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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102-03-13 09:13

律師您好:我是債權人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薪資及車輛一台.我想請問律師.查封的車輛我可不可以在查封前向法院提出.車輛如查封後直接過戶到我名下?因為車子是15-16年的老車了.沒啥剩餘價值..想封回來自己開..請問這樣可以嗎?該如何做呢?煩請撥空賜教..感恩謝謝!!!

關於本案你應當可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債權人承受」該動產,此部分請參照強制執行法第70條第5項及第71條之規定。
第 70 條
執行法院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認為必要時,應依職權於拍賣前預定拍賣物之底價,並得酌定保證金額,命應買人於應買前繳納之。未照納者,其應買無效。
執行法院定底價時,應詢問債權人及債務人之意見,但無法通知或屆期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拍定,應就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高呼三次後為之。
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如低於底價,或雖未定底價而債權人或債務人對於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認為不足而為反對之表示時,執行拍賣人應不為拍定,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但債權人願依所定底價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交債權人承受。
拍賣物依前項規定,再行拍賣時,應拍歸出價最高之應買人。但其最高價不足底價百分之五十;或雖未定底價,而其最高價顯不相當者,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承受時,執行法院應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
債務人不得應買。
第 71 條
拍賣物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願承受或依法不能承受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但拍賣物顯有賣得相當價金之可能者,準用前條第五項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小宏 102-03-08 17:02

請問律師

聲請假扣押執行狀送出了

程序都完成後

約幾天會查封完成?

幾天後會收到法院的通知公文?

謝謝

原則上必須看法院所受理執行案件的數量而定,不過一般來講應該會在一至兩週內收到法院第一道的執行命令或者是囑託查封登記書。依法動產查封效力經法院函囑地政進行查封登記完畢即已發生,但在後續會有前往現場查封了解查封標的物現況、製作執行(查封筆錄的程序。

Adam 102-03-06 22:25

律師 您好

想請問, 我在今年初被公司老板要求當公司擔保人, 但公司在不久後就惡意倒閉, 現在老板也己找不到人, 而銀行己對我發出公文要求清償, 想請問, 銀行追款是否有"時效性"? 是不是在幾年後, 求償條款就會失效, 我就可以不用還款, 是嗎? 另外聽人家說, 只要沒收入, 也沒加入勞健保, 名下也沒有資產, 銀行就無法向我求償是真的嗎?

另外, 再問, 若我與我太太前年才買一間公寓, 我有聽人說, 在結婚後, 夫妻買房, 房子所有權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 想問, 房子會否有被查封的問題嗎?

至於親屬(三等親內)會否有債權繼承問題呢?

感謝您

無奈的干苦人

 

 

 

 

您好,

       1.原則上一般保證的時效是15年,實際上名下沒有任何資產的話,銀行還是可以追款,只是追不到款而已。

       2.原則上結婚的時候如果沒有特別約定,都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婚姻存續中購買的房子,要看是登記在夫名下還是妻名下,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所有。

       3.現在繼承法修正後,都只要以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就好,若財產不夠清償債務,也不用再拿繼承人自己的財產清償

chiai66 102-03-01 19:23
我有在繳卡債 因為我公司把我從外勤調內勤公司要把機車收回(給別人便用)我自已可以買機車(登記在我名下)銀行會不會查封 已經協商過
機車會跑 通常債權人對查封車輛的意願很低 所以你應該不用特別擔心 不過確實還是可能遭債權查封
小作 102-02-09 21:01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一家在住)的稅單,其中一塊土地還被大伯父拿去抵押,因為繼承人(約8人)親戚間感情失和,所以難以共同出面溝通處理,我很擔心我的新房會被查封,請問律師:

1.我什麼都不想繼承,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聲請繼承權切割或拋棄?

2.可否把我繼承的部分贈與過戶給其他親戚或直接送國家?聽說可以請法院調查實際居住人為誰,就不會和我有關係了,要如何申請?

3.可否把新房(今年剛購屋)直接過給我老公,不知會不會有什麼限制條件?

很想擺脫惡夢的小作

感謝您的細心回答,祝萬事順心!

 

蔡律師 (蔡) 102-02-09 23:38
回覆 小作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最近買房子了,突然接到我奶奶(已身故10年)留有兩塊土地和一間動產(現在只有小叔叔 ... (恕刪)

您的問題必須看書面資料才能適度研判。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阿亮 102-02-04 09:28
我跟對方已經談好和解
和解金5萬分6個月給
對方如果中斷不給錢
是不是還有民事責任
是不是可以查封他以及
他父母名下的財產
好環我錢?
蔡律師 (蔡) 102-02-04 09:44

那要看您和解書怎麼寫。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對方應負怎樣的民事責任,這個部分應該要看你們雙方所訂和解內容而定。

其次,在現階段能否強制執行,則必須你所稱的和解書係為強制執行法上的執行名義,而具有法律上的執行力,這樣才可以逕行強制執行,否則就必須聲請假扣押獲准後才能執行了。

另外民法上一般均是個人責任,除非對方是未成年人,否則其父母如果未簽具保證或其他約款擔保他的賠償約定,可能就沒什麼執行他父母財產之餘地。

最末,提醒你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務請注意。不過,本件,可否提起告訴恐怕還是得看你們和解約定內容而定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law 102-01-30 11:21

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所住房子登記人為小叔,小叔戶籍已遷走,戶長是老公,

因小叔繳不出房貸,房子已收到支付命令,屆時將會來查封房子

所以想請問到時候屋內的物品都會被查封嗎?

