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嘉 102-09-02 18:33
律師大人你好: 有些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擁有探視權的一方若是不願意與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而是想要看小孩就看小孩想帶走就帶走.此時我該往那個管道去與擁有探視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 2: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是否有權力不讓擁有探視權一方的"家屬"看小孩.但願意在規定時間內讓另一方看小孩.
如果針對探視子女時間方式地點有疑問 可以先協議 如果無法協議可以訴請法院裁定
媛媛 102-09-02 12:00

我跟我先生離婚.孩子虧我扶養.監護權是一人一半. 可是他從未付過任何孩子的生活費.也不曾探望過.已經有半年了.請我我可以申請改姓跟監護權歸我所有嗎?

媛媛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因為對方不願意負擔扶養費用。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您好:

其實您除了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外,另可要求先生給付孩子一半之扶養費,如有進一步想詢問之問題,可請不吝來電本事務所,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2 13:24

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因父母離婚,父母之一方均可以為子女的利益,向法院聲請改姓。如同您所言,對方不負責任,那剛好可以藉此向法院聲請改從母姓,這樣對您對孩子都比較適宜。另外其他有關扶養費的請求等等,還請您將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帶來給律師看看,以確保您與孩子的權益。單親媽媽總是比較辛苦,加油!

小嘉 102-09-01 22:36
律師大人你好: 有些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擁有探視權的一方若是不願意與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而是想要看小孩就看小孩想帶走就帶走.此時我該往那個管道去與擁有探視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 2: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是否有權力不讓擁有探視權一方的"家屬"看小孩.但願意在規定時間內讓另一方看小孩.
您好:您所提及的兩個問題就係涉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原則上由夫妻雙方先協議,協議不成就僅能請求法院酌定,謝謝。
小嘉 102-09-01 22:36
律師大人你好: 有些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擁有探視權的一方若是不願意與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而是想要看小孩就看小孩想帶走就帶走.此時我該往那個管道去與擁有探視權的一方協議探視時間! 2: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是否有權力不讓擁有探視權一方的"家屬"看小孩.但願意在規定時間內讓另一方看小孩.
您好:您所提及的兩個問題就係涉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原則上由夫妻雙方先協議,協議不成就僅能請求法院酌定,謝謝。
小嘉 102-09-01 22:26
律師大人你好: 我有些探視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另一方不願意協議探視權規定之時間.我應該如何做?是否該求助調解委員會還是有其他的管道. 2: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是否有權力不讓擁有探視權一方的"家屬"探視小孩.但願意讓另一方探視小孩?
您好:您所提及的兩個問題就係涉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原則上由夫妻雙方先協議,協議不成就僅能請求法院酌定,謝謝。
安安 102-08-31 10:51

離婚時沒有特別寫上撫養費&監護權、只有寫小孩全權由男方負責。

現在前夫要求每個月1萬元的撫養費,但我的工作是沒有底薪的不穩定收入,自己一人租房子省吃減用到了月底生活上就有極度困難。我是獨生女、現在又面臨爸爸年紀大身體一堆病痛又要撫養爸爸,真的沒有多餘的錢再支付小孩撫養費的部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知道撫養費付到小孩成年、是無法支開的。可是我真的無能為力了,如果與前夫調解不成上了法院、會如何判撫養費?判我去銀行貸款嗎?外加監護權是不是也一起同時白紙黑字清楚處理?免得前夫又為了當初沒寫到的監護權再找上我、生活每個月都要跑法院很困擾,監護權又該如何寫清楚?(前夫之前有對我刑事罪的恐嚇案例在、目前緩刑中、這案情對現況會影響法官如何判嗎?)

     

您好

調解不成,家事法院應不至命無扶養能力人支付扶養費(民法第1118條第1項前段參照),就無扶養能力之事實應向法官盡量陳明,但法官也有可能命你負擔少部分扶養費。

另外法官應不會要求你舉債扶養,此舉會讓義務人經濟更加惡化。

建議再向前夫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事項為更清楚的協議,同時一併約定該名子女的會面交往方式及期間。若協議不成可聲請法院酌定,以免日後經常性往返法院。

例如:雙方所生未成年子女,姓名○○○,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字號:○○○○○○○○,其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方單獨任之。

安安 102-08-31 15:52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探視權法律條規上是認可ㄉ嗎?

或又是什麼樣ㄉ方法是最佳處理法呢???

回覆 安安 的發言內容:

律師 真是對您感激ㄅ盡!

最後想請問 如果為ㄌ防止前夫ㄉ騷擾 放棄監護權與探 ... (恕刪)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監護權解釋上可以放棄(即由他方單獨認之),但保護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除有法律上或現實上之因素,依法不能免除。

而會面交往權屬父母重大權利,除非有法定事由遭法官依法律禁止,否則父母仍得享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權,沒有放棄不放棄的概念。

若前夫之"騷擾"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3款之不法性質,可選擇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禁止之。

以上供參考

阿綸 102-08-30 16:16

我的小孩9歲了而我的前妻離開家4年多,最近才回來看小孩,離開的這段期間都是我扶養小孩

我也沒跟前妻要任何的扶養費用,而前妻也已經在結婚了也跟他商量過小孩換他扶養了他說好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小孩監護權歸她,那小孩的姓氏可以還是跟著我姓嗎?因前妻也已經結婚

我希望孩子還是跟著我姓名子也不希望變更,但我不懂的是她的現任丈夫如果認養我的小孩是不

是就不能跟著我姓了??或者監護權給我前妻而她的先生不採取認養的動作,那小孩還是可以跟著

我姓嗎??另外就是我跟前妻離婚4年多這段期間我知道可以跟他索取不當得利費用

那請問之前我跟前妻結婚5年這5年也都是我一個人在扶養小孩跟前妻,請問結婚期間的5年我也

可以跟她索取小孩扶養費用嗎??

