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點點 105-06-21 14:37
因2016/06/09 下午2點左右 行經民權西路往台北橋方向 當天下大雨 天雨路滑 視線不佳 我騎機車內線道直線行駛 當時已經有一台汽車經過,因為死角關係, 未看到左邊有一台黑色休旅車, 原本他在迴轉道(左邊) 突然打了右方向燈往右開,我看到的時候只有距離三、四公尺遠 煞車不及,(時速40左右) 輪胎有打滑,還是撞上他的右後方,(因為他有往右邊移動) 我摔出去 受傷 車損 當天就上了救護車去急診 當時員警做筆錄時 對方說不用我賠車 且員警說不論對錯 對方應賠償醫藥費 他們當時也說好 但事後過了三四天 沒有一通電話來問候 我在昨天打給對方 請問對方車禍的事情如何處理 醫藥費跟修車費方面 但對方就回應我說: 小姐是看妳要怎麼處理 醫藥費妳找我們的理賠公司要 修車費如果妳要 我們也要妳賠 我說 那不私下和解的話要去調解委員會嗎? 她就直接說 她要上班沒空 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叫我自己再想個一兩天 要怎樣再跟她說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 因為沒有經驗,但似乎被對方吃死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對方願意談,可以私下簽立和解書,或是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2、如對方不願意談,或是保險公司理賠金額過低,可以直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並解備妥醫療相關單據、修車單據等,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不過就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向員警取得初步判定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蓉兒 105-03-28 21:26

想請問一下律師:我老公在12月初時工作時開公司車要左轉時因為沒切到最內線車道就打左轉左轉了.內線車道一台重機要直行來不及剎車撞上我老公的駕駛後座門那個位置.當時警察就在現場並叫交通大隊來處理.我老公也告訴了公司車禍事情.當時那台重機是倒地往前滑行了~人是手臂擦傷.我老公的公司車是凹了很大一個洞.在這期間公司有先打一通電話給重機的人.也請我老公打給重機的人.我老公有打去問那個人的傷事好點沒.那個人就說我都跟你們公司談好了..你找你們公司問就好..後來公司的人好像就沒再跟那個重機的人聯絡..直到3月2日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我老公的車是未依誌指示左轉及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馳入內側車道.對方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3月12日公司才又傳了一個對方的估價單來.估價單上面的日期是12月6日.估價單上面的總金額是快要20萬.在3月中時跟對方去談了三次.第一次公司的人自己去談對方要求要28萬.公司跟對方談的結果是那個人說那就20萬.公司說最多出8萬.所以另外那12萬要我老公出.來告訴我老公這個結果.後來我老公再二次去跟那個人談他還是說20萬.第三次時我老公請家人去跟對方談還是一樣結果.那個人還不高興一度說要40萬.本來想跟公司談看怎麼辦.可是對方不給我們時間說4月1日就要付.不然要提告.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對方修車沒經過我們這邊同意就自行修好車了我們也不曉得到底壞了什麼零件.再來是申請鑑定有用嗎?因為對方車速沒過快應該不可能撞那麼大吧.現在對方一直咬定我們不聞不問.我老公有打電話是他自己說交給公司處理的.而且公司出8萬我老公出12萬在這方面對嗎?公司的車只有保強制險而己.還有我老公在1月底時己經離職了.如果交給法院會不會比較好呢??

 

 

 

你好:

對方只要提出維修單據證明確實因車禍造成損害,就可以向你們請求賠償。 初判表只是參考用,要釐清肇事責任要把初判表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要看你老公及公司有無過失,若公司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但目前資訊不足無法判斷。 若不調解和解,對方會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上可能會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屆時要花費勞力時間費用,是否願意要自行斟酌。
小懿 105-03-03 17:06
請問當時我開車我在內線車道,已打方向燈,要切入外線車道切入時被後方摩托車撞上,這責任歸屬算誰的 我只有保強制險,有什麼賠償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3 17:18

您好: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阿宏 105-03-03 17:05
去年五月底我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當時因一時趕快就紅燈過了分格島後被內線汽車撞上因無照害怕被罰款被撞後就爬起來牽起機車發動騎著就走後來過幾天因監視器有拍到車牌警察來家裡請我去作筆錄當晚下課就去警局報到父母有陪同後來要說要開我無照駕駛,紅燈,肇事逃逸但我爸叫警察用寄的當下沒有拿回家但到現在過了半年多都沒寄來前幾天去監理所網站查詢卻有紀錄可罰金已經加倍我的疑問是我是否該繳罰款,如果要繳一定要多繳加倍的錢嗎?還有我這樣有構成肇事逃逸嗎?會有刑事責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3 2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罰金建議快去繳納,否則只會越來越多。

2、倘若沒人受傷,則僅為民事賠償及罰單問題,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有人受傷,則會有刑事責任,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Jimmy 105-02-27 18:43

請問

事故過程:號誌為左轉燈.我騎機車由外車道左轉.對方紅燈內線直行.於路口中間碰撞.我們為同向車.警方做筆錄對方卻改口他是要左轉...幸好初步判斷分析還我清白.我是未依兩段式左轉.對方違反號誌指示行駛.也就證明對方紅燈的事實.

