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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khmet 103-04-22 01:40

前言:我是職災勞工,因為職災所以需要休養三個月,公司有幫我加保團保,也有幫我申請職災傷病給付(缺資料還沒審核過),職災給付申請表上面有要勾選支付”全薪”,”半薪”,”不給薪”,這些表單都是公司處理所以我也不清楚公司是勾選哪個選項,當初出院時是公司結清所有的住院醫療手術等等費用大約8萬元,而這休養三個月的薪資到目前我也一毛都沒拿到,目前正休養到第三個月打算辭職不做,但最近有發現到雇主除了勞保投保薪資低報外(我月薪23000公司投保19200),還有雇主應該幫員工提撥的6%提撥退休金也是每個月從我薪資裡面扣除但公司本身一毛都沒出過(已去個人提撥帳戶查詢過),現在雇主的意思是團保理賠下來的理賠金可以拿去抵充雇主的責任,也就是說我這三個月的薪資就是從團保裡面扣除,當初出院公司先結清的醫藥費也要從團保裡面歸還給雇主,然後勞保局申請的職災傷病給付也要歸雇主所有,但這也是在老闆有支付我全薪的情形下這筆職災給付才能給雇主抵充,我是有聽過團保因為是雇主出的保費所以理當可以讓雇主抵充他的雇主責任,我也知道申請職災傷病給付是給付投保薪資的七成,那剩下的三成甚至不足我原領薪資的部分也都是雇主要負擔,例如:投保薪資19200的七成13440那不足23000的差額9560就是雇主要負擔的部分,我的問題如下

一:請問雇主說團保可以拿來抵充他應支付給我的薪水也就是每個月扣23000起來當作他已經給我全薪了,所以理當申請下來的職災給付就要歸公司所有是這樣嗎?還是說所謂抵充雇主責任的部分是雇主只能抵充我薪資不足額的部分也就是職災給付13440到23000中這不足額的每月9560只有這部分是雇主可以抵充,那這樣也等於公司沒給我全薪所以理當職災給付的每月13440是可以歸我個人所得是這樣說嗎?那公司先前結清的醫藥費我也要從團保裡面扣還給公司嗎?還是說這筆醫藥費可以去跟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退費再退還給公司?因為當初職災發生的當下我是用健保身分去掛急診的。公司有幫我申請職災給付,但是有沒有申請職災醫療退費就不清楚了。那該抵充的抵充完了該還公司的也還了,那假使團保理賠金還有餘額那剩下的餘額是該歸公司還是歸我呢?

二:因為我薪資都是用轉帳入戶頭的並不是領現金,公司也沒給我薪資明細表,請問如果我要拿我的戶頭存摺去舉證公司勞保薪資低報跟提撥金6%公司沒提撥這樣有辦法舉證嗎?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的幫忙,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2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公司應負責賠償之總額,必須詳細了解案情並且計算出金額,才能精確判斷抵充是否合法,但是有關職災給付領取的部份,受益人是你,公司不得直接領取,否則這個部份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2、有關平均薪資的部份,轉帳明細資料就可以用做證據了.

3、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並注意30天期限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徐慧枝 103-04-17 21:57

工作:工地吊料(電梯孔)

意外情況:摔落在水池(電梯孔下)

人員現況:41年次

               送達急診室己無呼吸心跳,經急救有心跳血壓,抽血有酒精濃度1.3,現在腦部無活                        動,昏迷指數3,靠呼吸器。

保險狀況:勞保己退保領取一次給付。

 

問題1.請問是否是否屬職災

問題2.如是,在不走官司,欲和解情況下,如何計算可提出的合理賠償金額?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被認定是屬職災而可向僱主依勞基法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這是職業災害沒有錯,但要計算金額需要詳細資料,包含年資、薪資等等才有辦法計算。建議你可以找律師討論後再提出金額。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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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屬於職業災害,您可向雇主依勞基法請求相關賠償,若雇主拒絕,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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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5 17:25

 這是職災無疑

 賠償金額的估算很複雜, 建議找律師幫您核算, 約有以下項目:

 慰撫金: 本人, 配偶, 直系血親都有

 醫療費: 已發生及將來要支付的

 管灌飲食費

 尿布, 清潔用品等費用

看護費用: 以外勞每月約21000元計算

 工資: 直到65歲退休為止

(http://www.lawmed66.url.tw)

Chris 103-04-17 12:51

請問 我因為在醫院當保全維護院內安全 因執行勤務 被精神病患打傷 肋骨封閉性骨折有裂痕發炎及肌肉拉傷 就醫後醫生判定需要在家靜養2-3個月才可痊癒 也開了證明書 雖然公司有讓我休息 只休息8天就要我上班 上了四天班 都一直吃止痛藥 才可以免強上班 其中的勤務均由同事私下幫我完成 疼痛難耐再向公司告假 幾經商量才免強再讓我休5天 總共休13天 其中還包含了我自己的正常休假 公司只給半薪假 但若是在請假 就是無薪假 雖說公司會幫忙請職災 但我目前還是無法正常工作 我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而我的權益究竟有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即至各縣市勞保局詢問您的相關勞保權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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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5 17:21

 職災期間的醫療費用及應領工資, 公司是要全額負擔的. 換句話說, 你確實因病難以上班, 雇主應准你休假從事醫治(如果只是看門診就可解決, 那麼看完門診還是要上班), 還要負擔你的醫療(含復健)費用及因此而未能領到的工資(http://www.lawmed66.url.tw)

fmb1106 103-04-05 00:47

你好:

假設在A公司發生職災,勞工局也認定是職災,且醫生也開証明,內容說明無法A公司擔任〝原工作內容〞,但為了生活,進而轉職B公司,工作內容完全與A公司不同,這樣是否還能向A公司求償無法任職的賠償?如不能的話,有什麼是我們可跟A公司求償的部份,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A公司請求職災之損害賠償,若A公司拒絕,得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A公司若拒絕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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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0:49

您好:

關於您的個案情形,您可以依據勞基法之規定先向原公司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若原公司不給,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若還是不給的話,可逕行提出民事訴訟來請求。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4-06 18:01

公司應該有義務讓勞工休養到康復為止

期間應該給予全薪

如果已經離職,是否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40個月薪資買斷,容有疑義

fmb1106 103-04-06 22:57

你好,謝謝你們的回覆

不過該A公司以未請假未由,

發存証信函將我們fire掉,

請問我們是否還有理由去爭取這一切?