阿綸您好,


一、小孩姓氏可以由夫妻協議定之,未必要改變。


二、離婚後妻對小孩扶養義務不變,這段期間的確可以要求扶養費用(數額以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計算)。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天空 102-08-29 14:32

律師您好,

1.請問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在未認領情況下是否還是有探視權?如果生母未接受生父的扶養費,但仍讓生父探視,會因為"實際的探視"而自然地構成"法律上的認領"嗎(即使未經過實際認領程序)?

2.請問監護權和生父是否認領有關係嗎?是不是認領就一定有扶養的義務,但不盡然有監護權呢?

3.如果生父有認領,生母最後不管因任何關係無法監護(死亡或是其他因素),是不是監護權就會歸生父?如果生父未認領,生母在無法繼續當監護人時,是否由生母的親人(像是父母)得到監護權呢?

**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更不希望生父得到監護權

謝謝回答。

1.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將來有爭議 可能是確認親子關係存否的問題 2.認領後 生父母還是有監護權上約定的問題 如果無法協議 則可訴請法院裁定 3.如果是有血緣關係的父子 基本上是不可能完全無任何牽連

天空 102-08-29 16:3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將來有爭議 可能是確認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這個部分是指也不需要任何行政手續,像是去登記什麼之類的嗎?  "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筆計挑來說是指什麼呢? 謝謝您。

小若 102-08-28 20:20

你好~跟先生已離婚三年多 小孩監護權歸我 三年多來都是自己扶養 因最近生活比較困難 想要跟前夫要扶養費可以嗎??? 如果要得到錢後他有權利跟我要回監護權嗎?? 那扶養費是怎麼算的???謝謝^_^

沈恆 (沈律師) 102-08-28 21:33

您好!可以向前夫要子女扶養費,原則上各負擔一半。若您不適任監護,前夫本就隨時可以主張改定監護權,與請求子女扶養費沒有必然關聯。以上謹供您參考。

媽咪 102-08-28 10:21

律師您好,

未婚懷孕生下小孩,生母希望由自己獨力扶養,不接受生父金錢支援也不接受生父認領。生母有穩定工作收入以及家庭背景。

生父已偷偷驗了DNA證明事他小孩。請問如果生父提出DNA證明孩子為親生,是否可藉由訴訟強制認領這個小孩?還是法律有保障生母可以拒絕生父認領?所以如果他提告此案件是否可成立?

我看民法第1066條說 - 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可以否認生父的認領。請問是否就代表生母擁有全權?如果生父提告,有其他的法條可以用來解釋生父有這個權利嗎?

我希望可以了解生母這邊是否擁有完全的監護權,他要提告也沒有用。還是說他是可以告成功的呢?

ps. 生父為在台灣工作有穩定收入的外籍人士。

感謝律師的幫忙及回答。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認親子關係存否訴訟 3.縱使生父有認領監護權上 還是可能單獨歸母親所有 所以我想這你應該不需要過於擔心

媽咪 102-08-28 11:1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生父認領只要通知到子女或生母 認領就生效 2.至於如果不願被認領 這將來可能會有確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請問所以即使有1066的法條,生父如果要認領還是可以成立,而生母不得拒絕嗎?因為目前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也不希望生父探視。目前小孩還很小。謝謝您。

認領還是不需要經過生母同意 如果妳依此條文否認 生父為了確認親子關係 就必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解決

小彩 102-08-25 21:05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導致雙方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時候   我姐夫堅持要孩子監護權
由於我姐曾經幫我姐夫處理很多債務  以及我姐夫外遇自知理虧的關係
所以那時候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約定
監護權歸我姐夫 我姐只有探視權  但也由我姐夫一方  負擔全部的扶養費用

沒想到最近  我姐接到  法院通知 
我姐夫  居然以雙方兒子為原告  他為監護人
跟我姐起訴請求給付一半的生活扶養

我姐氣不過   跟姐夫連絡  我姐夫居然說  當初離婚協議是大人的事
小孩法律上有權利跟妳要扶養費  就掛斷電話

請問  我姐夫這樣主張  有法律上的理由嘛?
我們又該怎麼答辯呢? 

