哪找

32分鐘 · 讚

隨和 我怎麼找不到百?

32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應該知道

32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這詞...是你發明的

32分鐘 · 讚

隨和 因為找不到XDD

32分鐘 · 讚

阿甲 哈

31分鐘 · 讚

隨和 所以麻煩找出百XDD

31分鐘 · 讚

阿甲 找不到你還寫得出來

31分鐘 · 讚

阿甲 真是搞笑耶你

31分鐘 · 讚

隨和 你也用出這個詞不也很爽的用?

31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你也用這個詞很爽物也是?

31分鐘 · 讚

隨和 快笑呀~

31分鐘 · 讚

隨和 開心果耶

31分鐘 · 讚

阿甲 你又跳針了嗎

31分鐘 · 讚

隨和 娛樂你XDD

31分鐘 · 讚

阿甲 你失誤四次了

31分鐘 · 讚

阿甲 真可悲

31分鐘 · 讚

阿甲 繼續啊

30分鐘 · 讚

阿甲 正好缺樂子

30分鐘 · 讚

隨和 來個咚ㄘ咚ㄘXDD

30分鐘 · 讚

阿甲 繼續搞笑吧你

30分鐘 · 讚

阿甲 繼續搞笑吧你

30分鐘 · 讚

隨和 剛玩完遊戲野蠻無聊的XDD

30分鐘 · 讚

隨和 快呀~

30分鐘 · 讚

隨和 來跳針呀XDD

30分鐘 · 讚

隨和 我說得很白話吧 剛剛玩野蠻人XDD

29分鐘 · 讚

阿甲 我正在看一個心急的跳樑小丑....呵呵...繼續...

29分鐘 · 讚

隨和 怎麼不想複製貼上了呢?

29分鐘 · 讚

阿甲 剛玩完遊戲野蠻無聊的XDD

29分鐘 · 讚

阿甲 你錯五次了

29分鐘 · 讚

隨和 你說誰跳樑小丑?

29分鐘 · 讚

阿甲 你小學念哪啊??

29分鐘 · 讚

阿甲 怎麼一直寫錯字呢

28分鐘 · 讚

阿甲 老師沒教好嗎

28分鐘 · 讚

阿甲 還是不用功念書

28分鐘 · 讚

隨和 你說誰跳樑小丑?

28分鐘 · 讚

隨和 回答呀

28分鐘 · 讚

隨和 不敢回逆?

28分鐘 · 讚

阿甲 歡迎對號入座喔

28分鐘 · 讚

隨和 會怕?

28分鐘 · 讚

阿甲 就像你的自強號

28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28分鐘 · 讚

隨和 沒差~

28分鐘 · 讚

隨和 反正還是有引射話可以提告XDD

27分鐘 · 讚

阿甲 提告??

27分鐘 · 讚

阿甲 我全截圖了啊

26分鐘 · 讚

阿甲 一堆喔

26分鐘 · 讚

阿甲 呵呵

26分鐘 · 讚

阿甲 你可能也沒時間回看吧

26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你連自己說過的詞都忘記了

26分鐘 · 讚

阿甲 例如分意啊

26分鐘 · 讚

隨和 分意沒人身攻擊~

26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不是攻擊我啊

25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25分鐘 · 讚

阿甲 我只是覺得很好笑你很會創新詞

25分鐘 · 讚

隨和 跳樑小丑卻人身攻擊~

25分鐘 · 讚

阿甲 來娛樂大家

25分鐘 · 讚

阿甲 隨便你啦

25分鐘 · 讚

隨和 你可以否定我的話但不能人身攻擊XDD

25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好好看對話吧

25分鐘 · 讚

阿甲 183

25分鐘 · 讚

阿甲 你自己好好看對話吧

25分鐘 · 讚

隨和 請收傳票~

24分鐘 · 讚

阿甲 要挑人身攻擊嗎,你已經有不只一次了

24分鐘 · 讚

隨和 等票吧~

24分鐘 · 讚

阿甲 隨時候教

24分鐘 · 讚

隨和 請說~

24分鐘 · 讚

隨和 來呀~

24分鐘 · 讚

隨和 我說你啥了?

24分鐘 · 讚

阿甲 自己找吧

24分鐘 · 讚

隨和 心急?

24分鐘 · 讚

阿甲 連這都懶得找

24分鐘 · 讚

阿甲 哀

24分鐘 · 讚

隨和 找不到就不要我找了~

24分鐘 · 讚

隨和 沒憑沒據

24分鐘 · 讚

隨和 怕到就要停止

23分鐘 · 讚

隨和 為何不能有擔當意點?

23分鐘 · 讚

隨和 快點~

23分鐘 · 讚

隨和 你在怕什麼?

23分鐘 · 讚

隨和 為什麼不說話勒?

23分鐘 · 讚

隨和 剛剛不是很厲害?

23分鐘 · 讚

隨和 聽到要收傳票就停止了

22分鐘 · 讚

阿甲 別急,我回來了,我剛在幫你做重點截圖,好幫你發傳票喔...呵呵

22分鐘 · 讚

隨和 有擔當意點

22分鐘 · 讚

隨和 感謝你~

22分鐘 · 讚

隨和 快點呀~

22分鐘 · 讚

隨和 我說什麼人身攻擊的話呀~

22分鐘 · 讚

阿甲 隨和 有擔當意點
10秒 · 讚

隨和 感謝你~

22分鐘 · 讚

阿甲 甚麼意思

22分鐘 · 讚

阿甲 我又笑了

22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哈

22分鐘 · 讚

阿甲 自己找吧

22分鐘 · 讚

隨和 這樣叫人身攻擊

22分鐘 · 讚

阿甲 我沒時間陪你找

22分鐘 · 讚

隨和 我覺得超好笑

21分鐘 · 讚

阿甲 想解套自己去看

21分鐘 · 讚

阿甲 反正我截圖已經存檔了

21分鐘 · 讚

隨和 阿不叫好棒棒?

21分鐘 · 讚

阿甲 剩下沒我的事了

21分鐘 · 讚

隨和 又要停止?

21分鐘 · 讚

隨和 擔當要怎麼人身攻擊真不懂

20分鐘 · 讚

隨和 不知道你要怕什麼

20分鐘 · 讚

隨和 敢做敢當有這麼難嗎?

20分鐘 · 讚

阿甲 不好意思,剛剛在和別人1122,我們在笑下面這個圖,很有趣

 

17分鐘 · 讚

阿甲 還有很多

17分鐘 · 讚

阿甲 哈哈

17分鐘 · 讚

阿甲 我等等在回你

17分鐘 · 讚

阿甲 你繼續

17分鐘 · 讚

阿甲 因為很多錯字

16分鐘 · 讚

阿甲 它們都覺得很好笑

16分鐘 · 讚

隨和 這怎麼個攻擊法?

16分鐘 · 讚

阿甲 我們正在討論你剛說的那些笑點

16分鐘 · 讚

阿甲 你繼續

16分鐘 · 讚

阿甲 我等等來

16分鐘 · 讚

隨和 快笑吧~

16分鐘 · 讚

阿甲 對了,傳票是你先提的,所以我才會想到幫你保留證據的截圖,至於是哪一段,你自己找吧,我沒時間傳給你喔

15分鐘 · 讚

阿甲 你繼續,我等等再來,哈哈

15分鐘 · 讚

隨和 是找不到還是沒時間傳?

15分鐘 · 讚

隨和 要清楚~

15分鐘 · 讚

阿甲 存在我電腦裡了,所以不需要再找,我不是沒時間傳,而是要你自己去找,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不需要別人來幫你擦屁屁吧,我幹嘛傳給你呢??我沒你那麼閒,我還有其他人在聊天,所以你自己去找出來吧,我有空會再回你

9分鐘 · 讚

隨和 隨便你~

8分鐘 · 讚

阿甲 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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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ID:隨和 對方ID:阿甲 資料來原FACKBOOK:https://www.facebook.com/jia.zhen.35/posts/846939481988002?comment_id=8797136&offset=0&total_comments=31&notif_t=feed_comment_reply

請問我可以針對跳樑小丑(卑鄙小人)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朱朱 103-04-16 02:31

委託仲介找房子

條件: 可養寵物  

仲介介紹A房東的房子給我!說是條件符合!

我付下訂金2000元並約定日期簽約!(介紹成交費是9000)

期間我有再詢問寵物問題!仲介還是堅持是可以的!

並交代簽約時不需要再跟房東詢問此事!

之後就跟房東在仲介的安排跟見證下簽完合約!

一共附了押金36000加第一個月租金15000!加仲介介紹費尾款7000

所以是58000元整!

但簽完合約後房東補充 1室內禁菸! 2禁設神明廳! 3嚴禁有任何異味!

於是當晚我通知仲介說要解約! 理由是寵物問題!

仲介說這樣是毀約! 一般房東都會要求賠償金!

1要沒收成交費是9000! 2要扣15000的毀約賠償金!一共是24000元飛了!

我請仲介替我在和房東商談!回覆是依照合約走! 2條路!

要就毀約扣24000!要就不去裡會寵物問題如期搬進新屋!

於是我私下打給房東詢問此事!房東卻回應從頭到尾都沒收到解約通知一事!

此時我跟房東說明解約是因為寵物問題!房東回應房子也禁養寵物喔!

房東說當初委託時就有強調過禁養寵物.室內禁菸.禁設神明廳等條件!

所以房東也同意跟我無條件解約!因為合約不符合我們雙方之條件!

請問現在仲介是不是因該無條件退回我支付出的所有金額!!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04:08

您好!您可先解除或撤銷仲介合約,再請求返還仲介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仲介有違約情形,可請求解除契約及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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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可 103-04-14 14:54

4/13號跟新屋主簽約!原定4/15要搬家!合約起租日是4/20

簽完合約後10小時內想取消合約這樣不知道行不行??

當初委託仲介公司代尋租屋! 條件是可以養寵物! 預算15000

後來仲介介紹現任房東的物件! 原來都講好要簽約了!

但簽約前仲介公司交代不要提有寵物一事!

之後簽完約房東才說室內禁菸!不喜歡有任何味道!

可是我們有養寵物是事實!一家人也都有抽菸習慣!

