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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 105-07-11 17:24

律師:您好, 我有一事請教, 我於民國102年與前妻離婚, 離婚協議書上有一條是關於目前的一棟動產當初登記為前妻的名下, 她因急於想離婚, 而載明願意將名下的動產過戶給我, 但她事後似乎想賴皮不將房子依協議書過戶給我, 我當然考量的是將來也會將房子留給我目前未成年小孩, 所以就沒有催著她過戶. 但目前我是有聽到前妻準備將房子賣掉! 我覺得這樣實在是很不好... 以後可以留給小孩的唯一就讓她蹧踏掉了... 心裏無法接受... 所以我想請教的是, 我能做什麼可以不讓她將房子賣掉, 不過戶給我也沒有關係 ! 因為唯一留給小孩的不要沒有了... 以上請教, 感謝 !張世杰 敬上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11 17: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依約履行,可以向法院訴請履行協議,必且聲請假處分

2、因為您未取得房屋登記,倘若在我方未提起相關訴訟之前對方就出售了,則多只是對方違約問題而已。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1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1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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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 105-07-11 19:49

Dear 曹律師:

那再請教一下, 如果向法院訴請履行協議,同時聲請假處分時, 我預估要有多少費用的準備(包含法院的程序費用律師費用), 麻煩您, 感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訴訟標的即該房屋之價值而定,除假處分外,也可以考慮盡速提起訴訟,並請求法院向地政機關登記該標的訴訟中,以免對方移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11 21: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您與前妻間的協議會在法律上產生拘束雙方之效力,您在民事上自得請求對方履行協議、將動產移轉登記於您名下,建議可以提請民事訴訟向對方主張。
  2. 為了避免對方仍將動產買買並移轉,建議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4項規定:「第一項為訴訟標的之權利,其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者,於起訴後,受訴法院得依當事人之聲請發給已起訴之證明,由當事人持向該管登記機關請求將訴訟繫屬之事實予以登記。」將訴訟事項登記動產謄本,增加賣出之困難度。
  3. 另外,最有效的方式是依民事訴訟法第532條規定:「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處分假處分,非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更,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亦即在訴訟之外一併聲請假處分禁止對方移轉所有權,直接造成法律障礙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1 23:18

 1.離婚協議書為民法契約類型之一,你前妻應受到此協議書拘束,因此你可以訴請前妻應將房屋移轉登記至你名下。

2.應該趕快聲請假處分,並蒐集前妻有想要趕快處分房子證據,諸如曾與房仲人員接洽等。

小可 105-07-10 14:59

各位律師

我老公自己外遇跑出去不回家,現在突然回來要跟我搶小孩,逼我簽字離婚,我很愛我的小孩,我也不想離婚......

您好:

如果是您配偶外遇,則對方應無法提起離婚訴訟,且您可要求配偶支付家庭生活費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0 16:06

您好,

 

1、本件婚姻破裂應歸責於您先生,是以您先生無權要求離婚,您可拒絕之。

 

2、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對於小孩都有完全之監護權,都有權利帶走小孩或照顧小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0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為有責配偶,若您不願離婚,可主張您為無責配偶,拒絕之,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您無為主要照顧者,由您爭取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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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0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為有責配偶,若您不願離婚,可主張您為無責配偶,拒絕之,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您無為主要照顧者,由您爭取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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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7-10 18:45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不必附和對方之請求,對方提起訴訟並不一定會勝訴,小孩仍應先留在您身邊,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沒有意願離婚,您無須簽署離婚協議書。

又,既然對方有意爭取小孩監護權,建議您應先與律師當面詳細討論,律師方能夠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蘇小姐 105-07-08 12:16

104年8月離婚  與前夫協議共同監護 共同撫養(學雜費  課後保母費 醫療費都是各半支出)

未成年子女領有北市育兒津貼補助個月2500  直到滿5足歲(於明年2月份為止)

未成年子女當初協議與男方同住  去年8月離婚後同住到今年2月份

前夫索討補助費用2015年9月~2016年2月1250*6=7500 一半我覺得合理

但前夫還要求分居後應當全額交付給他  請問這合理嗎?他認為小孩和她同住所以他這樣要求

2016年3月~2016年7月2500*5=125002016年7月以後補助按月給付到小孩滿五足歲

協議書上約定每周我一天半的探視時間 , 現在對我說我未盡到對小孩的義務就不能享有權益?