感謝各大律師的幫忙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6 10:35
回覆 小彩 的發言內容:

我大姐   跟她前夫  生有一個2歲兒子
我姐夫因外遇 ... (恕刪)

小孩有權主張你必須支付小孩的扶養費。

至於你該如何主張,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Stephen 102-08-25 15:04

A女與B男於協議離婚前育有子女2名(4歲及3歲),辦理離婚登記時,因A女精神狀態不佳,離婚協議書中除監護權歸B男以外,其他權利均無協議。

離婚後,經A女請求探視子女,B男以電話簡訊允諾每週得探視一次,嗣後,A女欲電洽探視時間,B男卻不接電話並將A女設定為拒接門號,時間已達數月之久,致A女思念子女而焦慮不堪,A女應如何主張探視子女之權利??

王耀星 (Eric) 102-08-25 15:52

向法院聲請酌定子女探視權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子女探視的遭到刁難或拒絕,建議你可與前配偶提出書面通知(存證信函律師函等)要求提供合理的探視時間及次數,如果對方不願意,您可向法院聲請變更會面方式之訴,由法院酌定合理的探視方式及時間,甚至聲請監護權改定之訴。
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tephen 102-08-25 12:27
A女與B男於協議離婚前育有子女2名(4歲及3歲),辦理離婚登記時,因A女精神狀態不佳,離婚協議書中除監護權歸B男以外,其他權利均無協議。 離婚後,經A女請求探視子女,B男以電話簡訊允諾每週得探視一次,嗣後,A女欲電洽探視時間,B男卻不接電話並將A女設定為拒接門號,時間已達2個多月,致A女思念子女而焦慮不堪,A女應依據哪個法典主張探視子女之權利??
您好: A女於離婚後,得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之規定,請求法院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A女)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謝謝。
阿一 102-08-25 01:33

我父母離異,我監護權在父親那裏,但是我父親人在監獄裡,我需要辦理助學貸款,我父親也同意監護權給我母親,請問這要怎麼辦理監護權轉移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2

 請你母親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即可

阿一 102-08-26 00:57

友特定的法院嗎  還是地方法院就可以了 

辦理時間是多久呢??

有關監護權之改定,參照家事事件法第104條第1款之規定,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故而本件您可在子女住所或居所地之地方法院提起聲請

家事事件法第104條
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
一、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
二、關於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三、關於停止親權事件。
四、關於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
五、關於交付子女事件。
六、關於其他親子非訟事件。
未成年子女有數人,其住所或居所不在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住所或居所地之法院俱有管轄權。
第一項事件有理由時,程序費用未成年子女之父母或父母之一方負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奈奈 102-08-22 21:11

我老公姐姐與前夫已離婚十幾年,生了一兒一女,兒子監護是男方,女兒監護是女方,但前陣子前夫過世,那兒子監護權是該順位歸給誰?

兒子已經15歲,有自閉症,中度智障,因從小男方無法管教,能力不足無法撫養,家人也不管,所以從小在特殊學校生活教育至今,但因學校說年紀已經到了無法再繼續收容。

所以想請問這樣男孩監護權到底順位歸誰?

若是母親,那母親可否伸請棄權監護權

因為男方家屬不想要監護權,母親也不要這樣孩子該屬於誰的監護?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9

 第一順位一定是媽媽,媽媽沒有權力說不,

就算不願意,法院還是會裁定由媽媽負責監護並扶養

奈奈 102-08-22 20:59

夫妻已離婚十幾年,小孩原監護人(爸)死亡,那麼順位監護人是誰。

若是媽媽,那麼可以棄權監護權嗎?(男方還有家屬親人)

 

您好:

據您所說的『監護』,應是指親權的行使。

首先,如果這小孩子已經成年(滿20歲)則已無親權歸屬誰的問題。

但若尚未成年,原則上都會將親權歸給媽媽,但如果媽媽真的無法盡保護教養之義務的話,就要請求法院,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親權)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趴趴熊 102-08-20 00:01

你好~律師 sir.

最近家裡有離婚官司的問題,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是在於扶養權跟扶養費的問題僵持部下

目前法院已寄出出庭協調通知,那我需要準備什麼佐證資料的嗎,還是只是去回答協調條件而已??

 

女方無穩定工作無財力證明且在外租屋(另外有外遇)

男方在監服刑,剩半年就出獄,但男方家裡有親人照顧,有房子財產,目前兩個小孩12歲跟6歲跟男方家裡住一起

 

請問律師:

        外遇證據的話法官會有另外的評估嗎?

        我們只想要兩個小孩監護權而已,女方要求一個小孩給他,這樣判決給他的機會大嗎 ?

                                                                                                thanks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26
回覆 趴趴熊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律師 sir.

兩個小孩都是女方的機率比較大。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就離婚部分達成和解,至於小孩監護權的部分,仍會考量小孩的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晴天 102-08-16 14:05

我於今年的8/10未婚生子,當初懷孕時因為孩子的姓氏問題與我男友的父親與母親有爭執,並且有一段時間沒有聯絡,直到我生產那天,我男友的媽媽不知道從什麼方式得知我在奇美醫院生產,並且執意要來看小孩和我男友,我當時已經請我男友拒絕她來探訪,而最近我和男友不想讓這些的恩怨影響到小孩子,所以打算辦理結婚登記,不讓小孩有父不詳的紀錄,(原本是想以後再讓我男友辦理認領),但又考慮到小孩子監護權的問題,我們兩個一致決定想讓小孩子的監護權在我身上,但又怕他的父母會以我們已經結婚登記為由,來把小孩子的監護權轉讓到我男友身上,所以我們仍考慮是否要結婚登記?另外也想請問說,如果至律師事務所辦理有關於監護權公證之類的,將來會不會因為結婚登記的問題或是我的經濟能力或薪資問題(目前因為坐月子所以沒工作,但之後會去找工作)而讓原本屬於我的監護權有所變更?