另因無法回A公司工作,在未自行離職情況下又在B公司任職,會不會有什麼違法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4-08 20:54

 您的問題很重要. 如果醫師已開診斷書, 證明不能勝任原工作(但可勝任其他工作), 如果診斷書還寫上原工作能力已無法回復, 則表示已終止治療. 終止治療後雇主就不必負擔醫藥費和原領工資補償了(當然, 治療終止前的仍要負擔). 所以您要先確定, 職災是否已終止治療? 若還在治療中, 雇主不可以解雇(勞基法13條), 除非您是以治療之名行曠職之實. 當然, 民法上的損害賠償仍可請求, 但要扣除雇主已經依勞基法規定先支付出的費用(相關資料, 可參考本事務所訊息分享一欄, http://www.lawmed66.url.tw)

Davis 103-03-13 23:32

Dear 律師大人們~
◎事由:我父親工作雇主為管委會,二月中在??住戶後方的山坡上除草,被草絆倒後,跌落撞到住戶的圍牆,後頸椎及神經受挫,手術急救及診斷後下半身終身癱瘓、上半肢部份功能受損。
◎現況:管委似對於??目前的醫療費近50、60萬不願意幫我們支付,我父親沒有多少存款,我只得四處向親朋好友借錢(管委會讓我很心寒),他們有透露:想待公共意外責任險200萬下來後再一次和我們和解
◎自己做的功課:目前僅知道,雖是職災~但勞基法、職保法內所稱雇主,目前未將管委會強制納入,所以相關權益都...T.T(我也知道目前管委會的心態就是我們拿他沒辦法)
◎想求教各位律師大人們:我和我父親的處境,是否只能依他們所開的條件來達成協議呢?我真的很不甘,也很心寒難過,我一直在思考,200萬給我們支付醫療費用之後,後續的照料(目前插鼻胃管、導尿管)及龐大的支出,加上我本身還有小孩要養,身為家中獨子的我,實在是無法面對明天的未來,想懇請律師大人們,能否指點我迷津,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TT,謝謝您們

◎謝謝律師大人們的回覆:目前有確認他們未投保勞保,今天有致電勞工局及勞檢處,他們的回覆是: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適用雇主,目前並不包括管委會,所以他們無法為我們做職災通報及鑑定(T.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管委會有無幫您父親投保勞保,若有投保,則仍可聲請職災,另也可對管委會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管委會未替您父親投保勞保,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管委會違法行為,若管委會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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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s 103-03-14 12:34
◎謝謝律師大人的回覆:目前有確認他們未投保勞保,今天有致電勞工局及勞檢處,他們的回覆是: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適用雇主,目前並不包括管委會,所以他們無法為我們做職災通報及鑑定(T.T)

 

啊中 103-03-05 11:08

請問職災勞工受傷期間已經停薪留職

但最近被老闆惡意刁難 導致精神狀況不好

是否可請精神科醫生開立診斷書

向公司申請停薪留職呢?

如果可以該怎麼做?

因為怕公司不同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醫師開立相關診斷證明,向公司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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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堅 (孫志堅) 103-03-10 12:49

一、首先,建議你先確認自己是否想離開公司,如果是,那就可以接受老闆的資遣;如果不是,而又無法勝任職災前之原有工作性質,應與資方協調調離原職務,看有無可勝任之其他工作,若亦無其他工作可以安排者,依法仍應請求資遣

二、依勞基法第59條第2款之規定必須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工資補償,因此並非一概可任意要求資方給付40個月的工資。

三、如果切結書與原協調內容不符,建議再與老闆溝通,如果你直接離職,就不算是非自願性離職,因為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補助金必須有資方開出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方可請領。

fmb1106 103-04-03 00:47

你好:

假設在A公司發生職災,勞工局也認定是職災,且醫生也開証明,內容說明無法A公司擔任〝原工作內容〞,但為了生活,進而轉職B公司,工作內容完全與A公司不同,這樣是否還能向A公司求償無法任職的賠償?謝謝

啊中 103-03-02 16:03

我是職災回去上班 現在老闆惡意刁難

老闆也有說要資遣 

請問各位律師朋友們

我是否該打電話錄音問老闆是否要資遣

如果是的話 我該怎做?

如果不是的話 我該怎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用打電話給老闆,您僅需蒐集您老闆相關違法證據,再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之即可。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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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中 103-03-02 20:4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用打電話給老闆,您僅需蒐集您老闆相關違法證據,再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 ... (恕刪)

 請問相關違法是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您老闆惡意刁難您之相關行為及言論。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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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中 103-03-03 13:0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您老闆惡意刁難您之相關行為及言論。

以上,呈請  ... (恕刪)

 可是公司噪音分貝很高 錄音筆錄不到..

另外在請問一下 協調的時候老闆答應調離原職務

但是我現在工作+-也會做到受傷前的工作

這樣的話 我是不是可以再次申請協調  要老闆一次給足我40個月的工資呢?

還有老闆要我七點上班 拿切結書給我簽 但我沒簽  可是老闆也要我七點上班

這也跟原本協調的比照之前上班時間不一樣 我能不能直接離職 然後算非自願離職

領失業補助金呢?

啊中 103-03-01 19:30

請問職災調解完回公司上班 老闆卻惡意刁難 

薪資跟原本調解的不一樣  針對以上兩點是否可以提告?

林智群 (klaw) 103-03-01 20:29

 老闆如果沒有依照調解文件內容履約,就有違約問題,可以提告

啊中 103-03-01 20:3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老闆如果沒有依照調解文件內容履約,就有違約問題,可以提告

 那老闆惡意刁難 難後又不資遣  想讓我自己離職 

請問這樣我有什麼辦法讓老闆資遣我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拒絕與您協調處理,可起訴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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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3-02-26 10:58

您好:

家母已滿六十歲,目前在領退休金,最近出來工作,她的公司要她填下列資料:

1.切結書(應保不保專用)

2.勞保權益及職災賠償請求權拋棄書(本人用/家屬用)

3.勞健保不加保之損害賠償同意書(家屬用)

 

請問填了以上的資料對她的權益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請問公司這麼做是否有違法之虞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公司似不幫您母親投保勞健保,可至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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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確實有從事勞動工作 雇主不願意依據勞保法規投保  可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m 103-01-16 13:46

您好:

職災發生時間:101年6月要求邊工作邊診療,雇主沒有給職災單。

              102年5月手術,復健中無法工作, 雇主才給職災單。

              (102年5月~102年6月雇主有申請勞保局傷病給付)

承上述

勞基法第 61

第五十九條之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時效是101/6-103/6 ?   與給職災單日期有沒關係

 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時效是101/6-103/6 ?

關於勞保職災傷病給付是指不能工作起二年,是102/5~104/5 ?

