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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 105-01-02 00:06

我有兩個小孩.我們住在娘家.先生長期在外工作.1年多沒回來了.原本每個月固定匯錢給我們..12月開始沒匯錢了..先生說只要我答應離婚他人就會出現..這幾天一直傳訊來問我要不要離婚.. 請問我該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2 00:52

您好,

 

1、離婚與否,視您個人意願,依本件情形看來,法律上您先生無法訴請離婚,因無法律上之理由。

 

2、您先生若長期棄家於不顧,您可選擇與之協議離婚,於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小孩監護權贍養費小孩扶養費等問題,保障自己權益;若協議不成,則可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並請法院裁定小孩監護權贍養費扶養費。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2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並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向對方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依各縣市統計資料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2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並請求對方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向對方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依各縣市統計資料略有所不同;建議您目前應拒絕離婚,已離婚作為談判之籌碼,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談判,取得對您有利之離婚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發簡訊存證信函方式表明您不願離婚以及請對方一起住之意願,以您目前的情形,您夫應無法提離婚訴訟成功,所以您若不願意離婚,則應小心對方會出什麼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先視您是否想離婚,若您想離婚,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並協議孩子監護權扶養費以及婚後財產之處理。 若您不想離婚,依民法第一千零一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您可先發存證信函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以及孩子之撫養費。 若您先生執意想要離婚,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您先生可能符合惡意遺棄或你們雙方已經有無法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可以聲請法院離婚。 綜上所述目前狀況您比較有利,具有掌控權,只要您不被您先生用經濟控制嚇到,可依法請求您先生對於孩子的撫養費,以及依民法第一千零三之一條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請求家庭生活費用。

 

Astraea 105-01-01 21:44
我跟男方,因為無法相處,跟他討論離婚,孩子監護權問題 他不肯將孩子監護權給我,還說,就算打官司,法官也絕對不會將監護權判給我 我不懂,為什麼他可以這麼肯定監護權不會判給我 男方銀行有欠款,好像不少的樣子,開店做生意,是賺是虧我不清楚 我產後,男方要我在家顧小孩,所以也沒上班了,銀行沒有任何欠款 孩子也跟我比較親近 有什麼辦法可以爭取到監護權嗎? 我實在沒辦法跟他相處下去了 男方前年開店做生意,要我將嫁妝的金子賣掉給他錢,我也給了 然後在店裡幫忙,可是他也沒給我錢 就算我要買個早餐,午餐,都要伸手跟他要錢,他都會很不高興 他常常說,這個家都是他在付出,我都沒有付出 說,我們母女花他很多錢 說我家事都做不好,常常大小聲 我真的覺得,再這樣下去,我真的會瘋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22:01

您好,

 

依您所述,孩子若尚幼,又係由您照顧,法官將監護權判給您的機會很高,且經濟能力並不會對監護權判定有太大影響,因為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仍要支付他方小孩之扶養費。

 

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財產分配監護權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如您配偶辱罵您時,可錄音蒐證之,作為證據使用;關於未成年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未成年子女已表達願意與您同住之意願,法院亦會委請社工人員做家庭訪視,製作訪視報告,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標準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標準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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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如您配偶辱罵您時,可錄音蒐證之,作為證據使用;關於未成年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未成年子女已表達願意與您同住之意願,法院亦會委請社工人員做家庭訪視,製作訪視報告,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標準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標準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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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 105-01-01 11:50

我想請問,配偶可以知道先生的前科記錄嗎?在結婚前他都沒提到,後來一段時間也有感情了卻被我發現他有前科,現在又犯罪被抓,小孩也生了都是我在照顧,我想知道他以前是不是有更多前科?都隱瞞著我,我不想他連累自己家人跟孩子,想提出離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1 13:41

您好,

 

1、您無法調閱查看他人之前科紀錄。

 

2、配偶有故意犯罪行為,經判刑超過6個月者,您即可提出離婚訴訟;又或配偶有其他已致令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亦可提出離婚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1 17: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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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1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難過 104-12-31 14:32
我們的狀況是這樣 我跟我老婆認識交往已經11.12年了 結婚5年 有一個女兒4歲 跟我爸媽住在一起 公婆都對 我老婆很好 從交往到結婚 這幾年大吵幾乎沒有 小吵 也沒幾次 小孩出生到4歲都是我老婆在照顧 今年我 老婆說她要去上夜班 補貼家用 上夜班後 行為就有些 讓我懷疑的地方 我都相信她 直到今年六月底 我們吵 假 她說要回娘家住 前幾個禮拜我都有打電話叫她回來 她都不肯 她還請她爸媽帶她來我們家說給我們互相冷 靜一下她們就回去娘家了 在這中間我也請我媽跟我去 她家要把她帶回來 她也是不肯 再這段她在娘家的時間 我也是有一直關心她 她也愛理不理的 還一直跟我說要 離婚 讓我越想越奇怪就在今年的12月中的時候就有去 跟蹤她 才發現她跟一個男的兩個一起去汽車旅館 他們 還沒進房間的時候我就忍不住衝進去櫃檯 問她到底在 幹嘛 她的態度還很硬說我們是來辦公的 之後我跟她回去 她家 她才坦承說是哪一個男的是小王 我現在還是很愛我 的老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現在只想要我老婆回來就好 不要在跟那一個男的聯絡 我手上只有我老婆跟我坦承的 錄音證據 這樣我可以告那一個男的妨礙家庭嗎 在這段時間我老婆有去提告離婚官司 之後她說她撤告了 這個要怎麼去查到底有沒有撤告 開庭的時間也過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承辦書記官詢問您太太是否有撤告,另有關小王的部分,您可以對他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其提起告訴時效,係得知起算6個月內為之,另外在民事部分可請求賠償,其時效是得知起算2年內為之。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1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已撤告,可致電向承辦股書記官詢問,您亦可向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妨害家庭之犯罪,是您有無掌握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證據及知悉您配偶已婚,方有機會成立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1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已撤告,可致電向承辦股書記官詢問,您亦可向外遇對象提起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妨害家庭之犯罪,是您有無掌握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證據及知悉您配偶已婚,方有機會成立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哲 104-12-31 02:59

本人於104年6月腦中風,其後妻子性情大變說:你怎麼只是中風,怎麼沒有死或是殘廢。(醫療保險費用都是她幫我繳交)之後就一直吵著要離婚,但我不想離婚。現在還是以錢的事在鬧要離婚,說我之前都只出一萬五千元,負擔家裡支出的3/4,目前開始在我工作時(她休假)帶走小孩出去玩,不讓我享有親子的天倫之樂。也都不告知去哪裡?家裡的父母與她不合,所以她覺得沒人管的了她,她想藉此再逼我受不了離婚

目前好不容易換了份新工作,有比較足夠的錢可負擔小孩費用與自己的三餐,可是我只想在中風恢復中好好養病與享有親子之樂。請問如果她再未告知我帶離小孩出去,我需要去報警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請員警協尋。

2、訴訟上,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訴訟,之後可以聲請暫時監護權探視權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對方也是監護人

帶小孩本來就不需要你的同意

建議你不如好好思考如何結束

並且好好安排之後如何行使監護權探視權

能與小孩好好相處

否則對方這樣恐怕也不會再回頭了

你僵持在那邊對你也沒好處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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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無言以對 104-12-30 20:24

我與對方(女方)婚姻關係以長達二年,育有一子(2歲)最近因一些爭執,吵架,對方堅持要離婚,而我並不想離,對方父親,一直出言不遜,說我四處找人生小孩,四處打種,(本身已離婚過一次),還說今天離婚,男方不用出小孩撫養費,小孩更改姓氏,男方永不與小孩見面,女方父親還說,看要怎樣都行,他已經準備好好的,現在我已經不知道該與誰協調,妻子不與我對談,女方父親開口閉口都說我過往錯誤,此次爭吵原因事由,從未提出,對談當下一直無中生有,讓我要氣也不行,要合解也無法交談,已上的情況下,我能付諸於什麼法律行動?他說我四處打種,能告誹謗嗎?這句話他也跟我父親提過,本身我不想離,女方提出的條件我無法接受,能尋求那條法規嗎?目前與妻子處於分居狀態,現在想見小孩一面,也不知道怎麼過去面對她父親的嘴臉,又加上妻子堅決離婚,我過去簡直自討苦吃,面對此問題,我一點方向也沒有,想著過年已接近,想去帶小孩回家過年,藉此挽留妻子,倘若妻子不願,我希望小孩能陪同我回家過年,請問它們有理由不讓我帶小孩出去嗎?我強行帶走有過失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分居達六個月,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您未取得監護權,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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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分居達六個月,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您未取得監護權,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無言以對 104-12-30 05:47