1.如果你們有結婚  非婚生子女就準正為婚子女  2.如果結婚後  就由雙方共同監護  沒有單獨監護之問題  除非父母一方親權被停止   3.如果沒有結婚  應該還是有認領之事實  可以約定子女由你監護  協議書當然也可以請律師見證

DeDe 102-08-15 00:37

離婚,我擁有監護權,對方有探視權,但是孩子已經小學五年級,很排斥父親的探視,因為他知道父親是因為外遇而放棄家庭,所以每當父親到了探視時間,孩子都直接拒絕與他外出用餐或接他的電話,孩子已經11歲了,有自己的意見,我無法勉強孩子與他父親見面,請問,他父親因此可以提探視權的告訴嗎?但是,是孩子直接拒絕他的探視或接電話,請問我有責任嗎?

 小孩不願意與父親接觸,相信父親自己也知道。如果父親提起改訂監護權聲請,你只要好好說明事實,並請小孩出庭陳述他的看法,應該不至於會作成不利於你的裁定

jilly 102-08-13 17:23

Dear 律師

                您好

                 想請問如果有關監護權問題,因在三年前前夫因再婚而將小孩轉還給我,

                 但到今年小孩要念高中才知道監護人是前夫,

                 但前夫目前避而不見無法聯繫,

                 所以想請問能以何種方式處理,

                 謝謝您!! 

 

 

 

 

 

 向法院提起改定監護權聲請,即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39
回覆 jilly 的發言內容:

Dear 律師

      ... (恕刪)

可有你子女出面訴請改定監護並請求贍養費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M 102-08-12 13:57

我父母親離婚,我(19歲)與妹妹(17歲)的監護權都判給父親。幾個月前妹妹因為醫院診斷懷孕反應,通報了社工及警察,而社工是直接打電話給我媽媽說了這件事。

之後警察請妹妹與媽媽去做筆錄,那名男子也去了警局坦承他做了那些事。社工與媽媽討論一些時間後媽媽決定是要私下和解,我當時也問過媽媽說:只要牽扯到法律,不都要監護人來嗎?也就是我爸爸需要當面解決問題。

當時我在台中,所以我也不清楚非監護人可以進行和解這件事,反正後來就是已經和解且拿了賠償。今早,我阿公阿嬤打電話過來說法院通知我妹有懷孕等事,我爸(人在北京)說要對那男子提告,可是我很明白,已經和解就不能再提告了,懇請律師們解答:假如我爸爸用監護人的名字下去對男子提告,身為當事人的媽媽會不會有事?

 

我真的很煩惱也很難過我媽媽會怎樣?我又該怎麼做?113(因為我妹說我爸有說一些話所以我打過去詢問)、報警我都做了,可是我還是不知道如果爸真的提告我媽媽會不會被起訴?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31
回覆 小M 的發言內容:

我父母親離婚,我(19歲)與妹妹(17歲)的監護權都判給父親。幾個月前妹妹因為醫院診斷懷孕反應 ... (恕刪)

你這和解是什麼案件的和解?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該和解是沒有效力。你父親還是可以對那男生提告。至於你母親是否違反哪條法律,必須詳談後才知道。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涵涵 102-08-09 22:06

我爸媽已經離婚但簽共同監護.媽媽在大陸已再婚~然後我爸爸要幫我辦就學貸款~我是共同監護所以要爸媽一起去辦(我未滿20歲).但我媽媽不能馬上回來辦放棄監護權~但我們又急著辦就學貸款.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可以.我媽媽不用回來.指要給她簽個委託書或什麼.傳去大陸給她簽.簽完再傳回來.馬上辦放棄監護權?

Martini 102-08-09 11:13

我現在22歲還是大學生,父母離異已經約5年左右時間(大約我17-歲的時候),當時我與哥哥的監護權是歸於母親,

而當初父母的離婚協議書上表示父親每月需給母親兩萬元贍養費(但這五年來一次都沒給過),生父每月所得30萬-40萬新台幣(公司有替他報所得稅)

補充:我與哥哥從小到大的健保、學費等等..費用都是母親在支出的,記憶中父親並沒有履行過扶養義務(兩三個月會給一兩千元零用錢算嗎?)

請問有法律途徑可以替母親取得這五年未支付的贍養費嗎?(12月*5年*2萬=120萬)

如果有,請問申辦流程是怎樣呢?

感謝各位的幫助

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有協議贍養費 沒有支付時 可以透過法院請求對方履行協議 準備起訴狀向法院提出請求 法院就會受理分案通知開庭

Martini 102-08-09 11:3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有協議贍養費 沒有支付時 可以透過法院請求對方履行協議 準備起訴狀向法院 ... (恕刪)

首先先感謝張律師您的回覆,

我想另外請問一下,像是這五年未支付的贍養費能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到嗎??還是只能爭取提出訴訟之後的呢?

