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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孫 102-01-14 06:30

我老婆之前在某公司擔任助理10幾年了.因為生活過不去生活不了而動用公款達6萬.公司一直要我老婆出面處理問題.我卻告知他你沒錢怎處理.直到他被通緝而開偵查庭.如今要開庭審判了吧?請問如我們有誠意要處理.在法庭上跟法官或者檢察官告知每個月的薪水償還公司所欠的債務這樣判得結果是否會輕一些.因為這半年也沒有固定的收入又要養兩個小孩.根本沒多餘的能力償還.如今找到一份有月薪的工作.爾且我們都沒前科只是老實的生活.這些都告知法官有用嗎?還有一點請問他今天如果去開庭是馬上就被收押還是還要等消息或者可以上訴?急

六萬元實在不多,為此吃上刑事官司實在不值得

 

建議你趕快清償這筆款項

不要再推託了,拖延下去並不會讓檢察官、法官認為你很有誠意

小孫 102-01-14 12:02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六萬元實在不多,為此吃上刑事官司實在不值得

 

建議 ... (恕刪)

日子真的不好過.工作也不好找.我老婆因為做這工作16年了結果弄個侵占公款.法律不是不外乎人情嗎.難道都沒機會可以在來嗎?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3:25

這樣的金額不太可能分期,建議一次還清,

如果真的不行只好先借信貸還掉,再分期還信貸,畢竟有和解才能輕判

小孫 102-01-14 14:00

謝謝各位律師的幫忙.已經圓滿結束.法官讓我們分期還債.也是因為公司有說好話.公司主要是要錢也不是要我老婆坐牢.我擔心的問題如釋重負.謝謝.法律還是有溫暖的^^

阿濱 102-01-06 11:37

本人(被害人)
在 去年101年10月5號 騎機車路口停紅綠燈 卻被 兩個認識的人也是騎機車
路口攔我車 並且一起毆打我 導致我 腦震盪 還有腳踝 二度燙傷(他們倆人再打我同時 他們的機車倒下 把我腳踝燙傷)
當天在醫院急診室 躺了快2小時 血壓一直飆高 一直頭暈嘔吐 到隔天我拿驗傷單去報案並且提告 共同傷害 另依個還多加提告毀損

一直到101年12月12日 檢察署發傳票 要傳喚 我跟被告人到庭 在這之前 他們有沒有去警察局作筆錄 這我不清楚 但是101年12月12日這天 檢察官說 我有傳喚他們
但是他們倆個未到 因為檢察官再詢問我的時候 也未曾提起他們有在警局作筆錄的說辭 

再來就是 最近又收到傳票 要在102年1月22日 到庭 但是這次不同的是 原本收到傳票 離到庭應訊 大概只有7天 但是這次有19天這麼久 最特別的是 連載我去醫院急診的爸爸 還有每天跟我在店裡幫忙的我妹妹 也要一起到庭 
本人是從事 機車修理業 當天會被打 是因為我剛好在試乘客人的機車 因為這台機車 剛送原廠維修二天回來 打算試完沒有問題 晚上就要交車給客人 結果誰知道 車子反被毀損 鑰史都被拉扯 毀損遺失 我自己躺在醫院無法幫客人復原 還自己賠錢給客人 

我現在最大的疑問就是 如果他們兩個102年1月22日 一樣未到 那案情會怎麼辦
難道就這樣無緣無故被打 無法討公道 他們也不會被通緝嗎??
他們一點和解誠意都沒有 所以我一定告到底 不會撤告
那接下來的將會將會是如何 
如果我到時後依據依法 要求賠償 如果法院也判賠了 那他們沒有錢賠 那要怎麼 怎樣預防還是要採取甚麼措施

謝謝大家 多多有勞你們 有造成困擾 請多包含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9

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或撰寫假扣押聲請狀幫您。

綺綺 101-12-30 17:33

請問一下我之前案件開庭檢察官裁定三萬交保

之後因為我收不到傳票而遭通緝

後來我自動去地檢署歸案當天檢察官裁定限制住居

現在案件不起訴那我當初被通緝而被沒入的三萬元交保金可以申請發回嗎?

天華 101-12-12 23:46

請問~我弟弟為母親收養的養子~目前未滿20歲~因多年來老是讓母親跑警察局~法院等處

最近一件則是加入詐騙集團為車手被逮

而法院判決弟弟工作分期還清詐騙的款項

卻又鬧出打架事件被告上法院

而弟弟跑掉不知行蹤已有月餘

出庭和解由母親代理~詐騙方面的金額也全數落在母親身上

對方也已聲請支付命令~法院也已經通緝我弟弟

據保護官所說~可能要入感化院三年

而母親與我受到極大精神壓力

整天處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有警察什麼的上門

因而想中止與弟弟的收養關係~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我弟弟目前16歲~數年間已因偷竊毒品打架滋事到現在的詐騙集團~

我與母親真的快瘋了

請求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雙方合意終止收養外(但未成年人仍需經法院裁定同意),且依民法第1081條規定,由於該養子仍屬未成年人,本件要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也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終止收養關係之方式,有雙方合意終止及法院判決兩種方式。惟雙方合意終止,在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之情況下(也就是你弟弟的狀況),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至於法院判決終止,只要有對虐待或重大侮辱、疑棄,或故意犯罪,受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或其他難以維持收養關係之重大事由,皆可向法院提出請求。

1.終止收養關係 原則上除了協議終止外就是法院判決終止 2.依目前狀況應該朝向法院判決終止方式處理 不過需要符合法定事由 並經法院審酌後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3.至於法定事由 可以思考弟弟常在外惹事致父母須連帶賠償 甚至可能被判刑 等等

101-12-12 14:06

如果逃犯被抓到會怎麼樣?

不是指殺人搶劫通緝

偽造文書詐欺也可以是通緝通緝犯會被依法逮捕 至於會不會羈押 還是看檢察官認為有無聲押必要

101-12-12 18: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偽造文書詐欺也可以是通緝通緝犯會被依法逮捕 至於會不會羈押 還是看檢察官認為有無聲 ... (恕刪)

會判的更嚴重嗎???

emily 101-12-07 11:31

請問未婚夫在以前曾經碰過一次毒品
結果跟朋友出去被警察抓到
他是初犯,但我實在不知道他吃過什麼
之前因為我們都住在別的地方
而未婚夫的戶籍是在高雄
而跟那個戶籍地居住的人沒有什麼在聯絡
所以我們一直不知道有收到傳票這件事
而在前陣子才忽然藉由別人打電話來說被通緝
然後我們就回去高雄報到(那裏好像是檢察署,我不清楚)
而我在螢幕上看到的是''通緝自到應執行觀察勒戒''
結果當天進去就沒再出來
是11/26進去的
一直等到隔天我們才去燕巢看他
因為我是未婚妻所以我不能進去看他
是他爸爸去看他的
未來的公公是說未婚夫是跟他說檢察官說要判40天
可是我可以確定這半年的時間他絕對沒有再碰
因為我們一直住在一起
他是初犯,他有寫信說他在裡面過得很好不用擔心他,長官對他都很好
想請問他大概多久可以出來呢?
謝謝~

