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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on 102-08-26 19:32

律師你好,我爺爺在今年Aug/7過世,他在生前有一筆土地給長孫,他有五個子女與配偶(奶奶),其配偶為植物人(無法申請印鑑證明). 爺爺在生前有跟其子女(叔叔&姑姑)寫一份協議書,財產分配.要給叔叔與姑姑的土地已經過戶在他們名下了.唯獨要給我部分尚未過戶(因為當初考慮爺爺還在保農保需要農地所以沒過戶給我).如今爺爺過世了,要怎樣辦理才可將農地過戶給我(孫子)

小賴 102-08-26 08:38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奶奶有一塊地 之前在爺爺過世之前有貸款後來因為農會說奶奶年紀大不能當貸款人 所以以我爸爸當貸款人 於是土地權狀正本放在我爸這邊 最近姑姑們說服奶奶賣掉土地 私下分好財產 爸爸只分得很少部分 請問在土地辦理過戶時正本還在我爸這邊但是還可以買賣應該是去申請遺失然後補發正本 這部分有涉及偽造文書嗎?因為奶奶不識字但是奶奶同意賣土地, 另外奶奶財產分配不公 未來奶奶的生活照顧 其它子女都沒有照顧的話 是否可以告姑姑們 遺棄罪 謝謝您
1.如果明知權狀沒遺失 申請補發 確實可能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2.有扶養義務不扶養 是可能有遺棄罪的問題
小烈 102-08-24 02:30

事情內容如下,有一位朋友稱為A,他欠我一筆錢,結果這位A和另一位B也有債務關係,後來無意間發現AB之間有親戚關係,在明查暗訪下得知A將一棟房子設定抵押權給B,我得知後上網查詢一些法律常識才知道B抵押權優於我的普通債權,A和B之間有開立借據,但我懷疑並無真正的金錢給付,因此有以下幾個疑問 一、我想提抵押權不存在之訴,原因懷疑A與B之間是假債權,雖有開立借據,但無實際金錢給付,不知可否? 二、主張這個算消極確認之訴嗎?三、那我提起這個之訴舉證責任該如何分配?是我需要提出AB之間沒有金錢給付的證據,還是AB之間要去證明他們之間有金錢給付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4 10:29
回覆 小烈 的發言內容:

事情內容如下,有一位朋友稱為A,他欠我一筆錢,結果這位A和另一位B也有債務關係,後來無意間發現 ... (恕刪)

這必須查對方是如何借款,必須提起確認及塗消。舉證當然是在你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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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提起塗銷抵押權之訴,但您身為原告當然需負舉證之責,但由於您是否認之一方,故對方應有積極證明借貸關係存在之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紅 102-08-21 00:24

父母結婚多年,母親在外工作,父親是職業軍人退伍,兩人都已屆退休之齡,小有積蓄,原以為靠共同存款和父親的退休俸,兩人晚年生活可無虞。但近日發現父親有外遇,並要求與母親離婚

父親數年前就曾有外遇,在母親的原諒下重返日常生活,但最近又再犯,並且坦承不諱。為了顧及情面,母親並未找徵信社捉姦,也不願與父親離婚。父親因而改為要求分居,母親不得不同意,但跟父親說必須將所有財產 (房子及存款) 轉至母親名下,並且每月支付二萬元給母親作為生活費用,以免母親老年生活沒有保障。

母親的朋友聽說後,警告母親,如果現在離婚的話,因為父親有不忠之事實,母親在財產分配上可以獲得較好的補償。但若只同意分居,過了幾年父親還是能以兩人並未生活在一起、難以維持婚姻為由而訴請離婚。到時父親不僅有權平分財產,將兩人共同的積蓄拿到外面給小三,而且父親若在外面為了小三舉債,母親還有可能必須幫父親還債。朋友還說,雖然父親現在答應每月給母親二萬元,但若之後不付,母親也拿他沒辦法。

因為母親身體不好,將來可能需要請人照料,母親很擔心經濟狀況。結婚多年,母親也不希望斷然離婚,但朋友的意見讓她很不安。

請問,分居後,父親真的可以因此訴請離婚嗎?

父親的債務,母親需要幫忙償還嗎?財產分開制可以避免母親名下的財產被拿去還債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父親答應每月支付二萬元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呢?寫協議書有用嗎?

若留下証據証明父親是因外遇導致分居(如錄音等),父親日後要求離婚的話這項証據還有用嗎?

母親應如何讓自己更有保障呢?(要求父親放棄剩餘財產分配權?這有可能執行嗎?)

1.只能說如果母親有縱容父親外遇情事 將來要訴請離婚 或許會增加難度 2.夫妻長期不共同居住 沒有婚姻生活之實際 這將來父親確實可能以婚姻發生破綻訴請裁判離婚 3.如果夫妻雙方協議支付一定生活費用 這些協議都會有效力 4.至於如果父親負債 這跟母親原則上沒有關係 部會影響母親財產 5.令夫妻財產分配上 這部分最多就是 父親跟母親請求財產差額半數

小紅 102-08-22 19:51

謝謝律師回答。

 

目前家母是想要在不離婚的前提下,和父親寫分居協議書。

協議內容大概是這樣:

父親必須同意,日後不得以兩人並未共同居住、婚姻難以維繫為由而訴請離婚

父親同意每月支付母親二萬元作為生活費用。

兩人去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同時,父親同意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兩人皆無負債)

 

請問:

父親若在協議書上簽字,那這份文件就有法律效力了嗎?還是需要找人公証呢?

如果他簽了名又不履行,可以提起告訴嗎?