為免日後有爭議!所以現在想取消租賃合約!不知道這樣可以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與仲介說明相關條件,目前合約無法滿足您當初之條件,可與仲介說明,請求其與房東說明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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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atawu 103-04-14 10:32

甲乙兩人繼承母親的三樓透天厝,並各持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乙方養了兩隻狗,放養在一樓公共空間。乙方將報紙(四張)鋪設在廚房餐廳地上當作狗的便溺區,並將垃圾桶設置於瓦斯爐旁,累積堆放排泄物約3至7天才傾倒一次,致使15坪大的餐廚房空間惡臭滿盈。進出餐廚房須小心跳躍避開排泄物,洗衣服也要閃避排泄物。

而兩隻狗教養奇差,並不只在廚房的報紙上便溺。經常一到三樓到處便溺。致使甲方經常一進客廳或是一出二樓房門就踩到動物糞尿,甲方多次向乙方要求管理,乙方只表示無法控制動物行為。

甲方進一步要求以方將兩隻狗關放置已方居住的3樓,乙方回應這樣會有惡臭,且乙方有二分之一產權,甲方無權要求乙方圈禁動物。 

甲方以家有新生兒為由,請乙方是否不要將動物的衣服玩具投擲洗衣機清洗,乙方表示甲方無權要求。甲方購買了洗衣機清潔劑請乙方配合在清洗動物衣物玩具之後使用,乙方表示辦不到。

甲方最終無法忍受,終於搬出自有住宅在外賃居,有家歸不得

以上 

請問

甲方可以向乙方求償嗎??

甲方可以請求乙方管制寵物並請求甲方在外賃居的租金與精神損害作為賠償嗎??

       這樣的狀況委任律師的費用怎麼計算?? 可以有把握拿多少賠償??

可主張所有物妨害除去,侵權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4 12:45

你好

甲可以主張人格權受侵害

請求乙除去侵害並負損害賠償

您可以委請律師代擬書狀或是全部委任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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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 103-04-12 14:02

當初我入住的時候有跟房東說明有寵物的問題

房東當時以口頭答應可以飼養所以才租給我

但合約上卻註明禁止飼養寵物 我當時問過房東

他跟我說那只是形式上的房屋公約 

住了一個月之後 房東說我背投訴我養寵物有聲音 他要我立刻搬走

並且要賠給他一個月的租金 ?

租金部分適當初說要押兩個月 但是錢不夠 我先押一租一

之後會補給他 房東也同意讓我先押一個月

但他現在強制要我搬走 我三月1號入住 四月初就搬走

他還要告我 並要我賠償他剩下一個月的租金

 

關於寵物問題 他的口頭答應 卻又增加在合約禁止

這樣合理嗎? 我好像被他騙近去一樣

如果鄰居當時入住 是因為這裡沒有寵物

那如果有人養寵物 那當然有人會向房東投訴阿 

噪音室自由心證的事情 阿沒有證據 這也算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當時房東答應您之錄音,可主張之,若無,依契約規定,對您不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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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enatawu 103-04-12 09:32

甲乙兩人繼承母親的三樓透天厝,並各持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乙方養了兩隻狗,放養在一樓公共空間。乙方將報紙(四張)鋪設在廚房餐廳地上當作狗的便溺區,並將垃圾桶設置於瓦斯爐旁,累積堆放排泄物約3至7天才傾倒一次,致使15坪大的餐廚房空間惡臭滿盈。進出餐廚房須小心跳躍避開排泄物,洗衣服也要閃避排泄物。

而兩隻狗教養奇差,並不只在廚房的報紙上便溺。經常一到三樓到處便溺。致使甲方經常一進客廳或是一出二樓房門就踩到動物糞尿,甲方多次向乙方要求管理,乙方只表示無法控制動物行為。

甲方進一步要求以方將兩隻狗關放置已方居住的3樓,乙方回應這樣會有惡臭,且乙方有二分之一產權,甲方無權要求乙方圈禁動物。 

甲方以家有新生兒為由,請乙方是否不要將動物的衣服玩具投擲洗衣機清洗,乙方表示甲方無權要求。甲方購買了洗衣機清潔劑請乙方配合在清洗動物衣物玩具之後使用,乙方表示辦不到。

甲方最終無法忍受,終於搬出自有住宅在外賃居,有家歸不得

以上 

請問

甲方可以向乙方求償嗎??

甲方可以請求乙方管制寵物並請求甲方在外賃居的租金與精神損害作為賠償嗎??

 可以考慮過分割共有物...變價分配,然後走人或者整個買下來把對方請出去

renatawu 103-04-12 14:1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考慮過分割共有物...變價分配,然後走人或者整個買下來把對方請出去

請問如何分割共有物...變價分配請問如何申請??

 

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請求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民法第823條
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前項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但共有之不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前項情形,如有重大事由,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民法第824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不動產,各該不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不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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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gami 103-04-04 11:37
請問一個民事問題:

隔壁幼童深夜吵鬧喧囂妨害安寧如何處理?常聽到父母要求小孩去睡,而小孩不願意大哭大鬧,祖母又疼孫不讓父母管教;聲音淒厲影響我睡眠,但時間有長有短,報警怕警員到場時已結束,錄音又不能確定收音效果;

另外,小孩常在走廊騎腳踏車,對行人的行走造成不便,又常常大叫吵鬧,

我住處為老式國民住宅,無具體的管委會,(可能有,但通常是鄰長為了清掃臨時組成) 不知是否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另外有次要求小孩不要在走廊騎車叫囂,卻被其祖母辱罵 (因我不擅台語內容不清楚,但應該不是好話),若下次他再辱罵,只要能錄音下來,是否可提告公然侮辱?(當時我在走廊而對方在家門口,不知是否可構成要件)

另外,樓上不知某樓,夜晚常常有類似小石頭或小玩具之類的東西掉下來,打在屋簷上聲音很吵,也不知道是故意或是寵物養在窗台所致,如能找出對方,請問有處理的方式嗎?
李小怡 103-03-28 01:40

我是在寵物店上班的員工

因為不小心把客人的寵物蛇弄不見了(球蟒)

客人索賠5萬元

不然要告我

我很想賠償..但我賠不起..

五萬元的金額對我來說太高了

如果這五萬元我不賠我會被告什麼罪

這金額如果經由民事訴訟會降低一點嗎....

我真的賠不起這五萬元

嗄嗄 103-03-13 17:12

我在網站,寵寵微積,是會員,雖然?繳費,但是近兩年存了不少他們的糧,重點是,我是私下寄信版主,有說話不當,說。他不公平。我現在被黑名單,鎖帳號ip,我不斷道歉,他們不理,我並沒有違反他們的版規。而是私信時說了不中聽的話,他們是寵物交易最大平台,我想恢復會員,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4 0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所參加的網路平台是收費的,涉及究竟是否違反交易規定發生爭議,您可以尋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協助協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請求協助之,若協調不成,再提起訴訟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嗄嗄 103-03-23 06:43

謝謝兩位律師,消保官也?他辦法,上面只有客服信箱和代表律師,消保官連絡他們也是相應不理的。找不到有登記,雖有網站收費,但無公司電話,住址。小市民根本無計可施。。。

lulu 103-03-12 10:51

律師您好,

2013/10月我撿到的狗狗我將牠治療,施打預防針並植入晶片後送養,當時有請對方簽認養切結書,且沒有收費,2013/11月我因信任對方於試養期將晶片轉給對方(認養人),但2013/12月 認養人飼養態度明顯差異,不照切結書走,導致狗狗體重一個月內急速下滑,皮膚疾病惡化,在2014/12月底,認養人因出國委託我照顧狗狗,我才發現狗狗因未遵巡切結書方式,未採納我與醫生的指示和建議,導致狗狗皮膚疾病惡化,後我多次與對方溝通,勸導請求對方歸還,(目前狗狗仍留於我家中)

 

認養人多次信件有同意之意味,且多次讓友人代為發言,在2014/01月 認養人友人以郵件說明認養人決定放手要求我務必去把晶片過回,以免日後造成認養人困擾,於是我當下將「來往的信件過程」與「認養切結書」,通知醫院幫忙將資料過回。但2014/02月認養態度一直出爾反爾,並與其友人多次以信件騷擾與攻擊我,其友人甚至將要求我過回晶片之事堆的一乾二淨,認養人與其友人三不五時又發郵件警告我侵占罪等等的條例,且在外以別人通知我「要給一個我教訓」

 

我想問的問題是 ??

(一).雖然我在試養其間將晶片過回,但我們認養前是有簽定切結書的,對方違反以下三條,我是否有權將狗狗狗要回

12.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我二次提醒認養人一日飼養兩餐,但認養人仍不理會,導致狗狗二月期間,急速由7.4公斤->5.8公斤

(此狀況若嚴重將導致急性腎衰竭之風險)

14.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醫從有醒醒認養人複診,我也提醒認養人按時複診,但認養人未採納,延遲兩週,導致狗狗皮膚嚴重惡化

17.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認養人於戶外未使用牽繩(醫院有監視錄影帶)

(二) 目前狗狗在我家且晶片也過回,且我也將認養人支付過的費用歸還(認養人也有回覆收到我歸還的錢)但本人三個月來因多次遭受認養人與其友人經常以郵件恐嚇狗是她的,及恐嚇我侵占罪嫌..等騷擾。不予理會,其友人卻叫別人通知我:想給一個我教訓,說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

以下是切結書內容

 

愛心認養切結書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同意配合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認養之動物於半年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送養人處理。 試養期間晶片所有人暫為送養人,待試養後送養人與認養人雙方皆確認合適,則進行晶片資料轉移(於試養期間,雙方若已確認非常合適,可隨時進行晶片轉移)。 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驅蟲及健康檢查。

每年十合一預防針/狂犬病預防針、

每月體內心絲蟲預防

每月體外除蚤

建議8-10歲以上須進行建康檢查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自行私下轉送或棄養認養的動物。 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lulu 103-03-12 11:16
回覆 lulu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剛打的編號有亂掉

更新

愛心認養切結書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            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同意配合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3.            認養之動物於半年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絡送養人處理。

4.            試養期間晶片所有人暫為送養人,待試養後送養人與認養人雙方皆確認合適,則進行晶片資料轉移(於試養期間,雙方若已確認非常合適,可隨時進行晶片轉移)。