本件若離婚協議書有每月二萬元贍養費之約定,而全未履行者,可以依約請求給付過去五年未給付之部分120萬元。

Martini 102-08-09 12:0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若離婚協議書有每月二萬元贍養費之約定,而全未履行者,可以依約請求給付過去五年未給付之部分1 ... (恕刪)

感謝賴律師您的回覆,

另外想請問一下判決下來後是否具有強制性要生父給付呢?因為滿擔心生父會用名下無動產動產等等的方式迴避給付這筆金額

若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可以對其薪資所得聲請強制執行。

Martini 102-08-09 12:3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可以對其薪資所得聲請強制執行。

感謝賴律師您的回覆,

那最後想請教您幾個關於提出訴訟問題,依照張律師所說的:準備起訴狀向法院提出請求 法院就會受理分案通知開庭,

是我們必須去委任律師準備起訴狀向法院提出請求嗎?(因為目前來說我們家境情況可能沒有辦法委任律師來進行這樣一個訴訟)

我們家對於想提出這樣子訴訟的流程完全不明白....您方便告知我們詳細一些的流程嗎?

通常這樣子的起訴狀需要多久才能取得判決呢?

感謝您的幫助

喬巴 102-08-08 21:14

我只是個阿姨,小孩父母離婚小孩帶回外婆家養,從小孩回家以來,小孩的媽媽,也就是我妹妹從沒盡義務當母親的份,偶爾當慈母,小孩的爸爸也不常看望他們,偶爾來看看他們,小孩幾乎都是阿公阿嬤跟大姨養的,現在小孩的媽媽不要他們了,小孩爸爸要領養回去,小孩爸爸說,我們沒資格跟他搶小孩監護權,但是我跟阿嬤不知道該怎麼辦,小孩我跟阿公阿嬤付出用心訶護,不知阿姨可以請發院判監護權給阿公阿嬤這方,我們向發院提出監護權,不知可不可以。通常監護權不是判給爸爸就媽媽,但是阿嬤跟阿姨真的捨不得小孩

如果有長期照護未成年子女的事實 且父母均不適合行使監護子女權利時 法院還是可以選任阿姨或是祖母擔任監護人 不過只能說這是例外情形 但如果你想爭取 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

小陳 102-08-06 16:23

請問律師大大:

我與前妻離婚多年.有兩個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在我這邊.當初我與前妻簽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離婚協議書上面沒有註記小孩扶養費的問題.我現在可以跟前妻向法院請求扶養費嗎?  謝謝!!

如果沒有特別協議 你現在自然可以請求對方負擔子女扶養費 包括已經到期的 跟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小千 102-08-06 16:21

律師您好! 想跟您請教關於監護權問題,情況如下   表哥跟表嫂離婚近十年!當時育有二個女兒。老大當時5~6歲,小的是 4歲左右。 離婚後女方小孩都不要,當然我們這邊也希望小孩由我們撫養 但是表哥一點都沒盡到義務,工作也不穩,更常常是沒工作待家裡喝酒抽煙 2個小孩最後是由孩子們的大伯 & 姑姑 & 奶奶一路拉拔長大。 該給的父愛母愛沒少過。我們身為表姑姑的也很疼她們   時間過了十年,老大都已經16歲了。小的也已經15歲 因為表哥依舊不負責任,離開家裡半年,電話不接也不拿養家費回家 他的前妻這二天忽然說要把小孩帶走 說監護權是她的,他有正當理由帶走。   結果我們去戶政所查,表哥在101年10月份就蓋章簽名讓出監護權 可是他一直都沒盡到義務,小孩都是由大伯 & 姑姑 & 奶奶養育的 生病什麼的也是都他們顧的!學費 & 補習費,更是奶奶 & 大伯支付!!!   現在老大願意跟母親離開 但小的不希望跟母親離開。 本來他們母親還是偷偷私下跟他們講要帶他們出去住 是因為小的不想,忍了幾個月才跟姑姑說這件事,我們才知道。 她們母親還跟他們說他現在債還清了,可以帶走他們!? 當初他就是一直在賭博,根本不CARE小孩,該上課該補習都沒送去 不然就是賭到忘了沒接回家! 誰知道他的債還清是真的假的?更擔心他把女兒賣掉還債 (電視播太多~播到我們都怕了)   我想請問,是不是能證明表哥根本沒負出責任,沒盡到義務 所以他讓出監護權是沒立場的?   如果可以, *我們必需準備什麼文件? *要怎麼申請? *文件備齊後該去那裡處理此事?   謝謝您撥?閱讀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提起聲請的同時,最好準備好小孩從小到大由你們扶養的資料,以資佐證小孩的雙親對於小孩十來年都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事實。

小千 102-08-07 13:01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監護權)的聲請,並請求在裁定之前暫時由你們行使親權的定 ... (恕刪)

律師.

非常非常感謝您的回覆,給我們一點希望!!
只是我想再繼續請教,所謂的資料,是什麼?
需要準備什麼才能有效證明這些年來都我們撫養的?

