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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 105-04-11 18:56

各位好:

目前有一棟房屋出租,剛簽訂契約未滿一個月,契約效期為一年,契約中有明訂不能將房屋出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若有違反立即終止契約。現況是承租人並沒有居住在這棟房屋中,他是居住在隔壁(承租人因做生意需要,同時向兩位房東承租兩間房子),近來有鄰居告訴我們承租人疑似將房屋轉租與他人,而我們自己家人亦曾看到不認識的人進出房屋。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房東是否需要先行蒐證再寄存證信函終止契約?還是可以直接跟承租人表明要終止契約?另外,若需自行蒐證,而在房屋附近埋伏攝影,是否會涉及侵犯隱私或其他刑責?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5-04-11 19:52

您好!

可先蒐證,確認有違約轉租的事實後,再發函通知終止租約。是否會侵犯隱私或其他刑責,則需視實際實施的蒐證行為而定,蒐證時需注意實施技巧,不要違反法律,並避免侵害對方權利,否則會得不償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笑笑 105-04-11 21:4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先蒐證,確認有違約轉租的事實後,再發函通知終止租約。是否會侵犯隱 ... (恕刪)

感謝回覆

悟空 105-01-30 14:07
原本我有跟我房仲的朋友租房子但是後來自己有買房子後想說要退租了...那時我跟我朋友說了!他說剛好他有客戶要租房子他就這樣轉租給他的客戶...但是他的客戶在那間房子找到毒品警察一開始全部都算在我身上那時候我帶它們是那間房子的時候裡面的人好像知道了就從窗戶跑掉了那時候我甚麼也沒看見警察就一直逼問我說那是?!我說我不知道我也沒看到!後來她警察硬要我說那是我身邊的朋友但是我跟她說我真的沒看到我怎麼可以亂說!後來說我不配合要讓我難看!我心想自己有沒有自己最清楚爾且這是台灣不可能會有甚麼黑暗的事情我就不怕他們後來帶我回去警局的時候誰知道她掉我的電話紀錄硬要栽贓說我賣毒那時候大約調快20個人左右大家都說沒有但是到後面最後3個警察卻用恐嚇說如果他們不配合要連他們一起辦那時警察還故意讓他們看到我被銬上手銬腳鐐的畫面他們也都18...19歲而已看到後會怕就聽警察的話乖乖的簽名說我有賣毒給他們後來那時候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也都證明了被找到那些毒品都跟我沒關西後來檢察官還說問我要不要認我跟他說真的沒有你是要我認甚麼後來他說那為何證人會直證我!那時我跟他說我哪知道!檢察官就說好要調正人來開庭我也說好!誰知道證人第一次出庭的時候就說是當時警察逼他們的也說我沒有在賣毒那時候檢察官跟法官當場傻掉那時候我才知道警察辦案有多麼黑暗而且他們重頭到尾辦案程序都錯了!那天開完庭後過2天我還在被收押禁間中突然放我出去我自己在監獄也嚇到後來才知道那天開完庭後法官隔天說要讓我交保連開庭也不用直接讓我出去後來我出來一後我也找我的律師問我的案情律師也說他會讓我交保因該沒事了但是那時候律師就有說了這樣會她們要賠償我被收押禁見快半年的錢了後來我開庭說下次要宣判我還問法官說那我要來嗎?他還很輕鬆說你不用來!那時我想沒事了誰知道判我販賣毒品8年6個月後來我再上訴2審給我上述駁回3審也都給我上述駁回那時候我朋友都在說如果他判我沒罪的話要賠我七八十萬所以他們一定會給我亂判的誰知道真的硬要我關難道台灣的法律那麼黑暗沒毒品證人監聽譯文也隨便找個兩句話硬要說那是毒品暗語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14:33

您好!

既然已經三審確定,只剩再審及非常上訴兩種救濟途徑,但成功機率都非常低。如果還不服氣,應先攜帶完整資料找律師仔細研究還有沒有救濟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您僅剩提起再審請求救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玲 104-08-03 13:26

想請問土地租賃轉租給別人需什麼資料?

那我們之前承租簽的土地契約書要繼續保留?還是給下一位承租者?

(土地是我們跟別人承租的,合約未到期,現在有人想承租)


Deniz 104-07-28 23:27

今年2015/02月份從591租屋網看到一間雅房出租,上面內容寫租金包含電費,水費,瓦斯費。看屋時我有提問是否如網上面所述,都有包含,對方回答是,都有包含。當下我付了訂金,說好要簽約,但遲遲沒簽,租金我都是用匯款的。

我租是家庭式,有三間房,其中一間是我住的,一間是租給我的人住的,第三間是一位女室友。住第二個月開始,租給我的人說,瓦斯一個月只能一桶,超過一桶就要收費,跟當初說的不合。

電費部分到六份說大家可能會吹冷氣,所以電費單若超過2000元的話,超過部分要平均分擔,但在六月中時,她卻通知我要多收500補貼電費,說另一個室友沒用冷氣,所以只跟我一個人收500元補貼,我覺得怪怪的,所以提問電費是多少,他說1900,由於相當不合理,所以拒絕了,對方拿我沒轍所以也沒繼續強迫我。

這個月7月,我在家客廳發現租屋契約,原來租給我的人不是房東,且她的契約上也寫明不能轉租他人,最後有原房東的姓名和身分證號,沒電話,所以我也無法聯絡到原房東。而且到目前為止,租給我的人還理直氣壯堅持說她自己就是房東,且她跟另一名室友有簽租屋契約,另一名室友也知道她不是房東。這個月,她通知我只能租到8/10,有問我會否續租,我說不會。因為畢竟知道他是房東沒允許的轉租人,這樣太沒保障了。

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能跟這個人要回我這半年的房屋租金嗎?

