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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16159 105-06-30 00:18

 本人之前曾與一外勞交往, 而今不願繼續往來. 但此人卻極盡糾纏騷擾之能事, 令我食不下嚥 睡不安枕.

1.以電話簡訊方式, 傳多張本人不雅照片, 給現任男友, 並語帶恐嚇意味.

2.半個月內, 狂 call電話200餘通. 其號碼雖已遭封鎖, 但仍讓我惴惴不安

   心生恐懼.

3.日夜埋伏跟蹤本人至男友家, 甚至跟到國外(以手機定位的方式). 有一次獨

   自外出, 手機也被強行搶奪.

4.冒充本人名字, 盜用本人照片, 申請使用line帳號. 欲藉此與本人或本人之親

   友搭上線, 並散播假訊息.

請問律師, 基於以上四點, 我可以控告他哪些罪名? 若犯罪事實成立, 其人是否可以被遣送回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30 08:31

您好,

 

1、不雅照的部分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罪。

 

2、瘋狂打電話簡訊涉及強制罪,強搶他人物品之行為須視其目的為何。

 

3、冒用他人身分散布不實訊息涉及妨礙名譽罪。

 

4、需移民署認定該名外勞之犯罪行為已有遣送回國之必要,才會主動撤銷其居留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8: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恐嚇罪、搶奪罪、強制罪及偽造文書罪等,建議可以直接報警。

2、倘若對方遭判刑確定,依法可以驅逐出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30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30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閣下所敘因而受有損害,如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卡斯麻 105-06-05 22:55

請問一下,因為我有在line上跟一名成年女子談好性交易,

而他在收錢後說我給他的是假鈔(當下把錢又塞還跟我,我肯定是真鈔),然後打電話叫他底下的朋友要上來堵人,我因為害怕遭勒索就趕緊離開旅館

當晚就收到派出所的電話通知,說女方有去警察局報說,我偷竊(搶奪)他的錢,

就問我詳細狀況,我就跟來電的員警說明根本沒搶奪或是偷竊,是他自己說我給假鈔然後又要饒人來抓(女方跟警察說,我是趁他洗澡的時候從他皮包裡面拿走他現金)

請問這種情況我會有什麼樣的罰則,是否有法律責任?另外針對女方不實的指控,我是否能提出誣告?(目前女方尚未正式提告,警方說會再電話跟我聯繫)

你好:

若對方是成年人只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若對方未滿18歲,會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或刑法之規定,有相關之刑事責任。 女方若真的提出竊盜告訴,會構成誣告罪。
卡斯麻 105-06-07 01:2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對方是成年人只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可處3 ... (恕刪)

哪再請教,如果對方堅持說我付假鈔,但是她又拿不出證據來,這樣有什麼反駁他的嗎?(他一直再片面至詞),因為當下她把錢都推還給我,感覺就是奇怪

另外,因為他打電話叫他朋友上來堵我,我因為怕被擄走所以快速跑開,這樣有牽涉到什麼法律嗎?

又或者我也能對他朋友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6: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對方提告,可以反告誣告罪。

2、至於是否涉及仙人跳,因為我方難以證明對方的犯罪計畫,恐難以追究責任

寶寶 105-03-17 09:40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刑事案件 我和前男友有糾紛.他拿我東西我要取回 請朋友開車帶我去 朋友不小心開車撞到他 當時我們沒有停車查看 怕前男友對我們不利因當天有爭吵 . 前男友撞到有當場昏迷 送醫 後來有醒來 因他打我 我也受傷 我也去醫院就診  至今我們雙方都還沒和解 已經開第一庭了 案由是公共危險罪 想請問 我朋友 會有事嗎 他是初犯 也並非故意撞他 想請問 我們要怎麼替自己爭去 權益 畢竟是發都是因為前男友 當天他也毆打搶奪我的手機 我也告他 強盜 但她當天有還我所以沒有構成強盜罪 但他打我 她有被依妨害自由起訴 但我擔心的是朋友 請各位律師協助我好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9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的狀況很嚴重,已經構成肇事逃逸,法定刑1~7年有期徒刑。此與您提告對方完全無涉。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小薰 105-03-11 16:18
本人與先生1年多育有一女,目前又懷孕18週多 先生從婚前經濟狀況皆是全盤欺騙,目前也無能力給小孩闊綽的生活。想請教各位 如果我還想給先生幾年的時間期望他會長大有擔當 卻又害怕這段時間內他會想盡辦法與家人聯手搶奪小孩,因為先生目前有同意小孩姓氏,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每月負擔4萬元整的小孩扶養費用。有什麼樣的協議書或切結書可於婚姻關係存在先行擬定及法院公證的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1 16:41