因為屋內的電腦、電視、家具等物品都是我們買的

但也因為年代久遠無法提供購買證明了

而且來查封時會不會因為無人在家所有傢俱跟電器都會搬走呢?

還望各位為我解答~謝謝!

 

 

 

 

 

1.債權聲請執行 原則上只有查封債務人之財產 2.所以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居住的事實 那動產應該不在查封範圍內 3.如果還是被查封 只能提第三人異議之訴

law 102-01-30 13: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債權聲請執行 原則上只有查封債務人之財產 2.所以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居住的事 ... (恕刪)

 小叔有住在這裡~只是因為他無業很久了,生活上的開銷及用品都是我們在負責的,如要提起第三人異議,該在何時提出呢?

anson615 102-01-29 09:41

法院欲查封土地及建物共人有的動產動產,可以強行進入屋內嗎?(該住宅目前為另一未被查封共有人居住,被查封的人,不住在那邊,也不是該戶戶長?)

如果法院要查封時,居住的共有人不在,法院可以強行破壞大門進入嗎?

共有人一直都不在,法院人員也進不去,法院會如何處理?

若法院強行進入,那不是會損及其它共有人的權益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9 10:58

法院的行為是合法的。除非法院沒有通知您配合查封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6

通常就把封條貼在門外,這樣也有查封效力

東東 102-01-22 15:44
您好 我想請問 目前102.01.17我們收到一張銀行債務催繳的"房屋查封通知" 它說將於102.01.31向法院聲請房屋查封,並且將會同法院人員、管區警員及鄰里長、鎖匠強制執行 債權人是我爸爸,他與我媽媽"離婚前"所欠下的卡債 後來他們就離婚了,離婚債權人即遷離戶籍地 ,到現在將近八年了 目前擔心的是:我媽媽不確定她是否為擔保人(她本人目前的帳戶並未被凍結) 且房屋是位於我媽媽的名下不是我爸爸的 請問這樣銀行有資格向法院聲請查封嗎?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信用卡借錢不需要擔保人 所以銀行寄出的房屋查封通知根本無法執行吧?
說實在的 你可能要把你的問題整理一下 我看不太懂你的提問

您好,因為問題寫得有些不太清楚,所以先依我個人先前擔任銀行法務人員之經驗來回覆,就你們目前遇到的情形可以先和寄發通知之銀行進行聯繫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待取得資料後我想你提到的不知道曾否作保乙事,應該即可釐清。 另外早期的信用卡授信案件,某些銀行在發卡前是會要求持卡人要找保證人來簽連帶保證的才會發卡,所以目前可能尚不能排除你母親作保之可能。

其次,你們收到的文件乃是目前可以用來判斷案件進行到如何程度的重要依據,我想如果能提供資料給律師幫你們看過,應該即可提供你們完整的後續處理方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小盧 102-01-19 14:58

律師您好

我家因為機車貸款沒有繳納 
機車已經被分期公司拖回
後來又寄了一張 文票裁定 聲請強制執行的單子

想知道 幾個問題

1 我爸爸本人需要法院去嗎?

2 我有上網查過 但還是看不懂

我們家的財產會被查封嗎?

還是 薪資3/1的償還即可?

3 必須怎麼解決? 

感謝回答!!

 1.執行原則上如果債務人或第三人沒有異議  是不會開庭的   2.債權人可以查封債務財產  如果是在債務人名下財產確實可能受到查封拍賣  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 那就可能扣薪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25

重點是機車在誰名下,如果是你名下,就跟你父親沒關,也不會查封到你家財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1

把錢還清,請對方撤回執行。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中華 101-12-29 14:54

您好:我公司遭對方跳票金額約200萬元,爾後向法案申請支付命令,已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查到債務人有動產合計2筆,請問:

1.除國稅局查到2筆動產外,已知有多家銀行查封債務財產(不包含國稅局查到的2筆),我公司可以參予銀行債務人的財產分配嗎?如果可以如何具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既然已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即取得執行之名義,所以對方既已經被其他家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所以您們公司當然可以參與分配,具狀的部分,可以參酌司法院網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小奕 101-12-26 16:02
請問 我爸爸欠人家70萬幾年了 那時候每個月還 但是對方嫌慢所以叫人到我家砸店 後來我爸不願意再還 於是人消失了 連我們也很難聯絡到 前幾天律師寄了一張函 我沒特別注意 今天一行人 自稱法院的人+律師 (因為我做大夜班 所以是被爺爺叫醒的 證件什麼的沒去注意) 到我家 說戶長是我爸 除非提出戶長是別人的證據 否則要查封東西 於是封了電視冰箱電腦 等等 不過東西可以申請暫時保管 還給了我一張名片 說他是受委託律師 希望我們趕快聯絡我爸 要他連絡在全人或律師把事情解決 請問我該怎麼做?
1.你父親欠債 對方應該已經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執行 2.屋內動產債權人還是可以執行 不過以債務人的為限 如果東西被執行 你認為是屬於你個人 可以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28

