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Rain 101-08-19 22:35

請問一個案例:

A車撞了B車...A車的駕駛 因為 之前已經駕照吊扣了...

所已拜託 B車駕駛 幫忙跟警察撒謊..說是他女友開的車..然後立即打手機請他女友來現場頂罪

B車駕駛答應了這件事...

後來警察來了 就以A車的"女駕駛" 撞到B車 來處理...

後來車子快修好了...變成是A車女要賠修理費...

這時候原本肇事的A車男 卻跟 A車女分手了...就是有意丟給A女去償還這筆錢

B車駕駛 知道這件事後...很替A女不服..

 

那我要問的問題是:

『這時候如果跟警察說A女是頂罪的..其實是A男 開的車...那這樣 A女 跟 B男 會有甚麼罪嗎?』

例如  像是做偽證 這種罪..之類的?

請指點迷津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8-20 00:5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若A車駕駛撞傷他人觸犯過失傷害罪,但A女宣稱自己是駕駛,基本上會成立刑法頂替罪。B男為受傷被害人的話,且知悉A女非為實際上之肇事者,卻對A女提起犯罪告訴,原則上會成立誣告罪或是偽證罪。 若A車駕駛並未撞傷他人,而僅有民事賠償責任時,A女宣稱自己是駕駛,如警察依此對A女開罰單,可能會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若B男當時明知A女非駕駛,卻當場故意宣稱A女為駕駛,也可能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A男亦構成教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三人都是有責任的。 雖然車輛修理費用應該由實際肇事者負擔,非肇事者並不因為頂替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還是要克服文件上記載不符的部份。

(參照刑法第164、168、169、214、284、287條;民法第18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Rain 101-08-21 10:42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A車駕駛撞傷他人觸犯過失傷害罪,但A女宣稱自己是 ... (恕刪)

再請教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會多嚴重??  罰錢?  還是 會 坐牢 之類的??

 

謝謝

 

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由於該罪並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重罪,如犯罪情節並不重大,且被告是初犯、犯罪後態度良好,檢察官有可能緩起訴處分;如被檢察官起訴,法官也有可能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並不一定會坐牢。

(參照刑法第214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Louis 101-08-15 01:32

我是單親家庭,因小時後離家時誤入歧途被幫派吸收,而有了一連串後悔的回憶,因為小時候常常需要幫大哥們開車,導致未滿十八的我吃下了數張無照駕駛,因而無法考取駕照,而罰單的金額也困擾著我,當時出現了一位"兄弟A",告知我說他能把身份證號給我默背逃避警方的取締,年紀輕輕的我沒想太多就答應了,而不久後因我無法認同某些的黑道上手法而造成自己內心的掙扎,所以即使鬧得不愉也快毅然決然的離開那環境,回歸普通的上下班生活。

就在數年前,我接到"兄弟A"的來電,索取當時我因默背他的身份所吃的罰單金額,開口跟我要了五萬,而事實是當初的罰單金額我已如數交給他,是他未繳清而造成累計的過期金額變高,但金額也並沒有高達五萬,當下月收入只有2W7的我,還要負擔生活與房租,一口就拒絕他,最後無法有共識,他就開口說要告我偽造文書,因生活壓力下我實在無法妥協就結束了這段通話。

直到最近他又以訊息告知,要我出面處理這五萬,否則他就要上法院以偽造文書的罪名告我,因我本是台北人,而現在在高雄當學徒,無暇分身而暫不理會他,直到昨天家裡通知說台北內湖分局的警察要我去做偽造文書筆錄

問題1:我人在高雄,也不知道要如何抽空回台北,能否在高雄某分局直接做筆錄

問題2:我知道是小時候不懂事所犯下的錯誤,我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去解決會比較好,因為我實在           不太了解這方面的專業知識。

 

 

 

被告之住所地法院以外,居所地法院亦有管轄權,所以您可申請案件移送至高雄市管轄。 被警察開罰單時,縱使他人同意提供身分證字號,但讓警察在罰單上登載不正確的身分證字號,原則上會成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由於偽造文書罪牽涉公共信用利益,即使您已經把罰鍰費用交給對方,仍然不能免於此罪。至於金錢給付部分,既然罰單的名義人是對方,遲繳罰鍰之滯納金即應由對方負擔。但是當時因為是對方同意,而且您又少不更事,向檢察官認錯,應該是可以獲得較輕的處分的。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5條;刑法第21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喜 101-07-30 13:00

朋友開貨車直行和一台沒戴安全帽的歐巴桑約60歲也沒駕照騎沒有煞車能力的80CC的摩托車從她家的門口的斜坡出來擦撞,因為同屬村里人,大家都有認識,沒報案處理,也有帶她去做檢查,但24H後腦部瘀血昏倒送醫開刀處理,被通知傷者開刀後即報警處理有調閱路口監視器,朋友基於道德良心幫她付3萬多的醫藥費用,事後要合解,歐巴桑要求要20萬,朋友貨車右前燈下排檔有輕鬆凹傷,機車沒明顯外傷,請問朋友需付這20萬嗎?若在還沒合解前有其他新傷害造成死亡,朋友是否還要付全責呢?沒戴安全帽騎沒有煞車能力從她家的斜坡出來剛好貨車經過,貨車時數不超過20,但車有重物,朋友是否可提告她自殺行為,傷者已知沒煞車能力,還騎出來逛街,是否有要造成假車禍真榨財的疑點?

 1.涉嫌過失傷害  如果己方確實有過失

    對方是否因無照  車子保養不全亦有過失  只是民事責任賠償比例的問題

    不會影響犯罪的成立

    刑法上自殺也不會被處罰

 2.至於賠償金額多寡

    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受傷程度  雙方經濟能力如何去量定

    並非每件事故都相同

 3.可以先到鄉公所調解看看  再決定如何處理

A-key 101-07-20 20:36

去年五月時進入了某某公司工作,認識乙先生
後來他在我的面前說他之前的車子撞壞 然後說有罰鍰問題無法買車及辦理過戶 當下我說 你可以找家人過戶阿?! 乙說: 我媽說好像買什麼(他也不清楚)所以名下不能有任何財產 然後我就說不然我的駕照借你ㄧ兩個月(那時什麼也不懂)

八月時乙先生存到買車的錢 他跟我拿我的駕照身分證去中古車行購車,23號辦理過戶到我的名下 。
隔ㄧ個多月後 被我的家人知道此事並告知我事情的嚴重性 要我與他簽訂類似合約的書面約定,內容提及此期間駕駛人非我 若有違規肇事他須負起全責..., 並請乙先生儘速將車輛過戶回他名下。

後來乙告訴我辦理過戶需要到南部辦 因為他說要過回他親戚的名下
因為我當時需要工作無法請假 他叫我把證件給他讓他去辦
之後他拿了一張"過戶登記書"給我 並告訴我他完成了過戶
我問他正本可以給我嗎 他說他要留底 所以就印了一張影本給我

大概在今年一月時我離開那家公司

而七月初 我收到一張催繳通知書 看了車牌及違規日期才知道當時有違規兩張被拍超速共3600 當下打給他 他是關機的 隨後我在臉書上發訊息給他告知他違規罰單此事 隔天打開電腦發現他將我加入了黑名單 刻意不接電話

然後上網路找資訊才知道有罰鍰是不能辦過戶
於是我在監理站的網路上寄了一張申訴
幾天後我到監理站 本想詢問罰單的相關問題(就是我申訴的問題)
請監理站人員查詢時意外才得知 原來車還在我的名下 !
我也拿了當初乙給我的過戶登記書給監理站人員看 而他們說要蓋大章才算完成辦理.... 所以感覺我被騙了


可是現在車子還在我名下 罰鍰他也不出面
我應該怎麼做能主張我的權益?

