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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嘎 102-03-27 14:01

您好:

想請問下,我公公前日因病過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
我老公的大哥,去大陸發展到現在已經有8、9年沒連絡了。
目前需辦理繼承財產房屋,卻無法全員到齊蓋章,辦理。

而大哥這些年來都沒消沒息,沒有任何人知道他人在哪,過得如何。
現在該怎做比較好呢? 報失蹤但卻不能繼承?
若不想共同繼承 還有哪些方法可行呢?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2-03-27 14:09

不用全員到齊,可以先辦理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日後再訴請裁判分割。若有人不想共同繼承,可以辦理拋棄繼承。以上謹供您參考。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7 20:18
回覆 樂嘎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下,我公公前日因病過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必須先申辦遺產稅,再辦繼承登記,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shiou 102-03-21 15:48
你好: 我因為要去領錢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了,進去銀行問才知道我有帳戶被報警示帳戶,後來去警局問才知道是哪一間銀行被報,而且是一個已經超過一年以上未使用的帳戶,而且目前找不到提款卡,也不知道何時失蹤的,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您已長久未使用該帳戶,但此要證明不易,您可能要先確定一下是何時被盜用該帳戶,以便喚起您的記憶,且要小心處理,否則有可能會被認定幫助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祥 102-03-17 02:32

離婚好難 不想見他 我要離婚 他是失蹤人口 欠錢用騙  不知道在哪裡 已經被她煩死了  如何離婚

 先提起離婚訴訟,然後對方因為已經失蹤,請求法院將訴狀及開庭通知公示送達給對方。然後,法院開庭對方不會出庭,請法院依一造辯論為訴訟之裁判,應該是可以離得成的。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阿元 102-02-23 00:22

抱歉 我想請問一下線上遊戲牽扯到金錢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農曆年前 線上一位朋友跟我界了約價值台幣4000的虛擬寶物

他說過年後要一次還給我 可是過年後卻失蹤電話還有通 可是就不接了

我們有留當時一些聊天軟體留下來的"歷史訊息" 不過只談到說 過年後在環可以嗎這樣

我想請問律師 我現在如果單以 他的手機 他的聊天軟體 這兩樣 要去告她詐欺或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42

應該會成立,不過為了小額金錢提告並不划算

佳佳 102-02-21 11:12

1.離婚協議書上的日期是寫簽名當天的日期嗎?對後面辦理房屋
  戶會有影響嗎?

2.簽協議書時一定要男方、女方及2位證人都在場嗎?如沒有同時在
  場會有何影響?

3.離婚協議書上想要不寫扶養費,因為怕他要我將房子寫成是扶養
  而且我覺得它應該是將贍養費扶養費搞混了,所以要我將房子
  成是贍養費,請問有何建議?(男方外遇離婚,答應將房屋過給女方,跟他要扶養費他說要租房子及養外遇對象所以付不起)

4.如何避免男方年老時反過來向小孩扶養費?

5.如果小孩的爺爺、奶奶、爸爸都沒聯絡,如何避免以後要繼承負債
 
  (爺爺都沒聯絡因為爸爸從小就單親)
 
  (奶奶現在就有負債2百多萬或更多,我不確定)
 
  (爸爸之後有可能搞失蹤,目前已是這種狀況,因為不給住所地址、
   上班地點...等,只有行動電話號碼如他不接就都找不到人)


以上請幫忙解答,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

102-02-19 23:19

朋友說他手機沒電
所以跟我借手機電話
之後他只還我手機
沒還我SIM卡

他說會幫我繳電話
然後也有簡訊憑證

加上他還有欠我錢沒還

我一直催他,他都不回

所以最後我只好跟他說我要去警局備案
他終於理我了

他約我去談

但是卻帶有點恐嚇的意味

他說
最好"單獨"談,不然別怪我
你自己會很難看 !

然後還說
要跟你單獨談你不敢?怕啥?
不談就是你自己負責 !


最後我態度很硬
堅持說要報案
他才說

禮拜三會去處理電信費
二月10日我下班之後去找同事拿3800(他欠我的錢)

這封簡訊是在1月25日傳的

他到現在電話費也不繳清
跟同事拿錢他也說那個人沒拿給他

他的簡訊已經承認電話是他在使用
而他也有欠我錢

期限到了傳簡訊跟他說
他還是搞失蹤不回

他說他是公務人員
但是最近我才知道他都在騙吃騙喝
這樣算不算是詐欺 ?

應該是涉及侵占詐欺罪 你可以依法向司法單位提出告訴

102-02-20 11:2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應該是涉及侵占詐欺罪 你可以依法向司法單位提出告訴

 

那要怎麼提出告訴呢

我怕證據不足會被駁回

小冷 102-02-10 13:55

朋友張某有大哥牽線跟廠商管道進iphone5進來賣,比市價便宜很多 找我一起賣,給我抽成 現在付了訂金十萬進15支(張某有簽本票十萬給我,後來卻發現他才19歲),張某拿到貨之後發現有大部份是假貨所以拿去退,廠商退訂金但是不是退給張某,而是幫張某牽線的大哥,現在那個大哥失蹤,張某拿不到錢還我,那些錢是朋友的訂金 張某也搞失蹤,我快被逼慘了,去張某家裡找他爸媽,他爸媽又不管(他爸媽知道本票的事情) 不止我,我朋友那邊也20萬,其他朋友也有1~2萬都沒拿到錢 我想請問 第一 那張本票有用嗎? 第二 如果跟我朋友一起去報警是要報什麼?是否能拿回錢...? 第三 我要怎麼辦? 快被逼急了

蔡律師 (蔡) 102-02-10 20:28
回覆 小冷 的發言內容:

朋友張某有大哥牽線跟廠商管道進iphone5進來賣,比市 ... (恕刪)

委任律師,由律師出面向相對人父母索討。

林智群 (klaw) 102-02-10 23:59

如果他的行為讓你誤以為他是成年人,簽的本票還是有效,可以聲請本票裁定

小冷 102-02-11 12:52

首先 感謝兩位律師的回覆解答

第一  我想請問 如果他還不出錢 能否跟他父母(監護人)收這筆錢嗎?

第二  如果要協議他去上班,每個月按時領薪水還錢給我們,是否要去警察局白紙黑字寫清楚?

感謝

新年快樂

小冷 102-02-11 13:1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他的行為讓你誤以為他是成年人,簽的本票還是有效,可以聲請本票裁定

補充一下

第一個問題 我是怕他才19歲 名下根本沒財產也沒存款 怕本票裁定也沒用  然後還沒20歲成年 是否能讓他的父母(監護人)負責?