 

 

seaquartet 102-08-06 13:29
可否再請教謝律師: 我的小孩在台日都有設籍(台日護照也都在我這), 當時因考量在日本打官司不易所以將小孩帶回台灣. 目前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比較傾向是台灣承認日本離婚判決, 但日本不一定承認台灣判決(不知對不對?) 若是我在台灣提的離婚訴訟判決成功. 那麼在台灣及日本還是有其效力嗎?(例如他不能強行將小孩帶回日本) 若是他在日本也提訴訟, 而我因無法去日本出庭舉證而敗訴(例如監護權), 那麼對我會有影響嗎? 台灣會承認日本的判決嗎? 謝謝您的熱心 不勝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若您在台提起訴訟勝訴,則您前夫即無法依日本的判決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雯子 102-08-05 23:28

您好!

因與前夫離異,但女兒監護權歸前夫,所以女兒跟爸爸住,假日會與我見面,

因與前夫仍有爭執,故有陣子沒聯絡,本周末見面距離前次見面已3個多月.....

週六要幫女兒洗澡前,3歲的女兒告訴我不要用手指頭弄肥皂洗她屁屁,她會痛...

當時我有點驚訝她這麼說,但看她下體並無異狀.....

隔日我隨口問她有沒有人摳她屁屁?她竟回答我沒有摳屁屁,是用嘴巴親屁屁....我當場驚訝不已!!再追問是誰?她先是回答爸爸但又改口說別人....再問她她又說是親嘴巴....

之後實在很難從一個那麼小的小孩問出甚麼.....

我很擔心小孩的安危但不知現在應該先怎麼做才好?因我也擔心是小孩亂說而錯怪前夫

能幫幫我,告訴我該先怎麼做嗎??  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小孩除了說是前夫所為,還提到別人,那個別人是誰?小孩是否還有外傷?建議應先帶去醫院進行驗傷及進行檢查。另外,應先向小孩詢問事情發生的經過,以釐清是否真的發生性侵害事件。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小姐 102-08-05 21:15

原先有保護令我與小孩都是被保護的對象 因為先生毆打我又對小孩精神虐待

我與小孩住在娘家 保護令到期了  我失去暫時監護權  小孩8/3被帶走後 一直不願意讓我會面

8/4前往探望小孩一見到我時一直伸手要媽媽抱 一直叫媽媽

但先生把小孩手臂壓住帶到房間內反鎖(有錄影)不願讓我們見面

8/5 也不願讓小孩與我會面 有存證

因為先生有勒戒過 我很擔心小孩在他那邊的安全

請警方 社會局 調解委員會 家福也都表示幫不上忙 我很無助 怎麼辦

離婚案件8/14要開辯論 等判決下來也要時間 這段時間我怎麼辦 孩子也一直要找媽媽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在離婚案件中是否有請求法院要裁判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您應將對方阻撓您探視的情況錄影蒐證,向法院提出,作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相關證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don 102-08-04 00:14

請問大律師.在一審親子訴訟判決前.孩子跟我同住.前妻每個月需要給付1萬元給我.分攤孩子的費用.如今一審判決.監護權歸前妻所有.但我打算要亢告.是否在監護權尚未確定前.孩子是否還是一樣先跟我同住.費用前妻是否一樣要給.直到完全判決確定.前妻才能將孩子帶走....謝謝

haosen 102-08-02 02:06

情形如下

大哥對大嫂動粗..離家之後申請家暴保護令.也替小孩申請家暴保護令.原因是深怕情緒不穩又暴躁的大哥也會對孩子動粗.試問這個理由會成立而核發嗎??另一猜測是否大嫂是為了要小孩監護權而同時申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法院會審核您大哥是否也有對子女施暴之可能,而評估是否核發保護令,此部分與將來爭取監護權有很大的關連性,須謹慎處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沉月 102-07-31 01:04
您好 想請教一下有關被告棄養,該如何免除扶養義務? 因為家父好賭欠了地下錢莊鉅債,家母在我五歲時與家父離婚監護權在家母 此後家父以生病為由要求收留,家母勉強答應 但在我成長過程,家父不改賭博惡習,時常拿家母給他的菜錢及他自己的薪水揮霍 也常夜不歸營,有時四天或五天,回家總是醉酒大鬧 常向家母要錢,有要到就對我好點,沒要到就翻臉 時常有辱罵行為,沒有用,垃圾,去做妓女卡實在等等 到高中的一天,他再也沒有回家,隨後就有人到家母上班地點討債 我們才知道他跑路去了 他從未出過一毛錢養過我們,而在之後,時常有他欠銀行的帳單寄來 我們都不予理會 而在今年,他中風住院通知,我們也未去探視 本月卻收到傳票,他要告我棄養!目前下週要去家事調解,不去便罰錢 本人已成年,暫無工作,名下也無財產 我永遠都記得,在小時候的一個早晨我醒來卻找不到我爸,從房間找到廁所,那時太小了,只會哭跟害怕,連打電話給上班的家母都不會!而且還不只一次 我討厭他,永遠對我是兩張臉,喝醉還會鬧跳樓,一生氣便會想打我,欠債後也不?的跑了,任我跟家母獨自面對那些兇神惡煞 時至今日,我半夜還會尖叫夢醒,彷彿走不出那些房間,找不到一個人 他永遠不記得我生日幾號,也不知我幾歲了,我不是他女兒,只是他要錢的管道 他現在卻告我棄養,他目前低收入戶申請已通過,以中風不能自理為由要求我與另一位他另一個前妻的女兒共同每月給他兩萬五,請問我該如何應對?是否可免除或減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依法可以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您們可以先去調解,若調解不成,則會進入訴訟程序,屆時您們可以依法主張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elly 102-07-30 19:10
律師您好: 本人的先生與前妻有一名女兒,前妻是香港人,與其女兒居住於香港,但先生要提出監護權改定,是直接去香港提出訴訟較好還是從台灣提出訴訟也可?另,本人可以替先生代寫存證信函嗎(以先生的名義寫)?
1.在國內提也是可以 但實際效果有限 你將來還是要請香港那邊執行 應該有難度 2.如果妳先生同意你代寫 那自然沒有問題
haosen 102-07-29 22:39