可以告他侵占詐欺嗎?


如果我要打存證信函我應該如何寫? (看了很多範例但在不曉得自己該如何聲明立場及權益時要如何寫 ? ?)

東西本來就是他的 不會有詐欺侵占的問題 可以考慮是否有偽造文書

ㄚ廷 101-07-17 21:52

律師您好 ! 我想要詢問有關於車禍案件事後和解賠償問題 ! 我發生車禍在晚上 ! 我要過馬路 ! 被一台紅燈汽車撞 ! 背部及身上多處擦傷挫傷 ! 住院5天 ! 當事者及他的配偶有來看我 ! 說要私下和解 ! 他說會賠我車子修車的費用 ! 我們打算在下禮拜和解 ! 在和解時我該提出什麼文件或證明 ?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 因為對方是父母認識 ! 所以比較客氣 ! 可是已經影響到我打工及精神上的損失 ! 我想要問 在和解時我必須在場 ? 如果我不在場算不算和解成功 ? 我已經年滿18歲有機車駕照 ! 我可以在和解時提出什麼條件 ? 現在是怕我家人他們會另外找時間和解不跟我說會影響到我的權益 ! 如果這樣我該怎麼辦 ? 謝謝律師拜託了 ... !

您好,

     1.和解的內容是屬於民事,所以您需要有法定代理人陪同,簽立的和解書才有完全的效力。

     2.相關文件包含車輛維修費用、住院支出醫療費用,打工及精神損害上相關文件。但既然是談和解,就很難可以全數受償,但仍得以此為基礎去談。

     3.雖然您尚未滿20歲,但家人未得您的同意,擅自簽立和解書,其效力仍有問題。

 (1)您可以提出驗傷單、醫療費用單據、車子維修費用單據,並要求賠償上述支出、因傷而無法工作之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

(2) 由於和解契約的當事人是您和肇事者,原則上是由您和肇事者簽訂和解契約。但如果您未滿20歲或是請其他人代理簽約,縱使您不在場仍然可以由他人代理和解契約。至於在場不在場並非關鍵,主要是依據契約上的簽名蓋章作為契約成立與否之認定。

(3) 因為您未滿20歲,最好和法定代理人一起出席,而商量要如何訂和解契約的內容,但您還是可以堅持您要的金額,因為法定代理人雖有權利直接替未成年人簽訂和解契約,但是還是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想法,為未成年子女為最佳考量的。

(參照民法第12、18、184、191之2、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壞壞 101-06-09 13:24
A滿18未滿20,無駕照
B滿23,有駕照

事件:

A騎自己的車紅燈被警察攔,但他沒停加速逃逸,警察在後面追 並且有錄影存證,當下讓A逃走了!隔天警察找上A家,A因沒駕照怕被開無照,因此打電話給B,要B借給A身分證字號,B雖不願意卻不知道該如何拒絕A,只 好給A!於是A報B的身分證字號給警察,並且A跟警察說是B借A的車騎逃逸+紅燈!隔幾天,B收到紅色通知單上面寫著《危險駕駛》

問題一:B如果幫A承擔《危險駕駛》會有案底嗎?
問題二:如果B去申訴那麼A有什麼刑責?涉及的偽造文書需要到關這麼嚴重嗎?
問題三:B如果幫A承擔被記違規點數並且上課一天,但是怕幾個月後如果他人去警局說當天逃逸時不小心擦撞他人或車子自己卻不知道,是否構成《肇事逃逸》?這樣是B要去承擔《肇事逃逸》的後果嗎?

問題一補充:危險駕駛的判決還沒確定,有確定的話是會有案底嗎?
問題三補充:那麼A最好與B一同去進行申訴以及自首會比較好??

另外罰單上的名字有錯誤,例:本應該是《毅》被寫成《義》
那麼這張罰單可註銷不用繳? 
而警察也只聽到A所說的就認定B為當時的駕駛人,也沒上門找B或者打電話給B作確定的動作或行為,那麼這張罰單到底還有沒有效呢?

(1) 一般俗稱的案底是指刑事案件的記錄,危險駕駛車輛和紅燈的行為違反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由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屬於行政罰,而非刑法,所以危險駕駛不論有沒有確定,都不會有留下所謂的刑事的案底。

(2) A報B的身分證字號給警察的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的使公務員不實登載罪,使公務員不實登載罪的刑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並非重罪,所以是有可能緩刑或是易科罰金的,並不一定會被關。

(3)  除非真的不知道有撞到別人,不然擦撞到他人或車子後卻不留在車禍現場,原則上會成立刑法肇事逃逸罪。由於目前B被警方認為是危險駕駛者,如果有涉及肇事逃逸,警方也會對B進行偵查,而有可能導致B承擔肇事逃逸罪的責任。但警方偵查後如果釐清了事實,B可能會涉及頂替罪(也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另外也會對A的肇事逃逸罪繼續調查。所以若A有犯肇事逃逸罪的話,就應該要向警方說明,而不應該由B來頂替A的犯罪。

(4)   罰單的名字記載錯誤,如果還是可得指定為特定人,是明顯誤寫時,原單位可以更正錯字或者重新開一張罰單,但是將錯就錯去繳罰單,該繳納罰鍰的行為不因之為無效。但事實上,如果嚴格說來,警察如果發現是A而不是B,但是罰單事處罰B而不是處罰真正的違法者A,這時候就會因為重大明顯瑕疵而無效;如了原單位仍然可以重新開一張處罰A的罰單,AB都會涉及刑法上的是公務員登載不實支偽造文書罪而被移送的。

 (參照刑法第164、185之4、214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解風 101-06-02 22:39

請大大幫幫忙,以下是事情的經過,請告訴我該如何處理?

我是一家宅配公司的司機,有職業客車駕照,接近上午11點時開3.5噸小貨車行至無號誌路口右轉後,才發現後面怎一台機車摔倒,一位阿伯倒在地上,下車查看並沒撞到,便馬上問阿伯有沒怎樣,之後扶他起來看他手跟腳好像有摔到不太舒服的樣子,然後發現原來有一堆立在地上的大招牌擋住視線,右轉時才沒看到丫伯騎車過來,後來警察就來了,救護車也跟著來,我就先拿一千塊給丫伯說先付掛號費,丫伯說至少也拿個兩千塊吧,我就拿給他了。

後來到醫院丫伯也看完醫生出來了,我跟丫伯兩人輪流進去跟警察做筆錄,都好了後丫伯就說包個紅包六千塊和解書簽一簽就沒事了,我當下也答應沒問題,我副理在旁也有聽到。

後來丫伯過兩天又打電話給我,變成說要一萬塊,如果不給他就法院見,我心裡滿不是滋味,這樣一直給你加上去我怎麼受的了...

後來就收到了第一產物保險公司書函,請問我該怎辦?

 

 

 

丁丁 101-05-31 17:44

律師您好!關於酒駕緩起訴罰則,行政罰需要吊扣駕照一年,無法申訴,本人以了解,但本人想了解,為何有文章說可吊扣也可用記點方式,是否可以說明,感謝~

丁丁 101-05-31 12:40

律師您好!行政罰則吊扣駕照一年部份無法訴願或替代,那工作上的需求者,不就是要離職另尋工作,請問法律是如此的?

林智群 (klaw) 101-05-31 17:11

可以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不過通常會被駁回,即使影響工作也沒辦法

丁丁 101-05-31 12:10

律師您好!關於行政罰緩起訴部份還是要吊扣駕照,但因本人公作是屬於

外勤業務,難道沒有辦法訴願使用別種方式替代罰則嗎?

