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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aw 102-07-21 18:06

向法院提改定子女監護權及定會面探視時間,由法院調解雙方即同意確定法院有發調解筆錄,請問日後如無法會面探視子女是否可以法院發調解筆錄去申請強制執行?

謝謝

如果已經取得執行名義

將來是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過原則執行上要注意子女個人意願

lawlaw 102-07-21 17:22

法院判決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甲大部份未依判決如期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給乙會面探視,即使來亦遲到半小時以上,乙如申請強制執行,請問:

檢察官及警察會依裁定書會面時間每次去帶子女來與乙會面,或會面時間到了發現甲未帶子女給乙會面,乙去連絡檢察官後,檢察官及警察才會去帶子女來與乙會面? 如乙申請強制執行,又再向法院提廢棄原判決改定監護人,在法院未再做判決前,強制執行是否可以繼續執行?

謝謝

阿智 102-07-21 12:21

我姐姐想訴請離婚
請問離婚訴訟的流程該怎麼跑?
還有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法官會根據社福中心問小孩子的意願做監護權的判決,那我想請問可以自願放棄小孩子的監護權嗎?其實甚麼都不要(贍養費,監護權都不要)單純的想要離婚,恢復自由!因為男方會對女方家暴(口頭上的威脅以及身體上的嚴重傷害),甚至對自己的母親家暴,而遭家暴後女方逃回娘家,男方亦不斷的對女方以及女方家人精神騷擾!男方母親有申請家暴保護令!男方尚且沒有盡為人父的責任幫忙扶養小孩,賺錢沒拿回家,還回家拿錢出外揮霍!工作狀況亦不甚良好,屢次曠職!甚至在外面有小三,雙方分居已達3~4年,再加上婚姻期間男方有偷竊 傷害等等前科...女方只想離開這段婚姻小孩子的監護權亦不想爭取...請問以上能構成離婚判決嗎?
    我想重申,並不是我姐不要小孩,而是她婆婆說離婚可以,小孩子一個都不要想帶走...現在男方就是用小孩子來壓我姐...看我姐心軟...昨天我姐為了照顧小孩又跑回去婆家,男生一直逼她說今天就要把問題解決,拿出離婚協議書逼我姐簽,上面還附屬條件離婚之後無探視小孩權利,兩個小孩子歸婆家管!我姐最後簽了,男方結果又後悔!今天早上我姐一覺醒來討債的跑來找我姐說男方在外面欠錢,還說男方超貸40萬!男方信誓旦旦的說沒在外面欠錢結果今天還不是一樣的結果?討債的說,你老公欠錢叫我們找妳要,她說現在錢你在管!

    人生有許多無奈和現實,不是你想做甚麼就可以如願以償,有時候總要為自己想想,自私是每個人都會的,畢竟我站在我姐的立場為她想!我希望我姐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善待她!不放手怎能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apple 102-07-20 15:25

您好,

請問關於子女棄養父母~~

自小父即過世,母獨立拉拔我們三姊妹長大。母有再婚後離婚,婚生一弟弟。

老大-離婚育2子女。老二-我結婚育1女。老三-36歲啃老族(母中風前,吃住靠母,不願工作賺錢)。老四-當兵中。

由於母中風導致癱瘓,生活起居皆需旁人照顧。故兄妹四人曾有簽協議書要負起扶養母親之責任(簽協議書是為預防老三棄養母)。四弟因要當兵,故暫時免其扶養,直至退伍後工作三個月再開始扶養毀約者需賠償500萬作為支付母親之一切費用

母親目前安置護理之家,所有住院&醫療費用暫時由我獨自支撐,但是我不知道我這樣能支撐多久,我也有家庭要養。果然,老三不願負擔所有責任義務(應屬棄養吧),不承認協 議書內容,因她懶得工作,所以沒經濟收入,所以她覺得理所當然,所有費用都應該由有工作賺錢的老大和老二我支付,所以她找了免費扶助律師,替她出庭 7/24(我們有取得母親監護權,並向老三提民事起訴-負起扶養責任),並找醫院開具精神異常,及沒工作收入來取得免其扶養責任

這樣~我們會敗訴嗎??(對方有免費律師撐腰)

法院判定扶養義務的內容時,會斟酌扶養義務人的經濟狀況後,在其能負擔的範圍內裁定之。 如果你家老三沒有任何收入,法院至多也只能說他四肢健全應該要努力工作,以最低工資為基準,扣除掉他每個月基本開銷後,意思意思的判定他每個月支付一點點錢。此外,法院判定你家老三需支付一定費用後,你們可以以此為執行名義強制執行你們家老三的財產。可惜的是,如果他沒有財產,你們最後會白費心思只換回一張債權憑證。

apple 102-07-22 12:3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法院判定扶養義務的內容時,會斟酌扶養義務人的經濟狀況後,在其能負擔的範圍內裁定之。  ... (恕刪)

老三她沒有財產。我們追求的是公平正義。母親養育她這麼大(36歲),發生變故,她卻是袖手旁觀,把責任義務推給其它兄弟姊妹,甚至還開立精神異常來逃避扶養義務,如此的不孝不仁不義,是我們所詬病,不得不替母追公道。

另外,她曾提說要告其它兄弟姊妹侵占母的遺產,為防母往生後,她又來分遺產(母可領勞保失能年金),卻不付扶養義務,聽說民法有新修訂不孝條款-針對扶養義務,老三若不扶養母親,是否不能來分母遺產

 

 

小魚兒 102-07-20 03:05

如果當初本人監護權是由苗栗地方法院裁決,而我現在戶籍在桃園,小孩也在桃園念書,可是前妻戶籍在苗栗,如果現在我提出探視權酌定,請問會由哪個地方法院來審理?謝謝您!

有關探視權之酌定,參照家事事件法第104條第1款之規定,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故而本件您可在子女居住地桃園地方法院提起聲請

家事事件法第104條
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
一、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
二、關於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三、關於停止親權事件。
四、關於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
五、關於交付子女事件。
六、關於其他親子非訟事件。
未成年子女有數人,其住所或居所不在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住所或居所地之法院俱有管轄權。
第一項事件有理由時,程序費用未成年子女之父母或父母之一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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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應係由桃園地方法院管轄,至於探視權的酌定部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MBER 102-07-19 13:25

各位大大,

事情是這樣的,原本房子是我老公的,後來前妻偷偷變更成共同持有,在孩子2歲時,2人協議離婚,孩子歸父親所有,但不得對房子所有權做任何變更,直到孩子20歲時,2人將房子過戶給她.

2年前前妻把所有權變更歸還給我老公一人所有.

孩子現在已16歲正值叛逆期,做了許多侮逆父親的事,並在前2個月跑去和母親居住,前妻也正想搶回監護權,正在打改叛監護權官司,我老公?心辛苦打拼一輩子的房子,就此被母女搶走並趕出來,
想請問,我們是否可以先把房子變賣,使其標的物消失,就不用過戶呢,或是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誏我們保有這房子.房子變賣後,我們還可以再買別間房子住就不用再過戶房子嗎?