 

父親簽了名之後,是不是真的不能以『並未共同居住為由』而訴請離婚

 

如果父親不付二萬元,母親可以依法追討嗎?

 

母親會想要先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是怕父親日後在外欠債,銀行訴請代位求償查封母親的財產。請問,如果現在父親在協議書上簽名放棄請求權,這樣有法律效力嗎?還是一定要等兩年直到請求權自動消滅呢?如果父親簽完名,幾個月後又反悔,他可以再回來請求嗎?

 

很多人建議離婚,但家裡還是希望父親能回心轉意,所以考慮得很多,也弄得很麻煩。先感謝律師的回答了。

 

自然 102-08-20 10:09

家父有五兄妹,三男二女,家父排行老大,下有二個弟弟,大弟弟已歿(離婚,育有三名子女),二弟弟已歿(未婚),大妹(已婚,育有二名子女),二妹(已婚,育有一名子女)。

家父的雙親先後過世(即發問者的爺爺、奶奶),留下一些土地,因家父大妹及二妹已放棄繼承,但家父二弟弟的子女因有些糾紛未蓋章放棄,爺爺在世之前有用書面文字說明文土如何分配分配書上未蓋章及簽名,但有二位證人

地政所寄來通知,請我們盡快辦理繼承,請問家父二弟弟子女不蓋章,家父要如何處理土地一事呢?

 

您好:就您目前所提供的資訊,1、首先,您的爺爺在世之前有用書面文字說明該土如何分配,但由於分配書上未蓋章及簽名,雖有二位證人仍不生法律上之效力。2、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辦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故,您父親之二弟弟的子女不蓋章,您父親仍得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7083377或來信alex4279@gmail.com指教,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12:39
回覆 自然 的發言內容:

家父有五兄妹,三男二 ... (恕刪)

這代表對方也有繼承權,你不能直接登記為你自己所有,必須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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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王 102-08-16 12:20

你好 

贈與有無時效消滅的問題 ??

民國三十三年,祖父擁有某地段土地二分之一所有權,另一親戚擁有二分之一所有權,當時這一親戚有欠祖父一大筆錢,所以這位親戚就將其二分之一所有權給祖父以抵債務,但只是口頭言明沒有任何證明或過戶登記。到民國五十四年,辦理遺產土地登記事宜,依照祖父遺囑分配上開土地,大房及三房各半,因此將祖父所擁有二分之一的部分登記到大房長子名下(大房於民國二十五年往生),便宜行事將親戚還給祖父的二分之一部份直接以贈與方式登記到三房長子名下(三房於民國四十八年往生)。

如今事過境遷,都快五十年了,如今大房長子竟然到法院提告,訴請當時親戚直接贈與三房長子的登記無效。

請問:大房長子又不是贈與人,他有權提出贈與無效之訴嗎?又,贈與登記已快五十年了,有誰可以出來宣告當時贈於事無效的嗎?贈與有無時效消滅的問題?

Thanks.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贈與仍屬一般契約行為,所以仍有時效之問題,且本件年代已久遠,會有舉證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砲王 102-08-16 13: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贈與仍屬一般契約行為,所以仍有時效之 ... (恕刪)

你好

其實我是三房的長子, 當時以贈與方式登記親戚的1/2持分到我名下, 是大家同意的方式, 且當時登記的相關資料, 地政事務所已不存放(據地政事務所說 : 保存期限十五年), 且贈與人, 贈與人子都已死亡, 大房長子憑甚麼提告, 且一審我勝訴, 現在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我想問, 無憑無證的提告, 告得了我嗎 ? 如果二審我再勝訴, 我可以反告他誣告求償嗎 ?

所謂「誣告」係指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刑法第169條定有明文。故刑事案件才有誣告民事案件不會構成誣告,而你的案件是民事案件自無所謂誣告,如果你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反而有可能構成誣告

Liz 102-08-15 16:12

請問律師..
因爺爺過世, 留下一棟房子,
房子登記在長子名下,但沒立遺囑,
其他人都沒意見,只有一個叔叔覺得他有權利分,
長子也願意依房子價格給他該得到的現金(如依法律分配,奶奶可以分配一半,其餘再由其子女平均分配),但叔叔覺得這樣分配拿的太少,因而不要蓋章,請問該如何解決??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51
回覆 Liz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因爺爺過世, 留下一棟房子,
房子登記在長子名下,但沒立遺 ... (恕刪)

只能辦理公同共有,之後再處理分割的問題。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桑娜 102-08-14 11:31

因之前我長期在外租屋工作媽媽看了不捨
媽媽前陣子過戶了一間房子給我
最近要跟爸爸離婚了 我需要拿我名下的那間房子出來給他們對半分嗎?

還是爸媽只需要分配他們雙方名下的財產就好?

如果已經贈與給你 這部分並非刻意減少母親婚後財產所為 應該不會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計算之內

Lee 102-08-11 15:29
請問律師離婚協議書中有條「雙方婚姻存續時所負之債務各自負擔,並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為侵權行為而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 但對方曾未經同意擅自?刷我的信用卡以及在網路社群寫些辱?我的字眼,如同意上述條例,是否意味我曰後無法對對方提起告訴?那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8-11 16:48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Lee 102-08-11 17:44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假如還沒簽,當然別簽。假如已經簽了,找個好律師還是能解套!

 謝謝律師!!目前尚未簽字。再請教如下:
若此條例保留前半段將「以及所有因他方於婚姻存續中之行為而生之刑事告訴權。」此句刪去是
對我較有保障?
若對方於婚姻存續內有擔任保人之類的,刪除這句是否將來也會連累我需負連帶責任?謝謝

芸汝 102-08-09 21:35

我想請問一下!夫妻若想要離婚除了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直接辦理離婚還可以去哪裡辦理離婚手續??

