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瑜 105-03-25 16:00
有一個13歲女孩在我家長不知道的情況下結交一個14歲的男孩子,且在男孩的一再邀約下離家。剛開始是那個男孩來載走女孩而後卻是男孩的母親載著男孩來我家偷偷載走女孩子返回她們家,且在她們家與男孩發生性行為!女孩都是在晚上我們都睡著了不知道的情況下偷跑,天亮前就由對方的母親載回。如果這樣略誘罪成立嗎?有可能易科罰金嗎?還是緩刑嗎?
小瑜 105-03-23 12:40
我們有一個13歲女孩在我家長不知道的情況下結交一個14歲的男孩子,且在男孩的一再邀約下離家。剛開始是那個男孩來載走女孩而後卻是男孩的母親載著男孩來我家偷偷載走女孩子返回她們家,且在她們家與男孩發生性行為!女孩都是在晚上我們都睡著了不知道的情況下偷跑,天亮前就由對方的母親載回。本來有要跟她們和解並提出賠償,但是而後母親反悔說當初說好的賠償金額她沒辦法只願意拿出1/3來賠償不然要告就去告。對方男孩還說他未滿18歲最多也是關2個月,要我們去告!我們對男孩提出誘拐未成年少女並發生性行為及其母親略誘罪,但是社工說對方也可以告我們,如果雙方互告我們不一定會比較好還跟我們說如果對方敗訴的話最重也只是上上課而已?想請問我該怎麼做,真的是這樣嗎?

你好:

若是合意性交,男方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準強制性交罪,女方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準強制性交罪,依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未滿18歲犯第227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雙方都提告後,學校部分會召開性平會調查,可能會要求上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並依校規為適當之懲處。警方受理調查完畢後會移送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若不撤回告訴,會為適當之保護處分。 民事上,雙方互為加害人及被害人,可以請求對方及對方之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 若能和解調解可圓滿解決紛爭。 略誘罪、和誘罪要有引誘之行為,若係自己跑出去,不一定會構成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3 1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均構成與未滿14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之犯罪,可互相提告,由少年法庭審理之,最後的處罰就是上課而已,嚴格來說,沒甚麼意義,自己多麻煩而已,是否提告,應加以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3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可互相提告,學校需開性評會,家長亦須接受少年調查官之調查,再前往少年法庭開庭,雙方即使成立犯罪,法院的處罰就是上課而已,實質意義非常低,還要花費很多時間,您期待的賠償,可能是沒有,是否仍堅持提告,可以多加思考目的為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mo 105-03-23 03:28
先生於某日要求我離開他買房子(言語辱罵錄音)並將在睡覺中的孩子抱起說要帶走。孩子常因為他情緒不穩,被拿來威脅我。過去也因不高興把門砸壞。我馬上報警處理,隔日我就帶孩子離開。隔幾天家暴社工要我記得去通報家報。(有兩次家暴通報,但保護令沒過) 我的行蹤他都知道,我也沒不接他電話。但那時社工、免費律師都要我別把孩子給他帶走。結果對方就去提告略誘。現在已開過ㄧ次偵查。我有自己寫達辯狀,附上砸門的照片、他的探視記錄(我都有寫下來)即探視照片。另外,他申請的假處份也裁判下來我也附上,他也申請著定未成年子女的文件我也附上。但當日對方沒出現。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沒來。我表明我是擔心我和孩子的安危才離開,而且是對方辱罵要我搬走不是我自己要離開,而且我都有讓他看小孩。 我不知道我這樣會被起訴嗎?我看了網路很多資訊都說會,但有些是說未離婚雙方都享有親權,不構成略誘。到底是以那個為準? 我覺得結婚女人很可憐,被老公逼走,不走被他家暴,走被告略誘。這條不是在幫住施暴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3 08: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點是有無斷絕對方與子女間的往來,倘若有的話,是否有合理事由,並且檢附相關事證給檢察官。(之前保護令沒過的原因為何?請詳述)

2、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提答辯狀,整理相關事證及法律上的論述才能保障權益。

3、之後可以考慮提告離婚監護權扶養費及誣告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3 08:41

您好,若您都有讓先生探視小朋友,並且讓先生與孩子聯繫,先生亦知悉孩子在哪裡,部至於構成刑事略誘罪,不用太過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3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要有讓對方探視

就不會構成略誘罪了

所以不用擔心

專心處理離婚問題才重要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無言以對 105-03-19 18:10

請問略誘罪申請有時間限制嗎?妻子帶著2歲小孩住在娘家,最近三個月前鬧離婚小孩要看困難重重!近兩個月都沒看到小孩!打電話給對方都不接,簡訊不回,對方置之不理多久,我才能提出訴訟略誘罪?我與妻子尚未離婚略誘罪成立的了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9 18:51

您好,

 

因為你們尚未離婚,雙方對於小孩都有監護權,是以妻子將小孩帶走不會構成犯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略誘罪有困難,但實務上仍有少數案例會成立,仍要視您們的實際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不太可能成立略誘罪。

二、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方法。

三、可以用談的要儘量用談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需蒐集對妨礙您行使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9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需蒐集對妨礙您行使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鬼鬼 105-03-17 10:43
如果未成年少女自願離家 是否還構成妨害家庭第 241 條 (略誘罪)?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7 18:01

自願離家固然不構成略誘,但仍會構成和誘罪(240 I)

誘若和誘對象未滿16歲,仍以略誘論(241 III)。

鬼鬼 105-03-12 10:10

如果未成年少女自願離家

這樣還構成妨害家庭 第 241 條 (略誘罪) 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2 13:52

您好,

 

如係少女自行離家、且您並無任何引誘之行為(言語上或以訊息勸其離家),則您不會構成任何罪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rasya 105-02-12 18:10

我女友19歲,我已經過20

她想要搬出來跟我住,她父母也同意

問題是她父母不知道我的存在,也不知道要搬來跟我住

請問會構成略誘或者和誘嗎?

 

一、是出於她自由意志而且她離家是父母同意的話原則上就不會有和誘略誘的問題。

二、不要過於擔心。

三、我查了一下判有罪的案件供你參考:有台北地院90年度簡字第4200號,士林地院100年度審簡字第719號。彰化地院104年度簡字第1492號,桃園地院104年度簡字第23號,高雄地院92年度易字第16號。最壞的情況,是意圖使被誘人為性交而和誘未滿二十歲女子脫離家庭,高雄地院92年度易字第16號是判八個月,不能易科罰金

四、桃園地院104年度簡字第23號判決有一段可以參考:[ 以計謀向告訴人誆稱工作使被害人脫離家庭] 。

五、這個部分我是查有罪的判決,這些判決幾乎清一色都是被告自己承認自己有罪。而且這些判決好少好少,我剛剛列的幾乎是全台灣的判決了…

六、無罪的判決還可以再查查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rasya 105-02-12 18:30

問題在於他們不知道我這個男朋友的存在

若是他們知道後反悔,有被告的風險存在嗎?