王耀星 (Eric) 101-05-31 12:2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丁丁 101-05-30 23:29

律師您好!本人於5月29日晚上因酒後駕車觸犯了公共危險,經過30日檢察官開庭後,檢察官只表示因本人初犯,易科罰金2萬元,並以一萬元交保,因公共危險屬於行事案件,那警察還有另開一張罰單,這部份是否也要繳納,是否需要吊扣駕照,因平常上班都需要摩托車,是否有可申訴之地!!如有的話~煩請不吝指導!!感謝~~~

 您好,
    1.罰金2萬元係屬刑事處罰,罰單的罰鍰是屬行政罰,二者性質不同,但行政罰法的概念上,只要刑罰已經有同樣性質的處罰(罰錢),罰單部分可向行政機關主張以繳納過刑事上罰金。

     2.至於吊扣駕照方面,除非吊扣時間超過法令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為一年),否則申訴成立可能性不高。

賴慧芸 101-05-29 19:46

我想問一下現在法律上講的都是路權嗎還有被撞到的人傷的很嚴重對方都沒受傷受重傷的人卻要賠對方受的傷沒得到賠償只有一句路權一個國中生沒上過交通課也沒考駕照他那知道什麼是兩段式什麼是雙黃線難道撞到人只有一句路權就沒有事了嗎也不用賠償了嗎

 

幫幫我 101-05-28 05:25

請問一下

我朋友是在1月31號發生的車禍   我是車主,我把車子借給 A 的姐姐騎,回家路上都安全無事,隔天 A 說要騎我的車找朋友,我知道 A 無照我就跟 A 說不行,我叫他姐姐載她去,A 跟我說好又偷偷騎出去,我人在軍中不知情,後來 A 就發生了車禍
後來發現 A 跟她姐姐都無照,初始 A 口述跟我說她姐姐有駕照租車,因為租車的時間快到了才跟我藉車(後來發現她是跟朋友藉駕照租車的)   我也有證人陪同看著車是她姐姐騎走的,  
現在因為事情鬧翻了,A 還想 a我那比修車費用,請問合理嗎??

車禍主要原因,是對方(轎車)撞 A(機車)  雙方都是直行車 那個十字路口監視器又壞掉,無法判別誰紅燈,不過對方的保險有打電話說,他們最高理賠只能到3萬元,(可是我的修車費用是4萬1千)

保險又說,如果怕 A 把修車錢拿走不給的話,想要直接找保險理賠也是可以的,不過這樣保險就只能陪到1萬5千而已,車的理賠就到這邊為止,說是因為對方是紅燈,我們(A)就是闖黃燈,所以只能賠車主1萬5千,問我們要不要,不要的話可以再等他們出來談和解,可以要求對方或A理賠修到好。

現在這個事情讓我煩了4個月了,都還沒處理好,大家都把責任推來推去,我這個好心把車藉人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只能自認倒楣嗎乖乖哪1萬5千嗎,藉車的人又想吞那筆修車費用,請問我該怎麼辦如何處理

麻煩教我一下拜託拜託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5-28 05:4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您好,

          針對保險的部分,雖然只能賠到3萬元,但就1萬5千元不足的部分,仍然可以請求A負擔賠償責任。至於A若想吞了修車的錢,除民事上應負擔返還責任外,刑事上可能還會有侵占罪,建議可以把這情形告知A。

          若您想爭取保險全額賠償的話,除非肇事責任完全都是對方的責任,我方完全無過失方有機會。

 

 

幫幫我 101-06-01 09:42

A的母親 說沒有告我就不錯了  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  

我當時不知情她是未成年,也是她半夜約我出來的,第一次去找她的時候他爸爸說她不能出來,我就回去了,到了半夜她才打電話給我叫我去載她,當時我的朋友都在場都能幫我佐證知道她當時不肯回家賴在我這邊不回去,我後來還是勸她打電話給她阿姨帶他回家的。

這樣子有算誘拐嗎? 我跟她都沒發生過任何性行為。   

請問律師,如果他要告的話,請問她這樣子有沒有涉嫌毀謗恐嚇、污告嗎?

每天都很忙 101-05-27 03:27

我母親
四月底的時候
去參加朋友的慶生會
有喝酒
回家的時候準備搭小黃

去的時候是自己騎機車
為了避免被吊走
她牽機車移放位置的時候不慎跌倒
手嚴重受傷大量流血
旁邊賣早餐的老闆趕快幫她叫救護車送去醫院

結果警察就來了
到現場拍了幾張照片
說我母親酒駕
連續開了三張紅單
一張是以汽車駕照行駛機車
一張是酒駕
一張是機車移送保管

我母親事後去警局筆錄
警察硬要說她酒駕要他在筆錄上簽名
我母親不願意簽名
警察直接移送法院公共危險罪

我想請教的是
警察可以這樣亂栽罪嗎
為了自己的業績?

我們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很慌張

想請問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證明我母親的清白?

王耀星 (Eric) 101-05-27 05:3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許小姐 101-05-19 14:09

在1/19那天

我妹(有駕照)騎機車去上班,行經產業道路,於轉角處與一位60多歲的老伯(無駕照)相撞到,導致我妹左手中指及小拇指斷裂(須多次回診開刀治療),老伯是輕微擦傷...那老伯態度傲慢消極..車禍後,一通電話未來關心,在別人口中得知,他在發生車禍後,還出國遊玩,約...2個多月後才來電拜訪探視,對我們家而言,老伯一心說有誠意要處理,但未看到誠意出來,在前幾個禮拜我們擬了賠償金額,他說他回去和他家人討論,至今.....仍未給我們一個答案,近期將此事送調解委員會,請問... 無照駕駛不能判全錯,但他是否以犯了明知道騎車上路是違規,而有可能造成傷害,而去執行此事,導致於他人受傷害,這如果調解不來...上訴是否我家贏的機率大約 有幾成???????? 麻煩請各位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回覆 許小姐 的發言內容:

在1/19那天

我妹(有駕照)騎機車去上班,行經產業道路,於轉角處與一位60多 ... (恕刪)

1.又無駕照與是否發生交通事故沒有因果關係 2.還是先看初步分析報告 如果對你有利 就不必再聲請鑑定 3.過失傷害僅需對方有過失即可 不須論及過失比例 過失比例是民事求償時的問題

王耀星 (Eric) 101-05-19 19:4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許小姐 101-05-20 00: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許小姐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產業道路 似乎是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那老伯只是擦傷,我妹傷勢較嚴重,這樣是否可提告傷害罪? 

