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上檢察官會把妳朋友起訴,起訴的卷宗裡面一定有證據認定你朋友有販賣二級毒品,但可不可信要閱卷後才知道,所以建議你委請律師或由公設辯護人閱卷了解相關證據後,才能評估你所問的,如果他的友人都證實他根本沒有販賣而只是轉讓,法官是否會相信??
當然,如果法官相信了,認定你朋友只有涉嫌轉讓二級毒品一次,因該罪之刑度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且如果妳朋友在偵查中有坦承此部分,在審判中也坦承轉讓的,加上沒有前科,是有緩刑的機會的,但至於大不大,還是要依具體個案而定。
又,第一次吸毒被抓,原則上無法求法官讓他們去醫院治療,且檢察官如果認為被告是第一次施用,而聲請法官裁定者,法官通常不會另外請檢方去驗他們的毛髮。


請問未婚夫在以前曾經碰過一次毒品
結果跟朋友出去被警察抓到
他是初犯,但我實在不知道他吃過什麼
之前因為我們都住在別的地方
而未婚夫的戶籍是在高雄
而跟那個戶籍地居住的人沒有什麼在聯絡
所以我們一直不知道有收到傳票這件事
而在前陣子才忽然藉由別人打電話來說被通緝了
然後我們就回去高雄報到(那裏好像是檢察署,我不清楚)
而我在螢幕上看到的是''通緝自到應執行觀察勒戒''
結果當天進去就沒再出來
是11/26進去的
一直等到隔天我們才去燕巢看他
因為我是未婚妻所以我不能進去看他
是他爸爸去看他的
未來的公公是說未婚夫是跟他說檢察官說要判40天
可是我可以確定這半年的時間他絕對沒有再碰
因為我們一直住在一起
他是初犯,他有寫信說他在裡面過得很好不用擔心他,長官對他都很好
想請問他大概多久可以出來呢?
謝謝~


只要你有到警局驗尿不管是函送或是到地檢署交保驗尿驗有檢察官一定會起訴你而初犯著除非你是在犯罪未發覺前向醫院或檢警自行自首可一次機會免除其刑但你是在犯罪時被警察查獲的就一定會依法起訴初犯(沒毒品前科)現在律法有種兩種判法一是去勒戒二是鍰起訴一級毒品初犯可判美沙冬鍰起訴一年而二級毒品則是輔導與治療而全程一年都是要自費的呦而也不是每個檢察官都會問你要不要接受治療喔所以你在開地檢庭時若檢察官沒問你的話你就要主動提出要接受藥癮治療請法官給你一個自新的機會緩起訴如果你錯過了地檢署開提提出的機會案子到了地方法院你就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因為書記官以經將你要裁定勒戒的公文送到了地院就算你抗告也沒救了因為檢察官已經向地院聲請將你裁定受觀察勒戒沒辦法更改了所以如果你不想去勒戒再地檢庭時檢察官沒說你就一定要自行提出或在你案號出來時(你可以打電話到地檢署問)你在未開庭時自行先與你的股別的書記官先行提出或詢問看看這是我個人的經歷啦因為我妹妹就是在地檢庭時沒提出後來才知道可以鍰起訴但一切都來不及了檢察官已經向地院聲請裁定勒戒所以書記官告知是有律法可以裁定鍰起訴只是我們太慢提出所以只好乖乖的去勒戒了而我妹妹也才剛勒戒回來三天而當初也有提出抗告但沒用......以上經驗提供你參考






貴版律師您好
1.因持有2顆搖頭丸,遭警方臨檢查獲,經化驗沒有MDMA成分,現場警察化驗只驗出K他命的成分(警察說我買到假的搖頭丸)後來有驗尿做筆錄我有承認我去酒店好奇食用搖頭丸,本人目前也有1件刑事官司在跑(不是毒品的案子),這次"毒品"事件是初犯,
2.想請問我所面臨的判決大概如何,是否可以不要勒戒只判我戒癮治療,並且想請教如何請求檢察官附帶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這樣的判決結果機率高嗎?)?
3.11月19號我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有寄一張傳票給我了 請我11月26日去開庭 (被抓當時只有驗尿就出來了(只驗到三級成分 所以做完筆錄就離開了)接下來就收到傳票,我也不知道報告結果如何,想請問接下來是如何, 傳票上面寫 毒品防制條例案 偵查庭/詢問室 傳喚人:被告