婚姻關係中的扶養跟監護都必須是夫妻共同,所以不會有婚姻關係中監護權扶養權歸其中一方的問題。

先生如果不負擔家庭生活費用,而都是由您獨立支撐,加上若有其他事由導致婚姻破裂,則或可構成裁判離婚事由。

婚姻中的協議雖可約定生活費分擔等條件,不能夠碰觸到違反公序良俗的情形,如約定有什?行為則可離婚,這恐怕是無效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1 21:50

您好,可以委請律師撰寫協議書並經公證

小薰 105-03-08 17:20

本人與先生1年多育有一女,目前又懷孕18週多 先生從婚前經濟狀況皆是全盤欺騙,目前也無能力給小孩闊綽的生活。想請教各位 如果我還想給先生幾年的時間期望他會長大有擔當 卻又害怕這段時間內他會想盡辦法與家人聯手搶奪小孩,因為先生目前有同意小孩姓氏,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每月負擔4萬元整的小孩扶養費用。有什麼樣的協議書或切結書可於婚姻關係存在先行擬定及法院公證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包含子女扶養費及將來的監護權探視權等。

2、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見證,或是請公證人公正。

 

 

Jack藍 105-03-04 11:11
事情是這樣的,1年多前,我繼父因老人痴呆症到了末期,已經完全失智,但他名下仍有財產分配,因為繼父並非親生,只是名義上的身份,所以財產無法繼承予我及姊姊和弟弟,只能轉移給媽媽的名下,當時找來了代書幫忙,代書建議要找媽媽代簽父親的名字,媽媽推託不肯簽,於是叫弟弟簽,又因為對法律的不熟悉就幫忙簽了,事後媽媽將一部分財產送贈予我,當時姐姐不在台灣,事後為了此事多次爭吵,認為分產不公,日前媽媽相繼過世了,餘下部分遺產,姊姊為搶奪財產,提出當年的偽造文書一事要脅我們,如果不將財產給她就要去法院提告,請問此事會對弟弟造成什麼樣的刑罰?因為弟弟並非自願,是不得已的情況下做出的偽造文書,且事後對弟弟完全沒有任何的利益,就算上了庭,會不會輕判或不起訴呢?此事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真的不知所措,請網上的各位律師大大們幫忙解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49

若認罪且無前科的話,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或是起訴後獲得緩刑機會。

你好:

繼父因老人痴呆症已無行為能力,應聲請監護宣告,選任監護人幫忙管理財產維護權益。 弟弟明知繼父無行為能力未經授權擅自偽造繼父簽名,構成偽造文書罪、行駛偽造文書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媽媽以及你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之共同正犯或教唆犯,可以認罪並向檢察官、法官求情,從輕處理。 民事上繼父可依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將財產登記回自己名下或請求返還,你們均是惡意,無法主張善意受讓。

代簽名部分確實構成偽造為書,不過可以在偵查階段爭取緩起訴,也可在審判階段爭取緩刑,另外妳姊姊以提告偽造文書換取交付財產,有構成刑事強制罪的問題,亦可以此反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姊姊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須提出證據證明非父親所親簽,且為弟弟所簽名,若無明確證據,可考慮否認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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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個可能的方向。

二、第一個方向是否認犯罪。如果要否認的話建議連私底下都否認。如果私下承認被錄到音,你在法庭上否認作用也不大。

三、第二個方向是承認犯罪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四、如果爭取緩刑成功的話,判決主文我查一個給你參考:

「林○榮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偽造之頂○五金工業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壹份上偽造之「林○發」署押、印文各壹枚、「林○○玉」署押壹枚,未扣案偽造「林○發」印章壹枚;均沒收。」。

五、不要過於擔心。但對方可能一直在錄音

六、如果大家談好了要和解也可以,但是談和解的時候用詞要特別注意,有的人是假和解真搜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QQ 104-12-16 11:08