若夫妻間共有一棟房子,要怎麼分配??

若是要把房子賣了,要怎麼分配?

夫妻之間育有一女(年滿20)一男(未滿20)

子女(男)可以選擇與誰住嗎?

那如果可以選擇,子女(男)選擇與媽媽住

那妻可以向夫要贍養費嗎?

還有其他的費用可以向夫所要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8-10 04:33

您好!除了自行協議離婚外,還可以去法院以調解和解或裁判的方式離婚離婚財產分配是以全部婚後剩餘財產為對象,平均分配為原則,差額再以現金找補,基本上不能要求改變房子共有的現狀(共有人隨時可請求分割,但這與離婚與否無關)。未成年子女,若已接近20歲,大抵是尊重小孩的意願,由小孩選擇跟誰住;若沒有共識,可由法院決定監護權歸屬。未照顧小孩的一方,應給付扶養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酷兒 102-08-08 02:57

您好,在此請問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遺產主要為房產)

繼承人生前並未表明遺產要如何分配

若是多數繼承人不願意照法律上的均分進行遺產分配

多數繼承人不願意簽字均分,而是私下協議進行其他分配方式

少數繼承人能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分割遺產(就是照法律走,所有繼承人均分)?

如果可以申請強制分割遺產的話,要在被繼承人往生後多久時間內辦理?

若是走向強制分割遺產是否就必定走上法拍一途?

沈恆 (沈律師) 102-08-08 05:38

您好!遺產繼承人無法全體達成分割協議,且無遺囑契約禁止分割,則任一繼承人可以隨時訴請分割,並無時間限制。又,若房屋只有一棟,有多人繼承而無法妥協,則很可能會採拍賣房屋分配價金的方式。以上謹供您參考。

昕雲 102-08-07 13:15

先生因病過世,有三個哥哥與公公上健在(婆婆不在),我有兩個未滿18歲小孩,現在想再改嫁,但娘家媽媽極力反對,原因是怕我的兩個小孩分不到祖產,祖產是數筆農用土地及不曉得多少錢的定存(沒有房子),請問:情況一 若我還是改嫁,公公在世期間若把財產事先贈與其他三兄弟,我是否有其他方式能幫孩子爭取?情況二:若公公尚未分配財產就不在了,是否就只能像大家說的須等待大家蓋章才能分遺產?又農用土地須繳交的遺產稅是否很多?

1.生前處分財產所有權人的自由,無法可管。
2.本件依您所述內容,您的子女代位繼承您先生的應繼分,屆時當然會有遺產分割的問題。(此部分不因您有無另外婚嫁而有不同)

 

沈恆 (沈律師) 102-08-08 01:40

您好!除了樓上賴律師的建議外,補充幾點。若小孩能代位繼承農地,而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蓋章同意分割,可以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另,繼承農地只要五年內繼續農業使用,可以免繳遺產稅。以上謹供您參考。

昕雲 102-12-31 16: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不好意思有點不懂,意思是我在公公健在之時,幫未成年的小孩執行代位繼承嗎?

 

sami 102-08-07 10:04

你好:最近家裡有些繼承問題,想請提供相關法律知識,解除困惑

情境:

 家父A、叔叔B、姑媽C為爺爺第一任配偶乙之子女,祖母過世後,爺爺續絃,並將養子D戶口為生子。 爺爺過世,C、D拋棄繼承,爺爺遺產A、B、丙三人繼承後來過世,其遺產D單獨繼承。 今發現另有爺爺繼承之曾祖父(早於爺爺甲過世)之遺產。曾祖父之所有子女均已亡故。

 請問:

家父A、叔叔B繼承權是屬於代位繼承?還是第一順序之次親等(孫子)繼承? C、D於爺爺繼承事實發生時已拋棄繼承,所以,無論是第一順位次親等繼承權或代位繼承,均已喪失對曾祖父丁現有名下財產繼承權? 若A、B係以第一順位次親等身分繼承曾祖父遺產,後於爺爺過世之第二任配偶,是否仍具有繼承曾祖父丁遺產之權? 若A、B係代繼承遺產,則後於爺爺過世之第二任配偶,是否有繼承曾祖父遺產之權? 若有代繼承遺產之權,因已過世,其所承續爺爺遺留之代位繼承權,是否可由A、BC、D四人繼承?抑或僅有之生子D繼承權,若此,則丙與A、B間代繼承遺產分配比例為何?

這個狀況有點複雜,不知有無說明清楚,如能解惑,至為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8-07 10:23

您好!丁早於甲死亡,並沒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後來發現丁的遺產於丁死亡時已歸甲所有,甲死亡後,丁原留下的遺產即變成甲的遺產,只有A、B、丙有繼承權,同樣以情境2.3.的方式繼承。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魚 102-08-05 22:43

我父親在母親死後娶了繼母,繼母和父親生了三個妹妹
前陣子父親過世,留下一棟房子
請問遺產該如何分配?是我和繼母及三個妹妹五人各拿五分之ㄧ嗎?
還是說,
我已故的生母也能拿到一份遺產,所以遺產要分成六份?
如果是的話,我應該代替亡母繼承她的那一份嗎?

