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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eiras 102-10-18 01:04

小叔和一位女性交往.並不知她結婚.後來被對方告"妨害性自主".提告之前.強迫威脅我小叔私下簽自白書簽名蓋手印.雖然強烈懷疑被詐.但我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女方寫給他的一封信.目前是走到檢察官請我們和解階段.對方要求金額太高......假設不和解.繼續上法院.那我小叔會被判幾年?緩刑的機率大嗎?最嚴重的情形?還有什麼辦法讓傷害降到最低?>>>>另外我有疑問...為什麼原告與被告的雙方律師.需要私下見面談?(檢察官說的) 有其必要性嗎?

 你說對方已婚,對方的先生可以告的是通姦,如果以強暴脅迫的手段,違反對方的意思與對方性交,那構成的是妨害性自主罪,二個罪的刑度差很多,前者判緩刑或得易科罰金的機率是很高的,後者通常會入監服刑。  檢察官勸誘和解,請律師協助談判還算常見,光從你的文字看不出問題。 

Ho 102-10-16 13:56

你好,我老婆結婚後一直住娘家,當初因為懷孕五個多月加上她公司距娘家離很近兩分鐘可到,因為我也沒車可以載他(轎車)怕危險所以跟我老婆說生完我湖口家在回來住,她有口頭答應,生完後她媽媽百般刁難不讓我把小孩帶回我家,我老婆就這樣說因為要帶小孩下班就回娘家,很後悔我當初聽信他媽得話把小孩戶籍牽在娘家,覺得很合理,我有多次跟她媽媽說要把小孩帶回來養但是他媽媽不肯,很明顯她媽媽想綁著小孩就綁住我老婆我已起訴她履行夫妻同居義物,還有一件事,她最後一次回來,我們有吵架但從來沒有打過我老婆我最後次問她為什麼不回來,她媽媽說因為我動粗打她,我說沒有,只有吵架後來半小時後合好她也很正常晚上還一起逛夜市如過打她可以驗傷可以告我,她媽媽說還要證據喔,當然不然你隨便就可以當不回來住得理由嗎?請律師給些意見

只能說 你要先證明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地在哪 如果沒有同居地 那她回娘家居住也未必沒有履行同居義務 先確認雙方戶籍在哪邊

Ho 102-10-16 20:25
回覆 Ho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老婆結婚後一直住娘家,當初因為懷孕五個多月加上她公司距娘家離很近兩分鐘可到,因為我也沒 ... (恕刪)

我跟我老婆戶籍都沒遷動過,他戶籍在娘家戶籍在我家,但是我有新娘房有從新佈制照她得意思去做得房間是否能證明我老婆有認同在我家一起住得證明不然她為什麼婚前家具擺設,床多大,窗簾要怎樣得全老婆得想要得去做,可以證明我這裡她是心裡有認同住這得嗎?

Ho 102-10-16 20:47

她戶籍在娘家我戶籍在我家但新娘房是照她得意思去做得可以表是她有認同這裡住可以嗎?

Bruce 102-10-16 12:47

你好有個問是要請教!女方已接受男方的求婚並也收了男方所贈的訂婚戒子和項鍊但都是口頭上答應,也到女方家談了結婚事宜!但女方家長主張明年再結!是否已購成民法九百七十二條婚約要件?女方現在外面有其它男人?是否能請求返還戒子和項鍊和損失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5: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約的成立方式在法律上沒有限制,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即可。

2、就您所述,女方希望結婚的日期是明年,並不算是法定解除婚約事由,除非可以認定他有故意要違反婚約的情形。

3、就您所述,女方有男人,倘若有通姦事實或是真的太過親密造成兩人縱使結婚也無法有個圓滿的婚姻的話,那您可以請求解除婚約,並可以請求返還因約婚所贈予對方的所有東西,另外有損失亦可請求賠償

玉琪 102-10-15 22:39

請問我有一個孩子父親還沒認領還沒結婚登記,又一個還再懷胎中,正要與父親辦理結婚登記

但對方之前有家暴,騙錢偷錢和吸毒,對我的孩子不負責任等等行為,又與前妻雙方互相不適當的爭奪孩子,

現在他努力改過,我也希望能給孩子完整家庭的機會,但我擔心婚後又發生什麼已經合他約定好將來若離婚孩子監護權歸媽媽,請問要到法院公證這項協議書會具效力嗎?是雙方都要到法院嗎?婚後他要賺錢我要帶孩子,就算有婚前協議會不會將來若真的發生萬一離婚法院會判我沒有經濟能力把孩子判給他呢?因為他的人品沒有辦法給小孩正面教導!

還是要請律師比法院有效呢?請律師替我擬定好約定書作證人要多少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6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前協議書我國法院是承認的,但是必須內容合法、不違反婚姻制度目的,如,不能約定可以通姦等。

2、子女的部份,因為雙方發生爭議,訴請法院酌定的話,法院還是會通盤的審酌所有的狀況來決定小朋友的監護權,因此約定的實益比較低。

3、倘若由法院酌定監護權,會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本身有無不良性格可能影響子女及與子女間的互動,不會單憑經濟狀況判斷。

4、協議書的部份法院不會幫忙訂,且也容易有違反婚姻制度目的的問題,建議您找律師協助,免得簽了還無效。

玉琪 102-10-15 18:04

請問我有一子父親還未認領,一子還再懷胎中,要與父親辦理結婚登記,
但對方之前有暴力,對我的小孩不負責任等行為,又與前妻雙方不適當爭奪孩子的情形,
現在雖然他努力改過不良行為,但我與他已約定好將來若離婚孩子監護權歸媽媽,
一定要請律師法院公證嗎?可否請律師替我擬定好約定書我帶回去雙方簽名後再由我交給律師?
因為不希望律師面前讓他心裡不舒服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2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婚前協議書的部份,只要不違反法令,兩人自行簽立即可。

玉琪 102-10-15 17:40

請問我有一子父親還未認領,一子還再懷胎中,要與父親辦理結婚登記,

但對方之前有家暴,對我的孩子不負責任等行為,又與前妻雙方不適當的爭奪孩子,

現在他雖努力改過不好的行為,但我與他約定將來若離婚孩子監護權歸媽媽,

一定要請律師法院公證嗎?可否請律師替我擬定好約定書我帶回去雙方簽名再由我交給律師,

因為不希望再律師面前他會心裏不舒服!

FUJI 102-10-14 19:13

抱歉有多個問題詢問

女方與男方結婚多年 於上月分居(未經協議)

想問

1 若男女皆搬離原住所 是否就不能告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並且 若男方將戶籍遷出 是否就可以告女方不履行同居義務?

2 分居後,男方帶走冷氣與汽車,其中,汽車登記於女方名下,是否可告男方侵占

又提起訴訟前,是否需要留下 告知對方歸還汽車 之證據

3 又 如有正當理由 分居 男方應給付生活費

其中 正當理由如何舉證(男方說沒錢繳房貸而搬離原住所 這樣算嗎?)