假如在這期間離職了,仍在繼續復健無法工作,可以自己去申請傷病給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保局說明您的情況,加以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kykiss 102-11-19 15:20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誠心的在此請教謝律師: Q1: 若我姊住院期間有申請職災,公司有支付未上班期間的部分薪資提告時可再向肇事者提出薪資補償嗎? 同學說法律沒有兩賠,說公司已給付薪資就不能再向肇事者求償 Q2: 因為住院期間公司給付的薪資為部分,提告時可要求肇事者補償不足部分嗎? Q3: 我姐剛升副店長,人事令已下來,下個月薪水就會調整,但因為車禍導致下個月不能生副店長了,已由他人取代,這樣可以副店長的薪資向肇事者求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如下 您姐仍可以申請薪資補償,且您姐的人事令既然已經下來,則其成為副店長是可期待之事,當然可以以副店長之薪資來計算,由於您姐所受的傷勢並不輕,所以其他包含醫藥費,看護費,應均屬可請求之範圍,且本件建議您們先提告刑事,待刑事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節省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kykiss 102-11-19 14:19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誠心的在此請教各位律師們: Q1: 他故意不接電話,原本電話有人接,聽到是受害者家屬後再撥打就轉入語音信箱,刑事只有六個月期限,若這期間提告,肇事者故意出國六個月假裝不知情怎麼辦? Q2: 肇事者作筆錄時說沒紅燈且時速只有10~20KM,路口監視器故障無畫面,可以請第二台被追撞的轎車駕駛當證人嗎?  因為同是受害者 這樣有公信力嗎? Q3: 我姊住院期間肇事者有來探視一次,談話內容中有承認趕時間,肇事者朋友(車禍當時於車內)有說那時黃燈紅燈轉太快,衝過去時變紅燈,我們當時有錄音,請問這錄音檔可成為證據嗎?  因為這錄音是在未告知肇事者情況下錄音的 Q4: 若我姊住院期間有申請職災,公司有支付未上班期間的部分薪資提告時可再向肇事者提出薪資補償嗎? 同學說法律沒有兩賠,說公司已給付薪資就不能再向肇事者求償 Q5: 因為住院期間公司給付的薪資為部分,提告時可要求肇事者補償不足部分嗎? Q6: 我姐剛升副店長,人事令已下來,下個月薪水就會調整,但因為車禍導致下個月不能生副店長了,已由他人取代,這樣可以副店長的薪資向肇事者求償嗎? Q7: 肇事者開的車為朋友的車,我們錄音談話內容中,肇事者有表示他晚上不適合開車,這樣提告中在狀紙上應詳加描述什麼? Q8: 如果肇事者說沒錢賠,可扣押肇事者財產嗎? 應如何申請? 拜託各位律師解決我們的疑惑><  謝謝各位 Q9: 當天晚上就有網友PO文肇事者當天的情形,但網友描述的前半段(指紅燈)是以"聽當時在場的人說的",後半段才是親眼看到的,請問這篇文章可以當成提告證據嗎,是否有公信力? Q10: 聽網友描述肇事者下車沒有隨即報警煩而邊抽菸邊指責我姐的不是,與肇事者談話錄音檔中,肇事者否認抽菸,並提及那時候下車時煙就熄了,這是不是意味著她邊抽菸邊開車,這樣提告事是否應於狀紙中提起? Q11: 現在若要提告要等一個月鑑定之後還是就可隨即提告?是以過失傷害提告嗎?

 

拜託各位了><請大家幫忙解惑><

對方不在台灣也是可以提告,不影響,考量期間因素,建議先提告,其他問題還是請來電討論,比較詳細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礙於告訴期間為6個月,本文亦建議您的家姊應該先行提告

2、有關肇責部分,於車禍鑑定時,可以提出一切有利之證據,且車禍事故鑑定不會僅以雙方的證詞判斷,還會依據現場跡證而判斷,然仍建議您積極舉證,請目擊證人或是有行車記錄器之人提供 。

3、有關車禍事故可以向對方請求的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因而不能工作之損失、因而增加之生活費用(倘若可以提出證明因此無法升任副店長,此部份的薪資差額也可以請求)(職災給付的部份,確實不能重複請求,但是通常投保薪資跟實際薪資還是有落差,差額的部份還是可以請求)、減損勞動力之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4、假扣押的部份,目前必須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脫產之可能,且必須繳交擔保金,因此您家姊需自行斟酌。

您好,告訴期間是以你提告為主,對方在不在國內並不重要,他裝作不知道反而會被通緝,建議你不用管和解與否,直接先提告過失傷害,到時候和解可以撤回,錄音可以當證據沒有問題,至於其他肇事責任問題因為有點多,建議是否來電或當面討論.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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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102-11-09 00:28

爸爸 月休6天 每天工作時數12小時    公司投保金額19043元/月   爸爸實領平均27000元/月 

工作中急性腦出血 重大傷病 死亡 請問 要請傷葬費  可用職災請領45個月嗎  另外公司以多報少是不是以違法         要怎麼要求與做法 才能維護我們家屬的權益

您好,以多報少是違法的,你們可以檢具相關收入證明,這差額的部分雇主必須要賠償給你們的.你可以先向勞工局檢舉,讓他去罰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構成職災的要件,故您們可以依職災的條件向保全公司請求,另公司以多報少的部分,確實是違法,也可以向公司請求補足該部分,本件除向勞工局申訴外,另可能需提起民事訴訟才能對您們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琉璃紗舞 102-11-01 12:47

上個月發生車禍~有報警了~對方開車而我騎機車~對方臨時打右轉方向燈要進入加油站~我來不及反應因而撞上

問題是:我本身在加工區上班~四班二輪制(做二休二~但是會有加班~所以都是做二加一休一)

因為車禍手受傷~無法上班的部份我有請假了(只請了兩天)~但是因為無法加班(平常工作都要一直搬東西~目前有暫時請另一位同事幫忙做我的工作~所以我暫時不用一直搬重物~但是加班就不行了~畢竟是去加別人的班~我沒權利要求別的班別的同事幫我做我的工作~所以我這一兩個禮拜都沒有加班)~

去詢問公司~公司說我不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也不算是職災~所以不會開立我無法加班的證明之類的(也無從開起)

現在想問的是~如果到時警察那邊的判斷是對方錯而對方要賠我的話~修車~醫療費用~請假費用~這都有收據或證明可請~但是因為上述我所說的原因無法加班受到的損失該怎麼跟對方要求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5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倘若歸對方的話,您可以依法請求醫療費、修理費、無法工作的損失,其中無法工作的損失,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您都有加班的習慣,則因無法加班的損失也可以請求。(然本文仍要告知,現行法院就加班費算不算是損失的見解仍有分歧)

琉璃紗舞 102-11-01 12:45

上個月發生車禍~有報警了~對方開車而我騎機車~對方臨時打右轉方向燈要進入加油站~我來不及反應因而撞上

問題是:我本身在加工區上班~四班二輪制(做二休二~但是會有加班~所以都是做二加一休一)

因為車禍手受傷~無法上班的部份我有請假了(只請了兩天)~但是因為無法加班(平常工作都要一直搬東西~目前有暫時請另一位同事幫忙做我的工作~所以我暫時不用一直搬重物~但是加班就不行了~畢竟是去加別人的班~我沒權利要求別的班別的同事幫我做我的工作~所以我這一兩個禮拜都沒有加班)~

去詢問公司~公司說我不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也不算是職災~所以不會開立我無法加班的證明之類的(也無從開起)

現在想問的是~如果到時警察那邊的判斷是對方錯而對方要賠我的話~修車~醫療費用~請假費用~這都有收據或證明可請~但是因為上述我所說的原因無法加班受到的損失該怎麼跟對方要求賠償?

琉璃紗舞 102-11-01 12:34

上個月發生車禍~有報警了~對方開車而我騎機車~對方臨時打右轉方向燈要進入加油站~我來不及反應因而撞上

問題是:我本身在加工區上班~四班二輪制(做二休二~但是會有加班~所以都是做二加一休一)

因為車禍手受傷~無法上班的部份我有請假了(只請了兩天)~但是因為無法加班(平常工作都要一直搬東西~目前有暫時請另一位同事幫忙做我的工作~所以我暫時不用一直搬重物~但是加班就不行了~畢竟是去加別人的班~我沒權利要求別的班別的同事幫我做我的工作~所以我這一兩個禮拜都沒有加班)~

去詢問公司~公司說我不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也不算是職災~所以不會開立我無法加班的證明之類的(也無從開起)

現在想問的是~如果到時警察那邊的判斷是對方錯而對方要賠我的話~修車~醫療費用~請假費用~這都有收據或證明可請~但是因為上述我所說的原因無法加班受到的損失該怎麼跟對方要求賠償?