我與對方(女方)婚姻關係以長達二年,育有一子(2歲)最近因一些爭執,吵架,對方堅持要離婚,而我並不想離,對方父親,一直出言不遜,說我四處找人生小孩,四處打種,(本身已離婚過一次),還說今天離婚,男方不用出小孩撫養費,小孩更改姓氏,男方永不與小孩見面,現在我已經不知道該與誰協調,妻子不與我對談,女方父親開口閉口都說我過往錯誤,此次爭吵原因事由,從未提出,對談當下一直無中生有,讓我要氣也不行,要合解也無法交談,已上的情況下,我能付諸於什麼法律行動?他說我四處打種,能告誹謗嗎?這句話他也跟我父親提過,本身我不想離,女方提出的條件我無法接受,能尋求那條法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只要拒絕簽字,並且盡力維持婚姻,不要構成法定離婚事由即可(如外遇家暴遺棄等)。

2、有關於對方的惡言相向,可以蒐證之後日後可以提告或是聲請保護令

3、子女的部份,要妥適照料,避免將來爭取監護權訴訟受不利認定。

4、無論如何,只要我方沒有不利子女之行為,還是可以爭取監護權探視權也不會被剝奪。

5、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預作將來訴訟之準備。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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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以對 104-12-30 19: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只要拒絕簽字,並且 ... (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但目前與妻子處於分居狀態,現在想見小孩一面,也不知道怎麼過去面對她父親的嘴臉,又加上妻子堅決離婚,我過去簡直自討苦吃,面對此問題,我一點方向也沒有,想著過年已接近,想去帶小孩回家過年,藉此挽留妻子,倘若妻子不願,我希望小孩能陪同我回家過年,請問它們有理由不讓我帶小孩出去嗎?我強行帶走有過失嗎?

Bb 104-12-29 18:34
請問請代理孕母生小孩,當有擬定合約後雙方同意各種條件後後簽字然後小孩歸爸爸所有,也登記為夫妻。現在要辦離婚了,但假如是在生小孩離婚小孩生下來會是爸爸的嗎?當初簽的合約會有法律效益嗎?

你好:

你所述之情形與代理孕母制度不符。 目前人工生殖法尚未規範代理孕母之契約,冒然在國內施行代理孕母手術會違反人工生殖法等規定,惟你所述之情形並非代理孕母契約,雖然辦理結婚登記,但若無結婚之合意,未共營婚姻生活,並無符合結婚之實質要件,可以訴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反之若有共營婚姻生活,瑕疵治癒,婚姻關係存在。 由於我國尚未實施代理孕母制度,生母與子女之關係是透過分娩認定,生父則係採用婚生推定來認定,你所述若在民法第1062條受胎期間有婚姻關係存在就受婚生推定(先不論婚生否認之訴),而子女係權利主體並非權利客體,沒有是誰的問題,在出生前離婚,將來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則依照民法第1055條、1055條之1認定。 訂定之代理孕母契約可能會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但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還是可以再為約定。
Nina 104-12-29 17:17
我想請問一下 我跟我先生公證1年現狀有一個2歲的小孩 我們兩個已經為了小孩監護權問題爭執很久 他堅持不會讓小孩跟我走 我現在也沒有經濟基礎能力,家裡開銷都由他負責 這樣我還有機會訴請離婚要求小孩監護權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9 17:26

子女監護的判定,是要看哪一方對於子女未來人格發展的完整性較佳,經濟基礎並非唯一判斷基準,但基本上還是要有提供未成年子女成長過程所需的能力,這就要尋求看能否有其他家人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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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建議多錄音;關於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一個月約一萬元之扶養費,依您所在地縣市約略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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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建議多錄音;關於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向對方請求一個月約一萬元之扶養費,依您所在地縣市約略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因小孩年紀尚幼,且又是您為主要照顧者,定您為監護權人之機率頗高,而就經濟因素部分,一定會涉及未來有無能力教養小孩,所以即使現在無工作,建議就工作能力及未來工作部分亦加以著墨。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但是經濟能力也是考量點之一

2.離婚如果是協調的話, 雙方談好就可, 如為法院裁判離婚則為要符合民1052中的重大離婚事項

3.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恩 104-12-29 14:20
今天2015/12/29 父母離婚四年多了 我17歲高職夜校 妹妹10歲小五 這四年爸爸獨立扶養我和妹妹是非常辛苦的 爸爸自己開空調公司自己當老闆我也幫忙 整間公司就我跟他兩人錢也難賺經濟也不好而且還有幾十萬的債務 這四年我的媽媽都說沒有錢她早上工作晚上兼職很累 她還是沒多於的錢養我們兩個小孩只有偶爾說要來看我跟妹妹,但是我都會在社群軟體看到我媽媽出國玩,跟朋友出去玩,吃餐廳,吃好料的 但是在我有困難的時候像她開口她都跟我說她沒有錢 但也都拿個幾百一千給我 在這四年我有兩次車禍一次逃家 車禍的時候我無法工作我想去我媽媽那住 我媽媽回:她沒有時間照顧我也沒有地方給我睡所以不行(這是車禍的) 我逃家因為家庭困境 在我無處可去沒有朋友可以幫的時候我去她家 她卻還是跟我講:她家沒房間沒床給我睡叫我回家 電話拿著叫計程車直接趕我回家 我不懂哪有這樣的媽媽自己的孩子都到她家門口了 她還是趕走 在她的孩子有困難求於她的時候她不幫 而且這四年她從沒付過我跟我妹妹任何的學費伙食費等.... 因此我想對她提告棄養要她每個月給我跟妹妹 一萬塊的費用減輕我爸爸的負擔 這樣是否成立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9 14:51

您好,

 

1、您的情形不符合遺棄罪之要件,難以對母親提出刑事告訴。

 

2、民事上可對母親提出給付小孩扶養費之訴,並可追溯請求過去四年之扶養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cyyy 104-12-29 14:18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單親家庭,媽媽離婚後帶著我和弟弟妹妹回娘家投靠外公外婆 舅舅因此看我們不順眼  昨天,舅舅忽然在小阿姨女兒臉書的一篇文章下留言,內容是影射我媽媽和我們三個小孩,他說媽媽不要臉生的都是垃圾還說媽媽比躺著賺的妓女還不如、欠人幹等等不堪入目的話  我實在忍無可忍我們一定要提告! 但我明年才滿20歲,如果要提告是要偕同法定代理人帶著證據到警察局做筆錄嗎? 後來媽媽看到舅舅也把我們一起罵下去,一時激動也留了畜生就是畜生的回應 這樣是否會對我們的告訴不利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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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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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kasy 104-12-28 13:46

我的母親想離婚 但目前居住的房子土地是我外公留給我母親的遺產 原本留下的是舊房子 在8年前我母親將房子重新改建 改建的費我母親將外公外婆留下的現金都投入 剩下的由父親出  但現在父親說要離婚的話他要房子土地的一半他才願意  請問他可以這樣要求嗎? 我跟我母親要如何才能保護這棟房子?

之前其他律師有提到可以對言語以及精神方面的家暴行為蒐證蒐證不易 要蒐證的話得錄音一整天 如果由小孩作證確有家暴行為 不知是否能順利取得保護令?

1.夫妻如在結婚時無財產約定, 在離婚時是可以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2.如果只是要離婚, 除法院的裁判離婚, 還有夫妻雙方的協議或是調解離婚

3.剩餘財產分配較複雜, 比較沒辦法用網路片段諮詢部份做確認, 建議備妥資料循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4.會建議以較實體性證據做為家暴令申請

5.如果另一半有暴力相向之狀, 要注意人身安全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8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要求財產部分可不予理會,主張為外公之贈與,非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蒐證部分,小孩可作為證人,但有錄音更為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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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8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之部分,可主張為外公之遺產,非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父親之主張,可不予理會;小孩可作為證人,但若有錄音證據,更為加強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ibyl Lee 104-12-25 22:03

您好:

想請教因前夫在外炒期貨虧損,家母為了不希望我們揹太多負債,三年前先借了七十九萬一千元給他還給銀行,期限為三年。但之後這三年間他不但又在外和他人投資失利又負債,還外遇被我抓到,吵架動手打我,還要我墮胎... 種種原因導致我後來絕望要求離婚,他因為不肯,所以自願簽下借據三十五萬五千元及悔過書(內容提及若再有施暴或言語侮辱我和我家人之行為,願無條件同意離婚且放棄夫妻共有財產...等),加上雙方父母皆不同意我們離婚,而我又因婚後生了小孩後,被迫在家帶小孩,無工作能力無力反抗(但早已帶著小孩搬出他家回娘家居住)。今年七月底又被我抓到他又在外和有家室的女人搞曖昧且買東西寄送對方之宅配單證據,以此提出離婚,且八月中成功協議離婚。但離婚後前夫時不時就威脅不給撫育費,要我自己養孩子,有本事就去告他(他說我沒錢打官司告他)。又因協議書上他有探視權,要求我帶小孩回去給他母親看,而我不能不接電話。且這段時間內他只要和我講電話意見不合或他不高興,動輒就言語辱罵我,若我掛電話,他就會拼命索命連環CALL。現在因家母的借據快要到期,而我的那張借據今年五月已到期,為了不想再被他污辱受氣,今天和他要求還錢,但他只肯還30萬元,且要求我們一手交借據一手換錢。因為他覺得這兩年我住娘家時不時會給娘家一些錢就算是幫他還債了。而寫給我的那筆借據,他覺得我沒工作在家帶孩子,吃他用他靠他養,錢本來就是他的,根本不需要還給我。請問,這樣我們的借據是否可以向他求償原金額? 後續該如何做?