扶養費之要求,是否因為分居 也需要提出正當理由?

4 婚後購有一房,置於女方名下,女方可否贈與二等親?

道德義務上之贈與應如何判斷?(該二等親口頭告知女方,願以等價房屋交換,是否就構成?)(若構成道德義務上贈與,是否離婚時,就不算入剩餘財產分配?)

 

5 若男方私自將自己與小孩戶口遷出,是否有法可告?

 

以上請各位不吝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履行同居義務部分,有關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協議,倘若未為協議或是協議不成,得聲請法院定之,因此不是搬家與否的問題,也不是遷戶籍與否的問題。

2、另,倘若夫妻不能同居,亦需看是否有正當事由,如有遭到家暴、因為工作地點、照料親人等原因,均可拒絕履行。

3、有關侵占罪的部份,該車遭開走之後,是否有拒絕返還或是排除所有人的使用,倘若是的話,才可能構成。

4、有關扶養費,就小朋友的部分,由夫妻以經濟能力分別負擔;夫妻本身則必須無謀生能力才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5、有關該屋的部份,登記於女方名下,倘若是贈與女方則屬女方無償獲得之財產贈與所獲得之財產,本來就不需要歸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倘若只是借名登記於女方名下,則女方不可以任意轉贈他人,男方可以請求返還。與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追加計算,就履行道德上義務之相當贈與,無涉。

6、未成年子女戶口必須有父母雙方之同意書,倘若未經同意偽造該同意書,則涉犯偽造文書罪。

awei 102-10-11 00:26

各位律師們好,家父這幾年陸續因為酒駕被抓,目前第四次酒駕法院宣判入監6個月,酒駕是不好的行為家父在近半年也已經改過! 當然犯錯者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因為家母最近得知罹患癌症末期病情不樂觀,而我本身也趕著結婚希望可以了父母的心願。 所以想請問 (1) 今天入監第二天,是否還可以申請延後入監? (2) 是否有機會向執行檢察官申請改判易科罰金?(當初聽說法官跟檢察官堅決要入監悔改) (3) 結婚當天是否可以申請戒護出監 (非重大事故難度很高)

102-10-10 12:42

小弟認識一個越南女子,最近想跟她結婚,但問題來了......
她3年前去新加坡結過婚,後來她發現老公不好,喝酒之後就變了個人有暴力頃像,
她忍了1年找到機會回越南,之後就在也沒有回新加坡了,岡開始她老公有打電話叫她回去,可是她不要回去,之後就過2年認識了我.
有人知道新加坡要如何離婚嗎?
因為她是逃跑也沒辦離婚,這2年也沒跟她老公有在連絡了!
她這樣可以去法院訴請離婚嗎?
訴請離婚要多久的時間?

ru 102-10-09 16:45

你好

想請問婚後一年,男方跟父母口頭借錢購買了房產,雖然口頭約定會還錢

但無借據也無約定何時還清,至今一年多也沒還過一毛錢。

結婚以來,由於女方沒在工作,所有大小開銷全是男方一肩扛

最近二人吵得誇張,女方一直提該房產她要一半

請問這房子雖然是婚後不久購買的,但錢全是男方家長匯至男方帳戶讓他購買

這可以算是贈與嗎?可以算是無償取得的資產嗎?

女方要分真的可以拿一半嗎?

那口頭協定要還款是否可算是負債?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0-09 21:57

 如果是男方家裡的贈與,原則上對方沒有權利請求分配一半

dd 102-10-09 23:2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是男方家裡的贈與,原則上對方沒有權利請求分配一半

所以就算是二人結婚後,男方父母才匯錢到兒子帳戶讓他自己去買房

這樣也算贈與嗎?配偶也無法要求要取得一半是嗎?

辛巴達 102-10-08 21:54

我前妻跟我結婚前跟她前夫有個女兒,
跟我結婚後我有去法院辦理認養,
去年我跟前妻辦理離婚時女兒監護權歸我,
但是現在我想放棄監護權並放棄認養關係,
我前妻也同意監護權歸她,
我要放棄認養關係前妻也同意,
我是不是還要去法院辦理放棄認養的手續
手續好辦嗎?費用是多少?
補充一點我認養的女兒今年滿16歲了

沈恆 (沈律師) 102-10-09 05:46

您好!可以合意終止收養關係,應取得法院認可,及原生父的同意。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潔 102-10-08 15:58

結婚快2年,育1子1歲,與夫家關係已經破裂,我以要回娘家跟我媽一起做生意,並且一起照顧小孩為由搬回娘家住,並且說再加上關係破裂無法再繼續生活,先分居冷靜一下,丈夫當下也回說「隨便你」,搬回娘家之後開始協議離婚監護權的問題一直談不攏,到現在搬回娘家三個月都沒給我半毛錢,這樣我可以並告他遺棄並訴請離婚嗎? 因為夫家經濟比較好最後小孩監護權仍會判給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8 17:2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遺棄罪的部份,必須是無自救力之人,也就是有生命危難的人遭到遺棄才可能構成。

2、離婚的話,原則上需有法定事由,如遭家暴、對方外遇等,倘若單純不合、或分居,必須情節重大始可。

3、法院審酌監護權的部份,會全盤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小朋友的能力、與小朋友的互動、跟小朋友的意願等等,不會僅憑經濟能力判斷。

4、由您所敘述的狀況,您的配偶恐難成立遺棄罪,又離婚的部份因為敘述過於簡略,因此無法判斷是否構成情節重大而無法繼續共同生活。(請詳述)

5、另外,小朋友的扶養費,夫妻必須依據經濟能力一起負擔,就算離婚了也一樣,因此您可以向配偶請求小朋友的扶養費。


DR 102-10-08 21:1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遺棄罪 ... (恕刪)

原因其實就很常見的問題,婆媳問題、觀念、價值觀、理念不同,經常為了小孩、金錢、相處方式爭吵不休,主要原因應該是丈夫愛喝酒,平常下班就是只想玩電腦、看電視,放假就是找朋友喝酒,都不肯陪小孩,不肯幫忙家事。

而我是因為要自己帶小孩所以才辭掉工作,我是單親,娘家也不好過,目前都是花費自己的存款,在這樣下去生活都會有困難,兩方都堅持要監護權,這段時間他們不給我生活費,我要帶小孩又無法去找工作,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確實可以證明配偶有酗酒的習慣,我國法院可以接受此一原因當做離婚事由,並且是法院審酌監護權的重要因素。