阿呆 101-11-17 06:16

律師您好 甲方 目前被通緝中(已證實) 但是整件事情是因為甲方的朋友乙方被抓到販毒後乙方跟他女朋友筆錄口共都說毒品是由甲方提供來販賣(乙方入獄後有寫信說都是警方要乙方咬甲方) 目前乙方已判刑18年確定也已入台中監獄執行中 但是甲方根本沒收到檢方的起訴書 直接被通緝 (之前檢方有傳甲方到案說明 但甲方沒住家裡都沒收到) 請問律師 現在有解嗎 現在去到案說明會被收押嗎 還是有別的方式能知道檢方有沒有起訴或是起訴書內容嗎 甲方想委託律師辦理 費用大概多少 案件是由南投地檢署 請來電 0930616863 阿成

小雲 101-11-16 05:52
請問向法院提出詐欺告訴後,被告一直沒出庭, 之後就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單,告知已對被告發出通緝一事 那麼是不是要等抓到被告後,詐欺告訴才能夠繼續進行呢? 這期間我能不能再補充追加其他共犯,提起同一詐欺的告訴呢? 如有該提出什麼書狀才是正確的 另外還有當初被告向我調錢開給我的支票跳票時間已經快一年了, 是否會有行使請求權的時效問題呢? 感謝大家的幫助!謝謝!
1.當然可以針對其他共犯提出告訴 2.支票上權利一年內要行使 不過如果你是主張借款請求則在15年內
ppp 101-10-22 11:10
律師,您好:我有個表哥,之前因為2次一毒案(海洛英),被判替代治療(美沙酮)約1年了。前陣子,他又因公共危險(駕車禍)被判半年(可易科罰金)。罰金部分因分期的期數與金額,都超過他的負擔範圍(一期2萬),而作罷。若執行的話,又因為醫院的替代治療被撤銷以後,會把兩案合併執行(刑期約2.2年),而不願去執行。因在繳不出罰金也未到案執行(9月17日至今)的情況下,警方曾去他家2次(因他現居在外),不知被通緝了沒。 日前與他相遇時,經他告知了上述之情形,感覺到他的無奈與無助後。我回家立即上網查詢,結果知道只要在警察抓到他前,把錢繳了就好。因此,我想標會(5日)把會錢借他。但是,他說怕警察會去醫院等抓他,而替代治療5次沒去,一樣會撤銷掉。不知道來不來得及? 因此,我倆在苦惱與無助下,在此特向謝律師求助,請教一下。 1.如果他去替代治療時被抓,就是不能罰金了,而5次沒去又要撤銷替代治療。真的沒有其他的方法了嗎? 2.易科罰金可以先入監,日後再繳錢後出獄。但是他適用這種方式嗎?會被撤銷替代治療嗎? 3.是否還有更好或更適當的方式或選擇來解決此問題呢? 煩勞謝律師能賜教.解惑.提供意見幫忙一下。 表哥和小弟都將感激不盡,感恩,再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由於您表哥未按期去執行,所以現在要再聲請易科罰金,已經不太容易. 二.實務上並無易科罰金先入監,日後再繳錢後出獄之情形.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陳琳琳 101-10-19 14:40
律師您好: 如施用的是二級毒品,已被裁定送其觀察勒戒 那還可以申請易科罰金或服勞動役嗎? 是初犯並未是累犯. 如已被追緝當中,可向檢察官申請取消通緝或者是勞動役或罰金等等來取代勒戒嗎? 而被裁定結果是觀察勒戒兩個月
第一次施用 目前方式就兩種 觀察勒戒或院外戒治 沒有辦法以罰金代替
陳琳琳 101-10-18 19:10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初犯如果因吸食毒被查獲可聲請服勞動役或者是易科罰金嘛? 如果判決書上寫的日期沒有報到會被通緝嘛? 那這樣的話申請的過嗎?
施用毒品要看第幾級毒品 如果是一級 二級 第一次施用要觀察勒戒 累犯後 可能判超過六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 就要入獄執行 如六月以下 可以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
小亦 101-09-18 23:40
律師您好 想先問您 1.聽說有免費幫忙開庭的律師請問要從哪種管道申請呢? 2.之前有問過您被告詐欺的事情我想問 現在他去了有拿回來一張通緝人犯歸案證明說是代表已經不是通緝犯嗎? 3.假如那天開庭講好每個月還5000,那要怎麼請檢察官調解或是緩起訴、不起訴 ?緩起訴期是多久? 4.假如對方說一定要讓他有前科 那他真的要坐牢嗎?
1.通緝犯到案 當然就不是通緝犯了 2.願意和解金額可以跟檢察官報告 或請檢察官移送調解 3.緩起訴時間可能1至3年 看個案檢察官認定
呂小亦 101-09-15 19:30
我有個朋友{A}跟他朋友{B}借了25000,但是事後因為沒有錢還B, 但是都不接B的電話,最後被告詐欺罪 還變成通緝犯去法院還被關,但是他一直都沒有接到法院傳票,開庭時有問他要怎要還錢,有書記官記錄下他說:他願意每個月還5000。現在檢察官說要開第二次庭,要找B當面協議還錢。假如最後開庭達成還錢。那請問能夠判不起訴嗎要怎要做呢? 因為我朋友才21歲 他也不想要還沒出社會就這樣 但是好像詐欺是一定會有記錄 而且聽說會被判刑5年或緩刑 最後好像都要被關 有辦法能夠不要被關或是消掉紀錄嗎?
如果檢察官還沒有起訴 在下次開庭時可以請求是否給予緩起訴處分 並表達有和解意願 請求檢察官移送調解 緩起訴期滿不會有前科的問題
貝比 101-08-26 19:11

我男朋友8∕8﹙父親節﹚
中午外出之後就沒再回來了...
我知道的訊息....只知道是毒品案件通緝
101年/5月公佈通緝

至於為什麼被捕..我也不知情
8∕8下午大約兩點左右 我有收到未接來電的訊息﹙傍晚時才看到的﹚
我回撥回去是 (松山)警察局
得知他真的出事了.....不過被移送到地檢....因為好像有卡案件

我向警察局詢問是什麼案件....他說沒辦法告訴我 
給我地檢的電話要我打去查詢.....
但因為下班時間我就等到隔天打去詢問

行政人員很憤慨的回答我:你要查的人也不再這了 你現在才要問我
﹙就一副想草草敷言代過..想要我說掰掰的感覺..﹚

之後我開始上網找...只能找到他通緝的號數
以及發佈通緝時間...我想找他通緝案件的資料是否可以呢??

