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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08 13:27

您好,之前與一位買家面交模型,共16000元(已付訂金6000元,買家自行訂的價錢,後現場面交取貨10000元),當時面交時,我再三告知他(買家)要不要當場確認模型的商品狀況,他跟我講說他相信我,不需要在打開來確認,我也因為模型是未開封的狀態,他說完後,我還是再提醒他要不要確認一下,他還是說不用,於是面交結束。

不到20分鐘左右,他打電話過來,告知我有一個模型的盒子(包裝模型的紙盒)右上角有受損,要求退貨,一開始我並不打算讓他退貨,因為我當初在家檢查的時候是沒有受損,但是他後來有拍照給我,有受損,變成羅生門,後來我讓他折價他不要,我後來就說你直接到指定地點我退錢給你,後來退了一隻模型的錢(原本我是說如果要退貨的話,因為兩隻購買才有優惠,所以他要另一隻合購的優惠減價支付500元但後來我也有改口說我把他退貨的那隻直接全額退,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有沒有了解,後來還是給我500元),完成退貨一隻。

到了晚上,他懷疑我面交給他的模型是盜版(他說我騙他已經退貨的那隻盒子是完整的,他可以懷疑我賣給他的是盜版,叫我拿證明出來),他說如果7天內拿不出來證明,他就要告我詐欺,但是當時面交給他的的確是正版,但因起碼有2年的時間,證明早就不會留著,我想我是遇到問題買家可以找我麻煩,所以我告訴他直接把另一隻退貨給我,我全額退費,避免爭議,但他目前電話不接,line也不看,我怕他會利用這段空檔把原本面交拿走的那隻換成市上販賣的盜版商品再進行詐欺告訴。

請問1,面交取貨是否有7天猶豫期

2,像這種買家我該如何處理

3,整個是事發經過就是這樣,請問您的看法?

4,如果對方提告,是否成立,我是覺得我很無奈,遇到問題買家

5,我是否可以以可以告人詐欺的方式,以誣告罪來提出訴訟

麻煩您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8 13:49

您好,

 

1、面交取貨並無7天鑑賞期之適用。

 

2、可拒絕對方之退貨要求,本案亦無詐欺之問題,對方無從舉證詐欺事實。

 

3、對方若有合理懷疑下提告,則亦無誣告罪的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7-08 16:05

首先感謝陳律師的幫忙,小弟真的是慌了,另外,我怕他拿假貨當真貨退給我或是用來當作出庭時的證據,再來如果證明原本就是正版,可否向他要求賠償,(因為之前詢問過是否要退費,他寫 我不,感覺就是再刁難別人)再次請教,辛苦您了。

way 105-06-01 08:36

律師您好:

如果有一天碰到顧主不打算採購軟體授權,要求我先安裝盜版軟。因為這是顧主要求的,我也充份告知這樣會侵權,但還是不打算採購。請問我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如果有的話,我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免去這些責任?

老闆要求安裝盜版軟體,你依照老闆指示行事,會構成著作重製罪的共同正犯。將來如果著作權人發現提起告訴,老闆還可能會否認曾經指示你做這件事,把事情都推到你頭上。

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情形,建議是表示你沒有這個盜版軟體,請老闆自己想辦法。如果硬要你去尋找及安裝,建議你將老闆與你的對話錄音,然後發個存證信函給老闆,表示老闆以脅迫的方式要求你進行犯罪的行為,請求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與公司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公司發給資遣費。

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way 105-06-01 09:49

基本公司除了這點之外,還是不錯的公司,就這樣離開總覺得滿可惜的,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相安無事?或者說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讓問題只會在公司或老闆身上,而不會到我身上來?

一、盜版軟體是有刑事責任的。

二、如果老板要你做而你也做的話,你可能會被起訴及判刑。

三、員工被起訴的案件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智訴字第6號(

案由是違反著作權法)。
四、如果老板很堅持而你也很堅持的話,其實可以跟老板講一講離職就好了,不用搞得太複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way 105-06-01 10:14

如此看來,如果老闆很堅持的話,那我也只能離職了。那麼我這職場菜鳥,是否算是非自願離職?能否申請補助?另外 楊律師說的,我是否可以在網路上查詢觀看?