2、倘若子女扶養費有急迫困難的話,此部份可以於起訴後先請求暫時處分,要求對方於審理期間就先行給付扶養費。

3、建議您蒐集完證據之後,便可以依法起訴。

小熊 102-10-04 20:08

因為當初女方懷孕而被迫結婚,新婚期間女方就和婆家大吵而回娘家,之後更是大吵小吵不斷,而且動不動就離家三四個月後再自行返家孩子也不管,孩子出生後也是由我和母親照顧,和她也不親就算他三四個月沒回家孩子也不會找,他家人還比他更常到家看孩子;自從結婚後不但家事不做、孩子不顧,就算他在家孩子生病也是要我或母親帶去看醫生。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痛苦的生活,想跟他談協議離婚;明明都談好條件了,等到了約定到去戶政時卻又恍點我(已經好幾次都這樣)。透過雙方家長跟他溝通也是一樣,總是說好但最後還是又說不。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不願意跟我離婚就是要拖著我一輩子,他就是要讓我痛苦,我越痛苦他越高興。請問他返家後我跟他都是分房睡,看到他的臉我就痛苦,他的存在讓我感到無比的壓力,因此完全沒辦法至今己超過半年以上,連話都講不到兩句就吵架,請問這樣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05 07:02

您好!可試試以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具體理由則還須加強補充。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熊 102-10-04 18:48

因為當初女方懷孕而被迫結婚,新婚期間女方就和婆家大吵而回娘家,之後更是動不動就離家三四個月後再自行返家,孩子出生後也是由我和母親照顧,和她也不親就算他三四個月沒回家孩子也不會找,他家人還比他更常到家看孩子;從結婚後家事不做、孩子不顧,就算他在家孩子生病也是要我或母親帶去看醫生。因為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想跟他談離婚;剛開始是說好,等到了約定的時間又恍點我。透過雙方家長跟他溝通也是一樣,總是說好但最後還是又說不。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不跟我離婚,他就是要讓我痛苦,我越痛苦他越高興。請問他返家後我跟他都是分房睡,至今己超過半年以上,這樣我可以訴請離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9:5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裁判離婚原則上是需有法定事由的,如遭虐待、對方通姦等。但仍有概括規定,可以由法官來判斷夫妻雙方是否無法繼續維持婚姻

2、由台端所述,雙方似均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但倘若要起訴離婚的話,仍須提出相關證據,也就是就台端所述的種種是要提一些證據,供法院作為判斷依據。

小熊 102-10-04 20:24

難道我只能繼續過這樣的生活,法律都沒辦法處理我的問題,因為一時的心軟而我必須付出一輩子的時間,我查過之前也有案例有些有是用夫妻無性生活,或冷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我不可能用這些案例來訴請離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僅就您所述的狀況判斷,並且請您準備相關證據,否則對方於法院否認您所述的情形,則恐遭敗訴判決,又或者,是否可詳述兩人相處之衝突,始能進一步提供協助。

阿賢 102-10-02 15:17

您好:

   小弟近期即將結婚,心中有很多疑惑,且對女方有很多地方不甚瞭解─
   若是舉辦婚宴且公證之後,女方父母因對婚宴不滿,要求退婚或以某種方式私下教唆女兒
   不與丈夫同房或住在一起,男方有什麼方面的保障?因法律並沒有規定婚後男女一定要同
   房,並且履行性生活的義務,婚姻充滿各種不確定性與不安全感。
   另外,結婚當天 新娘以各種理由不出席婚禮,造成男方宴客丟臉,公證後又不與丈夫生活
   ,還是一樣大搖大擺的在娘家過自己的日子,這樣算不算騙婚

   若女方父母堅持是男方要來提親及娶他們家女兒,是否算是欺騙~以各種理由要求男方離婚
   這樣可以退多少聘金?金飾是否可以退回?結婚買家具和活動所有開銷是否可以要回?

感激不盡。

小如 102-10-01 11:05

律師:

您好,想請教您幾個問題

1.我先生曾經對我言語暴力,但目前他已離家5個月都沒回來現在我已到法院訴請離婚過幾天要出調解庭了,但我很害怕他又會對我言語恐嚇,像這種情形我還可以在申請保護令嗎?

2.如果我要爭取獨立監護權能成功嗎?或該怎麼做?(因為他的種腫行為都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3.我產後至今6個多月他都從未關心孩子及照顧更何況人也跑掉了,是否已對孩子構成遺棄

大概簡述我的情況,如下

(一)   我和先生去年結婚,婚後不久先生就時常喝醉酒回家,並對我發脾氣及大呼小叫,4月某天晚上他喝酒像發瘋似的大發脾氣並且要動手打我,當時我非常害怕嚇得趕快往房間外跑,結果他往門上用力一搥並對我大罵說:『就連這個門都禁不起我一拳當時我跑到陽台後打電話給家人求救。

   (二)   生產後的二~三天我還在醫院病房時,先生不讓我住院要我回家,某天他下班回來有喝酒,說我生女兒很丟臉讓他沒有後代,他不承認這個孩子他爸媽也不接受。我找機會溜到茶水間打電話求救,隔天他出門前就說不回來了之後都沒出現,連小嬰兒滿月都沒回來。後來找他溝通他表示會道歉及負責,但他都沒有做又跑掉了,至今仍然不知他的行蹤。

 (三)    去年一月結婚二月份給我15000元的生活費到六月份就沒再給過到現在都沒有,懷

   孕時及從小孩出生至今從未給過半毛錢,奶粉、尿布及打預防針費用都我自己付

1.你們屬於家庭成員 如果有家庭暴力情形自然可以聲請法院核發保護令 2.離婚訴訟可以請法院同時定子女監護權由何人擔任 如果對方有家暴 情緒管理也有問題 又沒盡到扶養子女義務 小孩又剛出生 法院判准由你監護機會應相對較大

小羅 102-09-30 22:10

您好, 

我老婆懷疑我跟女性友人發生關係,並以Line間的對話為證據提出,要求我給付一筆賠償費用,以及每個月三分之一薪水贍養費五年,我們結婚"滿三年",她是"香港人"嫁過來,我們之間也"沒有小孩",我想請問關於財產分配是如何計算? 因為目前老婆要求的金額已超出我的財產範圍,她另要求我已五年的三分之一薪水來支付她的生活費用,之前她申請開公司,自己做生意,因為離婚,所以她放棄,目前沒有收入來源,家人在美國。

謝謝

1.如果你都不願意 你可以考慮等他提出離婚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 2.法院未必會判准離婚 他也未必能證明你們行為有侵害她配偶權利 3.如果你急著離婚 那你可以考慮她離婚條件

李媽媽 102-09-30 08:17

我民國八十四年結婚至今也和先生生有二女~結婚初期就像一般的家庭一樣有正常的婚姻生活和工作收入~民國八十五年生下大女兒之後先生自己從事外燴的工作也能順順的(本人一直從事美容舒壓的服務業當時是在別人的公司上班)~~~但外燴的工作並不是天天有所以當年先生也有在山上採菜及到公所做工~但都維持不久!之後幾乎就是天天喝酒有外燴就工作~如沒工作就是醉睡擺爛的生活~家中還有公婆也都有在上班~~~~直到民國八十九年我和友人合夥開美容護膚店時我的先生仍是一樣的生活態度~大的讀幼稚園也不見他有爸爸的責任感出現~當時我的薪資每月兩萬元根本無法支付每月學費!勞健保!保險!電話費!生活各項開銷~他只是偶而拿錢出來連他的電話費都不夠了~~所以我不得不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了~越滾越大早已是卡奴了~能躲就躲根本無法光明!