麻煩代為解答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借據仍屬有效,您仍可以依據借據來向他求償,至於小孩扶養費的部分,要看您們如何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5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5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coffee 104-12-25 01:37

您好,我與前妻已於十月時離婚離婚後某天發現長期與國外的妹妹,戶頭錢被領空,那時就有在懷疑是否是前妻偷取存摺印章所為,但因為金額不多,考慮到小孩子,一家人只想平息關係,沒有再多去查詢。

但考量後續安全問題,今年11月妹妹本人回國後,想要變更帳戶資料,銀行人員告訴他無法,因為身分證件上的照片不相符,說他偽造文書。妹妹便又走了一趟戶政事務所,才發現自己的證件照片已被前妻更換為她的照片。

明明就長的不像的兩人,完全不明白當初怎麼會讓前妻辦理更換照片,戶政事務所的人坦承有疏失,但也因為如此必須將前妻強制移送,我趕緊通知前妻來現場說明,但她的意思是她就是調皮,沒想到會有這麼大問題,但也證實之前銀行的錢的確是他領走的。

前妻本身是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之前因為離婚情緒不佳有在看精神科,我雖很難以置信也很生氣她會做出這種事情,但想到孩子還是希望他們不要有個犯罪媽媽

請問,我前妻這種狀況可能會是什麼結果?公務員的資格會被取消嗎?又或是什麼方法可以減輕?若是舉出有在看精神科的病歷,是否可能避掉刑責?

您好,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該行為恐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但,要用刑法精神障礙減刑或免除其刑標準很高,且他還會利用文書之類的犯罪,代表他當時思考邏輯趨近正常。

與其走這步,不如走和解的方式並且爭取緩起訴,另外,領錢部分近親屬於告訴乃論,不提告則沒有問題。

建議還是找位刑案專業律師當面討論處理辦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依法依定會被懲戒,只是輕重而已。

3、此類犯罪要主張精神、意識有問題,恐有困難。

4、建議由律師協助雙方和解,進行刑事辯護、懲戒答辯,並且避免有關於盜領行為遭到查辦。

 

104-12-23 16:11
想請求協助~ 我與前夫離婚三年,兒子三歲,監護權在男方。而我有探視權每月四天(隔週假日)。但我們雙方再婚後,前夫在我探視完小孩送回後,只要小孩有受傷(通常是跌倒的擦傷或刮傷或輕微的瘀青)他都有拍照蒐證,也會故意詢問我小孩受傷的原因,此些蒐證動作已半年。而今前夫突然發存證信函給我,說我們雙方都有了新的家庭,而且他住台中(我住桃園),小孩來回奔波會影響小孩作息(但我都是假日接回探視),且小孩常常來我這都會受傷,要我以後只能去幼稚園探視小孩。但是前夫從未讓我知道他們的住址及小孩幼稚園所在。先前探視都是約在外面見面。現在前夫及他後妻電話都變空號,我也不知道他們住哪,已經兩個月沒看到孩子了。 想請問,我可以改定監護權嗎?但是他們有刻意拍小孩有受傷的照片。難道我真的只能聽男方的話,只能去幼稚園看小孩嗎?我平常有在上班,從桃園到台中看孩子,也不能影響他上課,頂多探視十分鐘。我該怎麼辦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樣是妨礙探視

上開陳述你有收集證據

如LINE或錄音

縱使沒有我們也可以請求法院定探視權

並且一併以此為由提改定監護權

一次處理

讓法院直接定一個判決

讓對方一定遵守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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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8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4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希 104-12-23 11:46

我想請問律師   已離婚  小孩因為未滿2歲監護權在女方這邊

 

但如果小孩很愛與父親玩耍又因男方家寵小孩

 

這樣如果小孩7歲以上

 

可上庭表示意見

 

那男方就可提出改定監護嗎?

你好:

離婚後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會發生在下列幾種情形: 民法第1055條第3項:「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1項:「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得另行聲請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請求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若你有履行保護教養之義務且對未成年子女無不利之情事,就算未成年子女與父的感情再好,都不會構成改定之事由。反之,父親當然有權利聲請改定,以維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原則。
小希 104-12-23 11:46

我想請問律師   已離婚  小孩因為未滿2歲監護權在女方這邊

 

但如果小孩很愛與父親玩耍又因男方家寵小孩

 

這樣如果小孩7歲以上

 

可上庭表示意見

 

那男方就可提出改定監護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日後如果男方要主張改定監護權,男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由女方擔任監護權人,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何不利益之情事"。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偉 104-12-22 10:54

因看姐姐最近與他的先生談離婚的談的身心具疲,實在無法忍受,想請問...

姐姐他們還未離婚,只是準備打離婚官司要爭取小孩監護權

且他們已經分居3年多,因某些因素姐姐回到娘家住,而孩子也是長年待在娘家中成長,

而姐夫有工作,獨居在外,且住址沒讓家裡的人知道,

也幾乎沒拿過錢回家,孩子上學與補習跟生活費用都是姐姐自己工作省吃簡用換來的,

下了班還要照顧孩子,而姐夫只是偶爾回來看看孩子,並帶孩子出去玩,

跟本沒盡到照顧及扶養義務,眼看他們為了爭監護權越吵越烈,

但官司都還沒開始,姐夫這幾天卻做了很不適當的行為,他強行把兩個孩子帶走,

並且與姐姐這一方失聯,想聯絡孩子想看孩子都沒有辦法,

且姐姐打電話去學校想問老師孩子有沒有在學校,結果姐夫也沒有送孩子去上學,

我們真的很氣,心想無論姐姐與姐夫的感情惡化到什麼地步,都跟孩子沒有關係,

怎麼可以影響到孩子生活上的權益,最後計無可施的情況下,

家裡都叫他去報警,並想讓姐夫有個紀錄,好證明他並不適任獨自照顧孩子,

警察協助聯絡姐夫與姐夫公司,最後姐夫有回電,並與孩子通了電話

最後警方說因有與孩子聯絡上,這樣案子無法繼續受理。

雖經過警方的幫忙,姐姐也聯絡上了他姐夫,但始終沒有把孩子送回家,

且第二天依然沒有送孩子上學,但第二天有與孩子通過一次電話

可是孩子吱吱嗚嗚似乎有話不敢說。

最後我想補充,雖然他們還未離婚,雙方兼有監護權,但姐夫仗著他在外面獨居,

且住址刻意不讓家人知道,我姐包括我們家任何一個人,都不知道姐夫在外面住哪,

這種情況在早三年前他們感情不合要談離婚開始,一直都是這樣子,

只是這種把孩子帶走,卻讓姐姐見不到孩子這種事是被法律許可的嗎?

這算法律漏洞嗎?明明雙方有監護權,這樣做跟跟合的綁架有什麼不同?

在之前孩子住在我們家裡,我們從未阻止過姐夫來家裡看孩子,或帶孩子出去玩,

至少天黑他們都會乖乖回家,只是今天姐夫這麼做實在太過份了。

所以想上網請求協助...有沒有什麼單位或方法可以幫幫我們..