5.            本人認養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建議。

6.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7.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8.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驅蟲及健康檢查。

每年十合一預防針/狂犬病預防針、

每月體內心絲蟲預防

每月體外除蚤

建議8-10歲以上須進行建康檢查

 

9.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10.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11.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自行私下轉送或棄養認養的動物。

12.         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13.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4.         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15.         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6.         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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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已同意過回給您,再對您騷擾,可進行蒐證,對其提起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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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103-03-12 11:28

 律師您好~

但認養人(對方)的郵件只有寫到"若你堅持要要回去,我也將不會再養狗"...etc。

正式的郵件是由其友人發出 ,要求我務必將晶片過回的

但事後其友人卻以是她誤會了認養人的意思,且她不知道 我未經認養人同意 ,將此事推謝

lulu 103-03-12 11:32

 律師您好~

若對方要以刑法335條 恐嚇告我

因為狗是我送養的,我能否以民法412條 強制帶回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由於對方違反協議書之規定,視為違約。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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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對方確實有違反切結書內容 是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寵物  況且你也將相關費用歸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希菲斯 103-01-27 09:30

在網路遊戲論壇,留言遇到黑白郎君這類人

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

遇到這種人,就跟遇到瘋狗一樣

這樣的說詞,過了幾個月後的這幾天

收到警察電話要找我去喝咖啡,聊聊天

而當時這樣留言,並非針對發文者

 

請問這樣,算是公然汙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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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PO文者「簡稱A」討論的是,抓寵物被殺掉,沒抓到

我回文,殺掉寵物的,就跟黑白郎君一樣,其餘跟上述一樣

但是寵物是別人讓出來的,讓出寵的「簡稱B」也出來說話了

說他讓寵還要被質疑如何如何,最後就開始威脅說

那些隱名的,有種不要刪留言,不然告死你之類的回應

而我的留言是在B出來說話前,就留言的

所以,現在根本不知道是A還是B在說我公然汙辱

就算去警局,也不可能看到當事人

這樣要和解嗎??根本就是A跟B吵架,我這路人說了一句

就被2邊視為敵人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希菲斯 103-01-27 17:42

今天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方面是都將被告人資料做整理

但過去時,感覺都要說得很簡單,很明瞭

讓非遊戲玩家也可以一眼就看出這件事情在爭吵什?

這點我沒話說,但這樣真的可以將事情完整說明嗎??

還是要去跑法院才能說清楚

不要也遇到一個,完全不懂遊戲玩家在說什?的法官,在那邊審判

 

也謝謝房佑璟律師回應

這要提供資料,是提供我在遊戲討論區所提出的發言

也就是警察所存查的資料嗎??

不過離開時,也忘記將這份筆錄給帶一份走,作為存查之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之相關言論,是否符合侮辱之定義,及相關人格特定性。因於網路上發表,應符合公然之定義,但是否符合其他構成要件規定,似可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文 102-11-28 03:08

我和我男朋友想養狗所以在租屋網上都找可以養狗的套房

當我們看到了一間感覺不錯的套房就和房東約了時間看房

當面見到房東一般看房一邊聊到養狗的事情時

房東說可以讓我們養

但當我們真正住進去時

房東卻給我們鑰匙的時候告訴我他不同意我們養狗

我整個傻眼,他說當初他只是說他這間房子可以養狗

可是沒開放我們養。。。

我們明明事前就說過我們會養狗他也同意了

卻在事後我們已經住進去的時候跟我們說契約上面沒有寫

寵物損壞家具賠償那條

所以不能給我們養狗

請問是房東這樣是對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雙方確實約定可以養寵物的話,房東不得任意干涉,又所謂的約定,並不以書面為必要,倘若您可以提出其他證明,如證人、錄音、出租網頁(建議以拍照方式處理),則仍可以證明雙方就可以飼養寵物的部份約定。

2、倘若雙方已經有約定了,那麼出租人不得以此為由,增加租金或是解除契約等。

阿佐 102-11-24 09:49

今年三月家父罹癌過世之後,舍妹與我為了讓有些微憂鬱的家母有事情作 因此我讓出了我之前的住處,讓舍妹開立寵物美容 為了就是讓家母轉移焦點,走出家父過世的陰霾 因此五月我們搬離住所,不久舍妹也進入增建、整修與裝潢 家母看待這一切頗為期待,這期間也感覺果然有改善憂鬱現象(開心)   但隔壁鄰居卻不斷騷擾,並且到附近鄰居放話 更誇張的是,居然跟對面的鄰居說:老娘要跟他槓上! 昨天(11.23)居然找警察過來 申訴說我們門口安置攝影機與麥克風會打擾到他的隱私 所幸警察不認為此舉構成犯罪,因此站在我們這邊說話   為此,家母明顯憂鬱症增加,昨天還一直哭,搞的我實在很難過+無言 截至目前為止,寵物美容店的名聲已經被隔壁鄰居破壞 如此下去,不僅僅投資的$$(約300萬)將沒能回收之外,家母的憂鬱症更令我擔憂   因此,我打算對鄰居提出「妨害名譽」、「毀謗」的告訴 甚至要求「精神損失」的賠償,若是寵物美容店開不成 我還要追加「營業損失」的求償金額   因此,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真要打官司嗎? 否則,我擔心媽媽的身體健康啊!

關於對方有說過哪些話?你有沒有保存什麼樣的證據?為何會有這些事?要了解後才能判斷是不是可以提告,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握有相關證據,可對對方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D.K.S 102-11-14 20:30
律師您好... (事端大綱)。?2013y5月始之。2013.11/14已收到新北地檢署.慎股.(偵)刑事傳票.應到日期~11/25 一切因由2013年2月房東她接任新房東開始. (房產權為她親姐姐).(新任女房東為代理人) (房產權轉任一切概括承受) 我是住最大間最久的房客.並且我和前房東簽訂為期四年之久 的 (定期租約).我想她早預謀已久.常期誤會刁難我. 和我溝通事情時.總是態度江湖傲慢惡劣.我只是個個性單純直率 的小房客. 並且和女房東素昧平生無任何利益仇恨糾紛。 我本人簽定(四年定期租約至民國106年1月)。 房東進而抓我的俠義性格.讓我憤怒激怒我 並中了她的陷阱.果其然目的是想逼我搬家。 常借無理之事誤會我讓我心情難過至極到 9月底回國隔日又再度被房東惡意誤會氣極 而至難過喝醉酒. (我乾哥哥全程陪伴並護送我至家裡租戶裡). 我語音留訊息予她 (爆粗口國罵) .無意識下拍掉大門的監視器。 房東至警局告我 (刑事威脅恐嚇毀損)。已至警局做筆錄. 之後本人不下數次誠懇道歉並願幫她接回斷掉的監視器. 但女房東完全不予理會.並開始無理無法脅迫我搬家已第四次! 並且房東於2013年11月7日傳3G訊息進而毀謗我本人 【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並已四度脅迫我搬家. 房東她違反租約令在先(禁養寵物.以免擾鄰).還反怪罪予我。 房東6f頂樓加蓋裝修承諾全五樓七戶租客6/3-7/3為期一個月. 如今逾期裝修已過半年之久.至今2013年11月尚未完工。 並且5F~6F樓梯間違章突出隔板使本人前去6F頂樓全棟公共空間 上樓時撞到頭 (無傷口所以無法驗殤). 6F裝修期間斷水(且讓我在自家租戶浴室內漱口喝到毒石灰水). 期間水壓失衡斷水斷電斷網路頻繁.早已損害五樓全七戶租客 生活權益已久。 (本承諾6/3~7/3完工)【長期強烈敲打電鑽牆】 已讓我本人 (身體) (精神) 受到 嚴重折磨損傷甚至無法工作至今。 2013年10月11日始.我已就醫台大精神科.(持續復診中)。 本人 6F逾期裝修敲打電鑽錄音錄影蒐證(全)。 3G.Line訊息譯文證供(全)。 照片蒐證(全)。 台大醫院精神科全本病歷(全)。 我已申請法扶會.(11/18去報到) 11/25我會帶所有供證前去新北地檢署. 我已彙整所有證供.必要時. 我本人必須反抗告提告! 請求律法【法理情】公正 還我們弱勢租屋者正義與清白。 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恩.
如果符合法律扶助資歷要求 那法扶應該會給予是當協助
S.D.K.S 102-11-12 02:54

律師您好

(事端大綱)。2013y5月始之。

一切因由2013年2月房東她接任第三任新房東開始. (房產權為她親姐姐).(新任女房東為代理人) (房產權轉任一切概括承受)

我是住最大間最久的房客.並且我和前房東簽訂為期四年之久 的 (定期租約).我想她早預謀已久.常期誤會刁難我. 和我溝通事情時.總是態度江湖傲慢惡劣.我只是個個性單純直率的小房客.

並且和女房東素昧平生無任何利益仇恨糾紛。 我本人簽定(四年定期租約至民國106年1月)。

房東進而抓我的俠義性格.讓我憤怒激怒我 並中了她的陷阱.果其然目的是想逼我搬家。 常借無理之事誤會我讓我心情難過至極到 9月底回國隔日又再度被房東惡意誤會氣極 而至難過喝醉酒. (我乾哥哥全程陪伴並護送我至家裡租戶裡).

我語音留訊息予她 (爆粗口國罵) .無意識下拍掉大門的監視器。 房東至警局告我 (刑事威脅恐嚇毀損)。已至警局做筆錄. 之後本人不下數次誠懇道歉並願幫她接回斷掉的監視器. 但女房東完全不予理會.並開始無理無法脅迫我搬家! 並且房東於2013年11月7日傳3G訊息進而毀謗我本人 【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並已四度脅迫我搬家.

房東她違反租約令在先(禁養寵物.以免擾鄰).還反怪罪予我。 房東6f頂樓加蓋裝修承諾全五樓七戶租客6/3-7/3為期一個月. 如今逾期裝修已過半年之久.至今2013年11月尚未完工。 並且5F~6F樓梯間違章突出隔板使本人前去6F頂樓全棟公共空間 上樓時撞到頭 (無傷口所以無法驗殤).