民國九十年生下小女兒~當時他更是酒醉人生的生活~出院的費用都是娘家人幫忙的~當年薪資三萬元~其實店裡都還是負債中~~~~兩個小孩讀書仍是我信用卡中的生活養大的~每天路程二十幾分鐘讓我身心疲憊~因當年每天回家她不工作還是酒醉中半夜也會有夫妻間的要求~只是我每日推拿的工作讓我無法於下班後有精神再去應付!所以民國九十九年也是老大讀國中叛逆時期我借了保險的錢帶著兩個女兒居住於租地民宿~當時公婆由反對到贊成~居住半年期間他仍是有事沒事往民宿跑當然又是酒~~小孩當時已經是似懂非懂年齡了~當年七月店裡拆夥結束營業~所以又搬到現在租屋的地方~

目前在這居住已經三年了也自行在家服務推拿工作~剛搬來時身上是完全沒錢的~他拿了五萬給我說好是幫忙得但是三十天內又將五萬元要回~他說是向朋友借來的~而我就先以低價方式向客人先收款之後服務先將五萬元湊齊歸還~這期間我的小女兒有上安親班及舞蹈班~生活費用又更沉重了他仍是那一句"你家的事"來推託責任~當初剛搬來時我們每星期六晚間在我服務完客人就會回去家裡~但家人有時睡了有時醉了~有時更沒人在家~~~日子久了小孩開使抱怨回去到底為了什麼~而我也因長期先收客人費用後服務的解決平日開銷不得不拼命工作得較少回家~~

去年大女兒要讀五專了~先生有先提供兩萬元及帶大女兒購買制服~婆婆也提供一萬元讓小女兒註冊但這些根本不足以讓小孩於開學後的第一個月使用~所以我還是先收款後服務的生活~這期間他不只三番言語怒罵我三字經還提到離婚的字句~因那時我已很少回去了~他自己會來但來時又是酒醉甚至連夫妻床事不行了~連小孩都要讓她當傭人使用就讓人更是不想理他~我自己忙一天的工作小孩食衣住行之事根本無法有體力應付他任何要求~第二學期小孩又要註冊了他竟怒罵不是給兩萬嘛!!!!他根本不知學費是一年繳兩次!就每次打電話來就說我只會要錢~~~小孩的生活一毛錢都沒給還大聲怒罵女人私處再不然就叫我去給別人幹~或者說不想回來就永遠不要回來!

今年小的要讀國中婆婆提供兩萬元~大的讀書先生提供四萬六千元~~但制服及技術材料加上補習費就沒了所以小的註冊費用及舞蹈費用班費隆隆總總還是自己先向客人收取預收金額才夠用~他竟然又要討回去!

他前天又酒醉說到離婚兩個字了~這次我再也不心軟了就答應他~我有給小孩心理建設了!我想問~~如果他只是說酒話又不承認自己說過這些話我要如何讓他答應我是真的肯離婚不是說說而已~我上次有朋友說只要我有三位客人替我證明我確實每天辛苦工作照顧小孩並能有三人證實他真的每天喝酒不務正業就能提出離婚訴求~是可行的嗎?我和小孩戶口早和她分開十多年了~因我有卡債問題會不會無法得到小孩呢?我的工作收入每月約三萬五至四萬左右如果加上預收可以在多些(但之後要還的)~~~~~~或者我有和更好的方法訴求離婚又得到小孩監護權小孩教育費用呢?

Henry 102-09-29 19:42

我想請問一下喔,我弟弟跟她女朋友是在未結婚之下生下小孩,小孩的戶籍跟我們姓,但是戶籍上面還是有媽媽的名字,在這6年中媽媽不曾盡過扶養責任,也未曾提供金錢支援,一直都是我們家撫養,直到小孩要上幼稚園因要申請補助,需要媽媽的相關證件辦理,媽媽始終不肯配合,還要求補助金要分一半給她,所以我們打算要爭監戶權,並撤銷共同監護扶養,目前已拿到空白書狀,陳述的方面不太會寫,是否有類似的案件書狀能供我們參考,還有,我們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謝謝!

阿凱 102-09-28 17:15

律師您好:請問我女朋友他滿18未滿20懷孕結婚一定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嗎?

因為小孩怕出生沒明沒份.....拜託了給我個詳細的回答不知要怎辦

瑞國 102-09-28 02:05
律師大人您好請問: 1.另一半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有錄音證明她與人單獨外出在車上像男女朋友,開車遊玩。 其中有錄到她們談話中曾偷竊安全帽。 兩人見面時在車上說: 男:妳說的阿、可以當面說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開車時摸來摸去碰觸身體,例如: 女:ㄟ、幹麻玩我肥肉你自已不是也有ㄣ~~~。 男: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厚都不行。 女: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另一段: 女: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真的嗎? 女:對阿。 男: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嗯哦。 男: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嗯、開車啦。 男: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好。 女:會、會怎樣。 男:怎麼樣:。 女: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另外半夜女還在男家中待約兩小時才離開,(女:在車上有談到要和男回家)。 2.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結婚金飾是兩人共同放在家 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 說)能告他侵佔嗎? 3.因每月現金委託他父母至銀行繳交房屋貸款,所以我的房貸存薄放在他父母那邊,目前已請他們歸還四 次,他們都不歸還,能告其侵佔嗎?(我已至銀行補辦存褶)。 4.我的存薄平時都歸由他管理其中我發現三月份有18萬他也無法交待去向。 5.我兩都有正當職業她每月2萬8千多,我約3萬8千多(基層公職人員),能就以上請求孩子的監護權歸我嗎? 6.如爭取的到孩子監護權我能為孩子爭取什麼利益呢? 7.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完整告訴我如何爭取得到孩子監護權,孩子目前兩歲多現由我家長代為照顧, 孩子是我的全部。 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
您好~由於此版系統出了問題,導致無法回答您的問題,麻煩寄信到我的mail,我在答覆您!!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建議1.您將存摺放在她父母哪裡,他們遲不歸還,您又去補發了個存摺了,理論上銀行當時應該會問您補發的原因,您的原因說明後又補發了個新的給您,舊的該當就沒有任何功用了,重點是他對裡面的金額無法使用了,那何來侵占? 2.至於您跟太太之間,關於金錢的問題,要看您們有無任何的約定,如果都沒有則需進一步去看具體情況而定。3.對於裁判離婚的部分,該對話內容無法明確認定她有與他人合意性交,只剩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這項得以主張,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先與律師約面談,這樣才能明確知悉是否有存在裁判離婚之事由存在,以護您的權益4.如果裁判離婚獲准,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您是可以要求太太負一半(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細項部分),至於監護權想要歸您則必須提出證據讓法官認為小孩子歸您對未成年子女而言是最好的。最後,由於這樣子的案件涉及實際事實面太多了,真心建議您可以先跟律師約面談,以能真正了解您的案情,也才能提供最妥適的法律意見。