請問對方筆錄作假欲推卸肇事責任有刑責嗎?

或之後除了提告過失傷害.還能告他什麼罪名?

你好:

警方對於交通事故有實質審之查權限及義務,除非有冒名或頂替之情形否則依不自證己罪原則不會有何刑事責任。 要判斷是否有肇事逃逸之情形。 民事上對方可能會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責任歸屬將來要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你也有責任,對方可能會向你請求車損
Pan 105-02-02 18:16

車禍的狀況是:那天我下班回家,結果撞到放在機車道的拋錨車;那地方很暗沒有路燈,旁邊種很多樹,當天又因為颱風過後有下毛毛雨,車主未放置三角架等來提醒人,說他爸爸開車開到一半壞掉了,所以把車放置在那,他想說等到下班要叫人家把它拖走;依據目擊者說是大約在下午4點多左右就放在那裡,附近沒看到人,而在晚上7點20多分的時候被我撞到………。

那天我沒有怎麼撞到車子的記憶,等到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馬路上,腳也不知道怎麼受傷而無法動彈,之後有一對夫妻在我車旁重經過幫我報警、叫救護車以及把我拖到路旁邊,然後沒多久我的機車又被第三方給撞爁了……。

基本上我行駛那條道路都以50-60的車速,因為旁邊有個車速限制是標70,但是對方保險拿初判表說他問警察說70是內線機車道是40……我覺得很奇怪,我長期騎那條道路四、五年了從沒聽過這種說法,也從沒看過有標明機車道時速40的限制……。

之後的談判談不攏……對方一直咬著我應注意而未注意,可那個條路黑得跟那天天氣狀況實在很難去注意到,我想請問如果像是這樣的狀況送去鑑定小組有翻盤的機會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11

您好,

 

1、若無確切證據,您當時車速多少應是難以判定,縱使限速40,您也未必有超速

 

2、對方之過失較為明確,就是未在合理距離放置警示標語提醒後方來車,如送鑑定,結果應會對您較有利。

 

3、且您有受傷,可在六個月內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魯夫 105-01-26 21:50

律師您好,我車行經高速公路因變換內線車道,並完成變換車道後遭後方超速車輛追撞,因後車有說他從後方撞所以錯比較多故先行停至路肩,但後續警方做完筆錄卻初判單上填寫A車變換車道不當,B車位注意前車狀態碰撞A車後車尾肇事,初判我車責任比較多,想請教我車已變換車道完成卻遭超速追撞,但判定比例又是我車最多,想請律師幫幫我,我該如何做,對方車輛又是超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車鑑會申請鑑定,若有行車記錄器,可以一併提出給車鑑會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魯夫 105-01-26 22: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車鑑會申 ... (恕刪)

我車無行車紀錄器,但對方車有,是否可申請觀看行車紀錄呢(對方有提供給警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警方問問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魯夫 105-01-26 22: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警方問問看, ... (恕刪)

感謝謝律師指教,如尚有疑問煩請不吝指導與指教

Hao 105-01-06 13:23
案件經過: 肇事雙方於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我方屬直行車,外勞騎腳踏車由路邊衝出想由外線切內線,我方剎車不急擦撞後車機車翻滾在地,多處受傷.外勞則無任何損失損傷. 目前我方光機車維修費高達三萬還未計入醫療費、財物損失、精神賠償.由對方仲介從中協調,肇事方賠償意願為一萬五千元新台幣,因金額差距甚遠故無法達成和解. 現況已了解對方沒有強制責任賠償且我方也不屬於特殊賠償金補助範圍,並聲明雇主沒有賠償責任,此外勞剛來台不久雇主也不願意替外勞負擔.而其仲介一再告知收下這金額達成和解,不然告上法院外勞可以選擇出境或逃跑,屆時一毛也拿不到.仲介翻譯還提供自身經歷曾遇過外勞肇事發生隔天就逃跑的例子. 請詢問各位擁有專業知識的律師們, 1.外勞在上班途中肇事,雇主沒有賠償責任嗎?? 2.真的只能如對方條件和解?不然他跑掉或出境也沒則?? 3.是否能聲請假扣押薪資要求賠償?? 4.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是否能限制他賠償完畢才能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