其實你是真的愛她的吧,可以的話跟她的父母要保持好的關係呀。

我最近在看雪球巴菲特傳。巴菲特想要追一個女生蘇珊,但是巴菲特那時候很不會講話,所以他去學卡內基。學了卡內基之後,他先去接近這個女生的爸爸,讓這個女生的爸爸很開心;那個時候這個女生喜歡一個猶太人。這女生的爸爸不喜歡猶太人,但是這女生覺得猶太人很可憐。巴菲特想辦法讓自己在這個女生的爸爸面前表現出不喜歡猶太人,但是在這女生面前表現出一副猶太人的樣子。沒多久他就跟這女孩論及婚嫁了…

不過如果你跟這女生還不是很穩定的話,建議你先跟她穩定一點再說…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阿益 104-11-27 11:01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弟阿益在這有一些問題想詢問,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幫忙解答,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我因為之前跟一個15歲女孩交往,也有跟她發生關係

後面有帶她出去10天,帶她出去那10天她家人一開始算是不知情,所以我算偷偷帶她出來,然而,在第10天我們被刑警抓到了,我跟她都被帶回來了,事情發生在今年的9月中旬,如今,我收到了起訴書略誘罪,法官裁定不起訴之處分

但,妨害性自主,我自己知道是公訴罪,所以一定跑不掉。

但,我的重點不是在於會不會被關(因為我知道一定會被關),我的問題是要怎麼做才能減少刑期..因為我是初犯...我之前有去詢問過法扶,法扶的律師是跟我說略誘罪跟妨害性自主略誘罪會比較重(因略誘罪還有卡到一些小條的,例如:妨害家庭那一類的,等等...),但如今略誘罪已不起訴,剩下妨害性自主,我想問,我到時候開庭的時候(都還沒一審,剛收到起訴書而已)該請律師嗎?我該怎麼講,才能有利的保障自己,才能讓刑期減少...希望各位律師大大能夠提供一些經驗,給我一點建議,能讓我知道我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因為雙方都是願意的,只是女方未滿15歲)

你好:

若是屬於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準強制性交罪,可以尋求A女或A女之父母原諒,賠償其損害,再認罪並向法官求情,若法院依刑法第59條酌減,有機會宣告緩刑,或比較輕的刑度(例如得易科罰金之刑),前提是你要無前科紀錄。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1-27 11:45

 您好

建議您好好跟對方家長談

如果可以透過律師當橋樑  也許會有機會得到對方家長的諒解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已被起訴,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為何,欲否認犯罪爭取無罪判決,或承認犯罪,嘗試與對方監護權和解,支付和解金額,請求緩刑之宣告,辯護策略與方向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7 22:18

您好,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若證據充足,建議和解認罪,並求得緩刑之機會。

多多 104-11-07 18:10

我老婆是陸配,在她父母得知她懷了男孩後,在懷孕8個月時她母親來台灣找她,並在不告知我的情況下回大陸生產了,至今快一年了都沒連絡也連絡不上她,也不知小孩下落。請問:我可以告我老婆略誘罪嗎?如果小孩戶籍被設在大陸那我可以在台灣提出離婚小孩監護權訴訟嗎?謝謝!

多多 104-11-07 00:31

請教律師:我老婆是陸配,在她父母得知她懷了男孩後,在懷孕8個月時她母親來台灣找她,並在不告知我的情況下回國生產了,至今快一年了都沒連絡也連絡不上她,也不知小孩下落。請問:我可以告我老婆略誘罪嗎?如果小孩戶籍被設在大陸那我可以在台灣提出離婚小孩監護權訴訟嗎?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應該嘗試聯絡您的配偶及家人,倘若對方仍拒絕回台,或無法取得聯繫,則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的部分,倘若戶籍設在大陸地區,且考量強制執行問題,應在大陸地區提告

多多 104-11-07 18:30
謝謝律師,但大陸在子女監護權部分,有規定2歲以下子女是判定給母親,請問我可以在台灣提起監護權訴訟,再拿台灣法院民事判決文件到大陸法院做民事判決認可嗎?

 

Nina 104-09-08 06:24

我是被家暴而帶著兩個小孩搬出來住

離婚訴訟中   也有保護令

對方不斷的一直賴騷擾及言語警告威脅

昨晚半夜甚至還傳簡訊警告威脅我

再不給他看小孩他要告我 和誘略誘

我精神都快承受不住了

為了小孩一直撐著

請問我可以怎麼做呢?

因為很急 9/14要第一次調解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應對及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8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有保護令的關係,所以原則上我方無須理會對方(以保護令的內容為主),倘若對方有違反保護令的話,可以報警或是另外提起刑事告訴。

2、建議應該就對方騷擾的行為加以蒐證,日後可以提告,並且於民事離婚訴訟中可以作為攻防之用。

3、調解時可以委請律師陪同,就我方的權益主張(包含離婚監護權扶養費等),以利訴訟進行。

 

吳助 104-09-07 22:44

律師們好~因先生工作關係,我們跟小孩(目前6歲)原本在大陸生活,近年感情不好,我帶孩子回台灣,不想再去大陸,並談到了離婚,他先是決定要留在台灣工作,孩子學校也確定了,開學前他說要帶兒子回大陸玩幾天(婆婆大伯也都在大陸生活),去了卻告訴我不回來了,兒子現已在那上小學了...我真的很傷心,我們已吵的不可開交無法溝通,婚姻也無法繼續,可是我似乎只有回大陸這條路..因他不處理也不離婚,說他跟他的家人會照顧好兒子,他可以這樣嗎?我們原本住大陸,略誘罪是不是無法成立?法院跟我說申請調解也沒用,他可以不回來...我只想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逼他帶孩子回來??