PS補充:姐夫他雙親都已經不在了,所以他與姐姐分居獨自在外,是一個人生活,

可想而知,他帶走孩子又要上班,如何獨立扶養與照顧兩個孩子。所以失聯第二天

姐夫去上班,姐姐偷偷與孩子通電話之後,電話中一直聽到有門開開關關人員進出的聲音,

我們猜孩子是不是被帶去姐夫工作的場所了,一方面也怕送孩子上學會被姐姐帶回家之類的。

但姐姐在娘家,人口眾多,有媽媽與大姨幫忙,妹妹下班也會幫忙照顧,只是現狀

真的很擔心孩子的生活狀況....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離婚的話,必須要協議或是符合法定離婚事由的情況下,提起離婚訴訟

2、監護權的部分,因為雙方已經分居達6個月,可以直接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

3、屆時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照料經驗、環境、經濟能力等作綜合判斷,並且會請社工作訪視報告。

小偉 104-12-25 09:39

謝謝曹律師熱心的答覆。

目前孩子已有按時的上學,但姐夫依舊不把孩子送回家,也不告訴家人他住在哪。

就現狀來說姐夫並不危法,所以警察也有聯絡姐姐說明可能要銷案。

而家裡對於姐夫種種行為已經無法忍受,全家人都因為姐夫不斷的騷擾早已身心俱疲,

討論結果,最後姐姐決定請位律師,交由法院裁判離婚

但與律師交談後發現,雖然由口述方面,已有很多條件達成離婚要素。

但唯獨過去家裡得人,都沒有想過會走到這一步,所以沒有錄音錄影或其他證物,

去證明姐夫的行為不良,語言暴力,威脅恐嚇,未盡小孩扶養責任

有家不回,回家像撿到的,可以失蹤一兩個禮拜才回家....等等。

由於沒有事證..僅有人證..像家人,鄰居

對於最近姐夫帶走孩子與家裡失聯,也報過案,警方也知道,這些是否都可以呈堂供證?

而過去孩子的照顧幾乎是姐姐一手包辦,學費、建保費、補習費、幼稚園費用都是由姐姐

負擔,有時經濟上有困難時也曾與老師溝通分期附款,這老師也知道。

老師可以當成姐夫未盡家庭扶養義務的證人?

律師溝通的結果,似乎只能以: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他方侵害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之行為,客觀上已逾越夫妻通常可忍受程度,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即屬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間不堪同居之虐待,包括身體上及精神上不堪同居之虐待。究竟有無此種虐待,須從夫妻之一方對待他方,是否處於誠摯基礎而為觀察。此誠摯基礎若未動搖,則偶有勃谿,固難謂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諸如對於他方之父母、祖父母為虐待、或他方父母、祖父母對夫妻一方所為之虐待。通常可提出之證據: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的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驗傷單;對方為辱罵言語之錄音等。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之義務。通常可提出之證據:由證人證明另一方無故不願意同居;或對造親口坦承現居住於何地方?且拒絕搬回家之錄音檔。

十一、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一)是否已達難於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應以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

 

這幾項去打離婚官司,但擔心的是,上了法庭後,從現在該準備何種證物呢?

如果沒有證物,僅有證人與家人供詞,判離的勝算會高嗎?

小貓 104-12-22 10:16

結婚2年多,發現彼此個性不合,生了小孩後,老公叫我不要工作,在家帶小孩,原本我不同意,可是他嗆我,保母費我不會出,我不想因為這樣又在吵架,所以就把工作辭掉,可是現在小孩2歲多了,小孩都是我自己在帶,我發現這種生活並不是我想要,他下班回家不分擔家事,每天都說他很累很忙,星期日也是睡到他高興才起床,小孩在幹嘛他也不知道....

我們常常吵架,這次吵到離婚,我跟他說我要小孩監護權,他說不可能,我要怎麼辦?

我目前沒有工作,可是有在做網拍,雖說收入不多,但還是有的,如果真的鬧到離婚,我也會出去找工作,但是小孩監護權,我要怎麼拿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可以一?約定監護權扶養費等。

2、倘若無法,可以訴請離婚並且請法院一?酌定監護權扶養費,必須提告的話,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因為必須檢附相關離婚、爭取監護權的事證、準備面對社工訪視等。

您好:

因小孩年幼,所以判決監護權給母親之機率頗高,建議就平常互動、生父甚少照料處著手,而您之經濟狀況亦需為詳細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2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各縣市略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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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各縣市略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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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神經 104-12-22 08:56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前妻離婚快4年了,直到近日前妻打電話來要求我簽屬放棄小孩監護權

我拖了很久他才對我說出實情

我與前妻共生了2位小孩,但在未離婚前她外遇且與第三者生下一名小孩

前妻跟她家人瞞著我在小孩出生證明上簽屬我的名字

請問我是否能夠對她提起通姦偽造文書,其家人是否也會有罪,若成立能夠判多久,能夠要求賠償

謝謝

一、通姦罪的部分,如果成立犯罪的話一般是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或是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二、偽造文書的話,有判三個月得易科罰金的前例。

三、通姦罪的部分是告訴乃論,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如果你要告的話要注意時間。偽造文書罪是非告訴乃論,告了之後就是撤回司法機關也會辦到底。

四、也沒有一定要告,怎麼說他也幫你生了二個小孩,孩子的媽如果有前科的話未必是好。

五、有人會選擇提告撤回妻子的部分,然後第三者告到底,這個你可以考慮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神經 104-12-23 13:2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昨日聽朋友說,離婚後就算發現他在離婚前有跟第三者生一個小孩我也無法告她通姦

不知道是否如此

二、前妻假冒我簽名生報戶口已知可告偽造文書,其家人也幫忙隱瞞是否構成共犯

三、前妻與第三者的小孩生父欄是寫我名字,我需要做什麼才能與那小孩無關希

小V 104-12-20 13:02

先生愛酗酒,酒品很差,他下班回來,我跟孩子總是得面臨精神虐待,常常在孩子面找吵架,不順他意就得被迫留下鑰匙叫我出去,所以之前他曾有過精神家暴紀錄,小孩極度沒安全感,前陣子還因酒駕被罰7萬多,機車吊銷駕照,結果還是繼續喝,改開車上班(僥倖心態)。

 

最近我們共同有離婚的打算,但卡在孩子監護權,他總是拿我之前毒品緩起訴的事來威脅我(我實在不懂法律),雖然緩起訴已結案,但試圖告訴我說,我是不可能得到監護權的。

 

孩子是我一手帶大的,她不願跟爸爸,目前我每個月以一萬多的費用託我姑姑在照顧,如果小孩被迫(她本身當然自我意願是不願意)的狀況下判給爸爸,這樣不是對她太殘忍嗎?

 

我該怎麼做?有什麼辦法可以扭轉這最壞的結果? 我必須爭到孩子,這是我對我女兒的約定……很無助,請幫幫我

您好:

1.  依您所述,必須倚賴您小孩的年紀、雙方經濟條件以及您吸食毒品緩起訴的年限是否已過,若您的孩子年紀約為3至5歲以下,基於「幼兒從母」原則,通常法官會傾向將監護權判給母親,若是7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法院會請孩子出庭並徵詢其意願,若您的小孩想要跟你一起生活,該意見亦對法院之判決有重大影響。

2.  因為您有吸毒緩起訴,對您相當不利,因此只要您在緩起訴期間,都有保持良好的行為,並沒有再度吸食毒品紀錄,緩起訴的犯罪事實便一筆勾銷,對於法院判決監護權影響力較小。

3.  您必須積極蒐集您先生有明顯不適任的情形,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若有發生家庭暴力之情事,則推定該加害人不適任監護子女。因此您必須列出您丈夫經濟能力不佳、喝酒會怒罵甚至毆打孩子的證據,包括錄音錄影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可能需要知道您小孩年齡、緩起訴期間、扶養費支出情形、雙方經濟能力、有無保護令、就診紀錄等因素決定,建議帶所有資料尋求律師協助。

一、對方有家暴的話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是不適合監護子女

二、如果你已經沒有吸毒,可以去民間醫療單位做檢測證明自己已經改過向善沒有再吸毒

三、可以談還是要儘量談,可以溫和要儘量溫和。談的成的話沒有一定要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0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且若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也是希望由您照顧,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行使,並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0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且若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也是希望由您照顧,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行使,並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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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 104-12-25 16:01

我一年半的緩起訴期已過,結案了。

小棋 104-12-19 10:20

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有個小孩(目前9歲),已離婚2年多了,離婚時只在離婚?議書上寫我有採視權而已,並沒有特別備註多久看一次,看的時間多久,但有頭承諾要他放假才能看小孩,每次看小孩都要配合他的時間,他的休假日(星期六、日)一個月也才2,3天 ,那2,3天有時都說他有事,不能讓我看小孩,要改天,一年下來見不到幾次面,連小孩也不能打電話給我,也不能讓我帶回家,也不準我爸媽見我兒子,學校有活動也不能參加,要見面也只能約在一個地方見面,想請問他可以硬性規定有誰才能跟我兒子見面嗎?我可以重新訂離婚協議書上的採視時間嗎?