因為我事後一直透過機關 打電話去每間看守所.監獄詢問
回應都是【查無此人】
我真的很頭痛...
最後我受不暸只好硬著頭皮去翻他以前有可能留下的資訊

瞎猜的被我猜到他家的電話(雲林)
終於和他媽媽聯繫到...我還以為能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了

但是他媽媽原來完全不曉得事情的頭尾...
因為他媽媽沒有受過教育...也沒有過經驗這種事情
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應對...甚至麻煩我在台北這邊能否打聽看看

 他人是在哪裡.....到底是什麼事情......

我和他媽媽說:因為我不是直系親屬。要查詢這些恐怕無法有結果。
但聽到阿姨請求我幫忙他...我又不曉得該怎麼辦了...

本來前陣子才跟我男朋友吵了一大架....
拉拉扯扯中...不小心被我激動揮到...他前排座的四顆牙齒模甩飛了出來...
還沒有去重新用好...所以只有在吃東西的時候他才會裝上..
不然會一直鬆脫 現在他如果被捕了 我能否把東西給他呢?
還是需要由他直系血親的家屬才能呢?

我現在如果查詢到他的所在地及編號
是否能夠寫信或是辦理特見呢?
我該怎麼查詢他的案件由?以及是否已判決?上訴期是否已過?
是否還來得及幫他?

因為據他媽媽我知道的是。
沒有收過什麼掛號還是法院通知。
所以不曉得他有通緝甚至沒有接到通知電話
所以很頭痛...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大大麻煩幫我解開這心中的鬱卒吧...

感激不盡.....

另外補充...至於毒品案件
好像是販賣....是否已判決我不清楚是不是正確
但是本人所告訴我的是18年.....﹙推理來說應屬於販賣﹚

我沒有看過案子的法院單所以無法確定
是否有方法可以查詢

還是有哪些政府機關能夠幫助我?

 

 

 

 

本來前陣子才跟我男朋友吵了一大架....

拉拉扯扯中...不小心被我激動揮到...他前排座的四顆牙齒模甩飛了出來...
還沒有去重新用好...所以只有在吃東西的時候他才會裝上..
不然會一直鬆脫 現在他如果被捕了 我能否把東西給他呢?
還是需要由他直系血親的家屬才能呢?

我現在如果查詢到他的所在地及編號
是否能夠寫信或是辦理特見呢?
我該怎麼查詢他的案件由?以及是否已判決?上訴期是否已過?
是否還來得及幫他?

因為據他媽媽我知道的是。
沒有收過什麼掛號還是法院通知。
所以不曉得他有通緝甚至沒有接到通知電話
所以很頭痛...希望有經驗或是知道的大大麻煩幫我解開這心中的鬱卒吧...

感激不盡.....

綺綺 101-08-22 14:30
我朋友犯了普通傷害案對方只有手破皮沒流血沒逢針~因為戶籍在戶政事務所所以地檢署傳票一直沒收到~之後被發佈通緝~我朋友在99年11月有自己去地檢署找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投案~後來檢察官要他去弄一個戶口並且找出當天有跟他一起動手打人的人~然後當天裁定3萬交保~可是後來我朋友因為無法找到可遷入的戶口也無法找到當初一起打人的那些人加上那位承辦檢察官很兇說話很尖銳所以又沒去開庭~最近大家勸他要面對案件~不然一直通緝也不是辦法~請問我朋友如果現在又自動連絡書記官約時間去地檢署投案會被收押嗎?還是再交保?兩者機率合者較大??
如果有逃亡之虞 犯罪嫌疑重大 就可能收押 不過傷害只是很普通的案件 還是早點出面解決 早點可以過正常的生活 至於你說的機率如何 這問題應該一點意義都沒有
綺綺 101-08-22 12:36
我朋友犯了普通傷害案對方只有手破皮沒流血沒逢針~因為戶籍在戶政事務所所以地檢署傳票一直沒收到~之後被發佈通緝~我朋友在99年11月有自己去地檢署找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投案~後來檢察官要他去弄一個戶口並且找出當天有跟他一起動手打人的人~然後當天裁定3萬交保~可是後來我朋友因為無法找到可遷入的戶口也無法找到當初一起打人的那些人加上那位承辦檢察官很兇說話很尖銳所以又沒去開庭~最近大家勸他要面對案件~不然一直通緝也不是辦法~請問我朋友如果現在又自動連絡書記官約時間去地檢署投案會被收押嗎?還是再交保?兩者機率合者較大??
林智群 (klaw) 101-08-22 13:29

你朋友涉及的是比較輕的罪,只要按時出庭並承諾會到庭不會逃避,檢察官應不至於羈押,但如果一直不出面處理,那是一定會羈押

被告前往投案後,檢察官會評估是否有羈押之必要,以決定是否羈押被告。由於普通傷害罪並非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重罪,除非被告繼續逃逸,原則上不會被羈押,基本上檢察官比較可能以具保的方式作處理,也就是會以提供一筆金錢來做會後續開庭的保證。

(參照刑法第277條;刑事訴訟法第101、101條之1、101條之2)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仁傑 101-07-24 13:19

依據姓名條例
第 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 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 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 同時在一直轄市、縣 (市) 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 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五 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 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
年後始得為之。
因此有一到五款情形改名不限次數
第六款情形只限兩次

然今某甲男名字有一字較為特殊,因現今文書作業多由電腦進行,於諸多文書甚至證件(例:繳費單.甚至健保卡)都只顯示該字為問號。
因此有諸多困擾,遂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改,但某甲已更名過兩次,事務人員遂以依此告知其不能在依上述條文第六項情事改名。
想請問,若甲男想以上述原因(連健保卡都顯示該字為問號)改名可否有依據?
或可否申請訴願?然訴願申請法官是否可能判決甲男可改名?

感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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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謝文明律師的解答

那想在請教 以此案例打訴願.行政訴訟.甚至到大法官解釋,這樣的流程當事者可能會花多少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除非能發現同名同姓之人,否則基本上甲男需依姓名條例第7條第1項第6款申請改名,但是礙於法律限制僅能更改兩次,所以戶政事務所不予准許更改姓名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某甲的姓名並非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中所列之文字,本來依法是不得登記的;如當初並未依法登記,某甲就可以申請更改姓名中的字為通用字典中所列之文字。

(2) 若要聲請大法官解釋,必須提出姓名條例違背憲法的理由。某甲可以援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9號解釋,主張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由於現今社會大多使用電腦來記載姓名,如果姓名因為電腦字彙不足而無法顯示,而導致無法顯示姓名的結果,實有礙於姓名權之保障。但該條例限制僅得更改兩次,而無考量上述狀況,使聲請人姓名權遭受不必要之限制,有違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3)  行政訴訟第一審應納訴訟費用是4000元,上訴審訴訟費用是6000元。至於訴願以及聲請大法官解釋是不徵收費用的。如果委任律師的話,一個審級的費用約數萬元不等。