 

AMBER 102-07-19 13:02

各位大大您好

我現任老公和前妻離婚時,房子曾被前妻偷偷改成共同持有,雙方在協議書上說不得對房子所有權做任何變更,否則須賠償對方100萬,並到女兒20歲時須將房子過戶給女兒!,(離婚時,孩子才2歲跟著父親生活)
2年前,前妻曾把房子所有權變更為我老公一人所有!
把孩子養到現在16歲了,正值叛逆期,但這孩子做了許多忤逆父親之事,也不想和監護人父親同住,(2,3個月前和跑去和母親(前妻)同住)而前妻現在正在搶孩子的監護權,我老公最近也一直在為改判監護權官司所擾!幾經考慮,?心若20歲真把房子過戶給孩子,辛苦打拼一輩子的房子會被前妻搶走,趕我們出門,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照此協議書內容走(不用過戶給女兒)若我們現在也把房子變賣,使其"標的物"消失,是否就無須過戶?也不會有任何民事,刑事責任?
之後我們還可再重新買別間房子居住嗎?

 

 

 

 

 首先,如果妳先生將房子賣掉,那就是對所有權進行變更了,妳先生依照契約賠償前妻100萬元。

關於第二個問題,根據你的陳述房子是你先生的(前妻並沒有共有),妳先生與前妻約定將房子贈與給小孩,這應屬於贈與契約。根據民法第四百零八條規定,若贈與契約未經公證者,贈與物尚未移轉之前,贈與人可以意思表示(告知受贈人)撤銷贈與契約。另外,當受贈人是有扶養義務之人且贈與物已經移轉給受贈人,如果受贈人不履行扶養義務,贈與人也可以依民法第四百一十六條規定撤銷贈與

AMBER 102-07-22 15:08

真是太謝謝陳律師了,不過當初協議離婚是公開且有公証(和証人的),這算不算是有"公証的契約"吧,協議書上明白說明,就是要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她才肯離婚),

如果是有公証的契約,這樣把房子變賣掉,除了賠償100萬外,還會有什麼刑責或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當初他前妻也"變更"把房子給他,這部份也是可以向她索償100萬嗎?

102-07-19 08:09

您好:

       如題.若受刑人因販售毒品被判15年,妻一開始便得知此事,也承諾要等待出獄,但受外界吸引,目前與別的男人同居一年多了,三個小孩住姑姑家,由阿嬤及姑姑看顧,目前妻要去法院訴請離婚且要小孩監護權,請問是否可行?(p.s.受刑人已入獄五年多)

 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自知悉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受判刑確定人之配偶得以該款規定請求裁判離婚。超過了這個期間,就無法再以該款規定請求離婚了。不過,仍可以第1052條第二項規定,例如因為對方入獄後,雙方往來文書證明彼此已無感情或對方拒絕給付子女的教養費用等,婚姻實已難以維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louisa 102-07-18 19:06

請問律師:

我與先生已經分居快2年, 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是條件談不攏, 先生一直發簡訊騷擾我,還打電話給我的上司,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我有一個問題是 我在10幾年前有買公司的股票掛在先生名下, (當時公司還未上市目前已變成上市公司) ,先生不願意歸還給我, 反而說那是他的, 我該如何才能拿回屬於我的股票? (公司同事可以證明當初是我出錢買的股票,因為是用公司分配給我的紅利轉去買公司的股票) 或者我是否可以要求先生把股票賣掉之後的錢轉存到兒子的戶頭當作學費?
兒子已滿18歲, 目前跟爺爺奶奶住, 監護權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先生說離婚後不准我去打擾他們父子的生活, 這該如何處理呢?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都同意下才能進行,如果你願意退一步或許會比較快談成。

如果雙方都沒意願退一步,那你只好想想對方有無通姦外遇的情形,直接提起裁判離婚,並請法院酌定親權行使及以判決決定如何進行財產分配

小米 102-07-16 16:18
律師您好 文章冗長,煩請耐心看完 我與先生奉子成婚半年多,已產下一子 交往時他曾懷疑我與前男友還有來往,甚至是有親密關係對我大聲咆哮 我當時拿出就職醫院的班表,還有通話記錄供他查詢,但依然如故不相信 甚至跑到我家去大吼大叫,說我作了見不得人的事 已多次告知和他交往前已經沒和前男友聯絡了,也未和異性單獨吃飯外出 本來已分手但之後又復合,之後就發現懷孕懷孕期間,先生有時會突然情緒化,對我大聲,並口出惡言,且曾經動手打過我 有錄音但被他殺掉了, 小孩出生當天,他就在雙方家長面前說孩子不像他 作月子期間只有第一個禮拜有5天看小孩,(我在娘家作) 其他禮拜頂多只有2次,有時甚至沒一小時就走人(先生上班處離娘家10分鐘,回家是40~45分鐘車程) 其間以通訊軟體聯絡,連假日也不探望, 家人詢問我只能以他上班忙碌帶過,但他其實沒那麼忙,且週休2日 後兩週打電話不回,連通訊軟體也將我封鎖,一來就在家人面前詢問「血型驗了沒?」多次 不需多說什麼,再看我們之間的互動再加上他完全不碰小孩,家人都瞭然於心 作完月子多次詢問丈夫何時要載我們回家,他都一直拖延 公婆詢問我也只能說還在問先生 家人本想直接載我和小孩回去,但礙於我沒有鑰匙作罷 (沒鑰匙是因為月子其間先生懷疑婆婆擅自進入,一氣之下把鑰匙都換了, 但婆婆一直否認也很明確表示可以調監視器證明) 娘家媽媽一直打電話也不回,回電給我也只說「你媽找我幹嘛」「去驗了沒」 昨日就直接打電話給我說要去驗DNA還去外縣市他心中的大醫院 家人知道後非常不諒解他的行為,並且致電給婆婆,表明「這孫子你們不要我們要」,「孫子保證是我先生的」...先生事後打電話給我媽媽,但稱謂都改為「某媽媽」還說當初結婚是看我可憐顧及我的面子,要不然他條件很好才不用娶我,還表明孩子如果是他的,他就要。一直說我偷人,我們家無理取鬧 現在兩家人為此不愉快, 甚至因為他長期的不信任,語言暴力,我也作好離婚的打算 但是小孩監護權我們要,不想讓小孩在不健全的環境下成長 請問 1.我們可以依上述的不探視、不關心,還有作親子鑑定這些當作爭取的條件嗎? 2.小孩的生育津貼和補助都被他領走,如果小孩監護權判給我,是否可要回這些津貼? 3.如果我目前一直待在娘家(無法回去),對方是否可告我不履行夫妻義務? 4.他們是否可告我們小孩不給探視?娘家沒說不給他們來,是他一直沒出現 5.針對他一直說我「偷人」是否可告對方毀謗名譽? 6.我們需要多作些什麼來爭取小孩?我與先生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該在訴訟前多做一些保全證據的準備,準備的方法例如:

1.用line請求對方來看小孩、詢問對方什麼時候要帶母子回家及未來的打算等,以取得對方冷漠的回應或侮辱性的話語。

2.與對方通話時,請隨時錄音,以確認對方並不想要小孩及妳不履行同居義務的合理原因。

3.如對方到訪,請以錄音機錄下對方無理取鬧的言詞。

有了充分的準備,相信將來法院裁定小孩權利義務行使方法時,會將小孩的權利義務行使的權利交給你們。

關於小孩撫養費用,即便你們離婚了,對方還是有撫養的義務,你可以提起訴訟請求(不過如果對方有付錢,未來老了也可以請求小孩撫養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與配偶是否有離婚之共識?如有,則得循協議離婚之方式處理,建議應先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並針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方式進行約定;如無,則必須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方得以離婚,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如 102-07-11 13:17

律師您好!我是一個單親媽媽育有二子。我在94年已經離婚,原小孩監護權皆為在父親之下,但在去年五月,小孩之父打電話給我,說他不要小孩叫我把小孩帶走,如果我也不要的話,他要把他們送去孤兒院。這幾年他照顧期間,有對小孩進行言語恐嚇及不當管教(將小兒的大腿打到皮開肉燦)但因小孩是與他同住,深心受到創傷及極度害怕,不敢打電話報警,故沒有任何家暴紀錄。並且這期間,我要去探視小孩,他幾乎是百般阻隢更沒有讓小孩與我共同出遊之事且出言恐嚇。但這期間同居中的女友及阿公都有阻止該父之管教行為,但他仍我形我素。

在去年五月我已與小孩之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權轉移,小孩目前與我同住,從去年至今年,我因念及小孩阿公很疼孫子之故,一個月中有二個星期六、日會讓小孩回去與父同住。但其父仍常常在平常的時間,未經我同意,至校或安親班強行把小孩帶走並出言恐嚇。讓我深受其擾。

我想請問律師~~如何可以阻止其父未經過我同意之情況之下,多次未經我同意將小孩帶走的狀況?我可以告他略誘罪嗎?或是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告他?可以先擬存證信函告知他,之後如仍如此,我可以依存證信函內容告他嗎?而且如果要告他,我需如何做?(我是低收入戶)謝謝。

小如您好,

一、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0年訴字第 11 號 刑事判決:「未成年子女之父母在法律上均享有親權,任何一方不得本其意思而任意侵害,是父或母一方之不法行為,使子女脫離他方親權時,仍應負刑事上相當罪責。」要構成略誘罪,必須到達妨礙您行使親權的程度,方會構成。


二、策略上,仍然可以先撰擬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可能有觸犯略誘罪的風險,以取得較有利的談判空間。但畢竟對方還是孩子的父親,父母親互告對小孩恐有不良影響,還是建議您在存證信函,或私下協商一個兩人都可以接受探視孩子的方式。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13:21

您好,建議您先蒐集相關證據聲請保護令。另外有關您是低收入戶的狀況,建議您去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法律協助對您應該比較節省律師費開銷。

C L 102-07-10 17:40

我想要離婚,但是不知道該怎麼做?我跟先生結婚長達10年遇有2名子女大的8歲小的未滿2歲

因為他的工作收入不穩定(房仲業).所以時常在外借錢,借到沒得借的時候又要我向娘家借錢.去年更被我知道他向錢莊借錢更讓我緊張!長期的惡性循環讓我很不安.

由於生活一直很不穩定我一直跟先生要求出外工作但他一直不肯~!說小孩還小需要我照顧並告訴我說他會再找一份兼職的工作去做但每次都只是說說而已.每天下班回到家就是上網打電動我實在是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十年了~!這樣生活不濟的日子,我無法再過下去,更何況我們還有2名子女.所以我想離開他,但我害怕我沒有工作沒有收入 擔心孩子的監護權 扶養權不在我這~請幫幫我該如何是好?我曾向娘家求助,若離婚她們願意幫我帶小孩 好讓我出外工作.我公婆已過世夫家這沒有人能幫他照顧小孩.他的兄弟姊妹家庭也相當複雜.若是這樣我爭取孩子們的勝算大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願意離婚,則只能透過訴訟離婚方式來解決,至於小孩監護權,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基本上法官會衡酌雙方的家庭支持系統及小孩的意願來裁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ames 102-07-04 11:10

我有個表弟結婚有6到7年時間,她老婆上個月忽然之間抱走小孩離家(未有爭吵)只說受夠我表弟所有的過去,事到如今已有一個月多了,而我表弟在那一個月內 有去把小孩抱回來,但卻被阻止了!如今她老婆跟我表弟說要出來見面談離婚的事還說她要小孩又說我表弟無法給小孩好的教育,請問這樣子的女人有權利談離婚及要小孩監護權嗎?我表弟的老婆過去也不是好女子,離過一次婚姻沒有爸媽,是讓姑姑養大的,而姑姑同樣也是離過婚的人,甚至我表弟的老婆竟然還去借錢給離婚的姑丈用!這實在太離譜了!如果我們用法律途 徑來訴訟的話,法官會把小孩怕判給女方嗎?

 你表弟的老婆是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小孩是他的婚生子女,當然有權利談離婚小孩將來權利義務由誰及如何行使的問題。關於法院將如何判定小孩的權利義務行使的問題時,法院會看請求的雙方的收入狀況、小孩與當事人間的感情狀態、家庭備援系統是否穩固、當事人是否有不良的習慣及品性,另外還會請社工人員進行訪查,然後以小孩的利益為考量重心來決定如何及由誰代小孩行使權利義務。你表弟的老婆借錢給其他人,不見得是法院考量的主要因素。

james 102-07-04 11: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表弟的老婆是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小孩是他的婚生子女,當然有權利談離婚小孩將來權利 ... (恕刪)可是我表弟老婆一個月前無預警就把小孩抱走!然後再說我表弟過往的行為不好,我表弟曾經是有過不好的紀錄,但已經完完全全都改變了,也變成一個穩定的上班族收入也很正常,請問我表弟老婆我們可以告她棄家嗎?