他要求我寫還款切結書, 才可以探視小孩否則就走法律途徑

我該怎麼做???我幫小孩保儲蓄險,  醫療險沒有向她收一半的支出 , 他說是我個人要保的 , 無關他的事...

該給小孩的支出 , 我都會給  ,只是他要求是不是不合理  我只求公平,  不是他說了就算

若我想重新要求小孩與我同住 我該怎麼做 爭取全部的監護權 機率大嗎 我和前夫無法溝通 他想法太偏激 他的個性也讓他的家人遠離  

原本說他爸媽 他姐要幫忙照顧小孩  現在完全沒聯絡由他自己一個人帶小孩

現在他要對我提告....我接下來該怎麼做......真的很無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8 13:39

您好,

 

1、未有監護權之一方,每月仍應給付小孩扶養費,若您有另外替小孩投保或其他合理花費,可提出給法官作為參考。

 

2、對方提告後,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8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為您爭取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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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為您爭取有利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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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7-07 19:59

我住彰化鹿港

老婆小孩的戶籍也在彰化鹿港

現在我在彰化法院提離婚訴訟監護權判定

我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到宜蘭法院提離婚訴訟

請問到時候開庭是要到彰化還事宜蘭呢???

三個人的戶籍都在彰化鹿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您們共同戶籍所在地彰化提出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戶籍在鹿港,彰化地院為有管轄權之法院,惟若目前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地於宜蘭,宜蘭地院亦有可能為有管轄權之法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戶籍在鹿港,彰化地院為有管轄權之法院,惟若目前未成年子女實際居住地於宜蘭,宜蘭地院亦有可能唯有管轄權之法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季節 105-07-06 14:46
我在105年5月2日在法院的協調下,和原告達成合解,原告是我前夫、家暴離婚七年後,他以借名登記的方式對我提告,要求產權移轉,想奪取當初婚姻期間,我名下所擁有的動產,因為在離婚當時房價低靡,且考慮小孩感受答應給他和小孩子住,但他必須繳交期間房子所延伸的費用。 一時的心軟所換來的是在調解庭上的惡言相向,以及陰險的手段,我累了!在調解委員一言一語下,在半推就的情況下簽下了和解和解書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年度重上字第149號所有權轉移登記事件事件(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204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判決),於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協商室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書記官 調解委員 到庭和解關係人如下: 上訴人: 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被上訴人: 被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當事人和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 上訴人願意給付被上訴人九百五十萬元。給付方式:105年6月20號前現金一次給付。 二、被上訴人願於105年5 6月20日收受上開款項後,應協同上訴人辦理將座落地號\建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上訴人或其指定第三人。 三、上訴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訴訟費各自負擔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書記官 法 官 下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書記官 雖不甘心將自己的養老金給一半這種人,但事已至此,和解當天,對方沒準備錢,合解書當日未履行。 我但我現在不知道可以如何做,對方還是住在裡面不肯走,有哪位律師較有這方面 經驗,可以教教我 謝謝
季節 105-07-06 14:43