(參照姓名條例第2、7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9號解釋;憲法第22、23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行政訴訟法第98條、98條之2)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JAN 101-05-31 00:11
當初我玩簽賭我跟朋友前後借了八十萬他去銀行貸款汽車當鋪借錢借我,我有拿錢給他繳貸款(第一筆貸款20萬繳快完才又借了第二筆)跟汽車利息,有錢的時候也把車子贖回,只是後來缺錢又去借,當後來因為我輸太多我付不出來我才簽本票借據給他,因為我輸太多躲避蠻多人所以失聯,他拿本票去地檢署告我詐欺,我因沒住在戶籍地沒收到傳票通緝後來我去警察局它們帶我去地檢署,檢察官問完話叫我三萬元交保,現在地方法院寄傳票要我開庭請問這樣構成詐欺罪嗎?(我並沒有前科)
您好: 有關您所詢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借貸關係所產生者,則您應主張本件只是單純的民事糾紛,並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當時的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AN 101-05-30 20:01

當初我玩簽賭我跟朋友借了八十萬他去銀行貸款汽車當鋪借錢借我,我有拿錢給他繳貸款汽車利息,有錢的時候也把車子贖回,只是後來缺錢又去借,當後來因為我輸太多我付不出來我才簽本票借據給他,因為我輸太多所以失聯,他拿本票去地檢署告我詐欺,我因沒住在戶籍地沒收到傳票通緝後來我去警察局它們帶我去地檢署,檢察官問完話叫我三萬元交保,現在地方法院寄傳票要我開庭請問這樣構成詐欺罪嗎?

 

王耀星 (Eric) 101-05-30 20:1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您好,

         所謂詐欺必須是主觀上有詐欺的意圖才算,然是否成立詐欺罪仍要依檢察官判斷。若您之前有還錢給您朋友,認定上較不容易成立詐欺。建議您也可往這方向主張,或實際尋求律師協助。

簽了本票卻不還錢的行為究竟是否成立詐欺罪,必須看您在簽本票時是不是有故意詐欺騙錢,導致借錢者誤以為您會還錢的情形。如果檢察官調查發現您簽本票不是出於故意詐騙錢財也沒有不打算還的話,基本上會為不起訴處分;而即使起訴,法院原則上也不會因為您未履行本票債務就成立詐欺罪。所以案件進行的方向,可向檢察官說明您借錢後失聯並故意,而說明自己是有打算要還錢的,也有還過幾期,當初在簽本票時並沒有要故意詐騙他人的意圖,再跟對方和解,獲得不起訴處分的機會就高了。

 (參照刑法第33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陳博劭 101-05-30 18:25

我的案件是在2011/9/18日發生的

我在85XX購買一個遊戲帳號 但是到了9/18日 密碼就被更改回去了

於是我向最近的警察局對賣家提出詐欺告訴

然後警察也有找到人 他也有人做筆錄(她住在高雄)

但是 警察也有跟我說 你所購買的帳號目前有人正在使用 他人住在三重

但是那個人到現在一直沒有到案說說明

法院也沒有發出通緝

案件到現在已經8個月多了...請問我該怎麼讓他出庭?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30 19:17

一、打個電話給承辦員警問一下案件進度,原則上警方會通知該人來作筆錄。二、如果案件已經移到地檢署的話,檢察官會傳你開庭,到時向檢察官聲請傳喚。三、以上,謹供參考!

陳博劭 101-05-30 19:46
回覆 黃毓棋 的發言內容:

一、打個電話給承辦員警問一下案件進度,原則上警方會通知該人來作筆錄。二、如果案件已經移到地檢署 ... (恕刪)

關於第一點 警方的確有通知該人來做筆錄 但是他每次都沒有去 第二點 檢察官的確有傳喚我去開庭 但是問題是 法院在高雄 我住在新北市...父母不想讓我去 除非確定一定能贏...我之所以希望可以讓那個使用者出庭是因為 他一定拿不出合理證明 這樣案件就會有進展了

莫歆 101-05-23 17:40

去年六月底,我老公上104找工作被騙人頭戶......
他讓我知道時戶頭裡已經有多筆金錢進出的紀錄,我也懷疑不對勁後~陪他一起去警局報案。
要去報案那天是假日,警察看過我老公的存摺後幫我們上165查帳戶,警察說我老公的帳戶還沒被列"警示帳戶"要我們趕快去把卡片掛失。
而那天是假日我老公就用電話客服要掛失卡片,但是銀行客服說我老公的帳戶已經有異常金錢往來不可以掛失,我們兩個又跑了一趟警察局說要備案,但那時警察堅持上165沒有異常也沒有查到有被害人報案所以我們不能備案,一直叫我們趕快掛失就對了!
到了星期一我跟老公一大早就跑銀行想趕快處理掉,沒想到銀行員直接通知警察局的來抓我老公回去做筆錄(營行通知的分局跟我們本來要備案的分局不同)。
做完筆錄後,我老公很不甘心~他就試圖打電話給那個騙他去應徵工作的人,打了兩三通~都有人接但是接電話的人都說"他不在,晚點我請他回電給你",我老公也錄下了這幾通的通話紀錄。

到了年底這件事沒有下文也沒有收到甚麼通知書,因為也過了好幾個月所以就忘了這件事,我們租的房子到期也搬了家換了地址。
到了今年初我老公之前的公司打電話到我的手機要找老公說:有個警察在找他,要我們跟警察連絡。我老公連絡後被通知要去警局一趟,一去就沒回來,才知道他因為"警示帳戶"找不到人被通緝......
今年三月被傳檢察署,因為被通知的時候已經事隔半年多,那時候都沒有去收集甚麼證據就只有做完筆錄後的那幾段通話紀錄,在檢察署我老公也講明了一切是因為急著找工作沒有顧慮到會被詐騙集團騙帳戶,也說了我們發現被騙時也有要報案但是警察不受理。
我們也是受害者,我老公是因為找工作才被騙,所以根本沒有錢可以償還那些被騙錢的受害人(受害人有四人、被騙金額總數將近八萬多),所以被傳喚時並沒有想著要與被騙錢的受害人和解,只希望檢察官可以明查!

但是昨天收到檢察署寄來的文件,偵查終結:被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說明欄說有提到,查無被告有備案事實所以懷疑是詐欺同夥......(就有強調警察不給我們備案)整個很冤妄!!
我跟老公馬上奔到去年要報案的派出所,希望可以在找證據證人,但是事發到現在已經快一年了,派出所的監視器已經沒有檔案,那時的警員也被調職......昨天我們在警局也敘述了被騙那時要報案的情形,他們也說了"確實沒有被害人報案或警局沒有警示帳戶通知,他們也沒有辦法幫我們受理做筆錄"所以去年我們在那間派出所一點證據都沒有留下......

請問:現在檢察署判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上法院還有得救嗎?
如果我們找到了那時候不受理我們備案的警員做證對判決會不會好轉一點?
如果真的沒證據了,上了法院還有機會提出和解不被抓去關嗎?
和解是只要償還被害人被騙的金額就好嗎?
因為我現在懷孕想到以後開銷會變大,又加上和解後償還的金額.....壓力好大!!

