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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105-07-04 16:41

去年9月16日夜間我於高速公路內車道撞上酒駕不明原因失控翻覆於車道上的前車,對方駕駛到院前死亡(無法得知是翻車時死亡還是二次事故死亡),因當時為夜間無照明,車鑑會初判與覆議結果皆認為我無肇事責任,肇事主因為對方不明原因翻覆所造成,且檢察官對本案子認定不起訴處分,原因為我方並無任何積極證據認定有違反交通規則,且與死者死亡原因有因果關係,但對方提出再議,那問題來了:

1.如果我已無肇事責任那還有所謂過失嗎?

2.以路權來說,本因信賴參與交通行為之一方亦必會遵守交通規則(此檢察官於不起訴處分書亦有提出),怎麼證明我有過失致死

如此再議成功機會高嗎?

喵喵 105-04-26 06:19

對交通事件鑑定會和覆議的結果不公正不服,可以向那裡申訴?  要如何要回公道?

大遊覽車在雙向一線道未按喇叭警示跨越雙黃線超車失敗再拉回時致腳踏車騎士受到驚嚇摔倒遭大遊覽車壓過腳踏車而受傷,車鑑會沒究責其違反交通規則反而只歸責腳踏車偏駛(因巷口有機車要駛出且前方亦有停放超出停車線的機車,為閃避腳踏車才左偏,但腳踏車是在前行駛並不知道後方要超車)。 交警的現場圖記載亦有錯誤。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6 18: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僅能透過訴訟由法院或檢察署函請學術單位進行鑑定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提告,並聲請地檢署移請鑑定

105-02-02 18:20

騎乘大型重機與行駛產業道路與自小客車自農場出口處之交岔路,發生事故,初判結果為自小客起駛車輛未注意前後左右車輛致人受傷,我方為行至交岔路口涉嫌未依規定減速慢行,保險公司說肇責未明,鑑定後為我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未主因。

私設道路是否不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條道路之規定,既不合規定怎可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作為判定,如提覆議有機會翻案嗎?

 

您好:

可申請覆議,而是否有該法規適用,係以是否供公眾通行使用為斷,因事涉後續之賠償比例,建議可尋求律師協助。

一、你是主因的話對方應該是次因吧。

二、只要對方也是肇事原因,那這個部分你就可以告他了。

三、可以告刑事,也可以告民事

四、當然也可以調解和解

五、關於肇事原因你要覆議的話,建議理由要寫堅強一點。

六、車禍案件常遇到搜證困難的地方,如果是搜證困難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

七、民間測謊有費用的問題,如果損害不是很大的話是不是就調解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猴子 105-01-25 10:58
去年騎機車時發生車禍,地點在台中市的河南路跟向上路交叉口發生車禍,我行駛在向上 路準備左轉河南路的時候對方騎乘機車感覺車速過快緊急煞車雷殘滑向我發生碰撞,位置 大約像圖片 我方方向 http://i.imgur.com/QLSla2S.jpg 對方方向 http://i.imgur.com/fZlOxff.jpg 當時對向有一台汽車左轉,然後我行進中準備到路口中心停下來看有沒有車的時候發生 的。 事後也根據標準流程報警等等......... 第一次上調解時候對方一直說我沒有兩段式左轉才會發生車禍(該路口不需兩段式左轉) ,並開出將近30萬的和解金,對方受傷(右側遠端橈骨粉碎骨折及一些皮外傷),車損 等......我方堅持肇事原因不明確如何和解?且金額過大不如直接走法院好了。這時候只有 警方的初判表,原因寫我方左轉未依規定,對方疑似超速路口監視器畫面有拍到經過, 但是只有我這邊的方向的畫面,所以看起來是我侵害到對方路權。且對方原本行駛於外車 道突然到路口時切進來內側車道,然後發現我緊急煞車倒地,這部分有涉及不當變換車 道嗎? 接下來就收到檢察官傳票,於是開了偵查庭,庭上我堅持需要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事 後車鑑會認為我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然後我再申請覆議,結果也是跟車鑑會的報告一樣 。 目前正在等開法院第一次開庭(準備程序)。 問題來了 1.交通道路安全處罰條例中102條第五項提到左轉左轉時應行駛至路口中心處,並不得 佔用對向來車車道搶先左轉。該如何界定什麼是路口中心處?而且禮讓直行車的動作應該 怎樣做才是禮讓?我已經減速準備停下來,總不可能剛好雙方都到路口發生車禍就說是轉 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吧。 2.車鑑會的報告中不是應該針對雙方的行車速度,方向等做出分析嗎?為什麼在報告中都 沒看到有關的分析。 3.車鑑會的報告寫我們發生碰撞才致對方倒地,這部分監視器拍到在發生碰撞前對方已經 失控了,這樣怎麼說因為發生碰撞倒地? 4.目前準備程序我該就直接接受車鑑會的說法全認了,還是依照我的疑問向法官陳述?怕 是不是讓法官認為我在硬拗。 發生車禍才知道保險第三人的重要,真無奈~ Ps:我方一點受傷都沒有,連車損也沒有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11:10