102-09-27 11:14

律師你好,我想問小孩監護權的問題,姊姊有一個1歲半的女兒,已經離婚監護權也是姊姊的,女兒從小就跟外公外婆同住,直到4個月前,姊姊才從桃園搬回來,除了保母費有付錢,其他小孩生活費都是外婆支付,姊姊無心照顧小孩,常常委託我(同住的阿姨)幫忙照顧,如果真的要算的話,小孩幾乎都是我顧大的,現在遇到一個問題,是姊姊要搬出去跟男友同居,未來也可能會結婚,家人不想要讓她帶走,畢竟是我跟外婆帶大的,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她不要讓小孩跟她帶走,謝謝律師

1. 如果不是真的不適任 母親還是有權利主張照護子女 畢竟母親是他的行使親權人 2.目前是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由祖母監護 但機率不大

102-09-27 12: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1. 如果不是真的不適任 母親還是有權利主張照護子女 畢竟母親是他的行使親權人 2. ... (恕刪) 律師你好,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小孩在外婆家長大,應該怎麼做呢?小孩爸爸那邊也沒有再連絡了,目前姊姊是屬於信用破產的狀態,不知道這樣子可不可以當理由申訴

 

102-09-27 11:05

律師你好,我想問小孩監護權的問題,姊姊有一個1歲半的女兒,已經離婚監護權也是姊姊的,女兒從小就跟外公外婆同住,直到4個月前,姊姊才從桃園搬回來,除了保母費有付錢,其他小孩生活費都是外婆支付,姊姊無心照顧小孩,常常委託我(同住的阿姨)幫忙照顧,如果真的要算的話,小孩幾乎都是我顧大的,現在遇到一個問題,是姊姊要搬出去跟男友同居,未來也可能會結婚,家人不想要讓她帶走,畢竟是我跟外婆帶大的,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她不要讓小孩跟她帶走,謝謝律師

韋瑞 102-09-26 17:36
律師大人請問: 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 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 結婚金飾兩人共同放在家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 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說)能告他侵佔嗎?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首先必須先看對於這些飾品平時都是由誰對它具有實質的支配力,如果太太對其有實質支配力再進而變賣那就會涉及侵占,但若沒有支配力的話就可能涉及竊盜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基本上應該尚不會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的各項法定之離婚事由,要訴請裁判離婚,法院要因此判准恐有困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福州伯 102-09-25 22:52

我兒子因為生母離婚日期差了一個月 所以必須成為生母與前夫的婚生子 又因為生母想讓他跟之前所生的小孩有相處機會 並且不想讓其他小孩知道我兒子跟他們不同父親 所以跟前夫都同意不提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我查了些資料 還是有些問題 麻煩律師指點

1.若子女願意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是否一定要到20-22歲之間 未成年知情也不能提出嗎?

2.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敗訴的一方 會有什麼刑則或是罰款?能否提起上訴?

3.生父是無法提出訴訟 但有其他任何方式可以讓我們父子相認嗎?我與生母是沒有結婚的 她也同意在我有空之餘可以帶孩子 那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這是我獨生子 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

 您好:1.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之規定,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可提婚生否認之訴,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2.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敗訴的一方 沒有什麼刑則或是罰款,可以提起上訴。3.您僅能藉由兒子或生母或法律上之父親等三人中有人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勝訴後,您再做認領的動作。

                                                         葉力豪 律師  敬上

                                                         全盛聯合法律政事務所

                                                                  Tel:02-2313-1267(分機18)

                                                          手機:0937083377

福州伯 102-09-25 23:42

律師 

那目前我們3個人都是知道情況的 照您所說 也只能等兒子滿20歲之後才能由兒子提出了嗎

 您好:如果生母跟前夫願意現在就提起的話,那就ok,但是如果他們自知悉時起2年內都不提的話也會喪失提起此訴的權利。如此一來,您只能寄望兒子成年後2年內提起。

福州伯 102-10-05 01:44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生母跟前夫願意現在就提起的話,那就ok,但是如果他們自知悉時起2年內都不 ... (恕刪)

律師想再請教一個問題 就是現在這種情況 有辦法用準正的方式來做嗎?就是小孩報戶口前先辦理結婚登記 這樣我可以成為孩子父親嗎?為了這件事我快瘋了 拼命的找方法才找到這法規 感謝您

Echo 102-09-25 15:34

您好:我女兒目前6歲就讀大班,當初因為她生父不願意登記結婚,於是孩子生下來後,我在長輩的遊說之下,讓生父認領,並協定共同監護,當時我不暸解共同監護會有那麼多麻煩的後續..因為我懷孕時有宴請親友,就算孩子的生父不願承認和我有婚約,我還是在兩年前為了釐清和孩子生父的婚姻關係,爭取到在同一天登記結婚後,辨理離婚,但當下男方並不願意把孩子的監護權給我,孩子之後都跟著我,男方希望孩子每週都能回去他家,不然就威脅我要把孩子帶走,我為了避免衝突,就每週讓他把孩子帶回,但他帶回後,有時也沒辨法陪伴孩子,反而把孩子留給阿媽或姑姑照顧..隨著孩子愈來愈大,今年暑假起我想爭取孩子隔週在去男方家,因為我也是假日才有放假,也希望能多陪陪小孩,男方不願意,堅持說要到學校把孩子接走,說我剝奪他的權利,他可以告我,請問男方可以在雙方共?成共識的情形下,執意把孩子從校園接走嗎?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一些..?若是爭取監護權會很困難嗎?

小如 102-09-23 14:50

律師:

您好,我想訴請離婚和爭監護權是否會判給我

大概簡述我的情況,如下

(一)   我和先生去年結婚,婚後不久先生就時常喝醉酒回家,並對我發脾氣及大呼小叫,4月某天晚上他喝酒像發瘋似的大發脾氣並且要動手打我,當時我非常害怕嚇得趕快往房間外跑,結果他往門上用力一搥並對我大罵說:『就連這個門都禁不起我一拳當時我跑到陽台後打電話給家人求救。

   (二)   生產後的二~三天我還在醫院病房時,先生不讓我住院要我回家,某天他下班回來有喝酒,說我生女兒很丟臉讓他沒有後代,他不承認這個孩子他爸媽也不接受。我找機會溜到茶水間打電話求救,隔天他出門前就說不回來了之後都沒出現,連小嬰兒滿月都沒回來。後來找他溝通他表示會道歉及負責,但他都沒有做又跑掉了,至今仍然不知他的行蹤。