李先生 102-10-26 00:24
事情發生的經過是上個月九月中旬 我在工地攀爬A字梯時

不慎從七呎(210公分)的高度掉下來 當時我與同事一組 由他扶樓梯

我當時有著工地安全帽 安全鞋 雙勾式安全帶(不過沒有地方可掛勾)

我則攀爬A字梯 到上方作業 但是由於同事並沒有將樓梯扶好

造成A字梯在我到達七呎高度時 搖晃幾下後 我便從上方掉下來

造成我左臂橈骨 左邊後方第六支肋骨 封閉式骨折 並且有腰部挫傷

頭部及左手臂 有一些明顯的外傷 經由前後三次的回診 已經由醫生判定

需要專人看護一個月 以及 需復健休養三個月 因為從受傷至今

我的老板僅僅在初期 會偶爾打電話來關心之外 ( 主要是詢問何時能上班)

但是只要談到關於 有關受傷的期間 薪資部份該如何補償

每次都推給保險公司 看保險可以理賠多少錢 再來決定他要給我多少

( 曾經不只一次說過 不是我想要多少就給多少 ) 真的讓我覺得很心寒

後來又說我工作受傷 不能夠把所有的責任推給他( 難不成要我自己怪自己)

辛苦工作的結果 竟然是受到如此的對待 同時也一直不斷的提及 詢問我

職災去申請了沒有? 我的勞保是投保在工會(保額是19047元) 原本是加保

在我老板那邊 因為我的行業是消防弱電系統 這個行業大部份投保勞健保

都是由受雇者自行付費 而我們公司也不例外 也是我們自行吸收所有費用

但是加保在公司費用一個月要兩千多塊真的太多錢(也是保最低工資)

後來才去自行加保在工會 他原本的意圖 是打算看我一個月可以請領多少

職災給付 再來補給我不足的投保薪資 這個我當然不願意 甚至因為這樣

我還特地去勞工局詢問 我本身可否主張由於投保勞健保 是由員工自行

付費 當發生職災的時候 雇主方面沒有權力要求所謂的薪資抵扣

勞工局的回應是絕對沒有問題 再來因為我的老板 根本就沒有誠意解決

我前後跟他協調兩次 最後協調結果 是他補償我五萬元無法工作薪資損失

同時在調結書當中 有明顯註明 勞保補償申請由我自行向勞保局申請

雇主意外責任險的部份 則由上包向保險公司(新光產物)代為辦理申請出險

出險理賠金額 及 勞保職災補償 均歸我所有 並且我亦不能再對我的雇主

還有上包要求任何形式上的賠償 我現在的問題是 關於保險公司理賠

的這個部份 因為我曾主動跟保險公司聯繫 他們回答說 僅可以理賠受傷

醫療部份 ( 採實支實付) 還有薪資補償 (但是要我準備 職災核定函)

理賠金額是我投保勞保職災賠償的另外30% 又或者照我每月實領薪資

扣除勞保給付的金額 就是他們要理賠給我的金額 但是我薪資是算日薪1400元 並不是算月薪(這個部份真的很吃虧)因為我們公司五六月份的時候 工作量很少

銜接不怎麼上 所以也間接影響到我的收入 因此都只有做幾天而已(五六月)

如果要算薪資平均總額 ( 僅僅只有兩萬兩千多元 ) 跟我預期 一個月算20天

有著相當程度的出入 另外一點就是 我能否主張行使 由於勞健保是我自行

付錢來加保 所以應該視同我沒投保勞保 賠償給我三個月全薪 還有我到底

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什麼賠償? 這個部份我真的很不懂 有沒有哪位律師 能夠來幫小弟解惑指點迷津? 謝謝大家
PING 102-10-04 15:44

你好:

因公司管理制度上的問題,導致在工作時因地板濕滑而跌倒,本人當時是正常步伐搬東西,
且只當時只有我和另一部門工作,進而左肱骨骨折,事後公司竟只以電話連絡之方式逃避責任,連事後看望和慰問都沒有,誇張的是連職災單和勞保醫療申請,都要本人帶著骨折親自坐車到公司去,首先時間回到當日6點50分,發生意外的當下,打電話給課長,課長竟以休假為理由,未協助處理就醫將責任推給代理人,二來打給代理人,卻是因尚未上班時間而回問該怎辦,竟也未協助就醫,三來九點近十點 處長曾來電表示欲看望,本人實以已經看完醫生正回家且父親當時正因公司受傷時的處理態度生氣而婉拒
PS:當下說句公道話,在公司受傷卻要由其家屬送醫,考慮家屬之心情 ,情何以求特意留下父親接受其關心,說真的,你是來看有沒有摔到重傷還是失能???,基本上協助就醫當場關心都沒有,還打電話問說要不要來醫院看我
但未拒絕之後看望一事,且假設真有歉意與關心之意,即使家屬婉拒 ,能可排其底下之員工或其他同管理階層到場關心慰問,而非以一句電話口頭上,假若今本人一摔而廢 ,能否以一句有電話口頭關心就好
今日為其底下員工非自願且無過失導致事故,公司基於人道立場上未立即協助其就醫,其二管理階層之人員於該名員工受傷期間竟回問何時上班,加重其內心傷害和精神壓力可否求償精神賠償,其三員工至公司申請理賠表達生活上有困難,公司未協助其困難,反冷言冷語要求自行想辦法處理,在理賠金上,以行政流程瑕疵為手段,9/17送件竟到10/1才送件,中間以中秋連假為由,屬正常作業流程 ,導致理賠金遲遲未撥下而增加心理壓力為實
PS:當時申請理賠金時就有表明急需,當下還以口頭上答應會急件處理,事後查證確是相反
,之後家人又打電話給主管要求來看望,(你看多可悲還要要求雇主來看望),卻是來推卸責任說我在電話中說不用來,我在你公司受傷本就因該來和家屬解釋始末和如何改善,而是來家裡說是我的問題

PING 102-10-04 15:34

因公司管理制度上的問題
導致在工作時因地板濕滑而跌倒
本人當時是正常步伐搬東西
且只當時只有我和另一部門工作
進而左肱骨骨折
事後公司竟只以電話連絡之方式逃避責任
連事後看望和慰問都沒有
誇張的是連職災單和勞保醫療申請
都要本人帶著骨折親自坐車到公司去
首先時間回到當日6點50分
發生意外的當下
電話給課長
課長竟以休假為理由
未協助處理就醫將責任推給代理
二來打給代理
卻是因尚未上班時間而回問該怎辦
竟也未協助就醫
三來九點近十點 處長曾來電表示欲看望
本人實以已經看完醫生正回家
且父親當時正因公司受傷時的處理態度生氣
而婉拒

PS:當下說句公道話
在公司受傷卻要由其家屬送醫
考慮家屬之心情
情何以求特意留下父親接受其關心
說真的
你是來看有沒有摔到重傷還是失能???
基本上協助就醫當場關心都沒有
還打電話問說要不要來醫院看我