 

 您好,

既然您已經問到略誘罪,代表您已經研究過,原本一家都住在大陸,要訴訟略誘罪確實有點困難,但是訴訟不一定是要成立,而是一種手段,只少可以讓對方回台開庭,善意溝通。若對方堅持不回台,則有可能被通緝,回台入境時會被帶走。惟使用這種方式關係將完全破裂,其實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先寫律師函,務必跟律師討論好內容,可能溫和一點,看看有沒有辦法處理。

胖大 104-06-23 00:12

我妹妹(15歲)翹家已半年,這半年都連絡不到人,回來發現肚子鼓得誇張硬拉去婦產科發現已經25週大了,決定要告對方(19歲),問過很多人都只有監護人有辦法提告,可是我爸爸因為酒駕正在服刑,且對方的態度非常囂張,吃定我不是監護人無法告他,所以一直不停以分手要脅妹妹,逼我妹妹逃家跟他一起走,甚至於找人到我工作的地方大吵大鬧。也沒辦法請妹妹的媽媽(我們是同父異母)去告,她是越南人且已和父親離婚,目前人在越南,無法回來提告

1.想請問如果我(21歲)現在想控告對方,我可以用什麼方式?越快越好。(父親坐牢、母親不在國內)

2.在未取得妹妹同意下,察看她的訊息,能夠以訊息內容做為證據嗎?這樣在法院上會失效嗎?(妹妹以我的電腦登入帳號後未登出,我以我的電腦觀看)

3.想請問有提到「犯後具有悔意、態度良好」,是指對方在法庭上的態度,在事情發生之後面對我們的態度?(萬一他私底下用訊息對我和妹妹罵得很難聽,我告了之後他在法庭上又一副後悔的樣子,那樣法官會以甚麼作依據?)

4.對方一直不斷傳訊息要妹妹去住他家、跟他做愛,我可以告他「略誘罪」嗎?因為有看到略誘罪是不能緩刑的,我非常希望他判重一點(訊息內有打炮、要求裸照、幫我打手槍等對話)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6-23 04:05

您好!

對方已滿十八歲,與未滿十六歲的女生性交並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您所提需法定代理人才能提告是錯誤資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可以提出告發,不僅是準略誘罪,最重要的是對方已經違犯較重的準強制性交罪,一樣會讓地檢署分案調查

2. 先蒐證,看過證據後再來以間接方式提出,未必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

3. 犯後態度良好會在量刑上考量,但以這樣的罪名,刑度不可能會很輕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所涉嫌之犯罪為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屬於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另外,對方與您的妹妹發生性行為之當下是否已滿十八歲?如已滿十八歲,則本件非告訴乃論。即便您父親在獄中服刑,您可藉由您父親簽署刑事告訴委任狀之方式,委託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便可進行相關刑事告訴程序。建議您應先蒐集所有訊息內容,並且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水水 104-05-28 17:19

因被先生趕出門 小孩帶在我身邊

之後先生消失不見,不聞不問一個多月

然後就收到通知書,先生告我略誘

但是這中間,我從未拒絕先生探視小孩,也是非自願帶小孩離家

也一直主動傳訊給先生

先生卻聲稱我不讓他看小孩,是我自己搬回家,然後他自己不來看,還說我不給他看,我是否可以對他提出誣告?

目前仍在偵察階段

要先讓被告案件不起訴後,再考慮提告誣告,依你所述情況,可答辯不符合略誘罪要件,不管是客觀還是主觀,不過重點在事證的提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8 1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5-28 18:50

您好:

本案建議您先就被訴略誘罪部分獲得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嗣後再對您先生提出誣告告訴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筱豬 104-04-21 15:45

律師你好!我現在是15快16的女生,之前在過年時去住了男友家一星期,而之前有跟媽媽提過,所以我以為他也知道,但是卻在我一星期回家後,我媽跟我說要告我男友略誘,可是在這之前我有跟她說過不是沒有,而他也在第六天吧!打給我問我在哪裡,我跟她說在宜蘭啊!他說你怎麼在那,我說你不是知道,然後電話就掛斷了,現在我媽報案了,筆錄也做完了,但是我現在不知道這條會不會成立,因為連警察都跟我媽說可能會不成立因為他並沒有誘拐我離家啊!因為是我自己去找他的也沒有阻礙我跟家人聯絡啊!也沒有逼我一定要去找他之類的,略誘的成立不是要強迫、威脅、詐欺嗎?可是他都沒有啊!那這樣還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未滿16歲,因此縱使經過您的同意,倘若離家,並且致令您的法定代理人找不到您,還是會涉犯和誘罪。

2、建議您的男友應經盡速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無與男友發生性行為且男友亦未阻止您與家人聯繫,以利您男友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1:51

男友可能涉及和誘問題(略誘是有要脅恐嚇違反您意願)。

建議男友尋求父母之諒解並簽立和解書。

筱豬 104-04-22 01:03

是沒有發生關係,單純住在他家里

杏樹 104-04-20 13:11

我與我女友都已將30多歲,各自住家中

自從女友家人(爸爸跟姊姊)知道我們在一起的事情後,她爸爸只表示兩個人各自考慮清楚就好,而姊姊總是不厭其煩的找各種方式,希望我們能夠分開

她姊姊做過不少事情:

1. 透過徵信社調查我(還傳訊息告訴我說透過徵信社要調查一個人的底很簡單)

1. 私下翻她妹妹(我女友)的個人東西找出手機帳密,未經同意私自查看我跟我女友在LINE的談話內容

2. 另外又說我是為了三年前她母親遺產才跟我女友再一起。聽我女友提她母親的事情時,我認為這是我女友家中的事情,只提醒我女友,拿自己該拿的就好,怎麼做自己決定,不是我該管的。

3. 說我污辱她們家,說要給我難堪。我只跟她姊談過一次電話,事後都是她姊單方面傳訊息給我,又如何污辱

4. 提及侵占罪跟略誘罪。

不論她姊姊傳簡訊FB訊息都好,我都不想回應任何話語,但她姊姊這樣的做法已經讓我與我女友困擾好一陣子

由於對於法律上並不是很了解,因此想在這問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 她姊姊這樣做,讓我跟我女友都覺得隱私被侵犯,是否真的如此?又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避免她姊姊再用其他方式侵犯隱私

2. 說我要侵占財產,又說侵占罪、略誘罪,讓我有被栽贓的感覺,我又該如何做自我保護?

3. 她姊姊曾提及,若我跟我女友結婚後最好不要跟她有任何瓜葛,但依據她姊姊目前的動作行為,我跟我女友都覺得就算我們不主動與她有任何瓜葛,但她很可能又去找徵信社等等的去找機會打擾我們日後的生活,那我們又該如何避免?