謝先生 102-07-03 17:18

你好

本人有一農田共有地,近前有其中二兄弟檔共有人買賣持分予第三人
因上開共有人其一(兄)有禁治產狀況,其兒子以個人名義附記為該共有人監護人
如 王小明(王大明的監護人)
發出一封詢問優先購買權存證信函,但重點是
該人就該買賣還在申請監護權當中,怎可以代其父發送信函主張買賣
請問貴司
1.該信函的有效性如何

2.又其另一共有人(弟)也於同一信函中,順帶傳達買賣意願,並已完成過戶登記
請問其過程是否有爭議之處

 如果那位有監護必要之人已經沒有事實上的意思表示的能力,對於他的形式上的意思表示(包含授權,以他的名義作成者)及代理人的意思表示等,將來如果對這些意思表示提起確認無效的訴訟,法院應會認為該等意思表示無效。 不過,這些都要靠訴訟來完成,且還要做一堆回復原狀的行為,等到時候對方的財產早就處分光了。 對方有信函給你要求你表示是否優先承買,建議你要不就優先承買,要不就馬上提起確認意思表示無效等訴訟,並提起假處分對該土地作成查封登記

謝先生 102-07-04 19:43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那位有監護必要之人已經沒有事實上的意思表示的能力,對於他的形式上的意思表示(包 ... (恕刪)

王大明的健康狀況,並沒有親眼確認
僅由其委任代書口中,告知其兒子申請監護權,法院判決還沒下來
所以
以陳律師的回應是指:被認定無效的機率比較大,是嗎
如果是,這算偽造文書詐欺

稻草人 102-07-03 15:32

我與妻子結婚四年多, 因妻子對我不信任, 我無外遇無曖昧對象, 我妻子個性就是如此, 控制慾超強, 事無鉅細, 從工作到交友到手機簡訊內容以及所有網路帳號密碼郵件, 還曾經對我使用手機軟體定位, 還有對我母親及姊姊不敬, 並無當面頂撞, 都是私下跟我爭吵, 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吵, 因此我們婚姻過程中都是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 她嫌我我嫌她, 後來在去年12月, 在一次的爭吵中我忍不住出手了, 她有驗傷單及備案, 當天她就帶著小孩子回娘家住, 事隔5個月後她告我傷害, 目前已經出過一次檢察官偵查庭, 還未結案, 我想知道的有如下幾個問題…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以上煩人問題還煩請撥冗答覆

稻草人您好

 看來妻子對您的不信任等事情,似乎讓您對婚姻不抱希望,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如果只憑您說述的事實,主動提離婚訴訟似乎有些困難。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如果您認為條件比對方好,那當然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

你們還是夫妻關係,法律要介入這個問題恐怕有困難。

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離婚後探視的問題,如果您們無法協議,將來會由法院裁決。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如果您們的婚姻無法透過溝通來解決,那也只能透過訴訟途徑嘗試處理。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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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 102-07-04 11:37

那麼再請教一下律師, 我有傷害在先, 若是對方訴請離婚並要求繕養費, 請幫忙評估對方成功的機率大嗎??還請律師指教。謝謝!!

對方無工作, 但是是對方工作能力差, 每次都被開除... 家中所有開銷都是由我負擔 對方會爭取監護權 好手好腳 我也沒多餘存款, 月薪約40K(未扣除之後要給的撫養費<--先假設要給的情況)

 

 

 

rageworld7 102-07-03 08:05
請教一下律師 我有一個朋友有相關困擾 他的弟弟和同居人有兩個非婚生子女 現年女15歲 男14歲 後來兩人分別嫁娶 目前小孩由我朋友扶養 現在希望把監護權轉到他自己手上 目前戶口上看兩個小孩的父母 是我朋友弟弟的同居人和她的前夫 前夫目前在監獄服刑中 母親已改嫁 請問 1.母親改嫁 會喪失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2.要移轉監護權 是不是要父母兩人都同意 還是只要母親一人同意
3.可以移轉監護權戶口上看起來完全沒關係但是血緣上是大伯的人嗎 還是只能移轉戶口上面看起來是親屬的人
4.父親在監獄會喪失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5.有殘障手冊的人 可以當弟弟非婚生子女的監護人嗎

 你的朋友因為在法律上與小孩沒有任何關係,目前要取得監護權會有一定的難度。 在法律規定方面,那兩個小孩應該是被推定為該前夫的婚生子女,所以要先打否認婚生子女之訴。由於小孩出生已經十多年了,小孩的生母應該是知悉小孩非婚生超過二年,依法無法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小孩部分,在知悉起二年內可以提起(也需已經超過了)或在其成年後二年內可以提起否認婚生之訴。等否認婚生之訴判決下來後,你的朋友才可以經由認領的方式,變成小孩法律上的父親,然後再進行改定監護權法律程序,成功的機會比較高。 

小孩的母親改嫁他人,並不會剝奪掉他取得監護權的權利。 最後,法院在酌定監護權時,應該參酌小孩的意願及各種客觀的條件,考量小孩的利益及社工單位之訪視報告,是不是有殘障手冊並不是影響裁定的主要因素。

102-07-01 23:05

我前夫是外籍人士
他的居留證住址是我家,導致他的信件全部都會寄到我家,

而且未來如果我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目前兩個小孩,監護權一人一個)

法院說這樣會有 信件無法送達的問題 導致案件無法成立
所以我必須讓他居留證上的住址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有請他去修改,但是他一直不肯去處理,
我有聽說只要登報三個月,就可以讓他的居留住址無效

請問:
一.登報期限確定是三個月嗎?頻率是每天還是幾天一次?
二.這樣登報費用大約是多少?或是有限哪間報紙或者是有哪間比較便宜呢?
三.當他的住址無效後,是否會被警方關注或是搜尋等等對他會有哪些影響?
四.登報內容要注意些什麼?可以麻煩列個範本讓我參考嗎?
五.他有一個孩子的撫養權,如果住址無效後是否會影響孩子的部分?
(孩子目前都是由我這邊安頓,他只有偶而來看一下孩子並幫忙支付開銷)
六.登報期限到了後,我後續該怎麼做才能讓他住址無效?

麻煩律師們為我解答  感恩!!

煞祿 102-07-21 12:44

 不用登報

你提出證明你是戶長或者屋主

戶政事務所聲明

你不給他掛戶頭

戶政事務所會幫你把你先生的戶籍遷移到戶政事務所

不會留在原來登記的地址

Roger 102-07-01 16:37

請問大律師

未婚生女,生父及生母不願結婚,生父欲認領女兒,生母同意且雙方都有監護權,但生母要求生父簽同意書,同意內容為:若生父與他人結婚,則自願放棄監護權

請問這同意書有法律效力嗎?

懇請大律師解答。謝謝!

 1.該約款效力可能有所疑問  2.不過只能說 縱使該約款無效  但還是有可能發生法律上效果  因為既然已經願意重組家庭   放棄該未成年子女之監護  表示監護意願較低  法官將來應該還是會斟酌此點  

張小姐 102-06-30 07:52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妨礙家庭通姦罪怎樣才可以起訴呢?

非要抓姦在床嗎?

那女的一直再干擾我們的生活~而我那老公卻也一直和那女的有聯絡

而且那女的還在他身上種下草莓~請問我拍下來的話可以當證據嗎?