阿美 102-02-01 11:54

對不起我打了很多 ..但我真的很煩惱也不知道該求助誰,所以看到大家都在這裡發問問題所以才想試一試,也許你(妳)們真的可以幫助我!
真的很謝謝你(妳)們很有耐心的看完,也真的很謝謝妳(你)們替我解答,謝謝回答我的各個好人 !!!真的很感激你(妳)們!

你們好,我現在19歲,在我18歲的時候我們家發生了家變,我的爸爸常常在喝了酒之後就變一個人,常常打我的後母,以前更是常常打我的姐姐(所以她翹家但她現在已經成年了也結婚了,爸爸他們也都合解了,但總是在缺錢或喝酒就打電話到姐姐的婆家去,讓姐姐跟他的婆家飽受燒擾,而且時間都在凌晨3點,5點,或者一天的時間都有)(我跟姐姐是不同爸爸跟媽媽的,我是爸爸的,他是後母的),在高二的時候,她又因為喝酒跟我後母吵架,弄斷她一隻手,醫生說要休息2年才能工作,但每次她們2個酒退了以後又恢復以前的感情,但是我真的沒辦法適應,因為我的爸爸跟後母都不找個正當工作,我從姊姊口裡知道,原來他們從未我出生到現在都一直在做類似拉皮條或者是仙人跳或一些零時工的工作,以前他們曾被抓進去關過幾次,後來更一直酗酒,還把我的叔叔,阿伯和奶奶趕出了原本租了10幾年的屋子,後來更因為不工作付不出10個月房租,還硬是叫我奶奶跟叔叔要給他分擔一半,但後來那些房租都是我晚上假日打工還的,因為我讀日校,然後學校的註冊費,學雜費還有家裡一切開銷幾乎都要我一個人負擔,我有就貸,因為忙著賺錢所以我都沒有去學校,後來房東說不准再讓我們住下去了,而且以後每個月都要償還他租金,好險我在工作認識了現任的男友,他回家求情讓他媽媽給我住在他家(因為我奶奶把戶籍遷出去了,跟我是分開的,還有奶奶為了不要讓爸爸後母找到我所以我才住男友家),因為若我要在外頭租屋又要償還所有債務是不可能的,之後我便跟他們分開了,原本以為事情演變成這樣她們會乖乖的找一份工作,但是他們寧願在高雄火車站像流浪和亂睡喝酒也不去找,然後每次只要沒錢了就會打給我跟我說他們需要本錢做以前的工作,不給錢就會威脅我說什麼要去報警察,跟警察說我失蹤了這樣警察找到我之後他就可以跟我見面當面跟我拿錢,還一直叫我幫他們還房租,之後我因為害怕,每個月寄錢他們,我一個月賺不到1萬,因為那時我還再上學,他們還會騙社會局的人員們,說他們很貧窮還有一個女兒再上課所以一直這樣跟政府拿暫時的補助錢,但是他們都拿去喝酒!每次奶奶看到我都很辛酸要我不拿錢給他們,但是我真的很怕他們對我做出很恐怖的事,因為只要我想狠心不理會,他們就會留言給我罵我類似三字經,我是想死,還有後母說是你是死了沒或婊子還有不要逼他,他有辦法可以找到我和不要考驗他的耐性跟要六親不認甚至說要把我跟奶奶做掉之類的,直到有一次他們因為喝太多酒住院,很可憐的和我說他們要戒酒所以我相信了,但是沒多久又開始一直這樣,重蹈覆轍的我真的很膩也很憤怒跟害怕,最近他們給我的留言我都有錄製起來,我也有奶奶姐姐們可以當證人,甚至以前住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他們的為人,還有我們到現在舊住址都還沒遷到新的地方,因為沒有房子

1.請問如果等到我20歲了,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去把跟他們連在一起的戶籍遷出來自己一戶?
2.還有我能不能去跟警察說不要將我的住址給其他人就算是親人也不要?如果他們去報警我怕警察會說他是我爸所以就給他了。
3.這樣算是言語虐待嗎?我跟姐姐能不能告他們家暴?我的姐姐和家人都替我作證的話。
4.家暴保護令成功後是代表他們遠永都不能接近我嗎?如果要延長申請可以請幾次,期限是多久呢??
5.他所欠的健保費在我20歲後我是不是能重新一個自己的健保不用幫他還?因為他現在還是我的被保險人,在我20真正成年後是不是就是一個新的健保身分而不用跟他的債務連扯在一起?一定要由工作單位保嗎?如果工作單位沒有勞健保呢??
6.他如果要告我遺棄,那我跟奶奶是不是也可以同樣告他遺棄?
7.我的監護權是爸爸,我可以轉移嗎?給奶奶可以嗎?奶奶現在70歲了,沒有任何所得,只有老人年金。
8.是不是我早點登記結婚,我就可以將監護權給丈夫或別人?或者結婚後爸爸就能力管制不會那麼多那麼大?

對不起麻煩您了,因為我真的接電話接得很害怕,我跟姐姐有時後都會有幻聽..連睡覺都好像聽到手機在響,凌晨電話,平日的電話真的困擾我跟姐姐奶奶好久好久了,我覺得他們已經不是我的家人了,眼神跟言語讓我真的很恐懼....不好意思請您替我解答一些好嗎???

謝謝您真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1 12:54

1.滿20歲可以自己遷戶。
2.這要有家暴註記,警察才不能給。
3.這樣算家暴
4.保護令要看您聲請哪種。原則可以延長。
5.健保成年後可以自行投保,可掛在區公所。
6.您沒辦法告父母遺棄
7.監護權改定必須向法院聲請
8.結婚視同成年。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LEE 102-01-23 12:36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LEE 102-01-23 12:34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2:03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這些文謅謅的用語是有基本法律底子的人才會用,因此個人推想您應該有基本法律底子。因此,您也應該知道,這件案子是否會成立竊盜,還是得看移送到地檢署後的檢察官怎麼認定,基本上個人建議您還是提出對您有利的相關證據,以證明您的清白。謝謝。




LEE 102-01-23 22:26

其實我沒讀過多少法律...只是用字習慣而已。

請問證據(證明未據為己有?)是庭上提出嗎?感激!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犯來偵辦,所以可能會把您們的供詞交叉比對,您要好好防禦,否則應該很可能會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E 102-02-01 09:27

感謝您! 請問防禦上應注意甚麼地方呢?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 ... (恕刪)

小豪 101-11-09 05:10

你好安安:

因父親背著龐大債務約800萬(包含房屋貸款200萬),而搞失蹤...