4. 侵占略誘罪,我是找了一下罪名成立內容,由於對於法律不懂,因此還是詢問一下,是否真的在無意間有觸犯到侵占略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同意登入手機、line等,已經涉犯妨礙秘密。傳述您汙衊他們家的部分涉嫌誹謗罪。透過徵信社調查您的部分,對於部分個人資訊的蒐集及使用,可能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對方任意提起侵占略誘告訴,我方可以提起誣告告訴。

3、建議可以蒐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提告

4、此部分未提及對方指摘的犯行,無法判斷,請詳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0 23:56

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vicki 104-02-15 22:13

我先生從沒有父母,與妹妹和哥哥也不親,目前開二間酒吧,生活作息不正,交友復雜,個性火爆,常酒後與人衝突,並有二次酒駕記錄

因為他長時間不回家,小孩目前二歲五個月,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照顧,他一向對和我小孩不聞不問,我103年4月與小孩搬回娘家,過安定的生活

1/30號他查到小孩唸的幼稚園,他下午到幼稚園說要帶走小孩,老帥通知我父母及警察到場,他抱著小孩推我爸並對警察咆哮,因為他還是爸爸,警察只能讓他走,

至今16天了,我完全沒見到小孩,他傳小孩照片來,我立刻問他在那裡,我要見小孩,他也完全不理,我失蹤人口也報了,略誘也提了…我真的很擔心小孩,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如照片上的過的好,我該怎麼辦?我每天都哭…我好想念小孩….求求你們幫幫我,我兒子才二歲五個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5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酌定未成年子女探視權行使之方式及方法,您可蒐集對方不利照顧子女證據,目前子女年紀尚為幼小,您亦有爭取之機會,法院亦會委請專業社工人員進行訪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5 22:37

既然您們從去年四月開始就已經分居,建議您趕快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vicki 104-02-16 09:32

略誘會成立嗎? 在離婚官司沒結果前我都沒辦法強制他交出小孩? 按照他的行為,若我拿到監護權我可以要求他限制探視嗎? 我真的很怕再來一次,這樣對我與小孩的生活會造成很大的恐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堯阿 104-02-05 21:34

律師好:

我滿20, 女友滿16.請問半年前女友父母叫我女友與我同居,女友也答應,同居半年後我女友回去住家裡了,已經住家兩周了,現在他家人要告我誘拐略誘,合誘罪,我怕他父母在法官面前說他們沒答應與我同居,這樣可成立嗎?有什麼法律問題,這半年他父母常打我與

女友手機也有出去一起吃飯,都有在聯絡,而且女友回家住兩周這兩周我們都沒出去過了,只有通電話與傳line我該怎麼做呢!

一、搜集證據證明女友與其家人都同意你們同居

二、如果搜證有困難則找個律師先現場諮詢一下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胖子 104-02-03 17:05

你好 我想問 我如果滿18想跟我女朋友同居  她已滿20

家長不同意可是我堅持搬出去  請問和誘罪跟略誘罪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4 10:5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因為您未滿20歲,因此就您所述的狀況,應為和誘罪主要犯罪類型。 2、 為了保護對方及維持家庭合諧,建議您應該與家人充分溝通,取得家人同意在離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和誘有可能;略誘不會。

二、但是和誘要看你離家的時候的想法是什麼,實務上還是有無罪的案例在。

楊俊鑫律師

黃先生 103-09-18 07:18

請問一下 我前妻之前偷偷帶小孩子回越南(他自己小孩子幫偷辦護照 小孩1歲而已) 然後就獨自回來 把小孩子丟在越南 也不肯給我去見面 回來台灣後 他沒有回家裡來 跑去酒店工作 後來我花了大概50萬頃婚姻仲介 帶我過去越南 把小孩子給抱回來 請問一下 這是否犯了略誘法律追朔期是多久

 

我把小孩抱回來後 跟她協議離婚離婚證書上沒有寫說每個月要給我扶養小孩的5000元 學費她也會幫忙出 可是他卻沒有給我半毛的扶養費 也沒幫忙出過學費 現在常要我帶小孩給他看 可是我在工廠上班 六日有時候都要加班 跟她的時間很難配合 但是她都威脅我說 不給他看小孩子 就要告我不給她探視 天啊 前不出就算了 公司不能給我請假 我要拚用賺錢養孩子 難道這樣有錯嗎 就只能這樣任他無理取鬧嗎? 不知道是否能告她棄養 雖然離婚協議書上沒有寫說每個月要給5000 但是我有她傳給我的簡訊 上面她有說會給我扶養費 這樣有用嗎

她現在在酒店上班 結果被人家告妨礙家庭徵信社的還找到我這 徵信社去她的租屋處裝針孔 還發現了我父母的雙證件影本在我前妻那 幫我寄還我父母的雙證件影本給我 都離婚了 為何還拿著我家人的雙證件影本 重點是她何時印的我也不知道 那這點有辦法告他嗎

現在都離婚了她做甚麼事我知道跟我沒關西 可是她這樣三不五時就打來鬧說我不給他探視小孩 他要告我 一個月要來好幾次 那我都不用上班了 工廠上班不像她酒店賺那麼快  難道我辛苦養小孩有錯了嗎? 拜託 各位律師大人 教教我能告她甚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8 13: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撫養費用。

2、考量對方的職業,因此建議在適當的情形下在給對方探視,倘若協議不成就讓對方來告沒關係。

、證件的部分,考量這樣的蒐證方式是違法的,且暫無影響,因此建議先保留證據就好。

 

黃先生 103-09-19 00: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撫養費用。

... (恕刪)

 那像這樣的狀況 如果讓他來告我 我會輸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9 15: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探視權的部份,法院要全部駁回的機會比較低,除非是很不適合碰面才會駁回,否則只是探視的時間長短、頻率的問題。

 

 

阿嘉 103-09-08 23:37

請問如果犯下和誘略誘罪,可以交保出來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0:00

您好,羈押的要件原則上與與和誘略誘並無關連,

羈押主要是因為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和誘略誘罪如果被押,主要是一、或者二
以前擔任屏東遞減署檢察官時,指揮婦幼隊以和誘羈押過一個被告
主要就是以逃亡(出境時被攔)及串證(共犯間供述有所齟齬)羈押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您好:

如同劭大律師所述

並建議應委由專業律師協助瞭解案情

以利於適當時機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無助的媽媽 103-09-06 22:30

DEAR 律師 我跟被告人從無同居關係也無婚姻關係,但在戶籍上有讓小孩從父姓(雙方有共同行使權)。 上個月生父強行擄走小孩,惡意藏匿,一直避不見面。並挾持小孩要求目的。我已有去地檢署抗告被告略誘,是否能起訴成功?想請問台灣是否有其他類似案件且抗告略誘強制罪成功的案例,可否提供資料?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再未有特別約定之前提下,父母雙方對孩子有共同之監護權,故若父親無正當理由強行帶走孩子,會有刑事略誘和誘之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2: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未經您的同意,將子女帶走,此部分確實會有準略誘的問題,然實務上還是會斟酌生父將子女帶走的原因,帶走當天的狀況等做實質的認定。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蓋就您的論述未盡詳細,且此類案件倘若未能精確提告,往往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3、就您的狀況亦有需要先行釐清子女戶籍是否有報生父以判斷是否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處理之必要。

無助的媽媽 103-09-06 22:50

dear 律師

是否有類似案件抗告成功的?還是律師的意思是只要我的委任律師有撰寫告訴狀提告就會成功?