若是他們聊天的內容也可以當證據嗎?

例如內容說不希望他們分手~想一直再一起等等的.....

還有那女的這樣一直出現~真的很嚴重影響我的生活

只要我老公電話響~或是讓我找不到人~或是那女人出現~~

都會讓我很恐慌~甚至會讓我覺得我都快沒辦法控制我的脾氣~

也影響我的睡眠~~都沒辦法好好休息~會一直亂做夢等等....

這樣影響我的生活~造成精神上很大的壓力~也可以告嗎?

請問要怎麼做呢?

最重要的是~因為我現在懷孕了~小孩還沒出生~若在這段時間我告他們~請問可以要求法官把小孩的監護權判給我嗎??

不然小孩跟著老公和那女的一定不會幸福的

吳嘉駿 102-06-26 03:32

我這裡是桃園縣~~子女監護權問題
我有一個小孩 但是我們兩方都沒結婚
性跟女方   小孩的父名字上有我
但是女方已經跑掉了跟人家在一起 也發生關係

他對不起我跟小孩 竟然去住人家家裡 小孩丟給他家人帶

現在她跟人家在一起 那位男生 要養女方

我要把小孩帶回去 但是 監護權在女方那裡
我想要這個小孩  我養了3年多 都是我在上班 我那麼辛苦竟然這樣對我跟小孩
這3年多都是他顧小孩 可能小孩比較黏她因為都他在顧

給他顧 現在小孩講話怪怪的 會說 你妳你..你在幹麼 要講三次你妳你 

我有穩定薪資轉帳每月 他21 我22 小孩今年4歲
小孩我要養 我有幫小孩想未來的事 我公司有幫我每月扣薪 定存起來 我要留給小孩的
請問一下去法院申請需要一些費用嗎?
或是怎樣才可以取得子女監護權?
很急上法院 需要請律師嗎??

信箱lov0930847111@yahoo.com.tw

morgan 102-06-24 16:40
請問:1)我住新北市(戶籍在北市),對方居住.戶籍皆在中市,離婚訴訟我要在哪提?! 因為對方之前常搞曖昧又長期言語暴力(也有過肢體暴力),99年我帶小孩搬回北部娘家住也自己找工作(對方在要我搬時,拿走每月入生活費的提款卡),在我們分居一段時間因小孩關係+他也表示誠意每月2萬作小孩教育費,剛開始要我帶小孩回台中,偶爾對方也會上台北。後來曾嘗試在101年中搬回一起住(但因之前經濟被斷,我不敢辭掉工作,以留職停薪保留),但沒多久對方又故態復萌(只差沒動手),10月左右我帶著小孩搬回,對方不爽也不付小孩養育教育費. 2)對方是某公司業務經理,他媽媽也有錢可以幫他。我雖然只是一般公司員工(薪水3萬多)但我還是可以養自己跟2個小孩。我只希望要2個女兒的監護權,機率高嗎。 且既然對方後來都沒負養育責任,其家人不要想到就打來打擾我們 (對方只要生氣不爽就對我跟小孩不聞不問,他媽知道他個性硬,想到很久沒看到孫就會打電話來要我帶小孩去給她們看,基於是長輩跟還有婚姻關係,我都不好拒絕,但頗為困擾~)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之前夫妻是一同居住在台中?如果是,由於之前夫妻共同居住地法院為台中地方法院,且構成離婚事由之發生地也為台中,則離婚事件由台中地方法院管轄之可能性極高。
貓貓 102-06-24 16:19
我對我的先生有婚姻上的不信任感

雖然他一再的保證絕對不會做出傷害家人的事情(外遇

但是!他對我來說~太沒有保障了

所以~我向他提出買一份離婚協議書讓他簽名蓋章 如果有在做出傷害家庭的事情所備用的

上面的協議簡單備註

本人XXX做出極大傷害婚姻的事情
所以!個人願意接受無條件離婚
所有債務願意個人承擔
放棄兩個小孩監護權探視權

我只要這樣的條件就好~至於其他什麼贍養費什麼錢我不需要

只要他不要把債務牽連到我身上就好

因為!小孩是他最大的資產和支柱~所以放棄監護權夠折磨他了

但是!因為離婚需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用

而~這樣的一份協議書如果到時後派上用場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之前我也曾經去法院諮詢過

我們的婚姻狀況我是有條件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但是!小孩部份還是以離婚部份處理

所以~我希望萬一走上這條路~可以有個護身符 2013-06-24 15:19:14 補充

其實!之前我有去諮詢過這樣的狀況~
他的狀況是百分之百絕對不會有監護權
因為他本身有再看「憂鬱症」會酗酒、有自殺傾向
而且他只有債務其他什麼都沒有也沒有家人

我這樣做!是希望他可以重視他目前所擁有
其實~我是需要信任他~但是~我也要讓他知道我的決心
所以!這份協議書~是萬一事情還是沒有預期的改善
他不和我好聚好散的話~我可以拿這份協議書
到法院看是要申請婚姻無效還是離婚
我個人主要是要他放棄小孩的部份對他就是最大的懲法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26

 離婚協議一旦簽訂就必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離婚效力,

你簽了之後備而不用,這樣的文件在法院是沒有用的

貓貓 102-06-27 15: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離婚協議一旦簽訂就必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離婚效力,

你簽了之後備 ... (恕刪)

那如果~我有證據的話~我可以去法院用訴請離婚嗎?

這個協議書~是否也可以成為讓他放棄監護權的條件呢?

小白媽咪 102-06-21 23:58

請教一下各位律師,本身是因先生外遇判決離婚的,也獲取三個小孩監護權,4歲5歲及8歲,前夫對於撫養費只願每月出一萬,並聲稱自己薪水也才兩萬多並有薪資證明只拿的出每月一萬,但我對於這金額不滿意,他們家很富有,卻很小人的喊窮,想請問如果我去法院提撫養費的訴訟是否能獲取更高的金額呢?還是因為薪資證明的關係所以會差不多?如果沒提訴訟那對於每月教育撫養費是否要另外簽署什麼契約呢?問題二:現在小孩都是我在顧在養他也只願拿出每月一萬我是否能單方面的幫小孩改跟我姓呢?還是一定要他同意?謝謝各位的回答,感激不盡!