 (三)    去年一月結婚二月份給我15000元的生活費到六月份就沒再給過到現在都沒有,懷

   孕時及從小孩出生至今從未給過半毛錢,奶粉、尿布及打預防針費用都我自己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您要訴請離婚及爭取監護權之機會是比較高的,但您仍應先準備一些證據,若再有暴力行為,應直接聲請家暴令,均有利於您將來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湘兒 102-09-21 11:56

有點長跟複雜,希望可以耐心看完><

小孩打從娘胎出來,就是由男方的父母照顧(生活費也是男方父母自行打理),夫妻則在中部工作,固定假日回家陪小孩,還沒離婚時,因夫妻會起口角,女方也常常回娘家加油添醋的告狀,導致她的母親跟繼父更是囂張的來家裡把男方壓制在地上,口中說著要至男方於死地。事後兩人離婚,因男方當兵中,女方也要求要小孩監護權,事隔半年後兩人又在一起,等男方退伍後,兩人把小孩接回中部定居,小孩則安排上幼兒園,但沒多久,因小孩身體接連出狀況,夫妻要上班,只好請男方父母接回(南部)照顧。


離婚前,小孩給男方父母照顧的很好,無論是禮貌/生活品質/體型...等,都很OK!
但當夫妻又復合時,再次看到小朋友卻是變得很膽小,整個體型更瘦弱!

兩人復合到現在也兩年有了,原本已敲定補辦婚事跟再次登記,再提親前,男方的母親跟女方再次確認是否真的願意嫁給男方,女方也確定的答應了!
事後沒多久,女方在臉書時常透露一些不想結婚的文章,不料沒幾天就提出她不要結婚了!

緊接而來的就是小孩監護權問題,男方想把監護權拿回來,想給小孩最好的照顧,因為當初離婚後,小孩是給女方媽媽帶半年,三餐不正常餵導致小孩營養不良,女方媽媽也有憂鬱症,常常跟繼父吵架,連小孩的嬰兒床都踹壞了,甚至半夜女方媽媽鬧自殺被送至醫院時,兩個小孩被丟至在急診室門口等(另一個小孩是跟繼父生的),而且兩人還沒離婚時,在中部是跟室友一起住,女方卻跟室友搞曖昧,復合後也是一直沒有間斷的有外遇對象(偷吃這部分只有證人,女方也跟男方承認過)

女方有提出一份協議書,說只要她開的條件男方肯配合就讓出監護權,但事後又反悔,她自已提出的協議書也不要了,她只要接回小孩,更在臉書裝可憐,一直說對方在逼他,女方的媽媽更扯,在臉書上說男方家有暴力傾向,有事就虎龍豹彪來一堆人,過往就算男女方吵架,男方跟他的父母也沒打過女方,甚至男方被繼父打時也沒還手,女方跟男方敲定結婚前有吵架過~女方還出手把男方脖子抓傷,試問是誰有暴力傾向?女方媽媽這樣算無中生有嗎?

監護權的這段時間,女方只要打給男方父母沒接到電話,就馬上打給男方數落他,好像他的父母就是要24小時待命她的電話,反過來男方父母打給女方,要接不接都由她高興,小孩不愛講電話,也牽拖也給他的父母說是他們教的,但小孩不愛講電話也不是現在才這樣!導致男方的母親被感壓力,吃不好睡不好...

女方在臉書PO的文章,因為她收到訴狀,說內容不是事實,但真的就是事實,而且她的媽媽還會去留言好多則,大多都是說男方家怎樣,恐嚇小孩很可惡之類的,但過沒幾個小時留言被刪掉只剩幾則~女方的朋友也有人問到男方有拿錢扶養小孩嗎?她卻不回答..

是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

問題1:監護權在女方那,但小孩給男方父母照顧時,女方也未付過任何生活費
(自已賺自已花)就連回假日回南部陪小孩,擦屁股/洗澡/餵飯,都是男方或父母
照料,自已則在一旁使喚或是玩手機看電視! 目前有申請假處分~請問拿到監護
權機率大嗎?

問題2:女方的媽媽無中生有,在警察面前(臉書也有)說男方家有暴力傾向~
喜歡使用暴力,請問這樣算毀謗嗎?
女方的朋友更說:要幫她處理他(臉書留言)~這樣算威脅嗎?

問題3:女方說男方有暴力傾向,但被打都是男方,且女方跟她的媽媽都有憂鬱症,
這對監護權有幫助嗎?

問題4:雖然小孩黏媽媽更勝爸爸~但小孩更不能沒有平常照顧她的阿嬤(男方母親)
女方曾跟小孩說:你要把東西都搬來中部跟媽媽一起住~
小孩回答:我才不要,我要跟阿嬤住

問題5:女方的媽媽前幾天跟男方的父親通電話時說:你就給她帶回去養一兩年~
養不起她就帶回來了啊~(真的很沒有責任感,把小孩當什麼)

重點6:女方說可以為了小孩不在嫁,要跟她相依為命,但當她開口不嫁了,
就接二連三的讓他的外遇對象回家睡(男方已搬出去)
小孩曾問媽媽:你還要跟那個叔叔出去嗎?要在跟叔叔出去她就不要去!


夫妻合則聚,不和則散!
不是要指責女方,只是她一直說對方吃她夠夠(台),但男方的父母對她真的很好,但她的媽媽一直欺負男方的父母,監護權歸誰都沒關係,只是男方媽媽害怕小孩又回到那被帶回去的半年生活品質,會引響到她未來的性格。

對此類關於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即監護)之家事事件,如果父母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後反悔,可以具狀向法院請求酌定行使負擔之人(民1055條第1項),此時可將對方不適任之事實(例如你陳述對方所有反常行為),與自己充任監護人對小孩最有利益之事實,一併向法官主張,由法官酌定,以杜紛爭。

anderson 102-09-20 23:25

律師您好!想請問去年6月兩人也經對方家長同意結婚,也拍完婚紗照片,本人也於去年底積極籌畫婚宴事宜,並完成宴席訂金交付!而對方謹以不合適為由提出分手,而其間也因婚事條件需買房給對方登記,雖因價格問題遲未決定,現今感覺有受騙之感!!請問律師此案可否提起要求對於籌辦婚事費用請求賠償,並提詐欺罪告訴,請律師能為我解惑,謝謝!!