我在105年5月2日在法院的協調下,和原告達成合解,原告是我前夫、家暴離婚七年後,他以借名登記的方式對我提告,要求產權移轉,想奪取當初婚姻期間,我名下所擁有的動產,因為在離婚當時房價低靡,且考慮小孩感受答應給他和小孩子住,但他必須繳交期間房子所延伸的費用。 一時的心軟所換來的是在調解庭上的惡言相向,以及陰險的手段,我累了!在調解委員一言一語下,在半推就的情況下簽下了和解和解書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年度重上字第149號所有權轉移登記事件事件(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204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判決),於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協商室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書記官 調解委員 到庭和解關係人如下: 上訴人: 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被上訴人: 被上訴人訴訟代理人 當事人和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 上訴人願意給付被上訴人九百五十萬元。給付方式:105年6月20號前現金一次給付。 二、被上訴人願於105年5 6月20日收受上開款項後,應協同上訴人辦理將座落地號\建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上訴人或其指定第三人。 三、上訴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訴訟費各自負擔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書記官 法 官 下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書記官 雖不甘心將自己的養老金給一半這種人,但事已至此,和解當天,對方沒準備錢,合解書當日未履行。 我但我現在不知道可以如何做,對方還是住在裡面不肯走,有哪位律師較有這方面 經驗,可以教教我 謝謝
露露 105-07-06 11:21
律師你好,我是一個從大陸遠嫁而來的,目前已有身份證了,當初我們在廈門相識2年多才結婚,那時已知他有吸毒,天真的幻想他為了我會改(中間真的為了我有小戒2,3次)可始終未成功,後來嫁給他來台灣,他去買白粉的時候又被警察抓到,當他開庭的時候我已有身孕一個月,他進去關我就回大陸養胎,我為了他能改好不顧娘家人反對執意要生下小孩小孩生下來2個月多他才放出來,可始終還在偷偷的吸毒,被我抓到1次、2次、3次...我還會唸他,次數多了我就不再念了,心已死⋯⋯他一個月月薪可賺5、6萬,可月月沒錢要跟婆婆借,下個月再還,每個月都這樣循環,那時就不想過了於是我帶小孩來回大陸(費用全是娘家出),那時我在大陸遇到我前男友,結果我在沒離婚的情況下出軌了,也被他知道了,他挽留我說他要改好,以前的事都不要再提了我們從新開始,結果我心軟再一次回到他身邊,那時小孩3歲多(女生),他幾乎每天在小朋友面前說媽媽在大陸有男朋友,我就很生氣,那麼小的小孩一張白紙從小就灌輸這些話,而且我已經跟他說過無數次,不要在小孩面前說這些,要說等到小孩長大會分辨是非的時候,你要先說是因為你吸毒媽媽不想過了才在大陸有男友,可我老公卻說他吸毒跟我出軌是兩碼事,我也懶得理他,沒多久我又懷孕了,可那時我真的不想要,約我老公去醫院打掉小孩,可他卻以沒時間為由,等到他有時間去醫院的時候小孩都已經3個月,成人型了,我又捨不得就又生下來一個妹妹,後來我真的受不了他了,於是帶著小的回大陸,(大女兒一直跟他住)一住就是1年,因為妹妹預防針無法在大陸接打而且那時候住滿一年一定要出境,所以又回來台灣,自己租了一間套房,因為要工作賺錢所以租在婆婆附近,方便請婆婆照顧小孩,從那時開始到現在一直是分居的,我們這一年多完全沒有夫妻關係,我最近一年在做琥珀的生意,賺了一些錢,因為服務業,客戶男生居多,也認識一些朋友,有一個客戶朋友很熱心幫我介紹好幾個客人買琥珀,所以走的比較近一點,他就說是我男朋友而且每天當我2個女兒面前說,小孩回家就說,我就很生氣,可因為小孩需要他家人幫忙照顧所以一直沒有提離婚,最近是因為我要回大陸辦事情,想說暑假也到了,帶2個小孩回去順便玩玩,結果他又開始在2個小孩面前說我要回去找大陸那個男友(那已經是3,4年前的事了),我去婆婆家接小孩回來,我小女兒就說,我們回大陸,我跟姐姐睡,媽媽跟***睡,我聽了真的很生氣,所以當下發賴告知他我受不了了,為了小孩不要再聽他那些胡言亂說要離婚,這樣小孩長大會影響到,他一聽我要離婚就要潑我硫酸,這幾天他一直叫大女兒轉達我叫我小心一點,硫酸他潑定了,而且昨天還跟蹤我,我開車在回家的路上還把我車子攔下來,看車子裡沒有人,一句話不說就走了,我現在該怎麼辦呢,親人都在大陸,我真的會怕沒人可以保護我,我如何拿去法律來保護我呢

你可以尋求家暴專線的扶助,情況若緊急,可以聲請緊急保護令(向警方聲請);另外向法院聲請一般保護令,也是一定要的。

由於男方語出恐嚇,加上有吸毒前科,建議你儘速採取行動。若有相關疑義,可與律師作進一步洽談。

 

吳鴻奎律師 上浤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106大安區仁愛路4段433號6樓 TEL: (02) 27753149  FAX: (02) 27752827   行動電話:0932237994 email: damonwhk@shanghong3149.com 如尚有疑問,歡迎以EMAIL或LINE(同行動電話)直接聯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13: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以直接報警處理,並且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聲請通常保護令