麻煩律師幫我解惑~
感謝您看完我的事件經過!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23 20:00

一、先跟你釐清,地檢署僅是起訴,起訴法條應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或其幫助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該罪的法定5最重本刑,是列法條給你看,不是說你老公被判有罪了。二、上法院才剛開始,法院會依證據下判決。三、你們可以試著聲請傳訊該警員、調銀行客服的錄音紀錄、請法院調該騙你老公的人的電話申登資料(以查出誰騙了你老公)等等。四、這罪被判到六個月以上而要去關的機率不高。五、上法院開庭後,還是可以和被害人談和解的,和解內容當然是賠償被害人被騙的錢囉,如果有和解,當法官認定你老公有罪時,也許會給緩刑!六、以上,謹供參考!

阿鄭 101-05-09 23:42
2011年年底我在一間非常大的電視台工作 因為剛好我的部門是節目部年底近尾牙了 其中一個部門剛好做好他?部門的制服外套 羨慕很多部門的同事問題開始了 ?聽說那個部門的人年後要離職有人就拿外套出來賣 一件原價2500喊到五六千 還有人跑來我?辦公室在問誰要買她可代購買 一件2500但如果要另外加公司LOGO要另加500元 當然有沒有人另外私下購買我不清楚 但我認識那個部門一個同事我跟他買了一件是他的2500元後來我穿來我?部門同事看到說他?也要買 於是基於受人照顧要報答人家的情 我叫他?不用出錢我去拿給他?於是我又請那個部門賣我外套的人請他幫我買五件於是我跟他約尾牙前交貨金額是12500元但尾牙後也就是年後開工事情來了 我剛好身體不好請假後被主管開除等到今年2月10日回去領錢的時候下來到公司大廳被那個部門的經理攔下 當時他直接問我要如何處理外套的事 我說那我報警協助調查 他說你確定要報警 你知道這事情弄下去會稿的很大嗎? 我勸你 如果你以後還想進來叉叉公司我勸你是最好私下跟我配合處理我不跟你計較 好 跟我上來樓上寫自白書 寫一寫衣服繳回 清潔費付一付 我不跟你計較 於是基於他這樣說 我又害怕我以後不能進這間公司我就全部擔下來 但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這些外套是這個同事他來路不明幹來的可能用不好方式取得外套來賣我的而且那時候聽說他也離職了 還是年前走的 後來自白書主管他是叫我寫事情來源我是寫說同事大家都喜歡我就去跟那部門拿但其它同事不知此事我這樣行為造成該部門主管及其它人困擾請大家原諒我 但我自白書他是沒叫我寫這件事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等話這些字是沒寫 以上這些事情我照做 賣我那個同事我當時沒說出來是因為那個主管他不讓我有機會解釋 也阻擋我報警 我為了往後工作的機會為了熄事我全部擔下來 兩個月後我接到當地的分局刑事組警員的電話要我去作筆錄 他跟我說叉叉公司告我竊盜要我去協助調查 我跟他說 我有身心障礙手冊中度 精神分裂症 我有被父母去法院辦禁治產宣告 我要作筆錄應該要父母其中一個陪同才能做吧 他既然說 那跟這案子無關吧 後來我母親請親戚當任立委的叔叔致電給分局他們態度才軟化 不然他?堅持要我自己去作筆錄完他要快結案 到現在一個多月了 我還沒去 因為上星期我主動跟公司法務聯絡小姐說公司沒有說要原諒但她也不知道這個主管是這樣跟我說不追究我有覺得我被騙寫自白書 我才把整件事跟她訴說 但是口頭答應我要去了解處理但到現在都沒回我消息 分局有寄通知單給我我沒收因為沒去領 我是想問律師或知道法律的人 像這樣上序我所說的 一我沒去分局作筆錄警方那份筆錄他可以送到地檢署嗎? 其他有收到我外套的人也被叫去分局作證人 現在只剩下我還沒有去 因為我的監護人都還在國外 我是想問我沒去作筆錄會不會有事?例如被通緝等等請大家幫我謝謝 這事情我覺得很冤枉
阿嘉 101-04-24 22:17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父親因之前經營生意失敗˙導致傾家蕩產一無所有˙居無定所˙戶口寄居在嬸婆家˙而我也沒有固定的住所˙房子賣掉之後˙戶籍一直沒有遷出˙也不知要遷到哪就一直沒有去辦理˙我跟父親戶口寄放在不同的地方˙而跟父親也居無定所˙四處打工過日子˙直到前天父親因開工程車去買工具˙因無攜帶安全帶被警察攔了下來˙警方要求我爸出示基本資料讓她們查詢˙父親一直無法提出偷跑走了˙後來警方因我父親逃跑扣留了我們的工程車˙說要我父親出面說明才可以把工程車牽回去˙本想說父親是因無照駕駛害怕被開罰高額罰金所以逃跑˙後來回到家我跟父親說明工程車被扣壓˙父親才坦承跟我說因之前做生意的時候有被告偽造文書˙法院一直傳喚因遲遲都無去導致被通緝˙當天我就馬上帶父親去台南地方法院報到˙法院那邊也判了我父親(限居)˙到了隔天我們也主動到交通隊說明一切˙警察資料一查查緝到我父親還是通緝犯˙後來我問警方我們昨天已有到法院跟法官說明一切了˙法官也判決了(限居)˙為什麼我父親還是通緝犯呢˙警方電腦一查說妳們到法院說明的是偽造文書的部份˙不過你父親還有2起竊盜案件˙1起詐欺罪都被通緝中˙其中有一條竊盜已經被判決55天拘役˙那時我們整個都看傻了˙怎麼會多出這3起案件˙後來才知道身分被盜用了˙跟警方說明這一切˙警方也說目前電腦顯示是你父親的身分˙如果有什麼冤屈或什麼要說的話要去跟法官說˙就這樣我跟我父親配合警方做了筆錄˙再來被送到偵查隊˙偵查隊那邊說要先執行這55天的拘役˙再從偵查隊送到台南地檢署˙開了臨時法庭˙在開臨時法庭父親也跟法官表明了說這一切˙身分被盜用了˙法官也在庭上核對字跡˙法官自己看了也一直笑˙跟我父親說你可以上訴(翻案)˙不過現在這其中有一條竊盜案件已經是確定的˙已經判決了˙所以必須由你去執行這55天拘役˙後來法官判決55天拘役(易科罰金5萬5)另一起竊盜案(5萬元交保候傳)˙這兩起竊盜案結束後父親馬上被送往嘉義地檢署開另一起詐欺案件˙那是因為父親的哥哥說要買車子˙用了我父親的身分去買的˙父親的哥哥說會去繳不要擔心˙後來都沒有去繳被告上法院˙這一切所有的事情就通通落在我父親的頭上˙這就是我們台灣的司法嗎?˙台灣的司法以及法律˙在偵辦的過程沒先確認身分就可以開始偵辦˙也沒釐清案情就移送法院判決嗎?我父親本人從未到過警察機關做過筆錄˙也從未到過法院˙為什麼警察機關就認定我父親犯竊盜案件˙還可以移送法院審判讓真正犯罪的人逍遙法外˙讓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來承受這一切呢˙為什麼警方不去調查真正犯罪的人˙沒有確認身分˙法院就這樣判決呢?