吳忠德 (律師) 102-06-24 10:48

對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關於扶養費用的請求:
 (1)當初判決離婚時如果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且已經過了上訴期間:
      就只能依判決金額執行
 (2)當初判決離婚時沒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
      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扶養費,因為屬於強制調解事件,在調解時,
      如果你滿意前夫條件:就可以依調解筆錄向前夫執行
      如果不滿意前夫的條件:就會進入法院裁定程序,可以請法院命令前夫按期給錢,如
                                       果未按期給錢,就需要給付強制金給你們。

2.關於扶養費用的金額:
  扶養費用金額的聲明,通常要提供前夫其他財產資料,或請法院調閱前夫在國稅局的財產資料,
  但是不拘束法院的酌定,也就是說法官可以審酌各方面的因素來定扶養費用的金額。

3.改姓問題
依新修正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又姓名條例第6 條業已修正,其原來第1 項第3 款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之規定,已於96年12月26日修正將之刪除,故變更子女姓氏,均應依現行之民法之上開規定辦理。簡單來說,獲得您需要向法院聲請裁定,然後再拿裁定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姓 

pink 102-06-19 23:54

我有一個小兒子,前年被姐姐帶離開家,也就是我的大女兒把我的小兒子帶走,之後大女兒去法院申請我小兒子的監護權,現在監護權也是在大女兒那邊,之後就再也沒有聯絡,而且也都不知道她們現在在哪裡,今天收到法務部寄來的欠費健保催繳單,限定期限內要繳清並銷案,不然強制執行,但是監護權並不屬於我,屬於我大女兒,而她拒絕幫自己的弟弟繳健保費,今天去健保局查過,自從帶弟弟離家後就沒有在繳過健保費,而且女兒目前是在醫院當護士,請問貴律師,這樣的話,有法律規定健保費我一定需要繳嗎?因為很急,可以盡快回答我嗎?

mel 102-06-19 22:09

您好,這是監護權官司結束後的第一年

前夫來存證信函表示:

原判探視規定寒假得增加7天及暑假得增加15天,
我方(前夫)將於(期間有明示出來)帶小孩,因台端拒絕協商,甚至揚言拒絕交付暑期探視,請依……

請問 我女兒幼稚園只休假7/29-8/2,我已表示只有休一週並非拒絕協商..
所以我一定得按照對方定出的日期把我女兒讓他帶過去?存證信函為告知還是須遵循?
平時候隔週休都有正常讓他們來帶去,我該怎麼做才好呢..
讓小朋友請假去嗎?

是否也要發出存證信函給他們呢?

非常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對方以存證信函的方式要求探視時間,您應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回覆,以免讓對方日後得以此主張您曾拒絕讓對方探視子女,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張小賢 102-06-18 11:22

男方有吸食三級毒品,法院判定離婚,但男方不肯讓出5歲小孩監護權,有有什麼方法能讓女方盡快取得小孩監護權,而不用一拖再拖!

回覆 張小賢 的發言內容:

男方有吸食三級毒品,法院判定離婚,但男方不肯讓出5歲小孩監護權,有有什麼方法能讓女方盡快取得小 ... (恕刪)

 一般而言,在離婚訴訟中法院應該都會就小孩監護權一併處理。如果本件離婚訴訟中沒有處理到監護權事宜的話,那麼女方還是可以另外聲請法院裁定由女方擔任監護人。如果女方認為有急迫情事必須盡快取得小孩監護權的話,那麼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監護權之歸屬,並可一併請求法院裁判扶養費用,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bbie 102-06-17 13:46

大家好,

目前姊夫的名下,有姊夫的姐姐兩個小孩的監護權,(以下簡稱那位姐姐為賴女士)

原因是因為,當初賴女士將一男一女生下後,就消失,讓家人找不到,

姊夫不知道兩個孩子的爸爸是誰,也找不到他姊姊(賴女士),

所以去申請將兩個小孩的監護權放在他名下,

但最近發現小男孩持續有在跟他媽媽(賴女士)聯繫,

小男孩已經16歲了,請問是否方法可將小孩監護權歸還給他媽媽?

因為小男孩不太聽家人教導,常常在外鬧事,(ex:偷騎別人的機車...等等)

但是小男孩不接受教導的理由是,反正你又不是我爸爸跟媽媽,

小女孩沒問題,但小男孩真的是一個頭大的問題,

得知小男孩跟自己媽媽有連繫後,我們也聯繫上賴女士,

但她不願意拿回監護權,只說當初是姐夫自願把監護權拿去的,

之後就不給任何回應了,

想請問各位,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嗎? 謝謝大家!

pipi 102-06-16 09:28

目前監護權二審官司還在進行中,所以對方也一直未給撫養費,想請問,現在可以去聲請對方給付先前我代墊的撫養費嗎???時間起始方面該如何寫???

如果是已經到期扶養費 即屬於已經發生且可以行使之債權 你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分擔之部分 至於時期 從對方未負擔扶養費開始計算請求

pipi 102-06-16 16:35

律師,在請問一下,那需要寫付到何時嗎????

iris 102-06-11 13:59

兩願離婚已經登記完成,但對於扶養費有疑慮。

監護權歸男方,女方探視權週五晚上接回家到週一早上帶回去

女方每個月支付扶養費6000

問題是,小孩每個月將近一半時間是女方照顧,當然期間所有費用女方負責,那女方每個月還要給男方6000,這樣實在太不合理了,如果再次協議扶養費,可否寫扶養費用由雙方各自照顧孩子的時候自行支出,教育費則一人一半?這樣的協議雙方都簽名蓋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6:04
回覆 iris 的發言內容:

兩願離婚已經登記完成,但對於扶養費有疑慮。

監護權歸男方,女方探視權週五晚上接 ... (恕刪)

協議成立均有效力。

如您不放心,可以委託律師代撰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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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son 102-06-09 01:34

沒有母親 父親在國外工作  長期沒有見面

孩子最小為 高一 其上有4個姊姊年齡分別為 32 31 30 29

大姊 離婚 育有一子

二姐領有殘障手冊與么子及三姐同住

三姐 育有一子 負責 二姐跟么子之生活打理

四姐 長期沒有連路

請問  么子之監護權是否可以轉移至 三姐身上!!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5

 不行,只要父母有一個仍健在且無其他特別因素,法院通常不會改定監護,

要改定也會給長輩不會給兄弟姊妹

李小姐 102-06-08 03:03
請問:因為我跟先生要離婚! 因為他會家暴我跟小孩,可沒傷!以及有吸毒行為 小孩生下後因為我回家做月子,他卻要我回租屋處,我不要他也小孩又罵他雜種 我忍受夠他媽跟他了! 可現在問題出現了!因為他現在該支付我的損害錢要求分期,我答應了要他媽當保證人 以及現在他要求我要去高雄辦離婚代書他要找,可是應該是他該來吧?並不是我 可是他就擺爛著不要就不要,說要離婚的是我之類的話! 可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也沒錢可以請律師?我還可以怎麼做? 因為我爸幫我很多忙了,也不想在用他的錢處理, 以及如果我離婚協議書填寫問題 監護權歸我,並男方有吸毒家暴小孩不利行為,因此男方1個月見1次並不過夜,僅限男方1人,並要女方家1人在場。 贍養費為1個月1萬5! 因為他不要支付跟探視! 另外填寫切結書 因男方聲明不探視不付贍養費,以後完全沒任何交及及要求。 並反悔要求探視,一樣支付贍養費,並先前無幾付的一次幾付!無在商量餘地! 並探視問題就跟離婚協議書上一樣! 這樣以後會有什麼問題嗎?還是後悔他可以不用支付贍養費? 以及如果男方都沒任何連絡跟贍養費!多久可以限制他不能在插手或介入小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現階段要達成協議可能會有困難,若無法達成協議,則最後仍需進入訴訟程序,當然若雙方簽了協議書,原則上即具有法律效力,若對方不履行,則可以請求對方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01