某日凌晨,和一群去KTV唱歌時,有馬夫進包廂詢問是否要叫小姐,後來我們有點幾個傳撥,其中有一名貌美傳撥,一直盧我,要我向他們馬夫購買k它命。當時我沒想那麼多,想說取悅一下小姐,也不想一直被盧,就答應她。後來馬夫進來拿了兩包k它命給我,要我付現金。當然我也把錢給馬伕了,當時我都沒有食用,包廂內的傳撥有食用,不久我們在包廂內玩牌,輸的要喝一杯,後來喝的有點多,發現身體不舒服,跟傳撥妹說,才得知傳撥妹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搖頭丸2級毒品,加入公壺中來助興,我當時嚇到,馬上去廁所催吐。 後來包廂結束,我們有載傳撥妹去吃早餐,在車上時,傳撥妹將大量k它命倒在鐵盤上,在車上食用k煙,吃完早餐時,大家各自解散。 隔天一睡醒,朋友說要去外縣市找女朋友,就匆匆忙忙的上朋友的車。
結果在外縣市路邊,被警察搜車,朋友當時在車上抽k煙,當場被警方搜車,那時候警察搜我包包跟身上時,發現包包跟身上都有k它命(前一天我並沒有向傳撥拿我購買的k 不知情它放入我包包跟口袋中),當時警察問說是誰的 我當時嚇到,因為包包是我的 我就說是我的。 我就被抓去局裡作筆錄。直接再警局呆了一天,隔天直接開庭。 當時5千元交保
現在是交保出來,
我想問的是
1.那時候作筆錄朋友都說抽的k是我的,這樣我會不會夠成轉讓罪?(他們是抽昨天傳撥倒在鐵媻上的k) (當時做筆錄時我沒有多說什麼 因為被嚇傻了)
2.那我會被判什麼罪, 當時驗尿時有k它命反應
3.那我前天不小心吃下的搖頭丸會不會被驗到 ! 如果驗到我跟檢察官說是我誤食的會被勒戒嗎? 如果被判 會被判多久?
4.那我要多久才會在下一次開庭?
5.各位覺得我需要請律師幫忙嗎? 因為我真的不想被勒介也不被想判刑
有辦法用定期驗尿之類的來抵嗎?

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您 想請教幾個問題
我有一個朋友被警察用釣魚的方法釣到 結果被抓到身上有搖頭丸 但是他是初犯 我當晚就以五千元交保 但是問題來了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當下就有被抓去驗尿~但是報告尚未出來
問1:請問日後是否會被抓去勒戒所?聽之前被抓的朋友說 今年開始被抓初犯只是必須去醫院定期驗尿
並不會被抓去勒戒!是真的嗎?
問2:假設今天被驗出陽性反應~結果是會被法官判定去勒戒~還是可以易科罰金解決掉此案件~如果可以用解決我們會想辦法籌錢解決這案件
問3:如果真的被抓去勒戒~這時間會長達多久?會告知家人嗎?聽朋友說只有家人可以去探監~朋友都不行~是真的嗎?
問4:朋友說~警察是用釣魚方式~告知法官此事情可以減輕刑責是真的嗎?可是當下在警局做筆錄~警察直接把我朋友手機紀錄全部清楚了~請用還有辦法佐證嗎?感謝您....很急!!!