    麻煩律師幫解答,謝謝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1:03

您好,

沒有爭取到孩子監護權之一方,對於孩子就有法定探視權,若對方故意刁難、阻止,您可向法院提出酌定會面交往之裁定聲請,並提出對方不願配合履行探視權約定之證據,法院會裁定適當的探視時間、方式、地點。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小棋 104-12-19 11:39

 陳律師:您好

           若如果我前夫要求我要付贍養費,我要付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1:52

兩願協議離婚贍養費只能依據離婚協議書決定,協議沒有約定,就不能請求贍養費

但前夫可以要求您給付小孩扶養費。

小棋 104-12-19 14:27

 陳律師:您好

             扶養費的費用有規定要多少嗎?因為我經濟能力沒那麼好,如果我不付扶養費會影響我爭取探視權的權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有協調之可能,可聲請至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製作調解筆錄,保障您探視權行使之方式;若無商量之可能,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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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有協調之可能,可聲請至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製作調解筆錄,保障您探視權行使之方式;若無商量之可能,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扶養費之部分,對方可以未成年子女之名義,提起訴訟向您請求之,不受協議書約定之限制,一個月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約為一萬元左右,各縣市略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會面交往方式即可。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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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 104-12-18 16:27

我告小3侵害配偶權,其中有項證據是我翻拍老公手機得知他倆不正常關係,小3堅持我未得到老公同意而翻拍手機,主張那些翻拍檔不具證據力,且小3決定傳我老公出來作證。

我想問:

1、老公可以不出庭作證嗎?如果不出庭被拘提的比例有多高?不出庭是否直接不理會法院傳喚就好?

2、若老公出庭勢必出現不利於我的證詞,夫妻撕破臉,老公選小3那邊站,這種理由訴請離婚可行嗎?

(先前發現老公有小3後本有訴請離婚,因考慮小孩撤銷,並私下寫了合解書,不知"外遇"的理由是否還可判離?或是用老公"出庭影響家庭生活"理由主張夫妻間真的無法維持婚姻,是否可行?)

一、你提的證據被採為證據的可能性還蠻高的。

二、老公不出庭被拘到庭的可能性蠻低的,民事案件頂多是罰錢而已,不過就是連罰錢都很少見。

三、都簽和解書了,我想你還是想要維持這個婚姻的吧。如果要以通姦離婚理由的話時間只有六個月,超過六個月就要提出你先生有其他可歸責事由,簡單的說就是你先生有其他錯才能當離婚理由。

四、就像你之前原諒他的一樣,沒有一定要告離婚

五、其實也沒有一定要告小三。如果你沒有要離婚又希望婚姻能夠長久的話,其實要多費點心在你老公身上,所謂攻心為上。

六、有時候,你告小三然後小三就跑去跟你老公哭訴,很多男人一聽到這個就軟了,然後就站在小三身旁想保護她,最後這個男人就離你越來越遠。比較好的作法是讓你的先生興起保護你的心,這樣小三就自然退散了。要讓你先生覺得喜歡你超過這個小三…所以才說攻心為上的。

七、要維持婚姻的話訴訟外以外的努力要多一點。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會說要離婚律師要維持找牧師的道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6:44

您好,

1、如法院以證人傳喚您老公,不出庭的話就有可能被罰錢或拘提。

2、外遇這件事您已選擇原諒,不能再以這個理由訴請離婚,至於是否有其他離婚事由,可再與律師詳細討論。

3、即便照片是未經老公同意而偷拍,實務上對於這種違法取得證據的情形,是有分歧的,許多法院會認為您的證據仍屬合法而可使用,所以即便您老公出庭做出不利的證詞,您也未必會輸。

以上,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會大大增加您的機會,如有任何疑問與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民事訴訟部分目前還沒有什麼證明力與否的通例

而且你先生出庭與否恐怕也無法由你決定

但如果只是單純主張無證明力

其實你可以跟法官說就算違法也是你先生可以告你

但不會不能當作證據

這不是刑事案件

你亦可趁機一次把這件事解決

離婚並請求賠償

建議可以商討一下完整的戰略

一次解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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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17 06:35
請問 朋友之前離婚了,兩女歸前妻,姓氏也已經更改與前妻同姓。 1.戶籍謄本上的孩子還會存在排行嗎? 如若後續打算再婚,不想讓未來岳家知道前段婚姻(怕不同意) 2.若有新生小孩,排行可以算在未來妻子那邊嗎?
阿凱 104-12-15 22:18

請問律師,我太太三個月前提出離婚,我不同意。她說那她要申請法院判決。我跟太太因為工作分隔二地約有二年了,我跟她都沒外遇,我也沒家暴(身體跟精神都沒),也沒不良嗜好。之前放假相聚還會一起回家,但是這三個月我回去找她,她都在躲我。她是說對我沒感覺了,不愛我了。我說我還愛著她,而且為了小孩子,我不願離婚。請問這樣告上法院,法官會判離嗎?

一、如果不想離婚的話要儘力私下努力。

二、離婚要有法定理由,是規定在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

三、從你問的方式就知道你有研究過了。

四、對方想離婚自然會想辦法出招,接下來要小心謹慎,因為對方如果要離婚就要證明有法定理由才能離。

五、強拗的瓜不甜,如果雙方都沒有感覺了是可以考慮離婚

六、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七、如果要協議或是調解的話建議先去研究一下如果以裁判離婚可能權利義務關係,然後決定好條件之後再與對方談判,要避免事先沒有研究清楚就離婚之後後悔的情況。

八、如果不離婚的話攻心為上,如果她沒感覺了你也是可以努力再努力…如果怎麼努力也沒辦法,離婚也是沒辦法的事,總不感就一直耗著…

九、人際溝通是門很深的學問偏偏學校又沒有教,會講話的人真的比較吃香,最近我都在練講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5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您配偶提起訴訟請求,您亦可拒絕,不同意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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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即使您配偶提起訴訟請求,您亦可拒絕,不同意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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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4-12-15 23:12

您好!

離婚需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的事由,法院就是依此來決定准許與否,如果對方執意想離婚,自然會設法找到離婚事由,身為被告您就需針對對方所提的理由來逐一反駁才有勝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子育 104-12-15 12:52

在104/10/2號前,我岳父有打一通電話來精神傷害我,我晚上有問我老婆妳爸是否要我們離婚,因為我們夫妻感情不錯,她最近回去有常被唸,導致我們婚姻有不理想,她都不提,後面用我老婆說身體不適叫她回去,就不回來,請問這算不算妨害家庭,還有三個小孩只留老大及老二給我,說小孩婆婆照顧就好,這算不算遺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5 1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並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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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5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並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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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聞 104-12-14 22:07

各位律師您好~之前先生一直明示暗示說要離婚,我同意,但是小孩要歸我,因為基本上小孩費用都是我在處理,先生很不在乎小孩,後來說小孩可以歸我,但是他一毛錢都不會出在小孩身上,也不能繼承家業,我說可以,我們約了時間準備去辦手續,結果,又反悔,說我不和他相處要離婚是我的事、我已經剝奪了小孩大部分的時間還有小孩是無辜之類的話,列出從結婚我花了他家多少錢(金子、生產住院、家裡水電瓦斯、過年紅包、接小孩的油錢、假日婆家的照顧費等等),小孩是長孫,所以公婆和先生堅持要監護權,而且先生很常打電話給我,就一直說為什麼我吵著要離婚,不維持感情之類的,一直出爾反爾一直亂,到後來,我看到電話來我都會發抖和心悸,因為知道我通訊軟體都有留檔,而且還有幾個錄音檔(罵人、甩門之類的),現在傳line都避重就輕,說我不接電話他怎麼跟小孩講話、他會擔心之類的,但是之前他都不管小孩,而且小孩從兩歲我就帶在身邊(彰化,婆家在頭份),假日會回去頭份,回去了,先生也不陪小孩,出去吃喝玩樂,把小孩丟給公婆照顧,現在知道我想訴諸法律監護權,就開始故意傳line說他要找兒子,而我斷絕所有聯絡方式他怎麼找之類的(他認為只要他留住小孩就能留住我),而且全家族擬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就是要我回去履行夫妻義務,堅持小孩不給我,假日回去一直跟小孩說"跟著我很可憐",他們很愛在小孩面前大吼大叫的罵我,我說了不要影響小孩,他們也不以為意,先生甚至跟小孩說"你跟你媽咪再去找一個新爸比",我覺得很生氣,因為離婚的事不想影響小孩,但是又不能不讓小孩回去婆家,回去了又亂跟小孩抹黑我,小孩目前五歲,請問~~這有什麼可以解決的辦法嗎???