您的母親已非令尊在法律上的配偶,並不具有繼承人的資格,所以本件應以令尊之配偶(後母)及所有子女繼承人,按人數平均享有應繼承分。

繼母的部分另外可能還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行使之問題,所以您未必能夠分到令尊財產的五分之一。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1
小葉 102-08-01 12:25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民法第1030條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的相關問題 假如夫妻雙方都有在工作(沒有小孩) 但夫的薪水是妻的兩倍 平常家用甚至是妻子的保險都是丈夫在支出 妻子的薪水都只花在自己身上 而丈夫為使兩人生活更好除了必要支出外其餘的錢都存下來 進而投資理財 結婚多年家事幾乎都是丈夫在做 現在兩人因個性不合想離婚 但對離婚條件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丈夫的婚後剩餘財產比妻子多 依法定財產制妻子離婚後可以請求剩餘財產的一半 我想請教的是這樣的情況下丈夫如果訴請離婚 法院減免丈夫分配給妻子的剩餘財產機率大不大???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53
您好,主張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有顯失公平者,由主張之人負舉證責任。建議您準備您支出家庭生活費用之相關單據,並確認有無人証後,與律師約時間諮詢。如有需要歡迎來信或來電,並祝順心。
小羽 102-07-30 12:35

請問夫妻結婚四年,夫有工作,妻為家庭主婦,最近買預售屋登記,一直在討論要登記在誰名下?

1若登記在夫名下,貸款皆由夫繳,若未來離婚,房產分配是否都是由夫所有?

2若登記在妻名下,但妻沒有薪資證明及扣繳憑單,這樣是否要由夫先登記再辦理過戶?

  若可以登記在妻名下,那夫是否也有所有權?

3.若一起登記在兩人名下,是否就算夫妻共同財產制?那所有財產都算共有制,還是只適用房產?

麻煩解答^^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6

不管登記在誰名下,都是婚後財產,離婚時要進行分配

芝芝 102-07-24 16:12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家人是債權人,在法拍現場遇到承受方面的問題,若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打算聘請律師處理。
我家人去法拍現場,聲明承受第三拍的流標拍賣物,書記官要求他繳交保證金,說之後還要繳交價金差額,否則不能承受,遂要我家人現場簽署反悔承受聲明,寫道因我家人未帶保證金,故反悔承受拍賣物。

但是我看到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法院的要求根本於法無據。該裁定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拍賣之動產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而債權人願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依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將動產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此之所謂承受,係指債權人以執行名義所載債權抵付拍賣標的物之價金而受讓其所有權而言。如執行名義所載債權額高於標的物之最低價額,一經債權人聲明承受,即與強制執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變賣終結之情形相當,不生執行法院命債權人繳納價金之問題。」

 我家人的債權金額300萬元(不含利息),拍賣物底價才40萬元,雖然有另一併案債權人,但他並未要承受,且債權只有20萬(不含利息)。在這篇討論http://ppt.cc/l-dS,也提到債權人於應分配債權額高於承受動產之價金時,更可行使抵銷權( 參見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 );若債權人應提出保證金,對債權人亦顯有損害,並不合法條定為「承受」的文義。」

請問依照我家人的狀況,能請律師提出甚麼訴訟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這訴訟是否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謝謝。

 直接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即可。

嫩葉 102-07-20 00:41

我爺爺他有2個女兒

因為他的兒子因為一些事故去世了  在年幼時後跟他親哥哥商量分一個給他做兒子

家中成員 爸爸 媽媽 哥哥 姊姊 我

爺爺有一塊農地農地上面有一棟房子

現在爺爺有失憶現象 

有時人很清醒 有時候很快會忘記一些事情

但我不知道 我爺爺在還沒有失憶時 有沒有事先寫遺書

我請問如果依財產繼承順序怎麼分配

想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我的疑惑

我不知道我打的問題會不會很模糊 

在某條件下產生的方案是有幾種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感恩感恩

 

 

 

 您的父親是上述「爺爺」的養子?還是說您的母親是上述「爺爺」的親生女兒?

嫩葉 102-07-20 19:51

那是我爺爺 沒錯

因為他兒子一些種種原因去世了

跟他哥哥商量分一個給他當兒子

我爸爸是被分做當兒子

所以我們從小也就順著叫爺爺

我上面打的就是目前爺爺狀況

我想了解  爺爺如果走了  會出現哪幾種狀況

依我們家庭現在這狀況  按法律程序會是怎樣的處理

請各位律師 替我解答

補充  爺爺他還有親生2個女兒  

有緣人 102-07-19 22:07
我因欠數家銀行卡債房屋已被拍賣,本人對於其中一家受分配債權銀行所受之分配款有意見,就是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本人欠他本金共約八十多萬元分為多筆,時間約五年多,其中有一筆四十多萬元的本金被計收違約金又多四十多萬元,剩餘的四十多萬元本金被計收利息又四十多萬元因此本金加違約金及利息共計一百六十多萬元,整整增加了一倍,本人不但未分到拍賣款一分一毛,反而還倒欠他,因此狀告中國信託違反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金額;及同法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20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份之利息,無請求權,又銀行公會理事會規定,銀行最多只能跟持卡人連收三個月之違約金,他們卻連計五年,本金加利息高達年息30%以上,明顯偏高,並有巧取暴利之嫌,本人於數日前收到法院通知要本人出庭辯論,當面對奸巧的銀行時,本人要如何應對,如何辯論,請有實務經驗的律師專家詳細指點,不勝感激!