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屬於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令被告入勒戒處所勒戒,勒戒期間不超過二個月。 因為施用第二級毒品並非最輕刑度三年以上的重罪,檢察官可以為緩起訴處分。由於檢察官具有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的職權,即便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基本上仍會視實際情形,附帶戒癮治療的條件。 可提出刑事答辯狀請求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然緩起訴處分屬於檢察官之權限,是否緩起訴仍由檢察官職權裁量。是否須由律師提出,也不限定;但是最重要是表明悔改的態度,而且就偵查時如有詢問時,配合供出購得來源,緩起訴機率就很高了。
(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20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253條之2第1項第6款)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驗完尿後,待檢驗機關驗出施用毒品反應後,檢方就會發出傳票。檢方和法院的開庭次數是依據案件繁複程度而定,如果需要詳細偵查或調查案件,就會開較多次庭。至於是否會直接收押,則要看您在偵查庭的表現,通常是問到向何人購買,何處購買卻拒為陳述或為不實陳述時,檢察官會認定尚有共犯,收押的機會就高了。所以只要據實陳述,盡力配合,檢察官收押機會就比較低。
2、由於第二級毒品的成癮性相當高,即使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原則上仍會送勒戒處所進行毒品勒戒。事實上美沙冬(Methadone)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第二級毒品。所謂的美沙冬替代療法,是以低毒性藥物來取代高毒性毒品;以長效藥物代替短效毒品;用低成癮性的藥物代替高成癮性的毒品。長期施用仍可能產生副作用,建議您勒戒根治為上。
3、戒除海洛因有以下方法供您參考:(1)可以自行戒藥,等待七天左右,戒斷症狀消失,身體的依賴就可以解除,並且戒斷症狀本身,是不太會有生命的危險。(2)可到醫療院所,使用藥物來協助渡過戒斷症狀。但即使使用藥物,戒斷症狀仍舊多多少少會出現。(3)可以到行政院衛生署指定的藥癮戒治醫院,住院戒藥。通常住院7天左右,使用藥物減少海洛因的戒斷不舒服的情況。
4、關於替代療法,可參照鴉片類物質成癮替代療法作業基準的收案標準及施行原則。您必須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鴉片類成癮,且無不適合使用等情形,並簽署行為約定書。另外替代療法的花費並不小,也同樣會成癮,以長遠來看,建議您盡早下定決心戒治為上。
(參照鴉片類物質成癮替代療法作業基準第4、5條,參照連結http://0rz.tw/G6dnw;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0、20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二第87號「美沙冬」,參照連結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067858)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我在7/12遇到警察臨檢有搜到殘渣袋後來被帶回派出所驗尿,尿完就讓我走了沒有送地檢署,而我是初犯,我這幾天都很擔心很害怕,請幫幫我..
請問驗尿完大概多久會收到檢察官的傳票呢?我是還要開幾次庭?
我聽我好幾個朋友說去開檢察官的庭會當場收押耶,是真的嗎?
現在初犯一定會被送勒戒嗎?現在法律不是改說有可以判喝美沙冬不用勒戒的,是真的嗎?而我現在已經有自己去喝美沙冬戒毒了,如果是這樣那機會大不大呢?
我真很後悔也知道錯了...從那之後就都沒有在吸毒了,每天都按時到醫院喝美沙冬..只希望能有個重新好好做人的機會..我媽身體不好,如果我吸毒而進去勒戒他一定會很傷心難過的...唉..
再請問一下..我如果進去勒戒..戒治的機會大不大呢?要怎樣才能盡量不要戒治呢?
拜託各位幫幫忙!!!謝謝!!
感激不盡!!!