但很少案件抗告略誘罪成功的。我想找更多成功案件,是否能提示我如何搜尋?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00:32

幫你查到一些。

因為要卡構成要件不是很容易,建議你最好能正式委託律師

否則偵查部分可能因為沒有查證清楚或因被告的辯解我方沒有反駁,就不起訴處分。

因為相關的案件,不起訴或起訴被判無罪的比例相當高,這個部分需要隨時看被告的答辯補強及調查證據,不是光寫狀紙就可以達成的。以上僅供參考。

高屏地區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曾任高屏地區婦幼組檢察官之經驗。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上訴字第132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阮O嫦
選任辯護人 陳麗珍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家庭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 年度訴
字第666 號中華民國102 年11月2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
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1 年度偵字第13005 號),提起上訴,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阮O嫦犯移送被誘人出國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事  實
一、阮O嫦原為越南國人民,於87年3 月17日與籍設屏東縣○○
    鎮○○路000-00號洪O仁結婚(阮O嫦嗣於95年4 月10日取
    得我國國籍),婚後育有一女洪O亭(於91年7 月間出生,
    年籍詳卷),共同居住上址。然阮O嫦因與丈夫各忙工作,
    相處不睦,時生爭吵,有意離異,且女兒洪O亭出生染疾,
    體弱多病,常由其獨抱就醫,礙於語言理解能力不足,對醫
    囑內容及照顧洪女應注意事項無法完全瞭解,乃萌獨享女兒
    洪O亭親權,將女兒洪O亭帶回越南娘家,請託雙親及擔任
    醫師之弟協同照顧之念。而阮O嫦為一外籍配偶,對台灣相
    關法律知識不足,且欠缺相關協助資源,自認為讓女兒洪O
    亭受到最妥適照顧及保有親權,復不願繼續與夫洪O仁共同
    生活,於明知洪O仁對女兒洪O亭亦享有親權,為有監督權
    之人,竟基於使洪O亭脫離其夫親權之犯意,於94年8 月10
    日,在未告知洪O仁之情況下,擅自將當時年僅3 歲尚無同
    意能力之洪O亭帶往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出境離臺,置於其越
    南娘家,使洪O亭脫離原來雙親共同行使親權之狀態,而置
    於一己實力支配之下,致侵害洪O仁對洪O亭之監督權,嗣
    阮O嫦隻身返臺工作,並離開夫家居所,復向法院訴請與洪
    O仁離婚之訴遭駁回,而洪O亭迄今滯留越南未歸。
無助的媽媽 103-09-06 22:13

DEAR 律師

我跟被告人從無同居關係也無婚姻關係,但在戶籍上有讓小孩從父姓(雙方有共同行使權)。

上個月生父強行擄走小孩,惡意藏匿,一直避不見面。並挾持小孩要求目的。我已有去地檢署抗告被告略誘,是否能起訴成功?想請問台灣是否有其他類似案件且抗告略誘強制罪成功的案例,可否提供資料?感謝

Sander 103-08-25 10:29

平安您好!

由於8月19日本人在台南地檢署依刑法第240條第一項和誘未滿20歲少女離家...向被告提出刑事自訴書狀;隨後被告得知告訴人提出告訴乙事教唆他人至

原告家中恐嚇其女兒在他們手中必需徹銷告訴否則令其終生不得見面等事..故而告訴人依刑法第298條略誘妨害自由罪於8月22日向被告提出刑事追加告訴狀暨依刑事訴訟法第219-1條聲請證據保全程序及291-1條聲請證人保護書.

唯期間透過北地檢友人瞭解狀況前往與被告協議後被告於08/25願意將該名少女安然送回家前題是徹銷上述告訴'請問好1)8月19日提出的刑事自訴案已立案25日分至受理股別偵辦,何時向法院提徹銷告訴?(2) 是否需寫合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34

和解書在開庭時或前均可提出,惟因被告所犯和誘未成年部分係非告訴乃論之罪,送回未成年人及與對方和解,僅是減刑的依據,即使撤回告訴,訴訟不會因此而終結,惟略誘未成年部分為告訴乃論之罪,應得和解撤回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學者 103-04-05 19:18

您好:

   我妻子常因一些事情大發脾氣將剛滿周歲女兒帶離家出走.我可以提起夫妻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訟.

   在這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1.在自由時報曾報導.一對夫妻.妻子因先生有外遇.就將小孩帶離藏起來.結果先生向法院提起略誘最之刑事訴訟.新族地方法院將妻子判刑10個月緩刑三年.在一則也是台北地方法院101度的判決.也是同樣將小藏起來不讓先生見面.結果被判1年2個月緩刑3年.

   在這些案例中都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妻子就將小孩藏匿.侵害到另一方的.侵權監護權.

   如果是這樣那我妻子.帶著我的小孩藏匿.我是否也能提起略誘罪之訴訟.還是要在提起離婚訴訟送前.中.後.才會構成刑法略誘罪呢.

  2.他現已搞失蹤一行期多了.我也報警了.我如果要提告是否隨時都可以進行了.

  3.如果以現行的法規.我提起了.夫妻不履行同居義務與刑法略誘罪.對爭取小孩監護權會較有利麼.

  請您略告知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5 19:20

你好

民事刑事可以分開告

提告刑事略誘罪會有助於之後提起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同時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裁判離婚,即同時進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0:29

您好:

若您太太無故將小孩帶走避不見面,您可以提出略誘刑事告訴,而且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而上開訴訟對您未來可能提出之離婚訴訟都相當有幫助。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38

你這個情況應該會成立略誘

建議民刑事都可一併提起

黃小姐 103-02-17 01:19

請教律師:

我被判刑 第一條是略誘罪1年10個月 第二條是妨害自由5個月第二條是(可易科罰金)那我罰金繳不出來是要被關2年3個月嗎  那有關假釋我到底會被關多久    再請教繳罰金繳還是不繳我的假釋刑期有差嗎

假釋或合併刑期不份都不清楚 可以請律師告知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繳不出罰金,可請求易服勞役或社會勞動,再就假釋部分,須服滿徒刑一半以上,方得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你可能還是需要拿判決書主文跟律師討論會比較精確   看法官是否有諭知得易科罰金   2.縱使法官諭知部分得易科罰金  將來執行檢察官是否准許也是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六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就假釋部分,須服刑期滿一半以上。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ndy 102-10-14 12:30

17歲男半夜2點跑到13歲女生家樓下接走她,女生跟爸爸謊稱肚子餓要出去買東西吃,不顧爸爸反對就跑出門了,爸爸一直擔憂打手機女兒都沒接,直到4點多才接電話,到快6點天亮才回到家,爸爸差一點報警協尋失聯的女兒。很多天後爸爸才發現,原來是女兒的男朋友(爸爸原本不知女兒交了男朋友,女兒透過網路才剛認識1個多月)接走她到某處發生性行為。而且之前也曾在某天下午時間誘使女兒到男生家發生性行為。請問此男是否觸犯準略誘罪或和誘罪?