 

 您好,

一、您現在缺乏的是證據,例如:小孩子都是您在照顧的?消費證據、照顧證據、出遊證據、成長紀錄證據等等。

二、若證據真的不是很明確,那請先忍一下回婆家繼續蒐證。至於明不明確,您可以先到事務所找位專業的律師幫您評估,還需要哪些資料。

三、再者,先生對您的行為是否符合民法1052條的虐待(包含精神、身體),您必須確定,若自己無法判斷,那也必須將相關證據提出,給律師確定。

四、若有錄音檔,請先找幾份出來,驛文成文字,給律師過目。

五、待證據齊全,處理流程:帶小孩子搬回娘家→委請律師提起離婚監護權扶養訴訟→社工探視→判決。

六、以上若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5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提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需有照顧未成年子女證據;是目前您可考慮先與配偶同居,蒐集離婚證據,待證據充足,再帶走小孩,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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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5 14: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提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需有照顧未成年子女證據;是目前您可考慮先與配偶同居,蒐集離婚證據,待證據充足,再帶走小孩,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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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成 104-12-14 17:31

    近日我與哥哥到我丈母娘家, 跟我老婆商談並試著修補破碎感情, 沒想到我老婆帶著男性友人(我目前無法查出他跟我老婆有何關係,只知道我老婆離家出走這段時間就是住他家)以及一群人叫我下來簽離婚, 最後我丈母娘訓斥我老婆叫她上來別鬧事, 我老婆上來後沒多久沒想到那個男性友人竟也上來要干
預我們家事, 後來被我老婆姑姑阻擋請他出去.     

    之後我們商談中我才知道原來有些手機的LINE的訊息並非我老婆所輸入,而是那些跟他在一起朋友所輸入且把我們夫妻的事傳給他們朋友當作趣事(我必須說明老婆手機這麼容易被人拿去使用,恐怕因為最近常常無法入眠腦袋一片空白慌張才拿手機給她那些朋友代為傳達), 之後談完後我老婆執意離開,此商談也沒有辦法挽回她的心意, 不過我想請問的是我老婆這些朋友是否涉及妨礙家庭偽造文書,冒名以及毀謗侮辱妨礙名譽(因為我老婆已經受到他們影響已經把我當成可惡的人, 也不回來執行夫妻同居之義務,也不照顧小孩,把政府給小孩的育兒津貼給花光), 現在我既無力挽回老婆也面臨家庭破碎的可能..
ㄧ個無能挽回家庭的男人自白,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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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請求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ㄚ成 104-12-15 11: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

可是我老婆就是要離婚, 這樣子不是趁合她的意思嗎?還是這樣子動作有什麼不同呢?

ㄚ成 104-12-15 11: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是我老婆就是要離婚, 這樣子不是趁合她的意思嗎?還是這樣子動作有什麼不同呢?

ag059087 104-12-13 23:20

敝人國中畢業後, 離開老家, 獨自北上在外求學, 工作, 現在已婚, 生子並定居於北部, 近一年才知道家母有債務問題, 這些年她一直隱瞞本身債務問題, 直到最近雪球越滾越大, 對方寄了支付命令給我, 內容描述民國90年我(大學一年級)借了100萬, 至今沒有償還, 電話詢問家母, 才知利息之高, 被利息壓垮, 問題才爆發, 有以下問題請教 Q1:媽媽與其朋友間的負債, 她每月負擔高額利息, 現已無法償還, 後續債務是否會影響到我? 我請她拿出借據, 卻聲稱遺失, 現在對方希望用媽媽住的房子(Q3)來抵押 Q2:若媽媽冒用我的名字跟朋友簽借據, 借款, 後續債務是否會影響到我?, 媽媽是否違法?  Q3:當初房子民國80初年是媽媽所買, 她是房子所有權人, 後來因媽媽與朋友借貸問題, 於民國90年過戶給我, 我變成房子所有權人, 這些我事先皆不清楚, 媽媽名下已無任何資產, 房貸是媽媽向其工作的公司(某壽險公司), 用她的名字所貸(員工貸款), 我是保證人, 期間也有增貸, 目前每月房貸皆由媽媽繳, 若後續媽媽繳不出房貸, 是否會影響到我? 有想過狀況是, 我每月薪資收入的幾分之幾被判定拿去還債.. Q4:我與太太已在北部購屋, 北部房子所有權人為太太名字, 今年初發現媽媽有些財務異常, 因問她也不肯明確說明, 之後我們決定申請了夫妻財產分開制, 建立一道防火牆, 每月房貸由我繳款, 上述種種問題, 是否還會牽連到我太太或小孩?  目前已委託房仲出售/上網自售, 賣掉媽媽住的房子, 來償還房貸和債務, 雖然不夠, 但也只能這樣, 且為了避免以後被債務牽連, 甚至被討債, 已有跟我太太家商量到離婚這條路, 雖會對兩個年幼小孩造成傷害, 但這也是我為人父的萬般無奈與不願... 以上問題牽涉複雜, 無法清楚描述, 煩請各位不吝提供意見,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02:41

您好!

個人債務個人負責,媽媽的債務與您無關,您沒有義務償還。如果沒有事先約定抵押房屋,可以拒絕,但若仍有欠債,債權人還是可能強制執行拍賣債務人的房產。 冒名簽約的債務無效,您可拒絕清償。媽媽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 主債務人無力清償債務,保證人需代負清償責任。 個人債務個人負責,媽媽的債務與您無關,更與您太太小孩無關,為此離婚是多此一舉也無幫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母親偽造簽名、偽刻印章並用印,已構成刑事偽造文書罪,民事上要在收到支付命令翌日20日內異議,爭執母親偽造文書之,主張保證契約不存在。 只要處理完保證契約之問題,除非繼承發生否則母親的債務與你無關。
ag059087 104-12-16 12:36

法律規定來說,也許如同各位所言,但擔心實際上遭遇到的狀況,如同電視上那些負面新聞,不管如何,我們還是選擇面對種種問題。謝謝各位寶貴的意見,很有幫助,感恩!

ag059087 104-12-23 13:17

有幾個問題想再請教

Q1:高利貸的定義為何?利息超過什麼標準?視為高利貸

Q2:對於放高利貸的人,能有什麼抵制的方式?若對方提告,走法院,是否有勝算?家母所付的利息已超過本金100萬好幾倍…

家母跟對方談,最後付200萬母金,重簽借據,每月平均攤還。倘若對方是高利貸,是否就可以不用還,交由法院判決?

謝謝!

翊影 104-12-11 13:05

我與前妻有個孩子(目前七個月大),已離婚2個月多,離婚時只有約定孩子監護權給女方並沒有其他附註(扶養權及探視權等)。

但是每次要看孩子都得低聲下氣求她,還要配合她的時間,有時候他會故意不回電不回訊息或拿孩子在睡覺為藉口不理會,想要帶孩子出門還要求隨同(因為她已經有新的男朋友這樣關係我覺得很尷尬,導致我不敢常常要求帶孩子出門),想要孩子在我家過一晚也不行(說孩子會認床會哭鬧為由),種種因素讓我覺得我連想看孩子權利都沒有。

我查了很多關於小孩探視權的問題仍然不知道該怎麼行使我的權利,想請問該如何做才能保障我的權利? 還有家事聲訴狀有規定要律師批准或是內容有什麼特殊規定嗎? 要去哪裡聲訴,如果能與對方協議好寫協議書該怎麼做才能讓協議書成立在法律上認同。

最後想請問,我因為工作不穩定加上有前科怕打官司會敗訴,所以辦離婚時才把監護權給女方,如果我現在工作穩定了有什麼辦法能把監護權要回來?

(另外提供女方家境為低收入戶,且女方年齡不足20歲,這對於我要爭取孩子監護權有沒有幫助?)