這看起很奇怪,對方可能不是法院的人,律師也不是真的律師,

建議你提供對方提出的文件以供判別

彼得 101-12-16 14:50

律師事務所:

 

    您好!欣聞貴所有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敝人有下列疑惑,虔盼能得解答,如下:

一、債務人五位兄弟欠債權土地增值稅代繳款,五兄弟經法院判決繼承其父甲之遺

    產A土地,五人為公同共有繼承(共取得持分1/4),A土地尚有另外三人共有

    如乙、丙、丁,三人為分別共有(各持分1/4)。

二、五兄弟欠債權土地增值稅代繳款為5萬元,因公同共有故增值稅繳款書只一張5

   萬元收據,若債權人欲提出告訴,但只向五兄弟之老大、老二提訴,求償全額5萬

   元債款,行否?因為五兄弟為公同共有狀態,向其中一人求償,都負連帶責任嗎?

   或是求償標的只能為金額2萬元?

三、以上若獲法院判定並取得強制執行力後,債權人即向老大、老二聲請強制執行,

    但欲強制執行查封、拍賣該A地1/4持分之公同共有土地部分,作為標的(因為

    公告現值與5萬元相近),行嗎?拍賣時,老三、老四、老五及債權人於同樣標價

    皆有拍定優先權利吧?拍賣標的物以A土地1/4持分對否?

四、於拍賣前進行揭示登報程序,法院並通知老三、老四、老五,另外其他之分別共

    有人乙、丙、丁,法院也通知他們嗎?或是不會受通知?乙丙丁也有優先權利嗎?

                  

以上疑惑,望貴所詳加說明,非常感激!

  

  謹  此

              敬祝

貴所生意興隆   全所員工 吉祥如意

 

                                      張彼得 敬上

                                                  101.12.16

yan 101-12-14 18:59

姐弟房屋共同持有,房貸為弟弟的名義,因長年房屋都由姐姐居住使用,多年前弟弟已表明放棄房子且不願再付貸款,姐姐才開始支付貸款.突然姐姐要求過戶產權,弟問:債權怎辦?姐說過戶了她自會處理,怎麼處理不用弟弟管,弟弟不願過戶,姐姐於是二個月不付房貸,且表明要讓房子查封拍賣,弟弟問過貸款銀行,銀行說可轉移貸款人,但要出示所得證明,由於姐姐無法提出,竟說弟弟刁難她,難道弟弟真的得被姐姐害到信用破產嗎?懇請各位大大給個建議,謝謝

立鴻 101-12-13 18:25

我的朋友在幾年前為她的親戚擔任一筆土地貸款(金額約二千萬)的連帶保證人

幾個月前她的親戚生意失敗,開始無法償還本利和,跟甲銀行初步溝通後,甲銀行願意讓她的親戚設法在3個月內賣掉土地還款,否則就會開始必要的法律程序。

 

雖然3個月的約定期限未屆,但我的朋友已於10天前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大約一週前收到其名下房屋(2年前朋友貸款購屋,至今皆正常還款)的假扣押查封通知,法院將於1個月內來貼封條,2天前又收到法院寄給房屋貸款銀行債權扣押通知。

 

請問:

1.若她的親戚未能順利賣掉那筆土地,甲銀行可以在取回該筆土地(土地的市值應與二千萬相去不遠)時,又同時查封我朋友的房屋法拍嗎?

2.法院對朋友的房貸乙銀行發出債權扣押通知,是否指該銀行帳戶被凍結了?即便還房貸,該銀行也不能扣款?若然,是否會另外衍生朋友和房貸乙銀行之間的欠款問題,到最後房屋即便沒有被甲銀行查封,也會因為未如期還款而被乙銀行查封?這個問題要如何才能解決呢?謝謝。

 

(朋 友的房屋是辛苦存了十多年的錢才買的,幫親戚做保沒有收取一分一毫,還借給他們一大筆錢,現在也拿不回來。當初的連帶保證人除了我朋友之外還有親戚自家的 小孩,但因為只有我朋友名下有房產,且月收入較多,因此目前甲銀行只針對我朋友採取一切法律程序,希望大家能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朋友應於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提出異議,否則會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提出異議後,即視為起訴,會開始進入訴訟程序.

二.您朋友應主張先訴抗辯權,要求銀行先對他親屬名下財產執行.

三.債權扣押即表示在扣押的範圍內,您朋友無法動用帳戶內之資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13 23:09
可以同時查封,因為是連帶保證,但查封後要等判決確定才能法拍房屋。 跟乙銀行另外約定繳款方式。 本件宜先確認是否適用銀行法第12條之1。若不適用,連帶保證人就要還款,將來再向主債務人追償。
小綺綺 101-12-07 20:54

請問一下,弟欠錢銀行查封哥哥財產,因弟弟戶籍在哥哥這裡,但弟已不住在此地,銀行與法院的人是否可以來查封房子呢,或房子內的動產呢,(房子是哥哥名下),銀行要哥哥舉證房子內的東西為自己所有,請問要予以理會嗎??