蔡明哲 (阿哲) 101-05-21 00:55

 刑事部分,縱使一方只有百分之一過失,只要對方有傷害結果,就會成立過失傷害刑責,所以你如果提告的話,對方極可能也會提告反制。只是我方的傷害嚴重多了,在民事部分確實可向對方求償

比較那個一點的方式,把該蒐集的證物蒐集起來,例如一定要去驗傷,然後盡量跟對方談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則可考慮在6個月期間快屆至前提出刑事告訴,等對方知道被告,要對你們提告時,可能就會超過6個月。

最後,還是建議和解至上。

您好,

無照駕駛是否與車禍發生間有因果關係,尚須待鑑定委員會鑑定方得有初步判斷。只要該老伯有任何一點點的過失,都足以成立刑事上的過失傷害罪,過失比例只是影響到民事求償的數額。

對方無照駕駛雖然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是並不當然因為無照駕駛肇事就一定會成立過失傷害罪,最後還是要依據當時是否有駕車過失的情況而定。如果有交通事件鑑定報告可以證明對方因過失而未注意道路狀況,原則上會成立過失傷害罪。調解主要就是要商量如何賠償損失,如果最後談不攏而想提告,就要看是否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有過失未盡注意義務。另外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必須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

(參照刑法第284、28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大大 101-05-12 14:39

我發生了一個案件~4/16號當天接到了歹徒的電話,自稱楊大哥,詢問我說有無在尋找工作,他說他那邊有個送貨工作,一天有2500元的薪資,我想了 想,覺得待遇蠻優渥的,便答應了,他說應面試應準備的東西是(駕照影本.帳戶影本.提款卡及我的密碼),提款卡的部分,我有問為什麼要,他給我的回覆是, 因為送貨員,有時要跟其他公司收取大額的貨款,所以必須先查明是否有借貸這方面的問題,(但事後知道根本沒這回事),我信以為真,便把以上這些資料交給他 的秘書(沒到過他們公司),他說公司會先匯3000元進我的戶頭,看看是否有無被扣款,如果3000元沒被扣掉,代表我的信用方面很OK,當天晚上就能上 班。
但當天晚上到隔天,他都以老闆不在,還沒把資料給老闆過目,所以無法開始上班,我越想越不對勁,4/17晚上2點多變去刷了提款簿,但發現 ATM暫停服務(但當時不知道),以為他們對我帳戶做了甚麼,就打電話給歹徒,但並不是楊大哥接的,另外一位歹徒只說他會幫我轉告,便匆匆忙忙掛掉電話, 之後手機就換了,等到早上,我直接去分行補摺,裡面有很多金額交易,但就是沒有他說的3000元,我發現事情不對,便馬上打電話去客服中心,掛失了我的提 款卡,其他被詐騙的人,匯進我戶頭的錢也早不翼而飛(事後才知道),戶頭裡面是沒錢的,所以我當時並沒有去報案,說我的帳戶被詐騙,事後警察通知了我,告 知我涉嫌詐欺,我才恍然大悟,去了警察局做筆錄,被5個人控告,以上這些內容(稍有省略),也是我的筆錄內容,警察說要等檢察官傳票過來,再加以解釋, 並附上證據,證明我並不是嫌犯或共匪,這種情況該怎麼半?雖然我不是嫌犯,但我還是會擔心,如果檢察官或是法官,認為是我麼半?我能提供的證據就是(通聯 記錄、銀行掛失證明及當天掛失時的錄音)不知道夠不夠?有點心急,不知道能否盡快幫我解答。

回覆 大大 的發言內容:

我發生了一個案件~4/16號當天接到了歹徒的電話,自稱楊大哥,詢問我說有無在尋找工作,他說他那 ... (恕刪)

1.涉及幫助詐欺 依實務經驗檢察官應該是會依法起訴認定你有幫助詐欺行為 2.至於起訴後上法院 由於確實是求職遭騙帳戶 如果可以提出相當事證 應該還是有無罪空間

珍妮佛 101-04-25 10:51
麻煩好心人幫忙指點迷津~~

上禮拜一 騎車上班途中 被一位巷內出來要轉彎的休旅車撞到...
是一位目擊小姐扶我到一旁  幫我連絡警察和救護車
所若有需要可幫我出庭作證(前面駕駛沒停下 一走了之~)
事後 警察到急診處找我作筆錄  說他有連絡到對方
但對方說他有下車看  看車子沒事 是我自己滑倒 就走了'''
警查問他要到醫院看那位小姐嗎?
他說醬很奇怪 是他自己滑倒  他去很怪  好像是他的責任

我的臉部傷勢較嚴重  三天無法上班 想提出告訴索賠  卻不知如何處理起...
還有 我想到我有輕型機車駕照 但是我騎的是100(我有汽車駕照)
不知道醬會有影響嗎???若有影響  那該怎麼辦~~唉

and我該如何跟勞工局申請職災補助咧??

謝謝

什麼都在漲  卻在這時出車禍的可憐人
Tiger 101-04-19 14:28
律師您好~~ A為18歲未考有駕照之女性.B為我40歲男性 當日B及A為同向行駛之機車.B在A的左後方.行經一斜T字路口.B超越停止線後直接左轉(未待轉且轉向路口的一方).A因距離太近閃避不及.B車頭側撞A車尾.A受有擦傷挫傷.B則擦傷脊髓壓迫性骨折(脊髓第5節骨頭原3公分今剩1.5公分且已經無法復原).事後A父親至路口調閱了看不見紅綠燈監視錄影器.A和B沒有和解並互告.經刑事裁決法官認定當時為紅燈(A和B同向行駛的方向).2造都有錯.第一審C法官判A無照駕駛紅燈違規左轉(機車也無保強制責任險)3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D法官判B紅燈3個月有期徒刑(B無上訴也已繳清罰款)可易科罰金.事後A不服且上訴.第2審法官E因B現為大學生判她維持原判3個月但可緩刑(B跟A也都沒和解)!!! 想請教知係法律的大大們: 在沒有和解的狀態下.二審法官可以判對方緩刑嗎?此種未和解卻判對方緩刑的案例多嗎?因已二審且法官說不得上訴.B為告訴人不服判決.還有其他的救濟方式嗎?? 目前B跟A的民事訴訟正審理中.只是B不解.刑事判決結果B紅燈受傷更重被判3個月.A無照駕駛紅燈違規左轉機車又無保強制責任險卻獲判3個月可以緩刑.司法公平正義?????
蔡明哲 (阿哲) 101-04-19 23:20
嘿嘿,我不知道能說什麼,有時候是否緩刑端視法官一心。
郭靖 101-04-16 20:13

如題,之前認識一個網友,太天真借錢給對方,沒有簽借據,只有匯款記錄及手機約定還款日期的簡訊,但對方一直逾期不還...

借錢時對方有傳駕照身份照片給我,所以我知道她的戶籍地址,我想請教說:

我打算寄存證信函到網友戶籍地址(雙掛號),可是不知道掛號若他的家人代為簽收是否可行?

(因為一般白天大家都在上班..)

這樣會否影響到我之後的民事訴訟(把錢要回來)...

 

林智群 (klaw) 101-04-16 21:10

沒有影響,不寄直接提告也可以

郭靖 101-04-16 22:2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沒有影響,不寄直接提告也可以

謝謝林 LAW,我算放心一半

因為我想先禮後兵,先寄存證信函,那麼...存證信函是不是不一定要本人簽收啊,我想要證明,我有先[寄存證信函]的動作,因為對方置之不理,所以才做小額支付等其它民事訴訟

有困難 101-04-15 13:18

前天跟女朋友在上課途中出了車禍
我們是直走 左邊的汽車突然右轉
雖然她有打燈 但他是在打燈後下一秒就直接右轉
來不及閃他 就被撞上了
( 撞上去之前 我們的速度並不快 因為是在加工區附近 車很多 沒有騎很快 )

沒多久救護車 警車都到了
警察問了一些問題之後我們兩個就被送到醫院
那個開車的男生留在現場

到醫院後 醫生說我手軸附近撕裂傷 縫了12針
腳扭傷 走路一跛一跛的
其他就都只是擦傷
女朋友就多處小擦傷沒什麼大礙

後來那個男的有打電話過來說她已經去過警局
有留下電話 有事情可以找她
但是他並沒有到醫院看我們有沒有怎樣
而且醫藥費也是我們自己出的 (一千二 )
( 之後還要回去換藥 拆線等等 都是要自己去 那男的都沒有過問 )


因為摩托車撞壞了 後來還是坐計程車去警察局的
做完筆錄之後 警察就說是那個男生的問題
那個男生有說要私下和解 警察也叫我們自己去跟他談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打給警察 但是沒主動的話 警察不會干涉