庭睿 105-05-09 00:04

前2個月上法院時,我有向檢察官承認我有安裝並使用盜版軟體

原因是因為剛進公司,公司有用該"加工軟體",為了想跟上進度,所以在宿舍上網下載並安裝盜版軟體練習,但是用沒幾天,我就移除了

個人並沒有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將公司程式帶回宿舍,也沒有將宿舍做好的程式帶去公司,純粹下載新版試用並練習而已,幾天後移除,也將軟體跟破解檔刪除沒有在網路上散佈

5/11上法庭,請問這樣我會被罰錢嗎? 是被告 著作權

因為家境不好,所以很怕被罰錢...

沈恆 (沈律師) 105-05-09 00:31

安裝盜版軟體的行為,就已經構成擅自重製而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不因未從事商業行為或事後移除而影響,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本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最好能與著作財產權人和解,並請其撤回告訴即可解決。

庭睿 105-05-09 00:4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安裝盜版軟體的行為,就已經構成擅自重製而侵犯他人著作財產權,不因未從事商業行為或事後移除而影響 ... (恕刪)

感謝律師指點迷津。只好準備$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和解也應先向檢察官或法官陳報,請他們移付調解委員會和解,對您也較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庭睿 105-05-09 22: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和解也應先向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 的提醒

庭睿 105-05-11 18:16

今天上法庭後的結論~

是與原廠提告和解,只要支付和解金就會撤銷提告

在偵查庭我有看到書記官有打字紀錄

原廠在庭外也提供我銀行帳戶&他的聯絡電話

並要求我在10天內匯款完成並與他聯繫,之後會撤銷提告

請問我直接匯款並聯絡就好嗎? 這樣對我會不會沒有保障?

小幀 105-04-29 15:12

各位律師您好:

 

我去年被檢舉被人賣盜版愛迪達外套,違反商標,三月被通知,已做完筆錄,

目前在等出庭,我想問說, 我有個批發妹妹她是去年被檢舉,這個月收到通知,(在我社團結束營業前售出,做筆錄時候有講去年十一月底結束營業,)
跟我批發的妹妹只給警方社團.我社團商品很早就下架
他被抓的是一條香奈兒項鍊,我是被抓愛迪達外套.

他沒提供任何出貨證明

只有給警方帳戶跟社團

 

我想知道說 警方有沒有可能也會通報香奈兒,也會告我...還沒收到出庭通知...

 

可是應該是下個月會收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9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遭人檢舉之後,員警通常會通知被害人,因為此部分還是要釐清商品是否有授權的問題。

2、倘若我方的犯行明確,建議可以與被害人嘗試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9 23:16

您好,建議與告訴人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小幀 105-04-08 19:15

您好,我在臉書社團賣衣服,算是小興趣,自己平日有正職工作,所以網拍只是兼差...後來因為體力不堪負荷,網拍在去年11/30就已經宣布停止營業,結果今年三月接到通知,去年11/18寄出賣了一件圖案有愛迪達外套,11/20客人拿去檢舉,客人買之前就已經告知非正品.
目前已做過筆錄,告知有賣過三四件,也知道是盜版....因為第一次,所以很緊張,我現在在等出庭,應該是下個月,請問我出庭前該準備什麼或是做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8 2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商標侵害的部分,與該次買賣交易無涉,不論您是否有明確告知買方,至多只是有無另外涉犯詐欺罪的問題。

2、建議可以與被害人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小金牛 105-03-12 19:19

您好:

請問我在網購平台買了2台導航機(公司貨),後來用不到要轉售。

該商品的名稱為:

Trywin DTN-3DX捌 3DX8 行車紀錄器+導航+測速 18合1行車整合機

後續在yahoo拍賣或露天拍賣上架出售時,如果商品的名稱一樣取名為:

Trywin DTN-3DX捌 3DX8 行車紀錄器+導航+測速 18合1行車整合機

商品的圖片介紹是自行用相機拍攝原廠商品外盒

及用文字作一些簡單規格的介紹

請問這樣會觸犯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嗎?

