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大律師您好,
我有遺產分配的問題,被繼承人於去年過世,但於今年6月才出現代書代筆遺囑,過世1.5年後才出現執行人(兒子)+法院認證書,但是基本上被繼承人於老年時已口條不清,也不會清楚記得房地在那個地址(地號,幾分地)等,現在情況對我們有點啞巴吃黃蓮,兒子帶老人家去做認證(非公認),法院似乎對見證人已看過的代筆遺囑沒有詳加審查而認證了,被繼承人在無法清楚陳述下為何可以做認證令人質疑,房地?是今年初執行人未通知下已按遺囑已經過戶,女生得到少於特留份,現金是尚無交集還沒分配.
我想請教大律師,如此情況下,想要推翻遺囑無效,可能嗎?資料收集要如何做?反攻有時效限制嗎?
謝謝您,感恩! (困擾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