如果銀行有告知要跟警察一同到場,並要來查封房子動產,是否可以不讓他們進房子呢??

請問法院是否會受理此案件呢??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12

弟弟欠債哥哥沒有義務還,更不能查封哥哥房屋房屋內的動產,建議哥哥提異議之訴把查封撤銷

 

polly 101-12-05 08:53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遇到一個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懇請各位幫幫忙,一個條文或是一個類似判決的提點都可以,萬分感謝!!!!!!!

事實:

    甲向法院以90萬供擔保聲請對乙假扣押,扣押物有機器設備與辦公用品,現雙方和解,甲撤銷假扣押,未返還扣押物,卻諉稱已返還,乙遂向法院提起民法184侵權行為損賠與226給付不能,法院認為舉證責任在乙方,乙需舉證扣押物之價額,故乙提出所有查封物品之內容與價值,一一列舉,共290多萬元。

    法院認為乙確實有受到損害,但是甲否認此390多萬之金額,乙應依民訴277條前段負舉證責任,提出其他證據證明所受之實際損害。

 

問題:

    1.請問該如何舉證扣押物之價額呢?法律依據或相關判決為何?

    2.甲既以90萬元供擔保(一般實務以標的價額之三分之ㄧ供擔保),可否得

     據此認為甲亦承認乙所受之損害至少有270萬元?

    3.法官的意思是我們要舉證各項物品攤提折舊後之金額嗎? 

    4.查封物品之價額,計算時點是依據被扣押時之價額或是啟封時之價額呢?

 

非常謝謝大家!!!!!

DAVID 101-11-25 12:16

請問律師.以下情況該怎麼告他(刑事or民事)

房屋98所有權人--以下稱a

民間借款人--以下稱B

98年A與B定訂立買賣契約.因A當時銀行代款尚欠294萬,A欲向B借款130萬.於是A-B所訂立的買賣契約總價為294萬,令有特別約定(期限3年內A有權利以當初所受領之價金將本房屋買回)

如今A向B表示欲將其房屋買回,然B卻說買回之總價490萬.不然不願意.且之後B就將本房屋社定二順位於地3人,在由地三人將其拍賣查封.當B知道A要去標回時它又將其停拍.在買賣給與另一人.

兒目前這人又被拍賣中.!

請問律師:這個B有沒有觸犯刑法..?

如欲對B提出告訴該怎麼提?(比方說律師您任為可以告它的有那些)

 

林智群 (klaw) 101-11-25 14:26

建議以民事途徑處理,比較可以解決問題,提告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並請求履行契約

小猛 101-09-29 14:35

事情經過
我= (17歲)
朋友=乙 (16歲)
4月初"乙"跟我借車
把我車撞調,到現在都還沒賠
人常常搞失蹤
所以我想拿本票給他簽和背書
但是未滿20未達法定代理年齡
但是債務人寫"乙"
保人給他爸簽 這樣我可以找他爸拿錢嗎?
法律成效嗎?

-------------------------------------------------------------------------------------------
(借據這樣寫有錯嗎?)
債務契約

債務人 :         (以下稱做甲方)
貸予人 :         (以下稱做乙方)
保 人 :         (以下稱做丙方)

※約定內容※

甲方因為某些原因之需要,急需資金,今和乙方達成協議,乙方願意貸予甲方
新台幣       元整,
清償日期為 民國     年    月    日,清償期屆至後
甲方必須將利息每月  %,以及借款金額全數反還,若有遲延所造成乙方損害,更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損害利息,逾期每月利息  %

※注意事項※

一、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貸予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二、本借款之甲方若未滿法定代理年齡,若借款金額未全數反還須由丙方清償債務
三、甲方 或 丙方 所簽發或背書支票借據若有一張不兌現,其餘支票本票借據均視為全部到期,並同意自不兌現之日加算違約金,遲延利息
四、因其他債務(包括各順位抵押權及普通債權)不履行,致遭法院查封拍賣時,本人無條件履行點交義務,倘本人因故不在場,任由 乙方 自由處置,絕無異議,並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
契約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避免口說無憑,特立此約以玆憑證。


債 務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貸 予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保  人: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我已叫"乙"簽本票以及借據然後叫"乙"拿回去給他爸再本票後面簽名蓋手印,但是我怕事"乙"自己簽的沒叫他爸簽,他這樣是否有違造文書?我前還拿的到嗎?)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1:01

既然是把你的車子弄壞的解決方式,應該簽的是和解契約,幹嘛簽借貸契約,

對方又沒有借錢給你,千這樣的契約是無效的

鄭小姐 101-09-11 16:13

不好意思唷

我目前有欠銀行信用貸款

不久前接到銀行寄來的支付命令

今天有銀行委託的公司來進行外訪信貸問題

現在因為本身還暫時無法去工作銀行有說還款的方式

但我本身無經濟能力還是要問父母是否能幫忙

如果我父母無法幫忙,銀行是不是要進行訴訟方面,進行的話我知道我一定敗訴

因為我欠銀行是事實。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走到訴訟我敗訴,結果會是怎樣情形我會變成怎樣?