因為原廠有跟拍賣平台檢舉,拍賣平台就將我的商品下架刪除,檢舉內容大概如下:

「近日我們收到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檢舉
指稱您的拍賣商品為仿冒品、盜版品或有其他侵害商標專利權之情形。」

因為我確定商品是公司資,所以不可能是仿冒品、盜版品,但是侵害商標專利權這個部分,我不就確定是否真的已違法

以上問題還請專業的律師們能抽空給我建議及釋疑,謝謝您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20

其實只要是經過商標權人同意而進入市場之商品,買受人買受後是可以自由轉售的,所以若確定是正版公司貨,轉售是不至於會有觸犯商標法等的問題。

小魚 105-01-23 15:57

請問:

購買前賣家聲明確定是正版

但是收到的卻是盜版的東西

我該如何處理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3 21:30

您好,

 

1、賣家之行為已涉及刑事詐欺罪,可向警局提告,或委請律師撰擬書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維護自身權益。

 

2、民事上可解除買賣契約,請求賣家返還價金並將貨品退還賣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陳先生 104-12-23 16:27

小弟先向各位表達最深的謝意,因為自己以前沒被起訴過更沒進過法院,家中又有重病長輩要照顧,所以真的很擔心會被判刑,希望能給各位律師或懂法律的朋友們給我一些建議及應對方式,謝謝!

我是一般上班族,月薪也不過就2萬多,所以在YAHOO拍賣販售2樣商品想補貼一點家用(是正版商品,非盜版商品),當時就以商品品稱在GOOGLE上搜索了3~5張同型號商品的圖片使用於自己的拍賣賣場,但後來無預警的被警局通知去做筆錄,才知我被台灣代理商控告維反著作權,今天也收到起訴書,因自己對著作權的觀念差,以為自己販售的是正版商品不會有問題,沒有想到這樣使用網路搜尋的圖片也犯法,所以被起訴我坦然面對。

但我當時在搜尋該商品圖片時,圖片上或該網頁上都沒有註明該圖片是有版權,所以我是在無知的情況下才使用,在去警局做完筆錄後意識到自己可能侵權也立刻將圖片刪除,也不斷的向檢察官說明不是故意的,但起訴書中在犯罪事實中被記錄一段-明知圖片為該代理商所有,確故意使用。

 這點我真的無法接受,如果代理商在報案前有試著告知我已經侵權我還繼續使用的話,我無話可說,但從頭到尾代理商完全沒有想要先提醒我或告知我已經侵權,也沒有要合解的意思,就直接報案,記訴書上怎麼可以記錄我是明知故犯呢? 

很怕這樣記錄會影響法官的判決,因此朋友建議我寫陳報狀至地方法院的刑事庭,讓法官可以先看過我的陳情對之後的判決有幫助,也避免我在出庭時因為緊張而無法好好表達時還有陳報狀供法官參閱。

我想詢問的是:  
1. 先寄陳報狀真的能讓法官看到嗎? 或者有其它更好的做法? 
2.想請教有類似官司經驗的律師如果被判有罪,會被關多久或者可易科罰金多少? 
3.如果這類官司想請律師大約要一般行情價約是多少?

jerry917690 104-11-03 12:57

律師您好 :

具體來說 : 只買10套合法授權,但卻使用了200套以上的數量

公司使用盜版軟體遭人檢舉 , 其離職員工MIS 是否有連帶法律責任 ?

PS:軟體皆為公司提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3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違反著作權法。

2、MIS的部分,倘若明知道未經合法授權,協助公司進行軟體安裝,或是提供給員工使用,仍然可能成為共犯。

jerry917690 104-11-04 10:23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 MIS有跟公司反應著作權違法之情形 (有電話與信件為證明) ;

但 因為工作迫於無奈...是否就能減輕 ?

法院在審酌犯罪的刑度時,會考量當事人所處的情狀、悔悟的事實、犯後的態度等進行刑度的裁量。你如果坦承犯案、說明迫於上司的壓力,甚至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我認為法官會考量減輕量刑,甚至可以給你緩刑的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