沈恆 (沈律師) 102-10-14 14:27

已經觸犯與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罪。

Andy 102-10-14 22:5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觸犯與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罪。

謝謝回覆!! 

請問以上狀況是否構成準略誘罪或和誘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以和平方式誘使未滿16歲之人,脫離家庭,以略誘罪論處。建議您積極處理此事。

珍妮弗 102-08-01 00:48

弟妹想與弟弟離婚,在無預警的狀況下搬離原住所,並且帶走孩子,寄出存證信函給弟弟,表明如國不簽下她所擬好的離婚協議書就訴諸法律,我想請問:

1.弟弟是否有甚麼方法可作反制?

2.弟妹是否犯了ˊ略誘罪?

江皇樺 (江帥) 102-08-01 09:38

您好,

      1.如果要透過法律離婚的話,必須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的事由才可以,目前並沒有看到您弟妹主張要離婚的原因,這部分可能需要先行確認。

      2.至於略誘罪的話,是有可能成立的。雖然帶走孩子的人是母親,但是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1504號判例:「未成年子女,其父母在法律上均享有親權,不得由任何一方之意思而有所侵害,以父或母一方之不法行為,使脫離他方親權時,仍應負刑事上相當罪責。」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弟弟是否有離婚之意願?如有,則雙方可就夫妻財產子女監護權等事項進行協商,無法達成協議時,則可請求法院裁判。如無,則需視該婚姻是否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且須視對方是否有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如 102-07-11 13:17

律師您好!我是一個單親媽媽育有二子。我在94年已經離婚,原小孩監護權皆為在父親之下,但在去年五月,小孩之父打電話給我,說他不要小孩叫我把小孩帶走,如果我也不要的話,他要把他們送去孤兒院。這幾年他照顧期間,有對小孩進行言語恐嚇及不當管教(將小兒的大腿打到皮開肉燦)但因小孩是與他同住,深心受到創傷及極度害怕,不敢打電話報警,故沒有任何家暴紀錄。並且這期間,我要去探視小孩,他幾乎是百般阻隢更沒有讓小孩與我共同出遊之事且出言恐嚇。但這期間同居中的女友及阿公都有阻止該父之管教行為,但他仍我形我素。

在去年五月我已與小孩之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權轉移,小孩目前與我同住,從去年至今年,我因念及小孩阿公很疼孫子之故,一個月中有二個星期六、日會讓小孩回去與父同住。但其父仍常常在平常的時間,未經我同意,至校或安親班強行把小孩帶走並出言恐嚇。讓我深受其擾。

我想請問律師~~如何可以阻止其父未經過我同意之情況之下,多次未經我同意將小孩帶走的狀況?我可以告他略誘罪嗎?或是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告他?可以先擬存證信函告知他,之後如仍如此,我可以依存證信函內容告他嗎?而且如果要告他,我需如何做?(我是低收入戶)謝謝。

小如您好,

一、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0年訴字第 11 號 刑事判決:「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在法律上均享有親權,任何一方不得本其意思而任意侵害,是父或母一方之不法行為,使子女脫離他方親權時,仍應負刑事上相當罪責。」要構成略誘罪,必須到達妨礙您行使親權的程度,方會構成。


二、策略上,仍然可以先撰擬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可能有觸犯略誘罪的風險,以取得較有利的談判空間。但畢竟對方還是孩子的父親,父母親互告對小孩恐有不良影響,還是建議您在存證信函,或私下協商一個兩人都可以接受探視孩子的方式。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13:21

您好,建議您先蒐集相關證據聲請保護令。另外有關您是低收入戶的狀況,建議您去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法律協助對您應該比較節省律師費開銷。

黃小姐 102-06-29 05:00

律師你好:想請教我判決主文寫著共同犯略誘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請問我可以緩行嗎,還是要執行呢。

麻煩妳了 謝謝

 

判決主文如果沒有同時宣告緩刑 那判決確定後就必須入獄服刑 如果還可以上訴 先上訴再說

樓梯 102-06-12 20:44

能否解釋 略誘罪 & 和誘罪 兩者的意思 和差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兩者之差別在於有無違背被害人之意願,若有違背,則為略誘,若無違背,則為和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哲哥 102-05-01 08:49

你好!我們尚未離婚在談離婚小孩監護權,有兩個小孩子,女方把小兒子帶走不讓我看,也去戶政事務所把小兒子戶口遷至他的戶籍,未經我同意,偷蓋同意書去辦,事發一個多月,我去辦戶籍謄本才發現女方把小孩戶口遷出?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可以告女方偽造文書嗎?需要什麼證據戶政事務所可以拿到證據嗎?也可以告女方略誘罪嗎?把小孩送至別處托育不讓我知道小孩子狀況?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於配偶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需先向戶政機關調閱出相關文件,檢視配偶是以何種文件辦理子女戶籍遷出,才能進一步分析是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至於您與配偶目前的情況,建議應儘速提起離婚之訴及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問題,離婚的部分雙方可能可以在調解室便達成協議,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則建議應委請律師進行相關程序,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偽造文書的部分應該是女方偷蓋您的章去申辦,是否有盜用或偽造應該要先調閱相關資料才能確定。

      2.既然女方已經先行將小兒子送到別處托育,造成您無法行使親權,建議直接提起離婚之訴,刑事略誘罪也是可以提起(最高法院判例有相同見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55
回覆 哲哥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們尚未離婚在談離婚小孩監護權,有兩個小孩子,女方把小兒子帶走不讓我看,也去戶政事務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因為對方也有監護權,要告略誘有一定難度,且這涉及監護權如何行使分擔。至於有無盜用印章,這涉及婚姻中夫妻本就日常生活事務有代理權,這要成立也有一定難度,建議您儘速向戶政單位聲請資料確認是以何名義為變更戶口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TP 102-04-03 21:59

請問是否成立略誘罪或和誘罪??

事件經過如下

16歲A女(實歲界於16~17)與22歲B男為情侶 雙方家長皆知對方

有天

A女說跟家人吵架 找B男

並住在B男家一個禮拜

A女並沒有說住在B男家並且期間沒有跟家人有過通聯

於是A女家人報A女失蹤

之後

A女半夜騎B男車被警察抓到

並帶往警察局寫筆錄

於是 警察此時說 :「女方家長隨時可以告B男」

 

請問 

1.是否成立略誘罪或和誘罪??

2.如果是 略誘罪或和誘罪 是否為公訴罪(非告訴乃論)???

3.如果為非告訴乃論 那不是會直接交由檢察機關辦理嗎???

4.如果為非告訴乃論 還可以申請調解嗎???