6F裝修期間斷水(且讓我在自家租戶浴室內漱口喝到毒石灰水). 期間水壓失衡斷水斷電斷網路頻繁.早已損害五樓全七戶租客 生活權益已久。 (本承諾6/3~7/3完工)【長期強烈敲打電鑽牆】 已讓我本人 (身體) (精神) 受到 嚴重折磨損傷甚至無法工作至今。 【也已到達低收入單身戶狀況】 2013年10月11日始.我已就醫台大精神科。

錄音錄影蒐證(全)。 訊息譯文證供(全)。 照片蒐證(全)。 台大醫院精神科全本病歷(全)。

我已彙整所有證供.必要時. 我本人必須反抗告提告! 請求律法【法理情】公正 還我們弱勢租屋者正義與清白。

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恩感謝?

Louis 102-11-07 11:25

各位律師您好

於今年10/23遛狗時接獲稽查員告發未立即清掃畜犬便溺,當時有攜帶清除糞便之工具,也向稽查員表示願立刻清除,非故意不清除寵物糞便,仍遭開單。

 

10/24陳情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

1. 本人出門遛狗皆有自備清除糞便之工具,固定會清除寵物糞便,無故意不清除之意。

2. 環保署今年七月已將《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擬將冷氣機滴水、”公眾場所寵物排便”未處理與住家外容器積水未清,改列「輕微違規」行為,違規被查將不立刻開罰,以「勸導」為主。

   本人為初次受告發,並非屢勸不聽,且有良好清除寵物糞便之習慣,往後必將加強留意寵物便溺位置。

 

11/7收到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陳情回函:

"本案經原告發人員說明,稽查時發現臺端所有犬隻隨地便溺後,臺端未清理其排泄物,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本局依臺端違規事實製單舉發,並無違誤。...臺端既為該犬隻飼主,即應負清除畜犬便溺物之責任,本案因臺端違規事實明確,本局依法告發並無不當,元告發仍予維持。"

 

告發當日有攜帶清掃工具,只是未注意畜犬大便,稽查員告知時也表示願立即清掃,沒有不付清除畜犬便溺物之責任。請問各位律師是否還有申訴管道與駁回機會?

 

感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4: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問題,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僅為一時疏忽未注意寵物排便,發現後立即清除,稽查人員是為了衝業績所以故意開您發單的話,您可以以稽查人員違反行政法上誠信原則,提起訴願救濟。

小米 102-10-10 00:18

10/8我在臉書上看到公眾人物"張喬菲抓著寵物狗的後頸的照片(10/9蘋果日報有報導)  覺得她這樣很殘忍  有虐狗的嫌疑  於是轉貼了在自己的塗鴉牆上  朋友們當然也討論了起來  大部份都是跟我有相同看法的意見  後來張小姐知道有人覺得她虐狗  便將照片刪除了
事後我還是很氣  便另外po了一段話  同樣有很多朋友回應  其中一個朋友用了"賤人"這個詞稱呼她  "不巧"又被張小姐看到(真的不知道怎麼會那麼巧  我們並沒有共同的朋友)  張小姐似乎很介意被罵賤人一事  我擔心朋友會被她提告  想問問律師的意見

ps 我後來再po的那篇言論以及下方朋友罵她賤人的那些留言都沒有提到張喬菲的名字

如果前後文句可以讓人推論是指特定人 這樣的用詞 是可能構成公然污辱的

Ivy 102-09-17 22:48
請問張律師~我最近買了房子,並出租出去~因本人有飼養大型寵物~ 故也能接受房客有大型寵物,沒想到管理員告知~怕房客大型寵物有落毛的情形 會造成水管阻塞~~說萬一有維修的話,可能會找我們處理~ 由於我買的大樓是中古的大樓~已有18.5年之久~我才剛買二個月. 房客才住進去一個月~他們18年來用的水管阻塞~居然要把問題丟給我們?況且問題都還沒有發生. 就先恐嚇我們了..這種情形可以反駁他們嗎???
你要主張水管老舊 當然是你的自由 問題發生後再解決吧
棠棠 102-09-16 18:29
律師您好 對方沒有將寵物轉售 ,只是現在變成要拜託對方才能看到寵物, 也有跟對方提到請她歸還寵物,對方不肯, 那請問我第一部要怎麼做呢? 是先到警察局報案嗎?要以什麼罪名報案?如何主張? 還有因為寵物沒有植入我的名字晶片,會影響嗎?麻煩律師回覆了!
您好 基於寵物認養契約所生之請求,除有特別情形,非關刑事責任,所以警察一般不會受理此類民事案件。但你可以基於對方違反認養契約某某條款為由,向對方請求返還寵物,可逕行起訴,亦可向法院( 鄉鎮市公所亦可 )聲請調解。 主人未植入晶片,不代表不是所有人,對於所有人地位之證明,亦可依該認養契約之簽定為稽,況且本件是以對方違約為由,請求返還寵物與送養人,所有人之地位並非重要。
棠棠 102-09-13 00:39

律師您好,請問我有在網路刊登寵物要讓人認養,我有請對方簽認養切結書,沒有收費,寵物也沒有植晶片,現在問題是,對方不讓我看寵物,也不還我寵物,完全不照切結書走,才送養一個禮拜,我想要回寵物,我該怎麼做呢?要的回嗎?

以下是切結書內容

 

本人(即認養人)?認養動物事宜,與送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 本人已年滿20歲;如未滿20歲,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領養日需依法辦理犬隻/貓咪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成犬/成貓絕育等事項,幼犬/幼貓需於六個月大時辦理結紮,並出示醫院所開立的結紮証明,需讓送養人至住家拜訪查看狗結紮與否。

3.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陽台.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4. 每年預防注射犬八合一(貓五合一)疫苗、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以醫院的注射手冊記錄為証明依據。

5. 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以就醫記錄為依據。每個月都須完成心絲蟲口服藥與除蚤滴劑等寵物預防藥。

6.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7. 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8.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須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應將犬貓返還送養人,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不得任意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若因任何原因意圖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未取得送養人同意之前不得轉讓。

9.當認養動物死亡時,本人需於事發後十二小時內告知送養人,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予送養人,不得擅自處理遺體。

10.本人同意自認養之日起ㄧ個月內,接受送養人至少三次之住家拜訪,以確認認養動物與本人之相處情況;本人亦願接受自認養之日起ㄧ個月後送養人不定期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以認養追蹤訪談記錄表為依據。

11.本人保證所提供予認養人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本人聯絡方式(包括住所地址、聯絡電話、email等)如有任何改變,必定會用書面或MAIL告知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12.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3.本人不得故意使認養動物遺失;若認養動物不慎遺失時,本人負有於遺失時第一時間告知送養人之責,應先電話通知,後補EMAIL或手機簡訊,以之為憑。

 14. 本協議書中所有通知送養人,或取得送養人同意之證據,均由本人提供證明。

15.本人如違反以上任ㄧ規定,應?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立即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於傷或死亡或下落生死不明者,本人應另行?付違約金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6.本愛心認養協議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7.認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認養資料未經認養人同意不得將資料外流或移做他用。本切結書如有爭訟,雙方合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您好

對方不讓你看寵物,也不返還,初步懷疑對方已經將該寵物轉售,本件得主張對方違反部分認養契約條款為由,請求返還寵物或請求給付違約金(擇一或共同均可),可以逕行起訴或聲請調解。

棠棠 102-09-14 00:08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對方不讓你看寵物,也不返還,初步懷疑對方已經將該寵物轉售,本件得主張對方 ... (恕刪)

律師您好

對方沒有將寵物轉售 ,只是現在變成要拜託對方才能看到寵物,

也有跟對方提到請她歸還寵物,對方不肯,

那請問我第一部要怎麼做呢?

是先到警察局報案嗎?要以什麼罪名報案?如何主張?

還有因為寵物沒有植入我的名字晶片,會影響嗎?麻煩律師回覆了!

cara 102-09-09 14:22

無意間在某個寵物網站 被人公開我的姓名及地址

 

但發文者 使用暱稱 是否可以報案請警方查出發文者

及求償呢?

獅子 102-08-31 03:07

事情是這樣的,我和我男友租一間小套房在公寓6樓,某天下午我和狗狗出門,那位鄰居因為被狗嚇到,當下我立刻道歉並且抱起來快速離開,殊不知他卻拿安全帽往我的方向砸我來,當時我就站在他旁邊,隔天我立刻就去驗傷並且備案,也告知了房東

當初房東口頭承諾我們可以養寵物,而且我還留有證據,這件事情房東說要我們把狗安置到別的地方,只因為對方有找違建大隊說要拆除,為了保護屋主權益要我們隱忍,但是當初我們租的時候並不知道那是違建,還說當下我們沒有報警所以要我們忍耐

租約上頭寫說不能養夠,如果違反就要我們搬家不需兩方同意,並且因為我們的事件屋主的損失要我們賠償,

以上事情經過我有一些問題:

1. 房子本身是違建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租,現在如果被拆除我要賠償屋主嗎?而且本身就是違建,租約還算數嗎?

2. 我有驗傷並且備案,我可以對他提出告訴嗎?

3. 租約上頭說如果違反生活公約其中一條就要我們搬家,其中就包含了不能養寵物這一項,但是他有口頭承諾我可以養寵物,他傳的簡訊裡面說"他之前承諾可以養,那是在不影響其他住戶的狀態下"請問我就只有搬家可以選嗎?

請問對於這件事情我到底要怎麼做才能保住我個人的權益?

小可 102-08-05 18:04

如果我自行印製傳單.小本子寫有關過世寵物的受傷到死亡的去看診紀錄給其他人看(事實的陳述而已),這樣會觸犯法律嗎? (內容有提到某X醫院,有醫療糾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所述為事實,而就醫過程的討論,應仍屬可受公評之事,所以您們應仍可站得住腳,但對方仍有權對您提告,只是有無理由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可 102-07-14 17:34

有關寵物的醫療糾紛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才好?

是找消保會還是按鈴申告呢?