房屋貸款由母親繳納(房子名字母親的),已繳納約140萬,最近聽到各大銀行強制轉名給債務人(父親),並進行法拍動作,聽到這句話,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房屋是母親名義 除非當時有假買賣情事 銀行主張要回復登記 否則沒有所謂要強制房屋登記這種事情

小豪 101-11-09 11:5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房屋是母親名義 除非當時有假買賣情事 銀行主張要回復登記 否則沒有所謂要強制房屋 ... (恕刪)

 那有搶救之餘地嗎??因為母親努力辛苦賺錢不想把金錢白白送給銀行...

麻煩了,謝謝!!

小猛 101-09-29 14:35

事情經過
我= (17歲)
朋友=乙 (16歲)
4月初"乙"跟我借車
把我車撞調,到現在都還沒賠
人常常搞失蹤
所以我想拿本票給他簽和背書
但是未滿20未達法定代理年齡
但是債務人寫"乙"
保人給他爸簽 這樣我可以找他爸拿錢嗎?
法律成效嗎?

-------------------------------------------------------------------------------------------
(借據這樣寫有錯嗎?)
債務契約

債務人 :         (以下稱做甲方)
貸予人 :         (以下稱做乙方)
保 人 :         (以下稱做丙方)

※約定內容※

甲方因為某些原因之需要,急需資金,今和乙方達成協議,乙方願意貸予甲方
新台幣       元整,
清償日期為 民國     年    月    日,清償期屆至後
甲方必須將利息每月  %,以及借款金額全數反還,若有遲延所造成乙方損害,更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損害利息,逾期每月利息  %

※注意事項※

一、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貸予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二、本借款之甲方若未滿法定代理年齡,若借款金額未全數反還須由丙方清償債務
三、甲方 或 丙方 所簽發或背書支票借據若有一張不兌現,其餘支票本票借據均視為全部到期,並同意自不兌現之日加算違約金,遲延利息
四、因其他債務(包括各順位抵押權及普通債權)不履行,致遭法院查封拍賣時,本人無條件履行點交義務,倘本人因故不在場,任由 乙方 自由處置,絕無異議,並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
契約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避免口說無憑,特立此約以玆憑證。


債 務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貸 予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保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我已叫"乙"簽本票以及借據然後叫"乙"拿回去給他爸再本票後面簽名蓋手印,但是我怕事"乙"自己簽的沒叫他爸簽,他這樣是否有違造文書?我前還拿的到嗎?)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1:01

既然是把你的車子弄壞的解決方式,應該簽的是和解契約,幹嘛簽借貸契約,

對方又沒有借錢給你,千這樣的契約是無效的

lulu 101-09-14 16:56

你好: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姐姐移民加拿大,哥哥從我結婚後就去大陸之後就失蹤沒消息了!媽媽這8年多所有的生活開銷都是我一個人負擔!我先生要負擔兩個小孩,房貸,家裡的所有開銷!(我現在是跟婆婆住在一起的)我媽是一個人租房子住,他有憂鬱症長期有在吃藥,這幾年來一直把死掛在嘴裡,開導多年無效!結果他有一次自殺了,

原先以為是因為他想不開,心情不好,而選擇這條路,後來他跟我要錢,我就在今年初將我的嫁妝給他了,大約二三十萬左右,結果在今年九月初又自殺了,結果他又是跟我要錢,在這段時間內他也是有陸陸續續在跟我要我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錢.想請問您:

1.在我有一直給他生活費的情況下,倘若他又是用死來威脅我跟我拿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錢,這樣若他不幸走了,我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且我一定要讓他這樣無止境的跟我要錢嗎?是否有能讓我自保的方式?

2.我媽媽還有兩個小孩,他們這些年來都沒有探望過他且也沒給他任何生活費用,請問若我媽媽去告我遺棄他,是否他們兩個也會一起被告嗎?(但他很疼那兩個,從不會說他們不好的話),是否我媽媽若告我遺棄,我也可以說他那兩個小孩也遺棄他,他們會被告成嗎?那我也會有遺棄罪嗎?

3.在我媽媽長時間跟我恐嚇,以死威脅我要多餘的錢之精神壓力下,這樣他算恐嚇我嗎?我該有甚麼方式可以自保我自己,因為我現在看到他就相當害怕,深怕他又要跟我要天價的錢.

4.因我現在害怕看到他,而比較少去看他,但我每天會去他那邊接小朋友回家,因為小朋友白天都在他那邊,但因為我害怕所以我都很快的離開,倘若我對她的經濟不會斷,但很少去他那邊,這樣會算遺棄嗎?若他不性自殺了,我會有罪嗎?

5.因為他白天幫我帶小孩,所以我現在有上班,但是他現在跟我說他不幫我帶了,我變成要自己帶小孩,請問我還需要給他生活費用嗎?如果還是要付生活費用,那我該怎麼去衡量要給他多少呢?

真的很麻煩您,問了這麼多的問題,因為我真的快被他逼瘋了,求助無門,

非常感謝您,謝謝您!!!

阿偉 101-09-08 01:48

今年4月多.我接獲通知到警察局作筆錄~ 原因 妨害性自主. 那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2.3月跟我姪女的同學交往 後來因為他行為上及生活上都亂七八糟.常翹課逃學.有時搞失蹤.他家人還跟我要人!否則告我誘拐未成年!我身份是職業軍人.不想惹上麻煩.跟他提分手....從那之後就比較少聯絡了.但在今年4月就被通知去做筆錄.也通知我的部隊長官有這種事情 5.6月就去花蓮軍事法庭開偵查庭! 才開1次就偵查終結~接著就兩次準備程序 也聲請傳喚我姪女了解案情. ...起訴書收到 裡面說 1.那女生知道我房間的擺設位子圖 2.他去驗傷處女模破了 3.還有中午在房間有無發生性關係 等待證事項

 

 1我是承認因為它有來過我家 有睡我房間2.3次 不過因為我媽管很嚴 所以我沒跟他一起睡 我睡客廳 只有一次有跟她睡過 那時他跟她朋友第一次來我家我跟她也沒怎樣 2 他處女膜破 我根本沒跟他有性行為 (他跟我在一起之前就跟我村莊的男生發生過關係.也睡那男生家 那時我並不知情 他也隱瞞我 沒老實跟我 是到警察局才知道他跟她有過 ) 3她那時住我姪女家.那天中午確實有叫他來陪我.他來我房間 就只有親親抱抱那種情侶在一起的感覺 根本沒發生過性關係 也才待一下下就出門去打網咖 那時我姪女也知道 <這是我下次要去開庭的說詞 > 還沒跟法定辯護人談過

請問律師們 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或說詞能證明我的清白 請律師們給我ㄧ些些建議 = = 我真的很無緣遇到這件事 她家人擺明要吃定我...