PS:現在詐欺案件已有要庭外和解(還會被判刑嗎?)

為造文書(現在被判限居等候開庭)

竊盜案件(法官說一件竊盜案件已判決55天~易科罰金或被關)=>以易科罰金

另一起竊盜案件(5萬交保~等候開庭)

我現在到底該怎辦呢~~天天為了父親的事情在擔心~在煩惱~都快要無心工作了~請求幫幫忙

迷途貓 101-04-06 20:32

當初因為有買賣人頭帳戶的關係而變成詐欺通緝

但後來用四萬元撤除刑事責任(拘役易科罰金)

剩下民事賠償十萬元的部分

但不知道程序與過程該怎麼做才可以保障自己

請問可以幫忙解答嗎

小如 101-03-23 12:28

我先生之前有侵占前科,被判6個月,緩刑3年,後來緩刑期過後,現在又犯了侵占罪(應該算業務侵占),案子還在檢察官那邊,他剛到案,還沒開庭過,只有他那天被通緝被抓到後送到北檢有開臨時庭,當天他是限制住居被放出來.我先生今天有打電話去跟對方道歉,對方一直希望我婆家的人出面處理,我先生的家人是不可能幫他處理的,我先生有跟對方說,因為他目前還沒找到工作,身邊也沒錢,只能找到工作後用分期付款還這些錢(大約10萬元左右),對方有告知,她們無法接受分期付款方式,想請問的是這案子會要求送到調解委員會去調解嗎?萬一對方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條件合解,那會怎麼樣?我先生是一定必須去坐牢嗎?像他這樣狀況大概會被判多久?還會有緩刑機會嗎?煩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小如 101-03-23 22:44

 是我的提問太不好嗎?要不然怎都沒有律師願意幫我解答?

小如 101-03-24 11:48

 如果我先生現在就找到一份固定工作,然後每月固定分期攤還這些錢,這樣是否可以被法官或檢察官接受?但是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話會怎樣嗎?煩請律師幫忙解答好嗎?謝謝

小如 101-03-26 10:53

 為甚麼都沒律師大大願意幫我解答,我很煩惱中=.=拜託了

回覆 小如 的發言內容:

我先生之前有侵占前科,被判6個月,緩刑3年,後來緩刑期過後,現在又犯了侵占罪(應該算業務侵占) ... (恕刪)

 1.你先生可以請求移送調委會或法院調解

    不過這只針對民事部分

2.如果沒有與對方和解

   實務上不可能判緩刑

小如 101-03-26 14:30

 張律師, 謝謝你回答, 你說的那部份我明白,我們現在比較不懂的是,前些天我先生有打電話給對方,除了道歉,並未主動提到還錢的部份,是對方提到的,但是她一直要我先生找家人出面解決,問題我先生的家人不可能幫忙解決,我先生是找到一份工作,後天就要上班,他這種經濟狀況,實在也沒法馬上還給對方錢,我們現在能做到的是先湊到5千元,以後每月分期攤還1萬到1萬2千元,怕是對方不接受不合解,那我們應該怎辦才好?另外就是他這個算累犯嗎?他上一次犯的業務侵占那條罪,是在98年判的,當時是判6個月,但緩刑2年,緩刑期是過了,可是聽說同罪,五年內再犯,算累犯,要加重二分之一,是一定會加重嗎?還有就是他這個案子,如果對方到最後願意接受合解,他有機會得到緩刑嗎?還是不可能再有緩刑了?麻煩張律師再幫我解答好嗎?非常感謝.

小如 101-03-27 12:02

 煩請律師再幫忙回應我上面問的問題好嗎?謝謝

小如 101-03-27 17:04

 我先生之前是沒去開偵查庭而被通緝,前些天被抓到後有移送至北檢,當晚有開臨時庭而當庭以限制住居飭回(他有當庭認罪),想請問後面還會再開偵查庭嗎?大概是還要等多久會開偵查庭?他這種案子是送簡易庭判刑還是一般法庭?大約要多久才會判刑?如果被判刑,那大約多久就必須執行?他這樣的案子,如果對方不願意接受我先生那樣的分期條件合解,我先生大約會判多久刑期?如果對方有同意合解又是會大約判多久刑期,拜託這方面的律師大大幫忙解答好嗎?感恩!

小如 101-03-28 10:19

 現在真的很煩惱也不知該如何做才好,請求幫幫我解答好嗎?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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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1-03-28 10:27

 他是3月23日到案的,如果以實務上面來說,他這個是直接起訴嗎?如果還要開偵查庭,是大約多久會收到通知?那請問的是如果是直接起訴,不就代表應該會直接被判刑嗎?有何方法可知,是起訴了沒有?煩請幫回答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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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1-03-28 10:43

 詹律師,你剛的回應為隱藏的,很奇怪,我為何看不到內容?

 

如果收到檢察官起訴書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就代表被檢察官起訴了

3/23到案

檢察官還要做文書處理

一般來說大概要一個月的時間

才會收到開庭通知或者起訴書

小如 101-03-28 10:50

 他這個案子是會開簡易法庭還是一般法庭?通常這樣要是對方不願意答應我先生這樣合解的方式,大概都會被判多久刑期?

 一般來說累犯可能會能判到六個月以上喔

小如 101-03-28 11:00

 詹律師,謝謝你幫解答,能否再請問的是,我先生能否就個人悔意及跟對方談合解的內容透過那些方式傳達給檢察官?應該要怎麼做?這樣會有所幫助嗎?如果直接起訴,像他這種是一般法庭還是簡易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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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1-03-28 11:11

 詹律師,我可以用email給你問些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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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1-03-28 13:31

 詹律師,請問你有收到我寄的email嗎?