1、驗完尿後,待檢驗機關驗出施用毒品反應後,檢方就會發出傳票。檢方和法院的開庭次數是依據案件繁複程度而定,如果需要詳細偵查或調查案件,就會開較多次庭。至於是否會直接收押,則要看您在偵查庭的表現,通常是問到向何人購買,何處購買卻拒為陳述或為不實陳述時,檢察官會認定尚有共犯,收押的機會就高了。
2、由於第二級毒品的成癮性相當高,即使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原則上仍會送勒戒處所進行毒品勒戒。事實上美沙冬(Methadone)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第二級毒品。所謂的美沙冬替代療法,是以低毒性藥物來取代高毒性毒品;以長效藥物代替短效毒品;用低成癮性的藥物代替高成癮性的毒品。長期施用仍可能產生副作用,建議您勒戒根治為上。
3、戒除海洛因有以下方法供您參考:(1)可以自行戒藥,等待七天左右,戒斷症狀消失,身體的依賴就可以解除,並且戒斷症狀本身,是不太會有生命的危險。(2)可到醫療院所,使用藥物來協助渡過戒斷症狀。但即使使用藥物,戒斷症狀仍舊多多少少會出現。(3)可以到行政院衛生署指定的藥癮戒治醫院,住院戒藥。通常住院7天左右,使用藥物減少海洛因的戒斷不舒服的情況。
(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0、20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二第87號「美沙冬」,參照連結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067858)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我是一個住在南投鄉下的女孩,當初我這個男友追我追到我家來,並且跟我母親說一定要娶我我當下聽了很感動,女人就是這樣!而他家的父母親也有來家裡好像要提親似的!!我媽也非常信任他們於是讓我和他同居一陣子!事情是這樣的交往至今也有一年多,但是事情接踵而來,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第一:去年他去勒戒三個月我有等他回來但是,這中間不小心給他知道我有回去前男友那,他也知道當下也沒打我罵我只有碎碎念> <但是有一天他去工作我說我不想去,要回南投,他家的人都開車去工作了,我有一台車是我買的,但是名字是我大姊夫的,於是他就說我要載她去工作,那裏是一個很偏僻的山上很落後,我本來有點不想他情緒就上來了就說想弄壞我的車,說我搖擺三小!!我當然怕他用我的車就跟他去他工作那!!那天真是苦不堪言阿!!因為我跟我解說要去找他,然後我解想說怎麼都等步道我,於是就打給我我說他車子鑰匙拿去了,好像不給我一個人回去似的,我很不爽他憑什麼拿我的車鑰匙我很氣當下那裏也很多人,我們吵起來而他爸媽也有在場,野真的知道可能會發生狀況!

請問 我跟前妻98年離婚後協議同居共同撫養監護小孩
在102年1月20日因爭吵 協議未成 我讓前妻請她父親來接回
但是前妻卻在當天凌晨1月21日 返回家中 欺騙家中長輩說我有答應女兒也讓她一起帶走
從1月21日中午開始 我遍尋她不著 我有前去找尋她母親卻音訊全無 開始失聯 實至上我猜測 她們全部串通好 只是不讓我知道
我於2月1日要前往觀察勒戒 在2月29日前妻 偷偷前往登記遷移戶籍 才發覺沒我簽名 又逕行跟家中長輩聯繫 說要前往勒戒所會客 順便取得我同意 讓前妻在前往家中搬離物品 3月4日會客時 我要求前妻必須留下通訊住址與兩歲小女所要就讀的幼稚園 前妻在我母親面前跟我答應說會留下住址 我打電話給前妻時會接電話 我想見女兒時 也可以見到 在3月7號 我出所回到家中後 卻發現 前妻又是欺騙我母親 只有留下結婚之前的戶籍地 事後連我母親 與我家人的電話號碼都不接 又開始 失聯 從1月21日起至今
我根本見不到女兒
我連小孩住哪 讀哪的權力都沒有嗎?

請問一下各位資明的律師第一次吸食二級毒品可以緩起訴嗎? 我原本第一次去開庭的時候他就要判我進去勒戒了,可是我有跟他要求緩起訴...因為我跟他講說 當天我去喝酒...喝醉了回到故鄉的時候有一群朋友在聊天..然後有一個人就拿二級毒品給我叫我吸食可以解酒..後面我有吸食...然後檢察官請我把那個人找出來,然後就請回等待通知...通知來了他寫說不採信我的說法判定我勒戒...可是當時我是因為跟一個朋友的電話通聯而被牽扯進去的...警方找不到我的人後來我得知警方在找我的時候,我也是自己去警察局報到找警方的...我個人因為家裡的負擔都是我一個人在資撐,如果我進去的話我家人該怎麼辦呢.....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要求緩請訴呢...如果我進去我的家人房租就沒人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