隔天摩托車牽去機車行估價 因為龍頭歪了 左邊的板掉了
前面裂開 擦傷 一些有的沒的都因為撞擊地面歪掉了
修到好總共要一萬多塊
( 摩托車壞掉了 要去醫院或上課都沒辦法 如果坐計程車可以叫那個男的出嗎 ? )

事後就打給那個男的跟他說這件事情
她只說她已經跟保險公司談過 接下來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處理


問題來了 我們機車有保強制險 那個要怎麼申請 ?
因為我們還是學生 警察有說我們有學生平安保險 那又怎麼申請 ?
( 有駕照 ! )
那個一萬多塊的修理費 跟醫藥費 保險公司會不會找理由不賠 ?
如果保險公司不賠 我們能要求那個男生賠嗎 ?
她如果在不賠可以告她 ? ( 警察有說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 可是我們都不懂
現在手上縫了12針 左手幾乎是沒辦法出力 出力就會痛
腳扭傷也沒辦法工作 這段時間的損失呢 ?
我朋友說這些都可以叫那個男生陪
可是這樣加一加會很多錢 她怎麼可能願意陪

而且機車行老闆還說保險公司的人都會拖很久才願意陪 那我們的摩托車怎麼辦 ?
放到保險公司的人賠錢了才能修 ? 不然就要自己貼錢


那個男生一直說要和解 可是事情都丟給保險公司的人去處理
第一時間也沒到醫院看我們 讓我們感覺她在處理事情很糟糕


下下禮拜要回去拆線 這幾天根本沒辦法工作
工作就等於沒薪水 那男的該賠償這段時間沒辦法工作的損失嗎

林智群 (klaw) 101-04-15 13:28

先去告過失傷害吧,讓對方了解事情的嚴重性,再來談賠償問題

過失傷害要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附帶提醒

小寶 101-04-10 22:58

再某一天晚上,我朋友來找我,因為太晚沒公車我也沒錢讓他撘計程車回家,叫他住我家他也說不能住我家他父母會罵太晚回家他父母也會罵,於是在逼不得已情況下我就借他騎回家,當下我還跟他交代回到家之後不要亂騎,隔幾天我打他手機都沒接,所以我就去他家找他,結果只看到他媽,他媽跟我說他出車禍了,事後我不敢跟我家人說,直到警察打回家我姐才知道這件事。

補充,那台機車車主是我姐,我當時知道他剛滿18歲但沒有駕照

現在他父母一直拖不處理,他也沒錢賠我,他家境不錯很有錢家裡是開高級日本料理餐廳的,他車禍時是先違規後別人撞他,撞他的人為了閃避他又去撞右邊的BMW,那撞他的車前保險毀損擋風玻璃破碎,兩台都是名車,一台是BMW一台LOGO是一支豹的<加GA>,到目前我還沒看到的機車殘骸,只有聽肇事者說機車骨架歪掉了,修一修起碼要兩三萬起跳@@。。。現在就算他修好還我我也不敢騎,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傷腦筋了我。。。

問題1:我告他民事告得成嗎?可以要求他陪我一台新的機車另外加上精神撫慰賠償嗎?

問題2:如果他告我刑事告得成嗎?我需要負連帶責任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了,在此感激不盡,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04-11 03:0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麻凡 101-03-05 12:45

上週六晚上家人因酒駕被警察臨檢 酒精濃度高達0.65而被關進拘留所

隔日直接帶往高雄地檢署  但是去地檢署只是去報到

那邊的相關人員也告知家人要等法院的傳票 之後就讓他回家了

在去年四月多的時候家人也因酒駕(0.95)被臨檢 而被罰款了4萬5千元 

道安講習3小時  機車駕照吊扣一年  緩起訴期間100/4/22~101/4/21

想請問今年酒駕刑法加重後的罰則

會被罰多少錢?會被拘役多久? 那時候還開了兩張罰單

一張是酒駕 一張是無照駕駛  這兩張應該要先繳嗎?

還是等法院審判後?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郭靖 101-03-02 01:10

如題,之前我借對方錢,補簽借據,講好還款方式,但對方一直沒有給身份證明影印本,今天終於傳真給我了,但卻是駕照,我想說當初借據有簽名及蓋手印了,所以駕照應該也可以...
重點是:他傳真給我的駕照好奇怪喔,跟我的駕照不同,我的是手排車駕照,他的應該是自排,可是怎麼沒有[血型]欄位,他傳假的駕照給我嗎?

 

 駕照影本網址:http://i.imgur.com/oX4B6.jpg

PS:為了怕有法律上的問題,我把駕照上的數字、地址及人臉都蓋掉一些)

李岳明 (allen) 101-03-02 10:4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郭靖 101-03-02 12:46

真是糟糕了,沒想到對方那麼壞心眼,我在監理站網頁找不到標準格式範本,我是否要親自跑一趟監理站去詢問呢

李岳明 (allen) 101-03-02 18:3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郭靖 101-03-03 11:40

謝謝李law,我明白了,感恩提點

曲曲 101-02-21 12:10

我妹他朋友騎我的車在我妹 出了車禍
問題我妹跟他朋友都沒有駕照 然後我也不知道他們騎我的車出去
那個車是登記我的名字
對方要求我們賠償他修車錢 他當下沒有報警
有意說要調監視器報警處理
那請問如果報警的話
我會犯什麼罪呢
我妹是被載的 也是我妹借車給那個男生 那請問我妹有犯什麼罪嗎
那個男生又犯什麼罪呢
他們倆個都未成年

車禍原因是因為
我方說對方沒打方向燈 我妹他們直行
對方是說 有打方向燈 是我妹他們就衝上來 什麼的

那如果我們私下賠償他錢 需要什麼證明 和解書之類的嗎

林智群 (klaw) 101-02-21 12:28

警察有做紀錄嗎?

一般車禍警方會作事故現場分析,判斷誰對誰錯,

你們比較吃虧的是你妹妹跟友人沒有駕照,這在過失比例上會吃虧,

你的部分就是民事責任,你不應該提供車輛給沒有駕照的人,

你可以說你不知情,但法院不見得會接受這樣的說法

阿財 101-02-21 02:20

如題,今天和對方簽借據,對方簽了名,寫了身份證字號及蓋手印,但他說忘了帶身份證,明天會找時間打電話問我公司的傳真電話再傳真給我? 我只能接受 @_@

事後回想起來,我做錯了二件事

(1)對方蓋手印時,忘了注意他用那個手指蓋(如果他用刀子破壞手指的紋路,那手印是否就失效)?

(2)忘了跟對方確認身份證字號(忘了帶身份證,請他出示駕照或健保卡也可,我真阿呆)

 

....這樣子純簽名及蓋手印,借據法律效力有效嗎?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2-21 11:04
回覆 阿財 的發言內容:

如題,今天和對方簽借據,對方簽了名,寫了身份證字號及蓋手印,但他說忘了帶身份證,明天會找時間打 ... (恕刪)

 找不到人了嗎?

他會否認嗎?

 您好:對方向您借款並簽了借據,依民法規定,只要是借款人親自簽名就發生效力,並不一定要蓋章或蓋手印,至於簽名之人是否確為其本人及其身分證字號為何,皆與日後訴訟求償有關,民事訴訟首重舉證,如果借款人隨便簽他人的名字,日後是否由他借款證據則要由您舉證,倘無法證明某人向您借款,則有敗訴之風險,以上供參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財 101-02-21 23:08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財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蕭Law,今天致電給他,他的回答是:周五再傳真給我,因為他前一天把身份證拿給旅行社辦出國護照簽證什麼的....