小姍 101-03-20 15:44
律師您好~ 我朋友欠錢卻不進行償還.我該怎麼辦? 之前不知道他原來是詐欺通緝犯.後來知道後他已經去入獄服刑.出獄後他簽下30萬本票借據.還有身份證影本.說他會還錢.過沒多久又因蓄意詐欺被判入獄服刑.我不知道他何時出獄.但在他第一次服刑與第二次服型之間他曾在即時通訊和對話.說他會還錢所以簽本票沒差.並說出獄會和我聯絡.但時間也已經過了一年多.他卻從未和我聯繫.進期在及時通訊上看到他幾乎每天上線.我和他催討他卻不予理會.如果用法律途徑該怎麼做呢? 他簽的借據本票就只有簽名.那具有法律效力嗎?
林智群 (klaw) 101-03-20 23:22
建議你持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取得本票裁定後再去查調對方財產,如果有的話再執行
小姍 101-03-20 12:12
律師您好~ 我朋友欠錢卻不進行償還.我該怎麼辦? 之前不知道他原來是詐欺通緝犯.後來知道後他已經去入獄服刑.出獄後他簽下30萬本票借據.還有身份證影本.說他會還錢.過沒多久又因蓄意詐欺被判入獄服刑.我不知道他何時出獄.但在他第一次服刑與第二次服型之間他曾在即時通訊和對話.說他會還錢所以簽本票沒差.並說出獄會和我聯絡.但時間也已經過了一年多.他卻從未和我聯繫.進期在及時通訊上看到他幾乎每天上線.我和他催討他卻不予理會.如果用法律途徑該怎麼做呢? 他簽的借據本票就只有簽名.那具有法律效力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依借據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確定後即可針對他名下財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姍 101-03-20 12:09
律師您好~ 我朋友欠錢卻不進行償還.我該怎麼辦? 之前不知道他原來是詐欺通緝犯.後來知道後他已經去入獄服刑.出獄後他簽下30萬本票借據.還有身份證影本.說他會還錢.過沒多久又因蓄意詐欺被判入獄服刑.我不知道他何時出獄.但在他第一次服刑與第二次服型之間他曾在即時通訊和對話.說他會還錢所以簽本票沒差.並說出獄會和我聯絡.但時間也已經過了一年多.他卻從未和我聯繫.進期在及時通訊上看到他幾乎每天上線.我和他催討他卻不予理會.如果用法律途徑該怎麼做呢? 他簽的借據本票就只有簽名.那具有法律效力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3-20 22:57
首先要看對方簽的本票是否為有效票,如果只有簽名,其他的欄位均付之闕如,那就是廢票一張。但如果是有效票,那妳就直接聲請法院作本票裁定(不需開庭),確定後在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但是若對方名下無財產,可能只能拿到債權憑證)。 另外妳也可以借據為證物,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小欣 101-03-14 00:41

 

 

 

 

 

完全請問我前幾天去開庭,
我是原告,但被告當庭說謊,

我和被告是夫妻,

但目前分居中,

除了這次為了去開庭也幾乎很久沒有見面了,

開庭時被告謊報自己的居住地址,

當時我並不知情,
但後來開完庭檢方未偵結前,
我後來才自己去證實被告確實是沒有住在他報給檢察官的居住地止,

請問這樣被告有罪嗎?如果有罪,是犯了什麼罪?

 
 這是一件傷害案件,屬告訴乃論,,開庭時檢察官一開始就問了他現在居住地址,他告訴檢察官居住地址是我的婆家,開完庭後由我親自回去婆家才證實他並沒有居住在他開庭時所陳述的居住地址,所以證實他在法庭上是公然說謊的,而且他也完全都收不到傳票或法院通知書之類的信函!

甚至要開庭前幾天,他因為沒有收到傳票,還是由我以電話簡訊通知他出庭的!
被告目前是完全的拒不見面,並且刻意的不告訴父母家人他現在的居住地址,雖然電話可以聯絡的到他,但打電話給他他也故意不接聽,當然現在若法院要通知他開庭的話也通知不到了,所以我巳經用書狀主動告知檢察官被告現在這個失聯的情況,我想請問這樣子檢察官會不會就很積極的採取拘提通緝等程序嗎?

或是可以請求法官限制被告住居嗎?因為怕他有逃亡之嫌,
因為目前該案尚在檢察官審理中,而且被告也認罪了,只差還沒被判刑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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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11 00:50

有沒有什麼簡易方式可以自行查詢自己是否以被發佈""通緝""了

謝謝

李岳明 (allen) 101-02-11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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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101-01-21 12:16

各位律師

目前小弟和一位王先生有多起刑事告訴,我告他"恐嚇""加重毀謗""妨害名譽"等.....

目前已進入板橋地方法院審理中

日前王先生跑去分局告我誣告,不過不是以上案件的誣告

是兩年前,我前女友(他現任女友)打電話給我,請我幫她報案,因為她被王先生毆打&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我幫她打119報案,警察也有到現場處理,發現女方臉上有傷,也問要不要保護女方離開,後來女方說不用了,沒事了....

王先生因為被我告恐嚇等案件,所以心生不滿,以上面案件告我誣告

目前進入板檢偵查庭

我想問的是,我基於前女友的請託,打119報案,警察也有現場處理,也知道女方有傷,王先生可以告我誣告嗎? 檢方要我找出女方證明,是其委託我報案,因女方因案通緝中,我們也沒聯絡了,但警方願意幫我作證,不是胡亂報案,若女方一直不出庭作證,我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若不起訴,我反告誣告可以嗎?

第二,同時期(兩年前) 女方若回來我這看小孩,王先生都會打電話報案,說我軟禁女方,報了三次案(不同天),派出所警員有來我住家,第三次警察跟王先生說,說他再亂報案就要辦他,所以她就沒再報案了,請問我可以居於他謊報,也告他誣告嗎?

以上~~感謝眾律師回覆~~

phuketsky@msn.com

DANIEL

林智群 (klaw) 101-01-21 18:35

誣告是一個要件很嚴格的犯罪,依你所述的情況,應該不會成立誣告罪,

至於你要告對方誣告,也不亦成立,只是你們倆各要常跑法院而已,並不建議

 

誣告罪規定在刑法第169條第一項,內容為「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_,而所謂的誣告必須是「虛構事實」。若您報案內容並非基於故意虛構事實,誣告罪要起訴的可能性不高。況且您也可以提出上述該位王先生胡亂報案的紀錄,以此佐證王先生並非第一次隨意誣告

至於您若認軟禁並非事實而係該位王先生虛構,自然也可以以此對他提起誣告告訴。

 

DANIEL 101-03-12 18:1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誣告罪規定在 ... (恕刪)

謝謝劉律師的解答 ^_^ 大感激~

我今天收到地檢的不起訴處分書

請問我該如何對王先生提起反誣告?