請問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離婚.機率高不高?(聽說第二次的家暴保護令.法院才會判離.是這樣嗎?)如果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申請離婚獲准了.那麼被告還有沒有談判的空間(例如財產.債務.監護權等等)?總不能都是原告提出條件.被告都得接受吧!

另外請問原告申請保護令.被告為何也被通知要去法院?是不是法官要聽取原告被打及被告打人之來龍去脈.才准不准核發保護令.是這樣嗎?

請各位律師大大不吝賜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係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法院會審酌是否達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家暴令固為其中參考之因素,但法院仍會審酌其他情況綜合判斷。至於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綜合判斷。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aosen 102-07-30 08:57

因為之前已經原諒一次了.現在又犯.才會一時情緒激動出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論是保護令事件或者離婚事件,都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妤 102-07-28 21:15

請問一下

如果當初離婚的時候就判決

女方有探視權

男方有監護權

但,現在女方想爭取監護權~還可以爭取嗎?(離婚五年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提出對方擔任監護權人對子女不利之相關事證,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新的開始 102-07-27 10:34

想請問各位 我的情況是有兩個未成年小孩 目前在跟妻子協議離婚 小孩是共同監護權 日後協議成功離婚後妻子會搬出我家 小孩也會跟他出去住 往後我要找小孩的話...


1.請問如題 離婚協議共同監護權需注意哪些 依各位的法律實務經驗日後可能會衍生哪些常見問題 需要清楚載明在協議書上來避免??

2.如果雙方協議成功 小孩監護權共同監護, 是否依照法律定義雙方有監護權之下形同無探視權問題?? 是否如果監護權是在單獨一方而不是共同,才該主張探視權?? 共同監護權的話是否就不用在協議書上要求探視權了???

3. 是否有共同監護權就等同不管甚麼時刻只要不妨礙小孩都可以探視小孩 雙方皆不可以阻擋探視??

4. 共同監護之下  協議書上是否可以都不用載明'''探視權'''的部分?? 照各位實務經驗這樣會不會日後衍生些常見的問題?? 

5. 如果還是需要載明比較好的話,那請問樣要怎寫比較有利才不會日後有爭端?

誠心感謝解惑.....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33

 共同監護有很多問題,

比如以後小朋友要念哪個幼稚園,要郵局開戶,都需要兩個人協調,

沒辦法達成共識就沒辦法處理(一定要兩個監護人都蓋章)

不建議採行,且小孩通常是跟有監護權的一方,

共同監護,小孩還是要跟其中一個住,

所以另一個還是有探視問題,建議訂明以免爭議

這樣的離婚文件,建議還是花點錢找律師寫清楚比較好

Lee 102-07-26 23:17
你好,近日擬寫離婚協議書,育有2子(幼稚園),男女方各擁一子監護權並有另一子探視權。每月有一週可帶非監護子女回來過夜。 關於協議書中其中一條雙方遵守事項為「與子女會面探視期間不得阻礙子女參加校外課輔或學校活動。」 現對方認為若不得阻礙校外課輔或才藝課程,那每次探視日早上接回子女後,下午或晚上又得接送子女上課再回自己住所,覺得麻煩也不能安排其他行程。 可去除這項條文不是無法約束雙方須以子女課業為重?反而可隨性取消子女該日課程?若為長期固定之課程也無法更改探視期,那一遇探視時段就取消當曰課程不是會影響子女學習效果? 我可以在這條文下加註什麼條件?亦或去除這項條文?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43

 通常探視時間是排在假日,你們應該協調的是要不要把探視時間與上課時間錯開

AMBER 102-07-25 15:12

原本房子夫妻是2人共同持有,離婚時,協議書上明白說明,雙方不得變更所有權內容,否則須賠償對方100萬,而且監護人父親必須在孩子20歲時要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前妻才肯離婚), 孩子跟著父親!
2年前,孩子14歲時,前妻過戶給孩子的父親,目前房子已是父親一人所持有!
當初協議離婚是公開且有公証(和証人的),這算不算是"公証的契約"?
如果是有公証的契約,生活過不下去,把房子變賣掉,除了賠償100萬外,還會有什麼刑責或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當初他前妻也"變更"所有權,把房子給他,這部份也是可以向她索償100萬嗎?
第三個問題,孩子今年16歲跑去母親同住,母親搶監護權在即!
想知道房子若已變賣,標的物消失後,是否就可以不用過戶給孩子! 免得糟母親利用!這樣是否會違反契約內容?會有什麼形責和問題?
第四個問題,若變賣是可行的,多年後,重新買房,(不是原來之標地物)還須遵照契約過戶給孩子嗎?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幫忙了