5.目前是還沒有人通知上法庭 如果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會因此被發見要上法院開刑事庭嗎??

6.如果要寫調解書 (賠償)  內容要寫甚麼比較可以保障以後不再被侵害??(再一次被索賠)

 

PS.第六個問題因涉及其他賠償 所以拜託請回答我第六個問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有意願以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則建議委請律師撰擬和解書,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30

應該會成立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罪,這是公訴罪,建議調解,

至於調解內容必須由雙方協商後才能確定

TP 102-04-05 17:4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應該會成立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罪,這是公訴罪,建議調解,

至於調解內容必須由雙 ... (恕刪)

調解成功不會再被公訴了嗎???

調解內容說及""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 就不會再有被追訴的機會嗎???

tracy 102-03-08 17:42

我知道略誘罪是未滿16歲和和誘罪未滿20歲,請問兩者的罪刑分別是??????


刑法第 240 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241 條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亞美 102-01-24 10:57

  您好,

前夫為爭取監護不擇手段,想簡單問三個問題

1.前夫想告我強制罪-我曾為了兒子之事打給他,他拒?溝通,故一天內打了n次電話,有構成強制罪嗎?

2在家中爭吵中他有錄音,但時效應已過半年,他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3.兒子為共同監護,一直暫居前公婆家,我後來帶兒子搬回娘家,一直以來兒子由我照顧,前夫另組家庭未與我們同住,請問有構成略誘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強制罪部分,打了n通電話是否即構成強制罪,仍有疑義.

二.公然侮辱部分,時效已經經過.

三.略誘罪應該還不致於,且既然您前夫已另組家庭,則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由您單獨監護.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9

都不會成立

1.前夫想告我強制罪-我曾為了兒子之事打給他,他拒?溝通,故一天內打了n次電話,有構成強制罪嗎?
有可能


2在家中爭吵中他有錄音,但時效應已過半年,他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不會構成,但會有民事侵權的問題


3.兒子為共同監護,一直暫居前公婆家,我後來帶兒子搬回娘家,一直以來兒子由我照顧,前夫另組家庭未與我們同住,請問有構成略誘罪嗎?

不會

是什麼樣的事情還要跟你前夫吵呢?
現在你兒子和你在一起了
應該是比較有利的狀態

若是因為扶養費或是其他問題,你可以補充發問
律師會再來幫你補充解答

 


紫玥 101-11-10 09:47

我10/20剛滿15歲,我男友33歲。我和他在我"未滿14"時發生關西結果懷孕,原本我和男方都想把孩子生下來,但是我爸說:如果你拿掉我就幫他講好話,如果你不拿我就不講好話也不說壞話。誰知道拿掉之後他還是繼續告他..之後我因為很生氣所以又跟男方跑了,跑了2個多月,結果不小心被抓回去,還又被多告一條妨害性自主(已滿14),但他們沒有證據,而且我男友剛好腳斷掉,要怎麼做阿...我是不小心被警察騙的..警察跟我說:你們真的沒有嗎?假如你說謊我們就請檢察官羈押他。我還是堅持說:沒有。但他又說:你男友已經承認,你確定你還不說有嗎?我在想怎麼可能?我跟他又沒發生關西我男友幹麻說有?假如我一直堅持說沒有我會不會就此看不到他的人..我一時慌亂,作筆錄時我都隨便慌亂承認..我是真的很怕阿..而且我男友又被多告一條略誘..三條= =請問略誘公訴嗎?如果不是只要我爸撤告就沒事了對吧?我14號跟28號要開庭,我男友現在被羈押,可以見面跟通信當時檢察官說要5萬元交保..但現在去交保也來不及..請問他可以申請具保嗎?現在都還是偵查中..要等判決下來才可交保嗎?第一條妨害好像已經到法官那邊了,但還沒判決,假如現在請我爸寫和解書他是否有機會緩刑?我之前再開第二條妨害性自主時有寫一封信給檢察官..內容都是我跟他那兩個月的經過,還有我沒跟他發生關西,跟我對不起我爸也對不起男友..不知道這是否對我男友有利或有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第二條我跟他在檢察官面前都堅持說沒有,當初是被騙去的,而且檢察官很兇..他還說要告我誣告..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救我男友..我很對不起他..是我讓他一錯在錯..我也對不起我爸..讓他一再傷心難過..我男有不算初犯也不算累犯,他不抽煙不喝酒不嚼檳榔也不吸毒,我跟他認識有一年多了,我很了解他..而且都是我在欺負他..我以前只要心情不好或者身體不舒服我還會拿美工刀砍他,不然就踹他受傷的腳..曾經還拿手機把他的頭砸到流血..對不起..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男友,我現在很慌亂,星期一也才剛辦完復學..第二條妨害假如我跟他一直堅稱沒有是否算無罪?畢竟他們也沒給我驗傷..沒有證據..檢察官說要告我誣告,我該如何回答..?求求你們為我解答

小宥 101-06-09 18:59

我跟我男友在我15歲要滿16歲時發生性關係,當時他已經滿20歲了,之後我爸媽決定告他,可是他有誠意道歉,希望可以和解撤銷這案件

但是我有看他由警察局那邊收到的通知說是"妨礙性自主罪",警察有對我說不能撤銷,因為是我未滿15歲發生的

刑法第16章第227條上面只寫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當時他只知道我16歲,但並不知道我其實是未滿16歲,如果是這樣,那麼妨礙性自主罪會成立嗎?

還有我現在已經懷孕八個月了,這樣法官會對他加重刑責嗎?我真的不想看他被關

如果我和他結婚,他的刑責會有所減輕或是不用被關或是不用被判刑嗎?

還有我在當時做筆錄有說實話,就是在他與我要發生性關係時我是"半推半就"的方式和他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他是我男朋友,所以我才會和他發生關係",如果是這樣,他會不會被法官判第16章229條詐術性交罪?但是我當下的確算是合意和他發生的...

另外我有和他同居半年多,但是中間我都有和家裡連絡,而且我是自行返家,他這樣會不會被多判,刑法17章240條(和誘罪)和241條(略誘罪)?

我也想知道...

就算那些罪成立,和解的話他的罪大概會判到哪?如果可以緩刑,是否可以再跟法官徵求緩起訴?

蔡明哲 (阿哲) 101-06-10 00:14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能輕判,甚至於給予緩刑。如果你們仍然擔心,那就建議對方趕快找個信任的律師處理吧。

小宥 101-06-10 00:20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 ... (恕刪)

所以一定還是會被判刑嗎?

但是他不知道我未滿16,只知道我16歲,那刑責會不一樣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11 00:00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道賣淫女子未滿18歲,但是法官多不會採信。當然,如果法官認定確實不知情,是有無罪的可能。

小宥 101-06-11 00:18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 ... (恕刪)

摁摁!請問你說的是...他不知我未滿16才會有可能無罪

還是他不知我未滿18?