 你的案件如果遇到恐龍檢察官及法官,被判有罪的機會還是蠻高的。

你需要提出答辯狀,說明對方提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你有罪的說詞,然後主張無罪推定原則及法院實務的判決等作為你答辯的輔助理由,以降低你被判有罪的機率。

阿偉 101-09-12 17:23

 請問律師 答辯狀要怎麼寫 請律師寫打辯狀的費用大概多少?

阿華 101-09-04 02:40

您好,最近身邊有一位朋友B的朋友A
A今年二月跟我買了機車零件金額21000,但由於他說他要四月才有錢
我因為想說他是B的朋友,所以就答應讓他晚一點給(東西給他拿去了)在這段期間,在和A的FB聊天中他又有跟我借現金5000,
但四月到時他利用各種理由拖延,像是(卡被盜刷銀行凍結她帳戶不能匯款,或是他會了然後又有問題已經通知銀行櫃員跟我聯絡之類的......許東我聽了都很佩服他想得出來的理由)
後來到了七月初,在有力人士的協調之下我願意給他分期,
他也給了我頭期款5000
但到了現在他人又搞失蹤,換電話,不回留言,或是用各種理由不出面以及拖延。
我手上只有跟A的電腦對話通聯記錄,以及那位友人B來當證人
當時交易時也有另外一兩位在場
 不知這樣我有沒有辦法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呢?

萬分感謝您的解答   雖然可能不是什麼大錢,但是對我來說是至觀重要的一筆錢!

 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不過對方異議後還是要進行訴訟程序

 另外也可以考慮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

小郭 101-08-19 21:47
請問一下,我的父親在我國小約3前級的時候就因為欠債失蹤,從那時候開始家計都是靠我母親,我的父親從那時候開始就沒有負擔過家計,而在我國中的時候我的父母也協議離婚,當時我們3姊弟也都是跟著母親.最近我的父親住院要我們去看他,照顧他,我們沒有去,他就說要告我們棄養,請問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嗎??
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表示一下自己的立場 另外父母如果沒有理由未盡扶養子女責任 依現行民刑法均有子女免除扶養責任的規定 不過民事部分要經法院判決確認免除或減輕子女扶養義務 刑事部分只是個人免除刑罰事由 屬於父親提出告訴後的抗辯理由
小郭 101-08-19 21:28

請問一下,我的父親在我國小約3前級的時候就因為欠債失蹤,從那時候開始家計都是靠我母親,我的父親從那時候開始就沒有負擔過家計,而在我國中的時候我的父母也協議離婚,當時我們3姊弟也都是跟著母親.最近我的父親住院要我們去看他,照顧他,我們沒有去,他就說要告我們棄養,請問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嗎??

林智群 (klaw) 101-08-20 04:32

建議向法院提起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訴訟,請求法院減免或減少你對父親的撫養義務,否則父親亂告遺棄罪也很困擾

 

佩佩 101-07-31 23:22

請問~如果公司有很多前前任的負責人~那我們是不是要一個個去申請調解呢~我們一共有4位負責人~是不同時期哦~是一任接一任~

請問最後一任負責人是不是要承接以往那些負責人的責任呢~

請問我們和最後一任負責人合解了~那還能去申請和上一任的負責人的調解嗎~

請問申請調解時~勞工局是不是應該去公司了解狀況呢~是不是要對違法的雇主做出處份呢~但是為什麼都沒了解狀況就安排我們調解呢~

不好意思~問很多~但是為我們調解的那位調解員說~最後一位負責人可以只認他經營的那段時間就可以了~如果你們還不滿意就得去申請和上一任負責人的調解~可是今天勞工局的打來說~你們和最後一任合解了~所以不能再申請調解了~那我們不就是被騙了~且要我們把調解申請書上的負責人改成別人~(我們是填實際負責人~是勞工局的小姐要我們填的)~但是這個人頭負責人我們並不認識~且也沒資料~且聽說他已經不見了~

我們去調解當天調解員一直為資方說話~說這位負責人可以不理你們之前的年資~只負責他自己的部份就好~我回那個調解員說~這年資不是應該由最後一個負責人承接的嗎~他回我~可以這樣說也可以~但他也可以只負責他的部份就好~哈~這是開玩笑嗎~這調解員是勞工局派來的~可是他說的卻和勞工局人員講的不同~他這樣說還催我們合解算了~有錢拿就好了~而勞工局的人員卻說已合這間公司合解不能再提申請調解~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ps~我們所有的負責人全是人頭~且有的已經失蹤了~那我們該怎麼做呢~

麻煩了!請為我們解答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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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佩 101-08-03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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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佩 101-08-0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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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昌 101-07-24 18:27

請問,問題一:失蹤人公示催告去法院升請多久後才能收到,以經一個月了。

         問題二:我媽媽的兄弟姊妹有棟房子要賣,房子權狀是我媽媽加上她的兄弟姊妹5人所有,可是我媽媽以經失?20年以上,他們有寄存證信給我,大致內容說我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不買,他們要賣掉此屋,賣的金額我能分成5分之1,現在賣掉後錢在法院提存所,我要怎樣才能領怎這錢呢?                                                                                                                                  問題三:國稅局不是能查我媽媽有什麼資產,那銀行的錢是否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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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Yeh 101-07-11 20:28

各位律師好,我在五月時和舊房東簽了租車位的合約 (用租屋合約書簽訂,也未公證)
每個月一號轉租金,結果在六月底時,舊房東電話來叫我轉到
他的郵局戶頭(原中國信託),要給媽媽當零用錢的。
我準時在一號轉帳後,新房東忽然打來 (舊房東完全沒有提及賣屋一事)
問我舊房東有沒有告知他已轉賣並給我新房東帳號?
現在舊房東完全關機也連絡不到人
房東今天打來說要證明給我看他的房契,並要我由下個月轉租金給他
但是押金的部分舊房東並沒有給新房東,新房東卻說押金的事
叫我自己和舊房東聯絡,只要我繼續轉租金給他
房東也說他發了存證信函給舊房東了(舊房東積欠房東債務),但一直沒有回應,舊房東的戶籍還是在剛賣出的房子上,所以即便我發存證信函也沒用了,他也收不到。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我只想要要回我的押金,但現在她已經完全失蹤。該怎麼辦? 非常感謝您一字一句的回覆,對小人物的我們有非常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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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Yeh 101-07-1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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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1-07-01 23:02