-

補充:請問女方年齡不足20探視權協議書上是否還要他的父母簽名才有算數? 還有如果彼此無法達成協議法院聲請探視權有沒有時間限制(例如離婚後多久內聲請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要馬上爭取監護權很難,建議先爭取探視權

2、必須提出探視方案,然後向法院遞狀,您可以自己撰擬狀紙,或是委請律師撰擬,之後還會開庭。

3、倘若可以達成協議,可以簽立探視權協議書,不過倘若對方拒絕履行,屆時還是要提告就是了。

 您好,

一、縱使你沒有監護權,但法律絕對會保有您有探視權,通常法院實務都是每個月會有兩週給您探視,可以帶小孩回家過夜,且於節慶假日時,可以輪流帶孩子。

二、詳細一點就是暑假有兩個月,您可以帶一個月,寒假也是類似方式,過年則是每年輪流。

三、另外女方雖然未滿20歲,但當時與您結婚,在法律上已經有行為能力了喔,所以簽離婚協議書沒有問題。

四、既然現在工作不穩,法律又賦予您探視權,而且時間不少,那就小孩子的立場,應該還是給女方有監護權為妥吧。

五、您可以尋找專業律師或是來電諮詢,再決定您要如何處裡。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翊影 104-12-11 16:27

上述協議書的效力是指探視權的協議書不是離婚協議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提出由您行使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即使無法改定成功,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無須受制於對方行使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提出由您行使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即使無法改定成功,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無須受制於對方行使探視權,若對方有惡意阻撓您行使探視權之情形,亦應加以錄音錄影蒐證,作為對方為惡意父母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xz70491 104-12-10 21:03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有關扶養父母的問題

我家有三個小孩 我排行老大 妹妹排第二 弟弟排行最小

我父母在我14歲的時候離婚了 我們家3個小孩都是跟父親 目前我們都單身並與父親同住

母親在離婚時將家裡所有的錢都拿走 留下我們給父親扶養 當時家裡還有房貸 日子過得很辛苦

而且也對我們不聞不問 過好幾年才打電話給我們 直到最近錢已經花光 才回過頭來要求我們扶養

本來已經協議好每個月固定金額給予母親當生活費 並已經支付2年多了

結果最近母親變本加厲 開始要求增加每月金額 否則要去法院告我們棄養

甚至以電話騷擾恐嚇 跑到我們工作地方搗亂 讓我們不勝其擾

直到今天回家 我們三兄妹都收到了法院通知 母親去申請要求給付扶養費的家事法庭

要求我們三兄妹每人每月要給付1萬 1月3人共要給付3萬 這對我們是滿大的負擔

想請問一下這種案件該如何解決?

 想順便請問如果判決下來 我們兄妹3人扶養費平均要負擔多少 謝謝

 

您好:

您可主張母親先前對您有未盡扶養義務之理由,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對母親之扶養義務,何況以法院判決扶養金額而言,每月給付3萬元應已超過一般扶養金額。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蔡技來 104-12-10 10:47

我是台灣人;於半年前交往了位女朋友,她是陸配,於一年前和前夫離婚,所以我們是她離婚經過半年後,才認識交往。

但女友現在獨自保有兩個小女兒的監護權(因為當時不忍離開小孩,也希望待到能領台灣的身份證,所以剛離婚期間,繼續住在前夫家看顧小孩)。

不過半年前認識我後,我們想要結婚,她現在也搬出在外租房工作,這幾個月來一直想切斷與前夫家關連,而想要放棄兩個女兒的監護權(限期離境後,我再去大陸娶她),但前夫不簽監護權轉移,已經周旋兩個月了,除了用手機定位監控女友的生活,當發現女友是來我家時,還會不斷打電話給我,上週還跑來我家按門鈴、在巷道中大喊大鬧要我們出來面對。

我不懂自己和已經離婚的對象交往,何錯之有。他前夫屢次騷擾她與我,這樣是否已經構成刑責,而且女友已經無心在前夫家,如果她前夫一直拒簽監護權轉移,我也沒辦法娶她。

所以想請教大律師,遇到這種情形,如果女友直接回大陸去躲避,想請問~

1. 會產生『遺棄罪』嗎?

2. 如果會發生遺棄罪,那監護權會自動轉移給她前夫嗎?或者有什麼方式讓監護權能自動轉移?

3. 監護權轉移後,她未來要和我再婚,移民署是否拒絕讓她再入境?

以上問題,麻煩大律師能協助解惑,非常感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32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對於前夫的騷擾行為,您們可以來電委託律師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會禁止前夫為接觸或聯繫,違反保護令還會受到刑罰。

蔡技來 104-12-10 11:41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 ... (恕刪)

律師您好:

查詢監護權的案例,普遍都是在為『爭取』監護權困擾,但都沒有『放棄』監護權相關的作法。

瞭解,外配在還未取得身份證永久居留前,離婚後又放棄監護權,會被取消居留權。

補充前文,女友現在願意損失已經4年的在台證明,放棄監護權後回去大陸,後續再等我辦理相關結婚文件過去娶她回台,重新來過。

但目前她前夫一直不肯簽監護權移轉,是否有可行的方式,讓移轉自動發生。

雪果 104-12-05 18:46
最近發現老公瞞著我跟另一個女人出遊,目前證據只能算是證明精神出軌,但有老公承認的錄音,老公請我原諒他這次,我想請問如果我選擇原諒,那我可以請老公跟我一起,訂立一張協議,說明如果以後我們離婚,他無條件放棄小孩監護權歸我嗎?這樣的協議會有效嗎?需要律師陪同訂立嗎? 另外若我不原諒,我的薪資比老公高,工作穩定,上下班時間也穩定,小孩從小就是我跟我媽為主要照顧者,老公工作時間長,上班時間也不定,小孩學校活動也都是我參與,這樣監護權判給我的機率高嗎? 謝謝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倘若離婚之後的財產分配監護權歸屬、探視方式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人才能保障權益。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雙方無法協議,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環境、照料能力、子女互動、子女意願等來酌定監護權,就您所述的狀況,爭取監護權還算有利。

一、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

二、要多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的證據。例如你可以養成小孩寫陽光日記的習慣…就寫一些開心的事。又例如聯絡簿的部分如果都是你在寫可以證明你比較關心小孩;例如多拍一些小孩跟你的家族成員合照的照片等。

三、如果只是精神外遇的話可以考慮原諒。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5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庸特別擬定之,與其簽協議書,您應蒐集配偶外遇證據,應較為重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5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庸特別擬定之,與其簽協議書,您應蒐集配偶外遇證據,應較為重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您可委請律師撰擬及見證協議書,並著手蒐集保存未來可能用到之證據,例如對未成年子女支出費用之收據及相處過程等。

雪果你好,首先要確認的是妳先生是否同意訂定這樣的約定,如果你先生不同意而你仍堅持的話,也可能會加深夫妻嫌隙

縱使現在雙方同意做這樣的約定,但若是之後希望離婚,除非對方願意同意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約定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否則仍是必須聲請法院酌定子女的親權人,至多是在約定中訂入違約金,並在無法協議離婚時做好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的準備。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50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小葵 104-12-04 17:25
你們好,我想諮詢一下內容是否構成惡意遺棄他方,若是上法院勝訴後可否申請賠償? 事情發生於今年初二月份,因為生小孩壓力太大夫妻吵架,老公叫我回娘家住ㄧ陣子,他說叫我心情平靜後會接我回去,但過十幾天遲遲未接我回去,我主動找他好幾次說要回家,他不肯ㄧ直提出條件要我答應才肯回去,我都答應了,他最後卻說無法面對我而不肯和我同居ㄧ直要離婚,之後老公同事來找我,告知我老公有小三(這段話我有錄音),我承受不住打擊在4/10自殺,住院期間老公有照顧我,並且幫我轉入健保在他公司,出院時老公諮詢我在何處休養,因為公婆身體欠佳,我告知他先回娘家休養,到時候在接我回家,結果出院後老公從未來探視,也從未打電話關心我,只用line傳訊給我,終於有一次他要來探視,理由卻是要來談離婚,後來我不肯,他才唯一來探視我一次,理由最後是公婆要來看我!我休養兩三個月比較好後,我一直提要回去住,丈夫不肯,無奈我只有回去探視公婆,到九月底公婆最後被我丈夫洗腦也勸我離婚,我被逼迫下連回去看公婆都不敢!夫家一直找我談離婚,我請丈夫來娘家和娘家爸媽溝通,但他卻不敢來一直找我私下談,於是10/19日我們相約見面,見面時為了保留我權益,我變錄音存檔,我告知他我並不想離婚請他接我回家住,他回答一樣的話不肯同居,堅持離婚,請問我此錄音檔是否可當惡意遺棄證據?當下談不攏時,他告訴我那我們只好法院見,我告知他我並未觸犯訴請離婚條例,若要以未履行同居義務,我會告知法院並非我不願意同居,而是先生不肯!於是他無話可說! 隔天公公打給我,我沒接到,當我看見時,有一通語音訊息,我聽取後,原來公公忘了掛掉,他跟別人對話說:不然先把我接回去住,再勸我離婚!聽到後我真的不敢接公公電話,我一直在等先生自己來接我回家! 但今天因為健保卡遺失,我去補辦才知道先生在十月初把我從公司退保了,他明知道夫妻必須一起投保,除非我有工作勞保才可分開投保,他卻未告知我情況下轉出,害我成?健保局棄嬰,後來我一直諮詢健保局如何才能在投保,他們說除非特殊理由比如分居或在協商離婚,因為我要看醫生,我只好以特殊件送健保局! 直到今天真的已經很心寒了,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去控告他惡意遺棄嗎?我有他親口說不肯同居錄音檔,也有健保轉出證明,只是因為太衝動自殺沒來得及蒐集出軌證據! 判賠離婚後是否可要求賠償或精神賠償,在月初事發後,因婚姻問題精神出現嚴重憂鬱症,有看診記錄,直到這三四個月才沒看診,因為不想靠藥物控制,心情太差時才會去買鎮定劑吃,最近情緒越來越差了,我是否該去看精神醫生,以利到時候的精神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但是不會構成所謂的遺棄罪,或是侵權行為。