但未拒絕之後看望一事
且假設真有歉意與關心之意
即使家屬婉拒
能可排其底下之員工或其他同管理階層到場關心慰問
而非以一句電話口頭上
假若今本人一摔而廢
能否以一句有電話口頭關心就好

今日為其底下員工非自願且無過失導致事故
公司基於人道立場上未立即協助其就醫
其二管理階層之人員於該名員工受傷期間竟回問何時上班
加重其內心傷害和精神壓力可否求償精神賠償
其三員工至公司申請理賠表達生活上有困難
公司未協助其困難
反冷言冷語要求自行想辦法處理
理賠金上
以行政流程瑕疵為手段
9/17送件竟到10/1才送件
中間以中秋連假為由
屬正常作業流程
導致理賠金遲遲未撥下而增加心理壓力為實
PS:當時申請理賠金時就有表明急需,當下還以口頭上答應會急件處理
事後查證確是相反

之後家人又打電話給主管要求來看望
(你看多可悲還要要求雇主來看望)
卻是來推卸責任說我在電話中說不用來
可笑
我在你公司受傷本就因該來和家屬解釋始末和如何改善
而是來家裡說是我的問題

阿球 102-09-05 13:03

我想請問職災發生後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有多久的追溯期

 

如果依造補償或侵權賠償 一般多是有兩年時效的問題

皮皮 102-09-03 13:21

您好,我是機車騎士,上班途中直行騎經無號誌路口汽車由巷口出來因而對撞已兩個多月;因腳骨斷裂至今仍請工傷假在家修養中。因而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上寫對方“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停)指示,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5條15款及第61條3款“。而我的則寫“未依標誌,標線(慢),號誌指示減速慢行。依據處罰條例第44條1項5款“,因我做筆錄時曾說我當時正在看後照鏡 。請問我若要談和解,能夠開什麼條件呢?(腳骨本來需開刀,但選擇打石膏,醫生說未來會有30~40%得關節炎可能性)

2.因受傷我只能在家修養並領公司三成薪。起先老闆已我仍領薪為由,加上我擔心為別人帶來麻煩,最後妥協於在家辦公。但前幾天電聯勞工局發現我其實可以不用辦公安心修養。針對此問題,我若爭取三成以上薪水是否老闆可以何種法條拒絕?或我是否可因此拒絕工傷假期間辦公?

3.因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上寫我可能有違規情事,是否就確定我無法申請職災給付七成薪資?若不能申請,則我是否能向對方求償薪資部份?可求償多少?

4.若我因可能違規情事而不得申請職災七成薪資補助,那麼老闆仍有義務支付我三成薪資嗎?修養期間仍可算工傷假嗎?

5.若老闆覺得請假過久因而想fire我,我能有什麼保障?(我95/11/3入職此公司)

預先感謝您的耐心與回答。

manman 102-06-24 18:34
您好: 我是一名代課老師,勞健保都有在學校,請問我在下班途中遇到窟窿摔車,可以申請職災理賠嗎? 謝謝您的回復!
102-06-24 20:28

內政部   (75) 台內勞字第410301號

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應包括交通事故及其他偶發意外事故,此類事故非出於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者,應屬職業災害,但仍應就個案發生之事實情況予以認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勞簡字第5號

 

按「勞動基準法第59條所謂職業災害,不以勞工於執行業務時所生災害為限,亦應包括勞工準備提出勞務之際所受災害。是故上班途中遭遇車禍傷亡,應可視為職業災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第2 項規定訂定之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 條即明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此有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2985號裁判可參。

 

又「勞動基準法與勞工保險條例,均係為保障勞工而設,勞動基準法對於職業災害所致之傷害,並未加以定義,原審本於勞動基準法所規範之職業災害,與勞工保險條例所規範之職業傷害,具有相同之法理及規定之類似性質,並參酌勞工傷病審查準則第4 條之規定,認被上訴人係屬勞動基準法第59條之職業傷害,於法並無違誤。」,同院92年度台上字第1960號判決意旨亦足資參照。

 

是如係「受僱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即屬職業傷害,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之規定負補償之責

p.s:申請相關文件請向公司或學校人資單位或直接電洽勞保局....如果有團保也可以問看看

實際投保與理賠項目是否含括上下班途中車禍意外事故....供您參考!

JESSICA 102-06-10 14:45

老公近日在出門上班時因路滑在樓梯間摔倒,不慎跌斷2根肋骨

我們住在公寓2樓,老公所跌倒的樓梯是公共樓梯,未料向公司提出職災申請,公司卻以"必須出公寓該棟建築物"後,才算職災,不願意認同樓梯間是公共空間及職災範圍

已致電詢問過勞保局,勞保局認為在樓梯間跌倒屬職災範圍,申請可核保險費, 但需由公司申請,以及需要公司印鑑

目前的問題是公司不願意申請,也不認同職災

已向勞工局提出勞資協調,將於明日召開,想請問有關職災認可的法條

以及公司若不依法為勞工申請職災是否觸法

員工若職災申請未過,病假是否只能請一個月?? (目前因肋骨斷掉不需住院,但需在家休養3~4個月)
除了透過勞工局協調,是否有其它更好的方式??? 

  Jessica您好:依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準則第4條之規定,你所述情形,應已構成職業傷害,公司辯稱"必須出公寓該棟建築物"之主張,並無理由。勞保局所回覆您之答案應屬正確無誤。因您已透過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之程序,勞工局中之調解委員亦頗富專業能力,應能處理此案之爭議並釐清雇主應負之責任。若調解程序最後未能成立,如欲再採取進一步之救濟方式,請再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

sspeng 102-05-01 13:46

我哥因為工作,左前臂被馬達扯斷,經手術手臂有接回,職災至今,已經一年10個月了,職災民事求償期限眼看要到期了(二年),公司目前為止依照勞保的規定支付「薪資給付」、「醫療費用」、每次回診及復健派車去醫院(公司有投保團保,應該是用團保給付),雇主與我們雙方從來沒有談過賠償的問題,我哥目前仍然還在醫療中,已確定會有失能,但不知失能幾級,已經先有去申請殘障手冊並已拿到。我想請問:
1.民事求償要如何舉証要求呢?2.期限將至,是否要先申告呢?3.公司團保的失能給付,雇主可以扣下來不給勞工嗎?