 

 

 

沈恆 (沈律師) 102-07-28 03:39
算是公證契約。若因經濟窮困,變賣自己的1/2財產並不會有問題,100萬元賠償也有減輕的可能。 不行,這與契約目的不合。不能機械式解釋契約。 變賣後是給付不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100萬元。 上述3已經賠償過了。
AMBER 102-07-30 13:5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算是公證契約。若因經濟窮困,變賣自己的1/2財產並不會有問題,100萬元賠償也有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第3點有點不懂,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100萬元。

什麼是損害賠償責任?這是要賠多少錢啊?

單親媽咪 102-07-23 11:49

親愛的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跟前夫打離婚官司離婚,兩個小孩監護權都在我這邊,

是否可以更改小朋友姓氏從母姓呢?

另 當時法官判決時並沒有提及到撫養費用的問題~那應該怎麼樣去要求?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小孩子扶養費用的部分,您可以起訴請求法院裁判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小孩姓氏部分,目前小孩未成年者,如果你能取得前夫同意(可能性恐怕不高),可以直接將小孩改為從母姓,民法第1059條之1第四項規定,父母合意改變小孩姓氏者以一次為限。如果你的前夫不同意,那你只能依照1059條之1第五項規定,以雙方離婚改為從母姓對小孩較為有利或生父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為理由,向法院提起改定子女姓氏的聲請,法院裁定准予改成從母姓後,再拿確定裁定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姓氏。 關於小孩撫養費部分,你應以小孩的父親為被聲請人,向法院聲請酌定支付撫養費之裁定

單親媽咪 102-07-23 15:2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小孩姓氏部分,目前小孩仍未成年者,如果你能取得前夫同意(可能性恐怕不高),可以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的指點!!!

另想請問一下律師,如果向法院申請改定子女姓氏的聲請需要聘請律師嗎?

有關父母一方向法院變更子女姓氏乙節,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1、4款分別規定:「父母離婚者」、「父母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得為小孩之利益申請變更姓氏。???故建議待前夫未給付小孩扶養費達一定時間再與扶養費一併提出,成功機率較高,如自己處理無把握,建議委託律師辦理。

一籌莫展 102-07-22 09:45

前妻因為第三者的關係,與我辦理離婚了。因為離婚之前並不知道第三者的存在,所以協議離婚,考量前妻對女兒的照顧較周到,且因為她要到大陸工作(後來才知道,第三者是在大陸認識的),所以監護權歸她,我的探視權則得以書信、電子郵件及視訊與女兒保持聯繫,另外在女兒回台灣的時候約定見面時間地點的方式行使探視權

結果,離婚直到目前為止,一年多的時間,女兒只見過兩次,一次是前妻母親去世回台奔喪時,要求更改女兒姓氏為母姓時,見過一次面;再一次是因為奔喪的緣故,所以女兒留台就讀小學一個學期的期間,我因為受不了對女兒的思念,加上前妻又一直藉口不讓我見女兒,所以便在女兒參加戶外活動的時候前往探視(當然前妻也在場,絕對不是私下見女兒)。兩次見面之外,只有兩次電話。這些,便是我離婚以來能見到女兒或聽到女兒聲音的次數。視訊我知道是有的,因為前妻在台灣期間還讓女兒和那第三者視訊聯絡感情哩!反倒是我這個作父親的,在女兒住大陸期間竟然沒有女兒的視訊方式。何其悲哀……

一直有寫電子郵件給女兒,但是女兒的媽媽有沒有告訴她這一個電子郵件信箱還是個問題。聯絡前妻的方式,除了email之外,電話住址(大陸的地址)什麼的一個也不給我,到了後來寫給前妻要求和小孩聯繫的信件全部如石沉大海。

我和女兒所有的聯絡管道,都掐在前妻手上,導致我根本無法和女兒見面來往。第三者什麼的,我已經不在乎了,只是大人之間的愛恨,要這樣影響到親子之間羈絆嗎?

2013年年初學期上學期結束後,前妻便已帶著女兒回到大陸,並且根據側面消息,女兒已在大陸就學,除非寒暑假,否則她們人都不會回來台灣。前妻父母皆已亡故,目前就只有她的兄弟姊妹還住台灣而已。

知道這樣情形的人,都勸我要告前妻爭取我應有的探視權,問題是,我該如何採取行動?對方並不在台灣,而是在大陸,而且電話住址的資訊都沒有,詢問前妻的兄弟,也都推說去大陸後並無聯絡。

像這樣情形能夠提出怎樣的告訴呢?

 你可以整理對方拒絕你行使探視權證據,請求法院改定小孩的親權行使的方式。對方收到法院通知後,法院會請你與對方在法院調解調解不成的話,法院就會針對你的改定聲請調查證據並依據調查結果訂定小孩權利義務行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