直接叫我全部攤還嗎?但我無能力,還是進行查封我的財產部份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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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1-09-09 23:42

律師先生 你好,

我有個親戚因欠債的關係,十幾年前請我爸幫忙賣掉他名下的1塊土地,因為親戚的委託,所以那筆土地聽我爸說他有先申請(設定),

後來土地順利賣掉了,我爸郤收到國稅局一張稅單,那個設定的後果要繳約7萬多元的稅....雖然我爸有去向親戚催討,但是他乾脆搬家不見了.

這麼多年過去,我爸一直沒處理,稅金由7萬多變成14萬多,我想請問3點.

1.稅金14萬多會再繼續加上去嗎?

 2.加到最後我爸的房子會被查封嗎?

3.這個稅金14萬若無法一次付清,我們可以用分期付款的嗎?用分期付款的一旦開始付錢,是不是就不會繼續加稅了?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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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母 101-09-04 23:31

夫欠銀行卡債,妻(本人)名下有一棟房子(尚在貸款當中),銀行已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之訴訟,也有開了"調解庭",目前續調中,但本人個人也有負債,因家庭因素向小叔(夫之弟弟)借了錢,就因銀行之前有對房內動產進行查封,所以小叔為了保障他的債權,要求本人要把房子做第三人設定即做了180萬之設定,但銀行方面即認為是銀行提告對房內動產查封,而後才去做房屋設定,所以主張設定無效,當初小叔會借錢給本人,也是看在本人有一棟房子,若180萬被主張設定無效,本人拿甚麼還給小叔呢? 因本人自營小吃攤,也有積欠廠商貨款,但銀行也主張既然是貨款,目前還在營業那生財器具也要併入計算,所以貨款也不能成為"妻之負債",包括房子頭期款也是娘家父親向親友借給我買房的(有郵局轉帳證明),娘家姑姑轉帳到我的帳戶,想請問銀行主張的合理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呢? 因夫長期也未對家庭付起責任,都是本人自己撐起家庭重擔,請各位律師幫幫忙好嗎?

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產銀行又一直提出對銀行有利的說法,有必要的話要委任律師出庭,請問就這個案件費用大概是多少?

 

 

林智群 (klaw) 101-09-0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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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1-08-31 19:49

 

背信罪成立後自己的房地產是否會被法院查封? 會被查封是否因賠款還不出而被法院查封

?

背信罪的構成也就是還"尚在"上班中 利用本身業務圖利 ,被公司 "抓包 "就是成立背信罪 ?

 

請教各位律師專家解答

 

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8-3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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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判決處罰金刑,被告即應繳納罰金。若被告未按判決繳納罰金,檢察官可以查封名下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但如果被告已按規定繳納罰金或者是沒有被處罰金,檢察官就不會查封財產強制執行。但是如果案件進行中,除非是公司提出求償而為假扣押,否則基本上是不會被扣押執行的。 業務員的工作是為公司處理事務,若利用業務行為獲取利益,而做出違背任務的行為,導致公司利益受損之結果,原則上會構成背信罪。由於背信罪的被害人和犯罪人之間必須有處理事務的關係,是否在上班中做出背信行為即為背信罪之成立要件。但不論公司是在員工離職前後發現員工有背信行為,只要員工是在上班期間進行背信行為,原則上就會成立背信罪。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70條;刑法第34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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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朗 101-08-21 12:50
律師 您好! 我是一名失業的住戶.自從失業後就積欠管理費1萬5千六百元...因為家中經濟負擔很重,加上有個4個月大寶寶..我們全家都靠著社會補助再撐(在申請中低收入戶中)..平常有兼差(都繳納水.電費用了) 目前一直努力找工作中!!! 我有誠意想繳納.但是因為民生問題讓我繳不出費用..上禮拜把輔助費用先繳納給管理室..也聲明我的誠意 ..但今天卻收到支付令命了..裡面卻說我置之不理行為...我該怎辦!? 非要逼到家破人亡房子查封嘛!? 我失業夠痛苦了 很焦急一直找不到工作!! 也遇到很多事情讓我很多困擾... 張律師 我該怎辦? 必須在20天內提出異議!! 我不懂這些事情...都沒錢生活了 還得支付500元賠償程序費用.我跟怎麼提出異議?我該如何提出更生..? 我真的很想還清 !!但是真的沒辦法...我該從何著手?該怎麼說明?
1.支付命令異議不須附任何理由 直接說明異議即可 不過你確實有積欠管理費 你應該也不爭執 只是目前無力清償 2.沒有辦法清償 也只能跟管委會協商 如果債權人不同意 那也沒有其他辦法 3.你都還有房產 債務應該沒有明顯超過財產 應該不會符合更生的條件
leo 101-08-19 00:59