您好,

 

1、理論上等待左轉車身不應占用到對向車道

 

2、對方傷勢聽起來很嚴重,以30萬賠償金來說尚不算過分,若不和解刑事部分會被判刑(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仍然需要賠償相當之金額和精神慰撫金。

 

3、所謂禮讓,就是要在過中線之前停下來,您雖然緩緩前進要停下,但對於對向來車而言,無法判定您的動作,勢必要緊急煞車,那就等於是沒有禮讓了。

 

4、對方車速無法判定,但經過路口時未減速仍應負擔少部分過失責任,只是對整個案件影響也許不大。應盡力與對方達成和解,避免刑事留下紀錄且徒增訟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siemon 104-12-30 10:16

律師:您好 

     敝人因開車與同向機車發生擦撞, 從我車行車記錄器可判斷出, 對方係因要超越前方同向腳踏車, 向左偏移致使機車左側把手擦撞我車右測後視鏡, 因而倒地受到擦傷。事後由敝人提出至當地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 因敝人認為同向行車擦撞應有肇責比例, 但對方要求我方負全額賠償且態度惡劣, 終因賠償金額比例談不攏, 和解失敗。 

後來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日前收到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報告, 認為敝人超越未保持安全間隔距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5款), 判定敝人為肇事原因, 對方無肇事因素。

想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1.敝人打算提出聲請覆議, 提出時機是否在收到開庭通知後, 於開庭時向法官提出?

2.提出聲請覆議的同時, 是否還需要同時提出答辯書? 若不需要, 請問答辯書提出的時機為何時?

3.如果我想要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何時為最佳時機? 是否等到完成判決後, 若我方敗訴, 想要上訴時再委任律師處理即可? 

尚請撥冗給予指導及建議, 不勝感激。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30 10:49

您好,

 

1、當事人自行提出的鑑定聲請覆議的提出有時效規定,無須等到開庭,直接向鑑定委員會提出即可。

 

2、提出覆議時可附上陳述意見書,陳明覆議之理由,答辯書則是針對原告提出之書狀回應,在法庭上提出。

 

3、建議如欲委任律師處理,第一審就應為之,避免在訴訟上攻防方法有所缺漏。

 

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評估,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陳 104-09-06 22:37

 

 一.交通鑑定為法院判決重要參考,該如何覆議?

1.警方交通事故研判表 ,我 → 尚未發現肇因 (無肇事因素)

2.交通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我 → 未注意車前狀況 (肇事次因)

※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的照片紀錄表及監視器均顯示,我剛進入四岔路,四周並無任何車輛

◎對方的筆錄是進入交叉路口,時速30~40公里

對方一直說他看的是另一卷監視錄影帶,而交通鑑定委員會以我已說明完成,示意要我離開



◎我的筆錄 我看見對方離我尚有三台車子的距離且我有按喇叭示意

我都已經善盡道路使用,照片紀錄表顯示我有環視四周才通行,是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左方車為讓右方車先行為肇事主因,未注意前方路況朝我衝撞到我的前輪





二.已進入司法程序(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對方看不起一個女子,一句道歉也沒有,電話中還詛咒我變殘廢,他說他不是無賴亦不會支付任何賠償責任,他更不怕被關。對方不理不睬,居然在檢察官面前罵我可惡,還要我賠償30萬元,完全不會支付我的任何損失。



※對方為肇事主因,如案件勝訴,對方又不負賠償責任,我要如何書寫書況說明對我有利?




 一.交通鑑定為法院判決重要參考,該如何覆議?

1.警方交通事故研判表 ,我 → 尚未發現肇因 (無肇事因素)

2.交通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我 → 未注意車前狀況 (肇事次因)

※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的照片紀錄表及監視器均顯示,我剛進入四岔路,四周並無任何車輛

◎對方的筆錄是進入交叉路口,時速30~40公里

對方一直說他看的是另一卷監視錄影帶,而交通鑑定委員會以我已說明完成,示意要我離開



◎我的筆錄 我看見對方離我尚有三台車子的距離且我有按喇叭示意

我都已經善盡道路使用,照片紀錄表顯示我有環視四周才通行,是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左方車為讓右方車先行為肇事主因,未注意前方路況朝我衝撞到我的前輪





二.已進入司法程序(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對方看不起一個女子,一句道歉也沒有,電話中還詛咒我變殘廢,他說他不是無賴亦不會支付任何賠償責任,他更不怕被關。對方不理不睬,居然在檢察官面前罵我可惡,還要我賠償30萬元,完全不會支付我的任何損失。



※對方為肇事主因,如案件勝訴,對方又不負賠償責任,我要如何書寫書況說明對我有利?




你好:

詳細處理程序可以參考此篇整理

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