2、倘若有對方外遇的事證,可以提起通姦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3、當然要去看醫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m 104-12-02 13:40

您好請問,

我與先生結婚11年,

最近得知我先生外面有交女友倒致離婚,

他的全年所得為150萬,

我的全年所得為55萬,

我們有兩個女兒一個幼幼班,一個小學四年級,

若我取得監護權,由我來扶養,

請問我請求的贍養費扶養費金額多少為合理,

若他取得監謢權,由他來扶養,

請問我有請求贍養費多少為合理,

若為共同監護權,先由他扶養,過1~2年小孩大一點由我來扶養,

請問我請求的贍養費扶養費金額是否可以同上述的我監護我扶養的金額,

這三種情形要如何寫明於離婚協議書中,

謝謝!!

1.扶養費用的金額仍需由法院就個案認定, 但一般都是參考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月平均消費支出調查報告所示, 依各地的月生活消費額為準. 有時也會依兩造雙方的背景與經濟能力而定

2.法院實務上贍養費請求不易, 如果您要請求的話(協議離婚), 要先確認對方是否接受您所開出之金額這不是律師所能給的意見, 這個跟菜市喊價一樣, 對方也有可能認為完全不用給

3.共同監護權的問題很多, 單單小孩子要在誰那邊, 對於款項運用等會有諸多爭議, 不建議行使

4.由於離婚後會有一問題要一併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 探視方案, 扶養費等)會建議您尋求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確認您的案件狀況, 幫您作離婚協議書撰擬, 才能確保您的權益

本所承辦此類家事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建議若要寫離婚協議書,應就監護權歸屬、會面交往時間方式、扶養費金額及給付方式、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部分一併記明,亦可請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一名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約為一萬元左右,各縣市略有不同;贍養費之部分,因您仍有工作能力,取得贍養費之機會不高,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向外遇對象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金額都不會太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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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一名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約為一萬元左右,各縣市略有不同;贍養費之部分,因您仍有工作能力,取得贍養費之機會不高,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向外遇對象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但金額都不會太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 104-12-02 10:52

親愛的律師

您好,我想詢問的問題是

1.夫妻離婚後,債務是否是分開的,假設老公欠款,老婆沒有直接的追討?包含,銀行債務、二胎債務地下錢莊。是否可以免去被討債的直接關係,如果被討債,可以申請保護嗎?
2. 如果一個人已經信用破產,地下錢莊的黑名單,沒有人敢借他錢。但是還是有地下錢莊借他錢,這是否可以裁定地下錢莊有問題,借錢給無能力還的人,而可判決不還錢嗎?
3.年滿二十歲,是否可以申請與父母無關連?父母的財務債務就不會有繼承上的問題?

我的故事大概是這樣的,我們家有四個小孩,三個小孩已經滿二十歲了,最小的弟弟十三歲還在讀國中。爸爸曾經是國中體育老師,但是從年輕到老都是個賭徒,即使退休了,也難改習性,媽媽和我們已經無力在資源和幫助,甚至教化他,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該如何保護媽媽?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02 11:33

您好!

除了日常家庭生活費用夫妻需負連帶責任外,在法定財產制下,先生的債務應由先生自己負責償還,債權人無法要求妻子代負責任。 借錢還是要還。 需等父母過世後,辦理拋棄繼承才不會有繼承上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 104-12-10 14:00

請問離婚贍養費扶養費用

一定需要法院法官定案嗎?

私下調解離婚協議書內容如有贍養費相關問題也一定要法院認同才能成立嗎?

104-12-02 08:01

您好,有關於之前詢問生父車禍往生,離婚的前妻現因覬覦理賠金,而想掙奪監護權,……

前妻從未撫養過此小孩!(證據已備齊)

現又動作出來,說會掙贏這理賠金,

前妻家負債龐大,自己工作不定,未撫養小孩過,

請問,對於已往生夫家該如何做?

辛苦將小孩拉拔大,照護,

現在人死了,要來將一切帶走……?

該怎麼辦…?因急迫…12/8要出庭……

誰能幫幫忙告訴我們該怎麼做??

前妻可惡行為還詢問……亡者車禍當月薪水……

(已由亡者媽媽代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理賠金的部分,要先看受益人有無指定為何人,若未指定,即為法定繼承人,離婚的前妻是沒有繼承權的,當然她可能會透過監護權方式,來取得小孩財產的管理權,所以監護權可以先聲請改定,並請法官先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實對方擔任監護權人對於子女有不利的情事,另外,法院也會審酌子女的意願,如果子女長久與對方疏於聯繫,而您這方家人與子女關係緊密,子女的意願可能也會傾向您這一方。既然對方已經向法院提出聲請,而且12月8日便要開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包括對方的聲請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首先要提出未成年子女之生母從未扶養過小孩之證據,並提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對方長期未工作積欠債務或有不良生活習慣等,且若未成年子女已有一定之辨識能力,亦可提出其不願由生母監護之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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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無奈 104-12-02 01:37
我跟女方結婚到現在七年多,沒有小孩,目前分居兩年多,他搬回娘家住,也沒有聯絡,婚後個性不合,她對我也非常不信任,常常吵架,嫌我很差勁,我提離婚很多次她就是不肯,要我問她媽,問我爸媽,一直拿長輩出來壓我,我也跟她母親說的很明白,感情已經這麼僵也形同陌生人了,大家好聚好散不好嗎?她媽就說離婚她這長輩的面子往哪擺? 請問這樣能打離婚官司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理由起訴離婚,不過需要再研究相關可用的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已分居二年多,所以可以提起離婚訴訟,當然應盡量主張對方對婚姻破綻應負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您的狀況較單純, 只須確認是否有足以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項做為離婚之訴

2.以本所經驗, 您如果有意離婚, 如能收集到足以夠成裁判離婚證據, 即可開始訴訟, 或是將您手邊有的資料尋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或是讓律師了解您的狀況, 幫您判斷分析該收集怎麼樣的資料做離婚準備

3.由於您在敘述中較不明確, 會建議您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分居多年,且形同陌路,可主張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因已分居二年,應可以婚姻無存續之可能提起離婚訴訟,建議蒐集最初為何分居及中間所有相關紀錄予律師參考,以爭取自身權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2 14:42

您好

可以考慮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規定,有前十款以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法定離婚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目前無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堅持不離婚,也沒有意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法定離婚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目前無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堅持不離婚,也沒有意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可以用有顯然無法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訴請離婚
2.本人有承辦多起家事案件之經驗
若須委託律師處理您的案件 歡迎來信或來所諮詢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小珍 104-12-01 02:01

還沒離婚之前 前夫買了一台機車 機車名字是我的 機車分期的錢他在繳 已繳完 之後他用機車去借錢類似當鋪還什麼 我也比較不清楚 第一次我有跟他去 因為要行照跟證件 之後行照就押在那邊 這是第一次借錢我知道 之後環完 而後接著又第二次借錢 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 一樣又是以我機車名字名義及行照 還有他本人證件又借了第二次 這次環到剩下永遠4000卡在那邊 因為拖延時間繳款被罰的部分 他也沒錢繳 行照一樣拿不回來 第二次借錢也是他後來才跟我說的 因為我跟他說我想換新車 舊的要賣掉 所以行照就拿不出來 才說出他第二次借錢的部分 後來我們離婚當天他要我把全部家裡鑰匙機車鑰匙都交出來環他 機車不給我  但是我想辦過戶給他畢竟機車他繳的 只是名字是我的 我也會怕離婚後他又一直動那部機車的腦筋 讓我負債 又到處借錢 或者故意違規 做不愧事情 因為機車名字是我的 這幾天一直打電話給他要跟他討論機車過戶事情 也傳了簡訊給他 也沒任何回應 他不接或者掛我電話 沒心想跟我談 所以我想自我保護 因為我帶著小孩生活已經夠辛苦了 如果機車他在亂搞讓我負債之類的 所以我想對他提告侵佔可以嗎?

你好:

本件單純是借名登記契約糾紛,不會構成侵占罪。 可以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到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