 離婚協議也是要雙方同意才能簽訂,如果對方這樣刁難你,

建議直接提告請求離婚,至於監護權及探視還有贍養費撫養費等問題,一併由法院判決

Emily 102-06-07 14:19

你好,

想請教姊姊與男方未婚生子,現在孩子已經六歲,要求強制認領官司從第一次開庭(去年3月)到現在已經開庭過4次,這當中傳喚過證人(我姐的朋友)證明交往及懷孕,也傳喚過我姐的小孩去問話(問他之不知道法庭上被告座位上的是爸爸,孩子回答:不知道(因為完全沒見過面,只聽過名字).

我們提供過與男方的錄音檔及逐字稿給過法官(內容證明他知情孩子是他的,且有錄到他願意給錢,還討論到孩子將來的發展...等),法官也要求對方去驗DNA被拒絕,但7月份又要開辯論庭,這案子到現在就因為對方不肯配合去驗而延宕進度,雖說有條文或是最高法院判例有過因自由心証而判原告勝訴的例子,但我想請教 這樣的證據下(對方拒絕DNA,我方有錄音檔證明他知情且願意給錢)原告的勝訴機率大不大? 難道對方不去驗DNA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如果有需要請律師,我們也願意(在新竹),只希望事情快點落幕.

只是這案子勝訴後,若對方不同意監護權給原告,又要打監護權官司跟教養費官司...若請律師的話,請問是如何計價? 謝謝!!

Emily

紅龍 102-06-06 17:24

律師您好,最近剛與老婆談離婚,想要好聚好散,不過小孩她要帶回台北

包括監護權加上252萬孩子的教育生活費,我也是月光族為了養這個家也背了好幾十萬信貸沒辦法給那麼大筆費用,現在是暫時分居,如果要向法院訴請離婚的話~

1.小孩監護權這方面贏面大嗎?可以留在身邊嗎?

2.因為對方是完全沒有經濟能力沒工作,我一個月固定4.5萬薪水繳完信貸還是有3萬5左右可以養   孩子

3.不履行夫妻義務例如行房這類的  這能算是「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嗎??

真的很不想走上法院,不過這麼大筆的贍養費我真的拿不出來

 1.如果是裁判離婚 配偶又沒有工作  確實可能會有贍養費的問題

    不過數額應該不至於如同對方開價

 2.子女適合由誰照護  要看父母監護意願及動機  親職能力  子女意願  親屬系統等等去判斷

    沒有這些資訊  應該很難給予建議

 3.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同居  確實會構成惡意遺棄對方

    不過前提是 夫妻同居地在哪裡

紅龍 102-06-06 18:4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是裁判離婚 配偶又沒有工作  確實可能會有贍養費的問題

... (恕刪)

那這樣的話贍養費大概是多少呢  依律師的經驗判斷

小孩方面是不想離開高雄  他想在這邊讀書這邊生活

目前分居是分隔壁棟住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8:49

 協議離婚是沒有贍養費這一塊的,除非上法院,建議能夠協議離婚就這樣處理掉

紅龍 102-06-06 18: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協議離婚是沒有贍養費這一塊的,除非上法院,建議能夠協議離婚就這樣處理掉

協議書是都簽好了  只是沒有贍養費的話她就不去辦  所以才會做最壞的打算  目前同居地都在高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45
回覆 紅龍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最近剛與老婆談離婚,想要好聚好散,不過小孩她要帶回台北

包括監護權加 ... (恕刪)

您這樣協議離婚等於要放棄小孩監護權。如果是裁判離婚,您的小孩又願意跟您在一起,可以不妨打離婚官司看看,但也需要離婚事由,這部分必須要當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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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 102-06-06 16:00

我在半年前發現先生外遇,當中多次溝通仍無共識,他不願結束外遇,每天以工作為名,到凌晨3,4點才回家,公婆也站在我先生立場指責我,我因受不了這樣的精神折磨,和先生協調搬出婆家,一起為挽救婚姻努力,誰知找到房子後,婆婆對於先生和我一起搬走有意見,所有只有我和女兒搬出去,婆婆曾表明,若將來離婚,她會爭取孩子監護權,她也跟先生說,若離婚孩子千萬不要給我,以免還要付給我扶養費.我想請問,當初我和先生說好一起搬走,他事後反悔,以後會不會以我沒有履行同居義務對我提告,若真離婚,我主動離家這一點是否會影響我爭取小孩呢?我先生每天都半夜才回來,根本沒有時間照顧小孩,但他的父母早就退休,而且男方的經濟狀況較好,如果他們要跟我爭小孩,我會輸嗎?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8:53

 先搬離家裡不代表你有錯,是你先生外遇在前,

建議先收集你先生外遇證據,再提起離婚訴訟,

監護權應會尊重小孩意見,如果小孩跟你比較親,那法院應該會判給你

ML 102-06-07 10:1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先搬離家裡不代表你有錯,是你先生外遇在前,

建議先收集你先生外遇的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回答,再請教,我並沒有先生外遇的實際證據,和他的對話,他也對於外遇之事絕口不提,若要請徵信社調查,我經濟負擔不起,所以我傾向協議離婚,他也同意離婚,只是對於孩子的監護權有爭議,那我該如何處理呢?

小珊 102-06-04 14:17

您好~

先生一年前有外遇,所以我離家與孩子同住(從出生即是娘家媽媽及姊妹照顧),六年來幾乎不曾來探視孩子,因家人看不慣其所作所為,傳了不好聽的話給他,他以此為藉口~說一毛錢的生活費也不會給我和孩子~他的年薪大概70萬左右,名下沒有動產,我要求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每個月一萬五千元,它說沒辦法~問題是約半年前才換了一台新車怎能告訴我沒有多餘的錢養孩子.我目前沒有工作,但名下也沒有任何動產和負債,也是靠之前存的一點錢照顧孩子~我並非沒有工作能力,而是覺得孩子的童年不應該這麼孤單的長大~所以先選擇在家照顧他~請問這樣打監護權的官司我會有勝算嗎?它們家有錢有權有勢~我能爭取到我要的公道嗎?我真的很無助請幫幫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現在應該是要請求前夫給付小孩子的扶養費用,需先釐清的是雙方於離婚時有協議前夫應給付多少金額之扶養費用?如無,則需請求法院酌定扶養費用之金額,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桃子 102-06-04 13:53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6-04 13:47  文章人氣:1 個人積分:2

您好~

想請教關於子女扶養費的民事訴訟問題.