不好意思,我問的可能有點無理頭...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童性交罪」的故意,是不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的。不過一般而言除非有確切證據(比如說出示變造的身份證而成為證物),否則法官和檢察官會不會接受這個說法,就要看個案了。

(2) 懷孕結婚並不影響是否成立犯罪,但因為有”犯罪後的態度”此點為衡量標準,而有可能會影響量刑輕重,但是這還是要看法官的裁量而定。

(3) 必須是未違反當事人意願才會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第229條的詐術性交罪,是使人誤信為配偶而為性交,依您的敘述應該是不會成立。

(4) 凡是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是父母的監護,縱使沒有違反未成年人的意願,仍然會涉及略誘罪或和誘罪。您和對方同居,縱使中間有和家庭連絡,原則上仍屬於脫離家庭和監護。如果您在未滿16歲時就和對方同居,對方是可能成立略誘未成年人罪的;滿16歲的話則是和誘未成年人罪。

(5) 由於這些罪都不是告訴乃論罪,縱使您或家長不提告檢察官還是可以偵辦起訴。如果檢察官和法官不認為對方是為了性交才跟您同居,而不成立刑法第241條第2項意圖使被誘人為性交之略誘罪(這個罪的刑度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緩起訴緩刑)的話,就其他罪名而言,還是有可能緩起訴或是緩刑。雖然這時候就要看您父母的意向,但如果家長堅持不和解而要告,卻和你的意見相左的話,你自己出面去求情,法院還是也可能會衡量給予輕刑或緩刑的。

(參照刑法第74、227、229、240、241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宥 101-06-13 10:16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 ... (恕刪)

 對了!可是對方的通知是只有寫"妨礙性自主罪",那麼...在開庭的時候,法官他們會只針對我有無滿16歲去辦而已嗎?

還是說,他們已經知道我和他有同居之類的,還會連和誘罪一起辦?

因為上次做筆錄,偵查佐只問我和他的交往過程,以及他當時是否知道我未滿16這些而已,好像並沒有問到其他的相關問題..

韓雨 101-05-06 16:23

律師 您好

          小弟於5月2日下午與妻子因為剛滿月小孩哭鬧問題發生口角.當天傍晚妻子趁我睡覺把小孩帶走.我於晚上七點多醒來發現妻子與小孩不見馬上打手機詢問.叫妻子把小孩帶回來妻子說他不要.因為妻子曾燒炭自殺也曾經約我一起去自殺.擔心之於當下我有至派出所報案協尋.當夜也馬上趕至妻子彰化娘家.也說沒有回去聯絡不到人(手機都關機).隔天5月3日我有致電妻子的媽媽說我有至派出所報案.晚上妻子的媽媽就來電說有找到人了在妻子同學家.5月5日我有至妻子彰化的娘家.想要看小孩.他家的人卻以小孩子在睡覺為由不讓我見到小孩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提起略誘罪的告訴

離婚訴訟上對於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否對我有利

麻煩律師大大 

                       敬上萬分謝意 感恩

 (1)本件情形原則上不成立刑法略誘罪,因為略誘罪要讓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才會成立。因為你們還未離婚,雙方都有親權,對方也是法定監護人,所以對方帶走孩子,原則上還不會成立略誘罪。

(2)如果要提離婚訴訟,您確實是可以依據對方曾經燒炭自殺,又私自帶走小孩可能令小孩遭致為危險,也曾經約自己一起去自殺等影響婚姻破裂情事,認為已經屬重大事由而無法繼續維持婚姻,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而此時因對方有危害小孩生命的可能,所以監護權判決給你的機會是很大的。

(3)而在訴訟期間,可要求法院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要求小孩歸你,不然也可通報社會局,請他們依職權向法院申請歸你亦可,以保障小孩在此段期間不出意外。

(參照刑法第241條;民法第1052條第2項)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韓雨 101-05-17 13:54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本件情形原則上不成立刑法略誘罪,因為略誘罪要讓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 ... (恕刪)

請問律師

             那是否我也可以至老婆的娘家強行把小孩抱回來.也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萬分感謝  感恩

天心 101-04-09 20:10

姑姑在我們很小的時後

就一直在破壞我爸媽的感情 害他們吵架

印像中有次回家就聽到媽媽在哭 爸爸在講電話 那頭是那個姑姑

後來也把我二個哥哥害死了

還是一直不斷的挑撥我爸媽的感情

還一直聳詠我二個姐姐去奶奶家住

中間還一直不斷的和我妹說"你媽徹樣不要孝順她 搬到奶奶家和奶奶作伴

後來國中畢業姐姐就去和奶奶住了

也很少和爸媽連絡

一直維池到現在 和爸媽的感情很淡

而這中間的很多年姑姑還是一直不斷的對我媽媽做出不實的造謠

讓我姐以為我媽不愛她之類的

後來才知道姑姑不想顧奶奶

所以騙走二個姐姐去顧奶奶

到現在還是不斷的在亂說我媽的壞話

無中生有

我翻過法條 因為不知提告時間為久 也不知是否已過時效

想請問可以用這二條去告姑姑嗎

因為牠真的很可惡 讓人忍無可忍

律師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感激不盡!!

 

第 240 條 (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41 條 (略誘罪)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101-04-03 01:37

律師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在我很小的時後我的二個姐姐就受到姑姑的誘導 住在奶奶家除了小學國中的時後在家裡

其餘的時間都在奶奶家 一直到現在

她也從小到大也一直聳湧我和我妹不要顧我爸媽 去住到奶奶家 因為她想結婚 不想顧牠媽

所以一直和我們說我媽媽的壞話 也一直從中破壞我爸媽的感情 時常都因為姑姑的原因吵架

看在我們眼裡覺得這人怎麼這麼壞 原來在我二個姐姐之前 還有二個哥哥的 可是被姑姑害死了

我媽都一直原諒牠 可是牠都一直得寸進尺 所以我姐對我媽的誤會很深 認為我媽沒有顧她們二個

天知道 當媽的怎會不疼自己的孩子呢 更何況是懷胎忍受十月痛生下的呢 

所以國中後我二個姐姐就都住在奶奶家了 也很少回家看爸媽 都一直在顧奶奶 而姑姑呢 樂的開心

成功的挑撥了二個姐姐後 就開始一直誨謗我媽的名譽 說我媽不愛她們 所以都不顧她們

律師 不好意思 因為我對法律不太懂

有條"第 241 條
略誘罪)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牠一直欺負我的家人所以我想透過法律和不友善的親戚劃清界線

法律上 我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來嚇止牠一直的迫害呢

謝謝律師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