 

建議儘速發存證信函向雇主請求勞基法的職災補償及其他民事賠償請求,以免因時效而消滅。另提醒亦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此亦二年時效)。而勞基法的職災補償,雇主係負無過失責任;如係請求其他民事賠償,則雇主需證明無過失始得免責。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叮噹 102-04-13 01:14

原po於今年2/11上班途中車禍(我是乘客)導致左脛骨骨折 醫師建議休養三個月
問題一:休養三個月的計算方式?是由出院日開始計算還是入院日還是手術日 ?(因原po是在任職的醫院就醫手術,故主治醫師受制於醫院高層吧!主治醫師表示算法由醫院高層決定)公司方面則告知由入院日開始計算公傷三個月,這樣是正確的嗎?
因為上列的三個日期均不同!
公傷認定:
公司表示需由勞保局發文認定此車禍職災,才可將假別改為公傷假!我有爬文及查法條,剛發生意外時,休假是以一般傷病假及事假先請假,待公傷假申請後可回朔將事病假更改為公傷假!
現在我第一次申請勞保局傷病給付(不能工作後第四天為2/14……2/18共五天)及上下班途中事故證明書等資料,已經收到勞保局回文,表示職業傷病事故申請傷病給付案,經本局審核符合規定!
現公司表示勞保局次文核准為五天,故公司依回文內容給2/14……2/18五天公傷假,後面這剩餘休養時間,現已留職停薪為休假別!待休養完畢後,回公司後申請後續傷病給付,待勞保局回文後再改休養期間假別!
問題二:職災認定由什麼單位負責?
詢問勞保局,勞保局表示他們是負責傷病給付部分!
勞工局則表示公傷假不需特殊認定,公司有職權可將其假別登記公傷假!
問題三:公司表示先將原po 30天普通病假休畢後改為留職停薪,公司表示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9條 未認定其傷病為職災時,公司得要求其員工留職停薪處理之!
這樣合法嗎? 若改為留職停薪身份是否影響,之後申請職災期間薪資給付額?
問題四:依規定職災期間薪資為全薪給付,勞保局給付其70%資方給付30%
公司目前未給付任何薪水,公司表示休養三個月後一次給付,應給之每個月30%薪資! 這樣合乎規定嗎?

因原po欲修養三個月後加休當年年假7天後,離職

這幾個月公司的態度等,我不願再回這樣的公司上班了! 公司規定離職當日需上班,這樣也是合法的嗎?

勞工局方面則建議我申請調解,那麼我現在申請調解會不會影響我日後薪資申請,年假申請,離職的問題?
或者修養三個月後,公司仍採取拖延戰術,再申請調解嗎?
調解申請到正式調解需要大概多少時間?
因為傷病給付申請需三個禮拜工作天,公司可拖延的時間大約一個月,因為我也沒辦法一直不工作,跟公司抗爭,休養過後我也需要找到新公司上班!!

若有一文多po狀況 是因為我第一次上傳失敗 所以重新上傳 請見諒!!

阿球 102-03-21 21:14

請問一下 我於執行職務當中 ,操作天車吊重物,不小心被重物壓傷,之後就被解雇,薪水部分已經向勞工局聲請調解完成,這是這次的傷害,讓我腳留下永久性的傷害,不能久站,不太能搬取重物

請問我能依?民法第184條第一項之過失責任向老闆提出告訴嗎?

因為我沒有天車執照老闆還叫我操作導致我受傷

184條第2項推定過失責任

我受傷時老闆沒有幫我報取職災,然後還將我解雇,這樣他算不算違反保護他人法律,可以叫他自己提出沒有過失的地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似有非法解僱之嫌,而本件若業主監督管理有疏失,則您仍可向業主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球 102-03-22 17:28

非法解雇好像調解後他就沒事了,怎樣向他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向其求償,則需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2 23:02

建議先發函表示要回去工作,調解不成後再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牛奶 102-03-16 19:08

律師您好~

先生發生職災至今已3個月。經醫療院所診斷須休養6個月。但連續收到公司存證信告知不承認此診斷書。並要求要近期到其他醫院做診斷。否則解除勞動契約。這樣我們是否理會?因為發生職災是事實。感覺事到如今他並不想負責。該如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若終止本件僱佣關係,則您們可以提起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以爭取權益,基本上榮總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是很難推翻,您們當然也可以先回應一下對方的存證信函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8:39
回覆 牛奶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先生發生職災至今已3個月。經醫療院所診斷須休養6個月。但連續收到公 ... (恕刪)

您們可以申請職災鑑定,及跟勞工局申請調解

只要符合勞工局扶助資格,就能申請免費律師替您主張權益。

按讚:http://blog.udn.com/lutong01

邱先生 102-03-09 12:25

各位律師們好:

我在公司發生職災意外 左手中指第一節受傷後手術截斷
申請的勞保理賠以完成賠償 理賠為 休養天數的70%薪資 1萬5千元

現階段不至於到殘廢等級 但有失能的部份 是否能向公司 求償
本人因操作機具不慎 而非機具故障導致受傷 請問這樣還能向公司提出 賠償嗎??

職災補償是無過失責任 公司還是要給付原領薪資 但要扣除跟勞保局請領相關給付

邱先生 102-03-08 02:40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團們 有關斷指後續賠償或申請 (抱歉..文章較長了些..)

本人我在此公司做了8年 再兩個月前在公司操作機台時,左手中指不慎遭機台壓斷,經送醫手術後截斷了左手中指第一節 手術完後醫生評估無須住院
事發隔天公司派人至家中給予紅包新台幣一萬慰問
公司有幫我投保勞健保 也是保最低的1萬8千多的樣子 但我實領是3萬 明顯得跟投保相較下有落差 但受傷休養期間 公司有照給我全薪3萬 至於團保部分 我知道公司有幫員工保一項團保 但受傷當天 聽公司說團保已過期 所以沒保險賠償勞保賠償是1萬5千多元 也就是受傷休養期間 勞保給付的70%薪水
以上是講述一下受傷經過及勞保賠償部分

但我想詢問各位專業律師團們的意見與建議

1.我在公司發生職災意外 公司替員工保的團保 若過期 是要自認倒楣嗎
團保部分是公司開銷的 但若過期 是否真的無法有理賠

2.再公司任職8年 發生職災意外 雇主部份在道義上是不是需要賠償一筆金額給受傷員工

3.還能有其他單位可以申請職災賠償

4.診斷證明書 是寫左中指遠位指骨處完全截斷 再這部分也不是很清楚是殘廢還是有失能 若都沒有的話是不是無法向雇主求償

5.因我沒有堆高機駕駛執照 雇主時常要我們操作堆高機 這部分雙方是不是都違反了 基於能保有工作 雖然會開 但始終無駕照 也時常提心吊膽發生意外

(因為聽周遭朋友敘述他們自己在公司發生職災後 公司有賠一筆錢給他.10萬或20萬.因為本人在公司做了那麼多年 不幸遭受斷指意外 公司有包了一萬元紅包 但休養期間兩個月內
給予我的態度感覺很冷淡 雇主無到家中探視 且一通電話關心也沒 只有在休養期間 甚至受傷手指還未拆線 三不五時來電詢問 是否能回公司幫忙上班,讓我蠻心寒的,傷癒一半後回公司也沒有過問或是提起什麼讓我更是無法忍受.且回公司後看到機具讓我會畏懼甚至害怕傷癒後公司還會再派遣我做此樣機具工作.故而向公司離職了)

但也有朋友說 其實發生職災意外 雇主及我 都各佔一半責任 雇主無須賠償一筆金額
因為各有各話 也讓我不經想在此詢問各位律師們的資訊為參考

有去電勞工局詢問 雖然實領3萬 但公司提報的保險額是1萬8多 申報不實是事實
但勞工局人員說 公司既然有給予全薪 就不能再申請 公司給予半薪或無薪的申訴
關於這點我很清楚,但勞工局人員說 若有申報不實部分 確實會口頭上勸導該公司申報不實部分 並且開罰

但詢問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人員 則說 其實還可以跟公司求償 精神賠償部分
但關於這一點很有可能性的會走到法院官司 請問是否真的有需要到這樣

因本人不幸斷指加上任職多年如今公司態度低調冷淡處理 任我如此無言無奈無助
勞保賠償1萬 加上公司紅包1萬 自己保險賠償5千多
一根手指只值2萬5千 想想實在很不值.......