我與前夫在民國96年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有註明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有給30萬的生產費用.而並無註明有與子女扶養費相關的費用.

小孩離婚後就是我與我家人在照顧,男方說小孩上小學之後的費用要全額支付,但去年小孩上小學了,我告知男方小孩的安親費用,每個月7000元,男方嫌太貴,口頭要求一人出一半.我說好.

在農曆過年時,男方給小孩6000元紅包,而後我跟男方要小孩費用,他卻說不能先用紅包擋一下嗎? 我說小孩還有保險費要支付.紅包是要支付保險費的.但男方不願意付錢了,我說你知道這樣我可以告你嗎?男方說你去告啊....所以從離婚到現在小孩小學.男方只負擔過半學期小孩一半的安親費

    因為男方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工程師,在我們離婚時,他的月收入就有5到6萬元.沒有任何長輩要扶養也沒有其他子女扶養.且名下又有一間房子(不過還在繳房貸),而且今年出又換了台百萬的代步車(車子也有貸款).他的經濟狀況是OK的.但卻對我要求負擔小孩每個月4000元的費用斤斤計較. 雖然小孩是我生的,負擔小孩的所有一切是應該的.但為何男方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與承擔任何責任. 小孩姓氏也沒改,跟男方姓.原本家裡長輩說男方不想付,小孩就不要讓他看.法律規定裡我也沒有權力拒絕男方的探視權?????.所以想要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因為每次想想覺得為什麼男方可以過的這麼愜意,我卻要一個人工作負擔小孩所有的費用.還要麻煩家裡的長輩幫忙照顧.就覺得很不平.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們以下的問題

1如果打這種官司.一般的費用是多少?(就照我所敘述的狀況)

2.我想要提告訴要求我們雙方依所得來平均分擔小孩子的所有費用.還要追溯男方償還離婚後至今男方應該要負擔的扶養費.但我目前無法得知男方實際的工作所得.我在訴狀上要怎麼寫男方的所得數字呢?要怎麼在訴狀上,要怎麼主張我們的所得與應負擔的金額呢?我個人是一家3C產業銷售的內勤業務助理,實際的月薪約3萬元.

3.我害怕男方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就藉機脫產或用任何方式將他的財產轉移,我的提告步驟應該是怎麼做呢?

4.從我提告到整個判決確定執行,大概需要花費多少的時間呢?

5.判決確定後.我一定可以拿到男方應該要支付的費用嗎?法院的判決出來後,男方可以不付嗎?男方如果不付,我可以怎麼辦呢?

6.可以要求男方負責所有的訴訟費用嗎?(因為是他不肯負擔他要支付的扶養費,我才會要訴諸法律途徑的)

7.我提告打官司勝算大嗎?還有什麼是我該注意或遺漏的事項嗎?因為我既然已經提告了,我就是要男方一定要負擔他該負擔的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協助

 1.父母不因離婚而免除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所以你的勝算非常大.2.官司贏了可以聲請執行,如你所述,他在大公司上班,可扣薪資1/3,依一般扶養費分擔應已足夠,否則就要先提出假扣押聲請,因為他名下有房子,故應可扣押得到,至於費用可來電洽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監護權雖然是歸於您這一方,但是前夫仍應給付子女扶養費用,您應儘速提起相關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律師費用的部分,可個別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所得資料,訴訟過程中法院會要求雙方提出,法院也會調閱國稅局之資料,屆時透過閱卷便可以知悉。如您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至於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可以執此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102-06-03 16:40

法院在今年4月已經判決離婚.孩子監護權歸我.小孩今年7歲 ,而女方從100年10月離家出走至今也沒拿過錢回來,也沒來看過小孩,對小孩根本不理不睬,打電話也都不接.女方一直都有工作,這樣事不是可以告他惡意遺棄小孩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雙方是否曾約定扶養費用?如未約定,之前法院的離婚判決也未針對扶養費用進行裁判,則您可以請求法院裁判對方應給付之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2gmail.com指教。

lawlaw 102-06-02 13:52

法院裁定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

裁定書載如欲抗告應於收到裁定書起10日內提出抗告,經電話詢問書記官表示雙方均無提出抗告,請問乙已可以依裁定書指定的時間地點探視子女或要等到收到法院的確認書才可以依裁定書指定的時間地點探視子女?

謝謝

Jean 102-05-27 16:34
這是我大概打的協議書 我們雙方都同意內容
想請律師幫忙看看 哪些部分需要修改或不妥的 謝謝

協 議 書
立書人(男方)OOO,(女方)OOO,雙方為夫妻關係,因婚後(男方)OOO 與一女 OOO 發生外遇行為,經(女方)OOO 原諒後,雙方同意協議遵守如下事項:
一.(男方)OOO 不得再與外遇對象 OOO 有任何形式上之聯絡
二. 立書人之雙方,?對不得再發生外遇行為
三.立書人之一方?對不可對他方實施家庭暴力行為(即身體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
立書人之一方只要有違反上列三項事項之其中一項,則每月所得(包含薪水,獎金),每年發放之年終獎金以及退休金(包含月領或一次領清)或其他合法所得,皆願意給予他方一半金額作為賠償,並且願意無條件與他方協議離婚,雙方之子女監護權撫養權也屬他方所有
立書人: 身分證字號:
住址:
立書人: 身分證字號:
住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7:45
回覆 Jean 的發言內容:
這是我大概打的協議書 我們雙方都 ... (恕刪)

基本上這份契約一旦擬定,您就沒辦法告小三了。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一、監護權的部分,無效。

二、以未來的薪資作為標的,以後可能會拿不到;建議要他簽下本票,會比較有效。

amy 102-05-24 22:32

您好:

       我大哥和大嫂在今年3月已去戶政辦妥協議離婚,據悉當初的小孩監護權歸女方,但有約定一星期可有1天探視權。剛離婚那一禮拜,小孩都會在禮拜五下課帶回我家給阿嬤然後隔天晚上送回女方家。直到第2周起,女方堅持當初協議離婚的內容只有寫1天,所以開始要求不准小孩在我家過夜。請問:約定的『一天』到底如何計算???阿嬤想孫是天性,難道我們只能照女方說法,星期五小孩下課帶回來吃晚飯,吃完要帶回去,隔天星期六一早再去女方家帶回,下午再送回。請問 婚也離了,女方堅持照協議書走,身為晚輩 希望為自己媽媽爭取看孫子的權利???有辦法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出對方拒絕小孩在男方家過夜的種種不合理之處,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權的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03
回覆 am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沒找律師擬協議書?基本上過夜與否會另外寫,沒寫就是不能過夜。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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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之後

小孩監護權、探視方式等等
還是可以改的
至於一天如何解釋,要找何人幫你解釋
還是要找律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