畢竟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住進來,且和當初網路上寫的內容不一樣(我都有截圖),有種被騙的感覺,還很奇怪的是,我的存摺本上匯款記錄的名字和她現在的名字是不同的,而且三不五時就要敲我房門打擾我,在我不在家的時候也沒經過我就開我的房門看我的房間,這些都是有對話紀錄的。

您好:

租賃契約債權契約,不以有所有權為要件,就算是違法轉租還是有效的,只是原房東可依民法第443條第2項規定終止與二房東間的租約而已,所以您無法請求返還6個月的租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9 08:10

您固然無法向非真正房東要求返還已付租金,但真正屋主也無法要求您付房租,他只能對非真正房東請求。

Deniz 104-07-29 13:51

律師你好,先感謝你的回覆,我想請問我在不知情情況下租屋房租,且租屋內容與事實不符,轉租的人一樣堅決他是房東,那請問這樣構成詐欺嗎?

且我沒跟轉租人訂定任何契約

Deniz 104-07-29 13:57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固然無法向非真正房東要求返還已付租金,但真正屋主也無法要求您付房租,他只能對非真正房東請求。 ... (恕刪)

律師,感謝您的回覆,我是想跟轉租人要回房租,因畢竟轉租人並沒有對我據實以報,讓我付了錢並且只能被迫退租,這樣我不能以轉租人欺騙的名義跟轉租人要回我的錢嗎?

 

 

您好:

本件是租賃糾紛,不會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阿佳 104-06-08 15:37

一、某人招集同業十數人集資合夥購置動產投資用途,並言明推選德高望重一人負責處理所有事物,但此合夥行為並未登記,以致在動產外觀上名字為該負責人所有,若干年,該負責人未經由其他合夥人同意便致意以其名義私自向金融經購融資貸款,而該動產當年添購時,眾人亦曾向銀行貸款百萬,年期15年,仍以該負責人名義質押借款,不久,該投資標的店面、地下停車場及各樓層均以轉租他人而獲有投資報酬,以致原貸款百萬的房貸在短短不到15年即全數清償,且所有合夥人於數年後因此免除彼此平均分攤的貸款額,而由租金收益中抵充,此證明該動產租金收益穩定,為其餘合夥人每每問及何時可均分利潤時,該名義負責人皆推說即將參與分配,卻未明示何時得以分配金額若干,且帳務明細均未提出與他合夥人對帳,如此蠶食鯨吞已有20餘年。

二、試問,該負責人未將投資利益於清償貸款後全數分配他人,反倒據為已有,是否涉犯侵占竊盜罪嫌 ? 抑或背信詐欺 ?

三、就合夥事業部分眾合夥人均未事先成立合夥單位如行號、商號等,亦未將該合夥投資標的登記合夥事業單位之下,雖有合夥之事實,且有合夥契約為憑,但卻無合夥之外觀,眾合夥人集資投資的系爭動產產權掛名在該負責人名下,就此外觀觀之,該合夥契約是否等同借名契約 ?

四、如合夥人中之一人主張該負責人私吞公款,應交出這些年來所有帳務細目,應如何請求 ? 如擔心其脫產,又該如何因應 ? 可否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其再向承租人收租,並禁止其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以該合夥標的向銀行再次借款 ? 其他合夥人又如何證明其有權限向法院聲請如上述處分 ? 以合夥契約可否 ? 但名義人又僅該負責人一人,法院是否有受理可能 ?

五、依合夥契約其他合夥人得請求該負責人交出帳簿、投資獲利報告,並可開除該負責人,如該負責人堅持不願提出,是否得向法院命其提出 ( 包括開除部分 ) ?

六、可否先告刑事,待起訴後再告民事 ? 或應同時進行 ? 又如擔心其脫產,甚至以自己名義變賣系爭投資標的,其他合夥人應如何預防 ? 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可以嗎 ? 但對方亦可預供擔保免為扣押不是嗎 ? 那還有其他方法可確保他無法順利脫產的嗎 ? 如果欲採取假扣押假處分的措施,除該系爭投資標的外,該負責人其他資產應如何知悉 ? 又如上主張應繳裁判費多寡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證明有合夥關係之存在,故有關合夥之相關事證應先蒐集,而動產登記部分,您們可以主張借登記關係,本件確實會有背信侵占之問題,但前提是您們應先證明合夥關係並有委任對方處理之授權意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請對方說明。

2、倘若有將財產移作他用,可能涉嫌侵佔罪。

3、倘若該財產的處分,是基於合夥契約,可能有借名登記或是信託關係,要依據所簽立的合夥契約而定。

4、如前述,可以發函命對方提出。假處分的部分可能不容易,因為合夥關係還存在,對方還有處分權限。

5、可以起訴請求提出合夥帳冊。

6、要如何提起訴訟,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再處理,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請對方說明財產,並進行錄音蒐證,待蒐證齊全後,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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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請對方說明財產,並進行錄音蒐證,待蒐證齊全後,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