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一個案例:
A車撞了B車...A車的駕駛 因為 之前已經駕照被吊扣了...
所已拜託 B車駕駛 幫忙跟警察撒謊..說是他女友開的車..然後立即打手機請他女友來現場頂罪
B車駕駛答應了這件事...
後來警察來了 就以A車的"女駕駛" 撞到B車 來處理...
後來車子快修好了...變成是A車女要賠修理費...
這時候原本肇事的A車男 卻跟 A車女分手了...就是有意丟給A女去償還這筆錢
B車駕駛 知道這件事後...很替A女不服..
那我要問的問題是:
『這時候如果跟警察說A女是頂罪的..其實是A男 開的車...那這樣 A女 跟 B男 會有甚麼罪嗎?』
例如 像是做偽證 這種罪..之類的?
請指點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