 

這個理由不知道合理否,我沒有出國經驗,只能說好 @_@

阿財 101-02-21 23:12
回覆 吳錫銘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向您借款並簽了借據,依民法規定,只要是借款人親自簽名就發生效力,並不一定 ... (恕刪)

謝謝吳Law,當初我借他錢都用atm匯款,所以有匯款記錄,昨天去簽約時也有帶錄音筆偷錄音當作證據了,希望不會有用到的一天...

阿財 101-02-21 23:16

謝謝李Law,希望周五對方能守信給我身份證,昨天簽借據時有偷錄音了,希望不會用到它來舉證

異鄉 101-01-02 15:37
母親替弟弟保意外險幾年了,都是獨力繳納保費。今年弟弟自己駕車發生意外過世,因為已無法呼氣,醫院抽血酒精檢驗值為0.235 。事故發生前的幾分鐘,派出所監視器拍到弟弟的車經過,車速很慢,但發生意外的現場是沒有監視器,所以無法知道過程。我明白人體在正常狀況下不會製造酒精,但在大出血、休克及驚嚇或死亡(如死後驗屍時可驗出微量酒精值)等一些狀況下身體是會產生酒精的。

我的論點是,沒有人可以證明弟弟有沒有喝酒,因為實際上這麼久以來我們家人一直在找尋出事原因,我們完全不知道出事前他做了什麼,去了哪裡,為什麼在凌晨回家,更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喝酒(當然也沒證據證明他沒有)。

我清楚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之所以爭論的原因是,像我以上提到的,沒有人可以證明他是酒後駕車,以我所知道的知識,單憑血液中測到有酒精值並不等於有喝酒。

現在保險公司以抽血酒精值不夠準確,必須換算的理由,聲稱換算值超過法定標準值,所以意外險不理賠
問題1. 有很多情況會導致血液中有酒精值,但是不代表當事者有喝酒。如果我可以找到證據證人或者生化上的論點足以證明他沒有喝酒,或者保險公司所謂的"換算"是不能立足的,勝算會大一點?
問題2. 如果駕照吊銷的情況下,無照駕駛,應是違反法律條例,但是不影響意外險理賠????


家裡現在只剩下我跟爸媽,再多錢也換不回弟弟。但是這麼多的損失之下,又聽到保險公司這樣落井下石,爸媽心裡的無奈更是無法言喻。意外險的理賠不多,但是可以多少解決弟弟的就學貸款(問題3: 保人是爸媽,所以不受"限定繼承"條例影響,必須償還嗎????) ,不讓債務落到爸媽頭上。我想知道,若最後必須走上法院,到底勝算如何?   謝謝諸位律師的幫忙! p.s. 我實在不清楚這樣的案件該歸屬於哪一類,若歸屬錯類別,請海涵!

??

coco 100-12-31 23:01

事情是這樣的...
大概在今年7月多,我男友騎機車載我,因為路況不熟所以撞到對向來的機車
是一位婦人,她的腳流血然後我們叫了救護車陪她去醫院
因為男友沒有駕照,警察說如果私下和解他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那時男友的爸爸給幫她付醫藥費也給她9千元希望私下和解,這半年來男友的爸媽都有一直去找那位婦人
後來那位婦人叫男友的爸爸不要再去找她,她說怕她老公誤會
結果昨天男友接到警察通知說那位婦人告她''過失傷害'',她說我們沒誠意所以堅持提告
婦人說要就給20萬,不然就上法院

因為20萬不是小數目所以男友的爸爸就說那就上法院吧


我想請問...這樣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如果成立之後男友會不會被罰很重...?


我覺得很誇張...叫人家不要去找她結果說我們沒誠意..
一開口就是20萬
那時也塞了九千給她....
她的腳只是皮肉傷,縫了幾針吧...這樣就要20萬..會不會太超過!

蔡明哲 (阿哲) 101-01-01 01:26

 可能會成立,不過如果情節不是很嚴重的話,應該可以易科罰金了事,只是會有前科。所以,可以的話,盡量談看看。

coco 101-01-01 09:12

請問律師:成立的話會被罰到20萬那麼多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1-02 00:40

 通常易科罰金是一天1000元,3個月就是9萬元左右,6個月也才18萬元左右。

coco 101-01-02 14:25

再請問..

那位婦人騎機車時是穿拖鞋

我好像有聽過騎機車不能穿拖鞋?

這樣她自己也有錯吧?!

蔡明哲 (阿哲) 101-01-02 21:53

 此部分或僅為判斷責任歸屬依據之一而已

阿寶 100-12-04 05:15

我剛下班開車去我女友家載她..到了她家門口發現很多機車停在她們店門口(她家開早餐店) 前後都停滿了汽車機車~而我就停在店門口...(車子左邊駕駛座部份約3分之1超出白線) 停好車以後我就去叫早餐然後過沒多久就聽到很大聲的碰撞聲。。跑出去之後看到兩部機車倒在大馬路中央(那條路蠻寬的)地上散落一地機車零件~之後我看到我車子的後保桿及左後方大燈被撞壞了(沒移動車輛)!我看到大馬路中央那兩輛機車及我車子後保桿和左後車燈時 看受損程度就大約看得出來機車時速不慢(可是事後警方衡量後卻說時速60?)但現場地上根本無剎車痕跡 只有機車倒地擦傷滑行的痕跡。。而機車B的駕駛說她速度不快啊~則機車A的駕駛卻說事發太突然不知道怎麼回事 之後報警後警方到場拍照蒐證及測量距離。。我當下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之後我女友家人說有看到一輛機車(A)騎很快從我車子後保桿撞上後接著一輛機車(B)疑似剎車不及跟著撞上前方機車(A)! 兩輛機車都是年輕的女生~機車A的駕駛輕傷(但機車受損嚴重)則機車B的駕駛重傷手腕骨折 手肘骨頭斷裂 牙齒也撞斷了好幾顆 (機車受損輕微)
事後警方詢問機車A的駕駛怎麼回事 駕駛說不知道 則機車B駕駛說的內容跟我說的一樣!(我事後將車子開去維修廠時 維修師傅一看到我車子後保桿和左後方大燈組被撞壞時就跟我說:這輛機車應該騎很快喔 不然怎會撞成這樣?)

第一:車禍的地點是很寬又很直的道路(沿路無紅綠燈) 第二:時間點是早上大白天 天氣很好 第三:道路寬約60米 (快車道約4線道 慢車道兩邊各一)第四:機車B無重型機車駕照

重要的一點:我車子雖然是違規停車 但是是機車A先撞擊我車子後保桿後才去撞擊機車B。。試問 刑責上的肇事傷人的肇事者 是我還是機車A?!
現在肇事初步判斷 兩台機車皆屬未注意前方行車狀況 而我是 未依規定緊靠道路右側 !我想請問一下 三人的肇事責任百分比約多少?而我呢?還有 究竟是誰才是肇事主因?現在未有剎車痕 該怎麼判斷機車A(撞我車的那人)的行駛路線及車速?

 你違規停車民事責任之外,也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部分,你的過失比例應該看鑑定報告及法官就全部事實證據而定,我認為你可能會被認定有三分之一的責任

阿寶 100-12-05 17:53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違規停車民事責任之外,也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部分,你的過失比例應該看鑑定報告及 ... (恕刪)

 謝謝陳律師~~有個問題想再請教一下..我知道我有屬於違規責任..可是過失比例的話 我最近上網查了一些資料~很多人說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是不會判別責任百分比的?是這樣嗎?!