信用卡消費墊款的利率一般約為19-20%,所以本案應先釐清您的逾期未繳迄今時間多久,若計息時間拖長,計付的利息有可能因此增加,另外,就對方所主張之債權是否已經取得執行名義,若銀行已經取得確定判決或者是支付命令的話,則本件恐會遭到銀行訴訟標的為既判力所及請求法院逕行駁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附帶說明

您可能必須進一步了解一下銀行方面主張之債權金額裡面利息違約金是多少,依您所述情形來看,沒有利息成分而全是違約金的機率應該不高。

有緣人 102-07-22 19:4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信用卡消費墊款的利率一般約為19-20%,所以本案應先釐清您的逾期未繳迄今時間多久,若計息時間 ... (恕刪)

謝謝,我一開頭已有說明因欠數家銀行卡債房屋已遭法拍完成,故現在已無所謂的支付命令等之前的程序,我的意思是房屋法拍後的所得金額分配給數家債權銀行,我對其中一家中信銀行所分得的分配款金額有意見,不平之下憤而提告,(內容就不再重複),我現在已收到民事庭的出庭辯論通知,且第一審裁判費也已繳交,我想請問的是當我出庭與奸巧銀行辯論時,要如何說才有勝算!

 

張先生 102-07-18 20:13
律師你好:我爺爺共有四個兒子、5個女兒(其中包含一個養女),〉我曾祖父生前就把房屋土地過戶到孫子(我爸)名下, (民國73年間),試問曾祖父、曾祖母、奶奶、爺爺、往生後,我爸那塊過戶到的房屋土地是否為他一人所有???還是要平均分配到我爸兄弟姐妹(含認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44
要看當初過戶給你父親名下的理由。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張先生 102-07-18 20:13
律師你好:我爺爺共有四個兒子、5個女兒(其中包含一個養女),〉我曾祖父生前就把房屋土地過戶到孫子(我爸)名下, (民國73年間),試問曾祖父、曾祖母、奶奶、爺爺、往生後,我爸那塊過戶到的房屋土地是否為他一人所有???還是要平均分配到我爸兄弟姐妹(含認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該動產登記在您父親名下,即為您父親所有,並無繼承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先生 102-07-18 20:00
律師你好:我爺爺共有四個兒子、5個女兒(其中包含一個養女),〉我曾祖父生前就把房屋土地過戶到孫子(我爸)名下, (民國73年間),試問曾祖父、曾祖母、奶奶、爺爺、往生後,我爸那塊過戶到的房屋土地是否為他一人所有???還是要平均分配到我爸兄弟姐妹(含認養)???
如果是已經移轉 看當時過戶性質是甚麼 如果是贈與 當然就歸你父親所有 如果只是借名登記 那可能要回歸遺產繼承繼承
louisa 102-07-18 19:06

請問律師:

我與先生已經分居快2年, 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是條件談不攏, 先生一直發簡訊騷擾我,還打電話給我的上司,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我有一個問題是 我在10幾年前有買公司的股票掛在先生名下, (當時公司還未上市目前已變成上市公司) ,先生不願意歸還給我, 反而說那是他的, 我該如何才能拿回屬於我的股票? (公司同事可以證明當初是我出錢買的股票,因為是用公司分配給我的紅利轉去買公司的股票) 或者我是否可以要求先生把股票賣掉之後的錢轉存到兒子的戶頭當作學費?
兒子已滿18歲, 目前跟爺爺奶奶住, 監護權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先生說離婚後不准我去打擾他們父子的生活, 這該如何處理呢?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都同意下才能進行,如果你願意退一步或許會比較快談成。

如果雙方都沒意願退一步,那你只好想想對方有無通姦外遇的情形,直接提起裁判離婚,並請法院酌定親權行使及以判決決定如何進行財產分配

fen 102-07-17 23:50

父親近日過世.於(32年前)結婚後三個月以繼母名義買一間房屋,過世前留有遺囑:此屋歸她,另一間房 屋由子女三人繼承,現金4人平均分配,繼母主張侵犯到她的特留份,請問當初以她名義登記房子,我可以主張是特種贈與嗎?需要提出什麼證據嗎?她也承認那是父親買的

民法第1173條規定,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你父親與繼母結婚後三個月將買來的房子登記在繼母名下,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有落入該條"結婚"類型的特別贈與中,不過實務判決認為,該類贈與的起因在於該類型的事件發生時,被贈與人"急需用錢",因此贈與人預先將應分給的財產贈與該被贈與人。你的案件中,繼母受贈與房子似乎與該條的"結婚"態樣的意旨有異。且如果贈與的有其他原因存在,例如討好對方的意思,法院會認定這種贈與並非特種贈與贈與當時,你的繼母與父親住在一起,並沒有因為結婚分居出去,將來如果興訟,法院可能會認為這是你父親為了討好你繼母的一般贈與而非特種贈與

林林 102-07-15 13:45

律師您好:

請問夫妻離婚的話,其財產分配是以夫妻兩人名下的財產合併計算並扣除負債,再進行分配嗎?

若其中一方為公司負責人(尚有其他股東),那麼公司的盈利需要併入財產分配嗎?

謝謝

 並非單純以名下的財產扣除負債,而是以婚後的財產淨值(已扣除負債)扣除無償取得部分後,再扣除婚前的財產淨值,然後再比較二人間增加值的差額。公司的股票部分,如果屬於婚後財產,可以請求分配股票的半數,如果紅利於離婚後才分配給另一半,那這部分也可以請求(如果在離婚分配,那就對剩餘的現金進行分配的請求即可)。

本件應先釐清離婚方式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若是協議離婚的話,則財產區分的事項一般都會列在協議內容裡面,而協議財產區分的事項也未必會全然依照法律所定來約定,原則上只要雙方能夠達成協議,則財產區分事項均應依協議的結果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芝芝 102-07-11 14:20

有一強制執行上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大們。我是債權強制執行了債務人名下的地上建物,法拍後如預料中的無人購買,打算三拍後承受,結果三拍前突然出現併案債務人。我查過如果有兩個以上債務人都要承受,是以抽籤決定,然後依價金和債權的金額大小,看要完全抵扣還是要補差價。現在我和這位債權人,債權都大於拍賣底價。

1. 若我沒中籤的話,併案債務債權可以抵扣拍賣價金,我是否會拿不到一毛錢,連之前繳的執行費、鑑價費、登報費都沒有?亦或是我可以要求依債權比例分配拍賣建物的持份,或是有任何方式要併案債務人依債權比例給我現金?