對方僅以不合適為理由而提出分手,並非法定解除婚約事由,此時可主張對方故意違背結婚期約,依民法第977條之規定,向其請求因此所受損害,例如婚紗照、喜宴等婚事費用,且可依同法第979條之1之規定,向對方請求返還因婚約所贈與之物。

kora 102-09-19 03:59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2年育有ㄧ子,1歲半,我們是雙薪家庭,我薪水比夫高,當初婆婆無法照顧兒子,所以產後三個月,即由我娘家媽媽照顧,ㄧ個禮拜才會接回來夫家2天。從婚後即發現夫常喝酒幾乎天天,朋友也多,聚會也多,因平常都由娘家照顧,所以夫自由且無對家責任感,所以常為了這些事而吵。最近有離婚打算,但監護權很怕會判給夫家『因為他生活習慣不好,常喝酒,小聚,很怕離婚判給夫家,兒子成長過程必定會被影響,走偏』而遲遲不敢離,請問以我工作經濟穩定且比夫高,而小孩出生後也都在我娘家扶養,降條件足以爭到監護權嗎,那要先辦理離婚再爭監護權過程,小孩夫要帶回去,不帶回娘家,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的配偶是否也有意願離婚?如雙方皆有意願離婚,只是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有爭議,則可訴請法院裁判監護權之歸屬,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ora 102-09-19 16:58

那要先辦離婚嗎?監護權爭的到的機會高嗎

kora 102-09-19 03:35

我跟我另一半結婚2年育有ㄧ子,1歲半,我們是雙薪家庭,我薪水比夫高,當初婆婆無法照顧兒子,所以產後三個月,即由我娘家媽媽照顧,ㄧ個禮拜才會接回來夫家2天。從婚後即發現夫常喝酒幾乎天天,朋友也多,聚會也多,因平常都由娘家照顧,所以夫自由且無對家責任感,所以常為了這些事而吵。最近有離婚打算,但監護權很怕會判給夫家『因為他生活習慣不好,常喝酒,小聚,很怕離婚判給夫家,兒子成長過程必定會被影響,走偏』而遲遲不敢離,請問以我工作經濟穩定且比夫高,而小孩出生後也都在我娘家扶養,降條件足以爭到監護權嗎,那要先辦理離婚再爭監護權過程,小孩夫要帶回去,不帶回娘家,怎麼辦

福州伯 102-09-18 00:43

請問 我的小孩8月15日出生 出生週數36+2 我與生母尚未結婚 生母於去年11月22日與前夫離婚 這樣孩子報戶口的父親算是前夫嗎?可是生母的受孕日是在12月中 如果是算前夫的 那要怎辦才能讓我登記為孩子的父親呢?需要上法院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9-19 22:12

您好!依您所述,小孩依法會推定為前夫之婚生子女,前夫才能登記為父親;若能證明您才是親生父親,也只有生母或小孩先提否認推定生父之訴,勝訴確定後,您再認領子女,才能登記為父親。以上謹供您參考。

福州伯 102-09-20 01:27

謝謝沈律師的回覆 另再請教一些事 

生母跟前夫雙方都知情並且都暫不打算提起否認之訴 是否需要孩子成年後的2年內再由孩子親自提出?這段時間 若我先死亡 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財產給小孩或生母嗎?我死亡後可由我的親人去要求認祖歸宗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9-21 02:16

您好!生母若不提否認之訴,就只能等孩子自己提了;可以遺贈給小孩或生母,但不得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在否認之訴勝訴確定後,還是可以死後認領,但是認領請求權只有生母及孩子,其他親人可能無主動權要求認祖歸宗。以上謹供您參考。

CC 102-09-16 23:20

請問律師或其他有類似遭遇的朋友:

我與前男友於去年十月起就因聚少離多而漸漸冷淡分手, 因他欠我一筆錢, 所以為了錢的問題斷斷續續都有聯絡, 但是沒有見面. 今年五月初, 因為他要還錢給我, 所以約在MOTEL見面, 我本來不願意約在旅館, 但他說錢的事情不想在公開場合談(現在想想我應該堅持的)當時只有跟他拿錢, 他當時跟我訴苦也跟我解釋很多不能立即還錢的理由. 我一時心軟, 讓他擁抱了一下並且輕輕的親吻了一下, 但是並未發展到床上(我用人格擔保). 5/27左右, 我收到由他的手機發來的簡訊, 內容大約是說她是他的老婆, 兩人已於今年三月份結婚, 請我不要再糾纏她老公. 我看了很傻眼, 根本不知道他已經結婚了, 他沒提過, 五月份見面拿錢那時看他好像對我還有感覺, 不像是已婚身份. 後來我便跟他們只討論欠款的部份, 沒想到對方一直拖延, 並時常提醒我說她是可以對我提告的. 還說有存檔我跟他的簡訊(簡訊裡男方有寫到一句: "我先去洗澡", 當時我還有點莫名其妙想說只是跟你拿錢, 你幹嘛跟我說這個), 還說有拍到我開車進房間的影片. 我很困擾, 沒有做的事情被這樣污衊, 而且我覺得已經對我造成心理上的壓力, 我也不想真的被告上法院, 很麻煩也怕家人擔心...所以請教大家, 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我有想過, 萬一男方謊稱我有跟他發生關係的話怎麼辦? 我會被提告成功嗎? 我好想恢復原本平靜的日子, 跟他的債務拿不回來就算了, 還要賠上我的名譽??!

CC 102-09-16 23:52

大概爬了相關的文, 刑事部份應該是告不成. 但我擔心民事的部份, 若我主張五月初那次見面時我並不知道男方已經結婚, 這樣會免去民事賠償嗎? 我看律師們都有提到民事賠償都是幾十萬...那我不就得不償失? 借人的錢拿不回來還得賠錢? 這樣好不公平.....

小玉 102-09-11 20:06

通姦案件與前夫約定和解條件(現金+車子),現在他要先將車子牽去檢修但不簽已取回的切結書,若他牽回後反悔怎麼辦??且先前有約定人為破壞部份由我們維修(有錄音),如果他刻意破壤再索賠,有任何法條可約束他嗎??或是用錄影方式存證??               

他主張要現金與車子過戶完成才要簽和解書,如果這些都完成了卻反悔不簽,那可以反告他嗎?通姦部份他還告不告的成??

此外,前夫在前年十月已知道我們有聯絡,且現任丈夫有以電話詢問他是否去年十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前夫回答是,且他希望我回去所以沒提告,那只說這件事能認定是指通姦嗎??(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另外還有和誘罪部份,前夫於89年7月屢次叫我去他家住(在家人都聯絡不到情況下),並在12月懷孕(在去他家住時),當時未滿18歲,之後有辦結婚,現在離婚了,那還可以用和誘罪告他嗎??   謝謝..

 

小米 102-09-11 12:35

和老公結婚2年7個月,這期間反覆被我抓到他與前女友交往(是有夫之婦),也原諒他們多次,去年10月他因管教他與前妻生的小孩,我出面阻止他卻扭傷我,我也申請了保護令,所以住了娘家快一年,近幾個月想想也該讓彼此有個機會,卻又被我發現他接前女友下班、去汽車旅館的定位紀錄,我也找那那女生談,才知道原來我老公雖然和我結婚但也不願意和她分開,所以從婚前就一直保持著不正常的關係,事情爆發了,他也不想挽留這段婚姻,我覺得這段婚姻被他騙了,我能為了我和我的小孩要求贍養費和教育費嗎?(我有些許和外遇對象的錄音)

1.如果確實有外遇的情形 法院是可能判准離婚 2.離婚訴訟同時可以爭取子女監護權 以及請對方按月支付子女扶養費用

阿宸 102-09-10 13:11

各位律師您好:

敝姓蔡,男性,69年次,住高雄

將於今年今月結婚,由於本身有積欠銀行貸款項目.所以想到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有下列幾項問題:

1.辦理夫妻財產分開,須至法院登記處辦理,且須先到戶政事務所辦完結婚登記後,再去法院辦  理,這樣做對嗎?