我是被騙被詐欺約200萬,去年11月報案今年2月中旬嫌犯抓到也上新聞,因為該位10年前也詐欺被抓到,起初我僅報案135萬被詐欺檢察官說嫌犯135萬還完就沒有刑事了,3/5嫌犯至地檢署和解其方案為101年3月25日還8萬,101年4月25日始至103年8月25日止每個月25日還1萬,103年9月25日還91萬,同意給予嫌犯緩起訴處分,但我還有保留另65萬民事訴訟權力(因當時之前存摺更新舊存摺己剪掉,所以手上只有135萬的匯款單,但後來有去補發65萬的資料了),
抓她到的警官說該嫌犯有幾筆土地房子,但檢察官都僅聽一面之詞當下我也無請律師就去和解,嫌犯說土地為祖產要經過兄弟姊妹同意才可以賣,而房子本身也已經二胎了還欠銀行200萬且她本身有12張卡債檢察官當下就說不和解就提起公訴,也說我又無請律師說不定公訴後我就拿不到錢了,導致當下簽下和解書,目前有後悔想討回公道,以下幾件事情煩請賜教。

1. 當初報警僅提供135萬收據,那怎麼補上65萬收據讓嫌犯有200萬刑事,而不是僅135萬刑事
2. 可以精神補償嗎
3. 詐欺金額可以算利息
4. 警官說她名下有土地房屋還有車子如何了解他們夫妻財產
5. 和解書已經緩起訴處分,起初或許很安分還我錢但最後一筆91萬沒有還我,是否嫌犯被關完就沒事情了,我錢也拿不到呢,且會不會就失蹤了或逃到國外,是否可以詐欺案由他們夫妻共同承擔。
6. 嫌犯為累犯感覺有點詐騙集團只是警官還沒發覺,但警官說後續還是會一直追蹤,想說先提出公訴讓她受到處罰,但我又可以有保障拿回我的200萬。
7.警察有查出對方有不多筆動產,但檢查官沒有再調查,只聽信對方一面之詞,而不利於我.
8.和解書內容第一筆需還我8萬,但拖了一天才還我6萬罷了...剩下2萬又拖了1週,這樣和解書失效了,我只是公務員法律專業不懂,正想委託專業律師專案處理,給個建議。

沈恆 (沈律師) 101-07-0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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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1-07-01 23:45

當初報警只有135萬收據所以被告緩起訴處分為135萬,和解書上有提到我有保留65萬(另申請存摺依據)民事訴訟權益,而本案刑事緩起訴條件在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有提到:應於101年3月25日賠償被害人8萬元(實際上晚了一個禮拜才給我已未履行約定),書記官有打電話告知我如果對方沒有履行時間還償就打電話給他,檢察官就會撤銷緩起訴直接公訴處份了,只是這次我不想讓累犯詐欺人那麼好過,且抓到她的警官有提到她有登記房子一筆及土地數筆,這次我想要強制執行查封轉讓動產,讓她坐牢,或許我這樣的行動讓她們更積極處理,目前一直在找律師,想要委任律師專案處理,是否可以有建議人選,被告人家在新竹縣 。而

沈恆 (沈律師) 101-07-0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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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尼克斯 101-05-08 09:49

各位大家好

這個問題可能有點奇怪 我自己也有點覺得莫名其妙

先簡單介紹一下我的家庭

父母離婚 父親有再娶一位老婆 我跟我媽住 我的監護權是在我媽名下

前些日子有聽說我爸將房子過戶給那位老婆 並且再給1百萬

因為我爸中風 目前無行為能力

不過日前那位老婆死了 因為是心肌梗塞 突然死亡的 應該沒有遺囑

前幾天有聽說我也可以繼承那位老婆的財產 不過好像只有1/3

因為還有其他人要分 是那位老婆的親屬吧

不過好像對方家庭有一些問題 一位聽說失蹤了 一位好像有精神上的問題

但是我和我爸後來娶的老婆非親非故 我也沒有把她當作一回事

所以覺得很怪 我怎麼會突然有財產可以繼承?

有點怪的案例 煩請各位解答 謝謝.

回覆 愛尼克斯 的發言內容:

各位大家好

這個問題可能有點奇怪 我自己也有點覺得莫名其妙
< ... (恕刪)

 你與父親的老婆屬於直系姻親關係

 如果沒有經過收養程序

 你們之間沒有繼承關係

 除非他有立遺囑遺贈給你

 否則你應該是沒有繼承

 不過如果對方的家屬願意將財產留給你

 你就當作是意外之財囉

 如果往生者沒留下遺囑,就會由法定繼承人按應繼分繼承遺產。依照您的敘述,您父親和對方家庭中疑似有精神問題者應該是本繼承事件的法定繼承人,失蹤者在未宣告死亡前,還是有繼承權,但這部份要保留。如果聽聞說所以您能拿三分之一遺產,應該是依「您父親」和「對方家庭中疑似有精神問題者」和「您」取代失蹤者三人均分所計算出來的,但是因為您並沒有和被繼承人有收養關係,所以您和被繼承人的關係是「一親等直系姻親」,依法並無繼承權。如果您獲得遺產,有權利的繼承權人是可以向您請求回復遺產的。

(參照民法第1138、1144、114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貼心男孩 101-04-24 16:29

律師您好:我要詢問的內容是

 

我22歲在4/7日在愛情公寓認識一個女生他上面年齡寫18~20我忘記了只是打個招呼加個facebook就都沒連絡~後來隔了十來天4/19日他突然叮咚我,那時才聊一下天,也知道他當時剛和他男朋友分手,4/23號事件發生當天晚上9點又跟他聊一下天 她說4/27日他男朋友要下來帶他去看醫生並找套房給她住,但是需要跟朋友借住到4/27日,當時他還有說旁邊有奇怪的人跟他搭訕騷擾她,她很害怕問我可不可以幫他這個忙,後來他說他網咖時間快到了很無助,她說他在豐原,於是4/23晚上10點我從台中搭到豐原去接她,後來到台中火車站11點多,我騎摩托車載她回家的當中遇到臨檢,後來警方問她,她說沒帶證件,給身分字號後,警察好像說她是報失蹤的人,後來聽他自己說她的生日是82.6.23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警方說她不誠實自己的身分字號要帶回去審問,然後警方說我可以回去了留下我的資料,並跟我說如果她父母要告你誘拐未成年少女看你怎麼瓣`都不懂的法律,這麼好心讓不認識的人住你家

 

 

我想請問 我只是當天好心看到她需要幫助 她委託我讓我借住幾天 而且 還沒到我家就被臨檢 這樣我有構成什麼可以被告的嗎?我很擔心` 而那些通聯紀錄我都保持的很完整,她跟我說的話 需要幫助的話 借住幾天男友會來接她的並找房子給她住的東西的fb通聯紀錄都留著`,請問我有什麼可以被告,或是構成什麼犯罪嗎 :(   