朋友說房子要賣給我.....因她急需要週轉...我賣了房子加上貸款給她....結果她的房子竟被查封了....後來我有拿到一部份的分配....
本來她有按月支付貼補一些我的銀行貸款,6年來偶而也有幾次沒給.....但從上個月開始短少....她不理不睬甚至搬遷居住處....我請派出所員警幫忙約談...她竟然說是我拿他們的錢!!之前更說就算我找大哥來她們也沒在怕...可惡啊~
我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現在只知對方的兒子和女婿是在三峽的某某仲介公司,女兒則在臉書上大言住的房子很大...整理很辛苦....並且大秀他們如何因打高爾夫打到腰酸背痛.....在網路喧稱他們有13棟房子......
我手上有買屋的借據貸款的款項保管條....是另外的朋友說別寫收據要寫成保管條比較有用....到底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我有去派出所   派出所叫我去法院   法院又要我先繳千分之八.....我哪有多餘的錢呢?
她說我有參與分配所以她沒詐欺我, 她說我沒幫她 她會跳樓,後來換我求她 若讓我無法繳息我也會跳樓, 她說那是你家的事,就讓它查封不就不用繳了,
她還說歡迎我去告,她每個月都有匯錢....不怕我告,將近千萬....每個月給1萬至1萬五打發我,有時不給   PS:我的保管條有她兒子及女兒簽署連帶保管,又確定他們早就脫產了,房子應該全在女婿名下,現在,我很想告,怎麼告?臉書內容她女兒已刪除....我也沒有對話的錄音....告侵占還是詐欺....事發都已經快6年了....他們囂張的態度真令人精神崩潰!!!

天地狼 101-08-14 19:27

目前我與配偶狀況類似如下(銀行尚未就對先生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

想請問一下有何種方法可以預防先生債權人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王先生因為幫朋友作保的關係,朋友還不出錢,銀行就對王先生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王先生敗訴後因名下也沒有財產債權銀行也執行不到先生的財產。王先生和太太多年辛苦工作存款有購買一棟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所以王先生就不以為意。孰料,官司結束後沒多久,太太就接到法院通知,表示債權銀行已經將太太名下的動產查封,王先生甚為驚訝,原來債權銀行居然可以這樣主張。

民法第1011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以上開案例而言,王先生確實有積欠銀行債務,經銀行辦理強制執行沒有結果後,債權銀行確實可依上開民法規定,代位王先生宣告將其與太太的夫妻財產制從「法定財產制」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

債權人成功將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後,依照民法第1030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會發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計算方式以本件案例而言,王先生名下沒有財產,王太太名下有價值2000萬元之動產,兩人財產差額為2000萬元,2000萬元平均後為1000萬元,也就是說債權銀行可以代位王先生,向王太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王太太給付1000萬元給債權銀行

承上所述,債權銀行法律上可以宣告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並進一步藉此代位向王太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透過以上法律技巧,債權銀行既然可以成為王太太的債權人,自然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在法院准許假扣押後,提供擔保金進而查封王太太名下的財產

老胡 101-08-09 10:51

未保存登記建物被債權查封債務人將建物協議書讓渡給第三人,第三人提異議之訴被法院駁回,第三人將查封毀損,經債權人提妨礙查封效力罪,第三人被地檢署起訴,債權人可以依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賠償

如果對方確實被起訴 當然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只是重點在 賠償範圍的問題 尤其附帶民事訴訟必須以因犯罪行為所受到的損害為請求 所以你可能要說明你的損害是甚麼 範圍為何?

因犯罪而受損害者,是可於刑事訴訟程序二審辯論終結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且免繳納裁判費用。如查封物遭毀損債權人即屬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是得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行為人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的。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87條;刑法第139、3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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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滿 101-08-06 21:33

媽媽在89年替朋友買車作保.車子90年就被法拍.收走ㄌ.朋友也在前幾年就過世.找不到朋友ㄉ家人.最近收到類似法院通知信.要查封媽媽ㄉ田地.一問之下.是當年做保惹ㄉ禍.他說本金欠16萬.加利息後變成50萬.因討債ㄉ說媽媽是車主.但媽媽確定當時只是做保證人.因這10年來媽媽沒變更過戶籍地.也從來沒收過法院通知或是催繳通知.他們說要還清50萬.但是我們沒那麼多錢.?當時有跟他們要過當時簽約ㄉ原始資料.他們說已經送去法院.有跟他們說過分期.但他們不肯.該如何跟他們談呢?會查封媽媽ㄉ田地嗎?媽媽會不會被關?

麻煩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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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 101-07-30 09:32

何謂毀損的故意?查封物遭第三人毀損,第一天債權人報警,第三人不理,第二天第三天仍繼續毀損建物,這算不算毀損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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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壞建築物罪,以行為人有毀壞他人建築物重要部分,使該建築物失其效用之故意,為成立要件。如果對方的毀損行為並未使房屋失去居住用途,房屋尚可照舊居住使用,就不會構成毀壞建築物罪。但對方如有毀損物品的行為,使得物品不堪使用,仍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另外每天來,但是毀損型為一天算一個,屆時提告的時候,可向法院說明此狀況。另外毀損器物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必須在知悉犯人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

(參照刑法第353、354、35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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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 101-07-30 08:18

律師你好:本人(債權人)向地檢署提毀損罪,地檢署以非毀損的故意而不起訴,第三人第一天毀損查封物已報警,當天第三人已知該建物遭查封,但第二天第三天仍繼續毀損,這不是毀損的故意嗎?

老胡 101-07-29 08:03

律師你好,謝謝你,債務人並未向第三人因毀損查封建物提出告訴,地檢署以債權人非直接被害人不能提告訴,債權人應如何?