此事件讓我目前生活上不方便也有壓力 也不敢讓人看到我的手 想去裝手指義肢 但理賠金額應付生活開銷更不足以做義肢之費用 且後續回診醫生評估需要在動一次小手術 因為傷口內有粉瘤屬不正常 須清除掉 再這部份是不是能夠向公司提出第二次手術的費用 但公司已將我勞保退掉了 (目前剛離職)


朋友給予的意見是請律師 跟公司提告 但我想不出 發生此件職災意外請律師要告公司的理由 想了老半天 為什麼要告公司 有什麼理由可以告公司
再公司任職多年 難免有情感產生 若要我告公司也難以忍心 但又想到斷指只賠償共2萬5 實在很難讓我接受 朋友們說 我都離職了 又不會在那上班 無須掛念這個 而且時間一久公司也會忘了 根本無須再念情份

謝謝各位專業律師們 的建議 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2-03-08 05:04

發生職業災害可以向雇主請求賠償、依勞保條例請領職災給付、依勞基法請求職災補償或依職災勞工保護法請領補償與津貼。且您於醫療結束後,可以要求雇主轉調較輕便能勝任的工作,若輕率自行離職,至少將喪失請求資遣費的權利。後續處理最好向專業人事諮詢,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夾心 102-01-14 21:13

3號晚上我在行經和誠路時撞到一位正在工作中的導車人員 他身穿反光衣手拿指揮棒還是被我正面撞個正著..當然我不是故意撞他的雖然當時有些小雨但是我真的沒看到他撞上去,現在他躺在醫院小腿兩根骨頭都斷了至少今年應該無法工作了!!他現年63他有說他一個月25K他至少還可以做兩年一年算30萬至少還有60萬的進帳他因為已經勞退了公司只有給他職災保單請問他這樣的要求合理嗎??也有說談不攏就是上法院了!!懇請律師協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1:20

如果和解不成就只能讓法官判決,基本上您精神賠償費用就很嚇人了。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私密詢問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您好,

      在和解的階段,對於金額的請求是不會考慮在法律上合不合法,只有您接不接受而已。如果金額方面談不攏勢必須要上法院才有辦法解決,對方也有可能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可以多查查網路上的判決,看看法院判決的額度,先自己有個底。

阿吉 101-12-15 23:28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日到派出所原本要提告,但警方告知,若走刑事案件,到時法院判決會給雙方一次機會合解,若再無法合解,會再重新開庭確定判決。若是如此,我還需要往民事簡易庭提告嗎?

想再詢問,若已告刑事民事能再告嗎?

因為對方只與我聯絡一次合解金的問題,之後就全丟給他姐姐與我聯絡處理,最後對方堅持,以醫藥費+3000元合解,若我不願答應,就隨便我處理,完全不理會我的傷勢狀況和處理方式。

若我向醫院申請精神賠償的文件,可以一併要求理賠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5

這應該是同事個人行為,

你可以向同事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不過很難跟公司主張公傷職災

阿吉 101-12-14 14:46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保外,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要如何要求,若這同事不願賠償,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請律師費用?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和對方要求30000已降至15000的賠償,對方只願意出醫藥費約700+3000慰問金,若不能接受,對方寧願走法院。 我打算到醫院申請精神賠償證明,因為當天發生後,我就寫離職單,導致我目前找工作碰壁,因臉上有傷疤。 想再請問新北市三重有一個簡易法庭,可以在此地提告嗎?因為若要到板橋地方法院,時間長而且距離較遠? 我們雙方沒有到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可以直接做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13

刑事部分可向附近警局提告,將來會先到板橋地檢署偵訊。民事部分若無意調解,對方又不願意賠,可向三重簡易庭提告求償,可以請求醫藥費、精神賠償等,但律師費要自付。

阿吉 101-12-11 07:31

因為在公司發生公傷
主因是同事拿著桶子撞到我的額頭
導致血流不止,將來復原也會有一道約2公分的疤

想請問除了可以申公傷職災、勞健保外
另外我想和這同事要求理賠
要如何要求
若這同事不願賠償
我只有急診的就醫證明能提告嗎? 

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因為傷及臉部,而且對方無任何道歉之意。

1.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及民事侵權行為賠償的問題 2.如果對方不願意道歉及賠償 你還是需要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賠償範圍可以包括精神慰撫

茶裏王 101-12-09 08:53

想詢問如下問題 1如因工作上支出是否為公司應該提供

諸如通話費 交通工具維修損壞費 或是更換新車 在家工作水電與房租 等支出補償

2超時過勞加班費提供 但雇主以各種理由不支付 例如處理速度慢等等之類

負責區域範圍廣大 台中以北至基隆宜蘭

因為只有1個人處理包含業務 維修 安裝 內勤 外勤 等所有工作

3因超時過勞工作壓力造成長期失眠或可能有心臟或腸胃疾病發生

已有精神科醫療開立安眠藥等 未請醫生開診斷書 如在加上其他健康檢查後證明有病狀出現

是否會成立職災認定

4如保密或競業條款 只有雇主留存一份且未有限制期限內也沒有相對補償 是否為無效

有無必要要求廢止或不需理會 雖已簽屬但也是讓雇主安心員工想替公司工作

5相關處理或預防建議意見 畢竟人員離職多數仍會以選擇相同性質工作

總也要預防離職後天下掉下來的意外

先行謝謝大大解答意見

隨遇而安 101-07-31 13:59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於上班途中,穿越馬路(沒有走斑馬線,但一百公尺左右有斑馬線)

機車撞傷

穿越馬路並不在「勞工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準則」第十八條內

所以想要詢問是否可以算職災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7-31 15:19
回覆 隨遇而安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於上班途中,穿越馬路(沒有走斑馬線,但 ... (恕刪)

 這位  隨遇而安 網友您好,很榮幸由我親自為您解答您的問題,以下是我個人意見,供您參考,

詳細事實情形,因為我這邊尚不清楚,所以謹就法律部分給您一些方向:

首先,依照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所以上班途中發生傷害法律上我們認為是職業傷害

第二,同法第18條規定了幾點例外,也就是非職業傷害的情形為:

  一、 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二、 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 三、 受吊扣期間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駕車。 四、

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違規紅燈

五、 闖越鐵路平交道。 六、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或管制藥品駕駛車輛。

七、 駕駛車輛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 八、

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

九、 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你來信說你的朋友是上班途中未行走於斑馬線上,應該沒有在前面這個規範第18條範圍之內,這部份依照法令的解釋應該算是職業傷害

綜上,依法令規定來說,應該算是職業傷害,但這部份仍然需要看全部的事實來做判斷,以上的意見謹供參考。  歡迎您再度來信喔!