事件剛發生 還沒有什麼訴訟發生 只是我很擔心 麻煩幫我解答好嗎

非常的感謝

紫小嵐 101-02-16 11:00

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
我丈夫的父親在我丈夫尚未出生時就已經外遇,然後就失蹤也逃避辦理離婚手續,直到我丈夫7歲的時候才想起有個兒子,離婚的條件就是他要帶走小孩也就是我的丈夫,離婚協議書上還有附加條件,就是倘若父親有任何違法且被判刑入獄小孩就歸母親不得有議(事實上他曾經入獄服刑,只是母親那方並不知情,所以也沒有去要回扶養權)。

我丈夫的父親把他接回家之後也完全不管他,沒多久也再婚又離婚了(也是因為外遇),偶爾才會出現在家裡,通常都在外遇對象家生活,整天賭博。所以我丈夫在國中時就靠自己打工過活,知道自己兒子有能力賺錢的時候,就利用阿嬤跟我丈夫拿錢給他用,甚至以我丈夫的名義去向我丈夫的生母騙取財物,而他父親的姐妹也以我丈夫的名義向我丈夫的生母詐騙取財多次(例如誆健保費欠繳或是要領補助必須先繳款....等等,有匯款紀錄)。

直到婚後,認為這樣的環境實在不適合生活也為了以後孩子的教育(因為阿嬤、姑姑也賭博,而且天天約一堆三姑六婆到家裡搞得烏煙瘴氣),我們決定搬離。由於阿嬤會要錢來當她賭博的資金,屢勸不聽,更對外高調表示我們不拿錢給她就是不孝,大打苦肉計,於是我們索性斷絕連絡。

請問如果我丈夫的父親以後要告我們棄養,是可以告的嗎?
假如告了,我們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PS:我丈夫7歲那年被接回去,已經多出一個妹妹了。而又再婚的對象也可以證明他父親從來不工作,成天賭博、在外拈花惹草,也從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只是那個阿姨已經罹癌,可能不久於人世。

要怎麼做才能讓法官相信?
還是我要準備哪些證據或是證人?

小黃 100-12-21 13:17

請問一下 我老婆在10月22的時候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將我的小孩偷抱至越南 在11月16號的時候 我有透過台灣跟越南的協會 到越南找他 順便想把小孩抱回來 結果去的時候才發現 原來我老婆他當初沒有身分證的時候 她是嫁來台灣的 還騙我他爸爸是台商 沒有結過婚 她前夫是到越南娶她  但是他在台灣拿到身分證後 有跟她老公合法離婚 也有跟我合法結婚 但是他並沒有把這個離婚的文件拿去月拿申請 所以在越南 她前夫還是他合法的丈夫 我他們並不承認 所以孩子不給我抱 在當下有跟我老婆在協會理事長的協調下 她有說要把小孩子抱回來 然後回台灣後會回來家裡 可是他在11月19號已經回來台灣 也沒回來家裡 更誇張的是小孩子他留在越南 我女兒才剛滿一歲耶 她就這樣放著 後來因為我有報失蹤人口 所以警察在臨檢的時候 有找到他 因為是在酒店上班 故警察有帶他回派出所作筆錄並通知我 可是他還是不回來 現在他1至2天都會打給我 打來不是要錢才肯把我女兒帶回來 就是逼我要離婚孩子給他 電話中常詛咒我出門被車撞死 然後三字經狂罵 還跟我說我告不贏他 她有後台且他在那邊上班薪水很多 我在義美上夜班薪水才39520告下去我會輸 難道像這樣就沒辦法治他嗎 回台灣後透過外交部幫忙 越南方面承諾只要我準備好下列文件 小孩會給我抱回來 已經準備要出國了 我想請問 就我現在這樣 可以告他什麼 我只想要小孩 然後離婚 監護權拿到的機會大嗎 我住楊梅  這2天都有空 想先準備資料告他 有沒有這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 可以幫我做這官司 0977319046 黃先生

小黃 100-12-21 12:53

請問一下 我老婆在10月22的時候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將我的小孩偷抱至越南 在11月16號的時候 我有透過台灣跟越南的協會 到越南找他 順便想把小孩抱回來 結果去的時候才發現 原來我老婆他當初沒有身分證的時候 她是嫁來台灣的 還騙我他爸爸是台商 沒有結過婚 她前夫是到越南娶她  但是他在台灣拿到身分證後 有跟她老公合法離婚 也有跟我合法結婚 但是他並沒有把這個離婚的文件拿去月拿申請 所以在越南 她前夫還是他合法的丈夫 我他們並不承認 所以孩子不給我抱 在當下有跟我老婆在協會理事長的協調下 她有說要把小孩子抱回來 然後回台灣後會回來家裡 可是他在11月19號已經回來台灣 也沒回來家裡 更誇張的是小孩子他留在越南 我女兒才剛滿一歲耶 她就這樣放著 後來因為我有報失蹤人口 所以警察在臨檢的時候 有找到他 因為是在酒店上班 故警察有帶他回派出所作筆錄並通知我 可是他還是不回來 現在他1至2天都會打給我 打來不是要錢才肯把我女兒帶回來 就是逼我要離婚孩子給他 電話中常詛咒我出門被車撞死 然後三字經狂罵 還跟我說我告不贏他 她有後台且他在那邊上班薪水很多 我在義美上夜班薪水才39520告下去我會輸 難道像這樣就沒辦法治他嗎 回台灣後透過外交部幫忙 越南方面承諾只要我準備好下列文件 小孩會給我抱回來 已經準備要出國了 我想請問 就我現在這樣 可以告他什麼 我只想要小孩 然後離婚 監護權拿到的機會大嗎 我住楊梅  這2天都有空 想先準備資料告他 有沒有這方面比較專業的律師 可以幫我做這官司 0977319046 黃先生

 

 你們以前共同居住的地方是桃園嗎?如果是,你的離婚官司可以在桃園打。 你老婆在酒店上班,你有相關的證據資料嗎?如果有,最好是那個酒店是有賣淫的那種,你這樣要打贏官司應該很容易。 關於小孩監護權,你老婆本身在那種場所上班,對於小孩的教育會有不良的影響,另外法官還會看你的親屬有沒有辦法幫你帶小孩等等,作為判定監護權的依據。

 