林智群 (klaw) 102-07-14 22:15

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告刑事不太會成立

小可 102-07-15 07:17

7/15(五)

(22:25)

多多尖叫一聲後開始嘔吐,牠試圖將嘔吐物吃回但被制止,接著無法控              制的排尿。

(22:33)

連絡上多多的主治醫生說明狀況以後,醫生要我們帶往醫院,他會打電話通知在場的醫生替我們處理。

(22:40)

他在下樓梯前排便了,前往醫院的路上野兔了一些,腹部持續抽動,明顯很不舒服。

 

到達醫院後,留院醫生了解現況後,與我們討論我們需要做哪些檢查及牠有那些症狀的可能性,之後決定先照兩張x光片,因麻醉有風險,所以我們拒絕麻醉,由我們自行壓制,照完後醫生研判無異狀,另外也做了抽血檢驗;討論是否只是單純胃出血抑或是被異物堵塞腸胃而引發出血。院長研判被異物堵塞的可能性不高,胃出血的可能性比較高,所以先替牠施打兩劑針,一劑是胃出血特效藥,另外一劑為不知名;施打沒多久後發現多多呼吸急促及心臟跳很快,向留院醫生反應,但醫生說沒有,牠有比較緩和了,最後12:30左右由我們帶回家。

回家以後,呼吸持續急促也很用力。一開始全身軟癱無力,無法自己行動。十幾分過後稍微可以支撐身體,但依然很虛弱。因牠呼吸不順,吐出來的氣都是冰涼的,連嘴蛇都呈現冰涼狀態,原本以為牠施打另一劑可能是退燒針,所以拿了些溫水試圖給牠喝,但牠滴水不沾也拿了棉被給牠蓋。母女三人輪流看護牠,正想說牠狀態好了一些,已經可以走動換位置趴下了,三人才瞇了一下,妹妹聽見多多大嘆一下就沒聲音,起身察看,發現牠已呼吸緩慢、舌頭外吐、眼睛無神,(02:15)爸爸媽媽連忙替牠心臟按摩及試圖叫醒牠,一邊連忙聯絡醫院(02:19),院長說要替我們開門,連忙把多多抱上車趕往醫院,一路上持續替牠心臟按摩,一進醫院診療台,院長替牠心臟按摩也施打強心針後依然宣告牠已斷氣。

因而懷疑醫生有醫療疏失而害狗狗死掉,這樣的情形只有民事侵權可以提告嗎?

冬 102-07-12 15:06
您好, 前陣子因投資表姊的生意,表姊想做寵物攝影 因為是親戚,所以直接拿了六十萬現金給她,但僅有口頭上的承諾 無任何紙本文件, 頂多就是FB內聊天的紀錄可以證明此事 最近她無聲無息地突然說停止不做了,還是我主動關心狀況才知道的 而此資金也花了快一半,帳本還沒看到,怎麼花的我都不知道 以上狀況我知道對我很不利 想請教一下律師,就法律上而言,我是否有取回原有資金60萬的立場 因所有花費幾乎都未經我同意及簽字 突然停止不做就要我承擔所有虧損 我也是很不甘願 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22:24
您於提供60萬給表姊時應該有從銀行領款的紀錄吧?如果表姊有將該筆款項存入銀行帳戶也應該會有紀錄,建議您先對表姊聲請假扣押裁定,持該假扣押裁定查表姊名下的財產,如果有財產建議您供擔保假扣押執行表姊的財產,這時候我會建議您先請律師協助聲請假扣押,先不要打草驚蛇,否則表姊把財產全部轉移,您即使勝訴也沒有實益。另外,聊天紀錄一定要保存好,最好影印下來存證避免遺失。以上,如有需要歡迎您來電或來信與律師約時間諮詢。

一、如果你想『全額』拿回,先不論證據的問題,你需要先想清楚,你主張那六十萬是『借款』還是『投資款』。前者才有可能主張『全額』返還之空間,不然既稱投資,則盈虧互見,要求全數返還恐有困難。這出發點先確立好,後續才有辦法依循不同模式處理。二、以上,謹供參考!

冬 102-07-08 09:48
您好, 前陣子因投資表姊的生意,表姊想做寵物攝影 因為是親戚,直接拿了六十萬現金給她,但僅有口頭上的承諾 無任何紙本文件, 頂多就是FB內聊天的紀錄可以證明這件事 最近她無聲無息地突然說停止不做了,還是我主動關心狀況才知道的 而此資金也花了快一半,帳本還沒看到,怎麼花的我都不知道 以上狀況我知道對我很不利 想請教一下律師,就法律上而言,我是否有取回資金的立場 目前雖然能拿回剩餘的錢,但是已經花出去的錢也都是未經我同意之下 突然停止不做就要我承擔所有虧損 我也是很不甘願 謝謝!!!!
如果你只是借貸,那可以請求返還全部的本金並可請求給付利息。如果你與表姊間的關係屬於合夥,那損失的部分你還是要分擔。
大投 102-06-15 17:06
您好: 在6月7號星期五當天凌晨12點多的時候,我家寵物吃東西吃太快發生食物梗塞,我很快的把他帶到寵物醫院掛急診,醫生幫我處置完之後就叫我帶寵物回家了,離開前我詢問醫生有甚麼需要注意的,他說沒有 就隔天早上九點讓寵物喝點水吃點東西;醫生所說的我都照做,醫生也說寵物這幾天活動力會下降不太愛吃東西,直到6月10日星期一寵物還是不愛吃東西,我帶到我熟識的寵物醫院,他告訴我寵物在發生食物梗塞時, 應該在處理前後都要找x光確認,但在事情發生當天晚上的醫院,並沒有幫寵物拍x光,所以立即幫寵物拍了一張x光,發現食物還梗塞在食道內,隨及我帶回急診的醫院告訴他情形,他只說將醫療費用五折給我,他也親口承認他們當天沒有拍x光是他們的疏失,但在診療後,說明我家寵物食道潰瘍,因為食物卡在食道的關係,我追究當天晚上為什麼沒有拍x光,他用理論回應我追究的問題,並且還說出是我家寵物運氣不好,是因腸道蠕動的關係所以又將食物推回食道內,我詢問過許多醫生,說明這樣的情況很少很少,並且我家寵物也沒有乾嘔現象,這樣的情形不太可能發生。 急診當天,醫生說沒有拍x光是因為將寵物嘴巴打開就看見食物梗塞在咽喉部,我詢問過了許多家醫院也到國立醫院詢問過,得到的回應都是既然看的到梗塞在咽喉部就應該直接將異物取出而不是往內推,往內推這樣的舉動很危險,並且也都說食物梗塞x光是確認食物有沒有通過去的檢查程序;我想請問這樣我能說明他們醫療疏失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獸醫的行為,已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及債務不履行,其疏失應屬明顯,您們依法可向該獸醫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投 102-06-15 16:43

您好: 

  在6月7號星期五當天凌晨12點多的時候,我家寵物吃東西吃太快發生食物梗塞,我很快的把他帶到寵物醫院掛急診,醫生幫我處置完之後就叫我帶寵物回家了,離開前我詢問醫生有甚麼需要注意的,他說沒有  就隔天早上九點讓寵物喝點水吃點東西;醫生所說的我都照做,醫生也說寵物這幾天活動力會下降不太愛吃東西,直到6月10日星期一寵物還是不愛吃東西,我帶到我熟識的寵物醫院,他告訴我寵物在發生食物梗塞時, 應該在處理前後都要找x光確認,但在事情發生當天晚上的醫院,並沒有幫寵物拍x光,所以立即幫寵物拍了一張x光,發現食物還梗塞在食道內,隨及我帶回急診的醫院告訴他情形,他只說將醫療費用五折給我,他也親口承認他們當天沒有拍x光是他們的疏失,但在診療後,說明我家寵物食道潰瘍,因為食物卡在食道的關係,我追究當天晚上為什麼沒有拍x光,他用理論回應我追究的問題,並且還說出是我家寵物運氣不好,是因腸道蠕動的關係所以又將食物推回食道內,我詢問過許多醫生,說明這樣的情況很少很少,並且我家寵物也沒有乾嘔現象,這樣的情形不太可能發生。

急診當天,醫生說沒有拍x光是因為將寵物嘴巴打開就看見食物梗塞在咽喉部,我詢問過了許多家醫院也到國立醫院詢問過,得到的回應都是既然看的到梗塞在咽喉部就應該直接將異物取出而不是往內推,往內推這樣的舉動很危險,並且也都說食物梗塞x光是確認食物有沒有通過去的檢查程序;我想請問這樣我能說明他們醫療疏失嗎?

法拉利 102-05-28 10:56
您好, 因為租屋處為架高木質地板, 搬進來半個月, 樓下鄰居控訴我們腳步聲、移椅子等等很大聲, 甚至動手毆打, 鄰居的室友有說明是木質地板的緣故, 所以樓上的一舉一動他們都一清二處, 當時報警房東未出面。 現在跟對方依然住在同一棟樓, 每天造成我們身心靈壓力, 在地板上鋪滿了棉被, 生怕有一點聲音對方會來找麻煩, 上下樓也很怕遇到對方, 簽約之前仲介有說隔音不差, 但搬進來短短半個月, 住家前面晚上常常有辦喪事再搖鈴, 樓下鄰居毆打問題, 也有疑似吸食K菸, 這些問題讓我們無法繼續住下去, 但仲介卻說有公證過, 所以要照合約書走, 看我們要換屋還是搬走, 搬走就會有違約金問題, 因為我們有養寵物, 仲介介紹其他房屋根本不適合, 我能無條件退租拿回租押金嗎? 上網搜尋, 一般木地板幾乎架高鋪設, 容易導致共振與共鳴, 使聲音更為大聲。 如果要繼續居住, 能請房東鋪設隔音毯嗎? 這些問題假如談不好 我能怎麼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們需先審視您們的租賃契約如何約定,但您仍可先與房東協商看看,看房東能否加裝設備,以避免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拉利 102-05-27 21:58

您好,
因為租屋處為架高木質地板,
搬進來半個月,
樓下鄰居控訴我們腳步聲、移椅子等等很大聲,
甚至動手毆打,
鄰居的室友有說明是木質地板的緣故,
所以樓上的一舉一動他們都一清二處,
當時報警房東未出面。
現在跟對方依然住在同一棟樓,
每天造成我們身心靈壓力,
在地板上鋪滿了棉被,
生怕有一點聲音對方會來找麻煩,
上下樓也很怕遇到對方,
簽約之前仲介有說隔音不差,
但搬進來短短半個月,
住家前面晚上常常有辦喪事再搖鈴,
樓下鄰居毆打問題,
也有疑似吸食K菸,
這些問題讓我們無法繼續住下去,
但仲介卻說有公證過,
所以要照合約書走,
看我們要換屋還是搬走,
搬走就會有違約金問題,
因為我們有養寵物,
仲介介紹其他房屋根本不適合,
我能無條件退租拿回租押金嗎?