 

 

勞工於上下班時,從家中往返工作場所途中發生事故而發生的傷害,原則上屬於職業傷害。僅於不符合該準則第18條所列的9款規定時,例外不屬於職業傷害。上班途中穿越馬路而傷害的行為,與第4款「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違規紅燈」比較有關聯;但依您的敘述,斑馬線距離一百公尺左右,嚴格來說,並不是在交岔路口處紅燈,所以原則上可算是職業傷害。 勞工因職業傷害而需要治療,導致不能工作時,可以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請領職業傷害補償費,數額為每半個月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七十」。

(參照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18條;勞工保險條例第34、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珍妮佛 101-04-25 10:51
麻煩好心人幫忙指點迷津~~

上禮拜一 騎車上班途中 被一位巷內出來要轉彎的休旅車撞到...
是一位目擊小姐扶我到一旁  幫我連絡警察和救護車
所若有需要可幫我出庭作證(前面駕駛沒停下 一走了之~)
事後 警察到急診處找我作筆錄  說他有連絡到對方
但對方說他有下車看  看車子沒事 是我自己滑倒 就走了'''
警查問他要到醫院看那位小姐嗎?
他說醬很奇怪 是他自己滑倒  他去很怪  好像是他的責任

我的臉部傷勢較嚴重  三天無法上班 想提出告訴索賠  卻不知如何處理起...
還有 我想到我有輕型機車駕照 但是我騎的是100(我有汽車駕照)
不知道醬會有影響嗎???若有影響  那該怎麼辦~~唉

and我該如何跟勞工局申請職災補助咧??

謝謝

什麼都在漲  卻在這時出車禍的可憐人
韋廷 100-12-20 14:38
不好意思。

本人於100年10月12號發生職災,於工廠不慎被壓縮機壓到腳
結果腳掌骨折

而醫生開給我的醫療證明,我有請人拿去公司請假

我的薪資是25000元,也已經請假致101年1月12號 ;

修養期一共是3個月

我想請問的是

   現在公司只給我百分之30的薪資,11月份薪資給我7500元

   扣掉勞健保後只剩6千多元,而我每個月必須負擔車貸,電話費,生活費

   等等 ....  6千多快根本不夠我用,而勞保局的百分之70給付,

   1.我還"沒修養完畢前",可以自己先去申請嗎?還是一定得由公司去申請?

(公司打算等我復職才請)

   2.那如果我自己要去申請,我需要先去醫院再申請哪些資料呢?
  
   另外,因為卡在年底,而我是100年9月1號才進公司,

   3.年終部分公司應該給我嗎?還是因為我才做沒幾個月又外加上受傷

公司有權不給我呢?


以上三點希望有大大可以給我解答,拜託><  我好缺錢,打去公司問小

姐,他回答我說這是公司總經理下達的命令,難道我真的要到處借錢

來繳交我的開銷嗎><    ....

 根據勞基法規定,職災期間雇主應該要支付全額的薪資,而非部分薪資。又根據勞基法,薪資不得預扣,也就是說不可以隨便找個理由就扣薪。

勞保的部分是另外的補助,不應該與薪資混為一談。你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你的雇主,請勞工局出面要求對方支付你的薪資

子豪 100-11-25 02:09

想請問一下,我是因為職業災害在開刀後4個月就被公司解僱了,那麼我在長庚開立診斷書只有九個月,後因轉至他院仍請領傷病給付滿兩年,可是一審二審法官只就長庚診斷書才判決職災九個月而已,也判定和公司勞僱關係仍然存在,未就我於他院的勞保傷病請領來認定我仍於職災期間,因當初不知道請領傷病診斷書不用再單附診斷書(一張100元如還蓋傷病申請書的話還要多100元,因公司未給薪資,至生活困苦,所以就未再另請診斷書了),因傷病申請表上就有了,是我在他院醫生告知,所以並未再另請診斷書,不過我請領傷病給付我都有影印起來,裡頭也註明了我何時恢復工作能力,醫生均把何時恢復工作內容的年月日打x不然就寫仍未恢復,這部分我該怎麼辦呢?
    然而我向公司請求金額未達150萬,是不是就此不能再上訴了呢?法官在判決上有違誤,我該如何自保呢?且法院也將原領工資判成了平均工資,我是日薪的,為何法官會用平均工資呢?這法條上也也明確規範,我應是以日計薪,所以適用於原資工資的,法官自我意識太高了,我該如何平反,再者,公司高薪低報,至提繳退休金從到職就有短少了,我也一併提出賠償,且也向勞保局申請檢舉了,勞保局也回函請我向法院請求賠償,但法官卻要勞保強制執行,不過我問過勞保局,他們無法扣留公司的錢,所以才要法院判給我,這樣法官會不會太誇張了呢?   
    另外法院判我仍是公司員工,不過前題是公司在我職災期間解僱我的,難道公司不用補償我工資嗎?法院明顯誤判~

子豪 100-11-23 14:03
想請問一下,日前受傷,公司有幫忙保團體保險,然而被保險人是我,因為我有開刀住院,所以第一筆理賠金是近2萬元,不過保險公司是開立支票支票上頭寫我的名字和禁止背書轉讓的,不過公司卻因我是職災,且我又沒和公司和解,索性將支票偽造我簽名(在保險公司切結書上,簽了我名字取消禁背將此支票兌領了)這部分我向保險公司求證了,他們總公司也寄了一份影本切結書給我,我向保險公司否認我的簽名,不過保險公司有跟公司提過他們涉嫌偽造文書,所以告訴公司要將理賠金給我,公司回保險公司說,叫我自己去跟他領現金,我心想我受傷的人且行動不便卻要我本人到公司去領,那麼我也沒和公司再聯絡,想請問這樣子公司是否違法呢?有起訴的時間性嗎?我只知道他們偽造我簽名簽在切結書上的日期是97年11月4日,不知是否過了追朔期呢?如果罪名成立,是購成什麼罪呢?(是偽造文書有價證卷罪嗎?還是....)刑期是多久呢?
  不過後來保險公司請求將理賠金退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另外再開一張支票給我,公司也將近2萬元退還保險公司了,這樣就可以不算有罪了嗎?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4 10:16

刑事犯罪一旦構成,除非是告訴乃論的罪,否則縱然事後有和解,犯罪仍然會成立。既然你已拿到理賠金,是否還要告公司偽造文書,那就自己衡量訴訟之成本與必要性。

子豪 100-11-24 13:25
回覆 廖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犯罪一旦構成,除非是告訴乃論的罪,否則縱然事後有和解,犯罪仍然會成立。既然你已拿到理賠金, ... (恕刪)

 因為我是職災受傷~當然受傷時公司未給付工資,故意將理賠金扣留,且不給薪資,好讓我投降好讓我接受公司的和解,這樣公司就會比較少損失,不過我並未和解,被我發現此事,是因為想保留握有公司靶柄,才能和公司好好談,至於如果一旦成立,那麼偽造是告訴乃論罪,那麼有追朔期時效嗎?罪成立的話是多久刑期呢?

琦琦 100-06-14 10:20

我是98/3發生職災
100/4仍無法在原單位上班而離職
但這中間雇主並沒有給我工資
職災傷病給付也沒有補償扣除勞保局給付之差額

請問跟公司要求給付我這些錢可以嗎?
超過兩年是否可以從98/6開始計算?
又現在仍未痊癒該如何跟公司請領工資


以申請協調會
但想更確定一下立場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