因與同事有爭吵、同事先衝過來動手、我將他推開、彼此有拉扯畫面、但全程我都是將他推開、2天後他去驗傷提告、還說我搶奪手機!當下是她自願將手機交給我、我也沒有毆打他、他身上完全沒有傷、我也有證人監視器畫面有死角、只拍攝到對方先衝過來動手和彼此拉扯畫面、以及手機在我手上畫面、做筆錄時我也有提到、當下被他衝過來動手嚇到、一時忘記他手機還在我身上以為是我自己的、最後有歸還、現在偵察結束、偵查結果建議是私下和解、如果對方不和解往上送、那往上送最後判決我會有罪嗎?覺得對方不是君子心態、我又該怎麼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檢察官會依法偵查,並且判斷是否起訴。

2、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並且傳喚證人到案、說明影片內容等才能保障權益。

QQ 104-12-16 11:46

所以有驗傷單就一定贏嗎?畢竟2天後才驗傷、根本不知道他傷怎麼來的、當下是沒有傷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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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爭執對方的傷害非您所造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2-17 10:19

您好:

因尚無看到監視器畫面、對方指訴及相關證據資料,光從這樣並無法判斷起訴與否或起訴後判決有罪的機會大不大。因此建議如不願意與對方和解,仍需委任律師協助您進行辯護較為妥適。

芯彤 104-12-09 14:38
我是未婚媽媽,小孩的戶口登記是跟著我,生父之前有說過他不會搶奪監護權,但只是口頭上說而已,那麼我有辨法確保他之後不會跟我爭奪監護權? 那麼如果要生父幫忙負擔扶養費有辦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避免生父爭取監護權的最好方式就是拒絕其認領子女或是撫育子女

2、倘若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對方就有資格爭取監護權,屆時法院就會綜合評估雙方的經濟能力、照料子女的能力、環境、子女意願等來判斷。

一、要反於真實的認領才能否認,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真的是生父的話去否認他的認領的話是沒有效果的,所以這個方法是不可行的。

二、要防止對方來爭監護權的辦法就是你要愛這個小孩。不是只有要愛這個小孩,還要留證據證明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可以多拍一些合照,小孩的聯絡簿要多費點心思去看。小孩還不會寫字的時候可以讓小孩多畫一些正面的東西,小孩如果會寫字了可以讓他去寫一些正面的日記。

三、監護權是為了小孩最大利益,所以你要多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好的證據

四、對方如果要探視的話可以考慮讓他探視。但要注意不要讓他把小孩搶走了…

五、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你目前是主要照顧者…所以目前你是占優勢的。

六、可以多查一些監護權的判決來參考,你了解得越多就越不會擔心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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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可向生父請求扶養費,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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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L 104-11-19 23:34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有人透過Line軟體指名要對我不利,但是是跟別人在Line中的對話

手機截圖,人證,手機截圖Line中把我個人的全名與同事名都寫出

說要我們付出代價.....請問這樣是否能夠構成恐嚇,

若是提告,該向分局還是戶籍派出所提出嗎?

這樣會有嚇阻或是保護我個人人身安全的可能嗎?

對方目前因為傷害,搶奪,殺人未遂有在訴訟中....

感謝 各位解惑...

KSL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0 18: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提告時,可以向員警或是檢察官說明對方的狀況,請求為人身安全的相關保護措施。

小慈 104-11-18 12:57

告訴人不到案可以嗎?因為我不想告了,

報案之前我是告對方搶奪罪,

不知道為什麼收到傳票變成妨害自由

所以我不想去報到了,可以撤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8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您的筆錄內容比較接近妨害自由罪。

2、倘若不想告了,建議應該到庭說明,或是以狀紙方式說明,避免檢察官查到後來認為您誣告

 

anger 104-10-26 12:30

手機被故意搶奪二度重摔毀損如何提告? 且對方搶手機時指甲傷到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6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將檢附手機、「遭毀損手機」照片、驗傷單及其他事證報警處理。

峰峰 104-10-12 21:05

我想詢問有關於

公務人員任用法裡面有一條:

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擄人勒贖、
    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組織犯罪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

那如果少年犯 犯上述但判決保護管束

但成年經塗銷,還能夠任用嗎?

不太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