上網搜尋,
一般木地板幾乎架高鋪設,
容易導致共振與共鳴,
使聲音更為大聲。
如果要繼續居住,
能請房東鋪設隔音毯嗎?
這些問題假如談不好
我能怎麼處理?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0:50
回覆 法拉利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因為租屋處為架高木質地板,
搬進來半個月,
樓下鄰居控訴 ... (恕刪)

只能照契約履行。至於您所主張的噪音,可以向當地市府檢舉。

法律不會保障讓權利睡著的人,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人,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本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豬妹妹 102-04-30 08:49

寵物撿到已經1年多  昨天被原試主發現要回  還說我不還要告我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可以不還或是要些補償嗎?

如果你沒有依照法定程序通報遺失物 那你可能不符合取得相關權利的條件 如果不返還 可能會有侵占罪的問題

豬妹妹 102-04-30 11:35

法定程序通報遺失物   是什麼???

那你可能不符合取得相關權利的條件   ???

如果不返還 可能會有侵占罪的問題     ???為什麼有侵占罪

還了我不能要因有的權益嗎


寵物在法律概念上是屬於所有人的「物」,若您拾獲而未行返還或者送警處理的話,可能會有構成刑法第337條的侵占遺失物罪之問題。

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無 102-04-29 13:30

請問律師

我曾經幫忙她人照顧寵物

而來往之交通費用雖然沒有事先聲明請對方支付(並未收取照顧寵物費用)

而於事後取得對方同意支付交通費用

現在對方反悔

在沒有紙張憑據的狀況之下

只有最近跟對方的對話(FB)可以證明當初她有同意過支付交通費用

在這樣的狀況

她是事後才答應支付

以此做為債權主張憑據是否有效?

而她現在反悔我是不是可以主張不同意並要求對方盡速支付?

而她也主張我當初有威脅她(並非事實)

在答辯上法官或調解委員是否會要求對方證明我有威脅她來做為憑據是否有效的考量?

另法院管轄權的問題

對方是學生

她暑假會回到她的戶籍所在地

而她的戶籍所在地離我較近

如果等到暑假我是不是可以跟他戶籍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或法院申請調解或提出訴訟?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應當可以當初您跟對方的對話(FB)內容請求對方依其承諾履行協議,又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依民法第92條第1項之規定,表意人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惟主張被脅迫而為表示之當事人,應就此項事實負舉證之責任。
又關於管轄轄權部分,民事訴訟事件應由哪一個法院管轄,原則上是採「以原就被」。也就是原告起訴時,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被告利益,避免原告濫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nelson 102-04-12 18:54

律師您好:

我在一個月前經591租屋網租到一間套房,網頁上註明是可養寵物,仲介先生帶看時也再次詢問確認可養寵物,結果簽約時自稱屋主的一位「張小姐」詢問我是否有養寵物,我據實告知有(一隻瑪爾濟斯)。她當時面有難色的說房子雖是她的,可是平常管理房子是〝她的弟弟〞,而她弟弟不喜歡房客養寵物,最後跟我說只要不要讓他弟發現就沒事。
結果現在〝她的弟弟〞發現了打電話給我要我搬家!也因此引出其他問題...
1.原來〝她的弟弟〞才是房東而她們也不是姐弟,簽約的「張小姐」只是房東委託的另一位房仲「賴小姐」。
2.現在2位房仲都推卸責任,房東說若我提不出證明房仲有欺騙行為的話就要扣我押金。
3.當初除簽立租賃契約以外,另外還簽了一份附加條款的約定(其中有禁養寵物)。
想請問...「賴小姐」代替「張小姐」簽約(簽的是張某某的名字)還蓋了指紋,是否具法律效力?當時也並未出示委託代理等相關文件,如果不具效力那房東還能扣我押金嗎?
房東說賴小姐是他委託沒錯,但賴小姐 承諾的那些事他並不知情,我當初也是因為假屋主「張小姐」同意才簽約,否則我大可找其他房子就好,這樣我可以告那位房仲「賴小姐」偽造文書或詐欺嗎?另外那位房仲先生在租屋網PO的廣告是否也涉及廣告不實(網頁我有存檔)?
如果那份合約無效的話,那就沒違約的問題,我只想拿回押金搬走,不想為了這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的錢大費周章

本件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要求房仲出面處理,與此同時要將相關事證一併收集齊全以待後續若房仲拖著不處理時,逕行提告。(不過最好發函前,存證信函內容要請律師等專業人士看過,否則寫得不好結果恐怕會適得其反,自找麻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賢 102-03-16 20:20

事發原因 :

寵物在三天前到寵物店洗澡修毛

回來三天後發現四支腳底皆有修毛造成的受傷 (當時沒立刻發現 因不易發現)

因此在網路上有放置受傷的照片

並貼出店家名稱 

文中描述受傷狀況與不推薦這家店家 (無情緒性字眼)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

店家可以告我們毀謗嗎

如果店家提告的話  可能會是怎麼樣的結果呢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網路po文,寵物店可能會提告誹謗,但若您們能夠證明所述為真,即可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55
回覆 阿賢 的發言內容:

事發原因 :

寵物在三天前到寵物店洗澡修毛

回來三天後發現四支 ... (恕刪)

這會被告。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月 101-12-06 22:47

在十月份的週一社團物品<拷客機,裁縫機>被偷
我剛好在社辦待到3點才去上課,而中午到快3點間我在煮東西吃吃完西鍋子,還有叫調酒社的人幫我注意一下有沒有人進出,洗完我馬上就回社辦,準備去上三點的課
老師要下課時看了看還有時間我們就到社辦去看看有沒有人在想說有人可以小聊一下,到了社辦們口燈是亮的所以我們走了進去,敲了敲門開了開門沒人開也沒人應,所以我們就放棄走出了社辦,我往電梯去學妹則走樓梯往學生宿舍去,之後的兩周我沒在學校因為我的寵物鼠腳發黑身命垂危,所以我這兩周間帶著牠看了好幾家的醫生,守著牠不放,直到牠生命已穩定退卻萎縮了一支,社長有打來我沒接到也不知道她是誰,因為我沒有牠們的電話,所以沒回電,直到她打了很多通後我才接到!
而現在冤望我偷竊....,她在FB社團打說鑰匙在東西失竊後也不見了,會到辦公室借鑰史的不只我一個人卻也冤我,我最後看到鑰匙是幾週前看到它在社辦桌上桌邊,印象深刻的原因是因為字是我寫的我貼的,我一看就知道它是社辦辦公室的那把鑰匙,由於最近很忙根本沒時間去記很多事情,所以很多東西我過目且忘,由於我才開始在近期我做網拍,忙拍商品照找廠商...,所以忙到無可開交,實在沒心思在別的事上
社長說學校有監視器有拍到人而且有幫手,現在把矛頭都指向我,但那天我跟學妹去完社辦發現沒人後我就直接走人去搭校車
確實我幾乎是模糊的記憶,交代的不會很清楚,但確實就是這樣的經過

校內的監視器壞的壞,看不到監視器畫面,近期才加裝監視器,學校沒有盡到修善的義務

構成校內的監視器無法作用,他們調的是校門與校外的監視器

我不想被冤我該怎做?

我想反告他們!!!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47

這個案件有進入刑事階段嗎?如果有,對方要提出證據,而不是你提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月 101-12-09 20:4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個案件有進入刑事階段嗎?如果有,對方要提出證據,而不是你提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林智群 律師

這是對方現在公布在FB的,我跟他的對話其中也包含我絕對不想公開的部分大辣辣PO在FB上

 10/15  縫紉機+拷克機失竊
10/16  我到學校發現東西不見  下午立刻找課指組老師處理

以下為對話內容:
------我是看笑話的分隔線-------

11/22
鐘丹吟

.........
..........
.......
大家都來跟我討論過機器的辦法
你覺得有什麼方法?
因為就只有你還沒跟我討論過
不知你想法如何
你覺得呢?
20:07
鬼魅月
啥?
什麼辦法?機器只的是?
拍謝先讓我進入狀況
20:15
鬼魅月
現在是做東西的還是失蹤的兩台?
我不知道要怎麼說但從在幼保科待時老師就說在學校丟東西就別想找的回來==繼上次手機失蹤也發現人心真的…要不是我們用簡訊威脅要提告我想我的手機應該也回不來了
講真的以前我自己也用丟不少東西==但都抱
月: 21:23
鬼魅月
嗯嗯…住學校附近的喔
?
21:24
鐘丹吟
不是
21:24
鬼魅月
囧
==男的女的
21:25
鐘丹吟
女的
21:26
鬼魅月
==力氣真大
21:26
鐘丹吟
我先準備下禮拜評鑑的東西
21:26
鬼魅月
==結果時間點呢
21:26
鐘丹吟
有幫手啊
而且也不需要自己搬
只要有大袋子啊~小拖車啊~就可以啦
省事
21:28
鬼魅月
==囧可怕==
21:29
鐘丹吟
反正要偷走東西 方法多的是
看是要人來幫忙
還是帶個行李箱 小拖車什麼
21:30
鬼魅月
==
21:30
鐘丹吟
都可以
方法很多
只是看要不要做而已
21:31
鬼魅月
恩恩只能說無言了我
21:31
鐘丹吟
是囉