因為當初發生時 第一輛撞我車子的那輛機車事後跟第三方(受傷比較嚴重的那位)家屬說 是我要賠償她們兩人(包含一切費用) 而第三方也要賠償她們第一方 ...  ! 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說我佔約30% 那我究竟是該賠償哪一方呢?! 因為我不太清楚...所以想了解一下~~而且第三方的賠償金額在我初步估計起碼超過15萬(含醫療費用) 我實在負擔不起... 所以想了解一下 我究竟該怎麼賠償?賠償的是哪一方?! 而現在第三方駕駛她無持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所以第一方就給我們的感覺就是想把一切責任推到我們身上..(因為我違規停車 而第三方則是無照駕駛) !

阿寶 100-12-05 18:02

 陳律師 ~~ 還有就是  事發當下 第一方撞我車子的那位駕駛在警方到場要做筆錄時 推託?一切都事發太快 不曉得發生什麼事 .. 所以她的筆錄是她媽媽跟警方敘述的~但簽名是當事者 !

而我沒親眼看到事發過程..而是在場有目擊者轉述給我聽的 !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現場無煞車痕且我車子的後保桿和後燈組經修車廠師傅看了之後說是由側面撞擊而不是正面 ~ 但是警方的現場圖卻是畫正面撞擊 ...我當下有跟警察?她應該不是正面撞擊的吧?警方就很淡的問我說:你有證據證明她怎麼撞的嗎?還說現場圖只是畫個大概而已 .. 那這樣子我該怎麼辦 ?! 且處理事故現場的交通警察幫我做酒測時態度很差(可能是因為受傷的那兩位是女孩子 而又是騎車 我卻沒事)  還說如果她們法律比較熟悉的話 可以對我做全部求償 ?! 是這樣嗎? 且警方去醫院替第三方做筆錄時也很潦草 就只是問說有沒有喝酒 和拿現場圖大約說明一下 就叫她簽名了!

施威廷 100-11-28 23:3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那我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理會他 因為我錢都有按時繳款 所以我不會有詐欺背信罪這個問題是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23:31
理論上,當然可以不理他,等他來告以後再上法庭上說明,只是還是勸你如果能和解時還是盡量談。
施威廷 100-11-28 23:3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那我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理會他 因為我錢都有按時繳款 所以我不會有詐欺背信罪這個問題是嗎?
你只是單純的借貸,繳款也正常,不會構成的詐欺背信罪。
施先生 100-11-28 16:48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蔡明哲 (阿哲) 100-11-28 16:48
如果契約確實這樣約定,那頂多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問題是,呈現在法庭的證據可能會跟你想像的不一樣。也就是說,對方為何趕放話說要對你提刑事告訴?撇開他不懂法律這種可能性外,是否他尚有其他不利於你的證據
施先生 100-11-28 16:44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你和她之間有借貸債權債務關係,你沒有行使詐術,也沒有和他有委任關係,所以不會構成詐欺背信,他想要嚇嚇你,讓你自己配合他做汽車擔保的登記罷了。你可以不理她,或者回函告知你和她之間有借貸債權債務關係,沒有詐欺背信的問題。
施先生 100-11-28 16:4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2個月前買了一台中古貨車 然後辦理車貸 車貸業務跟我說貸款需要 身分證 駕照 行照影印 然後還有貸款該寫的資料給我簽名 然後過了3天他放款給我 就交車了 然後我車貸也按時在繳錢
時候2個月 車貸業務打給我說他沒有把我車子拿去辦理設定成抵押品 然後他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需要在三天內清償全部債務 否則將觸犯刑法339~342條詐欺背信罪罪責 我車帶是辦理兩年 車代都案時去繳卻會被寄存證信函來說我詐欺 請問我車帶有在繳這樣有算詐欺嗎 ?

網站管理員 100-11-16 11:33

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第3項已刪除易處吊扣駕照之條文,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故自95年7月1日新法開始實施之日起,應繳納罰鍰之交通違規案不得易處吊扣駕(牌)照。

 

資料來源 :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網站管理員 100-11-16 11:30

1.若您是車主應於應到案日期以前填具申請書:(本所服務檯提供或網站下載均可)。 

 (1)車主為自然人應準備:  a.車主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  b.駕駛人駕照影本1份(正、反面)。  c.違規通知單及採證照片正本。  d.申請書1份(需加蓋車主印章)。  e.委託辦理另附委託書(違規通知單、照片遺失者,應另附切結書)。  f.請填寫白天可聯絡電話。 

 (2)車主為法人應準備:  a.駕駛人駕照影本3份(正、反面)。  b.違規通知單及採證照片正本。  c.合約書(租賃契約書)3份。  d.負責人身分證影本3份(正、反面)。  e.申請書3份(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f.請填寫白天可聯絡電話。 

 (3)如果是法院點交車應準備:  a.申請書3份。  b.法院點交函影本3份。  c.契約書影本3份。  d.動產擔保證明書(監理處)影本3份。  e.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3份。  f.使用人戶籍謄本(正本)3份。  g.債權讓渡書影本3份。 

 

2.填妥申請書並備妥資料後,請於應到案日期前送交本所櫃檯收件或郵寄本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樓,電話:02-23658270)。 

 

3.俟辦妥移轉後,本所會通知您及車輛駕駛人,而新管轄機關將會通知駕駛人到案。

 

資料來源 :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網站管理員 100-11-16 09:13

1. 到所辦理:事故當事人、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車輛所有人符合個人鑑定申請條件者,可親持個人身分證影本、駕照影本(法定代理人請附身分證及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車輛所有人,請附行車執照影本1份),或委託代理人到本所肇事鑑定課繳交鑑定費3,000元申請鑑定

 

2. 郵寄辦理:當事人符合個人鑑定申請條件者,可自本所網站下載鑑定申請表(或電洽本所傳真),並至金融機構以轉帳方式繳納鑑定規費3,000元(銀行名稱:台北富邦銀行公庫部,戶名: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審查費,帳號:16081080401017,匯款人請加註姓名及聯絡電話),再隨同個人駕照影本(如遭吊扣、扣押或其他原因無法提供者免付)、身分證影本及繳交鑑定費收據影本,一併郵寄本所申請鑑定

 

3. 持有違規告發單者,申請鑑定時請一併附上告發單影本 。

 

資料來源 :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阿文 100-10-24 10:52

大約晚上10點半 我停在桃園凱悅KTV門口

我人在車內等待我老婆下班

這時突然來一輛警車停在我車旁

下來三位警察

第一位 敲我車窗 叫我下車檢查身份 拿證件出來

我下車之後 他卻叫我念身分證字號 我念完之後

他比對完照片 然後叫我把口袋東西拿出來看

我照做 我把口袋的檳榔跟車上放的駕照一併拿給他

他還嘲笑我說 車子裡面還真亂

之後我問他說 現在有事嗎 為什麼突然要查我

他說這邊本來就龍蛇雜處之類的 所以就要查我


第二位 在我被檢查身份的時候 他在我車旁一直觀看 突然問我可不可以看車子

我回答你看阿 結果他馬上進去我車內開始蒐翻我所有物品

把我腳踏墊也翻到歪掉 抽屜打開就是亂翻

我問他幹嘛這樣翻 他說因為我說可以看 他有錄影存證

第三位 在凱悅KTV大門口前 人來人往直接問我 有K他命還是安非他命就拿出來

我回他 你是在誣賴我嗎 他回我 你有就拿出來麻


當時我朋友還跟那第三位警察說 你們憑甚麼搜車 他還反兇我朋友 你那麼兇幹嘛

之後他們沒搜到東西 所以還我證件 就離開了

因為這是我第一次被這樣盤查 所以我也不懂要看他們臂章號碼 跟哪個分局

我已經報警了 接受報案的警員說 會幫我調凱悅KTV大門影片 來查是哪些警察

會幫我呈報給督察   可是我覺得他講話很草率 我怕會石沉大海

我希望能夠幫我 我想要討個公道 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做

*瑜* 100-07-19 14:35

兩個月前我開車為閃避違規機車而撞上安全島,因為我自己車速也滿快(有超速),所以撞很大力車子報銷,我也受到重傷住院將近一個月。

我去警局報案也調了監視器,從車號找到違規機車主人,對方未成年且沒有駕照,我想要求賠償,但他堅持兩台車沒有碰撞,他頂多付違規的罰金,不需要賠償我任何損失。

我是為了不撞到違規的他才會出車禍的,如果他不蛇形騎進禁止機車車道,我根本不需要為了閃他去撞安全島;可是我又真的閃成功沒有撞到他,現在他一副不甘他的事,完全置身事外的樣子,讓我覺得很生氣,想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蔡明哲 (阿哲) 100-07-19 21:24