2.辦理完後,我的健保將寄入配偶所在公司名下,這樣會對配偶或是配偶公司造成不便嗎?(例:配偶  公司收到我的法院催討....等等)

3.在辦理完夫妻分開後,妻子將戶口遷於與我同一處,那會有銀行端或催討端對他進行騷擾嗎?

安琪 102-09-09 13:59

 

我剛滿18歲

監護權在於媽媽可是實際上都是爸爸在照顧我

她沒有給我生活費,也沒有盡到撫養我的義務

爸爸在大陸工作~當初監護權給媽媽是因為要領取補助

沒想到鬧翻之後她便用監護權來控制我

在17歲時懷孕她也知道

後來爸爸幫我和老公辦了訂婚儀式她都知情可是沒參加

她也有說要幫我簽小孩的登記的同意書現在卻突然反悔

可是現在剛滿18歲 小孩也要出生了

我要如何讓監護權轉到爸爸手上?讓我和老公辦理登記結婚

因為登記也需要戶口名簿!這些資料都在媽媽那邊~

可能還是需要向家事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但聲請人必須是父親

安琪 102-09-09 15:22

 

請問直接向法院申請更換監護權

爸爸得到的機率高嗎~

想順便也把弟弟的監護權拿回來

可是爸爸人在大陸耶~弟弟尚未成年現在居住在阿公家

弟弟生活起居都是由叔叔和阿公阿嬤幫忙照料!

是需要打官司是嗎..?

謝謝您的回答!

XiANG 102-09-04 15:35

以我國現行的離婚制度,雙方一旦締結婚姻,想離婚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協議離婚」;若雙方對離婚無法達成共識,想離婚的一方就只能上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但是,要能夠訴請裁判離婚成功,必須要能列舉出對方的惡形惡狀,才能說服法官自己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婦女團體過去常常戲稱民法1052條的裁判離婚,簡直是十大惡人條款,非得要構成「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對方、失蹤超過三年」…等嚴格條件,才能脫離婚姻

然而困在婚姻中的多是平凡人,卻因訴訟門檻而逃不出婚姻墳墓。在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之外,目前法律上沒有其他的路可走。但在這兩者之間的灰色地帶,苦惱的眾多平凡人,卡在只剩下空殼的婚姻而不知何去何從。

雖然在民間反映之後,部分法官的判決逐漸放寬,認為只要能夠舉出難以維繫婚姻的概括事由,就能夠採用民法1052條之2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請求法官裁判離婚。但是,到底兩人要交惡到什麼程度,才足以被認定為「重大事由」而得以離婚,現在仍完全倚靠法官的自由心證,也依賴自己遇到哪位法官的運氣。

從司法院提供的統計數字,採用「重大事由」判決離婚的比率,已逐年提高,至今已經有超過半數的判決離婚准用重大事由判離,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見得要舉出某一特定事由才可以訴請離婚,而可以列舉各種無法維繫婚姻的事由,請法官判決,顯示法院對於裁判離婚標準傾向愈來愈寬鬆。

即使勇於上法院,婚姻的當事人還是必須對簿公堂、互揭瘡疤,想離婚的一方仍必須指陳對方讓人無法容忍的事由,好說服法官婚姻無法維繫,這等於是逼迫想離婚的一方,在法庭上和對方撕破臉。即使當事人體認到婚姻關係沒有絕對的對錯,而只想要與對方好聚好散、和平分手,但只要對方不簽字離婚,除非撕破臉上法院,只有默默隱忍一途、徒留形式上的婚姻空殼。

不過,人都有情感需求,當配偶無法和自己建立親密情感,而想從他人獲得,就得冒著被抓姦的風險。以台灣現行的法律,被抓姦並非賠錢、道歉了事,而是觸犯刑法、可能要坐牢的,依法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和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的人被國家當成罪犯來處理,和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等同。

我們想問的是,對於這些雖然想離婚,但為了孩子、為了情分,還想與對方保有最基本友好關係的當事人,難道就只是因為對方不願放手,就得禁錮自己的情感需求,再也無法和其他人建立親密關係嗎?還是我們要逼迫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數落與言語攻擊其配偶,只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若當事人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與他人建立了親密情感,國家再用刑法懲罰個人情慾,真的合理嗎?台灣離婚制度長久以來的不合理,以及遲遲無法除去的通姦罪,這雙重桎梏等於是國家陷人民婚姻成為逃不出的煉獄,又耗費國家資源介入成年人情慾關係,逼使人民背負觸犯刑事法律之污名。好聚好散、和平分手,為何如此之難?

這些是網路上的資料,說明要向法院訴請離婚的門檻很高,因為她既沒打我,也沒有外遇,但我真的受夠了;我很想要了結這段婚姻,到底該怎麼做呢....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40

 沒辦法,還是要上法院,

且沒有離婚事由或重大破綻,法院是不會判離婚的,在台灣離婚不容易

真二 102-09-02 23:18

律師你好~

 我跟大陸老婆結婚四年了,從我去年10月給他90萬,讓她回大陸開店給她弟弟顧

之後她就三個月才回來一次,一次待一兩星期又過去

最後一次五月初回去大陸後就不回來了

我最近有跟她談離婚,她也同意了,但她說那邊店太忙,她弟妹又生小孩,很忙不能回來簽字

她問我可不可以用其他方法離婚(她沒有提贍養費,我也沒跟她要90萬)

我有我們QQ的通訊記錄

我們沒小孩~

請問律師我這種情形怎麼離婚最快呢?

1.協議離婚手續最簡便 但事實上對方不願回台簽字 2.可以考慮訴請裁判離婚

joey 102-09-02 11:13

父母在我還是嬰兒時期就已離異,自那時起就是跟著母親一起過生活,從未與親生父親聯繫,也不知道他現在是生是死,現在因為要結婚了,夫家擔心會有天外飛來的債務,所以希望我去辦理對親生父親的拋棄繼承,請問這樣子的情況我是否有可能會有繼承債務的可能,以及該如何辦理拋棄繼續?是否一定要找到他本人才能辦理?

令尊如果還沒有過世的話,依法是無法辦理拋棄繼承的。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2 13:30

您好,就您的問題,倘您的父親在96年以前已經死亡,依現行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是採限定繼承責任,原則上暫且不必擔心,況且父親現在生死不明,自無法辦理拋棄繼承。建議您如果結婚對象家裡會有意見的話,歡迎找律師出具專業的法律意見書,至少可讓您先通過這關。未來如果出現債權人,打訴訟贏面較大喔!如有需要,歡迎連絡。