2、並且訴請離婚及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3、倘若您對於相關台灣的法律規定不熟,建議可以報警之後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豬豬 105-07-06 01:04
和前夫已離婚10幾年,自從離婚後就斷聯。 前些日子接到戶政來電告知他死了,而其2位未成年子女要由我監護。 2位未成年子女,一直以來都是由他和他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照顧撫養。而我也已另組家庭,所以我想放棄監護權。 但他的家人(前婆婆和前小姑)卻在訴訟狀上敘述對我不實的毀謗。 多年前,因為有小孩而和前夫結婚。前夫迷上線上遊戲,成天往網咖跑!我的媽媽因為疼女兒,還特地借錢買一台電腦給前夫,就是為了讓他能不要往外跑。前夫無業,也不努力找工作!第一位小孩剛出生,我還在坐月子,前夫還是成天往外遊盪。我記得我在做月子的夜晚,還跑到KTV去找他回家。回家後,他就踹了我的肚子!我很傷心的在他面前,割腕自殺! 隔天後,他很後悔對我做的事!我原諒了他。 但他還是不工作,成天遊盪!還常喝的醉醺醺,曾經還在臥房,就灑尿在抽屜裡。前婆婆阻止我帶小孩回娘家,她說帶回去之後,就不要期望她會幫我帶小孩。礙於我需要工作賺錢,所以我妥協了。而前小姑更是直接把小孩帶走,從此小孩就ㄧ直和前小姑睡在一起。 隔年,我又懷孕生了第2個小孩,前夫仍然沒工作,成天遊盪。我白天工作小孩白天拖前婆婆帶!晚上回家,就自己帶。因為曾有些不開心,所以我鮮少和他家人同桌吃飯。某天,前婆婆拿著租屋契約,要我簽名繳房租。前夫還常常讓他的表弟,自由進出我們的臥房,我常常被嚇到!和他家人對我的身心摧殘,我覺得我當時生病了。 在我帶第二個小孩到9個月時,某天,因為和前夫起了口角!對,又是為了他不工作的事,當時他跟我說需要小孩的保姆費,然後我去借現金卡給他。然後他打我推我拉我,把我關在門外。當時,我揚言要開瓦斯自殺,他才開門!然後,我就跑著小孩往樓上跑,要和小孩同歸於盡。 他的家人依然挺著前夫,覺得他沒做錯事。我當下,死心的跟前夫說,我要離婚。他們很強硬的說只能帶女生,而且不能再回來看小孩。因為身無分文又有現金卡債,怕小孩跟我受罪,所以我放棄了2位小孩監護權。 自此,我就沒再跟他們聯繫! 他們今天卻在訴訟狀上,說我從小孩出生就沒盡扶養照顧義務、從未探望、自行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放棄監護權、為要求離婚要把小孩從樓上丟下至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6 0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目前仍有爭議,不過基於保障訴訟權及家事事件不公開,所以對方的論述,很難構成侵害名譽

2、至於該停止侵權訴訟,倘偌您想要繼續保有監護權,應該依法提出答辯,並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雨過天晴 105-07-05 20:51

您好,我已經結婚快五年了,育有一個女兒,在一起八年多,我過得並不快樂,因為他喝酒會打我,很大男人,凡事我都要聽他的話,遇到什麼事都要我去面對,還要買東西給他吃,我就像個傭人一樣,那些日子我都一直以為他會改變,從還沒有小孩到有小孩他還是一樣沒有改,去年的這個時候我終於下定決心離開了他,到現在也分居了快一年,我想跟他離婚,但他一直都不肯出來面對,也不願意簽字,請問我這樣如果打離婚官司我會贏嗎?還是要什麼條件,

你好:

可以蒐集驗傷單或對方家暴證據,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同時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及損害賠償,若離婚後無法維持生活,可以請求贍養費

雨過天晴 105-07-05 21:2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沒有去驗傷,(當時心軟)但我有一些親朋好友知道他會打我,請問這樣我還要有什麼條件我才可以離婚?我如果花錢請律師離婚的官司會贏嗎?

 

黃國政 (Sam) 105-07-05 21:29

因為對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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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上開狀況有證據或者小孩能作證的話

建議你直接提出離婚訴訟即可

逼對方出來面對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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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5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毆打您之證據(如驗傷單),或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起離婚訴訟自然需有相關事證,所以日後若相關證人可以出庭作證,自然可以提高勝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月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5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毆打您之證據(如驗傷單),或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您將所有傷害之事證擬定一個表單,並說明證明之方法(人證或物證),再尋求律師協助,若可證明對方有家暴習慣,對爭取監護權亦有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