不過我挺好奇的
那時候你知道我打去你家你反應那麼大
其他人都也只是問我一下就沒了
21:32

月: 鐘丹吟
是囉

不過我挺好奇的
那時候你知道我打去你家你反應那麼大
其他人都也只是問我一下就沒了
21:32
鬼魅月
因為我翹了兩週
怕是老師打來
21:32
鐘丹吟
.......
21:33
鬼魅月
噓我媽不知道
21:33
鐘丹吟
沒有老師會為了你翹課打電話關切的=_=
=_="
21:33
鬼魅月
打過…
唉
21:33
鐘丹吟
=A="
21:33
鬼魅月
手機打家電打
21:33
鐘丹吟
我記得之前是看其他人翹很多 然後被老師抓去訓話 然後被逼著填假單
只能說你們老師真積極啊
21:34
鬼魅月
我媽在學校有眼線
眼線積極
21:35
鐘丹吟
.......那怎麼你翹了兩周 你媽不知道=_="
21:35
鬼魅月
結果單子寄來了
這三天在吵架
21:36
鐘丹吟
保重
21:36
鬼魅月
剛才和好
==
21:36
鐘
月: 鐘丹吟
嗯哼~
有和好不錯啊
21:37
鬼魅月
==在不和好都要吃屎了
21:37
鐘丹吟
呵呵
21:38
鬼魅月
唉…而且那兩週都在找獸醫
21:38
鐘丹吟
有聽說你家老鼠生病
21:40
鬼魅月
money 病危時期
差點死掉
哭超久的,我連我老公我都跟他說我不去西門
21:40
鐘丹吟
那他現在還好嗎?
21:41
鬼魅月
剩3.5隻腳沒尾巴
健在
21:41
鐘丹吟
3.5......
21:42
鬼魅月
嗯大腿都還在
21:42
鐘丹吟
嗯哼
對了

你上次不是要買縫紉機
那你有看好哪個牌子嗎?
21:43
鬼魅月
?
沒
因為還不太會用看了也沒用今天跟老媽說我想買
她說以後未必用的到…唸一堆
21:44
鐘丹吟
顆顆
21:44
鬼魅月
==
21:45
鐘丹吟
怕白花錢吧
21:45
鬼魅月
她叫我別買
==
21:45
鐘
月: 鐘丹吟
嗯哼~
有和好不錯啊
21:37
鬼魅月
==在不和好都要吃屎了
21:37
鐘丹吟
呵呵
21:38
鬼魅月
唉…而且那兩週都在找獸醫
21:38
鐘丹吟
有聽說你家老鼠生病
21:40
鬼魅月
money 病危時期
差點死掉
哭超久的,我連我老公我都跟他說我不去西門
21:40
鐘丹吟
那他現在還好嗎?
21:41
鬼魅月
剩3.5隻腳沒尾巴
健在
21:41
鐘丹吟
3.5......
21:42
鬼魅月
嗯大腿都還在
21:42
鐘丹吟
嗯哼
對了

你上次不是要買縫紉機
那你有看好哪個牌子嗎?
21:43
鬼魅月
?
沒
因為還不太會用看了也沒用今天跟老媽說我想買
她說以後未必用的到…唸一堆
21:44
鐘丹吟
顆顆
21:44
鬼魅月
==
21:45
鐘丹吟
怕白花錢吧
21:45
鬼魅月
她叫我別買
==
21:45
鐘
月: 鐘丹吟
那作業要怎麼辦?
21:46
鬼魅月
學校吧只好教室待晚點
21:46
鐘丹吟
......但我看你幾乎都準時走的...
21:46
鬼魅月
唉…不想跟老公說我想買等等被唸
21:47
鐘丹吟
他幹嘛唸=_="
你媽唸就算了
21:47
鬼魅月
==週三的課哪準時走
我老公跟我媽一樣怕我花錢
21:48
鐘丹吟
......但這作業需要又不是什麼....
21:48
鬼魅月
老人都一樣
21:48
鐘丹吟

大不了畢業後轉賣啊
雖然轉賣價格也沒多高
還低的很可怕=.=
21:49
鬼魅月
我媽說要買就自己找打工買
21:49
鐘丹吟
嗯哼
21:49
鬼魅月
但我情願學校留晚點
21:50
鐘丹吟
很認真啊

可是縫紉機沒多貴耶
2~3000就有
拷克是比較貴
1W以上
21:51
花錢我沒興趣啊
21:51
鐘丹吟
..
月: 鐘丹吟
.........那你之前說的想買是??
21:52
鬼魅月
看了快兩年了
還是沒下手買了手壓式的你忘了哦
==
超難用說
21:53
鐘丹吟
手壓式?
我不知道你買了手壓式的
那東西沒用過 只覺得他看起來造型挺像釘書機的
21:54
鬼魅月
像訂書針
用過幾次
想摔爛他
囧
一直斷線
21:55
鐘丹吟
......那幹嘛當初要買......
21:55
鬼魅月
想說便宜結果還是買貴
如果跟的要買我情願買最好的==
21:56
鐘丹吟
工業用縫紉機?
但那就貴死啦 比拷克還貴
21:57
鬼魅月
我怕工業用的耶
21:57
鐘丹吟

但那就最好啊
牛仔布都車的很順暢
21:57
鬼魅月
==教室在用時我都小心意意
21:58
鐘丹吟
不然要粗心大意嗎......
21:59
鬼魅月
至於家用的只有那次
鬼魅月
至於家用的只有那次跟你一起那次用過
21:59
鐘丹吟
恩 很驚悚的一次=.=
21:59
鬼魅月
到現在我串線一就錯誤連連
21:59
鐘丹吟
缺乏練習ˇˇ
22:00
鬼魅月
哈超怕被笑的
22:00
鐘丹吟
那就多練習啊
22:01
鬼魅月
==這時我就想說還是手壓式好
22:01
鐘丹吟
........但你剛才在嫌他爛不是......=.="
22:02
鬼魅月
安全多
比安全…
唉果真不了解我
我不喜歡冒險
22:03
鐘丹吟
因為我們幾乎都沒現實面對面聊天過
是喔O_O

但你用網拍也算是一種冒險吧?
畢竟那東西未知性很高O.O

就連FB也很少
這次就問問題順便閒扯淡
鬼魅月
哈哈哈哈
人就是貪只是成度上的問題
不知道耶我在想自己能力
月: 鬼魅月
哈哈哈哈
人就是貪只是成度上的問題
不知道耶我在想自己能力所即不可嗎?但卻因為貪跟慾望搞的如此
唉倒楣的不就還是自己
如同這次的小偷一樣
唉…
00:05
鐘丹吟
他如果真的會這麼想就好囉
還真第一次見到人可以如此之無恥
懶的管他
就怕遇到無賴
有感覺的 基本上口頭勸勸就好了
就會自動歸還
但這根本沒再怕的無賴
能說啥?
00:07
鬼魅月
==
囧是自己人所為
00:07
鐘丹吟
是啊
不然哪個小偷那麼閒每間社辦都看
還看上兩台要銷贓也不好銷贓的東西

而且那兩台真的要賣 被追到就麻煩了
因為那兩台有打印
況且資料也提供給警察那邊
00:12
鬼魅月
恩
難怪你fb 打成那樣
00:12
鐘丹吟
黑啊
00:12
鬼
月: 鬼魅月
只能說跟老人在一起慣了會只想看戲
00:12
鐘丹吟
超想殺人
呵呵
00:13
鬼魅月
還蠻好奇是誰的
00:13
鐘丹吟
這我就都沒透露了 不然就死了
00:14
鬼魅月
我家老公說少管閒事
00:14
鐘丹吟
.......那你還問=_="
00:14
鬼魅月
所以很多時候我都閉嘴
哈哈哈他又不知道
現在他可管的很嚴呢
時在跟之前差多了
11月23日
17:38
鐘丹吟

對了
你在把你星期一那次下午的經過再講一次
我要弄個事件整理包
11月23日
21:25
鬼魅月
恩
21:38
鬼魅月
妳有私下去找那小偷嗎?
21:40
鐘丹吟

目前還沒打算
反正下星期直接給他難看就好

你交代一下你上次跟我講的星期一過程
我要打成報告書交出去=_= 超煩
21:40
鬼魅月
恩恩
好這
月: 21:40
鬼魅月
恩恩
好這次我詳細交代一次,
21:42
鐘丹吟
恩恩
21:42
鬼魅月
但事隔一個月==
我用力回想哈哈哈
21:42
鐘丹吟
我記得你說先是看到社辦燈亮著
又折回去
21:43
鬼魅月
恩恩我跟阿夜
想說沒人我們就走了
結果是我們走後?
偷的
?
21:44
鐘丹吟
看時間應該是吧 檔案不在手上
但你現在這樣講沒很詳細=_=
21:46
鬼魅月
先讓我回想
==
上玩公民素養我跟阿夜一同要回社辦,看有沒有人有人的話待一下,結果看著燈亮進去門卻是鎖的,以為是沒關燈吧,試了試開門依舊開不了,所以就走人了
21:51
鐘丹吟
喔喔 所以不是從外面看到社辦裡頭燈亮著
然後時間大約下午5點多?還是3點多?
21:53
鬼魅月
我們下課
月: 鬼魅月
我們下課是老師含散的但機本上都是四點快五點或五點出
21:53
鐘丹吟
恩恩

怎麼覺得跟上次聽的差好多@.@
我在想想
21:54
鬼魅月
上次沒講的很詳細啊
==
21:55
鐘丹吟
印象中記得上次內容比較多........
21:56
鬼魅月
還有我在社辦待到三點
==
21:56
鐘丹吟
喔喔
21:56
鬼魅月
差這個吧
21:56
鐘丹吟
應該是
21:56
鬼魅月
我煮麵啊
囧
21:57
鐘丹吟
我沒在學校啊.......
那時忙畢製根本沒踏進校門......
21:57
鬼魅月
而且洗鍋子時調酒社還有人
嗯恩
有特別叫他注意有沒有人進出
這是三點前
溪環鍋子我就是七樓上課了
洗完鍋子
==
洗鍋子時有遇到企鵝
小聊一下
22:03
鐘丹吟
恩恩
22:04
鬼魅月
你有問阿葉?
夜
嗎?
22:05

月: 鐘丹吟
問啦
他還沒回
22:05
鬼魅月
==
她在幹嗎
22:05
鐘丹吟
企鵝是現在也在問
沒用電腦啊O_O
他又沒上線
22:06
鬼魅月
囧
只爬認為不重要忘光光
==
囧明天起點就要起床
七點
月: 她自己用的
月: 這就很好提告了

 

 

 

Titan 101-08-04 13:30

各位法律資深前輩好:
    本人於2012/7/30下午將家中養了十年的狗送至寵物店寄宿,離開30分鐘後寵物店老闆打電話來告知狗在"剛好打開獸籠","剛好門口玻璃門"也打開中逃離寵物店,遺失狗的當日與隔日寵物店有外出一同搜尋,但兩天過後一直至今2012/8/4連一通電話告知搜尋進度與關心都沒有!因狗已被視為重要家人,下星期本人打算刊登報紙地方1/4版面的尋狗啟事三至五天
請問資深前輩,本人假使要提出"業務過失"時的程序為何?還有證據收集的要點?