2. 若有人願意拿出高於拍賣底價的錢買下建物,請問拍賣物結標價會以拍賣底價來算,還是以標箱內承購人自願出的較高價金來算?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13 15:00

執行費等費用會優先分配給各債權人,剩下的才依債權金額比例分配

法院會處理,你不會吃虧的

既然是三拍沒結果,就直接由債權人承受,不會有2的問題

mnemosyne 102-07-10 16:42

不好意思,文章比較長,但實在是很煩惱。

 

如題,最近家中碰到了遺產分配的問題,狀況如下:

 

家中成員:爺爺(已去逝)、奶奶(已去逝,比爺爺晚) 、長子(我父親) 、長女(我姑姑) 、奶奶與前夫所生的一男三女。

 

爺爺奶奶在世的時候是與我父母住在爺爺名下一棟房子內,而姑姑成家以後就已搬出去居住。爺爺去逝時,名下留有一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以及這棟房子。並未留下遺囑。而因為我父親與我姑姑之間感情非常差,彼此都不願意提遺產分配的問題,所以就一直放著不動。而此時理論上這筆財產房子繼承人應該是我奶奶(1/2)與我父親(1/4)與姑姑(1/4)。

 

但在最近半年,奶奶因病過世。而奶奶有立下遺囑(有公證人在場),說她的那份(1/2)只留給兒子(我父親)。但因為我奶奶有阿茲海默症,請問會因為如此而使得遺囑無效嗎? *1

 

假設遺囑無效,這個時候奶奶的(1/2)就變為遺產繼承人為我父親、姑姑、奶奶與前夫的四個孩子。也就是說我父親與姑姑一人除了原本的(1/4)以外,還可再分得(1/2/6=1/12)(奶奶的1/2分給6人)。請問這樣計算是正確的嗎? *2

 

還有,我奶奶過世後我父親曾多次與姑姑協調,希望由我們這邊付出(1/3)的房價,並且放棄那筆財產(約兩三百萬),來取得房子所有權。但皆不成功。我想問的是,如果上了法院,通常會怎麼分配這棟房子呢? *3

 

我能想到的只有:

 

1.法拍,所得依照各繼承人應得份分配。(我有聽說我們可提出優先申購,請問法拍的房價是以公定價格嗎? 還是說是用標的呢? *4)

2.強制判給一方,而其他方可向得到房子的那方收取自己應得份的房價。

 

請問,我們在這棟房子有二十幾年的居住史,這樣會使得法官更容易把房子判給我們嗎? *5

 

畢竟已經住了二十幾年了,實在是不想離開,請問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盡量保住這棟房子呢? 謝謝!!

tomo 102-06-30 03:52

律師您好:

外公因精神狀況,無表達自身之行為能力,被法院宣告禁治產,外婆是其唯一法定代理

外公名下有兩棟房子,一筆土地

外公外婆只有兩位女兒,苦無兒子繼承香火

外婆不識字但20年前與其兩位女兒口頭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一間房子給小女兒,土地給大女兒

最後一間外公外婆住的房子,給其願意跟外公姓(從母姓)的孫子(或其母親),兩位女兒皆同意

(在場雖有其他人,但另外兩人皆為兩女兒之丈夫)

因小女兒與其丈夫不同意外公外婆的要求,最後決定由大女兒未出世的長子來繼承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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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前,小女兒要求先賣掉當初說好要給她的房子,外婆同意後,房子過戶給小女兒就直接賣出,由小女兒出面跟買家收款(不知是現金還是匯款)

大女兒帶著三個子女與外公外婆同住,小女兒也在賣房後從此近乎人間蒸發

三個子女從小就鮮少看見自己母親的妹妹前來探視外公外婆,就算外公外婆住院也不聞不問

小女兒偶而過年會回來一下(大約10分鐘,但絕對不會超過30分鐘)

把外公外婆完全丟給大女兒扶養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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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過世前2年,大女兒與丈夫離婚後,在外婆同意下賣了當初說好給她的土地

民國99年1月,外公不幸因急性疾病過世,小女兒這時出現,表示會全權處理喪葬事宜跟費用,但是外公過世的保險補助金等要全數給她(大於喪葬費用),並且催促大女兒盡快辦妥除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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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大女兒除籍事宜辦妥後,小女兒便要求分配外婆現居房子繼承權,主張賣房分錢,

並且要求大女兒支付喪葬費用,大女兒與外婆多次聯絡小女兒未果,只表示要賣房分錢,

其他都不回應,遺產問題遲遲未有結果

時至今日,外婆身體每況愈下,擔心如果她不在,小女兒會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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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女兒跟外公姓的那位長孫,想請律師們給小的法律上的問題建議

A1.小女兒是否已構成棄養? 是否可因此喪失遺產繼承權?

A2.當初遺囑口頭約定,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跟外公姓的孫子是否因此具有繼承權?