要到地檢遞狀還是到派出所報案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3-12 18:31

 你如果堅持要提告,建議向地檢署遞狀。

jack 100-12-30 10:02

本身有提出一個詐欺案,主要是告這些提供帳戶的所有人.昨天收到不起訴的判決,案件主嫌已遭通緝.這些帳戶所有人均稱遭騙而出借帳戶,但主嫌這種手法很明顯是詐欺行為,難道這些帳戶持有人沒有幫助犯的嫌疑嗎?所以想上訴.律師覺得可行嗎?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需先確定您的案件是偵查中還是法院審理中

若偵查不起訴則可聲請再議

若是法院判決您可請求檢察官上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橘子 100-12-19 15:58

我與當事人簽下一張本票,但我未按時還清,在九月初收到一封公文,因為沒有

還錢,對方提告詐欺,當時與當事人私下和解 只要我在九月底前,還清我借

的錢,就取消提告,我在9/16日去當事人的上班地點還錢,與當事人見面並點清金額,有很清

楚的要求取消詐欺告訴,當事人有表明答應我的要求,幾天後又收到第二封公文,我再打電話

求要取消告訴,當是人也表明答應,但是在昨天12/18警察來我家,說我有一份公文要去警察局

拿,結果去了才知道我成了通緝犯,在警局裡銬上手銬進拘留所,當時有點嚇傻了,當事人的提

告已經送到地檢署,表示當事人沒有撤銷告訴。我現在應該做什麼事情,我的本票被我撕爛剩下

數張有一半的名子印章還有金額數字,我該怎麼保障我的權利。

 你可請對方出具一份和解書,表示你已經清償債務,雙方的糾紛屬於民事債務問題。

bill 100-11-20 23:05
請教一下!!!! 我表哥因刑事案件被告,一/二審被判有罪,三審被駁回,而收到執行傳票。 看了判決書及筆錄後,才發現有證人偽證,證物是偽造的。 在之前一/二/三審,並未發現及提出,因而被判有罪及駁回。 為了尋求 證據證明,因未去執行,不知有沒有被通緝?? 找到證據證明後,向地檢署提出證據證明,告對方誣告偽證,目前收到傳票,是否表示沒被通緝?? 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0條)又法院亦得裁定停止刑罰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5條第1、2項) 如何查有沒有被通緝?? 如被通緝要如何聲請停止執行?? 要向哪聲請停止執行?? 停止執行是否就沒有通緝的問題?? 去開庭是否會恢復執行? 是否可請律師代為出庭? 以上請求解答,感激不盡!!!!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0 23:05
一、收到偽證等案件的傳票,不代表就沒被通緝。二、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67條規定才能停止執行。三、再審案件委任律師的必要性比較高。若再審判決可推翻原判決結果,或許你就可能獲判無罪或較輕刑。
bill 100-11-20 23:05
請教一下!!!! 我表哥因刑事案件被告,一/二審被判有罪,三審被駁回,而收到執行傳票。 看了判決書及筆錄後,才發現有證人偽證,證物是偽造的。 在之前一/二/三審,並未發現及提出,因而被判有罪及駁回。 為了尋求 證據證明,因未去執行,不知有沒有被通緝?? 找到證據證明後,向地檢署提出證據證明,告對方誣告偽證,目前收到傳票,是否表示沒被通緝?? 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0條)又法院亦得裁定停止刑罰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35條第1、2項) 如何查有沒有被通緝?? 如被通緝要如何聲請停止執行?? 要向哪聲請停止執行?? 停止執行是否就沒有通緝的問題?? 去開庭是否會恢復執行? 是否可請律師代為出庭? 以上請求解答,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0-11-20 23:05
你們提出刑事偽證罪告訴,有收到檢方的開庭傳票,並不代表沒有被通緝聲請再審並不然生停止執行的效果。不過你們可以檢附具體理由具狀向法院或檢方聲請停止執行。都已經走道最後關頭了,不要再輕忽了,建議委任信任的律師處理吧。
網站管理員 100-11-15 19:13

可以直接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向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至於兩者有什麼差別?
.是否須繳納裁判費用:於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納裁判費;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須繳納裁判費
.程序的進行:附帶民事訴訟依法應與刑事訴訟同時判決,故如被告通緝未到庭,致刑事訴訟無法終結,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亦因此而受延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則經合法通知被告未到庭,原告得聲請一造辯論判決。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100-10-27 04:27

前些時候被警察通知要到案說明,去了才知被通緝,因為竊盜偽造文書。可是朋友是被冒名去做這二件事的,後來被送到法院了解的情況如下:有人去網咖偷電腦,然後拿去變賣,在變賣同時還簽我朋友的名字跟按指紋,所以朋友就被告了,因為都沒有收到傳票才會被通緝,目前是被飭回等下次開庭。上次被帶到法院因為是星期日,所以那時的庭是不是所謂臨時庭由值班法官來審的呢?當時法官有問我朋友說,敢不敢按指紋做比對,我朋友當然答應,因為本來就不是我朋友做的。偽造文書是由檢察官追加起訴的,想請問,這種情況我朋友會有事嗎?要做什麼準備為下次出庭?會不會被收押一直到案子結案呢?

 

 檢察官起訴偽造文書,應該是因為你的朋友說那個買賣契約上面有人使用他的名義製作文書,也就是說檢察官要追訴的是那個偽造私文書的人。只要能夠證明你的朋友的指紋與文書上面的指紋不一致,那你的朋友就不會有事了。

100-10-28 09:16

 請問陳律師,那我朋友要如何證明呢?當初出庭時法官有請我朋友按指紋了,說要去指紋對比,是不是這樣就是證明了,我朋友還要拿出什麼證明來自清呢?

Eric Yu 100-05-03 17:27

嗨!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您一些法律問題,目前我因兵役問題被通緝當中(在網路上內政部資料中查到),但理論上應該會有通緝書才是,但我並沒有收到,就小弟基本上瞭解,通 緝書上應該會記錄追訴時效,可以請問如果我提供姓名跟身份證字號和 法院通緝機關是否可以查的到〞正確〞的追訴時效呢?因為我想知到我什麼時候追訴時效可以取消,簡單的介紹一些情況: 距離離開軍中到目前有八年了,因為時間是在軍中一九九年初時,因病停役(不是真的,偽造文書),二、三年之後法院有寄通知書,刑法第二百十一條.....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又有二百十四、等,我不是很清楚他們怎麼判決,但如果依當時防害兵役是三年以下有期途刑,追訴就五年再加偵察時間再加四分之一,不也應 該要過了,但是網路還是查的到我的名字,如果他們是依造二百十一條判,那就很長的(十年追訴期),可是想來想去,偽造文書並沒有危害眾人啊!只是想不當兵 而己,這個時間真的夠長,真想知道什麼時候時效才取消,不知道你們可以幫到忙嗎? 問板橋地院,或那裡可以查的到呢? 是否他們會告訴我呢? 這樣如果找你們查詢要收多少錢呢?

michael 100-04-25 18:33

之前因生意往來被告詐欺,雖為不起訴處分,但對方聲請再議,惟因在大陸作生意,不及回台出庭,遭法院通緝,問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被通緝,則當您入關後即會被逮補,之後您仍可委任律師,由律師代您請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敏 98-08-28 10:30

我之前因掛名公司負責人並無實際營運行為,實際經營者是我先生,我先生於94年間因犯侵佔罪目前遭通緝中,至今行蹤不明。
公司已破產並遭法院拍賣來清償銀行債務
當時要辦理公司註銷或歇業動作,不知何故承辦人表示無法辦理
目前公司辦理停業中,日前又接獲國稅局來函要求公司須繳5%的營業
因生活已成問題實在無錢繳納
請問
公司停業中,是否還須每年繳納5%的營業
要如何申請辦理公司註銷或歇業,以免每年再繳納5%的營業

請能解惑
感恩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應辦理解散,不然會有更多的稅務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