龔俊薇 100-12-03 01:07
我同事一個小女生被騙 她之前的男友用它的名義跟融資公司貸款買車 然後現在還在貸款卻把車賣掉人失蹤 要跟融資談會繳錢但無法一次全繳但對方堅持不一次繳就告她 偽約過戶詐欺罪 政府說因為是民營無法幫忙協調 請問誰可以幫忙想辦法?? 或真的對方告了這樣會被告成功嗎? 如果告成功會坐牢嗎??
有沒有詐欺,要看當時是如何與貸款公司溝通的,如果全部都是那個男友做的,那麼你的同事應該沒有刑事責任,不過民事責任(還錢)應該逃不掉。
笨蛋就是我 100-12-01 23:54
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朋友介紹他的朋友給我認識 我們一起相處了四天 但是 最後他因為被報失蹤 後來被警察抓到 然後到派出所做筆入 可能是 怕被家人罵 所以亂掰理由 跟警察說 我不讓他回家還搶他手機 我想問 我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重點是 相處這幾天 我都有證人 證明他在說謊 而且 他說我剝奪自由 很多時間都是他自己一個人 為何他不走呢? 再來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我的任何一支手機 都比他好很多 我何必搶他手機呢? 因為不懂法律 想請各位大大為我解答 謝謝   何且相處這幾天 我都對她很好 也沒欺負他 我都帶他去吃好料 玩好玩的 只是現在卡在他在派出所亂說 害我卡到這些 我想請問要怎麼做 對我來說勝算會比較大呢? 我想問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但是 手機這四天內都在他身上 他還有時間開機跟他朋友聊天 是直到第四天 他把手機放在他另一個好友身上 他卻誣賴我強奪他手機 他說我妨害自由 但是它都可以跟他朋友打屁聊天了 這樣是否就可以證明我並沒有這樣做   他另一個好友都證明我說的話 但是派出所不相信 只好把它另一個好友筆入照當事人的做 我現在是有請他好友到時候開庭來做證人 我想問現在的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證明我的清白    
笨蛋就是我 100-12-01 23:41
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朋友介紹他的朋友給我認識 我們一起相處了4天 但是 最後他因為被報失蹤 後來被警察抓到 然後到派出所做筆入 可能是 怕被家人罵 所以亂掰理由 跟警察說 我不讓他回家還搶他手機 我想問 我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重點是 相處這幾天 我都有證人 證明他在說謊 而且 他說我剝奪自由 很多時間都是他自己一個人 為何他不走呢? 再來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我的任何一支手機 都比他好很多 我何必搶他手機呢? 因為不懂法律 想請各位大大為我解答 謝謝 何且相處這幾天 我都對她很好 也沒欺負他 我都帶他去吃好料 玩好玩的 只是現在卡在他在派出所亂說 害我卡到這些 我想請問要怎麼做 對我來說勝算會比較大呢? 我想問 他說我強奪他手機 但是 手機這4天內都在他身上 他還有時間開機跟他朋友聊天 是直到第4天 他把手機放在他另一個好友身上 他卻誣賴我強奪他手機 他說我妨害自由 但是它都可以跟他朋友打屁聊天了 這樣是否就可以證明我並沒有這樣做 他另一個好友都證明我說的話 但是派出所不相信 只好把它另一個好友筆入照當事人的做 我現在是有請他好友到時候開庭來做證人 我想問現在的我該怎麼做才可以證明我的清白
網站管理員 100-11-15 09:32

(一)什麼是死亡宣告? 自然人失蹤達一定期間,得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由法院以判決宣告,視為死亡。這是一種為使失蹤失蹤前的相關私法法律關係得以終結,如遺產得以開始繼承失蹤人之配偶得以再婚的擬制死亡制度。 (二)要件 1.失蹤失蹤滿7年。 2.年滿80歲者,失蹤滿3年。 3.失蹤人遭遇特別災難滿1年。 (三)什麼人可以提出聲請? 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失蹤人住所地之法院提出聲請。 (四)應備文件 失蹤人之戶籍謄本。 (五)書狀範例【連結:司法院/書狀範例/壹、民事訴訟/編號115】

資料來源 : 司法院

老羅 100-11-05 09:12

請教律師大大:

我手上有法院簽具結債權憑證,對方鬧失蹤,從國稅局勞保局跟戶政單位方面都無法查出債務人現今下落,她名下房產汽車都已轉賣,請問有何方法管道可以有效的逼她出來還錢??法院給的憑證至今已給一年了,這樣可以向法院申請什麼樣的權利行使讓對方出來面對債務呢?

蔡明哲 (阿哲) 100-11-06 22:01

 你所謂對方名下房子汽車已轉賣,如果符合民法詐害債權相關規定的話,你是可以訴請撤銷詐害債權行為,白話來說,就是把原來已經移轉出去的財產撤銷轉讓行為,再回到債務人名下,這樣就有財產供你去聲請強制執行了。

小鈴 100-10-26 14:56

案主為案父外遇生子,未辦理認養,案主從生母姓,父親欄也為生母的配偶而非生父,但案主其實均為案父在扶養,現在戶謄上為寄居身分。案父想辦理改姓或認養但因案母已失蹤多年,無法聯繫上,可如何處理,謝謝!

aaa 100-10-26 12:50
請教您
鄰居有一未成年小朋友因為父母離異.
唯一監護人父親又失蹤至今(已通報失蹤人口).
導致因為無監護人狀態下很多政府補助無法申請.生活陷入困頓
3個月前已向法院遞狀申請改定監護人給祖父.
2個月前已開庭一次.
接下來法院都無下文,向法院詢問也只是得到一句"審理中"
(但其實原監護人已失蹤未到庭,應該很單純可以改判給祖父)
請問類似案件大約耗時多久可以結案
或相關救濟方式?
感謝您
蕭蒼澤 ( 蕭律師) 100-10-26 13:36
回覆 aaa 的發言內容:
請教您
... (恕刪)

失蹤無法送達就要公示送達

?時間會久一點

?三個月是正常的

 

安妮 100-10-05 23:27

請問 我和我小孩的爸爸沒有結婚 小孩戶籍在我名下..但在上個月小孩的爸爸離家都沒回來也沒和我們連絡...該怎麼辦...小孩不能認祖歸宗嗎? 我小孩才4歲.... 而我們沒結婚是不是不能去報警失蹤還是遺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孩認祖歸宗..或找到爸爸~~謝謝回答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0-06 10:30

你可以向小孩的爸爸提起認領之訴。

安妮 100-10-05 23:23

請問 我和我小孩的爸爸沒有結婚 小孩戶籍在我名下..但在上個月小孩的爸爸離家都沒回來也沒和我們連絡...該怎麼辦...小孩不能認祖歸宗嗎? 我小孩才4歲.... 而我們沒結婚是不是不能去報警失蹤還是遺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孩認祖歸宗..或找到爸爸~~謝謝回答

安妮 100-10-05 23:22

請問 我和我小孩的爸爸沒有結婚 小孩戶籍在我名下..但在上個月小孩的爸爸離家都沒回來也沒和我們連絡...該怎麼辦...小孩不能認祖歸宗嗎? 我小孩才4歲.... 而我們沒結婚是不是不能去報警失蹤還是遺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孩認祖歸宗..或找到爸爸~~謝謝回答

安妮 100-10-05 23:14

請問 我和我小孩的爸爸沒有結婚 小孩戶籍在我名下..但在上個月小孩的爸爸離家都沒回來也沒和我們連絡...該怎麼辦...小孩不能認祖歸宗嗎? 我小孩才4歲.... 而我們沒結婚是不是不能去報警失蹤還是遺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孩認祖歸宗..或找到爸爸~~謝謝回答

故鄉 100-05-03 17:32

房地產法律問題】失蹤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如何管理?