A3.外公生前遺囑由外婆決定,其過世後,是否當初的決定就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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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賣掉自己的母親唯一可以住的房子,也吵著要分錢的小女兒,讓人心寒;

因長年不見其的外婆,口中念念不忘的說著『她(小女兒)何時會回來看我阿?』,讓我心酸

感謝看完此篇長文,與幫忙解答的律師大們

小花 102-06-29 08:53

律師您好:因最近阿公剛過世有遺產分配之問題,阿公共有五個兒子三個女兒,但阿公的第四個兒子大約在24年前就過世了,那這樣第四個兒子的女兒有合法繼承遺產的權利嗎??假若:叔叔伯伯都不願意分給第四個兒子的女兒,那這樣是合理的嗎?

民法第1140條 父親先過世 子女可以代位繼承父親應繼分 所以對方主張可能沒有依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29 15:51
回覆 小花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因最近阿公剛過世有遺產分配之問題,阿公共有五個兒子三個女兒,但阿公的第四個兒子大約在 ... (恕刪)

這樣是不行的。要小心不要提供任何印章給人辦理繼承登記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再來電洽詢。

小如 102-06-27 22:27

外公去年過世留下一大筆財產集現金,三位舅舅告知母親外公生前已經把財產過戶分配好,只給母親一百五十萬再多也沒有,經由國稅局調查,外公名下還留許多土地及現金{現金多少不知道已經被他們分配完},過世已快半年,請問繼承財產是否有時效性,我們現在要有甚麼動作,如果上法院需要多少費用,要如何查詢外公戶頭還有多少現金。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母親得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應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如 102-06-28 21:3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母親得主張繼承權遭受侵害,應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 ... (恕刪)

請問需要哪些相關資料?可否告知需要多少費用?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律師費用應與律師個別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29 16:13
回覆 小如 的發言內容:

外公去年過世留下一大筆財產集現金,三位舅舅告知母親外公生前已經把財產過戶分配好,只給母親一百五 ... (恕刪)

一、先去國稅局查有無申報遺產稅,及最近一年度外公財產及所得清單。

二、確認您母親有無拿印章給舅舅蓋印同意遺產分割

三、確認外公有無遺囑

四、基本上委任律師至少都要5至6萬元,但找律師是要找有時間跟您談的,不要找那種收完錢您想跟律師預約時間都說沒空那種。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再來電洽詢。

小如 102-07-01 18:41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如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你好

外公過世兩個月我們有去國稅局查財產清單單子上面留下滿多土地,只是舅舅不知道我們知道外公還留下那麼多土地,舅舅他們現在都統一說法說外公生前已分配財產,我們現在完全沒有與舅舅有任何交集,請問我們要如何知道外公生前有無立遺囑,舅舅他們看我們沒錢沒辦法告他們他們現在的心態就是這樣。

SUNNY 102-06-27 18:36

你好:

爸爸是公務人員生前每個月都有退休金,過世後退休金辦理全退,請問退休金的部分是否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如果可以的話,是要在遺產分割時提出還是要在另外訴訟?

 

SUNNY 102-06-27 13:18

律師你好:

      父親生前有賣一台車子(貸款)及向他人借款3萬元,過世後因退休金留下200萬元遺產,另有爸爸生前買的保單受益人為母親保險金額100萬元,父親的喪葬費用共花了35萬,媽媽也將車貸80萬及向他人借款的3萬元還清,母親將保險金額的部分拿去貸款買房(房子的市值500萬),向銀行貸款250萬元,請問: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Sunny您好

您似乎遺產分配有些疑問,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有指定受益人,就不算遺產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分配遺產是扣除這些債務的才分配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因為保險金已不算遺產,所用買來的房子也不算遺產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算法大致上是如此。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這將來由可能由法院做一裁定,就分割遺產費用,比例上如何分擔,原則上由聲請分割的人負擔。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這部分比較困難,因為畢竟媽媽是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私生子的媽媽不適合照顧小孩,可以請對方親人中比較適合照顧的人,來聲請改定監護人。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林林 102-06-26 10:17

您好:

依目前法律夫妻若離婚的話,夫妻雙方的財產共有制,需平均分配,那麼所謂的財產是指哪些?

若先生是公司負責人(尚有其他股東),那麼公司的盈利需併入財產中嗎?或是只是依照股利憑單上的股利來計入財產呢? 或是還有什麼我沒問到的,也麻煩您幫忙解惑好嗎?

謝謝 

 

102-06-24 20:37

各位律師您好:

想找桃園執業律師方便討論案由

1.案由:分割離婚共有房產(我與前妻各持有二分之一),對方無法溝通.....

因為房子無法分割使用所以會改成"變價分割"...

將此價金平均分配共有人...公開變賣過程中..我也可以買回....

對此了解實際流程與作業方式的律師...煩請留言!

請告知大約律師費用與裁判費用等.....(需要打幾庭就可以判決下來...)

謝謝!

===============

法律依據:

民法物權編部分條文於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同年 七月二十三日 施行(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二十四條第二 項規定參照)。依增訂之民法第八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題示情形,執行法院依變價分割拍賣共有物,由第三人得標買受,依上開規定,各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應通知共有人是否願優先承買,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由執行法院以抽籤定之,於法律增訂施行後,已無爭議。

 

二、

惟增訂之民法第八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並未規定可溯及既往,對於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前已發生之事件,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一條規定,不適用該規定。此類事件,於第三人拍定之情形,仍應認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應類推適用強制執行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由執行法院以抽籤定之,以期民法修正增訂第八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前後所持見解一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有需要可以幫您推薦,請您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102-06-26 19:13

 謝謝您....

如果有律師對於以上我所描述內容願意瞭解與接受此案的煩請與我直接聯繫....