刊登報紙費用請寵物店支付的合理性高嗎?民事與刑事提告項目又為何?

盼望資深前輩不吝告知~感恩各位!

為不模糊問題焦點~故不陳述家人感受與自行找狗之心路歷程

黃國城 (Jerry) 101-08-04 15:3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您好,

      1.這裡應該是對寵物店主張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刑事上因為毀損不處罰過失,所以如果寵物店只是過失不小心讓狗跑掉而非故意,很難有刑事上毀損的責任。

      2.民事賠償部分,可將所有支出全部提出主張,包含刊登尋狗啟事的花費,一定要把單據留下。

施施 101-04-15 16:44

你好:這個月我欲向房東租房子,在此之前有先去看過房子,但房東並未告知相關的規定,後來我按照房東指示先將押金和租金匯過去,簽約當天我發現契約書裡提到房間裡不能養寵物,我向房東表示自己有養狗,但溝通後房東還是堅持不能養狗,那我就表示沒有意願要租房子所以沒有簽約,並要求房東退先前匯的押金和租金,但房東說我先前有說要租房子,已經有口頭上的承諾現在又反悔所以要扣押金6000元整只退租金,而我想要把押金和租金全拿回來該怎麼做?請問口頭上的承諾有法律上的效用嗎?

林智群 (klaw) 101-04-15 18:09

口頭承諾就有一定法律效力,如果租約有約定無故解約就沒收押金,那很難說房東無理由

貓夫人 101-04-02 22:32

[租賃] 請問大樓公約突然不給養寵物了怎麼辦?
 我租的大樓套房其實已經很老,36年有了....
最近因換了新管委會,開始大幅更新硬體及規範新制度
但今天財委叫住我,竟說因為住我對面的助聽器老闆娘
在開會時提出我的貓半夜在喵喵叫而應全面禁止養寵物
雖然不知道他們開會詳細內容
但財委是跟我說會實施半年,之後就全面禁養

但我覺得很不合理的是
對方沒有提出任何證據就說我的貓在半夜亂叫
(其實他們半夜都陪著我睡,頂多是11點前會玩一陣子,
貓的音量也沒大到可以在門外還聽得很響!)

我已經住三年多了,如今才抗議這點完全是莫名其妙!
何況同層樓有別戶的狗,只要他們家一開門就會叫個不停
卻不是檢舉他們而是提我的貓?

(在我剛搬來時這家助聽器根本是小型聚賭場!時時傳出麻將聲....
真後悔當時沒有舉報他們!><")

管委會竟也就這麼接受了單一的片面之詞
而想將全部的寵物驅離公寓大樓
不禁讓我覺得根本是新管委會為了好管理想趕走這些寵物罷了....

問題:
我在找房子時一般聽到的規定是
最近幾年內新建的大樓才會在一開始就規定好能否養寵物
舊大樓即使後來有重新規定,也並不會強制原有的寵物必須被驅離
那我的貓應該是可以留下的才對
頂多只能限制後來要住進來的新住戶不能養寵物
目前其他有養寵物的住戶可能有些也是租客
剛好遇到的別個住戶一聽到就說"沒差~我們要搬走了"
不禁有點氣餒....我本來還想聯合有養寵物的住戶們一起溝通
看來不知道此行會不會只是白忙一場.....

而且財委有說若強制不准養後還要養的會罰款....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管委會有辦法管到住家內不能養寵物? 

 

想問問我可還有其他好方法或循法律途徑來解決、不用搬走的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klps123 100-08-05 13:46

您好我想要詢問關於寵物這方面的問題

再99年三月的時候我(簡稱B)與當時的伴侶(簡稱A)向寵物店買了一隻小狗,小狗金額為12,000,一開始的訂金3,000是由我支付,剩下的9,000是由A付款,

當時與寵物店購買時登記的名字是A,后來99年12月我與A分手, 當時我把名字借給A買車、牽網路、辦手機,..

(1.)買車 等同於我當保障人,有一張罰單未繳積欠到長達半年多,一直到100/08/04 才完全解決。

(2.)牽網路線 當時他在一家非合法的小型公司上班,可以說是詐騙集團,那時候的公司為了要搬地點,要牽網路線,A與我借了我的名字去牽網路,在我分手的時候鬧的很僵,我要求網路線移除違約。當初在最後拿機器與網路帳單的時候,A遲遲拖很久,甚至到最後帳單積欠了三個月才繳完,之後才移除網路線,現在要找出這家公司的人,我手邊也只有1.2個人的網站而已,其他資料都沒有。

(3.)辦手機 辦手機偶而有幾個月常不繳電話費導致我要一直催,後來在100/02左右正式過戶。

 

會提到這三個的緣故是因為 再12月份分手,除了錢以外,還有小狗的事情。

在電話中,無第三者也無白紙黑字可證明當時我們的條款。 但雙方皆可確定當時的說法是” 「只要B把A的手機與網路帳單罰款費用全部繳清(大約總金額4,000元),狗就歸屬於B方,不管是晶片、名字、一切。,但A方有權力偶而帶回去養幾天」以上是當時電話中的合約。

之後不到一星期B把全部的罰款繳清後也把狗打入了晶片並把名字登記在B名下。

 

一直到現在100/08 A在半夜打電話給B,要求狗讓A帶回去養一天,當下我不同意,問了原因A完全不說,賴皮的就說〔A是狗狗的爸爸為什麼不行〕之類的話,中間長達半年完全不聞不問。 這幾天我有回去找A講此事情,A的哥哥說:「由於當初您們沒有白紙黑字寫契約,也沒有第三者在所以電話中目前當無效的話,然後你又不願意把狗給A帶回來養的話,"有可能"A有權力跑法律途徑,當時寵物是A買的只要找到寵物店老闆出來作證,狗就歸A方,至於中間的金費什麼,有可能是A方還給B方」


我想問,請問A方哥哥說的話是對的嗎?

郭詠晴 (律師) 100-08-29 12:03
回覆 klps123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要詢問關於寵物這方面的問題

再99年三月的時候我(簡稱B)與當時的伴侶 ... (恕刪)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其實民法上的契約,除非有法律特別規定者外,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不過還是有舉證已經訂立的問題。所以雙方如在電話中已經因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契約,只要您能舉證,契約還是有效,不能事後反悔推翻的。

郭詠晴律師02-2707-8007

WEI 100-06-06 01:54

故事摘要:

我交付50萬的金額給乙,但是並未立下借據,後乙提議以她所有之寵物店股份賺讓抵金額,我同意並立下契約,契約如下:

 

立契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茲就            寵物店股份轉讓事宜,地址               (以下簡稱本店)事宜,訂立本件合約,條款如后:

 

一、乙方擁有000寵物店股份     萬元,其中    萬元於訂定合約同時轉讓甲方。

二、甲方依持有股份比照乙方分配盈餘,按出資額比率分配之;如有虧損,亦按出資額比率分攤,雙方合作期間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應主動與甲方(費用自付)於100年9月31日前至本店地址現地查看,如不願轉過讓股份,甲方得取回投資金額,甲方不願前去則合約即成立。

四、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為憑。

五、甲方與乙方簽訂契約已交付乙方新臺幣五十六萬元整,不另立據。

七、本合約內未定事項,悉依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之。

 

立契約書人 甲      方: 簽名+指印

                                               乙      方: 簽名+私章

 

其實我只想拿回我的50萬,但是卻因當時沒有立契約,錢也是直接拿給她的所以也沒有證據…只好答應簽這份合約,而後因為乙她不願意提供她擁有這間寵物店的股份合約,所以我也無從得知這間公司的真實性及營收…..。

問題一:

上面這份契約有效力嗎?如果沒有還缺少了甚麼?是否應有甲乙兩方的身分證字號地址手機等資料?要有第三人在場嗎?我還有其他方法證明她有跟我借錢嗎?

問題二:

假如這份契約是有效力的,那她要是其實沒有擁有這些股份是否涉及詐欺或其他刑責?那我可以依據這份合約要求她還我錢嗎?

問題三:

如果照這份合約二的說明我可以在期限到時要求她還我錢嗎?

 合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成立,妳們除了意思表示合致外,還簽名蓋章了,契約成立是沒有問題的。 

常常有些客戶拿了一些簽署的合約來詢問,合約的內容漏洞百出讓人哭笑不得,你們雖然簽了合約但是事後如果不履行,光憑這份漏洞百出合約可以確保你的權利嗎? 如果有人想要賴帳,即便有合約,她還是不會還你錢,最後還是得起訴向對方追討。

另外,如果沒有任何擔保,或先確認對方的資力,就算訴訟贏了,執行不到任何財產,那訴訟贏了也不過是換回一張債權憑證而已。

WEI 100-06-11 12:1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合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成立,妳們除了意思表示合致外,還簽名蓋章了,契約成立是沒 ... (恕刪)

 後來我發現她其實沒有這些股份,那那這樣算詐欺嗎?她這些股份是她配偶的  而且她沒經過她配偶的同意就逕自要賣給我  或有涉及其他民刑事責任嗎??

回覆 WEI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別人的東西可不可以賣?法律上當然可以賣,只要那個人同意,就沒有問題,如果那個人不同意,這時候才有違約的問題。所以你與對方將借款轉成投資款之後,你們之間的契約就發生效力,你是可以依約要求對方履行契約,辦理股東變更或交付投資憑證等,如果對方無法履行,而發生違約情事,這時候你才能主張解除投資契約,要求對方返還投資款,或是主張意思表示被詐欺,撤銷投資的意思表示,回頭請求返還借款,所以你這份契約上記載”甲方與乙方簽訂契約已交付乙方新臺幣五十六萬元整,不另立據。”,我認為基本上是對你有利的,應可證明你有交付借款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