 依據你所提供的事實,原則上提出刑事告訴不會有太大問題,只要你受有傷害,對方有過失行為,兩者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則對方就極有可能因過失傷害罪遭到起訴、判刑。

不過我還是建議你先循調解和解管道解決,若對方態度仍然不佳且拒不和解,則建議你於告訴期間內提出刑事告訴,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MIU 100-07-13 14:06

一、日期:二個月前。
二、有請警察作筆錄
三、主角:A女房車車主(30多歲)、B女機車騎士(阿桑)。
四、事情經過:
    A女在大馬路上,且為直行車。B女從巷子中突然衡出來。
    二車擦撞(地點:馬路中央),B女倒地。臉部有輕微擦傷
    B女未帶安全帽且無駕照。(警察是否有開罰不知)。
    當下有送B女去醫院。
    (醫院都有減查也沒怎樣,擦傷而已也沒住院2小時就回家了)
   經過二個月後,A女的保險公司要去跟B女合解。因醫藥費僅三千多(中間他有回醫院覆診二次),但是保險公司表示,最多可賠三萬。但是B女一口價就是要15萬。
    當保險公司跟A女說後,A女回警察局調資料。警察判定「A女未保持距離,B女對方沒錯」
    想請教,這合理嗎。因為A女覺警察判定是不合理。及B女要求15萬似乎有詐財之嫌。
    A女是有誠意解決事情的。但是B女堅持要15萬。這要如何解決呢?

hakkai 100-07-13 15:22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一、日期:二個月前。
二、有請警察作筆錄
三、主角:A女房車車主(30多 ... (恕刪)

 您好:

關於你對這件車禍事件的疑問,我想可以分成三個部分來說:

1.關於警察的判定

首先,要先瞭解到你所提到的警察局的判定,我想應該只是初判表而已,上面應該有記載如果你對這結論有疑義,可以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作鑑定,但是要自己花錢。再者,你說這合不合理喔,我只能跟你說連法官通常都是看行車事故鑑定出來的結果,你說呢?

2.對方要求賠15萬元

首先,除非你能證明你對這件事故完全沒有過失,白話的說就是你沒有錯,這種情況下,你才不用賠對方。不過就算要賠對方,當然也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啦。在法律上,原則上是填補損害為主,從你這個個案來看,擦傷的損害顯然是不會到15萬啦。但是這會衍生出下面這個問題

3.對方對你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

這個問題是在車禍案件中最常出現的。換句話說,你只要不滿足他的要求,對方就會去告你。要注意喔,你已經造成他擦傷了,法律所謂的傷害是不管輕傷或重傷,所以他要提告一定是可以的。

因此,在車禍案件中最常出現的結局就是,被害人獅子大開口,加害人覺得太誇張了,所以無法達成和解調解,被害人就提出告訴,檢察官會跟加害人說,沒辦法和解阿,我只好依法起訴啦。運氣好一點,檢察官給你緩刑,大多數的情形都是易科罰金

所以,這種事情老實講,在目前「法律」實務上是無解,其他方面我就不清楚有沒有辦法了。

MIU 100-07-13 15:52
回覆 hakkai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您好:

            針對第二點:  因為A女對於醫藥及合理的賠償是覺得ok的。(目前得知醫藥費3000多。) A女也願補償。(保險公司認為合理的金額)

           針對第三點:緩刑OR罰款。那約多少錢呢?(如果金額不超過15萬,他又堅持不合解,那只能上法院了)

 

    

MIU 100-07-13 16:16

 

律師您好:

            針對第二點:  因為A女對於醫藥及合理的賠償是覺得ok的。(目前得知醫藥費3000多。) A女也願補償。(保險公司認為合理的金額)

           針對第三點:緩刑OR罰款。那約多少錢呢?(如果金額不超過15萬,他又堅持不合解,那只能上法院了)

hakkai 100-07-13 16:58
回覆 MIU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 (恕刪)

 緩刑是不會繳錢給國家的,只是得在法院限定的期間內要奉公守法!

至於罰金會多少,這要看法官的裁量,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原則上是不會超過15萬,因為拘役一天原則上是以1000元計算,如果要罰到15萬的話,代表最少拘役判到150天,我目前還沒聽過光是擦傷就可以判到這麼多天的例子啦。

故鄉 100-05-03 17:10

【行政法律問題】酒測值0.55,扣照,太機車嗎?

文/楊春吉(故鄉)

【問題】

台中地區一名廖姓男子騎 機車無照駕駛,被警察攔檢,酒測值0.55,法院裁定緩起訴,罰款五萬元,繳國庫做公益,不料,監理所卻以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三萬三千三百元,還 吊扣汽車駕照一年,民眾抱怨,害他無法開車送貨,差點丟了工作,痛批監理單位太機車。(寇世菁報導)(註一)。請問,監理單位之處罰,太機車嗎?

【解析】

按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 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 管制藥品。」「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 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二毫克。」分別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條第1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2款定有明文,是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逾每 公升○.○二毫克者,「應」處以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更甚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 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本案,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測值為0.55,顯逾每公升○.○二 毫克,主管機關「應」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之規定,對該汽車駕駛人處以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 駕駛執照一年。換言之,主管機關僅具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之裁量空間,至於「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及「不予罰鍰」並無裁量之餘地,主管機關吊 扣其駕駛執照一年,乃係依法行政,也未違行政罰法第26條(註二)之規定,何來,太機車;惟罰款部分,違反行政罰法第26條之規定,則應予撤銷(註三)。

【註解】

註一:資料來源:96年9月13日新聞首頁>地方>中部離島>中廣>機車違規吊扣汽車駕照 民眾罵監理機車
註 二:行政罰法第26條:「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 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參照。
註三:實 務上,臺灣高等法院交通事件96年08月31日96年度交抗字第606號裁定:「綜上所述,原處分機關以抗告酒後駕車,經警測試其呼氣濃度高達每公升 1.35毫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裁罰新台幣49,500元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惟漏未依同條例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應 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同一事件已經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96年度偵字第4276號聲請簡易判決刑處刑,又經臺北地方法院以96年度北交簡字第946號 判決有期徒刑5月,原審依據前開規定,另為裁罰抗告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認其為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 法上義務規定,應優先依刑事法律處罰之,故而罰鍰部分自屬不得裁處,然就吊扣駕駛執照與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部分,係屬其他種類行政罰,仍應依據同條例第 26條第1項但書規定而予以裁處之,不受前開優先適用刑事法律之限制。核其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抗告人猶執前詞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資參照。

故鄉簡介: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法律人的一首詩專欄作者、公職、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篇(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1.【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2.整理中: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一天一情話)
老婆,非常愛妳.真的很愛妳,
想妳,真的很想妳,
雖看得到,也摸得到;
但還是愛妳 想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