因為考量案子討論方便...所以希望在桃園縣內有執業律師

h222666@雅虎.com.tw

謝謝!

奈里 102-06-18 11:20

您好!我想詢問以下的問題:

我一位親戚昨天被她老公打,他說她偷拿他的提款卡去領錢,我親戚說要去驗傷,他就說那他也要去警察局告她偷竊

她領那筆錢是之前小孩子的醫療保險理賠金,繳保險費的是她老公,所以理賠錢也是匯到他戶頭,但小朋友看醫生時花的錢都是我親戚出的,所以她才會去領出來。

我想問的是,夫妻結婚後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應該就是屬於法定財產制,而且夫妻雙方應該有互相維持對方基本生活能力的義務吧?之前她老公沒有上班賺錢花的也是她的薪水

可是他卻因為我親戚用他的提款卡領錢就堅持自己可以告她偷竊,這應該是不成立的吧?

想請問律師…夫妻之間婚姻關係尚成立的狀態時財產是怎麼樣分配的?我親戚真的會因為拿他的提款卡領錢而觸犯偷竊罪嗎?另外他幾乎都不出錢支付跟小孩有關的花費,這樣是不是可以用什麼法律來約束他分攤費用,不然我親戚的薪水要負擔全部的開銷有點吃力。

在這邊先感謝律師的解答!謝謝!

Luke 102-06-18 11:08

婚前購買房屋,因為女方也要負擔些微的房貸,所以要求要有一半的產權,為了讓婚禮順利辦下去所以就算是頭期款都是自己父母出的也這樣答應

但後來雙方因為一些事情不開心而鬧到要離婚,我想請問一下

房屋是為了雙方要結婚,家長才拿錢出來付頭期款,現在婚姻的關係走向離婚

女方一樣可以要求一半的房屋產權嗎?還是需要扣除貸款贈與的頭期那些再進行分配

謝謝

承佑 102-06-18 09:34

您好:

奶奶於101.10月過世(爺爺早已往生),奶奶生前留有土地(農地及公供設施保留地)公告金額約2,600萬,另於100.12贈與公告現值750萬房子給叔叔兒子(採公告現值扣除贈與免稅額後,繳交贈與稅及土增稅方式過戶),奶奶生前有子女四人(父親,1叔-領有身心殘障手冊,2姑),其中父親已往生(留有子女各1人-代位繼承),目前尚未申報遺產(已過6個月國稅局已發函摧繳中),

請問以下報稅及分配問題:

一.奶奶名下一筆土地銀行設有抵押權(借款人叔叔,保證人奶奶,土地為擔保品),借款金額150萬,尚有未償還負債約125萬,土地公告地價約650萬

1.請問申請報稅時125萬可否列入奶奶的未納負債?(叔叔已向銀行提出不願繳交後續本利聲明)

2.若銀行已進入司法摧收程序,繼承人是否有優先認購權?若有先後順序為何?

3.若土地遭拍賣後,該筆650萬公告農地是否仍需納入遺產總額中申報?

二.奶奶生前未立遺囑,現因繼承人均未拋棄繼承,按法規遺產應4等分並於繳納遺產稅後分割,惟因分配比率問題仍未解決,叔叔主張剩餘財產均為其名下所有(主因為奶奶過世前口述財產要給叔叔-有1位證人-奶奶妹妹),但二姑堅持按法律1/4分配,大家不願出錢繳納遺產稅(粗估約60萬-農地無法取得農用證明),請問若有三方同意繳交,可否避過二姑採對我們代位繼承者較有保障之解決方式(如法院裁決)?

三.奶奶於過世前生病之醫藥費部份,有約40萬皆由我們支付(叔叔及姑姑均未支出),此部份對於我們在遺產分配中是否有較有利的法規保障?

以上問題請教謝謝各為先進

阿龍 102-06-15 19:28

我父親於民國96年因病過世,家族中可處分父親遺產者有五人(下稱繼承者五人)。父親往生後留有債權土地若干筆、股票、現金)及債務銀行貸款約700萬元、向銀行作其他擔保人而被假扣押約2,000萬元)。繼承者五人已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限定繼承

其中債務部分,銀行貸款為償還第一順位,因擔保而被假扣押者為第二順位銀行貸款因當初以父親名下一筆土地地上物一棟(我所有)作為擔保品,並由我作為保證人,現下已向銀行辦理該筆貸款轉由我來借貸,並由其他四人做保證人,我每月按時繳交貸款利息

現今繼承者五人已將父親之現金及股票辦理分配過戶於各自名下,預計持續辦理其餘土地分割繼承,僅餘尚作擔保品之土地暫不分割處分。請問:

一、 繼承者五人未以繼承債權清償繼承債務,而將債權逐步分割處分,有無違反限定繼承之規定?

二、 如有違反限定繼承相關規定,繼承者五人將有何罰則?如無違反,將來該些繼承債務要求清償時,是否仍僅由該筆尚未處分之土地(加上地上物一棟)作為清償即可?

沈恆 (沈律師) 102-06-16 02:57

依您所述,繼承人並沒有依法完成整個限定繼承的程序,如果債權人受有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另外,不管繼承人有無違反規定,債權人可以求償的範圍至少是繼承時所有的遺產,不會因為繼承人已分割遺產就受影響;再者,如果處分遺產是因為不想還債,還可能會喪失限定繼承的利益。以上謹供您參考。

南柯一夢 102-06-14 05:13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1.如果前妻有詐欺情事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將來民事請求返還金錢 2.離婚兩年 原則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超過時效 可以拒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