沈恆 (沈律師) 101-07-29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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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 101-07-29 06:35

第三人(非債務人)毀損查封建物,請問第三人有刑責嗎?如有是觸犯刑法第幾條?

沈恆 (沈律師) 101-07-29 07:43

刑法第353條,毀壞他人建築物罪。

Ayu 101-07-23 01:47

您好:

請教一下,房客和我簽約當時是星期日

並叫我星期日叫搬家公司來把他不需要我原先附的家電都搬走

也由我支付了所有搬家公司費用

他說星期一會把租金押金匯給我

卻到了星期二都沒匯錢,也沒連絡

經我催討,他只付了一半的搬家公司費用

並且我因為他的合約,把原先要租房的所有房客都一一推掉了

現在也因為被他合約綁著而無法出租

對方卻不理不睬

再這樣下去,我的房貸付不出來,房屋快被查封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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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 101-07-15 21:20

請問一下律師~

今年一月份因在易物網刊登"托腹帶"被衛生局的人約談~

確定罰款3萬元~至今未繳任何罰款~前二個星期衛生局又來電說要寄催繳單來~

也沒時間去郵局領~有跟衛生局表明沒錢繳交罰款,他們也讓我可以用分六期繳納~

想請問一下~真的沒錢繳交~名下也沒啥財產~

若真的期限內沒辦法繳這筆三萬元的罰款~會被查封名下財產嗎?? 是針對我個人部份還是連帶家人的財產呢?

進入訴訟程續是意指?????????

年限多長呢?還是除非繳交這筆錢否則名下都不能有財產到永久嗎?

感繳不盡

 

 

無尾熊 101-07-08 00:54
請問一下
我父親於96年申辦和信電信有積欠手機費,
後來過世後,這幾年一直斷斷續續有電話
帳單寄過來,但父親與家人交惡(吸毒),故不予理會。
前陣子我剛好有詢問朋友這方面的問題,
他跟我說電信業請求權消滅期為兩年。
後來有接到他們客服的電話,我便以此回答。

最近家裡收到一封通知,大概是電信業者將債權賣給資產公司,
那封信內容大概是"即將要將案子交給法院"信中列出要查封我父親
名下財產等等字語。
但我想請問一下,由於我父親也過是頗久了應該有五年了吧。
請問這筆債會影響到我嗎?(因為它所列的都是我父親的名子)
若有,我可以以消滅期兩年與之周旋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7-08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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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您在您父親過世時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在債務大於所剩遺產時限定繼承」,您是不用以自己的財產負擔父親的債務

(2)    實務見解認為電信服務費用之請求時效為2年。由於請求權時效自得請求時開始起算,原則上是在次月繳納電話通信費,所以是從收到帳單開始起算。依您的敘述,父親在5年前往生,對方雖然曾經寄帳單請求給付電話費用,但卻沒有在請求後6個月內起訴,仍無法中斷時效,所以基本上消滅時效已經完成,您可以拒絕給付費用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民法第127、128、129、130、1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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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尾熊 101-07-13 10:49
回覆 無尾熊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
我父親於96年申辦和信電信有積欠手機費,
後來過世後,這幾年一直斷斷續續有電話 ... (恕刪)

有朋友建議我主張,民法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1條第2項限定繼承免責。
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
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
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於修正
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lawranceno1 101-06-26 15:03

請問 我爸在92年之間 借了一筆信用貸款(約27萬) 結果之後沒還 上星期台X銀行的找法院來查封我家房子 房屋的所有人是我媽 重頭到尾都不知情 現在是講好一次還清債務是26萬 我想問一下 如果這時候去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 這樣其它間我爸還欠信貸銀行 還可以使用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轉而向我媽要錢嗎?? 還有我媽一定得負擔我爸所有的欠款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6-26 15:22

1.你父親的債務應該不能扣你媽媽的房子,你跟銀行和解似乎不是正確的作法

2.你現在去辦分別財產制,銀行更方便藉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透過你父親去執行你母親的財產

lawranceno1 101-06-26 15:38

 林律師 謝謝你熱心的回答 只是說 法院已經在我家貼封條了 不還錢似乎房子一定會被拍賣 我爸是欠信貸 我媽沒有當他保人 所以他們是故意用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請我媽要把我爸欠的一次付清 請問這樣合乎法律程序嗎 我還有別的方法可以幫我媽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6-26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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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ing 101-06-12 10:08

請問一下,民國九十一年七月菊股的板橋地方法院債權憑證的債權關係還有效嗎?

當初因為法院有查封債務人的動產,但因為市值可能不足還銀行貸款所以並未執行

拍賣動作。

如果有效該如何處理?