文/楊春吉(故鄉)

【問題】

我父親他年初至大陸經商,至今都連絡不上,也並沒有返台的紀錄。他交友複雜,唯恐遭朋友陷害,有可能已遭遇不測。今年四月份已到派出所報案,已列為失蹤人口,至今仍未尋獲。因他的名下有動產動產,所以有牽涉到繼承的問題,請問失蹤多久才算死亡(註一)?

【解析】

按 「失蹤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 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失蹤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之管理,依非訟事件法之規定。」「失蹤人未置財產管理人者,其財 產管理人依下列順序定之: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與失蹤同居之祖父母。五、家長。不能依前項規定定財產管理人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 檢察官聲請,選任財產管理人。」「財產管理人有數人者,關於失蹤人之財產管理方法依協議定之;不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財產管理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 酌定之。」分別為民法第8條、第10條、非訟事件法第109條、第110條定有明文,是除「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或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外,失蹤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財產管理人負責管理;失蹤人未置財產管理人者,其財產管理人依「配偶」、「父母」、「成年子女」、「與失蹤同居之祖父 母」、「家長」之順序定之;不能依前開規定定財產管理人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選任財產管理人。另財產管理人有數人者,關於失蹤人之財產 管理方法依協議定之;不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時,財產管理人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酌定之。
然本案中的失蹤人,失蹤僅6個月左右,尚不足1年,利害關 係人自難向法院聲請死亡之宣告;是本案失蹤人(提問人之父)之財產,自應由財產管理人負責管理;至於失蹤人未置財產管理人者,其財產管理人自應依「配 偶」、「父母」、「成年子女」、「與失蹤同居之祖父母」、「家長」之順序定之,併予敘明。

【註解】

註一:問題來源:96年10月12日聯晟法網>討論區首頁 >【綜合問題討論】>有關遺產繼承的問題。



故鄉簡介: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法律人的一首詩 專欄作者、公職、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篇(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1.【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2.整理中: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turning 98-07-11 14:17

家父為互助會首,A女為會員,此會共51會(一會一萬元).
A女參與2會並已標得會款故已成為死會,A女於今年98.02.10即失蹤未繳交會錢
互助會於99.01.10結束,所以尚欠30萬會錢,交付標得會款時有讓A女簽收據壹張由會首存查,且有讓A女簽商業本票,所以有30張壹萬元本票,於今年有寄發存證信函至A女住處,但她先生說兩人已離婚及A女已經不住在該處為由,所以存證信函拒收,A女行蹤不知.
請問:
我要如何透過法院向A女討得餘款?程序怎做?還有法院費用可由A女連帶負責ㄇ?
因無多餘的錢請律師,盼請解憂,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故鄉 96-08-21 16:07

【新聞與法律】託運行李之理賠,1公斤真的只能賠1千嗎?

文/楊春吉(故鄉)

【問題】

華航班機昨天在那霸機場起火爆炸,旅客託運及手提行李大多付之一炬;華航表示,依公司的規定,每名旅客最高可獲二萬元賠償,但華航將視情況調整理賠方式。 按照民航法的規定,託運行李以每公斤一千元計,以旅客最多攜帶廿公斤行李計算,最高賠償金額是二萬元,手提行李也是以二萬元上限,旅客若託運及手提行李都 遭火噬的話,最高可獲得四萬元的賠償。不過,託運行李的價值在託運前已向華航聲明並載明於貨物運送單或客票者,不在此限。華航所投保的台灣產物保險協理張 建祥表示,有關行李遺失理賠,除了民航法有規定,機票背後也根據國際相關規定,託運每公斤廿美元,手提每位不超過四百美元,因此,華航採取對旅客比較優 渥的方案(註一)。請問託運行李之理賠,1公斤真的只能賠1千嗎?

【解析】

按「航空器失事致人死傷,或毀損他人財物時, 不論故意或過失,航空器所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損害,亦應負責。自航空器上落下或投下物品,致生損害時,亦同。」「航空器使用人或運 送人,就其託運貨物或登記行李之毀損或滅失所負之賠償責任,每公斤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但託運人託運貨物或行李之性質、價值,於託運前已向運送人聲 明並載明於貨物運送單或客票者,不在此限。乘客隨身行李之賠償責任,按實際損害計算。但每一乘客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二萬元。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因故意或 重大過失致生前二項所定之損害者,不得主張賠償額之限制責任。」分別為民用航空法第89條、第 93-1條定有明文,是航空器失事(註二)毀損他人財物時,不論故意或過失,航空器所有人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註三);其就其託運貨物或登記行李之毀損或 滅失所負之賠償責任,除「託運人託運貨物或行李之性質、價值,於託運前已向運送人聲明並載明於貨物運送單或客票者,不在此限」外,每公斤最高不得超過新臺 幣1000元;至於乘客隨身行李之賠償責任,按實際損害計算,惟每一乘客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二萬元。是託運行李之理賠,除「託運人託運貨物或行李之性質、 價值,於託運前已向運送人聲明並載明於貨物運送單或客票者,不在此限」外,燒光 1公斤,依民用航空法第 93-1條之規定,最高真的只能賠1千元。

【註解】

註一:問題來源:96年8月21日奇摩新聞首頁 >社會 >聯合>空難理賠,行李燒光 1公斤賠1千(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0/2/j2uz.html)。
註二:此稱航空器失事,係指自任何人為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至所有人離 開該航空器時止,於航空器運作中所發生之事故,直接對他人或航空器上之人,造成死亡傷害,或使航空器遭受實質上損害或失蹤而言(民用航空法第2條第17款參照)。
註三:換言之,係採無過失責任主義(最高法院90年08月03日90年度台上字第一三六五號民事判決、88年08月06日88年度台上字第1767號民事判決參照)。

(一天一情話)
老婆,前世的妳與今生的妳,一樣美麗;
一樣是我至愛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