王耀星 (Eric) 101-06-1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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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憑證的時效長短,原則上依原來之債權性質而定,民法債權之一般消滅時效是15年,但也有例外短期消滅時效的規定。由於法院是在九十一年七月發給債權憑證,如果原本的債權關係是適用15年的一般消滅時效的話,您仍有請求權,才能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如果法院不准煥發,則可能認定已經逾期(因適用短期時效),除非對方有再行承認重新起算時間,否則可能即使另為起訴,都沒辦法。而如果是已罹於時效債權憑證聲請強制執行的話(如果有記載期限),法院上基本是不會受理,但如果誤為受理,另外債務人亦可以聲明異議要求法院因程序違法撤銷強制執行的。

(參照民法第125、126、127條;強制執行法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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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姐 101-06-09 10:42
我的朋友在94年幫朋友作保~對方入監沒有財產,期間該融資公司委託法務人員寄了很多次的財產查封申請強制執行或是說詐欺行為要提出訴訟,但都不是法院正式公文且朋友名下無財產,就都沒有理會,上個月該法務催款查到我朋友有工作,直接打去公司並告知有沒有要和解不然就遞件強制扣薪,後來請他寄當初所簽的欠款單.本票影本要確認債務責任歸屬,之後只寄了一張債務憑證,日期是95.08.29,是本票裁定,後來就一直打電話來問有沒有要和解還錢~我們也表達有要和解意願,但是他不斷提高還款的金額且一直說不然就遞狀強制扣薪,一直擺出律師的字號,有以下疑問:
1.債權憑證不是只有5年期限,後來我問他有沒有新的,就一直說這是法院判決的,會不會此債權本票已經無效了,他只是來嚇我們多少拿一些錢?
2.如何去做訴訟確認此債權到底有沒有存在?
3.他給的債權憑證裁定金額是18萬,現在他又跟我說加上這幾年的利息是37萬,所以一直不願意接受我們的和解金額,如果法院已裁定金額且他的債權憑證又過期了,我們實際該還的金額到底是多少?
4.之前我朋友也有工作,當時為何沒有要求強制扣薪,而是現在隔了這麼多年才說要強制扣薪?
5.我們是有意願和解,但也不想當冤大頭,畢竟也是連帶保證人算倒楣了,到底要怎樣確認我們現在是不是真的有還款的義務,就算要還他講的利息金額也太誇張了吧(本票簽暑是年利率百分之十六)
真的很困擾~對一些法規又不清楚加上對方動不動就用律師.法院來壓~請了解的人幫幫忙~感激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對方若是取得債權憑證,就代表對方先前已取得執行名義,而債權憑證時效雖為五年,但對方只要在五年內換發,即繼續有效,本件您們應該要確認當時法院判決內容,包含本金及利息部分,以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10 02:48

 

一、債權憑證時效是五年,本票時效是三年,如果對方自95.08.29後,五年間都沒有主張權利之行為者,那你們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的。也是就說如果對方真的來執行的話,你們可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併「停止執行」。二、消滅時效是一種「抗辯權」,不是說罹於時效對方的債權就不存在,只是你們可以抗辯不付而已,所以你們如果要以時效消滅去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的話,應該是會敗訴的。三、利息是從權利,本金罹於時效的話,利息也沒了。四、可能之前沒調你朋友的財產所得資料吧。五、上面說的都是針對「本票裁定」和「執行名義為本票裁定債權憑證」而來,如果對方只有這兩個東西的話,你朋友有機率逃的過,所以先不要承諾要還錢、要和解或真的還錢等等。但是,依你所述。你朋友是為人作保,所以對方如果有消費借貸契約等書面,而你朋友又在上面簽名連帶保證的話,那時效就是十五年了,不過這部分如果對方還沒有執行名義的話,是暫時沒有辦法聲請強制執行的。六、以上,謹供參考!

KK 101-05-30 12:52

你好:想請教一下,岳母因從商失敗導致卡債清償,近日台x銀行向法院聲請夫妻財產變更,要求夫妻至法院協商清算財產,想請問後續該如何處理??岳父年已60幾歲,已退休,名下有一筆房子但正在繳房貸,銀行查封方子嗎?

林智群 (klaw) 101-05-30 13:10

等到法院裁定准予分割後,銀行查封你岳父房屋向他求償

文志榮 (阿照) 101-06-0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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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17 08:54

多年前曾幫家中親戚做車貸保人,現今債權人避不見面,當初辦理車貸的擔保品也被拍賣了,從網路得知關於銀行法有規定..辦理消費貸款時,已有足額擔保品時,銀行不得用任何理由要求須要連帶保證人....如今銀行咄咄逼人要連帶保證人還錢..還要去查封保人的名下動產,當初貸款24萬,本金加利息已償還24萬..如今銀行還說積欠16萬..而且還不斷以18%的利息利息中~~~,銀行能夠用16萬的債務查封市價兩三百萬的房子

王耀星 (Eric) 101-05-1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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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雖然有規定辦理消費貸款時,已有「足額擔保品」時,銀行不得用任何理由要求要提供保證人。但依您的敘述,車貸的擔保品被拍賣後,仍然沒辦法完全還清債務,所以這不是足額擔保品,銀行請求提供保證人給付餘額是有理由的。還有銀行是可以依據16萬的債務查封您市價兩三百萬的房屋;只要是在銀行可以滿足清償債權的限度內,銀行原則上是可以查封拍賣的,另外,如果真走上拍賣一途,銀行拿完後,剩下的錢仍然會歸還給本人所有。所以建議您還是跟銀行好好談才是。

(參照銀行法第12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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